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月下来,英子对这位小伙子是无微不至的照顾,小伙子也很乖,她说什么,他都听。 英子于是就默默做了决定,想要把他留下来,当自己的上门儿女婿! 愣子这个名字,则是英子的哥哥随便给起的,据说家里原先有一只狗,就叫这个名字。 可见年轻人在英子哥哥的心里,地位跟那只狗差不了多少。 …… 愣子被英子拽着走了两里山路,来到一处大院子里。 院子里摆放了一张桌子,上面铺着乡下难得能见到白纸,一个女人背对着桌子,在摆弄一些草药。 愣子只看了女人一眼,就扎根在了原地。 当那个女人转过身,一瞬间,愣子浑身的血液都逆流,奔腾在血管里,以至于,他的呼吸都停顿了下来。 沈莞,她怎么会在这里! 沈莞也在转身的时候,看见站在院子里,被女人牵着手的女人给定在了原地。 沈莞也瞪大了眼睛,本能的向前,刚要呼喊男人的名字。 男人用手捂着头,扭头往外跑:“走,回家,不看病,走……” 男人拽着英子直接走了,后来更是跑了起来,沈莞即便想追,也追不上他的脚步。 她在错愕了很久之后回过神,脑海中有太多的疑惑,等待着被解开。 林玉兰为什么再这里? 看他的样子,刚才明明是认出了自己,为什么却不跟她相认? …… “愣子,愣子别跑那么快,你等等我!” 愣子一开始就飞快的走,后来跑起来的时候,他更是将英子甩到了身后,用手捂着头,浑身止不住的颤抖。 “愣子,愣子你咋了?”英子气喘吁吁的跑进屋来问。 愣子用手抱着头,浑身抖得像筛糠一样。 “我不,不看大夫,不打针……别抓我,别碰我!”愣子一股脑的缩到了床里边。 英子被他激动的反应给吓坏了,过来安慰:“愣子,别怕,那个大夫是中医,不用打针,吃点药儿就好,姐跟你保证,你跟姐去看看,看看你病就好了!” 然而愣子却始终双眼紧闭,一句话都听不进去。 第415章 希望世界和平 “哥,哥!”天刚亮,英子就在院子里一边哭,一边大喊。 英子的哥哥听见妹妹的哭声,赶忙从屋里冲出来。 “英子,咋了?” 英子抓着海翔的袖子,哭诉道:“愣子,愣子他走了,愣子他不要我了呜呜……” 像这样的山村,远远的避开了密集的城市与县城,就像是脱离的群体的孤羊,形单影只的坐落在土地上。 因为这些年村里的姑娘都跟随潮流去外头打工,留守下来的女人太少了,导致光棍太多。 村子里多一个男人,或少一个,根本不会有人在乎。 是以,愣子的离开,除了喜欢上他的英子会难过,英子的哥哥会生气,其他人根本就不会多管闲事。 …… 就在愣子离开村庄的第五日,傍晚,天色刚刚暗下来,沈莞正在屋里给吃完饭,说胃不舒服的梅子把脉。 忽然,她就听见外头有熙熙攘攘的争吵声! 沈莞跑出门一看,是很多战士,他们装备齐全,在村子里挨家挨户的搜索,但凡是没有身份证明的人,全都一律带走。 沈莞知道,她的机会来了。 正当她看见人群中一个高大的背影,想要朝着他跑过去。 身后突然出现一直胳膊,捂住了她的嘴,拖着她进了屋里。 “冯大哥你做什么,你答应过我的,梅子的病好了,你就放我走?” 然而原本对她非常客气的冯超,竟然露出一脸阴沉的表情。 “梅子还没有好利索,你走了,她再病起来怎么办?你是我花钱买的,我不放你走,你就得留下来!” 冯超没说,他之所以留下沈莞,是因为昨天被村长叫去,让他想尽办法,将沈莞留下来,哪怕不嫁人,光做一个医生给村里人看病也好,总之不能让她离开这里。 村长允诺冯超,只要他将沈莞留下来藏好,那些借的钱就不用他还了。 沈莞知道冯超又钻进牛角尖里,直接说:“你不就是想要钱么?我有钱,我在城市里开饭店,开了很多家,那些钱我可以替你还给他们。” “你不用骗我,一旦你离开,我上哪儿去找你?少废话,给我进去!” 冯超打开了柜子,只见,下面是一个很深的洞口,洞口再往下就是地窖,潮湿的空气都一股脑涌出。 沈莞不肯进去,冯超就强行拽着她头发,使劲儿往里推。 沈莞跟他撕扯的动静惊醒了刚睡着的梅子,她虚弱的从屋里跑过来,叫了一声:“超子!” “梅子,你咋下地了?” 梅子摇着头,一边哭,一边拽住他的手:“你让她走吧,你该说话算数。” “不行啊梅子……” 梅子拉住了冯超,告诉沈莞:“快跑。” 沈莞趁机咬了冯超一口,头也不回的跑出了屋子。 ——高大的男人心有所感,转头看了过来。 沈莞的泪水流了满脸,朝着男人狂奔而去:“霆宵!” 男人快步走到她面前,一把将她拥进怀里,这一抱,阔别许久,仿佛跨越了整个世界。 女人穿过了长长的时间河流,搭乘着一叶扁舟,来到他面前。 “莞莞,我来了,别怕。” “嗯!” …… 沈莞后来才知道,林玉兰在认出她的时候,就推断出她是被人卖到这里的。 他长时间呆在这个村子里,就是为了打探他幼年走失的弟弟。 