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莉娅说着,眼神复杂地望了她一眼:“在妇女集会,我学到了很多。太太小姐们教我用枪,教我跨骑马,教我怎么用男性笔名发表小说,还帮我租了一间屋子,好让我安静地写作,我本可以在那边一直住下去,但我实在放不下你——” 每天晚上,朱莉娅都会想起莉齐。 她一直没能忘记莉齐。她想知道,莉齐在干什么,她会不会跟自己一样想离婚,可又害怕世俗的眼光——她的丈夫对她好吗?她还记得过去的时光吗?她是否也曾像她一样对未来感到迷茫、彷徨、无措? 这些念头纠缠着她,如同想把猎物绞死的蛇一样,越缠越紧。 白天,她在靶场练习射击时,总会忍不住想,时光究竟把莉齐·艾德勒改造成了一个怎样的女人? 资助妇女集会,教女人用枪,教女人跨骑马,教贫困女子收容所的女孩们识字——她怎么敢? 她就不怕被人非议吗? 后来,朱莉娅才知道,莉齐的确被人非议过,而且不止一两个。 人们在背后批评她,说她不守妇女规范,不像一个女人,还说她品味奇特,爱上了一个蒙面的亡命徒。 也有人说她命运悲惨,被迫嫁给了一个冷漠凶狠的野蛮人。 听说那个野蛮人不允许她跟绅士跳舞,也不允许她跟绅士谈笑。 这并非夸大的传闻,真的有人因为不小心碰了她的手,而被她的丈夫硬生生折断了手腕。 这些真真假假的传闻,令朱莉娅心潮起伏。不过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一个人浮想联翩。 真正使她动身去找莉齐的事情,是她听说莉齐已经离过一次婚了。 那一刻,朱莉娅几乎要以为,莉齐就是她命中注定的情人。 回到家,她立刻收拾出一个轻便的行李箱,买下去科罗拉多的火车票,在吊袜带上缝了一个枪袋,里面装着一把上了膛的左轮手-枪。 她是上等人家的小姐,从小娇生惯养,备受呵护,鞋子里从未进过一粒砂石,眼睛也从未望过除大都市以外的风景,更没有闻过除父兄、前夫以外的男人的汗臭。 一路上,她胆战心惊,右手随时准备伸进裙子里掏出手-枪。 她想,若不是爱情的力量,她是绝无可能孤身坐火车去科罗拉多的。 然而,等她到了科罗拉多,脑中的想法却发生了变化,那种狂热而汹涌的感情消退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她一个人从纽约来到了科罗拉多! 朱莉娅在附近的小镇租了一匹骑乘马。 老板原本不愿意租给旅客,但听说她是一位女冒险家,立刻毫不犹豫地租给了她。 在南方,“女冒险家”这样的字眼,是粗鲁的、低俗的、上不得台面的。要是有女子自称冒险家,上等人家甚至不愿意接待她。 老板说这个词时,语气中却充满了尊敬。哪怕她身材娇弱,一看就是城市里天真无邪的年轻小姐,老板也没有轻视她和敲诈她,反而苦口婆心地叮嘱她,若是看到熊,不要惊慌。 “你若惊慌,”老板说,“马儿感受到你的情绪,会更加惊慌。这里的熊都怕人,只要你不伤害小熊,母熊就不会缠上你。” 朱莉娅心里十分惊奇。 她读过许多书,但在书里,熊从来都是凶猛可怕的形象,一爪子就能把人的脑袋拍成肉泥,没人告诉她,在科罗拉多有一种黑熊又矮又小,不会伤人。 她翻身上马,解下枪袋,挂在马鞍上,按照地图的标识一路前进。 落基山脉风景秀丽,松柏林立,空气清新,她已经很久没闻到这样不刺鼻的空气了,大都市里到处都是工厂,烟囱日夜不休地冒着黑烟,叫人难以忍受。 要不是莉齐,她这辈子都不会孤身到这个地方来,更不会闻到这样令人心旷神怡的空气。 朱莉娅想,哪怕最后没有跟莉齐在一起,欣赏过这样的美景,她也心满意足了。 此时此刻,莉齐对她来说,已不再是精神支柱,也不再是必须得到的情人,更像是一把钥匙。 她拿着这把钥匙,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她不再是一朵必须缠绕在男人身上才能盛开的蓓蕾。她看到了命运的另一种可能性。 毕竟,她都孤身进入了深山,两腿叉开骑马,随时准备开枪,还有什么事不能做到呢? 她不是没有碰见坏人。一个亡命徒曾尾随她,那人戴着牛仔帽,穿着污脏的黑色皮衣,腰上挎着两把手-枪,相当失礼地盯着她看,用浓重的鼻音腔跟她打招呼。 她想起一些关于歹徒迫害女性的传闻,吓得浑身僵硬,几乎无法策马前行。神奇的是,那人见她这么害怕,居然耸耸肩,转身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 当时,距离莉齐在科罗拉多的牧场,还有两天的路程,她便在一个旅馆住了下来。 旅馆肮脏破旧不堪,处处都是嗡嗡的苍蝇,空气中似乎浸满了油污和汗臭,令人窒息。 最让她头皮发麻的是,床板里居然有虫。但幸亏老板是个好人,见她是城里来的姑娘,便把妻子的房间让给了她。他妻子是个勤劳的妇女,每星期都会把床板拆开,涂上石碳酸,客房他们便没那么用心了。 为了答谢这对善良的夫妇,朱莉娅多付了五块钱。老板娘却不愿意收下,除非她愿意带走他们亲手腌制的咸肉。 这在纽约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她去纽约的酒店吃饭,必须时刻捂住钱包,不然就会被迎面撞来的小偷摸走。 这些镇民远比纽约人缺钱,却比纽约人更不在乎钱。 朱莉娅骑上马,继续前行。 科罗拉多远离城市,当然不可能全是好人,她也碰见过货真价实的歹徒。