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来,哪能发展‘偶遇’,发展‘一见钟情始于色’的故事。 可以说,《西厢记》的故事,从一开始就被和谐了。像苏清之这种男人,用通俗的话语来说便是死于直男。字面上的意思。意思就是,凭实力单身。 或许对于苏清之来说,妹子的作用不是拿来谈恋爱,而是用来凑合过日子的。也就是说,苏清之的字典里没有‘爱情’二字,说他是男神经,一点错都没有。 苏清之绝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扯远了,总之崔莺莺在说假话,没有所谓的私相授受,更没有穷书生要与她同甘共苦,只是说来让崔相国去收拾崔夫人。 这样的心计,说深不深,说浅薄还真有点儿浅薄,最起码还算有意。为了敲打崔夫人,崔相国还真找了崔夫人,点名她不许插手家中女儿的婚嫁,不管嫡出还是庶出都不成。 而崔夫人被敲打一番,自然深恨崔莺莺。只是崔夫人心计不错,暂时不好对崔莺莺出手,只得暂时性的隐忍不发。 苏清之这边,倒还好。高中状元后,没再京城多盘旋,苏清之就踏上归家的路。他的至交好友王博早早就接到消息,很见机的自掏腰包,将苏清之所住的破烂房舍推倒,重新修了一处一进的四合院。 面积不大,住五口之家都绰绰有余。回来看到焕然一新家的苏清之,却有点点无语。 “我会去翰林院任职,你将原本就破破烂烂的草庐推倒重建,还不如直接给我银子,让我去京城买呢。” 王博嘻嘻笑了笑,一点也不以为然的道:“我的钱,我乐意。” 苏清之:“嫂夫人没说你?” 王博:“就是她让我帮你修房子的,免得别人一听状元公住在破破烂烂的草庐里,多不好啊。” 苏清之:“抱歉我穷,丢脸了。” “嗨,没事。谁让叔叔婶子都死得早呢。”王博感叹道:“我记得君瑞你曾说过祖父曾官拜礼部尚书,奈何站错了队,以至于年纪轻轻就丢官弃爵,索性没累得和其他人一样流放西北。不过到底心情悻悻,不到三十就去了。” “心理脆弱是这样。”苏清之感叹道:“其实还好,我是说,已经习惯了过穷日子,如今考了个状元回来,反倒对未来渺茫,暂时不知晓该怎么办。” “按部就班?”王博迟疑的道:“旁的人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好了。这人在世,可不能太独,得从众。” “没想到今儿你居然说出如此有哲理的话。”苏清之吃惊的瞄了王博一眼,却道:“肚子饿了,思博兄该请客吃饭了。” “出门吃饭,哪次不是我请的?”王博没好气的道:“就算你说要请客吃饭,结果买单的时候还是我。” “谁让你是狗大户呢!”苏清之哼笑,一起起身往外走的时候,苏清之突然想起一件事,便问:“对了,那位皇甫五姑娘被嫂夫人赶走后,可曾单独找过你?” 王博:“人家就是开玩笑,哪里看得上我。” 苏清之:“” “真的?”苏清之迟疑的问。 “难不成还有假?”王博几乎跳脚,差点就暴跳如雷。 “别跳,你看看你一激动,身上肥膘就乱颤。”苏清之安慰王博:“作为至交好友,我肯定是相信思博兄你的。” 王博抹了一把脸,傲娇的哼了哼,到底还是将苏清之往小镇最出名的一家酒楼带。 这是王家的产业。作为东家,王博带朋友来,都不需要付钱,直接记在账上。 苏清之也算是常客。苏清之穷归穷,但人缘不差,只不过朋友之中只有王博属于至交好友,而且最有钱。苏清之对于‘痛宰狗大户’的事,一向乐不疲此。 不过这回,是苏清之给的钱。 因为刚刚到酒楼没一会儿,同在私塾读书的几名学生就找来给苏清之贺喜。 他们要给钱,苏清之只能提前和掌柜的说一声,账记在自己身上,吃完饭就给。 “张兄会在老家留几日?”其中一名穿褐色书生袍的学子询问道。 苏清之:“留不了多久了,大概三日后便会启程返回京城去翰林院报道。” “那祝张兄一路顺风,来日我等考中进士,再谈京城聚一聚之事。”另外一名书生说话道。 “好,一言为定。” 吃过午膳,苏清之送别几个同窗后,就和王博慢悠悠的走在街道上。 小镇相较临近的其他县城,没那么热闹。不过空气十分的好,走在街道上,一点都不觉得憋闷,甚至有种置身大自然的感觉。 走着走着,王博突然说话道:“三日后,我会带着家里的母老虎,随你一同上京。” 苏清之:“嗯?你不打算考秀才了?” “那也要考得上。”王博翻着白眼自损道:“就‘童生’的身份都是买的,我哪能考得上秀才。索性老老实实从商,反正我的至交好友是当科的状元公,做生意的话,应该能得不少便宜。” 苏清之:“” 他这是成了死肥猪的保护伞? 苏清之抹了一把脸,就道:“我知晓你的意思了。不过我先把话放在这儿,你得做良心生意,不许坑蒙拐骗。” 王博:“不会的不会的。” 苏清之:“希望如此。” 很快到了家,当夜王博宿在家里。不知是不是苏清之家风水的问题,以前破烂草庐的时候就有精怪妄想上门红袖添香,如今破烂草庐推倒,重新建了不错的宅院,深夜熟睡的时候,隐隐约约传来绵羊的咩咩声。 住在客房的王博有个优点,那就是一旦睡着雷打不动。 