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书边说边往衙门里走,摆明了懒得理会赵大奎。 赵大奎真被气极了,她当着秦大人与诸葛先生的面儿竟敢如此奚落自己,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往前追了两步,伸手就去抓苏锦书的胳膊,试图将她拦住。 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一只脚忽然没有症状地崴了一下,哎呀一声惊呼后,他整个身体失去重心,狼狈不堪地摔在苏锦书的脚下。 苏锦书没想到赵大奎会不顾男女之别伸手来抓她,避无可避时,刚想抬腿踹他,却又没想到,她还没踹,那厮竟就结结实实摔在当场? 他这是想玩碰瓷儿? 苏锦书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 “臭丫头,你……你算计我?” 赵大奎从脚边捡起一块碎银子,刚才就是这块碎银砸了他的脚踝,导致他摔倒的。 苏锦书做恍然大悟状,“哦,原来我丢的那块碎银子在赵采买你这里啊?谢谢,太感谢你这拾金不昧的行为了,秦大人,我请求发起一项向赵采买学习的运动,学习他这种为了帮人捡碎银子而不顾自身安危的行为!” “我赞成!” 诸葛云睿永远都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主儿。 他一脸笑呵呵地,就差鼓个掌,喊个加油了。 赵大奎这时真好比吃了苍蝇似的,憋得满脸青紫,他咬着牙瞪着苏锦书,口中一连串发出,你……你……你…… 却是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苏锦书弯下腰,轻轻松松地从他手里把碎银子拿走,还不忘真情真意地道谢,“赵采买,你这个人真太好了,真的,我盼着每天与你这样和谐愉快的见面!” 见一次,捡一次银子,这样的好事儿打着灯笼没处找啊! 赵大奎只觉得一股血腥之气直往喉咙处涌…… “把赵采买扶起来!当衙门大门口是戏台子吗?” 秦逸之冷冷地说着,抬步往衙门里走,经过苏锦书身边,他看都不看她,“去做饭,做的不好吃,新账老账一起算……” 算算你怎么跟贺延舟眉来眼去的?再算算你拿了我的碎银子,连个谢谢都没有,你的文明礼貌都学到哪里去了? “好,好,大人说的对,不过,请大人给我一点点时间,我有句临别赠言送给赵采买!” 苏锦书点头哈腰,一脸的恭顺谦卑。 秦逸之别过脸,实在不屑看她那一脸假惺惺的讨好。 丢下一句,就你事儿多! 人就进衙门了。 身后传来苏锦书温和友善的声音,“赵采买,我友情给你提个醒儿哈,你最好雇个人一天十二个时辰在后厨守着米缸和面缸,不然哪一天后厨蒸出发霉的馒头,熬出掺了沙子的粥,旁人可能会猜度您的良心受风了,不够纯善,偷偷把米缸面缸里上好的米面换成不好的了!” 赵大奎险些把肺都气炸了! 敢情你是要我花钱雇人防备我监守自盗?岂有此理!我疯了吗? 他颤抖的手指着苏锦书,你……你……这是威胁,大人,求您作证啊,她摆明了要背地里坑我啊! 苏锦书笑起来,“赵采买,我这可是光明正大地坑你,背地里坑人不是我苏锦书的个性!” 她快步追上秦逸之,再度捧出一脸讨好的笑,“大人,您想吃什么?您说,您请说……只要您说的出来,没有我做不到的。” “哼,做个爆炒诡计多端!” 秦逸之瞪了她一眼,点了菜。 苏锦书傻眼。 从后头跟上来的诸葛云睿笑嘻嘻地凑来一张白胖白胖的大脸,“再给老朽蒸个古灵精怪!” 看着一老一少两只老狐狸的背影远去,苏锦书也就只剩下翻白眼了。 看在秦逸之拿碎银子打赵大奎脚踝,让他出糗的份上,苏锦书做了一道方便面鸡的古代升级版手擀面鸡。 做法其实很简单,一句话,把鸡块炒好,加足量清水,烧开后加入面条,面条吸净汤汁后出锅。 在炒鸡块的过程里她加了一些酱油提色提鲜。 这一步,令这道手擀面鸡显出了与众不同的卖相,闻着味道鲜美,看着面浸润了饱满的汤汁,鸡块则散发着特有的香气,很是吸引人。 面做好了之后,苏锦书亲自颠颠地跑去请秦逸之他们。 刚到书房门口,就听到匆匆从市场赶回来的知牧说,老大,那些抬棺的异族人压根没回人才市场等活儿,他们从墓地回来后就找了一家酒馆,点了一桌子好酒好菜,个个是放开了吃喝,属下悄悄打听了一下酒馆伙计,就他们点那一桌子酒菜,总价值已经超过抬棺的费用了!这些人明显不是正儿八经的苦力,他们的行为瞧着就透着诡异!属下猜着他们和王府失窃案脱不了干系! 诸葛云睿点点头,“嗯,从他们抬那么重的棺材,却一点异议没表露出来,就说明他们可能参与了盗窃案!” “那咱们不如先下手把他们抓起来,再挖棺材,找出赃物!” 知牧道。 秦逸之没说话。 苏锦书一步踏进去,否定了知牧的说法,“不成,如果现在就把那些抬棺的异族人抓起来,虽然赃物能找到,但盗窃案的主谋就抓不到了!” 她的话让知牧惊愕,“啥?这起案子还有主谋?” 苏锦书点点头。 诸葛云睿继续撸胡子,笑得一脸莫测高深。 只有秦逸之恍惚根本没听到刚才的话,缓缓站起身,缓缓问道,饭做好了? “啊?