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打得最艰难的时候,皇上连发数道私信令他回朝。本就是为给傅恒丰富履历才派他监军金川,能一挽讷亲颓势便已经为朝廷做出了贡献,届时就算他回京也定能晋升。临危受命一挽狂澜,他已足够让亲族和主君骄傲,没必要再把前途无量的命耗在战场上。 然而傅恒按下了这些密信没有跟任何人提起。排兵布阵一如往常,既然来了,那么又如何能就此丢下这一地乱局不顾,畏生死而奔前程,把金川之地的百姓弃于虎狼的威胁之中?湿地伏击一战,他拼尽全身气力,孤将单骑将气焰嚣盛的郎卡诱出主漠。因为根据岳军脚程计算,他大胆地设下此局,因怕是别人郎卡不为所动,亲自率了少数精锐行如此冒险之事。最危急的时候,他在黑夜的金川湿地蹒跚前进,身受重伤,刀剑几乎刺穿胸膛,只要松下一口气来,仿佛就会成为那沼泽下掩埋的一具无名的白骨。 沙漠里血气四散,天空布着散散几颗星子,他拽着马缰一步一步沉重地前进,走几步就有不知哪里出现的湿土拉住腿脚。不知道是不是失血过多出现了错觉,每次倒在地上耳边仿佛都响起了郎卡一骑人追赶的马蹄声,催促着他弯起已经失去知觉的膝盖,爬起来继续前进。 太阳跃出地平线的那刻,他几乎已经要撑不住了。伏在沙地上,看了看身后终于爬出来的沼泽,吐出一口含着沙土的血块,抬起眼皮,透过已经快要看不清影子的星星找到了北方。 大概是失算了,他想。 忍不住侧耳细听,黄沙安然地贴在地面上,没有马蹄奔涌的声音,没有熟悉的语言和熟悉的战甲。 火红的日光投下来,天地间只有他一人。 奇怪却又不奇怪地,此刻他脑中第一个跳出来的人,竟然是时春。 他轻笑一声,胸腔震动引发伤口的撕裂,他又吐出一口血沫。 有人说过温情会被距离抹灭,但是爱不会。这是姐姐或抑是二嫂说的,他早就记不得了。记得的是那一片火红里他从花轿里迎出来那双羊脂玉一样的手,记得的是盖头底下伊人抬眼,美得万物失色的模样。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拿剪刀剪下对方的一缕发,他们都没有说出来这句话。 但此后的时光过得那么快乐,以至于不知不觉间就加了一些本来没有的东西。再回首去看,突然发现世事早有安排,只是他们谁都没有发现,能够侥幸得到还不算晚的结果,大约也是老天的垂怜。 可是,在此刻,听着风的声音,他的心头忽然漫上了淡淡的苦涩和悔痛。他拼尽全身的力量翻过身去,仰面躺着,天上的云是她,耳中的风忽然也是她。 纳兰时春。 他在心间默念。 他的妻子,他有过的唯一的女人,他孩子的母亲,他信任的伴侣。 可是似乎又不只是这样。 倘若是爱的话,那该有多浓郁又赤诚的爱,才让他想到她的时候,几乎快要停止跳动的心都滚烫起来,一滴一滴,烧灼着心上的血肉。 他抬起手,遮住被耀目的阳光刺到泛起泪光的眼睛,那双秋水一样的眸子出现在眼前,里面盛着一直以来让他心动的温柔。 “傅恒,安全回来,别让我难过。” 让她难过。他眯起眼来,黄沙被风吹拂,慢慢在他身上埋积。他一动不动躺在那里,天光盛放,那张被血污掩盖了的脸上,是当年锦衣公子如画般的风雅平和。 然后他面目平静地撑起手肘,爬了起来,一步一步,向着紫禁城的方向。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其实在很早的时候,我就觉得你真的很美。那时候的我们互许为知己,我心有所属,负你许多,硬生生把早该有的缘分磋磨到更久的时间里。 ——或许开始得太糟糕,以至掐断了你对我最初的期许,才会在刚刚成亲的时候再也没有更多的奢求。 ——这一次,是我与命运来做挣扎。你我之间,我已错过许多,余生我不想再错过。 他一个呼哨,被拽了一夜拉出湿地的战马疲惫地低下头来,傅恒爬上马背,指了指北方。 他轻声道:“我们回家去。” 马儿通人性般地迈开马蹄。 “草原上的太阳,大漠里的圆月,都不及紫禁城的你,来得让我牵肠挂肚。” 他吻着她的发,微微闭上了眼。 是她让他支撑着活了下去,给了他再次站起来的全部力量。 被人从马背上背下去的时候,他的唇边微微露出一点笑意,放松地阖上了眼睛。 当年那些阴差阳错,终究没有酿成许多过错。 诚如光阴变幻,她不是最初那人,但却与他并肩,走过一生中最漫长的时光。 人间无沧海,世事无绝对。 ——纳兰时春是他此生听过的最美的名字。 ----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我考完专四啦!又做完了pre!我开心! 以后更新频率应该会高一点,虽然不可能日更,因为我周末要上雅思课,所以前段时间不更也是因为专四和雅思凑一起太过灾难。 尽量在暑假前完结! ——前两天我都不敢点进本文的评论区,总觉得要被骂惨了。 - 下一本想好啦! 是bts的同人,有喜欢防弹的或者爱看娱乐圈文的可以关注预收一下哈! 第一本是我本命JIN的,没错我是珍骑! 笔芯!还有给大家道歉!希望大家不要打我狗头! - 《〔娱乐圈〕豢养鲨鱼》 ―― 喂,金硕珍。” 