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千秋,长乐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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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2 20:10:17 状态:完结 作者:白兰妙 |
书名:公主千秋,长乐无极
作者:白兰妙
简介:
又名《怎敌公主千娇百媚》
人在古代,快乐就好。
檀华曾想过,长大后的自己会像变色龙一样飞快适应任何环境,后来才明白,有些环境是永远无法适应的,比如说这个朝代,她永远无法做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贞洁烈女。
一夜春梦醒来,永寿公主的情与欲也一起苏醒了。
檀华最先向陪她读书的道士伸出手,轻轻一推,这个世外之人轻易成了她的裙下臣。
随后,将军跪在地上,弃剑褪衣,求她怜惜,甘心做她的玩物。
她清冷矜贵的世家子未婚夫冷眼旁观,却一日一日陷得更深。
未婚夫在帮助她逃婚之后夜夜悔恨,她却有了新的裙下臣……还不止一个
永寿公主檀华是皇帝最爱的女人生下的孩子,容色绝代,颠倒众生。
她是如此美丽,也是如此荒唐。
大昭史关于她的感情记载只有一句话:公主美,帝宠之,太子爱之。
野史记载:永寿公主少年时,与僧侣道士、世家子弟、权臣、将军,皆过从甚密……
男人很多,有野史不知道的。
女主多情,人见人爱,单箭头狂多,真万人迷,超级苏文
本文非1v1,非1vn,阶段性在一起,睡不睡看心情,爱不爱看感情
配角:萧翀乾、萧恒、徐微生、燕归、齐珣、徐忘真……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穿越时空 轻松 万人迷
主角 视角檀华保密
其它:苏文,睡不睡看心情,爱不爱看感情
一句话简介:尽是公主裙下臣
立意:遵从内心的想法
第1章
洛京的夏日总是很热,亮得灼人眼球的太阳挂在天上,檀华所住的芙蓉殿临近湖边,夏天水汽一层层的从湖边氤氲过来。
干燥的夏日,芙蓉殿总是弥漫着湿润的水汽。
大殿中央,摆放着一座如玉般的冰山,装在黄铜嵌宝石的冰鉴里,可以看到上面有白色的水汽如同水流一样落下。
殿内一侧立着一座精致的百蝶穿花屏风,寂静清亮的室内,栩栩如生。
宫内的帐幔尽是斑斓,微风吹拂之间,可见上面绣着的金银线,熠熠生辉。
这里住的是永寿公主檀华,她是皇帝最爱的女人生下的孩子,是整个宫廷里最受宠的公主。
檀华坐在湖水边,身边没有宫女和太监,她不习惯被人服侍和跟随,很多时候更喜欢一个人待着。
手上投了一粒鱼食,湖面下隐约有影子在浮动,涟漪起来的时候岸上的人再去看,只能看到有一道银色的影子在水面下一闪而逝。
记得上辈子的时候,听过一些老话,什么“既来之则安之”,“路到桥头自然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话,出处又在哪里,大多数人不会深究。
那时候,少女时期的她看着这些话的时候也想着,将来她也会如此,应该会有变色龙一样的适应能力,会飞快地适应任何环境。
檀华嘴角微微上翘,笑了笑。
没有经历过的人不能理解,有些环境是永远也无法适应的。
刚刚穿越,就成了一个小婴儿,从牙牙学语到能跑会跳,最初她谨慎地装成一个小婴儿、小儿童,生怕别人看出她的异常。
奴仆成群,还没走稳路,就看着人对着自己卑躬屈膝,跪拜唱喏。
檀华没办法忘记,她第一次不肯踩着一个仆人后背上马车时母亲的表情。
那个匍匐在地的年轻人,也许是十几岁也许是二十岁出头,他双膝跪在马车旁边,前面是千金难求的神骏西域马,那个年轻人匍匐着,脊背铺成一个柔顺的弧度,下颌向下安静地垂下来,一动不动,让人想起静止的雕像。
九岁的檀华死活不肯踩着那个年轻人的后背上马车,柔贵妃只当是孩子忽然闹脾气,没玩够,柔声细语地哄她,说上了车回去之后给她好吃的好玩的。
她还是不肯。
那一刻,檀华就意识到,她永远也成不了一个真正的古代人。
后来是正好经过的太子哥哥将她抱到了车上。
她想着想着,手里的鱼食松了,噼噼啪啪全洒进了河水里,五彩斑斓的鱼儿在湖底跃动,日光下像一条流光溢彩的锦缎,涟漪激烈,咕咚咕咚,有的鱼儿甚至将头探出水面,张开嘴巴,接住绛红色的鱼食。
而站在湖边本该赏景的人却感到了突如其来的头晕,她闭着眼睛,往下倾身,看样子就像是要落到湖水里。
檀华想着,也许真栽进去,她再睁开眼睛可能重新穿越回了现代。
到时候是先去逛街比较好,还是先去玩游戏比较好?
她胡乱的想着,心里没有一点慌乱。
下一刻,腰肢被人揽住,整个人倾入了另一个人的怀抱中,对方筋骨坚硬,犹如铁石,腰间挎着一把黑色刀鞘的利剑。
此人是个年轻男子,看上去也许是十几岁,也许是二十岁。
因为常年不见日光,他五官有些偏白,越发衬得他一双眼睛漆黑如墨。
他长得俊秀,眉毛、眼睛、鼻梁、嘴唇,没有哪里不好,哪里都恰到好处。
但组合在一起偏偏没有任何记忆点,他走在人群里,看过他的人往往对他过目而忘。
对于一个暗卫来说,这实在是一张很好的面容。
执行任务的时候很方便。
但是檀华一直记得这张脸,她记得对方长久不见日光苍白的肌肤,下颌秀美的弧线,还有跪下是脊背柔顺美丽的弧度。
他足尖在水面轻轻一点,带着檀华重新落回岸边。
檀华靠在对方胸前,不论是初见时候,还是现在,这个人始终比她高一些,枕在对方肩膀,檀华迟迟没有离开,对方也没有放开她。
略微抬头,看着男人白皙的侧脸,檀华的手轻轻抚上去。
对方像个木雕一样站着。
手感像玉石一样温润,近距离看他的鼻梁挺拔清秀,眼睛弧度过于干净,睫毛却不长也不短,刚刚好,就像他的人一样,远看过去处处平庸,平平无奇的一张脸,但若叫檀华说,这样的平平无奇也是独一无二了。
她笑了笑。
揽着她的人出于对上位者的尊敬不敢看她的眼睛,只是微微垂下视线,看着她脸上一点笑靥的余韵。
视线略停了片刻,又不动声色的移开,他的手是拿剑的手,总是很稳的,他稳稳的扶着一段婀娜的纤腰,几层薄如蝉翼的彩色丝绸布料里面是公主丰润的肌肤,他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还来不及想这意味着什么,手指就先颤了一下,顺着本能的反应,他松开了檀华的腰肢。
檀华离开他,站直了身子。
男人问:“公主可要传太医?”
檀华望向太阳的方向微微眯了眯眼,阳光洒在脸上暖融融的,像是要融化了一样。
听见对方的话,她摇摇头,说道:“刚才么,大约是晒久了有些头晕,太医就不用传了。”
檀华施施然向前走,粉色泛着流光的裙裾拖曳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上,在耀目的日光下有流水一样的色泽,她穿了一条粉色留仙裙,上身一件丁香色绣花抹胸,披着一件杏色外衣。
乌发如云,在头上梳成一个单髻,永寿公主不喜佩戴过多珠玉,头上只佩戴了一只海棠花华盛,脖子上没有首饰,却修长白皙,弧度漂亮,她有一对深陷的锁骨,十分精致秀美的露在外面。
檀华上一世死得早,人生的最后光景是在医院里度过的。
她像很多女孩儿一样注意防晒,总是全副武装,像是抵抗敌人一样抵抗太阳,而当她不在意防晒之后,却再也不能自由的行走于阳光之下了。
现代钢铁森林的医院里,楼房的房间像是一个个小盒子工工整整的堆砌而成,她从病房的窗子里向外看,只能看见和自己病房所在的楼房一样的白色高楼,有时候天气好,太阳露出半个来,屋里却还是阴凉干燥的。
病房很干净,在夏天里,这样的阴凉干燥十分难得,她却想念外面的阳光。
重活一世,她也不像上辈子一样,处处注意防晒,夏天涂防晒,戴帽子、穿防晒衣,打伞。
其实在全副武装遮挡阳光的时候,她也会有一点点遗憾不能接触阳光。
现在檀华很享受自由行走在阳光下的生活。
十七看着永寿公主的背影,眼睛里隐约露出一点不赞同的意味。
他跟在檀华身后,暗卫走起路来很轻盈,从一开始遇见他的时候,檀华就怀疑对方走路是不是连地上的尘土都不会惊起来,神不知鬼不觉的。
就像现在,走了好一会儿,她微微侧过眼睛,看天上的亮亮的太阳,沁凉的绿色的湖水,湖边的假山绿树,路边的奇花异草,忽然发现身边多了一道黑色的影子,从影子形状中,她认出了身边的人。
暗卫十七还跟着她。
“日光烈烈,殿下身体不适,何不回去歇息?”暗卫十七见公主注意到了自己,才问道。
他声音不大,语气也是平平,明明是关心的话,让他说出来,寡淡无比。
这是一个不擅长关心人的人。
他本来做的就不是关心人的工作,只是檀华不喜欢宫女太监随时跟在身边,她将这些人都赶走了。
本来她连护卫都不肯要,直到十一岁那一年,檀华意外落水。
其实檀华会游泳,但秋天的水太凉,腿抽筋了,她在水里闭了气,本来以为必死无疑,却被人救了上来。
当时生母柔贵妃得知此事大哭了一场,她没有儿子,只有她一个女儿,要求她一定要带着人。
那时还远远没有现在昏庸的皇帝很宠爱柔贵妃,也很宠爱檀华,他让人叫了一个人过来。
一身黑衣面容平平无奇的少年出现在刚刚死里逃生,一脸病容,还在喝药的檀华面前,萧翀乾对她说:“他是暗卫,是主人的影子,当主人不想看见他的时候他会和阴影融为一体,当主人需要他的时候,只要叫一声他的名字他随时都会出现。你不喜欢人近身伺候,身边总归是要带着人的,就带着他吧。”
檀华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少年。
这是她九岁那年跪在马车前,要给她做人凳的少年。
皇帝的话,金口玉言,是关心,也是命令,从那之后,这个少年就跟着她。
皇帝带着母亲柔贵妃走了,温言软语地哄着对方,“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儿了。”
梨花带雨的柔贵妃一脸信赖地点头,她信赖这个皇帝,犹如信赖一座神明。
当时刚刚喝完药的檀华,惊怖初散,药碗被侍女收走,她喝了半碗白水。
问那个一身黑衣的带剑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他恭敬地垂着眼睫,声音清亮,语气却平得像永远都没有波涛的水,说道:“属下没有名字,殿下叫我十七就好。”
檀华抬手拂开一截桃花树枝,衣袖宽松,她略一抬手便露出一截皓腕。
她说:“我前两天做了一个梦,久久不能忘怀。”
他问:“公主梦中有何物?”
“一个看不清面容的男人。”檀华笑着说。
平生平静的十七第一次露出惊讶的表情,他看着檀华唇角的笑意,发现这其实是一个天真纯净,里面含着一丝妩媚的笑意。
他忽然意识到,永寿公主今年已经十八岁了,许多女子十五六岁就有婚配了,而自从柔贵妃去世之后,陛下对公主的事情就没有那么上心了,直到现在也没有提过公主的婚事。
第2章
经过花园时,暖融融的,百花夹路、芳香罪人。
她说:“上次过来的时候前面新种了一些花,不知道开了没有。”
她独自一人走,一个人说得开心,像极了自言自语。
但这样的话,其实是有人在听的,说话的人知道,听话的人也知道,便可以了。
脚下顺着记忆里头的方向往前走,走得不快,脚步轻盈,唇角微翘,眼睛亮晶晶的,带着几分期待。
万紫千红的杜鹃和牡丹在她裙摆一侧,宛若盛开在裙摆上,一片百花争艳的景色。
明明她不施粉黛,这些花朵却夺不走她半分颜色。
看她身段婀娜,腰肢纤细,胸前丰满,笑意灿然。
花园一侧,魏惠妃带着宫女和太监经过,她入宫十几年,今年三十出头,常年注意保养,看上去仍是二十几岁的样子,膝下有一个还在稚龄的小皇子,排行十七,是皇帝的幼子。
十几个宫女嬷嬷和太监坠在魏惠妃身后,好大一群人,一个个的,提着篮子的篮子里装着品相上好的桃子、葡萄、蜜瓜,捧着酒壶的酒壶是个白银铸成的饕餮纹样的双口酒壶,抱着托盘里面是一张叠成四方形的绣着金线牡丹纹的锦缎,还有提着食盒的宫人。
一行人浩浩荡荡,檀华心里只有一会儿要见的花儿,她无心关注其他,也没注意到这一行人经过。
魏惠妃停住脚步看着檀华的侧影有些失神,她自己本身生得端庄貌美,因父亲是江南人,她说起话来吴侬软语,性格更有几分江南水乡的柔情似水。
宫中的人皆知魏惠妃温柔,她亦是知晓自己容貌在宫里不算顶尖,对皇上多有曲意侍奉,这些年凭借相貌和性情,比一同入宫的几位美人多得了两分圣眷,在宫里也有几分薄面。
只是自从柔贵妃入宫后,原本雨露均沾的皇上只偏宠柔贵妃一人,后宫七十二妃尽皆失宠,鲜少有再有人承宠。
魏惠妃就是少数人中的一个,她不但承宠了,还有成功生下一个皇子,曾一度被宫里的嫔妃嫉妒得眼睛出血,就连柔贵妃都在她生下皇子后闷闷不乐了很久。
眼下柔贵妃已经死了五年,魏惠妃心下估计着皇上对柔贵妃的情感已经淡了很多。
她使了银子,打听到今日皇上不忙,昨天夜里和太虚观的仙师谈玄,今天起的晚些,但心情不错。
便趁着今天天气好,带人准备在御花园设下小宴,请皇帝赏光小聚。
一大早的,宫里的主仆就开始准备,设宴用的桌布、杯盏、摆件,这些东西打开库房一样样的挑,挑花了眼睛才选好,又贿赂了御膳房那些个太监,请他们精心做了几样点心,魏惠妃也亲自下手做了两样以前皇上喜欢吃的点心,茶是魏惠妃家里带来的,酒是两年前番邦进贡的葡萄酒,那时候是柔贵妃祭日,陛下不理事,看什么都不顺心,这酒便随意让人赏赐下去。
三百多斤的酒,一部分赏赐给了大臣和勋贵,一部分赏赐给了皇子公主,一部分赏赐给了宫中女眷。
宫里宫外,得酒最多的是永寿公主。
皇帝忽然想起,只是叹了一句,“永寿也到了能喝酒的年纪了”,便将其中三分之一,整整一百三十斤的西域葡萄酒赏赐给了永寿公主。
真是毫不掩饰的偏爱啊。
每次想到这里,魏惠妃就感到一阵的嫉妒,永寿公主不过是个小小的公主,竟然也能得到如此多的圣眷,像她这样为皇帝生儿育女的宫妃,才只得了小小一壶酒,凭什么呢?
永寿公主一向不和宫妃多往来,宫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魏惠妃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永寿公主了。
今日见了她,却连嫉妒都忘却了。
魏惠妃看着檀华的面容怔愣。
永寿公主长得和柔贵妃有五六分相似。
柔贵妃是个找不出棱角的温柔女子,面庞弧度也像水一样滑腻圆润,遥遥看过去恍若画中神仙妃子下降临世。
相比柔贵妃,永寿公主的长相更加清晰一些,每一道线条都是分明的,她长长的纤巧的黛眉,像是画出来的一样,眼眸黑白分明,眼睛的弧度像极了杏子,鼻梁挺拔,唇线上翘,仿佛天生带着笑意。
已经死去的柔贵妃的面容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对后宫的人来说,那个已经死去多年,尸骨成灰,弱不胜衣的柔贵妃曾是一个不可战胜的梦魇。
看见永寿公主的身影,她还是个少女,但魏惠妃却感到一阵的失神,她发自内心的因那张美丽的面容惊艳,心底感到一阵似曾相识的恐惧,她将这莫名而来的恐惧归结为是永寿公主与柔贵妃相似的长相唤醒了她对已死的柔贵妃的恐惧。
此等容色,谁能忘记呢?
“娘娘?娘娘?”侍奉在侧的宫装侍女轻声唤道。
魏惠妃回过神来,眼珠转了转。
百花竟放的御花园里当中,小径寂然,只见鲜花不见人。
她竟然失神如此之久。
魏惠妃目光游移到刚才永寿公主经过的地方,她问身边的宫女,“你看这些花儿美吗?”
“宫中的花都是难得的奇珍,天下精华都在此地,美不胜收,陛下若是见到此番景象,必然龙心大悦。”
侍女揣测着魏惠妃的心思说道。
魏惠妃在宫里长相算不上极好,一直都算不上得宠,不过她会揣摩圣意,在宫里过得还算不错。
只是奇怪,魏惠妃现在并不像适才从宫中之时那么精神,她整个人甚至有些恍惚,侍女觉得魏惠妃此时的脸色有点像传说中吃了神仙散的人。
“你刚刚可看见有什么人经过?”
“奴婢疏忽,刚才心神都在娘娘身上,未曾注意到有什么人经过,还请娘娘责罚。”这宫女连忙行礼,心神惶恐。
魏惠妃回身望了望,只见跟随自己的人之中,还有人不能自已地望向自己刚才张望的位置,她心下了然,随侍自己的宫女是真的没看到刚才的人,而随行的人有人看见了,她看到那人手里的托盘都歪斜了还不知道,心中猜想:莫非自己刚才的神态也是如此?
“起身吧,你拿一盘糕点,随我去问仙殿,剩下的人就回去吧。”
“娘娘不在此请陛下赏花了吗?”
魏惠妃说:“是本宫思虑不周,近来陛下国事繁忙,又忙于求仙问道,好不容易得半日休息,怎好相扰?”
“只是本宫许久不见陛下,想去请个安。”
这样说着,她心里则是回想起永寿公主的面容,心里又是一阵心惊肉跳。
看到这样的女子,谁又有心情看这满园芳菲呢?只怕就算是陛下到了御花园,见了永寿公主一面都没有心思再看别的女人一眼。
一行人分作两拨,魏惠妃挑了一盘自己亲手做的绵软微甜的白玉糕,由身边的宫女带着,两人前往问仙宫。
剩下的十几个宫女嬷嬷和太监,提着篮子的提着篮子,捧着酒壶的还是捧着酒壶,抱着托盘的仍是抱着托盘,大家掉了个头,打道回府。
另一边,檀华发现上次遇见的牡丹花果然是开了。
粉白的花瓣层层叠叠,逐层绽放,中间一簇嫩黄花蕊,鲜艳娇嫩的不像实物,每次见到这样美好又生机勃勃的花儿她总是不由得多看一会儿。
檀华伸出手指轻轻点了点花瓣。
指尖微凉,又有粉糯的触感,她碰了一下,花朵轻轻一颤,不知道是北风吹的,还是被她吓的,她觉得有趣儿,又颇为小心地碰了碰。
见花儿又颤了颤,脸上不由得笑了笑。
“此花甚美,与吾妹相称。”
一个男子的声音说道,他声音如玉石相击,清冷湛然。
檀华抬起头,一个穿着白色锦袍的男子与她隔花而站,他面冠如玉,眉眼微微收敛,显得温润沉静,鼻梁挺拔,嘴唇极薄,他看向檀华,嘴角微微上翘,目光温和。
“哪个吾妹?”
男子笑了笑,不紧不慢地说:“正是眼前的五妹。”
对面之人是太子萧恒。
五妹檀华笑了笑,她收回手。
萧恒见檀华干干净净,只有一只海棠华盛的发髻,问道:“近日洛京男女以簪花为美,五妹何不簪此花?”
“太子哥哥,你说这花莫非与我有什么宿世仇怨?”
“此话怎讲?”
“若非如此,怎么好端端的花只因为与我相称,便要丢了命?就让它好好的开在这儿不好吗?”
草木之物,让她一说竟然像是血肉之躯一样,萧恒笑了笑,说道:“自然是好的。”
“太子哥哥,你怎么来了?”檀华问。
萧恒说道:“淑妃娘娘身体不适,我来看望。”
淑妃娘娘是已故皇后娘娘的妹妹,名义上是太子的庶母,实际上也是萧恒的姨母。
淑妃在先皇后去世第二年入宫,檀华知道,太子和淑妃关系一直不错。
“没在淑妃娘娘那里留饭吗?要不要到我那里用膳,前段时间新来了一个厨子,乳酪做的极好,她还会做很多小食。”
萧恒听她讲,微微笑了笑,爱吃小食得是檀华,不是他。
“东宫还有些公务尚未处理,我改日再去叨扰。”萧恒说道。
檀华点点头,也没什么失望。
“夏天你一直不爱吃东西,我那边有个擅长做汤品的厨娘,过两天让人把她送来,五妹看看她做的东西合不合口味。”
无所谓什么汤品,檀华点点头说:“好,多谢太子哥……”
话说到一半,她一头向前栽倒。
萧恒脸色一变,及时伸手,扶住檀华,眼看着她闭着眼睛,整个人软绵绵的委顿,扫了眼中间的花,凌空将檀华抱起来。
沉声对不远处的太监下命令:“立刻传御医到芙蓉殿。”
第3章
“王太医,您老人家快着些!”太子的贴身太监安永年着急着说,他刚才一路来得急,现在是满头大汗,来太医院请了王太医,二人一路往芙蓉殿去。
王太医今年五十多岁,养生有术,虽然须发皆白,脸上却不见多少皱纹,身强体壮,肩背看起来比安永年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还结实些,走起路来又稳又快。
他一边疾走,一边说话,中气十足,话音清亮:“安公公,不要急,人呢,只有两条腿,走得再快也不能飞起来。宫里的路虽然宽敞,却不好走,万一冲撞了哪位贵人可就不好了。”
安永年抹了一把汗,他长得讨喜,嘴角一提就是个笑脸,话音却有些维持不住呼吸,说道:“您老说的是,小的受教了,只是芙蓉殿那位发了急症,实在是顾不了许多了,救人如救火,您老人家行行好吧。”
王太医说:“安公公是宫里的老人儿,也知道芙蓉殿的病是老毛病了,急也急不来。”
说着,他叹了口气,这声叹息倒有些真情实感。
安公公扯出一个苦瓜脸,求道:“您老也知道,永寿公主一向不是太好,今个儿好端端的在那儿说话,忽然就晕厥过去了,如何能不急?”
“既然如此,那就快些走了。”
闻言,安永年脸上露出喜色,表情还来不及变化,就见王太医身影已经在几步之外了,王太医背着药箱的徒弟疾步在后,他惊愕之余,忙喘着气,快步追上去。
芙蓉殿里。
一层层水汽从湖边漫进来,太子萧恒抱着昏厥过去的永寿公主大步疾行,进入芙蓉殿要经过一段水上游廊,游廊是木质的,一旁是绿色的湖水,在阳光下波光粼粼,极为耀目,湖面远方遥遥有一片荷花,开得正好,绿叶硕大,一片接着一片,绿意喜人,荷花从中舒展,粉色红色的花朵婷婷绽放。
有鹭鸶和天鹅在湖面上游动飞翔,还有些远道而来的鸟儿,一大片一大片的飞过来,羽翼舒展之间清鸣一片。
萧恒踩在游廊的木质地板上,他走得快。
偶尔低头看看檀华,只见她迤逦的长裙如水般从男子臂弯之间垂落,她身上的红粉与杏黄都是春夏的色泽,鲜艳又美丽,而她则是素白着一张脸,闭着眼睛,只有嘴唇是淡淡的粉色,看上去像睡着了一般,也不知道是否痛苦。
夏日冷风从湖面悠悠袭来,吹起芙蓉殿门前古旧的黄铜风铃,铃铛叮铃铃地响着,声音清脆。
萧恒拢了拢怀里的人,他忧心檀华着凉,脚下更快了些。
宫门前的侍女见太子怀中抱着一个女子远来,便知那女子应是永寿公主,忙迎上去,匆匆行了一礼。
“见过太子殿下,公主这是怎么了?”
“是发病了吗?”
“殿下快请!”
宫门一道道打开,珠帘一条条撩起。
芙蓉殿有一位姓秦的姑姑,大约三十来岁,略知医术,已经等候在侧了。
只见宫人纷纷,有人撩起贝壳、珍珠、玛瑙玉石做成的珠帘,太子抱着永寿公主大步走进来。
秦姑姑和两个宫女,视线刚刚触及太子的身影,便弯身行礼,太子说:“不必多礼,先为皇妹诊脉。”
萧恒轻轻将昏睡的永寿公主放在罗汉床上,一手垫在檀华脑后,轻轻将她后脑放在瓷枕上,略微后退两步,目光看向秦姑姑。
秦姑姑于医术上略知一二,平时负责照顾永寿公主的身体,看管永寿公主的药物。
秦姑姑上前,走到床边,手伸过去,略微拨开永寿公主的衣袖,杏色袖子滑动,露出一截白皙如玉的纤细手腕,她腕骨生的纤细精巧,上面覆着一层薄薄的脆弱皮肉,玉质的肤色,几乎透明,青色的细细的血管在肌肤下若隐若现。
顶着太子的视线,秦姑姑细细为永寿公主诊过脉,诊过脉,她将适才拨开的衣袖恢复原样,起身,向后退了一步,说道:“脉象并无异常,公主她只是睡着了。”
“并无异常?”萧恒反问。
秦姑姑说道:“的确没有异常,奴婢这里有永寿公主平时服用的天香养神丸,公主服下后滋补心神,定能早些醒来。”
从衣袖中取出随身携带的装着天香养神丸的瓷瓶,从中取出一粒,也不用将人扶起来,秦姑姑用了巧劲儿,按了一下永寿公主的下巴,她便微微启唇,那只褐色的,带着淡淡的药草苦味的丹药便进入了檀华口中。
药丸入口即化,其中成分多是草药,此外还含有一味极特殊的药物,颇有些来历。
二十多年前,曾有一夜,流星如火,自东方来,落下一枚陨石,自那块陨石落地之后,方圆十里,幽香满溢。凡是靠近这枚陨石的人,都极容易入睡,睡醒后会前所未有的精力充沛。
这块陨石,也被人叫做天香石,天香养神丸中最特殊的一味材料,便是由天香石炮制而成。
服用过天香养神丸,躺在床上的永寿公主仍是闭着眼睛,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萧恒微微皱了皱眉,他问:“永寿公主这些日子的身体怎么样?”
刚刚二人在御花园里,才寒暄闲谈两句话而已,也没问到她近况如何。
秦姑姑说:“公主这些日子,胃口不太好,略有些嗜睡,上次昏睡是在一个半月前。”
片刻之后,王太医来了,他老人家精气神十足,老远的连走带跑的过来,气息都不乱。
身后跟着的安永年,大汗淋漓,脸通红一片,后背的衣裳也湿了,看上去和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不必多礼,先为皇妹诊脉。”
王太医应道:“诺。”
王太医上前,他先是看永寿公主的面色,只见她双目紧闭,两颊微红,呼吸规律,并无异常,看上去和寻常熟睡的人一样。
随行的徒弟取了一方薄如蝉翼的白色丝帕盖在永寿公主的手腕上,王太医伸出手隔着丝帕将手指搭上去,他闭目凝思片刻,睁开眼睛,看了看永寿公主的面色,又依照此法号了永寿公主的另一只脉搏。
略微思虑片刻,说道:“公主的脉搏并无异常。”
萧恒微微皱眉,说道:“皇妹无端昏厥,如何说并无异常?”
东宫储君,自有威严,加之近几年皇帝不理事,许多国事都是在东宫处理的,这位太子,认真之时,竟然叫人不敢直视。
王太医斟酌了下言语,垂手慎重说道:“公主的病,先天患得,病发之时便会疼痛难忍;若是清醒着承受,人定然恨不得自戟,疼痛过去之后,人也必然会因消耗太多元气而萎靡不振。公主患病之初,圣上与公主之母柔贵妃恐幼儿难忍疼痛,留不住公主殿下,遂使我等制出天香养神丸。此药可以让公主在病发之后,在本该被疼痛折磨的时候陷入昏睡,且有固本培元,滋养神魂的功效,公主醒来后感觉会更好一些。”
“王太医”,太子的神色并不见好,王太医精神一紧,连忙垂手恭听,萧恒声音低沉,说道:“这些年一直都是你负责永寿的病情,每次诊断得出的结果都是一切如常,这不是孤想听的话。”萧恒站在罗汉床旁边,抬手轻轻拨了一下永檀华略微有些散乱的鬓发,举止之间颇为爱怜,目光则是看向王太医,问道:“永寿的病到底什么时候能好?”
王太医嘴唇颤了颤,喏喏不敢言,双膝一沉,便跪了下来,豆大的汗水从额头落了下来,他说:“永寿公主的病自先天而来,实在是……实在是……”他略微犹豫一下,狠了狠心,直言道:“实在是无法根治!”
“小老儿才疏学浅,还请殿下责罚!”
萧恒的手顿了顿,看向身侧的檀华,她闭着眼睛,纤长的睫毛犹如蝶翼,肌肤莹白,有淡淡的红晕从肌肤下透出来,看上去是如此鲜活。
回过神来,看着仍跪在地上的王太医,他说:“王太医起身吧。”
躺在床上睡着的人无知无觉,芙蓉殿一片寂静,唯有清风穿堂,又被重重纱幕挡住,仅剩的一丝凉意化为凉爽,宫女轻手轻脚,有人收了香炉里苏合香的灰烬。
新的香料添进去,幽香袅袅。
檀华还没睁开眼睛就闻到了淡淡的味道,她睁开眼,从床上坐起来,发现室内已经点上了宫灯,整体是昏暗的色泽。
床边坐着个粉衣宫女,见她起身,忙扶了一把,问道:“公主可要喝水?”
她手边就是一把陶瓷水壶,手里捧了一杯清水。
若是檀华点点头,对方肯定会将水递给她。
檀华睡了太久,格外精神。
今天夜里可能要睡不着了。
她摇摇头,“我要洗漱。”
这一声令下,便有人捧着水盆器物伺候她洗漱更衣。
一切收拾妥帖,檀华对这些宫人说:“你们都下去吧,早点歇息,我睡不着,略坐一会儿再去睡。”
宫里的人习惯如此,鱼贯而出。
待人都离开,檀华拉开被宫女们合上的窗子,夜风涌进来,格外的清凉,还带来远方的莲花清香。
今夜没有月亮,仰头看去,漆黑的天幕上,繁星点点,星罗棋布。
一件薄薄的彩色织锦披帛从半空中飘下来,落在肩上,正好挡住风。
拢了拢身上的披帛,檀华笑了笑,“多谢。”
第4章
问仙殿里,三清神像,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须发洁白如雪,身穿道袍,端坐于上。
玉清元始天尊位居中央,手执玄珠,左手虚捻,象征混沌之时的“无极”状态。
上清灵宝天尊居左,手执玉如意,象征混沌伊始,阴阳初分的“太极”状态
太清道德天尊居右,手执太极神扇,俯视世间万物,象征万物化生的“太初”状态。
神像前置了一座一人合抱的青铜方鼎,里面燃有长长短短烧不尽的香火,香火下方铺着一层厚厚的灰烬,问仙殿室内总是烟雾缭绕。
一道明黄色的身影立在神像之前,他背影挺拔,头戴金冠,发冠之间插了一枚淡青色玉簪,从后背看身形强健,应该是个正值壮年的人,近看才发现,他乌发之中夹杂着从黑色褪色成棕色或是焦黄色的发丝,还有一些已经明显是白色的发丝了。
此人鬓染微霜,面容略有几道皱纹,并不显得苍老,他有一双狭长入鬓的剑眉,一双眼睛眸光锋利,犹如鹰隼,令人不敢直视。
许多年前柔然首领带着部族前来朝拜,他们最勇猛的武士,那个佩戴着兽牙、穿着黄色虎皮长袍,腰挎弯刀、生食牛肉,豪饮烈酒的老族长,在宴饮之时,看到当时正值壮年的皇帝,心悸不已。
他说:“我看见大昭的帝王,就像遇上草原上最凶猛的野兽,他比飞在天上的雄鹰更危险,比奔走在地上的虎狼更残酷。”
这些年,陛下一心求仙,无心世俗。
宫里的人知道,皇帝最近几年确实清心寡欲,不仅于俗务上不大上心,连饭都吃的很少。
有时候甚至一整天都不会想起吃饭。
老太监梁闻喜弓着背,略微担忧着问:“您今儿个还没用膳,可要用些东西?”
年过半百的皇帝在桌案前提起笔,蘸了蘸墨,头也不抬地说:“永寿醒了吗?”
“多亏陛下保佑,公主殿下刚刚已经醒了。”
“惠妃娘娘今天给您带了娘娘自个儿亲手做的白玉糕来,万岁您要不要尝一尝?惠妃娘娘素来了解您的口味。”
略微踱步,皇帝走到殿中一侧的桌案旁,铺开一张胭脂红颜色的纸,压上镇纸,从竹制笔架上选了一支羊毫毛笔,蘸了蘸墨,低头写字。
大昭的帝王有一双格外有力的手,他年轻时候擅长骑射,臂力惊人,即使后来久居宫廷身上的力气也没有消退,这份力气,使他对很多事格外有控制力,他自少年起便写得一手好字,挥毫之间说道:“惠妃带来的东西,你们看着办吧。”
梁闻喜心中苦笑,知道这位主子爷今天是不打算吃东西了,他抬头不经意看了一眼,发现陛下今日的字迹格外端正,一眼之间,他看见上面写着:
“三清有德,佐我大昭,朕有一女,芳年十八,名曰檀华,柔嘉居质,纯善有仪,然先天有疾……”
梁闻喜恍然想起,胭脂红色是向神灵祈愿所用的纸,而永寿公主的病……又是无药可医的,除了向神明祈愿,又能向谁求助呢?
顷刻之间,皇帝手下的文章已经写到了末尾,他将纸张微微卷起来,走到烟雾缭绕的方鼎之前,借着香火上的一点火星,将手中的表文点燃。
纸张先是烧出一点炭黑,随着黑色晕染有火焰的金光在边缘出现,片刻之后,一团火光乍起,火苗跃动之间,一簇灰屑落入方鼎,表文的灰烬仍有些纸张卷起的形状,与香炉中三清烟火燃烧后落下的灰烬并不相混淆,一段时间过后,它们会不分彼此。
一身明黄的皇帝看着烟雾之后端坐着的三清像,问道:“朕的永寿现在在做什么?”
梁闻喜说:“公主此刻在赏星,明日要去赴长公主的生辰宴。”他灵机一动问道,“陛下可要去看看公主?公主睡了一整天,今晚大约睡不着了。”
神像前的人影略站了一会儿,说道:“时间不早了,早些安置吧,那些没处理完的奏折,让人送去东宫。”
夜空里,有看不清的鸟儿在星子下振翅远飞,星子一闪一闪的。
芙蓉殿里。
檀华从天空辨认出银河,亮灿灿的一条银色光带,像是一条星子汇成的河流。
室内终究是有些小,她踩了一双木屐走出去,庭院里,古代植被茂盛,不说奇珍异草,就连野花野草也比上辈子见得多,还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昆虫。
檀华不知道要去哪儿。
她问:“十七,你在哪儿?”
一个人影从廊柱下面的阴影里走出来,檀华每次看到他从阴影里走出来都觉得很神奇,一个人的气息怎么能和阴影融为一体呢?
繁星之下,穿着一身黑衣的十七面容渐渐清晰起来。
檀华笑着说:“在那儿有什么意思,我们去那儿!”
她随手一指,十七发现她说的方向是院子里的桃花树。
那是一株足有一人合抱的大树,春夏的时候花朵极多,风一吹,簌簌如雨,铺开一地粉红,此时已经到了盛夏,粉色桃花寥寥,尽是苍绿的叶子。
他动起来像一阵风,檀华只觉得有一条手臂扶住了自己的腰,下一刻整个人便离开了地面,恰好一阵夜风吹来,她闭了闭眼睛,下一刻人已经坐到了桃花树上。
十七没有走远,他就坐在自己身边,与永寿公主隔了一拳距离。
檀华撑着身下的树干,呼吸之间是桃木的清香,还有夜晚露水的味道,十七不说话的时候,就像是不存在一样。
她看着一颗亮闪闪的星子说道:“那是紫微星。”
这颗星星号称斗数之主,主管权位、威权,若是有个精通卜算的人在此地,一定能说出今夜的紫微星运势如何。
古人深信神鬼命理,比如她这辈子的父亲,明明是万人之上的皇帝,要什么有什么,偏偏笃信仙灵,求仙问道,为此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
她抬手指了指:指尖移动,说道:“这是金星”,“这是木星”。
再看其它的星星,何其之多呢?她认不出来。
檀华想起上辈子的一个说法:
“听说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
她这辈子的生母柔贵妃是一个十分美丽且善良的人,假如人死后真的能够变成星星,她应该也在群星之中。
檀华想到此处,看着天上繁星,便不自觉地笑了笑。
但愿今生的母亲柔贵妃变成星星,变成仙女,若是转世投胎,还请投个好胎,下辈子幸福安康。
柔贵妃在檀华十三岁那一年去世。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有时候短的令人惊讶,檀华小时候怎么也想不到,在皇宫里被一国之君千娇万宠、养尊处优的柔贵妃那么早就离开这个世界。
她看着一颗颗叫不出名来又亮晶晶的星子想道。
夜风徐来,桃叶簌簌,蝉鸣蛙叫起伏相继。
宫里的人都睡着了。
“公主殿下,您会长命百岁的。”
十七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朗,他讲话总是字字分明,一个个字落入耳中,和蝉鸣蛙叫滚在一起。
檀华还是听清了。
她愣了愣,看向身旁的十七。
星光万千,被桃枝遮蔽,细碎的光影里,人与人的影子都是模糊的,更何况身边的人穿着黑衣,他身形高而瘦,坐在那里沉默的时候一动不动,但就像是她自身在光影里投下的一道变得狭长高大的影子。
唯有一双干干净净眼睛,犹如一泓泉水,倒映着月光。
他的视线一如往昔,略微下垂,落在檀华的缠在肩臂上的织锦披帛上。
为什么他会忽然这么说?
檀华看着十七挺拔的脊背,干净而不起眼的侧脸弧度,握着剑柄的手。
“抬头,看着我的眼睛。”
对视上那双平静无波的漆黑眼睛时,檀华灵光一闪,想起刚刚,不久之前,她说过的一句话:
——“听说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
十七是听到了这句话,他大概以为自己是因为今天发病昏厥,而想到了死亡并因此彷徨。
他是在安慰自己。
十八岁,正是大好年华,好比一朵花刚刚绽放,它还没有盛开。
人的一生也才刚刚开始。
檀华却从来不纠结于自己能活多久。
对这辈子身患顽疾,她并没有那么介怀。
原本上辈子就是病死的,有时候檀华想,也许是病魔随着她一起投胎转世了也不一定。
在上辈子,她就已经学会了接受自己,包括接受自己的疾病。
有多少人能死而复生?有多少人在死后还能有机会重活一次?
她很感激。
檀华笑了笑,寂静的夜色里,她的笑容格外从容,对十七说:“你有没有想过要去外面?当个自由自在的人?”
十七没有回答。
“假如有朝一日,我离开这个世界,你就当我变成了天上的星星。”
“我留了一封信,还有几张银票,在梳妆匣的最底层,到时候你将这封信交给我父皇,他会放你自由的,那几张银票给你做新生活的启动资金。你喜欢开个店铺,还是像地主一样雇几个人种地?或者游历四方?又或者宅在家里?嗯……宅在家里就是习惯长时间生活在家里,在家里就觉得平静和满足,如果不是十分必要就不出门。”
……
“明日公主要参加长公主的生辰宴,可要休息片刻?”
“是要睡一下。”
天蒙蒙亮的时候,永寿公主更衣上床。
第5章
次日清晨,檀华在一片清脆的鸟鸣声中苏醒。
一大早,侍女彩萍听见动静,轻盈地走过去,在床帐外面问:“殿下您醒了吗?”
檀华说:“我醒了。”
“时间还早,您是要再睡一会儿,还是现在就起身?”
“现在就起。”
两层床帐被微微掀起一角。
檀华有时白日入睡,宫人担心日光太盛,她睡得不好,便让织娘将她的帐幔织得极其细密,两层是深浅不一的粉色帐幔,外面的一层薄如蝉翼,是半透明的绡丝制成,里层是深一些的粉色,看着略厚重一些,是由最细的丝线一层层织就而成的,朝外的一面是粉色,向内的一面是黑色。
两层纱帐,外层可以遮挡细小的蚊虫和灰尘,内层则是极为遮光,一旦拉上,帐子里面就算是白日也不透半点光,哪怕在正午,也会比没有月亮和星光的夜晚还有黑。
一束淡金色的阳光缓缓进入黑暗,檀华习惯性地略微眯了眯眼睛,早晨的阳光还没那么刺眼,也没那么热,似乎染上了露水的温度。
穿衣洗漱。
因一会儿要去长公主府上,檀华只是简单用过饭,便打扮起来。
打扮的事情交给擅长梳头的香梅,对方是个手很巧的姑娘,擅长化妆和梳头。
秦姑姑在一旁说:“给长公主的寿礼已经备好了,是一幅王居士的春山雪景图。”
檀华闭着眼睛,任由香梅为自己描眉,闻言说:“哪位王居士?什么时候来的春山雪景图?”
“是王纯王先生,王居士字灵安,大家也叫他灵安居士,老家在太原,擅长书画,颇有文采,爱好游历,画了许多山水画。”
檀华睁开眼,说道:“等等,我想起来了,那些画是前两年父皇送给我的。”
“正是。”
“殿下觉得此画当做贺礼赠与长公主是否合适?”
“合适。”
“这次拜访长公主,殿下打算带谁去?”
“彩萍和香梅吧。”
收拾停当,一行人带着东西出宫,檀华带着两个宫女,另有一小队护卫出行。
马车之前,彩萍先跳上去,香梅在车前放了一只红木矮凳,檀华踩着凳子被彩萍虚扶了一把上车。
香梅抱起凳子,正要上车,秦姑姑在一旁嘱咐:“公主的身子你也知道,细点心,勿离左右。”
香梅点点头,“姑姑,我知道的。”
马车走的不快,胜在安稳,车上有糕点还有水,檀华靠坐在车厢一侧。
途径长街,檀华撩起车窗帘子看了一眼。
洛京繁华,街上多有商贩往来,有人挑着担子,有人提着篮子,还有很多看起来普普通通只是平民百姓的人。
他们见有车马过来,大人会稍稍避开,避免冲撞,小孩子半懂不懂的跟着大人走,有的会看着马车和威武的护卫出神。
檀华看了看,放下手中的帘子。
她端详着车厢内壁上的绣花纹样,过了一小会儿,眼皮子便有些打架。
便闭目小憩。
没过多久就到了英国公府,长公主是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妹妹,少年时与英国公成婚,这些年一直住在英国公府,夫妻恩爱,二人生了一子一女。
檀华一下车,便见一个锦衣公子站在门口,他穿一身紫金色的衣裳,出红齿白,面如白玉,长相极为精致。
站在辉煌热闹的英国公府门前,一见就是个英俊倜傥的年轻人。
这是英国公和长公主的孩子,檀华一早就觉得,这人很会长,他是捡着英国公和长公主的优点长的。
他叫沈修明。
“公主近来可好?母亲一早就念着公主要来,已经等候多时了。”
“我很好,姑母还好吗?”
“母亲一向安好,就是记挂着公主,时常盼着公主多来看看。”
沈修明一边说着,一边在檀华身边做了个请的手势。
他陪着檀华往里走,两个侍女跟在身后。
她生得高挑,身姿纤细,肌肤如雪,两靥带笑,裙裾飘飘。
母亲是不是真的想念永寿公主未可知,沈修明是真的有些想念这位公主表妹了。
他陪在檀华身边,见她莲步轻移,袅袅娜娜,只觉得一阵心潮澎湃。
檀华走的不急,他也不急,恨不得走得更慢一些。
檀华说:“今日姑母生辰,府上客人多,诸事繁忙,世子不必客套。”
“非是客套,殿下是贵客,如何敢怠慢?”
如此,二人便一同去了正厅。
一路往前,临近正厅门口,正厅里人很多,长公主坐在主位,她一身华服,头上戴着一整套红宝石头面,她的长相与皇帝并不相似,许多人都说当今圣上长相随父亲居多,长公主应该是像母亲更多一些。
长公主的长相更加的温和端庄。
她一见檀华,便笑道:“永寿快进来。”又吩咐身边的侍女,“快来人设座,就设在本宫身边。”
“姑母千秋如意,此处有王居士的春山雪景图一卷,是前些年所得,献与姑母,权当是永寿的一点心意。”
这副图画从彩萍手里传给长公主身边的一位侍女,又到了长公主手里。
长公主打开礼盒,略微展开画卷,一脸惊喜,赞道:“果然是王居士的真迹,永寿有心了,快来我身边坐下。”
檀华便坐到了长公主身边的位置。
室内多是认识的人,檀华认识几个,端王府的老王妃还有她儿媳,长兴侯府的老夫人和儿媳妇,国子监祭酒的夫人,她身边带了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儿,应该是她女儿,杨将军的继室……
这些人或多或少带着女儿。
是来相亲的么?
檀华想着,长公主府上的世子是个尚未成婚的单身人士,像这样的宴会也许还会有些年轻的男客出现。
身边的长公主说:“一晃眼永寿和修明都这样大了,我还记得小时候你们站在一起,小小的两个人,像观音像前的一双小仙童一般玉雪可爱。你们长大了,也就疏远了,真是令人惋惜,无事的时候也多玩玩。”
檀华笑了笑,握了握手里的扇子,长公主说她小时候和沈修明在一起纯属玩笑,她小时候身体里装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和同龄的孩子玩不到一起去,和沈修明的关系一直都只能说是泛泛之交。
一番寒暄之后,宴席正式开始。
公主府请了一套很有名戏班子来堂上表演,最先唱的是仙庆寿,吹吹打打,好不热闹。
檀华一直都听不来戏曲的唱词,倒是觉得戏子们演戏的身段和走位很漂亮,很神奇。
诸人祝酒,长公主说:“桌上的酒是梅子酒,清甜爽口,不醉人。”又问檀华,“永寿能否饮酒?”
十八岁也到了可以喝酒的年纪了。
檀华笑了笑,举起酒杯,“祝姑母芳华永驻。”
她一饮而尽。
杯中酒果然甜美甘冽,只是初次饮酒不能多喝,檀华放下酒杯,没再拿起来。
行过一轮行酒令,各位夫人小姐作的诗词各有妙趣,气氛轻松了许多。
檀华有些醉了,她扶着额头,漫不经心地想着。
便起身离席。
有她在这儿席上这些夫人小姐也不放松,大家唯恐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惹她不悦,或是冒犯了她。
檀华走在梅花林里,她拾起一支梅花,慢慢走着,两个侍女坠在她三步之后。
正好碰见沈修明领着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男子,沈修明本来与那男子相谈甚欢。
“九郎你总算想好要入仕了,这些年我看你闭门自守,宛若明珠藏匣,真叫人痛惜不已。”
“劳梁兄为我担心了。”
“这有什么,朋友之间,自当肝胆相照。只是我有一事不解,过去你总说时候不到,现在是觉得时候到了吗?”
王九郎微微一笑,说道:“这世上从没有什么最好的时机。”
“怎么?现在也是不好吗?”
两人一边说一边往前走。
说完这句话,沈修明视线不经意一转,忽然愣住,他直直地看着一个方向,表情飘忽,神思不属。
王九郎顺着他目光的方向看过去。
只见一个身形高挑的年轻女子走在梅林之中,她穿着一条湘妃色长裙,手中一截断梅,眼如春水,双颊微生红晕,走得散漫,步态缥缈。
再看她身后带着两个侍女,皆是穿着宫装,可想而知这位也是宫中之人。
看她穿衣打扮,应是未嫁之身,更非嫔妾之流,应是哪位公主。
沈修明走到这位公主面前,问道:“公主这是要去哪里?可要带路?”
檀华说:“我随便走走,不用人带路。”
她脸颊微红,如同涂了淡淡的胭脂。
沈修明觉得她此时格外美丽,舍不得离去,又想着身后有个许久不见的王九郎,这位王九郎是父亲世交家的子弟,亦是他的好友,最近正好回来,知道今日是母亲生辰,特来恭贺,是一定要陪他去看望母亲的。
檀华看见了那个年轻人,他穿一身石青色的衣袍,修眉俊目,眼波冷然,左眼眼尾下端却有一颗小小的,黑色的泪痣,这颗泪痣让他显得有些多情,但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必然是冷情的,甚至是无情的,他腰间挂着一把剑。
剑是利器,也是礼器。
君子佩剑,这个人是士人。
因为那颗与对方气质不太相符的泪痣,还有对方腰上的剑,檀华多看了对方一眼。
而王九郎明明看出沈修明对这位公主的心思,却一直没有移开视线,直到那位殿下看向他,他才垂下视线以示恭敬。
第6章
“王九郎出身太原王氏,世家子弟,家中子弟世代为官,他长兄在礼部任职,也兼任国子监教习。
“这些出身士族的子弟天生就是要为官的。”
一个身穿道袍的男子如此对檀华讲。
檀华手边临摹着一卷行楷,她一边写一边听对方讲。
洛京是大昭的都城,也是政治中心,皇宫是这座城池的心脏。
檀华住在这心府之内,对国朝也有了些基本的了解。
大昭是一个不存在她过往认知的朝代和国家,也没有自己熟悉的历史人物,但和她所知的古代还是有些相似点的。
比如有皇帝有皇后,各个阶层等级分明,有世家大族,也有贫民百姓。
出身世家的人天生便是士子,这些人幼年时便被当做“君子”培养,学的是诗词歌赋,御前奏对,弓马骑射,而君子本身就是朝廷所需要的人才。
他们长大了可以通过有德之人的举荐入朝为官,因为举贤不避亲这一条举荐原则,举荐他们的人不仅是欣赏了解他们才华的无关之人,也可以是师长亲友。
而一些出身不显的寒门书生,他们拜师不易,便是学成,若是没有一些有分量的人举荐,也只能参加科举,搏一个前程。
洛京为首都,多得是世家和勋贵。
“如此说来,洛京有许多和王九郎一般的男子了。”
“京中有许多年轻男子,却不能再找出第二个王九郎。”
“哦?此话怎讲?”
道士不急着就刚才的闲谈继续说,而是抬起手,指着一个字说:“这里的间距差一些。”
檀华对照旁边的临摹本看了看,说道:“不止是间距,字形也差一些。”
这幅字帖,她练了快到一年了,总觉得差点意思。
“练字是水磨工夫,柳大家的字本身就难写,比之开始,殿下的字已经进步很多了,假以时日,殿下定能写出自己满意的字。”
见她换了一张纸,重新落笔。
那年轻道士也习惯了,看她从头到尾重新临摹眼前这篇文章。
他知道永寿公主的字差那一点差在哪里,她喜欢潇洒飘逸的字,但要写下这样的字所要下的功夫比其他的字要下的功夫更多,而且这样的字往往是指腕有力的男人所写,永寿公主虽然不瘦弱,但久病之人,的确没有那样的力气。
只能苦练对笔的把控。
只说女子练字,戚夫人的簪花小楷倒是比这位柳大家的字好学很多,偏偏永寿公主不喜欢。
永寿公主是个有几分执拗的人,他若是说不如去练习簪花小楷,必要惹她不悦。
想到此处,便继续说王九郎的事情,权当是个谈资:“王九郎是王家这一代的菁英子弟,他三岁能文,幼年时因为聪慧被他的祖父也就是已经致仕的王尚书带在身边开蒙,他十一岁时,恰逢临安王设宴,曾作过一片辞赋,被赞文辞妙丽,才华无双,世间少有。只是经此之后,便很少听他的消息,王九郎十二岁那年拜儒家大师郑源为师,被收为亲传弟子,带在跟前教导,据说郑源待他如亲子,便是亲生儿子在王九郎面前也要退一射之地。”
这些年,檀华在古代生活得久了,对古代的风俗世情也了解的多了许多。
古人极其重视师徒传承,对于一些人来说,能够传承自己学问和理念的弟子,比普通的儿子更为难得、也更受重视。
“再后来,他前几年回了王家,有人举荐他入朝为官,陛下也两次下过召贤令,他都借口身体不适推拒不往,前段时间陛下下了第三次召贤令,这一次王九郎才终于应召入仕。”
檀华刚好写完手上的书法,看向身边广袖长袍的年轻道士,问道:“王九郎真的有疾吗?”
“有时候人觉得自己有病也就是有了病,又或者如公主一般,觉得自己没病,人也就和没病一般了,今天的课业到此结束,公主可还有什么不解?”
“我父皇这些时日可还好?”
“陛下近日精神大好,亲自处理了一些积压的奏折,还接见了几位大臣。”
对面的人是个年轻道士,他穿一身道袍,手边放着把拂尘,是太虚观的道士。
他师父是太虚观观主,被当今圣上视为知己至交,前两年被封为仙师。
不怪眼前这道士对洛京世家如数家珍,他们已经在皇宫行走多年,知道这些,也在情理之中。
这个道士之所以出现在芙蓉殿里,是因为他负责为檀华讲授文学。
檀华身体不好,病情发作不定时,皇帝便特许她可以不必在国子监和兄弟姐妹一起读书,而是给她安排了老师,让她在芙蓉殿读书。
不用和年纪相仿的小孩子一起学习,正合檀华的心意。
不过国子监也是一个重要的交际场地。
在那里学习的人不止有皇家子女,还有一些宗亲和大臣的子女,
长居芙蓉殿,平时也不怎么出门,也不爱交际,檀华对这些人缺乏了解。
最初教她读书的老师是一位三十来岁的女官,后来女官父亲病了,她请命回家侍疾,檀华允了。
之后就变成了一个姓刘的老夫子,学问也许不错,听说是哪年的探花,现在也变成了朽木一条。
檀华总被对方不经意间讲的什么妇德、妻德给恶心到。
去找皇帝换人,皇帝给了她几个人选让她挑,一个是韩王母亲,一个是当时洛京有名的才女,另一个是太虚观仙师的大弟子,一个道士。
首先排除韩王母亲,而那位才女,据檀华所知当时正在谈婚论嫁,诸事繁忙,檀华不愿意相扰,至于道士,除却炼制丹药,就是陪父皇谈玄,闲着也是闲着。
檀华在其中选了道士。
初见时他一身灰色道袍,长得清秀好看,气质里带着一些方外之人的淡然,兼有为人弟子的谦恭。
道士收徒也要看长相吗?
两年过去了。
檀华看向身边的道士,这些道士……全都死有余辜……
“我没什么不解,怎么,道长有事儿忙吗?”
她站起来,向着书房里的屏风走去。
道士的目光则是略扫了一眼身边,檀华刚刚落座的地方,跪垫旁的深青色石砖上有一方浅粉色丝帕,像外面荷花花瓣一样的颜色。
他凝视片刻,轻轻拾起来,随后起身,向永寿公主走去。
站在她身边能闻到淡淡的苏合香的气息。
苏合香有开窍、辟秽、止痛的功效,永寿公主身患顽疾,她居住的芙蓉殿常年燃着这一味香料。
久而久之,这香气仿佛沁入了她的肌肤之内,素日里,只要坐在她身边不经意之间就能闻到苏合香的幽幽香味。
她身边是一扇绘制着亭台楼阁的屏风。
檀华侧站在屏风旁边,她将身上的披帛拿下来搭在屏风上,一阵风顺着敞开的窗户吹进来,杏色薄纱轻轻飘动,檀华弯腰洗了手。
这边有一道黄铜制成的水龙头,里头的水管里流淌的是温泉水,上面雕刻着花鸟图案,平日里永寿公主每次习完字会在此处洗手。
在这个时代,水龙头大多是由石头制作,雕刻成龙形,常做排水和取水之用,被称为龙头或是螭首。
清水流过她的手,流入方形的石头水池里,再流入水池连着的管道排出去。
她生性爱洁,不管手上有没有沾染墨水都会在习字前后洗手。
道士则是站在檀华半步之后,他看着檀华洗手的动作,她十指纤纤,好似柔荑,她洗手一直是有固定动作的,先将水浸湿,再拿起旁边的玫瑰胰子揉搓,在一点点将手心、手背、十根手指、手腕,这些部位都揉搓一遍,再冲掉手上柔软的白色泡沫。
他手里松松握着刚刚拾起的丝帕,丝绸手帕柔软似水,上面还带着一点属于永寿公主体温,隐隐约约能闻到淡淡的苏合香的味道。
视线里,是她半透明的耳廊,很薄,在日光下接近透明,能看见里面一些细小的红色血丝,她的耳垂则要饱满一些,上面钉着一枚纯金打造的耳铛,下面悬着一颗红色宝石。
他有种错觉,好像在触摸这条手帕的时候触碰到了永寿公主细腻温热的肌肤。
永寿公主先天有疾,但看上却并不像一些疾病缠身的人。
她不羸弱瘦小,相反,长得高挑,玉颈修长,胸前饱满,腰肢纤细,看弧度只是盈盈一握。
道士的目光在她纤细的腰间略作游移,握紧了手里的手帕。
“仙师说,今夜要在观星台祭祀作法,要早些准备。”
檀华回过身,看着道士定在自己身上的眼睛,她向来是知道自己美丽的。
也知道这份美丽对男人的吸引力。
是不是道士,和是不是男人并不矛盾。
“明日道长早些来。”檀华看着道士的眼睛说道。
道士握紧手中的丝帕,他点点头。
他心里知道,要么没看到这条手帕,要么若无其事地把手帕还给永寿公主,只当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是偏偏,他不想这么做。
人总是有那么点私心的。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欲望,他第一次见到永寿公主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庄严沉寂的问仙殿里,她亭亭玉立,巧笑嫣然,十六岁的少女,刚刚及笄,像含苞欲放的桃花。
两年时间,随着相处日多,他看着永寿公主渐渐一日日的变化,比起十六岁她又长高了一点,少女纤细的身姿渐渐变得丰满。
而他的欲望也越来越多。
永寿公主的一举一动,对他来说都是毒药。
道士按了按藏在胸口的红色丝帕。
第7章
十七在书房找到了檀华。
这是一间暗室,因为日晒会损伤书籍,大部分时间这个屋子都门窗紧闭,窗子做的极小,离地一人多高,长宽不过成人半臂长短,南北各有几扇,只做通风之用。
藏书阁里的书架相对来说都很矮小,相比读书人家常见的高大书架,这里的书架高不过五尺,哪怕是最高处的书籍,只要永寿公主略微抬抬手就能够到,甚至不用踮脚。
永寿公主靠在一座书架旁边,旁边挂着一盏浅桔色的灯笼,今天下午有些冷,她披了一件丁香色外袍,手中捧着一本书低头翻阅。
书是一本大家作注的《道德经》,她看得投入,全然不关注外物,极为认真。
看《道德经》也不能说明她信奉老庄之学,她从来不信佛道。
起初,十七曾以为她喜欢儒家书籍,后来才发现,只要是书,还可以的书,她几乎是什么都看的。
不论是什么书,她都能看得全神贯注,津津有味。
尤其是无聊的时候,她可以随便拿一本书,看上一整天,有时还会那一张纸一支笔,一边看一边写些批阅感想,就这样慢慢度过一天,有时候写完了就将那些随笔和感想付之一炬,没有人知道那时候的永寿公主在想什么。
就是现在,十七也不知道永寿公主在想什么。
今天一早,梳洗停当,也用过饭,宫室内被打扫的一尘不染。
殿内的宫女和太监都退了下去,距离最近的是两个在外殿等待传唤并守门的宫女。
永寿公主伏在案前,写了一张纸折起来。
她将十七唤出来。
脸上的笑容有些神秘,对他说:“一会儿你出宫帮我做些事情吧。”
十七说:“属下不能离开公主身侧。”
檀华对他说:“今天太虚观的道士来授课,我不会出殿门,身边也一直有人,没有危险的。”
“殿下身边不要离人,假如要出门一定要带着宫女。”
十七没有坚持,他虽然是暗卫,但是代替的其实是公主身边的侍从看护她照顾她,凡事以公主的安危为主,也要遵从公主的命令。
公主说让他出宫办事,最好是要照做。
檀华笑了笑,将刚刚折起来的纸张递给十七,说道:“要你做的事情都写在上面了,一定要原原本本的做好,你这就去吧。”
十七出了宫殿,将永寿公主递给他的纸张展开来看,他看着上面的文字在原地略站了一会儿,这才继续往宫外走去。
现在他原原本本的完成公主的吩咐回来了,默默站在永寿公主身侧,垂下头。
檀华双手捧着书,目不转睛,她看得不快也不慢,侧脸安静,白皙纤细的手指无意识地按着书页。
橘黄色光照在她的侧脸,能依稀看见她侧脸的绒毛。
看了一会儿书,她觉得肩背有些酸痛,想要站起来活动一下,书合上,便被一只手接过去,就看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十七。
他转身将檀华刚刚翻阅的书放回去,再转身的时候身前端着一只浅黄色的黄花梨木盒,木盒上有一个小小的油纸包。
檀华闻到了香香甜甜的味道。
“公主要的东西,属下带回来了。”
说话的人语气平平,听不出什么情绪。
“你辛苦了。”
“不辛苦。”
他在坊市从头走到尾,买到了永寿公主要的小玩意和糖果,在五芳斋门前排了一个半时辰买到了公主要的枣泥云片糕,去了三家书坊,买齐了纸单上的书目。
买买东西,是最简单的事情,确实没有什么辛苦可言。
檀华从梯子上下来,接过东西,闻着五芳斋的点心露出小小的笑意,从书架中间往外头走。
他取下挂在书架上的浅橘色琉璃灯笼提在手里,迈着猫一般轻盈的步伐跟在永寿公主身后往外走。
十七分辨出这是往花厅去的方向。
这间书屋,一侧连着书房,另一侧连着西侧的花厅。
东侧的花厅当做待客所用,西侧则是休憩玩耍所用。
这布置了一张软榻,榻上铺了一层香草编制而成的席子,席子下是一层被褥,这样也不至于太凉,方便人午睡。
上面还放了一张小桌,摆着一壶清茶,几样点心,有时候也可以把上面的东西撤了,换做棋盘。
檀华有时候喜欢在这张小桌上看书,尤其是看一些游记。
永寿公主从书屋里走出来,彩萍在暖阁里收拾东西,看见了跟在永寿公主身边的黑衣男子,平平无奇的一张面孔,她总是记不住,每次见着了都觉得熟悉,转过头去却总将又将这人忘了个七八成。
只知道这人是公主的暗卫,平时大家也没什么来往。
她从永寿公主手里接过装着点心的油纸包,也不问这明显是宫外之物的东西是哪来儿的,带下去装了盘,不一会儿就端了上来,又无声退下。
檀华吃了一块枣泥云片糕。
甜甜的,带着红枣的香气。
她自来喜欢红枣的味道,总觉得特别香甜,上辈子她很喜欢吃枣糕,高中的时候学校对面有一家私人面包房,打开门走进去里面都是甜甜软软的香气,有各种各样的蛋糕,她记得店主是个年轻女孩儿,系着一个白色碎花田园风围裙,她喜欢吃甜的,又爱惜牙齿,每次只买一个枣糕,对方会用一个大小正好的印着小熊的袋子装起来递给她。
吃过一片,她便不再吃了,古代的医疗比不得现代,牙齿更要爱护。
打开刚刚放在桌上的匣子,匣子分为两层,上层是一些零碎的玩具。
老手艺人做的泥人一个,泥人做的是嫦娥仙子,她广袖长裙,怀中抱着一只玉兔。会做机关的人做的木马一只,放在桌上会自己走起来,还有一套解连环,一小包各色的饴糖,她打开纸包看了看放在一旁,这才掀开盒子打开下面一层。
是一小摞蓝色封皮的书本,这是十七跑了好几家书坊才买齐的。
十七看着这一摞自己买的书目光从书目上移开,落到永寿公主拿起书本的手指上。
纤纤玉指,精巧漂亮。
她快活地从中拿了一本,单从举动就能看出期待和快乐来。
跑了三家书坊才能买齐的书,不是什么难得的孤本古籍,也不是洛阳纸贵的才子文章,而是时下流行的几套风月话本。
这东西宫里是寻不到的,只能得宫外去买。
总看一些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书,偶尔檀华会换换口味,看些娱乐性质的书,放松一下。
她展开书就看了起来,晚饭早早吃完,便接着看书。
这些话本都是文人写的,想来也是有几分文采在的,写着写着就有一本小诗出来,檀华略一琢磨,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就忍不住笑了笑。
书上的插图走的是写意风格,人物走形的厉害。
也许有人看了会羞红了脸,在檀华眼里这些插图的尺度远远比不上前世某些三流杂志和小报新闻的配图,而且印刷粗糙得厉害,只是一扫而过,权当是个文章的参考。
这几本话本,她当**情小说看到深夜,犯了困,收起来,第二天草草吃过饭,一边等着道士一边继续看。
比道士先来的是萧恒。
坐在花厅软榻上看书的檀华听见动静赶忙将几本书塞到软榻一端装杂物的小格子里。
太子知道她不喜见太多奴婢,便将安永年留在外间。
宫女上了两杯茶水便退下来。
檀华瞥了眼小格子,见关的好好的,和平常没什么区别,就放了心。
因为多少有些心虚,精神是十二万分的放在萧恒身上。
她才用过膳而已,时间还早。
萧恒一身明黄,衣服上绣着四爪金龙,看样子是刚办完政事回来,他说:“五妹这两日可还好?”
“我最近还好。”
檀华想起这会儿时间还早,她刚刚用过早膳,前朝这会儿应该是早朝的时间,便说:“这时候不是该上朝吗?”
萧恒说:“今日朝议取消了。”
他一直记着檀华前两天发了病,想过来看看,只是近日政务繁多,问仙殿那边又送来了一些积压的奏本过来,未能过来。
正想着这两日无论如何要找个时间来芙蓉殿看看。
今早上朝时太监通知朝议取消,这也不是新鲜事了,文武百官皆不以为奇,各自回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萧恒便转道来了芙蓉殿。
檀华抿着唇点点头。
一国之君不理朝政,沉迷问仙。
“父皇昨日在观星台祭祀求仙,可有结果?”
萧恒说:“结果当是有的,不过仙师只对父皇一人说过结果,旁的人连父皇所求为何都不知晓。”
左右不过是长生轮回之事,二人各自这样猜测着。
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过了会儿,听见雨珠噼啪打在窗纸上的声音。
萧恒东宫还有事情要忙,今日过来已经算上百忙之中抽出空过来了,临行前,他和檀华说:“我得了一味安神香,是慈恩寺云游在外的慧心禅师调制的,可以和苏合香一起用,五妹不妨用用,看看是否合用。”
“皇兄您费心了。”
“你我兄妹,说的哪里话?”
宫殿门口,檀华问:“皇兄带伞了没有?”
“安永年带着呢,皇妹止步,不必相送,你身体不好,莫要淋雨。”
雨水纷纷滴落,洇湿了台阶,也洇湿了院中的桃花树。
树叶沙沙作响。
萧恒离开时正好碰到来芙蓉殿授课的道士,道士衣摆微微湿润,眉眼被洗刷的干净,对着眼前的太子不卑不亢的行礼。
“舍妹辛苦徐道长了。”
“不敢当,此乃小道分内之事。”
“今日天气不好,道长一会儿撑着这把伞回去吧。”
安永年得了太子示意,将手里的伞递给这个姓徐的道士。
徐道士看了看怀里的伞,待太子的身影消失后,他微微松手,将怀中的雨伞投到了芙蓉殿的湖水里。
第8章
道士被宫女引到西侧的花厅里。
芙蓉殿里门窗关闭的时候总是温暖的,即使在水畔旁边也不过于潮湿,来过几次,用心观察便知道,修建这里的工匠在修建之初用了很多吸水保暖的石料和木料。
苏合香一层层的晕染,弥漫。
大约是因为今日有雨,门窗都关闭着,室内暖融融的,能听见雨水点点滴滴落在屋顶琉璃瓦上的声音。
宫女给徐道士拿了一双木屐,看见他的微微沾湿的衣衫略有难色。
“徐道长,宫里没有男子所穿的衣裳。”若是拿太监的衣服来显然是不合适的,她想了想说:“此时距离殿下开课的时间还有一个时辰,湿衣裳奴婢拿去烘干,您在暖阁喝杯茶暖暖身子,一会儿就好。”
徐道士低头,视线从沾了雨水的衣服上掠过。
烟雨初起,这雨来得急,却不大,直到他走近芙蓉殿才刚开始下大,待进入游廊,雨水都被阻隔在外头,一路走来,看得见雨,听得见雨,却没有雨水沾身,此刻肩膀微凉,让他想起刚才的雨。
“彩诗姑娘,不用麻烦,衣裳已经快干了。”
彩诗笑了笑,仔细看了看,蓝色道袍上只有星星点点的雨痕,室内温暖,想来即使穿在身上一会儿也就干了,说道:“也好,公主在西花厅。”
徐道士便抱着拂尘向西花厅走去。
经过一道五色珠帘,他看见永寿公主檀华坐在软榻上,许是因为今天有点凉,她穿了一件半旧的交领右衽的浅青色细棉布袍子,看上去很舒服。
有些棉布衣裳穿的越久越舒服。
头发上部分用一支黄金打成的垂珠步摇挽起,剩下的用一根青色丝带绑在背后。
她侧坐在矮桌旁边,面前放着一盘红得发紫的李子,手边是一把纤巧的水果刀。
春有杏,夏有李,百果园的李子这段时日熟了很多。
“你来了,先坐下。”
人相识的时间久了,听脚步声就能分辨出谁是谁,她头也没抬的地说。
道士要在檀华对面坐下。
他看她拿着纤巧的水果刀在铜盘里切开小心地李子,她的刀是细细小小的一把,刀柄上刻着花鸟麒麟,刀刃细长。
李子来自皇家园林百果园,百果园的水果都是好的,最好的一部分挑选出来做贡品和送入皇宫。
这时候的水果不用农药和化学肥料还有各种营养剂之类的科技与狠活,总是格外好吃,檀华很喜欢,但也担心是否有虫。
便更习惯切开来吃。
盘子里的李子很大一个,圆润漂亮,切开后黄色的果肉被外皮略微染色,靠近外皮的果肉略微有点泛红。
清甜的果香味伴随清冽的酸味一起散发出来。
檀华咽了一口口水。
一半是因为果香,另一半是酸的。
刀尖轻轻一撬,撬掉果核,将其中一半推到对面道士面前。
“这李子很好。”
檀华咬了一口李子,酸味从舌尖蔓延到整个口腔,紧接着,果木独有的清甜味道涌上来,和酸味混合在一起,令人口舌生津。
道士吃了半颗李子。
他今天讲的是《尚书》。
道士讲到了最后一个篇章《秦誓》。
——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孙黎民,亦职有利哉!人之有技,冒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达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 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原文)
雨水渐渐大了起来。
原本雨水打在屋顶琉璃瓦上叮叮当当的声音,变成了噼里啪啦。
宫女刚换不久换了热茶,热气从杯口飘飘曳曳的飘出来,在夏日并不显眼,若有若无的。
檀华听人讲课的时候,左手边放着书,右手边放着一张白纸。
她习惯一边听课一边偶尔记上几笔笔记。
——别人有能力,若己有之。别人美好明哲,他心里的喜欢他,超过了他口头的称赞。这样能够容人,用来保护我的子孙众民,也或许有利。
——别人有能力,就妒忌厌恶。别人美好明哲,却阻挠使他不能通向君主。这样不容人,用来也不能保护我的子孙众民,也很危险啊!
——国家的危险不安,由于一人;国家的繁荣安定,也许是由于一人的善良啊!
“古人有言,民讫自若,是多盘。”
道士讲完了一遍,檀华问了些问题,最后她重复了一句《秦誓》开篇时秦穆公引用古人的话。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们都听取别人的劝告,就能获得快乐和幸福。
她放下笔,看向桌案对面捧着书的道士,看着他的眼睛问:“《文侯之命》和《费誓》还没有讲。”
“为什么先讲这一篇?你有话对我讲?”
道士略微沉默,他说:“我没有话要讲。”
檀华从不认为做个听话的人就能够获得快乐和幸福。
如果一个人抛弃自己的想法,对自己不信任,而是像信奉神明一样信任给他建议和命令的人,那才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大的不幸。
即使那样的生活只有一天,一个月,也可以让那个听话的人过上一生一世的不幸生活。
而假如不考虑责任,给另一个人建议和命令是最简单的事情,不动大脑,嘴巴一张一合就行了。
檀华轻轻放下毛笔,她看向面前的道士。
徐道士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眼睛像水杏一样漂亮,含着潋滟光彩,但当他长久凝视的时候,却觉得里面含着魔魅的光彩。
让他想起刚刚在来到芙蓉殿时被他丢到湖水里的那把伞。
雨天的湖水格外寂静,一把伞坠下去只激起一个小小的涟漪,咕咚一声,就不见了踪影。
他坠入了永寿公主的眼睛里。
檀华笑了笑。
她伸出手揪住了道士的衣襟领口,纤长的手指,莹白如玉,她不用护甲,不涂丹蔻,指尖泛着淡淡的粉色。
隔着一张桌案将道士往前拉,她的动作毫无温柔可言,五指攥紧,将道士的衣服拉到变形。
桌上的杂物哗啦啦掉下去,砚台翻到地面上,嘭地一声,道士也被她硬生生地拽了过去。
太虚观的弟子各个钟灵毓秀,尤其是真传弟子,每一个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
眼前这个,长得好看,也很高。
但是当他被檀华用这个别扭的姿势拽到眼前的时候,他并不显得比她要高,他们面对着面,他甚至比檀华要低一些。
她低头,头上步摇下垂着的光泽柔软的珠链轻轻摇动,一个吻印在了道士的唇角。
动作轻的像是一道羽毛落下。
明明轻飘飘的,徐道士却觉得滚烫,这个吻好像落在了他的灵魂上。
也许这个吻本身就不是作为情欲存在的,它是一个烙印。
他想起犯罪的刑徒会被滚烫的烙铁在脸上印上一个“囚”字,从此以后,不论这个人是服刑、流放、充军,亦或是重新生活,那枚深深烙入肌理的烙印都会伴随他们终身。
即使他们最终被赦免,那枚烙印仍然会证明他们囚徒的身份,并提醒他们昔日犯下的罪恶。
“我觉得,人还是先想清楚自己要什么比较好。”
她就这样在咫尺之遥说道。
檀华脸上的笑意淡了些,甚至看上去有点认真,她对学问总是认真的。
道士听见了檀华的话,他看着眼前一双带着杏眼弧度的眼睛,这双眼睛看花看草看水果看玩具的时候都会显得天真可爱,她看人的时候总是很认真,那些令人难以忘记的妩媚是她天生就有的,与这双眼睛无关,它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
此时她看过来的眼睛,就像是看书的时候一样认真。
一时之间,徐道士有些分不清永寿公主是不是在和他谈论《尚书》。
他没办法回答她,怀里的书落到了地上。
一直望着她的面容,她澄澈漂亮令人沉陷的眼睛,他忽然福至心灵,明白了刚刚檀华的话并不是在和他争论什么,她并不是一个喜欢争论的人,也不是在和他讨论《尚书》,她对那句古话有自己的看法,这个看法几不需要去说服谁去赞同,也不需要在辩论是说服谁。
当他伸出手,隔着一层夏季衣衫触碰到檀华的腰肢的时候。
有些痒,檀华笑了笑。
道士倾身抱着檀华,她是柔弱无骨的一个女孩子,连肌肤都是薄的,仿佛能透过阳光一般。
他垂眸看她鬓角纤薄的肌肤,看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白得像瓷,黑得像墨。
轻声说:“我姓徐。”
檀华说:“我知道。”
道士说:“俗名微生,徐微生,道号薄云。”
檀华说:“好名字。”
生于微小,薄云浮空,也算是好名字吗?
他想紧紧将她抱在怀里,又怕她像新雪一样融化。
于是,他像檀华刚刚亲吻他一样,将薄唇贴在了她的唇角。
他的灵魂在战栗。
这是一个无法收场的吻。
它连绵成火,连绵成水,徐微生觉得自己在下雨天的微凉的夏日被烧成了灰烬,他在漆黑的湖泊底部被分解,又在柔软温热的水中重生。
第9章
檀华的床铺了一层上等丝绸做的床单,颜色是浅紫色的,上面有颜色更淡些的花纹。
有云朵,也有鸟雀,还有山峦。
影影绰绰的,不仔细看很容易忽视。
她睡了一小觉,没拉床帐,醒来时还未睁开眼睛就听到了雨声。
未睁开眼睛,隔着一层薄薄的眼皮能感受到外界的亮光,她翻了个身,侧过身去,睁开眼睛,却没有起床。
雨还在下,叮叮咚咚打在屋顶的瓦片上。
窗前有一窝新生的小燕子,一二三四五六七,一共有七只,它们趴在泥巴和干草垒成的小窝里,窝底铺着一些细碎的从成年燕子身上脱落的绒毛,还有些垫着窝的干草,它们排成一排,张开嘴巴,叽叽喳喳叫成一片。
檀华出神地听着燕子的叫声。
徐微生走过来,他手里没捧拂尘,而是端着个木制托盘,上面有一只白瓷汤盅,好好盖着盖子,还有一只白色瓷碗,里面放着一个汤匙。
他在与床榻相距半尺的位置默默站定,看了一眼床上,便转开视线。
檀华身上盖着一条薄薄的被子,这条薄被勾勒出她此时姿态的弧度,她撑着下巴,看着窗外。
那双漂亮的眼睛安静的时候会显得格外天真。
雨天没有太阳,宫室内是有些暗的,她喜欢听见雨声,喜欢潮湿中带着水汽的空气,所以窗子是开着的。
过了一会儿。
徐微生说:“彩诗姑娘炖了冰糖莲藕汤,公主要不要用一些。”
檀华从床上坐起来,她穿了一件白色寝衣,生绡制成的白色衣裳。
因是夏季穿的,衣服特别薄,薄却不太透,像一层乳白色的雾霭,柔软地缠着人的身体,贴合人的身体,触感像人的第二层肌肤一样舒适,但看起来却不是特别柔软,只是浅浅勾勒出几分人体的弧度。
少女的身姿像一株纤细优美的花卉,而又像是被深藏在云雾之中。
一头长发披在肩头,青丝如瀑,泛着丝绸一般的光泽。
檀华看了看对方手里的冰糖莲藕汤,微微点头,徐微生在床边的矮机上倒了一碗汤,递给檀华。
白色的,几乎透光的瓷碗,碗口圆圆,内种光润,犹如玉质,是上等的骨瓷,碗底有一块白色藕片,浮着半透明的冬瓜,汤水澄亮,表面浮着几粒红色枸杞。
檀华接过汤碗的时候不小心碰了一下徐微生的手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沾染了汤碗的温度,徐微生的手指比檀华的手指热一些,她碰到徐微生的手指,像碰到了一小块红红的,带着火光的炭火。
还来不及为此惊讶。
便见汤碗倾斜了一下,漂浮着红色枸杞的,澄亮的汤水猛地一倾,下一刻,有人力挽狂澜。
檀华的手和温热的骨瓷汤碗一起被徐微生捧住。
和徐微生不同,檀华的手是略微带着凉意的,像是刚从沁凉的井水里拿出来,仿佛是一块冰。
她的病由来已久,病气丝丝缕缕的缠在身体里,骨子里。
每一年,无论冬夏,手都是冷的。
徐微生低头,能看见她的手腕,细伶伶的一条,肌肤的颜色比她手中的骨瓷还要白,触感比象牙还要温润。
他捧着永寿公主的手连带着温热的汤碗,垂下头说:“还请公主恕罪。”
汤碗里冒出丝丝甜味,还有莲藕的清香。
已经到了莲藕收获的季节了吗?
“道长何罪之有?”檀华端过汤碗,徐微生手中一空,掌心还残留着不一样的温度,一只手是汤碗温热的温度,因为他的体温稍高,汤碗的温度并不明显。
而永寿公主一双手冰冰凉凉的触感很明显,好像长久都不会散去。
他垂下双手,心中若有所失。
檀华拨了拨手中的汤碗,莲藕清香的味道发散出来了,因为加了冰糖,甜丝丝的,枸杞颗粒饱满,是橘红色的,随着汤水浮动,像一尾尾灵活可爱的锦鲤。
搅乱这一碗水,她喝了一口。
彩诗的厨艺一直都是好的。
知道她不吃太甜的东西,里面放的冰糖并不多,因此也突出了莲藕的香味。
一碗汤,大多是食物本身的清香气息。
不知不觉喝掉了大半碗。
胃里暖洋洋的,整个人也暖起来了,她觉得自己的精神都更好一些了。
掀起被子,从床上坐起来。
下雨天没有太阳,天一整天都是阴阴的,檀华有种分不清早晚得混沌感。
她看道士,记得这人来的时候衣服有点湿润,头发也有一点潮湿的,现在看上去整个人都是干燥的。
每次见他都是穿一身蓝色道袍,衣服虽然是蓝色的,但总是干净整洁、纤尘不染。
甚至连褶皱都不易找到。
让她有点怀疑这个人是不是什么固定地点就能刷出来的NPC,根本没有真实感。
说不清这个人是昨天的,还是今天的,或者是是后天的。
她问:“道长是今天讲的《秦誓》,还是昨天?”
“是今天。”
还是今天吗?
檀华四处看看,没有太阳,室内雾蒙蒙的,床帐、桌案、墙壁的影子似乎都融化在了空气里,到处都是一样的。
这样的雨天,就算是正午也不会有太阳。
“现在是上午还是下午,什么时辰了?”
“是未时。”
未时么?才刚刚下午?
檀华起身下床,徐微生伸手扶住她。
他大约是担心她摔倒,檀华想,和他说:“我已经没事儿了,这个病就是一下子好,一下子坏。”
她不要人搀扶,徐微生只好收回手,跟在她身后。
檀华从屏风上取下那件青衣外袍套在身上。
雨天凉,她不想换衣裳,睡衣是箭袖,又是白色,穿在里面不奇怪,再加上天色晚了,较之上午阴气上升,确实更凉一些。
檀华低着头,手刚刚要碰到系带,另一双属于男子骨节分明的手帮她系上衣带。
他抬手,取下屏风上搭着的黄绿色腰带,细致地帮檀华缠上绑好。
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好像在做什么大事。
檀华看着徐微生帮她摆弄香囊的手,看香囊的位置,意识到,现在自己身上的衣服,除了将睡衣充作里衣,和今早看起来没什么区别,又因为睡衣和里衣都是白色的,这一点区别也就微乎其微了。
徐微生将她一早的穿着记得一丝不差,这一天,他于檀华这件绿色细棉布长裙已经不能算陌生了。
最后,他将檀华用的香囊系在腰间,位置仍是早晨她所挂的位置,他略微整理了一下浅蓝色络子,抬起头来,为檀华整理领口。
两人面对面近距离站着,檀华发现自己身高刚好到徐微生嘴唇的位置。
她说:“我今天发病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
病得久了,发病也没什么稀奇了。
檀华还是觉得做个健康的人更好。
徐微生点点头,什么也没问,他说:“好。”
早就知道永寿公主的病,也是巧合,徐微生见过两次永寿公主发病的样子。
第一次是刚为永寿公主授课不久,她才见到他就软绵绵的晕倒,两个宫女半扶半抱着她消失了。
宫女彩萍告诉他,公主病了,那天的课取消了。
后来,是授课的时候,他讲着讲着,忽然发现永寿公主松开毛笔,闭着眼睛伏在书案上。
他看着永寿公主因为睡足了格外富有神韵的眼睛说:“今日的课讲完了,外面下着雨,小道能否等雨停了再走?”
这番话还是徐微生进入芙蓉殿门前准备好要说的话,但话语的目的和情境却与他想的不同。
她刚发过病,徐微生不愿意离开。
放心不下。
檀华说:“正好,我刚刚还在想,宫里没有伞,雨天路滑,道长要不要等雨停了再走。”
第10章
西侧花厅,檀华与徐微生相对而坐,中间放着一盘应季的水果,有红色的蜜桃、黄色的杏、新生的葡萄,紫色的李子。
旁边是一碟点心,一壶花茶,檀华拿了一枚李子,拔掉刀鞘,露出纤薄的刀锋。
对面徐道长面前是一杯茶,用青花瓷茶杯装着,茶叶在杯子底部舒展,茶汤呈现黄绿色。
“外面是什么样子?”檀华问,雪白的丝帕在刀刃两边略作擦拭。
“皇宫之外,洛京之内,是天子脚下,繁华无双,旁的地方远不及如此。”
一国首都,该有的气势还是有的,记得她刚刚出生的时候,正是当今皇帝最年富力强、励精图治的时候,那时候可真是国富民强、万国来朝。
这些年皇帝虽然对诸事不甚上心,但有当年的根基在,洛京仍然是一片繁华景象。
“都城之外,大部分人还是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有些人家会在门前或是院子里种植桑树,便于家中养蚕。山野里,有野兽,有时候也会藏匿贼匪,他们专门打劫过路的行人。”
说完这个,徐微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说:“最近两年,大部分时间我长留都城,于外界了解不多,不敢乱说。”
檀华知道徐微生为什么留在都城的时间多,他是太虚观观主的大弟子,观主在皇帝跟前当仙师,他这个当大弟子的侍奉师父、管教师弟、入宫授课,还有些事务加在一起就没时间外出了。
徐微生说:“景朝的老皇帝殁了,新帝已经登基了。”
“这都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的确是一桩旧事。”徐微生笑了笑。
他也许想说什么,却没有说。
景国与大昭比邻,檀华记得他们以前的皇帝,是个没什么本事的人,又因为和与他们相邻的南匈奴关系不和睦,连吃败仗,皇帝将亲姐嫁给对方的首领做夫人,因为对方已经有了大阏氏,那位公主下降虽有嫁娶之名,做的却是妾室。
听说南匈奴的人称她为小阏氏。
与公主的尊名相比,这实在是一个蔑称。
当年檀华还小,她从宫中一些嫔妃的交谈中听闻了这件事儿,闷闷不乐了好久。
那个时候,她小时候生的玉雪可爱,又不喜哭闹,孩子和大人还是有些不同的。
一些嫔妃是真的对她有些发自内心的喜爱。
她们拿了很多吃的玩的来哄她,她回宫的时候是带着一大堆吃的玩的回去的。
叮叮当当,有两个宫女专门陪着她拿这些回去。
薄刃下压,檀华剖开一颗李子,剥了中间的果核。
百果园送到芙蓉殿的李子都是微酸的,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她上辈子喜欢吃酸,这辈子柔贵妃也是爱吃酸的。
这样酸酸的李子她一个人能干掉一盘。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吃甜更多一些。
檀华将半粒李子推到徐微生面前,推到一半,停下来。
她问对面的徐微生:“还没问过,道长喜欢吃酸的东西吗?”
徐微生说:“自然喜欢。”
他接过檀华推了一半的李子,笑着说:“谢公主赏赐。”
便将李子放入口中,咬了一块,他和檀华一起吃完了李子。
这场雨下的不算久,距离道士说完那句话,才一个时辰原本连绵在天地之间,哗啦啦,叮叮咚咚,看起来要下个三天三夜的雨停了。
他走到门口,彩诗追上去,将一把油纸伞递给徐微生。
才下过雨,燕子才外面飞来,在芙蓉殿内低飞盘旋,身上的羽毛还湿漉漉的。
水鸟欢快地在水里有戏,有年轻的宫女故意往水里扔宫内豢养的雁鸭。
雁鸭噼里啪啦下饺子一样被扔到水里,扑棱棱扇着翅膀。
彩诗说:“公主说一会儿说不定会下雨,让奴婢将伞送来,还请徐道长慢走。”
彩诗双手捧着雨伞递到徐微生面前,伞上有点点红痕,大约是桃花或是梅花一样的图画。
微微躬身,双手接过雨伞,徐微生说:“劳烦彩诗姑娘了,还请代我向公主殿下转达谢意,雨后清寒,也请公主多多保重身体。”
“彩诗定会将道长的话转达给公主。”
地上湿漉漉的反着光,水光潋滟,徐微生从芙蓉殿离开。
从芙蓉殿出宫最近的要走凤仪门,那里的几个禁卫军正在闲聊。
其中一个说:“今天我娘去了附近的娘娘观,为我求了一道符,说是明年正月之前我便能有姻缘。”
另一个叫钱瑞的知道对面郑年的心事,他订过三次亲,全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黄了。
第一次是和他舅舅家里的表姐,两人也算是情投意合,后来那位表姐回老家奔丧染上时疫没熬过来,去了。
郑年为表姐守了一年的丧,第二年和一位同僚的妹妹定了亲,那位姑娘爱佛成痴,不意婚前离家出走跑去尼姑庵出家了。
第三位是一个街坊介绍来的,家贫前来投奔的姑娘,那位姑娘长得可亲,做饭好吃,郑年一见就喜欢,后来两个人一起去集市闲游,那姑娘见着个孩子非说是自己的骨肉,拿了自己身上全部的钱并一些首饰要和那孩子的干爹换了那孩子回来。
因那姑娘身上没多少钱,那个自称是孩子干爹的人不肯松手,站在“干爹”身边的孩子也是哑巴一样一声不吭。
小孩儿到了拐子的手里,一般都是要挨打,有的还会往死里打,什么时候打服了什么时候算,往后稍不顺心也是要挨打的,天长日久下来,性情总会有些不一样。
郑年借了她一些,连带恐吓了那位干爹几句,自称孩子干爹的男人收了钱就没影了,瘦巴巴的孩子抱着那姑娘大哭着叫娘。
后来才知道,那姑娘嫁过人,丈夫是个痨病鬼,没活几年就去世了,那姑娘一边治丧一边接待亲戚和各路债主,心力交瘁,一晃眼孩子丢了。
她心里难捱,险些疯了,索性卖了房子和地,还了债,一个人带着剩下的钱出来到处找孩子。
心里估计着也不觉得能找到,就是憋着一股劲儿,一路到了洛京,身上的钱花光了,孩子也没找到,眼看着就没法子维持生计,便跟着一家裁缝铺打杂,也不要多少工钱,只托对方帮自己找个夫家。
夫家找到了,也是巧,没想到孩子也一块找到了,母子两个痛哭一番,姑娘对着郑年跪下道歉谢恩。
这桩婚事自然也是成不了了,那姑娘现在在一家绣坊做事,带着孩子,两个月前把当初从郑年这里借来的钱还回来了,听说攒够了钱要回家乡去。
三次婚事皆是不成,眼看着郑年今年都二十三了,同年的人孩子都能跑能跳了,郑年爹娘急得不行。
郑年他娘怀疑是得罪了哪位过路神仙,每逢初一十五便烧香祷告祈福,还去道观和寺庙求神拜佛。
现在郑年脖子上系着的符纸是她娘捐了半年香油钱才求来的。
郑年也是紧张。
问道:“今天徐道长走了吗?”
“按时辰看已经走了,不过我一直没看到徐道长,中间我和人换了会儿班,也许徐道长那时候就走了。”
他说完,回头往宫里一看,正见徐微生肋下夹着一把未展开的油纸伞走近。
距离有些远,徐微生没听清守门人两人的话。
他走到近前,郑年先向徐微生打招呼,“徐道长,您今天出宫比平日晚!”
徐微生说:“躲了会儿雨。”
两个侍卫没有多想,只当他是给永寿公主授课之后在哪个空殿室或是亭子躲雨。
另一个说:“这雨下了一天,还好您带了伞。”
徐微生将雨伞夹在手臂当中,二人只看个雨伞打磨精细的把手,多看一眼,免不得感慨,太虚观得陛下青眼,几年间成了煌煌大观,连雨伞都比街上买的精细一些。
“小人有一事请徐道长帮忙。”
“郑护卫但说无妨。”
郑年从领口掏出随身携带的祈福符咒,解下来,托到徐微生面前,说道:“还请徐道长帮小人辨别一下此物真假,这是我娘去庙里求来的,说是能帮我破灾免难,求得姻缘。”
郑年讲了许多,包括他自己这些年的姻缘不顺,他母亲这两年频繁的求神拜佛的举动,最后说道:“叫的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只要能拜,我家里都拜过了。”
徐微生一直听郑年说完,没有丝毫不耐,他仔细看了几眼郑年手里的符纸,说道:“信则灵,勿疑鬼神。”
“这话是什么意思?”郑年望了望徐微生的背影,看了看手里的符纸,重新小心挂回脖子上。
钱瑞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心诚则灵,不要想那么多了。”
他看着徐微生的背影,忽然见徐道长抬手按了按脸侧,说:“徐道长是不是牙疼?”
“我表弟前两天吃了一篮子李子,酸倒牙,一直喝清粥呢。”
“徐道长总不会是吃李子吃的。”
“原来道士也会牙疼。”
第11章
这场雨在日暮之时又下起来了,细雨如丝、连绵不绝,夜里有风,随风飘起,夜雨飘飘,击打在瓦片上,沙沙作响。
檀华睡不着,她精神头太好,两只眼睛睁着,在烛光下,亮闪闪的反着光,像是一只神采奕奕的猫。
晚间冷些,洗漱过,她换了身厚一些的衣裳。
临近卧室旁的博古架站着。
刚刚清洗过的头发用一根发带松松散散的扎了一下,额前涂了一只红色的六瓣桃花花钿,唇上涂了一点胭脂,上身穿着一身绿地金纹的广袖半臂,下身是一条橙红色长襦裙,脚上穿着一双月白色鞋头缀着东珠的绣鞋。
手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耍弄着一柄尚未展开的折扇。
彩萍端了一壶茶过来,放在一旁的桌上,说道:“公主,壶里的是麦冬熬的养生茶,用的是卧龙山的泉水,甘甜可口。这儿有几只山楂丸子,是秦姑姑适才送过来的,姑姑说暑湿困脾,您这些日子胃口大约不好,不妨吃吃看,应是能好些。”
彩萍看了眼永寿公主站在博古架前的身影,因胃口不好,公主今晚没用晚膳,公主她又没有吃夜宵的习惯,要不然此刻上一些点心是更合适的。
她知道公主发病之后会有一阵儿胃口不好,最近几天也没有发病,不知怎地今天公主的胃口也不好,也许苦夏吧,彩萍这样想着。
又见永寿公主立在博古架前的身影,身姿秀美,容色无双,莹莹生辉,恍若玉人。
彩萍心中想道:永寿公主多好的人,怎会如此薄命,也许这世间美人总是命薄的。
如此这般感叹着,心里却忍不住叹了口气。
檀华握住折扇,看向一身鹅黄宫装的彩萍。
说道:“好,我会吃的,你有心了,早些睡吧。”
彩萍多问了一句,“殿下什么时候歇息?”
“过一会儿吧,白日里睡得太多,晚间便睡不着了。”
檀华一折一折扳开折扇,她五指纤纤,犹如玉髓,指尖晶莹,指甲圆润微微带着粉色,眼下手上戴着一条纯金打造的链坠。
折扇展开,是一副山水画。
十七站在她对面,见她低头看手上的折扇,不知在想什么,便说:“殿下今日下午睡了许久,可是身体不适?”
大约是又在想她是不是犯病了,她病得久了,宫人们对她的病习惯了,也有了些忌讳,有时候会故意回避这个“病”字。
檀华哗啦啦合上折扇,转了下眼珠,和对面的十七说:“没什么不适,就是困了。”
十七辨别不出永寿公主的话是真话还是假话,她的表情像是这话是真的,那双灵光湛然的眼睛,又让人忍不住想的多一些。
“你不觉得雨天特别适合睡觉吗?”
檀华将手中的折扇插回腰间,从身后的博古架上取下一只陶瓷做的小狗端详。
长毛小狗,焦黄色的毛,黑眼珠黑鼻头,几点黑色黑的可怜,指甲蜷缩在爪子里,抓着地,一双可怜的黑眼睛望着人,两只长毛耳朵乖巧地垂下来。
做这件小狗摆件的人大约是看见什么样的小狗就做了一只,这个颜色的小狗是最普通的,却被做得活灵活现,和真的一样,让人见了就心生欢喜。
十七想,雨天的确适合睡觉。
下雨天不适合访客,也不适合出游,人们在家可以享受在家中的清净,开铺子的人因为雨天客人少也会添上几分懒意,种地的人因为天在下雨,心里会宽慰一些,不用思考到哪里引水灌溉。
但是永寿公主……十七想,连绵的雨,她也许并不十分喜欢。
夜幕垂下,却不见安静,雨水哗啦哗啦,敲打在无边的湖面上,几道闪电在天边时隐时现。
轰隆一声惊雷响起。
雨声立刻大了起来,哗啦哗啦,仿佛天幕被撕开了一道口子,水流如注。
檀华感觉身后的博古架随着雷声震动了一下,她按了按自己刚刚放下的小黄狗陶瓷摆件,望着门窗的方向瞳孔有些放大,只有真正和永寿公主生活很多年的人才知道一件事。
永寿公主恐惧惊雷。
也许是因为,柔贵妃死在雷雨夜的缘故,人不管老幼,总是难以忘记母亲的生死。
十七站在永寿公主身侧,微风起,烛火摇曳,明明灭灭,他指尖微弹,剪掉一截火心,火着的更旺了。
檀华眨了眨眼,双眼恢复焦距,她走了两步,坐到椅子上,一手放在桌上,摸到还是温热的茶杯,便举杯喝了一口。
“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她对停留在博古架旁边的十七说道。
本欲隐去身形的十七闻言没有动,而是问道:“请殿下直言。”
“那个道士,你不要杀他。”她顿了顿,说道:“除非有我的命令。”
她说完这句话,那双在黑夜里熠熠生辉的眼睛就没有再看十七,十七看向她平静的侧脸,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稍一分神,他行了一礼,“属下遵从殿下的命令。”
都说自知者明,有多少人能了解自己呢?
檀华觉得,自己的性格里有些自恋的成分,而且还不少,她是个喜欢孤芳自赏的人。
她向来知道自己的美丽,就像知道一片山一片水的美丽一般。
如果看自己,她能看上好久。
“姐姐,姐姐?”
檀华拿下盖着脸的扇子,身边跪坐着一个十三四岁大的姑娘,一张小小的瓜子脸,带着两个酒窝,笑起来甜甜的。
她穿一身浅粉色衣裳,单手举着荷花。
摇摇晃晃的。
不止是荷花在摇晃,水面也在摇晃,雨过天晴,湖面涨了一些,也好像焕然一新了,随着水鸟掠过,涟漪轻漾。
檀华躺在一只小船上,旁边的女孩儿是她同父异母的妹妹,十公主宝珊。
今天她们说好了一起采荷花。
“宝珊妹妹。”檀华笑了笑,手展开扇子,扇了扇湖面上的蚊子。
她们乘坐一条小船穿行在成片的荷花丛里,身边有亭亭的荷花,也有袅娜的绿叶,遮天蔽日的茂盛,挡住了日光的炽烈,漏下来的一点日光,是暖洋洋的。
她们两个在船头,另外两个宫女在船尾打瞌睡。
宝珊看着檀华有些愣神儿,几个姐妹之中,姐姐檀华是长得最好看的。
听见檀华的声音,她回过神儿来,说道:“好一阵子没看见姐姐了,姐姐又变漂亮了。”
檀华笑了笑,她知道宝珊一向喜欢撒娇,便侧过身抬手摸了摸宝珊头上的丫髻。
说道:“宝珊也变漂亮了。”
“真的吗?”宝珊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自然是真的。”
“那太好了!”宝珊一边摸自己的脸,一边照着湖水,笑得开心,不一会儿又有些愁绪。
“姐姐我前两天定亲了。”
“诶?”檀华只惊讶了一瞬间,这时候的人定亲都早,宝珊今年十三岁,说早也不算太早,说晚也绝称不上晚。
“订的是谁家公子?”
“冯丞相的孙子。”
宝珊颦着眉头看向檀华,她不是愿意或是不愿意,而是不了解冯家,心里没有底。
檀华想了想,她和冯老丞相的孙子没什么来往,但知道老丞相是个不错的人,父皇年轻之时多兴水利,所费不小,全赖这位老丞相几番筹措维持,后来她母亲柔贵妃入宫多有争议,也是冯老丞相站在父皇这一边,再后来,柔贵妃去世,也是冯老丞相多番安抚皇帝。
“冯老丞相是个很和气的人,他老人家很有智慧,老丞相的夫人章老夫人也是个慈祥的人,他们的儿子,应是你那未婚夫的父亲,冯老丞相的长子,我以前在御书房见过一面,是个正直淳厚之人,他夫人出身,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宝珊听着,脸上微微露出几分心安,和檀华说:“姐姐,谢谢你,说句真心话,只有你这样为我着想了,我娘去得早,楚娘娘虽然养着我,她也有自己的儿女,平日里百般操心,一个人的心力就那么多,用在我身上的力气就少了。楚娘娘是好人,只是这些年里,只有姐姐不嫌我烦。”
檀华摸摸宝珊的头,看她双目垂泪,低头用帕子擦眼睛,她想宝珊这些年寄居在楚娘娘的宫里,楚娘娘早些年得宠时,将母亲去世的宝珊要了过去,那时候本也是为了争宠,为了和一位无儿无女想要收养宝珊的娘娘作对。
这些年,那些过往也成了前尘,楚娘娘也青春不再,无心争宠,转眼间,当年她收养的宝珊都定亲了。
“宝珊这么可人,谁也不会烦的,人见人爱。”
“姐姐你别哄我了。”
“好了,我不哄你了,我记得老丞相的孙子在国子监读过书,宝珊也是在国子监读过书,你们相差不大,应该是见过?”
