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这个孩子脸色有着发青,显然有着早夭之相。 慕倾姒瞧着似乎万念俱灰的女人,想了想,低头咬在了那孩子脖子上,孩子太小,她不过吞了他一口血,他身上的那些症状就已转移到了她身上。 勉强将孩子还给那个女人,慕倾姒轻咳一声,“他太小了,身体的恢复需要一天,这一天,你好生照顾,等他身体稳定下来就好了。” 刚出生的婴儿至纯至真,血液最是香甜,容易上瘾,所以慕倾姒决定再次沉睡,这一睡,就睡到了春暖花开,睡到了荷香阵阵,睡到了瓜果飘香,睡到了寒梅再放。 梅花庵附近并不是多么热闹的地方,有些偏僻,再加上梅花庵发生的一起灭门惨案,人烟更为稀少,所以,等到终于有人来了这里,发现了慕倾姒的时候,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沉睡中的慕倾姒,心跳近乎于无,体表冰冷,在一般人看来,与死人没什么两样,而她沉睡已久,对外界的感知并不多深,除非是血的诱惑,否则,不到苏醒之日,不会被人惊醒。 因此,当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被人装进了棺材里,而上方正有人在填土,嘴里还念叨着,“可怜的人啊,入土为安啊,幸亏你遇上了我,不然啊,还不知道要曝尸荒野多久呢……” 听声音,应该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絮絮叨叨的,很是好玩,慕倾姒突然起了坏心思,想要吓吓他。 她抬手敲了敲棺板,少年填土的动作猛地停下,声音也消失了。她又敲了几下,而后,那少年惊恐的声音响起,“诈……诈尸了?不是吧大姐,我就是絮叨了一点,可我是好心呀,你都死了那么久了都没诈尸,我一埋你你就诈尸?” 埋人之前,少年似乎是再三确认了慕倾姒是否真的死去了,所以此时才会如此惊恐。 慕倾姒右手掌心抵住棺材板,猛地一使力,棺板便被她推了起来。 她坐起来,将棺板移到一边,碎土石稀稀拉拉的落下来,落到了她的身上。 没了棺木的遮掩,慕倾姒终于看到了那个少年,年纪轻轻,正如她所想的那样。他有些害怕,盯着慕倾姒,手里的铁锹举在身前,“噗嗤——”慕倾姒笑了起来,缓和了紧张的气氛。 “你笑什么?”他放下了手中的铁锹,奇怪地看着慕倾姒。 “娃娃,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慕倾姒看着他,不由得想到了当年那个小书生,第一次为救他而咬了他之后,他也是那般惊恐的样子。 “我叫叶开,今年十一岁!”听见慕倾姒说话,叶开似乎不怎么害怕了,脸上带上了笑意,回了话。 他是个开朗的孩子,被教得很好,慕倾姒这么想着,就听见了一个好像有些熟悉的声音,“叶开——” 回过头,确实是位熟人,“李寻欢……”慕倾姒坐在棺材里,半倚着棺壁,“原来是你这糊涂蛋。” 李寻欢也怔了半晌,才有些欣喜地开口,“慕前辈!” 慕倾姒顿时就黑了脸。 李寻欢功夫不错,加上这些年生活美满,其实并不多显老,但也能看出来是个五十多的大叔,被他叫一声前辈…… 李寻欢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碧绿的眸子带上了一抹尴尬,“慕……姑娘,你怎么在这?还被开儿放进了棺材里……” “睡了一觉而已,对了,诗音呢?怎么没跟你在一起?”慕倾姒瞧了瞧他周围,不见那个温柔地叫她姐姐的姑娘。 “诗音和御儿去江南了,我和开儿也正准备赶过去。”提到林诗音,李寻欢的目色柔和起来。 “御儿是……”慕倾姒心中有些猜测。 “是我与诗音的孩子,你该知道的,他名为李成安,御儿是你为他取的小名。”李寻欢笑笑,看向慕倾姒的目光带着几分感激。 他是该感谢她,毕竟当初如果不是慕倾姒撺掇林诗音自杀,唤起了龙啸云的愧疚和李寻欢的醒悟,现在大概的结局会是一场悲剧。 想到当初林诗音一刀割开脖颈的大动脉,滚烫的血洒在地上,洒在衣服上,李寻欢痛苦懊悔的样子,慕倾姒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许是经了一次生死,林诗音难得强硬起来,坚定地同李寻欢退婚,离开了李园,同慕倾姒去各处转悠,地广野丰的江南,黄沙漫天的漠北,白雪皑皑的雪山…… 许是被林诗音的决绝吓到了,又或者是因为慕倾姒的威胁,龙啸云也离开了李园,拒绝了李寻欢的挽留。 而李寻欢,则收拾包袱追在了林诗音身后,用了近十年的时间才重新打动了她。 说是打动,不过是没出息的林诗音从没放下过,在慕倾姒的百般阻挠下也就撑了十年就撑不住了。 后来,林诗音有孕,慕倾姒不想总在一处待着,等诗音生下孩子,确定母子平安之后便留信离开了,再后来,她自己在外游荡了一年,因为救下了一个孩子,便寻了个僻静之地沉睡了。 “您要去见见诗音吗?她一定很高兴见到您。”李寻欢笑了,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故友重逢。
