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心禾正要启唇,却忽然发现,一桌子人齐刷刷地看着她。 苏心禾:“……” 他们二人大多数时候都是单独用饭,习惯了相互分享美食,这一次,李承允竟忽略了有家人在场,他手指微僵,一时进退两难。 苏心禾怕他尴尬,便张口接下了蟹黄,这蟹黄鲜中带咸,细腻柔滑,流淌在唇舌之间,美妙绝伦。 苏心禾眉眼轻弯,“这蟹黄很是鲜美,大家也吃呀!”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分别应对起自己面前的螃蟹来。 苏心禾用手指帮螃蟹翻了个身,又用力将蟹身掰开,呼之欲出的蟹肉,嫩白细腻,散发着一股独特的咸香味儿,苏心禾把剪开的蟹身放到李承允面前的餐盘之中,示意让他先吃。 李承允没再拒绝,便学着她的样子,用勺子轻轻刮出了其中的蟹肉,软软白白的蟹肉,一但送入口中,便化为一片咸鲜,待蟹肉被吞下之后,唇齿上还余有两分若有似无的甜,令人回味。 李承允吃着蟹肉,目光却始终落在苏心禾的手指上。 她的手生得好看,十指尖尖,骨节均匀,皮肤白皙,但却不是那种大家闺秀娇养而成的苍白,而有一种健康、灵动的美。 若李承允下值早,便会早些回来,他要么在廊上看书,偶尔瞧一瞧她忙碌的身影,要么索性去小厨房陪她,很多时候,他也在欣赏她的手。 此时,苏心禾手持一把金色的圆头剪,灵活地将螃蟹腿剪了下来,又小心翼翼地剪去蟹腿的两端,这蟹腿的两头的壳,便算是空了,就着开端,再来一刀,便能将整个蟹腿里的肉,完整地剥离出来。 苏心禾很享受这种慢条斯理品味美食的感觉,却不知道,李承允这般看着她,也觉得很是有趣。 “好了。”苏心禾将一只蟹剥得干干净净,肉几乎都送到了李承允的碗里,李惜惜看得羡慕不已,身子一歪,便凑了过来,“嫂嫂,我也不会剥……” 苏心禾还没说话,李承韬便道:“不会剥?那正好,三哥帮你吃……” 李承韬佯装要去夺她的螃蟹,李惜惜连忙死死护住,“李承韬,你想得美!” 李承韬眉毛一扬,道:“你又目无尊长!” 李惜惜冲他做了个鬼脸,道:“你才是没规矩!” 李俨浓眉一皱,道:“好好地吃顿饭,你们成了什么样子?” 叶朝云却笑了笑,温言道:“罢了,今日就让他们松快些,别拘着规矩了。” 李俨听了这话,终究没再说什么,他瞧了一眼面前的螃蟹,有些发愁。 这好端端的螃蟹,长什么壳呢?所有的肉都藏在壳里,还要分辨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真是麻烦死了。 李俨暗自叹了口气,也只能学着他人的样子,笨拙地处理起螃蟹来,谁知,他的力气太大,一剪刀下去,一只螃蟹腿便飞了出去! 众人:“……” 就在李俨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之时,叶朝云却将一盘剥好的蟹肉,放到了他的面前。 李俨微微一怔,抬头看她,眼里似有些不可置信。 他们成婚之初,也恩爱有加,自他将李信带回府后,叶朝云便对他冷淡了不少,这些年来,虽然两人表面上相敬如宾,但私下里,叶朝云却很少对他有如此亲密的举动。 他也想试图修复两人之间的关系,但叶朝云的态度总是十分淡漠,加之他也是个不善言辞之人,两人便僵持了许多年。 直到最近,他发现叶朝云开始学习烹饪,便找了借口,主动回府用饭。 随着两人朝夕相处,同桌共食,冰冷的关系才逐渐缓和了些。 李俨依然觉得惊喜,沉声问道:“给我的?” 叶朝云面上依然是淡淡的表情,但声音却是温和:“快吃吧,承允不会剥蟹,也是随了你。” 众人忍俊不禁。 李俨也难得地露出了笑意,道:“是了,不过承允这小子同我一样有福气,都娶了一位好夫人。”
第100章 酒意 蟹肉本就极鲜极美, 小口品之,敢尝出蟹肉丝丝入扣的柔滑感,若是能一次性吃下一大口, 那便当真是有口福了。 李俨和李承允便是这样的有口福之人。 但不同的是, 李承允吃完了一只大闸蟹后, 便记住了剥蟹的步骤, 他按照苏心禾的法子, 用腰圆锤叩击螃蟹的身子, “我来帮你剥一只。” 见李承允依葫芦画瓢地为她剥蟹壳, 苏心禾便笑着点头,她一点也不着急,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动手。 李承允手劲大, 没有控制好力道, 一锤子敲下去,差点儿把整个螃蟹都敲裂了, 苏心禾连忙出声提醒,他才勉强放下了腰圆锤, 改为用手剥。 李俨已经吃完了碗里的螃蟹, 也不知是不是不想被儿子比下去, 便绷着脸,又夹起了一只螃蟹, 自告奋勇地对叶朝云道:“蟹钳尖利, 还是我帮你罢。” 叶朝云颇为意外地瞧了他一眼, 没吭声,算是接受了这份的安排。 父子俩都不太熟悉剥蟹的手法, 又不大习惯这般精细的活儿,一个比一个笨拙, 遇上螃蟹的钳子,更是头疼,恨不能掏出宝剑,一剑将这硬东西劈开!