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我,牛逼 沈黛末跟师英在北境边城汇合,由于主要军力都在师英的手里,沈黛末主打一个配合,渐渐地也将师英的打法套路,甚至对军队的管理方式都摸清了。 边境三洲有城池驻守,匈奴人不擅攻城战,所以打起来还算轻松。 只是令沈黛末感到奇怪的是,师英每次都不将这些匈奴赶尽杀绝,反而跟和平竞赛似的点到即止,搞得匈奴时不时就卷土重来,今天来骚扰一下,明天又来骚扰一下,每次都抢点东西就走,也不多逗留,抢到了就回草原。 草原茫茫,像海一样,根本寻不到她们的踪迹。 “是想养寇自重吗?可是被骚扰的都是普通百姓,被抢走的都是她们的粮食牲畜,边境本就苦寒,让她们以后怎么活啊,咳!”沈黛末皱着眉,看着乌美呈上来的汇报,气得轻咳了一声。 一直默默站在一旁,安静地像空气的阿邬,在听到沈黛末的咳嗽声后,才动了起来。 他从箱笼里拿出一条玄狐毯子,动作轻柔地披在沈黛末的肩上,嗓音低沉粗哑:“娘子,北境昼夜寒冷,小心着凉。” “多谢。”沈黛末笑着对他说,通体玄黑的他玄狐皮不仅轻柔顺滑,光亮如洗,披在身上更是保暖。 沈黛末起初还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一披上毯子便立马不觉得冷了。 “这是从家里带来的?”她问道。 阿邬点了点头,说:“郎君听说北境天气多变,担心你又像之前那样发起高热,因此特意去皮料店买了好好几l匹料子缝制在一起。” “怪不得我看这针脚这么熟悉……他有心了。”沈黛末指尖轻抚着皮料连接处的针线,语气十分温柔,仿佛在透过它看冷山雁。 阿邬浓密的眼睫微微一颤,羡慕地望向被沈黛末指尖抚摸的玄狐毯子。 只要和郎君相关的,就算是一条毯子都能被娘子这样温柔地对待,阿邬羡慕冷山雁的同时,再次为自己的容貌自惭形秽。 若是自己像郎君一样漂亮就好了。 阿邬自卑地低下头,一旁灯台里跳跃的火焰将他立体深邃的面容映在帐篷上,刀削斧凿宛若雕塑,因为混血的原因,他的睫毛不像大多数大姚国人,他的上下睫毛都纤长又浓密,眼尾自然色素沉淀,仿佛浑然天成的眼线,包裹着一双蜜琥珀般干净的眼睛。 但很快阿邬就将眼底的自卑和羡慕统统隐去,他默默给快要燃尽的油灯添上一根灯芯,让灯火烧得更亮一些,好让沈黛末看军报的时候,不那么费眼睛。 然后又默默无声地走出营帐,又打了一盆热水,准备给沈黛末洗脚。 但他刚捧起沈黛末的脚,就被沈黛末缩了回来。 她放下折子,对阿邬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不用你服侍我洗脚这种事吗,我自己来就好。” “……是。”阿邬失望地点了点头。 自从那日他哭着哀求沈黛末之后,沈黛末就同意不再给他义弟的名分,但同时也向属下们澄清了他并非她的随军夫。 阿邬求仁得仁,真的成为了沈黛末身边一个说不清道不明,毫无名分可言的男子。 军营来往都是女人,有些女人会因为他无名无分,而对他露出鄙夷的神色;但也有女人正因为他无名无分,却还能跟在沈黛末身边服侍,私下猜测他和沈黛末关系匪浅,因而对他稍有礼遇。 但不管是鄙夷的还是暧昧的,阿邬都照单全收。 因为这一刻,他是以一个未婚男人的身份,待在沈黛末的身边,哪怕被军营里所有女人瞧不起,以后有人想起他时,哪怕他丑陋、卑劣、低贱,都不会忘记,他曾经在军队里跟过沈黛末。 而不是以一个义弟身份,看似体面,却压抑着他最深切的渴望,毫无指望的活着。 他就站在不远处,看着沈黛末自己脱下鞋袜,泡完脚,然后脱下衣裳准备就寝。 这时,阿邬才再次主动上前,接过她脱下来的衣裳。 军旅生活劳累,沈黛末倒头就睡,因此并没有看见阿邬正在做什么。 他抱着沈黛末的衣裳,正要搭在一旁的架子上,忽然发现沈黛末的白色外裳上诱两道一指长的划痕,像是无意间划破什么尖锐物品割的。 阿邬心中一紧,赶紧去翻沈黛末脱下来的中衣,发现中衣的地方完好无损。 看来没有伤到沈黛末的皮肤。 阿邬暗暗松了一口气,手指看着衣服上的划痕,脑子里忽然冒出刚才沈黛末温柔地拂过玄狐毯子的画面。 他心神一晃,坐在沈黛末的软榻下,从针线盒里拿出拿出针线,借着床头昏暗的灯光,小心翼翼地缝起了沈黛末的衣裳,恨不得每一针每一线都将自己的心意缝入其中。 这样当沈黛末再次穿上它的时候,他难言的情愫也会柔软服帖在贴着她的身体,去往任何地方。 夜晚静谧,针线无声,他和沈黛末浅浅的呼吸此起彼伏,仿佛是情人间最暧昧的低语。 阿邬一针一线都落得极慢,十分流连这个时刻,这一刻没有人会来打扰他们,这一刻他可以完全放下他藏在心底永远无法抹去的自卑,像一个普通的男人那样,为他心仪的女子默默付出。 终于,阿邬将衣服上的划痕缝好,展开在灯火下仔细地查看有没有遗漏的针脚。 其实他的针线活并不比冷山雁差,他从小就要带弟弟妹妹,小孩子喜欢撒泼打滚,衣裳是最容易坏的,阿邬经常给他们缝衣裳。 