那人骑着马,一直跟在她的身后,自言自语地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她心里一阵一阵发冷,不知道怎么把他赶走,只能硬着头皮听下去。 那人说,他并不是坏人,曾经甚至是英雄,他杀过很多印第安人,因为印第安人杀了他的家人。后来,他待的地方几乎看不到印第安人了,便来到这里,继续屠杀印第安人。印第安人都躲到山上去了,他便屠杀野牛。但他并不是坏人,尽管他杀野牛杀得最多的一次,漫山遍野都是野牛的尸体,兀鹫在天上阴冷地盘旋。 他似乎是想让她对他生出敬意,又像是把她当成了天上的圣母,在对她忏悔心中的罪恶。 那并不是令人愉快的经历,因为那人离她越来越近,她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恶心的血腥味,回头一看,竟在他的马鞍上发现了一串风干的头皮。 “哦,我要死了,他也会剥下我的头皮的!”朱莉娅当时只有这一个想法。 她脸色肯定很难看。那人也注意到她的脸色,突然大声吼了起来:“我说了,我不是坏人,我不是坏人!头皮猎人在以前是一个合法的职业——我不是坏人!”说着,他猛地拔出枪,瞄准她,阴沉地说,“滚,快滚,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不然我会忍不住把你的头皮也剥下来——滚!” 朱莉娅也很想离开,可她吓蒙了,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来之前,她曾在心里计划,要是有人拔枪瞄准她,她也拔枪予以回击,现实情况却是她汗出如浆,抖如筛糠。 她脑中响起了警铃,就像埋头吃草的鹿,忽然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她孤身一人来到蛮荒之地,究竟是好是坏? 要是没来到这里,她一辈子都会安然无恙地待在象牙塔里,男士们会自发地保护她,年长的女士们也会保护她。作为年轻女孩,她将永远都不会看到世界邪恶的一面,更不会碰到脾气这样古怪的歹徒。 可同样的,她也将看不到落基山脉秀丽的风光,永远都不会知道灰熊和黑熊的区别。 不知过去了多久,那人似乎冷静了下来,收起枪,一抖缰绳,自顾自地离开了。 见他走远,朱莉娅几乎是摔下马,扶着树干,紧张地吐了一地。 直到这时,她才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也听到了内心真实的想法——她并不后悔来到这里。 相较于在金鸟笼里活一辈子,她更愿意当一只飞翔鸟,即使自由飞翔的时间只有三分钟。 即使刚才她真的死去,她也不会后悔,更不会埋怨莉齐,反而会感激她,要不是她——她们曾经的情谊,过去的回忆,她决不会有勇气来到这里,拥有如此新奇的见闻。 “要是我能平安见到莉齐,”朱莉娅想,“我一定要把这番见闻告诉她。要是她跟我有一样的困扰,我说什么也要带她离开那个牢笼!” 然而,当她真正见到莉齐的那一刻,尽管她们之间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拥抱亲吻,但她看着莉齐的眼睛,便知道,这是一只比她先飞出牢笼的鸟儿。 她来晚一步,莉齐已经不需要她了。 有那么一刹那,朱莉娅心里满是妒恨。她嫉妒那个带莉齐走出牢笼的男人,恼恨莉齐的爱是如此泛滥,既能爱女人,又能爱男人。 可是,她转头看见那座清凛、美丽的雪山,看见几只大角羚羊正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吃草,心里的恼恨忽然又消失了。 不管怎样,她已经是一只自由的飞鸟了。 不过,她还是嫉妒埃里克。 她看出来埃里克不是一个好人,即使身穿居家服,皮带上也挂着枪袋,走动间露出镀金的枪柄。 他像亡命徒一样蒙着脸庞,只露出一双冷漠无情的金眼睛。 朱莉娅不禁想起,有一回她在荒野与一群灰狼狭路相逢,那群狼喘着粗气,正在围攻一匹野马,它们饿疯了,完全不在乎是否会被马蹄踢断颈骨,疯了似的扑咬野马。 电光石火间,她与其中一头狼对视了—— 那头狼立起后腿,仿佛人一样站了起来,警觉地四处张望,口中流着涎水,眼里冒着冰冷的金光。 它看见了她,但对她丝毫不感兴趣,除非十天半个月猎不到鹿、马、羚羊、兔子或者松鼠,否则狼群不会考虑攻击人类。 埃里克的眼神跟那头狼一模一样,似乎只剩下杀戮和吞食的本能。 朱莉娅又想起她在路上偶遇的印第安人,他们戴着羽毛,背着箭袋,举止粗野,凶神恶煞。 她不敢多看,轻轻一甩缰绳,离开了那里。后来,有人告诉她,那些印第安人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野牛快被白人赶尽杀绝。 尽管埃里克跟印第安人长得完全不像,举止也没有印第安人那种未开化的蛮性,相反他一举一动都冷静而优雅,似乎曾经身居高位,予夺生杀;然而,她还是在他的身上看到了野蛮人的本质——以杀戮为生。 朱莉娅又生出一丝希望,莉齐会不会是因为受到埃里克的胁迫,才会委身于他呢? 晚餐上,她不动声色地试探莉齐,竭力用轻松愉快的语气述说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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