他们剥一只蟹的时间,几乎要花旁人三倍的时间,但桌上却没人敢笑,全都憋得辛苦。 李信虽然不能吃蟹,却也被这轻松的氛围感染,他唇角微扬,端起手边的黄酒抿了一口,这微微的灼意,也让他觉得胃腹温暖,浑身舒坦。 半个多月时辰后,众人酒足饭饱,李俨今日高兴,也喝得多了些,竟当着儿女的面,主动拉起了叶朝云的手,叶朝云嗔怪一声,却没有甩开,李信和李承允要送他们回去,叶朝云却道:“你们已辛苦了一日,让承韬送吧。” 于是,李承韬便上前扶了李俨,其他人等二老离开之后,便各自散了。李信沿着中庭往回走,秋风习习,凉意渐深,他下意识抬头,驻足眺望,深邃的苍穹中,挂着一轮新月,月色如玉,被薄云遮了一半,或明或暗,一如多年前的江南。 那时候,每到夏日,母亲便喜欢带着他在院子里乘凉,院子里种了不少花草,夜风轻轻一吹,便芬芳扑鼻。 年幼的李信,最爱缠着母亲讲故事。 母亲虽然极少出门,但故事却好似总也讲不完,从江南的水乡轶事,能讲到北疆的古老传说,从大宣的悠久历史,能辗转谈到邑南瓦落的发迹崛起……李信觉得,母亲便是这世上最聪慧、美丽的女子。 但所有的故事中,他最喜欢听的,便是父亲南征北战的故事。 母亲总对他说,人生在世,总有些事身不由己,父亲在外征战,为的是国泰民安,他们应该以此为傲。 所以,李信自小便对军人充满了向往,总想着能快些长大,好像父亲一样上阵杀敌,为国征战,但起初,他并不知道军人是什么样的,直到见到了韩忠。 韩忠是李俨麾下一员猛将,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来看一看他们母子,送些补给。 韩忠的面容,他已经记不太清了,却对那高大的身躯和有力的臂膀印象深刻。 韩忠总能轻而易举地将他拎上肩头,又会耍剑舞刀给他看,就连李信的马步,都是韩忠教的。 那时的李信想着,韩叔都这么厉害?那我父亲岂不是更加厉害? 于是,他越发喜欢韩忠,也更加期盼父亲有朝一日,能真的来接他。 只可惜,父亲来接他之时,韩忠因临州之乱战死沙场,母亲一病不起之后,也没了。 李信失去了原有的一切,到了一个新的家,但这个家,对他而言却无比陌生。 没有人欢迎他的到来,更没有人与他说话。 他不喜欢李承允,正如李承允不喜欢他那样。 李信第一次见李承允时,对方虽然年纪尚小,却老成持重,气度不凡,一身锦衣玉袍,已有惊人之姿。 而与李承允比起来,李信不过是个乡野里滚大的孩子,李承允犹如天上星,拥有不可企及的一切;李信犹如脚底泥,几乎一无所有,就连出身都要被人诟病。 这种差别深深刺激了李信的心,以至于在后来的十几年来,他对李承允奋起直追,文韬武略都不愿落了下乘,少年的后半程,几乎在孤独和比较中度过,即便父亲对他再好,也无法弥补他心中空缺的那一块。 直到他长大成人,真的上了战场,浴血百次之后,才明白,这世间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这才慢慢放下曾经的一切,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家。 此时此刻,寒风吹得衣袍猎猎作响,李信也在这初秋的月夜里,散去了几分酒意,逐渐清醒过来。 他抬起步子,向长廊的方向走去,却忽而听得身后“簌簌”一声,似是有人。 李信霎时回头,警觉喝声:“谁!?” 黑漆漆的树丛中,无人回应,唯有风声呼呼。 李信觉得不对劲,他长剑出鞘,悄无声息地逼近了树丛,却忽然见一只小猫,从树丛后面蹿了出来,这小猫通体雪白,在夜里亮得刺眼。 这府里也没有人养猫,这猫是哪儿来的? “面团!”李惜惜的声音自背后响起,李信回眸,却见她匆匆而来,小猫“喵”了一声,便一跃而起,扑进了李惜惜的怀中,李惜惜伸手接住它,用手指轻轻摸了摸它的脑袋。 李惜惜看到李信手持长剑,也有些意外,便问:“大哥怎么在这里?” 李信疑惑问道:“这猫……是你的?” 李惜惜笑着摇头,道:“我倒是想养一只,但母亲怕我玩物丧志,愣是不肯,我便将菲敏的猫儿接过来玩两日……” 李信收起长剑,上前一步,那名叫“面团”的小猫仿佛还在为方才的事情生气,冲着李信奶凶奶凶地叫了两声。 李信不禁失笑,曾菲敏的猫,当真和她这个人一样,能耐不大,脾气却不小。 李信道:“府中地方太大,你还是仔细管好它,省得丢了。” 李惜惜点头,她抱着面团欲走,却忽然停了步子,回身看向李信,“大哥,有一件事……我想问你。” 李信甚少见她如此认真,便道:“你说。” 李惜惜沉吟了片刻,道:“你对菲敏那么好,是不是喜欢她?” 月洞门前的灯笼,随着夜风轻晃了一下,发出“砰砰”的声音,仿佛在叩击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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