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养猫本来也不怎么花钱的,我养的也不是太好。” “而且,大花对你们来说是不是很重要啊?我是不是夺人所爱了?我虽然也很喜欢大花,但万万不能做出这种事情的。” 老者摇摇头:“没有什么夺人所爱。” “它开心是最重要的。” “我只要知道,嗯,大花,平安就好了。” 余幸犹豫了一下,还是如实的交代了。 “虽然您这样说了,但我觉得,既然原本是您家的猫,那么随时知道他的消息会比较好。” “那个,我可能要搬去上城区的,不会一直待在这里。” 在这个没有便捷通讯的时代,发点照片视频啥的也不现实,万一找不到了,那就是真找不到了。 老者想了想,从怀里摸出了一块表。 “小姐您贵姓?” 余幸摆手:“谈不上贵,我姓余,叫我余幸就行了。” “余小姐。” 老先生点点头:“如果有天,您决定要搬去上城区,可以去飞香酒家,把这个给他们看,他们会帮衬你的。” “啊,这......” “不用推辞了,余小姐。” 老先生微笑的道:“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的目标是一样的,在这一点上,兴许您做的更好些呢。” “我们还会见面的,相信我,一定会的。” “那、那好吧。” 回到屋里,关好了门,余幸还是有些恍惚。 又把表拿起来看,质感很好,还镶嵌着宝石,想来也不是什么便宜货。 “不会吧大花,你真是富贵人家的猫啊?” 她捏着猫爪子,仔细端详猫脸。 “这架势真让我觉得,你会不会有皇家血统?是贵族猫?” “ ......” 某种意义上,真相了。 “不过如果真是这样,我倒是可以松一口气了。” 不必担心被别人当成贼什么的。 至于这位大叔是不是骗子,余幸倒是不太担心——有啥好值得人算计的啊。 “不过跟着我,大概是不可能过上把金银珠宝当玩具的日子,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猫想,谁在乎那个。 于是余幸又把那个布袋子打开,拿到灯下,仔细观赏。 数量也清点开了,一共有五枚金币,一个金碗,一串珠子项链,以及一些小物件,例如小酒杯小戒指的,还有两个玉石坠子。 都是好东西。 “那这样,等冬天结束了,我们就往上城区那边走走看吧。” “有了这些钱,就能开小吃店了。” 她摸摸猫头,又给它顺顺毛。 “你知道什么是小吃店吗?不用很大的店面,然后会售卖一些日常的吃食,例如馒头包子或者米饭啦,价格也不会很贵,走大众路线的。” “我以前摆摊的时候,做梦都想有家店呢。” “然后我就攒钱啊,攒了很久很久,非常久,因为本钱要投入很高的,还有房租啊材料啊什么的,七七八八都是钱。” “本来都在看房子了,结果,哎,你说我是不是倒霉透了。” “不过也有好事啦,我以前是个瘸子来着,天生的,但是现在就好了,脚下生风哈哈,而且还年轻了好几岁呢。” “所以我觉得还是赚到了,对吧?” 她对着猫自言自语大半晚上,空前的倾诉欲高涨——大概也是因为有了钱做底气,梦想触手可及的缘故。 猫难得有耐心的听着。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猫忍不了了。 它饿了。 于是肚皮一翻,往桌上一躺,不干了。 余幸如梦初醒:“我忘记做饭了!” “晚饭得吃啊,真是什么脑子....我看看咱们吃什么,啊呀,不想吃芝麻芋头饼了,那个太甜了。” “算了,随便吃点吧。” 她站起身,往锅里加了点水,又找了点面条,打个荷包蛋。 “不然咱们明天出去吃吧,我记着这附近也有些吃食店的,算是提前做市场考察了,怎样?” “不过店里大概不让猫上桌的...算了,我打包带回来吧。” 猫其实不爱出门的,大部分时间都窝在家里。 余幸也不强迫,毕竟作为一只猫来说,它又不需要养家糊口或者为生计奔波,反正就是整天快快乐乐就足够了。 “但这里的吃食,花样真不多。” 虽然是没吃过,但出去的多了,也没少见,大多数都是馒头饼子,面的做法也很少,素面多些,偶有些浇头,做的味道也很一般。 不知道上城区是怎样,反正下城区的人,在吃食上是不怎么上心。 不然自己也不会被奉为'厨艺高超'。 真是,这四个字提起来,是她自己都觉得十分心虚的地步。 于是又抱起猫往脸上蹭。 “也就是你没见过世面,才觉得我做东西好吃啊大花。” “嘿嘿嘿嘿。”
