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虾这种食物,秦蔻是比较无感的,倒不是说不好吃,主要是麻烦——她对所有要剥半天壳、把手弄得油腻兮兮的东西都没什么感觉,螃蟹啊、皮皮虾啊都是这样。 不过,说不定他们会喜欢呢? 她拿着手机在柜台前结账,一点红走过来,十分自然地拎起了东西。二人顺着那条路回去,一直到上了电梯,他才忽然开口:“我的脾性并不好。” 秦蔻:“嗯?” 他的目光扫过秦蔻,又迅速收了回去,声音有点冷:“你看过了《楚留香传奇》,应该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既然如此,她就不该对他毫不设防。 早在那天经过那地下车库时,一点红就已经看出来了,秦蔻是一个对危险几乎毫无察觉的人,无论是电梯、地下车库,还是夜半走过一群喝着酒的中年男人,她都是心不在焉、毫无自觉的。 对他也是这样。 黑衣杀手立在原地,说这话的时候甚至都没去看秦蔻一眼,目光只是平视着前方,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四肢颀长、猿臂蜂腰、五官冷硬,带着一股残酷的野性与迫人感,生得不算是顶顶英俊,却有一种别样地、充满危险的魅力。 秦蔻站在他的身边,只觉得鼻尖里都是那股……香辣小龙虾的味道。 秦蔻:“……” 秦蔻:ORZ 对不起,知道你心情很复杂,但是小龙虾真的……比你迫人多了啊! 她又不由觉得好笑,觉得这个人 一定很不擅长人际交往。 只有不擅长人际交往的人,才会主动的把自己的伤口袒露出来,用一种伤敌一百、自损一千的方式去……试探别人,还总觉得自己的话术特别高明、别人一定看不出意图……其实很笨拙。 秦蔻要是看不出来他什么意思,那就枉为社交达人了。 她乜了他一眼,毫无意外地看见了杀手紧紧抿住的薄唇,故意道:“你是哪种人啊?我没看过,真的一页也没看过。” 一点红皱眉:“你……” 秦蔻说:“你觉得你自己有很多毛病?”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淡淡道:“一个以杀人为业、以杀人为乐之人,他身上的毛病难道还不算多?” 秦蔻说:“我看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妄自菲薄、看轻自己。” 在原著中也是,时常都会说一些贬低自己的话语,比方说那个奇怪的杀手肖伎女的比喻……作为一个偶尔搞搞同人的同人女,秦蔻有种直觉,他这种性格、这种说话方式,在某O3这样的网站上,一定会有不少泥塑粉。 而对于秦蔻来说,书中用以描述他们的句子,与活生生的他们看起来,总是有那么点差距的。 楚留香还好,因为他是主角,出场次数多,描写细,还有很多生活习惯、内心思量都被展示出来,于是活生生的他看起来也就有许多熟悉的地方了。 但一点红……他出场确实少,每次出场,对他的描述也是冷厉又短促的,同时又连一点生活细节都没有。 可穿越过来之后,秦蔻看见的都是诸如他穿短袖一开始很不自然、喜欢洗澡、吃到辣的耳朵会红……这样的细节,这让她怎么和书中那个阴冷锐利的杀手对应起来嘛! 而且身为作者古龙盖棺定论的正面人物……这、这还有什么好说的么? 总之就是没什么可忧虑的吧。 身为社交达人的秦蔻对这样的场面轻车熟路,从善如流地说:“你瞧你,相貌也很英武,做事又利落,性格也不错,昨天上街的时候,不是还有不少女孩子在偷偷看你、议论你么?何必把自己说得一文不值?” 对了,面对这种别扭又笨拙的人,直接用直球去攻击就是最好的! 果然,一点 红忍不住垂眸看她,漆黑的眸光闪动了一下,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又哑口无言,不知到底是该否认她、还是该感谢她……他几乎从没被人如此直白的夸赞过,这忽然一下子,简直比被人辱骂了还难以忍受。 “叮”的一声,电梯停到了二十七层。 秦蔻伸手,啪得一声打在了他的背上,豪气万千:“走啦!回去喝酒!” 一点红没做声,慢慢地跟在她后头回去了。 楼道的隔音是一种很玄学的东西,电梯间有声响,本来就会被房间里的人听到,更不要说房间里的人还是楚留香。 他只听脚步声,就能判断是谁回来了,于是早就打开了门,双手抱胸,倚在门口含笑望着他们。 他只笑道:“红兄的脸色怎么这样的古怪?难道我们秦姑娘欺负你了?” 一点红:“……” 一点红瞥了他一眼,冷哼了一声,没接话。 楚留香摸着鼻子笑。 二个人进了屋子,秦蔻早就热得不行,说什么也不去露台上吃东西了,于是楚留香又上露台把啤酒和玻璃杯端了回来,三个人就坐在下层的落地窗,把东西放在小茶几上,盘腿坐在地上喝酒聊天。 今天的这款酒很特别,是草莓口味的精酿啤酒。 古人喝果酒么?那当然是喝的。唐朝苏敬在其著作《新修本草》中便有讲到:“蒲桃、蜜等酒独不用曲”,意思便是说,这种果子酒是不需要用到酒曲。人类最早的酒,恐怕就是这种自然发酵的果子了。 秦蔻轻车熟路地拿起酒瓶和起子。 瓶盖起开时,便发出了清晰而悦耳的气泡逃逸声,金粉色的酒液被倒入玻璃杯中,几乎立刻便在杯壁外侧沁出了一层喜人的冷雾,令杯中的液体带上了几分朦胧的颜色。热带水果的香气与麦芽、啤酒花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尝上一口,先是属于啤酒花的微苦,随即才是藏在泡沫里、会在舌尖上炸开的草莓浆水的味道。 