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秦爸爸的第一反应是先录下来,因为实在太好笑了。 大家其乐融融,住了四年都没红过脸,她和王思雨去排练的时候,东北妹子和天津妹子经常给她们乐队带东西吃,吉他手和贝斯手沾了光,吃了四年的小零食。 毕业的时候,在宿舍喝了一趟酒,喝到最后,大家都哭了,乱七八糟地说着什么“明年大家一起出 来旅游啊”、“结婚的时候你们都要来啊”、“现在的交通方便了想聚一聚很便利的”之类的话。 但谁都知道,这些话只是当下安慰自己的话而已,时至今日,大家渐行渐远,连同在X市、曾与秦蔻一起在乐队奋斗的王思雨,关系也没有往日亲密了。 王思雨考了公,做了公证员,前几年倒还好,因为工作清闲,还经常约着一起吃饭、也经常去秦蔻店里看演出,这二年她家里催婚,总安排相亲,于是聊天的话题经常都不太愉快。充满了对父母的微妙怨恨与妥协,秦蔻长大了,不想慷他人之慨、更不想盲目地劝人家断舍离,只扮演一个尽职尽责的听众。 所以说,人与人的关系,缘分很重要,而所谓的缘分,便是能把性格想合的人聚在一起的“境遇”。 茫茫人海之中,你与我相遇,我们把酒言欢、纵酒高歌、不亦乐乎。 乱流就是这个境遇,而一个境遇总有结束的一天,就好比五年前毕业的那天夜里,大家都知道即将到来的分别与渐行渐远的生疏。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无论想与不想,这是客观的规律,江湖人对此看得更开,一句“后会有期”,转头便走,来去自如,有一种极为残酷的潇洒。 秦蔻总觉得自己已经够潇洒了,但一想到这件事,心里仍然有点空空落落,再一想阿楚哥到时候可能会拱拱手和她说“后会有期常联络”,就莫名其妙地生气了。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复而又想:那红哥呢? 红哥走不走? 出于一些难以言喻的理由,她不知道怎么去把这件事问出来,心头不由的有点郁郁,瘫在床上,像条咸鱼一样,动也不动,又自顾自地去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去思考假如要把他们送回去,那是不是得准备点伴手礼? 唔……帐篷、水、太阳能发电板?带点灯啊风扇啊湿厕纸啊什么的提升一下体验倒是很好……不过他们一回去,估计会非常难以适应吧,毕竟由奢入俭难呐…… 因为冥想太累了,她想着想着,居然睡着了。 再醒来时,下午三点,微信里有人找她。 陆小凤问她要不要吃什么东西,他预备傍晚出门探索,今天他要拉上傅红雪一起出门 ! 一点红笨拙地与她在微信上闲聊,等不到回复,就安静下来。 还有……王思雨? 约她下午一起吃晚饭。 哦,今天是周六来着,她有空,上次见面都两个多月前了吧。 秦蔻回了消息,两个人约了六点在赛格见面,她伸了个懒腰,继续翻看太婆的笔记,又冥想了一会儿,等时间到了五点,爬起来收拾自己。 换衣服、扎头发、带耳环、涂口红。 哦对,还要和红哥说晚上不在家吃饭了。 她开门出房间,下楼,一点红刚好准备上来问问她想吃什么,穿着一身黑的家居服,但是身上挂着她那个红白格纹、带蕾丝边的围裙,瞧见她好生打扮,他微微一怔,问:“你要出门?” 秦蔻点点头。 一点红问:“晚上要我来接你么?” 秦蔻说:“好,那到时候见。” 一点红伸手,似乎想要上来摸一摸她的脸,但秦蔻今天化了妆,好生明艳动人,一点红盯着她的侧脸看……虽然他的确能看出秦蔻更艳丽了些,但身为一个钢铁直男,除了眼睛和嘴唇之外,他……着实看不出其他处的关窍。 看不出来但是不敢随便乱摸…… 又不甘心,他刚与秦蔻心意相通,正是爱意最炽烈、最浓郁之时,若不是还尚有理智在,简直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待在她身边,至于身体上的贴近更是出于本能,即便每天都被这种甜蜜的折磨弄得死去活来的,一点红也舍不得放手。 那只伸出的、惨白而修长的手,在空中迟疑了一下,想去摸摸她的头发,但又停住了……因为一点红见过秦蔻收拾她的头发,现代女孩子的头发自然不似古代女孩子,有各种纷繁复杂的发髻,秦蔻的头发总是蓬松慵懒的卷曲着……但这种慵懒,却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慵懒的。 一点红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上手摸一下。 秦蔻忍不住笑了,轻巧地抱了一下他,扭了一下身子,又从他怀里跳出来,说:“我走啦~” 一点红道:“嗯。” 秦蔻就出门去了。 一点红盯着她的背影瞧,眉头皱了起来,心道:她不高兴……为什么?!