第23章 第二天大早,余幸带着一个金币,去了远一些的当铺。 一个金币可以换五十个银币,但是要收百分之一的兑换费。 这个手续费可以说是很高了,不过也是没办法——在下城区,金币还是太打眼,带在身上不安全。 有了上次的教训,也不敢胡乱漏财,特意做了个贴身的兜子,把五十枚硬币都放进去,钱袋里只放了两个,一路上买点东西。 下城区虽然大多数人都过的很一般,但若是论着小馆子吃食店,也有那么几家。 比如前面这一处,便算是家老店了,尤其是酥麻饼有名气,反正每逢什么节日或者走亲戚的,都拿这个当特产。 余幸去买了两个,花了六个铜币。 这价格不便宜,因为两个饼子在手里掂量着着实是分量很轻,打个比方说吧,以余幸的普通饭量来说,至少得吃四五个。 那一个成年男人想要吃饱的话,至少得翻个倍。 转的累了,也没小气,在店里坐下来,很大方的叫了两个菜,一个家常炒鸡,一个炒青菜,主食要了饼子。 上菜倒是挺快,分量也算足够,但余幸只尝了一口,就放下了筷子。 味道么,真是不敢恭维。 先说那小炒的鸡肉,本应该是很简单的家常菜,收拾干净的鸡肉焯水用辣椒生姜葱花随便勾一勾味道就足够,可不知怎的,汤水上飘着黑乎乎的东西。 入口还有股腥味儿。 至于那道青菜,也只是勉勉强强的地步,真要计较的话,有些老了,塞牙。 而这样两个简简单单的菜,就要花掉四十个铜币。 在这下城区,一个普通人一天的收入,可能都没有这个数目。 对于大部分的普通民众来说,下馆子吃饭,仍然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即使是很不想浪费,这两道菜也决计是咽不下去,最终只把饼子啃完了。 虽然剩下的挺多,但也没有打包,她自己都吃不下去的东西,没必要带回去折磨大花。 从小馆子出来,又在街上看到卖枣子糕的——虽说是她带起来的这风气,可也并没什么版权一说,大家都能做。 本来就是很普通的点心。 但还是忍不住花一个铜币买了一块尝尝。 “ ......” 怎么说呢,比起枣子糕,这更像个带着甜味的大馒头。 没舍得用好枣子,也没舍得放糖。 怪不得只要一个铜币就能卖呢,成本就低。 可相对的,这样做出来的,味道就差上许多。 余幸也没再继续吃,看到边上有眼巴巴的小孩,便把糕送给了他们。 这一番忙活下来,也觉得有些累了,便打算回家。 这个年代大约已经有了汽车,先前在书报上也见过类似的图形,但在下城区,主要还是靠腿,或者条件好点的,家里都套着个牲口车。 她走了大约有一个小时,终于拐进自家的小巷子,却又看到那个阴魂不散的邻居——特别讨厌折人的那个,家里养了个大白猫,先前还老上她家来蹭吃的。 不过自从自己养了大花之后,这猫就不怎么过来了。 兴许是一院不容二猫吧,猫这种动物,气性都挺大。 这位邻居,确切的说,是邻居的邻居,之所以讨厌折人,是因为她家原本有个小孩,据说是很小的时候,被折人拐走了。 于是她憎恨所有折人。 对此余幸也只能说是躺枪了,又自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每次都躲着,图个安生清静。 以前由于作息习惯,平时也基本不碰面,而偶尔碰面了,也都跟现在一样,被人用阴恻恻的眼神瞧着,鸡皮疙瘩起一身。 每当这种时候,余幸都要后知后觉的生气。 是,你是很不幸,可又不是我造成的,无冤无仇的,干嘛迁怒呢? 不是全天下所有的折人都是坏的,也不是所有的普通人都是好的。 只是这次要更过分一些,这位邻居竟然还跟她后面走了一段,不远不近的,每次回头都发现她还在,吓得余幸几乎要小跑起来了。 提着一颗心脏跑回了家,远远的瞧见大花站在墙头上,这才觉得安心一点。 于是走上前去,伸开手臂接着,任由猫咪跳在她的肩膀上,摸摸软和毛毛,嘴里还要嘀咕两句:“不许往外面跑,万一被人捉了去,关着你不让你走。” “你都不会抓老鼠,到时候把猫肉火锅给你一锅炖了,大补,知道不!” 像所有铲屎官的通病,时常要叨叨一些自以为宠物压根听不懂的话。 她抱着猫回到屋里,不忘把院门锁的严严实实,想起那个女人阴恻恻的视线,心里还是很发飘。 也不是说怕她,但被人这样暗地里憎恨着,的确是不太踏实。 俗话有句说,不怕贼偷,还怕贼惦记呢。 “还是早点搬走吧,咱们搬去上城区,有钱怎么都好说。” “今天走了好多路,脚都肿了。” “给你准备的鱼干怎么没吃啊?味道不喜欢么?” 她一边说着,便起身去拎了两个油纸包的饺子,手里忙着,嘴里便将今天的见闻说了。 “我觉得,如果我能开个小餐馆的话,生意大概是能不错的。” “我做饭虽然算不上很好吃,但比外面的味道好,还是有自信的,今天中午一顿饭花四十个铜币,什么都没吃到。” “还是咱们自己家里舒服,对吧?” 猫在边上蹲着,一应一答,很像回事儿。 “所以我觉得这是个机会啊,等咱们搬家了换个地方,一定能大展拳脚。” “到时候给你买最好的猫粮——上城区的话,应该能有猫粮可以卖吧?算了,咱们不吃,我给你做。” 她煮好了饺子,给猫分了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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