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比较放松,贺津行见状,把已经坐稳准备发动车的司机赶下了车,自己往后靠了靠,随意搭在腿上的指尖微曲:“想谈一下吗?” 苟安依然望着他。 目光坦然。 ……这幅样子,反而搞得我好像小肚鸡肠善于妒忌的发疯老人家啊? 贺津行无声在心中叹了口气,也搞不懂自己这幅迫不及待的模样是要做什么,其实说要谈一谈,他却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达自己此时的状态—— 因为陌生,没有经验,所以也就压根不知道该如何很好地组织语言,告诉她,他有些不高兴。 ……准确的说,他大概半个小时前就有这种“不高兴”的感觉了。 原本以为自己至少能忍到回家,坐下来好好谈的,只是刚才上车之后看苟安仿佛灵魂出窍一样坐在自己身边,他突然就觉得一秒都忍不了。 本来他以为身边的人要充当哑巴装傻到底,没想到她歪了歪头,目光依旧坦然,甚至没有任何的变化:“你想从哪谈起?” “我还以为你会抗拒。” “……怕你把我也送进下水道。” “……”贺津行无语地提醒,“不要一本正经地开这种玩笑,安安。” 苟安转开了脸,冲着车窗外小小地翻了个白眼,“难道不是你先开始的。” “介意说一下和夜朗怎么回事吗?” 盯着苟安的侧脸,他谨慎且选择性地选择了一个委婉的开端…… 然后停顿了下,好像又反悔了。 “不行——介意也要说,差点忘记了,以未婚夫的身份,这种问题应该还是有资格搞清楚的。” 苟安把脸转回来,用疑问代替了回答:“以前你怎么没提这件事?” “说不清哪里出了问题,好像是突然这样的,从校庆那天,他看了你一眼。” 贺津行难得露出一丝丝迷茫。 “以前你和夜朗不是这种气氛。” 然后换上了肯定的语气。 “否则我早就想办法把他弄走了。” 先不提这人把“我会把他弄走”说的多么轻描淡写,苟安总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个人的第六感未免太过直白—— 这就是属于气运之子的嗅觉吗! 别太离谱啊! 她瞠目结舌,最后也不知道如何回答,磕巴了半天,眨眨眼只好承认:“以前是有过这么一点点,故事。” 贺津行为她的回答陷入了沉默,看上去是有些惊讶,毕竟苟安和夜朗怎么想都八竿子打不着边。 “夜未央那时候认识的?”贺津行问,掀眼皮子看了眼欲言又止的小姑娘,坦然道,“我后来调了监控,所以知道你当时是跟谁走了——” “你调监控?为什么?” “……” 纯粹好奇。 贺津行觉得这回答有些不太正经,回答出来就会破坏现在严肃的气氛,于是他选择跳过了这个问题,“你不是说你只跟贺然在一起过……” 他用上了“你怎么骗人”的语气,谁知道苟安的眉头比他皱得还快,一股被骂了脏话的模样:“谁跟贺然在一起过?” “嗯?不是牵过手吗?” “你上幼儿园时过马路没牵过女同学的手吗?”她面无表情,“我和夜朗也没在一起,那时候和贺然还有婚约,我不能这样,否则和他有什么区别?” 贺津行想了想,用完全不知道是不是夸奖的语气,“有节操。” “我和夜朗后来阴差阳错——” 因为陆晚。 因为蝴蝶酥。 因为美团电瓶车,和青山监狱…… “反正没在一起。” 贺津行坐起来了一些,动作幅度比较大,他扯到背后的伤口,皱眉“嘶”了声,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就像个纯粹的二愣子—— 于是整个人停顿了下,在苟安莫名其妙的注视中,男人慢吞吞又靠了回去,转开头咳嗽了几声,不知道是真的嗓子痒还是想要掩饰尴尬。 明知道应该不会传染,他还是将车内窗户打开,待一丝丝凉风吹入,苟安才听见男人平和的声音响起:“核心问题是,现在呢?” 现在? 现在什么? 苟安用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这个人在问什么,有点震惊,她抬起手指了指自己,张了张嘴。 此时贺津行把头转回来,望着她,微笑着说:“我很少这样真诚地想要给予别人一个回答问题的机会,所以,安安,想好了再回答。” “不用想。”苟安说,“现在什么都没有。” 硬要说有,大概就是觉醒之后,傻乎乎的还在想念这个人—— 然后遭到了当头棒喝。 发现最亲近的人才是最大的叛徒,是个人都会觉得怨恨。 最妙的是这份怨恨好像还在不断的更新。 苟安其实不算是个记仇的人,天大的事也会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退,当她稍微忘记了“原来夜朗早就认识陆晚并且关系很好”这件事,勉强可以心平气和地和夜朗说话时…… 那怨恨值又因为蝴蝶酥的事达到了峰值。 她抬起手挠了挠头,确实没觉得自己在撒谎—— 最直白的证据就是,如果她真的还对夜朗余情未了,贺津行不该等到近日才发现不对。 苟安自己都没察觉,她简直把原著男主当成缉毒犬在使。 甚至还有一种完全释然的感觉:对的,没错,就是这样,证据确凿啊简直。 贺津行挑眉看她一副自己也想明白了的模样,好心提醒她:“但是夜朗今天的表现,似乎和你的情况不太一样。” “你管他呢?”