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下班的时候,他都会顺道来接鹤玉一起回家。 “还好。” 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迎了上来,甜甜笑着吆喝:“哥哥,给姐姐买束花吧。” 手里提着的竹篮里,放着一束束用报纸简单包着的红色玫瑰花,枝干上还系着一根白色丝带。 娇嫩花瓣上沾着晶莹的水珠,衬得像极了丝滑贵气的绸缎。花瓣没有发黑的折痕,足以见得女孩将玫瑰花保护得多好。 闻谌看了眼篮子里的玫瑰花,见没多少大手一挥:“这都要了,多少钱?” 小女孩惊喜万分,急忙翻看花束:“哥哥姐姐等一下,我数数这里还有多少。” “一束五毛,一共十束……” 她忐忑的说着,担心两人嫌贵又不要了,“你们买的多,一束四毛也行。” 五毛钱不算多,但用来买一束只能看不能吃的破花就很不划算了。换句话说,愿意花钱买花的人也不在乎这几块钱。 闻谌没在意这差的钱,掏出几张钱递给小女孩:“不用找了,小妹妹,垫着的报纸能给我两张吗?” 小女孩连连点头:“可以可以。” 一番操作下,十束玫瑰花用报纸包裹在一起,变成了惹眼的一捧花。拆下来的丝带在末端系成了一个扁塌塌的蝴蝶结。 闻谌将花束捧到媳妇儿眼前,“阿玉,送给你。” 鹤玉垂眼,目光落在这束简陋的花上,一瞬想起了以前那些画面,和现在如出一辙。 微风拂过,吹起根根分明的白色丝带,淡淡的玫瑰花香随着风飘远。 她伸手接过,低头轻嗅玫瑰,白皙小脸上扬起一抹温温柔柔的笑容,“我很喜欢。” 小女孩看呆了,觉得这个姐姐好生漂亮。比怀里的娇嫩鲜花都还要美上几分。顿时心生艳羡,盼望着自己长大后也能这么好看。 小女孩攥紧钱,用略微匮乏的言语给出了最为衷心的祝福,“祝哥哥姐姐长长久久,恩恩爱爱。” 鹤玉抽出一支开的极好的玫瑰花,“谢谢,这支玫瑰送给你。快回家去吧。” 说完,和闻谌并肩离开了。 上了车,闻谌见阿玉心情不错,趁机提出了想法:“媳妇儿,今晚我们在外面吃吧。” 人比花娇,用来形容此时的鹤玉再贴切不过了。 “不管声声了?” 闻谌早有准备:“宁之遥在家里,反正声声都很喜欢和他待在一块。再说了,家里有王妈在,不会饿着他俩的。” 下午四点多,宁之遥就给他贱兮兮的打电话,说要去接声声放学。顺便在他家里蹭顿晚饭。 闻谌:……无话可说。 鹤玉有些动摇了:“但我们要和声声说一声吧,他没等到我们回去,会着急的。” “那当然,等下就地方给家里打个电话。” 闻谌迅速跟司机说了个地址,又跟阿玉说起了等下要去哪儿吃饭,会有什么玩耍的项目。 整个人兴奋得不行,搂着媳妇儿啃啃啃,嘴里说着黏黏糊糊的情话。 前面司机屏气凝神,愣是不敢往后瞥一眼,就怕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 鹤玉脸上染上羞红,推了推他:“你注意点,让人看到不好。” 闻谌将脑袋埋在阿玉脖颈间,大言不惭:“怕什么,你是我媳妇儿,我亲亲抱抱我媳妇儿又不犯法。” “会说闲话的,肯定都是在嫉妒我。我不跟这些蠢货计较。” 论嘴皮子,鲜少有人能说得过他。 旁听的司机:仔细想想,还真有那么一丝道理。 鹤玉说不过他,转移话题:“记得先找地方打电话啊。” 难得能和阿玉共进晚餐,没有碍眼的小崽子,闻谌订的是一家高层的西餐厅,格调唯美浪漫。 坐在布置精致的餐桌前,宽大的落地窗将城市夜景尽数呈现在眼前,星星点点的灯光闪烁在黑暗中。 