韩栖迟一愣,微微探头看了眼小腹又躺回去,另一只手搭在交叠的两只手上,有些忧虑“要是我们...”不想说,含糊过去“那他会很难过吧?” “是啊,他会很难过。”李东旭翻身凑过去把人抱进怀里“所以签协议没什么不好的,有时候即便感情受伤了也比钱财争端要好,后者会让人变得不像自己,利益太过动人时底线就很容易后退。真到无可挽回的那一步,这就是对彼此底线的约束。” 一下就笑了的韩栖迟说“我现在倒是确定我们走不到那一步?”听李东旭问‘为什么’,仰头亲他“因为你那么好,我也那么好,我们才不会变成恶人。” 李东旭也笑了“那你是打算签了?” 韩栖迟一把抱住他“签!” 网上因为李东旭公司的官网挂出新婚预告而再次把情侣送上热搜时,情侣们坐在律师事务所签署了相对于甜蜜的婚姻登记,没那么甜蜜的婚前财产公证以及婚前协议。韩栖迟表示反正都要签了不如就两份一起签,财产公证没什么好讨论的就各自有什么就公证归属权好了,婚前协议倒是值得讨论一下。 韩栖迟浅薄的关于婚姻的知识里以为婚前协议就是谈钱的,专业的律师却跟她说婚前协议在大方向上是谈钱的没错,但细节要探究的更多。介于韩栖迟怀孕了,而且是婚前怀孕的,也就是在这一刻,韩栖迟肚子里的孩子从法律意义上讲完全属于韩栖迟,李东旭连个监护权都没有,他就是路人甲。 律师以经历过无数婚姻纠纷的过来人的立场,给韩栖迟一条非常高效也非常冰冷的建议,在婚前协议上写明孩子的归属权,假设真的要离婚,除了财产争端孩子的归属权也是经常会出问题的地方。劝告韩栖迟,既然都签婚前协议就是为了避免争端,那不如就把所有争端都避免。 男女方的律师想法是一模一样的,李东旭的律师也在提醒他,孩子的归属权最好写进婚前协议,否则未来很容易出问题。他是艺人,不管他以后是否依旧那么出名,法官在判艺人和身家相差不大的普通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官司里,会偏向于普通人。 大家普遍认为艺人太过繁忙的工作会疏忽照顾孩子,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肯定是需要能有更多陪伴时间的监护人。韩栖迟还是一家公司的社长,稳定纳税,这都是她的优势。以及,他们现在还没结婚,他就是个路人甲,韩栖迟甚至有权申请对他申请限制令,限制他靠近孩子。当然了理论上韩栖迟需要提供他对孩子有威胁的证明,但这并不是很难操作的事情。 李东旭听楞了,惊讶的看着律师“我是孩子的爸爸,她怎么能申请限制令?” “站在法律的角度,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是孩子的父亲,你就不是。” “验个DNA不就行了?” “你得向法院申请验DNA,但她可以在你申请之前直接出国,等时效过去再回来,法院不能强制更不能限制她出境。假如她在这个时间内移民了,那事情就变的更复杂,跨国夺抚养权的官司打上几年都有可能。” 李东旭很傻眼,韩栖迟也很傻眼,还能这么玩的吗? 双方律师都表示,可以。 双方律师都问对方,协议加不加孩子。 情侣们的答案非常一致,加! 然后,情侣们和律师们就碰面了,各自的律师带着各自的当事人,隔着一张又长又宽的会议桌,弄得特别像是打离婚官司前的最后碰面,争取最后一次庭外和解的可能。 一起聊,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以防有小可爱们误会,先解释一下,国内法律不行啊,国内的法条是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一切权利,抚养权也包含在内,只要确定血缘关系,男方就能抢孩子。国内同样没有限制令这回事,别搞错了。 以及,看了下留言,你们觉得不甜?真假?我觉得超甜啊。 这是我规避了所有情侣可能出现的问题,性格磨合失败、聚少离多争执,甜蜜期结束为别人心动、文化和成长环境造成的误差,双方父母问题,事业是谁妥协等等,现在连财产都切割好了,所有的坑都避开了,你们还说不甜? 难道我又翻车了?这篇不小言吗?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蒲扇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七十二章 签署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前协议的当天,韩栖迟从律所出来跟李东旭抱了一下就匆匆上了金在恩的车, 《特工》正式重启她得飞台湾。本来不用走的那么匆忙, 被孩子的归属权耽误了一下, 就赶着走要不然赶不上飞机了。开车的人不是金在恩, 金在恩要跟韩栖迟一起飞过去, 是公司前台过来开车把她们送去机场后再把车开回去。 前台小姐姐是个刚毕业的学生,听到老板是来签婚前协议的说韩栖迟好帅, 韩栖迟不是很懂签婚前协议有什么好帅的,正在翻看协议的金在恩正好看到情侣们在律师的协商下探讨出来的关于孩子的条例,打断两人的话冲韩栖迟抖了抖文件, 问孩子是怎么回事? 司机立刻闭嘴竖起耳朵听八卦, 韩栖迟倒没什么好隐瞒的就跟金在恩说了律师跟她说的, 既然都签婚前协议了不如就把所有会出问题的事情都提前在协议里写明, 这样以后真出问题了就按照协议来就好了。