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节目——也是最隆重、最受瞩目的一个——“女士们先生们,我敢打赌,你们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演出!”舞台上灯光变幻个不停,主持人说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遭遇过短吻鳄,它们丑陋、恐怖、狡猾,栖息在阴湿的沼泽地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一击……再没有一种动物,能比短吻鳄更加丑陋恐怖,也再没有一个人,能比恶魔之子更像短吻鳄——让我们有请——” 主持人深吸一口气:“——恶魔之子登场!”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甚至有人站在椅子上吹口哨,似乎等待了那么久,就为了这一刻。 莉齐歪着头,一眨不眨地看着舞台,也有些好奇起来。 她看过那张传单。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走到哪儿,学到哪儿,既会变魔术,又会唱歌,还会像神枪手一样闪电般拔枪开枪呢? 当然,最让人好奇的,还是他的长相。 这世上不乏外表丑陋的人,尤其是贫民区,到处都是浑身疥癣、满脸疮疤的可怜人。 内战过后,因为战争毁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很少有人把他们当成“怪物”、“魔鬼”和“恶魔”,也没人孤立他们,把他们关在马戏团的栅栏里,供人观赏取乐。 这个人的长相,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就在这时,帷幕降下,全场灯光暗了下来,只有脚灯还在燃烧,散溢出银色的烟雾。灯光师换了一个滤光片,一道强烈而冰冷的白光打在了幕帘上。 很明显,“恶魔之子”即将登场了。 乐队演奏的音乐渐渐诡异起来,如同充斥着霉菌、浓雾和白骨的沼泽地里传来的笛声。 观众席本来一直有人在讲话和打牌,买酒送酒的人进进出出,音乐响起后,居然都安静了下来,连专门喝倒彩的好事者都停止了窃窃私语。 帷幕升起。 一个人走上了舞台。 他看上去年纪不大,身材却异常高大挺拔,穿着黑色长斗篷,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盖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硬的下颚,以及苍白得几近病态的唇。 只看身影的话,完全想象不出他的长相会“恐怖如魔鬼”。 他戴着一副破旧皮手套,黑色的鞣皮微微开裂,明显是别人用剩下的,严重不合手,却仍然看得出他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 莉齐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身材过高和手指过长时,会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 这么一看,这人一点儿也不丑,甚至有些英俊。 观众也意识到了这点,感觉受到了欺骗,不禁发出嘘声和嘲笑声。 在浪潮般的喝倒彩声中,“恶魔之子”的表演开始了。 只见他抬起一只手,缓缓摊开。 一簇杏黄的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 与美艳女郎的表演不同,美艳女郎亲近火焰时,观众的视线会集中在她滑腻的胳膊上,担心火焰会顺着她肌肤的油脂焚烧起来。 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 “恶魔之子”的表演,却是另一种感觉。 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火势扩大,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但只要他做出握拳的动作,上一秒还烧得噼啪作响的大火,便会尽数熄灭。 然而,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几乎融为一体,叫人分不清火与血肉的界线,神色却至始至终都冷漠无比。 这种奇异的反差感,使节目的演出效果更为出色,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 表演告一段落,“恶魔之子”猛地一抬手,熄灭了所有火焰,然后,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令人惊惧。 看来,马戏团并没有夸张,而是真的认为他像沼泽地的短吻鳄一样危险恐怖。 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看了又看。 传单上并没有写他做过什么坏事,只说他有头脑,有天赋,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应该备受崇拜,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被追捧的对象。但因为他过于恐怖的长相,于是,不仅没有受到崇拜和追捧,反而被人恐惧,失去了尊严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不知道这位‘恶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下一个表演是“决斗”。 