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群?这是谁?我不是……”顾呈皱着眉头道,他很讨厌被人用这种“狂热”的目光看着,这跟军官战士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那是目光热切,明亮,而周围这些人,那眼睛就像是在围观动物园的大猩猩。 “不是?那你肯定也是一名诗人吧?” 顾呈淡淡道:“是。” 问的人眼睛一亮:“我想拜读您的大作!” “我拒绝。”顾呈抱胸道:“我的作品只给有缘人看。” 顾呈的拒绝毫不客气,差不多是在明指着说“你不是那个有缘人,没机会读我的书”,那人落寞不已,但她看顾呈的眼神更加灼热。 天啊!多么有个性的男诗人! “他一定会成为一名伟大的诗人。” “天,他好有个性,这脾气我喜欢,我也一样,最讨厌别人对我的作品指手画脚,我写的诗,也只读给有缘人听。” …… 秦瑶:“……”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炒作“人设”,比“内容”本身更吸引人,就像是以后文学期刊泛滥的时候,一些主编就让旗下的作者立人设,找几个帅哥美女,写点没什么营养的小资生活内容,再加点漫画,就能出一本书,照样一大堆不谙世事的中学生买单。 顾呈要是零几年的时候在文学圈“出道”,指不定还真能立几个“高端人设”,写点日记流水账,就能混成个畅销书作者。 顾呈俯身贴在秦瑶耳畔道:“媳妇儿,这些人真烦,一个个怎么跟苍蝇一样,都想读我的诗,可我写的诗只想给你看。” 秦瑶斜了斜眼睛:“你心里在暗爽吧?是不是啊,暗爽哥。” 闷骚的人往往就是这样,顾呈刚开始还不想来这个诗会,现在能来诗歌分享会上冒充个“大诗人”,心理上不知道怎么乐。 “秦瑶!”许哲华在不远处看见了秦瑶夫妻俩,抬手打招呼。 秦瑶转过头,喊了她一声,许哲华穿着身简单的休闲装,十分中性的打扮,似男又似女的,身材高挑,头上戴着帽子,皮肤在阳光下泛出润泽的光。 许哲华走来跟秦瑶说了几句话,她说得急切:“我这会儿不能跟你多说,等会儿我上台——” 许哲华这么说着,余光注意到了秦瑶身边顾呈,以为他是个颓废洒脱的男诗人,只不过外表长得太打眼,不像是个良家子,也许在感情上十分浪荡。 她嘴巴张了张,想让秦瑶小心一些,毕竟秦瑶有家室,而两个人对文学的热情,却又最容易擦出某些火花。 诗会规定了内部男女之间不能谈对象,可仍由不少人私底下相互吸引。 唉,她这时又怎么好开口劝呢?只希望秦瑶离诗会上认识的男诗人远一点,别走上一条不归路,更何况长得好看的男人,大多是绣花枕头。 就像是原群这样人物,名气正旺,身材高挑,即便长得很普通,却也已经是诗人中的“美男子”。 而顾呈这样子的,基本没见过这种,不像是有“真才实学”的样子。 “好,那你先忙着吧,我自己到处看看。”秦瑶笑着对她说,眼见许哲华往前走,走到了一个稍矮的黑色衣服男人身边,两人说说笑笑,似乎还在讨论着白色草稿纸上的内容。 那黑衣男人比许哲华还要矮一些,是个圆脸,头发偏长,还有些油,稍显的邋遢,发丝软塌塌地贴在额头上,这绝不是个在乎形象的人。 秦瑶看着这张普通的圆脸,总觉得似曾相识,仿佛在那看见过。 顾呈小声问她:“这也是一对夫妻?” 秦瑶睁大了眼睛,脑袋里闪过一道灵光,好像抓住了什么,却又怎么都浮现不出来真相,她只能努力在脑海里推敲。 他们绝不可能是夫妻,但也不怪顾呈这么说,许哲华跟黑衣男人聊天,身上再也没有了雌雄莫辩的气质,说话反而带点意外的娇羞,跟男人打情骂俏。 如果这男人不是她丈夫,那就是—— 秦瑶内心咯噔了一下,脑袋里片片雪花飞舞,喷涌而来的信息宛如雪崩般将她吞没,她终于想起来了,怪不得她一直觉得许哲华这个名字很熟悉,女诗人,出轨,自杀,被渣男背叛…… 这个圆脸男人可不是什么好货,他是个未来很有名的男诗人,金浩。他的文学才华高,人品却不怎么样,家暴原配,出轨玩弄了三个女人,一个女诗人因其自杀——即便如此,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金浩五六十岁了,还娶了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姑娘,过着滋润的养老生活。 这会儿许哲华有家庭,金浩也有自己的家庭,两人诗会结缘,产生了意外的感情,双双背叛家庭,后来曝光了,许哲华受不了压力自杀。 秦瑶决定要劝许哲华远离渣男,这渣男不配,才华和人品决不能相提并论。 许哲华已经上台朗诵她的诗,顾呈在秦瑶在附近听着,这会子大家都比较尊重人,没有人私底下说话,十分安静,顾呈夫妻俩也都没有开口。 顾呈注意到秦瑶心不在焉的样子,好像没在听上面读的诗。 