而苏清之呢,倒是被吵醒了,却懒得起来,反正谅咩咩叫的绵羊,不敢闯入。 就这样一夜过去,第二天就听到一个消息,说是昨儿不知道哪里跑来几头绵羊,一起撞死在了路口。 “??”王博表示好奇:“那羊肉还能吃吗?” “怎么?你要吃?”苏清之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就道:“你要是想吃的话,那我就给你去买。” “我去买。”王博嬉笑:“我去买,怎么能劳烦状元公呢!” 说罢,王博快速的跑了。 瞅着王博奔跑的身影,苏清之还挺纳闷的,就王博那吨位,到底是如何做到健步如飞,还不像滚。 很快,王博将羊肉买了回来。 苏清之一瞧之下,就‘咦’道:“这玩意儿看着不像羊肉啊。” 王博将信将疑:“不像羊肉那像什么?” 苏清之:“像鬼不是,我是说嗯,听说过‘造畜’的巫术没有?” 王博:“隐约听过,好像是说能把人变成牲畜。” “其实巫术五花八门,不光把人变成牲畜叫‘造畜’,还有一种是把鬼变成牲畜。”苏清之翻看王博买回的‘死羊肉’,神色未明的道:“说不得无缘无故撞死在路口的羊,就是懂巫术的家伙,把鬼变成的牲畜。” 王博:“??” 王博疑狐极了,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苏清之。末了,开始翻来覆去的查看手中羊肉。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王博越查看越觉得好像的确不像羊肉,没有膻味,一点都不腥。 “还吃吗?”王博挎着脸问。 “吃啊,怎么不吃。”苏清之微笑着道:“听说鬼变成的牲畜,活人吃了大补。” 王博:“???真的大补?” 苏清之:“嗯,真的大补,不骗你。” “敢骗我的话,咱们就友尽。”王博气弱的威胁一通,然后就和苏清之一起动手,将‘羊肉’加水、加姜片、胡椒一起炖上。
第32章 第〇③个故事! 果然, 王博买来的不是羊肉,刚刚炖上,没一会儿就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根本不是羊所特有的膻味。而且炖出来的汤水,哪怕放了胡椒、姜片,依然清澈得跟清水一样。 不过汤味儿浓郁,喝一口只觉飘飘欲仙。 这太不可思议了, 更别提那肉就跟果冻一样, 一入口就化。 王博有些后悔:“早知道味道这么好,就该全买下来。” “虚不受补。”苏清之瞄了一眼王博, 十分的, 这是大补之物。” 王博:“谁虚不受补了?我很健康。” 王博只差狂拍胸口证明自己很强大了。 苏清之:“反正我们吃这一锅吃不完, 思博兄回去的时候,记得给嫂夫人带点。” “嗯, 知道了。” 别看王博总喜欢母老虎、凶婆娘的称呼李氏, 实际上真的只是嘴巴上叫喧得厉害,心里还是挺敬重李氏的。当然这和李氏本性彪悍有关, 敬重归敬重,王博主要是怕。 一顿别开生面的炖羊肉吃完, 王博又在苏清之的新家待了一会儿, 才慢悠悠的打道回府。很快到了离开老家的那一天。如王博所说的那样, 他准备跟着苏清之一起去京城做生意。 有苏清之作为庇护, 王博这位狗大户,定然能够很好的在京城待下去。不说其他, 最起码不会被人刻意的刁难。士农工商, 哪怕是灵异的古代位面, 商人都处于社会的底层, 生活富足也是如此。 就苏清之知晓的,一般商户人都喜欢做投资,比如说以翁婿的方式资助贫穷学子,妄想贫穷学子考中后,带着他们一起鸡犬升天。 当然了,这样的投资,赌的人品,看中的读书人女婿,人品不好,什么投资都会成空。 苏清之呢,也是有大把的商户想投资他。 但是吧,苏清之从来都不是一位循规蹈矩的主儿,他觉得与其牺牲婚姻换取优越的读书环境,还不如交好金主爸爸,王博给的,苏清之更接受得心安理得。 是朋友,也是可以等价交换的。 苏清之又不是只索取不付出。 这回上京,苏清之是准备去翰林院报道。因此并没有纯粹靠两条腿走,而是坐的马车。 是王博家的马车。 准备了两辆,一辆女眷坐,一辆则是苏清之和王博同坐。 很快,马车驶离了老家,沿着官道一路向北。 此时的天气很好,赞一句枫叶红似朝阳也不为过。过了两天,马车抵达一处县城,稍作休整,就继续上路。临近天黑的时候,路过一间茶寮。 王博闹着口渴,一行人就停下,进了茶寮。 茶寮的生意很冷清,有一对看起来像是祖孙的女子在忙碌。 年老的女子,暂且称一句老婆婆,她见来了客人,本想伺候的,但是吧,王博嫌弃她手脚不利索,干脆就准备自己动手。 王博身上有有钱人的通病,很是矫情。 出门在外,总算带着自家茶园产的清茶。这回上京,就带了不少自家茶园产的清茶。 这不,王博总觉得茶寮提供的茶水太粗鄙,隐隐约约还有点怪味,干脆就只用了店里的开水,用自己带的茶叶沏了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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