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冤家不聚头啊……”克洛德微微俯身,他的个子太高了,我在他面前小小一只:“我们可是命中注定的……” “喂!副主教大人,您这是大教士领着个小教士啊!” 菲比斯牵着自己的白色战马在整洁的马场里踱步,我看到马上坐着一位穿着华贵红裙的少女,但奇怪的是,那女人身上的饰品很少,不像是贵族小姐,可她打扮的却很“贵族”。 “小莎!”这是……姐姐的声音! 姐姐怎么打扮成这个样子!她现在看起来就像贵族家里最受宠的那个情妇! 爱斯梅拉达弯曲的海草般黑发盘得高高的,还垂下几缕,这是现在贵妇圈子里最风流的打扮,她的脸上还擦着淡淡的香粉,她的发型和穿着和情妇们差不多,穿着□□微露的低领裙子,唯一还能让我认出她的就是我们同款的破旧舞鞋。 格兰古瓦自从和乞丐王揍了菲比斯一顿后,觉得自己充满了勇气,他才是爱斯梅拉达的正牌丈夫,他竭尽一切努力为爱斯梅拉达写了一首赞美诗:“如歌如诗如画,她比红玫瑰耀眼,她如清晨玫瑰花瓣上的一滴清露,不忍将她饮下……” 他还没读完这首情诗,菲比斯就带着守卫们闯进奇迹街,菲比斯在他面前亲吻了爱斯梅拉达,爱斯梅拉达对他丝毫没有什么想解释,美丽的脸上有些哀怨,菲比斯勾起她的下巴,把她抱走了,格兰古瓦向前一步,卫兵们把他赶的远远的,他不敢相信,爱斯梅拉达就这样抛下他和小羊佳丽,佳丽饿得咩咩叫,小蛇温妮莎还没吃到肉呢,一脸要咬人的样子,他只能留下喂养佳丽和温妮莎。 “她不是毫无反抗之力,而是压根儿就没想反抗。”格兰古瓦在经过乞丐王的斥责后如实抱怨道。 乞丐王今天过得很不错,他把菲比斯的衣服当了出去,只留下了大羽毛帽子,换了几枚银鹰币,哥哥终于买下了一只瘦小的母鸡,他正喂面包渣,静等母鸡孵蛋,结果没想到格兰古瓦跑过来告诉他,菲比斯把爱斯梅拉达接走了! 可是哥哥不能大白天的去把爱斯梅拉达抢回来,他骂几声,努力都白费了。 “爱斯梅拉达今晚不会回来了。”哥哥深深皱眉,若有所思。 格兰古瓦带着哭腔:“大哥,不可能吧,爱斯梅拉达还有妹妹,还有这么多朋友,还有小羊,她怎么可能不回来。” “她已经决定做菲比斯的情妇了,从此以后我只有一个妹妹了,你的妻子不要你了。”哥哥有些手足无措,他实在是没辙,爱斯梅拉达总是想方设法的想和菲比斯私奔,他看也看不住,拦也拦不得。 格兰古瓦跑到奇迹宫殿破旧的门槛,痛不欲生:“不会的,大哥,她会回来的,我就在小屋里等她!” “也许她过几天会回来,只不过今晚不会了……唉……”哥哥的眼眶红了,他有些悲哀。 “你们快去劝劝她呀!”格兰古瓦在宫殿里跑来跑去,可大家都低着头,没人理他,众人也不知道又该如何说。 “小莎劝过她,还帮她摆平那些贵族小姐,我昨晚刚刚帮过她!可她三番五次的铁了心要成为菲比斯的女人!我难不成绑住她,把她关起来?!”克罗班把头上蟋蟀须一样的大羽毛帽子扔在地上。 哥哥坐立不安的大发雷霆,又跳到王座上咆哮,这次他真的生气了:“没办法了,她爱上菲比斯了,非他不可!我就算气死也没辙,都长大了,没人听我的!我们这些人迟早死在菲比斯手里!朝廷早就看我们不顺眼,一直称我们为土匪和异族巫师……最近扎克雷起义军跑到我这儿避难的也有的是!菲比斯剿了我们可是大功一件啊,他可能放弃这件军功吗,他又能得到女人又能得到功劳,还能以此为由害副主教和小莎……我的傻妹妹啊!