宝珊点点头,“是见过,只是那会儿我光顾着玩,也只是认识他而已,听说他书读的还不错!”
檀华拾起旁边的荷花,嗅了嗅,笑着说:“书读得好还不错,其他的可以慢慢了解,定的什么时候的婚期?”
“来年六月份。”
宝珊手指绕着几乎打成结,两条细长的眉也达成了结,檀华笑了笑,说:“时间还久呢,慢慢了解,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的话换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12章
两人乘着船,一边闲聊一边采莲,小木船上,荷叶铺在下层,莲花在上面堆成一座小山。
“姐姐你的镯子很好看。”
宝珊捧着檀华的一只手说,檀华手腕如玉,夏季有微凉的触感,不像宝珊,她的手软绵绵的,却很热,像个小火炉。
檀华手上戴着一条纯金打造的镯子,镯子上镶嵌着红的和绿的宝石还有黄色的宝石,不是洛京原本的风格,在檀华看来这条镯子有点西亚风格,不像洛京的首饰大气华美,而是带着一种活力满满的艳丽。
她脱下镯子送给宝珊,“喜欢的话,妹妹带着玩吧。”
“这怎么好呢?这是父皇赏赐给姐姐的吧。”
“不是呢。”檀华坐着,和宝珊肩膀挨着肩膀,和她讲:“那时候你还小,当时有些红头发深燕窝的白色皮肤的人来朝见父皇,他们带来的东西,有一部分是给父皇带来的贡品,还有一部分他们拿来卖,这个镯子是当时和他们的商人买来的,我那儿还有几件一起买来的首饰呢,这只镯子你就拿去带着玩吧。”
檀华一边讲一边把镯子放到了宝珊的手心。
宝珊收下镯子,心中甜甜的,又有点酸,她母亲是个官宦人家的小姐,在她的记忆里母亲不受宠,母亲的父母虽说是官宦人家,却也只是小官而已,身后还养着一大家子人,顾不上这个宫里头不得宠的女儿,母亲连和其他嫔妃打牌交际的钱都没有,一直一个人生活也不交际,只是小时候,总会亲自动手帮她做几支绒花,那时候宝珊是不缺花戴的。
自从母亲去世,再也没人关心她有没有花戴了,楚娘娘偶尔也会赏赐她一些首饰,只是个面子情而已,她诚惶诚恐感激不尽地收下,也没什么喜不喜欢的,大多是不太合意。
而五姐姐,她不过随便说了一句,根本没有想要的想法,五姐姐就把镯子送给她了。
宝珊说:“我准备做一些香包。”
檀华记得宝珊的手很巧,她会做一手好绣工,绣出来花鸟能比得上一些手巧的绣娘。
“五姐姐你喜欢什么颜色的?”
“粉色吧”,檀华看着莲花上晕染的粉色说道,叮嘱宝珊“用针线的时候,时常歇歇,夜里也不要做,当心别累坏了眼睛。”
这个时代,要是真的近视了,可没处配眼镜去。
乘船回去的时候,几个人一起划船,遥遥看见一个人影,宝珊说:“那好像是太子哥哥?”
檀华抬头看了一眼,确实是萧恒,他站在水畔,旁边跟着一个宝蓝色衣衫的太监。
船到岸边,檀华站起来,问她:“哥哥怎么来了?”
“听说你和宝珊在这边泛舟,我正好在附近便来看看。”
宝珊略微行礼,规规矩矩叫了一声:“太子哥哥。”
“宝珊这些日子可还好?”
“劳兄长挂念,我这些日子都很好。”
太子伸手,略微搀扶,檀华借着他的手臂,跨过微微晃动的船,到了岸上。
宝珊和两个宫女一起上岸,她性子里其实是有些怕生的,檀华是她熟悉的姐姐,而萧恒自小就是太子,他不在国子监读书,也不像别的兄弟姐妹一样爱玩闹,从小就是个清冷肃然的人,再加上国之储君的身份,在宝珊眼里这位哥哥令人望而生畏,可望而不可即。
“太子哥哥,五姐姐,宝珊今日先回去了,改日再来拜访。”
檀华一回头就见两道人影已经在几步之外了,宝珊身后带着提着装荷花篮子的宫女,两个人埋着头,一溜烟地往前走,没一会儿就看不着影子了。
檀华看了萧恒一眼,萧恒见她打量一眼自己,唇边一点笑意,甚是顽皮,忍不住问:“在想什么?”
“在想太子哥哥是像猫多一点还是像大老虎多一点,每次宝珊看见哥哥都像是老鼠见了猫,又像是猫儿见了老虎一样。”
萧恒也笑了笑,与她说:“宝珊确实有些胆小。”
两人一边说笑着一边往回走,宫女太监不远不近跟在身后,檀华说:“宝珊还这么小,就要定亲了吗?”
早知道古代人普遍早婚早育,这些年檀华也习惯见一些年轻的夫人不过是十几岁的样子,十五六岁谈婚论嫁的是普遍的。
宝珊十三岁定亲,对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来说不算早也不算晚,年纪也谈不上小。
话在萧恒心里转了个圈,他换了另一句话说:“冯老丞相的孙子寡言守礼,祸事多从口出,人不爱说话也能少一些麻烦,他这个人又能勤学守礼,也算是难得,对宝珊来说也是一桩好姻缘。”
檀华想了想,说:“若是可以,还请太子哥哥在宝珊的婚姻大事上帮着多留意些。”
楚娘娘不是宝珊的生母,这些年她将宝珊抚养成人也算是仁至义尽,至于宝珊现在的婚事,楚娘娘那头还有九公主和五皇子要操心,恐怕分不出太多的精力。
萧恒说:“好,我会看着的。”
宝珊的婚事,对他来说是小事,萧恒简简单单应下来,心念又转到了檀华这边,“这些天,五妹还好吗?”
“我很好。”
檀华绝口不提昨天又发病的事情。
萧恒说:“昨天夜里惊雷,五妹又害怕了吗?”
檀华笑了笑:“也还好,多亏了哥哥带来的安神香,昨天夜里我睡得不错。”
他细看檀华眼下,发现眼下白皙,并无青紫,想来檀华昨夜确实睡着了。
从前,檀华就不喜欢打雷,也许是她身体不好的缘故,太医说,她的病是属阴的,雨也是属阴的,二者往往相应相生,每逢阴雨天她总是更容易发病,而发病往往在雨前。
后来,柔贵妃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去世,从那以后檀华就开始害怕惊雷,常常会被雷声惊醒,因为当时柔贵妃的死亡的消息是和打雷的声音一起传来的。
传消息的太监从大雨里奔过来,整个人被雨水浇成了落汤鸡,脸上哭的不作假,比亲爹死了还要伤心。
是啊,这些人上哪里去再找第二个盛宠不衰的柔贵妃呢?已经死去的柔贵妃再也不会活过来了,这些人为昔日的情分哭,也为自己的前程哭。
他们尚且能再谋划出一份前程,檀华却再也无法找出第二个娘来了。
柔贵妃死去那一夜的雷声让她恐惧,她留下了恐惧雷声的毛病,这也让她明白,原来真的有PTSD这回事儿。
那时候,檀华哭得眼睛肿了,下眼皮还有好几天不睡的黑眼圈。
萧恒担心她要哭瞎了眼睛。
他成日的安慰她,子女服丧要斩衰,穿粗劣的麻布衣裳,不戴首饰,不吃肉食,一日三餐,都是她只喝白粥。
萧恒就用温水化了蜂蜜哄着她一点一点喝下去,他总是劝她多吃一点东西。
那时候,向来身上不带琐碎物品的萧恒随身带着糕点和糖果,只为了什么时候哄着妹妹吃下去。
当时有几个兄弟姐妹聚在一起闲谈檀华的事情。
是七皇子萧鸣八皇子萧宏,四公主玉宁,六公主雪婷。
几个人来柔贵妃灵前给不思饮食的皇帝送过饭,表示了一番子女对父亲的安慰,出去后聚在一起闲聊。
玉宁当时说:“柔娘娘去了,五妹妹将来怎么办?”
她也不是真的关心檀华,对于这个和自己年岁差不多却像她母亲一样独得盛宠的妹妹,她内心是嫉妒的,说这句话不过是像引着几个人说说檀华将来的凄惨处境。
果然七皇子萧鸣说:“大约和宝珊一样送到哪位娘娘膝下吧。”
六公主雪婷对内宫娘娘们之间的事情知道的更多一些,说道:“这恐怕不易,对诸位娘娘来说,养别人的孩子养好了没有功劳,养坏了可能还得怪罪,五姐姐一直在芙蓉殿里,宫里哪一处比得上芙蓉殿呢?”
几人点头,也是认可六公主的话,柔贵妃最得宠,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皇上的赏赐如流水一般,旁的宫殿旁的妃嫔是万万比不得的。
听闻在柔贵妃与檀华面前,陛下就和普通人家的丈夫和父亲一样,万般温和,只要檀华想要见父皇,几乎每次都能见到。
不像他们一样,想见皇帝一般要找个名目,而若是碰到皇上有事,还未必见得着,就算是见着了,也不像檀华那样随意。
八皇子萧宏想了想说:“那五姐姐要怎么办呢,是不是得嫁人?”
几人说到这里,有些怔愣,没错,按照年龄来算其实檀华当时也可以定亲了,就算不定亲,也可以琢磨一下亲事了。
萧宏认真想:“不知哪家郎君能得五姐姐下降?”
“够了!”太子的声音传来,他面带寒霜,眼神严厉,在四个皇子公主眼里非常可怕。
几人知道刚才的话被萧恒听到了。
行了礼,急急忙忙为自己分说。
“太子哥哥恕罪,我们这些日子见五妹妹日渐消瘦,实在是担心五妹妹的将来。”
“贵妃娘娘新丧,五妹妹恐怕无心忧虑这些,我们帮五妹妹想一想。”
“是的,我们只是担心五姐姐。”
几人在萧恒的目光下越说声音越小,不得不说,几位皇子之中,唯有萧恒最像几人的父皇,也因为他从小不喜嬉笑,几个兄弟姐妹都有些怕他,他真生气起来是非常吓人的,四个人吓的大气都不敢喘。
萧恒说:“永寿居丧,尔等不要再说此类言语,至于永寿的将来,不论如何,她还有我这个哥哥。”
几人讷讷不敢言,待太子走后,如鸟兽散。
他们自省妄言,是看见柔贵妃去了,得意忘形,竟敢刚见过父皇没走出多远就胡言乱语,难怪会被太子抓了个正着。
当时萧恒正要去找檀华。
人说人走茶凉,檀华也想着,柔贵妃去了,太子萧恒可能待她就不像以前一样了。
所有人都认为她是女凭母贵的公主。
当太阳逝去,她这个反射太阳的月亮,自然也将失去光辉。
父皇并不是一个很重子女情分的人,也许君主都是薄情的,更何况,什么东西多了都不值钱了。
即位之初,皇帝广施雨露,宫里的皇子和公主像雨后春笋一样生出来。
有些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夭折了,但活下来的仍然不少。
正值壮年的皇帝,必然会有更多的子嗣,他不用担忧这个问题。
在这个孝道至上,父亲对儿女有生杀大权的古代,尤其当这位父亲还是皇帝的时候,他的父权和君权同时统治着他的子女,让他对自己的子女拥有无可想想的权利,也让他的子女必须得像臣子一样敬重他,他们要像嫔妾祈求丈夫一样祈求这位父亲的爱。
人是很难爱上地位不对等的人的。
冷血的皇帝天然就很难真正的爱上子女。
更何况,檀华是个女儿。
父亲对女儿的爱,总要比儿子少很多很多,她总归是要嫁人的。
更何况大家都说女心向外,檀华觉得这句话可笑,但也不妨许多人真的那这句话当真。
皇帝对檀华的喜爱应该来自柔贵妃,太子萧恒对于檀华的喜爱,准确来说其实也是来自于柔贵妃,来自于柔贵妃和皇帝。
先皇后去得早,萧恒一个人在东宫默默长大,和他相处时间最长的人应该是他的老师们,而不是皇帝。
即使对待这个自己最重要的儿子,皇帝的态度也谈不上亲近,他是个天生就有些冷淡的人。
人与人的感情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的重要性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
权力是会转移的。
皇权时代,权力会随着皇帝的目光和情感转移,当皇帝更倾向谁的时候,谁就更有可能得到更多的权力和地位。
萧恒可以是太子,别的皇子也不是全然没有机会的。
萧恒必须保持优秀,他也必须一直得到皇帝的重视,这两者都是他维持地位的基石。
在他还年幼的时候他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假如他像父亲一样照顾檀华,爱护檀华,也必然会得到父亲的欢心和认可。
老实说,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檀华并不是一个难伺候的小姑娘,她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爱好,给她一本书她能看上一天,她喜欢安静,有时候萧恒会觉得也许谁都可以轻易接近她。
奇怪的是,这些年,只有他和檀华一直在一起。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发自内心的愿意像一个真正的哥哥一样去保护和照顾檀华了。
第13章
二人在芙蓉殿的花厅里落座,彩萍给萧恒上了一杯热茶。
宫里今日没有燃香,但仍然能闻到若隐若现的苏合香的味道,苏合香和茶香混合在一起,是萧恒最常在芙蓉殿里闻到的味道。
这味道让他心安。
檀华怎么坐着都是随心的,不像他一样正襟危坐,她两条腿弯在身侧,一边靠着桌子。
萧恒说:“我要离京一段时间,妹妹一个人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事儿让人传信到东宫,会有人帮你办妥的。”
“有什么事要离开洛京?”
“是公务,近日有奏本说黄河一带水流泛滥,大坝有些地方已有松动了,父皇命我带人前往查看。”
檀华点点头。
“我没什么事情,殿内也是什么都不缺,皇宫不用总是挂念我。你在外面,风餐露宿,舟车劳顿,多多保重。”
古代出行不易,萧恒所至之处距离距离洛京有二百里,也算是远行了。
“行装打点得如何了?”
“均已打理妥当。”
檀华想了想说:“多带几身衣裳,带一些药。”说着,她从榻上跳下来,跑到博古架附近翻出来一个几个小东西,一股脑的抱着跑了回来。
那桌上原本放着盘水果、点心,还有热茶,见她捧着东西过来,萧恒将桌上的东西推了推,给她让开位置。
怀里的东西被檀华放在二人之间的桌面上。
她拿了几个小木盒,这东西还不足半个手掌大,看起来像是香粉盒子。
檀华说:“我前些天新做了几个司南,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小,方便随时带着,你拿去带在身上。这阵子下雨,听说外头许多路都是土路,可能不太好走,难辨方向的时候拿出来用用。”
萧恒打开盒子,发现这盒子还真是香粉盒子,他眼中不由得生出些笑意,再看盒子里的东西,檀华做的司南朴实无华,盒子里用不同颜色的漆写了东南西北四个字,还划开几道格子,可以分辨出不同方向的东南、东北,等等,指针是一根两头尖中间粗的扁针,一端点了红漆,和“南”字用的颜色相同。
“可能要走山路,正好用得上。”
檀华笑了笑,说:“还有这个,清凉油。”
她递了个小瓷瓶过去。
站在不远处的安永年,看到太子殿下接过来就直接闻了闻,空气里立刻弥漫开一股提神醒脑的薄荷味,说不出的清凉。
他就没见过太子和谁相处这么随意过。
永寿公主笑着问:“怎么样?”
“提神醒脑,味道清香。”
檀华说:“原是前阵子照着一个清凉油方子做的,可以提神醒脑,蚊虫多的时候也能用来防蚊虫,若是被蚊子咬了也可以拿着涂一点,太子哥哥带着吧。”
“这还有些作料,是前些天我让御膳房熬的火锅料,牛油熬制的,微辣的口味,还有清汤的,本想哪天和哥哥一起吃,太子哥哥既然要远行就都带着吧,行走在外做饭煮汤多有不便。”
“我都带走,妹妹这里还有吗?”
檀华说:“做了好多,许多都叫人放在冷库里了,这些拿出来是因为想要这阵子吃的。”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太子说着,从袖子摸出一件东西递给檀华,檀华接过来一看封面是前朝张夫人的手书,她看了又看,看向太子,眼中亮晶晶的,问道:“我听说张夫人的手书已经绝迹了,哥哥你是怎么得到的?”
“前两日经过当铺,正好看见。”
“我也想出宫。”
“等我回来陪妹妹出宫玩耍,那时雨水也定是停了。”
“真的?”
“真的,到时候一起吃锅子、看杂耍。这段时间,李子和酸杏熟的多,李子于养生无益,多食伤身。”
檀华点点头,算是应了。
抱着新到手的书说,“哥哥出门在外,要记得寄信给我。”
这个年代的出行总是叫人不放心,路不像现代那样宽敞光滑,交通工具是马车和马,行路怎么也快不起来。
“哥哥中午就在这里用膳吧。”
萧恒说:“父皇命我即日启程,水坝一事非同小可,眼看七月就要到了,不敢耽搁,我这就要走了。”
檀华才知道,萧恒这是在临走之前看看她。
她不好多留他,便多送了一程,一路陪他走到宫门口。
看着雨后尚未干透的土地,湖里的鱼在跳出水面透气,成群的鸟儿在天空飞过,掠过河面徐飞饮水。
萧恒心头又想起檀华的病来,忍不住担忧,对她说:“在宫里时刻带着人,不要去危险的地方,也不要做危险的事。对太虚观的道士,不要为了他们怄气,在宫里好好的,等哥哥回来。”
檀华点点头,笑着说:“太子哥哥不要担心我。”
萧恒走了两天,又是艳阳天,檀华坐在小船上,小船在荷花池深处,两条光洁漂亮的小腿垂入水面,偶尔会有小鱼从腿边经过。
经过的时候痒痒的,像是它们故意在和檀华玩耍。
她忍不住踢了踢水面。
有人自后环住她的肩膀,蓝色的道服外袍脱掉,他穿一身白色衣袍,跪在檀华身后。
“公主,近水危险。”
檀华背部靠着徐微生的胸膛,她丝缎一样的黑发被日头晒得热热的,徐微生并不消瘦,他是个年轻的道士,听说他们道门是要练剑的,也是因此,他身上有很多肌肉,薄薄的覆盖在他的骨骼上。
那些肌肉匀称而富有力量感,这具身体不像一个清修道士的身体,而是像一个剑客,但徐微生这个人没有剑客的锋芒,他一直都是内敛的,哪怕是现在。
檀华说:“我有些冷了。”
徐微生说:“公主可还要赏景?”
“还没赏完,自然要赏下去。”檀华这样说。
徐微生看着檀华浸在水里的半截小腿,垂了垂眼睛说:“湖水寒凉,公主不如上船?”
檀华说:“这鬼天气,你也知道,热的很,我呢要么冷要么热。”
他捧起自己折叠整齐放在一旁的蓝色道袍,微微抬起,对檀华说:“公主若是不嫌在下衣服粗劣……”
檀华说笑了笑,她的眼睛里有一点恶作剧的光彩,徐微生一晃神,心中只觉得可爱,下一刻就见她伸出手来,说道:“要什么衣服,你抱抱我不好吗?”
徐微生立刻丢掉衣裳,将檀华抱在怀里。
他抱得轻,像是不敢用力,生怕勒坏这个玉人。
却听她笑着说:“你身上好暖啊。”
不,他身上不是温暖,而是滚烫。
公主身上总有淡淡的苏合香的味道,闻着叫人沉醉,而又肌肤微凉,像是刚刚浸过水的玉人。
温香软玉,不过如是。
记得以前,有位师弟,这位师弟原本是俗家人,后来因为些原因出家为道。
每每遇到女信徒总要更殷勤一些,若是遇到年纪相仿又青春貌美的女信徒就更是体贴备至。
这位师弟不爱上早课,也不喜欢山上的清淡饮食,他偶尔会和往来商贩买一些东西吃。
后来他不知为何,买了一支发簪。
徐微生没见过这位师弟有什么违背观中规矩的地方,但介于这位师弟的一贯性格,他一向多关注了些。
师弟看了发簪很久,问徐微生:“师兄您比我年长,可有喜欢过的女人吗?或是喜欢过什么女人吗?”
那个时候,他还没遇见永寿公主,他神情平静,如实说道:“没有。”
是没有喜欢的女子,还是没有过喜欢过哪个女子。
师弟不确定他说的是哪一个意思,也没有就着这个话题深问,而是问了另一个话题:“师兄会喜欢上哪个女子吗?”
当时的徐微生没有任何喜欢的女人,他看山上山下来来往往的人,年轻的年老的还有襁褓之中的婴儿,男人女人,有钱的有权的贫苦的一无所有的,这些人总归是观中过客,亦是红尘过客,连他自己也是过客。
他说:“此身微小,红尘路远,我在观中,心亦在此。”
没过多久,师弟还俗了。
临行之前,他对徐微生说:“师兄,我知道我喜欢女人,我不能留在观里。”
徐微生当时多问了一句:“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师弟摇摇头,说道:“那日我见那枚簪子颇为精巧,以后恐怕不容易遇见,就想着先买下来将来送给喜欢的女子。”
在当时的徐微生心里,修行是很神圣的事情,也是很好的事情,见师弟和自己说真心话,他便也说了一句:“人心皆有欲念,克制住欲念,仍可修行。”
师弟摇摇头,下了山。
当时的徐微生不懂。
但见过永寿公主的徐微生便懂了。
欲念起来的时候,如燎原之火,是克制不住的,他看她一颦一笑,便忍不住顺从她的心意,甚至希望她再过分一些,为所欲为才好。
第14章
盛夏小雨之后,天气微凉,阳光明媚,温暖而不过于炎热,正好适合出行。
许多闷在家里躲避暑热的人这会儿也出来了。
王九郎陪着祖母和两位嫂嫂一同出行礼佛。
王家马车在佛门前停下,由主持迎接入寺。
王九郎的祖母宋老夫人一向疼爱自己这个孙子,加之祖孙二人好些年没见,便让王九郎随侍身边。
宋老夫人年岁大了,长了一头银丝,她面容慈祥柔和,手里拄着一根打磨光滑的柳木拐杖,王九郎略在宋老夫人身后半步,稍稍躬身,一手在前随时准备搀扶。
王九郎的二嫂陪在宋老夫人的另一侧,他的大嫂则是在身后安顿询问管家和婆子一应的事物可有安排妥当。
论齿序他行九,大哥二哥两人长他十余岁,两位嫂嫂与两位哥哥年纪仿佛,待他一贯是尊重爱护,长嫂如母的态度。
年纪大一些的人就爱提起从前的事情,宋老夫人一边上台阶一边同王九郎讲:“很多年前,我小的时候,道门还不像现在这么兴盛,那会儿啊,佛道两家分庭抗礼。大家伙呢,信佛的有,信道的也有,什么都不信只拜灶王爷和土地爷的也是有的。像我啊,自小随你太祖母烧香礼佛,抄写经文,这些年一直信佛。老二家的媳妇,今日出门可带着我抄的经书了?”
“老夫人,都带着呢,您抄的,娘抄的,还有府上几个媳妇姑娘抄的都一起带着呢。”
宋老夫人笑着点点头,夸道:“不错,不错,老二媳妇做事一向周到。”
宋老夫人和身边的王九郎说:“你是年轻人,这几年总是养病看书,不用总陪着我,去见见你的朋友,聊聊天,我身边有你几个嫂嫂呢。”
二夫人说:“九郎孝顺。”
宋老夫人带着两个孙媳妇一起烧香礼佛,不一会儿又碰上了携带家眷一同出行礼佛的国子监祭酒的母亲李老夫人。
李老夫人带着儿媳妇和三个孙女,宋老夫人和李老夫人二人昔年在闺中是手帕之交,意外相遇,二人皆是笑容满面。
李老夫人说:“正巧这两天不下雨,地上的水也干了,我带家人来庙里还愿,来之前还想着老姐姐你也信佛,今天许能碰上,没想到真是遇上了,可真是缘分。”
二人略微寒暄几句便各自令小辈上前见礼。
王家这边除了王九郎的两个嫂子,还有王九郎。
至于少年小孩儿,今日出行只带了大嫂的一双小儿女,二嫂的孩子前两天去外祖家了,被雨水绊了脚,这两天都没回家。
李老夫人除了儿媳妇,还带了三个如花似玉的妙龄孙女。
几个女孩子温温柔柔端端正正的和长辈行了礼,王九郎也上前行礼。
李老夫人视线落到王九郎身上,免不得为这个一身青衣的年轻郎君惊艳,王九郎如松如玉、气质内敛、在亲长面前端正守礼。
“那日长公主寿宴我还见过九郎,真是芝兰玉树一样的人物。”
宋老夫人脸上笑得满意,口中却谦虚道:“他还年轻着呢,不经夸不经夸。”
李老夫人与宋老夫人多日不见,便约做一起两家人合为一行,因有陌生的女眷,王九郎略微陪了宋老夫人一会儿就找借口去到佛殿外面。
不一会儿,他大嫂身边的嬷嬷找来,对王九郎行了一礼,说:“见过九郎,大娘子知道九郎与觉远师父相熟,此间无事,九郎可自去访友。”
“如此,我便先离开了,若是有事,嬷嬷可让人到觉远师父处传话给我。”
也不再多言,王九郎便走了。
有寺中僧人见他一路走来,又是独身一人,便问:“施主往何处去?可需要小僧引路?”
王九郎说:“在下认得路,不麻烦小师父了。”
他对宝塔寺熟悉如自家庭院,对觉远和尚的禅房方位更是熟悉,二人是多年好友,也不需要僧人引路,他自己便能找到。
一路行至觉远和尚禅房,禅房简陋,有一架木制门扉,他扣了扣门,有小和尚开门,认出王九郎,说道:“是王施主,师父去梨花涧取水了,还请王施主进来坐坐,稍等片刻。”
觉远习惯饮茶,凡是和饮茶相关的事情全都亲力亲为,此去溪涧也是为了烹茶。
因为常常在溪涧取水,也在溪涧也放了一套茶具,在这儿等着不知道觉远什么时候回来。
他说:“不必了,天气正好,我自去找禅师。”
因为熟悉路,他走了一条就近的山路。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了点奇怪的声响。
仔细听,声音越来越近。
这才发现,不是声音越来越近,而是他越走越接近发出声音的地方。
有个女子声音信任满含期待地问:“你说的这儿有好东西,有什么好东西?”
王九郎听那女子声音有点小,从远处传来,声音如银铃一般,轻轻脆脆的,应该是和什么密友在说话。
他熟悉山中,知道这山里并没有什么奇珍异草,唯一可以值得一提的是梨花涧的水,烹茶别有一番滋味,一向为爱茶之人所喜。
但这少女与友人应该不是来找水的。
他觉得此中有异,便停下步子。
回应那少女的声音略有低沉,这声音并不是王九郎以为的女子,而是一个男子的声音,说着:“马上就到了。”
接着,两人脚步声穿过草木踢踢踏踏,王九郎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看,只见林木掩映之间,一个年轻男子拉着一个少女的手,正往林木深处走去。
大约是那男子走得快了些,少女足下略有踉跄,唤了他一声:“徐郎。”
闻此言,那男子稍稍放慢了些步伐,略低着头说:“就快到了。”
王九郎跟了二人走几步,他跟得远,再加上细心躲避,二人并未发现。
只见那男子将少女带到林中深处,他忽然停住脚步,少女显然对他满心信任,即使到了此处无人地点声音里只是有些疑惑,问道:“徐郎,怎么了?”
那个叫徐郎的男子回身走近少女,少女又问了一句:“徐郎?”
枝杈遮掩,王九郎看不清这徐郎的长相,只能看见对方两条手臂将那女子抱在怀中,细细亲吻女子的耳鬓,一双放在女孩子身后的手并不规矩。
少女被他吻得咯咯笑,“哎呀,有蚊子咬我。”
她这么说,不知道是真的有蚊子还是假的有蚊子,那男子声音有些急:“哪有蚊子?”
她摸了摸脸,说:“刚才在脸上。”又抖了抖衣裳,她背对着王九郎,王九郎只能听见她声音要哭不哭的,带着点恐惧,“你一过来它好像跑到我衣裳里了。”
抖了两下衣裳之后,她就不敢动了。
问对面那个男子:“徐郎,怎么办才好?”
王九郎看这二人情态,猜出来这男子大约是这少女的情郎,国中虽禁止男女婚前交往,但仍有些男女婚前相恋。
姓徐的男子明显是将这少女诱骗到这里来的,怕是居心不良。
只见那少女带着哭声说:“我要去找嬷嬷更衣,徐郎咱们回去吧。”
那个叫徐郎的男子扶着她的肩膀,说道:“也不一定是有蚊子,这山里还有蜈蚣、蜘蛛、蛇……”
少女被他吓得要哭了,说:“我们这就回去。”
徐郎说:“我听说被蛇缠的人不能动,否则会被咬。”
那少女便一动不敢动了,男子说:“你不要动,我帮你看看身上到底有没有蛇虫。”
那少女说:“你快看看,看仔细点。”
王九郎没见那男子怎么看,只见他两手放到少女身前,那女水女问:“怎么解我衣带?”
“不解开怎么看有没有虫子?”
“嬷嬷说不能让男人给我解衣服。”
“你还要不要我看?”
那男子停了手,却说:“你早晚是我的人,怎么就看不得了。”
那少女略一纠结,大约想想也是如此,又兼有对蛇虫的恐惧相迫,便说:“那你快些。”
那男子伸手解那少女的衣带,王九郎握紧身侧的长剑,又听那女子低吟一声,声音带了点柔媚,“不是在找虫子,怎么摸我?”
王九郎利剑缓缓出鞘。
忽然听见一声娇笑,那女子推了刚刚的徐郎一把,那徐郎不复刚才的轻浮诱骗姿态,静立一旁,目光虽然看着那女子,却举止恭敬克制,他伸手为女子敛上衣襟。
“还记得话本上怎么写的吗?”她声音似乎有点生气。
“梁生一见小姐玉肌似雪,色心难抑,再不复先前的循循善诱……”他念到这里却念不下去了。
檀华也不是真的要听他念话本,见这道士一张脸是平静的,眼睛里却露着欲望,只是被克制着。
徐微生这样的眼神她其实看过很多次,在最开始檀华并不明白这代表着什么,但后来她已经全都明白了。
这其实是一个习惯压抑的人。
她又生了逗弄的心思,走近他说:“要不我来演梁生,你来演小姐,你说好不好?”
徐微生说:“好。”
“这山上到底有虫子”,的确山间现在虫鸣起伏,她说:“我们换个地方演,多演几个,演完了梁生和小姐,还有和尚和夫人,嫂子和小叔,你可不许再偷懒!”
一男一女渐渐走远,王九郎利剑归鞘,他始终没看到那女子正脸,却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她是今上爱女,永寿公主檀华。
第15章
永寿公主檀华在京城的平安坊有一座私宅。
三进的院子,不算特别大,但雕梁画柱,布置精巧,内里还有一个花园,一个小湖,不像芙蓉殿的湖面那样广大,也不栽种荷花,只是一片小小的镜湖,湖面倒映着湖边的假山园林,内中一片清澈的绿色。
他从这件宅子走出来,出门时间还早,城门尚未打开,街上行人刚刚开始多起来。
卖包子的才挑着担子出门,路旁的茶楼刚刚开张,店小二捏着抹布在门前擦洗洒扫,酒坊的门打开,两三个醉鬼摇摇晃晃的走出来……
徐微生一路往前走。
路上遇上了一些人,一行几十人的行商骑着马,赶着车出行,这些人大多是一身短打,腰上挎着刀。
那天他和永寿公主讲外面的山上有土匪准备劫道,并不是骗人,这年头,凡是家里行商,多半是要养几十个既能干活又会打架的家丁仆人。
还有一支一大早出门迎亲的队伍。
吹吹打打的,几个孩子嬉闹着跟在后面捡喜钱。
有个骑马上朝的官员经过,徐微生只看了一眼官服,就微微侧过身,背对那人视线方向,疾走几步。
他今天没穿道袍,穿的是一件不起眼的白色略有点发黄的长袍。
这是一件未经染色的衣袍,染色的布料要稍微贵一些,普通人穿的最多的就是没经过染色的衣裳。
他穿这样的衣裳,很容易混迹在人群里。
“道爷,要不要馒头,刚出锅的馒头,热乎的。”
一个挑着担子买馒头的人问。
徐微生侧头看过去,问道:“老丈认得我?”
挑着担子的老人说:“去岁上元节太虚观做法祈福,老叟去卖过几日的馒头和浆水,曾见过您一面。”
“您老记性不错。”
“哪里哪里,您这样的道长见过一次谁也不能忘。”
太虚观的一众弟子皆是钟灵毓秀的面貌,各个看上去灵光斐然,徐微生在众弟子之中是最出色的一个,他不止长得好,且道法精深,性情之中自有一番沉静安然。
那日上元节时,仙师在宫中陪伴皇帝,徐微生代为主持祈福典礼,当日观者众多,他站在祭台上,宝衣湛湛,手执拂尘,气质绝俗,姿态恭敬,一举一动一丝不苟,仿佛看不见下面的观众,卖馒头的老翁一下子就记住这个年轻人了。
世上少见这样的年轻人啊。
徐微生在众人瞩目之时不感到慌乱,那一日万事万物,在他心里都是一样的。
但今天眼前五六十岁,弓背弯腰,皱纹满面的老人笃定地说见过他,认识他,他却几欲避退。
到底站在那里,徐微生从袖子里摸出一小块银子,递给对方。
老人有些惊讶,没伸手接,“几个馒头,不值得这些,您要几个,小人送您。”
徐微生往前递了递银子,老人双手接过,怕被人看到,将银子攥到了手心。
徐微生笑了笑,说:“我不吃馒头,烦请老翁不要和人说起今日见过我。”
老人不懂徐微生为何这样说,清晨出城有什么不好说的?太虚观的道士经常往来于皇宫和道观,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他也不敢多问,老老实实将钱收好,连连点头:“老叟晓得了,定不会和人提起今日见过您。”
太虚观在一座山上,徐微生出了城,上山,看门的师弟见他进来,一脸欣喜,“师兄好几天没回来了。”
他这几天除了入宫做事,大多数时间都和永寿公主在一处,连道观都很少回来了。
他点点头,问:“这两日观中一切可好?”
“一切都好。”
他便走了过去,准备回房间换一身道袍。
待他走远,一个守门的小道童说:“大师兄身上香香的,好好闻。”
“哪有什么香香的,我怎么没闻到?”
徐微生的脚步几不可见地顿了一下,下一刻脚步如常。
“你的鼻子不如我鼻子好使。”
“你说你闻到了,是什么味道,难道是什么好吃的?听说宫里有很多山珍海味,一道普普通通的鸡汤都要熬好多遍呢,还有外头见不着的各种糕点。”
那个闻到香味的小道童一边回想着这香味,一边拧起了眉头,这味道似花非花,似药非药,回想起来只觉得缥缈悠长,但若不是食物,哪来这么香的东西?
小小年纪的道童不懂。
徐微生却知道这是什么味道,永寿公主惯用苏合香,芳香悠长,兼有安神止痛的功效,内有花香,也有药香。
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有苏合香的味道,淡淡的,要仔细闻才能闻到。
回到住处的徐微生举起衣袖低头嗅了嗅,这件衣服是前两天在裁缝铺买的,这两天一直放在公主私宅的箱笼里,今天是第一次穿。
私宅的苏合香比芙蓉殿要更淡一些,因为檀华无所谓点不点香,那座宅子里的仆人也不知道檀华为什么要点苏合香,她们往往随意点香,有苏合香也有些别的。
这件衣服沾上了苏合香还有梨花香的味道。
徐微生想起了永寿公主,他离开的时候,她背对着他,玉肩裹在锦被里面,头枕在一方青花瓷枕上头,黑发蜿蜒犹如一条墨做的河流,熠熠生辉,发丝下滑,露出一截雪白的脖子,他在她身边,能闻到她身上似有似无的香气,幽香袅袅。他想知道她冷不冷,又或者热不热,却担心扰了她的睡眠,不敢动弹,昨天她睡得早,前天却是天蒙蒙亮才睡,今天应该多睡一些,徐微生看了永寿公主的背影一会儿,帮她拉了拉被子,这才掀开床帐出去。
不知道公主现在可醒了?
檀华并没有睡很久,阳光照进来她就醒了。
这处私宅的床帐不像宫里那样遮光,是纯净的粉色,阳光一升起来,帐子里也会亮起来,亮堂堂暖洋洋的。
她翻了个身,看了看帐子里明灿灿的阳光,却没有立刻起来。
腰有点酸,精神却神清气爽。
这两天她和小道士徐微生胡天胡地地演了几套话本。
徐微生一直都是个端端正正的道士,他有点像读书人,又比读书人多了些世外之人的安静。
他一直以来的生活比读书人还要纯粹,就是学习典籍,教导师弟,和师父一起施法祭祀,炼丹占卜。
不得不说,徐微生是个有点禁欲气质的男人。
在遇到檀华以前的漫长生活里,他都过着一种低欲望的生活,但遇到她之后,他知晓了什么是渴望,却不得不压抑。
即使是现在,如果不逼迫他,他也会压抑。
檀华很喜欢一点点的逼迫徐微生,大约人总是有那么一点恶趣味的。
她喜欢徐微生听话的样子,他情愿让她为所欲为,什么都不会拒绝。
把他逼迫到极点,又是另外一种样子。
也不讨厌,很有趣。
枕边空空,徐微生已经不在身边了。
身边干干净净,连一个多余的褶皱都没有。
徐微生是一个干干净净的男人,他的衣服永远是一尘不染的,甚至有一些皂荚的味道,让檀华回忆起来很久以前看过的言情小说,那种大开本的,彩色封面的青春爱情小说,里面的男主角总是干干净净,身上可能会有淡淡的洗衣液或是洗衣粉的味道。
和尚也好,道士也好总是起的很早。
徐微生每天都起的很早。
檀华躺了一会儿,才懒洋洋地从床上坐起来,卧室里没留人,她一个人掀开床帐,低头发现鞋子整整齐齐放在床前的脚踏上,从她坐着的位置,只要伸脚一踩,就能穿上走路。
昨天晚上不是这样的,那时候鞋子都不知道丢到哪儿了,衣服也是,她记得当时道士昨天演的是个纨绔子弟,她特意给了他一件花哨的宝蓝色衣裳,而自己穿得一身梨花白,后来道士的宝蓝色衣裳被她扯烂了,她一身梨花丢得七零八落。
脚踩到鞋里,鞋子放的位置正正好好。
檀华站起身,走了两步。
室内格外整齐。
昨天玩闹中脱掉的那身梨花白衣裳整整齐齐四四方方叠在桌子上,带着银色暗纹包边的月白色小衣夹在这堆衣裳中间,还有她的一条白色绣花丝帕也安然放好,叠成四方一小块,摆在这一打衣服旁边。
窗边的花瓶里甚至多了一束粉白蔷薇花。
她走到窗边,无所谓什么规矩仪态,侧身在放着花瓶的高桌子上坐下,粉白色蔷薇花瓣上还带着清晨晶莹微凉的露水,随手取出一支蔷薇,发现花上的刺已经被人细心的去掉了。
蔷薇花旁边有一个小小的陶瓷盅,下面压了一张小小的桃花知笺,字迹工整秀丽。
檀华拾起那张桃花纸笺略看了看,才看向上面的文字。
“前日巧见人做了果酱,甜香袭人,不妨一尝,盼君欢喜。”
檀华打开陶瓷盅,发现里面果然是一罐新熬制的李子果酱,红粉色的果酱装在白瓷盅里,因为加了糖,熬出了果胶,看上去亮闪闪的,有几分晶莹之感。
闻起来,确实甜香袭人,隐隐还带着一点不明显的酸味,是李子的味道,和冰糖的甜味混合在一起。
第16章
雨下个不停。
灰色的乌云深深浅浅的铺在天空上,蓝色的天空仿佛披上了一件黯淡的灰色袍子,雨丝不绝,哗啦啦啦啦,落到地上,汇成河流。
空气是微凉的,连日的雨,水汽格外的多,鱼儿在水下憋闷,翻上水面来呼吸,鱼类曳尾或是跳跃带出的涟漪和雨水落下的涟漪混在一起,让人分不清。
水鸟只在觅食的时候出现,它们展开白色的羽翼,快速在天空飞过,掠过水面,迅雷一般衔起来一条鱼就扇着湿淋淋的翅膀飞走。
屋檐下的燕子,宫人见着可怜,添了些水米在附近,刚刚孵化出一窝小燕子的两只成鸟幸免于难,趴在泥巴搭建成的巢穴里为叽叽喳喳的小燕子梳理羽毛。
雨天灰蒙蒙的,光线昏暗,明明才是午后,光线已经近似于傍晚了。
芙蓉殿的书桌旁立着一盏丹鹤衔梅式的木制悬挂灯架,上面挂着一盏晶莹剔透的琉璃盏,细看会发现琉璃的颜色有些微黄,蜡烛在里头,散发出来的光线会格外柔和。
在这样灰蒙蒙的雨天正好。
檀华坐在桌案旁低头读萧恒让人送过来的信,他言而有信,略一安定就写了信让驿站送过来。
信的开头,问她最近过得怎么样,身体可还好,劝她尽量按照正常时间起居,又问她书读的怎么样,可有什么不懂的地方,萧恒一直觉得道士当老师有些敷衍,檀华想到徐微生被派来教她读书的第三天就被萧恒借着巧遇喝茶的理由考教了一番,在那之后他虽然认可了徐微生作为读书人的才学,但他还是不太喜欢道士当檀华的老师。
熟悉萧恒的檀华知道,他对道士一向没太多好感。
大约是觉得说到读书有些严肃,萧恒又复而劝她身体为重,读书是修身养性的事情,不要过于消耗精血,得不偿失。
他又讲了些路上的见闻,他一路走得急,便是有什么有趣的事物也不能停下细看细品,讲的多的是他走过的路,还有队伍遇上的事情。
野外有一些洛京没见过的野花野草,因为下过雨,长得格外茂盛。
他在这里简单画了一幅画,描绘出几样花草的形貌,这封信在驿站写成,因为条件简陋,几幅画只是墨色勾勒晕染,没有上色。
虽然萧恒对她说读书是为了修身养性,但他本人其实并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对自己要求极为严格,七八岁的时候就常常抱着大部头读到深夜,十一岁那年萧恒就学完了四书五经,现在也是一有空闲就读书写字,也常常和太傅讨论问题。
只是在对她的态度一贯都是身体为重,快乐就好。
信的末尾写到,他说自己一切都好,再过两三天就到目的地了,让檀华好好照顾自己,又说如果遇到什么事儿就去找他的门客和亲随。
檀华将这封信从头到尾读了两遍,读过之后,从中信纸当中抽出萧恒画的两页花草图,放在一个匣子里,剩下的信重新整理好,塞回信封,放到另一个专门装信的匣子里。
这里头的信几乎全是萧恒写的。
她将两个匣子放好,回到书桌前抽出一张纸,不小心带了另一张纸下来,飘飘忽忽,另一张写了半页的纸张往地上飘,落到一半被檀华捧住。
上头写了密密麻麻的字,不是什么读书笔记,也不是什么作业,而是她空闲时写的话本。
现在流行的大多是什么才子佳人的话本,小众的也有些荒诞离奇的艳情故事,少数还有科幻故事,檀华还读过一篇古代机甲文,里面讲什么机甲大战外星人,她差点以为除了自己还有一个穿越者,是的,要不是这篇机甲文的主角开的机甲是木头做的,她就真的要信了,再加上里面什么皇权之上,三妻四妾,世家大族,妥妥的古代男子写的东西。
读书人多是男人,这个时代有机会读书的女性很少,写话本的大多是男的,这些男人写的书,大多是檀华都不爱看,总是突然就被毒到。
能看的太少了,喜欢看的就更少了。
实在文荒的时候,她就自己动笔写一写。
不过,看文是一回事儿,写文是另外一回事儿,她这本话本写的不快。
檀华一目十行扫过自己写的东西,古代版千金归来打脸文学。
她看着看着有点手痒,想着什么时候写写下文。
现在嘛,先写给太子的回信。
檀华把自己写的文放到抽屉里,铺平信纸,镇纸压好,往砚台里滴几滴水,略微磨了磨墨,她下笔写字。
信里当然不能写这几天都在和小道士玩耍,檀华先是问萧恒路好不好走,他吃的怎么样,睡得怎么样,同行的人相处得还好吗?
又看似老实地交代这几天读的书,读过的话本略过,说的都是正经书。
檀华也不算说谎,她这几天该读书的时候也在读书,读书中间确实有些问题,其实有很多问题。
古籍艰深,很难入门,刚开始学的时候什么问题都没有,因为根本找不到门,学得久了,问题反而越来越多。
有些东西檀华总也理解不了,她也不打算理解。
她告诉萧恒,在读书上她确实有些困惑,等他回来如果她还没有理解,再去请教他,这段时间他出门在外还请多多保重。
另外,檀华告诉萧恒一件近期发生的事情,大雨不止,京中雨水漫灌,听大臣说京郊的麦子被淹了,还有些人家的房子冲倒了。
时下百姓富裕些的住砖瓦房,家境不太好的很多住的是土胚房,有的是土木屋顶,有些是泥瓦屋顶,还有些甚至是稻草屋顶。
这两天下雨,檀华的私宅也被淹了,房子还好,但院子里的蔷薇花被水泡了,花匠挑好的救回去一些,移到花盆里养着,剩下的说是恐怕不成了。
而院子中间的湖面也上涨了些,这个没什么要紧的。
她回宫的时候,在路上就听街上的人说某家的土房塌了,好在只倒了半间屋子,没出人命,一家子几口人背着铺盖,抱着行李和财物,去找亲戚家借住了。
想了想,檀华又加上几笔,写道:“两日后太虚观仙师做法,求雨止。”
第17章
“大师兄,祭台布置得差不多了,还请师兄验看。”
他们在京郊洛水旁的平地上,连日下雨,落水涨潮,翻滚之间,怒浪涌起,大雨之中,水面涟漪不断,像是起了一层大雾。
不远处便是燕云山,山上长了许多高大葳蕤的树木,地上有芳草萋萋。
几日前,仙师应皇命选地祭祀,占卜求得此地,洛水之侧,燕云山脚下,观中弟子应命设坛为祭。
徐微生才从宫里炼丹房回来,快马赶到,几十个弟子已经将祭坛布置的差不多了。
他随着眼前的师弟一起去检查祭坛,说是祭坛,其实相当朴素,只在山顶修葺出一块平底,用木桩和木板架起来一座一丈高的长方形高台,台上也没任何布置,只等仙师来此做法。
国中重祭祀,却并不是重在形式,而是重要的事情多要祭祀占卜。
古来多是简单的封土为坛,地点可以选择在树木旁边,山林旁边,也可以选在丘陵,甚至是洼地,修建出一块略微平整的土地,用于祭祀。
这次的祭祀大体也是比较简洁的,徐微生围着祭坛查看,他按了按支撑台面的木桩,查看是否稳固。
跟随在他身后的师弟说:“这柱子是十来年的松木,往下埋了三尺深。”
徐微生手下的柱子在他的推按下纹丝不动,他听着身后师弟讲述微微点头,说道:“这两日你们辛苦了。”
在这样的大雨天挖十来个三尺深的坑也不算容易,因为连日下雨泥土是软的,地底却有经年的树根盘根错节,需要一边挖一边砍断,新挖出来的土被雨水冲走了,便要重新找地方挖来土掩埋。
身后的小师弟笑了笑,说道:“都是简单的力气活,不难做,若说辛苦,还是师兄陪着师父侍奉陛下更加辛苦一些。”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从侧边的木制台阶上了祭坛,台阶布置的极稳,踩上去只有一点鞋子落地的声音,他们走上祭台,徐微生和师弟在每一寸台面上踩过,确定祭台平稳,这才放心,走下来。
徐微生说:“祭台布置得不错,诸位师弟辛苦了,连日下雨,天地间阴气大盛,大家记得喝些姜汤驱寒。”
“多谢大师兄关心,我记下了。”
祭祀所用的三牲和玉帛是由礼部准备的,徐微生在今天上午已经确认过了,这次过来是专门来看祭台布置得怎么样,一会儿还要回宫和师父复命,也要看看宫里是否还需要他做的事情。
徐微生跟在观主身边做事,总是忙的,鲜少有空闲。
师弟知道他看完祭坛马上就会离开,连忙问道:“大师兄,观主近来可好?”
他说:“最近师兄回观中的次数少了许多,几位师兄一直侍奉在观主身边,已有半个月没回来了。我担忧观主身体,无人探问,且伴君如伴虎,观主的处境外人无法知道,近日天气不好,我实在担心,多问了一句,还请大师兄告知。”
师弟李澄双手交错,掐了个子午诀,微微躬身,向徐微生行礼。
徐微生知道,这位师弟是师父从前捡来的孤儿,遇见师父时重病垂危,是师父救活他,又将他带到观中修行。
师弟一直感激师父,待师父如同生父,只是他于道法一途天资有限,在观中大多数时候只是负责一些杂活,鲜少有机会入宫,不知师父情况。
师父和在宫中的几位师兄弟已经很久没有离开皇宫了,宫中情况不可探知。
不怪这位师弟担忧。
徐微生顿了顿,说道:“师父最近都很好,你不要担心。”他想了想,怜惜师弟一番心意,又添了几句,“陛下视师父为挚友,师父在宫中受人尊敬,无人敢怠慢,最近一切如常,康宁神旺。”
那位师弟愣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脸一下红了,“大师兄,我……我知道了,师父一向都好就好。”
他紧张起来甚至不自觉有些吞吐结巴。
旁边有人听到他们二人讲话,忍不住笑起来,说道:“李师弟,师父春秋鼎盛,大师兄的剑法就是师父传授的,师父身体强健,怎会因为天气不好生病?”
七老八十的人才需要担心这些。
其实也有人到了雨天就要人担心,徐微生知道檀华身体一向不算好,她又不要人随身伺候,这样的雨天,万一出去摔到了怎么办?还有她的病,自檀华回宫,他被师父召见,先是占卜又是炼丹,接着还要准备祭祀一应事宜。
他知道,檀华这两日有一日闲着,另一日要学半日的琴。
加之这两天并不是他给公主授课的日子。
往后两日师父那边有安排,也是不能见到永寿公主。
不自觉想到檀华,回过神来发现眼前的师弟脸红彤彤一片,像是要烤熟了一样。
师弟李澄一向是个脸皮薄的人,旁边的师弟才说两句,也没有多说,他站在那儿就脸色越来越红。
“李师弟也关心则乱。”徐微生拍了拍眼前李澄的肩膀,他笑着,并不是取笑的样子,而是充满了关怀,李澄抬头看大师兄,刚才几乎无地自容的丝丝窘迫消退了许多,他能感到自己的脸都没那么烫了,这也是他第一次被大师兄安慰,他心里放松了一些,又生出些感激之情来。
在这些师兄弟当中,师父诸事繁忙,观中的一应事务几乎都是大师兄在料理,小时候他进入道观的时候还带着病,也是大师兄对他关照最多。
眼下,大师兄也不觉得他好笑。
徐微生说:“我那里有几卷典籍,过几日找来给你看,好好用功。”
李澄一脸惊喜,忙道谢:“谢谢大师兄,师弟定会好好钻研,绝不辜负大师兄的期待。”
徐微生笑了笑,说道:“我得走了,宫里丹房离不得人。”
徐微生扶了扶斗笠,解开绑在树上的马,几位师弟见他要离开,上前道别,大家互相掐了个子午诀。
“大师兄,雨天路滑,小心慢行。”
徐微生上了马,马匹轻轻叫了一声,踢踢踏踏地往前面走,骑在马上的徐微生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握着鞭子,回首向大家点点头,权当道别。
因为下雨,回宫时路上格外清净一些,没有多少人。
也少见车马。
他一路往前走,避开一位王公的车架,到宫门前下了马。
仙师的住处和丹房都在前殿,只是丹房的位置比较偏僻,徐微生一路走到丹房,还未走近便闻到了淡淡的硫磺和硝石的味道,走进炼丹的院子,有道童举着伞端着装了灰尘的簸箕在院子中行走。
簸箕里面除了草木灰还有些金石碎块,那位小道童脸和花猫一样,一道灰一道白的。
这是炸炉了?
道童灵真也注意到徐微生了,他几步跑过来,一脸黑灰粉尘,和徐微生说:“大师兄,下午您刚走罗师兄就来了,他说您没炼好的丹他来继续,我说您都加完材料了,只要我和灵心按照您的吩咐再烧一个时辰的火就行了。”
他说着说着都要哭了,没忍住抹了一把眼泪,又说:“罗师兄非要开炉来看,罗师兄身边还带着几位师兄,我和灵心没拦住,罗师兄强行开了丹炉,又往里面加了一些药石。我和灵心知道这丹药是大师兄您按照师父的吩咐炼制的,陛下明日是要用的,不敢耽搁,罗师兄走了我们又继续烧火,没料到,一个时辰之后丹炉嘭地一声爆开了。”
说到这儿,灵真一脸后怕,想起自己和灵心搞砸了丹药,恐怕大师兄和师父责备,又担心殃及大师兄和师父,到时候陛下不知会如何降罪,听那些个大臣说,前些年几个太医给柔贵妃看病,病没看好,几个在太医院几十年的老太医差点都没了命,像他们这样的烧火道童,怎么也不会比那些老太医命更大。
灵真哭着说:“大师兄,都是我和灵心没用,您知不知道皇上会怎么罚我们?我们是不是要死了!”
观中二师兄罗元嫉妒徐微生得师父看重,罗元本人又向往权势,对一直被趋炎附势之人巴结讨好的大师兄徐微生更添几分敌意。
徐微生心知这些,只是不料罗元这次竟这样大胆,趁自己不在毁了为皇帝炼制的丹药。
他心想,终究是他疏忽。
注意到灵真手上有道划痕,徐微生问道:“这是炸炉时划的?先别哭,你和灵心受伤了吗?”
灵真憋了憋眼泪,低头看了眼手上的划痕,细长的一小道伤口,出了点血,血液已经凝结了,他说道:“我没事儿,只在手上划了一点,灵心伤得重,丹炉炸飞了宫殿里的桌子,他的腿被砸了一下。”
“请太医了吗?”
灵真说:“……没有。”
这两个人光顾着害怕了,灵心连疼都忘了。
徐微生说:“东西放在一边,过两天再收拾吧,丹药重新炼制时间上还来得及,莫要慌张。”
灵真说:“药里有一味天山雪莲,已经没有了。”
徐微生说:“我一会儿去求见师父。”
灵真转忧为喜,笑道:“是了,师父一定有办法!”
“灵真你先去找太医给灵心看腿。”
“是,大师兄,我这就去!”
灵心说完把簸箕放到墙角,就举着伞跑了。
徐微生推开门进去,这里是丹房,进了屋子便是炼丹的几座丹炉,屋子里窗户开着,墙边堆积着一些炭火,原本坏掉的丹炉和灰烬已经被灵心收拾成了一个小堆,堆在地中间,灰烬混合着黄铜丹炉碎块,室内有屏风倒在地上,看得出来已经坏掉了,其中一个边框被炸裂了,屏风上的青山图被烫开了一道口子,应该是丹炉爆开的时候飞溅的炉底烫到的。
也是幸好,那块炉底没砸到人。
灵心和灵真负责给丹炉烧火,平时做些杂活,炼丹房的西边有一间小房间,他们两个经常在这间屋子里轮换休息,里头有两张床可以躺下睡觉。
推开小房间的门,只见灵真躺在床上,微微拧着眉心,手按在大腿上轻嘶。
灵真是个不爱叫累也不爱叫疼的人,一向沉默寡言。
他听见开门声,见是徐微生,要坐起来,徐微生说:“好好躺着,不要动,我看看你伤的怎么样。”
徐微生走过去,掀开被子,问:“砸到的是哪条腿?”
“左腿。”
徐微生帮灵真检查完左腿,说道:“还好,一会儿灵真请的太医过来,再帮你看看。”
灵真伤的不重,骨头有些扭到了,徐微生放了心,也来不及整理自身,便匆匆去见师父。
皇帝将太虚观观主奉为仙师,特意在前殿修建玉虚宫,留其长居,地点就在问仙殿一侧。
徐微生见观主不需要人通传,守门的道童和他打了声招呼,说:“仙师在内殿。”
行至内殿,徐微生扣了扣门,门被一个十一二岁的道童打开,道童让徐微生进去,便走了。
徐微生在门口脱了蓑衣、鞋子、箬笠。
这才走入室内,太虚观的观主盘膝坐在矮榻上,看面容他不过是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并不穿道袍,而是穿了一身青衣,容色端肃,他有一双格外黑的眼睛。
徐微生乍一和这双眼睛对视,便低下头去。
他掐了个子午诀,“见过师父。”
那双黑色的眼睛,乌沉沉的,扫过来像是能看穿人心。
“罗元回道观了,他不会再入宫。”
徐微生知道师父这是已经处罚过罗元,不再入宫对罗元又是一种处罚,恐怕比任何处罚都让罗元难受。
“弟子疏忽,愧对师父嘱托,丹药已毁,若是重新炼制还来得及,只是缺少一味天山雪莲……”
太虚观观主微微抬起手止住徐微生的话,手中拂尘一挥,指向房屋东南的一张小案,说道:“雪莲在哪儿,拿去用吧。炼药为重,不必多作寒暄,速去吧。”
观主看了看这个恭敬温和的弟子,说:“时间紧急,不要再换蓑衣,门口有把伞,你拿去用吧。”
徐微生又行了一礼,说道:“弟子多谢师父。”
抱起木盒里的天山雪莲,徐微生松了口气,他刚进门时没注意到,现在才发现门口有把伞。
木制伞柄的油纸伞,看形制再普通不过,只是上面的花纹不太一样,以前师父惯用的是青竹花纹,这把伞有红色,看起来像是腊梅花。
徐微生觉得这把伞略有眼熟,没有多想。
抱着盒子和伞,走出房间,合上门,在廊下打开伞。
伞面在半空展开。
伞面上并不是徐微生以为的腊梅,而是繁茂的桃花,桃花旁还卧着一只怪模怪样的黄白花狸猫,有几个缺胳膊少腿的字写在狸猫旁边——大吉大利,好事发生
徐微生握着伞柄的手一抖,刚被雨水打湿的雨伞甩出一串雨珠溅在了屋檐下的红漆柱子上。
第18章
太虚观仙师做法那一天,大雨还是没有要停的迹象。
芙蓉殿关着殿门,仍能听见哗啦啦的雨声。
檀华难得身边有宫人随侍,她一大早穿得严整,又梳妆整齐,一副随时可以外出的样子,问身边的彩萍:“这个鬼天气,我父皇也要去吗?”
彩萍说:“回禀殿下,陛下已经出发了。”
看檀华抿着唇,侧耳听雨,彩萍就知道公主多半是不高兴的,陛下格外喜爱公主,待公主如掌上明珠,宫中诸位皇子公主没有哪个可以越过永寿公主。
相对的,公主也是敬爱皇上,想到这里,彩萍又觉得公主对皇上似乎没有其他皇子公主对皇上的那种崇敬。
公主对待皇上,和普通人家女儿对待自己父亲的态度一样。
这种态度是彩萍无法理解的,当然,作为一个侍女她也没有想太多,大约这就是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吧。
如此想着,就见檀华几步走到窗户边。
宫里的窗户几年前换过一次,工匠们应永寿公主的要求,把窗子制成了推拉式的,一推就能打开,黄铜制作的轨道格外丝滑。
她推得猛了,窗户发出“嚯——”地一声,猛地大开。
大风裹挟着暴雨一起扑进室内,檀华往后退了退,抬头望向雨幕。
这么大的雨,一看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停下,看样子能下到下辈子。
学过自然科学的人都知道,天上的云朵是水汽,云层上还是云层,云层是大气层的最底层,飞出大气层就可以到达宇宙空间,那里没有重力也没有空气,更没有神仙。
在这个科学落后的古代,封建迷信盛行,除非将人发射到太空,根本无法粉碎他们的迷信思想。
然而转念一想,即使在自然科学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该迷信的人还是迷信。
对于一个迷信的皇帝来说,就算是给他一个宇宙飞船也未必救得了他。
想到这个无药可救的皇帝是自己的父亲,檀华心里又有些生气。
如今她对现代某些看着父母拼命买没有用的保健品而无法劝阻的心情感同身受。
只是保健品至少吃不死人,皇帝吃的丹药都是慢性毒药,日积月累,危及性命。
彩萍说:“奴婢听人说,陛下早上临出门前缰绳断了,御马监那头吃了挂落。”
马缰绳断了还是去了?
檀华拧了拧眉头,在这个极度迷信的时代,重视谶纬学说,按照一般规律,临出门前发生像是缰绳断了这类的事情,除非十万火急,否则一般都会取消出行计划。
从腰上扯下一块令牌递给彩萍,檀华说:“让人准备车马,我倒要看看神仙会不会听那位仙师的话。”
彩萍收好令牌,说:“公主,这种天气去城郊,路恐怕不大好走。”
“没什么不好走的,父皇既然去了,路肯定被人整理过了。”
彩萍想想也是,行了个礼,带着令牌走了。
这张令牌是檀华十岁那年向皇帝要的生辰礼物,当时皇上和柔贵妃蜜里调油,对她这个女儿宠爱无比,檀华有时候都会想那时候要不是自己身体里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一定会被养成一个熊孩子。
十岁的时候,皇帝问她想要什么,檀华要了自由出入皇宫内外的权利,只是用过这枚令牌,她的行踪会留下记录,所以有些时候她不愿意用这块令牌,而是偷偷溜走。
车很快备好,彩萍举着伞陪檀华一起出去,两个人上了同一辆马车。
马车出了宫门,檀华听见很多脚步声和人声,她看了眼车窗,彩萍掀开帘子往外头看。
其实不用看只听声音也知道那些人要去做什么。
“太虚观的仙师要做法了!”
“就在燕云山下!”
“洛水河边!”
“听说皇上也来了!”
彩萍回身说:“都是去祭坛的百姓,人很多。”
马车停在洛水河边,檀华掀开车窗帘子往外看了一眼,要做祭祀的人还没来,皇上的位置在祭台之南,位置开阔,已经有一对禁卫军围护在附近。
周围呜呜泱泱的都是人,皇亲国戚、官宦人家、有钱的商人——这些人是坐车来的,随行的有仆人婢女。
平民百姓则有的穿着蓑衣、有的撑着伞、有的什么也没带,只是眼睛发亮的看着空荡荡的祭台。
上有所好,下必从之。
皇帝信奉道教,这些年道教发展迅猛,稳稳压了佛教一头。
信道教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在家里甚至也穿着道袍当家居服。
檀华不准备靠近皇上的銮驾,命人把车停在不引人注视的人群里,等着看那个太虚观仙师一会儿的表演。
她对这位太虚观仙师厌恶地毫不掩饰,甚至不愿意和对方呼吸一片空气,假如皇帝与太虚观的仙师在一起讨论道教典籍或是神仙丹药,檀华绝不靠近。
这些年,檀华和皇帝疏远,也有皇帝信奉道教的缘故。
她也不愿意像一些兄弟姐妹一样,为了能和父皇多说几句话,努力钻研道家的典籍和鬼神之说。
三观不同,何必强求。
“雨停了,雨停了!”
不知谁在喊。
许多人都在这样喊。
连日的雨声不见了,檀华从窗帘里伸出手来,一滴冰凉凉的雨珠落到了手背上。
其实还是有雨,只是雨小了很多。
檀华掀开帘子朝天空看了眼,天上仍是铅云堆积的样子,好像随侍会再下一场暴雨。
皇上的銮驾到了,太监大声宣布:“皇上驾到,祭祀为重,今日免礼!”
仪仗开路,皇帝走在前面,头顶被人举着一片华盖,遮挡住落雨,梁闻喜跟在皇上身后,亦步亦趋。
雨天地面泥泞,但皇帝走的那段路是临时新修建出来的,铺了稻草和干净的砖石,格外清爽整洁。
皇帝落座。
许多人激动不已地跪地磕头,檀华的目光从跪在泥土地磕头的百姓身上扫过,看向那个华盖下鬓角微见霜色的男人,抿了抿唇,移开目光。
一个身着青色道袍的男人从祭台一侧走上去,他步履从容,身后跟着十几个弟子,三牲和玉帛祭品已经摆好。
祭祀的仪式简单得有些枯燥,那个青衣道士在香炉里点了香,念了一段写给水神和土神的祝词,又烧了一份祝词,随后在两位弟子的帮助下用龟甲做了一次占卜。
徐微生也在祭台上,他和大部分弟子一样,站在祭台后方,一言不发。
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他控制不住自己,有些心神不定。
昨天那把伞是某次从芙蓉殿离开,永寿公主让宫女借给他的,他没有还,这把伞放在宫里不合适,被他放在了道观起居室的箱笼里。
为防虫蛀,特意找了几个樟脑球和雨伞放在一起。
雨伞很好,没什么事儿。
却被人送到了师父跟前。
做这件事的人,徐微生不用猜都知道,是罗元。
他不知道罗元把这把伞交给师父的时候说了什么,也不知道罗元到底知道多少。
那把伞一看就是女子之物。
假如师父问过宫里的人可能很快就知道那把伞是属于谁的。
很明显师父无意深究。
龟甲从火盆里取出来。
徐微生心神不定,目光不自觉地游移乱晃。
视线掠过人群,他看到了永寿公主,今天的檀华看起来比平时看起来更有威仪,她穿得严肃整齐,一件湘妃色交领长袍,头上梳了个垂鬟分髾髻,佩戴了许多簪子珠花,看起来是个精心打扮出来的发型。
但是徐微生知道,只有在永寿公主说“什么都好”时,宫人才会为她打扮得稍微复杂一些,这往往也是她最不用心的时候。
永寿公主坐在一辆马车里,车帘撩到一旁挂起来,她看着台上正在做祭祀的仙师,表情和那些一脸虔诚或是因为不确定鬼神是否存在而面带敬意的人不一样。
檀华看上去恶狠狠的,又像是生了闷气的样子。
有点可爱。
徐微生心里一笑。
占卜结果出来了,太虚观仙师在众人瞩目中像皇帝行了个子午诀,微微躬身,说道:“大雨在三日后停止。”
看他认真平和,一派笃定,言之凿凿。
像是刚刚得到了水神的保证。
皇帝很满意,对仙师没有丝毫怀疑,说道:“仙师快请起,若真如仙师所言,大雨三日后停止,朕重重有赏。”
那位仙师一脸清冷淡定,没有任何表情。
不做保证,也不需要任何质疑。
仙风道骨,世外高人,不过如此。
当真是个了不得的江湖骗子。
第19章
祭祀结束。
一身青衣道袍的仙师随侍在皇上身侧,两人交谈着什么,隔得太远,外人不能听到。
刚刚那个仙师一过去,皇帝就做了个免礼的手势,对方并不因此倨傲,而是做了个道家的子午诀,遵循皇上的意思走到了对方身边。
自十多岁起就随侍在皇帝身边的梁闻喜跟在两人身后,微微弓着后背。
不过一错眼的功夫,那位仙师的身影就不见了。
只见皇帝登上玉辇,稳稳坐好,随行的骁龙卫整齐肃然地护送在前后。
梁闻喜声音尖细,气息悠长,喊了一声:“起架——”
绣着五爪金龙纹路的明黄华盖随着玉辇前行轻轻摇晃。
銮驾回转,仪仗在前,护卫们在仪仗之后随行,动作整齐划一,甲衣熠熠,犹如巨龙的鳞片,粲然生辉。
玉辇被保护在中间。
“那个道士,什么时候走的?”檀华问道。
旁人可能要叫对方一句仙师,观主,最起码也要说一句道长,但在檀华眼里,对方不过是个江湖骗子,心中自然也生不起什么敬意,在亲近的人旁边,一贯只说道士。
彩萍每次听都觉得心里一惊,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古代人,对神鬼之说怀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敬畏,在她眼中,永寿公主对仙师的不尊敬着实有那么点惊世骇俗。
但人是一种适应能力很强的生物,就算是吃惊,吃得久了也习惯了。
彩萍一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听闻此言,心里照旧是一惊,却不影响回话,她说道:“陛下起架之前,仙师向陛下辞别,已先行离去。”
檀华微微点头。
雨滴忽然而起,在敲击车顶,滴答滴答,刚开始还不算值得留意,不过一个呼吸的功夫,这雨声就密集到没办法忽视了。
外面的世界又变成了一片湿淋淋的雨幕。
皇帝走了,仙师也走了。
来看祭祀典礼的人都接二连三的离开,雨天不适合寒暄交流,大家走的都很沉默。
赶车的赶车,骑马的骑马,骑驴的骑驴,走路的走路,也有人在洛水河边上船,乘船回家。
今天来的人多,本有好几条大大小小的船停在水边,眼下都一只只地载满人远去了,现在只有两三条船在水面上,不断有乘客上去,将要满载,看样子也要离开了。
洛水河面极宽,一眼望不到对岸,河水浩浩荡荡,翻涌着青蓝色的水。
又下起雨了,也没什么意外的,阴云密布,这样的天气,不下雨才是意外。
“我们也回去吧。”
彩萍本来就坐在帘子旁边,她起身要落下适才为了看祭祀典礼挂起来的帘子,手中动作顿了一下,看着侧前方说:“公主,有人过来了。”
远方,一个穿着蓑衣,带着一顶竹青色大箬笠的人,骑着马向这边来,穿行在雨幕里,正在靠近檀华的车架。
雨幕模糊了人影,头上的大箬笠遮掉了对方的大半张脸,只露出那人下颌处的一点肌肤。
侍卫在马车旁握着剑低头请示。
檀华看着那道影子,手微微抬起,示意侍卫退下。
彩萍的心微微提起来,她看着那道影子,心里七上八下,总觉得不安,说不清这种不安的由来,若是说这种不安是因为担忧遇到什么歹徒,也不像,公主出宫的时候带了一行二十多人的侍卫,宫中禁卫军是实打实训练出来的,胜过许多普通兵丁,听说只有凶悍的霍家军才能和这些禁卫相比,绝对不是什么土鸡瓦狗。
这个穿着蓑衣的人,看身形应是个男人。
至于他的马,是一匹最常见的黄色马匹,四蹄踢踏,一路小跑过来。
彩萍看了眼永寿公主,发现她很平静。
对于那个不速之客没有任何惊讶。
男人骑着马行至车旁,他抬起手微微抬了一下头上的大箬笠,彩萍这才看清楚对方,也确认了对方的身份。
是为公主授课的徐道长,国中仙师、太虚观观主的大弟子,徐微生,徐薄云。
认出对方是谁,彩萍的心放下了一半,却没法完全放下,反而直觉中生出了一点不知名的隐忧。
檀华见着对方,徐微生脸上带着一点笑意,却不明显,在那张平静的脸上,这笑意似有似无,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等闲她不爱想别人的事情。
只是问这个看起来过来得匆忙的徐微生,“你来找我,有何事?”
徐微生说:“雨天路不好走,小道送公主一程。”
语气平静而温和。
往日永寿公主偷偷溜出宫的时候,走到哪儿几乎都是只身一人,看她一个人自在轻松,也不知道她怎么会有这样大的胆子。
今日虽说是简单出行,却是光明正大以公主的名义出行的,身边带了二十多个禁卫精英,每个人都佩戴刀枪,刀光如雪,长枪锋锐。
檀华一身绸衣坐在车里,微微撩起马车侧边的车帘,看向徐微生。
她有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的瞳色,眼睛弧度天生带着一点妩媚的弧度,每当注视一个人的时候,眼睛倒映着对方的影子,那一点妩媚便如水一般融化掉了,只让人感到她的认真。
徐微生说:“除此之外,并没有旁的事情,雨水不止,微风渐起,当心潲雨。”
“你不怕吗?”檀华并没有放下帘子,而是继续问。
徐微生该害怕吗?他当然该害怕。
他想起那把伞,桃花朵朵,一只憨态可掬的胖猫慵懒握着,几个缺胳膊少腿又变形的字:“大吉大利,好事发生”,这八个字有些过于朴实,古怪又可爱,和写字人所用的字形相得益彰。
这把伞在师父跟前,师父一定知道他和一个女子有交往,师父知道他这些日子不在宫里的时候很少回道观吗?
徐微生无法自欺欺人,应当是知道的,大约,唯一不知道的就是自己是和永寿公主在一起。
伞的主人是永寿公主。
那天他一只手举着那把伞从仙师所居的玉虚宫走出来,另一只手里抱着刚刚在观主那里新得到的天山雪莲,这东西关乎自己前程和性命。
徐微生握着那把伞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差点把怀中的天山雪莲摔到地上,。
徐微生知道自己是师父的第一个弟子,这些年道观里的师弟越来越多,又添了许多道童,师父的事情也越来越多,这些东西一样一样占据人的时间和精力。
师父已经很久很久没像幼年一招一式教导他练剑那样耐心地教导他什么东西了。
师徒二人连说话的时间都很少。
师父知道他和女子有了私情,却没将这件事声张出来,甚至没有直接说出口。
宫中隔墙有耳,一旦说出口就不会再有秘密。
只要他肯快刀斩乱麻结束这一切,那么他还是太虚观温和可靠的大弟子。
他从来没有想过,师父知道这件事的后会打算徇私。
甚至也没有处罚他。
师父大约不知道那把伞的主人是永寿公主。
即使如此,徐微生还是很感激师父。
师父将那把伞送回他手中,不是让他再像从前一样小心翼翼地保存起来,而是让他丢掉。
但如何可以呢?
他怎么能呢?
他做不到。
第20章
檀华的看向骑马而来的徐微生。
隔着雨幕,他头上戴着一顶大箬笠,身上披着一件湿淋淋的厚重蓑衣,几乎遮住了整个人的身影。
徐微生刚刚稍微抬手扶了一下箬笠,因为他还是想要看清永寿公主的。
只是简简单单看着她,徐微生就能感受到很多很多的幸福。
很多很多的温暖。
这种感觉,和对师父的濡慕与敬佩完全不一样。
不久以前,在芙蓉殿门口,他将那条带有苏合香味道的红色手帕按在胸口深处。
那时就应该想到,也许有朝一日,自己会被人劈开胸膛,取出这条红色的丝帕。
回想那条手帕,胭脂一样的颜色,凉丝丝的,触感如水一般。
每每碰触那条手帕,徐微生就会想起永寿公主,她的肌肤也是微凉的,头发像丝缎一样顺滑润泽。
他还会想起她微笑时候的样子,活泼的、可爱的、妩媚的、任性的……还有她生气时候的样子,瞪大眼睛,微微抿着唇,格外的可爱。
不过很少见檀华生气。
还是多笑笑比较好。
永寿公主问他怕不怕,徐微生想了想,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知晓檀华不喜道教,徐微生其实很少说讲道教经籍里的字句。
只是他本来就是个道士,就像草木生于土壤,二十多年前,师父云游天下,在荒山捡了徐微生。
在那之后他换上一身道袍,如草木移根,师父的教导,道家的典籍,一字一句,一点一滴汇成了如今的他。
他笑了笑,说道:“我应当是不怕的。”
檀华对彩萍说:“那就回宫吧。”
马车踢踢踏踏往前,徐微生骑着马护卫在车架一旁,他穿着蓑衣,身上也是带着剑的,若论剑术,他由着师父亲自教导,并不比宫里的禁卫差,给公主当个护卫是足够的。
檀华将车厢的小窗帘子撩起来一半用金钩挂住,半靠在车厢上,慵懒随意,坐姿松散,手中把玩着一条帕子,试着在指尖转扇柄。
“你讲道法自然,什么是道法自然?”
“日升月落,春去秋来,百川到海。”
水在高温环境会蒸发,在低温时会结冰,在零下四摄氏度是冰水混合物。
地球上总是日升月落,春去秋来,宇宙广大星海茫茫,每一颗星星都有自己的运动方式和运行轨迹。
人对世界的认识是随着科学知识的发展和时间的变化逐渐深入的,在这个科学知识发展缓慢的古代社会,更早的时候儒家和墨家是两个显学,墨家的很多知识其实就是自然科学。令人遗憾的是,后来因为统治阶层为了自身的稳定和建立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并且培养官员,大力扶持儒家发展,墨家的发展空间逐渐缩小,曾经和儒家并立的学派到如今几乎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古人不能从科学的角度解释群星的变化,研究天文的人会记录下星星运动的轨迹,归纳总结。
他们用玄而又玄的阴阳五行来解释星象,若是有彗星落下,就是皇帝失德,哪里将有天灾人祸降临。
檀华想,徐微生所说的自然,大抵是这些。
当人坚定自身想法,心无旁骛、一心一意要走自己走的路的时候,往往会有一种触摸到命运的错觉。
华屋山丘,人生易老。
承认自然规律无法改变,也就可以以为自己的命运无法改变了。
但人是人,自然是自然。
水冻上一夜,会变成冰,当太阳升起,温度升高,又会重新变成水。
若是将一个人放在零下二十多度的天气,整整一夜,第二天可能也会冷冻结冰,当温度升高,冰雪融化,倒下的人也不会再站起来。
檀华问徐微生:“《尚书》讲完了,明天我们讲什么?”
如果是从前,徐微生大约会说出自己计划好的课程,也会问檀华想要学什么。
问问她最近对什么感兴趣。
徐微生视线垂了垂,落在马车湿润的车身上,说道:“还请公主见谅,小道明日不能来宫里。”
如果她不问这一句,应该是明天早晨才会知晓徐微生的告假。
“那后天呢?”
“小道后天也告假。”
“大后天呢?你在不在宫里?”
“也不在。”
彩萍一直在车里听着两个人交谈,两个人一问一答之间,好像有一种她所不明白的默契,她听不懂两个人在说什么,也不明白怎么忽然之间一向对上课不太重视的公主会因为徐道长说要请几天而质问对方。
徐道长不是没有告过假,以前有事的时候,徐道长偶尔也会请假。
从前的那位女先生,告假回去奉养父母,公主还送了对方盘缠。
怎么这次对徐道长不太一样?
是为难吗?也不太像。
两人一问一答,不管檀华问什么,徐微生都有回答。
几次之后,檀华觉得自己养了个机器人,便止住了话。
徐微生微微躬身,做了个道歉的姿势,说:“还请公主恕罪。”
她笑了笑,圆溜溜的眼睛弯起来,有一点妩媚的弧度,就问他:“你有什么罪要我恕?”
彩萍不知旁人听见这番话如何,她在车子里,禁卫跟在车子前后,赶车的在大雨里根本不敢分心,是半个笼子,唯有她因为靠得近把两个人之间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还看清了两个人之间的动作。
这些话,听在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人的耳朵里,多少有些莫名其妙。
公主为什么问徐道长怕不怕?
徐道长和公主授课的时候很少用人侍奉,而公主一向对道士没有多少好感,徐道长是仙师大弟子。
他看上去是个温和的人,身为大弟子应该内心有几分高傲,在公主面前,也应该有一些为人师长的威严,又或者是矜持。
从没有人知道,徐道长在公主面前其实是这种……几乎百依百顺的态度。
这也不是谄媚,彩萍宫中见多了谄媚巴结的人,真正的谄媚和讨好可不是这个样子。
徐道长对公主,倒像是一些男人对待女人……
彩萍心里一惊,她见过的男女不多,她父母是一双,哥嫂是一双,听说从前皇上和柔贵妃相处宛若普通的平民夫妻,她却没怎么见过。
还有些不确定,但是越看这两人越像。
不看别的,只看两人相处的样子就很明显。
尤其是徐道长,他低眉看公主,姿态温和,好像公主有什么要求都不会拒绝,明明公主没有看他,而是看着马车内壁的花纹或是手上的帕子,徐微生也没有任何受到怠慢的不愉,也不像一些讨好人却不知成效的人一样诚惶诚恐。
彩萍心惊肉跳,觉得自己快死了。
但要去死的人哪里是她呢?
檀华知道谁要去死。
她想徐微生不是这样胆大的人,他可以穿一身二世祖好穿的锦袍或是穷书生穿的白布袍子陪她走在洛京路上,或是穿着一身道袍,陪她在京中私宅胡天胡地,但绝对不包括此时这般在她已有护卫的时候,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地送她回宫。
男女之间的感情,总是欲盖弥彰。
一旦走在一起,行迹上总有可能露出端倪。
过去徐微生总是回避与她走在一起,如今却不再回避,可以说是堂而皇之。
他若是不想秘事被揭发的时候被人处死,便是要自己寻死。
他们之间的事情被人发现端倪了吧?
是哪里暴露的呢?
那只手帕?那把伞?还是这些天徐微生这阵子忽然变得神秘的行踪?
之所以要去死的理由其实也好理解。
他早晚都是要死的,现在死了,名声上还是清清白白,也不会殃及他的那个观主师父,还有那些师兄师弟。
“你送我到哪里?”
“小道送公主到宫门前。”
檀华的手顿了顿。
徐微生未尝没有保全她名声的想法,女子的名声在这个世道很重要,与她而言却一文不值。
一念之间。
她抬头说:“你走吧,现在就走,去过别的生活。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也不要再做道士,若是让我再见你我就杀了你。”
“别等我改变主意。”
第21章
檀华轻轻拨弄侧窗边挂着帘帐的金钩,帘帐落下,厚重的绣花帐幔下垂如水,徐微生再看不见她的面容。
车盖右侧前方,挂着一只黄铜打造的铃铛,在雨中,雨水打在铃铛上头,铃铛在风雨中左右摇晃,雨声和铃声混在一起,声音细微,不能听清。
车夫是个是个老把式,赶了好几年的车,平时亲自喂马,和这几匹马配合默契,一只手攥着缰绳,变换轻重操纵马匹,另一只手握着马鞭,鞭子并不抽在马匹身上,只在半空中甩出空响,四匹西域良马就抬起蹄子齐齐前奔。
徐微生跟在永寿公主马车侧面,盯着那张垂落下来紫色绣花帘帐,脑海中自然浮现出永寿公主妙丽可爱的身影。
马蹄哒哒。
他无知无觉地随着车子往前又走了一段。
彩萍紧紧靠着车厢,耳朵贴着木制车厢,她努力去听外面的动静。
最开始,她分辨不出几匹马的马蹄声。
听得最清楚的是软木车轱辘压在地面上骨碌碌的声音,还有雨水打在车顶上的声音,带动着车前挂着的铜铃叮叮当当。
听了一会儿,她能分辨出不同马匹走路的声音。
车夫赶着的马匹脚步活泼清脆,整齐划一,随着车轮转动的在变化,而徐道长的马,脚步时快时慢。
护卫们也骑着马,他们有的在车前,有的在车后,总归距离车厢要稍微远一些,马蹄声也要远一些,只有徐道长是在马车旁边的。
徐道长骑马,是中规中矩的,马儿不活泼,一步一步,走得均匀。
听这匹马走路的声音就能想到平日里徐道长走路的样子。
彩萍一边注意听徐微生的马蹄声,一边在内心祈祷,万请佛祖菩萨各路神佛多多保佑,徐道长快点走吧。
想到徐道长平时的为人,彩萍怎么也想不到对方竟然和公主有这样的关系。
现在她对公主和徐道长的事情已经是了然了,只是不可言之于口,人在宫里要学会装聋作哑,凡事多听多看少说。
徐微生的骑着马,跟着檀华的马车走了一段,脑海里回响着刚才檀华所说的话。
她说让他走,这是什么意思?
他一无所觉的跟着那辆车走了一会儿,望着静静垂下来的车窗帘帐,又有些疑惑,檀华真的在这里吗?
又跟着车子走了一会儿,帘帐还是静静下垂,隔着雨幕,上面的绣花图案似乎有些模糊,过了一会儿,他才真正明白了那句在脑海里盘旋的话。
有些事情,他知道檀华也知道,只是不能为外人所言。
知道开始的人,未尝不能知道结尾。
他的结局早就是注定的。
不是在选择和永寿公主在一起的时候注定的,而是在更久之前,当他爱上她的时候就注定了。
徐微生鲜少有茫然的时候,师父曾夸他道心纯粹,浑然天成。
若说磨炼,他也不是没有经历过。
身在皇宫,便是在天下最大的权力中心,尔虞我诈不可避免。
只是富贵如浮云,于我何加焉?
有人说好听的话恭维他,他知道自己只是个普通的修行人,只是谦逊恭谨地面对,帮助师父为皇帝炼药,对他来说只是一件普普通通应该做的事情。
这些于他都是最普通不过的生活,只有一个意外,就是遇见永寿公主。
对他而言,这是最好的事情。
他为永寿公主动心,并不是尚且年少,所见世面不多的缘故。
在很久以前,太虚观只是一座不起眼的小道观,那时候来上香的人也不算少,附近的香客男女老少都有,下山也方便,他其实也见过很多女子。
不同的是,他见世间诸人,如见鲲鹏与蜉蝣,只道人生天地之间,各有各的命运。
对于一个古代男子来说,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都能算上年轻。
只是当时,许多和他同龄的人都有了妻小,而他心如止水地跟随师父修行。
第一次见到传说中备受皇帝宠爱的永寿公主的时候,徐微生便喜欢上她了。
永寿公主是徐微生第一个喜欢上的人。
徐微生想,就算是再晚十年见到永寿公主,永寿公主仍然会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子,他对她的心意也会如现在一般。
这段路终究没能走完,徐微生在半途勒马转身,马儿踟蹰,他不敢回望,举起鞭子抽了**的马一鞭子,马儿仰头嘶鸣一声,发足狂奔。
马蹄声响起,彩萍听得分明,一直听到马蹄声远去,心中才算松了一口气,又不由得有些惋惜。
她看向公主,檀华蝶翼一样纤长卷翘的睫毛微微扫下一片影子,黯淡的光线里,她的肌肤像白玉一样,樱唇微抿,面无表情,看不出喜怒。
不知道公主刚才有没有注意到自己偷听车外动静的样子,彩萍回想自己刚才的样子,略微有些不好意思。
公主未必注意到自己的动作吧。
外面雨声如故,身边的马蹄声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檀华没有注意到。
她不是一个习惯时刻关注周围环境的人,看别人眼色,或是过多的关注环境,对她而言并不是多有趣的事情,她其实一直都是一个有些我行我素的人。
这种我行我素,放在很多人眼里其实都是有点奇怪的。
七岁的时候,按照檀华的要求,弘文馆为公主整理了一部分经典常见的书送来芙蓉殿,以供殿下学习。
那个时候是檀华刚开始尝试认识这个古代社会的时期,七岁的年纪,早慧的人已经可以正经书了。
檀华七岁读经史子集并不奇怪。
从一些经典书籍和时下主流读物认识世界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弘文馆送来了一些经典必读的书目,还有些畅销书,从经史子集,到各类杂书,足足送了十个马车。
檀华浏览到《女则》和《列女传》的时候,直接让人把这些书从书房里拿走。
宫人不明所以,当时柔贵妃也不明白,她摸摸檀华的头发,那个时候她像别的孩子一样在头上扎了两个小揪揪,婴儿头发细软,让人想起柔软的生丝。
“为什么不想读这些呢?”
柔贵妃疼爱檀华,她这样问并不是在责怪女儿,只是不解而已。
在柔贵妃的印象里,檀华是一个什么书都看的小姑娘,女儿小的时候,软软糯糯的一团。萧翀乾宠爱这个女儿,宫中无人不知。
那个时候柔贵妃常在定坤宫陪伴皇上,有时檀华也在,芙蓉殿是半被闲置的,檀华在芙蓉殿的时间都比柔贵妃在芙蓉殿的时间多。
刚刚开始识字的时候,穿着龙袍批阅奏折的萧翀乾把小小的檀华抱在膝盖上,他一边批阅奏折,一边任由女儿翻看研究自己身上龙袍上精致绚丽的刺绣。
上辈子想看龙袍只有在博物馆才能看到,上手摸是绝对不行的,而且还是很多年前的旧东西,哪有皇帝身上永远簇新明亮的龙袍新鲜。
刚开始的时候檀华很喜欢研究龙袍。
皇帝批阅奏折,批阅得倦了就会和女儿说话,不是说旁的,他就展开大臣写的折子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女儿认字,檀华便一个字一个字的学,他给檀华讲奏本的某句话是什么意思,檀华明白了会点点头,不明白的地方会问一问。
大臣们写的折子,又被皇上选出来教导女儿,当然各个是文采斐然,但所谈的内容显然不是孩子们会喜欢的活泼有趣的东西,那些奏本,讲究文辞,多用谦辞,引经据典,内容正式、枯燥、繁复,光是一个“我”就有好几种说法,什么予、余、仆、下官、末官、小吏,檀华却能认认真真从头听到尾。
柔贵妃看过女儿和皇上一起拿奏折启蒙,一度以为这世上没有女儿不看的书,恐怕任何写着字的纸她都能看下去。
若不是《女则》和《列女传》,她都发现不了这世上还有女儿不看的书。
世上的女子多看《女则》和《列女传》,就算是不喜欢看,闺中女子聊天交往的时候也有用到的地方。
若是别的书,女儿不看也就不看了,而这两本书也是女子品德修习的基础用书,柔贵妃拿着两本书有些头疼。
檀华那时候说:“我天生就是个女子,不需要谁来教我做女人。”
柔贵妃讶然,下意识回了一句,“你总要学着做个好女人的。”
她说完这句便意识到了不妥,自己立身不正,外头虽然明面上没人说什么,但暗地里风言风语不少,她虽然未曾和女儿说过什么,但难保女儿不知道。现在如何能和女儿说这样的话?女儿年纪小,这个年纪的孩子刚开始读书,也说不上懂事不懂事,若是说了什么不妥的话,徒增笑话。
下一刻檀华只是抬起眼睛,看着眼神难得复杂隐隐带着懊悔的柔贵妃说:“我为什么要做个好女人。”
柔贵妃没有再说下去,而是找到了皇帝,让他教教女儿。
皇帝来到正在堆沙子的女儿身边,她皱眉,为墙上没有比例尺的洛京地图犯难,一边堆积一边担心自己会堆成一个奇怪的大头娃娃。
人绘画的时候,五官和身材比例走形画出来的东西总是很奇怪,沙土模型不合比例,做出来的东西当然也奇怪。
皇上便指点年幼的檀华一点点堆积洛京的形貌,他还是一个王爷的时候,常常在洛京骑马游走,当了皇帝有时候也会微服在洛京走动,他对洛京的每一条街道和宫门都很熟悉。
檀华合理怀疑没有比例尺的地图其实是类似于摩斯密码一样的东西,只有特定的人才能看得懂。
皇上并没有就檀华要不要做个好女人发言,他只是在檀华堆积完整个洛京地形沙盘向他道谢的时候,笑着说:“吾女只要开心就好。”
第22章
《女则》和《列女传》无声无息地消失在了檀华的视野里。
柔贵妃在两人身后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不知道后来皇上和她说了什么,她很快就放下了这件事。
其实檀华不是不知道世俗对女人的期望,尤其是大多数男人对女人的期望,美丽、乖巧、柔顺、懂事、贤惠、善良、坚定、忠贞……
但那与她有什么关系?
徐微生走也好,不走也好,他们都结束了。
过去的就过去了。
有人驰马而来,是个穿着油纸雨衣的御前侍卫,看他身上的衣着服饰,赶车的车夫认出对方的身份,轻轻甩了一下马鞭,勒住缰绳,马儿便停下步子。
对方下马,献上腰牌,单膝跪下,说道:“御前侍卫邹亮,见过永寿公主,陛下有口谕传给公主。”
彩萍验看过腰牌,掀开车帘,和檀华一起看向那个侍卫,侍卫低垂着头,檀华看见对方浸在雨水里的膝盖微微皱眉,说道:“你起来说话。”
“喏。”对方从善如流,直起身子,微微抬头看了一眼,不敢细看,确定面前确实是永寿公主,便说:“陛下担心公主安危,请公主随御驾一同回宫,御驾正在朱雀街等待,陛下说,请公主勿要着急,路不好走,安全为重。”
皇上是什么时候看到自己的?檀华不知道,既然让她一起走,为什么不离开的时候就让她一起走?
人与人的了解,有时候未必会随着相处的增加而加深,这些年很多时候檀华都觉得不了解自己今生的父亲。
尤其是母亲过世之后,对方转变太快了,也变化得太大了,她越发觉得自己不了解萧翀乾。
也许是因为,人一开始迷信,匪夷所思的地方就会很多。
人总不能试图去了解另一个无法理解的人。
檀华点点头,说:“走吧。”
护卫首领邹亮带路,车马向着圣驾所在的方向去。
比起皇帝出行动辄几百人,她出宫一趟,就带了不到三十人,对比一下实在寒酸。
也怪不得皇帝担心她。
檀华对车夫说:“车赶快点,别让父皇久等。”
车夫说:“殿下,此处距离朱雀街路口不过是一炷香左右的功夫,近得很,仆略快一些,眨眼就到。”
马鞭挥动,四匹马四蹄齐奔,溅起水花如雾。
车内略微颠簸,地是平整的官路,地面铺着平整的大理石,颠簸得均匀,不算厉害。
车夫说是眨眼之间,的确很快,檀华才刚从颠簸中适应,马车就停了下来。
雨声阵阵,不绝如缕,天空尽头的乌云里有闪电时隐时现。
车夫在外面说:“殿下,前面情况有异。”
他声音有些紧张。
马车前面打头的护卫已经向着前面骑了一段距离,他回来在马车旁边行礼,隔着一道帘子说道:“公主殿下,前方陛下遇刺,随行侍卫正在处理刺客。”
同为皇宫侍卫,他对陛下身边侍卫的实力也是有所了解的,并不担心陛下身边的众多护卫是否能解决刺客。
檀华一惊,忙问道:“刺客人多不多?”
“属下看到有十几人,看身手,算不得高手。”
檀华比侍卫更了解皇上身边侍卫的情况,更知道除了明面上的侍卫,皇帝出行一定带了暗卫,这一路的路上暗中也一定藏了护卫,或是暗卫。
刺客来攻击皇帝,和自投罗网没什么区别。
她对车夫说:“继续驾车,到御驾附近去。”
护卫抱拳拱手说:“刀剑无眼,还请公主三思。”
众所周知,永寿公主自小身体就不太好,若是不小心被刀剑碰到,于旁人可能只是个皮肉伤,对她来说不知道会怎样。
而且,久病之人必定神虚,神虚诸邪容易近身,便是没有受伤,若是受了惊,恐怕也不好。
檀华说:“多谢你的关心,只是刀剑无眼并非是对我一人而言,我父人在刀光剑影之中,身为子女如何能避退?”
侍卫行了一礼,“属下有过,这就为殿下引路。”
马车一路疾行,乱晃,檀华听见车顶的雨水都乱了。
檀华车窗,一边走一边往外看,皇帝出行,已经清过路了,路上没有闲人,路两旁也是偶有开着窗子的店铺。
有人向下看了一眼,恰好见檀华掀开车帘,纤纤玉指,如冰似玉,又见她绿鬓如云,柳眉纤纤,微微颦起,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眼瞳像一颗黑珍珠,里面愁雾氤氲,带着一点忧心,又带了两分锋锐。
他手中杯盏落地,四分五裂。
口中念到“如此佳人,如此佳人……”
本来喝醉酒的人浑浑噩噩,犹如中了邪,他抬脚就要去找这个面带轻愁的绝代佳人,想要问问对方有什么烦心事,下一刻整个人被小厮拦腰抱住,“公子,您怎么了,可不能再喝了。”
“松手,松手,我要去找人。”
“公子,你要去找谁?我帮你找!”
这位公子自然是说不清他要找谁,他醉了也知道自己醉的厉害,脑子有些浑浑噩噩的。
他踢了小厮一脚,并不用力,只想让对方松开自己,小厮却死死抱着他,说道:“公子,您说要见谁我帮您去找。”
那位公子想起佳人是乘坐马车的,在和小厮拉扯的时候向外看了一眼,也看不到对方的人影了。
他浑浑噩噩坐下,说道:“朱雀街头,朱雀街,有人死来有人活。”
小厮当他是有发了癔症,刚刚他是陪着公子喝酒,怕人喝坏了,现在想着,这人只要好好喝酒就好了。
他见对方自顾自取了一坛酒开封倒酒,一杯酒有半杯倒在了桌面上,喝酒的时候,一杯酒又有半杯倒在了衣襟上。
得,这也不用他太担心,想着,他赶紧跑到窗边关窗锁窗。
雨天闷热,小厮本是开窗凉快一下,但刚才差点发生意外。
赶忙过去合上窗子,好奇刚才郎君是醉酒发疯,还是真遇见了什么人,他往外看一眼。
心里怪道,郎君酒品一向好,喝醉了不骂人也不打人,连东西都不摔,刚才踢他那一脚都不用力,实在是个少有的好酒鬼。
过去也没发生过喝醉了酒看到神仙之类的事情,要真是如此,郎君也可以进宫陪陛下谈玄了。
只见倾盆大雨之中,二三十人的铁甲护卫首领护卫着一马车向朱雀街尽头奔去,这行人快如闪电,他才只看见了个背影,连车子样式都没看清,一行人马就消失了,更不要说去看车身是否有什么家徽。
四郎的婚事一向是家里的难事,他说心中只爱喝酒,不爱妇人,谁家的女郎都不肯见,这些年公子的爹娘都愁死了。
若是公子真对谁一见倾心,家里的夫人和老爷不知道会有多高兴。
想着想着,这位小厮闻着酒香就笑了。
另一边,檀华也到了遇刺现场。
她来的快,护卫带着腰牌,凡是经过皇家护卫便高举腰牌,喊道:“永寿公主在此,凭陛下口谕面圣。”
一应人等通通放行,他们在清理过后的马路上行走,这条路宽的能容纳十二辆马车并行,多加他们一行人一点都不拥挤。
马车飞奔,去往御驾旁边。
新来的侍卫没有看清刚刚那个侍卫展示出来的令牌,但因护卫之时不能交谈,所以也不能相问。
老人却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奇怪的不同的腰牌,而是永寿公主的身份腰牌。
这是永寿公主独有的特权,面见圣上不需要人通传,上一位有这个殊荣的人是已经去世的柔贵妃,再往前是一位三朝元老,这位老大臣已经去世好多年了。
唯一一位活着的,可以无召面圣的人,只有永寿公主,连东宫都没有这样的特权。
只是永寿公主不常使用这份权力,尤其是最近几年。
皇帝很少召见永寿公主,永寿公主也很少求见皇帝。
所以新来的人,并不知道永寿公主可以无召面圣。
御驾之侧。
自始至终,皇帝都没有离开玉辇,刺客忽如其来,皇上的袍角都没有动一下,面容更是平静得有些漠然。
附近已经平静了,已经死去的,刺客的尸体已经被人抬到一边了。
刺客的血,顺着地面上的雨水流入排水渠,片刻之间,地面就被冲洗干净了。
有人骑着马,在皇帝身旁抱拳行礼,他穿一身黑色袍子,前胸后背有金色老虎盘踞,是皇帝的护卫首领首领,他身形高大,身高超过一米九,哪怕在现代,也少有这么高的人,按说这样高的人给人的印象很容易是一座铁塔,但这个人却健硕得像一只猎豹,他面部线条极为干净锋锐,一条剑眉斜斜入鬓,鼻梁高挺,薄唇冷漠,衣衫下摆有深红的血迹晕染,在黑色的布料上并不明显,但在雨水的滴答声中,有红色的水珠顺着他的衣摆落下。
在刚才的打斗之中,他的雨披不小心掉落了,便没有再用雨披,只是湿淋淋的骑在马上。
他在皇帝身边行了一礼,说道:“回禀陛下,刺客共有十九人,十三人伏诛,剩下六人俘虏。人已经卸了下巴,拆了嘴里的毒药,其中一个重伤将死。”
皇帝遇到刺客并不算奇怪的事情,这些年他渐渐平静了,刺客也好,刺客的死也好,都不能让他激动,还没有太虚观的仙师到了眼前给他的情绪波动大。
皇帝说:“都杀了吧。”
“立刻吗?”护卫首领首领没有异议,他反问了一句。
皇帝忽然抬手说道:“等等。”
“永寿快要到了。”
刚才就有人禀报说永寿公主正往这边来,时间估计一下,确实快要到了。
皇帝的眼皮抬了抬,看向玉辇旁立着的护卫首领首领,对他说:“爱卿请暂避一下。”
护卫首领首领也已经习惯如此了,从前他刚成为护卫首领军首领的时候,皇上就说他身上煞气太重,恐怕会让一些人害怕。
当时本以为是一句随口而说的打趣玩笑。
后来他才知道,皇帝所说的一些人,其实只有一个人,说的就是永寿公主。
每次永寿公主过来,皇帝都会让他暂退。
这一次也不例外。
护卫首领首领也习惯如此,只今天刚发生刺杀,难保一会儿还会不会再有刺客。
他说:“今日情况不同以往,还请陛下允许属下就近保护。”
第23章
皇上一时没有说话。
骁龙卫首领的身手,在禁卫军之中,无人能及。
有他在身边几乎是万无一失了。
但想想檀华,看了眼御驾旁的这位护卫首领,皇上还是有些不确定。
身为皇帝,萧翀乾其实经历过许多,少年之时亲自率兵迎击匈奴人,沙场之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九死一生,利刃加身。
远比在重重保护之中面对刺客要危险十倍百倍。
也许是过多的危险,让人的恐惧变得麻木,他无法恐惧任何人。
但他的女儿檀华不是这样的人,她从小到大没见过一滴血,一个死人,恐怕连一只死鸡都不会出现在她眼前。
眼前这位护卫首领一身煞气,像一柄传世凶剑,路边的小孩子见了他都不敢啼哭。
出于对女儿的保护,皇上不想让檀华见这样一个人。
他说:“那些俘虏有碍观瞻,你去处理一下。”
这样的小事哪里用得上一位护卫首领呢?但皇帝有命,到底应该从命。
护卫首领抬手微微拱手,对皇帝说:“谨遵圣命。”
忽然之间,他眼角余光一利,左手抬起,自半空中抓到了一支羽箭,雨幕之中,光线黯淡,箭尾的灰色羽毛在他手中震颤,男人虎口纹丝不动,这是一支一臂多长的剑,箭身足有一只粗细,箭的尖端在昏暗的光线之中泛着微蓝的不详的光芒。
不用猜测,一看便知,上面被人涂了见血封喉的毒药。
檀华过来的时候恰好看到这一幕,她掀开帘子,披着一件披风就要从马车上跳下来。
皇上身边的大太监梁闻喜见此,赶忙骑着马过去,他阻拦道,“公主殿下,皇上没事儿,您身子骨不好,这会儿雨还没停,地上都是水,您可千万不要下来。”
檀华看着堵在马车前头的梁闻喜,肃声说道:“梁公公,请您让开。”
梁闻喜脸上露出似哭非哭的求饶样子,他自来会做出这种脸色,小时候檀华看他这样总要笑一笑,就算心知梁闻喜有意做出这种扮相讨喜逗人,也会露出笑容。
今天却没有心情笑。
“梁公公,您让开,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梁闻喜说:“公主您给小的一个脸吧,陛下真的没事儿,您可不能下车,要不然万岁爷一定会剥了小人的皮。”
永寿公主的身体情况,没人比常在陛下身边伺候的梁闻喜更清楚,永寿公主不睡觉的时候看起来和身体健康的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但她的病说犯就要犯。
尤其是这样的下雨天,永寿公主本来就容易犯病,若是再淋了雨不知是要染上风寒还是要犯病,可万万不能让永寿公主下车。
梁公公这些年在公公里头也是混到顶了,他在永寿公主身边扮可怜讨喜欢,在下属面前那是祖爷爷一辈儿的人,他也怕自己丢丑。
永寿公主是从来不会打奴婢的,即使车夫的鞭子就在手边她也不会拿起来打人,若是旁的人,他一定会稍微离对方远一点。
只是不打人的人,可不是说就拿着奴婢没办法了,万一永寿公主吩咐附近的护卫两三个人把他架走,这可真是会丢脸丢到姥姥家。
梁闻喜想了想说:“公主何不等回宫后和陛下见面?此处乱糟糟的,还是早点回宫为妙。”
“只怕回宫之后我父皇还要在三清面前燃香。”
“公主说的是哪里话……”梁闻喜笑得讨好,他往皇上的方向看了一眼,眼珠子转得和球一样,檀华看见了这眉眼官司,只当是没看见,皇帝对梁闻喜点了点头。
梁闻喜赶紧说:“回宫陛下不去问仙宫,咱们回定坤宫。”
见永寿公主面色放松了一些,梁闻喜松了口气,问道:“那咱们这就启程?”
