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料张春喜却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就知道你谎话连篇,还三十,我看你兜里估计连三毛都没有,把我之前的十块钱还我,以后就当不认识!” 厉枝叹了口气,真是一分钱难到英雄汉,更别说是在这个年代可以顶上一个月工资的三十块了。 无奈之下,她只能另辟蹊径,转身回房间,从大衣柜里拿出一件红的能滴血的呢大衣来。 张春喜一见她把大衣拿出来,眼睛明显一亮,厉枝见有戏,赶紧开口: “这件呢大衣,是我花了好几十块钱和票抢破头才买到的,只在结婚时穿过一次,从我结婚到现在,还不到一年,所以这衣服不管是面料还是款式都是最时兴的。” 厉枝见张春喜小眯缝眼里迸发出来的红光,松了口气:“这件大衣先抵押给你,另外我再给你打一张欠条,我保证,会在两个月内还清。” “两个月后你要是还不上怎么说?” 张春喜明显有些意动,却并不信厉枝。 “要是两个月内我还不上,大衣归你,你要是不想要衣服,也可以拿着借条去找李玉锦要钱,他肯定会把钱还上。” “那行,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到时他要是生气送你回娘家,你可别怪到我头上!” 张春喜虽然不信厉枝,但李玉锦的为人她是信得过的,而且孙副团长的爱人吴雪,有次在跟她闲聊的时候说漏了嘴,说李玉锦他爸是他们的首长。 当然这事知道的人不多,因此吴雪叮嘱她不要说出去,张春喜虽然藏不住话,但这事跟她还真没什么关系,再说吴雪她也得罪不起,自然不会到处去说。 送走张春喜后,厉枝按照记忆,在客厅的斗柜里找到一个药箱,想处理伤口时,才发现后脑勺只肿起一个大包,却并没破,因此又把药箱放回原处。 随后她去了原主房间,走到穿衣镜前面照了照。 原主和前世的她长的几乎一样,就连身高也相差无几,又高又瘦,也难为她天天胡吃海塞居然还没长胖。 唯一不同的是,她前世是短头发,而原主是长发,严格来说,她的长相和气质并不太适合长发。 要命的是,原主的头发不仅长,发量还多,而且她还喜欢披着不扎,觉得那是时髦,但在别人眼里却是披头散发,在这种炎炎夏日里,更是看一眼都觉得热。 还好原主衣品还不错,除了送张春喜的那件大衣颜色艳了些,其它衣服的颜色都还挺清爽的。 现在她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短袖衬衫,和一条藏青色的半裙,手腕上带着一块在这个年代很罕见的金表,脚上穿的是一双回力白球鞋,大衣柜里,还挂着不少好衣服。 要不是厉枝清楚李玉锦家的真实背景,肯定会想不通,就凭他现在的工资和补贴,到底是怎么养得起这样一个败家玩意的。 就在厉枝打量原主长相和生活环境时,肚子突然传来一阵咕噜噜的声音。 她这才想起,自己还没吃午饭,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两点多了。 军区家属院这边的军嫂,基本都是自己开火,馋嘴的原主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李玉锦却一直在部队食堂和战友们一起吃,因此每个月只领原主一个人的粮食和补贴回来。 现在还不到月中,按道理家里的粮食和菜钱都有剩余,但厉枝去厨房看了看,除了颗一看就能齁死人的大头菜,就只剩些盐巴酱油和半罐子猪油。 厉枝回忆了一下,才想起家里的钱和细粮,都被原主拿到部队边上的兴隆大队,和老乡换了大鹅和鲜鱼,没半个月就给造光了。 “败家玩意!” 厉枝气得骂了一句,就回了客厅,她又看了眼李玉锦的房间,最后锁了院门,打算去部队后面的山上看看。 这里地处南方,又是夏天,山上应该能找到些能吃的东西。 厉枝打算先找些东西垫垫肚子,等明天去市里,找地方卖件原主没上过身的新衣服过渡一下,然后再找机会用自己的医术赚钱。 凭她的医术和超前的认知,即使没有空间这种金手指,她也有信心能在这个年代过得很好。 至于她为何不去找李玉锦要钱,当然是大佬要脸。 她上辈子出生就在人家的终点,即使小时候她爸怕她被爷爷养歪,在他牺牲之前,一直将她带在部队里亲自教,那些年厉枝虽然过得是苦哈哈,但她也从来没伸手向旁人要过钱。 更何况她只是个为新剧情服务的工具人,不是让她像原主一样来当大爷的,如果自己连位置都摆不正,变渣渣指日可待。 厉枝现在住的房子,西边没人家,东边隔壁那家是孙副团长家,不过此刻的院门锁着。 她突然想起孙副团长的爱人吴雪,是李玉锦的烂桃花之一,不自觉的抽了抽嘴角。 原书中吴雪没少勾搭李玉锦,奈何李玉锦是断情绝爱的人设,别说吴雪是个已婚的女人,就是文工团那些水灵灵的小姑娘,他也感受不到人家的半点情意。 每次那些热情的女同志和他“偶遇”,出于礼貌,他最多点个头就错身而过,真是一点机会都不给人家。 书中提到吴雪的笔墨不多,厉枝也只知道她长得十分美艳,心思不正。 吴雪娘家在京都很有背景,因此她十分瞧不起农村来的军嫂,经常使唤她们给自己干活,张春喜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 原主和吴雪交集也不多,除了刚来时见过几次,后来吴雪就带着生病的儿子,回京都娘家养病去了,一直到原主被送回老家都没回来。 