爱斯梅拉达知道我们的大本营收留了扎克雷起义军,菲比斯一定会利用她盲目的爱情套出话来,他迟早要找个由头把我们一窝端!” 格兰古瓦惊惧得要晕倒了,他想到小莎和克洛德也许能保全众人:“我们还有小莎,妹夫克洛德先生!副主教大人能帮我们,我们求他弄来通行证……” “不行!不能找副主教通气!不然就害了副主教!菲比斯一直与克洛德不和,除了政见不和,菲比斯还觊觎小莎已久,那个白痴真心恨克洛德不死啊!几百张通行证啊……很难不被抓住把柄!副主教和奇迹王国扯上关系,如果被算为‘反贼’,他和小莎如何逃命!到时只怕是连累小莎,副主教也自身难保!我这个大哥那时该如何自处,如何再见小妹!”哥哥揉着太阳穴,头痛不已,虽然身为王,可他也只是个半大小子,一时间没了主意,不免难过自责。 这些天皇家卫兵和衙役一直在挨家挨户搜查起义军“余孽”,只有奇迹王国他们不敢来犯,哥哥也确实收留了大部分的起义农民,不知怎的,今天搜查的军官变少了,哥哥猜想,也许是朝堂上起了什么变化…… 前文提到克洛德提议减轻赋税,使用怀柔政策,所以渐渐减少搜查了,农民们的不满就是因为领主们随意制定的过高地租,他们也是不得不起义,没饭吃,贵族们拿着农民上缴的地租和粮食花天酒地,田野里却饿殍载道。 越镇压越反弹,克洛德今早的提议算是把过高的地租和武力镇压问题解决了,所以起义军反抗情绪缓和很多,朝堂的政策问题被克洛德解决好了,阶层矛盾减轻一些。 可皇帝还是坚持:只要是参加过起义的农民被抓住就处死,以示威严。 这件事依然很难办,怎样能让起义军不被抓住顺利出城,起义农民们后续逃命的事需要哥哥来解决。 扎克雷起义军经过几场镇压后死伤大半,已经剩的人数不多了,被奇迹王国收留的不到一百人,可也不算少。 乞丐王要送他们出城避难更是难上加难,目标又大,现在城门处天天有大量卫兵和衙役把手盘查,送农民根本送不出去,哥哥是很欣赏这些农民敢于直面不公的勇气,穷人可怜穷人,他必须救下他们。 ---- 作者有话要说: │\__╭╭╭╭╭__/│ │ │ │ > ● │ │≡ ╰┬┬┬╯ ≡ │ │ ╰—╯ │ ╰——┬O———O┬——╯ 感谢在2022-01-12 21:39:51~2022-01-16 20:34:4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死亡奏鸣曲 20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4章 中世纪“遛鸟”军官,赛马变异骑士枪决斗 马场周围的湖面都冻冰了,香榭树的树冠光秃秃的,只剩下干枯淡黄的树皮,克洛德牵着马,我挽着他的手往前走,菲比斯刚看到我们的人影,就没教养的前仰后合大笑,风吹得很安静,只有菲比斯烦人的嘲笑声在空旷的马场上飘荡,他像一只大鸭子,嘎嘎的笑话:“大教士和小教士”,他觉得自己这句很妙,重复嘻笑个不停:“上帝见了捂眼睛,巫婆上了教士床!” “如果您不穿着这副‘露鸟’铠甲,我会觉得您这句单押还挺有才的。”我仔细打量一番菲比斯,他身上值得嘲笑的地方被我发现了,我还不如不看呢……我真的不想看这中世纪神奇“内裤”! 我捂着眼睛,一脸“没眼看”的样子揪着脸,靠在克洛德胸前,着重强调了一遍:“是吧,‘小’兄弟。” 克洛德板着脸往下看了一眼菲比斯的裤子,默默抬手捂住了我的眼睛。 “莎乐美,这你就不懂了,这是潮流!