“也不为难公公,走吧。”
檀华说道。
她的车就在御驾的侧后方。
不一会儿一阵马蹄声奔到了檀华马车旁,她掀开帘子,往外头看了一眼,一眼就认出对方。
高大的男人,远超时下男子的身高,檀华往上看,根据人体比例,目测出对方身高将近两米,筋骨强健,淋雨之后,能隐隐看到他肩膀、手臂、前胸,一些饱满的肌肉的弧度,檀华匆匆掠过一眼,便将目光集中到了这个人身上。
对方穿一身黑色衣服,胸前绣着猛虎,腰间挎着一把厚重的长剑。
骑着一匹黑色的马匹,这匹马三只脚上各有一道白毛,四蹄跑起来的时候定会像踩着一团云在奔跑。
这人长眉入鬓,犹如两道利剑,眼神锋锐带煞,只看周身气质,像一把饮血之剑,若说他杀过成百上千个人大约也有人相信。
对方拱手行礼,说道:“陛下命我保护公主。”
“……我这里没什么需要保护的。”
檀华说,对她生命威胁最大的就是自己的病,这病还是先天病,有时候她怀疑自己的病是不是因为皇帝和柔贵妃两个人年龄差有点大,柔贵妃生下她的时候,皇帝就已经三十多岁快到四十岁了。
这个年龄,当皇帝算是年轻力壮性情稳定,但是当生育对象,已经在晚育的范围里了。
在檀华乱七八糟的现代知识库里,知道一个常识,男人年龄变大,精子质量会变低,畸形胎儿或是不健康胎儿的概率会增大。
记得小时候偶然听别的妃嫔讲过,柔贵妃怀孕的时候,曾经卧床养胎一段时间,还喝下了许多保胎药,太医说过这一胎难保。
自己应该是那种天生不健康,将要自然流产的胎儿,虽然侥幸被保胎,顺利降生。
但生下之后,体弱多病,就算长大,也难长寿。
她虽然有病,但几乎没有被疾病带来的痛苦折磨过,也是万幸。
也许是因为她身体不好,皇帝对她总有一种超乎寻常的保护欲,小的时候他会担心各种各样的东西令她受伤,或者是损害她的健康。
他一本正经地告诉她叶子很锋利,会割伤人的手,茶叶是苦的,喝下去不管吃什么很久都是苦的,还说若是下雪天出门,人会立刻被冻成冰雕,下雨天淋雨人的头顶会长出小蘑菇……
那个时候,檀华对于自己这辈子所拥有的父女感情很好奇,她认真地维护这段感情,陪着皇上一本正经地演戏,在那个过程中也收到了很多快乐。
想到往事,再看今天,心中有些酸涩。
檀华对马车旁这个一身煞气的护卫说:“你回到我父皇身边吧。”
这个人徒手接住从身后射来的利箭那一幕檀华看见了,她对弓箭了解不多,但看那支箭的粗细长度也知道那来势汹汹的箭远超平时常见的规格,力道非同一般。
眼前人竟然可以徒手接箭,他到底有多大的力量?
“陛下让臣来护卫公主。”他略微垂下眼眸,骑着马跟在永寿公主身旁,对她说:“陛下身边并不缺人保护。”
“……公主勿忧。”
檀华刚才就注意到皇帝身边多了好些侍卫,这些人把玉辇围住,若不是皇上的玉辇比较高,她可能都看不见玉辇上的皇帝。
她说:“刺客不是还躲在暗处?”
“在那一箭之后他的位置就暴露了,臣已经派人过去找了,一路上,也会好好严查,不会再发生刚刚的事情。”
一句话说完,下面的话也变得格外好说。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的距离见到永寿公主,和他想象中类似,这是一个瓷娃娃一样的女孩子。
她的肌肤白得像瓷器,甚至有些透明,黑色的眼瞳如墨玉一般,衬得眼白格外的干净,像上等的白釉瓷器。
扶着车窗帘子的手指,纤长秀丽,带着一点脆弱的弧度。
永寿公主就是这样的女子吗?
难怪皇上会如此小心翼翼地珍爱她。
檀华还在想刺客的事情,问身边的人,“先来的那群刺客身手很好吗?”
男人如实说:“不是很差,也不是很好。”
檀华知道和他比应该是比不过的,便问:“你是在和谁比?和禁军比呢?”
男人像是懂了她没有说的话,嘴角弧度不明显地上翘了一点,说道:“不如上等的禁卫军,和普通的差不多,但他们带了很多暗器。”
“有人受伤?”
“有人受伤,不过不严重。”
檀华还是皱了皱眉。
她说:“你好像对禁卫军很熟悉?”
男人说:“臣是禁卫军首领。”
“我没见过你。”檀华说。
她好像从来没见过禁卫军首领。
他是新升迁的吗?
感觉不太像,对方身上的制服和他这个人有些过于和谐了。
“你做禁卫军首领多久了?”
“五年了。”
男人说。
“欸?五年?”
檀华有点惊讶,整整五年,她没见过禁卫军首领。
按说对方也在皇宫里活动,皇宫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自己去见皇上的次数不算少,她却从未见过。
有点奇怪。
男人看着檀华微微睁大的眼睛,心里也是忽然觉得五年的时间太漫长了,他大多数时间在皇上身边护卫。
皇上说让他见到永寿公主要避开,永寿公主身体不好,他身上煞气太重恐怕冲撞了公主,到时候万一影响了公主的身体就不好了。
他依照陛下的嘱咐,注意不去冲撞公主。
但从来也没有想过,什么时候好好看看这位永寿公主一眼,连他自己都奇怪,五年的时间,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对永寿公主这个皇上最宠爱的小女儿升起过一丝一毫的好奇。
哪怕只有一点点呢?
假如他认真看过她,绝不会直到现在才让她看见自己。
第24章
回宫的一路上,护卫们严加防守,从朱雀街到皇宫,并未再出现什么危机。
车架穿过宫门,檀华松了口气。
定坤宫之前,马车停下。
雨滴从乌沉沉的天空落下来,在光滑的暗金色的铠甲上滑落,马车前的铃铛安静下来了,残留的雨珠顺着铃铛边缘滑下来。
车帘掀开,彩萍抱着雨伞掀开车帘,她看见车子旁边有一个格外高大可怖的护卫下马,只看那人眼睛一眼,恐惧顿生。
每次见禁卫军首领都觉得可怖,要说对方五官也不可怕,并没有什么狰狞之态,只是让人见了就从心生畏惧,像是碰到了巨大的野兽一样,心悸不已。
真是怪哉。
彩萍不看对方,跳下车,撑开一把绘制着桃花缤纷的一把竹骨油纸雨伞,弯腰将一张小凳子放在马车旁边。
檀华踩着凳子下车。
一双木屐轻轻脆脆地落在雨水潺潺的地面,地上的地砖都被雨水洗得透亮,檀华往前走。
雨伞不算太大,雨天又天气有风,雨伞能发挥的作用着实有限,人的衣裳被风吹得飘起来,风里裹着的雨水又打上来,才不过几步路,檀华与彩萍这一对主仆身上都是半湿了。
彩萍是个纤细的姑娘,在宫里做的最多的活是针凿女工,力道柔弱,风雨中油纸伞顶端轻轻摇晃。
看着檀华被打湿的裙摆和衣带,彩萍有些愧疚,说道:“公主……”
檀华一向脾气好,不因此与她生气。
跟在后头的护卫首领已经将手里的缰绳扔给了别人,他上前两步,正想身手为永寿公主撑伞。
却见雨伞一晃,雨伞被抛在地面,檀华笑着拉着彩萍往前跑。
“反正遮不住什么就不要遮了!”
雨水沙沙,被风吹成了雾,落成了雨。
点缀在白色油纸伞上的桃花枝叶摇晃,似是要从伞面中飘散出来,檀华乌发如墨,不一会儿就蒙上了一层湿润的水汽。
她的衣服湿润得更快了,但已经在宫门口了,再往前几步就到定坤宫阶梯前了。
两个人牵着手一起往前跑,护卫首领的目光跟着两个人,之间远远地,两个蓝色袍子的太监举着华盖跑过来,迎上了永寿公主。
绯色华盖罩在檀华头顶,她裙摆仍是湿润的,那太监其中一个是梁闻喜的徒弟,叫梁小顺,在宫里这么多人之中梁闻喜一眼就挑中了对方。
梁小顺今年二十岁出头的年纪,面白无须,身形偏瘦,见着檀华衣裳,忙说:“公主殿下,雨水不停,陛下命奴婢等人等人取了华盖来接您。您身上湿了,快去宫里暖暖,奴婢来的时候听说有人要点地龙和火盆呢。”
檀华低头看了一眼,古代是长衣长裙,她今天穿了身红紫长袍,今日无心装束,一应衣着和饰物都是宫人安排的,衣服是深深浅浅的红色和紫色,长裙翩翩,好看虽是好看,在大雨天却不方便。
她踩着一寸高的木屐,走动之中,溅起来的雨水打在裙摆上,晕染出了一片湿痕,因为宫里干净,又连日被雨水冲刷,地面上的雨水一直向暗井流去,地面上只有不断流动的一层薄薄的干净的永远泛着波痕的流水。
檀华笑了笑,她不施粉黛,肌肤白得几乎透明,在昏暗的下雨天,像是一只雨水中朦朦发光的明珠,一双黑色的眼睛黑得湛然,长眉如黛,薄唇含朱。
她抬起头笑了笑,说:“下雨天走路哪有不湿的?梁公公,快着些吧,你也要湿透了。”
“公主殿下,您可别跑了,千万别跑了,咱们就这样走回去,可千万别再叫雨水浇了头顶。”
梁小顺抹了把湿润的额头,他的袖子和额头都是湿漉漉的,擦也擦不干净。
这会儿子雨水不算大,于他一个正值壮年的半大小子来说,夏天洗冷水澡都没什么要紧的,永寿公主却是不能受凉,雨水从头顶浇下去人是最容易生病的。
身边的人一贯是小心翼翼,檀华自己却知道自己的事情,她没有那么孱弱。
她前两天才发过一次病,不会那么快再发病。
华盖摇摇晃晃,完全遮蔽了檀华头上的雨水,梁小顺一边陪着檀华往前走,一边和她逗趣,他这个样子,和他师父梁闻喜倒是一样。
侍卫首领收回目光,眼神一动发现身边的护卫正望着永寿公主背影的方向出神。
永寿公主是个美丽可爱的公主,看得出来,她的性格里天生带着一点随心所欲,巍峨的皇家宫殿,多少人走进了这座宫殿便无师自通学会了谨言慎行,一举一动小心翼翼,束手束脚。
她跑起来的时候像一只自由的鸟。
在这个稠密的下雨天里,总是少见鸟类的。
定坤宫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自从这些年陛下一心求仙问道,便长居问仙殿,说是与神仙同居,偶有仙人入梦。
还可以和仙师经常畅谈仙道。
定坤宫是一座被主人冷落很久的宫殿,没有主人,也就没有客人,宫里的奴婢也是稀稀落落。
门推开的时候,发出长长的“吱呀——”一声。
梁小顺有些尴尬地说:“这门该上油了,都是奴婢疏忽。”
檀华提着下摆湿润的裙子跨过高高的门槛,心想哪里是梁小顺疏忽呢?他们这些近身伺候皇上的人都和皇上一起搬到了问仙殿,便是留在这儿的人,恐怕也想法设法地走了。
毕竟是树挪死,人挪活。
定坤宫在几年里变成了一个冷宫一样的宫殿。
她拎着裙子,觉得湿漉漉的裙子有些分量。
到底是历代皇帝长居之所,留在这儿的宫人不敢懈怠,收拾的干干净净,只是看装潢还是几年前的样子。
檀华还能回想起从前和皇上还有柔贵妃一起生活在这里的样子。
比方说,她小的时候,第一次见宫殿里那么粗的柱子,比人都宽,小孩子躲在柱子后面连一块衣角都不会露出来。
帐幔也是那么大,就算被绳带绑上也是重重叠叠的一块,一个小孩子躲在里头,和里头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几乎没有区别。
那时候皇帝忙于政务,还是和柔贵妃在一起的时间更长,也许是因为年轻,其实那时候柔贵妃性子里还有些活泼气,只是因为长久的拘束被压抑了。
但和她这个女儿在一起的时候又活泼起来了,檀华和柔贵妃玩捉迷藏,这样简单的游戏,柔贵妃百玩不厌,有时候还会主动提出陪檀华一起玩。
一起玩的时候,檀华经常躲在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有时候想要偷懒就躲在帐幔里,或是柱子后面,什么时候玩累了,就装作不小心露出一片衣角、手指或是鞋子让柔贵妃来发现。
后来才知道,柔贵妃和娘家人的感情其实不算好,或者说也没有多少感情可言,童年也是没有的。
童年缺少的东西,人会一直寻找补偿。
有时候忙完政务的皇帝会加入捉迷藏游戏,萧翀乾是个观察能力很强的人,假如他认真玩捉迷藏,这个游戏会立刻变得索然无味。
游戏中,大多数时候他都在浑水摸鱼,当个气氛组。
柔贵妃那个时候其实也未必是记不住她常常躲藏的地方,她并不是一个记忆力不好的人,只是有时候记性太好会使人失去许多趣味,不如不记得。
这样想着,她心里忽然有些怅然。
梁小顺是看着檀华的背影的,他吩咐宫殿里的宫女,“快伺候公主更衣。”
定坤宫里有檀华、柔贵妃、皇帝的衣物。
宫女带檀华到偏殿,她们都是生面孔,大约也不是常伺候人的,久不服侍主子,遇见她简直是如临大敌。
一个给她端了茶水,一个端了盆热水,还有两个去找衣裳了。
檀华洗了手和脸,水是温温的,手刚伸进去人心里就泛起暖意,洗过脸,拿起托盘里的毛巾一下下按着擦干。
她是不着急的,反正一会儿就能见到皇上,但这儿的几个宫女是忙得不得了,翻箱子的也是着急。
箱子被翻得哗哗响,一件一件衣裳被取出来,又被放进去。
檀华和彩萍说:“让人随便拿来一件干爽衣服就好。”
对于穿衣,她实在没有太多挑剔。
不一会儿宫女捧着一套衣服过来,是一身浅青色的绣着海棠花的丝缎宫装,檀华的目光在宫装上停了停。
宫里保存衣裳自有一番学问,好多年前的衣裳,光泽不损分毫,绿色鲜亮,上面的刺绣海棠花栩栩如生。
檀华握着杯子的手顿了顿。
看见这件鲜艳依旧的衣裳,有种柔贵妃还没有离开的错觉,好像下一刻它们就会穿在应该穿的人身上。
捧着衣裳的宫女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大约是这两年进宫的,没见过柔贵妃,也不知道那位柔贵妃最常穿的衣服就是各式各样的宫装,而永寿公主檀华则是很少穿宫装。
檀华轻轻摸了摸宫装,丝绸光滑微凉,触感细腻。
“这件衣裳放起来吧,去看看西边挂锁的柜子,里头应该还有几件衣裳,不要宫装。”
后来她长高了些,定坤宫的衣服许多都不合身了,记得那里还有些做给第二年穿的衣裳,留出了长高的尺寸,只是她和皇上萧翀乾一样,离开定坤宫的时候几乎什么都没有带。
第25章
檀华最后换了一件淡粉色衣裙, 上面有蝴蝶穿花的图案,一片春意盎然。
她穿在身上,正好合身。
都没想到, 能够这样合身,帮她整理衣衫的宫女, 看着穿上衣衫的永寿公主, 颇有些惊讶。
这些永寿公主过去留下的衣裳已经好些年, 一直尘封在箱笼里, 若不是今天公主说那里有衣服,几个宫女还不知道西边那个不起眼的箱子存放着一些永寿公主没穿过的新衣, 竟然现在还能穿得下。
今日乍见永寿公主,红色锦衣在身不妆而艳,叫人不可逼视, 而穿一身粉衣, 却又灼灼生辉, 如三月春光。
檀华走出门,梁小顺迎上来,笑着说:“万岁爷就在御书房等着公主。”
走进御书房,门刚一推开,就有一阵暖融融的热气翻滚出来, 驱散了空气里的潮湿和阴冷,两个手上沾了碳灰的太监正要出去, 见永寿公主出现,忙退到一旁,低下头看着地面。
檀华走进去。
室内窗子关着, 地上点了火盆,里头是上好的银丝炭, 没有一点烟气。
她看着那只厚重的兽首黄铜火盆,里面炭火烧得旺,红耀耀的,燃烧起来如上好的火红玉髓,将近透明,火苗不明显,能听见里头炭火燃烧的细微声音,毕毕剥剥,四方火盆上面的浮雕是老虎吧,獠牙两颗,双目圆瞪,粗犷狰狞,还带着两个铁环。
看厚度,足有半个手掌宽,一定很重。
若是再加四个脚,几乎就是一个小鼎了,得有两三百斤吧。
难为刚才那两个太监,看着也不算高大,竟然直接将这东西抬进来了。
萧翀乾坐在软榻旁边,他也换了身龙袍,依旧是一身明黄,头上发冠卸了,发间插了一根羊脂白玉簪子,他身侧的桌子上放着一壶热茶,茶几上的香炉里点了苏合香。
看起来是刚点起来的,一个小宫女手里握着把扇子在香炉边上看顾。
幽香袭人。
苏合香不是萧翀乾惯用的香料,他从前更习惯用香味低调悠长的龙涎香,龙涎香千金难求,唯有王公贵族能够享用,从他少年起,服侍他的内侍便用龙涎香给他熏染衣裳。
用得惯了,也无所谓喜不喜欢,龙涎香这样上等的香料很难被人讨厌。
就这么用了很久,哪怕登临皇位,天长日久的也还是用以前的香料。
柔贵妃和萧翀乾生活得久了,身上也常常带着些龙涎香的味道。
后来因为檀华,他也经常将定坤宫的香料换成苏合香。
“见过父皇。”檀华略微施了一礼,身子刚刚落下,就听萧翀乾说:“永寿免礼,快坐下。”
檀华直起身,坐到萧翀乾桌子一侧,她身姿端正,双腿微曲,坐在自己的小腿上,是再规矩不过的仕女坐姿。
“何必这样多礼呢?”
萧翀乾微微感慨一句,他有一双鹰隼一般的眼睛,湛然冷厉,鹰视狼顾,便是多年清修也未能折损几分他生来自带的锐气,这些年,只是双鬓微染霜色,眼角多了些浅浅细细的鱼尾纹。
檀华说:“礼不可废。”
昔年卫灵公宠爱弥子暇,弥子暇得知母亲重病,急于归家,擅自用了卫灵公的车架,按罪应当砍掉双脚,卫灵公却出于宠爱,体谅弥子暇的一片孝心,轻描淡写地宽恕了弥子暇。
弥子暇吃了一口桃子,觉得滋味鲜美,送给卫灵公品尝,卫灵公当时只觉得美味无比,感动于弥子暇时时想着自己。
多年之后,弥子暇不复当年受宠,卫灵公责怪弥子暇擅自用了自己的车架,说他给寡人吃自己吃剩的桃子,后来下令将弥子暇逐出卫国。
人与人之间,就算是宠爱自己的人,长久地维持感情,是一门学问,在相处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不要得意忘形,为将来的自己种下祸根。
萧翀乾见她仍是这个样子,只是微微感慨了一句,“永寿也长大了。”
“外头雨水下得大,永寿你身上淋过雨,当心受寒,喝一碗姜茶吧。”
面前的姜汤,汤汁微黄,热气氤氲,加了一点葱白和枸杞。有辛辣的姜味浮动。
“知道你不爱喝,朕陪你喝。”
桌上有两碗姜汤,一碗在檀华面前,一碗在萧翀乾面前,他笑着端起姜汤,他笑的时候眼角的鱼尾纹深了一些。
檀华见此,也捧起桌上的汤碗。
姜汤里的姜味不重,姜刺激脾胃,不适合午后服用,适当减少用量比较好。
她服用的姜汤滋味已经是淡了又淡的姜汤了。
里面还加了一些红糖和蜂蜜,细品有淡淡的香甜味道。
檀华用调羹一勺一勺慢慢喝,萧翀乾也不着急,他同样用调羹喝汤,慢慢的。
两人喝汤,没有碗和勺子的碰撞声,连吞咽声都听不到。
过了一会儿,两人一前一后放下手里的瓷碗和调羹,有侍女悄然上前,收掉了两只碗,又有人奉上新的梅花茶。
花茶的香味冲淡了姜汤的辛辣味道。
檀华喝了一小口茶水,笑了笑,问道:“父皇是什么时候看到我的?”
萧翀乾说:“是在祭祀之后。”
这个时间,檀华不知道萧翀乾有没有注意到徐微生,她眨眨眼,却说:“就知道父皇光顾着看那几个牛鼻子道士了。”
她哼了一声。
檀华对道士不喜欢,一向对萧翀乾不加掩饰,因为对道士的讨厌,她很少去问仙宫,萧翀乾只当她对道士的那股讨厌劲儿又上来了,只是笑了笑。
过一会儿才说:“朕知你一向讨厌怪力乱神的东西,没想到你会过来看今日的祭典,刚见你朕也是惊讶,那会儿你正带着侍卫回宫呢,怕触了你的霉头就当是没看见。”
檀华笑了笑,“父皇又取笑我,我哪来那么大的微风。”
檀华想,徐微生当时戴着箬笠,穿着蓑衣,其实和旁的穿着油纸雨衣的护卫不太一样。
皇帝若是多用些心,就会发现他明显的和那些人不一样。
但皇帝会不会用心,很难说,以前皇帝是个精力充沛的人,朝堂也好,后宫也好,诸位子女也好,都能安排的妥妥当当。
后来萧翀乾迷上了求仙问道,朝堂也好,后宫也好,诸位子女也好,九成都被丢到一旁了,满心只有神仙佛道。
檀华也不能确定皇上还有多少心思能放在自己身上。
“太虚观观主人称仙师,听说能夺天时,化雨为晴,我从未见过这件样场面,便是不信,也不由得好奇,看看究竟是什么场面,大雨是否能停。”
其实在檀华看来,她只是去看看那个太虚观观主,有什么本事叫皇帝那么信奉他,萧翀乾从前就不是一个容易上当受骗的人,他当将军的时候,常常把西域蛮族像是遛狗放养一样耍弄,若说骗术,萧翀乾也是个骗人的高手。
这样想着,檀华越发好奇,眼睛里也带出几分,亮晶晶地看着萧翀乾。
她的眼睛,真诚的时候,亮晶晶的,如同两颗星子,总是很难叫人拒绝。
萧翀乾笑了笑,他说:“若是人有所求,仙灵必应,那岂不是说神仙能供人驱使,这怎么可能呢?”
檀华皱了皱眉头。
对她来说神仙是子虚乌有的东西,求神拜佛更是荒谬至极,人不能从荒谬的东西上寻找规律和道理,她也不愿意去理解那些荒谬的东西。
“那也就是说,太虚观观主并没有保证求雨一定会有效?”
“是矣。”
檀华瞪着一脸平静的萧翀乾,“父皇可曾许诺,若是大雨停止要如何奖赏他?”
“人间权势,金银珠宝,于观主如同过眼云烟,他所取有限,仅为了修行,这次求雨,完全是为了黎民百姓,并非是为了功名利禄,这次求雨,朕说过要赏赐仙师金银珠玉,重建道观,为道祖修建金身,仙师都一一拒绝了,可见是超脱世俗,不慕荣华。”
这世上有多少不慕荣华的人呢,若是换个地方说这样的话,檀华也许相信,有一个不慕荣华的人,但在皇宫朝堂这个名利场上活动的人,没有一个是不沾世俗、不染红尘的,这里是繁华深处,亦是世俗地名利场。
她对萧翀乾说:“现在无所求,也许是所求甚深。”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冒着生命危险陪伴在皇上身边,如同在钢丝线上走路,一不小心就要坠入万丈深渊,粉身碎骨。
尤其,还是一个骗子,既不骗钱,也不骗权,怎么可能无所求?
只怕是还没到吐露的时候。
萧翀乾听闻此言,摇头失笑,并不动怒,只是说:“永寿,你对仙师的成见太深了。”
看萧翀乾对不在现场的太虚观观主如此信赖,檀华气结,什么叫做她对那个道士的成见太深了?
她侧头,侧眼看眼前的茶水。
檀华也不是一开始就那么绝对地认为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神仙和妖怪,毕竟她都已经转世了。
她也试图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有轮回,找了一些从前的典籍,学习上面玄而又玄的知识,认真搜寻关于上古仙灵的传说。
一些记录之中的怪物,是某种少见的野生动物,也有些根本就是不存在的野生动物,前朝的皇帝曾为了天命之说,杜撰自己是神仙之子。
那些关于仙女的传说里,富有浓厚的男性色彩,真正的女人绝对不是男人想象中的女人。
檀华幼年时还见过一个宗教式的少数民族,这个民族的人信仰虔诚,来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披着皮毛大衣远道而来,据翻译他们话语的人说他们远道而来,住在冰砖铸成的房子里,这多少有些不可思议了。
朝中的大臣惊讶无比,人竟可取冰为屋,常年居住?
他们说自己有神明保佑,然后献上了神子。
神子被装在一个木制笼子里,蒙着一层厚厚的麻布,当帘子掀开,檀华就看到了所谓的神子。
腹部白色,身穿燕尾服,半人高的样子,两只光滑油亮的小翅膀轻轻扇动,憨态可掬。
一只幼年的企鹅。
至此,她对神明是否存在的怀疑散去了一大半。
神明应该真的是不存在的,所谓的神明,只是世人所以为的神明。
后来偷偷从宫里溜出去,在洛京城里游玩,去过一些传说神明出现过的遗迹,比如今天举行祭祀典礼的洛水河畔,从前传说有神女在此现身,前朝昏庸的君王见到神女求之不得,害了相思病,生生病死。
但根据自己出身世家的女老师讲述,对方并不是死于相思成疾,而是被权臣和太监一起囚禁,断了水米,活生生饿死的。
洛水河畔,只有河水汤汤,还有些往来的客船,并不见什么神女出没。
马路边上,集市里面,有些自称神仙居士的人,玩的是吹气成火,徒手下油锅,香灰治百病。
这就更不能信了。
“父皇,我要换个人讲学。”
萧翀乾说:“有合适的人选吗?”
檀华摇摇头。
萧翀乾倒是没有说让她暂时不要换,而是说:“前阵子丞相上书要开恩科,朕批准了,永寿一向不喜欢老夫子,又看道士不顺眼,不如等春闱之后?也许今年会有一些俊彦。”
听皇上的意思是想要从科举的士子中挑一个出来,檀华无可无不可。
他说:“正经的学问,还是要看四书五经,女子用心于此的甚少,出类拔碎者又是稀少。若是读书,还是要和一些好一点的师父学习,事半功倍。”
不谈神仙或是道士,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和谐了许多,檀华心里的气也少了一些。
只是前会儿说的那些仙道之谈,到底让人败坏了兴致,檀华也无心再谈下去了。
“梁公公,雨小一些了吗?”
说的是随侍在皇帝身边的太监总管梁闻喜,适才梁闻喜一直沉默地立在皇帝身后不远处。
闻言,他说:“小一点了。”
“父皇,女儿就先告辞了,改日再来向您请安。”
檀华行了一礼。
萧翀乾顿了顿,看着低头行礼的女儿说:“永寿,朕让人送你回去,夏天里也要好好吃饭,晚上早些睡,熬夜伤身。”
“谢父皇关心,您也是,丹药一类东西是药三分毒,可以的话,您少吃些吧。”
“朕知晓,永寿放心。”
萧翀乾这样说着,檀华却无法相信,这样的话多半是没有用的。
她不知说过一次这样的话,若是有用,早就有用了。
萧翀乾的话,更多是敷衍她。
她心里叹了口气,出门乘着皇帝安排的玉辇离开,玉辇顶端盖子很大,便是雨里有风,雨丝也吹不到人,这会儿的雨确实小了。
第26章
玉辇摇摇晃晃, 一路到了芙蓉殿。
檀华端正坐好,思绪飘飞,皇上的话, 其实更多是安慰她,应付她。
他还拿她当小孩子呢。
想着想着, 她露出个气呼呼的笑脸, 又在心底叹了口气。
回到宫里, 走到屏风后, 脱下身上的衣裳,洗了个热水澡。
服侍她洗澡的宫女是彩画。
檀华半靠在浴桶旁边, 浴桶里被人洒了玫瑰花瓣,还滴了几滴玫瑰精油,香香暖暖, 人坐在里面好像神经都在舒展, 她半闭着眼睛, 由身后的人帮忙洗头,彩画先用特制的香块打出泡沫来,再一点点抹在檀华头顶,一边涂抹一边用木制的梳子帮她梳理。
她动作轻盈温柔,感觉里像在接受按摩一样, 不注意都不存在,因为舒服, 檀华微微闭了闭眼睛,便又往水下沉了沉。
外头熏炉烧着,苏合香的味道也格外活跃, 檀华昏昏欲睡。
似乎也陷入了半睡之中,偶尔能听见彩画在身后撩水和揉搓头发泡沫破碎的声音。
小宫女在廊下对彩萍说话, 叽叽喳喳,声音清脆:“知道公主在外面回来恐怕有些凉,我们一早就点了熏炉,保准公主和姐姐回来屋子里都是暖的。”
雨水哗啦啦的声音响着,彩萍还记得刚才自己给送公主回来的梁小顺一小包银子,对方笑嘻嘻地收了银子,又卖了几句好。
两个小宫女又说:“姐姐怎么不去屋子里待着?最近两天有风,雨丝不时的往人身体里钻,姐姐刚换的衣裳,在这儿坐着,一会儿就要湿了。”
彩萍坐在院子游廊的栏杆上,她身上新换的衣裳确实有几点湿痕,能感受到凉丝丝的水汽往人身上扑。
和身边的侍女说:“大约是阴天的缘故,总是犯困,在这儿待会儿,凉快,人精神点。”
两个宫女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说道:“我们在香炉里加了些太子殿下前阵子给公主带过来的安神香,这香料看着不错,和苏合香混在一起分外和谐,若是不注意都分辨不出来。”
“是慈恩寺慧心禅师调制出来的,自然是上品香料。”
檀华听不见外面的人在说什么,只听得清雨声连绵,彩画的梳子梳到她脖子,低声惊呼一声。
“公主这脖子是怎么了?”
檀华不觉得自己脖子怎么样,她没什么感觉,问:“怎么了?”
彩画喊人:“谁在外头,拿两面镜子来。”
“诺——”
有人应了一声,不一会儿捧了一面铜镜进来,镜子打磨的极为精细,最后一步工艺是用丝绸抛光,圆镜照着人,纤毫毕现。
彩画让人一前一后捧着镜子,她伸手撩开檀华脖子后的湿润的发丝,两面镜子前后一起将脖子后的东西呈现在檀华面前。
橙黄色的镜子里面,照射出什么东西都像是蒙了一层柔和的光晕,檀华镜子里自己的脖子。
彩画问:“公主,看得到吗?”
“看得到。”
雪白的脖子上,有一片浅浅的红痕,不明显,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公主您疼不疼,痒不痒。”
“有点痒痛。”留意到这点红痕才感觉到痒痛,感觉也越来越清晰。
檀华收回手。
“没什么大事儿。”檀华说。
她想,也许是在哪了碰到了,或者是被什么虫子蛰了。
水边的蚊虫总要格外的多。
“秦姑姑就在偏殿,公主何不让秦姑姑看看?”
檀华点头,也是同意了,她说:“洗得差不多了,收拾一下,更衣吧。”
彩画帮檀华冲掉了头发上若稀少的泡沫,拿干净的布巾帮檀华把头发擦了两遍,好好包好。
身上擦干净,换了一身素白起居服,檀华打了个小小的呵欠,她绕过屏风,到软榻上坐下,鞋子踢掉,两条腿略微弯曲,人靠在凭几上,上头已经叫人垫了软垫,头发被彩画从布巾里展开,凭几后面就是一个热乎乎的熏笼。
彩画问:“公主冷不冷?”
洗了澡应该是冷的,但室内暖融融的,她怎么也冷不起来,便摇摇头,说:“不冷。”
又笑了笑,说:“也不热。”
正要问公主热不热的彩画把话吞回去,也是一笑。
檀华说:“不要忙我了,没什么要紧的。”
她打了个呵欠,觉得眼皮子有些打架,脖子后面发红的地方确实痒痒着,又有一点刺痛,很明显。
想要挠一挠。
确实难受了点,不容易睡觉。
是应该请人看看。
宫女到了偏殿,秦姑姑正在里头用碾子碾花瓣,这两天宫里的花有些不太好了,她让人采了一些,一部分拿去晒起来,一部分留在手里做些香膏花露。
宫女走过去,说:“秦姑姑,公主有些不适,彩画姐姐叫我请您过去看看。”
放下捣了一半的花瓣,秦姑姑忙拿上一旁的药箱和宫女一起出门,问身边的宫女:“公主哪里不适?可是头晕?”
她想问永寿公主是否又犯病了,但心里有些忌讳“病”这个字,便换了个问法。
来请秦姑姑宫女便是适才帮檀华捧镜子的两个宫女之一,她一边走一边快人快语,说道:“这回不是,姑姑你一会儿看见就知道了。”
涉及公主隐私,宫女不愿意在外头多说,和秦姑姑说:“公主说不是多严重,只是彩画姐姐有些担心,说是还是请您看看的稳妥。”
秦姑姑来到芙蓉殿内殿,先来到檀华身边,彩画撩起檀华脖子旁边的头发给秦姑姑看了眼。
秦姑姑看了看那片红色,彩画也看着,说:“看着似乎比刚才大了一些?”
“公主疼不疼?痒不痒?”
檀华说:“有些刺痛,有点痒。”
“痛的多还是痒得多?”
“痒得多。”
“喉咙有没有不舒服?”
檀华略微感受了下,说道:“喉咙里像是有一股气,堵在那里,上不上下不下。”
若是秦姑姑不说,她还没有注意到。
“公主身上有这样的红痕么?”
彩画说道:“刚才奴婢服侍公主更衣,身上没有这样的红痕。”
正好秦姑姑就着宫女端过来的水洗了手,拿着布巾擦干,轻轻扶起檀华的一条手臂,往上掀开一截,只见上面光洁如玉,她手指下压,略微用了点力气从檀华手臂上压过去,彩画旁观着不解,微微皱眉,只见在秦姑姑的手移开后,檀华胳膊上出现了一道胭脂红的红痕。
“公主现在有什么感觉?”
檀华摇摇头,“没有感觉。”
秦姑姑坐下,给檀华两只手都把了脉。
说:“好在发现的及时,要不然就是大事儿了,奴婢开一剂药,一会儿让人熬了,先吃两天看看,注意不要抓挠。”
“秦姑姑,我这是怎么了?”檀华问。
“是风疹,公主从前没有得过,猝然得了,大约是因为接触了什么不合适的东西,发现得早,不打紧,服用些药就好了。”
“公主今日可有接触什么不好的东西吗?”
风疹,这个词放在现代大约是过敏,檀华不记得自己对什么东西过敏。
前世今生,她都没有过敏的毛病。
彩画看向彩萍,彩萍回想今天。
“公主是坐车出门,所有用度一概是从前习惯的,没什么新鲜奇怪的东西。
这车子,从前也乘坐过,是公主专用的车驾,没有旁人用过。
回到宫里,和陛下一起到了定坤宫,喝了一碗普通的姜汤,公主又喝了半碗茶,定坤宫里的一应东西,也和公主平时用过的东西与宫里大差不差,没有什么不一样的,连香料也是公主习惯的苏合香,炭火是银丝炭,除此之外,再没有旁的了。”
“只是有一样不同……”
彩萍顿了顿,看向香气氤氲的小香炉,说:“今天宫里用了太子殿下送来的安神香,公主可有不习惯?”
檀华摇摇头,说:“不关香料的事。”
闻着苏合香和安神香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檀华觉得身上痒通稍缓。
能控制自己不伸手去抓挠。
心情格外平静,懒洋洋的,甚至能想一想徐微生,不知道徐道长有没有听她的话快些离开。
她想到今天,其实还有一件东西是和从前不一样的,是自己在定坤宫里换的衣裳,好几年之前做的旧衣,被好好收藏在樟木打成的箱子里,里头又放了些防着蛇虫鼠蚁的药物。
衣服看着干净,放久了难免沾染一些看不见的灰尘。
在徐微生身上闻到过的硫磺的味道。
“我得了风疹的事情不要让人知道,这两天我就不出门了。”
几人垂手应诺。
秦姑姑拿着药方带人去库房拿药,芙蓉殿里有些存好的药材,以备不时之需,每隔一段时间太医署那边会安排人过来换一批新药。
这间库房不小,四面墙都是整整齐齐的药柜,和秦姑姑一起捡药材的是一个和她学习医药的宫女,两人是师徒,也是血缘上的姑姑侄女,这宫女是她一个哥哥家的孩子。
年纪还小,十四五岁,有些天真烂漫,问秦姑姑:“姑姑,为什么公主得了风疹不让人知道?”
秦姑姑垂眸挑拣药材,将选好的药材一样样放在黄铜小称的托盘上称量,闻言头也不抬,说:“隔墙有耳,在宫里主子们说不让说的话到哪儿也不要说,回去后戒尺十下,你记着点。”
小医女顿时露出一张苦瓜脸,从前这位姑姑偶尔会叫人捎东西回家里,有的是布料有的是吃食首饰,都是旁的地方找不到的,她心里一直觉得姑姑是个慈和温柔的人,这才进宫没半年,自己挨打就要成习惯了。
秦姑姑说:“不是姑姑对你严苛,这宫里聪明人蠢人都有,但只有嘴严规矩好的人活得最长,芙蓉殿里公主和气,那些大宫女也照顾你,没谁和你争抢,也没谁压着你,换了宫殿可就大不一样了。”
“好好的,学着管住嘴,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命也就保住一半了。”
秦姑姑理解公主为什么不让人知道自己得了风疹的事情,宫里总是一有风吹草动就要打草惊蛇,也不知道谁是那条蛇,总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公主刚刚见过皇上就得了风疹,若是让人知道,还不知道传出什么话来呢。
万一有人说公主得了病还去见皇上,是居心不良,又或者谁说公主见了陛下就得病,恐怕是两人犯冲,再或者说什么,公主身子不好,这个病消了那个病又来……
都不是什么好话。
想了想,她还是多提点了侄女一句:“身上有病的人,总是不喜欢别人提起自己身上的病的。”
侄女捡了一包药材,一样样的对着光检查,看品相,闻言点点头:“侄女受教了。”她又转了转眼睛说:“装病的人总是恨不得别人知道她的病更重一些,我娘有个表妹姓高,高姨妈就总是装病,她病了总要吃好的穿好的,谁不如她的意拿起什么就摔过去,高姨妈家里的姨娘没少挨她的打,有一次她连着姨夫和姨娘一起打了,姨夫说要休妻,高姨妈说要和离,跑到我外祖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后来两个人又和好了。”
“是鸿胪寺张学士的夫人,去年生子的高夫人吗?”
“就是那位高夫人,其实她人不坏,小时候我有个表哥揪我的头发玩,还是高夫人帮我把人打走的,那时候她还没出嫁,是个寡言少语的娘子。”
秦姑姑笑了笑,说:“你还小,看得热闹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不晓得她家里孤儿寡母的不容易,她母亲心里只有她弟弟,那些年她母亲被人哄了说拿一笔钱就能帮儿子买个爵位,发狠要把她嫁给个跑生意的,换一笔金银给儿子买爵位。
那生意人说是娶她,其实他三十多了,老家中已有妻妾,子女也有几个了。只是看高娘子年轻貌美知书达理,想要个这样的外室。
高娘子发了疯,跑去曾经和她指腹为婚的张学士家里住,对方其实早已移情,张学士勉强娶了她。
上头一个管家的婆婆,外头还有个总找她弄钱的糊涂老娘,一个拖后腿的兄弟,高娘子这日子也不好过。
你外祖父祖母都是善心人,高娘子当年遇到的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二老怜惜她所以在她不敢回家,故才留她住了一段时间。”
“有人说她是装的,有人说她也是真的要疯了。这人呢,要疯了难,不疯也难。你好好和姑姑学药理,有一分手艺在身,将来不论是进一步还是退一步,都有路可走。”
第27章
檀华的风疹在第三天彻底消掉, 天也放晴了。
还是个难得的大晴天,万里无云。
几个宫女围着院子里的桃花树,她们大多铺着帕子, 或是挎着篮子在捡地上的花瓣。
起因是一个女孩儿说终于来了个晴天,正好桃花被雨水打落了许多, 大家说一起捡起些来做香囊香枕来玩。
一个宫女抬手抓住一个垂下来的树枝, 轻轻摇晃, 一边摇晃一边说道:“地上的能捡的都捡的差不多了, 看我再来摇些新的下来。”
往日里,大家采摘花瓣有时候也是这样摇晃。
大家心里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 又觉得好像没什么问题,等着人摇晃,有个宫女下意识捧着自己刚才摘的花瓣往后退了几步。
“珠珠, 你要去哪儿?”一起玩的人回身问她。
她说:“我哪里都不去。”
名叫珠珠的宫女站住脚。
随着花枝摇晃, 比花叶更先坠下的是停驻在花朵枝叶之间没来得及蒸发的雨水。
也许还混合着露水。
“下雨了!”
“下雨啦!”
“啊, 怎么下雨了!”
……
几个宫女跑成一团,举着手挡在头顶,四散奔跑,有的人没注意到,两两撞在一起, 相互“哎呦”一声,捂着撞疼的地方, 各自退开一步。
这雨水不过是下了一刹那的功夫,转眼就淅淅零零,几近于无了, 躲开得慢的,被洒了一身水点, 落在衣服上,有些人身上落得多些,有些人身上落得少些。
唯有最早先躲开的珠珠算是全身而退,她身上没沾多少雨珠,只是刚才为了拉扯一个姐妹,不小心把怀里好不容易收集起来的一袋子花瓣洒了出来。
几个宫女看看彼此的样子,相互都笑起来,一个个的笑得捂着肚子直不起腰。
围观的彩萍和彩画也笑了起来。
檀华在廊檐下伸出手,并没有水珠落下,往日下雨的时候,顺着廊檐砖瓦流下来的雨水会和雨珠混合在一起,像一条条透明的银线一样落下来,从室内望过去像是一道雨水织就而成的帘子。
现在往远处一看,一片明灿灿的,连桃花树都是粲然生辉的样子。
天空是蓝色的,太阳暖融融地挂在天上,光芒万丈地在碧蓝如洗的天空之中舒展,偶尔有白色的云朵在太阳旁边飘过,是轻飘飘的、棉絮一般轻盈洁白的云朵,在微风的吹动之中,它们被吹得边缘丝絮飘动,好像差一点就能被这微微的风给吹散。
任谁都能看出来,这样的天气是下不起雨来的。
谁能想到昨夜电闪雷鸣,雨水滂沱,今天一早太阳就出来了呢?
昨天还有宫女偷偷躲在墙角哭泣,说是担心雨水太多冲坏了家里的庄稼。
檀华想,那时宫女一定希望太虚观那个骗子观主的预言会成真,也许正在暗暗祈祷着。
有小太监从外头回来,刚一进来,就被个宫女截住,“小福子,一大早的跑哪去了?想找你干点活也找不到人,快点老实交代。”
小福子作揖讨扰,笑着说:“周姐姐,不是我躲懒,是今儿个一大早的司礼监那头的大太监叫奴婢去说话,故而来迟了。”
那个宫女听着司礼监三个字儿,脸上适才的嬉笑消退了一点,那可是令人闻而变色的司礼监,周杏儿一脸怀疑,“你这好胳膊好腿儿的样子,实在不像是从司礼监出来的,几日不见,小福子你倒学会诓骗人了。”
“姐姐你这可是冤枉小福子了,小的哪里会说谎,便是骗人,也万万不敢骗姐姐你。罢了,迟早也是要说给人听的,待小的和公主回过话,便来讲给姐姐听。”
“原来是要去回话,还不快去。”
檀华坐在廊下,手里轻轻摇着一把团扇,她手里是一把绘制着牡丹花的团扇,几朵花簇拥着,开得茂盛雍容,扇着扇着,不小心招来了不知道从那儿飞来的一只彩色蝴蝶,大约是被扇子上绘制的牡丹花吸引,误将假花看做了真花,蝴蝶落在扇子上,轻轻扇动翅膀,恰好和扇子上的花朵图案相得益彰,像是要融入扇面一样。
不愿惊扰这只蝴蝶,她只是轻轻将扇子搭在衣裙上,小福子走过来,微微整理了下衣袖,行了一礼,垂手而立,微微弓背,眼睛看着地面,说道:“公主,奴婢从司礼监回来了,那头找奴婢不是为了什么大事,而是问奴婢这两天见没见过徐道长,徐道长他失踪了。”
小福子又说:“奴婢便如实说了,自从前段时间徐道长入芙蓉殿讲课,奴婢再也没见过徐道长,也不知道徐道长有什么事儿。”
他心里觉得奇怪,徐道长好端端的一个人,做道士也做的挺好的,是仙师的大弟子,不说多有权势,但在皇上面前都是挂了号的人,小福子私下里和认识的人聊天,听说过有不少人想从徐道长那里走走门路,送的礼品一样样的数出来,叫他们这些个人眼红不易。
他们这些太监,当初进宫都是各有各的不如意,有的是家里养不活送来的,有的是家里不想养送来的,还有些干脆就是被人卖进来的。
小福子是家里穷,爹娘生了八个儿女,上头他小哥哥被送给一对儿不能生的夫妇了,他的小妹妹刚一出生就被送走了,他是老幺,本来家里舍不得,后来经历一场旱灾,他哥哥死了两个,姐姐死了一个,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眼看着也都不成了,只有他还凑合,父母托人把他送到宫里去了根儿当太监。
听说仙师的弟子大部分也都是捡来的,若是他当初被太虚观的仙师捡来,也许能像徐道长一样,想是这样想,偶然看过徐道长给公主授课,就知道他是成不了徐道长的,他这人就没长一个读书的脑袋。
一看书就头晕。
今天早上,司礼监来人,他腿肚子转着筋,和公主请示。
小福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自己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就指望着公主能看在这些年的主仆情分上保一保他。
那会儿永寿公主刚从床上起来,正在妆镜前梳头,闻言对他说:“你去吧,问你什么就说什么,不会有事儿的。”
当时小福子有种错觉,好像公主知道司礼监为什么事儿找他一样。
扇面上的蝴蝶到底飞走了,也许是听到人说话受了惊。
檀华视线追着飞远的蝴蝶,飘了一会儿,对小福子说:“你下去吧。”
她看着扇面上的红粉牡丹走神。
没想到徐微生出走会惊动到司礼监。
炼丹房里,灵真哭得伤心,说道:“都怪我当时没拦住罗师兄,让丹炉里头的丹药坏了,要不然大师兄不会走的。”
他一条腿上了夹板,上头捆了布条,直挺挺放在床上,人半靠在床头,年纪不大,哭得如丧考妣。
灵心在一旁也是一脸伤心,灵真问他,“你平常不是爱说话吗?今天怎么听不见你说话?
“大师兄已从观主那里取来了新的天山雪莲重新炼制丹药,丹药也炼制成了,怎么就离开了呢?会是因为丹药的事情吗?”
灵心说:“怎么不会?罗师兄总是来找大师兄的麻烦,别以为我不知道,罗师兄就是嫉妒大师兄得师父重用,上次毁了丹药,下次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俗话说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罗师兄这样的,大师兄怎么防得过来?还不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可是现在罗师兄被师父下了禁足令,在观中闭门思过,如何能再给大师兄添麻烦?”
灵心想了想,也是如此,他刚才说的话自己也觉得好像不太对劲儿,问身边的灵真:“那你说是为了什么?”
灵真的腿在炸炉那天被压坏了,这些天都闭门养腿,连观主开坛做法都没能去帮忙,极为遗憾。
灵心生性活泼,爱好交友,在外面认识的人多,也喜欢在外面来回跑,别的事儿不敢保证,但道观里的事情一向是灵心知道的更多一些。
看了眼紧闭的门窗,灵心咽了咽口水,挡住嘴边的风,唯恐话音漏走,让不该听的人听去,他小声说:“我听人说,大师兄是和哪家的女郎私奔了。”
“什么!”灵真惊呼,满眼震惊!
灵心狂拍他胳膊后背,“你小点声儿,别让人听见。”
灵真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和灵心说:“你若是说罗师兄和哪位女郎私奔,我还能相信,大师兄怎么可能和哪位女郎私奔,你我何曾见过大师兄与哪位女郎有来往?”
灵心和灵真,是和徐微生来往最多的人,他们相互看着,不约而同想起徐微生的为人,还有罗元的为人,相比天性好嫉妒,仗势欺人,爱给人使绊子的罗元,徐微生要可靠许多倍。
“你这话是从那儿听来的?”
灵真问灵心,灵心想了想说,“是从杜开那里听来的。”
“他不是罗师兄身后的狗腿子吗?一定是他们嫉妒徐师兄,传闲话污蔑徐师兄。”
灵真对自己的结论深信不疑,灵心也点点头。
“观主有没有说什么?”
灵心摇摇头,“三日前开坛做法之后观主就回了道观,这些天一直没来皇宫,陛下派人去过道观两次,观主也没来。”
那些人是带着观主的信回来的。
太虚观里。
这里从来都不是一座大道观,皇帝曾不止一次的提出扩建太虚观,观主都没有答应,每次问起,他都说道观足够大了。
从宫里来的天使在待客的厅堂由三弟子陆观鱼陪着喝茶,观主在书房里铺开纸张写信。
今天雨停了,皇上龙心大悦,写了信给他。
不在皇宫这几天,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宫里送来的信件。
皇上一边和他讨论道术,一边问他什么时候回宫。
观主坐在书桌后写回信,他思绪清晰,下笔如飞,文不加点。
眼神孤冷,甚至带着几分寒意,他身上只穿了一身再普通不过的道袍,实在不像是大家所认为的那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蛊惑皇帝的宠臣邪道。
罗元跪在地上,他穿了一身绸缎制成的彩衣道袍,刺绣是上等绣工绣制而成,便是太虚观台上三清道祖也没有这样华丽精致的衣袍。
这三天,凡是观主在道观书房里,必召罗元过来。
观中弟子皆知,除了大弟子徐微生,只有二弟子罗元是被观主手把手教导出来的。
大家以为,大师兄失踪了,二师兄罗元会如愿以偿顶替大师兄的位置,这些天,师父召见罗元,是专门给他开小灶。
只有罗元自己清楚,师父召见他,并非为了传授他什么秘法,而是为了惩罚他。
三日前,师父回到观中,他来拜见,是趁着大师兄徐微生不在,特意来师父跟前讨巧卖乖。
观主命他关上门,下一句话便是冷冰冰地呵斥:“跪下!”
罗元一点都不怕大师兄,便是多次暗害徐微生,污蔑他的名声,毁掉他的丹药……
哪怕做过这么多过分的事情,罗元也一点都不怕大师兄本人,比起徐微生,他更害怕皇上或是师父,尤其是师父。
在不了解师父的无知百姓眼里,师父飘然出尘,便是在皇帝眼中,师父也是在五行之外。
人会向往这样的人,会尊敬这样的人,很少会恐惧。
罗元却一直畏惧这个师父。
当时师父一句话,他连回头都不敢,双膝一软,直接跪在了阴冷的地面,便是双腿僵直,大雨之时,寒气侵骨也不敢起来。
过去两个时辰,师父说:“你回去吧。”
每天都是如此,就这样过了三天。
罗元咬牙忍耐,他不敢求饶,只盼早点结束这场折磨。
第28章
太虚观观主, 皇帝信重的仙师,终于在收到皇上第七封信的时候下山回宫了。
众位弟子依依不舍,对这些小弟子来说, 观主就像是参天大树,只要他在, 便是无风无雨, 大家心里也能多添几分安定。
罗元作为二师兄为师父送行, 这么多天, 只有昨天他没有受到师父责罚,因为师父昨天一直在应酬一些客人。
回到山中, 师父不见客,大部分来观中拜访的人,师父都不见, 一沓又一沓的拜帖被搁置蒙尘。
但仍是有一些不好拒绝的客人。
罗元垂着眼睛, 站在众位弟子前面, 他素来倨傲蛮横,平日里衣着耀目,锦衣华服,与观中诸位弟子格外不同。
不论是已经行踪不明的大师兄徐微生,还是三师兄陆观鱼, 没有人像二师兄罗元这么嚣张。
甚至连观主,这些年也是素来不在意服饰。
今天罗元看着衣着比往日暗淡了一些, 他穿了一身平时不会穿的蓝色道袍,站在诸位师弟前面,送别师父。
他掐了个子午诀, 忍着膝盖上的疼痛上前一步,低头问道:“这些日子, 师父不在山中,可有什么嘱托留给我等弟子?”
观主的目光轻轻垂落在罗元身上,罗元似乎又回到了师父的书房,这段时间连日的下雨,洛水都涨了三寸,土壤里面吸满了水,有人挖个小坑,就能挖出一汪水来,又或者是一汪湿淋淋的泥浆,书房的砖石地面之下就是这样潮湿润泽的土壤,一层层的湿气顺着砖石爬到了罗元的跪得发疼的双腿。
他浑身一冷,脖子僵直,不敢抬头。
却听师父声音冷然端肃:“观中近日多有达官贵人造访,尔等谨记,君子上交不诌,下交不渎。”
诸位师兄弟齐声道:“多谢师父教诲,我等记下了。”
听了这话,罗元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在皇宫之时,他汲汲营营,热衷于交往达官贵人,几次三番给大师兄徐微生找麻烦,自从前段时间隐约知道徐微生的一些私事,便造谣生事、恶意中伤。
没想到大师兄直接离开了。
罗元现在也不是很确定,徐微生到底有没有和哪位女郎暗中有私情,也不确定徐微生忽然离开,是否是对皇宫和道观里的争斗厌恶甚深,和他不同,大师兄是个真正的修行人。
而在道观里,他对诸位师弟,性情暴虐肆意,有些师弟畏惧他,听他的话,也有些人对他敬而远之,徐微生就是后者。
罗元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但却在自己的行为被人点出来后感到难以忍受,几乎无地自容。
眼见师父一人一马就要离开,罗元忍不住问:“师父这次不带人做事吗?”
他有后半句,想说大师兄不在,但又怕触怒师父,罗元心知,师父素来看重大师兄,这一次徐微生不告而别,观中人人怕提起大师兄让师父不好过,而罗元,则是切身体会到了师父的怒气。
观主眼皮都没动一下,对罗元说:“最近宫里不需要人。”
徐微生临走前,所炼制的那一炉加了天山雪莲的丹药足够皇上吃一段时间了,至于吃同一味丹药皇上是否会有意见,这些也不是罗元该关心的事情。
在观主这里,这个问题并不是问题,也许别人很奇怪皇上为什么能够信赖他,甚至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荒谬程度,单说这些天的信件,算上皇上登基前后,所有的幕僚臣子,没有人再得到过太虚观观主这样的重视和亲近。
观主离开之后,三弟子陆观鱼发现二师兄罗元走路姿势似乎和平常不太一样,他一边走一边随口叱骂两个一直陪着他的跟班,陆观鱼朝那边看了一眼,差点和罗元扫过来的眼风对上,不敢多看,连忙移开目光。
宫里头,皇帝最近也没办法对丹药的事情太过上心。
甚至可以说,分给丹药的时间很有限,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被政务占据了。
朝中有三个人对他来说最重要,一个是他的中宫嫡子,已故的元后所出,自小敦敏好学,稍微长大一些,便可帮他分担政务。第二个是三朝元老的冯老丞相,他还当皇子的时候受过冯老丞相的教诲,待他登基,冯老丞相并不居功自傲,而是恪守臣子本分,这些年勤勤恳恳,多有支持,当年他要迎柔贵妃进宫,百官反对,发狂者甚至当朝摘冠解印,后来自己不务朝政,也是冯老丞相支应了大半个局面,还有一位远在边疆,姓霍的将军。
现在太子在外治水,冯老丞相前两天在家中不小心摔了一跤,这几天卧床养病,另一个做将军的,在三千里之外,也是帮不上什么忙。
大雨之后各地灾患频多,多是河水毁了庄稼,还有些地方屋舍坍塌,当官的求朝廷免去今年赋税、哭黎民百姓苦悲,请朝廷放粮。
萧翀乾和青色道袍的仙师对弈,说道:“粮食可以放,但不能随随便便,听人一说就放了,得派御史台和锦衣卫的人一起去验查。”
“这中间一来一回,恐怕要有所伤亡。”观主在皇帝对面执白,在密密麻麻的棋盘上,落下一枚棋子,正好在某两条经纬线交错的点上。
萧翀乾笑了笑,说:“此中的事情便需要赖于各个州府县官,多多周旋支应,都曾是各家各地的人才俊彦,总该有些办法的。”
对于当皇帝这件事,萧翀乾驾轻就熟,他实在是当了许多年的皇帝,对某些人来说,做皇帝也许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也许他天生就会做皇帝,别人觉得很难的事情,在他这里一点也不难,别人觉得很艰难需要很长时间考虑的事情,他也能快刀斩乱麻当机立断。
也是因此,朝政于他,像是一个乏味的,被玩腻味的简易游戏。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难以珍惜。
萧翀乾不珍惜自己于政事上的天赋。
两人思维敏捷,下棋极快,落子如雨。
下着下着棋,萧翀乾放下一枚棋子后,看清对面的棋路,摸起棋子,迟迟没有落下下一颗棋子,黑色的光滑的棋子在掌心摩挲,他视线移到棋盘之外,落在半空里,说了一句:“孩子有什么事情不能和父母说呢?”
仙师眼皮不动,他坐着像一座安静的山,闻言便说:“孩子总会有自己的心意,当有这样的心思的时候就算是长大了。”
受了这句安慰,萧翀乾认同了,却摇摇头,感慨说:“有自己的心思不错,只是多少让人担心。”
“确实如此。”
过了一会儿,萧翀乾感慨了一句,“定坤宫还是旧了啊!”
早得知檀华从定坤宫回去就得了风疹又让人隐瞒,萧翀乾摇摇头,却没有说什么。
而另一边,檀华一大早就溜出了皇宫,她得的风疹不重,好得快,一点复发的迹象也没有。
她走在洛京的街头,在馄饨摊子坐下,要了一碗羊肉馄饨,帮她端盘子的是一个比桌子腿稍微高一点的女孩儿,穿着一身干净却灰扑扑的衣裳。
馄饨还热,不着急吃。
便问那小孩儿,“你不是这家人吧?”
小女儿性情有些腼腆地笑了笑,说道:“我是郑娘子邻居家的人,我爹娘和店里的伙计都去城外帮着施粥了,我娘叫我在郑娘子的店里待一天。”
“诶?”
檀华有些惊讶,她已经好些天没出宫了,不知道宫外的情况,问那女孩儿:“城外有流民?”
女孩儿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娘说是附近有些人家房子倒了,也没有人家收留,就去城外搭了个房子,却没有吃的,还有些城外乡下的人,有些人家就住在洛水河边,家里被水淹了,有船的住在船上,没有船的就来城外住。”
檀华吃完了一碗馄饨,留了银钱,她往市集所在的地方去,刚才和人打听了,组织施粥的人是冯老丞相。
不过,冯老丞相前些天摔着了,这两天卧床不起。
太医说让静养,估计是管不来这样的事情,大约是把事情安排给门生弟子了。
安排事情的人在闹市放了个纳物箱,若有人怜悯灾民,可以将资助的东西投在箱子里,会有人把东西用到灾民身上。
馄饨店本身就摆在距离闹市不远的地方,檀华拐了个弯,走几步就到了。
闹市繁华,出来的人多,形形色色。
闹市门口的牌楼下摆着一口又深又大的箱子,高过成年人的腰,不及胸口,被人刷了红漆,上头写着:“慈善箱”几个大字。
檀华刚才见人往里头扔了一兜子什么粮食进去。
她解开腰间的荷包,摸了摸,里面只有几粒碎银,身上带着的钱不多,本来是嫌金银笨重,又想着市面上有贼人,不宜多带,就算万一丢了也丢不了多少,所以每次出门所带的钱都不多。
心下觉得少,便一手伸进袖子里去摸另一只手腕上的镯子,她今天戴了一只金镯子,上面嵌着玉石。
刚一拽下来要和钱袋一起抛进去,便被一只胳膊拦住。
她眉毛一挑,有些不高兴,抬眼看去,一眼看过去看见的是这人的胸口,看起来是个很高大的人,高得有一点点眼熟,她本意是想看看这人是谁,再抬头才看清人。
是那个护卫首领。
他一身黑衣,不苟言笑,还是一身凶悍气息的样子,檀华眼角余光注意到,附近有些路人会刻意绕开这人走,不仅是步伐绕开,眼睛也会绕开。
他放下胳膊,垂着眼睛以示恭敬,视线掠过她掌心的金镯子,说道:“小姐的私物,不好流落出去。”
第29章
“这里有些银钱, 小姐可以拿这些用来捐赠。”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素面无纹的黑色钱袋,里头鼓鼓囊囊,若里面装的都是银子, 少说也得有三四十两,实在是不少了。
今日正好轮到他休沐, 就去领了最近几个月的俸禄。
朝廷恐怕大雨之后恐怕是要有粮荒, 给百官的俸禄都将禄米折换为银钱, 领俸禄的人若是领银钱可以直接领, 若是领米粮,只能先记着, 过一阵子等粮食宽裕了再领取。
至于什么时候粮食宽裕了,要等通知。
这些于他没什么关系,他向来只领金银。
男子把钱袋里头的东西倒出来一些在手心上, 展示给檀华看。
金子银子混在一起, 都是官制的小元宝, 一个个错落在他的手心里,看上去有几分可爱。
檀华觉得可爱,经过的人便觉得吃惊了。
看守慈善箱子的两个护卫,还有过路来集市的人,挑着担子的, 在门楼里头摆摊的人,一个个的都被这个男子手里的金银所吸引。
哪怕一看这男人就觉着心惊肉跳, 如遇猛虎,也忍着惊惧继续看。
那些钱,普通人家好几年都赚不来, 便是一些乡绅富商,也得几年才能攒下这些钱, 若是谁家攒了这一笔钱,非得藏个谁也发现不了的地方才能安心。
有这么一笔钱,在座的各位,不论是建房买地,还是给儿子娶妻,又或者是女儿嫁人,都不用发愁了。
这人怎么就这么干脆地拿出来了?
听他叫对面那个荣光慑人的漂亮女郎为“小姐”,想来这女子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他们刚才见对方要拿金镯子捐作善款,只觉得金子虽然贵重,但这位小姐一看就是锦衣玉食养成的人物,那镯子对她来说应当算不得什么。
便是惊讶也惊讶不到哪去。
听说一些富贵人家打赏奴仆的钱,还动不动就是几两银子呢。
这是个善心贵女。
而对面这男子,穿着一身普通黑衣,就不像是什么出身大富之家的样子了,他手上的钱袋针线粗陋,想来家里既无贤妻,也无慈母,恐怕连姐妹也没有,否则一个有那么多钱的男人怎么带着这么个针脚稀疏粗大不知道用了多久的钱袋出门。
有些人心里暗叹,不如多攒攒钱娶一房贤妻,有人贴心贴肺,照料生活,到时候回家里有热汤热饭,衣裳鞋袜也有人照顾,生几个小儿女,也是个家,这岂不好?
眼看他谁也没看,只是瞥个眼神给路边上盯着这边眼珠子乱转的二流子,应该是怕对方冒犯到那位娘子,心知如此,围观者却因他一时流露出来的煞气感到骇然,纷纷移开视线。
檀华手上的镯子是一只做工精致的嵌红宝花鸟累丝金镯,没什么特别的来历,或者有,她也忘了。
上头雕刻着寓意美好的花鸟图,正中镶嵌了一颗光滑莹润的红宝石,大昭的珠宝,要鲜艳雍容,也要珠圆玉润,这是此时对于珠宝玉石所推崇的美。
和后世那些讲究宝石切割的审美还是不太一样,现在也有人喜欢看玉石切割后再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样子,只是后世那种广泛流传的讲究切割的风格还不是此时的主流。
镯子上的花瓣,点了粉色,鸟儿则是点出一段蓝色羽翼,意象中的鸟儿,并不是写实的,是一只翅膀和羽翼都是蓝色的喜鹊。
这枚镯子无疑是漂亮的。
他私心觉得这只金镯还是戴在永寿公主手腕上更加漂亮,他还记得,刚刚公主抬起胳膊去褪镯子,有一瞬间,不算宽大的衣袖随着她的动作往上跑了跑,露出一截雪白如玉的皓腕,肌肤之下,纤细的血管微微带着墨蓝色,让人想到,冰雪玉石之中,是否也有髓液?
一闪而过的莹白玉腕仍然存在于他的脑海里。
比之更加生动的是永寿公主的笑靥。
她莞尔一笑,却并未收回镯子,而是说:“诶?不用你替我,你的钱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各管各的,谁也不用替谁。至于私物,不碍事,行善事,你的我的他的,都汇成一锅粥食医药,哪用得着分得那样仔细?”
看对面的男子目光露出不赞同来,檀华收了笑,眉头又挑起来:“还是说,你是觉得它贵重可惜吗?”
宫外很难见到这样的镯子,便是在世家里,这样珍贵的镯子已经可以做传世之宝了。
永寿公主竟然就这样随意地拿它来捐赠?
任谁看了都觉得不舍。
对方抿抿唇说:“比这死物贵重千百倍的是它的主人。”
听得出对方仍然是刚才的想法,他在委婉地劝说,告诉檀华,不要因为镯子给自己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认为这只镯子流露出去恐怕会给她带来一些名声上的麻烦。
他有他的想法,檀华也有檀华的想法,两个人谁也不是容易动摇的人,她说:“若真有人拿着它到我父亲面前去说些什么,我倒要好好听听那人会说什么,好好看看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她说着,就往前走了一步,把镯子和自己身上的钱袋一起塞到了“捐款箱”里头。
捐款箱是木头做的高箱子,口子开在上方,里头东西大约不少,镯子落下去,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东西,叮当一声,声音清越雅致,可比鸣钟击缶。
“物有所用,总是好事。”
对方在檀华之后把手里的钱袋一整个也投到了慈善箱里。
檀华抬头看了对方一眼,只看见一张锋锐深刻,又格外沉默的面容,他身形高大,站在人群里格外明显,连影子都比别人更大更长。
像一座山的投影。
会来这边只是听说可以做些善事就来了,她把钱投进去是因为她本来就是为了这个来的。
既然都来到了集市门口,檀华索性就走进去看看。
她来了好些次,记得集市上有卖小物件的,还有卖兔子的,还有卖吃食的,还有什么布匹米粮,碗碟器具,各种各样的东西什么都有。
记得那些碗,大多是褐色的粗瓷碗和盆,大大小小的,多大的都有,大的能当个小盆子,小的能盛放蘸料,样子又都是一个样子,若非大小不一一定会让人以为是从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
还有些装水的陶罐,装酒的罐子,这两者类似,但装水的陶罐有两个耳朵,可以系绳,方便挎在腰间,也可以提着。
檀华很喜欢看这些,宫外的东西虽然没有宫里的精美,但别有一番活力,宫里的东西也有自己的好,它们很多是富有美感和意蕴悠远的。
那些悠远的意蕴往往是很难被人品鉴到的,大多数人能感受到的只有美。
她父亲萧翀乾从前喜欢听音乐,他听人弹琴,也听人弹琵琶,各种各样的乐器几乎都听,还看歌舞,他能讲每一段乐曲和舞蹈的来历和故事,便是一些新的俗曲,只听曲调,他也能说上一二,再和人印证,总是八九不离十。
檀华最开始很惊讶,这可真是神乎其技,萧翀乾有这样的本事,若是不当皇帝应该也能当好一个音乐鉴赏家。
到了萧恒这里,他也有这样的本事,不知道是遗传来的,还是自己学到的。
她怀疑萧家是否有遗传来的音乐天赋,但这天赋在大多数兄弟姐妹身上是不太存在的,除了萧恒,还有擅长音律的二哥,檀华再没有见过哪位兄弟姐妹在音乐上能做到萧翀乾和萧恒这种程度。
胡想了一些东西,檀华前两天见了皇上,发现对方和从前有了很大的区别,其实他和从前檀华印象里的那个父亲已经不一样很久了,但每次见面还是会徒生感慨,至于萧恒,一别多日,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身上没钱了,也不准备在买什么东西,只是看看热闹。
想着想着回过神来,其实也就是一个晃神的事儿,她发觉侧前方除了自己的影子,还有一道影子随着她亦步亦趋,几乎同步。
不是暗卫十七的影子,也不是他的脚步,暗卫十七走起路来,哪怕不刻意隐藏行迹,也像是一只猫一样轻盈。
身后的人穿着耐磨的硬底靴子,走在地上一步一步,每一步都踩得很实。
他一步步跟着她。
街边甜水小摊的店主是一位裹着红色头巾的年轻女子,她身后放着几个大大小小的木桶,笑着朝着檀华的方向说:“两位善心人,坐下歇歇脚,喝些甜浆吧。”
檀华身上没钱,她和那女子说:“今日不便,改日吧。”
女子从摊子里出来,拿着抹布擦一张空桌面,笑着说道:“小女子请二位善人,不用钱,做饮子的果子是自己家地里的树上结的,都是自己做的,不值得什么,还请两位坐下,万万不要客气。”
盛情难却,檀华坐下,自己的影子定住了,另一道影子也定在一旁,桌子对面是空的。
她说:“不要拘礼,坐下吧。”
对方从善如流,作了个揖,在檀华对面坐下。
店老板端上两杯甜水,用的是竹制杯子装的,汁液澄亮,色泽微红,有点像葡萄的紫红色,闻起来有淡淡的酸甜味,她笑着说:“小女子家中种了些果树,平常也就在街面上卖卖甜浆,我在家在洛京,却有一个姐妹去年嫁到了长沙郡,还有两个姨母在他乡,都是好长时间没有音讯了。尤其这阵子下雨,听说长沙郡有大泽,两位姨母也是年事渐高,不知过得怎么样。小女子人小力微,家里还有老的小的一大家子,便是担心也没什么法子,山遥路远,只托人带了几件衣服几封信过去也不知道能不能送到。今日看见二位投了善款,便觉着若是二位姨母和姐妹万一因这大雨有什么不好,也许某一天可能会受到二位今日的援手,还请二位善人受小女子一拜。”
对方屈身一拜,拭了拭泪,便离开了。
第30章
卖甜浆的女子站在浆水桶旁边, 侧身避开路人视线,背对着集市来人的方向,低着头用帕子擦拭眼泪。
有个年轻妇人牵着孩子从坊市门口进来, 她穿着一身绿衣裳,身后背着个藤编背篓, 手里牵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儿, 身边的小男孩儿一边挣她的手一边缠着母亲求道:“我要去和堂哥一起玩, 娘, 您就让我去堂哥家里吧。”
她生得细瘦,孩子看着白白胖胖, 六七岁的男孩子力气已经不小了,闹起来差点从母亲手里挣脱
妇人说:“娘过两天带你去,你先和娘一起买一些东西。”
那孩子晃着妇人的胳膊不依, 看起来快哭了, “娘, 前两天你也是这么说的,到今天也没带我去,你总是有很多事情,我现在就要去找堂哥玩,我自己去就行, 娘您就让我去吧。”
这怎么成呢?万一孩子丢了怎么办?为应付这孩子,妇人说:“给你买一杯甜浆, 乖乖的,明天娘就带你去找堂哥玩。”
“店家,来一杯甜浆。”
“来了来了, 要什么口味的?”
“老样子。”
女店主找了个干净的竹筒给那妇人打了一勺甜浆。
刚才还哭着的姑娘转眼就强撑着笑脸招待客人,檀华心里浮起来一些东西, 她收回视线。
看向对面坐着的人,不知道对方是喝了还是没喝。
那孩子接了甜浆,那妇人本想带着孩子找个位置坐下慢慢喝完再走,却见孩子抱着刚才接过来的甜浆躲到了她身后,一只手抓着母亲的衣服,把整个人藏住大半,只露出一只手来。
妇人说:“怎么躲着?咱们找个地方坐下慢慢喝。”
那孩子仍然是躲着,也不看人,说道:“……娘,我们还是边走边喝吧……”
“那可不行,风一起被吃进肚子里要肚子疼的。”
那孩子也是没有走着吃东西喝东西的习惯,闻言有些害怕犹豫,还是不肯坐下,说道:“娘……就这一回。”
小孩子都是一会儿一个脾气,妇人习惯了,也知道该怎么应付,抓着孩子的手就要强行带着坐下。
只是她一扫到摊位中还坐着的那个高大男人便有些露怯,好端端一个人,连人影都没看清,就让人怕得不行。
这一迟疑,身后的小孩子趁她手一松,又挣开人躲到了母亲身后。
檀华看那母子二人均是为难的样子,瞧着对面的男人笑了笑,檀华喝掉了最后一口,就要起身。
不准备白喝对方的果汁,抬手在头上摸钗子,她记得自己多多少少总是戴着些首饰的,对面的男人立刻从手上取下大拇指上的暗青色玉扳指放下,对檀华说:“您的东西,不能再少了。”
有些不记得自己今早是什么打扮了,莫非再摘下一枚钗子头发就要散开。
檀华离开摊位的时候刻意摸了摸自己的头发,簪子还是有几支的,不算少。
她有这么多簪子怎么能说不能再少呢?
檀华说:“你叫什么名字?”
“燕归。”
“我记下了。”
她笑着说。
燕归愣了愣,一时之间,似是听不懂洛京官话一样反应不过来,惊喜顿生,化作潮水一阵一阵地冲击心房。
又听檀华说:“那枚扳指,是我欠你的。”
燕归听她下句话是这样讲的,心里没觉得意外,也是,永寿公主凭什么要记住他呢?凭借那枚用了许多年的旧扳指吗?他多少觉得不值。
他有点嫉妒那枚旧扳指。
说:“那枚扳指不值得什么,拿来付账也只能当得两杯甜浆而已。”
檀华从来不擅长做珠宝鉴赏,但看得多了,也算是有几分眼力,对方拿出来的扳指,玉是好玉,只是,使用的人看起来不算爱惜,玉扳指上有些磕碰的痕迹。
除了他身上的扳指,他身上没有别的装饰,穿的衣服是没有特色的黑衣,头上束发的发冠也没有什么多余的修饰。
这样的人,不像一个会戴首饰的人。
檀华这样想着,也这样问道。
燕归说:“吾擅射,故戴此物,非为饰。”
扳指上面有个凹槽,可以辅助射箭,是射箭之人惯常佩戴的物品。只是到现在,也不只是擅长射箭的弓手会常常佩戴扳指,扳指也变成了一种男人惯常会戴的装饰品,檀华以前还见过自己的几个哥哥弟弟围在一起,攀比谁的扳指更珍奇更漂亮。
长公主生辰的时候,她的便宜表哥在前院迎客,手上也是戴了一枚水头极好的玛瑙扳指。
这位表哥,檀华不知道对方是否擅长射箭,只知道对方爱好着装,在洛京也是有名的翩翩公子。
檀华觉得,她至少欠了对方半个扳指。
但还人东西哪有半个的?
半个扳指才是真正的一文不值。
她记下这件事,也没有再和对方争辩。
心里有个问题想要问对方,但视线一动,发现到处都是人,也有人看着他们,实在不是个适合说话的场合。
集市上一路走,又遇上些知道刚才他们两个捐了一大笔钱的人,卖小吃的要请他们吃东西,卖瓜的说是自己家种的甜瓜,让二人拿一些回家尝尝,还有卖珠花的也说自己做的珠花她戴着一定漂亮……
连卖平安结的人都说要送他们两人一人一人条,叫做好人一生平安。
全都不要钱。
还没在这条街上走到一半檀华就落荒而逃了。
对比这些父老乡亲的热情送的东西,自己捐出去的一把银子,一只金镯子,好像有点寒酸。
她打算回了宫里,再拿出些钱来做善事。
檀华走出闹市又开始乱走,那道高而大的影子一直在她身侧,要不是他实在是高大,都分辨不出来哪个是自己的影子。
走到一条人烟略少的街道,路人距离两人还有一段距离,又畏惧自己身边的人,一看到二人的身影脚下下意识打了个弯子,脚下的行走痕迹画出曲线,连眼睛都避开两个人。
檀华有种和大佬巡街的错觉。
刚才不方便问的话,现在算是方便问了,“上次我父皇遇刺,那个逃走的刺客抓到了吗?”
记得对方是个弓手,那一箭差一点就射中萧翀乾了。
若不是身后的人。
檀华想道。
燕归说:“没有抓到,刺客箭法高超,力气也很大,当时他是在三百步以外的一座小楼上射出的箭。”
檀华还记得那来势汹汹,锐不可当的毒箭,这只利剑从三百步以外的地方射过来,大约就是三百米之外,射过来之后力道不减,以当时的力道看样子那支箭一直射到御前还有着能射穿士卒重甲的力道。
燕归说:“可以百步穿杨已经是很难得的箭法高手了,对方的实力不仅如此,当时还是一个昏暗的雨天,不知道那人是如何隔着那么远的距离看清玉辇上的陛下的。”
皇帝乘坐的玉辇,并不仅仅是一个玉辇,除了遮挡风雨的华盖,还有仪仗招摇,他们奏乐扛旗,虽然雨天没有旌旗飘动,但还有些别的牌子一类的东西。
前后左右各有护卫仪仗,皇上所在的位置其实没有那么容易找到,就算距离很近,也要找一会儿才能找到。
“臣等失职,那天最开始只在二百步以内的地方寻找对方踪迹,在找到三百步以外的时候,已经迟了,下雨天洗掉了诸多痕迹,追捕的人手无功而返,还是让刺客逃了。”
“那天的事不能怪你,多亏了你,我父皇才能平安回宫。”
要怪只能怪那个道士观主,这几年皇上为了那个道士又新建了好几个祭坛祭台,观星楼就是后来建造的。
这些还不够,非要出宫到洛水河边开坛做法。
就算是没有这个人开坛做法难道天上的雨水还会换一天停下?
只听过人要顺应天命,没见过天会顺着人的思想变化。
世界不会围着任何人转圈。
风雨该什么时候停就会什么时候停。
“保护皇上是微臣的分内之事。”燕归说。
檀华转头看向对方,男人刚刚说话的时候并没有低头,“保护皇上是你的分内之事,但保护公主应该不是,你是我父皇的侍卫首领,今天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最开始,只是巧合而已,在路上看到了永寿公主。
她容光耀目,所过之处无人能够忽视,他走路一向目不斜视,别人看什么,路边有谁,他也不关心。
但忽然想到那天错过了永寿公主,他便顺着别人的视线看过去,一眼就看到永寿公主了。
没想到会在街头见到永寿公主。
如此巧合。
最开始,是见她孤身一人想要保护她。
但仔细想想,她这样一个人出行,真的是一个人吗?从前皇上也是微服私访,看上去是一个潇洒简单的一个人,和随意出游的富家公子没什么区别,其实暗中不知道有多少人保护着。
一旦遇上什么事,街边上的贩夫走卒,路上的吃东西的闲人,要饭的乞儿,等等,都会霍然起身,锋芒尽出。
永寿公主独行街面,神情放松,应该是有人护卫的,洛京虽然是天子脚下,却也有些不长眼的,还有些肆意妄为的,有人二者兼具,永寿公主却一直没有遇上麻烦,想来一些麻烦已经被暗中解决掉了。
按理说,他不应该担心。
和永寿公主一起行走时间越长,越知道自己不该担心。
身为一个武力值极高的人,他能隐隐感受到,有一个身法精妙武功高超的人一直护卫在永寿公主身边。
那应该是永寿公主的暗卫。
他不放心,却也没那么担心。
之所以跟着永寿公主,只是因为他想跟着她而已。
第31章
夜深人静, 芙蓉殿烛火长明。
檀华在书房里,在书桌后,她坐在一张高背木椅子上, 两条腿在椅子前垂下来。
低着头,手里握着一支毛笔, 在桌面上的纸张上写写画画,
不知道坐了多久, 她都有些习惯这张新打的黄花梨木椅子了。
除了手里正写着的这一张, 她旁边还放着一沓写满黑色字迹的纸张,满满的都是蝇头小楷, 她写了一些防疫的知识,关于用水卫生还有疫情隔离。
眼下写的是一些药方,她不是学医的, 是上辈子在网上闲逛看到的一些流传广泛的药方, 这些药方不只是一个人发出来的, 有的是一些知名的中医,有些是官方发布的,还有的是一些个人分享的有效的药方,她那时躺在病床上,虽然将死, 却觉得长日光阴,漫漫无边, 不知如何渡过才好,就用这些药方训练一下自己的记忆力,大约是记得太用力, 直到今生,此时此刻, 仍能回想起**成来。
一边写一边仔细回想,当初是死记硬背的东西,过了许久再写下来难免有些错漏。
檀华记得是这样,她不能肯定自己百分之百没有写错。
检查一遍,改了个错别字,再从头至尾浏览一遍,觉得八九不离十了,她把刚刚写好的几张药方单独放在一边用镇纸压好。
蘸了蘸墨水,在下一张纸上写一些人员安顿要注意到的事情,她上辈子没做过任何类似的工作,所写的全是一些从网络新闻和科普中得到的经验。
救人是天大的好事,这也是一等一的,容易被人忽视的要事。
若是因为组织避难管理不当,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岂不可惜?
这是最后一部分,写完之后檀华放下笔,想要直起腰离开座位,微微一动发觉坐得久了腿有些麻,便弯下身子,握拳轻轻敲了敲了几下小腿,随着敲击酸麻感更加明显,敲过几下,感觉麻痹感轻了许多,才直起身去洗手。
夜深了,她这段时间睡眠还算规律,屏风上的海棠花花默默舒展,帘帐低垂,宫殿外传来一声声响亮的蝉鸣和若有若无的鸟叫。
檀华打了个呵欠,看手上的墨迹在水流中融化,随着水流消失。
她又洗了把脸。
水是温的,她昏昏欲睡。
想着明天拿着药方找太医看看,有没有问题。
从柜子里取出睡衣换上,檀华解开床帐上了床,钻进被子里,略微整理一下,闭上眼睛,她低声说:“明天记得提醒我找一枚扳指还给姓燕的。”
今天自外面回宫,檀华一直在写东西,写得脊僵腿麻,也没空去找什么扳指。
一直到现在,才算是想起来。
一声清朗干净的声音应道:“是。”
十七记下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忘记的,檀华放下心,放空思绪,专心入睡。
今天出门惦记着回来的事情,檀华从集市上出来,和燕归问过刺客的情况就直接回宫了。
燕归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一直跟着檀华。
也是奇怪,他一见到永寿公主便难以移开目光,她很美丽,但给他带来的感觉却不仅仅是美丽,他一见到永寿公主,就像是一只离开水的鱼儿第一次见到水,从小生活在牢笼里的鸟儿第一次见到天空,又或者是饥肠辘辘的野兽第一次见到血食。
这感觉既可爱又残酷,又复杂,对他而言确实难以言喻的温情脉脉。
种种细微的感情与感觉,明晰的时候只有刹那,稍纵即逝。
但他见到永寿公主的时候心里只有她的一颦一笑,怎么会有闲暇分辨自己细微的感情?
关于他们最后的谈话,其实是不了了之。
燕归什么也没有说,他低垂着一双眼睛,一言不发。
檀华也没有非要知道这个问题,这件事没什么所谓,她不爱花时间琢磨别人的思想,很多时候也不关心别人想什么。
一句话,问过了就问过了,不说话也是一种回答。
随后燕归说有事,就离开了。
檀华想到这里笑了笑,这些回忆像是云雾一样浮在脑海里,又混成一团混沌,她就在这混沌之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鸟鸣声才起来,没用人提醒,檀华还记得自己欠了别人一个扳指。
和彩萍说:“库房里有扳指吗?不是戴着玩的,是射箭用的。”
彩萍说:“奴婢记得是有的,应该有几个,只是时间久了没用过,要得翻翻账册。”
“公主怎么想起找扳指?是要学射箭吗?”
檀华才发现一觉睡醒手指有些酸疼,她揉了揉自己的手指,说道:“不是我用,是一位皇兄的扳指叫我弄丢了,你随便找一个我赔给他,找不到就让人买一个。”
若是直说给一个男人,或是给一个侍卫,只怕是要节外生枝。
索性就说是一位皇兄,反正她皇兄有好几个,彩萍也不可能一一去问。
彩萍一听是哪位皇子,问道:“是哪位皇子,二皇子喜欢朴素的,三皇子喜欢华丽的。”
回想起那枚燕归从手上摘下来的扳指,深深的石青色,都已经接近墨色了,当时看着不怎么起眼,现在回想起来,那枚扳指上有一些划痕,并不多,却绝不像是被人小心翼翼好好养护的样子,应该是本身质地坚硬。
燕归使用这枚扳指,没有像对待宝贝一样爱惜把玩,他物尽其用,不在意它会破损,也不介意上面有破损。
檀华能想到假如这枚扳指不能用了,他可能随手直接丢在哪里,而不像她的一些爱好玉石的哥哥一样,让人把喜爱的扳指装在带有丝绸内衬的盒子里,小心看护,任是哪个奴婢搞坏了都逃不脱一顿责罚。
那天燕归截住刺客来的箭矢用的就是戴着扳指的手,昨天檀华注意到,那枚近似墨色的扳指上有一道横着擦过的细长锐利的划痕,假如这枚扳指再脆弱一点,可能直接就被切成了两半。
那支箭上涂着幽蓝色剑血封喉的毒药,差一点点,这个人就要性命不保了……
“不拘是什么样的,找一枚结实耐用的。”
檀华交代完,转身到书房拿了自己放在桌上的几张药方就匆匆出宫了。
她没有出门一定要带个奴婢的意识,出门就是直接出门,宫里的人也是习以为常。
到了太医院,宫里的太医院檀华是熟悉的,这些年就没变过。
正好碰到一直负责为她看病的王太医,对方正在药房里拿着医书敲徒弟的头,“让你做蜜丸怎么偷懒?觉得这不是正经手艺,你小小年纪不要嫌弃这个看不上那个,就看看常去问仙殿的那位仙师,你去问问人家门下那些弟子,从高到低,哪个不会做药丸子?”
“可是师父,道士炼的是丹药,和咱们不一样。”
“管它什么丹药红药紫药,大差不差,都是药,得用心。”
徒弟心道既然如此师父怎么不去问仙殿炼丹,而是在这个冷冷清清的太医院写方熬药。
有道是棺材铺子盼死人,他们这些个太医若想得到重用,也非得哪位贵人身上染病。皇上那边是不敢想的,陛下自登基以来身体健康,龙精虎猛,连得风寒的时候都极少有,有时候刚得了风寒,还来不及吃药,转瞬就好了。
后宫里只有个一直身体不好的,是永寿公主,只是贵人的病,若是一直治不好也不好。
王太医看见檀华,撇下徒弟,迎上来行礼,“微臣见过公主,药房杂乱,还请移步。”
两人到了一间茶室,没有人,王太医亲自给永寿公主倒了杯茶。
推到永寿公主面前,说道:“茶水粗陋,还请公主见谅,不知殿下今日亲自至此有何贵干?”
柔贵妃重病的时候,永寿公主总是来太医院跟着人一起挑拣药材,熬制汤药,除此之外,后来这些年,这位公主再也没有来过太医院。
别人得了病,病得久了要么是说换大夫,要么治好了我的病重重有赏,要么则是说,治不好我的病小心你的项上人头。
永寿公主却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太医这个职位,最高官至四品,在朝中是微乎其微,真正的微臣。
不是王太医在自谦,他在太医院半辈子了,在给永寿公主诊病之前就已经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微臣了。
在他眼里,永寿公主却不太一样,不是因为她本身的不一样。
在这个宫里有太多与世不同的女子,这世间是名花奇珍皆是汇聚于此,不知有多少奇女子好女子。
永寿公主的不同,是因为她对他不同。
不是什么男女之情,初见时她还是个三岁的孩子,正在让人为曾经帮她治病的已故的老院判送丧仪。
据他所知,老院判也没有治好永寿公主的病,她不嫌弃对方,也不怪罪,甚至也不轻视他这个被老院判推荐,当时刚刚官居七品的普通太医。
小小的一个人,号脉之前对他说:“不要紧张,也不要有压力,治不好也没关系,我父皇不会治你的罪。尽你所能医治我,我也尽我所能活下去,至于其他的,人有生死祸福,顺其自然,剩下的就交给天意吧。”
当时王太医年纪大得已经差不多够做三岁大的永寿公主的祖父了,他自以为已经在皇宫混成了老油条,王太医不想承认,他竟然被一个三岁孩子安慰到了,甚至还相信了一个三岁孩子的承诺。
这多荒谬?但不管事后什么时候回想起来他都感受到自己得到安慰后平静的心情,还有得到保证后的安心,真是不可思议。
御医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行当。
在很多人眼里,百官之中的御医的地位和价值和刀笔吏差不多。
永寿公主对医者有种和所有人不同的宽容和……尊重,这是她和很多其他人都不一样的地方。
第32章
檀华从袖子里抽出自己写的药方递给对面的王太医。
王太医不明所以地接过永寿公主递过来的纸张, 低头看了起来,他这一看就再也移不开眼睛,全副心神都投入进去了, 纸张翻得哗哗响,是不是停下, 思虑一番, 口中连连小声称妙。
过了一会儿, 他才从药方中抬起头, 双眼发亮,目光狂热。
檀华问自己关心的事情:“这些药方对疫病有用处吗?”
王太医说:“大有用处, 微臣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药方,尤其是这是篇,不知公主此方何人所书。”
王太医从中抽出一张药方。
檀华摇摇头, 在王太医强烈的求知目光中无奈地笑了笑, “都是偶然得来几张药方, 至于开方之人,却是未曾见过。”
的确是没有见过,也不能算是说谎,王太医只当永寿公主是从哪里收来的几张残卷医稿,摘抄或是默写下来给他看。
王太医曾在为永寿公主诊病的时候见过永寿公主的字迹, 不止一次。
早在永寿公主幼年之时,字写得还不像样子, 柔贵妃把永寿公主练得稍微好些的字裱起来挂在墙上,他那时每次去给永寿公主或是柔贵妃去请平安脉都能看到永寿公主的字迹。
后来随着永寿公主长大,也时不时能看到永寿公主的笔迹, 他是能认出药方上面的字是永寿公主的字迹。
笔迹硬朗,还带着她前段时间练习过柳体的痕迹。
“王太医可否试验一下, 这些药方是否堪用,效用如何,若是有用,还请替我将其送给皇上。”
这件事是大功一件,便是皇帝如今不理朝政,还有百官和太子,总能看到献上药方的人。
更何况身为医者,王太医家里也是世代行医,他献上药方若有所作为必然能够振作家中的名声。
“殿下何不自己献上药方?”
“我非医者,献药不能使人生信,恐延误时机。”
若是她自己献上药方,也许会被人当做是二世祖胡作非为贪功邀名,便是被人验证药方有用,有人得知药方是从她这里来,她又说不出来处,恐怕还是惹人生疑。
医患关系,最重要的就是两者之间的信任。
便是医生医术再高,病人把医生开的药倒掉也是徒劳。
王太医握着手里的药方,作为一个医者,他觉得自己比永寿公主更明白这几个药方的价值。
若以自己的名头献上去,百年之后,医典之上必有他王某人的名字,他的家族也必定可以借此发展起来,也许到时候会有很多天资聪明的弟子跟在身边善解人意或是勾心斗角,不像现在这样,费时费力地调教自己的每一个普普通通的弟子。
只是犹豫了一瞬间,王太医说:“位卑者难为上听,微臣这些年极少能有机会面圣,此等大事,不敢延误,还请劳烦殿下屈尊引见。”
檀华明白王太医的心思,事情有时候不是谁做的就算是的,往往是谁说的才算谁。
就是这样不公平。
王太医不愿意贪功。
“也好,还请王太医尽快试验,试验完成之后立刻来找我,到时候我同太医一起去面圣。”
谈完正事,檀华就离开了太医院,王太医去找弟子,找了几个房间找到正在翻看医书的弟子,问他:“你跑到这儿来做什么?”
徒弟说:“师父,我在研究做蜜丸。”
“别管什么蜜丸蜡丸的,跟我走。”
“师父我们这是去哪儿?”
“出宫。”
“院判去给皇上请平安脉了,还没回来。”
“为师知道。”
“院判一会儿就回来了。”
“为师知道。”
即将和师父跨出太医院门口的弟子提醒了一句:“您还没有和院判告假。”
“为师留了假条。”
所以是强行告假吗?
弟子认命,背着药箱和师父离开太医院,又见师父走得比自己快,一边走一边小声念什么药草名字,听不真切,是什么药名?什么方子?
“师父,刚才永寿公主来太医院,是有什么不舒服吗?”
在前头脚步如飞的太医回身伸手打了徒弟一下,瞪自己这个越来越不机灵的徒弟一眼:“公主殿下好得很,你不要乱说乱问!呸呸呸!”
他打了徒弟脑袋一下,“快说呸呸呸。”
“这和小孩一样。”
王太医手刚扬起来,徒弟立刻低头:“呸呸呸!”
“这样一来不吉利的话就算是没说过,下次开口说话前用心想想!”
檀华回到了芙蓉殿,她心情略好一些,刚进来,还没进书房,彩萍就迎过来,和檀华说:“公主您要的扳指找到了,在库房里找到了好些,奴婢挑了几个结实的,您可要现在就看看?”
“先放到书房吧。”
檀华走到书房,找到装起来的信纸,那东西就放在书桌上的抽屉里。
是她昨天写的除了药方之外的东西,厚厚的一沓,塞在信封里鼓鼓囊囊的。
檀华想了想。
去外面招来彩萍,和她说:“你让人都下去,你们去玩一会儿。”
彩萍没问什么,带着起眼不起眼的宫女依次退出宫殿,又将门关好。
救灾救人,光有理论方法不行,还得要真金白银。
穿衣吃饭,吃药治病,建房种田,样样离不了钱。
檀华关起门来到处找钱。
作为公主,檀华在芙蓉殿有个单独的库房,里头存着历年来皇帝的赏赐,还有母亲留给她的遗产,母亲给她准备的一些嫁妆,还有历年来各种节日或是生病的时候,兄弟姐妹和一些宫妃,皇亲国戚送的一些礼品。
多半是绫罗珠玉,也有古琴香料,她知道自己有几册账册,全是厚厚的蓝色软皮线装书。
每一年彩萍几个婢女都要去库房里核对查看一下,看看有没有遗失的东西,有没有哪里的绸缎木器被虫子蛀了。
因为保养得宜,这些年,檀华尚未听到谁说库房里有什么东西被虫子蛀了老鼠咬了。
里面的东西大多是硬邦邦的,连金子银子也都是一块块的砖块,或者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元宝。
便只在用钱的时候让彩萍取一些银子,拿去用剪子绞成小块,或是直接拿银票用。
她还有些私房,是自己偷藏的银票,在宫里各个地方。
梳妆盒抽屉的夹层、博古架上的花瓶里面、一些自己不常看的书里面、一块松动的瓷砖下面的脂粉盒里、床架子的上顶……
总之各种各样,有时候彩萍和彩画偶尔收拾东西能看到檀华塞起来的银票掉出来,她们又默不作声的给塞回去,这样的事情檀华自己都看过好几次。
其实最初她藏私房的时候会注意着不让任何人发现,那时候刚了解到自己的身份是一个公主,自己的父亲是皇帝,她觉得皇帝是个古代高危职业,有人当皇帝,有人每天都在准备谋反,这两件事常常是同时发生的。
也许还有和自己一样的穿越者,几年之后大喊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揭竿而起,高举德先生赛先生两杆大旗,一路杀到洛京皇宫。
檀华认认真真偷偷藏钱,只为了将来如果哪一天真的发生不好的事情,自己最好不论在哪儿都能掏出钱来带着父母跑路,能不能真跑掉另说,先准备好再说。
后来,了解的多了,发现大昭是一个政权相对稳定的王朝,也安心不少了。
钱还是到处塞,只当做一个习惯,也不太介意会不会被人看到自己藏起来的钱,同在一个宫殿生活,奴婢总会知道一些主人的行为。
大约没人能想象到,皇上最宠爱的永寿公主,一直在准备着某年某月,家逢巨变,跑路逃亡。
宫里的人,只当这是檀华的一个癖好。
人有什么癖好都不足为奇。
檀华这里翻翻,那里找找,将自己所能找到的银票都找到。
白色或是深深浅浅黄色的银票在桌上堆成一座小山,檀华将自己捆好或是折好的银票一点点展开。
她一边展开一边计算,算好之后发现这些银票一共有两万八千一百二十六两。
看着自己数出来的结果,她十分惊讶,自己到底是怎么存下这么多钱的?
没忍住,又重新算了一遍。
还是这些钱。
银票的面值大一些的是一两千,小一些的就是几百,也有十两五两,还有一两的。
有很多都是从外面换回来的。
她把这些银票都收起来,单独装在另一个信封里面,将信封封好。
“十七。”檀华叫了一声。
十七从房梁上跳下来,落地几乎没有声音,真像一只猫。
“请你帮我把这两封信交给太子哥哥,里面的东西很重要,交给别人我不放心。”
十七看着公主手里的两封鼓鼓囊囊的信,信封里的内容他不清楚,但里面写好的信是十七看着檀华写的,他刻意避开视线没看里面的文字,却也知道她强忍着困意写到大半夜才写完。
但也明白里面的东西都是很重要的,更何况收信的人是太子。
另一个信封里的钱,是檀华多年的“积蓄”,不可谓不重要。
“敢问公主打算如何安排身边?”