可惜,他只打探到,弟弟跟一个女人,在村子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就被带走了,究竟去了哪里,谁也不清楚。 “那你为什么还一直留在那儿?”沈莞问道。 林玉兰笑了笑,“因为感同身受,知道这个村庄有很多被拐卖的人,我想救他们。” 林玉兰端起了酒杯,兀自喝了一口。 陆霆霄也陪着他举起酒杯,说道:“所以你在这里碰到沈莞,第一时间联系我。” “是。” 林玉兰放下酒杯,看见从厨房端菜出来的年轻男子,勾起了唇角。 “哥,你少喝点,这一瓶都喝光了。” 林利致坐下后劝说。 没错,林玉兰虽然没有在村子里打探到弟弟的消息,但是,他将沈莞救回省城,就在她的帮助下,顺利的跟林利致相认。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直苦心寻找的亲弟弟,竟然一直都在自己的周围。 亲人相见,却未能相认! …… 沈莞在林玉兰的帮助下,逃离了村庄,陆霆霄也因此带队救出了一批被拐卖的妇女,造福了百姓。 这一个大新闻被电视、广播新闻纷纷报道,激起了全国民众的愤怒。 人们声讨那些无良的买主,还在积极为公安提供犯罪分子的信息。 半年后,那些从事拐卖工作的犯罪分子,全部落网! 届时,沈莞与周渠合伙营业的饭店,已经在省城占据了一席地位。 沈莞想要趁热打铁,跟周渠商量后,陆续在市内开设分店。 两年后,沈莞从大学毕业,她的自助火锅店经过招商,分店从南到北的开设起来。 这一年,沈莞以一名实习中医的身份,被中京市医院录取。 但从事医学的路途还遥远,沈莞面临着很多挑战,和诱惑。 能让她保持初心,诚恳对待患者,是事业给她带来的底气。 沈莞在中医院从事医学工作满三年,正式提出辞职,而后用了不到半年时间,便开设起了属于她自己的私人医院。 她以‘医者仁心’作为立院宗旨,始终造福着百姓。 她的工作还是日复一日的忙碌,陆霆霄也依旧在部队里,为国家发光发热。 尽管他们见面的时间很少,很难有相聚的时候。 但是在沈莞看来,正好应了一句话。 ——正因为忍受过思念,才显得,相聚格外甜。 沈莞在二十八岁,给陆霆霄生下了第一胎,是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儿,她亲自取名,叫她陆禾被陆霆霄视为宝贝,从小呵护在掌心。 沈莞三十岁,又生下一胎男孩儿,陆霆霄为他取名为陆平。 和平,和平。 如同,夫妻二人一直以来的期待——希望这个世界一直和平。 (全文完) 第416章 番外 “妈妈,妈妈。”小女孩手里捏着一个信封,一蹦一跳的像小兔子一样跑过来。 她今年已经8岁了,梳着两个可爱的小马尾辫,头上的发卡是陆霆霄新给她买的,是那种亮晶晶的,带一双小蝴蝶的翅膀,在头上飞呀飞的可爱发卡。 因为这个发卡,陆禾被评为整个院子里,最受欢迎的小朋友,大家都喜欢跟她玩。 沈莞见小丫头跟个小炮仗似的,一股脑扎在自己怀里。 脸上笑开了花:“你这丫头,总是莽莽撞撞的,也不知道像谁。” “外甥女儿随姑姑,我当然是像我的小姑姑啦!”小丫头口齿清晰的说。 现如今,陆明雪也考上了大学,并跟随着沈莞的脚步,做了医学生。 沈婉前年跟陆霆骁在城里买了一套大房子,家里住了四口人,也还有房间空着,考虑到她和陆霆骁两个人都太忙,索性就让陆明雪把学校的寝室退了,住到家里来。 反正他大学毕业之后也要去她的医院实习,不忙的时候,也能帮她带两个小孩子。 如今的陆明雪也出落得亭亭玉立,在学业上的好成绩,让她比从前多了很多自信。 开朗大方又乐观,跟身边的家人朋友都相处的极好。 刚才出去取信,陆明雪也是陪着小丫头一起的。 进门后,她将给小丫头买的水果放在凳子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说道:“嫂子,这信都来了半个月了,门卫的保安也不通知,我是去拿奖状,无意中才看见的。” 说完,陆明雪叹了口气。 “那些保安工作真是一点也不用心,也不知道会不会耽误你重要的事。” 沈莞前些天又向世界卫生组织投稿了一篇文章,据说是会通过书信的方式通知结果。 她以为是结果到了,拿过信来一看,竟然是来自乡下。 还是那个曾经他被卖的地方…… 沈莞的思绪不禁被拉回到那一段时间,简直是一段噩梦般的生活,让她刻骨铭心,连漫长的时间都未能冲淡。 沈莞猜测可能是自己上电视台参加了一个讲座,才让那些人找到她的。 她打开了信件,快速的查阅起来。 信全篇只有几行字,还是用拼音和汉字,歪歪扭扭凑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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