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听说了很多关于陆小凤的事情—— 他爱喝酒,却又千杯不倒;他有两条修剪的很整齐、甚至像是眉毛长错了位置一样的胡子;他有一件鲜红的披风,来去如风、风风火火;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由的浪子,也是最热忱、最善良的浪子—— 了解得越多,他就对这个人越憧憬,他只恨不得立刻就找上陆小凤,诉说自己的冤屈。 陆小凤居无定所,很难寻找,但他的好友花满楼却一直就住在姑苏。 花满楼也是个善良而伟大的人,他的百花楼永远对任何人而敞开,永远都会收留走投无路的人,而只要找到了花满楼,就一定能等得到陆小凤,有花满楼的地方,好像才是陆小凤的家。 于是,长随立刻决定动身前往姑苏,寻求花满楼的帮助。 这是一个相当明智的决定,但很可惜,江老大不是傻子,他一个人出来追杀长随,自然分析过长随的行动模式。 首先,主死奴存,他必然不敢回主家,主家不打死这条不护主的狗才怪。 其次,他躲不了,一个三脚猫功夫、不能回家乡、没有盘缠走远,操着一口口音浓重的官话的人,绝不是一个隐藏高手,在这一段水匪密布、黑店纵横的地方,他太显眼了,一露面,他必然会得到消息。 最后,百花楼就在姑苏——这是一个足够近,也足够有力的庇护所,爱管闲事的陆小凤……不行,一定不能让这小子真的找到陆小凤! 所以说长随还是不够了解江湖啊,江湖上的势力分布,本身都能推导出很多信息了。 长随一路谨慎,前往姑苏,却在某一日里一不小心撞进了一间黑店,也是这长随倒霉,黑店的主人,正好就是江老大的夫人,女屠户柳大娘。 之所以叫女屠户呢,自然是因为这店里的肉包子都是用一种……额,两只脚行走的生物剁成的,这也算是黑店传统了吧。 长随撞进柳大娘的店里,简直是倒霉透顶,柳大娘对这个送上门的冤家也一点没客气,又恨他令他们多生出这么多事儿,当下就用铁钩子刺穿了琵琶骨,如猪肉一般的挂在了地下室,一面派人去给江老大送信,一面磨刀霍霍,就要活宰了他! 但,这段时间江南地区不还游荡着一个莫名其妙捡起了西门吹雪爱好的叶孤城么…… 好巧不巧,这一天叶孤城刚好就进了这家黑店,也一眼就瞧出了这地方不对劲。 叶孤城不爱多废话,甚至都没听柳大娘的周旋之词。他垂下头,一寸一寸、慢慢地拔出了剑,在长剑的寒光之下,他的双目愈发地漆黑而漠然,身上的白衣却洁白地如仙人一般。 他慢慢地拔剑,这并不是在心理上折磨柳大娘,而只是他的习惯而已。 女屠户柳大娘,在叶孤城眼里,就是个死人。 自然的,这店里所有的人都没能逃得脱,只有长随幸运得活下来了。 接到消息自不远处赶来的江老大到达的时候,瞧见的就是自己的老婆的尸体,再看见她脖子上的剑伤,然后想到进来白云城主路过江南一路往南走的事情……他的头皮忍不住发麻。 白云城主见到了那个长随,知道了他们杀的那一船人……剑仙叶孤城,会来杀他们么? 正如同他们杀死那一船无辜的男女老少比碾死蚂蚁还容易一样,对剑仙叶孤城,也就是江湖中最顶尖的那一拨人来说,杀死他们三兄弟,也不会比碾死一只蚂蚁困难多少。 江老大骇得近乎晕倒,一面暗恨那长随的运气实在太好,一面又在疯狂地思索着如何才能逃生。 福至心灵之间,他居然也想到了找陆小凤帮忙。 众所周知……陆小凤和叶孤城是朋友,别人的话叶孤城不喜欢听,但陆小凤一句话,肯定比十句还要顶事。 但问题是陆小凤是个正直的人,似乎没理由会阻止这种替天行道的行为。 好在……陆小凤是个很风流的人,他有很多红颜知己!这些红颜知己之中,当然有不能惹得,比如说位列江湖四大母老虎的江轻霞、薛冰……不过这其中也的确有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娇女子,比如说……名妓欧阳情! 欧阳情自遇到陆小凤之后,就再不肯露面了,听说最近正住在一座姑苏的宅院里。陆小凤这人最是怜香惜玉,只要制住了他的心头宝贝,难道还不仇使唤不动他?他是灵犀一指也好、灵犀一百指也好,都没有法子!陆小凤又是个极重诺言的人,只要他答应的事情,就算是捏着鼻子,他 也会做的!大不了,他们三人跪在陆小凤面前发誓,从此之后再也不做水匪,愿意散尽家财,只求留条命在。 于是,这江氏三兄弟就结伴进了姑苏城,也许是因为叶孤城的压迫感实在太强,强到这三兄弟已完全慌了神,他们也不至于就在大街上窸窸窣窣地谈论起来,把这件事说了个七七八八,正好就被失去本体的陆小凤给听见了。 陆小凤:“……” 欧阳情……他们知道欧阳情是谁么? 红鞋子组织的四姐!他们三个有种找上门去,欧阳情就能直接手起刀落给他们剁咯! 陆小凤和欧阳情自然是真的有一段儿的,这江湖上大部分和陆小凤有关的绯闻都是真的……不过也正如同他以前的无数段恋情一样,这段感情在几个月内就宣告结束了。 现在呢,他们之间的关系,大概就是谁也不见谁,一见面,感觉会很尴尬,就像当初见江轻霞时一样尴尬…… 所以自然而然的,当听见这三个傻货要绑架欧阳情来拿捏他的时候,陆小凤尴尬得脚趾都要扣地面了,要是他们真的撞去了欧阳情那里,那他大概会尬死。 