檀华一听就知道,十七愿意做信使,但不放心她身边。
“平常我会带着侍女,若是出宫也会带着侍卫随行,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还给陆都统的扳指,也请让十七在临行前为公主送回去吧。”十七接过两封信存放在胸口,微微行了一礼说道。
“你不说我差点忘了。”
若是十七不在送这个东西还真是有点麻烦,装扳指的盒子就放在书房桌面上,檀华伸手摸过桌面一角的盒子,打开盒盖,只见盒子里铺了一层黄金色软布,上面放着几枚扳指。
形制差不多,只有颜色不同。
一枚鸽血红、一枚翠绿、一枚是羊脂白玉、还有一枚是墨色。
檀华扫了一眼,从里面取了那枚墨色的扳指递给十七,“就这枚吧。”
十七行了一礼,接过扳指,消失在檀华面前。
第33章
十七即刻出发, 他带着两封信件,还有永寿公主让他带上的盘缠:一包银子,一包小黄鱼;还有一把他惯用的剑, 一些防身的暗器,再有就是要给燕归的墨玉扳指。
和平常一样离开了皇宫。
他先是去到燕归的宅院, 对方住在洛京北桥附近的葫芦巷子, 这里距离皇宫不算很远, 也不算近, 住在这一片的多是贩夫走卒,做什么行当的都有, 是出了名的鱼龙混杂。
十七是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年轻男子,他径直走在这条不算宽敞的街道里,路边有些杂物, 别人家用旧了的箩筐, 丢了一只车轱辘的破旧骡车, 还有一堆发了霉的稻草,马路中间有孩子的脚印,还有不知是鸡还是鸭子从路上经过留下的白色羽片。
路边墙角有几个衣着随意的男子用一只坏了角的破茶杯玩骰子,这些人抬腿伸手,脖子伸长看被中间的人在半空中叮叮咣咣乱摇一通的骰盅, 眼珠子随着骰盅一通乱晃。
有从街角跑过的小孩儿被别人家墙头抛出来的土砸了肩膀,喊一声:“谁呀, 管管自己家的墙,什么都往下掉!”
一个穿着一身水杏红衣裳略带风尘气的女子在门口和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打情骂俏。
“赵公子,好久没见你了, 奴家想死了。”
男子握住女子挥动帕子的手,一边抚摸女子的手, 一边说:“是想我的钱还是想我的人?”
“当然是想您的人。”
油头粉面的男子被撩动了色心,一脸轻浮笑容,揽住那女子的肩膀,说道:“小贱人,当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每次你们那个姓陆的街坊经过,你那对儿眼珠子就直勾勾地看过去,都要黏到姓陆的身上了,要不是看人身上带了剑,不得扑上去。”
“唉,赵公子,你怎么能这么冤枉奴家!”
十七一阵风一样的经过,陆家的大门是一张破旧的木门,他轻盈地翻进去,落地无声,耳边听见了马儿愉悦地嘶鸣。
燕归在马厩喂马。
还有个十几岁的少年郎和他禀告,“马儿这两天能吃能喝,我按您说的,喂了些炒豆子,胃口特别好,陆大哥你看这鬃毛是不是又滑又亮?”
十七在门口站了站,侧耳倾听,里头没人。
他直接把扳指放在燕归内室的桌子上就跳窗跳墙离开了。
本来正在和帮着喂马的少年说话的燕归眼神一厉,那个见他面容一变就被吓了一跳,立刻闭上嘴,半句话断在嘴巴里差点把舌头咬掉。
他几步回到前院,明明听见有声音,又来到室内,他在窗边仔细查看,刚才发出细微声音的地方应是这里,但却看不到什么痕迹。
帮燕归喂马的少年跟在燕归身后往前走,一边警惕地左右张望,一边问:“是什么人?街上的闲汉小贼吗?他们怎么敢闯到陆大哥的家里?”
燕归说:“他已经走了,此人轻功卓绝,绝非街头鼠辈。”
年轻的小子说:“陆大哥你看看家里有没有丢什么东西,我去街上问问,附近三条街上没有我李石头不认识的人,青天白日的,只要他从街上走过,我就不信没人看见过他,葫芦巷子多小个地方,便是放进来一条花色不同的狗,大家也能认出来。”
李石头说完就跑出去了,他自小在这儿长大,那些个叔叔伯伯阿姨姐姐哪个都认识他,他说两句好话,人家若是不忙也愿意帮着好好想想。
燕归并没有翻箱倒柜找东西,他没有什么所谓的贵重物品,金银珠玉有的时候随手丢在箱子里,也不记得还有多少,没有的时候也就没有。
就算有小贼偷拿了,他也分辨不出来。
也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既不怕对方偷走什么,也不怕这人了解他什么。
这房间里有两只红漆发暗脱落的半旧木箱,里头装着他的衣物鞋袜,他的一张弓挂在墙上,还有一件深棕色的油纸雨衣。
在室内转了一圈,他视线掠过吃饭写字所用的小桌子,发觉上面有个多出来的东西。
他走过去看了看,一只墨色的玉扳指,仔细看墨色像是墨水在水中扩散融化的图像。
明明是深色的东西,看着又很干净,仔细看的时候给人一种清透澄亮的感觉,不仔细看只会觉得是一枚普通的深色扳指。
一点也不显眼。
永寿公主昨天说过,她欠他一枚扳指,那时候他不认可这件事,但显然,永寿公主不赞同他。
燕归从桌上拿起这枚扳指,入手微凉,玉质光滑细腻。
品相、重量、触感,都能证明这一枚扳指不是俗物。
他低下头,正要将扳指戴到手指上试一试,却听见门口传来的一阵杂乱带着喘息声的脚步,李石头回来了。
燕归将扳指别在腰带里,转过身看向李石头。
李石头说:“我出去问了,巷子里玩骰子的张富说不久前有一个人从街上经过,他玩得认真没有注意对方的长相,也没正面看人,只记得对方一身黑。巷子口的暗娼桃红说是也看见一个人经过,她只记得对方是个男的,还有个小孩儿看见过对方,说不出来对方是什么样。”
那孩子说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一个嘴巴。
这话说的和没说毫无区别。
“不必再问了,我没有丢东西,也知道来的人是谁了。”
直到夜里,燕归坐在床边,窗户打开,他借着洒进来的月光细细赏玩手上的扳指。
在右手大拇指上试戴了一下,很合适,拿起放在膝盖上的箭微微拉开,六石重的长弓被他轻而易举地拉开,他一点压力都没有,手上的力气富富有余,像是玩着一个轻巧的玩具,弓被拉到极限的时候发出细微的嘶哑声音,他放松力道,慢慢让弓弦回去,自始至终,扳指都好好的卡着弓弦。
这的确是一枚好扳指。
看到这枚扳指,燕归就会想起永寿公主。
夜里,睡觉的时候,他把扳指放在床的里侧,石枕旁边。
第二天,他照旧守护在问仙殿,看见永寿公主带着个老太医进了问仙殿。
皇上正用温水服食丹药,丹药是朱红色的,颜色深而饱满,盛放在莲花纹的白玉盘子里。
萧翀乾吞下丹药,慢慢喝了一杯水。
这些天,最近这段时间萧翀乾又有了一点早些年在朝堂上孜孜不倦的样子,他早几年就疏于朝政,如今也没有兴致。
想提拔几个人分担朝政,却被百官阻止,盖因不久之后便是科举考试了。
萧翀乾便划出一张纸,命一些人兼领一些职位,多做些事情。
兼职的俸禄在原来的俸禄上加一些,却不多。
说好了让这些人替补一段时间,等科举考试结束,会让他们卸掉多余的职位,将事情交给新人去做。
这次文武百官没有再反对,事情总要有人做的。
萧翀乾虽然是皇帝,却指望不上。
只是萧翀乾不愿意做,他还是皇帝,百官若是强求,皇上什么都不管了,直接撂挑子大家也没办法。
从前也不是没有过先例,但那时候天塌下来冯老丞相和太子一人能扛起来一半,现在冯老丞相在养病,太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大家还是谨慎为好。
将多余的工作分担出去,萧翀乾又开始不上朝了,朝堂上发生什么他也不太关心。
他生性冷漠,即使当了几十年的皇帝,也不能说他是多疼爱这些百姓。
宫里的许多人都知道,皇上没有心疼人的习惯,早些年在宫里,有妃子开玩笑,不知她怎么把手指刺了个小伤口,里面流出来的血还是紫黑色的,她告诉萧翀乾,自己被毒蝎子蛰到,就快要死了。
萧翀乾当时在看一本书,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后来那位妃子心有不甘,问萧翀乾为什么不看她,不说话。
萧翀乾说:“生死之事,一在鬼神,二在医者,三在汝身,与朕何干?”
大家说,萧翀乾有一颗冰做出来的心,比起他宠爱柔贵妃时候的场景,宫里的嫔妃甚至更适应现在这个笃信仙道的他。
皇帝本身就是冷的,没有人得到他的温暖才是正常的。
自知者明,萧翀乾知道自己的冷漠,他没想过自己会生出来一个活泼善良的女儿。
他看着带着王太医进入问仙殿的檀华想道。
檀华去过一些寺庙或是道观,里面燃着的香火总是有些呛人,但问仙殿里的香火却没有给人这种感觉,铜鼎里面燃着好几根线香,香火味飘散,甚至让人感觉到怡人。
她微微皱了皱眉头。
今天她带着王太医来到宫里,把事情的背景大略介绍一下,该模糊的模糊,专业的部分让王太医介绍。
王太医说的话,檀华听不明白。
萧翀乾却能从头听到尾,还提了几个问题,王太医一一回答了,心里想,若不是今日被永寿公主带着进来,未必能够见到皇上,即使见到了,恐怕也还是和别的大臣一样,被赶到一边去,过了多长时间才能再说话,万一皇上想不起来,也没什么开口的机会了。
“药方不错,这件事朕会安排妥当的。”
王太医从来没听过皇帝用这种溺爱保证的态度对哪位子女这样说过话,从前,孩子大了皇帝说孩子大了心思多,若是太小的孩子,他则会说小孩儿幼年不通人性,近乎野兽。
那时候,没有哪个儿女能讨他欢心。
檀华习以为常了,行了一礼,“谢过父皇。”
看见事情已经说妥了,王太医行礼告退,他知道永寿公主和皇上大约还要说几句。
萧翀乾说:“一个暗卫终究有些少了,真要做些什么安排不开人手,朕再给你挑两个人吧?”
“前两天出去玩了?”
檀华说:“女儿还有一整个宫殿的宫女太监,他们都是好的,怎么会支应不过来,再添人芙蓉殿就要放不下了。”
檀华摇摇头头。
萧翀乾问:“洛京不好玩吗?”
檀华说:“洛京很好,只是最近不适合游玩。”
萧翀乾摇摇头,“你呀你呀。”
在问仙殿待了一会儿,檀华便走出了宫殿,她始终不喜欢这座宫殿。
第34章
檀华站在问仙殿外面, 阶梯自脚下延伸。
她看着殿前的空地,皇宫里的人都知道,问仙殿门前的空地是建造之初专门留出来用于祭祀的道场, 有时候道士会在问仙殿前卜算祭祀。
因为这座宫殿最初建造的时候便是为了寻仙问道,故事里的仙宫总是辽阔高邈, 脱凡出尘, 这座宫殿高且广。
据说负责营造问仙殿的工部侍郎看了很自古传来的道教典籍和仙道传说, 同他设计建造问仙殿的还有两个人:一位擅长丹青的宫廷画师, 还有另一位擅长天文的钦天监官员,这三个人一起设计建造了问仙殿。
当初为了建造这座占地广阔的问仙殿还拆了两座冷宫, 那时被驱逐出冷宫的妃嫔和宫女们是哭着走的,她们之中有些人还带着孩子,大人哭, 孩子哭, 宫女嬷嬷也哭。
檀华记得那些哀婉的哭声。
像是杜鹃啼血。
送她们离开的太监和那些冷宫出来的嫔妃说:“娘娘们, 离了这冷冰冰的地方还不好吗?以后皇上在这儿建神仙道场,今日诸位这一走,也算是积福了。”
假如神仙来了人要避退三舍,那神仙来了又有什么好呢?偏偏有人舍了凡俗还不算,舍了命都要求仙求神。
殿前宽广庄严的道场, 铺着一层整整齐齐的深灰色天然打造的砖石,有一道身穿白色道袍的男子远远走来, 白色道袍上用金线绣着仙鹤,仙鹤头上一点重重的朱砂红,长腿高脚。
他身后领着两个道童, 两个童子灵秀非凡,气质纯净, 一个穿红褐色衣衫,一个穿新绿色,二人头顶是一样的发型,都绑了两个小小的圆圆的发包,绑头发用的是和衣裳同色的两根发绳,脑后垂髫,这两位童子年少,生的唇红齿白,眉间一点朱砂,灵动秀美,难辨男女。
不过想也知道,太虚观里都是男道士,没有女子,这两位男女莫辨的小道童也都是少年男子。
那两个道童手里捧着托盘。
看不清是什么。
檀华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好像起了大雾。
今天阳光不盛,地面蕴藏的水汽浮动了起来,在半空中浮浮沉沉,就像是起了雾气一样,半空中像是有一层薄纱若隐若现。
故而她看不清道士身后两个道童手里端着的东西。
还会是什么呢?
檀华想道。
除了丹药不会再有别的了。
她看向穿着一身白色广袖道袍的太虚观观主,对方身上的银色纹路在薄薄的雾霭之中散发出柔和的光晕,他整个人像是披了一重乳白色朦朦流光做成的衣裳。
这人有一双幽深的像是寒潭一样的眼睛,中原之人很少有这样天生的黑眼睛,大家的眼睛里多少有一些杂色,有的是偏于琥珀色的棕色,有的是偏于咖啡色的棕色,很少有人天生有这样一双纯净的黑色眼睛,檀华第一眼看这个人就记住了对方的这双眼睛。
第一次见到这个道士,是在柔贵妃去世的第二年。
记得柔贵妃刚去世的时候,萧翀那段时间他消瘦了很多,本来不是很爱笑的人,几乎不会笑了。
他借酒消愁,醉了之后便握着柔贵妃从前和他定情时换给他的一缕青丝入睡。
不喝酒的时候彻夜不眠。
也许是身体太好了,安神香对萧翀乾几乎没有作用。
他不见大臣也不见皇子,清醒的时候只是长久的像个木雕一样坐在充满回忆的定坤宫内。
檀华那时十一二岁,也不能算是一个太小的女孩子。
人与人之间是需要有点距离的,她毕竟身体里是个大人,一个已经习惯独立生活的大人,知道人与人的关系不是越近越好,也要留出一些时间和空间让柔贵妃和萧翀乾培养感情。
她当时已经独立住在芙蓉殿很久了。
因为担心父亲,那段时间檀华经常在定坤宫陪伴萧翀乾,有她在身边萧翀乾就不会喝酒,若是正巧赶上到萧翀乾喝酒的时候,她把萧翀乾手里的酒杯拿走,他也不会生气。
他这个人既不会醉酒,也不会耍酒疯,他酒量很大,一直喝到差不多可以酒精中毒的量才能入睡。
檀华担忧他的身体,就常常陪伴他,那时候她偶尔也会随便捡一本什么书,和萧翀乾说一些书里的事情。
她以为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都会接受这样的事实:
——她失去了母亲,父亲失去了爱人。
等痛苦和平融入生命的时候,萧翀乾就可以继续生活下去了。
第二年的时候,萧翀乾的精神已经好很多了,他偶尔会开开朝会,处理一些政务,有精力的时候,会把太子萧恒到跟前教导。
那个时候萧翀乾很少喝酒了,其他过分的事情他已经做过了,檀华那时以为萧翀乾的生活已经在走入正轨了。
只要生活的滚轮轻轻一转,他就会像一根错位的皮带一样,顺着滚轮的方向转上去,生命这一台大型机器也会继续轰隆轰隆地继续如火如荼地工作。
第二年,萧翀乾出城骑马在山里散心,他走入了一座不出名的小山,身上的兽皮水袋被荆棘勾破了,没走几步正好看到山中一座不起眼的道观。
便敲门进去,欲要讨一碗水喝。
就在那一天,萧翀乾见到了太虚观的观主,檀华不知道他们到底谈了什么,只知道那一年冬天,问仙殿开始兴建,挖裂冻土,推倒旧墙,新宫殿建得如火如荼。
她冷冷地看着从远到近,带着两个道童拾阶而来的太虚观观主。
对方经过她身边,做了个子午诀,说道:“见过公主,公主金安。”
两个童子一个在左,一个在右,跟在观主身后对永寿公主行礼。
檀华没有理会这个道士,对方神色如常,双方错身而过。
彩袖轻扬,只听一声清脆声响,有木制品落在地上的声音。
木制的盒子落在地上,摔成两半,里面殷红圆润的丹药顺着台阶滚下去,一路不知道滚到哪里了。
小道童看着眼前的永寿公主有些没回过神来,刚在永寿公主经过的时候,一挥衣袖,直接将丹药扫到地上了,盛放丹药的盒子是木头的,一落在地上就摔开了,丹药也丢了。
这可是在问仙殿门口,永寿公主她怎么敢呢?
檀华说:“不小心碰掉了仙师的东西,还请见谅。”
“无碍。”太虚观的观主说道,他脸上没有和小道童一样的惊慌之色。
从门口走出一段距离,檀华遇见了一身甲胄的燕归,檀华看了他一眼,燕归注意到了,他话音一顿,放走了面前两个护卫,走到了檀华身边。
檀华慢慢走,燕归落后她半步。
“太虚观的观主,那位仙师,你在这里经常见到他吗?”
观主,仙师,这两个词檀华说的不重,这两个称呼,从别人口中说出来往往都是崇敬的,燕归却能感受到一些永寿公主言语之间流露出来的嘲讽。
是不是他听错了?
燕归顿了顿,他是个对宫里许多事情都不关注的人,那些流言蜚语如同耳旁风,听过也就听过,从不往心里去,现在他却忽然想到,宫中流言永寿公主厌恶佛道,所以她也很少来问仙殿,这也是他这些年没有遇到过永寿公主的原因。
燕归说:“没有别人想的那样多。”
在一些大臣的认知中,皇帝将太虚观的仙师留在宫中,还专门为对方建了一座小道宫,如此圣眷,别人可从未有过。
皇帝刚开始求仙问道的时候大家都以为那个道士不过是个哄皇上开心的江湖人,过不了多久便会原形毕露,性命不保。
一年两年,许多年过去了,皇上与对方相处融洽,将人引为知己,推至高位,甚至在宫里还为对方留了一座小道宫。
大家都以为,皇帝与太虚观的观主必定日日见面,有许多话说。
“太虚观观主常在小道宫中研习道术,看书卜算,炼丹修行,每三日或是五日来见一次陛下。”
比冯老丞相入宫面圣都要频繁很多。
“那个道士每次来,我父皇都见他?”
听出永寿公主不太高兴,燕归实话实说:“每次都见。”
几乎没有意外,每次都见。
这比一些个皇子公主还有后宫妃子见到皇上的次数都要多。
“你知道的这么清楚,看起来很关心那个道士,莫非你也信道?也想长生修仙?”
檀华可知道,不说远处,只在洛京,凡是有个什么道士说手里的丹药是从宫里流传出来的,便要比其他的好卖一些。
若是会装神弄鬼,故弄玄虚,手里的丹药不一会儿就能卖光,莫非眼前这个看上去如狼似虎的男人也想要求一丸长生药?
道家讲究清静无为,兵戈难近。
看他不像是这样的人,坚硬冰冷的一张脸,浑身煞气,说这也是杀人狂魔都比说这人是道家信徒更可信。
但也难说,鼠兔苟且偷生,得过且过,虎豹龙蛇在百兽之巅,身居高位,难逢敌手,举目四望,目之所及要么是臣服的脊梁,要么是不堪一抓的猎物,可谓处处坦途,欲望无边无际地蔓延,只有他们的野心才能滋长到能真正渴望长生不老的地步。
燕归说:“微臣不信,也不想。”
他侧脸沉默,没有更多的表情。
檀华知道自己的心情又不好了,每次来问仙殿,她的情绪就要低落下来。
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乱发脾气,或者咄咄逼人。
他信什么,不信什么,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她不愿意再想那些事情,也不去想那些事,为了防止说什么不好的,干脆一言不发。
走了一会儿,也忘了身后还跟着人,她差几步就走出问仙殿的大门了。
稍微回过神,发现身后还跟着一个人,对方脚步很明显,身上带着的兵器和甲胄相互碰撞,有些金属碰撞的声音随着他的走动发出来,男子脚步落下,一个一个脚步踏踏实实干干脆脆踩在地面上,十分清晰。
“还跟着我?”
檀华转过头笑了笑。
“你是迷路了吗?”
第35章
檀华的话是笑着说的, 她觉得这个人一次两次跟在自己身后一直走有点有趣。
燕归低下头,他能看到檀华笑起来上翘的唇角,弯弯的眼睛, 她笑起来的时候,总是有些无忧无虑的神采。
“公主应该多笑笑。”
永寿公主从问仙殿出来的时候, 神色平静, 目光却久久停在这座宫殿上, 但是当她看到太虚观的观主带着两个道童出现的时候, 脸上的神色就转为了不悦。
她生气的时候也很可爱,但当她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想要让她永远快乐欢喜下去。
永寿公主的笑靥停留在燕归脑海之中。
“快宵禁了, 今天我在你这里住一晚。”
一个白衣男子推开燕归在葫芦巷子宅院的破旧门扉,他穿一身华贵的白色衣衫,毫无顾忌地坐在燕归这间简陋破旧的屋子里的竹榻上, 一只胳膊肘撑着榻上裂了纹的木桌, 一点都不怕这一身上等的衣料会被这简陋粗糙的桌面上的木刺勾破, 这个一身贵重的公子身上散发出上等的香料和上等的好酒的味道。
他慵懒随意,看向燕归。
对方坐在一张胡凳上,前些年大昭一直和胡人关系和谐,开放互市,接待来宾, 那是最热闹的时候,现在也过去好几年了, 胡人带来的一些东西流行了一段时间,现在许多人家里都还有一些当初的胡风物件。
比如说燕归这张胡凳,前些年还都是新鲜又热闹的东西, 不过很多人还是更习惯坐榻,比如说他, 也比如说这间房子原本的房主。
对方搬家,舍下了坐榻是因为坐榻有些旧了,而且笨重,搬家不便,舍下了胡凳则是因为家中人坐不惯。
这位贵公子很习惯坐坐榻,他自小便用这样的坐具吃饭喝茶,有时候也用这样的坐具读书写字。
而对面的燕归则是更习惯用胡凳。
坐榻被他闲置,几乎变成了这位贵公子在他家的专用床铺。
对于他今夜会不会在这里过夜,燕归什么也没说,这个小巷不算安静,邻居家的狗在吠叫,巷子口的暗娼的妈妈在家里咒骂是谁偷了她的衣服,还有一家在打孩子,狗叫声、中年鸨母污言秽语的叱骂声、孩子尖细的哭声响成一团。
这种混乱的环境并不会打扰到燕归,在这里生活很久了,早已适应,可以在杂乱的环境中专心做自己的事情。
年轻的贵公子揉了揉耳朵,问燕归:“你这儿有棉花吗?”
太吵了,他想把耳朵堵起来。
这已经是不知道他第多少次问这个问题了。
燕归照旧说:“没有。”
他将自己的箭矢还有刀剑整齐摆放在桌上,旁边一块磨刀石、一只装着清水的土陶碗,他手上拿着一块粗糙的黑色抹布在擦拭长刀。
眼睛里面映着刀刃反射的一抹雪亮。
他的刀剑武器,大部分都是从皇宫里来的,有的是从宫里领来的,有的是皇上上次给他的,除了这把刀。
这把刀刀身不算很宽,和两把剑的剑身宽度差不多,刀刃轻薄锐利,他的手轻轻从刀刃上拂过,能感受到细薄的刀刃像是在发抖一样。
那个年轻人说:“我早就听人说霍家有一些武器收藏,都是极好的,等闲不示人,许多人想见都没无缘得见,你当初离开怎么没多带几把?”
燕归说:“这是最好的,我带着它便胜过其他千万。”
年轻人坐在软榻桌边说:“好东西总是不嫌多的。”
“我有这个最好的就已经够了。”
换做往常贵公子总要说一下自己的想法,他这样出身的人习惯身边有好几样好东西,若是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可以同样的做十件八件,若是愿意,几十件也做得。
各种各样的酒,洛京的千日醉、女儿红、西域的葡萄酒、匈奴人爱喝的马奶酒,各有各的风味。
笔墨纸砚品质各有高低,各有特色,好的坏的积攒了不少,从来不觉得多,只觉得少,现在还在收集。
像这样得到一把刀就觉得满足的事情,他是绝不认同的。
燕归的主要心神放在刀上,他手上换了细细的白绸布摩擦刀身,有些人血液粘稠似胶,往往会粘在刀剑上,很不容易甩掉,容易让人暴露行踪。
打磨之后,用丝绸抛光后的刀身会格外光滑,不容易沾染脏污。
他注意话说到一半走神的友人,他们两个是两种人,本就有很多很多的不同,从小的生活处境也是千差万别。
各自之间,也不必多理解,有时候就像现在这样互相沉默就很好,也是他们之间的习惯。
“七月十六那天,我好像遇见了一个女子。”
燕归说:“大昭的女子不是不可以出门。”
每天街上的女人虽然不多,但总是有几个的,见到女子不足为奇。
他一向不爱多管闲事,就算友人和哪位女子有什么风流韵事他也不甚关心,更没有探听和品评的欲望。
故作不解其意。
他不说,对方这段时间实在是心事无处诉说,也不管燕归是否不通感情事,直接打开话匣子:“不知道是真的见到了那位女郎,还是在梦中见过,我只记得见到对方时候的感觉,就像是早晨看到太阳从朝霞中升起的感觉,却不记得对方的容貌。”
“所以你这几天都在山上喝酒看日出?”
“我在醉仙楼等了两天,没再遇见那女子,相思难解,只好去了空山。”
“你母亲前两年一直说要给你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若有这样一个人必定愿意连夜为你托人请媒,登门说亲。”
男子摇摇头,说道:“哪有这么容易?”
“我酒醒了之后问那天在我身边的仆僮,那童子说我那天醉酒后一直在店里喝酒,他怕出意外在我醉酒后把门窗锁了,我并没有见过哪位女郎。”
这话让他说的颇有几分失落。
“母亲对我婚事的焦急我也知道,若是能再真遇见那位女郎成婚也是一件幸事,若是遇不到,也只是无可奈何。”
“照仆僮的话来说,我看到那女子应该是喝酒喝多了生出的幻影,这两天我又喝了几天的酒,醉仙楼的千日醉,开云楼的女儿红,长春楼的烧刀子,饮酒之前想着美酒在怀若是再有美人在侧实在是再好不过,只可惜酒喝了好几天也没有再见到那位女郎,醉了也只是醉了而已。”
他一只手掩住额头,长叹一声,“也许我这辈子就没有成婚的缘分吧。”
一位出身世家,自小养尊处优,作为家里排行靠后天资聪颖,被父母兄长百般宠爱的人竟然会这样说。
燕归也只能当做笑谈,这样的家世,怎么可能成不了婚,只是他父母过于疼爱他纵容他,不愿逼迫,要不然他早就被绑起来联姻了。
他思绪忽然顿了一下,垂着眼睛,不动声色地问道:“你刚刚说的是哪一天?在哪儿遇见的女子?”
“七月十六,陛下与仙师在洛水旁祭祀的那天,醉仙楼,朱雀街上的醉仙楼,我在二楼喝酒。”
燕归知道那一天,陛下在朱雀街遇刺,永寿公主应召而至,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永寿公主。
那一天的朱雀街上的确再没有其他的女子了。
当天的事情,因为涉及皇上遇刺,讳莫如深,对朝政不关心的人不知道也情有可原。
年轻人眨了眨一双桃花眼,看向刚刚将抛光好的刀收回刀鞘的有人,笑了笑,“怎么,你是不是要帮我找一找?”
燕归点点头,却只是说:“我会留意的。”
年轻人从榻上跳下来,拍了拍燕归的肩膀,“还是你够朋友,只是我没有画像,要难为你了。”
“谈不上为难。”
巷子里骂骂咧咧的鸨母不知道什么时候收了声音,不知道谁家的小孩子被父母哄着睡着了,狗大约也累了,隔了好长时间才叫一声。
呜嗷呜嗷呜嗷——
像是一声声狼叫,被踹了一脚的狼。
年轻人也不觉得这些声音令人烦躁了,因为燕归的话,他心情好了些,看着桌上一个个被磨刀石磨过,又被丝绸擦过的利器,问道:“怎么大晚上的收拾这些东西?”
“白天没空。”
“我记得你是护卫首领,最近有什么事吗?”
燕归说:“无可奉告。”
年轻人笑了笑,也不在意,知道友人是侍卫,常年陪侍在皇上身边,所做的事情多半涉及皇家,的确是无可奉告。
两个人随意聊了几句,各自睡觉了。
燕归睡床,年轻的世家公子把竹榻上的桌子撤掉,直接睡在竹榻上。
夜里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声音,狗偶尔就要叫一声,蝉鸣在院墙外头,墙壁上,一声又一声,总也停不下来。
夜深了,燕归在夜幕低垂中起身,他带了一副弓箭,一把自己最锋利的也是最好的长刀,他头上袋了一个箬笠,半遮住脸,穿了一件黑色斗篷掩住身形。
经过竹榻多看了一眼,长着一双桃花眼的友人其实家教很好,睡着之后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也不会发出鼾声。
他推开门,走出陋室,几步之间,高大的身影与夜色融为一体。
更夫昏昏欲睡地敲梆子。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当走到外面,燕归从更夫身后掠过的时候对方也没注意到,照旧用自己拉长变形的声线喊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他一路奔到城墙,用五爪勾勾住城墙的顶端,他直接顺着墙壁落下。
这一串行动没有惊到任何人,连守着城墙的人也没有看到有人从城墙上滑下去,燕归其实也会脚步轻轻的走路,可以不被任何人发现。
床上的贵公子还在睡觉,直到他醒了才发现对方早就回来了,正在吃路边买来的炊饼。
桌上有打包好的两个小菜,盛在油纸包里,还带了一壶热腾腾冒着热乎乎的豆香的豆浆。
年轻人在这儿睡了一夜意外地睡得不错,他一边慢条斯理地吃东西,一边问这个燕归,“起这么早?你什么时候起的?”
“天不亮的时候。”
年轻人不太相信,“你今天休沐。”
“我忘了。”燕归说。
这两天发生了一件事。
彩诗和檀华说自己新听到的消息:“太虚观的观主在回道观的时候遇到了刺客。”
“那个道士怎么样了?”
“被人砍了一刀。”
第36章
芙蓉殿书房寂静无人, 桌上摆了个黄色陶瓷笑脸猫笔洗,一砚台磨好的墨水,旁边放着一座挂了几只笔的笔架, 还有三排练好的字。
檀华微微俯身对着字帖练字,她练了整整一个上午, 有的写得好, 有的写的坏。
好一些的留下来, 坏的有规律的也留下来, 留下来用作参考学习,用不到的就在旁边摞成一小叠, 稍后宫女会拿去烧掉。
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一个人练字,今天彩诗匆匆跑过来, 她是个活泼的姑娘, 喜欢热闹, 爱交朋友,有空会和人一起聊天踢毽子,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交换一下宫里的情报。
比如哪一位娘娘去问仙殿吃了闭门羹,哪两位娘娘宫里狭路相逢, 二人皆是争强好胜之人,犯了口舌。
平时几乎都是类似的事情, 没什么大事儿,碰到有意思的彩诗会说一说,若是没意思的, 她听过也就罢了,不会再说。
今天本该她轮休, 都换了一身旧衣裳,准备找几个姐妹一起踢毽子,才出门就被人拦住说了这事儿。
彩诗来的匆忙,这句话也说得匆忙,檀华刚好临摹完一张,尚未来得及收起笔听见了彩诗的话,因这句话在练字页空白的地方划出一小道墨痕。
她看了眼一眼痕迹,再看一眼练字的结果,相比从前,这一笔字已经大有进步,这张字要好很多。
彩诗看檀华刚刚写好的字,稍微冷静了一些,行了一礼,说道:“奴婢冒失,还请公主恕罪。”
“免礼吧,没关系。”
字已经写完了,檀华将最后一张纸放在比较满意的那几张上面,抬手在绘制着小猫的陶瓷笔洗中涮了涮笔,将笔挂在竹木笔架上。
想到刚刚听到的话,檀华抬眼,目光疑惑,问对面的彩诗:“此话当真?”
她是一直都觉得这些道士死有余辜,也不只有她一个人这样觉得,朝堂上从前有过几个非常激进的反道教文化人士,坚决反对皇上求仙问道,不赞同当初萧翀乾大兴土木建造问仙殿,讽刺萧翀乾吃丹药求长生的行为,还说皇帝所作所为影响深远,他可以封个国师给自己欣赏的道士,但不该把对方的身份抬得太高,甚至让对方入宫久居。
国师这个官职其实历代有之,前朝盛行佛教,出过很多有名的和尚,国师的职位多半落在和尚身上,偶尔也落在道士身上。
这个称号,更多的只是一个荣誉头衔,领了称号的人多半本身就已经是有名的僧人或是道士了,荣誉锦上添花,大多数人还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太虚观观主在受到封赏以前几乎是查无此人。
这也是很让大臣们不能接受的点。
那个反对的臣子还断言说长生是个骗局,萧翀乾劳民伤财,最终什么也不会得到。
这位臣子在萧翀乾请太虚观观主入宫的时候反对态度激烈,很是说了些不尊敬的话,也因此被萧翀乾发配到了岭南为官。
南方瘴疠之地,蛇虫遍地,民风剽悍,十里不同俗,在这样的环境里,这些年那位姓张的臣子也做出了一番成绩,也算是个能臣。
对方临走的时候还留下奏折说,萧翀乾是在被小人玩弄,那个道士来到洛京和皇宫只是为了荣华富贵,过不了多久就会露出本来面目。
他当初的话不是完全预测对的,萧翀乾信重道士,对朝政影响很大,对近些年的民风和学风也都有影响。
但那个道士,和他想的不一样,这些年大家也发现了,太虚观的观主并非贪图享乐之人,若说荣华富贵,他有,但绝对不多。
皇上要给太虚观赐金银珠宝,太虚观的观主拒绝了,皇帝要给对方赏赐良田,对方也拒绝了,皇上给太虚观的观主赏赐的奴仆,他也没有留下。
这些年,这个人非但没有露出本来面目,反而因为所在的平台更大,骗到了更多的人。
甚至朝堂上一些原本排斥他,不信任他的人,都渐渐接受他了。
尤其是这次连绵多日的大雨在对方的祭祀过后如期停止,放在对方身上的质疑的目光已经很少了,甚至有些转化为了敬畏。
檀华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做到的。
总之,这个人正处于一个稳定的向上的发展阶段,突然有人说对方被刺客攻击,檀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怀疑。
是哪里传来的乌龙吗?
彩诗说道:“千真万确!告诉奴婢消息的人是宫里的小慧,据她说这个消息已经传开了,不止是宫里,洛京城内许多人都知道。”
檀华偏头看看窗外的艳阳天,好好的天,还是蓝的,没有变红也没有变紫。
两人正说着,小福子跑进来,行了一礼,他跑得满头满脸的汗,肩膀都是湿的。
檀华说道:“免礼,这是有什么急事?”
“奴婢有一件大事儿要禀告公主,太虚观的仙师被人刺杀了,刀子从身上划过去,差点没了命。”
“这事儿是奴婢从问仙殿那儿听来的,就是昨天晚上的事儿,仙师有事儿回了道观一趟,清早回宫的时候,直接被等在半山腰的刺客砍了一刀。仙师本来和陛下说好了上午一起研习道法,讨论经书,结果到时间了却还没来,陛下就派了人去山上,这才知道这位仙师遇刺了。”
“皇上派了太医给仙师看伤,刚走不久,仙师伤的怎么样还不确定。听到奉命去太虚观找仙师的太监说,其实找到那位仙师之前他们就看到了地上的血迹,只是心里急于完成皇命,没有多想,只当是野兽叼着猎物经过留下的血迹,没人想到太虚观的仙师会出事儿,越走越远发现血迹的方向和大家的路线大致重合,血迹时有时无,太监们心里不安,等到了山上,就听山上的几个道士说观主受了伤,人已经昏厥。”
“那时候是几个粗通医术的道士帮观主看病,他们医术算不得精通,只是帮着止了血。听说那道伤口极为骇人,刀口在腹部,伤口切面顺滑,横在腹部,若是伤口再往下,便要伤到五脏肺腑了,再深一些,就能砍到人的脊椎了,挥刀的刺客可能是想直接将仙师整个人斩成上下两半。”
小福子说到这里觉得有些悚然,后背汗毛站起来,不自觉擦了一把额头冒出来的冷汗。
这个杀人的手法未免有些过于残酷。
前段时间陛下遇刺,刺客用的是利箭,在小福子心里,刺客都是这样的,毒酒利箭,怎么会有刺客直接想把人砍成两半?
檀华说:“他还活着。”
小福子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仙师的伤并没有伤到脏腑。”
因为心悸,小福子也无法说太多的话。
彩诗接过话头说:“仙师伤的如何还要等太医回宫才能知道,现在大家都在猜刺客是谁。”
檀华也试着猜了一下,听说太虚观的路人缘不错,从没有和人结下过什么仇怨,太虚观很多弟子略通岐黄之术,平时经常下山帮人看病,在山脚那片地方有些善名。
太虚观的观主,现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受到满朝文武质疑和否认的仙师了,甚至有一部分人将他看做是真仙师。
而当初那个因为劝谏被萧翀乾看不顺眼赶到岭南的臣子,本身是一个光明正大,格外有原则的人,所以敢于劝谏,不怕触怒皇上。
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人离开洛京的时候都没有砍人现在怎么会砍人,只是对方的性格就不可能买凶杀人。
檀华想了一会儿,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太虚观里,遇到刺客的观主闭眼躺在床上,他面如金纸,昏睡不醒,弟子给他喂了参汤,又给用了百年老参的参片,流了太多血,全靠这几片参片才保住了性命,撑到太医过来。
来的太医是擅长治疗外伤的周太医,对方掀开被子,见对方腹部的伤口狭长,用银针固定,略微一愣,一是为那道极长的伤口,而是为这样的手法,非常之时,也不失为一个好法子。
“这伤口是谁合上的?”
陆观鱼站出来一步说道:“正是小道,小道学过些粗浅的医术,看师父伤口太深,又极为干净,为止血就暂时用银针将伤口合拢了。”
周太医点点头,他说:“做的不错,还请你为仙师将这些银针拆掉,我要为仙师缝合。”
在陆观鱼为师父拆掉银针的时候,周太医洗了手,从随身的药箱中取出一只短针,一条细细的羊肠线。
看见被观中弟子拆开银针后张开的伤口,饶是见多识广的周太医也有些吃惊,这道伤口倾斜在观主上腰腹部,伤口干净丝滑,光是看到这伤口就能想到对方刀口的锋利,还有下刀之人的力道。
差一点点,这位仙师就要被人劈开成两半,但显然,对方的刀劈到一半被迫停下了,要不然差一点,也会伤到仙师的脏器。
他深吸一口气说道:“现在我要为仙师缝合伤口。”
葫芦巷子——
“接着。”
接过友人从半空中抛过来的酒,燕归眉毛不自觉紧绷了一些,对往日的他来说轻而易举的动作,今天却有些滞涩,好在长了一双桃花眼的友人正在看手中的酒,在掌心掂了掂。
“三十年的女儿红,醉仙楼的老板使人送给我的,差点忘记喝了。”他拍开泥封,说道:“酒是好酒,我都闻到香味了。”
燕归不动声色将拿着的小酒坛换了只手,
肩膀传来一点点疼痛。
今天就没有一件事情顺利。
意外之处在于对方会用剑,他一出现,对方便感到了杀气,立刻退了一步,从腰间拔下软剑。
杀人最重要的就是快,而防守也是。
他们的交战只在一个呼吸之间,燕归的刀斜劈过去,对方的剑也刺过来一半,谁也没有停手,也没有收势。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太虚观的观主早就领会到了这个意思。
哪怕燕归的刀差一点就要劈开他腹中的腔膜,他也没有收手,剑尖刺入燕归胸膛。
第37章
有一双桃花眼的贵公子在和燕归就着桌上的菜一起喝了一小坛女儿红, 他一觉睡醒又喝了酒,不见半分醉意,双眼湛然, 神清气爽,准备告辞, 临出门前问燕归:“你今天兴致不高?这么好的酒才喝半坛。”
燕归说:“已经吃过饭了。”
陈年好酒的醇香飘满陋室, 门前经过之人引颈张望, 而眼前的友人竟是如此暴殄天物。
友人摇摇头, 说道:“不懂品酒的男人和不解风情的男人都令人难解。”
“你饱食之后还能饮下一坛酒也是令人不解。”
朋友笑了笑,说道:“酒与饭不入同一个胃。”
这话纯属是酒鬼的狡辩, 人有没有两个胃。
对方就此告辞。
燕归在友人离开后起身合上门,坐在桌边的胡凳上解开衣衫。
他的友人虽然是一个喜爱饮酒游荡的纨绔子弟,到底出身名门, 从小严加培养, 虽然长大后添了些纨绔气, 但有些习惯是从未改变的,他每天卯时从床上起身,更衣洗漱,吃饭散步。
便是头一天饮酒到三更第二天卯时也会睁开眼睛起床洗漱,实在困倦才会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燕归回来的时间已经接近卯时了, 他一路匆匆,照旧是翻越城墙进来, 守门的士卒没有发现。
赶着时间,多次活动,被草草裹起来的伤口开裂了, 却也来不及重新处理,只换一身衣裳, 像往常一样去附近的酒楼买了两人份的饭食。
怕对方闻到血腥味,生出怀疑,特意要了一个味道重的花椒炒羊肉。
看对方刚刚的样子,应是没发现什么端倪。
燕归解开衣带,他胸前缠绕着的白色绷带渗出了点点血迹,像是前阵子下雨时宫里海棠花瓣落地的点点残红,这道伤口经过一个早晨的奔波,其实已经开裂了,再加上他适才陪朋友饮了半坛女儿红,血液沸腾,血流得更多了些。
如果对方再晚走一时半刻,就能看到他外衣渗出来的血迹了。
他脱掉上衣,解下身上的绷带,里面渗出很多血,到了最后一层,眉都不皱一下,直接撕掉和污血粘连在一起的绷带,伤口上匆忙之间抹的药已经被鲜血冲掉了大半。
他拿起喝了一半的三十年女儿红陈酿浇在左胸上微微渗血的那道剑伤上,微凉的混合了血液的烈酒,顺着他的胸膛往下滑,哗啦啦地往下流。
室内霎时间弥漫起浓重的酒香味,其中混合着一点淡淡的血腥味。
随着清亮醇香的酒液冲洗,燕归左胸混合着血和药乱七八糟的伤口露出原本的模样。
那是一道纤细的伤口,只有一寸多长,作为一道利刃施加的剑伤他毫不狰狞,甚至有些清秀,但这其实是一道很危险的伤。
若是持剑人的力道再大一些,剑尖再深一点就能刺穿他的肺了,若是稍稍歪斜一点,还能划到他的心脏。
不管朝向哪个方向,动手之人只要再用力些,均可一击致命。
燕归回想起交手时的场景。
他的长刀世所罕见,削铁如泥,如果那位观主的软剑是迎着他的长刀去格挡,必然会被他的长刀将对方连剑带人一起劈碎。
那位观主的剑法十分精微,甚至比很多从小就练习刀剑的人都要好很多很多。
毕竟练剑的人常有,天资不凡的人却少见。
而且,他没有拿着软剑迎击长刀,而是选择攻击持刀之人,并不是巧合,而是因为这个人观察十分敏锐,反应迅速。
他在疼痛的时候,手也很稳,没有半分的脱力和颤抖。
燕归闭了闭眼睛。
那个观主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从各个角度来讲都是。
他低头用牙齿咬开装装着金疮药瓷瓶的红色盖子,浅棕色的药粉洒在已经被冲洗干净只是微微渗血的薄窄伤口上。
重新一道道缠上干净的绷带。
他换了身干净的和刚刚换下来的衣裳相差无几的黑衣,打理整齐,然后将沾了血和酒污的赃衣裳、赃绷带一起丢到火盆里。
轻轻吹了吹火折子,点了手里的一段不知何时沾了酒污和血污的绷带,火焰倏忽燃起,猛地窜高,燕归松手,燃烧的绷带坠入火盆,将里面的衣裳腰带和脏绷带都点燃了,火焰烧得老高。
屋子里的酒香一下子消失了一大半。
“当当当——”
有人在门外敲门,“燕首领,我是梁小顺。”
外面传来梁小顺压低的声音,他声音尖细柔和,薄薄的一层门板,人说话的声音几乎没怎么改变。
同在御前行走,燕归认识梁小顺。
他打开门,梁小顺行了个礼,“见过燕首领,仙师遇刺,性命垂危,陛下动了雷霆之怒,小的传皇上口谕,请您立刻去捉拿刺客,一定要将对方捉拿归案。”
梁小顺能闻到燕归身后飘来的酒香,猜想燕首领是休沐饮酒,想到打扰了对方喝酒,梁小顺多说了一句:“若是您顺利将刺客捉拿归案,陛下一定重重有赏。”
“还请替微臣向陛下回禀,微臣领命,这就去搜查刺客。”
因这刺客的事情,皇上在问仙殿大发雷霆,臣子们战战兢兢,无人敢再去问仙殿拜见,后宫嫔妃无人敢去献媚,听说魏惠妃本来已经带着自己做的糕点走到了问仙宫门前,打听到里面的人说皇上脸色不好就又带着人离开了,连东西都没敢留下。
檀华听见皇帝发怒的消息,眼睛都没有抬,她手里握着柳先生的字帖,站在河畔却没有什么心情看下去。
宫女们知道十七走了的事情,彩萍和梅香在身后几步远看着檀华,她们两个点了一炉苏合香,梅香用扇子轻轻煽动,香气从河边一路飘到水面。
河水里的锦鲤钻出头来,气泡咕噜噜吐出来,吸进去的是香气。
檀华将字帖放在膝盖旁边,她侧坐着。
今天听见道士遇刺的事情,看不下书,她带了一叠自己写错的练字纸,来水边散心。
她真希望萧翀乾能够停止服用丹药,古代的丹药里面有很多重金属,人类服用之后人体很难自然代谢出去,久而久之便会重金属中毒。
檀华没研究过这些,她过去几乎不接触重金属,距离她最近的重金属是水银温度计里面的水银,隔着一层圆润的玻璃被她夹在腋下测量体温。
也从没想过有一天身边会有一个重金属药丸成瘾的亲人。
她不知道太虚观的观主从一个小道观里进入皇宫,不求名不求利到底是为了什么,若说是信仰,也不可能,这个人这些年没有为道教的发展做出什么贡献。
不愿意花时间琢磨这个人,檀华常常觉得,对方还是直接死掉的比较好。
这次他会死掉吗?
总觉得那是个命大的人。
檀华用自己练过字的废纸折了一只小船推到水里,看波痕荡漾,小船在水波中摇摇晃晃,远远飘走。
脑海里乱七八糟想着东西,一边想一边折了小船放到水里,如果小船走得远一些,她会更高兴些,如果没走多远就落入河水里,她就会不高兴。
就这么一会儿高兴,一会不高兴,檀华放着纸船。
不一会儿,彩诗提着裙子拿着一封信快步走来,脸上带着笑意,和檀华说:“太子殿下的信到了。”
檀华撕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
先看了一眼最后一张信纸上写的日期,是她让时期送信之前的日期,这封信是十多天之前写的,在这个时代,不算是慢了。
在水畔,有风过来将手里打开的信纸吹得哗哗作响,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按住信,卷起来放在袖子里,檀华带着宫女回宫看信。
在信里,萧恒问她最近身体怎么样,过得好不好,又说自己一切都好,叫她不要担心。
道士求雨停的事情,是小事,无论成功与否,都让她不要花费心神在这样的事情上。
檀华能感受到萧恒是在关心她,他一直都不希望她介入朝堂或是皇家的一些争斗之中,最好永远不要接受这样的事情,但怎么可能呢?
萧翀乾是她父亲,小时候他抱着她哄她入睡,在床头慢慢给她讲各种各样的故事,成语里面的故事、神话里面的故事。
他也会担心她的身体,不让她吃这个吃那个,很细心地说吃这个好,哄着她吃饭。
檀华即使知道这是在做无用功,也无法不为萧翀乾担忧。
大约萧恒也知道这句话是没用的,檀华不会听,他在后面写让她多做一些快乐的事情。
他还和檀华说了一些出门在外遇到的有趣的事情。
哗啦啦,檀华意犹未尽地翻完了,看到末尾,上面写着,萧恒说他处理完这次的堤坝就能回来,让她在宫里好好的,好好照顾自己。
下意识拿了一张纸要写回信,想到自己刚刚派了十七区送信件,这会儿应该也快到了,檀华又放下了手里的信件。
也不知道自己让十七送过去的钱够不够用。
那边情况怎么样,自己送过去的钱是不是杯水车薪,最近她又整理偶尔一些钱出来,还把自己写的古代真假千金的爽文拿去书局投稿了。
檀华没有写完整个故事,这两天发现已有厚厚一沓,差不多够一本书了。
檀华放回没写字的纸张,和身边的人说:“不知道太子哥哥在那边过得怎么样?”
身边的彩萍安慰她说:“太子殿下此番出行从者甚多,公主还特意让人准备了些东西,都是有用的东西,不必过于担忧。”
她笑了笑,“还是希望哥哥早些回来。”
第38章
高阳县, 太子萧恒步行江渚之上。
他穿一身白色带着淡黄色织锦纹路的锦衣,腰上是一条干净朴素不加纹饰的纨素腰带,腰间悬着一枚白色蟠龙玉佩。
江水涛涛, 白浪翻滚,风声烈烈, 和波涛声音混在一起。
千百名附近郡县应召而来的民夫正在远处修筑堤坝。
岸边土石堆积成山, 人员往来频繁。
萧恒沿着近两个朝代容易发生水患的几座郡县一路走访, 大雨不止, 郡县的路不像洛京的路好走,往往越是偏远的地方路况越差, 再加上下雨,只有越来越差。
出了洛京没多久,他就弃马车改为骑马。
一路上, 所带的人有的病了, 所带的马匹, 也有的病了,不得不让一些生病的人停下休息,他为了继续赶路,也多次在停留的驿站或是郡县换马。
一路上多有波折,走得不算快。
来到高阳县的时候雨势正大, 难以行路,萧恒只能留下, 便向高阳县令了解此地的情况。
他与高阳县令一起查看了此地堤坝,黄河的主要支流渭水自此地穿过,年景好的时候, 因为取水方便,百姓丰收, 安居乐业,但一旦大雨,附近就有水灾的危险。
渭水波涛之大,他地无有,水坝截住波涛,陈旧的大坝依稀可见当初建立时的巍峨,如今却陈旧破损,上面有些粗陋的修补痕迹。
萧恒看得皱眉。
县令是个四十多岁的黑瘦男子,姓王,王县令对萧恒说:“这些年高阳县风调雨顺,大坝为前朝所建,最后大修补是在十年前,最近几年只在春季挖河沟的时候征召民夫做些简单的修补,这次大雨,实在令人难以安心。下官派人日夜查看,水坝旁堆放了一些砂石,希望没有用到的时候。”
萧恒一直认真听着,对比因为连日忧虑沧桑憔悴,双眼遍布血丝的官员,他显得格外年轻,也格外冷静,他对那官员说:“大坝之事,你该早些奏报。”
在官场上,讲究言语婉转,点到即止,萧恒的这句话听在官员耳中已经是十分严厉的一句话了。
他立刻请罪,“下官糊涂,只想着近些年风调雨顺,这两年大约也没有大雨,心存侥幸,又恐徭役劳民伤财,实在糊涂。”
“王县令,你现在还等着雨停吗?”听见萧恒的话,王县令略有犹豫,“大雨天工事难做,只怕会生出事端。”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王县令,这便征召民夫修建堤坝吧。”
王县令听从太子的话将征召民夫的事情安排下去了,让人立刻去买石料沙土,明天就可以修建堤坝,这一夜确实辗转反侧,反复难眠。
而第二日,被雨天征召而来的民夫多有怨气,却畏惧官府威严不敢多言。
大家心想,许多年不修建的堤坝怎么非要在雨天修补。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王县令真是后悔没有早点上书修堤坝,否则也不会有现在这纷乱繁忙的局面。
就在大家聚集在大坝旁边之时,水流极其凶猛地冲击着大坝,猛地一下,大坝被冲破了一道口子,洪水怒吼着冲过。
不用王县令命令,应召而来的民夫们立刻扛着装了砂石或是木头的麻袋上了堤坝缺损处修补。
一个个用尽全力。
高阳县的田地大多在河水下游,这次征召而来的民夫大部分也都是从下游而来,附近的人沾亲带故,这些人又或许在下游有亲属。
为保全家里田地和房屋,大家各个拼尽全力。
这道口子顺利补好。
幸好有惊无险。
王县令每每想到那天的事情都后怕不已,他为县官,不能无令大批征召民夫,必须要上报州郡。
而他没有征召的原因还有一个,没有州郡批下来的银两,便是他能征召来人也没办法买来材料修补大坝。
只靠县里的银子,是不够的。
而州郡还要报请朝廷,一来一回,已经来不及了,故而他也只能心存侥幸了。
幸好太子来了。
要不然真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王县令远远看着行走于江畔的太子殿下,连日的大雨之后,水边似乎还有未散去的冷意,高涨的河水在风过之时漫漫翻滚着小小的波纹,它们前几天还是狂怒的样子,今天就驯服地流淌在了那人的衣摆之下。
“太子大有储君之风。”王县令和身边的师爷感慨一句。
“明公所言甚是,据说在今上诸子之中,太子也是最优秀的一个。”
王县令笑了笑,他久不入京,也知道近些年皇帝年纪渐长,人也有些糊涂了,无心朝政,整日痴谈道法。
朝堂上的事情多半是冯老丞相操持,想到冯老丞相,王县令心里感叹,陛下老了,冯老丞相比陛下还要年长许多,冯老丞相也老了。
他们这些臣子,便是外官,每每想到这些便忧心不已,顿觉前路茫茫。
王县从前令未曾见过太子,多少听过一些朝臣对太子的夸赞,其实是不大信的,以为当中多有虚言,这次亲眼所见却觉得太子比传闻之中更加贤德。
大昭未来有望,他心下安稳。
“本官昨夜写的请罪折子文志你可有看过?”
“小人看过了,略微改了些字句,无事发生,明公何必请罪?”
“险些酿成大祸,必要写成折子递闻洛京,向圣上请罪,也请百官引以为鉴。”
重点在最后一句。
师爷余文志作为一个幕僚,只是点点头,在他看来请罪有些多此一举,但王县令作为一个父母官也有自己的想法,这种想法细说其实有些过于敦厚,人无完人,善良敦厚已经胜过很多人了。
江边太子一边走一边和身后的一个黑衣男子说话,那人看起来既像是个少年又像是个青年,难辨年纪,面容俊秀又普通,腰上带着一把没有花纹的长剑,一头黑发整整齐齐地束起来,走路无声。
这人自洛京而来,一来就请见太子,百忙之中的太子亲自见他,并留其在自己暂居的宅院之中。
外人对此人的身份多有猜测,有人自作聪明派了人过去试探,结果派过去的人愣是分不清对方是哪个。
这件事儿被师爷当做笑谈讲给王县令听。
王县令听罢摸了摸胡须,看向江边两人,摇摇头,感慨道:“早闻洛京龙虎之地,人杰地灵,多有奇才,亦多有异士。去过洛京的人皆说,天下风流,洛京独占八分,今日有幸,得窥一角,果真名不虚传。”
跟在太子身后的人便是从洛京赶来的十七,他用八天时间赶到了太子萧恒所在的高阳县,当时太子政务繁忙,只是一目十行看了永寿公主写的信,便让他暂且退下。
这两天,萧恒的事情少了很多,大雨停止多日,该处理的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了。
他便经常把十七叫到跟前问一问永寿的近况。
萧恒让十七说一下永寿这些天在做什么,用没有遇到什么事情。
听到十七说永寿换掉了为她讲经的道士,他问:“换了谁?”
“陛下说等到科举考试之后再定人选。”
萧恒点点头,对于换掉讲经的道士,他一点都不意外,在宫里,檀华对道士的讨厌毫不掩饰,姓徐的道士却能在芙蓉殿讲好几年的经,已是意外。
那个道士是有几分真才实学,若不是个道士,对方就算走科举这条路也会有所作为。
当个道士才算是埋没,只是徐道士的诗书经意都是太虚观的观主传授的,也不能说可惜。
心中多少为对方的才华有些惋惜,萧恒多问了一句:“徐道长还在宫里炼丹吗?”
十七说:“徐道长自太虚观出走,不知去向,有人说他身在洛京久居繁华不堪其扰,远遁山林,隐居去了,也有人说他是有了喜欢的女子,同对方私奔了。”
这样一件热热闹闹的事,自十七口中说出来平淡了九分。
萧恒点了点头,说道:“仙道渺渺,世俗多乱,于一个真正的修道人来说,皇宫不是什么清修的好地方。”
这件事说完,萧恒说:“你整理一番,明日便出发回宫吧,永寿出门不爱多带人,你不在身边皇妹多有不便,恐怕近日都没出门,在宫里闷坏了。”
“是,小人今日便出发返京,殿下可有什么话要小人要带给公主?”
“孤这几日也要回宫了,不用带什么话。”
十七应了一声,低头行礼告退。
“明公,那个黑衣小子走了。”
等在一边的王县令点点头,“文志与本官同去。”
那个黑衣年轻人走后,太子在江边看漫漫江水,王县令带着师爷在太子身后行礼,“下官见过太子。”
萧恒回身,说道:“王县令不必多礼,请起。”
王县令说,“听闻殿下将归洛京,大坝已经将要竣工,百姓听闻修建大坝所用金银皆是出殿下之手,乡民无以为报,请求将此事勒石于堤坝之旁,民意拳拳,还请殿下万万不要推辞。”
王县令再三请求。
萧恒看了一眼渺渺江水,脸上露出了一个在王县令看来有些温和的笑意,他说:“既是如此,孤便不再推却,只是乡民感激错了人,这些银钱是我妹永寿所施,勒石之时还请写上舍妹的名字。”
王县令微微一愣,再次深深行了一礼,说道:“下官代本县乡民谢过殿下,谢过永寿公主,洛京路远,还请殿下在归京之后替下官向永寿公主殿下转述高阳县上下百姓的感激与谢意。本县士人楚家四子楚东阳笔法绝佳,下官欲以其为勒石题字之人,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可。”
堤坝修好第十日,河堤旁立起来一座石牌,上面文字篆刻,内填墨漆,金石坚固,石刻深深,文章清朗,题字之人笔法风流雅致,其文曰:
永平二十六年,大雨,渭水涨潮,高阳县堤坝年久失修,将破。
皇帝之女,东宫之妹,永寿公主舍银四万六千两复修此坝,高阳县民上下老小受公主活命之恩,永不敢忘,勒石于此,以告后人。
……
第39章
外面的事儿, 檀华让人打听得到。
洛京的事情很好知道,外地官员上奏的一些折子也不是秘密,比如说山西某地因为泄洪, 两个村子发生了械斗,一个说往你那边泄一个说往你那边泄, 县令成功泄洪却得罪了一个村子的乡老, 发奏折到洛京汇报兼诉苦。
又比如说某地地势较高, 赖于地利, 没有因为大雨受到太大损失,未受天灾却遭了人祸, 当地却来了一伙商贩,哄抬物价,欺骗百姓, 骗百姓们低价卖了粮食, 又高价卖给百姓, 当地的父母官将这一行人收押,请示该怎么办才好。
还有一个地方说山贼趁着大雨天下来作乱,却在泥淖中崴了脚,被几个出来放羊的乡民毫不费力地捉住了。
……
一切都在变好,赈灾救人, 各种各样的事情被百官安排得井井有条。
萧翀乾早年锐意进取,攒了许多本钱, 再加上一些自先代留下来的基业,大昭国库充足。
金钱能够解决的问题应该不是问题,粮食能解决的问题也还不是问题。
多日没有出过芙蓉殿大门的檀华, 带了几个宫女在宫里找了片空旷的绿草地放风筝。
问仙殿里。
萧翀乾点燃一支香,插入三清神像前的香炉, 看着端坐于高台的神像,背对着燕归,问他:“刺杀仙师的刺客还没有找到?”
“微臣无能,尚未找到。”
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燕归日日带人搜查,一直没有结果。
也不可能有结果。
萧翀乾说:“继续搜查,他中了一剑,总有露出行迹的时候。”
燕归垂在身侧的手指不经意间微微动了一下,萧翀乾没有看到,宫殿内人少,小太监垂手低头,宛如木石雕像,老太监梁闻喜老眼昏花,许多东西都看不清了。
只有地上一团黑色的影子略微动了一下,复而又平静了下来。
三清像前的香炉里是燃不尽的香火,一根根红色线香,刚刚插进去的顶端燃着一点红色的火星,随着火星向下燃烧,室内的香火气隐隐地浓了起来,火星上燃烧过的地方出现一条渐渐弯曲的灰烬,香炉里有很多这样一点点的灰烬。
燕归禀告过追查刺客的事情,从殿中走出来,他扶着刀,身上还沾着一些三清像前供奉的香火气,这味道清淡宜人、味道悠远。
问仙殿内常年萦绕着这样的味道。
这香叫绮云香,是几年前长公主送来的,不知从何时起问仙殿只用这一种香了。
据说此香配合陛下服用的丹药另有妙处。
护驾多年,燕归已经习惯了绮云香的味道,最近几日他却觉得有些不适应这香火味,这些天每当闻到绮云香的味道他总觉得正在愈合的伤口有些痒痛。
大约是伤口太深,正在愈合的伤口在长肉芽,所以才有痒痛。
细细麻麻,像是被蛇虫啃噬过一样。
他走出问仙殿,应该按皇帝的命令查找刺客。
对于皇上的命令,燕归向来都执行的一丝不苟,他极少有失败的时候,是以深得皇帝信赖。
上次在朱雀街遇到的刺客,皇上并未对他有所责罚,这次遇刺的是太虚观的观主,皇上动了雷霆之怒,听值守的太监说,那一天听到消息许久没有动怒的皇帝摔碎了一只茶盏。
太监宫女战战兢兢,无人敢打扰,几个人端盘子都要你推我我推你。
那时候他们说:“若是永寿公主在就好了。”
“是呀,要是永寿公主在就好了,永寿公主在的时候皇上轻易不会动火。”
“便是动火也不会有谁倒霉。”
萧翀乾不是一个以慈惠闻名的皇帝,他未登基时先有杀伐之名,军中信服,百姓信之却也畏之。
他擅长打击敌人,也擅长御兵,登基之后对宫中的内侍宫女也有几分对待兵卒的态度。
不苟言笑,常年端肃,令如铁石,毫不留情,宫人常常战战兢兢。
听说永寿公主一点都不怕皇上,有她在的时候皇上的目光总会柔和很多,性情也会变得更加宽容一些。
永寿公主——
燕归其实听人提起过许多次永寿公主。
尤其是他刚入宫的时候,那时候柔贵妃深得圣眷,永寿公主其实也总是出入定坤宫,但那时的燕归还不像现在这样得萧翀乾的信重,常常活跃在宫外,做一些类似于现在这样的搜查工作。
无法靠近皇帝,自然也就没有机会见到永寿公主。
洛京戒严,他带人在城中搜查刺客。
五城兵马司蓝将军与燕归协同,他摇摇头说:“这人受了伤,事情又发生在城外,不好找啊不好找,燕首领您也知道城外的荒山野地那么多,那人随便躲在哪儿,藏个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可能早就走得无影无踪了。”
蓝将军连连叹气。
二人坐在距离城门口不远处的茶水铺子,面前各是两碗粗茶。
士卒正在检查进入城门的人,一个个检查一个个放行,凡是男子都会被士卒在胸口左右拍两下。
另有一人负责看被拍之人的面色,若是没有异常便放行。
若是露出痛色则会被人抓到一边解开衣领检查。
正好将要拍到一个被人搀扶下了板车的男子,两个男子扶着他,其中一个扶着他的男子说:“官爷,我这兄弟前两天帮族亲上梁摔断了肋骨,这次进城是要来找回春堂的大夫。”
那小兵一指,“去那边解衣检查。”
“是是!”
蓝将军看不清情况,只看见一个男子被一个两个男子扶着去检查,不到片刻,人就走了。
他吩咐身边的士兵:“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看见对面的燕归喝了一口苦茶,纹丝不动,蓝将军说:“这些天连个刺客的影子都没见着。”说着,他又叹了口气,压低声音说:“燕首领,你说刺杀皇上的刺客和刺杀仙师的刺客有没有可能是同一人?”
看样子蓝将军已经有这个想法很久了,他一边说,一边推测:“上次刺杀圣上的人在三百步外射箭,力道惊人,听说燕首领您当时徒手接箭也崩裂虎口,可见三百步外仍是箭势不减,射箭者必定力气极大,臂力惊人,恐怕只有燕首领才能与之匹敌。而这次刺杀仙师之人,据说凌晨骤袭,一刀砍过去若是没有及时收回来能直接将人劈成两半。虽说也是刀兵锋利,但若不是力大无比,如何能这样有恃无恐?”
有人说这是山贼野人的手法,很多人没见过刺客,在这些人印象中刺客是隐秘的,他们也许会搞美人计、或是用毒药、又或者是像上次在朱雀街一样暗箭伤人。
但行伍之人皆知,杀人不是比斗,不论是刺脖子还是刺心口,只要把人杀掉就是成功。
刺客是最讲究效率的,其次还有隐秘。
蓝将军猜测,假如仙师真的被杀死,对方会将仙师的死伪装成山贼或是大盗所为,然后逃走,到时候只要没有人看见,只能不了了之。
可谓是既有效率又隐秘,但只有一点意外,那位仙师的剑法好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经过这一番细想,蓝将军越发怀疑这二人是同一人,他说:“有没有可能是刺客刺杀陛下失败后恼羞成怒,索性刺杀仙师来泄愤报复?”
众所周知,陛下这些年仙师深得圣心,又因修道之事得陛下重用。
燕归目光平淡,发问:“不知将军有何证据?”
蓝将军笑了笑,说道:“只是些猜测而已,让燕首领见笑了。”
“没有证据的话,还是不要乱说为好。”
蓝将军心中略有不平,想着,我又不是你手下的兵,用得着用这种口气与我说话?
但想到燕归是得皇帝信重,是皇帝跟前的红人,便笑笑打了个马虎眼,说道:“此地只有你和我,也是揣测一下,找找方向,找找方向嘛。”
不一会儿去城门口的小兵回来禀告:“报!”
蓝将军:“怎么回事儿?”
“那男子是附近村民,族叔家里建造新房,他帮着上梁,不小心掉下来摔断了肋骨。”
蓝将军说:“以前怎么就没发现有这么多摔断肋骨的人,我都要怀疑是那个刺客把他们打成这样的了。”
那小兵多问了一句,“蓝将军,燕大人,城门口的队伍看样子得排到午后,还继续查吗?”
蓝将军和燕归对视一眼,说道:“查,怎么不查!接着查!”
查完城门,燕归又独自到别的地方搜查,这些日子的行动,也不只是为了追查刺杀太虚观观主的刺客,还要搜查刺杀陛下的刺客,这件事一直都是暗中进行,正好借此机会在明面上查一查。
燕归去了最后发现刺客踪迹一栋五层花楼。
那是一家教坊,叫做清韵坊。
清韵坊中有许多出名的妓子,她们擅长琴棋书画,平日里来往的多是达官贵人和书生士子。
这家教坊楼高有五层,以高闻名,与之相比醉仙楼还要略输一筹。
常有士子在清韵坊五楼饮酒吟诗,偶有文斗,清韵坊是洛京有名的热闹地方。
因为出事,这家教坊被暂时查封。
往日花阶柳市、急管繁弦,内里莺声燕语,姹紫嫣红一片。
今日寂寂然一片,红粉帐幔垂地,杯盏倾倒,各色香巾绣帕凌乱丢在各处。
刺客当日所在的地方是五楼楼顶的屋顶上。
燕归自阁楼上了楼梯,推开天窗走上五楼屋顶,人在高处风都是清的,从这里看过去,越过几条街道能清楚地看清朱雀街上往来的人影,王孙贵人,贩夫走卒。
朱雀街通向皇宫,远远地,能看见朱红宫墙,黄金屋顶。
燕归看着看着,发现一只风筝断了线的风筝飞过头顶,下意识伸手一抓。
那是一只漂亮的彩色燕子风筝,画风筝的人将风筝描绘得极为细腻精致,他将风筝抓到身前,忽然发现燕子左侧翅膀角落有一个小小的、规规整整的,几乎与缤纷色彩融为一体的彩色人名。
——檀华
第40章
燕归知道, 檀华是永寿公主的名字。
他一直跟在皇帝身边,皇帝身边还有一群很熟悉永寿公主的宫人,有意无意, 他得知了永寿公主的名字。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国中献上一批贡品,里面有各色的珠玉宝石, 绫罗绸缎, 应有尽有。
他当时刚到御前护卫, 见了这些东西只觉得珠光宝气甚是耀目, 只道皇帝果然富有四海,和眼前所有的相比, 从前看人争夺的一些东西不过是个笑话。
一样样贡品由太监送到一身明黄龙袍的皇帝面前,大多数时候他既不说话也没有动作,很明显, 他看到的东西不能打动他, 捧着托盘上前的太监略微停留一下便离开。
价值连城的宝物如水一般来了又来, 去了又去。
燕归都不知道皇上为什么让太监展示这些东西,因为看得出来,他对大多数东西其实是兴致缺缺的,偶尔叫人把东西送到跟前查看一下,才看一眼就挥挥手, 让人带东西下去。
直到碰到一盒子东珠,东珠多做首饰, 或是有些贵人流行将珍珠磨成粉末敷脸。
这东西多少有些女儿气,皇帝却让人把东西送到眼前查看,红缎匣子里的东珠颗颗饱满圆润, 光泽柔和温润。
皇帝说:“吾女檀华应该会喜欢这些。”
很普通的一句话,燕归的印象却很深。
一国之君, 万人之上,统御九州,威震四海,这样的人也要考虑别人喜欢什么吗?
永寿公主喜欢什么呢?
燕归带着风筝回家去,他看见路边有小孩子缠着父母要吃的要玩的,有个荆钗布裙的女子握着一支素色银簪犹豫不定,还有一个年轻士子正在搬家,他嘱咐仆人说:“仔细点,书画都在车里,路上慢一点,不着急赶路,路上若是遇到对面来车马不要争先,车里的书画万万不能有失。”
……
他一路回到葫芦巷子的简陋房子里,想要将手里的风筝挂到墙上,却发现墙面不知有多久没有粉刷过了,白色泥灰颜色不均,他在眼前一块墙壁摸了摸,指腹略有粉腻,看看指腹,指腹沾了一层白色。
燕归没有将风筝挂上去,阳光透过白色窗纸打进来,照射在风筝上,色彩鲜艳的风筝像是又要飞起来了,燕归将风筝断掉的丝线打成了一个小小的绳结,缠在风筝的骨架上。
“檀华”两个字因为是彩色的,在光线的照耀下看上去和那些斑斓的颜色相互映衬,看起来流光溢彩。
他又看了看手上漂亮的风筝,忽然发觉自己的房子其实已经很破旧了。
今日的风不大,檀华放风筝时选的风筝也不大,才二尺长上下。
现在住的地方连这样一只不算大的漂亮风筝都放不下。
他中箱子里取出半匹干净的白绢布,展开桌面上,将风筝放白绢布上。
随后从打来的箱子之中,翻出自己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花的银钱来,打开盒子略微点了一下,便带着钱出门。
走出门,看见李石头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坐着削竹篾。
这一阵雨水过去许多植物都生长得格外茂盛。
连竹子也长得格外青翠。
石头是隔壁家里最小的儿子,平日顺便帮燕归照顾一下马匹,燕归每个月给对方一吊钱,偶尔也会请他做些跑腿的事情。
“石头,帮我看一下家,不要让人进去。”
“燕大哥你放心,绝对没问题。”
燕归抛过去一小块银子,李石头也不多客气,伸手接住,笑了笑。
李石头心里觉得奇怪,他常年在葫芦巷子里外,帮燕归喂马,对方给钱大方,他平时也顺便帮燕归看看家,对方给钱的时候也会多给一些,他便一直这么做下去了。
今天燕归会主动让他帮着看家。
真奇怪。
李石头一边劈竹篾,一边看隔壁的门。
有个小孩儿过来,蹲在李石头旁边,眼巴巴看着隔壁的大门,说道:“石头哥哥,你家隔壁的凶人适才拿了个好漂亮的风筝回来。”
李石头和那小孩儿说:“早说燕大哥不是什么凶人,你们几个一边玩你的陀螺去。”
“风筝?没有。”
李石头刚刚是没看见,他是真不相信隔壁有什么漂亮风筝,燕归和这种花花绿绿可可爱爱充满童真的东西根本不能联系在一起。
他和这帮小孩子认识久了,知道这帮孩子平日里看着乖巧可爱,其实最会捉弄人。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天都黑下来了,李石头已经编好了竹篓。
他才看见燕归回来,“诶,燕大哥你回来了!”
却见燕归自黑暗中朝他招招手,李石头过去,说道:“燕大哥,你家没有人来,就几个小孩儿转来转去的,非说你家有个漂亮风筝。”
他见燕归递过去一个东西,对他说:“以后不用帮我喂马了。”
说完这句话,燕归就回去了。
李石头拿着手里沉甸甸的东西,估摸着是一块银子,他摸了摸脑袋,赶忙回家里。
点了油灯一看,却原来是块金灿灿的小金子。
他咬了一口。
着眼一看,上面出现一个清晰得牙印。
他娘喊他,“怎么点了灯?”
他说:“这就熄灯。”
李石头从这天起就没在见过燕归,他连对方是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偶尔他还会偏头看看隔壁,空房子没人来卖掉,东西也几乎没少,其实本来也没什么东西,只是有人住的时候,就算房子里什么也没有,瞧着也有些热闹,人走了,宅子里的人气儿一日比一日淡,原本的萧索样子就掩藏不住了。
燕归走了几日,经常有小孩子探头探脑的,还有人问:“石头哥哥,你家邻居这些天怎么都没回来?”
石头说:“出门办事去了。”
小孩子颇为失落地走了。
过些天,石头又撵走了几个偷偷爬墙的孩子,抓着一个小孩儿的耳朵说:“都说了燕大哥家里没有风筝,你怎么还不死心?”
“石头哥哥饶命,石头哥哥饶命,这回我信了,我以后都不来了,石头哥哥,求你饶过我吧。”
李石头松开手,气这孩子撬了窗子,抬脚踢了一脚小孩儿的屁股,说:“你最好说到做到,再让我发现你们几个过来可不轻饶。”
小孩挨了这一下默不作声跑得无影无踪。
李石头觉得有点怪异,一抬头见有个年轻的贵公子立在那儿,他长得俊雅,身上有种李石头说不出来的气质,一身素白色,和此地格格不入的锦衣长袍,腰缠玉带,一侧佩剑,一侧佩玉,桃花眼带着笑意看着李石头。
刚刚对几个小滑头得心应手的李石头一下子有些紧张起来了,相处久了他不是很怕燕大哥,但对这个偶尔来燕大哥家里喝酒作客的年轻公子却有些紧张。
对方一看就是他这样平民百姓惹不起的贵公子。
那位贵公子知道百姓多畏惧权贵,直接问道:“你身后这家住的人呢?适才听那孩子说不在这儿了。”
李石头讷讷道:“燕大哥搬走了。”
“那小孩儿说的风筝是怎么回事儿?”
“你知道这家人搬到哪儿去了吗?”
李石头摇摇头。
“没有风筝,只是一群穷巷稚童,游手好闲,见燕大哥走了想去宅子里探玩,随便找的借口。”
年轻公子抛给他一块银子,说:“拿去买些吃的玩的罢。”
李石头接过来,见是一枚圆圆的银裸子,上面一片漂亮的团花纹样,不知为何,却没有太多欢喜,刚才的诚惶诚恐不减分毫。
-
燕归搬了家,谁也没告诉。
他知晓收藏名画书法不能暴晒,也不能受潮,纸面竹骨的彩画风筝也应当是如此,便让人打了个二尺来长的樟木箱子,轻轻摸了摸燕子风筝的左侧翅膀,在檀华名字旁边微微停了停,将那只漂亮的风筝放在箱子里。
而他自己的生活还是和从前一样,护卫皇上,搜查刺客。
在朱雀街刺杀皇帝的刺客没有抓到,在琅镜山刺杀太虚观观主的刺客也不可能抓到。
他所换的新居是一户人家刚刚搬走的房子,十几口的大家子,带着奴婢,一起住着个三进的房子,走的时候锅碗瓢盆,箩筐箱笼一样样的全带走了,倒是留了个干干净净。
每日晨起,他都会在空旷的大院中挥刀练武。
招式是固定的,习以为常,只靠身体本能习惯就能自如完成。
隔壁人家种了许多花木,听说两家靠墙的地方邻家有个花园,他练武的时候有花香悠悠漫过来。
介绍房子的牙人说:“这边的房子,闹中取静,去哪儿都方便清静得很。左邻右舍也都是安静的好人家,东边的房子是一家一家几口子的读书人,良善知礼,西边是哪家贵人的别院,偶尔来住一住,大多数时候都是空着的,平日是些仆人看护打理。”
隔壁的邻居,一直没见过,只是偶尔见着他家仆人奴婢出门采买。
燕归搬来几日,习惯了这边的安静。
练武的时候能听见隔壁家传来的微风吹过花丛的瑟瑟之声。
“我见过你,那个姓燕的侍卫。”
燕归听见檀华的声音几乎要以为这是一个尚未醒来的梦。
他抬起眼。
见檀华穿一身胭脂红色留仙裙,坐在两家人中间的院墙上,两手扶着墙,两条腿垂下来,长长的裙子也垂下来,花瓣一样柔软的裙裾在风中微微飘荡。
她两手扶着墙头,微微侧着头,一丈多高的石灰色院墙上,看向下面的燕归。
这么高的墙,不知道她是如何上去的。
檀华看上去一点都不怕。
“诶,你怎么不说话,看着我做什么?”
燕归见她笑靥如花,衣袂飘飘,恍若仙女,不自觉有些晃神。
又看她身形纤细,柳腰削肩,又怕她掉下来。
不敢吓着她,默不作声卸了身上的力道,垂下刀,抱拳行礼:“下官见过公主。”
太阳高升,阳光越来越亮,檀华伸手挡了挡光线,眯了眯眼睛,看着下方的燕归,懒洋洋地说了句:“免礼。”
第41章
碧蓝色的天空上, 早上新升起来太阳,像个大火球,光芒万丈、日光明盛, 阳光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院墙内的燕归一身黑色短打,手持一把长刀, 他略微低头, 双眼看着地面。
第一眼看过去的时候, 往往会被这个人的高大强健所震惊, 檀华也不例外。
大昭国偏爱文武兼备的君子,非要二选一的话, 实际上还是更偏向于文士,尤其是一些自少年时就展露不凡资质的人。
——俗称天才。
这会儿大多数文学家都是政治家,他们活跃在朝廷也活跃在文坛, 著书立说, 集会作文。
优秀的武人则要沉默许多。
大家也往往都认为武力是相对容易获取的东西, 它不像诗书文学等方面那样依赖天赋。
其实不是这样的,武术是一项从入门开始就讲天赋的学问,就算是最普通的运动员,最开始也是要讲天赋的。
随后,才有可能通过天长日久的坚持和努力取得成功。
燕归有一副得天独厚的身躯, 檀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没见过比他更高大的人,而且他的比例很好, 身姿挺拔,猿臂蜂腰,双腿修长。
他动起来的时候, 每一块肌肉都充满力量,像一头猎豹。
燕归手里的刀在日光的照耀下, 反射出白灿灿的日光,他微微一倾,刀刃朝内,整把刀都沉寂下来了,只看见一条漆黑的刀背。
檀华发现,燕归有一双格外沉默的眼睛。
不知何时,他又抬起头,看她飘飘的裙摆。
“公主为何在此处?”
他没想到自己还能在皇宫以外的地方再见到永寿公主。
永寿公主今天穿了一身胭脂红裙子坐在高高的院墙上,她身后是一株已经长成的粉白梅树,花朵和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她的裙摆上有不知何时掉落的粉白花瓣,她捡起一枚来细看,剩下的都用手轻轻扫下去。
粉白色花瓣落在院中的草地上。
听了燕归的问题,她说:“隔壁是我家,你呢?我听说这家人搬走了,换了新邻居,你是新搬来的邻居?这儿现在是你家吗?”
她信手折了一段梅花,杏眼微挑,含笑问道。
檀华听到的话不止如此,家里的婢女和她说,原来的那家邻居搬走了,新搬来的是个冷面带煞的凶人,这人一身漆黑,身如夜叉,出行必带刀剑,左右街坊,若是遇见必然避退,若是实在无法则是身子不避退眼睛避开。
那几个人在那儿猜测对方会不会是哪里的逃犯,又说起最近不算太平,前些日子太虚观的仙师自道观下山的时候被劫道的人劈了一刀,好不容易才活下来呢。
这儿的人也不知道她是公主,一直猜想她或许是哪个世家大族的女眷,更不确定她是否有所婚配,也不敢探问,怕惹出事来。
檀华听她们你一言我一语的猜说,这些话其实是已经被坊市传了不知多少遍之后练就的话语,早就和真相完全不同了。若是不知道当事人的名字,她一定以为这是一个最近又流行起来的新奇故事。
她当趣味听了,没有人比她在宫里知道得更清楚,太虚观观主的伤势恢复的不算好,檀华听说对方高烧过几次,大约是感染了,好几位太医帮他会诊了几次,换了药方,有弟子日夜伺候,近来倒是渐渐好转了。
看着院子里的燕归,她想起婢女们形容出来的夜叉,便忍不住笑了笑,若说面容燕归和夜叉相差甚远,实在不如彼之丑也,他的外貌其实应该用好看来形容,只是煞气太盛,往往令人不可直视,若说身高,也不知道夜叉能否有他这样的身高。
燕归为永寿公主的话心里迟疑了一下,住的地方,房子而已,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家”这个词了。
话在口中略微一停,在永寿公主的目光下,他只是说:“我是新搬来的。”
燕归习惯了长话短说,但这一刻又不由得多加了一句,“我在这儿住。”
檀华点点头。
她也是偶尔来住几天。
宫里的一切人,一切事物,偶尔会让人觉得讨厌。有时候檀华觉得这世界上,很多东西看起来其实都不是很顺眼,包括一些看起来很美丽的器具。
拔步床、金丝玉、水色绫罗、青花瓷、琉璃盏,这些过去都只能在博物馆里隔着一层钢化玻璃看见的东西,现在她可以随意把玩,甚至若是她愿意,大可以试试手裁绫罗,抛掷珠玉,摔碎瓷器。
从未想过要得到的东西,得到了好像也没有那么多的欢喜,毕竟她从来都不觉得自己需要这些。
她双手扶着身下的围墙,看向遥远的天际,蓝盈盈一片,像澄澈的水,工业社会里很少能见到这样干净澄澈的天空。
鸟儿在天空中飞过,檀华认识的鸟儿实在不多,麻雀、喜鹊、鹧鸪、大雁、老鹰,能叫出名字的差不多就这些了,但在这个时代偶尔能看见一些从未见过的鸟儿。
大约和物种发展有关,据说每天都有新的物种在灭绝,这些在现代社会很难见到,在古代却可以偶尔看到的鸟儿,也许在现代社会已经是濒危动物了,也有可能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燕归不知道檀华为什么看着天空出神。
他见檀华看着一只鸟,似乎看不清那只鸟的样子,他想起自己有弓箭,但又觉得檀华可能不会喜欢血腥,便没有多言。
“那两个刺客,捉到了吗?”过了一会儿,檀华问到。
一个是刺杀皇帝的,一个是刺杀太虚观观主的。
直到现在,檀华一直没有听到两个人被捕的消息,但也有刺客已抓到,被低调处理掉了的可能性。
皇帝遇刺,在政治上其实不太好看,一来会显得皇权不稳,二来会让人觉得皇帝身边护卫松弛,三来还可能让人觉得皇帝昏庸无道。
毕竟,昏庸的皇帝往往才人人得而诛之。
而且,万一大张旗鼓却追捕不到刺客,多少会让人觉得皇帝身边的守卫不过如此。
所以从一开始皇帝在朱雀街遇刺的事情就没让人高调追查。
至于刺杀太虚观观主的刺客,能不能被追查到,其实也不是第一等的事情。
洛京在不久前就已经解除戒严了。
燕归答道:“尚未捉到。”
“这样啊。”
燕归不确定檀华是否有些失望,他攥着刀柄的手忍不住握紧了一些,阴影的笼罩里,根根手指骨节微微发白。
檀华点点头,这其实已经不是萧翀乾第一次遇到刺杀了。
想到这里,她有些失神,抿了抿唇,却觉得手边感觉有些怪异,低头扫过去一眼。
只见一只绿色毛毛虫趴在树枝上。
檀华发出一小声惊呼,下意识往旁边一躲,整个人从墙头栽了下去。
她闭上眼,和任何一次从高处落下去的时候一样,要么摔倒,要么被十七救起来。
就算真的出事也不必觉得意外。
当人发生意外的时候,安全才是小概率事件。
她抬起双臂抱住了头。
下一刻,整个人落到了一个人的怀里,不同于十七的修长柔韧,这个人身体宽厚有力,假如说被十七抱住的时候像是被一阵风一片云托住,被这个人抱住的感觉就像是落入了一个危险而充满攻击力的陷阱内。
他的双臂把她锁得很牢固,檀华甚至感觉自己是被人扼住的,男人有力的大手紧紧扣着她的腰肢,犹如一把铁钳,另一只手臂在她肩背后面,将她的肩膀扣在怀里。
贴着对方的胸前能感受到饱满的肌肉正随着对方的呼吸一下一下起伏,像是活的一样,隔着衣服,檀华都能感受到对方身体滚烫。
应该是此人气血充足,加上早上练武体温升高的缘故。
像个天然的火炉。
她推了一下对方的肩膀,硬邦邦的,一点也推不动,像是在推一座山。
燕归自半空中将坠落的永寿公主接到怀里,她轻飘飘的,让人没什么真实感,只看她衣裙飘飞,差点要以为接住的是一截花枝,这样扣着对方的肩膀和腰身,越发觉得对方腰肢纤细,肩膀薄削。
确认安全,感觉一只柔软的手在肩膀推了推,他才从乍然而起的意外中一点点放松心神。
差一点点,永寿公主就要出事了。
她自娘胎里带着病降生,生就花儿一样纤细柔嫩,推人的手仿佛骨节都是软软的,像是水做成的。
有时候,燕归不清楚自己的强壮程度。
他单从身形上来讲就已经超过世上九成的男子了,力道更是远远超过普通男儿,禁卫军里没人比他的力气更加刚猛强大,若是一个普通的成年男子到他跟前就像是纸糊的一样,完全不是一合之敌。
一个妙龄女子在力量上如何能与他相比呢?
除了柔软,他抱着檀华还有另一种感觉,她的肌肤映在人眼中像一块冰心玉髓,整个人凉丝丝的,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幽香。
他缓缓松开扣着永寿公主的腰肢和肩膀。
燕归那双原本沉默安静的眼睛锁在她身上,像一双野兽的眼睛,假如面前有一面镜子,燕归会发现自己的眼睛在这一刻出卖了自己的一切。
檀华看见了这双眼睛里的东西,像是一团火海。
视线向下,她看到燕归的喉结向下滑了一滑。
檀华在那颗滑动的喉结上看了又看。
这个位置能让人一刀致命,燕归好像没注意她的视线。
听说野兽不会轻易露出弱点。
第42章
“登高有失足之危, 临水有溺水之险,公主乃千金之躯,万请珍重, 勿要登高临水。即使身边有人守护,也应该小心为好, 如若有事要做, 还请公主勿要怜惜仆婢, 多多吩咐。”
檀华刚略略整理了下衣裳, 摸了摸头发,头发没乱, 她顺手理了一下鬓角的一缕长发。
她偏头去看刚说完话的燕归,看上去冷冰冰一个人,意外的还挺关心人。
记得上次捐款对方也是一直跟在她身后, 刚开始是不想让她用私人物品捐款, 后来又一直跟着她, 大约是想保护她吧。
这是不是叫外冷内热?
只是……
好像意外有一点啰嗦。
檀华笑了笑。
“燕护卫,耽误你练武了。”
“没有耽误,本来就已经将要结束了。”
视线里掠过燕归适才匆忙之间扔到地上的刀,那柄刀有六指宽左右,刀身漆黑, 在阳光之下像是能吞噬光线,刀刃则是一抹干干净净的雪色, 刀柄是寻常的黄铜刀柄。
燕归走过去弯腰将那柄长刀捡起来,手一握,他发现掌心似乎还残留着一点刚刚抱着永寿公主的触感, 手里的力道下意识松了几分,她身上的衣服是上等的丝绸, 细腻光滑,不知道是沾染了她的体温还是被阳光晒的,丝绸的温度是温的,而丝绸之下则是她的骨肉。
纤纤楚腰,不盈一握,一双手握了又握,燕归才算是握紧了手中的刀。
这实在是一把好刀,玄铁所铸,千锤百炼,凡是将其拿在手中便感到双手沉甸甸的一坠,坚实冰冷,锋芒在侧。
凡在手中握有这样的传世之刀,握有这样一把神兵利器,往往煞气自生。
他天生自有一身凶煞之气,陌生人见他多以为是恶徒,不佩戴刀兵尚且使人畏惧,若是青天白日带一把这样的刀,别人往往觉得如见魔神。
这把刀与他气场很合,他一直觉得非常趁手。
今天却不然。
“下官有一问,敢问公主刚才为何登高?”
他看了看两院中间的围墙,这样高的墙,绝不是方便两家邻居来回串门的。
深墙高宅,很多人家都是不来往的。
檀华说:“没什么事儿,只是听说站得高便看得更远一些,听说太子哥哥已经在归程了,我想看看他走到哪儿了。”
她摇摇头,笑了笑,似乎有些失落:“院墙虽高,我站在上面也只看清里外街道,连城墙都看不见。”
燕归说:“太子有两三日便能回到洛京了,已经很近了。”
檀华点点头,说道:“我知道,只是不知为何,明知道太子哥哥离洛京越来越近却愈发想念。”
这就叫迫不及待吧。
燕归心想。
早闻太子与永寿公主虽非同母所生,感情却是极好,二人相差几岁,太子开蒙要早一些,他们虽然年龄不同,那时候读的书也不一样,却总是在一起看书,一起游戏。
而年纪渐长之后,按说许多兄弟姐妹关系都会有所疏远,但太子与永寿公主还是像以前一样,只是太子近几年代皇上处理一部分朝政,忙了很多,与永寿公主相处的时候少了许多。
这些时日,燕归用心回想以前听到的一些关于永寿公主的事情,在别人提起永寿公主的时候也会着意听着,算是知道了一些从前许多人都知道的一些关于永寿公主的事情。
“燕护卫,你还要入宫吧,再不去就要晚了。”
燕归看了眼太阳的方向,他确实该入宫了。
圆圆的一道垂花门,花好月圆的式样,附近种了一株千丝藤,从墙头郁郁葱葱地垂下来,一条条青绿色的柔软枝条,远望像是一条条墨绿色的细丝带垂挂在墙面。
一道纤细的身影轻盈地迈出垂花门,像一阵烟雾。
檀华回了小院。
院子里的两个翠衣丫鬟见了她行礼,她点点头,经过花园时她扶着朱红色廊柱望过去,发现里头依稀有些眼熟的白色和黄色的牡丹花,又多了些新的玉兰和海棠。
府里的管家像她禀告过,花匠想选一批新的花换进来,问她想要选什么样的。
五彩鲜花,各有各的好,她是从来都不过于挑剔的。
但味道太重了可能会打喷嚏,便和管家说,都可以,但不要味道太重的。
所以她也不知道院子里添了一些海棠花。
粉色和白色,有的是西府海棠也有垂丝海棠,二者都是盛开的样子,西府海棠花瓣在枝头向上绽开,像个穿着纱衣自由自在起舞的姑娘,垂丝海棠低垂着头,像是害羞一样,看起来格外沉默秀美些。
院子里的葡萄将要熟了,原本葡萄藤上大大小小的绿色葡萄珠子变成了深深浅浅的紫色,大概就这几天了。
有一阵子没来这边了,檀华看了两眼这陌生又熟悉的小院子,回到了室内。
来到书房,走到书架旁想要挑本书看,这里多是暂居,书房里的东西不多,书架也只有一个,上面不止放了书还有些杂物,摆放的书也是随意,经典读物只有几本,是正经学子应该百看不厌的四书五经,剩下的多是市井上流行的话本,还有些游记画册之类的书。
在宫里某类书要藏着掖着,在这里就随意了。
檀华随意拿出一本游记开始看,写书的人是一个年轻士子,他写自己是北方人,家处平原,靠近边疆,带着长辈的书信一路去江南求学,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许多老家没有的高山瀑布,屡屡为之震惊。
里面的内容不算神奇,但写文之人行文流畅自然,快活风趣,便一直看下去了。
等抬头之后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中午了。
这个时代的午饭要晚一些。
算是半个晚饭。
檀华看书累了,转一圈躺倒罗汉床上睡午觉。
今天点香的丫鬟大约不识香料,大白天点了上次她带来的安神香。
这香料里的安神香是檀华从宫里带来的,里面有萧恒送的安神香,听说是慧心禅师所做,檀华知道那位僧人,据说他的医术很好,也擅长调香,很少回寺院,常年一边行医一边游历。
宫人们为了方便使用,把安神香和苏合香混在了一起,檀华忘记自己把香料带过这边时有没有告诉侍女香料里有安神香的成分。
苏合香浮浮沉沉,里面的安神香越烧越浓,檀华本来就有几分睡意,只烧了一会儿,便沉沉睡过去了。
睡着睡着又觉得恍惚醒了,她做了个梦。
梦里有个看不清面容的男人,轻柔地褪去她的衣衫,揽着她的肩膀和她诉说相思。
一边说,手脚也不老实。
不真实的快乐,像是隔了一层纱,檀华有种陷入沼泽的感觉。
她发昏地挣扎着,却又有一种熏熏然的醉意。
这种感觉一直到她醒来都没有消失。
檀华睁开眼睛,又躺了一会儿才从罗汉床上坐起来,她一个人抱着凭几发晕地看着窗前洒在地上的阳光。
一只手弯弯睡在竹木凭几上,檀华有些晃神,她觉得梦里的一些感觉还残留在她的感受中,她懒洋洋的躺着,放空了大脑,因为睡得太饱了,睁着眼睛看着阳光神思飘飞了一会儿,她估算着,这会儿大约是下午三点左右吧,正是热的时候。
她走出去。
大约是太热了吧,外头没有丫鬟,大约也是去睡觉了。
这样的午后,谁不喜欢睡觉呢?
檀华放轻脚步,走出了院子,她看着隔壁,没听见他家孩子吵闹的声音,有些怪,他家孩子多,经常能听见孩子们玩笑吵闹的声音。
才想一刹那,意识到隔壁搬了家,新来的是父皇身边那个叫做燕归的侍卫。
这样一想,她就想到了皇宫,父皇还有他的长生梦,还有那个受了伤,总是好好坏坏的天师。
听说因为天师的病,父皇的丹药吃光了,被迫停药了。
不知道这两天怎么样,总不会变坏吧?
也许心情会变差。
檀华还是有些担心。
问仙殿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厌烦,她不愿意过去。
隔壁的燕归不知道回来了没有。
这些护卫其实就算是工作,也不是全天在宫里的。
大昭很多臣子的工作都比较灵活,尤其是在皇帝身边的人的工作,因为这些人的工作都是皇帝安排的。
她跑出门,扣了扣隔壁的门,没有门子出来应声。
刚被叩两下的大门却是张开了一道小小的缝隙。
这辈子,她还没见过不设门卫的门,而且这道门还没锁,略一犹豫,她推门迈了进去。
侧头一看,大门旁边留给门子的小房间门窗紧闭,一看就是没有人的样子。
家里也没有养狗。
她绕过影壁往里走,这家的宅子其实比她所住的宅子要小很多,因为原来的住户人家多,修建的屋子却不比她家宅子的屋子少,十几口人住下来,再弄两块地种菜,也就没个栽花种树的地方。
从高处看过去,这家宅子的布局一眼能看到底。
檀华还记得两家墙壁所在的位置,那是一片空地,这家人唯一的凉亭设在哪里。
沿着记忆里头的路线走,拐了几道弯子,跨过一道垂花门,檀华看见了燕归。
她猛地停住了脚。
正堂院子里,燕归上身没穿衣裳,他半侧着身子,胸膛腰腹肌肉饱满而壁垒分明,腰侧有一条深深的人鱼线,他站在井边,手里举着一只刚从井里头拎起来的因为一直泡在水井里全然洇湿的木桶,后背肌肉舒张,哗啦啦,桶里的水都被他浇在身上。
水猛地从他身上落下。
溅了一地的湿润。
在太阳的炙烤下,青瓷地砖热得烫人,内里都被烤干了,水落下一刹那就消失了好多。
留了一片湿痕,也正在快速消失。
男人身上沾了很多水珠,又像是在这炎炎夏日生了一层汗珠。
水珠在他肌肉隆起的地方摇摇欲坠,在**深深的线条里积聚,蜿蜒。
夏日灿然的光线将一切照射的分明。
摇摇欲坠的水珠,总像是下一刻要从他身上坠落到人手心里。
第43章
大约是听到了陌生的脚步声, 燕归微微侧过头,有一滴顺着他的下颌线条滴落。
看见檀华,他伸手抓起搭在井边的衣裳披上, 干脆利落系上衣带。
转过身单膝跪下,垂首行礼, “下官失仪, 还请公主降罪。”
他的头发是半湿的, 未经擦拭的身躯骤然披上衣衫, 黑色的衣衫晕染出更深的颜色。
黑色其实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颜色,有深深浅浅的黑, 也有五颜六色的黑,有的会偏红一点,有的会偏蓝一点, 还有的会偏棕一点点, 不一而同, 严格来说,只要不是同一缸染料所染出来的颜色就不会是一模一样的。
燕归身上的衣衫不是王孙公子习惯穿的轻薄丝绸,那些王孙公子夏季所穿的丝绸衣裳往往薄如蝉翼,有的薄而不透,也有些也会像蝉翼一样透明。
大昭以服章为美, 图案复杂、颜色绚丽、式样繁复,是“美”的评判标准, 美丽的衣衫往往是套装。
轻薄丝绸所做的套装,达官贵人夏季身上穿好几层也不显得臃肿,也不一定热, 看起来甚至还有种轻盈的美感。
此时燕归披上的黑衣是一件黑得黯淡的外衣,只是一层的厚度, 像是某种植物纤维粗织而成的不了,看着就让人觉得不算轻薄。
应该是某种植物纤维粗织而成的布料。
看着布料虽然有些湿润痕迹,整个人还是利落体面的。
他面容严肃端正,在向檀华请求降罪。
“燕侍卫何罪之有?你在自家庭院,自该随意,是我贸然来访,闯入此处,还请燕侍卫见谅。”
对面的燕归,他跪在地上的样子像一座石像,沉稳而坚固。
听见檀华的话,他说:“荒屋陋室,您屈尊至此,只有荣幸,何来不该?错是下官的错,还请公主降罪。”
太阳明晃晃的,院子角落深绿色的小草都被晒蔫了,细细长长的草叶萎靡地打着卷。
也许这份暑热的确难捱了一点。
檀华眨眨眼,炫白的光线,碎成缤纷的颜色,七彩的光晕在眼角破碎。
回忆起刚才对方站在井边的身影,高大、挺拔、壮硕,他的体魄充满了力量感,肌肉随着动作运动的时候,檀华有种看到猛兽的错觉。
很多见过燕归的人都说他可怕,恐怖,凶戾,那些见过他的太监说有的人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两股战战,险些站都站不稳。
在过去,萧翀乾也是一等一可怕的人,那时候后宫甚至没有几个嫔妃敢在他面前落泪。
燕归和萧翀乾是两种不一样恐怖,萧翀乾的可怕与皇权有关,他得到了皇位,并且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皇帝,自然而然就成了这天下间最可怕的男人,如同猛虎得到了山林,林中的一切都会变成他的猎物。
萧翀乾得到了天下,天下也就成了他的猎场,没有猎物不会害怕猎人,看见他的人往往会感到猎物见到猎人的恐惧。
燕归的可怕,则是因为他身上有着一种天然的凛然杀意,就像有人天生就会笑一样,有人也天生会杀人。
假如他不是入宫当了侍卫,也许会成为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
她不觉得燕归恐怖。
若是站在这里的人换一位年少的闺阁小姐,也许会是另一种恐怖故事了,对方也许会哭吧。
走过去,二人距离拉近,燕归半跪着,檀华站着,发现就算是这个姿势对方的头已经到她腰腹的高度了。
而且还是在他将头压的非常低的情况下。
古代怎么有这么高的人?
她又一次为这人的身高惊讶。
“这样跪着不热吗?”
