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静静的注视着宋眠。 他早已察觉到了她的不安,他并不觉得惊讶,眠眠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一直都被蒙在鼓里呢? 宋眠咽了一口口水,双腿软的不能再走半步,但她还是努力想要从喉咙中发出声音—— 她说:“宗宗,你没伤害过我,所以我也不想伤害你,你让我走。” 阴影中的男人一声轻叹,似乎有些惋惜的说:“眠眠,你撒谎了,你说你愿意做那笼中的金丝雀,可是现在,你却想逃了。” 听到这样的话,宋眠的情绪忽然就激动了起来,大概是刘宗对她过于纵容,已经把她的胆子给养肥了,又或者,经过那么多思索,她依然觉得刘宗不会要她的性命,所以宋眠才敢这样大声的跟他说话。 她愤怒的说:“笼中的鸟雀即便没有自由,起码也还知道自己被关在笼中,可我却什么都不知道!” 是的,这才是她愤怒与不安的地方,她愿意清醒着沉沦,但是她害怕在一层一层的假象之中再也不分黑白,甚至忘记自我。 宋眠带着胸中积压已久的怨愤吼出了那句话,怪异的是,她再去看刘宗那张恐怖的脸,竟也没觉得那么害怕了。 她是设想过的,能够为她编织这样大的谎言之网,他恐怕就是那种手段莫测的鬼神。 现在,面前的现实完美的印证了她的猜想。 只不过,这人现在的模样有些不对劲。 刘宗久久的看着宋眠,看着那双不安的眸子,看着那张脸,他慢慢伸出手来,说:“眠眠,你过来,我可以告诉你什么是真的。” 宋眠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惊恐的说:“你不要过来。” 刘宗伸出去的手凝滞在半空中,黑眸中倒影的银霜一点点消散。 宋眠说:“你让我走。” 刘宗的喉咙中发出了一阵奇怪的笑声,他说:“我不会让你离开的。” 宋眠惊了一下,看向那道门,想要冲出大门的欲望愈发的强烈。 她知道,她不能一直在这里跟刘宗耗下去。 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都已经超出了她能理解的范畴,如果不能一鼓作气离开这里,她一定会失去反抗的勇气,又或者……面前这人会恢复正常,到那个时候,她还会有这样的机会吗? 各种念头同时萦绕在宋眠的心间,她打定了主意,握紧了袖间的短刀,奔向刘宗身后的大门。 刘宗意欲阻拦,直接伸手,像原本的无数次一样,将宋眠抱进了怀里,却不料,黑月夜之下,他清晰的察觉到,自己的脸上发生了更加骇人的变化。 刘宗的身体僵硬了一下,朝阴影的更深处躲去,彻底将自己隐匿于黑暗之中。 他伸手,拿过了宋眠手中的刀,刀刃攥在他的手里,皮肤立马被割破,流出了血。 宋眠气喘吁吁,吓傻了,眼圈也已经急红了。 刘宗说:“别拿着这个,你也不怕割伤自己。” 刘宗的血滴滴答答顺着冰冷的刀刃一点点滴在地上,他低下头来,看着宋眠。 宋眠的身体在发抖,她长这么大,从没亲手伤过人,她连罗安在家杀鸡都不忍心看,更何况是人。。 “我……不是故意的……” 她摇着头,解释不出一个字来。 她想不通,都这样了,刘宗为什么要伸手去握她的刀。 不管她怎么解释,刘宗现在受伤了,这是事实。 他现在很虚弱,又受了伤,哪怕并不是致命伤,他也没有办法再阻拦她了。 宋眠飞快远离面前的人,因为惊吓,她越推越远,自然也就再也看不见刘宗再次出现变化的脸。 可她知道,面前的人,再也不是那个俊朗温柔的丈夫。 宋眠人忍不住心中发慌,对这未知的一切都慌乱不已。 自由的大门近在眼前,宋眠看看双眼愈发如墨般漆黑、面容已然不像是人类的刘宗,终于再也没忍住,扔下手中的刀,推开大门,冲了出去。 刘宗回过头来,黑暗中,脸上的人皮再也挂不住,像是融化的蜡液一般一滴一滴落下。 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看着她离开。 他那逃跑的新娘。 黑眸幽邃,顽固而偏执。
第13章 宋眠一口气冲出大门,“砰”的一声巨响,声音让她一震,宋眠已经将嘴唇咬出了血来,大门后面并不是整洁的街道,也不是繁华的大街,而是漆黑的树林。 星空与月亮的映衬之下,深林中的树愈发显得张牙舞爪,它们就像是这黑林中的妖邪,伸出如五爪般的触肢,朝宋眠扑来—— 当然,这些都是宋眠的幻象,宋眠心中太害怕了,所以才将面前所有狰狞的景象想象成了妖魔。 不止如此,她还总感觉后面有东西跟着她,好像刚才脸裂成无数碎片的刘宗已经变成了没有脸的怪物,急匆匆的朝她追过来,下一秒就要将她扑倒吃掉。 宋眠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她的脚还在林中崴了一下,又红又肿,她拖着受伤又疲惫的身体,终于看见了路边一家亮着灯的驿站。 她咬着唇走过去敲门,老板打开门,一脸狐疑的打量着她。 这深更半夜的,这姑娘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宋眠见老板对她充满警惕,反而放了心,虽然这样讲话有点奇怪,可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对她这样不友好的人了。 宋眠恍然,有一种回到了现实的感觉。 宋眠扯了个谎,说她是跟家里人一起上林中游玩,然后迷了路。 她衣着华贵,气质不凡,看着就不像是个说谎的,店家信了她的话,给她安排了一间房子。 