草莓并不是独属于美洲的作物,野生草莓分布很广,不过最开始是像番茄一样,被拿来当观赏作物的,培育来实用,都是十七、十八世纪的事情了。 而啤酒花这种植物的分布也很广泛,据说在古埃及时期,人们去应征修建金字 塔,就是为了获得淡啤酒这种报酬。 但是古代中原人就没有酿啤酒、喝啤酒的习惯了,而是用麦芽、粮食等发酵做压榨酒,这样做出来的酒酒液并不澄清,反倒是混杂着酒糟,喝前须得过“筛酒”这一步骤,将酒糟去除,因而也叫“浊酒”。 这样子的发酵酒,酒精浓度倒是不会太高——酵母菌在酒精到达一定浓度时就停止发酵。 至于蒸馏酒嘛,那是元朝才搞出来的玩意,当时被称作“阿剌吉”,汉人都喝不习惯的。有不少记载都说这阿剌吉“大热,有大毒”,甚至还有说“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种叫阿剌吉的东西堪比南方人的有毒唾沫呢。 也不知道某些现代男人,把五十多度的酒精大饮特饮是为了什么,还美其名曰——传统文化。 喝点小酒,本来是为了愉悦嘛。 国内外的精酿啤酒,秦蔻喝过不少,这一种草莓精酿,产地就在国内,好买且好喝,她店里这一款卖的也很好,冰上一冰,就是夏天最解暑的微醺小甜水了。 在加上花生毛豆、小龙虾和卤味,那滋味—— 楚留香长长地叹息着,手上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眯着眼睛感叹道:“此地之人……当真是会享受。” 那可不? 光说这小龙虾……按照秦蔻的说法,她不过是在一家街边不大的铺子里买到的,但这滋味之丰富,实在令他们这样的古代人难以想象。 麻、辣、鲜、香、甜、嫩、酥——浸泡在汤汁里的小龙虾极其入味,就连这要被弃之不用的壳,也让人忍不住想要嗦一嗦。 出于对一点红吃辣能力的考量,秦蔻买的时候买了两种口味,十二香自然不能少,然后在麻辣和香辣之间,她就选了香辣,比起牛油红汤火锅来,这辣度还能再减一减。 而一点红也似乎体会到了一点吃辣的快乐,连着吃了好几个香辣的,锐评道:“此汤留着,明日还能下个面吃。” 秦蔻:“……” ……原来大家的第一想法都差不多啊。 前头说了,她不喜欢吃小龙虾并不是因为味道不好,是因为要动手,她懒得很,觉得剥壳很麻烦——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刚煮出来的时候很烫的,为什么有人能忍着烫面不改色地上手去剥皮呢? 她手上都是弹吉他弹出来的老茧也觉得烫啊! 但这种东西冷了也不好吃。 楚留香和一点红显然不觉得很烫,面不改色地剥着小龙虾——甚至还是单手,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单手一搓,壳肉就很好的分离了,许是看到秦蔻连手套都懒得带,只拿着筷子去夹浸泡在汤里的年糕吃,他们两就自然而然、非常体贴地把自己手中剥好地放在她面前的盘子里了。 秦蔻:(* ̄︶ ̄) 她觉得自己开始有点喜欢上小龙虾了。 今天这一顿夜宵,两瓶酒显然不够下的,秦蔻加了好几趟,把自己珍藏的各种口味的小甜酒都拿出来给他们两个人尝。等结束之后,桌上、地下,都放着各种各样的玻璃酒瓶。 啤酒,一般来说现代人都认为劲儿不是很大,不过在古人看来,却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他们平时喝的浊酒度数不大。 这也因此就看出楚留香和一点红的酒量了,楚留香的酒量自然不是盖的,一点红呢,他平时不爱沾酒,但少时学艺时,酒量也是练过的,几瓶啤酒下肚,眼神看起来却愈发清明。 反倒是秦蔻这个现代人,一时高兴,多喝了两瓶,脸和耳朵就都有点红。 她歪了歪头,有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准备收东西。 一点红眼疾手快地摁住了她的手腕,只说:“我来。” 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倘若这家中杂务,还要叫人家来做,这岂非是天底下最禽兽不如的事情? 楚留香也是这样想来,他用自己干净的那只手推着秦蔻走,笑道:“好啦,秦大小姐还是赶紧洗洗睡去吧,这里交给我们没问题的。” 秦蔻唔了一声,也没坚持,上楼去了。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秦蔻先是躺了一会儿,缓一缓酒劲儿,然后又起来冲了个澡,把满身的小龙虾味儿给冲干净。 看一眼时间,半夜一点。 这还真够晚的,幸好楼下没人入住,不然估计刚才人家都得上来敲她的门了。 其实工作与文艺行业沾点边儿的人,半夜半夜不睡觉是很正常的,就以演出为例,绝大多数的乐队演出都是在晚八点之 后开场的,如果反响好,例行的返场还会多唱几首,结束的时间也多在十一二点左右了。 结束之后,大家一起聚一聚、喝酒吃饭,弄到一两点,实在很正常。
言情小说网:www.bgnovel.com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295 首页 上一页 24 25 26 27 28 29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