主持人说:“别看他是个魔术师,玩火玩得出神入化,实际上,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是个神枪手——大家应该都见过在酒馆外决斗的绅士,他们和野蛮的亡命徒不同,在决斗场上非常讲规矩,完全遵循《社会礼法》的规定——双方各就各位,手-枪与地面垂直,然后,各凭本事,谁的拔枪速度快,谁就能在决斗场上活下来。” 说到这,主持人停了停:“我们本想请一位绅士,上台参加决斗,但绅士都是为荣耀而战,谁愿意把命搭在马戏上呢?”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笑声。 “于是,我们请到了汤姆·鲍,这位金盆洗手的神枪手——他愿意赌上性命,与我们的‘恶魔之子’一决高下!” 男人鼓掌道:“精彩!精彩!这才是真正的演出!既尊重了绅士的名誉,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节目效果!没想到新奥尔良也能有这样精彩的节目,完全不逊色于巴黎的演出,真的太精彩了!” 莉齐却没办法觉得精彩。 “恶魔之子”再聪明,再冷静,也只是一个魔术师。 就算他是个罕见的天才,能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开枪的速度也不可能快过真正的神枪手——那些枪手靠手-枪谋生,对手-枪的熟悉程度,完全不亚于魔术师对扑克牌的了解。 而且,她相信,那个汤姆·鲍一定有把握一枪击毙“恶魔之子”,否则决不会当众应允决斗。 为了所谓的演出效果,居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去送死…… 莉齐眉头微蹙,忽然不想再看下去。 作者有话说: 第五本魅影,按照某位读者的叫法,这应该是“五桶”。 《野兽与金丝雀》是音乐剧桶,《魔鬼的美人》是美化版原著桶,《予你狂热》是吸血鬼桶,《我爱你,我装的》是原汁原味外加到《金丝雀》里逛了一圈的原著桶……这本应该是曾在美国西部挣扎求生过理智冷静即使穿上西装也难掩粗暴兽性的暴徒桶(bushi) 还是那句话,每本魅影的背景都会做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请放心食用。 这两章随机掉落100个红包,祝大家阅读愉快。
第3章 Chapter2 她本想直接起身离开,但剧场灯光再次暗了下来,两道明晃晃的聚光灯打在舞台上。 “恶魔之子”身上的铁链被解开,皮腰带扣上了枪套,与汤姆·鲍各自退后十五步,面对面而立。 乐队演奏的旋律变得更加阴郁沉重,定音鼓的鼓点模拟着秒针的节奏,咚、咚、咚,如同死亡倒计时一般,令人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恶魔之子”的下颚有些紧绷,不知是因为决斗,还是什么。 汤姆·鲍则一脸自信地活动着五根手指。 “按照《社会礼法》规定,我们都将是这场决斗的证人!”主持人高声喊道,“让我们一起等待开枪信号——放心,这场决斗绝对公平公正,我们保证,假如有一方在信号发出前提前开枪,我们会立即将他击毙!”⑴ 观众席掌声如雷。 随着鼓点声愈发激烈,“恶魔之子”和汤姆的身影逐渐挺直,手慢慢放下来,垂落在枪套附近。 掌声轻了下来,人们一动不动地望着舞台,全都屏住了呼吸。 负责发射信号的,是第一个节目的芭蕾舞女演员。她一边白鹭般优美地腾空而起,一边高高举起双手,朝观众展示那把信号枪。 太滑稽了。 莉齐见过不少决斗,从为荣誉而战的决斗,到纯属争强好胜的决斗,再到因输牌而诱发的决斗。但舞台上的决斗,还是第一次见——欧洲人和南方人推崇备至的“决斗”,居然成了马戏团的表演节目,真是滑稽、可笑又荒谬。 更荒谬的是,作为所谓的上等人,男人应该深恶痛绝这种节目才对,他却两眼放光,似乎比任何人都期待台上的两人开枪。 莉齐眉头蹙得越来越紧,攥紧了手上的珠母扇,不知道该不该阻止这场荒唐的决斗。 但假如她挺身而出,必然会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而且,她并不知道“恶魔之子”是好人还是坏人,这场决斗是否只是一场双方提前串通好的表演。 时间在流逝。 女演员轻盈地完成了最后一个大跳,退到了舞台的角落。 信号枪随时有可能打响。 就在这时。 “恶魔之子”突然抬起了头。 莉齐终于看见了他的眼睛——也只能看见他的眼睛。他戴着面具,银白金属质地,覆盖住大半张脸庞,除了金黄色的眼睛、线条冷峻的下颚、苍白病态的双唇,什么也看不见。 但就是那双眼睛,让莉齐意识到,这不是表演,而是一场货真价实的决斗。 ——他冷冷地盯着汤姆·鲍,如同被囚禁已久的饥饿野兽,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笼子外的生肉,准备伺机破笼而出。 可是,他要怎么做呢? 决斗不是游戏,一旦他拔枪慢一秒钟,就会死在汤姆·鲍的手上。 算了。莉齐皱起眉毛,沦为笑柄就沦为笑柄吧。她身上早就挂满了笑柄,不差这一个。 莉齐站起身,朝剧院的检票员招了招手——她打算买下整个马戏团,以阻止这场决斗。 然而,晚了一步。 信号枪打响了。 没人看见“恶魔之子”是怎么拔枪、开枪的,当第二声枪响——除信号枪以外的枪声落下时,汤姆·鲍便已倒地身亡。 观众席惊呼声四起。 乐队奏响欢乐的旋律,小提琴手拉出一连串滑稽的音符,仿佛这是极具喜剧性的一幕——神枪手信心满满地和马戏团的小丑决斗,最终却命丧黄泉,再没有比这更加滑稽的喜剧了。 ——如果“恶魔之子”没有开第二枪、第三枪的话。 “砰——!” 他冷静而精准地射杀了那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当鲜血迸溅在舞台的幕帘、布景和脚灯时,乐队甚至还在演奏滑稽的乐章,直到惊恐的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响起,欢快的旋律才戛然而止。 没人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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