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欠佳,藜荞和沈万银的弓箭失去作用,两人只能和藜麦一眼,拿着长刀御敌。 “嚓嚓嚓——” 一阵裤脚被草木划破的声音响起。 藜荞三人下意识地围在一起,背对背倚靠给予力量。 藜麦独自站在最前方,等待猎物的靠近。 此刻,刘东几人还未意识到什么,继续悄声逼近,不断地对着兄弟们模仿鸟叫声,给出信号。 “布谷布……” 鸟叫声戛然而止,让走在最前方的男子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但身后逐渐逼近的人,不给他后退和犹豫的机会。 当他再次跨出步子,身后突然传来肉身倒地的声音。 脑子里一瞬间思考过各种可能性,最后化为惊恐的叫喊。 “有危……” 话音未落,藜菽的身影已经来到身前,一个挥砍的动作,气管被切断,失去发出声音的机会。 其他靠拢而来的人也被藜麦所解决。 藜荞和沈万银负责补刀,不给来人说话的机会。 这一次,两人的动作明显凌厉不少,不再害怕。 藜菽想到这些人是来抢劫的,之前被压制的心理不受控制地冒出来。 在沈万银疑惑的目光中,蹲下,将倒地的人全身扒拉一遍,找出不少碎银子。 甚至还有两张五十两的银票,令他惊喜不已。 刚取出收获,藜菽迅速跑到藜麦身边,低声道: “大姐,你看!银票,一百两。” 闻言,藜麦立即接过手,借着月色将纸上的文字看清楚,其他的她不认识,但五十两个字还是有点印象。 她用赞扬的目光看了一眼藜菽,“干的不错。” “都是大姐教的好。” 如果没有之前藜麦扒拉越人将士衣服和武器的经历,藜菽怎么敢摸尸呢? 沈万银带着困惑靠近时,听到的就是两人对话。 他震惊地看着两人,惊讶地问: “这样也行?” “有何不可?忘了说,沈公子你现在穿的衣服,就是当初从越人士兵的尸体上扒下来的。而且,这群人本就是想要趁着夜色抢劫我们,现在我们反其道而行之,有何不可?” 一连两问,一下子把沈万银问呆。 他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想着一路上的经历,再也无法说出高高在上的话。 “藜菽,你说的有道理。何不食肉糜的道理真的是不管何时都有实例。” 语气怅然,沈万银转身坐在草地上沉思。 可藜麦可不会给几人多少休息的机会。 她抬头看了一眼月色,开口道: “我们趁色夜色往前走一点,这里太脏了。” “好。” 收拾好之后,四人牵着驴车往前走。 直至走到队伍的最前方,天光破晓,四人才停下脚步。 藜麦安排藜菽和沈万银先休息,她和藜荞守着,之后再换人。 两人刚躺下没一会儿,队伍的人纷纷苏醒,准备出发。 藜麦护在车尾,藜荞赶车,跟着队伍一起行进。 行走时,隐隐约约听到身后传来惊恐的尖叫,应该是昨夜的尸体被人发现了。 藜麦动用异能,还听见了女人叫骂,以及寻找她们四人的声音。 她嘴角一勾,希望这种收获能够多来一点。 接下来的几天,队伍明显安静不少。 一些追上来的人已经认出藜麦几人的模样,想到之前看见的尸体,再也不敢投来觊觎的眼神。 至于追责,逃难的队伍更是无人多事。 半个月的时间过去,藜麦四人看着眼前巍峨的城墙,不免惊叹。 沈万银灰扑扑的脸上装饰着闪耀的双眼,一脸自豪地说: “扬州!” “此地便是扬州城,我们终于到了——” 藜菽和藜荞也长舒一口气,心想:终于到了,再不进城增补吃食,驴车上就一点东西都没有了。 就在四人注视着扬州城时,守在城门口的士兵也在观察她们。 实在是在繁华的扬州,难得看见穿着如此残破的人,甚至比起城中的叫花子都不如。 如果不是身边还有一辆驴车,他们肯定会以为是叫花子。 同时,他们也非常好奇,藜麦四人从何而来。 当进城的队伍排到藜麦几人时,士兵立即收敛脸上的笑意,板着一张脸,声音粗犷地问: “将照牒取出来!” 藜菽当即将怀中的照牒递上去,“官爷请看。” 士兵用两根手指掐着照牒,准备粗略浏览一遍。 可是当他看清楚照牒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涟水”二字时,瞬间惊恐地瞪大双眼。 “你们是从楚州的涟水县而来?” “正是。小的们乃涟水县刘家村人士。” “撒谎!来人!将其拿下。” 一声令下,门口的士兵立即抽出腰间的长刀,对准藜麦四人。 藜麦没想到眼前的人说变脸就变脸,她当即催化异能,将周遭十里的人数核查一遍。 感知到能够应付之后,她周身弥漫的气氛和缓不少。 藜菽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难免紧张,可想到身后还有亲人,他弯下的腰压得更低。 “官老爷明鉴,小的不敢撒谎。” “还说没撒谎,涟水县之事整个宋国都传遍了,你们还敢拿着涟水县的照牒出来招摇撞骗,该不会是越国的探子吧?” 