地面上的水都快蒸发干净了。
青石地砖是滚烫的,空气也裹挟着热度,连蕴含水汽的植物摸起来都是温热的。
面前半跪着的人不像檀华一样,脸颊容易在酷暑里热出红晕。
他的面色和早晨见面的时候一样。
体魄强健的人,越是比普通人更能忍耐,无论是寒冷还是酷热,还有饥饿。
燕归的脸不红,身上也没有汗水,从表情上看不出盛夏里热气带来的难受,但身上也不是没有热度的,檀华有种感觉,盛夏的热度蕴藏在他的身躯之中,纵然外壳坚如铁石,也还是有灼人的热度散发出来。
这半尺之地,尽染热意。
檀华命令道:“起来。”
燕归站起身,一下子比檀华高了一头,檀华青春年少,个头却称不上娇小,实际她纤细修长,便是位于北方的洛京,年轻的女郎之中,她也算得上是一个高挑的女孩子。
和身边的燕归站在一起,却让她显出了几分小鸟依人的样子。
“此处炎热,还请公主这边来。”
燕归在前引路,将檀华请到了堂屋,堂屋原本是招待客人的地方,应该有些软榻或是桌椅。
但燕归这里只有一张桌子,两把胡凳。
檀华坐在胡凳上,这其实是个略微高一些的圆凳。
室内的青灰色地砖有些地方深浅不一,应该是前任屋主时将家具搬走留下的痕迹,一些地砖被家具遮挡长久不见日光,会比一直被光线照射被人踩踏的地方颜色更深一些。
这间堂屋比较大,房梁很高,几扇窗子都开着。
檀华从腰间取出一把绣花折扇,展开扇了扇。
室内比温度低一些,只是她身上还残留着刚刚阳光照射留下的温度。
还有午后的那个莫名其妙的梦,檀华记不太清梦里有什么,在这个夏日里,那个梦也染上了一丝暑气,她乍一歇息,觉得心理上有些热。
偶有凉风穿堂而过。
燕归端着一杯水在檀华面前放下,“草屋陋室,殿下屈尊了。”
“燕侍卫客气了”
檀华笑了笑。
她端起茶杯,略喝了一口。
一会儿的功夫,燕归换了一身衣裳,都已打理整齐,还是黑色的,和他刚才穿的那件布料、颜色都相差无几,从肉眼看是没有分别的。
“坐罢,私下的场合,用不着这么严肃。”
这茶水微微带了点清甜的味道。
檀华不见桌子另一边有人落座,放下茶盏,侧视过去。
燕归站在她身侧,高大的一个人,像是一座山岳,影子倾倒在檀华的烟罗华裾桃花绣鞋之下。
不太喜欢仰头,只侧目看见人影便欲收回目光。
燕归意识到她可能有些不悦,抱拳行礼道:“片刻之前,下官已有失礼,此刻岂敢冒犯?”
檀华手里握着扇子轻轻扇了扇,有些懒然倦怠,这时代的人就是太多礼了。
燕归给她的印象其实不是这么多礼的人,他衣着不似士人考究,他家也不像别的官宦人家里那样一应仆僮俱全,穿衣洗漱,做饭洗衣,看门喂马,样样用人。
很多时候“礼”也是需要排场的,没有足够的排场讲不了礼。
不止如此,他家里太空旷了,摆件器物,花花草草一样都没有。
刚搬来的人,却像是就要搬走的人一样。
檀华摇摇头。
“你在皇上身边当差,应该也知道,仙师前阵子出事,现在在观中养伤,皇上的丹药好几天前就没了,我父皇他这些日子还好吗?”
檀华不了解药物,她从前出于担忧向萧翀乾要了一粒丹药,带过去给王太医检查,王太医却说不能完全辨别出成分,他所能分辨出的成分对人都是无害的。
王太医所说的无害药物就包括炼丹师常用的朱砂,檀华虽然没学过医学,却学过化学,知道什么叫重金属中毒。
古代人神奇的,和命理纠缠在一起的医术有的时候真的令人十分迷茫。
听人说,有些游走在民间的大夫很多让人分辨不出究竟是治病救人的大夫,还是骗人要命的骗子,开出来的药方里头有很多让人难以理解的东西,比方说三年长的公蟾蜍,放了六年的无根水,九年前的壁虎尾巴……
只是,有时候江湖骗子赶个巧,也会让人觉得是神医。
那位太虚观的观主,若只是为了骗钱,骗个名声,倒是小事,只怕他给萧翀乾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
就檀华所知,这世界有许多前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花异草,还有些离奇古怪的药方,传说西域有种令人上瘾的药草,用之如登极乐,不用则痛之如狂。
其实在书里面,这样的药前朝也是有的,只是终究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当时也没有广泛传播,大昭开国之后刻意尘封这段历史,久而久之,知道那种药的人已经很少了。
若非檀华是公主,能够随意翻看宫中藏书,她是不会知道这样的事情的,毕竟某些书在民间是禁书。
萧翀乾一个从前不吃药,也不爱吃药的人,近几年几乎日日服用丹药,檀华一直对丹药里的那些不明成分有所怀疑。
既然王太医辨别不出药里面的东西,那么假如真的是某些成瘾药物,萧翀乾停药之后定会有所表现。
燕归听了檀华的问题说:“皇上这段时日龙体安康,只是心情不是很好,常常担忧冯老丞相和仙师,前日去了冯老丞相家里探望,本也想去琅镜山探望,只是那里曾有刺客出没,因下官等人力劝,没能成行。”
点点头,檀华问:“我父皇在停服丹药之后,可有不渝?”
燕归说:“没有,陛下有言,丹药只是辅助之物,有则好,没有也没什么要紧的。”
檀华想了想,又问:“我父皇他夜里睡得还好吗?”
“听梁公公说,陛下这些日子睡的都很好,精神也很好,上午的时候若是没事,会在处理一两个时辰的奏折。”
檀华的眉毛愈发舒展,脸上也露出一点放松的笑意,看样子父皇他的丹药里没什么上瘾的药,但里面有朱砂硫磺等物……
第44章
长夜漆黑, 星光渺渺,一寸油灯光晕里,燕归回忆起白日永寿公主坐在堂屋里的样子。
她开心的时候会微微上翘, 这时脸颊便会浮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她不开心的时候则是抿抿唇, 一双修长的黛眉微微颦起。
在这栋十分简陋的房子里, 她没有半分不自在, 像一朵落地即长的花, 娇颜丽态,天真可人。
燕归总是想起永寿公主的眼睛, 她看人的时候和许多人都不一样,同样是黑色的眼睛,永寿公主的眼睛却让人觉得干净漂亮。
他身边点了一盏油灯, 夜风吹过, 灯火飘忽舞动, 发出簌簌声响。
灯油是路边随处买的,味道不大,光线也不强。
只点了一盏在身边,只照亮他身边一小寸天地,更远一些的地方都朦朦在一片黑影里, 看不真切。
燕归从一只白瓷小瓶里倒出一点金疮药膏在手心,涂在心口那道剑伤上, 他武功高强,很少受伤,体质好, 受伤之后好的也很快。
但在太虚观主那里受的伤好的却没有往日那样快,这道伤口比他以往所受的伤都要重。
最先愈合的是肌肤表面, 伤口合拢成一条细线,然后一层层的肌理才逐渐愈合。
这个过程中有微微的肉芽生长的痒意,还有一些因为肌理破裂,持续的连绵的细微疼痛。
每到晚上,疼痛会明显一些。
承受这样的疼痛还称不上忍耐。
慢慢地涂抹金疮药膏,夜深人静的时候,有这样一件事情可以做,对他来说也不算太坏。
金疮药涂在外部已经愈合的伤口上凉丝丝的,触感像水一样,随着涂抹一点点浸润伤口。
微微的带着一点药草的味道。
这是在宫里得来的药膏,他们做守卫的向来是不缺这样药的,宫里总会赏赐一些。
有的是治疗跌打损伤的药酒,有的是伤后补充气力的药丸,还有些金疮药。
对这一小瓶药膏他早就不陌生了,这种东西,他其实一向不大关注。
只是今天,涂药的时候他觉得这药草味道有些熟悉,和永寿公主身上的味道有些像。
他涂药膏的手顿了顿,望向油灯光晕照不到的漆黑暗夜里。
一夜无梦。
第二天,燕归下值后去了集市,此时多是买菜买饭的人,男女老少都有,热热闹闹的。
卖鸟雀的摊主吆喝着:“卖雀儿了,好看的,叫声好听的雀,卖鹦鹉了,会说话会唱歌的鹦鹉,卖杜鹃了,喜欢杜鹃的都来看看。”
他摊子大,眼前大大小小的笼子高高低低的挂着,各种各样的鸟儿,漂漂亮亮,叽叽喳喳,大嗓门的鹦鹉在给人说话听。
念得是什么吉祥俏皮的话,周围围了好几个人在那瞧热闹,有的夸他鸟养得好看,有的说没见过这么机灵的鹦鹉,还有的说那儿有两只鸟会翻跟斗。
燕归在想,不知道永寿公主会不会喜欢这些动物。
他见看鸟儿摊子的女子要多一些,也多看了两眼摊子上的鸟,那个原本蹦蹦跳跳念着吉祥话的鹦鹉和他一对视,扇着翅膀在笼子里上下翻飞,绒毛都飞出来了,一边飞一边叫:“救命!救命!”
这两句学的可是真像是遇见危险的人,声嘶力竭。
围观的人吓了一跳,大家捂了捂胸口,又夸奖摊主说:“可真是个聪明的鸟,学什么像什么,就是不大讨人喜欢。”
燕归收回目光。
看多了宫里的东西,他不觉得这些鸟儿多稀奇,也谈不上可爱,如此吵嚷,恐怕扰人清梦。
永寿公主身体不大好,神虚之人,不宜受惊。
这只鸟不大合适。
他走了几步,经过鸟雀摊位,略过一处鲜花摊位,经过一个卖兔子的摊位停下来看看。
有几只红眼睛的白兔子,他看着莫名觉得也许永寿公主可能会有一点喜欢这样的小动物。
摊主刚刚给一个笼子里换了点水,此时虽是午后,天也是热的,兔子还是多喝些水比较好。
他给自己擦擦汗,看见摊位前有个人影,本该说几句话来讨个巧,只是一看这人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对方点了两只白色兔子,说:“这两只取出来看看。”
摊主从笼子里一手一只拎了两只白兔子出来,勉强憋出来点他平日里说惯了的话:“都是好兔子,没病没灾,精神得很,皮毛也漂亮……”
燕归打断了对方的话,说:“好,就要这两只,要活的。”
“诶!好嘞!”
摊主将手里两只兔子一起塞到一只新笼子里,一起递给燕归,燕归付了钱,继续在街上闲走。
他看见街头字画摊子的画,只看两眼,便看出来这些作品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和真正的名家之作比起来差得远呢。
当然价钱也比不上,有些名家之作千金难求,有些便是能见着也不便宜。
这些便宜书画,一般人家拿回去做装饰倒也合用。
只是对于某些懂得书画鉴赏的人来说,就有些不入眼了。
刚刚那只会叫“救命”的绿鹦鹉不晓得被谁买了,离他越来越近,一边走一边狂叫“救命”。
燕归只做没听到。
片刻之后,自身后有人接近,燕归回过头,一人的手掌正好落在他的肩膀上。
一双桃花眼的锦衣公子笑着说:“未想今日偶遇,多日未见,何不一叙?”
燕归说:“我请你。”
他二人也未在街头多说,而是去了附近一家酒楼,燕归和小二说:“要个包厢。”
“好嘞,二位爷。”
两人一个提着鸟,一个提着兔子。
桃花眼看看手里的鹦鹉,鹦鹉还在扑腾乱叫,他将鸟笼递给小二:“这小东西你先找个地方安置吧。”
他说着扔给小二一锭银子。
小二千恩万谢,将他手里的鸟笼接了过来,说道:“郎君您放心,小的一定给您安置好。”
又问旁边的燕归,低头请问:“这位爷,您这兔子可要另行安置?”
燕归说:“不必了。”
他二人进了同一间包厢,随意要了些招牌菜,桃花眼挑了两样酒,如此小二便出门了。
大门关上后,燕归说:“你要找的人,我没找到。”
听他说这句话,桃花眼不由得喟叹一句,“那日之后,我亦是派人寻觅,也曾在洛京游走,有时在醉仙楼中等待,一连二十余日,仍是未曾见过那女子。”
燕归默不作声喝了口茶,问道:“你还要找吗?”
一双桃花眼的男子笑叹了口气,“家中父母小厮皆说我喝多了酒水,白日做梦,但我总觉得那并非是梦,我的确见过那位女郎。只是科举在即,家父命我参加这次的科举,只是,科考三日,若是那几天她出现在醉仙楼旁边,我只怕不能得遇。”
他满饮一杯酒,放下酒杯,眉宇之上显露出几分固执。
燕归注意到了,他握了握手中的酒杯。
人人皆知齐家四子天性活泼爱玩,嗜酒好乐,他虽出身世家却不像他的父兄一般为官朝廷,而是在洛京四处游玩饮酒,家人将其视为锦绣纨绔,多有斥责,却也多有爱惜。
这样世家大族的纨绔贵公子,从小是什么都不缺的,想得到什么都不难,燕归知道对方也并非天性狭隘偏执的人,没想到对方竟会为一个不知道是否见过的女郎用心至此?
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陪着这位朋友喝酒。
不一会儿,小二端着热腾腾的菜踩着楼梯上来,还没进门食物的香味就先飘进来了:“来喽来喽,您二位点的菜来了!”
“第一道,本店的招牌菜——太白鱼头!第二道,也是本店的招牌菜,八宝野鸭!第三道,松鼠鳜鱼、清炒莼菜、竹笋炒鸡蛋、凉拌黄瓜。”
“酒菜上全,二位慢用,有事儿还请随时吩咐。”
三荤三素,对两个人来说足够了。
包厢门被小二关上。
燕归说:“科举在即,少饮些酒水吧。”
对方放下手里刚刚举起来的酒杯,笑了笑:“这些年你第一次劝我少喝酒。”
他说完见燕归沉默着,又兀自笑了笑,说:“罢了,我今日不喝了。”
两个人各自夹了几口菜吃。
桌上无酒,桃花眼总觉得差些意思,而燕归一向是无所谓的样子,他对喝酒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对吃饭也是如此。
“太子要回来了。”桃花眼说。
燕归点点头,“就在明日。”
今天上午,永寿公主就回了皇宫,她明日应该会去宫门前见太子。
桃花眼下意识端起酒杯,又放下。
“你常在御前伺候,可知太子是什么样的人?”
燕归想来想说:“太子有龙凤之姿,仁慈端方。”想了想这些年太子对待皇帝和朝政的态度,他多加了一句,“深沉审慎。”
桃花眼点点头,他若是参加科举,必然会入朝为官,今上半隐居在问仙殿,朝臣们接触最多的就是太子和冯老丞相。
过去冯老丞相负责的朝政较多,这些年冯老丞相身体渐渐不好了,尤其是这一次,摔了一跤,已经卧床多日,听说好转了一些,还是不太好,皇上前两天还特意去探望过。
将来的政事,大约会一点点转移到太子手中。
他想着想着,忽然说:“我闻十皇女将下降于冯老丞相之长孙,听说太子与五皇女永寿公主感情极深,不知道永寿公主会下降谁家?”
“莫非你家中哪位有意?洛京齐家,名臣之后,累世高门,的确堪配公主。”
燕归抬了下眼皮,看向对面一眼,眼中阴翳暗生。
对面的人没看清对方眼中的神色,他有些馋酒,看着白瓷酒壶摇摇头,说道:“闲谈而已,公主之尊,何干妄想?”
燕归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他举起杯子慢慢饮着。
店家送来的是竹叶青,不醉人的酒,因酿酒的房子里有药物,这酒也带有一丝丝药箱,入口甘甜微苦。
是了,这位友人因喝酒错过了人,如何敢再饮千日醉那样的烈酒呢?
只怕到了醉仙楼也不会再喝那里的千日醉。
有些事情,他不愿意关心,也不去了解,不代表对某些事情上他是真的什么也不懂。
齐家说不敢,并非是不敢,而是不愿意。
一直以来,历朝历代,就算是公主要嫁人也不是完全不可以拒绝的。
像齐家这样的高门大族,有能力拒绝公主,皇上若要将姊妹女儿嫁入这样的人家,一般会提前暗中试探彼此心意,免得赐婚后方知对方无意,双方因婚事不睦,皇家有失体面。
冯丞相愿意让子孙娶公主的原因朝中之人皆知,冯老丞相半生为相,门生故旧遍天下。
他恐怕将来门生结党营私,他去世之后子孙无力掌控,又怕子孙掌控着这样的关系网,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祸及子孙。
便向皇上求娶了宝珊公主。
朝臣以公主为妻,便为驸马,身有皇亲外戚之名,为皇帝忌惮,在朝中难得重用,自然也难在党派之中为首,或是为重。
冯老丞相的孙子一旦迎娶皇家公主,便注定只能在朝堂上当个边缘人物,或是富贵闲人。
对于冯老丞相来说,这是最好的安排,冯家三代单传,长子才学只是中庸,为官一方,能治一地,孙子聪慧好学,却只是爱读书而已,若以能力论说,本身也未必有太大的前程,当个驸马也是不错。
但在齐家这样的世家,他家中累世名臣,以封侯拜相为荣,每一位子弟,自小学的便是儒家经义,为官之道,治民之术。
便是齐家四郎这样的洛京浪荡子,其实自小学的也是这些,直到现在他所看的书也是正统的文章,日之所见,夜之所闻,阳春白雪。
他在城中嬉闹玩耍,惹猫逗狗的事情没少做,但是狎妓烂赌这一类的事情是从来没有过的。
齐家人很爱惜名声,以他们本来的能力,娶个公主并非锦上添花,反倒让自己沾染了“外戚”这个名头,于仕途大有不利,实在是不值得。
燕归慢慢饮完了手中这杯竹叶青。
对面的桃花眼正在吃东西,得益于自小的言传身教,这个人不论是行走坐卧都是极为赏心悦目的,他吃东西,由家人教出来,动作不疾不徐,咀嚼无声,眼眸安静,有这样的仪态,便是来到宫中宴席也不必怯场。
齐家也未免太不识好歹了。
想得也有些多。
他如此想道。
两个人闲话几句,吃了一顿饭,便要作别。
一个手里拎着叫哑了嗓子的鹦鹉,一个手里拎着两只白兔,在门口作别。
桃花眼说:“前些日子去葫芦巷子,听说你不在那住了。”
燕归说:“走得匆忙,未及告知亲友,还请见谅。”
“今日说了许多,我还未曾贺你乔迁之喜。”他今日原作游玩散心,身上没带什么可以送人的礼品,只有手上这一只不太讨人喜欢的笨鹦鹉。
燕归说:“改日请你来我家中作客。”
桃花眼笑了笑,“你在葫芦巷子住了好些年,好的坏的,这些年都没换过地方。怎地忽然搬家,可是家中有了什么娇客?”
想起那只被他妥善收藏的,左侧羽翼写了人名的彩色燕子风筝,燕归说:“确实有位娇客。”
桃花眼原本是开玩笑,此时听燕归肯定,便露出几分惊讶之色。
见惯了对方孤家寡人,没想到忽然有一天,对方家里添了一位“娇客”。
但看年龄,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桃花眼摇摇头,说:“实在走得太快了,和那些杀人跑路的亡命之徒一样快,经过葫芦巷子的时候,我听见那里的闲人说你也许是杀人逃跑了,他们说一直都觉得你是个凶人,跑了也是早晚。你离开的如此利落迅速,我本以为出了什么事情,着人打听过,听说你还在御前护卫就放了心。”
“劳你挂念了。”
燕归想,他也算得上是犯了命案后离开的。
“这有什么呢?无事就好。”他提着笼子里默不作声的鹦鹉,问身边的燕归,说道:“我家中人都说,那日醉仙楼所见的女子是我酒后所做的一个梦,我一直不信,我觉得我见过她,我要找到她。燕兄,你觉得我会找到她吗?”
燕归略微沉默了一下,街头人来人往,过了一会儿,他说:“会的。”
“我还有事,先行一步。”
芙蓉殿
檀华正在收拾东西,萧恒不在的这些时日,她实在是过得有些放飞自我。
近些年萧翀乾忙于修仙,无心朝政,对她这个女儿的关注也大大减少。
但萧恒不一样,在这后宫里,他的养母兼姨母是个有封号的妃子,和后宫的所有妃嫔一样无宠,虽然无儿无女,但有已经去世的元后的遗泽在身,在后宫的妃嫔之中算是过得很不错的了。
每个月,萧恒都会拜见淑妃娘娘。
但是他不会多担心在皇宫里的淑妃娘娘,却总是很担心她这个从小身患顽疾的妹妹,担心她病了,担心她没有母亲,遇到什么难处没人诉说,过得开不开心顺不顺意,有没有缺什么少什么。
他经常来看檀华,小时候两个人还会在同一个宫殿里玩耍休息,只是随着人渐渐长大,男女之间的距离自然而然会拉开一些。
然而,芙蓉殿对于萧恒来说还是一个熟悉的地方。
近几年,萧恒愈发和檀华保持距离,芙蓉殿的大多数地方,他非请不入。
他常来的地方除了花厅就是书房。
经常在此和檀华谈一些学问上的事情,他会考教她一些问题,不是为了考她,他也说学习是修身养性打发时间,而是为了了解教导檀华的老师有没有敷衍了事,适不适合教导她。
这些日子,她看了好多不能见人的话本。
这是绝对不能让萧恒知道的,檀华根本就想不出对方知道自己看了这些话本的表情。
她把自己到处乱塞乱藏的话本都找出来,让人搬个箱子过来,全放进去。
然后让两个小太监一起把箱子推到床底去。
她挥着扇子给自己扇风,彩萍见她如此,问道:“可要再加些冰山?”
檀华说:“不用加。”
室内放了一座大大的黄铜冰鉴,里头有一座坚冰铸成的小山,在室内散发出丝丝白色的冰冷的雾气,带来一阵阵凉意。
芙蓉殿临水,其实本来就没有别处那样热。
檀华觉得热,是因为她心里有些焦虑,是在想自己有没有忘记什么。
对了,她写的书!
檀华合上扇子,轻轻敲了敲自己的手,她在写一本古代真假千金打脸爽文,主要是打脸渣爹渣妈,发家致富。
仔细回想了一下里面为数不多的剧情,主角目前正在奋斗中,还处于创业初期的“少年穷”阶段。
感情线有的,暂时还没有什么少儿不宜的剧情。
剩下的稿子也都秘密收在了书房一个带锁的盒子里,为了方便取用,没有藏在太偏的地方,只是放在了柜子里。
反正宫里大约也没人特意偷走那些不值钱的几页纸,也不会有人认为她这里会有什么机密。
萧恒更加不会乱翻她的东西。
这么想着,她也放松了,坐在床上。
安安稳稳的拿了一本史书看,看了一会儿也渐渐看进去了,时间的流逝也变得不那么明显了。
不知什么时候,她有些犯困,打了个呵欠。
将书夹了一页厚一些的彩色书签,放在枕边,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第45章
八月的清晨, 带着些微微凉意。
燕归站在城墙上,远望着城外的风景,城外是一道土夯成的古道, 长久以来经过无数人踩踏,寸草不生, 一片平坦, 朦朦一片土黄色。
稍微往远处看, 有些不算高的山, 山里有鸟叫虫鸣,远远地, 若有若无地传过来。
山上的绿树积蓄了一整个夏日的阳光,叶子呈现出浓浓的绿色,远望过去, 整座山都是绿色的。
站在城墙上, 能看到燕云山, 它比很多小山都要高,燕云山脚下便是洛水,山上的树木比别的小山上的树木生长得更加繁茂高大。
远远望去是一片郁郁暗绿。
自清晨直到日中。
一队大约三百人的车马远远行来,马匹有的是黑的有的是黄色的,这些人穿的衣裳多是黑色或是蓝色的长袍, 身上多半负剑或是长枪,马鞍一侧有长刀。
看着像是某些人家雇佣训练的护卫, 或是镖师之类的人物。
燕归认得出他们身上的气质,身为骁龙卫的首领他熟悉这些曾在骁龙卫中训练过的人的气息,也能通过一些细微的动作辨认出这些人。
是太子回来了。
中间一顶不起眼的青布马车, 当中坐着的人应该是太子。
太子十五岁那一年,陛下赐给太子三百骁龙卫以作护卫, 也是自那一年起,太子经常代陛下巡视地方。
队伍靠近城门,领头之人出示令牌,自当畅通无阻。
燕归下了城墙,自始至终,已然知晓太子归来的永寿公主并未出现。
守城门的人大多注视着城门之前的一行人马,只有两个守城的兵卒见着他了,看他骑上马,扯了一下缰绳,一阵风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
奇怪道:“宫中的禁卫,不知来此何事,今晨而来,站在城墙上一言不发,这会儿也是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还走得这样快。”
正听见两个人说:“刚刚来的是太子。”
“太子回来了?”
他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了。
燕归入宫,回到问仙殿,他在殿外站了站,依稀能闻到些绮云香的味道。
心口的伤痕似乎又有些入夜之后会感受到的麻痒。
宫殿门推开,一个小太监没抬头的转身合上门,之后再转过头看见燕归吓了一跳。
小声说:“燕首领,怎么是您?吓死小的了!您今儿上午告了假,有所不知,芙蓉殿那边今天有些不太好,这不,陛下这边也是不痛快,您若是没什么急事儿还是稍等些时候再进去。”
“多谢梁公公提醒。”
“咱们都是在万岁爷跟前伺候的,谁跟谁呢。”
梁小顺笑笑,燕归吓人归吓人,只是没那么难相处,御前走动,互相多提点两句,也不求别的,来日里自己遇上今天这样的事儿,燕归能提醒一句,那才是感激不尽。
说是芙蓉殿那边不太好,应该是永寿公主又发病了。
燕归一直不太了解永寿公主的病究竟是什么病。
檀华从深深的沉眠中醒来。
她睁开眼睛,觉得格外清醒,精神饱满,这种感觉她太熟悉了。
很久没有发作的病又发作了。
这病大多数时候来得没什么规律,纯粹是个不速之客。
她掀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
床帐外头有人说话:“永寿,你是醒了吗?”
檀华愣了一下,认出说话的人是太子,她说:“哥哥,我醒了,你几时回来的?”
她将帘子微微掀起一些,朝外头看去,阳光猛地照射到眼睛,条件反射闭了眼,眨了两下才看清许久不见的萧恒。
萧恒走来床边,他穿着一身蟠龙黄袍,冠发齐整,腰间配了红色珊瑚珠的蟠龙青玉,还有一只黄色香囊。
穿衣和从前相差无几,面容也没什么大的变化。
萧恒正帮檀华擦拭她刚刚被强光刺激流出来的泪,明黄色微凉的帕子,一点点轻柔地按在眼角。
擦干净刚刚流出来的两滴泪。
两个人近在咫尺,檀华看了看萧恒,对方看着她的眼角,动作柔和,对她说:“我才回来,也是刚刚来芙蓉殿,听宫人说你睡得久了些,便有些担忧,才过来看看,恰巧看到你醒来。”
萧恒说话语调温和,不疾不徐,像他手上的动作一样。
檀华发现他眼窝有些深,面容轮廓相较刚出宫的时候更加明显一些,便知道他这些日子在宫外不好过,风餐露宿,事务繁忙,少不得煎熬。
她说:“太子哥哥,你瘦了,这些日子辛苦了。”
萧恒笑了笑,将帕子收入袖中,只觉得檀华目光水盈盈的,似是有些怜惜,她却不知,她自己的样子才是惹人怜惜。
病卧在床的人,身上搭着半截绣金线的百花被子,身上穿着一身半旧的淡粉色中衣,头上不加钗环,大约是睡前没有解开发髻,鬓发稍显凌乱,手边半卷书,眼波似水,依依而来。
萧恒觉得熨帖,心脏像是被浸润到温水里。
妹妹怎会这样好呢?
手指动了动,萧恒想摸摸妹妹的头发,又收回手去。
妹妹大了,他也大了,得注意些男女大防。
恰好宫人搬了椅子来,他就在床边坐下。
对檀华说:“我在外只是路走的多了些,算不得辛苦,这些年出宫次数也不算少,也算是驾轻就熟。”他看向侧坐在床头的檀华,问她:“宫外的民事我已谙熟,只是自我离宫已有一月有余,与皇妹通信只见欢欣,笔墨相隔,不知皇妹这些日子可好。”
檀华双手放在膝盖上,她笑着,脸颊漾开两个梨涡,有时候她实在是也知道自己怎样可爱,干干净净的眼睛,秀丽分明的眉毛,看人的时候总是会显得天真,这样的时候也更容易让人相信。
“这些日子檀华一切都好。”
其实是有些好过头了。
檀华揉了揉被角。
她不会和萧恒说自己这些日子在男女关系上有什么发展和变化,因为男女性别不同,这样的话略有些难以启齿。
还有两个人之间的观念差距,男女之间的观念本身就不同,再叠加个千百年的代沟那是绝对无法沟通了,谁也说服不了水。
再加上,他是她哥,一个在封建伦理关系里,能理所应当管束她教导她的人,更没法说。
总而言之,还是不说的好。
说了就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两个人还是谈些别的好。
“太虚观的观主前些日子在琅镜山遇刺了,听说他伤得不轻,这些日子一直好好坏坏,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这件事儿我已知晓,永寿,莫要多虑,等闲多做些轻松如意的事情。其他的,就交给父皇和哥哥好了。”
檀华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两个人只说了几句话,萧恒就告辞了,他回到宫里第一件事就是先来看病了的妹妹,然后就该带着一些奏本去问仙殿拜见皇帝。
临走前,他和檀华说:“今日来去匆忙,我带了些地方的东西,明日让人送来,皇妹拿着玩用吧。”
待人走了,檀华换了身衣裳。
洗漱,吃饭。
一个白日,看看书玩玩棋子也就过去了,入了夜,却是越发的睡不着。
今日月亮大。
她便在窗前提着两只皮影小人玩,萧恒说是第二天让人把东西送来,其实傍晚的时候就有人抬着箱子从东宫过来。
里头除了几样洛京少见的糕点,大多是一些玩具、还有些有地方特色的首饰。
檀华略看了看,从中提出了这么两件皮影小人,一男一女的样子,夸张的花花绿绿颜色,两个薄薄的人物都是台上戏子的扮相画风,檀华看的戏少,不认识里面的是谁,只想试试如何让皮影听话。
她研究了半天,这会儿皮影女子学会了走路、掩面,皮影男子做出个对月吟诗的姿态。
这二人倒像是才子佳人。
想到才子佳人,她不自觉笑了笑,现实里是真有才子,也是真有佳人,只是放到闲人的话本里通通变了个样子。
看话本的也是闲人。
她这么想着,让手里的女子皮影在原地转了个圈。
夜很深了,她将两只皮影收到木盒里,想着明早不要起太晚就换了衣裳躺在床上,闭眼入睡。
强行入睡也不是很容易,檀华试着一只只数羊,从第一只到第一千零一只。
忽然,听见一声细微的沙沙声,有细微的风,朦胧的月光,还有更加浓郁的苏合香的味道一起涌进来。
“谁?”
檀华只看见猝然落下的床帐,发出细微的坠落声音,紧接着,床帐之外传来一声不大却很明显的兵戈碰撞之声。
她掀开帐子,只见窗子大开,夜风徐来,如水一般的月华漫进来,铺在地板上。
十七站在床帐旁边,身形修长,他手里握着一把长剑。
他一身漆黑,衣着是黑色的,头发和眼睛也俱是黑色,整个人像是一道狭长纤细的影子。
唯有那把剑,反射出月光一样清冷雪白的辉芒,这个人像是握了一段月光在手里。
“刚刚是有人来了?”
“属下无能,叫他跑了。”
第46章
檀华掀开被子, 披了件外衣,自在床边,看打开的窗棂, 问道:“你可有看清,来者何人?”
檀华甚至连对方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十七说:“来人一身黑色夜行衣, 黑巾覆面, 外形比常见的男子高大一些。”
檀华侧头, 问道:“高大一些?”
十七点点头, 平静地说:“刺客匪类,多好掩饰身形面相后行动, 不仅是面巾遮蔽,有的会将脸上涂色或是戴面具,还有些人, 更谨慎一些, 会在衣服里填塞一些东西遮挡身形。”
若是太相信自己看到的就容易被贼匪钻空子, 檀华听过一桩故事,时代不算久远。
前朝的时候就有个强盗假装驼背躲避追查,通缉令贴遍五湖四海都没找到,那时候大家都觉得他是个老实憨厚的人,和通缉令上的人长得有些相似却绝不是一个人, 是这强盗某一次和邻居两家因为修火墙起了争执,双方打斗之时不慎暴露了本相才被抓起来。
檀华点点头。
只是, 怎么会有人闯到她这里来,她有自知之明,自己在皇宫里其实是个边缘人物, 刺客入宫杀人,最危险的也是该是父皇萧翀乾才对, 其次是太子萧恒,再次是她的那几位哥哥。
“他应该还没走远,属下这就找人搜查。”
檀华记得刚才二人在床边短暂地交锋了一下,她看着床边的东西,眼角余光刚刚看到床帐,发现一处不同,月光下,床帐的银纹刺绣上面,有一点黑影,略微飘忽,她伸手一摸,捻起一根细细的丝线一样的东西。
一寸多长,不是人的头发,而是一根黑色纱线,檀华微微捻了捻手指,触感粗糙。
十七吹着了火折子,点了烛台,捧到檀华身边。
她在烛光里举起纤维细细分辨上头的颜色,说道:“先不要叫人,那不像是什么刺客,可能只是个迷路的人。”
檀华笑了笑,红烛上燃烧着的明黄色火焰的光晕漫入她的眼眸,照出徐徐金波。
“难道公主认识刚刚的刺客?”
“还不确定,若真是他,你也是见过的。”她又看了一眼手上的丝线,说道:“这世间的布料什么式样,宫里民间,品类都是有数的。但是黑白颜色,其实也是各不相同的,黑其实有五颜六色的黑,白也有五颜六色的白,只要不是同一缸染料染出来的颜色,就算是同一种颜色,也都是略有不同的。”
檀华放下手,对举着烛台的十七说:“没事儿了,早些睡吧。”
帐幔落下,十七吹熄了手上的烛台,轻轻放下,重新检查了一遍门窗。
次日上午。
天禄阁。
大昭皇宫之中的大半藏书在此,这是大昭藏书最全的地方之一,芙蓉殿的小书房比不得。
今日是晴天,天禄阁南北开窗。
檀华过去的时候正巧遇见二皇子从里面出来。
一座皇宫这样广大,他们这些兄弟姐妹若是没有利益往来,没有什么一定的场合,大家相见的时候其实很少。
关系么,也谈不上好或者不好。
这位二哥还是像檀华印象里的样子,穿得一身对于皇子来说算得上朴素的月白色衣裳,头上一只羊脂玉的簪子,文质彬彬的气质,手里捧着几本自天禄阁选出来的书。
她看见这位二哥的同时也看见了对方怀里书籍的书名,是一本古人作注的《老子》。
“五皇妹,近日可好?”
“一切都好。”
“二皇兄近来可好?”
他笑着说:“我也好,皇妹要找什么书?我来帮你可好?”
“不必了,永寿自己来就好,二哥自去忙吧。”
二皇子笑了笑,抱着怀里的书离开了。
她推开天禄阁藏书阁的大门。
藏书阁有两层,内有许多高高的书架和隔扇,南北有窗户,两边通透,这里空气干净,这里的书都是几代收集下来的珍贵书籍,萧翀乾和萧恒都是重视文书的人,天禄阁不断有新的书从民间搜集存放进来,天禄阁的东偏殿,常年有几位校书郎在那儿编校书籍。
这里的书架,一座座都很高耸。
负责看守这儿的校书郎刚从书架里走过来,他是个四十来岁的学士,见着檀华,略行了一礼,“下官见过公主,不知公主要找什么样的书?”
“崔学士,不劳烦您了,我只是随便找本书看看。”
“既是如此,下官先行告退,下官就在一楼,公主有事请随时传唤。”
崔学士行了一礼,抱着书告退。
天禄阁有很多藏书室,也有很多书架,每一架都差不多有两米高。
室内明亮,书架罗列整齐,上面的一本本书都是平整摞放的,几本摞在一起。
一重重书架像是一道道高墙,两道书架之间总是留有四步宽的空隙,算是走廊。
还有一道道隔扇,将不同种类的书架划分开。
这实在是一座巨大的藏书阁,檀华知道姓崔的校书郎大约又在一楼校书了,对方是个学者,在地方早有才名,在十几年受召觐见。
当时萧翀乾看过他的文章,考教过他的学问,问他有如此学问想做什么官职。
崔让便向萧翀乾请求:“吾生所愿,愿入天禄阁为一校书郎。”
如此,崔让这些年都在天禄阁校书,他在此多年,熟知每一本书的位置,经常帮人找书,偶尔来天禄阁看书的人有什么不懂之处也可以请教一下崔让,对方来者不拒。
檀华在二楼的一角的书架前,踩着梯子翻找书架高处的书。
天禄阁的书其实很杂,同一类的书有很多很多本。
有的易懂有的晦涩,有的写的尖锐有的写的中庸。
檀华翻到第十三本的时候等到了自己要等的人。
燕归绕过一片书架走过来。
他白日里在宫中总是黑色的侍卫的装束。
气质有些可怕,看上去也是个不苟言笑的人。
他好像是巧合来到这里。
但入宫五年,燕归从未来到过天禄阁。
檀华没有给他送信,却知道燕归会来的。
就算她没有给他送信,就算她没有告诉他自己在哪儿,他也会来的。
燕归向她行礼,“微臣见过公主,公主殿下万福金安。”
檀华握着手里的书,看着燕归压低的头,说道:“昨天夜半,那人是你?”
没想到永寿公主会知道是他,是认出他的眼睛了吗?燕归昨天没有看清永寿公主,光线昏暗,永寿公主的床帐里尤其的暗,他只看见忽然之间,永寿公主睁开了眼睛。
她似是一直没有睡着。
紧接着身后便有杀气袭来,燕归不想闹出动静,也不想吓着永寿公主,只匆匆看过那一眼,就跳出了窗子。
不知永寿公主是如何认出他的。
燕归说:“是微臣。”
檀华面无惧色,只有一点疑惑:“你昨天为什么来找我?前几次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檀华之所以知道对方一定会来见她,是因为燕归一直跟着她,很奇怪。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朱雀大街,那天下着雨,有箭矢刺向萧翀乾的撵架,武功高强的燕归却被萧翀乾派来保护她。
一直到定坤宫前,直到她去见萧翀乾,这位姓燕的护卫首领才止住脚步。
檀华那时只当他是在尽职尽责。
后来她出宫闲逛,碰巧知道有人组织捐款,便去捐了一些,那时候燕归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一直在她身边,捐完钱,她打算回宫,对方又陪她走了两条街。
再后来她和父皇絮过话离开问仙殿,燕归一直跟着她走出了问仙殿,那个时候燕归对她没有任何护卫任务。
皇宫里,尤其是皇帝所在的问仙殿是宫里守卫最森严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当时已在重重保护之中,不再需要特别护卫。
还有昨晚,对方莫名其妙的夜访。
他为什么来?总不会是要行刺她。
檀华很少觉得困惑,眼下却真的有些困惑。
她不懂燕归为什么跟着他。
第一次在长街上,永寿公主问他为什么跟着她的时候,燕归记得那会儿自己什么也没说,当时也许有些迟钝,后来他是知道自己的想法的。
他舍不得和永寿公主分开。
这种感觉,从他第一次在朱雀大街见永寿公主,永寿公主和他说过话后落下的车窗帘子,看着身侧雨幕中寂寂然的帘子,他心里就隐隐有了这种感觉。
永寿公主在洛京街头问他为什么跟着她之时,燕归心里其实是有答案的。
昨天夜里,他为什么暗自闯入芙蓉殿,他自己也是知道的,他只是想看看永寿公主的病情究竟怎么样,她是否感到痛苦。
这些年皇上一直放心不下永寿公主的病,想也知道,永寿公主的病恐怕很棘手。
很危险,可能也很痛苦。
燕归昨晚太担心永寿公主了,他等不及太阳升起的今天。
他沉膝跪下,低头俯首,说道:“微臣擅闯宫室,惊扰公主,还请殿下责罚。”
略微一顿,他的头低得更低,过了一会儿,说道:“微臣心慕公主,擅闯宫室,并无不轨之心,请公主治臣僭越之罪。”
檀华在刚刚说话的时候已经在梯子上坐下了,她坐在当中的阶梯,湘妃色的裙子如水一样垂下,两只脚踩在靠近地面的第二阶梯子上。
自这个位置,她比燕归高一些,能看到对方垂着的头颅。
他把头低的太低,像是一个心甘情愿上刑场的犯人,完全不介意身后有人举起屠刀,砍下他的头颅。
现在是有这样一把刀的。
那个一直随侍保护檀华的暗卫,就是一把这样的刀,并且他有一把剑,锋芒锐利。
他是真的不怕死。
檀华伸出手,纤纤玉指垂下来,托着燕归的下巴,迫使他抬起头来。
她的力道和燕归比起来是不值一提的,两只手柔弱无骨,但在对于燕归来说是如此地无法抗拒。
就像身体里的血液会流向心房。
他抬起头,这次看向永寿公主的眼睛。
檀华的眼睛中没有笑意,她认真地在燕归望着她的目光和他的表情与姿态之间搜索着。
燕归的眼睛很黑,他看着她的时候有种自己都发现不了的一点星火。
这一点星火绝不是恳求。
檀华在他的眼睛上轻轻停留一瞬,向下看去。
男人喉结明显,肩膀宽而稳,跪在地上像是一座石像,檀华记得对方肌肉的形状,饱满鼓胀,壁垒分明,看上去像是石头雕刻成的,又像蕴含了无数的活力与生机,只有最健康最强壮的人才能拥有这样的体魄。
指尖微凉,檀华却能感受到炙热的温度在指尖下对方与自己肌肤相接的地方,人下颌之下的肌肤里有很多的血管,是对方奔流的生命力。
她能联想到他的血液在肌肤下血管里奔腾的热度。
所有热度都在沉寂这具身体里,它们仅在这具身躯中生长、蔓延,席卷一切。
于是他的眼睛迸溅出一点星火。
她说:“你的确该受到惩罚。”
第47章
燕归看着近在咫尺的永寿公主。
她身上幽幽袅袅带着一丝苦涩的药香徐徐飘来, 她的眼睛看着他,目光落在他身上,那双眼睛里面的情绪他读不懂。
他觉得那是一片深深的湖泊, 弥漫着迷雾,让人看不清湖面, 也望不到湖底。
她的手指微凉而柔软, 温暖的八月天里, 冷冷然, 像是冰做成的。
燕归却觉得自己身上如同烈火里泼了一桶油。
呼啦一下,万丈火焰窜起来。
眼前还是一道明丽的身影, 她总是身着彩衣,湘妃色的衣裙穿在她身上,比御花园里面的所有的花朵都要漂亮, 但近距离接触的时候, 燕归却觉得自己面前的人是一座冰雪铸成的人。
“明日亥时, 你来隔壁找我。”
燕归看见檀华微微笑了笑,她说:“现在你走吧,我要看书了。”
檀华自膝盖上拿起自己刚刚找到的一本书,翻开封皮,仔细看了起来。
她看书的时候专心致志, 不关心外物。
也不再想燕归的事情。
燕归直起身,站起来, 天禄阁里尽是沉寂多年的书籍,高高的书架像是一座座围墙,一重重隔扇错落有致, 保证风能吹进来,屋顶很高, 室内阴凉,偶有阳光照射进来。
阳光穿过书架投下的影子,细小的灰尘在金色的光线里浮动。
永寿公主表情安静,目光看着膝头书籍上的白纸黑字,上好的宣纸,流金的墨色,正好衬她十指柔白纤细,仿佛透明一般,也许里面凝着一段晶莹剔透的玉骨。
燕归收回目光,放轻脚步,离开此处。
在一楼校书的崔让,他独在一间书屋,因他觉得直接在天禄阁校书比较方便,自入宫起就不常去大多数校书郎所在的西侧偏殿,当时的萧翀乾得知此事,便使人在天禄阁一楼收拾出一个房间给崔让做书房使用,崔让书房不置门,只是一道黄竹卷帘,一道桌案,身前的书桌上有好几卷古旧的竹简,还有几摞书,他手里一只蘸了墨汁的毛笔。
所有从正门离开天禄阁的人都会经过崔让的这间书房,读书上有疑问也好,找什么书找不到也好,都可去询问请教崔让。
燕归经过书房前,崔让抬头看了一眼,便低下头继续写东西。
不一会儿,又有一个人走过来,没有经过书房离去,而是走到崔让书房前面,微微抬了一下半垂下来的黄竹卷帘,迈步走了进去。
崔让抬头,见来人怀里什么也没拿,说道:“怎么,九郎也没有找到自己要找的书么?”
来人是王九郎,他仍是一身青衣的样子,除却头上一支青玉发簪,腰间一枚白色玉佩,一把剑,并无他物。
以他的出身,这一身装束称得上极为朴素。
在崔让眼中,王九郎比许多人都更合他的眼缘。
君子食无求饱,居不求安,相比学问,衣着之类的东西实在是最末等的。
这一阵子,王九郎来天禄阁看书,他偶尔和崔让一起校书,崔让喜爱他聪敏好学,博览群书,不骄不躁。
闻言,王九郎说道:“已找到了。”
崔让点点头,说:“你的记性一向好,既然没带书来,想必定然是将书里的字句都记下了。”
王九郎微微笑了笑,在另一张桌案坐下,同崔让一起整理和记录宗卷。
日中。
檀华抱着书靠坐在书架旁边睡了一小会儿,大约是一刻钟的时间,醒来后她又看了一个多时辰,算是把这本书看完了大半。
她伸了个懒腰,从一直靠坐着的梯子上跳下来,抱着书离开了天禄阁。
书还差一点看完,但今天,檀华要和萧恒一起用膳。
每次萧恒远行归来,第一天或是第二天一定是要见檀华一面的,第二天或是第三天,若是不忙,他会留下来陪她用膳。
两个人,便用一张桌子吃饭。
“洛水里的白鱼最好,可惜刺多。”
白瓷小碗里装着一块剔干净鱼刺的鱼肉,侍奉的宫女将其捧到檀华面前。
鱼刺是萧恒剔的,他从来都是一个细心的人,做事又工整,剃掉鱼刺的肉一点也不乱,除了少了几根刺,和好鱼肉没有任何区别。
檀华幼年爱吃鱼,她自小都不喜欢人服侍,自己动手剔鱼刺又总是剔不干净。
被扎了两次就再不肯吃白鱼了。
只有亲人帮她剔过刺的鱼肉她才肯吃,有时候是萧翀乾,有时候是柔贵妃,有的时候是萧恒。
现在,檀华也好,萧恒也好,都已经很久没有和萧翀乾一起用过膳了。
依旧会帮檀华剔鱼刺的人是萧恒。
萧恒将给檀华夹鱼肉的银筷子放在手边,他看向对面的檀华,“五妹,你今日有些分心。”
檀华伸出筷子取食面前鱼肉的动作比以前慢了一些,她今天吃的东西也很少。
自檀华幼年起就经常陪她一起吃饭的萧恒很了解这位妹妹,相处日久,他能分辨出檀华是因为食物不合口味吃得少,还是因为心中有事吃得少。
檀华抬了抬眼睛。
她说:“太子哥哥。”
萧恒对她说,“除了琅镜山一人,五妹可有所虑?”
她摇摇头,萧恒笑了笑,说道:“先用膳吧。”
用过膳,萧恒和檀华二人在芙蓉殿散步,饭后不宜多思,他们只是谈一些杂事。
萧恒和檀华说城外的野花野草,他给檀华讲述野花的味道,讲野草会有多高,讲一些花木上结出来的果子,还有一些地域特有的风俗食物,当地的一些民俗传说,还有他在一些县志上看到的一些记录。
那些百姓,还有一些官吏、乡老、衙役。
告辞之时,已近日暮,二人站在临水的游廊里作别,萧恒问檀华:“五妹,你最近可有什么想要的?”
檀华摇摇头,“哥哥,你才送我一箱子东西呢,吃的玩的应有尽有。”
“你大了,我知道你小时候喜欢什么,却不知道你现在喜欢什么。”
萧恒看着眼前的檀华,只觉得时间过得太快,眨眼之间,从前梳着花苞头的小妹妹就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近些年,正是妹妹长得最快的时候,他身上却添了不少俗务,与妹妹相见的时候愈发的少了。
他得承认自己有时候不知道妹妹喜欢什么。
可能为人兄长,总要有这么一天的。
毕竟妹妹总会有长大的一天。
檀华笑了笑,说道:“哥哥送的东西,我都喜欢。”
次日亥时,檀华在洛京别院的宅子里,桌上一只白沙更漏,她坐在桌边看一本书。
应该还差很多看完。
她脚下的地面上铺着一道高大的影子,经过烛光的照耀,投在半个墙壁上。
那显然不是属于檀华的影子。
而是她身前不远处跪着一个沉默的高大男人,对方的影子投在墙上,巍峨的影子像是某种远古鬼神的影子。
燕归还穿着他最常穿的黑色衣服。
檀华桌上摆了好几样东西,一把长刀、一把利剑、一只三棱匕首、一把钳子、一条手指粗的麻绳、一根木棍、一只长长的黑色腾蛇鞭子。
这些东西是燕归带来的,他将这些东西带过来,献给檀华,又跪在她面前。
自他到这里檀华一直再看那本书,燕归不晓得是什么书,过了一会儿,檀华看过了一段剧情。
手上的故事告一段落,可以中场休息了,也可以开始另一件事。
她扫了眼桌上的东西,看向旁边的燕归,问他,“为什么给我带着些来?”
“希望这些东西能够对公主有用。”
“即使用到你身上也无所谓?”檀华挑了挑眉。
刀剑的寒光吓不到她,匕首和钳子也不可怕,她动作轻柔地放下手中的书,拿起当中的那把剑来。
几样东西,她看这把剑稍微顺眼一些。
她打量这把漂亮的剑。
这把剑轻盈漂亮,刀锋薄薄一道,犹比纸薄,拿在手里却有一点点重量,不觉坠手,只觉得趁手。
她看剑,不看剑柄是由什么材质做成,也不看上面镶嵌了什么金银珠玉,而是看剑的刀刃和锋芒。
燕归眼里映着烛火,晃过剑刃的雪亮光芒,还有永寿公主抚摸剑身的手指,在她堪称轻柔的抚摸之下,那把森然长剑,在他眼里似乎也多出了两分从未有过的美丽柔情。
他早已想好,这些自己所带来的兵器,给他留下一道深深的,比太虚观观主当日留下的伤口,更大更深的伤口也好,要了他的命也好。
都很好。
他会很喜欢的。
脑海中假想永寿公主现在就将那把剑刺入他的身体,他竟感到荣幸。
他说:“请公主从心所欲。”
檀华笑了笑。
挥出剑。
燕归的衣带断裂,衣衫破碎,剑芒掠过,自剑芒掠过的方向,他的胸膛有几粒小小的的血珠渗出来。
一颗颗,小小的,鲜红色的。
像红色的珊瑚珠子。
十分漂亮。
第48章
也许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体验, 对什么东西感兴趣的时候总是看了又看,若是喜欢上什么机械玩具,恨不得将这个东西拆开, 看看里面每一个零件什么样子,观察齿轮转动的样子, 观察连杆往复运动的样子, 并且留心看目之所见的螺丝到底固定着什么。
燕归不像达官贵人一样穿很多重细腻柔软的丝绸面料, 他的衣服是简单的单层布料, 黑色的,手感甚至有些厚重粗糙的棉麻, 其实比丝绸要结实很多。
但和丝绸一样,对刀剑没有任何抵抗力。
像这件衣服一样没有抵抗力的还有衣服的主人。
利剑挥过去的时候,没有人抗拒, 燕归的目光里倒映着长剑挥动之间的光彩。
燕归是一个天生的武者, 他少年时不曾像别的武将世家的男孩子一样接受名师教导, 没有人教导他走路的时候怎样走脚步和身躯会更稳定,跑起来的时候怎样跑怎样呼吸才能跑的更久,怎样举起重物不会被伤到。
他天生就能做到这些,只要一次尝试,不完美的第一次尝试往往超出许多同样未经过训练的同龄人, 但在第二次尝试的时候他就能够像很多经过训练的人一样好了,第三次的时候, 他就能够把一些经过多年训练的人甩在身后。
不仅如此,燕归还拥有敏锐的五感,许多武者练了多年的刀剑之后掌心会生出茧子, 一双生出老茧的掌心感觉自然很迟钝,茧子这种东西, 被刀削掉都不会有什么感觉,生了硬茧的手,有时候连受了伤都感觉不到。
燕归手掌和手指上仅有一些薄茧,这些薄茧在很多年前生出,好像从长出来的时候起就是那个样子,再没有变多过,他的触觉还是像以前一样灵敏,当他触摸一件东西的时候甚至可以凭借触感在脑海中描绘出东西的样貌。
而他的肢体也像他的触觉一样敏锐,他能在重伤之时面不改色,沉着冷静,并不是因为他感觉不到痛苦,而是因为他比寻常人更能忍耐痛苦。作为一个天生触觉敏锐的人,他天生就比寻常人更加敏锐,有许多人受到轻伤的时候的感觉是延迟的,比方说被细细的竹叶或是纸张割了一下,有些人需要一小段时间才能感觉到疼痛,有些人直到伤口流出来的血液弄脏衣服才会发现自己受了伤。
而燕归,哪怕是最轻的伤,就算是被蚊子轻轻地叮咬了一下,他也会有所感知,像这样加之在身上的剑伤,他第一时间就能凭借自己的感知判断出伤口的深度,
这样敏锐的感知能力,让他在与人交手的时候及时分辨出杀气和伤势,从小到大,这种敏锐帮他避开了许多次危机。
燕归对永寿公主挥来的刀剑并不意外,王子皇孙,公主之尊,总是不容冒犯的,不论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对方是谁。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护卫而已。
燕归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他等待着严酷的对待。
迎面而来的刀剑没有令他意外。
真正让燕归惊讶的是,自己并没有感受到剧烈的疼痛。
胸膛渗出黏腻的血液来,人的**脱离身体之后失去了能量,温度会很快降下来。
疼痛感很微弱,甚至不如血液停留在肌肤上微凉的触感明显。
刀剑虽然锋利,留下伤口却很浅很浅,甚至因为有衣物的阻隔,伤口都不是连续的。
檀华撑着下巴,看燕归的样子。
燕归一动不动的时候,他的身体让她想起前世看过的一些雕像。
本来,她其实只是想看看他而已。
那天在烈日之下,燕归将水从头顶浇下去,他的肉。体散发出一种灼人的生命力。
檀华自今生出生,她的生命就延续着前生那种半是枯竭的状态,像一条不知何时就会断流的溪水。
植物是自土壤之中生长。
她的性命一大半都是靠天香养神丸维持。
太医对于天香养神丸的描述,不论是药理还是取材,通通忽视,换做最直接最简单的描述:
天香养神丸其实是一味有滋养效果的止痛药。
大概是十全大补丸和止痛剂的合体。
檀华觉得燕归身上有种与众不同的生命力,很吸引人。
大昭的士子,不论是学儒的还是学道的,都是些禁欲的人,学儒的说要克己复礼,说道法自然的人,在繁衍一时上主张的也是修行者远离世俗,忌男欢女爱。
这些人往往穿上冠带衣袍就让人忘记他们其实也是有血有肉有欲望的人。
峨冠博带,本身是没有生命力的。
但是燕归,即使他一动不动,他呼吸时,心脏跳动的时候,胸膛细微的震动,肌肉的一起一伏,都无声告诉着别人他是如此的生机勃勃。
檀华的目光从燕归的胸膛向上滑到对方的眼睛上,他有一双对很多人来说堪称恐怖的眼睛,看到他眼睛的宫女说,晚上的时候噩梦会梦到一些只存在传说中的野兽,檀华不怕他的眼睛。
当她毫不躲闪看过去的时候,也不要多久,就能看出燕归的眼睛里燃烧着的火焰。
远距离看这一团燃烧着的火焰,让人感觉暖洋洋的。
她其实没有什么坏心,就像是燕归说的,从心所欲而已。
但看着他伤口流着一点浅薄的血跪在这里,檀华不止为何,生出了一点点与往常不同的欲望。
也许,一个可以让人为所欲为的人的确是有那么一点吸引人的。
檀华问他:“你现在恨我么?”
昔日郑灵公宫中设宴,有甲鱼汤宴客,却刻意忽视了公子宋的席位,子宋倍感耻辱,手蘸入食鼎之中,略尝而出,后联合公子归生共杀郑灵公。
这是“染指”一词的由来。
郑灵公死在公子宋和公子归生的杀戮下。
就算是君主故意羞辱臣下,激起不满之后也可能招致杀身之祸。
燕归不知道檀华在说什么,他说:“微臣没有任何怨怒,请公主随意处置。”
这一次燕归没有低头俯首,他的眼睛有什么东西在燃烧,檀华发现他的眼睛其实很干净,干干净净,只有一捧火焰。
他没有说谎。
被给予放纵的权利,也是一种诱惑。
假如欲望是一只野兽,是燕归亲手打开了锁住野兽的牢门。
燕归不恨檀华,甚至明确地说,她可以继续做她想做的,更过分的事情。
檀华起身,走到燕归身边,她说:“我累了。”
亥时,对应的时间现代时间是晚上九点到十一点,正是夜阑人静之时,千家万户都已入睡。
又称人定。
燕归想,时间的确不早了,也许永寿公主要睡了吧。
应该请辞吗?
永寿公主站在他身侧,长裙垂落在地,时间晚了,花都要睡了,他却有些不舍。
檀华微微踱步,绕着对方走了一圈,回到了自己的椅子上。
只是稍微犹豫了片刻,就听见檀华问:“所以,你可以自己把衣服脱掉吗?”
檀华为自己倒了一杯水,她不再看燕归一眼,只是侧身而坐,慢慢饮了一口清茶。
太子哥哥问她喜欢什么,檀华其实很多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在这个时代,有太多不论是现代人还是古代人都没有机会见到的珍宝,也有许多在这个时代平平常常对于现代人来说应该珍贵的东西。
比如说一个在此时不值得多少钱的水杯,就比如是自己手心里的这个陶瓷茶杯,放到现代去是有价无市的古董,假如檀华是个考古学家也许会激动万分。
从前她小心翼翼地捧着皇宫里盛汤的漂亮瓷碗,那上面的图案对她来说充满了古老优雅她所不解的优美,宫人觉得她爱惜物件爱惜的有些令人惊讶,时间久了,檀华就慢慢习惯了,她也会心态如常地换掉一个漂亮的花瓷碗。
贵重的东西她觉得平常,常见的东西也鲜少能吸引她太多注意力。
她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一个总看同一样东西也会喜新厌旧的普通人。
檀华很少问自己喜欢什么,见到什么东西感兴趣就留住这两分兴趣,见到什么开心就多开心一会儿。
在昆虫和鸟雀都入睡的夏夜里,有一点点声音都很明显。
喝了不到半盏茶,就听见衣衫落地的声音。
她转头看过去,微微笑了笑。
深夜寂静的灯影垂落在她的手边,红烛滴泪。
“不要跪着了,来我面前。”
似是怕打扰了灯的影子,燕归脚步放轻,走到了檀华面前。
他停在檀华三步远的位置,“再近一些。”
燕归往前走,檀华看着他,她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又像是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在那沼泽一样的目光笼罩下,一直往前走,直到只差一寸就要碰到檀华的衣裙。
其实也不过是几步之遥而已。
走过来,既像是迈过天堑,又像是走向深渊。
他的目光里,倒映着永寿公主似有似无的笑,她的笑意轻柔的,轻飘飘的,像是飘在半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落下的雪花。
微凉的指尖触碰到他胸膛上那道浅浅的,几乎在受伤之时,立刻被凝固的血。液封锁的伤口,檀华的指尖停留在伤口的边缘。
她轻声问:“伤口还疼吗?”
燕归没有感受到疼痛,敏锐的触感让能感受到永寿公主的手指是如何轻盈,像一片微凉的花瓣,随时都会落下。
比起疼痛,更像是轻微的痒意。
这是他第一次和永寿公主如此靠近。
假如这只手可以留在他身上稍微久一点,他情愿被这只纤纤玉手剖开胸膛。
燕归说:“一点都不疼。”
说完这句话,他真切地意识到,在这个安静的夜晚,不论永寿公主对他做什么事情他都心甘情愿了,也绝不会做出任何反抗。
在檀华没有注意到的时刻,她面前的人已经彻底解除了反抗。
假如她愿意,将手边的任何一样工具用最残忍的方式在他身上使用,这个恐怖的猛兽都不会反抗,他再也不可拒绝永寿公主了。
檀华只专心看面前的胸膛,她的指腹顺着伤口的边缘附近慢慢滑动,一只滑过整条伤口的长度。
燕归说:“它已经愈合了。”
有这么快吗?
檀华摸了摸伤口上的血珠,已经变成了深深色红色,凝固在伤口上。
燕归胸腹部的肌肉跳动了一下。
檀华收回手,她牵起燕归身侧的大手,檀华的整个宅院对一墙之隔的燕归来说都是陌生的,她一边带着燕归走向他不了解的方向,一边对他说:“夜还很长,我们换个地方玩吧。”
第49章
燕归跟在檀华身后, 什么也不想,只注视着她纤细轻灵的身影,随着她的脚步前行, 他们穿过一道连廊。
檀华将燕归带入一个房间。
应该是一间书房。
一眼看过去,里头有一张略高些的大桌子, 上面是一副长长的, 没画完的画。
上面画着几朵样子和颜色不同的花, 应该是院子里栽种的花, 红的粉的,有的张扬招展, 有的含羞自赏。
不知为何,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作画之人应是永寿公主。
书桌后面有一个架子,上面放了许多瓶瓶罐罐, 有的是颜料有的是摆件。
除却那幅画, 桌面一角还有一沓裁成长方形的纸, 上面压了一块木制镇纸。
此时爱好书画对待纸张,更习惯在使用之前裁剪,一些用惯了一样尺寸纸张的人,也会将纸张如此裁剪成常用的大小放置留用。
燕归目测了一下,一沓纸张, 大约有两个常见的书本拼在一起那么大。
屋子里有一扇很大的屏风,上面绣着春季的百花图。
小窗开着, 帘帐在夜风里飘飞。
檀华经过桌案的时候,掀开香炉盖子,抬手举起砚台旁边盛着清水的砚滴, 壶嘴微微倾斜,月光下一道银色的细细水流浇灭了香炉里头的点点星火。
里头燃着苏合香, 也有安神香。
这阵子她一直休息得很好,不燃香也没关系,更何况今天没必要那么早睡。
桌上的这幅画,其实已经画完了,只是画完之后她觉得有些不大协调,总觉得哪里缺了什么。
也许上方留白的地方提几个字会比较好,一时之间檀华想不到写什么合适,就将这副刚刚画完,颜料尚未干透的半成品画卷闲放在桌上,想着什么时候有想法了再添几笔。
算起来,这幅画也画了好久,还是前些日子刚刚雨停的时候,花匠将收到室内避雨的花儿挪出去,她好久没见着这些花了,只觉得一场大雨之后,这些花朵没有接受风吹雨打,却吸收了足足的水汽,看起来长得格外繁茂娇艳,就画了一幅画。
画好之后放在这里,好些天没过来,她几乎都忘记这幅画了。
今天过来,却也不是来作画的。
檀华牵着燕归走到了绣花屏风后面,屏风后面有一张贵妃榻,本来是准备午睡用的,只是她不怎么习惯在这种比床稍微矮一些的榻上睡觉,这张贵妃榻一直没用过。
前些日子看着多余,还想过把这张榻搬走,但室内若是少了这样大家具,这里就要空出来了。
不愿意想搬走软榻后空出来的这块地方怎么收拾,索性也不管这张软榻,权当不存在,只等着什么时候想好将这里添置哪样新东西,再挪出去。
不想,本以为是多余的东西,今天却有了用处。
此时天色已晚,不好惊动侍女。
这座别院,她没有请客的准备,也就没收拾安排客房,还是这里方便一些。
她回过身,双手在燕归胸膛上轻轻一推,感觉掌心下饱满健壮的胸膛立刻紧绷了一下,一瞬间檀华觉得触碰到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钢铁城墙,接着就感觉对方的肌肉恢复了柔软和弹力,对方顺从她的力道倒在了软榻上。
这么听话吗?
檀华看着躺倒在榻上的燕归想道。
野兽敞开鲜血淋漓的胸膛,邀请她饱食血肉。
很多年前的一个午后,萧翀乾将三岁大的檀华抱在膝盖上,那时候她还很小,小小的一团,因为幼小,还不能服用像天香养神丸这样强效的药。
幼儿所能用的药须得比成年人用药温和许多,药效也就减少了很多倍,檀华当时用的药对她来说不是很好用。
发病了,入睡之后的梦里都是疼痛。
病后醒来,萧翀乾总会来哄她,他虽然有很多儿女,似乎也不擅长做一个温情脉脉的父亲。
年幼的檀华在发病后精神不济,萧翀乾给她讲一些自己从前的故事,他和檀华讲匈奴人和柔然人,讲述那些游牧民族的人是如何战斗的,讲那些人不种植庄稼,他们逐水草而居,若是冬天冷得厉害,找不到食物,就会南下劫掠。
萧翀乾说,有时候戎狄来劫掠,不是因为没有东西吃过来,而是因为他们只是想要劫掠而已。
他告诉檀华,这些人有时候会一群人来到边疆附近,若是看到没有带兵器的人就将他们杀掉,然后扬长而去。
不饥饿的时候,他们杀掉平民百姓只是取乐而已。
萧翀乾的语气很平静,他讲自己作为皇子领兵攻击戎狄的时候屠杀掉的戎狄部族。
在戎狄的领土上,还是皇子的萧翀乾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老幼,他像戎狄人一样残忍,甚至比一些戎狄人还要残忍。
在日光和煦的午后,萧翀乾一点点将那些充满血腥和残酷的故事讲给病恹恹的幼年女儿听。
他一点也不觉得这些充满恐怖色彩的故事不适合一个小女孩儿听,也没想过女儿会不会做噩梦。
讲过一些故事之后,萧翀乾告诉檀华:对待野兽要比野兽更残忍,打断它的骨头,砍掉它的四肢,砸烂它的头颅。
不要停下来,假如野兽可以臣服,你会看到它跪下的样子,如果它不曾臣服,或是你不想接受它的臣服,不要停下,继续下去,打死它,这是最好的。
这些话,上辈子没有人和她讲过。
但萧翀乾没有告诉过檀华,如何对待一只从一开始就臣服驯顺的野兽。
她偏爱野兽皮毛的触感,于是花费很长时间抚摸这具野兽光滑柔软的皮毛。
肌肉的触感也很有趣。
内里包着骨骼,手指深深压下去可以摸到一点点骨骼的形状,燕归的骨头硬的像钢铁。
燕归淋漓地躺在汗水里,他浑身肌肉紧绷,想要起来,却克制着躺下,一双眼睛看着檀华似是玩闹一样在身上活动的手,她动作的方向和力道完全是随心所欲的,没有任何规律。
敏锐的触感,让燕归对那双轻灵柔软的手感觉格外明晰,在永寿公主不算快的动作里,他能记清对方的每一个动作落下的位置和轻重,感官是有延迟的,而他又是努力地记住对方给予他的感觉,有时候,甚至觉得两份触感带来的感觉叠加在一起。
也不止是两份,奇怪的感觉一直在堆叠,堆成了一座摇摇欲坠的高塔。
燕归感觉自己仿佛是坠入了沼泽地,他不记得这间房里是否点了灯,也不记得敞开的小窗外面是有月亮还是有星星。
这是他前半生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他一点点坠得更深。
汗水在皮肤上凝结,一颗颗的,像是珠子,不一会儿就变得更多。
微凉的夏夜里,燕归感觉自己像是陷入了一场潮湿的大雨中。
那只在身上漫不经心的手,像是一根浮木。
他伸手去触碰,刚刚擦过一截微凉的指尖,就感觉对方的手离自己而去。
燕归抬头看向永寿公主,一滴汗水从额头落到睫毛上,视线立刻模糊了,浑身的汗水都随着他的动作往下流,它们正在汇入一片望不到边际的大海。
擦了一把汗水,就见永寿公主半是转过身子,从绣隔里取出一只不算大的红色木箱。
“新买来的一些小玩具,看书看得多了总有些好奇,也许你愿意帮我试试?”
骁龙卫里面也有负责刑讯的人,他们有时候会亲亲热热地称呼将要使用的刑具是小玩具。
孩子手里的一些玩具也有大小之分,大的叫大玩具,小的就叫小玩具么?
“你看,是这些东西。”
檀华在软榻坐下,将红木箱子放在自己和燕归中间,一样样将那些东西从面前的红木箱子里取出来,摆在床榻上,有些东西是燕归从未见过的,有些东西看着熟悉又陌生,组合在一起却不认得。
燕归看着最眼熟的一样东西,是檀华抛在一边的鞭子,红棕色的细长鞭子,看上去是什么动物的皮编制而成,马鞭和手柄上都缠了金丝,中间夹着金线。
他视力很好,一眼就发现鞭子上又细小的银色金属倒钩。
和刑讯时所用的鞭子类似,但刑讯所用的鞭子要比这只鞭子更粗,倒钩也比条鞭子上的倒钩更长更锋利。
用足够的力气挥出去鞭挞出来的伤口深可见骨,鞭子扬起来的时候会带出一片血肉混合的腥风,刑房的墙壁上有许多红黑结块的陈年脏污,看见那些东西的人往往不知道是什么,浅浅的联想就能把对方吓个半死。
永寿公主手里的细长鞭子,若是打人,假如由公主亲自动手,她力气不大,这样细长的鞭子难以使力气,抽出来的伤口未必见血,也许还不如他胸前这道轻伤的伤口重。
那些倒刺,也没什么威力,以燕归见过许多刑具的眼光来看,落在人身上和猫挠差不多。
这条带银色小倒钩的鞭子也是这一箱子莫名其妙的东西里看起来最有威慑力的一个。
剩下的,当真全是小小玩具。
其中的关窍燕归看了几眼也看不懂。
檀华把那只缠了金丝的鞭子扔到一边,说:“我不喜欢这个。”
“剩下这些呢,你喜欢哪个?讨厌哪个?”她问燕归。
见燕归的表情便知道他是不了解这些东西,檀华说:“没玩过的话,要不要试一试?假如讨厌喊声停下,我就会停下。”
燕归说:“……好。”
檀华才发现,一直几乎没有发出声音的燕归其实嗓子有些哑了,声音沙哑低沉,尾音酥麻。
她的手微微顿了顿。
看着面前的从箱子里翻出来的一堆东西,檀华多了几分跃跃欲试。
“疼的话要叫出来,不管什么感觉都不要强忍。”
燕归想,这些小女孩儿的玩具能将他奈何呢?刀剑加身的疼痛他都能忍耐,更何况是这些小东西。
当各种各样的奇异的酥麻混着疼痛的感觉一重重地袭来的时候,他攥紧了拳头,心跳到失常,汗出如浆。
也许该喊停下,他强自忍耐住喉咙里呻吟想道。
但看着永寿公主亮晶晶的,带着点研究性的目光,还有身上不停歇的战栗,他本能地没有办法说停止。
忍耐不住的时候,偶尔会从喉咙里溢出一两声闷哼。
永寿公主对明明没被绳子捆绑,却像是已经身在重重束缚之中的人说:“不要忍耐。”
燕归宁可永寿公主用她刚刚抛到一旁的那条缠着金线的鞭子狠狠地抽他。
第50章
夜深人静, 万籁俱寂。
月光犹如一匹银练,投入到井水里,在幽深的井口, 映出一片银晃晃的光晕,一枚圆月睡在井水里。
有人抛下一只不知晓用了多少年的木制水桶, 水桶坠入深井, 搅碎一片寂静, 激起一阵涟漪。
木桶在水面晃了晃, 随着井水不断流进入,重量越来越大, 整个水桶沉入水面之下。
手指粗的麻绳猛地一绷直,刚刚盛满水的木桶落到了井边人的手中。
那是个身材魁梧骇人的高大男子,他举起刚刚从水井里提出来的水桶, 将里面的水倾倒在身上。
一桶水不足以降下他身体的温度。
一桶又一桶的沁凉的井水从头顶浇下来。
站在冷然的夏夜里, 清风徐来, 月色当空,他却觉得此时身上比站在正午的烈日之下还要炎热。
热得难捱。
哗啦啦的水声不断在夜色里响起。
地面汇出一片水洼溪流。
好几桶水之后燕归才觉得肌肤上的温度降低了一些,心里的火焰却越烧越旺。
抬起手掌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手中多余的水渍溅到地上,也有一些顺着他的喉结滑落到衣襟里。
不久之前, 他的汗水也像是此时的井水一样多。
身体的主人能够感觉到心脏在胸腔里跳动,一下下, 宛若擂鼓。
月光下,那双残酷的眼睛望着月光照射不到的黑暗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胸腔里胡乱跳动的心跳渐渐规律了些, 燕归抬手轻轻捋了捋身上衣服的衣襟。
这不是他的衣服。
他的衣裳已经不能穿了。
不久之前,一切结束之后, 永寿公主对他说:“你在这儿等我,我给你找件衣服。”
燕归今夜反应有些慢,点点头。
就已经看到永寿公主绕过屏风离开了。
檀华的脚步声渐渐远了,燕归捡起那条在很久以前被主人丢到一边的细长鞭子,用指腹轻轻抚摸鞭子上的银色倒刺,一点伤口出现在指尖,慢慢地,有鲜红色自指腹的伤口漫出来。
他注视着指腹的伤口,心里想道,这条鞭子看着像玩具,上面的倒刺却比他想的要尖锐锋利一些。
鞭子被他重新放到一边。
永寿公主回来的时候,臂弯之间挂了一件深蓝色的衣裳,她将衣服递给燕归,说道:“是新衣服,没人穿过,宽松的样式,我觉得你差不多能穿,试试吧。”
将衣服递给燕归,檀华将屏风后的空间留给对方,自己推到屏风后面。
她给自己倒了杯水,晚上不宜喝太多水,她只是浅浅地喝。
屏风后头,穿衣的燕归将那件袍子穿上,略宽大些的衣袍,穿在他身上正正好好,四肢不紧绷,下摆的长度也不算短。
他的确能穿得下。
也像永寿公主说的一样,是没被人穿过的新衣服,细棉布的料子,因为没洗过,表面还有些微微发硬的浆感。
他穿着这件新衣裳走出来,檀华笑了笑,“还不错。”
燕归自那时永寿公主展露的笑容中回过神来,又在月色里站了一会儿,想了许多,最后不由得也笑了笑。
这一笑,牵扯到唇边的一点结了痂的伤口,他用指腹在伤口轻轻碰了碰。
月光高高升起,照得流水的地面像是铺了一层亮灿灿的水银,青石地砖上倒映着井栏杆和上面水桶的影子。
原本在院子里淋水的男子已经消失在院子里了。
旭日东升之时,他和往常一样到院中练习刀剑武功。
燕归身上现在没有重伤,最重的伤口是太虚观主曾经留下的剑伤,那道伤口愈合得不紧不慢,但在宫中独有的疗伤秘药的治疗下还是渐渐好了,他向来谨慎,不想被人巧合窥见什么端倪,用了上好的,不会留疤的金疮药。
这样的药,是在宫外得来的,他留有三瓶,以备不时之需。
这是第一次使用。
药效很好,在内里的伤还没有好完全的时候,伤口外部愈合得很快,最开始是留了一道猫挠一样的小伤疤,这道细细小小的伤疤也在随着时间慢慢变平变淡。
三日之前,燕归看过这道伤口,上面还剩一点点疤痕留下的黑色阴影。
他是古铜色肌肤,这样一道阴影很不明显。
饶是如此,永寿公主那时出现在院中,他那时还是没有转过身。
昨夜见到永寿公主的时候,燕归解衣后发现,那道深深的剑伤看上去恢复了九成,皮肤上只剩下一道阴影的小伤疤,不知何时已经完全消失了。
他觉得这道伤疤消失的时机正好。
身上除了已经愈合的那道剑伤,还有永寿公主留下的一道浅浅的剑伤,那也不能算是伤,一觉醒来已然好了九成,完全可以当做不存在。
剩下的还有两道伤口,一道是指腹碰到鞭子上的倒刺被勾出来的细小伤口,触摸东西的时候会有一点感觉。
另一道就是嘴唇上的伤口。
想到那道伤口,身体的触感好像又回到了昨晚,燕归手上挥刀的力道一下比一下重。
煞气出笼,他的刀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猛烈。
昨天夜里,在一墙之隔的那张软榻上,他一直忍耐着,从小到大,疼痛的时候他习惯忍耐,他很能忍痛,也许这也是天生的。
记得小时候,有些同龄的男孩子和人打架打输了、在家里挨了父母的打、或者是被狗咬了,会哭得嘶声力竭,直到嗓子哑了都不能停下。
燕归始终不能感同身受。
他一直没有过那样的时刻,疼痛的时候,他没有哭泣的欲望,也不会有眼泪流出来。
那些孩子说他是个怪物。
但在永寿公主那里,有比疼痛更难忍受的东西,他要牢牢咬住牙关,绷紧喉咙,防止不听话的呻吟声从唇齿之间溜出来。
因为过度的紧张,他喉咙发哑,偶尔还是有一些沙哑的呻吟逸出来。
在每次呻吟将要逸出唇舌的时候,燕归咬下嘴唇,用疼痛提醒自己冷静。
一般都很管用。
但有一次,永寿公主注意到了,她看到了他唇上流下的血。
燕归对自己没有太多的温柔和爱惜,他从来都是不吝于疼痛,也不吝于受伤的。
永寿公主露出些担忧的表情,她丢掉了手里的东西,问他:“你还好吗?”
将要回答,燕归才发现自己的喉咙紧绷,他想要发出声音的时候,气流经过喉咙,一阵干痛麻木。
一只微凉纤细的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燕归流血的唇,燕归怕伤到檀华,还不等自己意识到,就已经松开了咬着唇的利齿。
他的牙齿,锋利到可以生生咬断人类的骨骼。
永寿公主露出一点担忧的表情,她却抬起莹白的沾着一点嫣红血迹的手指微微碰了碰自己的唇,略微抿了抿。
“人在痛苦的时候血液会是苦的吗?”
不懂医学的人,偶尔会好奇一些医学问题。
燕归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落在檀华沾着他一点血迹的唇角,她只取了一点点血,沾在唇上的很少,抿了一下,只剩下薄薄一层,像绯红的月晕。
“不要再咬了,你受伤了。”
“很难忍吗?”
他喉结滑动了一下,用沙哑的声音说:“我不痛苦,也不难以忍受。”
“我的血是苦的吗?”
燕归看着檀华,似乎这是一个对他很重要的问题。
檀华笑了笑,说:“不苦,有一点腥甜的味道。”
看见檀华用浅紫色的丝帕擦拭掉手指上多余的血迹,燕归其实想问,她是否讨厌。
不过很少有人会喜欢血腥味吧。
他说:“其实我觉得还好。”
这句话回答的是之前永寿公主的问题。
回忆到这里,发现这个说法其实是有点保守的。
当时永寿公主笑了笑,“那我们继续?如果你再偷偷咬唇我会停下来,不再继续。”
断掉的琴弦被接上,于是一切都在继续。
那个晚上。
其实更多的是喘息。
即使是最危险的时刻,燕归也从未发出过那样混乱的喘息。
天光大亮,一墙之隔。
檀华站在昨天夜里来过的画室里,身前是那副放了许久的画,她举笔略作思量,蘸了蘸墨。
昨夜种种,于她印象最深的是看到燕归将唇咬出血的样子。
一只手稍稍提起袖子,手下起笔,写道:
雾绡轻垂,帘卷西风。
锦绣屏风锁春色,一点丹朱涂绛唇。
……
今日去上值,经过朱雀街,燕归遇见了许久不见的友人,一身锦衣的桃花眼贵公子从醉仙楼里出来,广袖长袍,左玉右剑,自在潇洒。
他身后跟着一个书童,劝他说:“此处喧闹,无琴无香,郎君何不回家里温书?还可以请教府上的几位先生。”
桃花眼挥挥手,笑道:“琴也好香也好,哪里敌得酒香醉人?不可饮酒,又没有酒香,如何读书?”
书童还在劝,“酒楼里头,鱼龙混杂,前些天还有勋贵打起来了,听说旁边的闲汉倒霉挨了一记,头破血流,科举在即,万一在这儿有个好歹可如何是好。总归不如我们家里,要不也找人收拾出一间房子,用酒做熏香,您看如何?”
桃花眼走的不着急,而是说:“小童,你好像很不想我在醉仙楼多待?”
书童反应不及,略微一顿,回过神来紧接着说:“这不是科举就快了么,家里实在是担心您。”
桃花眼任由书童的话耳旁风一样跑掉了,路遇燕归,觉着巧,一眼注意到对方唇上的伤口,多看了两眼。
他身在世家大族,交游广阔,虽然这些年嗜好饮酒,无心儿女之情,却见过许多有妻有妾又有情的人,情热之时什么样子,见过不少,早已不以为奇。
没想到有一天,有这样伤口的人会是燕归,他道:“奇哉!怪哉!”
“昔日你我二人同为孤弦,今朝我未逢佳人,燕兄已有娇客。”
第51章
洛京齐家, 簪缨世家,声势显赫。
锦绣朱门里,多得是九曲回廊, 亭台楼阁,池馆水榭。
齐家四郎才回到家中, 小童跟在他身后说个不停, “四郎昨晚一夜没睡, 早晨只喝了一碗小米粥, 可要再吃些什么?”
前方四郎手里的折扇轻轻摇了摇。
小童便知晓这是不用的意思了。
“四郎,这是往书房去的路, 您不回去睡一会儿吗?”
四郎的脚步都没有停一下,还是往书房的方向,小童攥了攥拳头, 说道:“郎君你前段时间不是说科举只是参加一下吗?那时候家里还担心你的名次, 这会儿老爷和夫人更担心四郎身体, 夫人昨天送了人参来,叫我给你补补。”
前头一直未说话的人摇摇头,“人参还是好好存放起来吧,等我有大病的时候用吧。”
“呸呸呸,四郎您可别说这样不吉利的话。”
四郎一身闲适, 继续往前走,只因身后的书童不再啰嗦, 脚下也轻快了些。
就快到院子,却见有人灰衣中年文士站在一条小径旁边,他认出此人是府中的幕僚。
三四十岁了样子, 长得清瘦,有胡须。
他此时站在这儿一看就是特意过来的。
对方遥遥向他行礼, “四郎君,二郎君请您往翠竹轩叙话。”
“有劳范先生告知,我这就去。”
翠竹轩在府上一个僻静的角落,由附近所种植的一小片竹林而得名。
府上的二郎这些年在鸿胪寺任职,因皇上这些年疏于朝政,这个职位已经许久没有变动过了。
大约是十年前,鸿胪寺是个热闹衙门,当时万国来朝,鸿胪寺总要接待许多外国来客。二郎擅言语,性情包容能忍,又有耐心,在鸿胪寺也算是稳步向上。
只是没几年,随着皇帝越发无心朝政,番邦来的人也少了,二郎在衙门里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翻译一些外来的书籍。
衙门里,事情少了,加之母亲年迈,二郎便将一部分庶务接到手里,外加府上一应的应酬事宜,看起来也不比当年鸿胪寺忙碌的时候轻松多少。
不过最近,因为这阵子突如其来的大雨,多了许多事情,二郎领了一些兼职,又忙了起来。
府中的事情却也没有丢开,只是慢慢处理着,人比以前忙了许多。
齐家四郎走入翠竹轩,当先笑了笑,“二哥是大忙人,今日怎么有空见我?”
齐二郎笑了笑,放下手中书册,说道:“三日之后,便是你科举的日子,我这个当哥哥的这时候还没有空见你,什么时候才能有空见你?”
“来,到这边坐。”
齐二郎带着他到了一张茶桌旁边,桌上有一壶好茶,室内的小厮上前,为他倒了一杯。
给齐四郎的却是一碗已经泡好的白水,由小厮端上来。
不待他发问,齐二郎就说:“你这几日都没怎么睡,不能再喝茶了,这是百花蜜调的水,你喝一些,一会儿回去好好睡一觉。”
四郎他略微尝了尝,入口甘甜,却也没什么新奇的,府上这些东西他都是喝惯了也吃惯了。
面前齐二郎比齐四郎大个十多岁,他们兄弟四人都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只是四郎生的最晚,是父母膝下的幺子,从小多得几分父母的爱,也被兄弟关爱管教。
对待这个最小的兄弟,也许是因为年龄差的多些,二郎总有些面对子侄的感觉。
他拨了拨茶水说:“你自小聪慧,虽然嗜酒好欢乐,却也不耽误学业。今年参加科举,关于科举相关的事情,我这里不多言了,只是日后你终究要学着进入官场的,要学会戒慎。万物有度,酒之一物,过量害人害己,往后你要少饮一些。”
四郎听这话语,仿佛自己必然要为官,说道:“我是洛京纨绔儿,才疏学浅,哥哥如何对我这般信任?”
他二哥笑了笑,摇摇头,“你的文章,我和府里的几位先生都看过,没什么要紧的。
“就算发生了什么意外,大哥和我的意思是,你先入朝,其他的事情慢慢再说。”
听这句话的意思是,不管怎么样都让他当官。
四郎握住手里的折扇。
听对方说:“不必惊讶,科举才开始几年,你去科举,成名固然好,不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多少人都不参加科举,比方那个王家九郎,他就没有参加科举的意思。”
“还有一事,你在醉仙楼这么多天,酒也该醒了。”
“你若是想娶妻,你说一句,父母会为你张罗婚事,我和大哥也会帮你看着的。”
“不该想的人不要想,不该想的事情也从心里挪出去吧。”
第52章
齐四郎眨眨桃花眼, 笑了笑,“二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几时想过不该想的人和事?二哥知我嗜酒, 醉仙楼是我这些年来最常去的地方,我在那儿习惯了, 比在家中书房里看书都舒服惬意。”
齐家二郎的动作顿了顿, 他拍了拍四弟的肩膀, 笑叹了口气, “没什么别的意思,你知道母亲近些年一直盼着你成亲, 前些日子听说你动了心,便想着为你相看人家。你也大了,君子先成家再安国, 你如今这个年龄也是该考虑终身大事的时候了。”
“二哥此言差矣, 上古之时, 大禹治水,十三载春秋,三过家门而不入。丈夫不见其妻,妻不见夫,子不识父。如此夫妻, 徒有其名,名声在身, 枷锁而已。若只为成婚而成婚,误人而已,恕我不能。请二哥多劝告父母, 莫以我婚事为忧,云多而雨落, 水到而渠成。”
“若是云不积而水不聚呢?难道四郎便一直孤身一人?”
“这又有何不可呢?二哥有妻有女,可也别忘了这世上也不全是如此,孤身而居有什么稀奇的?和尚庙里多得是和尚,道观里头多得是道士,咱们家里还有个带发修行的呢!”
齐二郎肃容,说:“毋议兄长!”
齐家四郎也不再说,而是道:“二哥若是没有旁的事情,四弟便先告辞了,书还是要看的,科举网罗天下士子,有才之人何其多,齐家累世名声,如今在弟弟身上,不敢不慎。”
“且稍等一下,我这儿有几卷文稿,你拿回去好好品读。”
不到片刻,小厮呈上来一个松木盒子交给齐四郎。
齐四郎接过盒子,打开看了一眼,面露惊讶之色。
只见当先第一本便是太子所书的奏折,他抬头看向对面的齐二郎,齐二郎笑了笑,对他说:“近来大事唯有大雨一事,许多人猜测考题也许和洪涝治水一类的事情有关,有备无患,这里头装的是近段时间一些关于治水的折子与表文。其中最好最全的一份是太子殿下所书的奏折,这些年太子殿下多番出京,见多识广,这次又巡游黄河周边,所知亦多,交游亦是广阔,奏本里附带了一位隐者的一些赠言建议,其中有些话语见所未见,极有见地,还有许多实用的建议,你也该好好看看。”
说到这里,齐二郎目中露出几分敬佩与向往,“大昭地大物博,菁英之才数不胜数,只是惜乎良才美玉隐于山野,不能用于朝廷。”
齐四郎将盒子里的文书取出来,略加翻阅,一双桃花眼里渐渐流露出沉静和思索的神情来。
这二人并不知晓,其中太子所说隐士之人所述的字句是其妹檀华所书,只觉得里头许多话文意格外明晰,叙述之人不惜笔墨,总是前后所有因果道理说得明明白白,观者觉得简单易懂,亦能感受到叙述之人毫不藏私。
齐二郎入仕十年心境已然与少年时大不相同,初时他在鸿胪寺任职,经历过热闹也经历过清冷,事多的时候什么人都能遇上,勾心斗角也不少,清冷之后,他在家中管理庶务也多和人交际,这些年见多了人情冷暖。
人在红尘里,见多了功名利禄场的人,就格外向往隐世桃园。
但若叫他做个隐世之人,齐二郎自忖几十年内是不可能的,他自幼年起立志为官,少年时战战兢兢又多有得意,后来做了许多年的冷板凳,也渐渐习惯了,今年天时于民不利,却让他有了机遇,如此愈发不可能离开这个名利场,对隐士高人,固然向往。
心情也只能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齐四郎面对学问他并无在酒楼里的放旷之态,他正襟危坐,认认真真,逐字阅读,时而凝眉思索。
皇宫巍峨,有许许多多的宫殿。
檀华在芙蓉殿里。
明明日光里,暖融融一片,她坐在西窗下的软榻上,掩着唇咳嗽。
身上只穿了一件半旧的晨衣。
宝珊坐在旁边,脸上担忧,“五姐姐你怎么了?”
檀华手里握着宝珊送来的香草荷包,笑着对她说:“没什么事儿,夜里见了风,喉咙发痒。”
“姐姐你吃药了吗?”
宝珊伸手摸了摸檀华的额头,檀华笑了笑,光看她眼睛波光如水,确实不像是生病的样子,手下的肌肤温热,宝珊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姐姐的额头,比她的额头稍微凉一点。
“吃过了。”
檀华拨了拨宝珊的额发,说道:“不用担心,很快就会好的。”
“宝珊近来如何?”
宝珊揪了揪衣角,说道:“在和楚娘娘身边的赵嬷嬷学规矩和家谱,娘娘说我以后要做当家主母,得学学这些。”
看着宝珊脸上懵懂而期待的笑容,檀华只是爱怜地摸了摸这个小妹妹的头,十三四岁大小的女孩子,对婚姻和情感很多东西都不懂。
古代人结婚早,并不是因为古代人比现代人发育的快,只是因为这个时候的人们普遍能接受早婚早育而已。
“姐姐你将来想嫁给什么样子的人呢?听说宫女讲,洛京有许多青年才俊,这会儿就快科举了,还来了许多外地的士子,他们都是当地最优秀的年轻人,能写诗的、能作画的、弹琴好听的……”
“洛京的确来了许多青年才俊,其中也有不少有本事的人,我若喜欢哪个写诗作画、弹琴舞剑,召入宫中就好,何必嫁给他们?”
檀华并不忌讳谈及婚嫁姻缘,她脸上亦没有什么羞涩之态,说完喝了口温水。
喝完这口水,发现宝珊瞪大眼睛盯着她,像只受了惊的猫,她用帕子掩住口咳了咳,疑惑地看向宝珊。
宝珊目不转睛地看着檀华,说道:“姐姐,你刚才讲‘他们’。”
檀华回想了一下自己说的话,她的确说过一个“他们”。
宝珊觉得五姐姐的话说得对,若是姐姐喜欢对方的才华把对方召入宫中见一见就可以了,父皇以前就会召见一些喜欢的人,她听人说起过父皇曾经召见过许多乡间名士,还曾请过一位画师入宫给柔妃娘娘作画。
可见是没有不可以的,只是宫里的姐姐们,一直没有哪个这样做过。
一时之间,宝珊也没想过可以这样做。
惊讶之后回过神来,又想到姐姐刚才说的“嫁给他们”,她对这句话是一点都不能理解。
檀华也没否认,只是笑了笑,在这个时代,“嫁给他”后面加个“们”是不对的。
要怎么说呢,她不觉得婚姻好或者不好,只是对此无感而已。
檀华问宝珊:“赵嬷嬷严厉吗?”
宝珊抛却刚才想不明白的问题,点点头:“赵嬷嬷不爱笑,不过不打人也不说人,只是眼神有些吓人。”
对于赵嬷嬷,宝珊心有余悸,檀华问:“你喜欢学那些东西吗?”
宝珊说:“不讨厌。”
在楚娘娘宫里,总是一个人,楚娘娘有自己的儿女要照看,宫里的侍女和太监都听楚娘娘的话,虽说不欺负她,也不爱和她玩。
比起清清冷冷一个人做绣花,严肃冷然的赵嬷嬷在宝珊眼里都变得可爱一些了。
檀华知道宝珊在楚娘娘宫里没什么朋友,她和九公主,一个是主人的女儿,一个是寄人篱下,虽说是血缘上的姐妹,关系却谈不上亲近。
宫里头兄弟姐妹不要太多,什么东西一多了都不值钱,相处不来的姐妹还未必及得上亲近的宫女侍从。
而且,九公主喜欢热闹,爱做游戏,宝珊喜静,最长做的事情就是绣花,偶尔也会做些小玩意儿,有时候画一个花样子能画上半天,也不嫌累。
她和九公主玩不到一起去。
檀华摸了摸宝珊的头,其实看得出来,宝珊向往婚后的生活。
并不是因为爱情和喜欢,抑或是欣赏对方身上的什么优点。
只是出于最朴素的对于玩伴的期待而已。
不必说对还是不对,只是檀华觉得盲婚哑嫁能碰上可以说得来玩得来的人和买彩票抽中一百万的难度差不多了。
不过距离宝珊及笄还有两年,婚事怎么也要两年后,这中间未必不会有什么变化。
人的心智是一点点成熟的,有些话也不用急着说。
宝珊离开后,檀华回过身,将手里的香草香囊身后的存放杂物的小抽屉里。
再回过身,掩着帕子又咳了咳,发觉身边多了一截衣袖,她没抬头,只是问:“你没走?”
适才宝珊来这边的时候檀华这里其实是有一位客人的,只是对方听见宫女通报说十公主来了,便暂时退下了。
宝珊在这儿的时间不短,檀华以为这人已经走了。
来人帮檀华换了一杯热水,倒在碗里,问她:“可要加些蜂蜜?”
“不用。”
说几句话的功夫,嗓子又痒了,她咳了两声。
身后的人在她身边坐下,揽着檀华稍稍向后,靠在他宽阔结实的怀抱里,感受着她身上微凉的温度说:“公主有些冷。”
燕归觉得,永寿公主好像一直都是这样冷。
她的手总是微凉的。
第53章
檀华的指尖苍白冰凉。
燕归重新倒了一杯蜜水放在小桌上的装着温水的水杯旁边, 面前就是两杯水了。
他低头,两只手手心相对,将檀华的一双手拢在手心里, 他的手热乎乎的,人体的温度是不一样的, 比装了热水的水杯外壁要柔软温和, 檀华被他握住手, 这人握住檀华双手时不敢用力, 只是虚虚地拢着,两只纤细微凉的手被他包在掌心, 檀华能感受到自己的两只手就像是将手放在一簇温暖的火苗里。
大夏天的只有她的手这样冷。
她偶尔回想起从前在定坤宫里度过的冬日,柔贵妃怕冷,总是穿得很厚, 本来就不爱出门的人, 越冷的天越不肯出门, 她经常抱着布料和针线在熏炉边上做针线。
萧翀乾的衣裳,檀华的衣裳,有许多都是柔贵妃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她给檀华做过一件貂皮的护手,雪白的长毛,没有一丝杂毛。
这种小东西总是容易丢的, 檀华珍惜那是柔贵妃亲手缝出来的,也珍惜那是动物皮毛制品, 觉得漂亮又贵重,就很少戴。
天很冷也不戴这东西,若是被人发现, 就假说是忘了。
有时候萧翀乾在旁边,他就会先把她的手放在两手中间温暖着, 自幼她就总是两手微凉的样子,萧翀乾正值壮年,气血充足,两手总是暖暖的,能让人想到他心脏的跳动是何其有力。
一剪韶光里,她看着面前认真而沉默的燕归,忽然生出一丝几不可察的温情。
她问道:“你有没有兄弟姐妹?”
这是檀华第一次问燕归的家庭情况。
燕归垂着眸想了想,二人交握的双手之间一冷一热的体温融合到一起,变成了温暖柔和的温度,循着肌肤,钻入血脉,回流到他自己的心脏里。
他在檀华这一句寻常的提问里想起了过去种种,双手有些发木。
抛却冷漠骇人的气质,细看会发现他眉毛长而工整,是很利落的剑眉,长眉入鬓,而睫毛长,眼型也很漂亮,鼻梁挺拔,再加上他长得这样高,他父母一定都是漂亮挺拔的人,若不然,这个人也是抽中了基因彩票。
几不可见的停顿之后,燕归说:“我母亲只有我一个孩子。”
他说完话没听见回答,过了一会儿,低下头,发现怀中的檀华已经倚着他的胸膛睡着了。
她太轻了,像一只轻飘飘的蝴蝶,让人感觉不到重量。
燕归有些手足无措,他握着檀华的手,抱着她,生怕动一下会吵醒她。
慢慢的,自己不知不觉,变成了一个雕像。
离开的时候,桌上的两杯茶都已凉透了,燕归拿了取过枕头垫在檀华脑后,又拿过被子展开盖在她身上。
天光渐渐昏暗,檀华越睡越沉。
今夜梦境空茫茫一片,格外安宁。
睁开眼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暮时分了。
室内只点燃一盏小小的琉璃灯,侍女知道她睡着了,这盏灯距离床榻很远。
有人在阴影里站在琉璃盏旁边,就着灯盏里头的火焰点燃火折子,然后走过来,将檀华身边的灯火一一点亮。
提着灯走到檀华面前小桌旁的十七问道:“公主可想知道关于燕归燕首领的事情?”
十七将手里的一盏八宝琉璃盏放在檀华身边的桌面上,他另一只手提起桌上的陶瓷水壶,倒了一杯温开水奉给檀华。
檀华双手撑着自小榻上坐起来,接过水,看向面前的十七。
“十七认识燕归?”
他说:“谈不上认识,在下到公主身边时,燕首领尚未入宫,在其入宫后也不曾有过来往,之所以知道对方的情况,也是些巧合。”
檀华点点头,算是知道了,她说:“燕归的事情,不必和我讲。”
对于别人的隐私,檀华没什么好奇的,也没有那么关心。
若是应该知道的,早晚都会知道。
不该知道的,便是一直不知道也没什么可惜的。
十七不再言语,不见檀华的吩咐,便默默退下。
知道此夜大约一时半会儿是睡不着了。
檀华到书房里取了本书回来,也许是受了风,她有些冷,将桌上的水杯移到角落,披了件衣裳,坐下看书。
次日一早。
檀华昨天夜里在室内看了许久的书,早上起来得早,正在殿前的水泽旁喂食水鸟。
彩诗从远处过来,急匆匆的,行了个礼,说道:“公主,陛下身边的梁大总管来了。”
捻起怀中小坛子里的一些鸟食洒下去,但见水池里鸟儿低下头在河面上捡食,中有水面激越之声。
檀华问:“梁公公为何而来?”
“陛下知道公主病了,赏赐了许多药材和补品来,梁公公问您今日咳嗽可有好些了,说是若是您好些了,他想来求见公主尊驾,彩萍姐姐让梁公公暂且在花厅等候。”
檀华将小坛子里剩下的一点鸟食都洒下去,说道:“走吧。”
其实梁闻喜是来代替萧翀乾看檀华的病情怎么样,昨日他听说女儿不舒服又辗转反侧许久。
檀华在花厅里见到了梁闻喜。
梁闻喜一见她就笑,给檀华见礼,说道:“奴婢见过公主。”
“梁公公免礼。”
檀华对梁公公眼熟得多,自她小时候梁闻喜就跟在萧翀乾身边,头脑伶俐,做事八面玲珑,但凡有事情交给他做,梁闻喜总有本事做好,在萧翀乾那样严厉的人面前,也不见犯过什么大错,也是难得的很。
这些年萧翀乾变了许多,梁闻喜变化却不大,笑起来还是从前的样子。
温和又恭敬。
不过近几年,萧翀乾和檀华父女二人见面的时候少了,梁闻喜出现在檀华面前的时候也少了,只是他许多时候会代替萧翀乾到芙蓉殿来,还是眼熟许多。
梁闻喜笑着说:“万岁听说公主您近日有些咳嗽,让奴婢送了些补品和药材来,说您若是不爱吃药不妨吃吃药膳,也是极好的。”
“礼单在此,还请公主殿下查看。”
彩诗从梁闻喜手上接过礼单送给主位上的檀华,檀华接过并未立即查看,而是放在一旁,她说:“烦请梁公公回去转告我父皇,芙蓉殿内并不缺少什么药材,这些年,已经有许多了。”
梁闻喜看看檀华按在手边,并不查看的礼单,说道:“这次有一味西域来的药,说是治风寒和咳嗽很好,是去年冬天淮南王送来的贡品。万岁身子骨一向都好,这东西用不上就搁置了,这回听说公主身上不太舒服,陛下特意让老奴翻出来给公主送来。”
不爱吃苦药汤,这两天不舒服,檀华喝的是些食补的汤汤水水,还有些在王太医那里拿来的药丸,效果么,也是有的。
檀华翻开放在一旁的礼单,没注意到梁公公看见她的动作神情又紧张了些,她看见了礼单当头的一行字,药名是西域某个小国的字,写的歪歪扭扭,音译成一个拗口的一行字,看着就别扭。
看了两眼,旁边标注着是丸剂,便往下看去,旁边有几个是常见的滋补药材。
应该是食补熬汤用的。
她再往后看,眉毛却渐渐皱起,抬头看向下面站着的梁闻喜,问道:“这里的玄元丹是什么东西?”