第2章 江湖真理:江湖最不能得罪的三种人 林诗音确实很高兴,见面之后,拉着慕倾姒的手不放,就连小儿子也塞给了李寻欢,“慕姐姐,这次可不能再留书出走了。” 慕倾姒却没应她,反手拉住了她,“你知道的,诗音,我在一个地方留不住。” 林诗音黯然了神色,她是知晓慕倾姒的不同的,不老不死之身,而且伤口愈合极快,可以通过吞食他人的血将对方身上的伤一并转移到自己身上。 “那也多留些时日,让我们姐妹也好生叙叙旧。”时光的荏苒并没有在她们之间划下痕迹,言语行动之间,林诗音对慕倾姒依旧十分亲昵。 慕倾姒就这样一留再留,一直留了七八年,林诗音和李寻欢的小儿子武艺都小成了,她终于还是向他们告辞了。 慕倾姒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不过,她自己已经是一成不变了,就总想要让自己待的地方变一变。 “我的弟子,就是当年的那个孩子叶开,最近去了边城,慕姑娘如果没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不妨去边城寻他。”临行前,林诗音问她打算去哪儿,她说不知道,于是李寻欢为她提了个建议,“那孩子是个调皮的,慕姑娘与他一起,定能感受到许多乐趣,也替我照看一下那孩子。” 慕倾姒与李寻欢相处不算短,他是了解她的脾性的,他这么说,一定是因为边城那边要有什么有意思的大事发生,于是,慕倾姒点头应下。 李寻欢是个体贴的人,知道慕倾姒要走的时候就让管家雇了人,恰好有要去边城的商队,给了些钱,能把她捎带过去。 一路上,慕倾姒被人照顾得很好,吃喝不愁,一切都有人来完成,她只需要骑着骆驼,跟着商队走就好。 不知从何时起,入目皆是黄沙,太阳比往常烈了不少,车队的领头人跟身边的人说着话,十分兴奋,“过了前面的大戈壁,我们就到孤叶城了……不过,前面有沙尘暴,我们今晚得在这里扎营,等明天再启程。” 突然,有人指着前面昏暗的天空大喊起来,“有人,那里有人!” 慕倾姒顺着那人的手臂看去,就连天沙相接的地方有一道龙卷风沙暴,而一旁有一个十分渺小的影子,似乎是骑着马,正冲着那沙尘暴冲了过去。 商队的人都很朴实热心,纷纷挥舞着手臂大声提醒他,想把他喊回来,“小兄弟,回来,那里有沙尘暴,不要命了!小兄弟,快回来……” 慕倾姒瞧着他一往无前的身影,藏在袖子里的右手双指并拢,同拇指张开,顺势右转成八卦样式引灵力入掌心紧握住,而后五指张开,掌心向着沙尘暴的方向微微前推,将灵力推了出去,不过转瞬,那一场骇人的沙尘暴就消散了。 “散……散了……”商队的人们喊叫的声音戛然而止,而后震撼地低喃,似乎想要跪地膜拜。 “齐老板,是不是可以走了?”慕倾姒有些困倦地趴在骆驼上,想睡,但是不能睡,好烦。 齐老板回过神来,忙不迭地点头,吩咐手下的人收拾东西。 “齐老板,边城有什么客栈吗?你送我到客栈就可以了。”骑着骆驼继续前行,慕倾姒赶着骆驼跟上了齐老板。 “有的有的,这边城只有一家客栈,叫做无名居,据说这无名居的萧老板救过万马堂大老板的性命,所以有万马堂做靠山……”齐老板讲解得很清晰,把不能得罪的人也顺便说了一遍,其实也不多,简单来说,在边城,不能得罪的只有一种人——万马堂的人。 当然,齐老板并不是这么说的,听他的意思慕倾姒是个弱女子,本不该一个人跑来这混乱的地方,在他看来所有人都是她不能得罪的,所以能不得罪人就不要得罪人。 但在慕倾姒听到的讯息中,出现最多的就是万马堂,一个边城最大的势力,这片地域的掌控者。 慕倾姒对于齐老板的担忧并不多在意,行走这世上这么久,学的东西斑驳交杂,特别是在一个人最不缺时间的情况下,无论学点什么都能精通起来。 更何况,最重要的一点——她不会死! 无论多重的伤都能很快痊愈,火焰烧不掉,骨头硬到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都劈不开,在水里能自由的呼吸,像个怪物一样,不,不是像,本就是个怪物啊…… 很快,无名居就到了。 荒凉贫瘠之地,四周都是沙丘,唯独这里有一座精致的客栈,进入其中,便能听见歌舞奏乐的声音。 而当慕倾姒一步一步往里走的时候,却听到了有人说,“谁说傅公子没有房间,我的房间里有个隔间,让萧老板给加一张床……” 慕倾姒走进去,就看见一个红衣张扬的少年,他正站在一个坐轮椅的男人旁边,方才的话就是他说的。 背对着门口的是一个穿黑色劲装的少年,手里握着一把漆黑的刀,慕倾姒看不到他的样子,却莫名地觉得他的背影有些熟悉。 等她回过神来,那两个少年已经进了后堂。 “老板,我要一间房,要住很久,这里有五千两银票,算作房费,多退少补。”临行前,林诗音给慕倾姒塞了许多银票,生怕她不够用。 对方并没有接,他看着慕倾姒,笑着开口,“姑娘可是慕倾姒?” 她看着他,等待着他的下一句话,果然,“李寻欢李大侠已经让人为姑娘定好了房间,不需要姑娘再付钱。” 他的声音不算很大,但是这里的人都是在刀口上舔血过日子的,功夫都不是很弱,自然是听了个一清二楚,顿时,整个无名居安静下来。 “李寻欢?哦,原来是李寻欢的红颜知己,都说他和表妹成婚之后就与之前的莺莺燕燕断了个干净,没想到这还藏了一个。”一旁搂着一个舞女喝酒的人做了出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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