此话一出,别说是守门的士兵,连其他一同进城的宋人,都朝着几人投来警戒的目光。 “当然不是。我们姐弟三人都是宋国人……” 藜菽将村中其他人难逃,他们躲进父亲之前在深山的屋子的事,一通编后说出。 虽然有些难以想象几个孩童如何在深山生存,可看着眼前几人的模样,似乎也没什么不可相信的。 守门的士兵再三确认后,终于是将四人放行。 刚踏入扬州城,沈万银扬起的嘴角再也下不来。 他兴奋地看着眼熟的宽阔的街道、热闹的行人和繁忙的商铺,和临安城非常相似。 一想到马上就可以见到宋成章,心中越发高兴。 想到藜菽几人久居深山和偏僻的村落,肯定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沈万银忍不住热情介绍。 “扬州虽说不比临安繁华,但也是宋国有名的州府。你们看,那边是卖布料的,有绫罗绸缎……” 藜荞一边听着沈万银的介绍,一边用双眼观看。 眼前的城实在是太繁华,她甚至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 藜菽虽然眼中透露出欣喜,但还算镇定。 最平稳的当属藜麦,对她而言,眼前只是古色古香的城镇而已。 即使与破败的末世城市相比,也难以望其项背。 唯一令她感兴趣的就是街道两旁传来的食物香气,差点挪不动步子。 当身旁再一次划过红彤彤的糖葫芦时,藜麦根本无法抑制心中的冲动,直接将一块碎银子扔进老板怀里,带着一把糖葫芦继续往前走。 买糖葫芦的还以为是有人抢东西,但一看见手里的碎银子,瞬间乐得看不见眼睛。 心想:这样的客人多来点更好。 介绍到口干的沈万银,转身时看见的就是藜麦手中拎着一把糖葫芦的画面。 想到藜麦的食量,他再也无法安心说下去,连忙安抚道: “我已经打听清楚了,宋叔所在的珍宝阁就在前面的街上,马上就到。一见到宋叔,我立即请你们品尝扬州有名的菜肴。” 说完,沈万银加快步伐,朝着珍宝阁靠近。 当他看见正从马车上下来的宋成章时,忍不住高声叫喊,“宋叔!”
第75章 还活着 宋成章眉头紧蹙, 行色匆匆快速地撩起衣摆,还未张口说话,忽然听到远处传来熟悉的喊声。 他循着声音发出的方向看过去, 只看到四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站在最前方的少年, 破烂的衣着下, 衬托的脸上的牙齿似雪一样洁白。 宋成章的思绪有一刹那的慌乱,但想到刚刚得到的消息,他现在没有什么心情关注外界的杂事。 于是, 在沈万银期待的目光中, 他熟悉的宋叔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快步朝着珍宝阁走去。 沈万银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 高举的右手更是尴尬地收回来。 他就算是不转身,都能够感受到黎家三人投来的炙热视线。 眼见宋成章马上就要浸入珍宝阁, 此刻,沈万银早已顾不得什么规矩和礼数,继续高声叫喊。 “宋叔!是我——沈万银。” 听到熟悉的名字,宋成章踏出的步子迅速收回来, 一脸怒意地朝着三个少年的方向看去。 自从沈万银失踪后, 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 不管是沈家,还是下面的人, 都默认沈万银沈少爷已经英年早逝。 现在听到有人敢打着少爷的名字招摇撞骗, 纵使心中有十万火急的事,宋成章也忍不了。 “来人!去把那四个人带过来。” 语气中满是被压制的怒火,身旁的小厮一听就知道那四个人是撞上管事心情不好的时候了。 他忍不住摇头叹息, “算这四个人倒霉。” 就在他朝着沈万银几人走去的时候,沈万银也带着藜麦三人快步上前。 沈万银就不相信宋叔亲眼看到自己的模样, 还不会认不出自己是谁? 想到自己此时的狼狈模样,他一边走,一边将脸上的灰尘擦拭干净,散落的头发也全部收到脑后。 小厮快跑靠近时,看见的就是沈万银真容逐渐显现的模样。 当看清楚来人面容的时候,小厮还以为自己看到了鬼,一脸惊恐。 他害怕地往后退步,手指颤颤巍巍地指着沈万银,一口气上不来,差点倒地不起。 仰头倒地时,忽然瞥见头顶刺目的日光。 刹那间,小厮的理智回神,声音颤抖地喊道: “小…小少爷!” 站在珍宝阁前一直等候的宋成章,也发现了小厮的异样。 他眯着双眼,努力将来人的模样看清楚,视线从挺立的鼻子看到抿紧的双唇,诡异的熟悉感涌动心间。 但看清那双笑意绵绵的眼睛时,宋成章的心中有一万句话想说,嗓子却被哽咽的声音堵住,一个音节都无法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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