一看就是丹药的名字。
檀华放下手中的礼单,表情不悦。
她向来是很少发脾气的,也不会打谁的板子,或是送谁去抽鞭子,甚至也不叫侍女打谁的嘴巴。
在宫里,宫女太监们都说永寿公主是一等一好伺候的人。
只是梁闻喜一见到永寿公主露出不悦的表情心里就有些七上八下,只有常在皇上身边的梁闻喜最熟悉永寿公主不悦时露出的表情,这样的表情和陛下的表情几乎一模一样。
奇怪的是陛下几乎不会在公主面前发怒,公主生气起来的表情还是和陛下生气时的表情如此想象。
他的头低得更低,后背微弓,说道:“这是仙师最近亲手为陛下炼制的丹药,可以补充元气,延年益寿。”
檀华扫了眼身边的礼单,到底是露出了冷笑。
“观主的伤可是好了?”
梁闻喜的头越发的低下去,小心回道:“托公主的福,昨天太医看过,说观主身上的伤已经好了**成,还有些内伤,休养几个月也会好的。”
这话估计公主是不爱听的,梁闻喜没听见公主说话,低头说:“公主您这儿若是没有什么吩咐,奴婢就先告退了。”
“梁公公慢走。”
人走了,彩萍安排人将东西收到库房里去。
从中挑出皇上特意给公主的两样药拿出来,放到一边。
彩诗在檀华面前,看着梁闻喜离开的方向,说道:“梁公公走得快,连彩萍姐姐给的荷包都没来得及收下。”
大约是刚才动了气,檀华又扶着桌子咳了咳。
她咳嗽离开,帕子掩着唇,一咳嗽后背都在震动。
彩诗扶着檀华的肩膀,彩萍也过来,问道:“公主可要请太医或是秦姑姑过来?”
檀华说:“不必了。”
她又掩着唇轻轻咳嗽两下,说道:“就算叫人过来也不过还是吃药丸,左右没什么大病,用不着兴师动众。”
不过是夜里受了凉,没什么要紧的。
彩萍端着托盘过来,上头装着两瓶药,她说:“这里是陛下赏赐的药,奴婢刚刚看了,里头装的也是药丸,既然说药效极好,公主正好晚上没吃药,何不用用看?”
檀华一眼扫过去,托盘上摆着两个瓷瓶,一个红色塞子一个绿色塞子。
萧翀乾觉得这次的玄元丹是好东西,尤其还是仙师亲自炼制的丹药,也是稀有,知晓檀华这两日不舒服,就特意让人送来了两丸。
第54章
梁闻喜带人回到了问仙殿, 小顺子见着他的影子走过来,跟在梁闻喜身边小声说道:“师父,您走之后万岁爷一直在批阅奏折。”
其他人都有眼力价低稍微慢了两步, 各自回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小顺子跟在梁闻喜身后往前走。
梁闻喜脚下快了几步, 小顺子伸手搀扶, 被他拿着拂尘轻轻抽了一下胳膊。
“咱们都是伺候人的, 我好胳膊好腿儿的不用人伺候, 你一会儿去冷库里找找去年藏下来的梅花雪,再去茶房里找找今年的新龙井, 一起拿去煮一壶龙井茶送到殿内来。”
“是,小的这就去。”小顺子走得飞快。
梁闻喜推开问仙殿的大门。
刚才小顺子话里的意思只有经常在皇帝身边伺候的人能明白。
今天皇上的心情不是很好。
每逢萧翀乾心情略有不好的时候,通常只做两件事, 要么是烧香供奉三清, 要么是批阅奏折。
批阅奏折对萧翀乾来讲, 向来都是手到擒来的事。
少年时也许有些地方需要稍微多做一些斟酌,这些年下来驾轻就熟,只是熟悉的事情做得久了就觉得乏味了,大部分政务一送到眼前就通常都会被安排出去,只在偶尔无处用心的时候打开一本奏折批阅一下。
权作打发时间。
问仙殿里到处都是绮云香的味道, 人走在里头像是踩在云朵里,梁闻喜轻手轻脚地慢慢走, 见萧翀乾果然在书房案前批阅奏折,他还未走到跟前,就见萧翀乾放下手里的笔, 抬头看向他。
“奴婢见过陛下。”梁闻喜行了一礼。
他说道:“东西都送到芙蓉殿了,奴婢也见到了永寿公主, 公主看着面色还好,说只是夜里吹着了冷风,受了凉,不打紧,已经好了许多。公主殿下让奴婢代她转达谢意,说怕将病气儿过给您,就不过来谢恩了。”
檀华幼年的时候,疾病缠身,有些时候因为病痛,时常恹恹的。
在梁闻喜的印象里,萧翀乾从来不避讳病气。
那时候柔贵妃劝过皇上,说永寿公主生病的时候她来照顾就好,冯老丞相也委婉地劝说过,说一国之君身系江山,万请以自身为重。
但那时候萧翀乾总是陪着生病的檀华,耐心地哄永寿公主,给公主讲故事。
那些在普通孩子听来有些惊悚恐怖的故事,永寿公主却能一动不动的听萧翀乾讲完,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她甚至会问“后来呢?”
长大了,永寿公主也就知道在生病的时候避着皇上了。
梁闻喜脑海里想着这一对皇家父女往日里的相处,不由得对少女长大的变化感到遗憾和欣慰。
就听见萧翀乾说:“永寿不高兴。”
萧翀乾这话并非疑问,他心下已然确定,目光落在梁闻喜身上。
梁闻喜愕然。
他没打算说永寿公主见了丹药立即变得不悦的事情,来的路上也勒令手下的小太监不要乱说,不知道萧翀乾是怎么知道的。
莫非是哪个暗卫?
但看萧翀乾的样子,梁闻喜一下否定了这个猜测,而是明白这只是萧翀乾从他身上看出来的而已。
萧翀乾继续说:“永寿为何不喜?可是不喜仙师所制的丹药?”
梁闻喜头低得更低,没敢说话,算是默认。
萧翀乾面上未见怒意,只是摇摇头,略作思索说:“临水之地,冷气侵人。”
“您两年前提过想给公主换一座宫殿,公主拒绝了。”
芙蓉殿是昔日柔贵妃的宫殿,虽然柔贵妃大多数时间在定坤宫里伴驾,偶尔也会在芙蓉殿里住,若是要请人见面,或是宴客也是在芙蓉殿里。
在这宫里,除却定坤宫,只有芙蓉殿是柔贵妃所留下痕迹最多的地方。
昔年那里的一草一木,一件家具,都是皇上与柔贵妃二人一同布置的。
宫殿若是无人居住,必有蛇虫鼠蚁寄居,野草暗生,便是宫女太监经常打理也略差一些人气,终究不如主人所在的时候。
永寿公主不想换宫殿,一来是习惯了,二来,想必也是舍不得离开这座从小生活的宫殿。
那时候,幼年的时候永寿公主常住定坤宫,稍微长大一些按时服用天香养神丸,偶尔也会来定坤宫里陪伴柔贵妃和皇帝,那时候她因为服药已经不易生病了。
再后来,柔贵妃去世了。
那之后有过一段兵荒马乱的日子,许多东西已成为辛秘,不可诉诸于口。
永寿公主便一直住在芙蓉殿,也鲜少出门见人。
皇上信了仙灵,父女二人见面的时候又少了许多。
“最近玉泉苑那边如何?”
梁闻喜闻弦知意,知晓陛下是有意让永寿公主到玉泉苑那边休养,那边有一座温泉,就是芙蓉殿所连的温泉。
他说:“前两天来人报过,今年雨多,玉泉苑的花开得好,树也长得茂盛,大约是因为雨水的关系,树上的果子酸甜酸甜的,十分可口,那边的人还献上了些樱桃。奴婢记得玉泉苑是去年三月份修缮过,今年那边的管事儿说一些都好,随时都能住人,只是不知道圣驾何时能到?”
“就让永寿去玉泉苑休养一阵子吧。”
萧翀乾想了想,又说到,“京郊之外的林苑,有些僻远,须得有人守卫。”
“陛下想派何人护卫公主?”
“你去叫燕归来。”
今日,檀华清晨接到赏赐,未及日中便收到了赐住玉泉苑的旨意。
宫女太监们忙忙碌碌地收拾东西。
彩萍正在翻箱子指挥着两个小宫女一起收拾衣裳,她说:“公主喜欢简单的,多拿几件简单的。”
“玉泉苑有温泉,拿两件袍子来,要细布的。”
一边说着,彩萍一边翻找另一口箱子,从里头收拾出几件衣服拿出来。
她说:“玉泉苑好几年没人住了,那边花草多,树也多,去找些驱虫用的香料来。”
“公主的手炉也要带上,晚上暖被窝用。”
“有人知道秦姑姑在哪儿吗?”
“秦姑姑刚才去药房里收拾草药了,说要带些药材过去。”
梅香收拾出一匣子首饰,林林总总的装在一个梳妆箱里。
看着她又端出来一套头面装进去,檀华说:“只去那边住几天,用不着这么多物件,只收拾几只钗子簪子就可以了。”
梅香说:“公主兴许是忘了,玉泉苑附近还有个园子,是长公主的园子,是以前先帝活着的时候赐给长公主的嫁妆。奴婢听说长公主近些年总去那边避暑,有时候还会在哪儿宴请一些夫人小姐。若是有什么事情,总要装扮一下的,那些个不相干的人见着您简妆素服,不知道要传出什么样的话呢。”
历来闲人爱传闲话,对一些身在高位的人更加添了几分揣测,像是檀华不好出宫,也几乎不参加宴会的人,她参加一些场合往往也不和人多做交际。
大家对她都不熟悉。
只知道永寿公主是柔贵妃的女儿,光是这一条就足够让人想起很多东西了。
五年时间,时间如同风沙,那些往事上的风沙还很浅薄,被人的手轻轻一拨就会露出来往昔的面目。
加上一些惶恐好奇的猜测,就算说是去养病,还不知道会怎么讲呢。
也许人家会想,这病是先有的,还是进了玉泉苑再有的。
梅香本身就是个想得多的人,今天说的话全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彩萍听到这些,又想到一些事情,这些天她始终藏在心里,都快忘记了,却被梅香这一句话掀开了。
她说:“还是你想得周全,多来想想,还要带什么?”
“咱们宫里用惯的灯油和蜡烛要带一些,那边人去的少,里头便是收着灯油也许都坏了,蜡烛虽是不会轻易坏掉,但恐怕也不太好看了。”
有人提了一盏灯笼起来,问道:“梅香姐姐,这个要不要带。”
“带着带着,这盏纸灯笼上画的人可真是漂亮,咱们身边放个自己用惯的东西不容易落枕做梦。”
怕她无聊,大家给檀华又装了几本书进去。
檀华一说话就咳嗽,也就随着这几个宫人去了。
桌上的东西收拾了一大包一大包的东西,一只又一只的箱子,眼看着收拾出来一大堆,估计一辆马车都不够拉的。
檀华说:“只是住几天,又不在那儿住一辈子,装满这些箱子,就不要再多带东西了。”
这些箱子还没装满,还能装上不少东西。
在宫人眼中,却有些不大够用,大家又挑什么东西都是犹豫再三才放进去。
饶是如此,次日檀华离宫,这些东西也装满了五辆马车。
她立在马车前,掩着唇稍微咳了咳。
今日风还是好的,微微的风,因为有阳光的照耀,风也是暖融融的,夏季的风却像是春天来的一样。
大约是清晨的缘故。
穿一身甲衣的燕归在檀华面前行礼,“下官奉皇上命令领三百骁龙卫护送公主前往玉泉苑。”
檀华看着马车队前后都有的铁甲护卫,这些人看上去都是一些正值壮年的成年人,因为训练,也许也和饮食安排有关系,这些人一个个的都长得很高,比常见的一些普通男子高一些。
只是这些人都没有眼前的燕归高。
他们整整齐齐队列,一眼望过去就能感到冷兵器的森然锐利。
燕归严肃着眉眼,浑身气质凛然犹如刀锋,他身侧挂着一把长刀,后背背着一把弓箭,腰带上还别着一把小匕首。
檀华点点头,也像是和他不熟悉的样子,说道:“那就劳烦燕护卫了。”
第55章
三百骁龙卫随永寿公主往玉泉苑去。
漆黑铠甲在日光下明亮铮然, 一行人兵强马壮,从人到马秩序井然,中间护着八辆马精美的马车。
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在最前面一辆车架旁边护卫的人是一个看起来格外高大, 凶煞可怖的男子。
这人面目不显狰狞,但观之无端让人觉得心生寒意。
队列行驶于道路一侧, 速度略快些, 队伍整齐, 威武雄壮。
街上行人避退, 有的人引颈张望,既为这只兵马惊讶, 又看着中间的几辆马车好奇。
不懂事的小孩子站在路中间怔怔望着迎面而来的军队,手里拿着一个半旧的陀螺玩具,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旁边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一把抓过这孩子, 问道:“回神了, 你是谁家的孩子, 怎么站在马路中间?”
他身后醉仙楼的伙计跑出来,说道:“老先生,这是我们东家的小儿子,方才出去玩,跑懵了, 刚刚真是多亏了您,您老快随小的去店里吃酒, 也让我们小郎君好好谢谢您。”
“不了。”
“这如何能行呢?”耐不住这伙计啰嗦,老者被伙计引到了二楼中央。
一起来的还有一壶酒,几个小菜, 伙计说:“您先慢用,一会儿店里再上几个招牌菜。”
“这就够了。”
楼上正有人看着楼下经过的军队出神, 有人问:“这是哪位贵人出行?宝车利兵,便是王侯出行也少见如此气势。”
旁边的人说:“我见过那个马车旁的护卫,上月大雨,仙师在燕云山下,洛水附近祭祀的时候陛下也来了,你可还记得?”
“我记得,当日我正在家里和邻人修建邻墙,原本为了去看祭祀我们两家商量过一起去看,只是我家中老父生了急病,未能成行。”他又看了几眼说:“未有仪仗,不似陛下。”
“你可知道这些兵是什么兵甲?我曾见太子殿下带着这样的甲兵。”
对面的人摇摇头。
刚受了掌柜幼子叩谢和敬酒的老人捧着酒盅,搭话道:“你二人还年轻,不识得也在情理之中。”
“老丈您可知道?还请告知。”二人朝着老丈敬了一杯酒。
老丈喝了口酒,笑着说:“这支兵马,的确是一支利兵,也是一支经过鲜血厮杀的强兵、凶兵,叫做骁龙卫。当今登上皇位之前,还是个皇子的时候,那会儿经常远赴边关,与蛮夷作战,这支兵马是陛下当年亲手训练出来的一支亲兵,随着陛下在漠北与蛮夷厮杀,骁勇异常。”
“这只兵马竟有这样的来历?”
老者略有感慨,笑了笑说:“如今大昭边关安稳二十余年,这支兵马自陛下登基后也就变成了内廷的护卫,再未出战过,你等不知也是正常。”
他们还要仔细看看那支传奇中的兵马,却发现这支兵马已经走远了。
二人听了老者的话,心中猜测,那人不是陛下或太子,也必定是宫中的贵人。
楼下里,掌柜正打着算盘,和柜台前头的伙计说:“南边桌上的菜可上完了?”
“上完了。”
“西边靠窗的那一桌呢?”
“也上完了。”
“雅间里的客人可让人上了茶?”
“上过了,上好的毛尖。”
“齐家四郎君今日没来温书?”掌柜疑惑地问。
小二站在柜台前,笑笑说:“掌柜的您忘了,今天是科举考试,四郎君去参加科举考试了。”
掌柜的也笑笑,“我说怎么今日来店里的人格外的多。”
“许多都是来送学生科举的,您看今日店里的考生都不在呢。”
“唉,我人老了,记性也不太好。齐家四郎却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天资过人,家世如此,读书又用心,必定能金榜提名。”
二人说说笑笑,又继续忙碌。
三百骁龙卫护送永寿公主出了城门,沿着莽莽大道行走,过了一个多时辰,来到了玉泉苑。
一行人先来到收拾好的住处,檀华自车上下来,由先下车的彩萍扶了一把。
玉泉苑的管事儿太监在旁下跪行礼,说道:“小的常平,见过公主殿下。”
“常太监免礼。”檀华说了句,掩唇咳嗽了一声。
常平知道永寿公主是来养病的,本就小心,见永寿公主咳嗽,忍回了自己苦心准备的一些逢迎话语,长话短说,说道:“这个院子叫春暖阁,修建过年,还未有人住过,去岁又重新换了瓦片,重新补了墙上的泥灰,还和刚建成的时候一样。里头设有一眼温泉,温而不烫,也不用地热,一年四季都是暖的。暖而不干,最适合疗养不过。院子里有些花草,是今年春天新种植的,附近有一片平地,还有一片梨花树,已经结了梨子,过阵子就要熟了。”
“就住这儿吧。”
常平本还想介绍一些其他的屋舍,不过旁的是比不上春暖阁的,不说也罢。
“公主若有事尽管吩咐奴婢和这儿的小的们。”
檀华微微点头,她看向站在旁边的燕归,燕归被她的视线扫到,立刻拱手行了一礼。
说道:“吾等奉皇命在此护卫公主,皇上有命,待公主痊愈后吾等随公主一同回宫。”
檀华摇摇头。
这次是她第一次光明正大的离宫居住,身边有个十七一直随身保护,再带上一些平日出门带的侍卫也足以保护自己和这些女孩子了。又不会有刺客专门来刺杀自己,玉泉苑里本也是有些护卫的,哪里用得着萧翀乾将如此精锐的军队派过来保护她,真是大材小用。
虽是如此,明白对方大约又是关心则乱,她嘴角稍稍露出了个笑容来。
这一笑,就好像有一股不谐之气从胸膛里飞走了,她莫名觉着嗓子也好受了许多。
燕归一直暗暗注意着永寿公主,她的身体是否好些,心情又如何。
稍稍压低的视线,令他看不清永寿公主的眼睛,只见她嘴角微微上翘,脸颊上浮现出一个轻轻浅浅的梨涡。
不知她因何而笑,但见她脸上的清浅笑意,燕归心里不由得也生出几分笑意,连眉梢都无意识地露出了两份温柔。
“那燕护卫先将带来的人安排好吧。”
“是,下官从命。”
春暖阁对于一座宫殿来说已经不能算小了,只是比较精致,飞檐滴翠,朱红廊柱,推开门,是个花厅,里头有几对长桌案,两架高高大大的树形铜制灯架,让人想到若是灯架上的灯火全部点亮,必然是耀目极了。
主位后的墙上,挂着一副很大的百花百景图,一片盛开的芳菲。
这里的装修布置,还是二十多年前的风格。
里头的东西看起来全是新的,桌案用的是上等的黄花梨木,边缘雕刻着一些吉祥漂亮的纹样。
玉泉苑的宫女引着人说:“这些东西若是公主用不惯,奴婢安排人撤了。”
檀华摇摇头。
这宫殿里的装潢一看就是设计之人用了心的,桌子、瓶子、灯架、柱子,一样样的家具摆设都搭配得极好。
她略懂一些五行之说,粗看便可知晓,这些装潢摆设全部是按照五行之法来布置的,不止当初为这座小宫殿做装修的人花了多少心思。
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
玉泉苑在北方,宅子里多有属水之物,比如黑曜石、温泉、刚才院子里的鱼缸……
但屋子墙壁上所挂的画作却是属木的,而非水属性的瀑布流水图。
檀华站在厅堂中间,望着墙壁上那卷占据半卷墙的画作,那副百花百景图,上面有一朵大红色芙蓉花开得很好,在画师笔下,这朵芙蓉艳杀牡丹,月季在旁黯然失色。
画作右下角留白的地方有一枚方方正正的朱红小印,字体风流亦是工整,檀华很容易辨认出了上头的字——王灵安
王灵安,王纯,出身太原王氏,是一位擅长书画的名士。
没想到这座一直没人住的宫殿会有王灵安的画作。
也难怪看起来这样好看。
宫女说道:“西边的花厅有坐塌和胡凳。”
檀华由梅香陪着去了卧室,彩萍继续跟那位宫女了解春暖阁里的布置,还有周围的一些环境。
洗了手,换过一身衣裳。
梅香已经带着人,换了床上的被褥床帐,枕头是从芙蓉殿带来的玉枕。
这只枕头是檀华睡惯了的。
“公主您看这枕头和咱们宫里您惯用的一模一样。”
梅香拿出一只和床上的玉枕一样的青玉枕头,肉眼看过去两只枕头的花色质地一模一样,上面的雕花和凹陷弧度也是一样的。
大约是出自同一个工匠之手。
只是还是有些区别。
梅香说:“老人说玉养人,人也养玉,咱们用惯了的枕头看着还是更有灵气一些。”
她手里拿着的,美则美矣,还是工艺品的美感更多一些。
“公主您要不要睡一睡这只新的?还是睡咱们带过来的?”
檀华说:“好好收起来吧,我用咱们带来的枕头。”
梅香点点头,将手里的新玉枕装好在箱子里,亲手放到了室内的箱笼里。
布置好室内的东西,给檀华添了杯茶,梅香说:“奴婢去看看厨下,公主可要吃些什么?”
“随意就好,让人做些清淡的。”
“喏,奴婢这就去。”
不一会儿,秦姑姑自外头进来,到檀华面前说道:“奴婢里外都看过,这地方暖而不热,热而不燥,时有凉风自来,人在这儿都不用置冰,温泉池里的水清透温暖,硫磺味道很淡,用的时候加一点玫瑰油或是熏香,就一点味道都闻不到了。”
她帮檀华把了把脉,说道:“您看起来好些了。”
檀华笑了笑,说:“我也觉得好些了。”
第56章
两个宫女提着饭菜将走入春暖阁, 正见燕归自春暖阁里出来。
与他错身而过时,两个宫女敛眉低头,略微躲向一边。
只觉一阵肃杀凛冽之意在身边掠过, 犹如北地的寒风,两个宫女只觉得脖子后面寒毛根根竖起。
待对方坚实沉稳的脚步声远去, 其中一个叫绿柳的宫女拍拍胸口, 说道:“我真是每次见着燕护卫都害怕, 心惊肉跳的, 像遇见老虎一样。”
“我也是,你看看我这额头, 一准是又出汗了。”
“这燕护卫莫不是什么猛兽投胎,宫里的人说他长得不吓人,但怎么如此气势凶悍?”
“也许是什么年兽投胎呢?”
“你就知道吓人, 谁又不是人生父母养的?”
旁边的红蕊听了这话也笑起来。
“燕护卫是来见公主的?”
“适才刚进林苑的时候我在前头, 听见燕护卫去安顿此行带来的护卫了, 刚才大约是去和公主禀告。”
“你不说我还忘了。”
“不过我怎么觉得燕护卫和平常看着有些不大一样?”
绿柳说:“我怎么不觉着?”
红蕊说:“欸,我不像你在问仙殿那边有个姐姐,有时候过去就能看见皇上身边的人,想必也是经常见到燕护卫,我呢, 总在宫里,等闲是不出门的, 上次见着燕护卫还是年初的时候陪公主去问仙殿给陛下请安。
“记得当时在殿外等候,就看见一个人也像今天似的从殿里出来,可真是好吓人的一个人, 我连人都没看清,动都不会动了, 起了一脑门冷汗,总觉得对方一只手就能拍死我。
“今日我总觉得燕护卫气质比那次见到时和煦一些。”
两个人拎着食盒进了屋子,屋子里桌子已经支好了。
饭菜饭菜一一摆上来,一样百合粥、一叠春卷、几个南瓜饼子,还有一道清炒时蔬,一道凉拌菜,几道色泽漂亮的小咸菜。
彩萍看桌上的菜说:“这道腌杏花看着不错。”
红蕊说:“是这儿园子里的人腌的,不止杏花,桃花、梨花、李子杏子都有,一样样的装好存放在地窖里,我们两个特意下去看了眼,汤水清亮,都是干干净净的,只是到底不是咱们厨娘做的,只带来一小盘腌杏花,我和绿柳之前尝过一点,味道不错,身上也没不觉得不好,就端来给公主尝尝鲜开开胃。”
彩萍点点头,“不错。”
旁边的绿柳问道:“彩萍姐姐,怎么不见公主?”
“公主在洗漱,这就好了。”
说着,就见永寿公主自屏风后走出来,她双手似是有微微的湿润,往日苍白的指尖,今日似是有了一点血色。
看见的绿柳只是猜测,大约是洗手的水有些烫了。
绿柳看着永寿公主有些发愣,这个呆呆的样子实在不算少见,檀华生得美,便是从小到大,宫里的嫔妃和侍女,时有看着她出神。
檀华也好,宫里的人也好,都习惯了。
红蕊拉了绿柳一下,“好端端的,怎么看呆了?”
绿柳回过神来,发现檀华也看着她微笑,她脸一红,说道:“只是觉着公主今日看着气色比前两日更好一些。”
檀华的气色确实更好一些,她面色微微带着一点不明显的红晕,眼睛也更亮一些,脸上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
与前两日略微苍白的样子相比,看起来好了许多。
“好了,你们去玩吧,不用总陪着我。”
窗子开着,外头鸟语花香传过来,也能听见一些小宫女嬉笑玩闹的声音。
听她如此说,两个小宫女听见窗外的动静也有些心动,说道:“奴婢告退。”
两个小宫女一走,室内立刻显得安静了许多。
“彩萍你不出去玩一会儿吗?”
“奴婢……陪陪公主。”彩萍话音有些嗫喏迟疑,这与她往日说话做事干脆利落的模样不太相似。
她的表情也卸掉了一部分稳重,只是看着檀华的身影,有了几分绿柳方才的呆样,又隐隐有几分惊骇。
檀华微微敛了一下衣裙,坐下准备吃东西。
拿起筷子,和彩萍说:“你饿了么?坐下一起吃些东西吧。”
“奴婢不敢。”彩萍立刻说。
这样的话檀华听过许多次了,宫中人等级地位分明,奴仆是绝对不会和主人一起吃饭的,自小她身边的宫女嬷嬷也好,大小太监也好,没有一个敢和她一起吃饭。
这些人觉得和她一起吃饭是在冒犯她。
檀华有些失笑,夹了一个春卷,这春卷里头包着红豆沙,外层炸的酥脆,银筷子一夹上去,掉下几粒酥酥脆脆的渣滓。
“你不要怕,什么也不要怕。”她状似无意地说,仿佛只是说了一句再普通不过的话语。
彩萍像是整个人都震了一下,膝盖一软直接跪在了地上,眼珠动了动,竟是发起抖来。
她想了刚才的事情,秦姑姑不在,梅香去厨房那边了,公主喜欢安静,春暖阁内也没有留人,只有些小宫女在外头看守。
此处不是宫里,宫女们在宫里好几年了,没机会外出,这次乍一到了玉泉苑只觉得看哪儿都新鲜热闹,一个个的心思都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不过也都在院子里,彩萍略微嘱咐了两句,知晓没人在春暖阁里,便想着进去向公主交代一下自己做的事情,也给公主看看账册。
几个小宫女倒是告诉过她燕侍卫正在面见公主,彩萍当时心里有些异样,却没想许多,仍是走了进去。
正厅里不见公主和燕侍卫,彩萍心想,也许是在卧室旁边的书房或是小花厅里。
她照旧抱着账本往前走。
果然在花厅见着了公主和燕侍卫,只是这场面却和她想象的不太一样。
燕护卫半跪在地面,背影宽厚,看着像一座小山,公主坐在胡凳上,略微低着头,似乎在与燕护卫说些什么话,也许是燕护卫说了什么,她唇角一丝笑意微微加深。
当时彩萍的心脏差点从胸腔里跳出来,因为她所看见的还不止如此。
从燕护卫背后的方向看过去,两人距离极近,燕归一双有力的手臂怀在公主腰间,漆黑的袖子,冰冷的甲衣,和公主鲜艳漂亮的衣裙叠在一起。
公主笑起来纯净娇慵,燕侍卫从来都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凶人,这个场景对彩萍来说有说不出的矛盾和震惊。
目睹这一切的彩萍只觉得恐怖极了。
比她见过燕护卫的任何时候都觉得恐怖,比她听过燕护卫所有的传说加在一起都要恐怖。
这一幕中的燕侍卫看起来像是一个可怖的恶徒。
彩萍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竟然一动不动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
也许这个场景实在是危险,也许她惊吓过度忘了动,就像是一些人类巧遇蟒蛇或是虎豹之类的动物,第一反应可能未必是逃走,有些人第一反应是将自己伪装成树木土石,或是什么无害的小动物,有种自欺欺人的想法,只要自己一动不动,对方就发现不了自己。
而且,燕护卫的确是一个看起来比猛兽还要可怕的人,尤其是他抱着公主的时候,像是一头守护珍宝的猛兽。
不知道是公主还是燕护卫,哪个人先发现了她。
彩萍看到公主抬头看向帐幔旁边的她,脸上的笑意只是微微收敛,表情里没有什么紧张。
燕护卫整个人都紧张了起来,像是紧绷的弓弦,又像是蓄势待发的野兽。
好像公主一声令下就会一跃而起将任何敌人杀死。
彩萍那一刻才明白,在这一刻之前,燕侍卫刚刚的所有表现其实都可以称得上是温柔,甚至说是柔情也不为过。
她看到燕护卫当时的状态,除了自己会死在这里根本不做他想。
但永寿公主的手轻轻搭在了燕护卫的肩膀上,她十指纤纤,原本莹白如玉,今天看着却像是涂了胭脂一样,素来冰冷的手指有些暖红。
欲要回头看她的燕护卫止住了动作,看向公主,公主低头对燕护卫笑了笑,抬头看了看彩萍的方向,轻描淡写地对她说:“你去玩吧,这里不用伺候。”
彩萍慌里慌张地跑掉了,并没有去外头,而是躲到了别的房间,靠着墙壁捂着差点跳出胸膛的心脏缓神。
没过多久,听见燕护卫离开的动静,她才走出来。
刚见着公主,红蕊和绿柳两个小宫女就提着饭菜进来了,这会儿功夫,二人走了,她才有机会单独和公主在一起。
永寿公主吃了一枚春卷,放下筷子,舀了一勺百合粥吃下去。
说道:“这粥还不错,厨下应该还有,一会儿你去吃些,晚上好好睡一觉吧。”
彩萍看着永寿公主,心里七上八下的,拿不准公主是什么心思。
她举起右手抬起,两根手指并指朝上,道:“奴婢发誓,一定将适才所见之事守口如瓶,绝不说给任何人听,若违此誓,就叫奴婢日后不得好死。”
手里的调羹放下,檀华心想,她知晓彩萍是个做事心细有条理的人,彩萍本身就不是爱泄密的人。
更何况,她笑了笑,说道:“也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更不值得要了谁的命,你不要怕,平常该怎样还是怎样就好,燕归那里,我会和他说,没有哪个会找你的麻烦。”
“账册我一会儿会看,彩萍你也忙一天了,吃些东西,好好睡一觉,一觉醒了,天也蓝了,水也绿了,什么都好了。”
彩萍刚刚拿着账本进来的时候其实有些饿了,还想着一会儿去厨下找点东西吃,但发生了一些事情之后,不知怎么的,她一点饥饿感都没有了。
对吃东西,只觉得,吃也好,不吃也好。
彩萍离开房间之前忍不住问永寿公主:“公主,您不怕吗?”
第57章
换了住处, 檀华睡得很好。
早晨的时候总会起的晚些。
有时候太阳都升得老高,永寿公主才姗姗起床。
连着三日都是如此。
随行的人有些惊讶,彩诗说:“许久不见公主睡得这样好了。”
秦姑姑一边给檀华号脉一边笑着说:“人在身上不舒服的时候本就容易睡觉多, 睡得多养得好才容易恢复。”
“我看公主这些天看上去好多了,都不怎么咳嗽了, 今天早上没听见公主咳嗽。”
秦姑姑轻轻放下檀华的手腕, 说道:“已经好了九成, 只要注意不要再着凉就好。”
“这两天公主一直泡着温泉水呢, 知道公主体寒,我们在被子里放了好几个汤婆子, 能一直热到第二天早晨。”
檀华收了手,问秦姑姑:“药可以停了么?”
“已经可以停了,只要当心这阵子不要受寒应当就没事儿, 公主泡完温泉一定要尽快将头上身上擦干净。”
彩诗说:“秦姑姑您放心, 这两天除了陪夜都是我们几个伺候公主, 万没有不周到的。”
秦姑姑说:“我自然是信得过几位姑娘的。”
眼见着檀华到了玉泉苑里,才三天就好得差不多,身边的几个人都很高兴,难免多说了几句。
其实来之前,大家不知道玉泉苑是个什么地方, 还担心了好久,怕舟车劳顿之后人身上不舒服, 又担心这园子里头有个什么蛇虫鼠蚁的,蛰了咬了人,来之前特意找了不少驱虫的药, 连捕鼠的夹子都带了一小箱子过来。
到了地方才发现,这玉泉苑是一座占地不小的林苑, 湖泊、假山、树林,应有尽有的,院子里有一片空地,这儿的人说以前本来想安个戏台,后来一直没人来这边住,就没有安,后面还有一座小山可以赏景打猎。
隔壁长公主的园子和这边原本是一起的,若是两个加一起,就得有大半个皇宫那样大了。
檀华对彩诗说:“这些日子,你们几个也辛苦了,往后就不用陪我泡温泉了。”
“您身上还没好利索,这如何能行呢?”
“怎么不行呢?秦姑姑您觉得呢?”
秦姑姑点点头,说道:“温泉室内本也是暖的,公主一个人也可以,只是得多当心着些,出来的时候穿厚点,不要贪凉。”
彩诗想道公主身边也不是全然没有人的,还有个神出鬼没的影卫,至少安全上是没问题的。
她想了想说:“奴婢见着温泉房里有一条绳子,上面挂着一只银铃,您若是有事,只管摇摇铃铛,我们在旁边的屋子就能听见。”
“好,我知道了。”
彩诗这算是放了心,脸上也露出了松了口气的表情,檀华笑了笑。
彩诗送秦姑姑离开,才走出正房的门,秦姑姑说:“彩诗姑娘,我又不是什么外人,就住在西厢房,哪用得着这样客气。”
彩诗回去的时候,见彩萍从书房里出来,便问:“公主是在书房?”
彩萍点点头,彩诗问:“可要人奉茶?”
“茶水我已上过了,公主在看书,咱们不要打扰。”彩萍说着,和彩诗说:“你没什么事儿吗?”
“姐姐你可是有什么事儿要交代?”
“且随我来。”
“公主说叫我给这些日子大家忙前忙后的辛苦了,叫我发些赏钱下去,你来帮我分一分。”
这样一说,彩诗应了一声,抬脚跟着彩萍走了,也就忘了书房的事儿。
紧闭的书房里,檀华看着一桌子零零碎碎的东西,有街头的小吃,她认识的有鲜花玫瑰饼、定胜糕、翡翠烧麦、香蕈饮、金橘雪泡等等,其中还有一份山楂糕,装在竹杯里。
里头还有一堆的小玩意,缩小版的马车和泥人儿、七巧板、连环锁。
檀华拿起中间的那杯山楂糕,里头有个赠送的小小木勺,她吃了一口,只觉得酸甜可口。
心情亦是不错,她笑了笑,说:“这些都是城里来的吧,你都连着送了好几天了,街头巷尾的吃的玩的,我这两天几乎是全都尝过了,也见过了。不要总是送我东西,怪麻烦你的。”
两人隔着一张小桌坐在软榻上,中间的小桌上满满都是燕归送来的东西,还有他前两天送的在身后的小柜子里,主要是一些玩的东西,吃的东西怕坏,檀华只留了些自己觉得可口的能吃完的,剩下的吃不完,就都让燕归带走。
这些零碎的东西,有的见过有的没见过,每一样都是各有各的好,看着就能感受到送东西人的心意。
燕归说:“不麻烦。”
他一直不知道公主喜欢什么,燕归微微垂下头。
不过今天知道了,公主喜欢吃山楂糕,也许是喜欢吃酸甜口味的东西。
燕归想起这两天看人给公主送的菜里有腌的酸萝卜。
对面的永寿公主又舀了一勺山楂糕,吃下去的时候眼睛都是弯弯的,她确实是喜欢酸甜口味的东西。
檀华吃了小半杯,放下手中的竹杯。
看了燕归一眼,发现他一直全心全意地看着自己,他认真看人的时候,好像睫毛都不会动一下,只一双倒映着她身影的眸子望过来。
剑眉之下,是一双弧度清晰利落的单眼皮,他眼窝深邃,眼睛很大。
燕归的气势其实不是从眼睛散发出来的,更多的是来自于身躯和骨骼,他是一个从背影或是侧影看就足够令人感到威慑的男子。
他的眼睛并不残忍嗜血,而是看上去有些冷然安静的,有时候让人觉得他眼睛里面有些什么看不清摸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这个人可能有些故事,有时候又让人感到这个人的目光其实很空,什么也没有。
但檀华看着面前的人,就发现他是一直看着自己的,全心全意地看着自己,当眼睛倒映着自己的身影时,眼睛的会肉眼可见地温柔一些。
连他的嘴角也带了一些若有若无的,他自己都没注意到的弧度。
山楂从药性上来讲是开胃的,檀华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被那一小份山楂糕刺激出了食欲。
要不然她怎么会好奇燕归唇角的弧度是不是甜的?
她自己有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看着燕归,燕归能看出她目光中一点好奇。
相处久了,就知道檀华其实是一个有很多天马行空想法的人。
她曾拿着一本疑似墨家子弟,或者是向往墨家机关术的人写的话本看,并将里面的故事讲给燕归听,故事里的人可以穿顶天立地的木制人形战甲,与一些异域鬼怪战斗。
燕归以为,那只是一些擅长想象的人写出来的神异故事。
但檀华一本正经地和他讨论,那些战甲是不是用钢铁来做更好?钢铁会不会太重了,也许有比钢铁更加坚固合用的东西。穿战甲的人受到攻击战甲破损后,是感到疼痛还是不能感受到疼痛更好?里面装两个人更好,还是三个人更好。
燕归很认真地和檀华讨论这些似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但也有时候,檀华不会说自己在想什么,她看着什么,杏眼里闪过一丝好奇。
那双眼睛里有时候闪过的是快乐,有的时候是一些别的东西,但她不会和任何人诉说那时候她想到了什么。
燕归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是个手掌大小的红漆木盒,他将这只盒子双手俸给檀华。
檀华微微挺直后背,两只手接过盒子,她将盒子拿到面前,一只手拨开盒子前方的黄铜锁扣,掀开盒子,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是一枚柳叶宽的细窄黄金手镯,上面镶嵌了许多的宝石,正中是一朵由几枚剔透的粉色宝石镶嵌而成的五片花瓣的小花,两旁镶嵌了几颗形状相同颜色不同的黄色、绿色的宝石。
宝石的形状都是经过切割的,不同的角度能折射出不同颜色的光辉,看起来很漂亮。
檀华将镯子取出来,戴在手腕上,正合她手腕的大小。
镯子也不重,就算是日常戴也不会觉得累。
而且,看上去和现代的某些镯子风格其实有些相似。
但细节更加古朴一些。
燕归送给她这只镯子是很稀有的,大昭地大物博,偏偏不是很产宝石,尤其是纯净的彩色宝石。
皇宫里有一些宝石,多是朝贡来的,或者是贸易交换来的。
大多数作为收藏,一部分作为赏赐,通常只在显贵门庭之间流动。
而在外界,切割过的宝石虽然不太符合大昭人的审美,但纯净的顶级的宝石,一直都是稀有的,玩家的最爱。
一直都是有价无市。
它很难得。
“你是怎么得到它的?”
燕归看着这枚镯子在檀华白皙的手腕上,与她肌肤交映成辉,问:“公主喜欢吗?”
“我很喜欢。”
“公主喜欢就好。”
檀华看着手腕上这只镯子,忽然想起,自己第二次见到燕归的时候,是在宫外,她用一枚黄金嵌宝的镯子捐款。
那时燕归还劝过她,不要将自己的随身物品捐款,他当时拿出刚领来的薪水给她,说让她用来捐款。
只是,她不觉得手上的镯子捐出去会给自己添加什么麻烦,更不喜欢和别人借钱,还是捐掉了手上的镯子。
她还记得那只被自己捐掉的镯子的来历,是很多年前她和从随小国朝贡的使者一起来到大昭的异国商人那里买来的,依稀能想起挑选出那只镯子的心情,那时很快乐。
看燕归送自己的这只镯子,也是发自内心的觉得很漂亮,她能感受到两种快乐是不一样的。
“为什么会想到送我这样一只镯子呢?”
檀华看向燕归的眼睛。
自从看见永寿公主将那只镯子投入慈善箱之后,不知为何,燕归总是觉得檀华缺了一件镯子。
明明她是皇上最宠爱的公主,皇上和太子有什么好的,新奇的东西都会惦记着公主,但他还是想给公主一些微薄的东西。
这些想法,这些念头,实在太荒谬,又有些凌乱,燕归没办法说出口。
他的眼睛看着檀华的眼睛,那双像往常一样专注的,又宛如敞开一切的眼睛,在他意识不到的时候,爱意流淌在那双冷然的眼睛里,像是一片雾又像是一片雨。
“你靠过来些。”
檀华轻轻说。
燕归下意识服从,檀华按着他宽厚的肩膀,隔着一桌凌乱琐碎的东西,没吃完的零食、全新的被摆弄过两下的玩具、敞开的带有黄铜锁扣的红色绒布木盒……
她轻轻吻上他的唇角,一点一点,加深这个吻。
对面的人敞开自己,纵容一切侵袭。
渐渐地,有人回以她暴风雪一样的狂潮。
第58章
檀华的手紧紧扣着燕归的肩膀, 微凉的指尖偶尔会碰到他的脖颈的肌肤。
男子炽热的肌肤下,是奔流的血液。
燕归的手,不像最开始一样, 垂在身侧。
那双宽大有力的手,一只虚扶檀华的后背, 另一只手扶着她的腰肢, 两只手几乎遮挡住檀华半个脊背。
源源不断的热度从他掌心的肌肤, 渡到檀华的肌肤上。
夏日里, 像是在和一个火炉相拥。
他比她高大许多,有时候檀华看到燕归会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一些带有科幻色彩的小说和故事。
很多时候人们会将新人类描写得格外高大。
燕归的身高很符合人类幻想中的那种新人类的样子。
他的肌肉和骨骼, 则有些像科幻漫画里高达和机甲的结构,檀华曾怀着这样的好奇心,观察和研究对方的身体。
凡所有血液流通的地方都是带着生命力的热度, 他是一个习惯沉默的人, 不习惯表达欲望, 但他的身体却不会沉默,更加没有说谎的习惯。
冷水一直加热会沸腾,而燕归,他的沸点意外的低。
欲望很轻易被激起,一点即燃。
有人在书房外头轻轻敲门, 彩萍隔着一扇门说:“公主,英国公世子前来拜见。”
这句话, 隔了一个呼吸又重复了一遍。
檀华按着燕归的肩膀抬起头,说道:“我知道了,让他在厅堂里等一等。”
说完这句话, 檀华头枕着燕归的肩膀,上身靠在对方结实而温暖的胸膛, 微微低着头,轻轻喘息,平复呼吸。
不知道自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靠坐到了一起,小榻上的桌子还是原模原样的,上面的东西也还是刚才的样子,一桌子零碎东西的位置都没有变化,只是,这些东西已经是在两个人面前,而非中间了。
过了一小会儿,檀华的呼吸慢慢平复下来,她抬头含笑吻了一下燕归的唇角,说:“我去看看,那位世子到此有何贵干。”
檀华从小榻上跳下来。
自书房出来,彩萍说:“英国公世子在前厅等候,奴婢已安排人上了茶。”
檀华点点头。
洗过脸,略微整理一番,换了身衣裳,檀华到前厅见英国公世子。
她在主位落座。
适才在座位上喝茶的沈修明见永寿公主进来,放下茶杯,微微直起身,向永寿公主低头行礼。
“臣沈修明,见过公主殿下。”
对方是个风度翩翩的年轻公子,一身蓝色银纹衣裳,头戴一顶玉冠,面容英俊,气质潇洒。
他面前桌案上除了侍女送上来的一杯热茶,还放着一把白色折扇,扇子应该是他自己带来的。
沈修明是长公主和英国公的儿子,长公主与皇帝萧翀乾一母同胞,按照基因来说,沈修明身体里应该也流淌着一些和萧翀乾一样的血液,但他在长相和气质上都继承了他的父亲,和萧家的人没有半点相似。
也随他的父亲一样,像个书生。
檀华看他,很离奇的没有多少见到表亲兄弟的亲切感。
本朝勋贵多从武职,听说沈修明也领了个定威将军的职位,不过檀华还没见过沈修明穿铠甲拿刀枪的样子。
“免礼,请坐吧。”
沈修明重新落座,又抱拳行了一礼,说道:“今日贸然拜访还请公主恕罪。”
古代繁文缛节很多,比如主人见什么样的客人要穿什么样的衣裳,客人见主人也要注意衣着,有些个讲究些的还会带着衣箱子作客,便是国君也不能幸免。
而如客人,应该在拜访之前送上拜帖。
尤其是一些不太相熟的人。
比如沈修明和永寿公主,双方合该以礼相待,贸然拜访,的确是沈修明失礼在先。
沈修明继续说:“臣前些日子出城办事,昨日回家,听说您身上不适,来到玉泉苑休养。母亲备了些养身的药材,还有一位医术不俗的名医,特意交代臣明日亲自给您送过来,只是疾病于人多有煎熬,早些治好总是好的,小臣便在今日贸然拜访了。”
檀华看了眼厅堂地中央放着的两只半人高的木箱,她方才一进来就看见了这两只箱子。
那里头装的应该就是长公主送来的药材之类的东西。
“不知公主您身体怎么样了,太医在外头,可要现在召他进来?”
“我只是偶感风寒,已经好多了,用不得这些东西,朗中也用不上。”
“公主,您真的好了吗?”
沈修明不太相信,在他的记忆里这位漂亮的公主表妹,从小就身体不好,小时候每隔一段时间就听说她病着,由柔贵妃或是皇上陪着。
有一段时间,很多太医在芙蓉殿给永寿公主看病。
后来她连国子监也没去过,那时候沈修明还在国子监读书,他还遗憾了许久。
宫里宫外来往多有不便,他母亲虽然和皇上是同母的兄妹,关系却冷淡得很。
别人不知道,沈修明却知道,母亲畏惧皇帝威严,一般也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入宫拜访。
他大约也不太讨这位公主表妹的喜欢,一直没什么机会见她。
就算着意听取芙蓉殿的消息,所能听到的,也只是几条“某月某日,公主有恙”这样的消息。
这位表妹这些年一直都是久病之身。
皇帝给公主所取得封号,也是希望这位体弱多病的女儿长命百岁。
他托人往芙蓉殿送过几回东西,那些个宫女嬷嬷,大小太监都连说不敢。
沈修明心念永寿公主已久,乍一得知她来玉泉苑养病,直恨不得背生双翼。
心中歉意,着实不敌万千渴望。
檀华说:“没什么大碍,怎好劳烦姑母担忧,药材和朗中,还请世子一会儿都带回去吧,帮我向姑母转告,永寿已经好了。”
“世子请用茶。”
沈修明刚刚在此等候永寿公主的时候,一边想着一会儿见着公主表妹说什么好,一边喝了一盏茶。
这会儿永寿公主请他喝茶,也明白公主今天没有待客的兴致。
只是他仍是不愿意走,拿着一杯茶,想说什么,抬头看见永寿公主只觉得她一颦一笑无处不好,眨眼的功夫就忘记了想要说什么。
不知不觉喝掉了半碗茶,看着已经喝掉的半碗茶,意识到实在没办法再留下了,沈修明只好起身告辞。
“公主身上既然好些了,何不外出走走?洛京城内繁华热闹,城外亦多有奇景,公主不常出宫,于京中不熟,若哪日有意出门游玩,臣愿为向导,还请公主不吝驱使。”
使人送着沈修明带来的东西一起离开。
厅堂里的两只茶杯由小宫女带下去了。
檀华去换掉身上见客的衣裳,她不用人伺候更衣,只有梅香等着一会儿帮公主梳头。
彩诗与彩萍说:“长公主很挂念公主呢。”
刚才公主见客的时候,是彩萍和彩诗两个人陪着的。
彩萍总觉得不是长公主多挂念公主,公主素来不爱交际,与长公主也谈不上亲厚,只是多些尊敬而已。
长公主这些年和宫中走动的也不多。
她总是想起刚刚英国公世子喝茶不时看向主位的样子,有些像那天发呆的绿柳。
那个样子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什么事情都怕是越闹越乱,因为越乱就容易越大。
彩萍和彩诗说:“这话你可万万不要在公主面前说。”
只愿英国公世子少出现几次,这样什么事情也不会有了。
一个不来,一个不去,自然不会多见面。
不知燕护卫是什么时候看着公主发呆的。
彩萍呆了呆。
总觉得燕侍卫和“发呆”这个词不太能联想到一起。
檀华换回日常穿的衣裳,头上的钗环拆掉,梅香快速解开她头上略微复杂的发型,三两下梳了个檀华习惯的简单发型,用了几支简单的华盛和几枚珠花装饰。
“这样舒服多了。”檀华在妆镜前站起身。
她笑着对一旁的香梅说:“好巧的一双手,梳头化妆都是又快又好。”
这个质量放到现代就是大师水平,加上速度无敌了。
梅香低头说:“算不得什么。”
檀华趁着心情轻松,回到书房里,燕归在她离开之后就已经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就着玉泉苑里阳光明亮温暖,檀华在书桌旁铺开纸张继续写自己没写完的古代版真假千金爽文小说。
她写字很快,剧情早就已经想好了,事业线是经典烂大街的种田路线,一路发家致富,打脸各路人马。
月上中天的时候,永寿公主的卧房里点着一盏孤灯。
有人推开窗子跳进来。
当他双脚落在地上,直起身来,舒展成一个魁梧的身形。
檀华就着昏暗的灯光在铜镜前面解头发,她半闭着眼,摸头上的小珠花。
燕归走到她身后,低头替她摘掉头上仅剩的两三个小巧珠花,檀华伸手接过,放在梳妆匣里。
身后的人又帮她解开头发。
动作轻快利落,和他一起舞刀弄剑的护卫们大概想象不到,燕归那双充满力量的手,竟也会这般灵巧。
也做得来这样的事情。
一头青丝滑落在檀华后背上。
檀华却有些熟悉了。
她站起来,往屏风后边走,说:“你等一下,我换个衣裳。”
相隔一扇屏风,燕归背对着檀华,檀华也背对着那道在烛光照射下,投射着燕归身影的屏风。
她低头脱掉身上的衣裳,长发被她收拢到肩膀左侧。
在微弱的光线里,泛着一丝流光,只是她半垂着眼睛,只关注身前的衣带,没注意这些。
燕归问:“今日怎么睡得这样晚?”
檀华说:“今天精神足,这会儿才有了困意,大约是风寒真的好了。”
第59章
他们躺在一张床上, 各自盖着一条被子。
床帐垂落,一片黑暗笼罩下来。
檀华躺在里侧,她身上穿着一身白色寝衣, 闭着眼睛,躺在玉枕头上, 上床的时候上下眼皮就已经在打架了, 一躺在床上, 床帐放下来, 很快就半是睡着了。
燕归躺在外侧,人还清醒着。
这里用的是从芙蓉殿带来的床帐, 非常遮光,燕归分不清自己有没有睁开眼睛。
他不知自己有没有睁着眼睛,也难以分辨自己眼前的黑暗是闭着眼睛时的黑暗, 还是属于黑夜的黑暗。
他也看不见檀华, 也没有碰触到她, 但能听见她逐渐变得悠长的呼吸。
这几天,燕归一直在这儿这样陪着檀华,每个夜里,他都会在半夜帮她取走变得温凉的汤婆子,然后给汤婆子换上新的热水, 重新塞到檀华被子里。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会收起自己用过的被子离开。
而侍女在檀华早起之后, 叠被的时候总会发现被子里还是温热的,这几天都是如此。
第二天早晨,侍女托盘里端着几个汤婆子, 旁的洒扫的侍女说:“这水别往远处倒,倒在那边空盆子里就行, 我这儿正好还有两盆花没浇水。”
拿着汤婆子的侍女说:“它还热着,用它浇花可得等一会儿再用,若不然花儿得被烫坏了。”
“有那么烫?”
“可不是。”
那侍女将汤婆子的盖子打开,里头的水倒在盆子里,热气顺着水流一起淌出来。
旁边拿着鸡毛掸子的丫鬟过来,在倒在盆子里的水中摸了一下,立时拿了出来,轻嘶一口气,说道:“这汤婆子好生厉害。”
前厅里头,看门儿的太监送来一封拜帖,交给彩萍,“彩萍姐姐,这是英国公世子送来的拜帖。”
彩萍打开查看,大致看过,她点点头,将贴子收到袖中说:“好了,你去吧。”
她照旧算账。
这会儿公主是没空看贴子的。
春暖阁的温泉室里,房门紧闭着,里头上了门栓。
室内有一座占了大半个屋子的方形汉白玉温泉池,泉水从墙壁上几枚雕刻成龙首的巨龙口中落下,室内一片朦朦热气带来的白雾。
檀华披着一件略微厚一些的长袍坐在水边。
燕归在她身后拿着一把黑色檀木梳子帮她梳理湿润的长发,他动作轻柔,檀华长发顺滑,很容易一梳到底。
湿润的头发让他干燥的手掌逐渐变得湿润。
漆黑的发丝如同一匹黑夜织成的绸缎,她脖子后一点肌肤莹白如雪,一梳到底,从头发上滴落的温热水滴一点点沾湿了燕归身上干燥的质地略有粗糙的衣服。
两条长腿落在淡青色的温泉水里,双腿如玉,修长洁白。
她笑着,两条腿随意地晃动,偶尔踢一脚水面,欢快自在。
不经意垂落到水面的衣摆被汉白玉池子里的温泉水浸湿,白蒙蒙的水雾笼罩在温泉池的水面上,成了她的新裙子。
燕归其实和她的身影一起在雾气里,不过两个人距离近,可以将彼此看清楚。
头发梳好,燕归用一条青色的丝带帮檀华绑起来,他还系了一个工整漂亮的蝴蝶结。
没拿镜子,也没有回头,檀华看不到。
她从水中抽出两条腿,赤脚踩在地面上,半转过身侧坐。
燕归拿过一旁干爽的布巾帮檀华擦拭双腿上的水珠,他的头低得很低,只看自己面前的一小块汉白玉地面。
宽大的布巾包裹着纤细的双腿,怕伤了她的皮肤,两只大手,带着布巾轻轻按压擦拭着她的双腿。
男人掌心的灼热隔着一层薄薄的布巾传来,双手修长有力,骨节较寻常人更加粗一些,檀华能感受到对方掌心和指腹隔着布巾作用到自己双腿上的力道,并不重,甚至可以说是温吞柔和,但她奇异地能从对方的轻轻握着自己小腿的双手和按压的指腹感觉到对方的力量。
双腿的水珠一点点被布巾吸收干净,残留下来的却是一种存在皮肤内层的酥痒,像是有细细的电流在皮肤下游走。
她低头看去,白色布巾裹住她的两条小腿,两只骨节分明的大手,在布巾之外包住了两条纤细的小腿。
布巾和双手随着按压一点点向下,从膝盖一路向下,眼前的男人一直低着头,他将头压得很低,只看眼前一寸汉白玉地面,檀华能看到对方眼睫低垂的样子,像是凝固了一样。
一直擦拭到脚踝,双手隔着布巾握着永寿公主纤细玲珑的脚踝,他略微停顿了一下,将布巾放回一边的木制托盘里。
檀华说:“你抬起头,看着我。”
燕归缓缓抬起头,露出一张深刻而英俊的面容,他黑色的眼睛里一片浓稠,藏着化不开的黑色雾影,又像是关着一只随时想要出笼的野兽。
被他一瞬锁定,檀华终于感受到了别人所说的那种,像是被野兽虎视眈眈的感觉了。
心里有一瞬间的战栗。
檀华微微笑了笑,对燕归说:“我想问你要一件东西。”
燕归看着永寿公主的笑靥,里面一片明媚纯真,像是清晨的阳光,仿佛能照见浮动在空气里的尘埃。
他觉得自己仿佛也变成了空气里的一颗小小的尘埃。
映在她的眼睛里。
但看到自己在她瞳孔中的影子,燕归仿佛真切地看到了那些狰狞着想要出笼的野兽,他将野兽重新按回去,尽量用自己平常的语气和低沉的声音说道:“燕归所有,皆为公主所有,不知公主现在想要何物?臣即可取来。”
“可以这么听我的话吗?”
檀华轻笑一声。
燕归凝视着她唇边的弧度,想到这一刻就算公主杀掉他,也是最好的安排。
他沉默以等候檀华的命令。
檀华的双手捧起燕归的头,掌心下是他跳动的颈部脉搏,燕归服从地靠近。
他们的呼吸碰到了一起,缓缓交融,交融成一种化不开的热度,像一把火。
檀华错开燕归的鼻峰,吻下去。
二人唇瓣相贴,被吻的人立刻回应了她,燕归是个好学生,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总是慢半拍,用慢了的半拍去学习,去模仿,然后青出于蓝。
第二次接吻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怎么让她舒服了。
第三次的时候,她甚至什么也不用做,就可以很舒服。
檀华闭上眼睛,微微启唇。
得到应允的燕归深深吻了下去。
许久,这一吻结束。
不等燕归冷静,檀华伸手一推,燕归顺着檀华的力道躺在汉白玉地面上。
檀华站起身,走过去,她跨坐在燕归的腰腹上。
朦朦雾霭里,燕归太阳穴微微紧绷。
“公主……”
檀华看着燕归的眼睛说:“我想问你要一样东西,你还记得么?”
“公主,您请说,不必您做任何事,只要您下令吩咐就好,臣立刻去做,绝不推辞。”
燕归双手握上檀华的腰肢,他想将檀华抱起来放到一边。
檀华抓着他的手腕制止了他的动作,说道:“不,我不用你做任何事,也不需要你找什么宝物。”
“我要你,燕归。”
“你愿意把自己送给我吗?”
他的情欲一直蓬勃地生长,像一只野兽,过去不知道什么叫做饥饿,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渴望。
但遇到永寿公主之后,这一切都分明得可怕。
燕归用一桶一桶冷水洗刷身上的欲望。
希望他们像是汗水一样被冰凉的井水冲洗干净。
但是并没有。
它们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恐怖,就像是现在。
他能看到永寿公主垂在自己身侧的莹白修长,骨肉匀亭的小腿,她的脚踝玲珑,像是某种艺术品,而她的双脚则像是花朵一样漂亮。
潮湿的长发垂在她身后,米黄色长袍领口是她精致漂亮的锁骨,深深凹陷。
檀华能感受到,燕归的身体是愿意的。
同时,她也能感受到燕归身体蕴藏着的强大力量,这些力量在矛盾,在挣扎。
但当人克制自我的时候,身体本身就会变成束缚自己的枷锁,越是力量强大,越是克制,这道枷锁就越是结实坚固。
一丝一缕的情欲几乎蔓延在这具身体所有血液流通的地方,而他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条筋膜、每一根骨头、每一寸皮肤,一起组成了一道罗网,将他整个人围困、限制。
任凭所有的欲望在他的身体里横冲直撞,只叫它们无处可去。
经过煎熬的渴望,变得格外强烈,也变得更诱人了。
她问道:“怎么,你不愿意么?”
燕归艰难地平稳住呼吸和理智,问道:“恐怕于公主来日不利。”
“没有那些,只有现在,此时此刻,我要你,你是否愿意?”
所有的一切理智被这个问题击溃。
围困欲望的牢笼破碎,男人本是要将人推远的手臂变成了一个禁锢般的拥抱。
好像谁也不能从他怀抱里将人夺走。
燕归说:“我愿意。”
他将檀华抱在怀里,像是要将她融化成骨中骨、肉中肉,用尽所有的一切去吻她。
从唇齿到漂亮的脖子,一直往下,不放过任何地方,到所有的一切。
檀华的手死死叩住燕归的双肩,指尖无意识地用了很大很大的力气,在对方肩膀的肌肤上抓出月牙形的痕迹,有淡淡的血迹从月牙形的伤口了出来。
燕归像是完全感觉不到。
男子黑色的长袍被丢在汉白玉水池边缘。
在欲望的潮水里,檀华披着袍子,肌肤上结了一层细细的汗水,她像涸泽之鱼一样拼命呼吸,左侧心口上一点朱砂红痣的颜色深了深,透过一双朦胧着春水的眼睛,她对抱着自己的燕归说:“我们去温暖的地方吧。”
四周温热的水雾弥漫,越往高处白色的云雾越是多,这座温泉室的屋顶很高。
檀华和燕归一起栽入淡青色的温热的泉水之中。
第60章
淡青色的泉水溅起一道水花。
水花落下来, 涟漪在汉白玉池子中化开。
翡翠青颜色的织锦发带系成的蝴蝶结被温柔的水流解开,在涟漪的余韵中不断远去。
一直飘到宽广的汉白玉温泉池的边缘,它柔柔地浮在水面上, 因为浸湿了水,上面原作暗纹的金银绣线在乳白色的水雾中, 隐隐有辉光流转, 又与温泉水面相互反射的光交相辉映。
在水中, 人仿佛也变得和这丝带一样轻盈了。
融化在水中, 能听见泉水在歌唱。
太阳落下山的时候,彩萍来到檀华的卧房, 才撩起珠帘,听见里头彩诗在和公主说话。
讲话的人是彩诗,她说:“公主您今天睡了好久呢, 奴婢有些事儿想讲给您, 一直好好记着呢。”
“咱们是五日之前来到的玉泉苑, 那天正好是科举考试的日子,您可还记得?”
檀华靠在床边微微点头,“难道那天发生了什么故事?”
彩诗说:“故事是要有的,可不是那一天,而是明天。”
檀华有些疑惑, “明天?科举三日,三日后放榜, 明日不是放榜的日子?”
她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这次科举中,除了殿试, 所有需要天子出面的场合都由萧恒代天子出面。
这次的考题是萧恒先过目再呈送萧翀乾的,他送上去三道, 萧翀乾从中选了一道。
这就安排了下去。
冯老丞相近日腰伤好了些,虽能起床,却还是不能常走久坐,皇上赐了辇轿,但因为不合礼制未见冯老丞相乘坐。
目前老丞相只在家中处理一些重要的政务。
这次科举的事情,主要由萧恒主持。
他虽不是考官,但会一直和考官在一起,学生考试的时候,他会过去转两圈,考官批阅试卷的时候,他也会挑一些试卷看一看,防止考官帮人舞弊。
萧恒忙碌,檀华这阵子也得了风寒,来京郊的玉泉苑养病。
上次他离开洛京巡视黄河流域水情前,两个人说好等他回来,雨应该也停了,他们就一起去吃锅子、看杂耍。
现在看来这约会也要无限延期了。
檀华心里将这事儿放在一边。
思绪回到科举这件事上,考什么她也略知一二,只是不好说出来。
算算时间,科举放榜之后有三日琼林宴,萧翀乾顶多走个过场,若是皇上不出面,应当还会是萧恒出面。
檀华估计着今年萧翀乾也不会出面,这天下的事情,对她这位父皇来说,就没有什么算得上是真正的大事。
而萧恒做事一向能得萧翀乾的放心。
他既是一丝不苟的,也向来不辞辛苦。
琼林宴之后,萧恒作为理政太子还要根据这些士子的能力和性情安排他们日后的官职和去处。
这样一算,萧恒能从繁忙的政务中稍稍解脱一些的时候,至少得是六七日之后。
这段时间,估计也只有一些臣下和客卿见他的时候多一些,要么就是一些东宫的宫女太监。
檀华东想西想了一通,就听见彩诗笑着说:“欸,说的就是放榜的日子,公主可听过榜下捉婿?”
前朝朝纲不稳是断断续续地搞科举,到了大昭这边,有些皇帝不爱搞科举,也曾经暂停过。
萧翀乾登基后一直很重视科举,在檀华印象里,其实一直到她少年时期,母亲过世之前的一段时间,当时已经无心朝政的萧翀乾对科举还是比较用心的。
只是科举到底才稳定发展没多少年,怎么榜下捉婿就出来了?
彩诗只当檀华没听过,笑着说道:“说是一些人家会在放榜那天到皇榜下等着,那会儿有些考生和考生的家人仆人看榜,若是哪个考得好的考生被人在榜单下捉住,就要去人家做女婿,否则呀,不放出来。”
彩萍走近来将一张名帖从袖中取出,俸给靠坐在床上的檀华,说道:“这是英国公府世子早上送来的帖子,邀公主出门游玩。”
檀华接过,展开来看上面的文字。
彩萍和彩诗说道:“听你说的,捉个大活人和猎场捉兔子一样简单了。”
彩诗说:“十来个家丁仆役围在皇榜下头,连抬带拖地把考生女婿绑走呢,可不简单?若是考生生得柔弱些,找两三个年轻力壮的就能抬走。”
彩萍说:“既然简单,不如我也去雇两个人到皇榜下抬了一个给你。”
“又拿我取笑。”
两个人嬉笑之间,檀华看完了手上的帖子,和彩萍说:“这帖子放到一边吧,往后英国公世子来了,不管送什么东西,都不要留。若说要见我,就告诉他我不在,或是不宜见客,找个借口推了去。”
彩萍说:“奴婢记下了,待会儿就交代下去。”
彩诗的目光落在檀华脖子上,忽然“呀”了一声。
“这是怎么了,可是被什么虫子蛰了?”
彩诗弯腰低头看檀华脖子,只见雪白的肌肤上有几点小小红痕,不大,颜色微红,只因她皮肤白,那些小小的红痕格外明显些。
檀华摸了摸脖子,因眼前没有镜子,彩诗说:“往前一点,锁骨上方。”
“就是这儿。”
檀华摸到了彩诗说的位置,彩诗问:“痛不痛?”
檀华摇摇头,她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那是什么东西。
“看着像虫子咬的,听常太监说,咱们来之前,宫殿里外、树上、草丛里,都撒过药了。咱们来之后秦姑姑怕奴婢们笨手笨脚不会撒药,亲自带人又到各处撒了咱们自己带来的药,还下了好几个鼠夹,就怕这些个小畜生带来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怎地还有虫子?”
她左看右看檀华脖子上的痕迹,说道:“好生厉害的虫子,这些虫子真真可恶,奴婢这就去拿些咱们带来的清凉油来,那个顶顶管用,上次奴婢叫毒蚊子在手背上咬了一口,只涂一点就解了大半痛痒。”
彩萍看见檀华脖子上的痕迹,心里一惊,不像彩诗一入宫后学好规矩就直接到了芙蓉殿,她入宫时年纪还小,伺候过几天贵人,又知道公主和燕归的事情,自然知晓檀华脖子上红痕是怎么来的。
怕彩诗说话走动再招来什么人,忙拉住她说:“我看不是什么虫子咬的,倒像是风疹,你忘了公主前阵子还得过,那会儿用的蔷薇硝还有,这次也带着呢,一会儿给公主用一些。”
又说了一句,“就像公主上次从定坤宫里回来一样,也别说出去,叫人知道了倒显得陛下一番好心让公主受了罪,要是传到陛下耳中只怕公主将来出宫就不易了。”
彩诗捂了捂嘴巴,说:“我记下了,彩萍姐姐,这件事儿我守口如瓶,谁也不说。”
檀华已经反应过来脖子上的东西是什么了,她什么也没说。
不一会儿,彩诗走了。
彩萍心疼地看着檀华脖子上的痕迹,说道:“到底是些舞刀弄剑的人,一身的蛮力,下手不知道轻重。”
檀华手已经从脖子上落下了,笑了笑。
往常彩萍见了燕归便是人不避开对方,眼睛也要向别处看,总之看天看地就是不敢看这个人,别人提起燕归如何可怕的话题,她就要对方不要说些有的没的。
是个会保护自身能量的人。
这还是檀华第一次听彩萍对燕归做出什么评价。
彩萍未必是这样想的,是出于对她的关心,说的气话。
“我父皇身边最看重的护卫首领,一等一的身手,到了彩萍口中就剩下一身蛮力了。”
“管他是什么人,到了公主这里就剩下一身蛮力就是个不好的。”
檀华说:“这些痕迹,看着严重,其实不痛不痒的,很快就能好,莫要担心。”
其实燕归并不像彩萍说的那样用了多少蛮力,他一直都很克制,因为克制,那双富有力量的手落到她身上的时候,有时候轻得像是没有触碰到她,有时候又紧紧地抓住她,像是要将她揉入血骨之中。
但只要她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立刻会收回手。
整个过程,燕归都没有停止过克制,偶尔克制崩塌,也只是崩塌一个小小的边角。
彩萍说:“您还帮他辩解!”
见彩萍像是真生气了,檀华柔声说了句话:“若是他什么都会,什么都做得好,也就没有半点好了。世界上尽是这样的男人,又有什么稀罕呢?”
“那样的人,就算是皇帝也没什么好稀罕的。”
彩萍被这句话吓着了,“隔墙有耳,公主慎言。”
这话若是传到皇帝耳朵里可了不得。
“奴婢去给您找点药,这样的痕迹还是擦点药的好,擦了药第二天就能消个八九分了。”
彩萍去旁的屋子,开了药箱去找药。
秦姑姑的侄女儿看见她翻的是药箱,问了句:“彩萍姐姐你找什么药?什么药在什么地方我都知道,不如让我来找。”
“我找得到,外头几个小丫头不知打哪儿摸了一篮子栗子在烤,你不快些过去,就剩不下了。”
打发了这个,彩萍挑了瓶清热化瘀的药膏出门。
握着药膏走到公主卧房门口,就见一个身影高大的人坐在公主床边,他一只手里拿着个白瓷小盒,里面有淡青色的膏体,一只手在公主脖子上抚摩,看动作是在给公主擦药。
永寿公主靠坐在床边,膝盖上放了半本书,火烛在旁边燃烧,暖黄的灯光照亮了她半张侧脸。
玉面不施粉黛,头上也只是插了一根不起眼的玉簪,穿着一身半旧的烟粉色长袍,却人美如画。
在公主面前的燕归仍然是那个样子,从后背看过去森然可怖,彩萍看着对方投在墙壁上的影子仍能感到惊骇。
但对方动作之间温柔仔细,没有任何粗鲁笨拙的样子。
想来今天是自己冤枉了人。
谁也无法想到,永寿公主会和燕归在一起,但此时此刻,钱眼看到这二人共处一室,彩萍发觉好像也没有她想象的那般矛盾。
她将手里拿的药收到袖子中,悄声转身离开。
第61章
酒楼旌旗飘飘, 红底黑字,上书一个“酒”字。
店门打开,匾额上书——醉仙楼。
门前热热闹闹。
不断有新客人到店里来, 其中有不少年轻的小姐娘子,或是和家人一起, 或是和婢女一起进了酒楼。
小二热情洋溢, 笑脸迎人。
掌柜的在柜台前笑得合不拢嘴。
一个挎着篮子的十二三岁的少女, 在楼上楼下不同桌的客人之间穿行。
“这位娘子, 要不要买几朵花?”
“这位姐姐要不要买些花儿?”
有客人说:“给我来一支牡丹。”
“好嘞!”
卖花的姑娘从篮子里挑出一朵红牡丹,说道:“您看这朵怎么样?”
“不错。”
二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花。
客人多说了两句, “小姑娘今日生意不错啊,赚得比店里的老板都多吧!”
卖花的小姑娘笑着说:“可比不得,今日花卖得好都是沾了店里生意兴隆的光, 再者, 就是一会儿诸位金榜题名的进士郎君跨马游街经过此地, 大家买我的花大多也是将要投给各位郎君的。也是多谢店里的各位客人,还有一会儿经过这儿的进士郎君们。”
“听说今年有不少俊秀士子参加科举,姑娘不妨也给自己留两枝花,投给看得顺眼的郎君。”
“我已留好了。”
檀华在二楼雅间。
门口有两个护卫看护,室内有檀华和彩萍二人, 适才店前停车时燕归有事暂且离开了。
桌上放着一杯茶、一壶酒,几样糕点和小菜。
二楼雅间的墙壁不能隔绝楼下大堂里的声音, 楼下的动静听得清清楚楚。
今日店里请了两个戏子,一男一女,一个粉色绣衣画红妆, 一个持着折扇的玉面郎,两人一来一回, 你来我往,唱得欢欢喜喜、缠缠绵绵。
讲的是什么才子佳人的故事,寒门书生与大家小姐一见钟情,却囿于门户被家人棒打鸳鸯,不得相守,书生告别前许诺小姐说——金榜题名日,归来娶妻时,二人洒泪相别,后来书生金榜题名归乡娶妻,与这位小姐终成眷属。
为应今日之景,台上表演的是其中最喜庆的一折,是书生金榜题名、带着聘礼上门求亲,与小姐互诉衷肠。
楼下客人聊的,多关于考试的一些事情,细数几位入了殿试的考生各自是什么身份来历。
一会儿说什么姓林的、一会儿说什么姓赵的、姓李的,好几个人都在同时说,每个声音都那样大,说法混在一起,听不清楚。
卖花小姑娘的声音清脆可爱,“卖花了,卖花了,客人要不要来一枝花?”
……
檀华手里拿着一朵芍药花,彩萍在她面前略微低头,她低头为彩萍簪花。
“总是说我不爱打扮,我看你也不做什么打扮,头发总是这样简单,也没见过你簪花。”
一朵红色芍药花簪在发髻旁边。
“快抬头,我看看。”
彩萍抬起头,伸手摸了摸。
檀华说:“怪好看的,配你今天的头发正好看。”
彩萍笑了笑,说道:“酒楼里诸位姑娘手里的花,大多是准备一会儿抛给楼下经过的士子的,您手里的花,倒是簪在了我头上,一会儿可怎么办?”
“本也不是为那些人散花,我是见那卖花的姑娘伶俐,照顾照顾她的生意。”
彩萍知道檀华对一些小孩子总是有种奇异的宽容,宫里的小宫女小太监犯了错,她也总会更宽容温和一些。
说是伶俐,其实是怜惜和可怜,只是这“可怜”二字一旦说出来,未免有些不好,就只说出个“伶俐”出来。
“这样热闹的日子一年里也找不出几个,奴婢这就去要一篮子花,也不是专门投给谁,应一应此时的热闹而已,若是有看得顺眼的,咱们这也叫有备无患。”
说着,彩萍就出了门,朝楼下卖花的姑娘招手。
小姑娘上了楼,走到彩萍跟前,行了个礼,说道:“姐姐可是有什么吩咐?”
彩萍给了她一角银子,说道:“这篮子花,我们要了,这些够吗?”
“够了够了!我这花五文钱一支,姑娘给的钱够买二三十篮子了!”
“我这里找不开,姑娘等我去楼下找掌柜的换个零钱。”
“不用找了,当是赏你的,问你个问题。”
“姐姐您尽管问。”
“看见刚才和我们一起来的那个男子了吗?一身黑衣,腰上带着兵器,身形格外高大,形容凶悍。”
卖花的小姑娘原本欢喜的面容上带了点心有余悸的色彩,说道:“姐姐我看见了。”
“那会儿我到店外取爷爷送来的花,正好看见了姐姐说的那个人,那人在店外和霍家小爷二人一处说话,霍家小爷还挨了一拳。”
“霍家小爷?说的是城西的霍将军家里的人?”
“正是霍将军家里的人,霍家小爷在霍家排行第六,是咱们洛京街面上的一霸。往常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从没有别人能欺负他。”
彩萍抱着一篮子花回去,放在檀华旁边的桌上。
说道:“燕首领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听卖花的小姑娘说,燕首领是和霍家六郎不知因何起了冲突,二人动了拳脚。”
“那个霍家六郎的名号我也听过,他在市井里的恶名要比燕归在宫中的名声响亮十倍,不过那位霍家六郎就算是再长出来十只手十条腿也打不过燕归一只手。
檀华提起一杯酒来,慢慢喝了半杯。
还不到一刻她就有些发晕了,和彩萍说:“我先睡一会儿。”
“您一会儿不看进士游街吗?状元第一,探花第二,听说第二名的探花会格外好看一些。”
檀华说:“我也不是没见过探花。”
借着酒意睡了一会儿,檀华在梦里听见了敲锣打鼓的声音从远方传来,又好像近在咫尺。
她在酒意和梦乡里略作挣扎,精神渐渐清醒。
锣鼓喧天的声音愈发清晰,还有马蹄踢踏的脚步声,隐隐能听见女子的笑声。
“怎么了?这么吵?”
“公主醒了,打马游街的进士们正好往这边来,您快看看。”
檀华眨眨眼,这才想起来自己是在酒楼里。
她喝酒容易犯困,小酌一杯之后就略睡了一会儿。
这间雅间临街,向外的一侧是一大片窗子,此时都开着。
外头的热闹十分清晰。
檀华换了靠窗的位置坐下,彩萍将那一篮子花拿了过来。
禁卫军开道,敲锣打鼓,几十个气质各异穿着礼服的人骑马走在前头。
当先三个是一甲前三名,一个是状元、一个是探花、还有一个是榜眼。
他们都穿着红衣,只是纹饰略有区别。
状元郎是个三十几岁的中年男子,一把美髯,意气风发。
探花郎是二十出头的样子,比起状元郎的书生气,他身上更多的是一种洒脱贵气,这人一看就出身于门阀世家。
比起春风得意的状元郎,看上去要自然许多。
榜眼同样一身红袍,看上去也是二十出头的样子,骑在马上表情有些腼腆发红。
往后的人檀华没法看清楚。
因为楼上楼下客人们手里的花,都在往骑马经过的士子身上抛去。
单论长相和气质,排在前头的三个人里,探花郎应该排第一。
她的酒意还未消退,身上有些倦意,懒洋洋靠在窗边,看着楼下街道上打马经过的一行人。
鲜花如雨。
与状元一排,骑马而过的齐家四郎不经意地转过头,他看到了那张自己日思夜想的面容。
虽然只是侧脸,他绝不会认错。
下意识勒了一下手中的缰绳,马儿轻轻嘶鸣一声,脚步踟蹰。
旁边的状元侧过头,见他出神,提醒道:“齐贤弟?”
齐四郎回过神来,松开缰绳,看着对方无声点了点头,以示谢意。
再回头望去,对方的背影正在缓缓消失。
檀华对彩萍说:“我们回去吧,我困了。”
“那燕首领?”
“让人留句话就是了。”
两人才说完,就听见外头有低声交谈的声音,接着,雅间的门被人有规律地敲了两下。
来人推开门走进来。
“附近有家糕点铺子,臣带了些,不知公主可否喜欢。”
“公主这会儿困了,吃不下。燕首领回来的正好,我们刚才说立刻就回去。”
檀华在车上小小的睡了一觉。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男人怀里,后背靠着对方胸膛,硬邦邦的。
抬头看了一眼,发现这不是车里,而是她在玉泉苑的卧房。
今日阳光好,日光从窗户上半透明的玻璃纸中照射进来,屋子里很亮。
燕归见檀华醒了,吻了一下她的唇。
只是蜻蜓点水一般地碰了一下。
“刚才我是怎么进来的?”
“是被彩萍姑娘扶进来的。”
“我不是睡着了吗?”
“公主您是醉了,不是睡了。”
“公主您不记得了吗?”
檀华摇摇头。
“你带来的糕点都是什么口味的?”
“有云片糕、桃花饼、红枣糕、绿豆糕。”
“我喜欢吃红枣糕。”
燕归问:“您先吃哪一种?”
檀华摇了摇头,她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燕归,手伸入对方的衣襟中。
对方的唇重新压过来,这次他一开始就吻得很深。
他对她有种过分的迷恋,好像很容易满足,又像是永远不会满足。
第62章
醉酒的感觉很奇怪, 檀华酒量太浅,酒醒之后才体会到一点微醺的感觉。
她坐在对方怀中摇摇晃晃。
身体里的感觉渐渐清晰分明,连指尖都是酥麻的。
听说醉酒的人思绪会变得混沌, 檀华才知道酒醒之后也容易分神。
分不清现在是否还在醉酒。
她想起了洛水的河面上的水,被风波吹皱, 在广大的洛水河面, 小小的船摇摇晃晃。
它们摇曳着远去。
节日的时候, 河面上张灯结彩, 楼船灯火一望无际。
她笑起来,笑得自己浑身发软, 便抱住喘息中的人。
已有默契的人双手扶住她的腰肢。
起起落落。
明晃晃的日光照亮了面前人古铜色的肌肤,手臂上肌肉一时紧绷一时舒展。
但他只能看见眼前的檀华。
阳光洒进来,照亮了她的笑靥, 她半闭着眼睛, 有时浅浅地呻。吟。
声音像是一条条纤细的丝线, 重重勒紧在他身上,他浑身肌肉紧绷,蓄势待发。
像一匹猎豹。
但本身半醉,又有意放纵自己醉得更深的人没注意到这一点。
当明亮的日光照到她的肩膀,映出一片雪白, 一直颜色暗沉的眼睛终于忍不住汹涌起来。
日光偷窥可憎,他抬起手臂, 流畅的肌肉上有一层汗水,燕归一把扯落厚重的床帐。
有人闷哼一声。
“你吓到我了。”
……
“谁又要你认罪?”
屋子里的水声渐渐重了。
日暮时分,檀华软绵绵躺在床上, 她闭着眼睛,感觉自己睡了一小觉, 不一会儿便感到身体落入温水之中。
水流按摩着酸软的身体,格外舒服。
不知怎么落到了水里,莫非又是做梦?
洛水可没有这么暖。
她用力睁开眼睛,认出眼前的人是燕归,他们还在玉暖阁的卧房里。
泡着她的水是浴桶里的水。
对方在她对面,半个身体也浸在水里。
一只大手扶着檀华后腰,帮她稳住身形。
她还是坐在对方怀里。
两个人近在咫尺。
檀华一双眼睛迷糊,眼皮直打架,费了好大劲儿都看不清眼前的人。
燕归笑了笑,说道:“公主倦了,先睡吧,擦洗一番后,臣便送公主回床上休息。”
檀华闭上眼睛。
三日之后。
华灯初上,月上柳梢头。
科举结束,宫里举办了整整三日的琼林宴,诸位士子都是进士及第的同年,大家在官场上各有前程,有意结交,几日下来都熟悉了许多。
爱吃什么菜,谁作诗如何,谁酒量深浅,谁性格腼腆谁性格洒脱。
琼林宴结束。
所有人都多认识了几个朋友。
三三两两的,相约着再聚会。
有人在宫门前和齐四郎说:“人生得意须尽欢,酒逢知己千杯少,四郎千杯不醉,我酒量亦好,高贤弟亦喜饮酒,我们三人明日开云楼再聚如何?”
旁边的高贤弟说:“我知道两位乐师,一个弹得一手好琵琶,一个擅唱吹箫,难得的是这二人诗词唱曲亦是不错,不如到时我请他们二人前来助兴?”
周勔说:“极好极好,到时要麻烦高贤弟了。”
高长春说:“哪里哪里。”
“只是不知四郎意下如何?”
此时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
琼林宴开宴之后,皇上没来,只有一位老太监过来宣读了一份皇上的旨意,大意是科举考试正式结束请大家安心享用宴席。
太子来过一次,也只是陪大家喝了杯酒,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此后大家随意。
琼林宴连续三天。
每天都会喝酒、聊天,不远处有太监宫女,大家一举一动都被人看着,不敢放肆。
但聊得久了,相互敬酒,难免放松了一点,多喝了几杯。
人逢喜事精神爽,周勔和高长春心情一个比一个高兴,出了宫,更加少了一分拘束,一脸春风得意。
齐四郎脸上不像二人那样喜形于色,他身上有些微的酒气,桃花眼微红潋滟,脸上的笑意看上去比二人更淡一些。
相比二人的热闹,他平静了许多,让人感慨,此等修养仪态,不愧是高门之子。
齐四郎说:“恐怕不行,明日我已和友人有约。”
“那后日呢?”
“后日我要去寻一个人。”
他脸上的笑意还是淡淡的,看起来却与二人脸上的笑意大为不同,明明很淡的笑容却让人觉得这笑容从心而来,似乎期待已久。
“还请周兄和高兄先聚,四郎有事不能到,改日给二位赔罪。”
“那可说好了!”
次日上午,齐家四郎行至小巷深处,来到一户酒家。
这家店本是酿酒的人家,店家平日给一家酒楼送酒,只是家里还有一点闲着的地方,就又开了个小店面,卖些酒菜。
收他们酒的酒楼会往他们的酒里加上十之二三的水再卖,那时齐四郎喜欢喝那酒,想和酒楼老板买一些不掺水的酒,十两银子砸下去,对方还是说没掺水,再砸下去十两,对方告诉他店里没有不掺水的酒。
齐四郎没收回银子,而是在问到了这家酒坊的所在。
那天来到这儿正好遇上了刚从霍家离开的燕归,齐四郎当时好奇心重,请对方喝酒聊天。
燕归对有关霍家的事闭口不提,齐四郎有些失望,却意外发现这人不难相处。
几年过去了,两个人相处得多了,也就变成了朋友。
齐四郎推门走进去。
店面不大,只有几张桌椅,他一眼就看见了燕归。
齐四郎在燕归对面落座。
桌上已经上好了菜,老板娘上了最后一道菜。
燕归为齐四郎倒满面前的酒杯,又为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举杯与他说:“恭喜四郎金榜题名,高中探花。”
齐四郎与燕归碰杯,一饮而尽。
这样的祝福在科举考试之后他已经听过许多次了,应对的也熟练。
不过,来自朋友的祝福总是让人欣慰。
燕归为齐四郎倒满第二杯酒,同样也给自己倒满,举杯说道:“四郎前程似锦,我在此恭贺。”
齐四郎笑了笑,同样举杯饮下这杯酒。
他酒量过人,两杯酒一滴不剩,却面不改色。
只是桃花眼有微微的红晕。
齐四郎拿起刚刚燕归放在一旁的酒壶,先给燕归倒了满满一杯,又给自己同样也倒了满满一杯酒。
举起酒杯,对燕归说:“燕兄还得恭喜我第三件事,便是前两件事加在一起都不敌这件事带给我的欢喜多。”
“我找了那位佳人,还要多谢燕兄当日所赠吉言。”
手刚碰到酒杯,燕归单手握着酒杯,没有第一时间举杯,而是问道:“你是怎么找到她的?”
“殿试结束那日,打马游街,那位佳人在酒楼临窗而坐,我看到了她的侧脸,记住了她的样子。这一次,我绝不会忘记,我们很快就可以再见面。”
洛京齐家,仕宦世家,朱门显贵,势力极广。
有了画像,寻人这样的事,对这样的门第家族来说,轻而易举。
齐四郎该有这样的信心。
燕归微微摩挲了一下手中的小酒杯,他举起杯,两人酒杯在半空中相碰相撞,各自洒了半杯在桌上的菜肴上。
二人喝掉杯子里的酒。
齐四郎一饮而尽,燕归慢慢喝完了这杯酒。
其实,就算游街那日齐四郎没遇见永寿公主,只要他入仕,或早或晚都会遇见永寿公主。
而且齐四郎面容英俊,一双桃花眼,正经起来的时候风度翩翩,看似风流不羁,其实善解人意,长辈多爱他天资聪慧,同年则喜他随性豁达,一向颇得女子欢心。
齐四郎说:“我们前段时间说过,有空去燕兄家中登门拜访,燕兄搬家有一阵子,我还不认得燕兄家门。只是前段时间忙于科举之事,最近燕兄在宫外护卫公主,我亦有事要办,得过几天登门。不过美酒已经备好,只等几时你我二人都有空,届时你我兄弟把酒言欢、一醉方休。”
两人又喝了一杯。
齐四郎看燕归,发现对方脖子上,喉结附近的位置有一点红痕,再往下将要没入衣领的位置有一道纤细的猫挠一样的痕迹,和上次见过的极为相似。
在那道猫抓痕一样的痕迹旁边,也有一点红痕,这痕迹的下半部分被衣物掩盖。
光是三处痕迹就能想象到燕归与家中的那位“娇客”是何等缠绵,更不要说他看不见的衣服下面又会是什么样子。
只是不同于上一次,这次齐四郎没有半点的嫉妒和羡慕。
很快他也会找到自己要找的人。
他笑了笑说:“燕兄可真是小别胜新婚。”
燕归有一瞬间不明所以。
“听说燕兄这些日子一直在宫外护卫养病的永寿公主,不知那位公主可好伺候?”
齐四郎应该是以为他刚回过洛京城内的宅院。
燕归想到自己曾经对齐四郎承认过家里有一位娇客。
他沉默了片刻,说:“……好。”
齐四郎也习惯了他寡言少语,问道:“我上次抓的鹦鹉长胖了不少,燕兄家里的兔子养得如何了?”
“都好。”
……
“这位客官,您的羊肉汤熬好了。”
燕归说:“先温着吧。”
店里的羊肉汤不错,齐四郎却吃不得羊,他每次来这里都是喝酒。
燕归让店里熬的汤,是给别人准备的。
“一会儿还要见客吗?”
燕归一向独来独往的,他其实是个讨厌麻烦的人,连衣服都是随便买的粗糙衣服。
连仔细选布料或是等待绣娘绣个花的耐心都没有。
齐四郎不知他几时有了可以带汤饭照顾的朋友。
不知谁有幸让他在一家小店等候一锅慢火细熬的羊肉汤。
齐四郎有一点点好奇,但脑海里又浮现出那道佳人的倩影,这一点好奇立刻被他抛之脑后了。
这些天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那位佳人。
燕归放下空握在手里的酒杯,自腰侧抽出长刀,挥刀斩断一截衣袍。
长刀削铁如泥,吹毛断发,布料断裂之声堪称清脆。
燕归手中拿着削掉的半截袍角,看向对面的齐四郎,齐四郎的后背挺直,正襟危坐,面无表情,微微皱眉,目光从燕归手中的黑色袍角,转到对方的眼睛上。
几杯酒下肚,二人都是酒量好的人,都没有半分醉意。
燕归目光没有丝毫犹豫,说道:“今日你我二人割袍断义。”
“是何缘由?”
“没有缘由。”
第63章
装着羊肉汤的锅子是一只黄色圆肚粗瓷砂锅, 店家将锅子从炉火上拿下来,里头的肉汤还是微微沸腾的样子。
噗噗噗咕噜咕噜咕噜。
煮汤的时间久,燕归提前和店家说好了要带走。
店家就用柳条编着篮子, 先编出半个和下大肚一样大小的小篮子,将从炉子上拿下来的砂锅坐上去, 再快速编完剩下的一半。
编到临近锅口的位置, 整理收边, 削掉多余的枝杈。
两只把手系上麻绳绑好, 这样就方便拎起来,不会烫到人, 还不容易磕碰摔坏。
编东西的是个老人家,年纪大了,干不了力气活, 只是在家中打打下手。
燕归来柜前取汤, 老人这样将东西递过来, 他看了一眼,说:“老丈有心了,多谢。”
他将这一瓮羊肉汤系在马鞍一侧,马鞍另一侧还有一只布包袱,燕归骑上马, 不紧不慢地往出城的方向走。
上午,京城里比较热闹, 他小心随身带着的一锅汤,不着急驱马,手里松松握着缰绳, 四条腿的骏马走起路来慢慢悠悠,和路上的行人走路的速度差不多。
有的小孩子跟着家长走路, 个子矮不仰头,只看和身高相当的近处的一小片景色,忽然看见一大堆人类的裤裙腰身之中,忽然出现两条毛茸茸的黑色长腿,唬了一跳,抓紧了家人的手,哭唧唧地指着一个方向问:“那是什么东西?”
家人看了一眼,“是马,不认识了么?你好好看看。”
稍稍抬头,就认出来了,是一匹黑马。
一路上,马儿不畏惧人群,京城道路宽敞,便是六架大车并驾齐驱也走得开,路上偶然碰到拥挤的路,燕归就稍微让一让,等一等。
有个背着竹篓的年轻人在一家铺面前头问:“赵四哥,店里有硝石么?我要二十斤。”
里头的赵四哥说:“可没有那么多,前些日子我弄了一百斤,大半叫道爷们买去了,剩下的不多,你若是昨天来我还能给你二十斤,今天就只剩下十五斤了。”
“十五斤就十五斤吧,下次赵四哥有了硝石还请帮我留一些。”
“没问题,我记得你家上个月才做了不少的爆竹,最近不年不节的,这么快就卖完了?”
“来了个大主顾,看着是哪家的仆人,把我家半个仓房的爆竹都给买走了。说来奇怪,既不问我家卖什么样的,也不说要什么样的,只问多少,看都不看直接拉走。”
赵四说:“想那些做什么,有钱赚就是最好的。”
这么讲着,赵四从一口箱子里铲出里头所有的硝石,提着称称了给那年轻人看。
对面年轻人点点头,付了钱,将硝石装入随身的背篓里。
时近中午,早晨该入城的人大半都已入城了,走过最热闹的地方,越是靠近城门的方向说笑的人越少。
人少,有的是从远一些的地方来,刚入城的,急于办事,行色匆匆,无心说笑。
一路上,燕归越来越平静,他在这平静的心情里想起了齐家四郎。
心中没有任何后悔。
算一算,他与齐四郎相识有几年了。
刚认识的时候,齐四郎就是个爱喝酒的人,他父母却不喜欢他喝酒,为躲避父母啰嗦,齐四郎酒后不回家。
有时是住在酒楼、有时是住在客栈、还有些时候是住在朋友家。
燕归就是那个朋友。
齐四郎往往乘夜而至,有时是次日清晨离开,有时是日中离开。
燕归一直都是一个对生活环境要求不高的人,无所谓房子好坏、也无所谓家里乱不乱、家里有没有人借住对他来说和多了一只麻雀没什么区别。
他不在意。
来来去去都随意。
如此几年时间,原本不觉得是朋友的人也成了朋友。
但当那日得知齐四郎想找的人是永寿公主,燕归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阻碍他。
主动应承下来帮齐四郎找人,不是为了帮助他,而是为了糊弄他阻止他。
如果齐四郎像某些习惯依赖别人的人一样,将自己要做的事情托付出去就不再关心,只等着别人给出什么结果,好的坏的都会认命,这就好了。
齐四郎不是这样的人,在没有人支持的情况下,他没有放弃。
这样的坚持,若是放在别的事情上,燕归可能会欣赏,唯独这件事,他觉得齐四郎还是软弱些比较好。
齐四郎不肯放手,他也不会放手。
至于齐四郎说的,登门做客,燕归如今是万万无法接受的。
他一想到齐四郎会通过他这个友人见到永寿公主,就觉得可恨。
而且,或早或晚,他和齐四郎都会有这么一天,只是区别于谁先说出口。
燕归骑着马出了城门。
城门口仍是有不少人在排队进城,洛京为国之首都,各个城门口,从早到晚都有人。
出了城门。
排队的人多有疲倦,有些人在擦汗,有些人趁着人多兜卖些浆水饭食。
也有人在交代和自己一起入城的人要注意什么。
一切与平常无异。
燕归却敏锐地察觉到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他立刻抛掉脑海里的齐四郎,用心观察周围。
抖了抖缰绳,马儿脚下的步子微微变了。
走着走着,就发现感觉到哪里不同了。
微风送来的味道,有些像宫里炼丹房附近的味道。
是硝石和硫磺。
这样微弱的味道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很淡,但对燕归来说越来越明显,他根据风中的味道辨认出了味道传来的方向。
一直走到城门以东的边缘地带,看见个穿蓝布衣服的小厮蹲在地上,鬼鬼祟祟不知道在忙什么。
燕归顺着对方视线的方向看过去,地上有一道不明显的火红,一闪一闪。
像是黄土地里埋着火苗。
燕归下了马,在一道明显是后覆盖的土壤的地方踢了两脚,上层只有一层薄薄的用作遮掩的黄色土壤,里面翻出黑色的粉末。
再看那火焰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是一条火药线。
而这个小厮他也认得,霍家六郎身边的小厮,平时跟在霍家六郎身边帮着惹是生非的狗腿子。
这次霍家六郎是把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办。
点燃这条火线。
燕归多踢几脚,让火线断开,往前走了几步。
那个小厮注意到了断掉的这一小段火线,说道:“哪个不长眼睛,敢坏小爷我的事情?是不是不想活了?”
一抬头看见燕归,这杀星怎么就来了!顿时吓得三魂具失。腿软直接跪下磕头,道歉说:“小的刚刚是胡言乱语,给您磕头赔罪,都是六郎吩咐小人做的,求郎君您高抬贵手放过小人吧!”
燕归甩了下手里的马鞭,说:
“这是在做什么?”
“从实招来,不准扯谎。”
小厮眼珠子转了转,大着胆子抬头看了燕归一眼,被对方眼里的威胁吓得魂飞魄散,放弃自己的小主意,说了实话:“六郎打听到您今日骑马入城,让我等在城门口埋了许多爆竹,打算在您出城时点燃,六郎想看您惊马。”
燕归皱了皱眉,他问面前的书童,“埋了多少爆竹?”
书童说:“……有三车之多。”
这委实不少了,在宫里,炼丹房里一炉丹药都能炸毁炉子,不要说三车爆竹烧起来是什么场面。
简直不敢想象。
燕归一向知道霍家六郎是个肆意妄为,脑子又不算聪明的人。
不知道人能蠢到这个地步。
他绑了小厮的手,将人赶到城门前。
在城门下燕归向城门楼望过去,一眼看到一个十几岁大小的白面锦衣半大小子靠在城楼上,他在城墙边缘站着,身边两个小厮,一看就是霍家人,一个给他打扇吹风一个吹嘘巴结。
大约是被说得开心,对方笑着和两个小厮说话,侧过身对着城墙。
燕归摩擦了一下手指,往前几步,在马上对看守亮出腰牌,说道:“叫你们守城官过来。”
守城官见着令牌知道是天子禁卫,不敢疏忽,立刻就来了。
燕归对他说:“你可知有人蓄意在城门纵火耍玩?”
守城官大惊失色,行了一礼,说道:“下官不知,还请大人告知!”
“对方在城门口埋了三车爆竹,一条火线,你当真不知?”
守城官一头汗,更夫一年到头的喊小心火烛,这三车爆竹能把城门都烧起来。
往来的还有人和牲畜,万一骑着的马或是拉车的牲畜受惊发疯,不知会发生多大的乱子,届时他这个守城官可是难辞其咎。
只是他想起霍家六郎好像叫人赶了三辆车出城……
守城官头上的汗水愈发的多。
“不知大人可知晓放爆竹的是什么人?”
燕归指了一下地上被绑起来的小厮,对方怀里还抱着几只爆竹:“正是霍家六郎,此人是霍家六郎的小厮,听其命令行事。人赃并获、事件恶劣,请守官立刻抓捕城楼上的霍六郎。”
守城官面露难色,“那可是霍家的儿郎,怎会如此?莫是不是当中有什么误会?”
“霍家小子并无官爵在身,又非兵卒,如何让对方在城楼之上肆意玩耍嬉闹?”
守城官擦了把汗,行了个礼,说:“这这这……”
“城门重地,非同小可,守官如此包庇,莫非是在与霍家六郎合伙纵火?”
守城官狂擦头上的汗水,“下官不敢,下官不敢,下官这就将霍家六郎极其余党押送京兆府!”
说话之间,燕归摸了摸马鞍一侧的羊肉汤锅,还是热的。
想到永寿公主,她身体不好,不重食欲,羊肉养身,这家汤不错,不知是否合公主的口味。
心情忽然就好了许多。
对守城官说:“守官职责所在,毋需畏惧,今日之事,事情始末如何,公堂之上,你只管原样分说。”
说了这最后一句话,燕归策马而去。
第64章
竹林里, 一个穿着白色素衣的男子盘膝而坐,他膝盖上放着一把长琴,指尖轻轻拨弄, 琴弦微颤。
曲音淙淙,宛转悠扬, 如泉水泄地, 玉珠流转。
檀华坐在这人身侧的一张桌案后面, 撑着下巴专心致志地认真听曲子。
手边是一盘子瓜果和糕点。
弹琴的人是太子萧恒。
八月是桂花成熟的季节, 永寿公主手肘边放着咬了一口的桂花糕,无人问津。
但自萧恒起调, 她仅有的一点点口腹之欲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听着琴音出神。
琴曲里讲的是高山流水,高山秀丽, 流水清冽, 野花绽放, 麋鹿饮水、小鸟筑巢、虎踞高山、豹子打滚。
曲调自然而舒展,活泼怡人。
檀华依稀记得这是一首古曲改编的曲子,原本的曲子是用来歌颂一位远古时期的君王,歌颂对方在政事上的功绩,歌颂对方美好的品德。
曲子流传得久了, 在流传之中缺了许多字符,添了许多错漏。
后人爱其乐韵, 将之改编。
改编出来的曲子不止这一篇,因这一篇婉转明朗,流传的比较广。
今天萧恒过来看她, 带了些书画古玩打发时间,还带来了一把古琴。
檀华便央着萧恒用送给她的琴弹一首曲子。
一曲终了, 萧恒双手离弦,侍女从他手中取走古琴。
他直起身,说:“五妹,我该走了。”
檀华起身走到萧恒身边,两人多日未见,萧恒的面容和上次见面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只要他弹过琴,檀华总会对他格外不舍。
她问萧恒:“太子哥哥这就走了么?”