而他自己对这类现代诗也不感冒,追寻自由啊,理想啊,挣脱牢笼……他现在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对自由也有了更深刻的自我解读,有家人,有妻子有孩子的地方,就是他的“自由”。 听了一会儿诗,夫妻双双都在出神,又过了一会儿,到了交流的时间,旁边人才开始了密密麻麻的说话,就像是一群蜜蜂嗡嗡嗡地飞出了蜂窝,又像是马蜂窝炸开。 孙央找到了秦瑶,走了过来,挑衅道:“秦瑶,你怎么不上去读自己写的诗?让我们来看看你的高下。” 秦瑶淡淡道:“我没写诗,对写诗也不太感兴趣,今天就是过来瞧瞧,比起写诗,我更爱写小说。” 孙央嗤笑一声:“你怕了?” “无聊。”秦瑶没好气道:“你以为你是谁啊,给你脸了,我从来没有自诩是个诗人,我是期刊总经理,是总编辑,我们期刊上个月销量过百万,我多的是事情要忙,没兴趣跟你在这里争强好胜。” “别上赶着来讨人嫌,以为谁都要来捧着你么?” 孙央哼了一声:“说这么多,你就是怕了。” 秦瑶说话不疾不徐:“我怕什么?你是不是个傻子听不懂人话,怎么像条狗一样四处乱咬。” “人家不写诗,你要去跟她比诗,是不是你自认做人水平太低,所以上赶着来争一争?果然,向来只有弱者才会想跟强者挑战。”顾呈在一旁语气平缓道。 原本秦瑶说的话已经气到孙央,顾呈的话更是火上浇油,孙央把怒火对准了顾呈:“诗会不是你们撩骚的地方,注意男女关系,别耍流氓,好色鬼,你看上了她了是不是?可惜了,人家有家庭。” 顾呈剑眉一挑:“不可惜,本人姓顾,就是她的丈夫,请你远离,不然别怪我们夫妻俩欺负你。” 孙央愣神了片刻,这个英俊的年轻男人竟然会是本群从的丈夫,她嘲笑道:“秦瑶,你居然找了个比你年纪小的丈夫。” 她以为秦瑶能当上助理,又是什么主编经理,年纪肯定不小了,起码过了三十,只不过看着年轻。 而她身旁的男人,虽然下巴胡子拉碴,却是眼睛明亮,牙齿洁白,没有中年男人的那一口黄牙烟臭味儿,估计还是个乳臭未干装成熟的年轻男人。 谁知她这句话,竟是惹恼了顾呈和秦瑶两个人。 秦瑶已经开始人生怀疑了,这孙央是故意这么说的? 顾呈更是觉得眼前这女人眼睛有毛病,秦瑶明明还是二十来岁的模样,说他比秦瑶还小,睁着眼睛说瞎话,特么有病吧。 “你需要去医院看看眼睛,我四十了。” 秦瑶:“……” 孙央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顾呈,他四十了?四十了?这个男人四十了? 她认识很多男诗人作家,二十来岁,习惯了抽烟,有的每天都要一包烟,早就一口大黄牙,呼出来的气都是烟臭味,她以为这样才是成熟男人,逼迫自己忍耐这些。 原来普通的男人并不都是这样的,四十岁了竟然还能保持这么年轻? 跳过孙央这个插曲,眼见他们这边气氛不好,老李等人走了过来,老李想找秦瑶帮忙,这会儿开了口:“我们办了个文学期刊,你能不能想办法帮我们增加销量?” 秦瑶却摇头拒绝了:“大众不爱看这些,你们写的这些东西,只是小部分人的狂欢,不过我也可以帮到你们一些事,比如印刷厂那边的关系,能为你们省些钱,也能印得正规的。” 听了她这话,老李自是大喜过望,虽然秦瑶没答应来帮忙,但她说的话一下子击中了他们期刊的痛点,因为没有关系,期刊印的乱七八糟,质量也不高,根本拿不出手。 原群倒是心宽,觉得只要内容好,其他的都无所谓,而老李真正想把它经营成一份事业,希望他们种下来的种子,能结出果子,希望一些往好的方向发展。 “秦瑶同志,那就太谢谢你了,也别太给你惹麻烦。” 秦瑶:“只是举手之劳。” 旁边的钟岳山调笑道:“果然是苟富贵,莫相忘,咱们找上了一条大船。” “哈哈。”老李打了个哈哈,“我只希望将来有一天别饿死在街头。” 秦瑶:“只要你愿意为五斗米折腰,来找我,我收稿,”
第139章 第一更 “能拿多少稿酬?”老李和钟岳山互相看了一眼,最后还是钟岳山忍不住问起来,没办法,他们这些人都不太富裕,如果能有额外获得钱财的地方……谁又能拒绝呢? 理想到了最后,也不能当饭吃,钟岳山对自己极有觉悟,他可以写自己理想中的文章,但为了有口饭吃,不被饿死,他也会尝试更多赚钱的技能。 以前所能想到的,则是拍电影,写电影剧本,赚点外快,跟那些个画家接连环画赚钱一样,不寒碜。 至于其他的投稿,很多人还没试过,毕竟之前只是私底下传阅,投去国营的媒体,这些文章和稿件能不能发出去还两说,可若是为了稿费而写专门的稿子,那还不如为了理想而饿死! “十到一百元不等,写得好的,评选文章前三,有额外的奖金。”如今他们生活期刊的杂志卖得好,稿件作者收益也不低,秦瑶还想再加高点的,却又怕太打眼了,毕竟现在不过是七八年,等到七九年,市场经济逐步开放后,越来越多的万元户出现,大家才能接受高工资,以及更高的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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