某个下午,她坐在沙发上看着电影,忽然扭过头叫了一声。 盘腿坐在地毯上的人回过头来,阳光打在他温柔干净的眉眼上,黑发下深棕的眼睛含着一点点笑意看过来。 她突然说不出话来。 电影里比利·克里斯托的声音缓缓响在房间里。 “我爱你在暖和的天气感冒,” “我爱你用一个小时来点菜,” “我爱你皱着眉看着我,好像我是疯子一样。” …… 金硕珍还是看着她,她也静静地回视着。 于是所有未尽之话,都有了答案。 ——其实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我在你面前可以是谁。 金硕珍豢养鲨鱼,纵使她难以被驯服。 -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云中谁寄锦书来、恐水的鱼 2个;约定、清晨的小鹿、山雨欲来风满楼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Vivian 50瓶;七喱 28瓶;蝶舞 14瓶;lavender 10瓶;楚文清 7瓶;二三、24711392、荞猫 3瓶;陌白柒、慕曦、橙子爱吃橘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7章 第一最好不相见 乾隆十四年二月底,三世章嘉禀奏皇上归多麦故里传学,皇帝多次挽留后未果,终于同意。 时春踏上法源寺的土地,抬头看殿中宝相庄严的塑像,一时竟有物是人非之感。 她放开福隆安的手,注视着那孩子带着卜隆一路跑开的背影,笑了笑,转头向里走去。 北风萧瑟,她紧了紧身上的斗篷,衣料下摆扫过石子路旁零星的荒草,发出一点点声响。林影愈静,竹林荒歇,她停下脚步,目光停在了不远处。 白衣的僧人穿着单薄,纵使在冬日里也一身素袍,但面色看上去好得很。他从面前的唐卡里抬起头来,看过来的目光微微有些愕然,待反应过来以后,露出一个有些无奈的微笑。 他微笑着看着她,时春抿了抿唇,叫了声:“师父。” 若白多杰撑着下巴,看着她慢慢走过来,才道:“不过是儿时戏言,又何必当真。” 时春已经走到桌前,站着低头看他,虽然占据着居高临下的位置,她的神色却有些迷茫,仿佛还是多年前那个依赖着他的孩子,却又仿佛已经长大了。 他忽而反应过来,她甚至已经是一个孩子的额娘了,微微一怔后忍不住笑起来。 “你要走了?”时春低头看着他面前的唐卡,明明是佛教的珍宝,却被这人拿来当牌一样随便玩闹。 若白多杰歪了下头,沉吟一下:“不妨说我该回了。” 他坐直身,撑了一个懒腰:“我在这京城呆得实在太久啦。” 他微微眯起眼,看向远方,然后收回视线,迎上她没什么变化的目光,收敛了笑容:“京城里万事安好,你也过得不错,如此我就放心了。西藏最近很乱,我的人民需要我。你夫家那个傅清不是折在西藏了吗?藏系又有动作了,我得回去看看”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 既如此,她又有什么话可以说呢? 知晓消息后赶过来,可是真的到了这里,站在这个人的面前,她依旧没有什么可以说出来的话,这种只要面对他就会升起的无力感实在太深了。世事变幻,如此许多年过去了,在他面前,她仿佛还是昔日那个误闯护国寺重地的孩童,只能懵懂地抬头,看一身白袍的少年从分道退让的僧群里走出来,俯身下来,天光盛放,在他光洁的额头打出光晕,仿佛佛国万丈圣光尽系他一身。那如仙似幻的一幕太过圣洁,以至他在她记忆里变成了脱离肉身凡俗的神子,让她如此卑微而又绝望。 其实哪怕站在他面前,她所能做的也微乎其微,况且沧海桑田,此刻心境与往常已经天差地别。她终究找到了对的人,也如他所愿大胆地纵情去爱了。往事不可追,眼前之人是曾经幻梦,但已是昔日月。今日来这里,不为任何旖旎心思,却犹觉怅然若失。 从他投来的含笑目光里,她明白他亦明了。 “珍重。”她说:“还有,要小心些,师父。” 这次他没有对这一声师父再说什么,点了点头低头下去继续摆弄着桌上的唐卡,仿佛她不存在。 时春深吸一口气,转身的时候到底没有按捺住从心头袭上来的难过,低声道:“章白,永别。” 他们都明白这大概是最后一面了。 桌后低着头的人眼中微微晃过波澜。 再抬头的时候,竹林深深,天地间,又只剩了他一人。 他微微哑然,半晌轻轻道:“阿弥陀佛。” 这声音只有自己听到。 次日,一驾马车,十数护卫,却带了数十装着佛经圣典的箱笼,这位佛国之王不留只言片语,低调地踏上了返藏的路。 京城外山野开阔,偶有孤雁掠过,是又寂寞又旷达的景色。 三世章嘉活佛微笑着踏上马车,进去之前回头望了一眼,笑容不变地扭回头来,城外荒无萧瑟,但他白衣净如天空,容色已生光,是集聚天下所有钟灵毓秀所不能道尽的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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