苟安奇怪地问,“跟你订婚的不是我吗?” “……” 好有道理。 贺津行发现自己被说服了,又是几秒的沉默后,降下窗户,把司机叫了回来。 为了感谢苟安的配合,他带她去那家他不喜欢但是很难约、小姑娘应该喜欢的日料店去吃了午饭。 又亲自把人送回了家,这才在刘秘书每隔半个小时给他发一个省略号的催促中,调头去了公司。 根据统计,在他一脚踏入贺氏大楼时,门口的体温测试显示他的体温是38.7°C,低烧。 以及,他的微信里一共有来自刘秘书的八个省略号。 …… 夜朗出院后,果然去了苟家递辞呈,去的那天江城正下雪,是今年第一场初雪。 头顶鹅毛大雪,夜朗坐了动车,又坐了渡轮,再次踏上大海另外一边的土地时,身上的雪早已消融至无影无踪。 耳边是陌生又熟悉的语言环境,身上无行李,只有一只关机的手机,男人只身一人上了地铁来到位于半山腰的疗养院—— 今日C城天气很好,阳光明媚,疗养院的护士将一架轮椅推到花园里,晒太阳。 轮椅上,年过半百的女人早已被病痛折磨的消瘦枯槁,但夹着银丝的发一丝不苟地用一根白玉簪盘在脑后,她脸上挂着祥和的微笑,眉眼只是与眼前堪称漂亮的男人有几分神韵相似,却没有那般肃杀的锐利。 夜朗来到女人的面前,半蹲下,叫了声“阿妈”。 素珍抬起手,像是小时候一样,摸了摸儿子的脑袋。 过去的事大约已经过去,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当年那些人真的不会突然想起又要赶尽杀绝—— 所以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麻烦,夜朗通常不会到这边来露脸。 今日出现。 他带着一丝丝从未有过的迷茫和仓促,尽管在那张鲜有表情的脸上,他试图掩藏这些,但是大约是母子连心,素珍还是一眼看了出来。 “阿妈,我有了喜欢的人。” …… “但是因为我的过错,我错过了她。” …… “从小到大,没有人教我如何做人,更没有人教我如何对待喜欢的人才是正确的,我可能真的很蠢,对这种事一窍不通,所以一厢情愿做了蠢到难以挽回的事情。” …… “人活一辈子,没有人可以重来很多次,我得到了这么一个机会,然后思来想去,总觉得如果自己努力,可能还有一点点争取的余地。” …… “毕竟暂时得到她的那个人,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人。” …… “是来得及重新来过的吧?否则,老天爷给我这个机会做什么?” …… “我想把她抢回来。” …… “我要把她抢回来。” …… “对不起,明明答应过你,要好好过日子的。” …… “阿妈,我要食言了。” …… “对不起。” 素珍坐在轮椅上,看着儿子后退了三步,跪在地上,一边道歉一边给自己磕了三个头。 那张仿佛因为天生的情感缺失,素来鲜少有表情的脸上,此时此刻看上去严肃又认真。 素珍不知道儿子遇见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她只是大概猜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并且还有一丝余地调侃地想,她好像这辈子活到现在,都没有像是今日这般,听她的儿子一次性讲过这么多话。 阳光下,轮椅上的女人笑了笑,拉过站起来回到自己身边的儿子的手,轻拍了拍。 这一次她没有再说反对的话,只是淡淡道:“走的时候,到墓园去,给你老爸和哥哥姐姐们上支香。” …… 夜朗出院后整整消失了三天。 这三天谁也联系不上他。 当人们以为他已经死在外面的时候,他重新出现在了江城。 这个三天前离开了苟家后销声匿迹的男人一脚踏进下城三区之一汇安路、属于江家的那个地下赌场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没人想到他居然没死,更没想到他还敢来汇安路。 这里完完全全是江家的地盘。 上一次他来,是带着夜未央老板的指令跑来砸场子,卷走了几百万把江已气得半死,那时候江家就对他下了□□,且还觉得不解气,找人到夜未央,为了找他搅了个昏天暗地。 而现在头号公敌夜朗就站在门口,身上穿着一如既往地廉价西装。 他顶着那张棺材似的脸,对守门口、傻眼到失去语言的马仔说,“告诉江已,我要见江九爷。” 江九爷是江已和江在野等一行江家少爷的亲爹,相比起这种“野狗皇帝”,江九爷应该算是江城真正的地下皇帝。 现在,野狗求见。 守门马仔:“……” 我可去尼玛的,这神奇的故事发展。 …… 又五个小时后。 一辆铮亮的奥迪A8停靠在斋普区筒子楼的巷子跟前。 车门打开,车内灯光亮起,身形修长的漂亮男人从车上下来,手中提着一个皮箱。 他的廉价西装被他随意搭在手肘,脸上的淤青更加狰狞,唇角裂开的伤口甚至还在往外淌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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