宋眠匆匆洗了把脸,和衣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一点困意都没有。 她不敢睡觉,生怕自己睡着之后,再睁开眼睛,又回到那个地方。 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宋眠开始琢磨起自己的以后的打算。 她想,她现在是不能回家的,就算是想回家,也要先悄悄打探一下外面的情况,家里现在如何了。 她首先要先找个地方住下来,住在距离村子最近的小镇是不行的,刘家就在那里。 宋眠想了一整个晚上,想得头发疼,天一亮就撑着自己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离开了小店,她租了一辆马车,沿着老板指的路一直往前走,没一会儿就到了通州城。 宋眠还没靠近城门,就闻见了一阵浓郁的花香。 此时正是中午,城门大开着,站在距离门口不远的地方,就能看见街道两旁争奇斗艳的鲜花,娇嫩的鲜花迎风招展,被吹落的花瓣随风飘零,卷起一阵香风。 宋眠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话本子里面的神奇世界。 不同于她原本所处的小村子,通州城是个繁华的大城,城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在这里,宋眠看见不少慕名前来赏花买花的外地人,甚至还有特殊的大胡子以及蓝眼睛的人,她这样的外来人一点都不显眼。 宋眠犹豫了一下,还是往城里走了进去。 走进大门,视野变得宽阔,道路两旁的花看不到尽头,宋眠细细分辨了一下,很多品种她见都没见过。 她不远不近的跟着几个结伴入城的旅客一起来到了一家客栈,大概是因为客栈中几乎都是外来的人,所以店小二熟练又热情的再给店中的客人们答疑解惑—— “这位客官也是来咱们通州城买花的?嘿,那您可来对地方喽,通州城的花可是一绝,许多喜欢花草的人都得来一趟。” “咱们城中有不少养花大户,在这临街都有店铺,如果您想看,小的可以给您推荐几家……” “不过若您想见见花中珍品,那就得想办法去拜访黎王或者祁公子,这两位都是酷爱花草的贵人,那一双手……也不知是怎么长的,能养出那许多听都没听说过的花儿来……” 宋眠辗转客栈与茶馆,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黎王是掌管这座通州城的主子,他是个王爷,这位王爷不爱读书,也不爱舞刀弄剑,就喜欢那些花花草草,也有一手侍弄花草的本事,曾将一株罕见的双色兰花带去京城,令龙心大悦。 通州城家家户户都养花,与黎王是脱不开关系的。 大家都想养出一株独一无二的鲜花来,将其献给黎王,然后被赏赐一生都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 除了黎王爷,城中最有本事的就是祁公子,这位公子年纪轻轻,也有一身养花的好天赋,那一双巧手不但会养花,还能调配出罕见的精油,这是他的不传之术,据说,京城中最受宠的贵妃,都是他的座上宾呢。 宋眠走出茶楼,按照店伙计说的,走到了一条专门卖花的大街。 她与那店伙计说,她喜欢这里的花,喜欢城中的氛围,所以想要在这里多呆一段时间,但是身上的钱又没带够,所以她跟人打听,哪里可以找事做。 有这种打算的人有很多,所以那伙计就习以为常的让她来这条大街上,街上有许多店都招帮忙侍弄花草的帮手,其中黎王府和祁宅的待遇最好,报酬也最优厚,活计也轻松,那伙计见她长得好,就劝她去试试,黎王和祁公子都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这年头,有一张好看的脸,哪怕不会什么本事,也能得到优待。 宋眠思考了一下,又观察了街道两旁的店铺。 那些从外面招来的临时工在店中是得不到重用的,一般就干一些搬东西搬水的力气活儿,她也打听了一下,店中最下等的伙计只能睡在下人房的通铺,十多个人挤在一起。 而黎王府与祁宅那些男侍女侍则穿着整齐的白色衣服,穿戴干净的像是哪家富裕人家的公子小姐一样,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大街上走过,一眼便能看得十分清楚。 宋眠不是傻子,闭着眼她都知道应该怎么选了,她仔细看了看那些侍女们的脸,觉得自己应该也能行。 于是她朝祁宅的门店中走去。 至于为什么不是黎王府……实在是有点远,懒得费那个功夫。 果然,那伙计说的没错,管事的一见宋眠这标志的长相,当即拍板,直接将她带去了祁宅。 宋眠被管事的带着,一边走一边被告知着祁宅的注意事项,祁公子是祁家最尊贵的人,也是主子,见了他要恭恭敬敬的行礼问好,其余的,只需要听从指挥,干好手下的活儿就好了。 施肥挑水这些粗活轮不到她,她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衣裙,宋眠伸手摸了摸衣料,很软,不及她在刘宗身边穿得金贵,但是却比原来在宋家时穿得更好。 换好了衣服,将头发梳起来,宋眠就被送到了吕青的手下。 吕青是个小管事,管理着她们这些侍女,宋眠被分了给花儿浇水的活,拎着一个带有精致彩绘的小瓷壶,跟着另外两个女侍一起朝花园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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