起初阿邬自己都是个半大的孩子,经常因为缝不好弟弟妹妹的衣裳就会被父亲抄起棍子打骂,时间一长,他的技艺就在一棍子一棍子的打骂中熟练了起来,针脚严密又紧实,甚至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都发现不了那里曾经破损过,又被人缝好了。 阿邬小心地收针,将衣裳整齐地叠好放在沈黛末的枕边,看着沈黛末沉睡的面容,半张脸都隐没在黑暗中,他忍不住趴在床边,盯着她出神地看了很久。 娘子第二天醒了,发现自己替她缝好了衣裳,会夸他吗?会夸他比郎君做的好吗? 阿邬天真地做起了美梦,嘴角都不自觉的勾了起来。 “醒醒、醒醒、阿邬。” 阿邬仿佛感觉到有人在摇自己,沈黛末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响起。 原本有些迷糊的脑子顿时清醒过来,阿邬猛然睁开眼抬起头。 天光已经大亮,沈黛末正坐在床边看他,披散的长发垂落,她的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摇着他的身子。“阿邬,你怎么睡在这儿啊。”沈黛末望着他。 阿邬看了看周围,突然意识到自己昨晚竟然就趴在沈黛末的旁边睡着了,顿时脸羞得通红,好在他天生小麦色的肤色,即使脸红也不容易看出来。 “对不起娘子,我昨晚……昨晚不知道怎么睡着了,啊——”阿邬本能地想站起来后退到角落里,但在床榻边跪了一晚上,腿脚已经麻木,突然间站起来,腿脚不听使唤地往前倒,眼看就要倒向床上。 “小心。”沈黛末扶住了他,让他坐在床上,自己则抄起枕边的衣裳,飞快地下了床。 “你先坐一会儿,等腿麻了再起身吧,我去巡视了。” 沈黛末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等阿邬说话,掀开帘子就走了出去。 或许,他不应该将针线做得那样好的,这样娘子就发现不了了,就向她永远不知道他的心事一样。 阿邬垂头丧气地坐在床榻边,神色黯然无比。 “将军!” 就在沈黛末掀帘离开的时候,乌美兴冲冲地向她跑来,看见沈黛末衣领明显不平整,长发也为绾起,明显刚起床的样子。 而帐篷掀起的帘子一角,乌美看见阿邬正坐在沈黛末的床上。 乌美:!!! 幸好幸好,她之前没有跟其他人一样对阿邬出言不逊。 阿邬再丑也是个男人,虽然体格壮了点,但人家有容乃大,出征这么久,沈黛末不碰男人才说不过去。 “有什么事吗?”沈黛末放下帘子问。 乌美点头说道:“师英说咱们下个月就可以班师回京了,咱们终于不用在这里呆着了,太好了。” 沈黛末一边绾发,一边淡淡点头:“嗯。” 乌美不解道:“将军,您不高兴吗?” “咱们出动十一万兵马,前后耗费那么多粮草,就是为了将匈奴击溃,让她们不敢再犯,还北境三州百姓一个太平安生的日子,可是那些匈奴们得知咱们出动了这么多人,几l乎没怎么抵抗就走了,说明她们根本就不想跟我们正面对打,只等咱们大军走了,再卷土重来,倒是朝廷再想像现在这样,一次出动十万大军征讨匈奴就难了。” 乌美无奈地笑:“师英舍得不她的那些兵,这次也就是做做样子,这些日子她就把咱们安置在这里当闲兵,每次匈奴去骚扰边民时,她的那些兵们连追都不敢追远了,这不,那些匈奴也发现了这一点,现在她们骚扰的举动愈发频繁了。” “这样下去不行。”沈黛末感觉十分无力,她们虽然是奉皇命去征讨匈奴,躲回北境三州,可似乎没有人真正把北境三州的人放在心上,她们的生命就像赌桌上的一颗骰子,在庄家手里转一圈吃一遍,吐出来,再被闲家转一圈吃一遍,和那些被抢夺的牲畜没什么两样。 “将军三思。”乌美道:“您应当知晓,陛下派您来不是真的要跟匈奴人打仗,而是监督师英的。” “我当然知晓。只是你也看见了师英养寇自重,这次征讨匈奴,不但没有起到基本的威慑作用,反而连我们大姚自己的百姓都保护不了,如此下去,百姓难道不会对朝廷有怨言吗?” 沈黛末拿起营帐们口的弓箭,这是她第一次与匈奴交锋时,缴获的一把战利品。匈奴人擅长马上作战,尤其弓箭技艺高超,连弓弦都是用上等的牛筋、皮革制成,张力十足。 乌美沉默片刻:“那大人的意思?” 沈黛末拉弓搭箭,向来温和的水眸里迸发出一丝利光,长箭一发,正中靶心。 “当然是在走之前,干票大的。” 因为师英姑息养奸的行为,匈奴人越大大胆起来,入夜,分三路人马在边境侦察一圈后,直接带领前锋部队冲进小城,抢夺粮食牲畜还有人口,边陲小城瞬间火光冲天。 就在她们志得意满,以为这次又是满载而归时,一队大姚骑兵从她们返程的必经之路杀了出来,匈奴大惊,此前师英的军队追人点到即止,从来没有人敢直接埋伏她们。 但也正是因为此前师英的行为,麻痹了匈奴人的警惕心,导致她们这次并没有后援,大姚士兵才敢放心地跟她们交战。 虽然是埋伏,但匈奴人毕竟骁勇,同样都是骑兵,大姚士兵马上作战远比不上她们,更别提匈奴人强悍的弓箭,没多久沈黛末带领的骑兵就节节败退,只能一边逃一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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