萧恒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心中亦有不舍,只是朝中之事愈发的多。
“我得走了,哥哥下次再来,五妹好生静养,有什么想要的尽管和哥哥讲,若是闲来无趣,也可抚琴为乐。”
听他说必须要走了,檀华差点跟着说自己病好了要一起回去,还好及时把话吞回去。
至于弹琴,还是更喜欢听萧恒弹琴。
她亲自送萧恒到玉泉苑的门口,看萧恒上了一辆蓝纹马车离去。
离别时刻,心中平生一股郁郁之情。
下一刻就看见了骑马而来的燕归。
四蹄踏云的黑色骏马、黑色的高大身影,一双热烈的仿佛在燃烧的双眼。
燕归回来的路上车辙脚印凌乱,但越是靠近玉泉苑,杂乱的车辙和脚印就越来越少,渐渐地,只剩下一道明显的车辙。
回玉泉苑附近,
一辆不起眼的蓝纹马车和骑着马的燕归擦身而过。
他对这辆马车的唯一印象是,赶车的车夫长得格外挺拔一些。
见人心切,他无心关注经过的车辆。
才和那辆马车错身而过就看见了站在玉泉苑门口的永寿公主,她似是望着自己来的方向微微出神,浅粉色的唇瓣微抿,眼中却是倒映着那辆蓝纹马车,神色有些黯然,下一刻她的目光就落在了自己身上。
燕归快马几步行至玉泉苑门前,从马上跳下来。
先和檀华见礼,“臣见过公主。”
这人怎么有点风风火火的,檀华眼睛露出笑来,“燕护卫免礼。”
这样说了一句,她唇角也微微勾了勾。
转身离开了门口。
这人今天多半还会来找自己。
燕归将手里的缰绳和马鞭都递给迎上前来的兵卒。
不等对方说话,解下马鞍上挂着的两样东西,快步跨过大门。
檀华回到书房。
书房有两张桌子,一张是书桌,一张是琴案,左琴右书。
她坐在书桌后头,手里拿着一卷闲书,只用它撑着下巴,无心阅读,眼睛落在旁边新得来的琴上,神思不定。
轩窗敞开,有人跳进来,没惊动任何人,只有檀华听见了来人脚步落在地面上的声音。
知道来人是谁,她没回头。
几声脚步之后,一个黑色的人影在她身边落下,一起落下的还有一只锅子,和一只干净得几乎发亮的白色瓷碗。
燕归本人也换了一身衣裳,只是和往常一样,衣服都是黑色的,连款式都差不多。
对方说话声近在咫尺,声音低沉悦耳:“公主要不要喝一些羊肉汤?”
“公主喜欢羊肉吗?”
“不讨厌。”
一碗汤倒入碗中。
汤汁浓白,香味四溢。
夏日的午后,檀华刚刚和萧恒告别,她精神上其实有些倦了。
拿起勺子慢慢地喝。
汤好喝。
檀华胃口不佳,只是喝了几口,就有些喝不下了。
摸了摸坛子上的柳编外衣,柳枝还是新的,一看就是新编织的,这只篓子编织得格外精细一些。
视线一转看见有一只箱子在燕归身边,应该是他一起带来的,便问道:“那是什么?”
燕归将脚边的箱子搬到两个人中间的地面上,打开箱子盖。
这些东西和她上次在洛京别院惩罚燕归的小玩具大同小异。
檀华一下子就想起了当时的一些情景,她咬咬唇,青天白日的,忽然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
“你拿这些东西来做什么?”
燕归说:“前两天我让公主受惊了,公主还未治罪,想来是没有趁手的工具。我今日入城,带了些来,都是新的,干干净净,公主若是还想惩罚……”
檀华抬手捂住对方的嘴唇,这个人怎么就能面无表情说出这种话。
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檀华站起身从燕归旁边经过,往卧房走去,小声说:“我才没有那种爱好。”
燕归合上箱子。
是不喜欢吗?
他想起上次永寿公主说,是研究一下、尝试一下。
檀华在床沿边上坐下,她有些倦然地倚着床头,没回头。
燕归刚才合上箱子,一步一步跟在她走过来,脚步声很轻,只有一点点动静,正好可以让她听见。
她没抬头,轻轻叹了口气,说:“我今天不想动。”
人的精神懒了,身体也就跟着一起懒了。
刚才燕归带来的箱子里,还有几样没见过的东西,但檀华一点研究和尝试的兴趣也没有。
没听见燕归离开的脚步声,也没听见燕归说话。
正要抬头,就见一道高大的身影落下来。
燕归跪在她身前。
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檀华如水一样的浅粉色绣裙上。
那只大手干燥而微热,明明没有触碰到自己的肌肤,檀华却回忆起了肌肤被对方那双带有薄茧的大手抚触时的感觉。
裙下的肌肤像是被烫了一下。
这时候该让对方起身吧?
檀华看着燕归挺拔的鼻梁,迟疑地想到了这一点。
未等她说出口,燕归看着她的眼睛说:“公主不想动,就让臣来服侍您可好?”
与燕归对视着,檀华看见两簇摇曳的火焰自那双野兽一般的眼睛中生出来,那双比别人更深一些天生带着些凶残恐怖感的眼睛直直地看着她。
他沉默地等待她的回答。
这些天,他们两个人太熟悉彼此了,也太熟悉某些充满欲。望暗示了。
檀华明白了对方想做什么,她咬了咬唇,樱唇咬得有一点发白,眼瞳里漫出湿意,像下了一场雨,但和刚刚在玉泉苑门口之时眼睛中的湿润不一样,他不希望再看到檀华在玉泉苑门口那时的表情,现在就很好,此时此刻燕归很想吻她。
——他的公主。
在燕归的目光中,檀华微微点了点头。
寂静无人的室内,永寿公主的浅粉色织锦绣裙被一只属于男子的大手微微卷起一些,又落下来。
裙摆很宽大,被人细心理好,连上面的打褶都整整齐齐。
只是裙子下部分像是被什么巨兽的影子撑起。
檀华倚靠在床边,微微咬着唇,眼睛里一片水意,视线沿着裙摆向下看,能看见一片和浅粉色衣裙不一样的黑色的,粗糙布料制成的袍子,在裙子底下叠着。
水光弥漫的眼睛看过去,模糊中,像野兽的皮毛。
不知为何,她今天有些羞意。
也许是太阳太亮了。
她颤抖着,似雨中清荷,感觉靠也靠不住,弯腰伸手扣住隆起的裙子,渐渐将它抱在怀里。
不一会儿,当她觉得整个人连同指节都在发抖的时候,裙子被人重新整理好。
燕归仍是跪着,伸手脱下檀华脚上的绣鞋,半扶半抱,帮檀华躺在床上。
他说:“可以继续吗?”
檀华微微点头。
衣衫被人细心解开。
精神和肉。体上的倦然,彻底被另一种令人战栗的东西所取代。
一直到星星都亮起。
檀华才缓过神,肌肤上还残留着一些触觉,像是触电过后的余韵。
今天实在有些过度了。
但很新奇。
一条湿淋淋的白色布巾搭在水盆边缘,燕归刚刚帮檀华擦洗过,正低头帮她系寝衣的衣带。
低眉垂眼的燕归在说话,他声音里还带有一些暗沉沙哑,听起来格外动听,暗夜里如同琴音悠长。
“臣回来的时候,好像看到有人从玉泉苑离开,是有客人来看望公主吗?”
檀华说:“手下人没告诉你吗?来的人是太子,哥哥他微服而至,来看看我的病养得怎么样了。”
“是臣来的太急,还没来得及听侍卫报告。”
在檀华看不到的地方,燕归微微紧绷的肌肉在这句话后放松开,他眼中的暗色也化开了一些。
檀华现在感觉好多了。
只是今天闹了这么久,自己明早不一定起得来。
她伸手捏起燕归的下巴,贝齿咬上他的嘴唇,说道:“你今天怎么了?我本想着明天出去玩的,现在看来大约是不成了。”
“不成就不成吧。”
燕归感到丝丝疼痛加深,闻到了一点腥甜的味道。
放开被咬出血的唇,她抱着燕归的脖子,下巴搁在对方肩膀上,鬓发擦过对方的耳廊。
纤纤玉指顺着对方的脖子,贴着肌肤向下滑去。
燕归低头,一个灼热的吻落在她颈侧的肌肤上。
第65章
夜幕低垂, 一间暗室之中,黄色的烛火微微摇曳。
照亮了墙壁上的一副画像。
画中一个女子侧身独坐在一把高椅上,侧影婀娜、气质娴雅、清艳绝伦。
她身旁有一棵海棠花树, 上面结着淡红色花瓣,星星点点。
上身一件浅黄色绣花交领罗衣, 下身一条石榴红曳地长裙, 肩背臂弯之间, 是一条朝霞一般颜色的红色披帛。
云髻堆雪, 只用一根发簪挽起,峨眉清丽, 杏眸纯真,琼鼻玲珑,樱唇一点, 媚态天成。
她右手握着一只合欢扇, 停在身前, 左手垂在身侧,衣袖宽大,遮住大半手指,只露出指尖一点蔻丹。
一双杏眼黑白分明的清澈灵秀,似是正看着面前不远处的什么东西, 她只露出半个侧脸,可见容色绝俗, 女子目光微微移动,下颌微微偏移,好像正要转过头来看画像对面的方向。
作画之人画技精湛、妙笔丹青, 将人画得惟妙惟俏、栩栩如生。
好像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从画中走出来, 只要她转过眼,就能看见对面的人。
齐四郎站在这幅画面前,凝视着画中人。
绝代佳人,不过如是。
此处是齐四郎的书房,室内宽敞,靠墙一侧有一面几乎占据整面墙的书架,书架上满满当当,都是一些他常看的书。
室内琴棋书画布置的井井有条,香炉里燃烧着提神醒脑的香料,味道如雪后青松、清新悠长。
他身后,有个中年人垂首恭立。
齐四郎转过身,说道:“吴管家久等了。”
吴方和如实道:“小人也是刚到。”
“是吗?”
“是的。”
齐四郎只看见了那位佳人的侧脸,惊鸿一瞥,再难忘却。
看着这幅画的时候往往分不清时间。
他是如此地思念画中人,这种思念对他而言是一种莫大的煎熬,但当这思念有了具体的形象之后,煎熬之中又萌生思念,这思念愈发的深切。
但他始终不能确定自己想象出的,自己所画出的对方的完整面容与真实面容一样。
毕竟人的左脸和右脸也不是完全相同的。
而不同角度所看到的事物也是不同的,人在特定的角度会将事物扭曲。
就像是盲人摸象,也比如水上观鱼,前者因为所见的局限性,会展开各种猜测,后者因为光线,人所看到的鱼和实际鱼所在的位置是不同的,有经验的捕鱼人知道,人所看的鱼要比实际上鱼所在的位置要浅。
睹物思人终究不及见到真人。
假如能够在水中找到这位佳人,齐四郎会毫不犹豫地跳下最深深渊寒池。
“人找到了吗?”
管家回话说:“没有找到。”
齐四郎微微凝眉,问他:“可有什么线索?”
吴管家说:“许多地方都找了,一些人家也暗中探问过,没有见过这位小姐。但有一位小姐,我等无法得知对方容貌,不能确定她是不是四郎君要找的人。这位女郎是霍家人,同为世家,自前几年那桩事之后,霍家一直注重家中守卫,若是强行刺探,恐怕露出行迹,惹人生疑。”
“你说的是霍家的哪位小姐?”
“是霍将军的女儿,霍家老夫人身体不适,霍将军守卫边关不能归来,两个月前,便让女儿入京替父尽孝。霍姑娘久居边关,入京后常伴在祖母身边,甚少外出,也不曾参加哪家的宴饮,至今无人见过霍姑娘的面容。”
齐四郎垂眸想了想,说道:“有机会的话,让人探看一下霍家娘子的长相,人还是要继续找。”
“是!”
“还有,我给你的画像要好好保管,不要泄露出去。”
“小人严加保管,四郎君放心,绝不会有失。”
吴管家合上门,他知道齐四郎必然又在画卷之前沉思,这些时日,齐四郎一直看画上的人。
茶饭不思,酒也不饮。
府上的人只看四郎君闭门不出,亦不用酒,心中大奇。
不明所以的人经常猜测,四郎是有了功名之后转了心性。
书童在书房门口提醒齐四郎,说道:“四郎君,您别忘了明天要和同年在开云楼宴饮。”
明星荧荧,月向西行。
次日,齐四郎一早离开家门,他先去的地方不是开云楼,而是京中若干小巷里最不起眼的一条。
小巷在洛京深处。
一个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的地方,和燕归住的地方相似。
巷口第一家一家小赌场,往里走有一家卖馒头和汤水的,再有是一家小小的客栈,往里有两家是暗娼的家,再往里有一家生意不好的小店。
店老板常年卖兑了水的酒,便宜的酒兑水之后更便宜,贵的酒兑水之后原价卖。
没钱却想喝酒的人,到这家店里能有一个大钱打两碗酒,是极好的。
来这儿的人若是点了好酒,就一定会上当,这时店老板是赚的,这类的回头客就不用想了。
一向爱喝醇酒的齐四郎却是这家店的回头客。
他擦着两个汉子的肩膀进了店里,店小二正在收拾桌子,听见动静,抬头看了一眼,见是齐四郎也不陌生。
问他:“客人要什么酒?”
“三十年的女儿红。”
“这可是好酒,我们店里只有一坛,是镇店之宝,客人您得去问问我们老板,老板在里间。”
小二没有引路的意思,还是在那儿擦桌上的污渍。
齐四郎知路,走到小二所说的里间,敲了几下门,进去就见着了小二说的店老板。
里头放着一只大大的酒坛,里面装的却不是酒,而是水。
内中另有一只柜台,店老板坐在柜台后面,手边一把算盘,一只托盘,里面盛着一只画轴。
齐四郎在柜台前坐下,柜台后面的人说道:“您要找的人,我们没找到,老规矩,定金不退。”
“这是您当时带来的东西。”
对方示意旁边的画轴,说:“您另请高明吧。”
齐四郎查看了自己画的画,确认没错,说道:“你们还不算高明么?我没听过谁能比雾隐阁更擅长追踪,大家说就算是谁家丢了一粒沙子你们都能给找到。”
掌柜的笑了笑,有些自得,却说:“坊间恭维信不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也许郎君改日就遇见哪位高明之人,一下子就找到了要找的人。”
齐四郎展开手里的画卷,画中人与他书房所悬画像中的女子长相一样,不同在于这位女子露出全脸,看着画外之人。
收起画卷。
他抬起头,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金子放到柜台上,问道:“可有遇见什么可疑之人。”
掌柜的直接拿起这块金子掂了掂。
笑眯眯地说:“霍将军家的三小姐,两月前入京,闭门不出。还有城南王家,前段时间来了位过来投奔的表小姐,一直没有出过门,府上的婆子见过一面,说是个绝色美人。这两位小姐都曾在进士郎君打马游街那日去过醉仙楼。”
齐四郎认真听掌柜的话,又推了一锭金子过去。
老板照样接过来,说道:“不过,边关苦寒地,靠近蛮夷,那边的人长相和中原女子有些不同,这位霍家小姐的母亲就是边关人,听说有异族血统。那位王家来的小姐,今年十六岁,她母亲是王家嫡出的女儿,只是嫁的不好,这位小姐父亲身体不好,母亲也病逝了,便来投奔王家。”
“剩下一条,当是我送给四郎君的。”
“洛京所有的十几岁二十岁出头的女子,我们的人都查看过了,就只有一个地方没有探查过。”
“——那个地方就是皇宫。”
齐四郎从这条巷子里走出来,登上停在巷口的马车。
“走吧。”
齐四郎到地方的时候周勔和高长春已经到了,三人相互见礼,客套了一番。
三人来到一间雅间。
桌上已经上好了酒菜,桌前空地立着两个女郎,一个大一些的看上去二十几岁,小一些的看年龄大约是十五六岁。
年纪小一些的抱着琵琶,年长一些的握着一管绿竹萧。
高长春说:“这位姐姐原是淮南王府上的女乐,公孙娘子的入室弟子,诗词弹唱样样精通,这两年离开王府自立了门户,偶尔教人奏乐,她身边的就是她的徒弟。今年十五岁,天赋过人,弹得一手好琵琶。”
“不知二位想听些什么?”
周勔说:“既是听曲,不如问问这两位娘子会弹奏什么曲子?不知齐兄意下如何?”
齐四郎心思不在此处,只是说:“周兄所言,再好不过。”
高长春对那两人说:“二位娘子弹个擅长的曲子吧。”
二人行了个礼,重整坐姿,二十几岁的娘子说:“既是如此,小女子二人便奏一曲相思引吧。”
高长春和周勔点头,齐四郎目光看着半空处,不知道在想什么。
大一些的娘子技艺娴熟,小一些的姑娘,弹起琵琶来也是熟练得很,难得曲中含情,婉转缠绵。
高长春听得入神。
周勔给三人一人倒了一杯酒,酒液入杯,“来来来,先喝一杯!”
齐四郎心中有事,未及饮酒,先在心中叹了口气。
不知何谓相思。
周勔说:“我去年冬日定亲,看过黄道吉日,准备明年成婚。不知二位兄弟可有家室?”
高长春说:“我成婚早,两年前和表姐成婚,如今膝下已经有了一个孩子。”
“哦?不知是男是女?”
“是个男孩儿,调皮得很,今年春天表姐又有了身孕,大夫说是个女孩儿,我已经为这孩子取好了名字。”
说到这里,二人一同看向齐四郎,高长春说道:“我知四郎未曾成亲,不知可有意中人?”
第66章
早朝时分, 主位无人。
一个太监立于皇位下首,手持拂尘长声喊道:“有本启奏,无本退朝!”
文武百官早已习惯了这个场景。
大家像以前一样, 交上准备好的奏折,按照程序, 依次退朝, 自大殿走出, 默默走向自己的岗位, 准备各司其职。
偶尔有人闲谈两句。
“这次前几名的进士文章李兄看了吗?”
“状元胜在稳健,言之有理、妙笔生花;探花落笔险奇、笔墨艳丽;榜眼文辞亦佳, 却不如前二者,若说内容则是又差了一层,总体言之, 却也是不错的。”
“听说探花是齐家子弟?”
旁边的人微微点头, “正是齐家四郎, 年纪轻轻,文气斐然,见地不凡。”
“朱门显贵,累世为官,家学如此, 前途不可限量,平步青云指日可待。”
萧恒照例来到问仙殿, 向皇上禀告一些政务上的事情。
问仙殿的三清像前永远供奉着香火,火星点点,红香成灰, 烟雾袅袅不绝,无处不在。
平时萧翀乾处理政务, 面见臣子的书房里,即使关着门,开着窗子,也能闻到若有若无的香火味道。
萧翀乾坐在书案后面,面前是萧恒带来的奏折,明黄色封面,没有被打开。
萧翀乾坐姿端正,这些年,他的身形变化并不大,还是青年时候的样子,只是他的头发添了些霜色,两鬓斑白,目光也不像青年时一般,一听到朝政的事情就神采十足。
仍是一双蕴含着帝王威严的眼睛,奴仆不敢直视,儿女亦多畏惧。
他目光落在前方,萧恒的方向,似是看着他,又似乎是看着虚空,又像是穿透了虚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太子对萧翀乾很尊敬,二人之间,比起父子,更是君臣,也更似君臣。
萧恒站在下方汇报政务。
语调不急不缓,将自己要讲的事情要说的话,原原本本的讲出来。
三清像前的香火换过两次,萧翀乾面前的茶水被重换了一次。
上好的西湖龙井,茶香氤氲。
待萧恒讲完,萧翀乾问过几个问题。
萧恒应答如流。
萧翀乾翻开桌上的奏折,一目十行看完,朱笔御批,叩上传国玉玺。
“就照你说的办吧。”
萧翀乾没有说好或者不好,到如今,许多关于朝政的事情,他都不会评价说好或者不好。
奏折由身边的小太监接过,走过去俸给萧恒。
按照以往的习惯,萧恒接过奏折就会请辞告退。
萧恒接过小太监双手奉上的奏折,也就准备如以往一般告退了。
书案之后的萧翀乾看向萧恒,问道:“你前两日去玉泉苑,见过永寿,永寿近日身体可还好?她咳嗽好些了吗?”
萧恒低头回道:“皇妹的咳嗽好了许多,心情舒畅,看上去精神也变好了,想来玉泉苑温泉水的疗养效果不错。”
片刻后,萧翀乾说:“你退下吧。”
“儿臣告退。”
小太监微微低着头,为太子萧恒拉开问仙殿的大门,萧恒跨过门槛,告别问仙殿的袅袅烟雾。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檀华和燕归走在一起,旁人见了燕归要么是避开眼,要么是侧过身,往旁边避去。
有的被人群推挤着,看着就要在燕归的身边经过,闭着眼睛走。
她一只手上拿着一枚冰糖葫芦,是在一个冷饮摊子买的,那有冰。
檀华喜欢这个口味,她买了一只,红彤彤的。
吃掉了大半只。
她手上戴着一只金镯,是燕归上次送她的,细细的,上面嵌着红绿宝石。
燕归见她在笔墨摊子里看一只荷花形状的笔洗,在檀华放下后,和店家说:“这只多少钱?”
檀华说:“我只是看看。”
她就是喜欢看一些器物,现代的时候喜欢各种杯子和电子产品,到了古代也是偶尔看看陶瓷摆件和木头玩具。
拉着燕归的手离开,檀华看了眼对方手中拎着的东西,便宜的贵重的都有,只要她多看一眼,燕归就会装起来。
不知不觉手里的东西就很多了。
“已经很多了,再多的话就要拿不了了,这次出门的可只有我们两个。”
燕归说:“如果拿不了,可以暂且寄存在路边的店铺里。”
都说了不要买了,他还是会偷偷买下来。
檀华说:“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么多?”
燕归说:“街头挑选东西仓促,多是还不及细看就放下,若是回去之后觉着喜欢,却在当时没有买岂不可惜?”
这句话是有道理。
檀华又看了一眼那些东西,再看看燕归,心想其实有时候也不用那么讲道理。
她拿着糖葫芦的手指着一个方向,和燕归说:“看见前面那个摊子了么?”
燕归抬头顺着檀华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小摊位,上面是一盘又一盘的麻绳,粗细都有。
摊主是个老婆婆,一边守摊子,一边搓麻。
燕归有些疑惑。
檀华在燕归身边,小声说:“你乖乖的,什么都不要再买了,不然我就买条麻绳把你的两只手绑起来,到时候就牵着你逛街。”
“我一向说话算话。”
相处久了,檀华知道燕归的五感很灵敏,她即使说话声很小,燕归也能听清楚。
燕归微微低头,目光落在檀华身上,她亮晶晶的,往前看,说完话带了一点威胁的表情,说:“听见了没有?”
当然听见了,燕归看向檀华握着糖葫芦的手,另一只手刚才抓过自己的衣袖。
假如不是在街面上,换个别的地方,檀华并不会吝啬于抓他的手。
不,实际上公主和自己牵手的时候没有那么多。
印象最深的是每天在公主平安坊的私宅里,那双微微凉的手,在深夜里,牵着自己走到一间书房。
事后,他回忆起那个夜晚,经常会觉得那一天的夜晚太短了。
但这段时间陪伴永寿公主在玉泉苑里,燕归就很少回忆那时的情景。
顺着永寿公主的衣袖看到她的手,日光下,白得透明,像是即将融化的冰,也是冰冰凉凉的。
燕归有一瞬间想到了那个晚上的事情。
他说:“我不会再买了。”
檀华笑了笑,“这才好,你也要说话算话哦。”
八月里还是热的,日光下,冰糖葫芦上的糖衣融化滴落。
檀华吃掉了最后一颗山楂,看着手上融化的糖浆微微犯难。
和燕归说:“我们找找看哪儿有水?”
燕归说:“请小姐随我来。”
他带着檀华走入一道无人注意的小巷里,两旁墙很高,日光遮蔽。
无人注意的小巷里,燕归背对巷口,檀华站在他对面,燕归长得太过高大,他仅凭自己的身躯可以完全遮挡住檀华的身影,确保她一片衣角也不会露出。
轻轻托起檀华沾了糖浆的手,燕归低头吻上她指尖的糖浆,慢慢将她整根手指含入口中。
偶尔,牙齿会碰到自己的手指。
檀华不合时宜地有了一种手指可能会被对方咬掉的错觉,这种危险的错觉带给她一瞬间的悸动。
于是她垂下眼,放任了燕归。
燕归从一堆东西里面拿出一只竹木水杯,从里面倒出水,为檀华吸收。
又从身上掏出一条柔软的白绢丝帕,动作轻柔地为檀华擦手。
擦干净檀华手上的水珠之后,他捧着这只微凉的手,说道:“您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想让我做什么都可以,不论在哪儿,我永远听您的话。”
看着燕归充满认真的眼神,檀华一时之间对这句话有些不解。
慢慢的,在燕归细心擦拭的动作里,檀华想到了自己刚才过来之前说过的话——假如他再买东西,她会把他的手绑起来,牵着逛街。
光天化日,被人绑着手牵着也是可以接受的吗?
要不要告诉燕归,其实有时候也可以不用那么听话?
不一会儿,二人重新来到街面。
经过一个面具摊,檀华停下来。
她摘了一只狐狸面具,戴在头上,问燕归:“怎么样?”
“好看。”
又试了一个小鹿面具,“怎么样?”
“好看。”
“这个呢?”
“也好看。”
檀华最终选了一个可爱的兔子面具,因为这张面具有点现代风,很像以前她看过的一些动画片里面的兔子。
让人觉着亲切。
又走了一段路,檀华和燕归来到了此行的终点。
是一座五层精致木楼,在古代很少见这样高的楼,楼上楼下青天白日里小楼两侧有两串长长的红灯笼,寂然垂落。
许多窗子开着,隔着一段距离,可以隐隐约约听见里面飘出来的管弦之音,还有些人们嬉笑声,划拳声。
一楼挂着的招牌上写着“清韵坊”三个大字,字体秀美,像是出自名家之手,颇有书香气。
开门迎客,迎客的是个格外殷勤的白面小厮,还有个穿绿配红的半老徐娘,也才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在檀华看来还很年轻。
来来往往的多是些看上去有些钱的男子,有一些人一看就是读书人。
也有人和漂亮的女子一起从里面走出来。
檀华戴着一张兔子面具和燕归站在一起,两人在距离清韵坊正门很远的马路对面,有人不经意往他们的方向看了一眼,未看见人,只触碰到一种可怕的气势就下意识移开视线。
都能没注意到那里还站着一个戴着面具年轻女郎。
檀华仰头去看清韵坊五楼楼顶。
燕归说,那日太虚观观主占卜作祭,陛下朱雀街遇刺,刺客就在清韵坊楼顶,檀华现在望着的位置。
至于这家青楼 ,燕归说他调查的时候了解过,这家青楼是洛京有名的清雅风月地,生意讲究,装潢富丽、酒菜亦好,里头的姑娘一般都卖艺不卖身。
都是有一技之长,能弹琴唱曲的姑娘,有一些还会写诗作画,能与人唱和。
有几位姑娘是名声在外的才女。
清韵坊在文人之中也很受欢迎,偶尔会举办一些文会。
檀华想,既然说里面主要是卖艺不卖身的姑娘,那么还是有卖身之人。
而且,在烟花之地,就算不卖身也少不了应付男人,在这个作风保守封建的年代,有几个女人能心甘情愿的毫无心理负担地在这里谋生呢?
大部分都是迫不得已,也许是家境逼迫,也许是被卖到了这里。
但这些来来往往的男人可都是自己走过来的,更甚者是专程走过来的。
檀华咬了咬唇,说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里头出来几位客人,清韵坊的鸨母格外热情。
“几位爷这就走了吗?怎么不多喝几杯?”
檀华听闻声音看过去,见有一行年轻人,看穿着都是出身不错,各个都是衣冠楚楚,姿态端然。
鸨母对其中一个颇为不舍,“四郎君,您这就走了吗?”
此人气质形象远胜同行之人。
与他同行的人说:“周娘子,要叫探花郎,四郎现在可是探花郎了。”
鸨母虚打了一下嘴巴,说道:“瞧我这记性,恭喜四郎高中探花,下次可一定要来我家多喝几杯!”
他才从鸨母那儿回身,露出正脸,面容俊美,举止轩然,姿态端然之中又见几分随性,面容英俊,一双桃花眼熠熠生辉。
一看就是个风流人。
那位探花郎和同伴一起离开,离开之时他不经意看向马路对面,见到一双牵手并立的身影他愣了愣。
有些意外。
第67章
世间的巧合是不讲道理的。
齐四郎今晨在开云楼与周勔和高长春两位同年饮酒听曲, 周勔喜欢聊天听曲胜过饮酒,高长春与其说是爱喝酒不如说是馋酒,他只喝三小杯便心满意足, 又挂念家中怀孕的妻子,说什么都不肯再喝了。
三人之中, 唯有齐四郎真正的爱饮酒, 只是他心中有事, 无心品酒, 醇酒入口,若饮清水, 更加不愿意醉酒。
这三人都是吃过饭的,饶是开云楼菜色不错,也只是略作品尝, 大家酒过三巡, 听完两位女郎的一首相思引, 略微聊了几句,各自告别了。
君子之交,细水流长,哪个也不急于一时。
这些年齐四郎在洛京嬉闹玩耍,结交过许许多多各色各样朋友, 对何种朋友如何相处早已谙熟。
他斗鸡走狗,不拘小节。
凡是能喝一两杯酒, 玩一两个游戏的,或是吃一顿饭的,都是他的朋友。
自开云楼包厢出来, 立刻有几个人冲上去将齐四郎围住,几个人都是从前一起玩的公子哥儿。
穿着团花锦衣的是承恩侯的儿子, 一个一身深绿袍子腰间配了把小剑的是杨将军之子,穿黄色暗纹衣裳的是他娘舅家的表哥……一共五六个人。
一个个的笑着拱手说给他道喜。
却半是簇拥着,半是架着,将齐四郎请走,说是要为他庆祝。
自下定决心要参加科举,齐四郎谢客多时,闭门温书,任何朋友的宴饮都不参加。
便是在醉仙楼温书的时候,有人敲他的门他也说不见的,只吩咐书童应对。
几个人笑着,同他一起坐上了马车,他表舅舅家的表哥说:“恭喜四郎,高中探花,我们为你准备了个大惊喜!”
马车在清韵坊前停下,齐四郎这些年虽好玩乐,他心中有分寸,即使没有家人说教,也从未涉足脂粉地。
他已听过清韵坊是以弹唱出名,并非淫乐事,是以只是略作犹豫,就在几位故友的盛情邀请下进去了。
清韵坊的管事嬷嬷说:“酒菜都已准备好了,就等几位郎君了。”
“别的呢?”
管事嬷嬷笑得神秘,说道:“几位郎君放心,也都准备好了。”
几人入席,清韵坊里到处是胭脂红帐,若有若无地,能听见别的房间里隐隐约约的嬉闹玩笑声,平添暧昧,所燃的香也是一阵阵的暧昧暖香,闻之使人昏昏欲醉,又隐隐约约撩拨人的心绪。
齐四郎坐下,几人举杯相敬。
因都是故友,今日大家专程去开云楼堵他,也是用了不少心思,再加上多日未见,齐四郎满饮一杯略表心意。
大家笑着说:“四郎觉得这酒如何?”
“不错。”
平心而论,酒是好酒,只是他总觉得这酒沾染了烟花之地的暧昧缠绵的气息,心有不喜。
杨兴说:“还有更好的。”
他拍了拍手,三个穿着浅紫衣裙的年轻舞娘依次而出,身姿曼妙,翩翩起舞。
凡是大家,宴客之时必有舞乐,歌舞而已,不是什么新鲜东西。
齐四郎端着杯酒,精神有些分散,他想起了那日跨马游街时所看见的半张脸,一双杏眼,顾盼生辉,莹莹然,却不是看着自己。
想着想着,他心中叹了口气,面上仍是噙着笑。
大家习惯了他如此。
表哥盛年说:“表弟,你看是谁来了?”
齐四郎闻言立刻侧头看去,却见是一个陌生女子,莲步轻移,走入室内。
她身材丰满,相貌妩媚,眉目含情,妆容艳丽,顾盼之间满是风俗轻佻。
她先看了杨兴一眼,又似是含羞地瞥了齐四郎一眼。
齐四郎适才不知为何被盛年的话勾起一点期待,心中不知为何涌起难以形容的巨大失落。
也许是这几天得到的失落太多了。
半分兴致也生不起来,厌倦又生一层。
杨兴说:“清韵坊新来的姑娘,没人沾过她的身子,干干净净的一个尤物。”
他朝那女子说:“这就是你的客人,也是你的主人,一会儿你随四郎家去,余生也算有了归处,能伺候探花郎是你的福分,以后可要好好服侍四郎。”
那女子上前来,提起桌上银壶,便要为齐四郎倒酒。
齐四郎抬手微微格挡,女子看他眼色,虽有双多情桃花眼,但眼光凝结,内含威风,任是身边这些年轻郎君催促玩笑,也不敢靠近。
杨兴说:“此女年十九、擅歌舞、能文墨,是我们兄弟几人特为庆祝四郎高中而聘,契书在此,尽管放心。四郎常年孤枕而眠,今年高中,正缺个红袖添香的枕边人,过段时间又有官爵,事务繁忙,有这样一朵漂亮解语花陪在身侧,岂不美哉?”
齐四郎说:“多谢杨兄美意,恕难从命,这位美人,还请另做安置。”
“四郎可是觉得此女不美?”
“非也,是我无意于此,美与不美,与我何干?”齐四郎起身,对几人微微行礼,说道:“猝然而别,四郎改日给几位兄长赔礼。”
气氛冷了一瞬。
杨兴一挥手,那女子立刻退下。
他道:“我等思虑不周,当罚当罚,杨某自罚三杯,还请四郎安坐。”
大家一起与杨兴自饮三杯,笑了笑,几人一同重请齐四郎入座。
齐四郎道了一声失礼亦是同样自罚三杯。
此事揭过,酒宴重续。
大家互相维持气氛,场面上也还过得去。
只是几人在青楼里,除了一场刻意被几人无视的歌舞,和身在普通酒楼也没什么区别。
热闹的地方,一旦不去融入,便只会觉得烦乱。
几人维持着气氛,相互捧场,多聊了一会儿,齐四郎捧一只酒杯,里面装着半杯酒,不知道喝还是没喝,和大家说了会儿话。
没过多少时间,大家很有默契地提出结束今日的聚会。
自清韵坊出来,这一群年轻郎君自在多了,今日虽然出了些差错,但大家最后也互相给了台阶,总之宴请算是完成了,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儿。
这是齐四郎第一次踏足清韵坊一类地方,他心中决定以后都不会再来这类地方。
只是没有想到,出门之时,会在清韵坊门前,看到已经与他割袍断义的燕归。
燕归还是齐四郎熟悉的样子,一身黑衣、腰佩长刀、面无表情。
只是这一次,燕归不再像失群的野兽一样形单影只。
他身边站着一个年轻女子。
她身穿湘妃色衣裙,玉颈修长,脸上戴着一个怪模怪样的白色兔子面具,兔子竖着的耳朵把她的发髻都遮住大半,脑后的散发垂下,有些被风吹到肩膀前来。
她一只手垂在身侧,另一只手和燕归的手牵在一起。
两个人手指缠着手指,看上去颇为恩爱。
但看这女子衣着打扮和她的头发,分明是未嫁之女。
齐四郎的目光从她和燕归牵着的手里,移到她身上,又移到他们牵着的手里,反复几次,他看着那女子,一双桃花眼愣了又愣。
早知道燕归家中有一位娇客,不想他们站在一起是这样。
他原以为,这那位娇客与燕归就算没成婚也是做夫妻相处的,他在与燕归断交之前虽然没机会上门拜访,却也准备了贺礼,是按照贺人新婚的礼分准备的贺礼。
再看她纤细的身影站在燕归身边,亭亭玉立,却才到对方肩膀,不禁觉得这女子看上去有些可怜。
其实檀华身量不矮,高挑修长,在女子之中已经是偏高些的身高了,但和燕归站在一处只到他肩膀的位置。
只是现在,齐四郎看见那女子耳鬓飘飘的发丝,还有飘飘的裙摆,觉着她和自己家里的妹妹都是差不多的。
这般想着,心中不自觉多了些亲切。
从没有怀疑过燕归人品的齐四郎,第一次对燕归的人品产生了怀疑。
当他质问自己燕归有什么人品的时候,发现自己也不能说出燕归有什么人品。
愈发质疑燕归的人品。
檀华站在马路对面,见着几个年轻的锦衣郎从里面出来,听这些人交谈,这些人中有一个还是探花郎。
自古以来,常言名士风流。
这次是见着真的了。
见对方还看着自己的方向,她冷哼一声,拖着燕归离开。
齐四郎也不知为何,看那女子离去,目光就跟着就追了过去,待杨兴和他说话,他才意识到这一点。
也许只是因为好奇什么样的女子和燕归在一起了而已,又好奇对方为何与燕归在一起却没有嫁给他,还好奇对方为什么会与燕归一起站在清韵坊门口。
这一切都很奇怪。
不过他与燕归绝交了,不可能再因为什么事情轻易说话了。
杨兴几人和齐四郎一起离开,檀华抓着燕归的手离开。
齐四郎和燕归他们隔了一条街,足有三四丈远,加之清韵坊门口喧闹,他只能看见檀华和燕归站在一起的身影,自然听不到檀华在面具之后冷哼了一声。
檀华只是往前走,这会儿一抬头,发现燕归嘴角挂着点笑意。
这人是很少笑的,不是吝啬笑容,只是天生的不爱笑而已。
不知这会儿怎么笑了起来。
檀华抬手将脸上的兔子面具掀到头顶,问燕归:“刚才那边有人往你这边看了,他是不是认识你?”
燕归脸上的笑意还没有消散,他说:“我不认得那个人。”
檀华一遍往前走一边说:“很少遇见不怕你的人呢。”
齐四郎的确不怕燕归,燕归从前觉得很无所谓的一件事,现在他想,如果可以,齐四郎若是怕他一点没什么不好的。
这样一想,他嘴角的笑弧落下来一些。
他问檀华:“您为何心情不悦?”
“状元游街那日,有不少未婚女郎特意来了酒楼里早早买好了花,就等着这些进士郎君经过,将花抛下去。”
“状元、探花、榜眼,这三人所受瞩目最多,尤其是探花郎,年轻未婚,出身好,长得也好。”
只说这位探花郎的长相,放到现代也是很少有的英俊,探花郎是全国第二名,进士及第,日后必定入仕,家庭情况加持,对方前途一片光明。
若是放在相亲市场上,不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很好的条件。
燕归说:“公主是对他失望了么?”
檀华说:“我失望什么?我只是觉得,他辜负了很多女孩子的心意。”
干干净净花团锦簇的人,实际上和他的本性与外表和才华没有任何关系。
女孩子们看了他这个精致的外表,还有他的功名,就以为他很好,和上当受骗有什么区别。
不止如此。
在这个时代,人们要读书不仅要拼智商还要拼情商,今年只录取一百三十六名进士生员,实在不多。
这些人说是考场龙凤也不为过。
这个探花郎,一点都不珍惜自己得到的东西。
真要觉得失望,也该是他的父母家人或是喜爱他的女孩子失望。
在萧翀乾那边,檀华很少听说萧翀乾舍不得什么官员,哪位才子。
檀华理了理头发,放下这桩事,和燕归说:“不要再提和那些人有关的事情了,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是,不再提了。”
第68章
回到玉泉苑。
檀华换了身衣裳, 洗了脸。
她检查桌上燕归买来的东西,和燕归一起将吃的、玩的、用的分成三份。
手边有几个小藤篮,本来是用来装针头线脑的东西, 现在放一些零碎的东西正合适。
两个人都熟悉这件事了。
“在朱雀街那次,是我父皇第一次遇刺吗?”
其实今天在清韵坊附近檀华就想问这个问题了, 但涉及皇帝, 话题不适合在街头说起, 就没有问。
只有此时此刻的玉泉苑最好。
因檀华喜欢独处, 宫女太监都在离卧房稍远些的房间,或是干脆在侧殿, 或是在外头玩闹做事,而彩萍也嘱咐过,不要让人过来。
室内只有她和燕归。
至于声音, 除却微风的声音, 就是二人整理东西的声音。
正适合说一些机密的话。
燕归低着头, 手里拿着一个彩色小泥人,上面缠着一点别的东西上带的流苏,他本该解开。
只是听见檀华的话,他略微沉默。
抬起头,檀华正看着他。
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清楚楚倒映着自己的身影。
没有什么不能告诉她的。
只是过去的事情不可改变, 说出来只会让人徒增烦恼。
燕归怕檀华忧虑难过。
“公主……”
“我想知道这件事很久了,告诉我吧, 燕归。”
“好不好?”
燕归听见檀华叫他名字,他从不知道,某一天听见自己的名字从另一个人口中说出来会如此动人。
燕归只是沉默了一瞬, 他说道:“在朱雀街,的确不是陛下第一次遇刺。除此之外, 陛下上一次遇刺是在两年前,在问仙殿里,御膳房送来的膳食被刺客下了毒,好在及时被人发现,有惊无险,那次的膳食皇上也并未入口。”
“还有一次……是五年前,贵妃娘娘去世,陛下亲自送娘娘入帝陵那一天。回程的时候,有人刺杀陛下。”
“那一次,刺客用的也是弓箭,陛下肩膀中箭,箭上没有染毒,不久之后,陛下也康复了。”
萧翀乾从来没有对檀华说过这件事。
檀华又回想起了母亲去世时的一些事情。
柔贵妃去世之后,萧翀乾无法相信柔贵妃就这样走了,坚信她只是灵魂盘桓于体外,他长久停灵定坤宫,广召僧道入宫,作法招魂。
足足四十一日,定坤宫里丧幡飘飘,各种招魂歌谣或是咒语不绝如缕。
萧翀乾照旧在堆满冰块的定坤宫起居,一如往昔。
早朝停罢,朝政荒废。
大臣们跪在定坤宫之前,劝解皇帝勿怠国事、保重龙体、让柔贵妃入土为安。
那段时间,檀华每天去给母亲守灵都会从跪在定坤宫之前的大臣身旁经过。
四十一日后柔贵妃下葬帝陵,就在葬在萧翀乾给自己留的墓穴之中,此事于礼不合,却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反对。
萧翀乾亲自送柔贵妃入墓。
那天檀华也一起去了。
她当时悲伤难抑,在送葬结束就晕倒了,不知道萧翀乾遇刺的事情,回宫后也只听说萧翀乾染了风寒。
她当时以为萧翀乾是抑郁而生疾病。
檀华前去请安,也被萧翀乾用怕过了病气给她的理由挡了回去。
当时,檀华没有怀疑。
因为萧翀乾一直不许她靠近病人,包括他自己。
回想过这些事情,檀华问燕归:“我父皇的伤都好了么?”
“陛下的身体一直都很好,那次伤不在要害,早就已经好了。”
“这五年里,陛下一共遭到过这三次刺杀,再往前的事情,臣不得而知。”
檀华手上整理东西的动作不知何时停止了。
柔贵妃去世很长一段时间里,萧翀乾的作息和生活都很混乱,他常常整夜整夜的睡不着,白天的时候也睁着眼睛,成日的借酒消愁。
檀华有时候甚至有种错觉,萧翀乾的灵魂和母亲一起去了。
这样的生活能养好伤吗?
“父皇身上可有留下什么暗疾?”
在檀华的目光中,燕归点了点头,说:“天气不好的时候,陛下肩膀有些痛。”
“疼痛时父皇服药吗?”
“皇上向来只服用丹药。”
其他的药是不吃的,萧翀乾也不吃药。
“不过看上去不痛,也没听皇上说过疼痛。”
檀华知道,萧翀乾其实是个很刚强的人,他很能忍耐疼痛,绝不轻易诉苦。
桌上的东西整理了一半,剩下的凌乱地躺在桌面上,街面上的东西,新奇居多,少有贵重。
清风徐来,窗外鸟鸣啾啾。
檀华轻轻叹了口气。
燕归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像是被重重细丝缠裹,他问道:“公主可是想回宫了?”
就算回宫又能怎么样呢?
萧翀乾的伤是陈年旧伤,早已合拢,暗疾也已养成了。
这阵子没有雨雪,万里无云,也没有变天的征兆,应该是不疼的。
萧翀乾这会儿大约正和哪个道士一起谈玄观星、服药修行,那样的场面,檀华看了就不爽。
谈话也不是个习惯压抑脾气的人,回到宫里,若是看到这些场面,她不敢保证自己能不和萧翀乾吵架。
即使知道吵架改变不了什么,只是让两个人都不快乐。
而太子萧恒,总是忙于政务,他和读书时候一样,起床很早,起来就一直做事。
政事是做不完的。
说是陪她吃锅子看杂耍,还不知道要拖延到什么时候呢。
回宫之后也是在芙蓉殿里独居,甚至还不如这里的生活轻松自由。
算了算时间,檀华说:“先不回去,再待些时日,中秋之前回宫。”
燕归又算了一下,还有十一日中秋。
宫中的中秋节都是循旧例过节,萧翀乾不参加宴会,有时候会让别人住持,有时候取消。
至于赏赐,自有成例,不要多费心思,交代下去自有官员处理妥当。
在那几日,宗亲大臣、皇子皇女,都会到问仙殿请安。
皇帝见不见不一定,大家是一定会去的。
很少去问仙殿的永寿公主也会在这一日去向皇上请安,像这样的日子,萧翀乾总是会和永寿公主见面。
燕归在皇帝身边五年,每一年每一个重要的节日,每一次永寿公主来给皇上请安的时候,他都会主动避开。
檀华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走了会儿神。
燕归问:“公主在想什么?”
檀华摇摇头,对他说:“没什么。”
“东西先放在这儿,晚些再整理,陪我睡个午觉吧。”
其实这会儿已经临近日暮时分了。
只是檀华没有午睡的习惯,一年大部分时候作息都混乱,几乎想什么时候睡都能睡着。
两个人来到卧房。
檀华脱了外衣,燕归要接过去,她笑着摇摇头,自己将衣物放在衣架子上。
上了床,扯了被子盖在身上,燕归伸手帮她掖被角。
所有的被角,脖子旁边都被他掖得严严实实的。
她说:“不要掖了,我不冷。”
燕归伸出手过去握了握檀华被子下的手,说道:“公主的手还是冷的。”
天生体温高的人和天生体温低的人,大约是无法相互理解,燕归总是不明白她的手为什么会是冷的。
“我去找几个汤婆子。”
檀华握了握对方的手,说道:“不用找那些东西,我真的不冷,这就睡了。你既然不睡,就帮我看会儿蚊子,什么时候累了,也休息吧。”
今天在外头玩了一天,檀华有些累了。
沾上枕头,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燕归坐在床边,帮檀华重新掖好被子。
她闭着眼睛,身上裹着一条薄棉被,枕在瓷枕上,不一会儿,燕归就听到她的呼吸变得缓慢而悠长。
微颦的眉头在睡梦中渐渐舒展。
看着她安睡的样子,燕归脸上也不自觉露出了一点笑。
春暖阁里外做过好几次驱虫,管硫磺就洒在墙根不少,屋子里所燃的香料也有驱虫的作用,床上垂挂着蚊帐,遮严严实实,哪里会有蚊子咬人呢?
唯一一个可能会扰人清梦的就是他自己。
还是坐在旁边得好。
檀华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从床上坐起来,才发现手上碰着什么东西。
微微一挣,发现手被人牵着。
燕归仍是坐在床边。
檀华手微微一动,对方就精神了一些,头也抬起来了。
看样子不知道坐了多久。
第一次睡醒手掌是温热的。
燕归松开手,檀华的手得以解脱,她坐起来。
梳洗一番。
在镜子前面坐下,正要通通头发,就见梳妆桌上有一封帖子。
见檀华疑惑,燕归自她身后接过木梳,一边帮她梳头发,一边说道:“是长公主家里的仆人送来的。”
檀华记得,沈修明后来又送过几次东西,身边的人都没留让他的人带回去了,他送来的帖子,檀华也不看,左右是那些言语。
东西一目了然,人的心思也是一目了然。
不知道这会儿怎么又送了帖子过来,彩萍还做主放到了她梳妆台上。
檀华一边看,一边听燕归说话。
他说:“这封拜帖是长公主府上的大娘子沈姑娘送来的,说是正好这两日天气好,暖而不热。过两日请一些年纪仿佛的未出阁的女郎赏景游玩,就在玉泉苑旁边挨着的林苑里头,距离很近,公主可要过去散散心?”
檀华翻开里面,她和很多姐姐妹妹或是表姐表妹都不熟,也几乎不会参加谁的宴会。
帖子写着和燕归所说的差不多,说是请来的姑娘都是洛京的大家闺秀,性子好也好相处,在一处热闹热闹。
已经提前准备好了游戏,场地也布置好了。
只等着客人过来,盛情相邀,说她身上若是好些了一定要去散散心。
算一算,也有好长时间没见过沈蔓菁了,这些年宫里没有女主人,许多事情都做不成。
宴会少人主持,皇上不参加,也就办不起来了。
萧翀乾向来不在意后宫琐事,宫里渐渐变得冷清,大家也习惯了。
蔓菁向来只和长公主一起入宫,长公主怕皇上怕得和老鼠见了猫一样,一年到头不来宫里几次。
长公主不入宫,蔓菁也是不来的。
这次的小宴,倒可以去一去。
檀华记下了这件事。
第69章
“不用臣随行吗?”
“我姑父是将军、姑母是长公主, 并不缺少人手,林苑常年有人看护,我身边也带着人, 不会有什么事儿的。”
一切都准备好了,檀华换了身衣裳, 也梳好了头发。
坐在梳妆镜前面, 燕归半跪在她身侧, 握着她一只手。
“别那么担心。”
看他眼睛还是看着自己, 颇有些纠结的样子,檀华笑了笑。
捏着燕归的下巴吻了一下他的唇, 唇齿相贴,两个人自然而然地交换了一个更深的吻。
一吻结束,檀华笑了笑, 对燕归说:“你在这儿等一等, 我很快就回来。”
长公主的园子自玉泉苑中分出去, 便改了名字,现如今叫做芳林苑。
两座林苑的正门中间隔了三里路。
檀华坐着马车过去。
随行而来的是彩萍和梅香两个。
她才进入芳林苑,也没走几步,沈蔓菁就迎了过来。
她比檀华小两岁,长了一张鹅蛋脸, 端庄秀美,一看见檀华快走了几步, 笑着上前来。
行了个礼,说道:“前些日子听说公主身上不舒服,我一直想去看望, 前两天我哥哥代母亲去玉泉苑看望公主,回来说您好多了。我那两天身上也不知怎么的不舒服, 就没去拜见,公主您现在身体怎么样了?可都好了?”
这话里也是有些客气的成分,檀华笑了笑,说道:“算不上什么大毛病,只是咳嗽两天。倒是你,哪里不舒服?现在可好了?”
沈蔓菁说:“没什么大事儿,夏天里贪凉吃多了冰镇的东西,胃疼肚子也疼,喝了几天的苦药汤,已经好全了。我家里前两日做了些枇杷膏,这个止咳最管用,一会儿姐姐那两罐带回去泡水喝。”
檀华说:“这阵子我已喝了不少枇杷膏,宫人们做得多,够喝到明年。就快要换季了,这会儿人容易嗓子发干,你留着慢慢喝吧。”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也就到了沈蔓菁宴客的花厅里,还没进门,就听见有女孩子的说笑声,其中一人声音格外清脆爽利,话音中带着几分笑意:“我呢,是最开心不过的。”
沈蔓菁引着檀华进来,只见里头有六个十几岁的姑娘,大家或是坐着或是站着,刚刚说话的是一位穿着麦芽绿颜色衣裳坐在软榻上摇扇子的姑娘。
她身边坐着一个长得格外漂亮些的姑娘,看上去十五六岁,苗条纤细,生得一双脉脉含情的眼睛,看人的时候娇娇怯怯,微微垂头,笑着的时候微微抿着唇。
沈蔓菁说道:“今日来了一位贵客,这位是永寿公主。”
几人起身要向檀华见礼,檀华右手微微上抬,做了个免礼的姿势,说道:“大家今日来此都是蔓菁的客人,我亦是蔓菁的客人,没有什么贵不贵的,又都是同辈,不必拘礼,都随意些,请安坐吧。”
动作最快的一个姑娘是原先站在那个绿衣裳姑娘身边的姑娘,她已行了一个礼,比她慢些的也已经行了半个礼。
“我们换到这边来,宽敞些。”
室内中央有一张圆桌,上面摆着些糕点瓜果,沈蔓菁引着檀华坐下,说道:“还是这样的大桌子更方便些。”
几位姑娘也围着圆桌落座。
沈蔓菁给檀华介绍这里的几位姑娘,她介绍身边一个穿橘色衣裳的姑娘,说道:“这位是翰林院张学士家的大娘子,名字叫英英,我们都叫她英娘。”
“这位是长信侯府上的二娘子,姓周,叫做周蕙兰。”
“这两位是杨将军家里的两位娘子,杨大娘子叫做玉芳,二娘子叫玉菱。”
“这一位,是他们二人的表姐,宣平侯府的大娘子,姓吴,芳名凝雪,性格最是爽快不过。”
她说的就是刚才摇扇子的姑娘。
“而这位不爱说的小美人儿就是大娘子的妹妹,叫做吴凝萱。”
叫做凝萱的姑娘,本是低着头,被人介绍时看了檀华一眼就又低下头,看起来十分的腼腆,沈蔓菁介绍完她,她就要行礼,及时被沈蔓菁拉住。
沈蔓菁问凝萱:“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好像呆呆的?”
还不等凝萱作答,旁边她姐姐凝雪说:“还不是那个不学无术的混蛋。”
凝萱拉了她凝雪一把,“姐姐快别说了,提他做什么?”
既然如此,沈蔓菁就换了个话题,说道:“适才我和公主还没走进来,就听见你说有什么开心事儿,是什么喜事儿,说出来也叫我沾沾喜气。”
这回凝萱低头不语,凝雪说:“这事儿虽让我开心,却没什么喜气,只有晦气。”
“哦?快讲讲是什么事?”
凝雪向凝萱,目露征询,凝萱点点头,说道:“整个洛京的人都知道了,这会儿非要瞒着人也不过是掩耳盗铃。”
凝雪说:“那我可就说了,还不是霍六郎那个惹是生非的纨绔儿做的好事。”
杨玉芳见沈蔓菁看上去有些迷惑,说道:“上个月中,还没开始下大雨的时候,霍家六郎不是放话说要和凝萱成婚?没过多久霍家的老夫人就去凝萱家里提亲了。”
沈蔓菁说:“你快说,别卖关子,我前两天偏头痛的厉害,没有出门。提亲的事儿我知道,不是说只是请了人过去说媒,一家有女百家求,他求他的,我们答不答应是我们的。我可没听贵府答应,怎么这会儿,都恨起他来了?”
这话叫吴凝雪接过去,她心里有脾气,说道:“还不是那个小子,八字没一撇的,就给我们身上送了个嬷嬷来,说是要教凝萱怎么大户人家的礼数,还说他家里老夫人年纪大了,要手抄一千卷佛经祈福,还给凝萱拿了一箱子的笔墨纸张,让她也一起尽尽孝心。”
“知道他霍家门第高贵,我们是小门小户的破落人家,高攀不起。他家里就算有什么了不起的人,也不是他,霍六郎一个成日里专心惹是生非的,倒是来指教我们家姐妹做人了,我妹妹最温柔好心不过的女孩儿,让他闹这么一出整个洛京谁不知道,这些日子我家的姐妹这些天都没脸出门了。”
一边说着,凝雪声音有些哽咽,掏出帕子擦脸。
凝萱也是红了眼眶。
周惠兰说:“好好的,可别哭了,这欺负人的,不是都进了大牢么。”
吴凝雪说:“都说恶有恶报,可见这人是万万不能做坏事儿的,前两天那家伙在城门口埋了三车的爆竹,差点闹出火灾,被守城官送到京兆府大牢里去了,这就是我适才说的晦气喜事。”
张英娘也过去说:“我说怎么前几天去找你家的姐妹玩,不是说中暑了就是说染了风寒,我还想着,盛夏都过去了大半,大雨也都停了,一个个的大热天大雨天都好好的,怎么这会儿就都病倒了呢。”
杨玉芳问:“你们家可有答应这桩婚事?”
话说到这儿,又是一片沉默,吴凝雪说:“我父母还未曾说过,得亏了这混世魔王在大牢里,若不然再闹几场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凝萱说:“我就算是出家做女冠也不会嫁给他!”她擦了擦眼角的泪,说道:“可别再说这扫兴的事儿了,大好的天气,玩做些什么不好?”
一直没说话的杨玉菱看了檀华一眼,檀华视线扫过去,这姑娘立刻把头低下去了。
她知道凝雪有些话是说给她听的,也是希望她肯主持公道,姑娘家脸皮薄说完这些她脸上就红了,若不是为了说给她听,绝不会将这件事说得这样详细,身边的两个人也有意的帮她引着话头。
凝萱却是有些不好意思,在吴凝雪将要开口恳请的时候将话题打断。
话题就此结束了,便是有话也不再说了。
沈蔓菁这个做东道主的也是不希望吴凝雪这会儿求人,她本来时请永寿公主来此散心,听听闲话也就罢了,怎好让人找些麻烦给公主。
见吴凝萱打断了话头,笑着转个话题说:“这会儿不如上外头散散心,我一早让人在外面准备好了投壶的用具。”
几个人玩了一会儿投壶,檀华手下准头不错,只投了一支却也投中了。
之后让下人将室内的圆桌搬到外面来,大家又围着桌子玩了一会儿猜谜喝茶的游戏。
再后来几个女孩子一起玩了一会儿捉迷藏,各自散步休息。
沈蔓菁陪在檀华身边散步,说道:“席间的事情真是不好意思,本来只想请公主散心,没想到倒是叫您听见了这些事情。凝萱叫霍家的混世魔王缠上了实在是可怜,那人已经被送进了大牢里,凝萱家里也是公侯之家,她父母总不会让她嫁给一个惹祸把自己惹到了大牢里的男人。”
檀华心道,也不见得。
心里倒是越发地厌恶这些到处招惹女人的男人,霍六郎一听就是个自大的人。
“那个霍六郎为什么会在城门口埋放爆竹?”
“此事霍家不肯说,只道霍六郎年少贪玩,却有些流言猜测。”沈蔓菁笑了笑,“公主可还记得大家席间凝雪说霍家就算有什么了不起的人,也不是他。”
檀华点点头,看向沈蔓菁。
沈蔓菁压低声音说:“众所周知,霍家现在最有威势的最受皇帝重用的,当属镇守边疆的霍大将军。外头有些传说,说霍家还有个流落在外的子弟,早已成了天子近臣。霍六郎几次三番的惹是生非,都是为了给那人找些不痛快。
“若是旁的人家,有这么个有前途的兄弟或是亲戚早已上去巴结,哪像是霍家六郎一门心思的给人结怨,也是霍家根基深厚,不在意一两个子弟。”
檀华想了想萧翀乾身边得用的人,没听过哪个人姓霍。
第70章
二人走了一会儿, 在园中一座亭子中坐下说话。
沈蔓菁吩咐身后的侍女说:“去拿些瓜果点心,再煮一壶茉莉花茶来。”
她对檀华说:“这会儿有些口渴了。”
两人倚栏而坐,檀华说:“你累了, 就去好好歇一歇,不用强陪着我, 我就在这儿赏景看花。”
沈蔓菁说:“只是多走了几步路, 累着腿, 正好坐下说话。”
很快茶水就来了, 茶还是温的,沈蔓菁喝了一口继续说:“杨家姐妹, 这两人的父亲是骠骑将军杨将军,杨将军发妻早逝,留下二子一女, 大娘子就是先头杨将军的夫人生的孩子。后来杨将军娶了继室, 也就是现在的杨夫人, 又生下了一男一女。杨家二娘子是现在的杨夫人所出。杨将军常年镇守边关,家中妻小都在洛京,这些年一家人相依为命,大娘子和二娘子两姐妹感情一直都很好。”
“至于英娘……”
她才说到这里,有婢女从远处过来, 说道:“见过公主,见过大娘子。”
亭子外站着个姑娘, 沈蔓菁对檀华说道:“是我母亲身边的红蕊。”
红蕊说:“长公主的头疼病犯了,说是上次来苑中小住,不小心将药丸子落在这儿了, 急着要用,说是娘子您知道药丸子在哪, 让您帮着找一找。”
沈蔓菁对檀华说:“我母亲这两年偏头疼厉害,公主请容我先行告退,去为母亲找药,一会儿就回来,您看要不要去找个房间歇着?”
檀华说:“去忙吧,我随便歇一歇走一走,一会儿你回来若是没看看我也不要担心,我应该就是去了别处。”
“公主若有事儿,尽管吩咐苑中下人。”
“好,我知道。”
沈蔓菁说完,又吩咐凉亭里头的两个丫鬟,“你们两个都好好伺候着,若我知道了哪个偷懒,可饶不了你们。”
这般说完,她才放心和那丫鬟离去。
檀华靠着栏杆,看着亭子外的花,外面栽种着红红的蔷薇,她数着蔷薇花瓣,思绪渐渐慢了。
她回头望去,只见两个妙龄少女站在亭下阶前,垂手在侧,安安静静的,像是两座精致的木人。
似是感觉她看过来,其中一个抬起头,欠身问道:“公主可有吩咐?”
檀华微微摇头。
听见“吩咐”二字,心中想说什么话的心思就淡下来了。
她斜倚着栏杆,轻轻扇了扇手中的扇子,继续看亭子外头的花。
不平等的关系里面是很难存在友谊。
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里,地位低的人遇到地位高的人,自然会将自己放在一个比较低的位置。
一个跪着一个站着,若是关乎财富、荣辱、安危,地位低微的那一方少不得曲意逢迎,或是忍让讨好。
这时候忍让的那个若是受了委屈是任劳任怨?任打任骂?任杀任剐?还是心怀怨愤?
若怀怨愤,难保不生恶念,即使不付诸于行为,眼神语言也难以掩藏。若是任打任骂,就难以叫人生出尊重之心,同样是不好交朋友的。
主仆关系,在这个时代也是一门学问。
檀华对这门学问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过了一会儿,她有些渴了,拿起身边的杯子喝了一口茶水。
茉莉花茶清香淡淡,色泽金黄。
茶水已经凉透了,原本温柔的清香变成了冷香。
听见凉亭下传来脚步声,檀华想大约是沈蔓菁回来了,只是对方的脚步声好像有些不一样。
她们二人今天大半个上午都在一起,沈蔓菁穿的是一双绣花鞋,她是个十几岁的女孩儿,身体正在抽条,长得瘦,体重也轻,走起路来轻盈。
檀华下意识的觉得有些不对,她回头看过去。
就见沈修明正从远处走来,他头戴银冠,穿一身深绿色的袍子,腰缠一条花鸟纹样的玉带,手中一把白纸扇,一把长剑,脚下踩着一双皂靴。
足下藏风,手中握着折扇,面容虽然是斯文秀气的样子,眼中却难掩欢喜。
发现檀华的目光,他脚下一顿,又快了两步,说道:“公主,您久等了。”
檀华目光看向亭子两边,发现那两个婢女不知什么时候走了。
再看见潇洒而来的沈修明,她问:“蔓菁人呢?怎么来的是你?”
沈修明行了一礼,说道:“小臣几次上府中拜见,都未曾见着公主,实在是……实在是心中挂念,听说今日公主凤驾至此,臣心中牵念,不能不见,蔓菁她……叫我找借口支走了,”
“这儿的丫鬟也叫你支走了?”
“是,小臣想与公主说些私心话,闲杂人等多有不便。”
“我没有话和你说,世子退下吧。”
沈修明说:“这些年您在宫中,不喜宴客也少出行,臣日日夜夜盼着与公主相见,都苦无机会。最近您出宫住在玉泉苑里,臣几次求见,亦是不得您赐见,小臣实不得已,才出此下策,还请公主不要动怒。”
因为迫切,他握了握手里的折扇,脚下又快了几步。
四周无人,只有花影婆娑。
檀华数着他还有几步到台阶。
一、二、三、四……
沈修明以为是孤男寡女,其实不然,他有刀剑,她亦有。
花枝倾斜处,露出一角纤薄刀锋,刀锋的投影和散乱的花枝阴影横斜错杂、相互交叠,难分彼此。
一个人光线里化不开的漆黑身影立在蔷薇花丛,他生就一张没有任何特点的面孔,双眼始终淡然平静,眼下正一错不错地落在沈修明的背后。
刀已出鞘。
在檀华毫不躲闪的目光下,沈修明仍然像以前任何一次见到永寿公主的时候一样,满心满眼都是她,连思维都变得迟缓。
素知这位表妹乃是公主之尊,身份高贵,高不可攀,以前总是忌惮表妹身份不敢靠近。
如今私下只有他二人,他是个力量强大的男子,永寿公主是个女子,脸上却不见畏惧,气质风采一如往昔,眼神之中更添里两分威势。
沈修明在这满腔渴望中,生出了几分不由忽视的敬畏。
刻在骨子里的尊卑观念压抑住了积蓄多时的胆气。
他站在亭前阶下,想要再往前走,却不敢上前,若说离开,又是万万不舍,在原地踟蹰。
檀华微微使了个眼色,十七身上微微涌动的气势稍稍收敛。
檀华笑了笑,说道:“听说姑母在芳林苑收藏了一些书画,不知可否一观?”
“自是可以,公主请随我来。”
檀华在前,沈修明落后她半步,一样一样的为她介绍长公主的珍藏,他说了许多许多,见檀华面容平淡,没有露出任何感兴趣的表情,说的愈发的多,只想让她欢喜才好。
“我父母还收藏了一些名家珍品的书画与绣品,其中有一些还是上古时期传下来的竹简龟甲,其中有几幅字画是前朝帝王亲笔,不知公主是否感兴趣?”
“曾有所耳闻,听说姑母特意为这些珍品修建了一座藏室,里面的东西也是轻易不借人翻阅的?”
沈修明说道:“的确如此,但那都是对待外人的态度,公主您自是不同,我们现在要去的就是这处藏室。听闻公主也爱收藏书画,若是有什么感兴趣的,我去和母亲说。”
隐隐的,檀华看见一座小楼的影子,只见它立在平地,看着和别的房子没什么区别。
沈修明说:“就是这里了,怕有盗贼来此,便将这藏书室和别的房子建成一样的,内里进门是一间茶室,再往里有一道门,那门之后才是特意为藏书所建造的密室。”
檀华说:“可否给我看看你的佩剑?”
沈修明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腰上的佩剑,他解下来俸给檀华,说道:“是我父亲的家传之物,我十八岁那年父亲将此剑送与我,若是公主您喜欢……”
他看向檀华的目光中有几分期待。
他手里捧着的剑,剑鞘黄橙橙的,上面有些古朴典雅的云纹,剑鞘和剑柄又镶嵌了晶莹剔透的红色宝石,看着和往常沈修明光鲜华美的样子极为相称。
“我只是看看。”檀华打断他的话,从他手上取过剑,剑身比看起来沉重,有些坠手。
她看了看。
“刀剑无眼,公主小心。”
檀华只是拿着手里,并没有出鞘。
她对沈修明说:“就到藏书阁了,还是先看看里面的书画。”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藏书阁前方特意为了掩人耳目所建造的小茶室。
沈修明转了一下茶桌上的烛台,茶室侧墙的书架微微移动,露出一道铁门,上面挂着一把青铜锁。
自腰间摸出钥匙,沈修明打开锁。
看着仍然插在锁孔里面的钥匙,再看看黑洞洞的密室,檀华说:“里面有些黑,不如你先把灯点上。”
沈修明道:“是小臣疏忽,这就去点灯,请公主稍等片刻。”
他走进去,凭着习惯在门口敞开的箱子里摸出火石,先点亮一把烛台,然后一边走一边借火点燃墙壁上的油灯。
檀华扫了一眼,里面不止有书籍,还有一些珍玩玉器,难怪如此保护。
她伸手一拉,合上大门,沈修明听见动静,回头见大门正在合上,隔着门只看见永寿公主一片裙角,他跑过去,说道:“公主您这是做什么?”
距离太远,沈修明跑得再快也没有门关上锁上的速度快。
大门合上,檀华将黄铜大锁重新锁在门上。
隔着一道墙隐隐约约可以听见沈修明在里面喊。
“公主,您为何如此?臣不该冒犯公主,还请公主绕了我吧!”
檀华拨弄桌上的烛台,书架转动,暗室恢复原样,沈修明的声音只是隐隐约约,若是不注意听,一点都听不到。
在墙边的半人高梅瓶里放下沈修明的剑,檀华说:“两天之后,若是无人发现世子于此室中,你就将他放出来吧。”
十七说:“是。”
檀华走出去书房,关上门。
她顺着游廊往前走,没走出几步就听见了人的脚步声,视线扫过旁边的门,还有四周,发现门上有锁。
这一行房间都是如此,里头都有锁。
游廊外倒是有假山,只是游廊略高,距离假山又远了一些,若要躲藏是来不及的。
檀华可不想有人发现是她把沈修明关起来了。
想了想,脱掉纹绣和颜色过于明显的罩衣,外衣是黄色的,没有纹样。
正好方才捉迷藏用的长丝巾在身上,檀华从袖子里抽出来系在头上,将额头以下都遮住,她背对来人的方向,面向游廊的粗大红漆梁柱侧坐下来。
有人自后方走过来,忽然脚步一顿。
这人怎么不往前走?
这般想着,檀华就听见这人的脚步越走越近,他说:“这位娘子,在下是来府上做客的人,在此迷了路,不知姑娘可否告知一二?”
这人说话声音清越,如流水如拨弦。
来芳林苑的时候,沈蔓菁为她介绍了一些林苑中一部分路线和景物。
檀华转头问对方:“你要往何处去?”
那个年轻男子却没有第一时间回答檀华的话,他看着檀华的身形,目光移到她头上的步摇上,微微一愣。
说道:“在下要去鹿鸣居。”
这男子距离她几步远,隔着一层浅紫色丝帕,檀华依稀看见对方身量颀长挺拔,身姿秀美如竹,气质清雅矜贵,举止之间隐有文气,却不是文质彬彬,而是有些自然随意。
似是有些熟悉,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他朝着檀华行了个礼。
是多礼之人,也不叫人讨厌。
檀华还在想鹿鸣居是在哪,好像听沈蔓菁提起过。
就听见这年轻人问:“不知娘子贵姓?府居又在何处?”
“关你什么事儿?”
这人不讨厌,这会儿问这个问题却不太好。
檀华的语气不太凶,却是明显的拒绝。
假如檀华看清对面男子的面容一定会看出来,这个人就是她那天和燕归在清韵坊门口见过的探花郎。
对方却从他的身形和一些穿戴上认出了檀华,她头上有一只金色海棠步摇,那天在清韵坊门口也曾戴过。
而她的身形齐四郎也认识,正是那天站在清韵坊对面,和燕归牵手站在一处的女子。
他那一幕实在是印象太深,不论何时回想,那个场景还是如在眼前。
这人行了一礼,说道:“在下姓齐,名珩,适才失礼,向娘子赔罪。”
这名字似乎也是有些耳熟,只是不记得在哪儿听到过。
“只是不知娘子府居何处?”
齐珣以为是自己未曾告知自己姓名,失了礼数,所以才被她如此拒绝。
这自然是不能告诉他。
檀华道:“你问我就要答么?”
“问我家里做什么?你是要去我家赔礼?还是要去我家道谢?”
这自然都不是。
齐珣笑了笑,心下却道有些难办,他知这姑娘与燕归一处同住,却仍是未婚女子的打扮。
不知她家人是否知晓?
更不知她家中还有什么人?
又或者是否有什么难处才如此。
他看了看檀华坐在栏杆上的身影,只觉得是如此可爱,快乐在心中升起来,唇角也微微弯起来,挂上微笑的弧度。
“姑娘你是在和友人捉迷藏吗?”
借口都让他找了,檀华顺着说:“是的,我们说好了,我在这里数一千个数,不偷看,等她们都藏好了再去找。”
“现在数到多少了?”
“五百九十九。”
她说谎说的真,齐珣也信以为真,也是他先入为主看见一个女孩子头上蒙着丝巾就以为是在玩捉迷藏。
脑海里只是闪过一个念头:那些个躲起来的同伴他一个也没看见过。
也只是一想而过。
他说:“在下没有亲姐妹,一遇见姑娘就觉得亲切,有姐妹的人看见家中姐妹也应该是如此感觉。若是姑娘告知在下贵府所在,在下择日拜访,请您家中人应允,许在下与姑娘结为兄妹。”
檀华没想到这个路上遇见的陌生人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他仪态端正,语气温和而诚恳,怎么也不像是玩笑。
结为兄妹的话是这么容易就可以说出口的吗?
檀华说:“你连我姓甚名谁,家在哪里不知道就要和我结为兄妹?”
齐珣说:“姑娘若肯告知,在下就知道了。”
这个人是真的想要和她结为兄妹。
可真奇怪。
隔着挡在面前的浅紫色丝巾檀华看向对面的人,这个世上就是什么样的人都有。
几千年后是这样,几千年前也是这样。
檀华说:“你没有姐妹,但我已有兄长。”
齐珣心道,她既有家人,那么她家里的人知道她和燕归的事情吗?
若是知道,婚配与否,是否为她想过?为何不为她主持终身?
若是不知,为人父兄未免过于失职。
还有燕归,燕归真的对她好吗?
齐四郎无法想象燕归和女子生活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
燕归对她好吗?会不会欺负她?有没有欺负她?
若是他能有这样一个妹妹,一定会好好保护她,不叫她受人的欺负,也不叫她受委屈。
“我若有姑娘这样一个妹妹,定然捧在手心,尊重爱护。”
“我已有许多哥哥,不需要再有哥哥了,郎君你要去的鹿鸣居请往前面走——”
齐珣心里还有表白意愿的话,只等她说完这句话再说。
忽然,一阵风吹过。
檀华头上的丝巾不止什么时候松了,被这忽如其来的一阵风吹跑,她伸出手,自半空中抓住丝巾。
齐珣看见她的面容一怔,再也无法想起自己前一刻想说什么了。
又见她身形将倾未倾,两步上前,将要搀扶。
檀华抓住半空中的丝巾,自己回身稳住身形。
视线微微一抬,看清了面前男子的面容。
也知道自己为何会觉得对方有些熟悉了。
第71章
对面一个年轻男子, 此人头戴玉冠,身穿一身一尘不染的白色锦衣,袖口衣襟皆是绣着白色云纹, 腰间一条玉带,下垂一条结了青色穗子的白色玉佩。
面容俊秀, 一双桃花眼。
“我道是谁?原来是探花郎。”
檀华将手中丝巾收入袖中, 看着眼前男子说道。
这人不就是前些天在街上跨马游街的状元郎, 她前两天还在清韵坊门口看到了对方。
今日又遇见了, 也是巧。
齐四郎这才算是真正看见了这个朝思暮想的人,目光长久落在她身上。
她身形婀娜柔美, 长相艳若朝霞,清若芙蕖。
柳眉修长,秀美无双, 杏目盈盈, 若含春水, 朱唇微翘,似笑非笑。
她面容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丽,像是故事里居于白云江水的神女,但一眼望过去却让人难以转开眼睛,整个人像是被妖魔的魅力统治着, 但只看她的眼睛,其实黑得清澈, 干干净净,齐四郎的目光停驻在那双眼睛里,他们的距离有些近了, 近到他能看到她那双杏眼中倒映出来的影子,里面有湖光山色, 还有他。
除此之外,是属于她的潋滟辉光。
檀华目光微微一扫落在齐四郎的手指上,他手指修长工整,指甲边缘整齐。
微风吹过,隐隐有幽微的香味拂来,香气中有微微的苦涩味道。
齐四郎像是梦醒一样,他的手还是适才将扶未扶的样子,几乎要碰到她的衣襟。
他的目光微微下落,只见一条雪白玉颈没入鹅黄色领口,文心兰一般颜色的浅黄色衣衫显出几分天真可爱,她身材婀娜窈窕。
他骤然意识到了这个过于靠近的距离。
脚下后退了一步,微微拉开距离,目光却是寻到了她的手,纤纤素手,犹如玉雕冰铸,指甲上一点点桃花色微粉,其余尽是透明一般的白色。
他记得她和燕归牵手站在清韵坊前面的样子,那时候她脸上戴着一只红色的兔子面具,看上去格外可爱,像是谁家的小妹妹。
“姑娘还记得我。”
齐四郎微笑着说道。
桃花眼看人时总是深情,而他的眼睛格外明亮一些,看人的时候眼睛又是一眨不眨的,好像非常认真,像是要把人看进心里,装进眼睛里。
“记得又怎样不记得又怎样?你还走不走?要去鹿鸣居就往前走,走到尽头往东边拐,如此拐两次弯,就能见到鹿鸣居了。”
齐四郎说:“我与姑娘初见不善,非我本愿,那天在下应朋友约,喝酒赏曲,没有什么不规矩的地方,还请姑娘勿生芥蒂。”
看来古今都是一样。
做了坏事的人总会说自己没做,若是被人发现了就说自己不得已。
檀华道:“我曾看过一篇文章,里面有一句话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此言莫非是用来形容齐郎的?”
这句话,文辞清丽,意蕴出尘,为大家之言,望文知义,可知这句话是赞颂一些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洁之人。
若是换个场景,齐四郎定会好好品味这句话。
若认识说话之人,邀之烹酒煮茶,对坐畅谈,问及整篇文章,再一起细数古今名人逸士,也是一桩快事。
只是现在,他心中唯有苦笑。
此言虽美,却不是夸赞他的,而是做讥讽用。
“在下德行浅薄,不堪此言,让姑娘取笑了。”齐四郎认认真真行了一礼,优雅落拓,唇角含笑亦见诚恳,桃花眼流光华彩,檀华能从中看到真诚。
她想,这个人的人际关系一定很好,如果他真诚交友的话,很少有人会拒绝吧。
他的外形和气质上就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尤其是他的眼睛,看着人的时候很像是看着他的情人,而被他注视的人也很容易产生同样的错觉。
美好的错觉本身就是容易让人感到快乐的东西。
而且,他对于错误的态度几乎是坦诚的。
这是一个人的社交技巧呢?还是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呢?
是无所谓,还是勇气?
檀华不愿意去理解。
谁关心他是什么样的人?
比起交友,能轻易让人产生好感的人,大约更加适合去诈骗。
檀华站起身来,说道:“你不走,我可要走了。”
檀华往前走了一步,想要从他旁边绕过去,齐四郎忽然抬起胳膊,拦住了她的去路。
檀华差点撞上这条手臂,她止住步子,瞪向齐四郎。
对方见她视线扫过来,却是对着她笑了笑,桃花眼波光微澜,只是问道:“姑娘不玩捉迷藏了吗?”
“自在下遇见姑娘之时姑娘已经数完了五百九十九个数,我与姑娘遇见这段时间有半刻钟左右,四百之数,早该数完,姑娘的朋友为何连影子都没有?四周也没有什么动静。”
“据我所知,这一片多是空置旧屋,位置偏僻,虽有假山,却在林苑之中,恐有蛇虫,不适游玩。哪里及得上花园、桂林芳香怡人,得人喜爱?”
“再者,我遇见姑娘之时,姑娘遮面背对,想来是不想被人认出来,可是做了什么事,不便为人所知,是以如此?”
他说的有理有据。
捉迷藏这样的游戏是有时间限制的,拖得越久,越有暴露的可能。
偏偏这个人,一直在这里。
檀华笑了笑,眼尾舒展,说道:“你威胁我。”
她抬着头,不闪不避的看着齐四郎的眼睛,虽然人是在笑的,杏眼之中却没有任何笑意,而是冷眼含威,待她说完话,收起嘴角的一点笑意,更是一点笑的样子都找不到了。
齐四郎说:“姑娘勿要动怒,在下只是想要知道姑娘贵姓,是哪家人,绝不会将今日在此处遇见姑娘的事情告诉任何人。”
檀华微微转身,说道:“既然你非要知道,那我说了,你可要听好。”
“齐某洗耳恭听——”
如此说着,她足下一脚踢过去,攻击点就在对方小腿。
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个人让她不爽。
齐四郎眼角余光扫到檀华踢过来的腿,她裙裾如花绽放,一双绣花粉靴毫不留情地踢过来,齐四郎目光稍顿,又掠过她的小腿看向地面,动作却也迅速足下微微一让,人换了个位置,站到了檀华身侧。
一只手微微递出,是随侍准备搀扶的姿势,说道:“姑娘还请当心,磕着碰着了不好,刚才的事,四郎给娘子告罪。”
他格外端正的行礼,檀华不看他,冷哼一声,说道:“我姓周,至于府居,四海为家之人,处处皆是府居。”
说完这句话,她便往前迈步,也不管身后的人说什么做什么。
齐四郎看她大步往前走,这回是无论如何也不敢阻拦了。
他知道自己这是惹人生气了。
若是周姑娘再动怒,自己恐怕就不是挨一脚的事儿了,恐怕给她把刀能把自己捅死。
齐四郎看着檀华消失的背影笑了笑,摇摇头。
他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在遇见周姑娘的四方左右查看,并没有什么异常。
日光从天井投下来,穿过游廊上的飞檐射进来,照在走廊地面的只有熹微的一层,大部分还是清凉的阴影。
他试图在地面寻找那位姑娘的脚印,以此来分辨对方的来去方向。
地面上没有水痕、也没有明显的灰尘脚印,借着微光点点,他找到了几粒不同的沙子,地板上一点点不明显的阴影和划痕。
齐四郎一边沿着痕迹走,一边看两边的屋室,每次走到有锁带锁的屋子他都要停下来,看一看,摸一摸那把锁,然后在取出手帕认认真真擦拭一遍手。
如此这般沿着若有若无的脚印痕迹前行,看到第四间上了锁的房门时,他发现了门锁上的异常,同样的黄铜锁,一眼他就觉得和别的锁不太一样,轻轻摸了摸,可以感觉出这把锁上的灰尘不似别的锁上的灰尘那么多。
齐四郎从荷包里取出一枚小小的铁丝,插入锁孔,转了一会儿,铁锁开了。
里面是一间废弃的茶室,他在门口看了看,又望了望书架,肉眼所观,没有什么异常。
要说有什么异常,只能说这个废弃的茶室看上去有些过于干净。
他走入室内,一样样查看里面的东西,书架上只是略微看看、桌案、书桌上的笔墨纸砚、室内多宝阁上的摆件、还有墙边的画缸。
若有若无的好像有什么声音,最初他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但时间越久越明显。
声音好像是从书架后面传来的,他打算看完梅瓶去查看。
半人高的梅瓶里有一把剑,佩剑的长短和上面镶嵌着的宝石让他认出了剑主人的身份。
再走到书架旁边,能听见里面的声音应该是敲击声,只是因为距离,声音很小。
不仔细听,是听不到的。
齐四郎略听了听,适才翻看东西的时候他已经在翻看之后将室内的东西恢复原样了,走出门将锁原模原样的锁上。
他看了看地面,将此处一些自己能看见的细微痕迹做了些打扫和破坏。
第72章
檀华往前走, 将要到聚会之地,她抬手拂开眼前垂下的柳枝。
沈蔓菁关起门来正在责问侍女,两个侍女跪在地上俯首磕头, 额头磕得通红。
沈蔓菁站在二人面前,一张俏脸气得通红, 想要发怒却又克制着。
“那会儿我走的时候怎么和你们两个说的?你们在国公府伺候好几年了, 我一直都信得过你们, 结果你们今天做了什么?让你们好好照看着公主, 一个肚子疼跑了,一个头疼跑了?平日里有了赏钱吃喝跑得比谁都快, 这会儿子让你们做些正经事,一个两个的偷奸耍滑。”
两个侍女不停地磕头讨饶,她们受了世子的命, 大娘子的吩咐自然是不成了。
但这话万万不能对大娘子说, 否则两个人准没有好果子吃, 毕竟今日她们这边的侍女都是听大娘子的吩咐。
沈蔓菁越看这两个人越生气,说道:“二位姐姐哪个日子里拖后腿不行,偏偏今日来弄你们的幺蛾子。一会儿功夫,两位姐姐一个两个的全跑了。跑得哪里呢?难道是有人给你们钱发?还是哪里有喜事要去吃酒?不过是见公主是客人不会管你们,又觉得我素日里好说话, 都来那我当哪一号好欺负的笨蛋。”
两个侍女磕头磕得越来越重,说道:“万万没有, 请大娘子饶命,大娘子饶命!”
二人哭泣求饶。
沈蔓菁旁边的侍女说:“两位姐姐,咱们关起门来说话, 你们闹得整道府都能听得见,非要让咱们自己家里的事儿让人知道, 你们是想找谁评理呢?”
“大娘子,我们没有这个意思!”
其中一个嗫喏地说:“公主殿下的侍女也说公主大约一会儿就回来了。”
“可算是让你们找到开脱的地方了,给我拧她们的肉!我今天非要问个好歹出来不可。”
两个侍女砰砰磕头。
一叠声的叫:“大娘子饶命!”
“大娘子饶了我们吧!”
“我们再也不敢了!”
这时有侍女推门进来,一脸惊喜地说:“大娘子,公主回来了。”
沈蔓菁问:“公主在哪里?我去拜见。”
说着,她开始整理自己的仪容,那会儿一直跟在她身后的侍女也帮着她整理。
刚才进来的侍女说:“公主在更衣。”
“我的头发没乱吧?”
“还好着呢。”
由着侍女拍身上的褶子,沈蔓菁说:“这里的两个先关起来,等我有功夫了来收拾她们。”
沈蔓菁来见檀华的时候,檀华换了一身衣裳,正在喝茶,梅香和彩萍陪在她身后。
见主仆三人神色如常,沈蔓菁刚才提起来的心放下了一些。
她行了个礼,说道:“见过公主。”
“蔓菁,来坐吧。”
沈蔓菁说:“还要为我那两个不当用的奴婢请罪,都是蔓菁御下不严、招待不周。”
檀华看看半蹲着行礼的沈蔓菁,从她脸上可以看出她的确没有说谎,她微微笑了笑,说道:“我没什么事儿,好着呢,你快些免礼坐下。”
沈蔓菁依言在檀华旁边坐下,问道:“不知公主刚才是去哪儿了?蔓菁去帮母亲找了药之后听说您不见了,没敢声张,让人去找您,这四周都找过了,也不见您的影子。”
檀华说:“今日我自凉亭里出来,随意乱走,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转了一圈,又迷了路,多转了几圈随便找了条路就往前走,直路直行,有弯则转,走了一会儿,就见到了这座梨花院。”
沈蔓菁拍了下胸口,“也是神仙菩萨保佑,还好您找到路回来了,要不然民女这里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是这边园子太大,许多地方没有布置守卫,有时候走迷路了,连个引路的人都找不到。”
一来是怕她出事儿,良心和责任上过不去,二来是怕檀华这里出了什么事情,会被圣上问罪,还有太子。
凡是洛京的文武百官,皇亲国戚,没有哪个人不知道,在诸位皇子皇女之中,唯有永寿公主最得圣上殊遇,哪怕是皇上如今信了道,永寿公主的地位也没有改变过。而太子在所有的兄弟姐妹之中,最爱护的姐妹也是永寿公主。
沈蔓菁简直不敢想象若是永寿公主在芳林苑发生什么事情,圣上和太子会发多大的火,又会如何降罪。
明明在今天得知永寿公主应邀而来的时候她还很惊喜。
也是人之常情。
檀华说:“蔓菁你不要担心,今天在芳林苑的事情我不会告诉父皇或是哥哥,你是没有错的。”
沈蔓菁松了一口气。
“姑母的药找到了吗?”檀华问。
沈蔓菁笑着说:“找是找到了,只找到个空药瓶,里面什么都没有。后来有人从府中告诉我,家里找到了一瓶没开封的药丸,我这边不用找了。”
这就是一招调虎离山,长公主犯没犯头疼病也不一定,找药就是个幌子。
侍女进门禀告:“周娘子来了。”
檀华说:“进来吧。”
不一会儿,周惠兰和张英娘一起进来,她手里抱着一个彩色带流苏的蹴鞠球。
行过礼,禀告道:“公主殿下,沈大娘子,我找到一个蹴鞠球,是英娘带来的,我们要不要一起玩蹴鞠?”
芳林苑有一片干干净净毛茸茸的绿草坪,里面的草比人都好看,几个女孩子各自换了衣裳,重新扎了头发,分了两组一起踢球竞赛。
场地里两边放了木制球篮,评委和观众都是大家各自带来的侍女。
完全没有陌生人,场地的人各自都比较放松。
檀华和大家一起玩了两轮蹴鞠,累了退场,坐在树下看场上的几个姑娘一起玩,彩萍帮她擦额头上的汗。
“加油!”
说:“公主好久没有和这么多人一起玩了。”
不一会儿,几位姑娘提蹴鞠踢得累,在讨论今天得早点休息,又说一会儿可以玩藏钩。
午后吃过一顿饭,下午檀华回到了玉泉苑。
夜半十分,芳林苑里灯火通明,有人到处找沈修明。
长公主坐在花厅主座,一张如玉般的容颜微微憔悴,她问身边的沈蔓菁说:“你哥哥这段时间都在芳林苑里,说是在家里太吵了不自在,今天却是说好了要回家里和我一起用膳。可你看早就已经过了晚膳的时间,你哥哥怎么还没来呢?”
长公主捂了捂右眼睛,说:“从今天早晨我右眼皮就在跳,总觉得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当时就该把你们兄妹都叫到家里来。”
“你哥哥他有没有说他去哪了?”长公主问沈蔓菁。
沈蔓菁摇摇头,说道:“哥哥去哪里,向来不会和我讲。”
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沈蔓菁和沈修明的关系称不上多好,若非怕互相绊倒脚,谁也不会交流一些生活上的话题。
长公主也知道这件事,她点点头。
一个老嬷嬷打门口进来,到长公主面前行了个礼,说道:“公主,国公爷咱们先自己找找人,过两天实在不行再去京兆府报案。咱们世子爷也是那样大的人了,总不会随随便便就丢了,八成是有什么事儿断了联系。”
沈蔓菁猜想,父亲是不想丢面子,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小子在家里好端端的就不翼而飞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怕哥哥现在在哪个不体面的地方,请人去找到后全家人丢脸。
至于母亲,她看了一眼。
长公主点点头,说:“听国公爷的。”
又问:“你让他们在院子里好好多找找,就算看不到人也看看哪里有什么蛛丝马迹,仔细问问都有谁见过世子,都说些什么话。”
长公主扶了扶太阳穴,眉头皱起来,她的偏头疼又犯了。
第二天早晨,上午天气好,彩萍在窗户边为檀华补她昨天穿在身上的外衣。
她一边补衣服上的刺绣,一边说:“奴婢还记得这件衣服,大食国来的布料,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摸着很不一样,滑滑的,温温的,那时候公主特别喜欢。专门挑了花样子让绣娘绣出来。”
檀华捧着本书看,不是很久之前的事情,还能回忆起一些,她点点头,翻了一页。
“昨天您不在的那会儿,沈大娘子那边叫了两个侍女进门,当时那两个婢女脸色不太好的样子。”
不一会儿彩诗跑过来,说道:“长公主府上的沈世子不见了,听说已经不见了一天一夜。”
檀华看着眼前书上的字,眼皮微微动了一下。
彩萍说:“二十几岁的人,怎么可能就丢了,没准儿什么时候就回去了。”
“你眼睛好,过来帮我看看,这两个线哪个更像。”
彩诗先看到了彩萍膝盖上的衣服,衣服上有个像是被什么勾开的洞,她说:“这不是公主昨天穿的衣裳,大家去爬山了吗?”
第73章
夏秋之间, 午后阳光暖而不热,她桌前铺着一张白纸,手里拿着笔, 一边哼唱着现代的一些歌,是谁的歌也记不清了, 歌词也是模模糊糊。
她哼唱着, 记得词的地方唱词, 若是只记得曲子就哼个曲子。
从前对歌曲没有偏好的人, 本来记得就不全,现在所记得的只有更少。
时断时续, 一边哼歌,檀华写一些自己前世看过的文章,写一写自己看过的事情。
有些文章, 在她的脑海之中存在于过去, 对于现在这个世界可能是将来, 也可能不存在。
她对自己久远的过去充满怀念,假如可以檀华不希望忘掉一分一毫。
笔下写一首《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 还看今朝。
写完之后,她低头吹了吹, 拿扇子扇了扇,举起来看。
她今生学的是毛笔字,最喜爱轻灵飘逸的字, 这篇文章写得还能看,若是拿到上辈子去, 也许能唬一唬人。
写它个百八十副对联,逢年过节的时候拿到路边,大约有人会买。
这样想着,她笑了起来,又看了看上面的字。
燕归敲门进来的时候,只看见檀华坐在桌案后面,桌旁有一只铜盆,里面燃烧着一张白纸,因为门一开一合,火焰忽然大了起来,猛然窜起来的火舌将白纸吞噬。
永寿公主靠坐在桌案后面,两手捏着一支毛笔,口中哼唱着什么歌。
看见他,檀华止住歌声,她问燕归:“京兆府那边情况如何?霍家六郎可有治罪?”
洛京里头的官,有些管事,有些不管事,有些人管得了,有些人管不了。有些人敢管,有些人不敢管。
檀华素来不关心朝政,唯一知道的就是霍家,霍家几代忠烈,霍将军镇守边关十余年,母亲兄弟还有孩子都留在洛京,萧翀乾对他们一向颇有优待。
霍家人有什么事情,只要不是很过分,都可以原谅。
燕归自衣襟中取出一封牛皮纸信封,放回到檀华桌上,说道:“京兆尹将霍六郎脊杖三十,关在狱中,已下判决,说是要关押半个月,霍家的人,亦不曾出面为其求饶。如此,也算是秉公处理,臣了解情况,就没有将公主的书信拿出来。”
檀华点点头,她摸出火折子,轻轻吹了吹,火光明灭,一点豆大焰火升起,拿起桌上的信放在火焰上,点燃。
“公主为何会关心和霍家有关的事情呢?”
“可是霍家有人冒犯了公主?”
燕归说着,将刚燃烧过的火盆移开一些。
檀华说:“没有,只是听人说起霍六郎进了京兆府,又听说他一向胡作非为,给一个女孩子找了不少麻烦。这样的人,还是吃些教训比较好。”
若是京兆尹不敢管他的事,檀华一封手书能借给对方几分胆气,若是不愿意管这件事儿,就不得不管了。
现在手书没用上,檀华的心情却又更好了一些。
燕归说:“受他欺负的女孩儿也在芳林苑小宴之中罢。”
“你说对了,不过没有奖品。”檀华笑了笑,燕归走过来,自她手中接过笔挂起来。
“连你也知道,可见这件事儿传遍了大半个洛京。”檀华说道,事情闹成这样,难怪吴凝雪说吴家姐妹这些日子都没能出门。
燕归听见她叹息,说道:“不至于如此,知道此事的人多半是官宦人家,或是皇亲宗室。就算知道了,也只是当做小事,平头百姓听过也就听过了。大家都是各自有各自的事情要做,落到沈家的眼光其实也是有限的,一忙起来什么都忘了。”
让他这样说,还是小姑娘脸皮薄,怕惹人嘲笑,而别人不见着他们,说这些闲话,说个几次得不着什么趣味,渐渐就可以忘掉了。
檀华笑了笑,燕归说:“还是公主心地好。”
“举手之劳,劳动的也是你,算得是什么好心呢。”
燕归笑了笑,没有再多说。
像这一类扫兴的话,扫兴的事情,很多贵人是不屑去听也不屑管的,哪里会如公主一般一早写了信给他,叫他去京兆府看看霍家四郎的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叮嘱他若是事情处理的不好再拿信出来,若是处理的妥当,他就只当是散散心走一走。
只是一件平平常常的小事,被帮助照顾的人也不是燕归,他让守城官将霍六郎送入京兆府的时候,其实也没那么在乎霍家会不会花钱找人将霍六郎接出来。
对霍六郎那样锦衣华服娇生惯养的贵公子来说,在大牢里面,只待上一会儿必定就会难受的受不了。
京兆府的牢房比许多地方监狱要干净卫生一些,但还算不得好,别的地方有的老鼠和蚂蚁,京兆府一样不少。
他不会痛快的。
霍家也会因为有这么一个蠢物而感到丢脸。
只这样一想,燕归就满意了。
他是个不习惯告状的人,也没有向檀华说一些自己经历过的事情,更不曾说起和齐家六郎的一些矛盾。
燕归不为霍六郎被公主盯了这一眼感到解恨,他笑了笑,心里升起暖意。
燕归将永寿公主微微自然散乱的头发窝到耳朵后面去,他动作轻柔,没有扯到头发。
檀华抬头正对上燕归的眼神,发现他今天格外平静,问他:“怎么盯着我?”
“只是觉得公主心肠好。”
檀华笑了笑,这也算心肠好了么?她看着燕归注视着自己的眼睛,心里摇了摇头。
正好有侍女在门口敲门,说道:“公主,奴婢是彩萍,有事求见。”
“进来吧。”
彩萍推门进来,又关上门,转过身来目不斜视地半是低着头向檀华走来。
即使彩萍知道燕归和公主的事情,她也不敢多看多想,燕侍卫给她的感觉和徐道长很不一样。
彩萍将一封信递给檀华,说道:“是宫里的人送来的。”
信上没有署名,檀华摸了摸纸,猜想也许是太子写的信,两个人也有好几天没见了,其实有时候就算是同在宫中,有时候檀华和太子在不方便见面的时候也是通信。
撕开信封,展开信件,看见里面的字,檀华略有惊讶。
信是萧翀乾写的。
里面说,即将中秋,过两天要去京郊游猎,玉泉苑中风景有限,檀华若是身体好些了,不如一起去散散心,若是还有不适,将要派太医过去为她诊治。
檀华笑了笑,说什么诊治不诊治,她本就是有些咳嗽,在宫里也是无碍的,让萧翀乾安顿到了玉泉山养病。
略算一下也快有半个月了。
怎么也该好了,若是不好就真得找个医生看看了。
虽然萧翀乾不是大夫,但也不是没见过咳嗽的人。
这封信是催她回去的。
檀华说:“是我父皇的信,我们要回宫了。”
“算一下,这次出宫也有半个多月了,不知我父皇身体近来可好,也不知宝珊现在怎么样了。”
还有太子哥哥,他最近是不是也很忙。
燕归身侧的手指微微顿了一下。
前天公主说想要在中秋节之前回宫,他本以为还能再玉泉苑中多待两天,没想到这么快就要走了。
手上微凉,他低头看见是永寿公主握住了自己的手,女子手纤细修长,她的手要比他的手小许多,不能完全握住他的手。
燕归笑了笑。
檀华对彩萍说:“让人收拾东西吧,做一下准备,明天就回皇宫了。”
彩萍说:“是,奴婢这就吩咐下去。”
待彩萍离开,燕归说:“明天回宫,臣也下去布置一番。”
檀华点点头,对他说:“去吧。”
夜色冷冷然,京兆尹的牢房里,霍六郎哎呦哎呦地趴在小床上,旁边立着一个一身黑衣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
霍六郎说:“七叔,都是燕归那小子,是他把我送进来的,您要替我主持公道。”
中年男人轻轻拍了拍霍六郎的背后,那里原是血迹斑斑,现在裹了一层白色绷带,也有血渗出来,给绷带染出星星点点的红色。
霍六郎被碰了这两下,张嘴痛呼,看见身边男人高大的身影,将吐了一半的呻吟强行咽了回去,咬着牙齿忍耐。
目光不解地看向中年人,“七叔这是做什么?”
中年男人说:“我以为你伤口没好就忘了疼,看样子还是知道疼的。”
“七叔,我自是知道疼,我还活着呢。”
中年人笑了笑,面色却冷了下来,“你父亲必定已经和你说过,不要招惹那个煞星,你为什么还去惹他?”
“七叔,那个煞星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就是凶了一点,长得高大了些,得了陛下的喜爱。这样就觉得自己多了不起了,我看家里还是要给他一些教训,要他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
中年人扫了他一眼,面色不变,说道:“你认为他是霍家人吗?”
“他……他不配。”霍六郎咬牙说,名为嫉妒的情绪让他本算是有些英气的面容微微扭曲。
中年人说:“你犯了错,这些天不要出去,就在这里想好这个问题吧。”
第74章
问仙殿中。
“九郎觉得, 这篇文章写得如何?”
