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春知处》作者:风歌且行 文案 纪云蘅发现她捡来的小狗疯了。 见到她不会再摇着尾巴往她腿上蹭不说,给它带的饭也不吃了,还不让她摸,就藏在角落里用一双大眼睛戒备地看着她。 她只是无意间说了句:听说皇太孙是个嚣张跋扈的主。 就被小狗崽追着咬了大半天。 纪云蘅气得把它拴在院子里的树下,整夜关在外面,任它怎么叫都不理,铁了心地让它好好反省。 谁知隔日一大早,就有个俊俏的少年爬上了她的墙头。 ———— 许君赫原本好好的跟着皇爷爷来泠州避暑,结果不知中了什么邪,每到日落他就会穿到一个叫纪云蘅的姑娘养的小狗身上。 这小姑娘在纪家爹不疼也没娘爱,住在一个偏僻小院里,被人骑在头上欺负。 这种窝窝囊囊,逆来顺受之人,是许君赫生平最讨厌的。 可是在后来张灯结彩的庙会上,许君赫来到约定地点,左等右等没见着人,出去一找,就看到纪云蘅正给杜员外的嫡子送香囊,他气得一把夺下,“昨天不是教你几遍,要把这香囊给我吗!” 【脾气很差一点就炸的天之骄子x软弱善良没人疼爱的笨蛋美人】 SC,1v1,HE。非女强,大女主。小儿科权谋线,小学鸡感情线,非无脑欢乐文,有刀,不喜勿入。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乔装改扮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成长 日久生情 搜索关键字:主角:纪云蘅,许君赫 ┃ 配角:专栏有完结文 一句话简介:皇太孙穿成我捡的小狗。 立意:否极泰来 作品荣誉 女主纪云蘅在路边捡了一只小狗,带回家养了几天后小狗突然性情大变,冲她又叫又咬,不管用了什么方法都没用,女主为此颇为苦恼。原来是来到泠州避暑的男主,会莫名在天黑之后穿越到女主所捡的一只小狗身上,他本打算查到女主住所后立即将小狗带走,一次内宅冲突发现女主身份并不简单,从而牵扯出一桩尘封十多年的大案,解开了不为人知的真相。本文行文流畅通俗,角色性格坚韧聪慧,剧情跌宕,人物形象立体,感情描写细腻,文中塑造了许多在逆境中仍然不愿低头,顽强生长,朝气蓬勃的人物形象,十分精彩!
第一卷 大暑
第1章 纪云蘅站在街边一处十分不起眼的地方,正盯着面前不远处那个踢沙包的小孩看。 赶上早集的时间,街道上来往的人并不少,叫卖的喧哗声不绝于耳,寻常百姓都有自个要忙的事情,鲜少有纪云蘅这样,一大早就站在街头,像是在等什么。 倏尔,那玩耍的小孩脚上一个用力,将圆滚滚的沙包踢到了纪云蘅这边,小孩顺着沙包看过来,一下就看见了站在边上的纪云蘅,马上脸色大变,迈开步子来追沙包。 然而已经晚了,那沙包滚落在纪云蘅的边上停下,被她一个箭步冲上前,抓起沙包扭头就跑。 鬼鬼祟祟等了许久,就是为了这一刻。 纪云蘅一口气跑出老远,身后的小孩追不上,眼看着沙包被带着远去,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引来了爹娘的安抚,说不过是捡来的东西,等去了集市再给他买别的之类的话,不过很快被纪云蘅跑在身后,听不见了。 这个圆滚滚的沙包,其实是纪云蘅自己做的。 她将几块旧衣裳裁下的布缝在一起,里面灌满了沙,再串了几条细绳子编织成的穗子,就成了一个简易的玩具。前几日上街的时候她拿在手中玩,不慎掉落在路边被那小孩给捡起来,纪云蘅上前讨要,却被小孩的父亲凶了一顿,她害怕挨揍,也没敢继续要。 这几日她日日早起,终于在今日逮到了机会,拿回了她自己的东西。 虽然已经被踢得脏兮兮的,但纪云蘅不介意,她回去洗洗就是了,失而复得总是让人高兴的。 她一路小跑,深入集市之中,在街尾处停下——那里已经站满了人,皆是排队来买猪肉的。 见了纪云蘅,善谈的妇女笑眯眯道:“小先生,今日倒是来得早。” 纪云蘅并未立即回答,先是蹭了蹭鼻尖冒出的细汗,再喘了两口气,这才望着那说话的妇女,慢吞吞地回答:“我每回都比薛叔来得早。” 旁处的几人跟着笑了,一道埋怨起薛久为何还没来。 正说着,人就到了。 薛久是个魁梧的汉子,四十余的年纪,一身腱子肉,是这条街上有名的屠夫。 他不养猪,只卖猪,且还是卖一日,休四日。按理说没有这样做生意的人,但薛久偏偏如此,概因他的猪肉是要从外地买来,这一来一回的时间,正好是三日半,再余下半日杀猪分肉,于是也只能四日一开张。 他的猪肉也不知是从哪买来的,与泠州当地不同,皮毛并不是黑色的,反而是浅浅的粉色。吃起来不仅软嫩,还没有半点肉腥味,因此就算他的猪肉比别家的贵一些,也还是极受欢迎,每每到了卖肉之日,这地方就早早站满了人排队等候。 薛久在集市城租了个小铺子卖肉,却大字不识一个,于是雇了纪云蘅当他的账房先生,负责记账,这也是为何那些人称纪云蘅为小先生。 纪云蘅今年十七,肤色润白似玉,猫儿一样的眼眸像是被浓黑的墨汁染过一样,与白皙的肤色相称,是单看一眼就让人觉得漂亮的模样。她左眼角下面一颗黑色小痣,平添些许精致,长发如上好绸缎一般,简单系个发带。身上是竹青色的长裙,如同刚劈开的竹笋,水嫩得令人眼前一亮。 