秦蔻……秦蔻没什么反应,因为她听不懂江南的方言,她还以为大家就是在这里喝口茶歇一歇呢! 一点红一面听,一面还不忘同秦蔻说些小话,说一说江南的风光与风俗,正如同任何一对热恋之中的情侣一样。 秦蔻对江湖颇有兴趣,也很想在这个环境之中瞧见他们大展身手,尤其是提到了轻功,还同一点红笑道:“用轻功踩在这样的黛瓦之上,想必感觉一定和在城市里很不一样吧,我看你们那时候都快憋疯了,跑到直江池上去飞来飞去。” 她说的是他们一块嚯嚯低德地图那段时间…… 一点红忍不住勾唇笑了笑,抬头一看对面,有个卖水红菱的摊子,便顺口问:“吃不吃菱角?” 水红菱很是脆嫩,不必烹饪,直接吃很好吃。 秦蔻说:“吃啊……但我不会剥那个。” 她体贴的男友早料到了,没什么表情,淡淡地道:“我剥。” 秦蔻:(* ̄︶ ̄) 而那三个又残忍、又愚蠢的倒霉蛋,在隔壁的面摊上吃了一碗卤鸭面,就匆匆地起身,消失在了街角。 陆小凤和花满楼这个级别的高手,就坐在他们身边,光明正大的听了一气,但他们却连发现都没能发现得了。 陆小凤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茶水,又瞧见了另一张桌子上剥好的、白嫩嫩的红菱角,伸手就去拿,扔进嘴里大嚼特嚼,收获了他的好朋友红兄的一记白眼。 陆小凤扬唇一笑,对秦蔻道:“既然来江湖,还得看点刺激的,你想不想看一场好戏?”!
第210章 这件事简直就是有点匪夷所思的。 但在江湖上,尤其是在陆小凤这里,却又好像十分正常。 陆小凤脾气好、本事大、又爱多管闲事,那么,自然而然,会有许多有的没的人,会想来麻烦麻烦他。 他也不是没救过这样的江洋大盗,居中调停,让那人最终逃出生天、金盆洗手。 不过那个人与江氏三兄弟不同,他是被当地的府官逼死了全家,逼得落草为寇的,落草为寇之后,他也只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追杀那狗官的全家罢了。 江湖上人人手上沾血,但沾血与沾血也不一样。 血亲复仇、与滥杀无辜,是有着根本的区别的。 但陆小凤一般都不爱往外边乱说旁人的事情,所以有些事儿传着传着就变味了,也就难怪这江氏三兄弟一瞧见叶孤城出了手,立刻被吓破了胆子,居然来找他居中调停。 不过,脾气再好,也不代表他喜欢被算计。 尤其是被这样无恶不作的人给算计一把,一想到他们的打算,陆小凤简直都要冷笑三声了。 也不知道算他们运气好不好,居然迎面就撞上了陆小凤,他们居然还没认出来! 不过,真摸到欧阳情那里,欧阳情会不会学她的姐妹们削削鼻子、剁剁耳朵什么的,就未可知咯。 ……从这个角度来说,迎面撞上陆小凤居然还是件好事,毕竟陆小凤现在一想到欧阳情就有点尬住了,绝不可能让这三个傻子因为他去找欧阳情的不痛快。 江氏三兄弟就是三条小鱼,并不至于让人如临大敌。 陆小凤瞧见秦蔻今日饶有兴趣,连酒楼里那些人叽叽喳喳地说闲话都听得津津有味,便有心让她也瞧上一场这样的江湖械斗,也算是不虚此行吧。 秦蔻:“嗯?什么什么?” 陆小凤:“就是这样啊……” 叽里咕噜哇啦哇啦的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秦蔻果然皱起了眉,厌恶地说:“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穷凶极恶的人?” 一点红淡淡地道:“这种人在江湖上才是多数。” 陆小凤道:“所以我要去收拾他们,你去 不去?” 秦蔻:“啊!去啊!替天行道!” 一点红有点不赞同地皱起了眉,瞧了秦蔻一眼。 他是不乐意让秦蔻瞧见这些的。 他与陆小凤、花满楼一样来自古代,甚至来自于地域很相近的松江府,但他从来没提过、也从来没想过带秦蔻回他的家乡看一眼。 因为那里还有薛笑人,他那神秘又残忍的师父。 一点红不是个认死理的人,认为一段缘分的了结必须是堂堂正正的打一场,你死我活,他对薛笑人没有感情、对自己那些师兄弟也没什么感情,他只是单纯觉得他欠着师父的恩情。 若没有师父,他早就饿死街头;若没有师父,他练不成这样辛辣的剑法,也无法跻身于江湖一流高手的行列之内,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 所以他为他卖命十几年。 等到他觉得自己的恩情还干净了的时候,便头也不回地走得瞧不见了,才不会像某些蠢人一样,还自投罗网地回去打声招呼“我走了啊,不回来了啊”……那不是自己找死么! 他是一个不需要“说法”的人,也是一个不需要“离开的仪式感”的人,论果决干脆,恐怕这世上没几个人能超过一点红。 但同时,他也绝不会带秦蔻回到他的世界去,去看一眼他长大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危险,他会杜绝她身边的所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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