军官总是引领贵族潮流的标杆,要知道,这能突显出将领雄风,意大利盔甲也是这样的,我们都这么穿,这多正常啊。”菲比斯一脸“你太老土连这个都不知道”的自豪表情。 我是上过大街,可才来这一个月,我也没仔细看,我以为就是正常的裤袜,没想到是拼装的…… 从上世纪文艺复兴后,贵族阶层的男人们流行起军装打扮,最近男人们的上衣袍时兴刚刚到臀部的中短款,这类同于十字军骑士们的上衣,因为要穿盔甲,所以天鹅绒上衣很短,中世纪为了如厕方便,所以没有内裤,男人们用所谓的“裤袋”遮羞,他们在上面刺绣,嵌珠宝,还垫布,越大越受欢迎,所以欧洲大街上随处可见“遛鸟”的男人。 “这确实够‘突’的。”我感觉这裤袋有些辣眼,常常因为不够变态而与中世纪诸公格格不入。 菲比斯自豪的介绍他们前几年打土耳其人的事:“意大利联军战士的‘大鸟’把土耳其军队吓得丢盔卸甲!” “你确定你们贵族军官都是靠这个取胜吗?这真的很显眼,如果换我是土耳其人,我就先让你们鸡飞蛋打,太明显了,还镶着珠宝!菲比斯,你的□□就像土耳其弓箭手首选的移动靶子!”我认真的一板一眼分析这件铁裤衩在战场上的合理性。 “您的小嘴可太损了,听得我很紧张……小妞,你丈夫就没有这样的裤子吗?”菲比斯把手搭在我肩上,对我眉飞色舞的展示他盔甲上的“裤袋”。 克洛德看着我探究的小眼神,无奈的吸吸气,皱着眉头拍掉菲比斯放在我肩膀的手:“事实上,没有。” “这是贵族时髦打扮,我只穿普通裤子,我从不穿吊带袜,所以没有这款。”其实克洛德也觉得这打扮太滑稽了,比隔壁神学院那些五颜六色的秃头佬还滑稽。 红衣主教前些日子就这么穿,最主要他还穿着吊带袜,克洛德习惯了,这就叫上流社会的时尚吗?他不懂,反正任何人来教堂必须穿得严严实实,他总是很严肃,所有人都怕他,这样才没人敢拿这些屁股对着神圣的神像。 克洛德长吁一口气,还好国王没这么穿,不然他更不想进宫面圣了,他的眼睛会受伤。其实国王私下也这么穿,还好克洛德从不管内阁的事。 “真遗憾。”菲比斯摊摊手,欠揍的往前耸腰,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搓着手又摸着下巴,对我抛媚眼:“他老了,注定在什么方面都输我,我雄伟至极,怎么样?比较一下,蛇妖宝贝儿?!” “yue。”我弯下腰捏着鼻子,躲在克洛德身后,我错了。菲比斯这种人,你想损他根本做不到!他完全没羞没臊! 真的太油腻了!救命!菲比斯好比一大片中东油田,他为什么会觉得苍蝇搓手这个动作很帅很迷人,他还学我咬嘴唇,我觉得我快要窒息了,我的血条被油空了。 我捂着胸口,拖着黑教袍,跌跌撞撞的往姐姐那边跑。克洛德听取我“呕”声一片,满脸黑线的瞪菲比斯。 “大胆,你找死!”克洛德沉着脸,紧紧揪着脸,一言不发的默默转过鞭子柄,狠敲一记菲比斯的“裤袋”。 菲比斯的钢铁“裤袋”发出锵锵的钢铁回声,他一点也没疼,钢铁裤衩可还行。 “我和夫人的夫妻生活很和谐,不劳你费心。”克洛德面色不善的嫌弃菲比斯,扭曲着脸,抱着不停“哕”的我走了。 我一脸“exm”的疑惑表情看着克洛德,挥挥手,克洛德你这么豪放的吗?我对克洛德比口型:“你说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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