对啊,做好了,我就是特地来请大人跟先生的。知大哥也一起吧,我做了很多……” 苏锦书马上露出专业抱大腿式的微笑,很妩媚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秦逸之面无表情地与她擦身而过。 诸葛云睿还是边走边捋胡子,好像不捋胡子就很寂寞似的。 只有知牧欢天喜地,边走,边跟苏锦书话聊,“苏姑娘,你怎么厨艺这样好啊?是跟谁学的?” 苏锦书保持着前世酒店大厨们傲而不骄的笑意,“知大哥,如果我说我是太喜欢吃,所以吃着吃着就会做了,你信不信?” 知牧先是愣了一下,很显然,这个回答在古代很违和,毕竟哪个淑女也不会当着几个男人的面儿说,自己很爱吃,很能吃,还吃出经验,达到会做的境地! 不过,苏姑娘的才智那是一般姑娘能比的吗? 当下知牧诚心诚意地赞道,“苏姑娘说的我自然是信的,苏姑娘就是很了不起,又会断案子,又能做好吃的,用文人们的话说,姑娘这是既出得厅堂,又下得厨房,谁若是能娶……” 他话没说完,前头走着的秦逸之忽然站住,回头丢过来一记眼刀子,无声无息,知牧却懂了,他们老大在说,饭稀堵不住你嘴啊? 知牧苦脸,老大,属下……还什么都没吃啊! 不过,后知后觉的他也意识到,跟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谈嫁娶问题,是有点不大合适。 当下冲苏锦书歉意地笑了笑,闭嘴了。 一顿手擀面鸡,把诸葛云睿与知牧好吃得恨不能把盘子都给一并塞嘴里嚼吧了! 至于秦逸之,虽然一直端着老大的架子,没有出言评论手擀面鸡的味道如何如何,但从他吃了一盘子又要了半盘来看,他也吃出了滋味,很是满意。 几个人吃完饭,苏锦书送上一壶大麦茶,手擀面鸡因为本身是以鸡肉为食材的,加之怕手擀面会黏连,所以又加了一些植物油里头,因此吃起来有些油腻。 大麦茶中含有膳食纤维和氨基酸,可以促进肠胃消化,调节新陈代谢。 一杯茶刚喝完,就有一个叫何祐的锦衣卫前来禀报,表姑娘杜小姐与她的堂哥杜南辰来了,杜姑娘说有事儿找逸之哥哥! 何祐很刻意地在逸之哥哥这四个字上加重了语气,诸葛云睿与知牧对视,笑得不怀好意。 只有苏锦书却如遭雷劈了似的震惊当场。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寻人1 杜南辰,这个名字她可太熟悉了。 从原书的描述里,从她这具身体的原主嘴里,不止一次地听到这个名字。 在书里,杜南辰是一个对女主呵护备至,处处为她着想的好男人,为了女主,他不止一次地训斥,责罚原主,甚至还因此迁怒于原主的亲娘,亲自与人设下圈套,引得原主亲娘去为原主做了坏事,被原主的父亲当场发现,也正因此原主父亲才对一直宠溺有加的原主亲娘施以重罚,将她关进小黑屋,不闻不问。 至于原主嘴里的杜南辰,那是一个俊美无俦的翩翩佳公子,原主为了他从一枚乡下良善小女子,渐渐变成一个满嘴胡说,性子偏执的恶女子! 要命的是,直到原主死之前,她对自己为杜南辰的付出都无怨无悔! 不客气地说,原主是十分典型的恋爱脑,为了一个不该她爱,或者说不值得她爱的男人疯狂输出,且不管对方接不接受她这样的付出! 当然,原主出现在苏锦书梦里时,心意与性子已经有了很大改变,她后悔自己茫然地去爱一个男人,更懊悔因此搭上了亲娘的性命,这也是她死后固执地不去奈何桥,喝孟婆汤转世投生的真正原因。 此刻苏锦书的心里情绪转变不可谓是惊涛骇浪,因为骤然与书中男主在这里遇见,她过于惊愕,所以就忘记要掩饰自己的情绪,一时间,她脸上的震惊与嫌弃以及意外的各种情绪混合起来的表情变化,就直线坦陈于她的脸上。 旁人是没有去留意她的情绪变化的。 因为大家全部主意力都在杜姑娘身上,老大的表妹来了,那大家是不是有机会看一波秀恩爱的大戏啊? 只有秦逸之微微皱起了眉心。 他很清楚地看到在听到杜南辰这个名字时,苏锦书的惊愕。 “认识?” 他冷淡地问。 “啊?谁?不……不认识。” 苏锦书马上意识到自己的情绪过于外露了,下意识地掸了掸衣角,像是要把什么讨人厌的东西给掸掉,“我怎么可能认识京都里的贵人!” 她没说谎。 对于杜南辰长得是方是圆,是长是短,他的确是一无所知,仅仅是原主的一句俊美无俦的夸赞,她觉得不足以形容一个男人,男人的气质根本不在于脸上,好不好? “那就好。” 秦逸之的这句话让苏锦书意外,她转头看他,啥意思?杜南辰是洪水猛兽,认识了他就要倒大霉? 但人家秦大人却已经不回答她的疑问了。 因为院子里很快响起俏生生的一句,逸之哥哥,逸之哥哥,嫣然来了呀!逸之哥哥? 这一声声逸之哥哥,直喊得众人心上痒痒的,就好像一只小猫爪不停地在那里挠啊挠,有点微微的疼,又有点异样的舒坦。 众人齐齐地抖了一下,抖了一地的鸡皮疙瘩,再次看向秦老大时,不由地全都暗暗竖起大拇指,他们的老大面上一片云淡风轻,举止也没异常,依旧站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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