第108章 六点,天光仍然大亮。 去赛格这样的大商圈玩,还是在周末的晚饭时间点,开车是不可能开车的——麻烦死了。坐地铁直接坐到商场负二层,随着人流挤上大扶梯,王思雨已经在烤肉店等着了。 烤肉店是秦蔻很喜欢的一家韩式烤肉店,与某位韩国艺人同名,据说就是那位艺人的名下的连锁餐饮品牌,店很大,秦蔻走进去张望张望,王思雨在位子上朝她招招手。 秦蔻走过去坐下,问:“等很久了么?” 王思雨说:“没,刚到,猪五花吃不吃?” 秦蔻说:“好,再要个牛五花、海鲜饼、还想吃辣炒年糕,烧酒就算了吧,韩式烧酒真的好难喝。” 王思雨:“我也觉得。” 王思雨问:“最近店里生意怎么样?” 秦蔻放下包,从包里掏出手机放桌上,往后一靠,随口说:“就那样啦,收支平衡,亏是不亏,想赚大钱不可能。” 王思雨笑着说:“你还能想着赚大钱呢,我连想都不敢想。” 秦蔻耸了下肩,没说话。 烤肉店上菜的速度自然是飞快的,夹着炭火炉的服务员过来,热气就铺面而来,炉子上放了烤牛肉用的篦子,镂空的。 被腌过的牛五花上头洒了一点翠绿的小葱做装饰,放在篦子上去烤时,牛肉上的汁水顺着缝隙落进烧红的炭火之中,发出“嘶拉”一声,冒出白烟。 薄薄的牛肉是自助烤肉之中最让人操心的存在,稍有不慎,立刻就老了,王思雨手上拿着烧烤夹,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篦子上的牛肉,看见牛肉由嫩红往熟肉的颜色转变,滋啦滋啦啦地响着,她眼疾手快、瞅准时机,抄起烧烤夹,就把烤肉夹起来扔在秦蔻的碗里。 秦蔻夹起一片,吃掉,发出惬意的声音。 或许是因为两个人都饿了,这场聚会的前二十分钟,话都不太多。 牛五花吃完之后,换另外一种烧烤篦子,烤厚切的猪五花,猪五花的油脂极其丰富,不需要在篦子上涂抹黄油,直接放上去烤也不会糊,油脂被热度煎出来,滋啦啦地冒泡,秦蔻喜欢烤到焦一点、脆一点,切成小块,蘸上酱汁,包在鲜嫩水灵的生菜 里一起吃。 特质的烤炉周边有一圈凹槽,里面一个倒上鸡蛋液、一个倒上芝士玉米,一边吃着烤肉、一边这两样东西也就熟了。 桌上的东西动了大半,两个人终于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秦蔻最近的生活那是相当的丰富,只是不能告诉王思雨,只说是自己的远房二表哥们最近来X市了,在接待。 王思雨吐槽:“……二表哥……们?你究竟有几个好哥哥?” 秦蔻:“哈哈哈哈哈不要在意这种小事。” 王思雨呢,近来的生活还是那样,上班、下班、被七大姑八大姨催婚,家里父母也觉得她年纪不小了,总说什么“想到你还没着落我就急得整晚整晚睡不着觉”之类的话,其中道德绑架意味明显,却不能说,说了就是不孝。 她说:“我交男朋友了。” 秦蔻嗯了一声,吸了一口果汁,不是很意外:“相亲认识的?” 王思雨:“嗯。” 王思雨说:“也是体制内的,说是想找一个工作清闲的,能顾家,准备订婚,我爸妈也是这个意思。” 秦蔻:“……这才交往多久就订婚?” 王思雨:“一个来月吧。” 秦蔻吐槽:“……你爹妈和你对象真朋克。” 王思雨苦笑了一声,没说话。 秦蔻说:“慎重点。” 王思雨:“嗯。” 这个话题就算过去了。 成年人的交往守则之中,一定有一条,用一个法律名词来说的话,就是“不告不理”,假如别人没来向你寻求帮助的话,最好不要义愤填膺地多管,多管伤感情。 然后又说起了以前在乐队时的往事,王思雨打鼓打得很猛地,而且打鼓的人,手臂力量都不错,王思雨那时候,两条胳膊上都能看出肌肉的形状,飒爽非常。 说了一气,她又有点怅然,说:“好久没碰了,虎口的茧都没了。” 说着,伸出手给秦蔻晃了晃。 她又有点感叹,说:“希望蔻蔻的店长命百岁。”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借你的吉言咯。” 王思雨说:“下周是不是有那个XX乐队的巡演?我 买了票呢,和对象一起过来看啊。” 秦蔻说:“好啊,那酒水给你们免单咯。” 王思雨笑着说了声好。 秦蔻就又感觉到了那种因为时间与境遇的不同所造成的隔阂。 吃完晚饭,两个人在商场里逛了逛,消消食,秦蔻心情不佳,于是下手买东西就格外狠,随手买了三四对新耳环,捞了条短裙。王思雨和她一起试耳环,看了一眼她手里那对低调小圆环,诧异说:“男款么?” 秦蔻说:“嗯。” 九点过,王思雨的男朋友来接她。 个头不算太高,收拾得还算整洁干净,带了个黑框眼镜,穿着T恤和牛仔裤,和秦蔻打了声招呼,握了个手,带着王思雨走掉了。 秦蔻自己在商场里百无聊赖地转悠,进一楼的奢侈品店看了一会儿包,买了个经典配色。又晃悠到负二层买了一盒包师傅的肉松小贝、一盒芋泥蛋黄酥、一盒他们黏糊糊雪贝,并一些凤梨酥之类的小东西。 一点红发消息来,问她的定位。 秦蔻说直接坐地铁回来就好,他在地铁口等她就行。 一点红回了个嗯。 秦蔻带着她买的大包小包上地铁,又忍不住心想:唔……如果完全掌握了时空乱流的话,那在告别之前,去旅游吧!远的地方因为没证件上不了动车,那近一点的地方呢?开着车去川省,看国宝大熊猫嘛! 又有一搭没一搭地想:小傅走不走……老实说不是很想让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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