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红:“……” 一点红说:“热的话就打车吧。” 秦蔻不同意:“不想打车,我现在就想走走嘛。” 一点红当然没有异议,一般来说,他都很少有异议,他对很多事都没有执着,无可无不可罢了。 秦蔻又补充:“而且这边这个时间不好打车的,车都在工业园那边。” 她看一眼时间,说:“现在那边也难打车的,下班高峰期。” 一点红以为自己听错了,古怪地道:“……下班高峰期?” 那不是六点到八点么?这大半夜的,哪里来的下班高峰期? 秦蔻见怪不怪:“是咯,工业园那边,十二点下班属于正常下班时间哦,二十多岁三十岁,干到猝死的都有。” 说是猝死,其实说白了就是累死了。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冷冷道:“与乡间大户的佃农倒也没差。” 秦蔻耸耸肩,凉凉 道:“谁说不是呢……” 她当年毕业之后,先是想全职搞乐队,但乐队后来散了,她心灰意冷,因为本科学的是法律专业,就去找个了事务所当实习律师,上班那半年,真是叫她知道了什么叫新时代地主老财和拉磨的驴。 五险一金,是没有的;批评辱骂,是张口就来的;工作量,那是巨大的;工作时间,那是无限延长的了;工资……呵呵,有些律所甚至说实习律师过来学习要交学费,真的是,哪行哪业,从来没听说过出门打工还要倒贴钱的,用着廉价的劳动力,说着最不要脸的话。 怪不得业内冷笑话:全世界最不懂劳动法的地方就是律所。 呵呵。 当时她还有个学姐,去了劳动仲裁,天天都是诸如“我在加班给别人算加班费但我自己没有加班费”的冷笑话。 这些倒都还能忍,最不能忍的是,律所主任要她去陪酒局。 秦蔻一个富二代,不愁吃不愁喝,出来工作完全为了价值,叫她陪酒?叫她为了给律所拉业务陪老男人喝酒,你做梦呢你个傻X。 所以她直接走人不干了。 辞职之后,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很消极。 她不是一个没接触过社会、非常理想化觉得谁都要惯着自己的人,可是她对当律师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喜好,也没什么目标,为了这件事去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头发一把把的掉,还要上虚与委蛇的酒桌,她觉得很荒谬、特别荒谬。 她知道很多人没得选,也想明白了为什么自己的乐队会解散。 后来她就自己开店了。 秦蔻心不在焉地想着,忽然又噌的一声转过头,故意问一点红:“可是如果待会儿我走累了,我们又打不到车该怎么办?” 一点红闻言,挑了下眉,侧目瞧她。 她其实看上去并不累,只是小巧的鼻尖之上浮出了一点焦灼的汗,她笑意盈盈、不怀好意地瞧着他,似乎就是想知道这话他要怎么回答。 能怎么回答呢? 一点红伸手,替她把鬓边的几缕碎发别到耳后去,温声道:“我带你回去。” 秦蔻问:“怎么带?” 一点红的脸上似乎闪过了极其浅淡的笑意,低低道:“轻 功。” 人在江湖上混,哪里不会轻功的?只是功夫的深浅不同罢了。一点红是个杀手,身段灵活、动作敏捷,轻功的造诣很高。 他想了想,又道:“只是我的轻功比不上楚兄。”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肩头,嗔道:“哪有你这样的,提前就说自己不行。” 一点红根本没躲,受了她不轻不重的两点,面色不变,只淡淡道:“我行不行,大可以待会儿再说。” 秦蔻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她问:“小傅在家干嘛呢?” 一点红立刻斜眼瞥她,闭着嘴,好一会儿没说话。 半晌,他的语气很淡,听不出情绪地道:“似已经睡了。” 缩到那个影音室里,他出门的时候,陆小凤本来打算去看个电影,结果在影音室门口踌躇。 秦蔻惊讶:“啊?这么早就睡了?” 一点红:“……” 一点红出门时,已经十一点过了,古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十一点过,早不知道都睡多久了,一点红以前不干活儿、不需要熬夜的时候,作息也是如此,睡得早起得也早。 结果现代人脱口而出就是“这么早”。 有电灯就是会让人变成夜猫子啊,一点红这样自律的人,来了现代之后,没过三周,也被腐蚀了。 也就是傅红雪的作息还没调整过来。 他淡淡道:“你似乎很在意他?” 秦蔻闻言,不免斜眼瞟他。 他倒是没看秦蔻,目不斜视地往前走,表情……就是一贯的没有表情。 她说:“小傅很可怜的。” 一点红的语气仍然很平淡:“这世上可怜的人多了,你可怜不过来。” 秦蔻说:“可谁叫我们有缘分呢?” 一点红闭上了嘴。 秦蔻垂着头,一边走路,一边盯着自己的脚看。 她换了美甲,现在脚指甲是豆蔻绿色的。 互相沉默着走过了一小段路。 过了一会儿,一点红感觉到自己的T恤下摆被拉了一下。 