金在恩砸吧着嘴想说什么却没开口,仔细研究文件之后掏出手机问韩栖迟能不能把拍一份给金在妍,韩栖迟当然说可以不止可以,她这边还有电子档不用金在恩拍照, 她直接发给金在妍就行。 看过协议的金在妍一个电话就打给了李东旭, 问他搞什么。李东旭正在化妆要拍一个杂志内页, 接到质问电话也只是笑笑, 他签协议的时候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了。 韩栖迟和李东旭的婚前协议里关于钱财的部分没什么特别值得说的, 关于孩子的更值得聊。 当时在会议室里作为专业人士的双方律师,分别站在各自当事人的立场都是想要把孩子的抚养权抢下来,韩栖迟的律师只需要说一点就够了, 目前双方没结婚她的当事人拥有孩子的一切权利。李东旭的律师就打感情牌,情侣们是来签婚前协议不是来签离婚协议,婚姻是为了长长久久不是么,现在就斤斤计较多不好。 两边律师正在打官腔,情侣们比他们和谐多了,很和谐的讨论真要有那么一天,孩子到底是跟妈妈好还是跟爸爸好。为了不吵架,也是因为李东旭真的是成熟的大哥哥,男朋友表示他们不要说自己的优缺点,他们可以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李东旭说韩栖迟的优点,韩栖迟说李东旭的。缺点么,就自己说了,说对方缺点是找架吵。 当事人聊的那么和谐律师当然也就先收声听他们聊。 李东旭先说,说韩栖迟是母亲,母亲对孩子的很多照顾父亲都顾及不到,如果是女孩子的话韩栖迟肯定比他会照顾。说她的职业相对于他来说不需要面对媒体,过渡的曝光总会对小朋友产生影响。说韩栖迟的性格比他能跟小孩子玩到一起去,他的话可能就不太行之类的。至于缺点,有一个很关键的地方,他的工作导致他很可能没办法长时间陪伴孩子,韩栖迟在极端情况下可以带孩子一起工作,但他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方便带孩子一起工作。 准爸爸说完了就轮到目前在法律上拥有一切‘胚胎’权利的准妈妈了。 韩栖迟觉得李东旭有个她比不上的优点,李东旭的家庭环境很好,小朋友在好的家庭里环境里成长总比单亲要好,也不是说单亲就有什么大问题,但她确实不太会跟家人相处,孩子也属于家人之一,这点李爸爸和李妈妈能帮到李东旭很多。不过韩栖迟也觉得自己没什么大的缺点,非要找一个话大概跟李东旭差不多,就是可能因为工作耽误陪伴孩子的时间。 两人关于优点的对话里都跟钱财无关,关于缺点的对话里也都跟你这个人如何如何无关。无言的默契让双方都是从客观的大方向为开端,不纠缠小细节。这样的对话让旁听的男女律师都笑了,气氛是真的很和谐。 和谐的气氛让李东旭问律师就没有折中方案吗,比如双方都有抚养权?韩栖迟的律师告诉他,没有。如果双方都有抚养权或者监护权,那打离婚官司时抢孩子的大战就不会闹的那么凶了。婚姻破裂了,孩子只会有一个归属,不可能出现双方都有抚养权和监护权,那根本没有抢孩子这回事。 李东旭的律师见韩栖迟的律师这么说,迅速就丢了个相对性折中的方案出来,双方可以在协议里前天写明,不论最后法院判定谁是孩子的归属,另一方都有权利要求每个礼拜不少于四十小时以上的接触时间,并且禁止对方申请限制令。韩栖迟的律师呵呵一笑,这是提前为李东旭打补丁啊,要是真的让法官判,韩栖迟能抢到孩子的概率明显更大。 两边律师又开始东绕西绕的,韩栖迟敲了敲桌子打断他们,给出一个新的折中方案,也就是金在妍看到的最后定稿,孩子的归属权在李东旭手上。假如离婚,孩子归李东旭,但韩栖迟拥有孩子一切重大事件的决定权,比如上什么学校,是否留学,是否移民之类的。以及,孩子每年至少有两百天要跟韩栖迟生活在一起。 金在妍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个‘重大事件’的范围有些虚,两百天这个数字也很奇怪,最过分的是,韩栖迟生的孩子凭什么归李东旭啊,是孩子爸爸也不行啊!金在妍深刻怀疑李东旭骗了韩栖迟,毕竟韩栖迟真的很好骗!但这次还真不是李东旭做了什么,完全是韩栖迟的决定。 韩栖迟会做出这个决定当时在场的三人都很诧异,李东旭尤其是。律师们出了会议室让情侣们单聊,准妈妈带着忧虑和少见的洒脱对未来爸爸说,她其实不知道要怎么跟小孩子相处,喜欢小孩子也只是喜欢可爱的逗了就笑的那种小朋友,那孩子要是很难搞或者是个熊孩子她也会避而远之。 韩栖迟觉得她会是一个很好的玩伴,但她未必真的就能成为一个好妈妈,尤其是她最近发现自己挺渣的,完全想象不到的渣。最渣的是她还喜新厌旧,如果她一开始觉得有孩子很好可之后玩着玩着发现有孩子很糟糕,那对孩子绝对是个伤害。她得先避免那样的伤害会出现,不如就把孩子给李东旭。 自从有男朋友之后时常觉得自己渣出天际的韩栖迟是真的觉得,她也就是没有孩子,才能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会是好妈妈,搞不好有了孩子她也是个渣渣也说不好。哪怕这些担忧都只是她的杞人忧天,那每年两百天的条例就是她的退路,一年也不过就是三百六十五天,她有两百天,李东旭也就一百六十五天,总归她没吃亏。 李东旭有心想劝,韩栖迟却说就这么决定了,男朋友暗自叹息到底顺了韩栖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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