服务员陆续将菜上齐,就轻手轻脚的离开了包间。 餐桌另一端,那束玫瑰花静静的绽放着,为这顿烛光晚餐增添了一丝暧昧。 闻谌将切好的牛排和鹤玉面前那份对调,“阿玉,还记得这里吗?” 鹤玉叉了一块牛排放入口中,“记得,我们第一次吃饭的地方。那会儿我不会用刀叉,还很不理解为什么巴掌大小的牛排要用刀叉,用筷子不是更方便吗?” 说着说着,她自己都笑了起来。 那是她第一次接触到西方的东西,笨拙茫然得像是几百年前初次下山的她。 而闻谌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她的生疏,没有嘲笑和讥讽,很自然的教她如何拿餐具和基础的西餐礼仪。 还安慰道:“不喜欢这样吃就按你喜欢方式来,我们是客人,想怎么吃是我们的自由。” 有人教,鹤玉学的很快。但一顿精美的西餐结束,她没吃饱,回家后煮了一大碗面,肚子才有了实感。 自那之后,闻谌就很少带她去西餐厅吃饭了。 闻谌面露怀念,“是啊,这些事清晰的像是发生在昨天。仔细一想,我们已经认识快七年了。阿玉,你一点都没变。” 即使生了小崽子,容貌和身形也没太大的变化。 人参生长周期漫长,几年时间就跟人类的几十天一样短暂。 “阿玉,我要是老了,你会嫌弃我吗?”闻谌不免开始担心起未来,胆怯的问。 一想到几十年后,他成了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头子,而媳妇儿依旧少女模样。走在一起,路人都只会说,他们是爷孙关系…… 闻谌心情极度复杂。 这画面,光是想想都令人绝望。 鹤玉微微蹙眉,“不会。” 虽说她接受闻谌,是有部分原因在他那张俊美的脸上,但不代表他身上只有那张脸是她喜欢的。 闻谌忧郁的放下刀叉,“阿玉,我死了你会找别的男人吗?” 他一直都没敢问,阿玉过去有没有别的男人。一是怕问到她的伤心事,二是怕自己心碎成渣渣。 在鹤玉的事情上,他的自信张扬通通不复存在。 鹤玉实话实说:“……不会。等你死了,我会回鹤山去。那个时候,声声有了自己的家庭,用不着我操心了。” 在人世待了几十年,也该回山里了。毕竟,那里才是她的归宿。 闻谌怔住,几秒后眼睛一亮,问:“阿玉,你说我能葬在鹤山里吗?” “啊?”鹤玉不解,搞不懂他的脑回路,“为什么?鹤山很大,以后声声和他的孩子,都找不到去祭拜你的地方。” 闻谌无所谓的说:“人都没了,还在乎这些形式干嘛。我就想离阿玉你近一些。这些年因为我,阿玉你吃了不少苦。怪我将你拉入凡世,却没能一直好好保护着你。” 他不止一次想过,当初如果不是他的执着追求,阿玉或许仍漫步在自由自在的山野间,而不是屈居这冰冰冷冷的城市中。 鹤玉抬眸望他,认真道:“闻谌,你说错了一点,我和你在一起,是我自愿的。你不在的日子,有声声陪着我。我从未后悔过。” 见他情绪不高,鹤玉主动问:“对了,你还没说你想葬在鹤山哪里呢?” 闻谌沉思片刻,执拗的恳求:“阿玉,我想葬在离你最近的地方,行吗?” 几十年后,即使世间早已没了他的存在,也自私的想让阿玉看到那个小鼓包的时候,想起那个曾经陪伴过一生的人。 哪怕只有一瞬间。 鹤玉心头一悸,“好。” 那我会长在你坟头,一直陪伴着你。 直至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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