其实倒也不是下摆,他喜欢把上衣的下摆塞到下 着里面去,在用腰带一勒……这也是劲装的穿法。 这习惯被他自然而然地带到了现代来,所以这件贴着身子的、薄而柔软的T恤下摆,是没办法被她拽出来的。 她只是用两根手指,轻轻捏起他侧腰的衣物拽了拽,衣物好似贴在他身上的另一层皮肤,这层皮肤被剥离时,他的肌肉忍不住缩紧,又强迫自己放松些。 一点红侧目去看秦蔻,等着她说话。 秦蔻的嘴角勾起来,语气轻快地说:“我们也有缘分啊。” 一点红腰腹间的肌肉瞬间紧紧缩起,甚至有一种不知名的抽痛在蔓延。 他的脸上仍然没有表情,侧脸的棱角瞧上去仍然又冷又硬、不近人情。 他听不出情绪地说:“你可怜我?” 秦蔻纠正说法:“我心疼你。” 一点红冷笑:“你也心疼那小子。” 秦蔻笑了,她眨了眨眼,说:“红哥,你不高兴么?” 一点红又闭上了嘴。 男女之间的你来我往,往往也暗藏刀锋,也算是短兵相接的一种,而这种短兵相接,其中的机巧与惊险程度,与真正的决斗相比,也绝不逊色。 可惜的是,一点红是短兵相接的一把好手,却并不擅长这种“短兵相接”。 他不肯回答这问题,秦蔻的面上瞧起来也并不在乎,又接着问:“红哥,你说小傅会好么?” 一点红:“……” 半晌,他声音嘶哑地回答:“会的。” 秦蔻笑了:“你好像很笃定?” 一点红的目光冷电般地凝在了她脸上。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说:“你的法子对旁人来说或许不奏效,对他来说却很奏效。” 一只几乎被打断脊梁骨的小狼崽子,没了家、没了目标,秦蔻给了他一个容身之所,把自己当成家来对待他,又给了他目标……说真的,听到那小子追着她问“你还要我做什么”的时候,一点红真是烦得要死。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秦蔻做事的确有一套。 他淡淡地评价道:“你好像格外清楚看人下菜碟。” 看人下菜碟……好像略带贬义,但一点红其实不大通文墨,说起话来 当然不太讲究。 秦蔻也不在乎这些小事,只是满不在乎地说:“是咯。” 一点红问:“何必?” 秦蔻一怔,“嗯?”了一声。 一点红淡淡道:“其实你不用做这么多。” 他不是铁石心肠,当然很明白秦蔻是怎么对待他们的。 他刚来时,瞧见电梯,也忍不住警惕、紧张,秦蔻看出了他的情绪,轻声地安慰着他,又不至于让他觉得窘迫,在很多小事上,她都是这么对他的。 花满楼的眼睛也是,这是一桩麻烦事,她大可以一推四五六,权当不晓得,反正花满楼对自己的眼睛也不抱什么希望,但她还是忙活了这么一气。 傅红雪……当然也是一样的。 秦蔻“唔”了一声,说:“可能因为我……其实很喜欢被朋友包围的感觉吧。” 一点红侧目瞧她一眼。 秦蔻说:“我跟你讲一件事哦,你不要对别人说起。” 一点红盯凝着她,低低地嗯了一声。 秦蔻讲起的是她以前的乐队解散的事情。 秦蔻从来没避开过自己上大学组乐队的事情,还把他们乐队发的那张专辑给花满楼听过。 但当然,她的确没谈过是怎么解散的。 其实原因说起来也很简单。 上大学时,校园乐队,很有锐气,又没有切实的经济压力,四个人往一起一凑,自然很是开心,又发了专辑,觉得自己小有成绩,未来一定可以一飞冲天。 所以大家就约定,毕业之后都留在X市,不要各奔东西。 秦蔻和鼓手妹子王思雨都是土生土长的X市人,所以这个自然没问题,其他两个外地人也留下来了,一开始大家也没想着直接全职做乐队,都各自找了工作。 结果就很好想了,理想丰满,现实骨感,秦蔻自己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周末还要加班,其他几个人也差不了多少,排练、排个屁! 后来秦蔻辞职了,鼓手妹子考了公,当了公证员,工作清闲,大家总算排练的时间多一点了。 但这时候的矛盾其实已经很深了。 吉他手江晨是学建筑的,毕业后找了份画图的工作。他家的家庭条 件不是特别好,当初为了一腔理想留在X市这个平均工资不高的地方,已经很是后悔,况且画图这种工作,忙起来真的非常忙,累得半死不活,秦蔻和王思雨还经常积极地组织排练。 导火索是一次演出的服装问题。 乐队是上台表演的,秦蔻的乐队走的是复古风格,上台穿T恤牛仔裤,那也太出戏了! 当然,有很多乐队其实也不在乎这个,人家就是随便乱穿,但秦蔻不接受。 她当然也明白,追梦是个很奢侈的事情,对于家庭条件普通的人家来说,容错率非常之低下,她当然不能因为自己能玩、能玩得起,就要求别人都和她一样玩得起。 所以她永远不会提出全职搞乐队这种要求。她自认为优点就是家里有钱,所以对内一些花销她都直接掏了,比如说队友的乐器坏了要修,那就直接她去送修,再比如说排练室,她直接包了一个,还有就是衣服,她去挑、她去买,不浪费大家的时间和金钱。 然后……画图的吉他手江晨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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