这样模样标致,性子又温润的姑娘,又写得一手好字,在寻常人家之中已经算是顶天的条件了,年龄一到,怕是门槛都会被媒人踏破。 然而多来薛久这里买几次肉的人都知道,这小姑娘是个脑子有些问题的。 她记账的时候瞧着还算正常,若是停下来,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时而自言自语,若是有人与她搭话,她反应也极慢,回答更是大多时候都对不上别人的问题,时间久了,自然也就没人将说亲的心思打在她的身上。 薛久推着车来,众人一哄而上,已经开始争抢猪肉了。他与旁人闲说了几句,来了纪云蘅边上,笑着说:“佑佑今日这身衣裳好看,瞧着精神。” 纪云蘅往前两步,说:“薛叔,我今日又比你来得早。” “好,今日的十文还是你的。” 这是薛久雇佣纪云蘅时定下的规矩,每次开店卖肉都会额外备上十文钱,若是纪云蘅来得早,那十文钱就是她的。 许是薛久每回开店都要准备很久的猪肉,所以基本是纪云蘅来得早,十文钱总是落在她的手中。 薛久边笑边开了小铺子的门,先是搬出了桌椅和笔墨纸砚,让纪云蘅坐下来开始准备记账,再将里面挂肉的架子搬出来,挂上一些提前分好的肉。之后便是菜刀,秤砣,抹布之类的东西,一一备齐了就开始磨刀。 刷刷的声音极为清脆,薛久磨刀时,胳膊上的肌肉高高隆起,单薄的夏衣紧绷起来,哪怕是经常做些重活的男人,也不及他这一身的硬肉瞧着吓人。 众人耐心等着,没人开口催促。 等他磨好了刀转头一看,纪云蘅端坐在桌前,也已经研好了墨。 薛久招呼一声,将菜刀往案板上一剁,开始卖肉。 他的生意向来红火,又是四天卖一次,挡不了别人的财路,是以相当顺利地就将大半猪肉给卖了出去,等一早排在此处的人都买了肉离开,薛久的肉摊才逐渐清静下来。 纪云蘅写字漂亮,记账的本事也出色,一笔笔卖出去的账目被她记录得整整齐齐,就算薛久不识字,她也没有任何敷衍。 肉摊上的人没剩几个,其中有个年轻的男子,身上穿着绣有“涟漪楼”三字的衣裳,正靠在肉铺边上的桌子与薛久闲聊。涟漪楼是个酒楼,算不上极其奢华,但在泠州也小有名气,这男子就是涟漪楼的伙计。 “……十日前就到了。” 纪云蘅记完了账,搁了笔,就听见那伙计的声音传来,于是侧目过去听些闲话。 “皇上这次就带了几个受宠的妃子和朝中大臣,住在九灵山的行宫里,山上山下重兵把守,莫说是闲杂之人,怕是连只野鸡都进不去。” 薛久擦着菜刀上的血,询问,“皇上来泠州是为何事呢?” “听说是避暑,今年的夏太热了,咱们这边都如此,京城那边就更是要命。”伙计忽然左右张望一眼,压低了声音,凑近薛久说:“薛老哥,我跟你说个旁人不知道的事。” “哦?” “皇上这次来泠州啊,只带了皇太孙这么一个皇嗣,是前几日才到的。传闻这皇太孙极得皇帝的宠爱,性子无常,咱们刺史大人的嫡子为他设了接风宴,还特地从游阳找了数十位歌姬,老哥你可听说过游阳?”伙计的笑容染上些许暧昧,挑着眉看着薛久。 晏国的男人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游阳,乃是出了名的温柔梦乡。传闻那里的瘦马个个都才貌双绝,闭月羞花,寻常人根本连面都见不到,许多男子都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前去一睹天下美人的风采。薛久却好似提不起多大的兴趣,只问:“那皇太孙可去了?” “自然是没有。”伙计耸耸肩,“这寄出去的拜帖,太孙殿下连个回信都没给,让刺史家的少爷白白搭了空的戏台子,戏没唱起来不说,还让许多人看了笑话,十足下了刺史大人的面子,恐怕也只有太孙殿下敢如此了。” 泠州被称为晏国的“凤眼”,与京城合称为龙凤之地,坐落在龙脉之上,四通八达,百年来富裕不衰,出了很多能人。 泠州刺史周文皓是皇帝亲任的重臣,虽说是正三品的官,但远比晏国其他州府的刺史要得重用,便是当朝王爷也要给他几分薄面。周家嫡子设宴款待皇太孙自然是周文皓的授意,而皇太孙却理都不理,等同说是打了周文皓上赶着奉承的脸,让人看笑话。 薛久切着猪肉,状似无意地问:“这皇太孙连咱们刺史大人的面子都不给,竟能行径如此张狂,不怕被朝中大人们诟病?” “老哥,这你都不知?”伙计夸张地喊了一声,似对他消息闭塞表示惊讶,“太子殿下去得早,皇太孙便是皇上亲自教养长大的,七岁时得了册封,皇上膝下五个皇子,储君之位到底还是落在了这太子殿下唯一的血脉头上,光是听他的名字,就知道皇上对他的疼爱可见一斑了。” “那太孙殿下叫什么?”薛久问。 直言皇嗣名讳是大不敬之事,但这里是民间的闹市,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嘈杂至极,谁也注意不到这里的闲聊,那伙计犹豫一瞬,就低声道:“许君赫。” 许,既是皇姓,也表期望,准许。 君,既指君王,也可表天下;赫,则是灿烂盛大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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