吴雪本就看不上原主这个村姑,更因为她嫁给了李玉锦而恨绝了她,她几次想打压原主,奈何原主也是个极品,一见到吴雪就嫉妒她比自己长得有女人味,因此几次交锋下来,两人谁都没占着便宜。 不过这些于厉枝而言,毛线关系没有,所以她也没把吴雪这个人放在心上。 厉枝路过张春喜家时,见院门开着,就不自觉的往里看了一眼,却正好看见端着一盆馒头从厨房出来的张春喜。 看着还在冒着热气的馒头,厉枝的肚子再次咕噜噜的响起,而张春喜似乎还听见了,有些嫌弃的瞪了她一眼。 厉枝深吸了口气,友好的冲她点了点头,随后便迈开长腿快速离开。 “回来!” 厉枝走出老远,才听见张春喜在后面喊她。 虽然她很不想回去,毕竟回去还得消耗不少体力,但又怕惹张春喜不高兴,等下再不让她给王胜利看病,因此只能带着咕噜着响的肚子又走了回去。 “一营全体野外拉练去了,听说要到天黑才能回来,你现在去也找不着李营长!” 张春喜可能以为,她要去部队找李玉锦要钱买吃的,说罢将两个二合面馒头往她手里一塞,厉枝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啪的一声院门就关上了。 厉枝:“......” 因为职业的关系,厉枝和大部分医生一样,都有洁癖。 前世她从不会在不洗手的情况下拿东西吃,现在看着过了两手的馒头,让她有些为难。 但最终饥饿战胜了洁癖,比起饿肚子,洁癖自然得靠边站,她边走边大口的啃起了馒头。 传说中的二合面馒头,虽然不如白面馒头好吃,到也不拉嗓子,一个馒头下肚,肚子总算是不响了。 还有一个馒头她没舍得吃,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仔细看了一下,至少表面看起来还算干净,她将剩下的那个馒头包了装进兜里。 厉枝没想到,平时一分钱都能掰两瓣花的张春喜,竟然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这年头粮□□贵,这两馒头可是一个成人一顿的口粮。 张春喜竟然舍得一下子给她两个,还是给她最讨厌的人。 厉枝按照记忆抄近路上了山,因为时间不够,她只在外围转了转,本想能打个野鸡什么的,结果连根鸡毛都没见着,就连野生蘑菇也一颗没看见。 细想一下也不奇怪,这年头不仅粮食产量低,还经常会出现天灾,生产队交了公粮后,能分到村民手里的粮食,最多也就能让人饿不死。 所以住在山边的老乡肯定要上山找嚼头,山上能吃的自然也就少了。 厉枝在山外围只挖到了一些野菜,又捡了些枯柴背了回去。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李玉锦还没回来,厉枝就把野菜洗干净,又焯水去了野菜的涩味,才从油罐子里挖出一小勺猪油放到锅里,又找了两瓣蒜拍碎,炒了个蒜末野菜。 看着翠绿鲜香的炒野菜出锅,厉枝总算发现了原主的优点,那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原主对做饭这方面十分用心。 要不是继承了原主的一手好厨艺,她这种前世只会吃不会做的主,怕是很难吃上一口正常点的饭菜。 厉枝把剩下的那个馒头热了,刚要吃饭,李玉锦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个饭盒。 ----
第三章 李玉锦看到桌子上的野菜和馒头时,明显愣了一下,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里的饭盒放到了桌子上,随后拿了衣服去洗澡。 直到他将门关上,厉枝才回过神来,心说作者果然诚不欺我。 看看那笔直的大长腿,厉枝有些羡慕,虽然她的腿也很长,也直,但却还是比人家短了不少,而且李玉锦那皮肤,据说是怎么晒都晒不黑的冷白皮。 不过比起他那双漂亮的太不象话的眼睛,上述那些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再加上冷冽清绝的气质,这谁能顶得住。 厉枝长得虽然也不差,现在只不过是被发型封印了颜值,但在李玉锦绝对美貌的碾压下,前世拽的一批的大佬也有些自卑了。 也难怪小灵子会叫他李美人,可不就是美人吗,还是那种只美不娘的美人。 此时厉枝是有些敬佩原主的,毕竟她能为了一个长相普通的白月光,在新婚夜撒谎来例假,之后随军来了部队后,更是要求跟李玉锦分房睡,所以到目前为止,两人还没有夫妻之实。 李玉锦对此也乐见其成,从不逼迫,毕竟他娶原主,也只不过是因为故人所托。 李玉锦洗澡的速度很快,没几分钟,就穿着新换的衬衫和军裤走了出来。 只是衬衣扣子一路扣到底,让人只能窥见他漂亮的脖颈和凸起的喉结。 厉枝见他这么热的天还捂的这么严实,有些遗憾的低头继续吃饭。 她本来是想邀请李玉锦一起吃的,但看着手里唯一的馒头,和盘子里的几颗野菜,最终选择了沉默。 李玉锦见她低头吃饭,余光瞥了她一眼,就回了自己房间。 按照原主的记忆,从他关门起,除非上厕所,否则就不会再出来,厉枝心说,果然是无情且无趣的人设,也难怪长成这样还被原主嫌弃。 要不是有任务在身,即便李玉锦完全是按她的口味长的,她也不愿和他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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