萧翀乾端坐在书案后,王九郎在侧室有一张小案,面前桌上有好几摞奏折, 还有些笔墨纸砚。
他这次应召入仕,皇帝授予他的官职是中书舍人, 兼具翰林院侍读, 主要负责起草诏书和制诰。
也会帮皇上分理一些奏折, 他最近一段日子因此看了许多奏折。
王九郎放下手中的文章, 说道:“格高旨远,文辞瑰丽。”
萧翀乾笑了笑, 说道:“除九郎之外,余者皆道此人文笔险而奇,锐不可当, 却剑走偏锋。”
王九郎说:“少年意气, 也是难得可贵。”
萧翀乾点点头, 说道:“此人才学不俗,更难得的是他出身世家,教养所致,虽文章不拘一格,为人行事洒脱任性, 却不违礼数。”
这样的性格,应该不会惹永寿的讨厌。
萧翀乾想起从前那位被永寿讨厌的老学士, 心里笑着摇了摇头,再看齐四郎的文章愈发多了几分满意。
见皇上心意已经定下来,王九郎的视线落在问仙宫半空的香雾之中。
皇上此番, 看年轻人的文章是为女选师。
这个女儿不是别人,而是永寿公主。
脑海里回忆起佛寺后山幽静之地少女和人的调笑之声。
他回过神来, 只见桌上摆放整齐的各色奏折,笔墨纸砚。
一个样貌俊秀的年轻人被人引入室内,洛京的世家子弟,少有互相没见过的,齐家四郎,王九郎听过也见过。
齐家的幼子,得父母宠爱,有才学,却不以才学出名。
这是个格外俊秀的年轻人,面容俊美,眉骨高,而眼眉长而清晰,一双桃花眼,顾望含情,湛然有神。
齐四郎稽首行礼,说道:“微臣见过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
科举的学生,一部分已经被赐官,比如状元,留在京中留任户部,榜眼被赐予县令之职位择日出京,而余者,赐官大多也是些小官,还有一部分被封为学士,暂时留用,只需每日在天禄阁校书处点卯做事。
探花郎齐珣还未被赐官。
他自是不着急的。
只是不知为何,今日会蒙皇帝召见,要知道,科举前后,只有殿试那一天皇上短暂地露过一面,琼林宴那天根本没有出现。
众所周知,皇帝无心国事。
齐四郎对这一切都接受良好。
今日,萧翀乾认认真真考验了他几个问题,他不卑不亢,一一作答。
之后萧翀乾说:“不错不错。”
他说:“四郎觉得教人读书这样的事如何?”
齐四郎微微想了想,他是个头脑极快的人,再加上这段时间将朝中大大小小的官员、政事、还有皇家的事情都又了解梳理了一遍。
对关于皇家的事情不说十分了解,但别人都知道的,他也都知道,别人不知道,因家世缘故他也知道了一点。
当今圣上已经无心国事,对于多年前花费很多心力改变的科举事,现在也没什么兴趣了。
统统交给大臣和太子料理。
在先帝时期,还有今上刚刚登基的时候,科举并没有世家子弟参加,一个都没有。
到了如今,齐家这个大昭朝最树大根深的大世家,都已经让子弟科举求官了。
科举考试再也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考试了。
这一切都是从今上登基开始改变的。
至于过程,蜕变和发展总是痛苦的,是有血液和哀嚎的。
如今皇上没有丝毫不舍地将这一切交到了太子和大臣的手中,放任自己醉心于求仙问道之事。
今日皇帝问他教育事,显然不是想让他入国子监或是地方担当教习。
至于诸位皇子皇女,年纪小一些的大多在国子监,大一些的也各有教习师父。
唯有永寿公主,前阵子传说一直为她授课的先生,仙师的大弟子徐微生不辞而别,离京出走,有的说这位弟子是去绝俗缥缈之地求取无上真意,也有人说这位道家弟子是和女子私奔了。
不论如何,会被皇帝关心的,缺少一位先生的,只有永寿公主。
很久以前,齐四郎就听过一些皇上宠爱永寿公主的事情,大约是十几年前,那时候永寿公主应该也就几岁大,他自己也只是刚刚记事。
冬日里,围炉夜话。
祖父、父亲、几位叔叔伯伯,还有他的三位哥哥,在一起说起这位公主。
“今侯爵少有封地,皇子少享食邑,圣上却有意取太原之地封永寿公主一千户。”
“太原,古之沃土,一户所出钱粮胜他地二三倍。”
“这该如何是好呢?”
当时他问:“这位公主将要大婚吗?”
祖父捋须摇头,捧着茶叹息道:“她比你还小一些,还是个孩子呢,稚龄婴童,得圣眷如此,叫人不得不畏。”
那件事实在是给他留下了太深的印象。
没想到如今皇帝修了仙,舍得下国,却还是舍不得爱女。
如此宠爱,必定骄横。
想来难伺候得很。
齐四郎说:“四郎才疏学浅,不敢为人师,亦不会教书。”
他行了一礼,再抬起头,不经意间对上萧翀乾的视线。
那双眼睛里威势沉沉,完全不像一些人猜测的那样浑噩缥缈。
他一眼收回目光,低下头。
聪明的人往往会做出许多猜想,太年轻的人又不懂掩藏自己的心思。
萧翀乾看着下方的年轻人,如此想道。
他说:“既然才疏学浅,就到天禄阁去吧。”
等人离开,王九郎方才回来。
负责传话的太监对他说:“陛下让王舍人拟写一道圣旨,封新科探花齐珣为翰林院修撰。”
“请公公稍等。”
他研墨铺开纸张,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黑色的墨汁里映出一双平静的黑眼。
旁边的公公小声说:“陛下好久没召见过哪位臣子了,本是个飞黄腾达的机会,谁知道这位探花郎竟然直接松手放掉了,现在被安排去天禄阁修书了,那可是个干干净净清清冷冷的去处。”
小公公摇摇头,颇为可惜。
翰林学士,都是在天禄阁旁边的偏殿做事,所做的无外乎是校对、编书。
虽然在皇宫里,天子之侧,做的却是几乎不会和皇帝与太子打交道的事务,也与朝政没有太大关系。
人要是到了翰林院,若是被皇帝忘了,多半也只能默默,若是被皇帝记得,还有起来的一天。
只是如今皇上不理政事,又怎么会关心翰林院呢?
王九郎下笔如神,文章一挥而就。
他捧着写好的圣旨草稿来拜见萧翀乾,萧翀乾略微看了看,点了点头。
王九郎铺开一张空白圣旨,将刚才的文章誊抄下来,看了看,确定无误,拿到萧翀乾面前。
皇上覆印。
传旨太监接过圣旨退走。
王九郎亦是告退。
他离开时正见梁小顺满脸喜意地快步推门进去,隔着一道门,听见他略微尖细的声音:“陛下,永寿公主回来了,现在已经过了凤仪门,正往芙蓉殿去呢。”
永寿公主归来,必然要前来拜见皇上。
今日的奏折也已分完,看一眼更漏,巳时末,他已经可以离开问仙殿了。
桌上整洁,没什么需要收拾的,只在青石笔洗之中洗干净毛笔,离开问仙殿。
公主行驾在凤仪门停下。
檀华从车上跳下来。
“公主可要坐轿?”
檀华说:“不必了,就走回去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腿,大家的腿是用来走自己的路的,而在封建社会,当主人需要走路,但想要坐着的时候,奴仆的腿就会移到主人脚下,变成主人的腿。
檀华想,这就是奴隶吧。
她不是完全排斥这里的东西,过得也还算好,但有的时候,也会希望自己不要被这个世界改变。
芙蓉殿距离凤仪门不算太远,檀华带着人,一边走一边看宫里的一切,慢慢走到了芙蓉殿。
才到宫殿里,她先去更衣洗漱。
八月里,太阳还厉害,这会儿接近中午,日光烤人。
檀华倚在浴桶里,摸了摸头发,手指插入发根,沉下洒了各色花瓣的水面,从水里探出头,头发还是湿乎乎的,挂着几枚花瓣。
湿淋淋的,从浴桶里走出来,她换了身简单的浴袍,走到靠南的软榻上躺着。
外面阳光热乎乎的洒在身上,她被阳光照眯了眼睛。
湿漉漉的发丝被侍女一次次的换吸水的毛巾,擦得半干,铺在微凉的蔺草席子上。
留守宫里的周杏儿说:“这两天陛下让人送了好些今年的新料子,说是给公主做衣裳穿,好多样式,其中有三匹是最特别的,有湘妃色的绣花布料,上面花团锦簇,和春天的御花园一样热闹,一样样的花朵,如同真的;还有一副竹青色的布料,不知道用了什么,上面有一些白色刺绣,像是月光一样;还有一匹布料是来自番邦的贡品,说是叫做浮光棉,在日光下会有光晕浮现,仿佛有七彩虹光环绕周身。”
说着,已经有人把这三匹布料取来了。
檀华坐起身,看侍女抱来的三匹布料,样子和周杏儿说的是一样的,甚至要更美一些。
湘妃红的布料红而纯粹,并且干净,上面刺绣图案不比名画要差,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是精工细绣,这样一匹布不知道要绣上多久。
檀华小心摸了摸,说道:“这匹布好生放着,不要被虫子咬了,我的衣裳够穿,不要动它。”
第二匹布适才听周杏儿说不觉得如何,现在拿到眼前,就发现这匹布的颜色和质感很不一样,它的绿色干净明亮,像是竹子的颜色,也让人想起湖水,而上面的白色纹路刺绣,则是有种古朴寂静的美感,望着它,像望着一片山林。
第三匹在日光下流光溢彩的布料,底色是银白,有点像七彩泡泡给人的感觉,檀华轻轻抚了抚,布料的触感像水一样。
周杏儿说:“都是好料子,还有好些呢,二十匹,每一匹都是难得的珍品,改天都拿出来请公主过目。”
檀华说:“先拿下去吧。”
“我一会儿要去问仙殿,让人准备一下。”
夏日太阳热,不到半个时辰,檀华的一头长发干了九成,她坐起身。
换了身衣裳,让宫女为自己梳妆打扮。
回了宫中,要去向皇上请安,而皇上又给了许多东西,也是要去谢恩的。
檀华多戴了几样首饰,换了一身衣裳来到问仙殿。
小顺子等在门口,亲手为檀华开门,说道:“公主您快请进,陛下等候公主多时了。”
他引着檀华来到另一间小厅。
室内一张小桌,上面摆着几样酒菜。
室内无人,檀华看向梁小顺,还不及小顺子说话,檀华就看见有人过来。
是萧翀乾走来,他身后不远处站着梁闻喜。
檀华行了个礼,“臣女见过父皇。”
“平身吧,正好将要用膳了,你我父女边吃边聊吧。”
两人各自在桌旁落座。
檀华道:“女儿多日没来问仙殿,父皇最近身体可好?”
萧翀乾说:“我都好,身体一如往昔,永寿不必担忧。休养这段时间,觉得玉泉苑如何,待得可还合意?身体好些了吗?”
檀华点点头说:“玉泉苑很好,女儿也很好,女儿的身体没什么大碍,劳您担心了。”
小太监给二人酒杯里倒上东西。
檀华闻到甜香味发现是饮料,不是酒。
“女子体弱,还是喝些饮子比较好。”
“父皇也喝饮子吗?”
“父皇也喝饮子。”萧翀乾笑了笑,又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永寿,你好好的,快乐些,不要因为父皇生气。”
萧翀乾眉峰依旧,眼睛仍是一双锋利的凤眸。
但檀华看着他眼尾浅浅的皱纹,鬓角的白发,眼睛有些湿润,心里也酸酸涩涩的。
她轻声说:“好。”
第75章
父女二人食欲都不强, 桌上的饭菜只是稍稍沾筷。
桌上的饮子是酸梅汤,微热的时节,喝下去酸甜可口、清爽宜人。
檀华喜欢这个口味, 不知不觉多喝了几杯。
萧翀乾说道:“你的咳嗽可好利索了?喉咙还有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檀华说:“当时只是受了凉,已经好利索了, 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咳嗽不是小毛病, 可得当心不要再受凉了, 汤婆子、熏炉之类的东西好好用着, 不要贪凉,被褥让人勤晒晒。”
檀华点点头, 萧翀乾对她总是有些过度的关心。
有时候会显得有些啰嗦。
“父亲也是,您不要节制饮食,禽肉果蔬、精粗米粮都用一些, 对身体好。”
人年纪渐渐大了, 种种年轻时候不来找的病都有可能找过来, 老年人不注意饮食就容易诱发一些心脑血管疾病、还有高血压、糖尿病。
在这个时代,能健健康康活到五十岁的人都不是很多,像冯老丞相那样能活到七十岁没什么大病的人很少有。
而医疗条件太差,一些到了现代可以诊断救治的疾病,在这个年代患者只能等死。
为了健康和长寿, 最好还是要保养锻炼、注意饮食。
不忌饮食于健康无益,而如修道之人一般清修度日, 也不太好。
萧翀乾说:“好,父皇知道了。”
檀华看看萧翀乾的身体,见他肩宽胸阔, 身形挺拔,坐似洪钟, 下颌线流畅,就知道他一直都是在好好锻炼的,他一直都有早起习武的习惯,锻炼一事就不必说了。
至于丹药,说也无用。
萧翀乾说:“永寿身侧不可久无王傅,这段时间可有想过要找个什么样的王傅?”
檀华想了想说道:“《尚书》我还有两篇没读完,一些其他的典籍也想再听人讲一讲,只要能把这些讲明白了就可以。”
“还有其他的想法吗?”
檀华摇摇头。
她自知,自己所提的要求说得简单,其实已经是很高的要求了,只提出这两条要求人就很难找了,再说只怕更难找。
关于文人,她所了解的远不如做了几十年皇帝的萧翀乾了解的多,只知道几个人,大多也是极其有名的,多半也只是知道人家有名而已,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还是皇上更了解。
萧翀乾说:“再等等吧,父皇好好看看,考较一番。这几天先歇歇,随意看些书,若是有什么疑问,来找父皇,或是你二哥。过两日游猎归来,王傅的人选也就能定下来了,父皇会为永寿选一个熟知经意,也擅长写诗作文的王傅。”
萧翀乾少年时就欣赏文章写得好的人、尤其喜爱擅长写诗作画的人,那位王灵安王先生就是最得皇上喜爱的文人之一。
在涉及到她的教育这方面,也总是挑选既能讲书的,也能写作诗文的人,若是长于作画则是更妙。
檀华眨眨眼,说道:“……好,女儿也不急。只是父皇最近为何想要游猎?”她一直记得,燕归对自己说过,皇帝在五年里经历过三次很危险的刺杀,原因未知,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同一伙人,只知道这些人以后还有卷土重来的可能。
“刺客还未抓到,外面实在危险,父皇请三思。”
萧翀乾笑了笑,说道:“父皇久居宫中,想出去散散心,至于那些无名之辈,还不值得如此顾忌,不必因噎废食。
“这次出去,带着你的小马,它现在应该已经长成大马了,正好带出去跑一跑。”
檀华和萧翀乾聊了很久的家常话,直到桌上的饭菜都冷透了,两个人方才告别。
自问仙宫出来,檀华经过供奉三清的道场她微微侧头别开视线,宫人陪着她向前走。
宫殿门口有太监拉开门。
檀华跨过门槛,离开问仙殿,顿时感到呼吸轻松了许多。
因为对道士的厌恶,檀华对问仙殿里无处不在的绮云香的味道也有些厌恶。
燕归看见檀华的时候,她微微蹙着眉,轻摇着一把牡丹花团扇,向问仙殿外走去。
此时才是午后,烈阳灼灼。
永寿公主款步而行,背影渐渐消失。
燕归身边的副手说道:“您看如此安排还妥当吗?可要再改一改?”
他在问仙宫檐下的石栏旁边,正在听骁龙卫的副手岑远明禀告这次出行对于骁龙卫安置的计划。
自回宫后二人在凤仪门分开,想来这几日不易相见,燕归刚才看见檀华的背影有些走神,一时没有听清楚岑远明的话,说道:“远明见谅,你适才的话我没有听清,还请再说一遍。”
岑远明说:“陛下游猎,非同小可,下官以为此次出行还是由骁龙卫之中的老兵护驾比较稳妥。”
燕归点点头,说道:“翰林学士的车架,也要加些人手好好看护。”
皇帝身边的保护的和铁桶一样,而这次皇帝也要带着一些翰林院学士,这些学士也不是每个人都和家里人一起走,大部分还是要入宫乘车的。
齐四郎回到家里,就接到了赐职翰林院修撰的圣旨。
宣读圣旨的太监声音尖细地读完圣旨,笑着说道:“齐探花得赐官职,仕途开始,小人在此恭喜了!”
齐珣适才跪下接圣旨,现在捧着圣旨站起来。
府中已有人将装了金银的荷包塞给宣读圣旨的太监,太监收入袖中,被人恭恭敬敬送出门去。
齐二郎下职之后直接来到齐珣住处,齐珣道:“二哥今日何以风风火火,快坐。”
两人落座,奴婢为二人奉上茶水,
齐二郎说:“我已知今日陛下召见四弟,但不知为何四弟见过皇帝之后便被封为翰林修撰,此中可有什么内情?今日面圣陛下和四弟说了什么四弟又是怎么作答的?”
久不见见臣子的皇上召见没有功名在身的齐四郎很奇怪,更奇怪的事召见之后直接封他做翰林院修撰这样一个小官。
齐珣道:“陛下的话很平常,只是有些言外之意。永寿公主现在没有王傅,皇上问我可知教育事。”
齐二郎紧紧看着齐四郎,问他:“你是怎么说的?”
齐珣笑了笑,说道:“还能怎样说呢?我本就未曾教导过什么学生,也不会教书,只是如实来说,也因此得了个翰林院修撰的官职,皇上准我入天禄阁好好读书。如此,也不算是白白入宫一趟,这两天家里一只猜测我会得个什么官职,这样也不错。”
齐二郎一手捶在二人中间的桌面上,说道:“大谬!”
“二哥可是觉得我不该这样说?”
齐二郎轻轻摇头。
齐四郎笑了笑,说:“我还以为回家后会得兄长训斥。”
齐二郎摇摇头,说道:“我怎么会训斥于你,这个选择再好不过。”
他叹息了一口气。
这会儿正有书童抱来几支毛笔,说道:“四郎要带哪只?”
齐珣说:“你看着拿吧,随意拿上一副笔墨纸砚就够了。”
齐二郎见此有些不解,说:“怎么在收拾东西?”
“二哥忘了,皇帝西园游猎,将带上翰林院的文人同去,我既已经入了翰林院,其中也该有我一个了。”
齐二郎点点头,他知道这个月皇上要带人游猎。
带一些擅长诗词的文人助兴也是常事。
游猎出行那一天,一辆紧紧跟随在圣驾之后,里头起得早的檀华靠着车厢打呵欠。
一匹枣红色青年马匹被拴在车架一侧,它眉间一簇白色闪电,和拉马的车一起跑动起来轻盈快速。
彩萍说:“多漂亮活泼的马。”
“公主您一会儿可要骑马狩猎?”
檀华笑着说:“且不说我骑术如何,只说这一行人,一会儿先扎营休息,要看人骑马也得等明天了。”
齐珣是自己家驾车来的,刚把头从车帘里缩回来的书童说:“皇上这次出行带了惠妃娘娘,只是圣驾后面的车子是永寿公主的,那位身体不太好的永寿公主也出门了。”
齐珣点点头,什么也没说。
皇帝的帐篷驻扎在中间,旁边魏惠妃和永寿公主二人的帐篷。
守卫森严,甲衣森森,长枪寒光如星。
休整一夜过后。
齐珣出了帐篷漫步散心。
日出东方、朝霞绚烂、林木茂盛、鸟鸣啾啾。
野外清新湿润的空气涌入肺腑,望见天边正在升起的朝阳,他慢慢踱步,心里一片安宁。
路上个同时翰林院修撰的同僚。
对方正抱着一本韵书低头记诵。
看这个人的长相,他记得这人是和自己同在一个考场考试过,名次在二甲三十六名,后来封了翰林院修撰。
诗词韵部复杂,尤其是平水韵中的十三元,极其容易记错。
他无心打扰,慢慢沿着驻扎地的边缘地带绕圈。
却是没想到碰上了另一个人,对方穿一件红色官服,看对方左眼下的泪痣,齐珣认出了这人的身份。
两人互相见礼。
“齐修撰这是往何处去?”
齐珣说:“晨起无事,我随便走走,看看一下周围环境,王舍人这是往何处去?”
王九郎说:“与齐修撰相同,我也是出来散心,齐修撰不要再往前走了,此处是猎场边缘,虽无猛兽,但林木茂盛,多有蛇虫鼠蚁,还是不要靠近得好。”
齐珣点点头,他本来就没打算往深处走,只是想在附近走一走透透气而已。
两个人寒暄着,闲聊几句,说的也是文章的事情。
不过几句话的功夫,王九郎就先告辞了。
本也是不太熟悉的人,这样也是正常,齐四郎没什么往回走的想法,继续在边缘处的草地漫步。
他就见一个头上戴了幂篱的女子从林中走出来。
人的面目隔着一层朦朦白纱看不真切,但在齐四郎的记忆里,大多数时候她都是这个样子。
面容模模糊糊,犹如雾里看花。
她朝着他走过来,就在他身边站定,齐珣有些惊讶。
就听她说:“刚才的人是你吗?”
第76章
入猎场的第一夜, 檀华夜半而醒。
宫外不似宫里,地方有限,她和彩萍与梅香睡在同一个帐篷里, 因为习惯,她的床铺和两个人的床铺用屏风隔开。
她撩开床帐, 能听见室内两人酣睡之中变得悠长的呼吸声, 两个女孩子的呼吸声, 和四周的蝉鸣虫叫混在了一起, 显得格外和谐。
黑夜似乎有了实质,仿佛用手轻轻一掬, 能舀起一捧夜色化成的沙。
木制屏风默默垂立,檀华记得屏风上的画作,依稀记得上面是一些亭台楼阁、假山流水。
黑夜里的屏风只有四条框是坚实的, 其余的都在夜色里融化成一团一团的黑色雾影。
它们在夜幕里浮浮沉沉, 又像是一动不动。
有时候她不确定自己所看到的黑色暗影是不是因为长久注视黑暗所产生的视错觉。
她所看到的东西, 唤醒了一些深刻久远的回忆。
过去的,有太多幻想色彩的离奇故事,组成了一个个可怕的形象,它们似乎都在这黑夜之中活了过来,尖锐的獠牙下垂, 凶恶的眼睛圆瞪,深绿色或是浅蓝色的鳞片长满了它们的爪子……
檀华抬起两只手, 捂住眼睛。
有的时候她什么都不怕,有时候也会害怕黑暗,这通常是一个噩梦结束的时候。
只是梦走得太快, 她记不清梦里发生过什么,无法辨别那些似乎曾飘荡在脑海中的无端的想象是不是噩梦。
它们只是将恐惧的余韵留在她的脑海里, 像是一个个缥缈的魂灵,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它们飘散出去,寻找任何一个东西附着过去,让恐惧凝结为实体,重新倒映在她的眼瞳里。
檀华不敢睁眼睛,也不敢动。
从芳林苑回到玉泉苑的那个下午,她的病又发作了,当时正好躺在床上,就像平常睡觉一样,给自己盖了一条被子,放心昏睡。
规律了几天的作息一下子变乱了。
今天到了西苑,收拾收拾东西,她又入睡了,这会儿半夜醒来,如何想睡也睡不着。
还很害怕。
夜晚,墙壁上的阴影涌动起来,捂着眼睛坐在床上不敢乱动的檀华没有看到。
她只听见了一阵有些熟悉的脚步声。
他的脚步声很稳,一步一步,不快也不慢,听他走路的声音就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永远不会摔倒的人。
但声音很轻微,甚至没有夜里乱鸣的虫子声音大。
它们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近。
檀华有种奇迹一般的,噩梦被人踏碎的感觉,当有人在床帐外侧站住脚,她试探着放下一只捂着眼睛的手。
黑夜还是像水一般,浮动着深深浅浅的雾,却没有再聚合成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有人隔着帐幔轻声问道:“公主,您还好吗?”
他声音压低,一句话的尾音愈发低沉,吐字不改清晰,字字分明。
檀华看着黑夜里的影子说:“我很好。”
她放下另一只捂着眼睛的手。
“只是帐篷里太黑了,我不习惯。”
“要去外面走走吗?”
檀华掀开被子,撩起床帐,黑暗里有人捧了一件外衣披在她的肩膀上。
“我自己穿就好。”檀华轻声说。
她试图从衣服的轮廓中判断两只袖子的位置,摸索着尝试着,一只手伸进袖子里,就感觉自己的脚上忽然有了鞋子。
轻飘飘的没有实感,走了两步,方才记起来这是自己的鞋子,不是什么多余的挂件。
她将散开的长发从衣服里掏出来,在枕边摸到一条发带将头发绑住。
不想碰到谁被人认出来,也记得这附近有树木,就会有蚊虫,她拿起挂在衣架上的幂篱。
燕归和檀华一起往前走,他们牵着手,冷冷的手,像是一块冰。
外面有月亮,檀华仰头看了一眼,是弦月,还有许许多多的星星。
月圆的日子要等到中秋前后。
在流水一般的月光里,燕归带着檀华走在帐篷之间的空地里,他不说话,檀华也不问要去哪里。
他们来到了一处山坡,那里有一块很大的石头,不知道是被人放在那里的,还是一直就有的。
燕归解下身上的绢甲,铺在石头上,请檀华坐下。
檀华摇头。
于是他把绢甲卷起来放到一边,用一块白色帕子擦干净石头上的尘土,请檀华坐下。
檀华拉了一下他的手,和他一起坐下。
“你不是在值夜?”
“刚刚和人换班了。”
“刚才我们没有看见人。”
“我们是绕路走过来的。”
“你困吗?”
“我不困。”
檀华笑了笑,说道:“如果你累了就早点回去休息”,她看了一眼燕归在黑暗中微微亮着的眼睛,说道:“如果你不愿意回去,也可以靠在我的肩膀上休息。”
她扶着燕归的肩膀,让他靠进自己的怀抱里,手掩盖在他的眼睛上,感觉有一双眼珠在薄薄的眼皮下微微转动,她说:“这样躺一会儿吧,让我抱抱你。”
夜幕沉沉,他们没有说太多话。
檀华看了一会儿天上的星星,天上的星辰渐渐隐没,太阳从地平线露出了半分。
太阳正在升起。
檀华看了看,身边的燕归,不确定他有没有入睡,那双眼睛仍是神采奕奕的样子。
见她看过来,他笑了笑,单纯说表情,看上去有些温和。
檀华抬手摸了摸他的眉峰,对他说:“我很久没看过这里的树林了,你陪我走一走吧。”
檀华起身,和燕归一起走入树林,只是外围,草木郁郁葱葱,中间有横生的藤蔓植物,有的攀附在树上,有的在地上蜿蜒。
树影下,露水点缀在植物的叶片上,仿佛下了一场雨。
燕归扶着檀华的腰肢,低头吻她,檀华头上的幂篱被燕归拿在手里,她靠着树干,胸腔随着乱了规律的呼吸微微起伏,连肩膀也像是在颤抖。
过了一会儿,两个人分开,她低下头,睫毛垂下来,寻找平静。
意外发现自己的头发披散在背后。
她说:“我的发带丢了。”
那条翡翠绿的织锦发带。
在原地查看了一遍,没有发现那条发带,然后两个人循着来路去找那条发带。
很靠近树林边缘的地方,他们看到了那条发带,它在一棵野生的不知名花树上飘动,近乎紫色的暗红色的横生的树枝,粉红色的小朵花,翡翠绿的长发带,银色织锦暗纹在阳光下折射出漂亮的光彩。
檀华不记得自己经过这棵树,她抬手取下挂在树上的发带,却发现它是被人打了活结的。
动作顿了顿,她伸手解下那条发带,目光多看了两眼手中的发带。
檀华两手撩起幂篱前方的皂纱,她看了对方一眼,确认自己没有认错人。
面前的人是齐珣。
齐珣有些惊讶会在这里遇见她,她穿一身浅色衣裳,霞光披在她身上,像一件带有颜色的纱衣。
她头上戴着一顶尖顶幂篱,皂纱齐肩,因为皂纱撩起来,面容毫无遮挡地展露出来。
齐珣的脑海里有很多她在雨雾里的景象,雨雾阻隔,她的面容始终像是被重重纱幕遮挡,他醉着,不知是怎么记下来的,只是牢牢记得,像是记住一个不具体的梦。
但当眼前出现她的身影的时候,又觉得像是面对另一种梦境。
齐珣说:“刚才的人?我才到这里,也才看到姑娘。”
檀华说:“哦,不是你么?”
她看看地上,都是草地,问道:“你可有看见什么人从林中出来?”
“在下刚到这里,只遇上过一行值守的禁卫,只遇上了几个人,一个是柳侍郎家里的书童、十六七岁的年纪,大约六尺高,一身灰蓝布衣服,看样子是正在服侍柳侍郎洗漱,还有两位翰林院学士,一位是姓关的翰林编修,名叫存简,长得瘦高,刚才在那里背书。”
齐珣指了一个方向,檀华顺着对方指着的方向看去,是一个帐篷的背面。
那里空无一人,不过有个年轻士子在帐子侧面看书。
齐珣说:“林编修一直在那里看书。”
“还有……”他想到当初和自己说不要再往深处走的王九郎,又想到了王九郎左眼下的一颗泪痣,不知为何,说道:“再没有什么人了。”
讲到这里,齐珣问:“姑娘为何自林中来?又为何要找人?可是遇上了什么事情?”
“没什么事儿,只是有人为为我捡了东西,也该道一声谢才对。”
檀华笑了笑,放下皂纱遮面,径直离开。
齐珣望着檀华离去的背影,不知道这位姑娘为何对他如此不假辞色。
他很意外能在这里遇见她,觉得大约是缘分。
女子出行,必定与父母家人一起出行,知道她是谁家的女儿也好,知道谁是她的父兄也好。
总会有办法的。
他镇定自若地回到了暂住的帐篷,才回来,用过早饭。
然后便是狩猎,齐珣知道山里的猎物都是被宫里的人放进来的,他没什么兴趣狩猎。
再加上他才惹了皇上不悦,还是不要出风头的好。
如此,也只是等在猎场前方的空地。
猎物一样一样的被带回来,同行的翰林有的已经打好了腹稿,这个场景最适合献诗。
狩猎的人回来大半了,猎物一样样的摆在空地,堆积成小山。
梁闻喜带着两个小太监清点查验了猎物,记成单子,又说:“陛下有言,恰逢佳节将至,今朝狩猎,良会于此,不如请诸位文臣写作些应景的诗篇,用以纪念,陛下将会与人品评。”
听他此言,在场的臣子或是文人很惊讶,又很高兴。
陛下久不理事,今年不仅出门游猎,还要和大家一起品诗。
太监为在场的人捧来纸笔,许多提笔写诗的人心情都比较轻松,朝中气氛沉寂已久,算起来,许久没有这样轻快快乐的日子了。
齐珣今天无意出风头,他接过纸笔,低头写了一篇中规中矩的文章。
写成之后,他抬手相招,有太监过来。
“齐修撰已经写完了吗?”
这实在太快了。
齐珣递过去写好的文章。
恰逢此时,有太监唱道:“皇上驾到——永寿公主驾到——”
他抬起头来,一身明黄龙袍的皇帝带着一个年轻女子走来。
那个女子应该是永寿公主,华服盛装,气质典雅。
他整个人一怔。
太监问他:“齐修撰?”
他才意识到自己正死死抓着手里的稿纸,将纸张抓皱。
收回将要递过去的诗文,对刚才过来的小太监说:“还请稍等,下官要重写一下。”
太监点头退后。
御前的太监唱道:“百官行礼!”
所有人出列到地上的红毯上下跪行礼,齐珣双膝跪下,百官行三跪九叩之礼,他亦在其中。
第77章
萧翀乾说:“诸位爱卿请起。”
他带着檀华在主位坐下, 檀华看下首的官员,里头的人她认得一些老臣,至于比较年轻的, 有一些她能从一些人的长相里辨别出他们的门第,更多的就是纯粹生面孔, 陌生人。
不过其中也有个眼生却认识的人, 正是齐珣, 齐家的四子, 他的几个兄长都在朝为官,几个叔叔伯伯也是, 朝里朝外姓齐的人不算少。
檀华见过齐四郎的几位哥哥,齐家大郎和二郎入仕早,那时候萧翀乾在朝政上比较用心, 她也经常在定坤宫里玩闹, 皇上偶尔在定坤宫里见臣子, 她曾见过齐珣的大哥和二哥,至于他三哥,在洛京做了两年官,后来去了哪个州县做官,好像也回来过, 总之记不清了。
现在齐珣和别人一样,正在低头执笔作文。
檀华看过这些人, 将目光收回来,她听柔贵妃讲过,萧翀乾爱诗文, 从前每逢有什么节日,或是有什么事情, 都会在臣子里让一些文笔较好的人写诗,或是作画。
就算来有事情求萧翀乾,把奏折里的文章写得漂亮些,萧翀乾也会多一些耐心。
在檀华的记忆里,其实萧翀乾和柔贵妃很少出行。
在下面收文章的太监先送来几张写好的诗文,接东西的一个一身红色袍子的中年男子,他从太监手里接过文章,大致检查一下,交给皇上,说道:“一共十七张诗稿,请陛下阅看。”
诗稿交到萧翀乾面前,萧翀乾低头翻看,他看这些文章的时候不管时间过得快还是慢,半点不急,看完一张再看下一章,过了一会儿,看完这几张诗稿。
将稿子递给檀华,说道:“朕从中选了两篇,永寿也看一看,觉得哪几篇最好。”
檀华接过文稿,也和萧翀乾一样慢慢看上面的诗文,最先看的是字,这些文人大臣的字写得各有各的好。
再慢慢看上面的文章。
文稿左侧写着人名。
其中写作第一个好的就是齐珣,对方这篇文疏朗快活,富有生气,不失气势。
文字是无辜的,这是一篇好文章。
檀华再往下看,朝中诸人,尤其是文臣,若不是世家子弟,便是科举上来的学子,左右都是文学素养极高,对这些人来说写诗比种花简单。
剩下的文章多半还是不错。
檀华将自己挑选出来的诗文放在一边,说道:“儿臣看来这三篇文采最佳。”
萧翀乾接过来看了看,笑着说:“其中有两篇和朕选的一样,给这三位爱卿赐绢各两匹。”
萧翀乾挑中品评了几篇诗作,得一言者无不欢欣。
评到最后一篇,他说:“其中最优当属齐珣所作,妙笔天成,文采斐然,不愧是名家之后,再为齐编撰加赐一支玉笔。”
“美文佳作,当请诸位爱卿同赏。”
萧翀乾让太监将手里的文章交给下面的大臣传阅。
坐在萧翀乾近首的一个人拱了拱手说:“陛下,王舍人亦颇有诗才,臣还记得王舍人少年时所做的诗篇,不知怎么今日不见王舍人?”
萧翀乾说:“王舍人的旧病犯了,今日告了假。”
据檀华所知中书舍人可以有四人,大多数时候未必满员,这几年一直都是三人,里面没有姓王的。
大约是什么时候换来的人。
听起来是个文采比较好的人。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中年文人自席间站起身,拱手行礼道:“臣有话说,还请皇上准奏。”
萧翀乾说道:“爱卿请讲。”
“臣闻古之圣王,执干戈以游四海,广施君威而教授万民,天下始安。《礼记》有云,‘天子乃厉服厉饬,执弓操矢以射’,今日我等多见朝中将军与年轻子弟入林狩猎,猎物堆积如山,却未有一物死于陛下之箭矢。臣闻佛道多有弃世之言,久而闻之,折损人心锐气,陛下多听方外之言,不知今日还能射否?”
说话的人是吏部左侍郎魏昶,他说完,拱手而立。
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他和萧翀乾说话时气势逼人,虽然行礼,脊背绷紧,不见低调。
现场的人不再看手中的诗文,大多看着说话的魏昶。
有人举杯忘了喝酒。
谁也没想到平日里惜字如金的吏部左侍郎魏昶会在这样的场合说出这么一番话。
魏昶之言,多有讽谏之意。
萧翀乾的面色变了,他目光落在魏昶身上,让许久不见他的文武百官又想起了他几年前的样子,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也容不得冒犯。
在这样的注视下,不到片刻,魏昶的额头就冒了一层细汗,在场文武百官,亦是多有战战之意,一些新入朝的人也和魏昶一样额头冒出冷汗,甚至手都在发抖。
檀华微微转身,按了一下萧翀乾的衣袖,看着萧翀乾那双威势沉沉、阴云密布的眼睛说道:“今日与百官同乐,实属难得,还请父皇勿要动怒。”
大家眼睁睁看着,刚才还要生气发作的萧翀乾,身上的气势一下子褪去了很多。
风雨欲来的怒意一下子按捺下去了许多,他甚至对身旁的永寿公主微微笑了笑,说道:“父皇不生气,永寿勿怕。”
永寿公主闻言笑了笑。
大家立即感到萧翀乾身上的怒气又少了几分,大家周围的气氛也平缓了许多,大家都觉得松了一口气,呼吸都自然了一些。
一个刚才杯盏倾倒,扶到一半,见着皇上发怒不敢弄出声响,扶到一半,愣是僵住不动的人,这会儿才敢扶起酒杯,却发现手指有些发僵。
这只水壶差点又落在地上,同席的官员两手帮他扶住,他颔首做谢,抬手擦了擦头上莫须有的汗水,精神也放松了一些。
吏部右侍郎邹爽起身出列,深深稽首行过一礼,然后说道:“陛下久居问仙殿,四海虽平,国人久不见龙颜,心中多有忧虑,非忧我等一介微身,而是心忧陛下。此非为魏昶一人所忧,实为天下臣民之所共忧。魏侍郎怀忧君之心,久怀愤懑,直言骨鲠,虽不悦耳,却一心为君,还请陛下多多宽恕!”
邹爽此言,百官多有动情者。
邹爽拉着魏昶欲要使其与自己一起下跪。
萧翀乾挥了挥手,自有两个小太监上前扶起这二人。
邹爽行礼欲退,却发现魏昶不退,使了好几个眼色都不见魏昶退离,暗自焦灼。
萧翀乾说:“也罢,难得今日欢聚,就由朕先起兴。”
“来人,一百二十八步外设靶。”
萧翀乾暂时离场更衣,檀华亦随萧翀乾离去。
百官见此,互相对视。
适才为魏昶说话的邹爽摇摇头,和魏昶说:“魏兄实不该以射箭作比。”
魏昶冷哼一声:“邹兄以为陛下不能射么?”
邹爽摇头,说道:“陛下久不动武,某自还记得陛下昔日龙虎之姿,只今朝怕出什么意外。”
魏昶道:“家有宝器,珍而重之,旁人多疑其脆弱。”
邹爽压低声音道:“魏兄何意?”
“邹兄不要想太多,此是小事,邹兄莫非忘记陛下昔日之勇力?”他一笑,道:“更何况,陛下何必用箭?”
闻听此言,邹爽心里一松,也笑了,说:“陛下何必用箭。”
国君不必用箭,自然不必畏惧用箭。
行至旁边的一处帐篷,她拉了一下萧翀乾的袖子,说道:“父皇……您……”
萧翀乾对檀华笑了笑,说道:“射箭而已,有何可忧?”
檀华抿抿唇,微微垂头,也是笑了笑。
“我去外面等待父皇。”
檀华在外间,坐在桌案后,侍女帮她到了一杯茶。
茶汤微红,香味馥郁。
入口微苦,她慢慢品尝微微苦涩的茶汤,心里想道:
对一个日渐老去的人说他正在变老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尤其那个人还是她的父亲,这不仅是对一个父亲的残忍,也是对一个女儿的残忍。
她只要想一想,心里就会升起一阵痛意。
眼尾泛起酸意,她自半空转开视线,视线落在大帐门口的方向。
大帐门窗皆被卷起,室内一片明亮,满是野外天然的清新空气,此处鸟叫虫鸣更多,微风吹过树叶的声音,鸟儿扇动翅膀的声音,都从远方传来。
明亮的门口,有两列腰佩长刀,穿甲执戟的士卒。
一个蓝衣太监在门口欲要进来,看见檀华又往后退了两步,一看就是要躲到一旁。
见檀华注意到他越发有几分畏怯。
檀华放下水杯,说道:“门口的,进来。”
太监进来,喏喏跪下,“奴婢见过公主。”
檀华问:“你有什么事儿?”
太监目光犹豫,在檀华的视线里还是说:“……是仙师求药回来了,得陛下留信……说……说这两日就会到西苑来。”
“公主……”
檀华问:“还有别的事儿吗?”
“没……没了。”
檀华挥了挥手,小太监偷偷觑着她的神色退出门去。
萧翀乾换了一身窄袖龙袍,在百官的注视下,于一百二十八步外连射九箭。
第一箭为第二箭所破,第二箭为第三箭所迫,其余则为连追箭。
每一箭都入靶心。
群臣皆喜。
檀华看着被箭刺中的靶心,也笑了笑。
箭已射完,萧翀乾说:“不论身份,皆可参加,凡在前十名之内,朕皆有赏赐。至于具体考试,就由吏部左侍郎魏昶来安排吧。”
魏昶行了一礼,“微臣领命。”
萧翀乾来到檀华身边,解下手里的扳指,笑着问道:“永寿累了么?可要去歇歇?还是想吃些东西?”
檀华笑了笑,对萧翀乾说:“臣女想看人比射。”
“也好,这次行猎也来了一些官眷,当中也有些与永寿年龄仿佛的少女,一会儿应该也会过来看人比射,永寿不如和这些女孩儿多热闹热闹。”
父女二人别过。
第78章
檀华回到住处, 她坐在梳妆镜前,彩萍和梅香帮她摘掉头顶的发冠。
两个人一边帮檀华拆掉头上复杂的发髻一边说:“仙师多在宫中或是山里清修,要么就是出门求药, 一直很少参加宫里宫外的宴会或是聚会。”
牛角梳在发丝上滑过,檀华说:“好不容易出宫, 你们也多走一走逛一逛, 看什么有趣也看一看玩一玩, 不要总守在帐篷里。”
换过衣服, 檀华独自一人前往靶场。
她头上戴了一顶幂篱,皂纱遮住面目, 低调来到现场。
这样一来,看不清她的面容,也就少有人能认出她的身份了, 能认出来的多半也会当做没认出来。
就算是适应了这些生活, 她也不喜欢看人行礼。
初秋时节, 凉风丝丝。
靶场周围却又比檀华刚离开的时候热闹一些,有许多人在靶场外观看靶场上的比赛。
其中有的是官员、夫人们、也有年轻的士子或是女郎。
太阳还很大,许多人头上戴了幂篱,多半是为了隐私和遮阳。
檀华的衣着打扮在这些人之中并不显眼。
今日原本陪伴在萧翀乾身边的大臣,有一部分离开了, 剩下的和魏昶一起。
靶场外临时布置出了一座简易看台,一张地毯, 几张桌案,魏昶和一些大臣端坐在看台上看靶场中的情形。
还有些桌案摆在席位末尾,上面放着笔墨纸砚, 以作备用,有一个翰林院的臣子在那里提笔写文。
有几个士卒在场地里登记分数。
现场有十个靶子, 是十个人一起比赛。
有的穿文官衣服,也有的穿武官衣服。
魏昶微微点头,站在靶场侧面一个提着铜锣的小兵高喊:“每人三箭,开始准备!”
看在场的人都准备好,小兵重重敲响手里的铜锣,箭矢从参赛者手中的弓箭里疾射而出。
咄咄咄咄——
箭矢刺入靶子上,有人失靶,箭矢飞出去。
“见过公主。”
有人在檀华身侧行了个礼,对方是个年轻女孩儿,头上也戴着幂篱,围着一层白色纱绢。
这女孩儿摘下头顶的幂篱,行了个礼说:“小女是大理寺卿的女儿,姓赵,名嫣珠,两个月前曾于长公主府中见过公主。”
檀华看对方有些有几分眼熟,这个年轻女郎高挑秀丽,眼睛的形状有点像是凤眼,看人时目光温和。
檀华点点头,说:“嫣珠,我叫檀华。”
日头高照,射过一轮,场上的士卒统计完分数,换了靶子,第二批人也上场了。
比箭的人站成一列,其中有个一身黑衣身姿格外雄健挺拔的人,檀华能从背影认出来对方是燕归。
在场诸人中,唯有他最高大,一眼便能看到,他的气质也是最醒目的。
赵嫣珠只看一眼,便觉得害怕,立刻视线移开。
燕归侧着身子,拉开长弓,闭着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看向场地中箭靶中央。
檀华的目光注视着被他和弓弦捏在一起的灰色箭羽,那是大雁的羽毛,目光掠过他的手指,顺着箭身滑到箭神前端反射着耀目日光的银色金属箭簇上。
他松开箭矢,疾驰而去的箭射入靶子中央,利箭深深没入木制箭靶的红色靶心,箭尾停止颤动,箭靶隐隐有了裂痕。
其余两箭,随之而到,三支箭落在箭靶上成品字形,皆是深深刺入,裂痕蔓延,圆形的木制箭靶寸寸龟裂,裂成碎片,落在地上。
就这么碎掉了吗?
檀华循着箭矢来的方向看向燕归,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正看着自己。
他们这样熟悉,他毫不费力就能认出戴了幂篱的她,隔着一层皂纱,他仿佛也看到了她的面容和眼睛,看着檀华,燕归唇角微弯,像是个微笑。
这也只是一个瞬间的时刻,也许他看过来的时候,她正好看向他,仅此而已。
场地内外响起一阵欢呼。
用两个穿着文官一样衣服的年轻人站在靶场旁边,一个是齐珣、一个是周勔,二人一个在翰林院,一个在礼部,同在洛京,见面的时候多一些。
周勔一直热情满满地看着靶场上比赛的人,也就没注意到身旁的齐珣时不时看向一个头戴幂篱的女子的身影,当那位女子看向场上的燕归时,齐珣亦是看了过去。
所有人都看着场上的人,齐珣的目光不突兀。
不熟悉的人,很少有人会直视燕归的眼睛,有人发现燕归看着场外,多半会当作是目光游移。
只有看过两个人牵手的齐珣知道燕归和永寿公主关系匪浅。
而看着永寿公主带着幂篱的身影,他的直觉告诉他永寿公主看比赛的时候,也在看着燕归,当燕归看过来的时候,她也回应了燕归的目光。
齐珣一向知道燕归的身手好,就是这样的身手,让他在离开霍家之后,没多久就被人赏识,被推荐进入骁龙卫,后来他也得到了当今圣上的赏识,成为了骁龙卫的首领。
现在他更是得到了永寿公主的赏识。
檀华身边的赵嫣珠才转头看过来,刚才场上的人很吓人,气氛却很热闹,被这样热闹的气氛影响到,她心头升起的恐惧散去了一些。
赵嫣珠看着场地中间碎掉的靶子说道:“场地里的射箭与今早陛下射箭时不同,现在大家射箭的距离更近一些,大约八十步,用的是重弓,仿佛疆场杀敌,意在重伤对方。这场比赛不止比射的准,也在比试谁的力气更大。”
檀华看向旁边的赵嫣珠,说道:“你知道很多。”
赵嫣珠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我有个哥哥在军中,前几天才听他讲过一些弓箭相关的事情,也是现学现卖。”
“能说得这样清楚,可见你记忆力也很好。”
“臣女认识蔓菁,上次蔓菁在芳林苑聚会,臣女家中有事,虽接到拜帖没能成行,听说公主在那儿,嫣珠未能与公主相见,一直都觉得遗憾,今日也是贸然搭话,多谢公主夸奖。”
檀华问:“今天蔓菁来了吗?”
赵嫣珠说:“蔓菁今天没有来,这次行猎英国公府上没有人来,听说是国公府的沈世子生了急病,情况不是很好。”
檀华问:“世子生了什么病?很严重吗?”
赵嫣珠说:“……有些难说,蔓菁说沈世子病得重,短短几天瘦脱了形,长公主亲自照料,英国公也守在府中,说是世子是不小心吃了相克的东西,这几天一直不太好。”
“不知英国公府上有没有请太医为世子看病?”
檀华说:“太医院的事情我不太了解。”
过了一会儿,赵嫣珠问道:“公主,太子殿下最近很忙吗?”
檀华说:“哥哥一直都很忙。”
又过了一会儿,赵嫣珠说道,“臣女暂且告退了。”
周勔说:“如此盛景,除洛京外再难遇见,齐兄诗才过人,何不作诗一首?”
齐珣说:“作诗的人已经有很多了,不差我一个。”
周勔一看,场内场外,确实有不少人作诗,不止翰林,还有不少朝中官员,一些年纪大的捋须笑看着靶场的场面,目光喜悦欣慰。
今日热闹,不止一些年轻的翰林世子作诗写文,几位大人也一同写文观赛。
只是每个人的笔墨都是不同的,齐珣的诗文格外有灵气。
齐珣不作诗,周勔心下觉得有些遗憾。
正要再说几句什么,就听齐珣道:“今日齐某先告辞了,周兄请先慢慢看,你我改日再见。”
“好好,你我改日……”
看齐珣离开的背影,周勔擦擦汗,齐珣一直都是个随性好相处的人,便是在一起的人有什么不好,多半当做看不见,有什么错的地方,也从不叫人下不来台,今天不知道怎么了,他素日温和的桃花眼里面有几分寒意。
望着就叫人周身发冷。
齐珣距离靶场稍微远了一些,看台旁无人的空桌案上有一套齐全的笔墨纸砚,他提笔写字,将那张纸折起来带走。
回身走了几步,他抬手招来一个靶场附近的兵卒,将一张折好的纸,并一块银子递给对方,说道:“有劳将这张纸交给骁龙卫的首领燕归,不要让其他人看到。”
对方抱拳,道:“喏。”
兵卒找到了正在帐篷里洗手洗脸的燕归,他低头碰着水往脸上扑,身侧有一张桌子,上面有一枚墨玉扳指,下面垫了一条白色的帕子。
“首领,有人让我将这张纸送给您。”
燕归拽过肩膀上的毛巾草草擦干净手和脸,接过兵卒手中的书信,将其展开,看见里面的字,他目光定了定。
上面只有两行字。
——戊时三刻
——营地后白枫树前
他认识上面的字迹。
“你下去吧,这件事不要和人提起。”
燕归自怀中取出一支火折子,打开盖子,吹了吹,火焰升起,他将这张纸烧掉。
明黄摇曳的火焰光晕里,他又想起了永寿公主,有很多时刻,她沉默的坐在桌案旁,将手里写完的纸张送入火盆,火盆里明亮的红色火焰随着纸张增加而窜高,跃动之间将她白皙的手晃得映出剔透红色。
自秋分以后昼短夜长,戊时三刻,已是黄昏。
火红巨大的太阳剪影在天边露出半个,将落未落,白枫树的叶子被风吹过,翻出银色的背面,反射着红色的日光,像是一棵棵烟花火树。
地面也被镀上了一层微微的金红色。
此处距离驻扎的地方略远,那些帐篷,又因为地面高低起伏,那些帐篷只能看见一点点的顶部,它们浸在夕阳里,则又小了些。
等候多时的齐珣看到了燕归的身影自远方而来。
一身简单的黑衣,腰间挎着一把长刀,他踩着夕阳的余晖靠近。
他看起来比夕阳里所有的影子都要厚重。
燕归走到近处,和齐珣并肩而立,并不与他对视,他说:“请长话短说。”
齐珣扶着剑笑了笑,说道:“你我二人,相识多年,我曾以为异性兄弟也不过如此,不想有一天竟会变成这样的局面。”
燕归如同一块巨石一样沉默着,微风吹过,他手边的刀鞘轻鸣。
“你虽然不喜说话,但我曾以为自己还算了解你。那一日陋巷酒家,你我割袍断义,你说没有理由,我却以为你是有了什么难处,请人探查一番没有结果,心里始终疑惑。今时今日,我想我知道原因了。”
燕归仍是不语。
“有一个问题,还望燕首领如实回答。”
燕归说:“请问。”
“你和我,是谁先遇到永寿公主?是你,还是我?”
燕归略作沉默,说道:“这有区别吗?”
齐珣看着燕归的眼睛,桃花眼寒星点点,几分对视之后,发现两个人都没有丝毫动摇,他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声骤然中止,他说:“昔日燕兄赠我一截衣摆,今日我还你。”
齐珣抽出身侧长剑,自晚风中,向下轻轻一挥,将自己的锦衣衣摆与晚风一起割断。
他将一截碎布拿到两人面前,燕归看着那一截衣摆,神情似是有些波动,一瞬之间,又化为乌有。
齐珣松手,白色的衣摆被穿过两人之间的晚风送着远去。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
齐珣手里的剑尚未入鞘,说道:“燕兄曾承认家中有一位娇客,只是几番仓促,我一直未能得见。今日我想问,燕兄所说的娇客是永寿公主,还是另有其人?”
齐珣那双素日多情的桃花眼之中,满满的桃花春水凝结成冰,寒光湛然,在这样的注视下,燕归说道:“齐珣,我们已经不再是朋友了。”
燕归自腰间抽出长刀格住齐珣挥来的剑。
第79章
一个十几岁的小童蹲在桌案旁边, 他手里拿着一只蒲扇,正给一只错金孔雀纹博山炉扇风,白色的烟气从空缺纹的缝隙丝丝缕缕的冒出来。
经他手里的扇子扇动, 香炉中的火明明灭灭的烧得更快,白色的烟气被扇子扇得往四面八方飘去, 整个帐篷里都是驱蚊香的味道。
小童一边扇风一边挠自己脖子上的一粒很大的包。
夜幕垂落, 帐子里也黑了, 小童只顾着给香炉扇风和打蚊子, 都没意识到天色暗了。
直到有人掀开帘子走进来,在帘子一起一落之间, 帘外的火把照亮了对方手中剑鞘上的银色回字纹,小童看不清来人的脸色,藉着对方手里的刀剑认出了来人身份, 心里才松了一口气。
冷不丁出现个人还怪吓人的。
“这猎场里的蚊子又多又厉害, 小的管顾着烧香打蚊子, 都把点灯给忘了,小的这就点上。”
“不必点了,今夜早些睡。”
“诶?四郎今日累着了吧,您的衣裳我都放在屏风后了,水也打好了。”
齐四郎放下佩剑, 行至屏风换了一身衣裳,走出来。
驱蚊香之中有艾草、紫苏、薄荷、丁香等物, 这些东西燃烧的香气在夜色之中浮浮沉沉。
萧翀乾所在的明黄帐篷里,秉烛燃香,绮云香的香雾若有若无, 缥缈悠远。
守在门口的骁龙卫副手岑远明压低声音和燕归说:“仙师今天傍晚来了,正在里头面圣。”
燕归点点头, 是沉默的样子。
岑远明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压低声音说:“还有一件事。”
他压低声音说:“北边那个空帐篷被人用了。”
“初建营寨的时候,北边多留出了一个比较宽敞的帐篷,皇上没有说是做什么用的,只是让人留着。
“里面各色摆件齐全,却一直没见人住。
“直到今日,皇上射箭之后回来,得知仙师要过来,太监们过去打扫。”
“几个小太监过去,就发现那个帐篷已经被用作库房了,里面存放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今早打来的猎物。小太监们一掀开帘子差点被味道熏吐了。”岑远明想到那个场景也露出了一点点同情的表情,野兽的血流得多了都是腥臭味道,别说是没见过雪的小太监,就算是见过血的人也不喜欢那个味道。
“然后呢?”燕归问。
岑远明摇摇头,说道:“首领您也知道,那些猎物,伤在那儿的都有,正中要害的自然血流得少一些,若是伤到了血管,就会血流不止。几个小太监仔细一看,帐篷里的地面大片大片的都是血迹,有不少血都渗进地里去了。
“就算是将里面的猎物都搬走,帐篷也住不了人了。”
“您可知道那些猎物是谁让人搬进来了的?”
燕归看向岑远明,他面容里有一点微淡的笑意,似有似无的,问岑远明,说:“是谁呢?”
岑远明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宫里宫外,这样讨厌仙师又不怕得罪仙师的也找不到第二个了,正是永寿公主叫人做的。”
“陛下可有降罪?”燕归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消散了。
岑远明摇摇头,说道:“后来陛下召见过公主,只是一小会儿功夫,永寿公主就离开了,陛下具体说过什么属下不知,只知道公主走的时候神色似是不太好。”
檀华在帐篷里。
有人正一桶一桶地往屏风后的大浴桶里加热水,一会儿檀华要洗澡。
梅香正在清点查看梳妆盒里头的首饰器物。
这两日才到西苑猎场,做什么都是匆匆而为,梳妆盒里的东西也没有检查过,只在此时才检查有没有磕了或是碰着。
彩萍正在叠衣服,这两天有事,换用的衣服比较多,她将衣裳铺在小榻上,对着灯火好好查看一遍,确定没有勾丝破洞的才叠起来。
檀华正在铺床单,彩萍一回头正好看见了,扔下手里叠了一半的衣服,走过去就要替檀华铺床单,她说:“公主您怎么就动手了呢?这不是您该做的事情?”
檀华动作不停,伸手将床单掖到褥子下面,彩萍见她不停,只得和她一起铺。
“怎么就不是我该做的事情呢?有手有脚的,也不是铺不好床单,我自己睡的床,怎么就非得叫别人来为我铺?”
彩萍知道公主今天下午从皇上那里回来就不高兴,只是皇上和公主两个人说了什么,也没人知道。
公主回来后,也不对她们说,问起来只说是什么事儿都没有。
“您是公主,这些事情交给奴婢们动手就好。”
檀华说:“什么公主不公主的,这年月,与其做个公主皇孙不如做道士,在人间有富贵享受,享受够了没准儿哪天就能得道飞升了。”
檀华坐在床边,微微咬唇,手里扇着扇子,目光里还含着几分不悦。
彩萍说:“公主您又说笑了,奴婢记得您以前说过,神仙是被世人编出来愚人愚己的,天上也没有神仙,青天之外是太空。”
“当时奴婢问您太空何解,那时您说,大之极谓太,太空即是空之极也,极空之宇宙。”
“奴婢再问,何为宇宙?公主当时说‘上下四方曰宇,古往今来曰宙’,您那时告诉奴婢,这话是一位先贤所说。”
“公主您还记得吗?”
檀华回忆一番,说道:“我不记得自己何时说过这样的话,但听你说我就知道这是我说过的话。”
的确有那么一段时间,她爱说一些话。
也许是日暮的时候吧,当太阳下山,不管有多少星星和月亮,人都会觉得孤独。
“既然公主看不顺眼那些道士,不如咱们拿银子出去悬赏,说谁往道士身上扔一个臭鸡蛋,就给谁一钱银子,地位越高,给的钱越多,只将钱拿出去,保管洛京中的道士每个都臭不可闻。”
她表情认真,说:“奴婢这就去拿钱,只是字写得丑,还得另外请人来写,依照奴婢看不如将写告示的差事交给梅香。”
檀华抬手拉住彩萍,知道对方是故意哄她逗她开心,忍着笑说道:“可不能。”
梅香道了一声:“子不语怪力乱神,可别拿这个开玩笑。”
她双手合十,说道:“无量天尊,还请恕罪!”
彩萍说:“好好的说道士,和天尊有什么干系?”
看她们两个一个比一个认真,檀华这次是笑了,笑得有些受不了,说道:“平日里怎么不知道你们两个这么会开玩笑,可别拿这个逗我,我要笑得肚子疼了。”
“这儿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你们早点去歇着。”
知道她一贯不用人守夜,两个人说:“这就快好了,这两天天夜里冷了,奴婢让人再少添加些炭火,夜里睡觉暖和,还能烤一烤潮气。”
这样说着,彩萍说道:“您还没沐浴呢,一会儿得有人帮您洗头发。”
檀华说:“今天我自己洗,只是慢一些而已。”
两个人收拾了一下衣裳首饰,梅香去外面招呼人换了一盆银丝炭,送进熏炉里头点着。
又灌了几个汤婆子放进檀华的被窝里,说道:“公主早些睡,奴婢这就告退了。”
二人退去。
檀华自床上起来,脱掉外衣,除掉头上的两根发簪,解开盘在一起的头发,带着梳子,一边梳理头发一边往屏风后走去。
几个宫女都走了,室内格外安静,能听见外头兵卒来来去去走过的声音,还有秋风的啸声,熏炉里新点着的炭火毕毕剥剥,还有她梳头发时梳子的木齿自发丝穿过的细微声音。
才绕过屏风,她脚下一顿,梳头的动作也停了。
看向里面站着的人影。
是燕归,在这一片小空间里,他站在靠近帐子的一侧,正看着檀华。
一见她便是行礼:“微臣见过公主。”
檀华说:“你来了,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
“今天不用守卫吗?”
燕归说:“今夜微臣不用值守。”
檀华点点头,她走到浴桶旁边,将梳子放下,就发现燕归已经退到了屏风之外。
她解开素白锦袍里衣,迈入浴桶,靠着桶壁静坐。
不一会儿感到有人来到自己身后,一双属于男人的手,轻轻抚了一下她湿润的长发,然后对方另一只手拿着梳子动作轻柔地而缓慢地帮她梳理长发。
檀华靠着浴桶,身体只露出一小片雪白的肩膀和深陷的锁骨,余下的曲线尽数没入水中,被铺满水面的五彩花瓣遮挡。
燕归慢慢将一缕长发梳到底,说道:“燕归来为公主浣发。”
檀华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
燕归的动作没有彩诗和梅香那样利落灵巧,但也称不上笨拙,只是格外的缓慢格外的细心,一点也没有弄疼她。
如果是彩诗的话,这时候檀华可能已经舒服得昏昏欲睡了,但是和燕归在一起,她能感受对方身体的生命力好像从他触摸自己头发的手掌传来,让她清醒而清晰的感受到对方带着些微薄茧的手指抚摸头发的感觉。
浴缸里的水温也许在下降,檀华却感到了温暖和放松。
燕归手心搓揉了香膏帮檀华在头顶轻轻揉按,抓揉出了稀薄的泡沫,再拿起木勺自浴桶里舀起来一勺带有花瓣的,温热的水,慢慢帮她冲掉头上的泡沫。
自他进来已经很久了,檀华几乎没有开口说过话。
水流又一次带着稀薄的泡沫落下,湿润的乌发如檀如缎铺在燕归手中。
檀华说:“人为什么总是不愿意承认不存在的东西是真的不存在呢?”
第80章
檀华侧过身, 她掬起一捧水,和燕归说:“你看这里有什么?”
水中飘着两片花瓣,一片是蓝色的, 一片是粉色的,他认得蓝色的是玉碧莲的花瓣, 粉色的是芍药花瓣, 玉碧莲的花瓣粘在檀华的掌心, 芍药花瓣半是浸润在水中, 半是浮在水面上。
燕归说:“有两片花瓣。”
“假如我说里面有一个一个世界你会相信吗?”檀华看着燕归的眼睛问道。
燕归看向她手中的水,说道:“微臣相信。”
“不要说微臣, 只说你自己,你是相信,还是不相信?”
细小的涟漪之下, 是她清晰的掌纹, 像是用工笔勾勒点化而成, 隔着清水,在昏暗的光线下有些模糊,水从这双纤细的手掌的缝隙之中不断滴落,叮咚叮咚滴落在水面上,像是漏壶之中不断滴落的水滴, 两片花瓣露在水面上的部分正在变多,它们在一点点搁浅。
民间有个说法, 说是可以通过看人手心的掌纹来看一个人的命运。
燕归不通命理,他说不清楚是什么是命运,但假如他的命运是一捧流水, 他情愿注入她的手中。
“……我相信。”
檀华笑了笑,她放掉水里的水, 捡起其中两枚花瓣,用两只手举起来,她将沾了水的粉色芍药花瓣粘在自己左胸,招招手,“低一下头好吗?”
蓝色的花瓣印在燕归脸颊上,檀华看着燕归微微笑了笑。
“佛家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假如你相信的话,这样你和我就都有一个世界了。”
燕归一直是个过于朴素的人,所以她从来都没有将他和簪花这样的词扯在一起,但是此时近距离看他的面容,不知道是不是花瓣的缘故,她发现燕归的眉毛和眼睛的形状的细微处有一点点秀丽的痕迹。
檀华的手落在燕归的眉峰上,顺着眉弓轻轻滑动,她又笑了笑,和燕归说:“我要起来了,你闭上眼睛好不好。”
燕归闭上眼睛,他说:“好。”
檀华从浴桶里站起身,走出来,擦干净自己的身体,穿上一件素布长袍。
她系着衣带,偏头看过去,发现燕归还是闭着眼睛的,一动不动,连睫毛都是安静的。
檀华笑了笑,她说:“可以了。”
她两手擦拭着长发,两人走到室内罗汉床旁边,檀华坐下,燕归在她身后接过他手里的布巾帮她擦拭头发。
布巾包住头发,一点点吸收水分,等吸收的差不多了,燕归就把手里的布巾拧干,用他的力气拧干,布巾能干到**成。
她说:“你平时也会这样擦头发吗?”
燕归是一个活得很随意的男人,檀华还记得他的住处,她前两次见燕归的时候,他的房子里什么都没有,空空的,东西还是房东留下的东西。
回忆到这里。
檀华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春梦之后的午后,回到了她那天见到燕归的时刻。
她看见燕归站在院子里,提着水井中的冷水从头顶浇下来,冰冷的水珠从他肌肉弧度上坠落的样子。
明明燕归就在她身后,他的心脏就在她身后跳动。
燕归说:“我见过侍女给公主擦头发,我娘也是这样擦头发。”
头发已经半干了,燕归将手中的布巾放在旁边的盆子边缘,他仍是松松握着檀华的头发没有放开。
黯淡的光影里,燕归另一只手掌心微曲,指背轻轻碰了一下檀华脊背后的衣物,并没有触碰到她的肌肤,他说:“衣服洇湿了,公主当心受凉。”
“您稍等,我去找一件干爽衣服。”
后背肩胛的部分,感受到一点点潮湿的衣料靠近的触感,但她并没有感受到燕归的碰触过来,她只是意识到了对方刚才的靠近。
她微微侧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袖上半部分,刚才从屏风后出来的时候,那里也被头发上的水珠打湿了。
光线里,还是能看清的。
燕归已经从小榻上下去,去取衣服了,檀华看着对方的背影。
人的渴望是会说话的。
箱笼被打开,燕归从中捧出一件檀华半旧的白色素布袍子,他认识这件袍子上的花纹,在玉泉苑时,他见公主穿过这件衣服。
单臂捧着衣服,合上箱笼。
燕归重新看衣服上的花纹,不知为何自玉泉苑离开之后,每次与公主分开他都觉得时间很漫长,漫长得令人感到折磨。
衣服被碰到檀华面前,檀华指腹轻轻抚摸了一下衣服的纹路。
她说:“先放在一边吧,一会儿再穿,现在有另一件事。”
燕归觉得永寿公主的眼睛里像是藏着暗涌的春潮,随着她眼帘轻抬徐徐漫过来,霎时将他淹没。
他小臂肌肉微微紧绷,在一旁的小桌上放下手中的衣物。
檀华对燕归露出一个笑容,燕归膝盖微微弯曲,跪在檀华面前的软榻上。
两个人靠得极近,近到檀华能闻到燕归身上淡淡的皂荚的味道。
因为他更高一些,他略微低头,檀华抬着头,两个人呼吸相接,四目相对,能看清彼此眼睛里的倒影,鼻梁差一点点就能相碰,嘴唇差一点点就能接吻,说话的时候有种碰着对方嘴唇说话的错觉。
檀华的手轻轻抚摸燕归秀丽的长眉,她另一只手轻轻碰触按着燕归的肩膀。
指腹自眉宇滑过,能看清他眼中逐渐积聚的欲望,重重叠叠,蔓延无尽。
搭在他肩膀上的手,隔着一层棉麻布衣料能感受到他身体已经上升起来的温度,滚烫得似是能灼痛指尖。
她知道,他的身体状态已经完全准备好了。
但是还差一点点。
檀华问:“来见我之前,你在做什么?”
“沐浴更衣。”燕归说。
每一次都是如此,燕归说不清自己内心有多少渴望。
面前春潮脉脉的杏眼,完出一个笑意的弧度,当她微微点头,燕归就知道可以了。
他先吻了一下她带着笑意的眼睛,她像是痒到了,一只手捂住他刚刚碰到的地方,笑了起来。
燕归便吻上檀华带着笑意的唇。
过了一会儿,燕归身上的衣物被他扔到一边,秋凉了,檀华身上的袍子半盖着身上。
她半闭着眼睛,半是坐着半是靠在对方怀里,她感觉像是靠着一堵温暖的墙壁。
快乐的时候,会让人想要笑起来。
心里不快乐的东西就会被快乐一箭刺死。
今天傍晚去见萧翀乾,因为她让人把给那位骗子仙师准备的房子当了装猎物的仓库,萧翀乾不太高兴。
和檀华坐了一会儿,太监倒了两杯茶,檀华没沾杯子,萧翀乾也是。
两个人寒暄了几句。
萧翀乾说:“那些猎物本有仓库,怎么又用了一个帐篷?”
檀华说:“猎物太多,原本的帐篷装不下了,赏赐各家的猎物不好整理。”
两个人一个明知故问,一个推东找西。
语气平静,心照不宣的吵架。
最后萧翀乾说:“永寿,不要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在欲望的颠簸中,檀华想起了萧翀乾的这句话,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萧翀乾是封建时代顶端的掌权者,习惯给这个世界所有的臣民制定规则。
作为一个君主,他早已习惯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俯首称臣,其实作为一个父亲也是。
在他的世界里,什么事情该不该做,其实本质不是从规则出发的,而是从他自己的意志出发。
说什么该不该,其实本质想要的就是服从。
本来还让她生气的事情,这会儿想起来轻飘飘的。
檀华不愿意过多剖析别人的想法,就此打住脑海里的胡思乱想。
她被一重重的快感拥入一场狂欢。
结束之后,檀华懒洋洋靠在燕归的胸膛前,她说:“今天上午在靶场上,你射箭很厉害。”
“公主谬赞。”
檀华拿起他放在自己腰间的手举到半空中,翻来覆去的细看,看他手心不起眼的薄茧,手背上筋骨的形状,她捏了捏他的手指,觉得是硬的。
不是因为骨头和肌肤,而是能感受到他筋骨的力道。
她说:“当时你一箭有多大力气?”
燕归说:“大约六十斤。”
檀华不是很懂这个概念,她忽然想起燕归射箭的样子了,他拉开长弓,整个人的身体也像是一张弓一样绷紧。
蓄势待发。
她想到这里,坐直说道:“我记得你射箭的样子,可以看看你的后背吗?”
燕归也坐直身子,侧过身去,他身上穿着衣服,只是没有系衣带,他将衣物领口向后捋去,衣服下褪,后背露出来。
那天在永安巷的宅院里面,她看到的也是燕归的后背,她抬起手,指尖沿着当初水珠下坠的路径稍稍滑动。
他的肌肉稍稍起伏活动。
她好像一直没有好好看过燕归的后背。
檀华用两手量了一下他的肩宽,说道:“你长得这样高大,小时候在孩子群里一定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公主小时候呢?”
“我么?”檀华说:“那时候和父母一起生活,和皇宫里的诸位兄弟姐妹见得少,也少有争执。”
第81章
第二天, 檀华醒来,床帐里仍然是暗的,但能感受到被阳光烘烤着的温暖。
秋季的凉意上来了, 被衾里的温暖就尤让人流连。
她侧过身,从瓷枕上滑下来, 枕到手臂上, 睁着眼睛, 放空大脑倦躺了一会儿。
初秋的温度正好, 胳膊和半边肩膀露出被子外也只是微凉,待了一会儿, 愈发清醒。
她坐起身,挑开帘子。
屋里一片明亮,大片大片的明亮阳光铺在地面上, 室内一应的摆设器物被打理的整整齐齐, 白色的帐篷里什么都是干干净净的, 梅香跪坐在桌子旁,膝旁一支篮子,里头有几枝花,手边一只剪子,身前的桌面上正前方是一只曲线秀美的青花瓷瓶, 瓶身在阳光下光洁明亮,花瓶插了几朵错落的野花, 梅香身前的桌面上几片零碎的花枝花叶。
梅香正将手中的一支白色小花插入花瓶里。
檀华坐直身子,牵过窗栏旁垂着的金钩,将床帐挂起来。
也是因为她常年睡眠质量不稳定, 出行才带了这副厚厚的床帐。
梅香听见动静回过头,看她起来也是一笑, “公主醒了?昨晚睡得可还好?”
檀华见她要站起来,说道:“你做你的事儿,我就起了,穿个衣服不用人帮手。”
说着,她掀了被子坐起来,身上只穿了一件丁香紫的亵衣,取过床侧叠好的素袍披在身上,略系上衣带,问梅香,“新采的花吗?怪好看的。”
梅香笑了笑,说道:“是新采来的,只不过不是咱们这边的人采摘来的,奴婢说个人,您一准猜不到。”
檀华打开箱笼,挑选今天要穿的衣服,里面的衣服已经叠得整整齐齐的,她从侧面看颜色,红色灼眼、蓝色暗了些、至于绿色、漫山遍野都是绿色的、也不缺她这一身,还是大可不必了。
她从中抽出一套鹅黄色的衣衫,又在另一口箱子里取了一套厚一些的白色里衣,合上箱笼,准备一会儿洗漱之后穿上。
闻听此言,她倒有些好奇,“是哪个人呢?”
梅香笑了笑,说道:“是二皇子殿下。”
檀华面露疑惑,说道:“我二哥,他什么时候来的?”
她记得萧澜前些日子有事离开了洛京。
萧翀乾这次出行,年纪小的皇子和公主是完全不带的,剩下的也无所谓来不来,皇子之中只来了三皇子和五皇子两个,只是这二人一个比一个安静,毫无存在感。
诸位公主之中来了一个年长一些的四公主玉宁,她和一同过来的魏惠妃,一起接待一些皇亲女眷、命妇,还有大臣的妻女。
“说是昨天过来的,过来得晚了些,就谁也没有惊动。今天清早去林中散步回来,来到咱们这儿,那时候您还没醒,二皇子给奴婢一篮子花,还有两本书,还有一盒子蜜饯干果,说都是给您带的礼物。”
“二哥来了,怎么没叫我?”
梅香说:“二皇子特意交代,不叫奴婢打扰您,说让您好好睡觉。”
萧澜知道她的病,也知道她常年的作息习惯。
檀华点了点头,洗漱之后她换了身衣裳。
桌上摆着一碗粥,一个鸡蛋,两个小菜。
花束已经被梅香插好,放在桌子中央,她一向擅长弄一些精巧的东西,插花也插得颇有情致。
桌上还有一个八珍盒,敞着盖子,里面有八样各色的果脯,五颜六色的,上面挂着糖霜,看上去极为可口。
八珍盒旁边放着一盘子鲜果。。
梅香出门倒掉篮子里的碎叶,将篮子放在一边,转回身的时候双手捧着一个托盘走上前,只见上头放着两本蓝色封皮的书。
“桌上的这盒果脯就是二殿下带来的,还有这两本书,也是二皇子一起给公主带来的。”
“奴婢不懂什么书,您看看。”
檀华低头看过,大约从书名分辨出,一本是山海经一类的神话故事,一本是古人的文集善本。
“对了,还有一样东西,等您吃过饭,奴婢再说。”
檀华笑笑,她捏着银箸,细嚼慢咽的吃东西,两样时蔬清淡爽口,不知不觉吃掉了两碗红豆粥。
吃完了东西,也漱了口。
梅香方才将东西拿过来,东西拿来之前,她先说:“送东西的人说是开罪过您,这是给您的赔礼,方才奴婢怕您见了东西不悦,影响了饮食和肠胃,方才等到现在说。”
“送东西的也没说是谁,咱们看看送来的是什么。”
一个两寸来宽四四方方的金丝木盒子,随着盒子打开,檀华看见里面有不同于阳光的乳白色光线缓缓漫出来,当盒子完全打开,梅香一声惊呼。
只见里面是一颗几乎有拳头大小的明珠,外表的颜色似是珍珠又似白玉,正散发出柔和的莹白光晕,在白日里不是很明显,也无法忽视。
“是夜明珠。”
梅香不敢相信,这个被人随手交到自己手里的东西竟然是夜明珠。
檀华见过夜明珠,并不像梅香一样震惊,她还见过电灯、荧光衣服、荧光棒等等,各种各样带有神奇亮光的东西。
她看到夜明珠的时候不像这个时代的人那样震惊。
但是,每一次亲眼看到檀华都觉得它很美。
它发光的样子像是一轮月亮,只是将清冷的月辉化作了温润华光。
不怪如此被大家喜爱。
梅香道:“送东西来的是个没见过的侍女,说是有人开罪了公主,但恐怕您身份贵重不肯赐见,便叫奴婢帮忙将东西转交给您,聊表歉意,若是您愿意赐见,那个人请亲自向您谢恩赔罪。”
“一起来的还有这封信。”
香梅拿着一封信呈到檀华面前,素白的信封上干干净净、空无一字,檀华看了两眼,才拿到手里。
翻看到反面同样什么也没有。
她微微颦眉,看着看着,她似是闻到了幽淡的清香,将信封稍稍凑近,的确有是有些淡淡的悠远的香气。
纯粹的、从芳草或是鲜花之中凝练而出的芳香。
闻香识人。
檀华按下手里的书信,和梅香说:“拿香炉来。”
梅香看看檀华手中没拆封的书信,又看看桌上金丝木盒子里宝光莹莹的夜明珠,脚下顿了顿,见檀华没有改变注意的样子,还是转身去捧了香炉过来。
好好摆在檀华面前的桌面上。
正是上午日光最好的时候,阳光结成一束照射过来,香炉放得近了,苏合香燃烧的雾气袅袅升起、悠悠飘逸,明亮的光束中,正在逸散的烟雾缓缓变成了紫色。
日照香炉生紫烟。
檀华想起了那句诗。
梅香就看着公主纤长白皙的手伸过来,揭起香炉的盖子,香炉中浅棕色的香料上星火点点,不明显的燃烧着。
素白色书信一角落入香炉,香炉中的点点星火,烘烤着信纸,片刻之后,信纸上也有金色的火焰的纹路蔓开,一簇火苗升起,信纸被吞没掉。
以前也不是没有辗转送到公主面前的匿名信件,都是被这样处理掉的,梅香不陌生。
带着火焰信纸落入香炉里,苏合香的味道也略微浓了一些,片刻后,火苗变小,里面的纸张也几乎燃尽,依稀可见几笔风流蕴藉的流金墨色笔画在火焰中被吞噬。
梅香看着桌上的珠子,问道:“公主可知道这东西是谁送来的?”
檀华微微摇头。
“那个开罪公主的人是谁呢?”
闻言,檀华微微摇头,说道:“没有谁得罪我。”
她想了想,这样说也不对,还是有那么一个人的,英国公府的世子,长公主的儿子沈修明。
这人被她关到藏书室之中,一直没有人发现,直到两天之后被人从里面放出来。
人饿的厉害,也渴得厉害,从暗室里骤然出去被灼伤了眼睛,这些日子在府上养病。
若不是看比赛的时候赵嫣珠提起这个人,檀华都忘记了。
他冒犯她,她也教训过了,而这东西也不是他送的,檀华没必要说什么冒不冒犯的话。
而梅香看着檀华平静的表情,愈发有些紧张,六神无主,脚下团团转,感觉手里有了个烫手山芋,放在手里烫手,抛出去又会摔个稀巴烂。
“这种品相的夜明珠,就算是在皇宫里也是极为难得的,只怕是像往常一样的随便处理了不好。送东西的那个小丫头跑得快,怪奴婢没有抓住她问个明白,若不然送回去就是了。送来这样贵重的东西,万一有什么事儿,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檀华笑了笑,说道:“不用着急,先放着吧。”
梅香侧头看着永寿公主的笑靥,再看桌上的辉光耀耀的夜明珠,心里就没那么紧张了。
夜明珠纵是奇珍异宝,公主她更是无价之宝。
她合上夜明珠的盖子,捧起来,心里远没有刚才看到夜明珠时候的紧张,心情也是平稳的。
只当是个寻常的珍贵物品找个箱子放起来。
檀华支着下巴,看了一会儿香炉里飘出来的烟气。
她侧头看半空中明灿灿的阳光,忽然觉得阳光很好,决定去散散心。
第82章
她不是第一次来西苑, 依稀记得这里的路,也记得山林里有很多小动物,最常见的就是松鼠和野兔, 还有野猫和狐狸。
第一天出门,她捡了一株没见过的草。
第二天出门, 她捡了一兜子的酸浆果。
今天是她第三次出门。
她坐在一条清溪旁边, 手中捧着那本萧澜前几天送给她的神话古籍在读。
有没有神明, 她已经再没有怀疑了, 书只当故事看还是好看的书。
一只土黄色狐狸崽子像只小狗一样趴在她的脚边,檀华是在第二天碰到这只小狐狸的, 它腿上有一块出血的伤口,她给涂过两次药,给过它一次食物, 后来她再出现, 这只狐狸就跟在她身边。
西苑虽然叫苑, 其实是几座连绵的山,这里常年栽种树木,少的十年、多的百年,有些用作祭祀所用的柴薪,有的用于皇家营造宫殿, 其余的,每年春秋各开放两个月给黎民百姓伐薪。
狩猎的人, 是热闹不了整个广大的西苑的。
溪流浅浅,水流清冽。
树叶在变黄,大雁结成一行, 正在飞往南地。
脚踩在落叶上咯吱咯吱的响。
手中翻过一页书,小狐狸紧张地竖起耳朵站起来, 看着一个方向微微发抖,过了一会儿,脚步声越来越清晰,檀华伸手摸了摸狐狸后背柔软的绒毛,回头朝着下游看去,一身白衣的齐珣正在走近。
他站在檀华面前双手交叠,曲身行礼。
“齐珣见过公主,公主千秋如意。”
檀华看着齐珣,今天他没穿官服,一身普通的素白衣裳,少了许多前几次见面时候身上的风流气,现在看上去他的气质看上去比穿官服的样子都严肃,这样一看就很像是一个正经士子了。
檀华说道:“平身吧。”
齐珣这才直起身,他并不直视檀华的面容,是很尊敬的样子。
檀华已经习惯了社交之中,被人这样对待。
“你看一看,这些是你让人送给我的吗?”
檀华指着草丛里的三只木盒说道。
这三天时间里,梅香和彩萍加在一起收到了三份辗转交给檀华的礼物。
齐珣看了一眼,他来时就看到了这三只盒子,他说:“是下官所赠,此前下官两次见公主都是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冒犯,还请公主恕罪。”
他说的应该是清韵坊之前的一次,还有芳林苑那次他说是问路却非说要和她结为兄妹。
齐珣所送来的三样东西:
第一个是昨天收到的夜明珠、第二件礼物是一块和田玉雕的山水画、第三件礼品是一串珊瑚和珍珠穿起来的手串。
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就算是世家大族,也没道理能轻易拿出这样的东西。
上品的夜明珠、和田玉、珊瑚珍珠,总是有价无市的。
檀华说道:“当日只是小事,你当时既不知我身份,何谈失礼呢?这些东西过于贵重,还请带回去吧。”
话说到这里,檀华起身,说道:“我走了,齐郎自便。”
檀华的身影从身边经过,齐珣想要伸手拦住他,却也只是手指动了一下,就停顿了。
檀华的背影消失,齐珣弯腰拾起草地中的三只盒子,依次打开。
只见三只盒子里面的东西还是原来的样子,一看就是没有被人动过。
第二只盒子还有第三只盒子里面各自有一封信,一眼就能看出,信封工整得过分,他拿起其中一个,果然没有被拆开,第二封信也是如此。
当他打开第一只盒子,却发现里面不是信,而是一只素白色袋子,他不知道自己是用什么样的期待,放下手中的盒子,立刻捡起小袋子打开,却发现里面是一些呈薄片的灰烬,一看就是纸张燃烧过所留下的灰烬。
他握住这只装着灰烬的香囊,缓缓闭上桃花潋滟的眼睛。
檀华将小狐狸送回它自己的巢穴,那是个泥土坡地挖出来的洞,洞口矮小而扁,门口有两窝高一些的草遮挡着,窝很深,里面曲折,也许是兔子、黄鼠狼之类的会打洞的动物的巢穴。
洞穴已经很小了,但对于这只幼年的狐狸来说又有些大了,小狐狸在被檀华放回去之后转了个身,眨着小狗一样水灵灵的眼睛看着檀华。
檀华笑了笑,从荷包里摸出一只桃干,说道:“肉干被你吃光了,只剩下这个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摸摸小狐狸的头,檀华笑了笑。
她的马在距离狐狸窝附近的一棵树附近拴着,檀华翻身上了马,也不着急,慢慢往回走。
一路骑着马回来,在帐篷门口下了马,将马缰绳交给门口的守卫。
守卫接过她抛来的缰绳,躬身牵着马离去。
她才回去室内,放下了手里的马鞭,正在洗手,擦干净手,拿出身上的书,准备换衣裳。
就见彩萍过来,她拿着一只碟子,里面装了一碟子的紫色的龙眼大小的紫色野果。
她走过来,小声和檀华说:“燕首领给公主带来的,说是山里的一种叫不出名的野果,他说应该合您的口味,还说已经尝过了,叫您放心用。”
“刚才梅香问起,奴婢就说是我自己摘的。”
檀华刚洗过手,正好拿了一枚,咬了一口,发现里面是微微的酸味,有点甜,果皮很薄,果肉是软的,有点像圣女果。
确实合她的口味。
“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大约是一个时辰以前,那会儿您刚离开,燕首领当时也是有公务在身,送完果子就走了。”
檀华知道了。
彩萍接着说:“当时燕首领是随陛下和仙师一起离开的,说是要查探此地地脉,说是在地脉附近修行可以沟通天地,可以让修行一日千里,而且地脉之水服下可以延年益寿。”
“延年益寿?没有说包治百病吗?”
彩萍说:“没有说。”
檀华笑了笑,觉得这就有些可惜了,要不然找个人试炼一下,到时候看看是不是真的包治百病。
她去换了一身衣服,回来的时候也不记得看什么神话故事书,随便重新拿了一本书看。
也是自从回宫之后,燕归就回归了本职工作,两个人见面的时间短了许多,也有限了许多。
比如那天他过来看檀华的时候,他在这儿待了一个多时辰,就离开了。
来到这里的第一个夜晚,半夜见面,清晨分开的时候也是。
不像是在玉泉苑的时候,两个人可以整天或者是整夜在一起。
萧翀乾这阵子经常和那位仙师一起感悟大自然的真谛,勘察地脉、体会大道。
檀华眼不见为净,就像是在宫里的时候一样,当做是看不到。
她看了会儿书,照着手上这本介绍地理山川的书,画了一幅小图。
觉得差不多了。
转了转眼珠子,也许是春困秋乏,才一会儿功夫,她就觉得累了,有些困倦。
将书放在一边,伏在桌上躺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梦里面是没有尽头的安静。
过了不知道多久,檀华看见一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将衣物披在自己身上。
她清楚地感知到这是个梦,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身上确实有一件衣服。
彩萍坐在自己旁边,怀里抱着布料,穿针引线,看样子正在做做衣服,见檀华看过来,笑了笑,对她说道:“奴婢看您伏在桌子上睡着了,觉得恐怕是不会舒服,又怕叫醒您一时半会儿又睡不着,就为您披了一件衣裳,想着等过了一刻钟,您若是再不醒,奴婢就去叫您。”
檀华取下背上披着的衣服搭在一旁。
重新铺开一张纸,蘸了蘸墨水写自己那本真假千金小说的稿子,古代印刷的书比现在的薄一些,用不了十万字就是一本书了,就这样,檀华已经写完了两册分量的书籍,只觉得太容易了。
吃过饭,太阳渐渐落下来了。
溪流旁边的齐珣矮身将两条小船放入河流之中,可见上面毛笔字迹的秀美笔画。
信纸上,齐珣写的东西都一些文章,没有写得太浪费,写一些过度的言语过让永寿公主误解她,又或者真的把他当成一个流连欢场的浮浪子弟。
这样不好。
他此行算是轻装简行,带来的东西有限,笔墨也好礼品也好,都是在见到檀华之后叫人快马加鞭从家里取回来的。
也许这样看起来有些奇怪,但也顾不得许多了,家里那边两个聪明的兄长,一个是差不多住在衙门,另一个也有这种趋势。
父母一贯是不管事的,而且纵容他,若是有人问起来,他只说是卖出去了。
感情这种东西最害怕天长地久,若是一直在一起,恐怕就忘了可以分开这件事儿了。
他总是会想起永寿公主,他记得自己每一次见她时候她的样子,每一幕都是那么清晰。
她一直都很美,从朱雀街到西苑猎场,从早晨到晚上。
每时每刻。
但每次想到清韵坊门前的那一幕,齐珣就心里忍不住想,檀华和燕归到底是什么关系?
燕归不肯说,只是警告他距离永寿公主远一些。
他有许多猜测,有时候觉得自己猜对了,有时候又觉得自己猜错了。
有时候他很希望自己猜到的东西,是错误的。
是他胡思乱想,想得太多。
但是,最令齐珣无法忍受的,是自己眼睁睁看着公主和燕归的感情一日一日加深。
第83章
檀华写了很久, 放下笔,捏捏手指,她回忆自己写过的稿子, 还有刚刚写完的稿子,梳理了一下剧情。
目前真千金已经度过了少年穷阶段, 从街头借用别人摊位卖点心, 过渡到和人合租一个铺面做生意, 又到了自己开摊子做生意, 中间击退极品亲戚两枚,地皮流氓两枚, 结识当地可靠的朋友两个,获得了一个几个稳定的原料供应商,并且有了一批稳定的老客户。
痛击相亲男一只。
女主所做的点心, 被郡守的女儿送给了年老又轻微厌食的祖母, 这位老祖母很喜欢。女主因此被另眼相看, 她拒绝了将铺子卖给郡守的提议,卖了对方两个点心方子,重新获得一大笔资金,并且在一次交流之后得到了郡守女儿的友谊。
她准备再开一家分店,将手里的店铺交给店里一个比较擅长管理的一个员工, 全心全意投入分店的筹建和运营之中,并且又准备了几样新点心在分店开张的时候用。
单做点心不太够, 檀华准备开始让女主做糖果。
这样生意一定会很好。
再抬起头,时间就有些晚了,白蜡烛里面的火心弯曲下垂, 光线昏暗。
檀华洗漱过后,又是一夜好眠。
第二天起得早, 吃得也早,觉得肠胃里面有东西,就一边走着一边想自己才准备给女主开的新店里加哪些新商品,做糖果好是不好。
才想到几样糖果,就听见有人在外面问:“永寿在吗?”
是个女子的声音,檀华一听就知道这人是玉宁。
外头的侍女说道:“公主在里头。”
接着,玉宁被人请进来,她穿了一身浅蓝色的衣裳,气质端庄,看见檀华说道:“今日妹妹身体可还好?”
檀华说:“我很好。”
玉宁说:“大约是了,昨日我还见你骑马回来,不知道妹妹何时学会了骑马,你我虽是同在宫中也是好长时间不见了,以后见面的时候恐怕又少了一些。今日天气好,我也是临时起意,想找妹妹还有几位贵女一起出去散散心,我们骑着马,到林子里走一走,若是谁喜欢打猎,就射一些猎物,若是不喜欢,就走一走,散散心。”
檀华知道,玉宁已经定了亲事,未婚夫是长兴侯家里的世子,本来两年前就应该完婚,只是未婚夫的父亲得了急病去世了,因为男方要守孝,婚事就往后延了三年。
但迟一些,明年也该成亲了。
檀华换了一身便于骑射的窄袖衣裳和换上胡服的玉宁一起出行。
两个人和七八个年轻贵女一起出行,大家都骑马,一半穿窄袖衣服、一半穿了胡服,有人头上戴了幂篱,有人什么也不戴。
诸女骑马而过。
绿鬓娇颜、一略而过,彩衣飘飘、犹如云霞,环佩叮当、清脆悦耳。
后面跟着二十几个铁甲护卫。
野外草地有散步的行人看见这一行女子骑马远去,驻足看去,只觉得这些正值青春的女子起码而过的样子格外美丽。
恍若天上玄女。
待这些丽人的影子消失在绿树浓荫里,一个人才收回目光。
秋日天气微凉,阳光温暖。
有两个人有两个人面容正朝着刚才女郎们骑马经过的方向,其中一个人看着二十多岁,身穿浅绿色带有凌霄花纹路的衣裳,腰侧是一把剑,另一边是一个穿着白色素服的男子,身上连一枚花纹也找不到,唯有腰间配着一块玉佩,一把刀,他目光如很寡淡,左眼下却有一颗深色的泪痣。
年轻人对着身边的人说:“听说二皇子也在林中与诸位郎君行猎。”
王九郎看看寂静的林景,说道:“凌文归京途径漳州,那里情况如何。”
步入林中的女郎们,有的人带着弓箭,有的人带着小弩箭,有的人还带着刀子,也有的什么也没带。
恰好有一只兔子自旁边经过,玉宁瞄准兔子,拉弓射箭,一箭过去,准头不错,正中兔子身躯,有随性的护卫将兔子捡回来。
有人出言夸奖玉宁,说是她射箭好、准头高。
大家说笑了几句。
又往前走了一段,玉宁听见草丛里有声音,问檀华:“妹妹要不要射一箭?”
檀华说:“还是姐姐来射吧。”
玉宁又射了一箭,一箭落下,只见一只松鼠从树木的枝叶只见跑出来,沿着树枝借着叶子的遮蔽,几个闪身就跑得老远。
侍卫过去捡弓箭,箭头干干净净,上面只有一片半是金黄的落叶。
玉宁眼神略有失望,不过没太显露。
一行人又射了一会儿,玉宁挑了一个高大的书,让人将一条红色丝带,和身后的诸位贵女说::“人多不便,大家还是几个人一组,各自去射各自的,若是不喜射猎只当是和朋友闲走,只是不要走远,我们一会儿还来此地相聚,到时候看一看大家都射了什么猎物,若是没有射猎物,就请带回来几株花或是几颗果子回来。”
“各位自行分组,若是不想和人一个小组,想当个独行侠,就请带着两个护卫一起。”
“本宫与永寿一组,竞赛开始,大家这就自便吧。”
同行的贵女之中,有人三三两两和朋友一起骑着马远去了,其他的有的还在原地,有的和朋友默默聊天。
檀华倾向于第二类,玉宁倾向于第一类。
两个人天生就是姐妹,这些年也从来没想过谁来适应谁,反正大家就算在同一座宫殿里面,相处的时候也非常少。
说是相处,不如说是认识。
亲情这种东西总是若有若无的,存在或是不存在有时候说不清。
檀华和玉宁骑着马慢慢走。
地上的花花草草随着求风吹过微微摇晃,草叶尖端微微泛黄,树叶则是黄的更多,从树枝上落下来,慢悠悠的往地上铺开。
玉宁却不急着射箭,而是挂上弓箭和檀华边走边聊天,说道:“我有许多话,从前没有说过,小时候我总是羡慕你,那时候贵妃娘娘得宠,父皇也总是陪着你们。”
说到这里,其实还不算全说完,只是有些话不能再说出来了。
玉宁记得那时候皇上盛宠柔贵妃,也对檀华很好。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像是最幸福的一家人,但对于宫里的所有人来说,那是一个噩梦。
玉宁的李娘娘生了她一个孩子,本来也不算多得宠,过得也不算差,因为有了个孩子,凑合着也能在宫里混下去,寻常的应酬也有一席之地。
那个时候,柔贵妃还没有入宫,大部分后宫里的嫔妃过的都是这样的生活。
大家都一样,也无所谓什么嫉妒不嫉妒,就算是嫉妒也是轻飘飘的。
但是柔贵妃入宫之后就变了,后宫的天变了,从前一般得宠的人变成了路边的野草。
玉宁的母亲羡慕柔贵妃,她是个普普通通的女人,选秀入宫,唯一称得上手艺的是一手针凿功夫,却完全比不上宫里的绣娘,还有一些老嬷嬷。
她给皇上送过几次鞋袜,都是无疾而终。
皇帝不来看李娘娘,李娘娘就让玉宁装病,有的时候她不想装病,有的时候她装病父皇也不回来,就会挨母亲的打骂,心中戾气生长的时候,看到母亲可怜,就对柔贵妃和妹妹檀华有些不平和怨气。
后来柔贵妃病了,这个十指不染阳春水的妹妹亲自为重病的柔贵妃煮药,伤神。
她在目睹这位妹妹痛苦的时候,忽然起了一些心疼,也就是这些心疼,让她明白两个人还是姐妹。
只是有些东西太难说了。
亲情也好、对错也好、世间的变化也好。
再往后,姐妹二人见面的时候更加的少了,父亲也修了仙。
一切都和自己小时候不一样了。
也不可能一样了。
檀华看着玉宁,不知道玉宁为什么要说起这个。
多子女家庭的关系总是很复杂,一言难尽。
玉宁说:“永寿,那个时候我说过一些不好的话,你可不可以原谅我?”
檀华笑了笑,说道:“姐姐,我不记得你说过什么。”
玉宁也笑了笑,她说:“你喜欢什么动物?狐狸怎么样?冬天就要到了,我猎一只白狐狸给你做一件帽子怎么样?”
正说着,树林里钻出来一只白毛狐狸,玉宁眼睛一亮,一阵惊喜,已经追着那只狐狸跑远了。
檀华骑着马漫步。
过了一会儿。
一个骑马的人影出现在眼前,是齐珣,对方骑着马,马匹一侧挂着弓箭。
本来以为再不会见过几次的人,才隔了不到两天就出现在面前,檀华微微皱了皱眉头。
齐珣看出她不太欢喜,担心她怀疑自己别有用心,说道:“在下是随着二皇子等一行人一起游猎至此,遇见公主也是巧合。”
他手中握着缰绳,拱手作揖。
“公主要去哪里?不如由微臣守护?”
……
“在下写了一首诗文,不知公主可愿意一看?”
这是齐珣第一次正式问檀华这个问题。
他没有得到檀华一个眼神。
檀华勒住缰绳,换了个方向想要离去。
而这次,齐珣没有任由檀华离开,他控制着马匹向前挡住了檀华的去路。
说道:“公主,您为什么不肯看看我呢?”
檀华只说:“让开。”
齐珣不动。
檀华拿起挂在马鞍上的弓箭,搭弓射箭,
两个人之间距离在二十步以内,只要张弓瞄准,不会有虚发之箭。
弓弦绷紧,箭簇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弧度,箭簇的方向稍稍向下,羽箭离弦,刺入齐珣身下马儿的马蹄之前。
马儿嘶鸣着踟蹰,本能地往后退。
齐珣紧急勒住缰绳。
檀华再次自马鞍一侧的箭筒中抽出一支羽箭,搭弓引箭,这次她对准的是齐珣的心脏。
第84章
齐珣对视着檀华看过来的眼神, 心情在她认真的表情中沉寂到安定,他那些不甘心的,某些跃跃欲试的感情都平静了下来。
他微微笑了笑, 桃花眼中,清波微动, 满山绿意, 皆不如意, 只看向对面彩衣华裾的永寿公主。
檀华见齐珣没有躲闪的意思, 说道:“我数三个数,如果你不走, 就让尸体留下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檀华没有什么犹豫,也没有胆怯。
从在这个世界出生的第一天, 她就知道自己出生在一个规则残酷的时代。
不用出生在罗马斗兽场成为一个每天都在死斗的奴隶或是野兽已经很幸运了。
她不愿意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所束缚, 不意味着有人可以用这个世界的规则欺负她。
“一。”
“二。”
满眼翠色, 似是映得对方白衣上也有几分绿色,秋风吹拂,对面之人没有半分躲闪的意思。
万翠之中,犹如一杆玉竹。
檀华微微拉紧弓弦,说道:“三。”
有声音同时传来, “皇妹住手!齐郎躲开!”
习惯专心的人,很习惯忽略一些不相干的声音, 当前的事情是排在最前头的。
檀华先松手,射出了手中的箭。
也在同时,齐珣**的马匹叫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石子打了一下。
马匹一痛, 前后腿腾挪躲避,带着马背上的人也变换了位置。
那支箭也到了对面, 因为人的位置变了,那支箭只是扎在了齐珣的手臂上。
檀华才想起那个适才叫自己“皇妹”的人,心中立刻疑心是不是萧恒来了,下意识握紧手中的弓箭,朝着来人看去。
一个穿着天青色蟠龙袍子头戴银冠的男子骑着一匹戴着红樱的白马在檀华和齐珣之间。
是她二哥萧澜,对方身后还跟着两个护卫,檀华放松了手中的力道。
利箭仍然在齐珣手臂上,殷红的血液从伤口处顺着衣袖往下流,一边流血一边将衣袖洇湿成大片的红色。
萧澜看了一眼手中拿着弓箭的檀华,说道:“皇妹,不论如何,先将弓箭放下吧。”
“不知这位齐郎如何失礼于皇妹?妹妹不如告诉二哥,二哥为你教训他。”
“这位齐郎挡了我的路。”
萧澜说:“如此,也罪不当死,齐郎也已受伤,小惩大诫,还望妹妹看在二哥的面子上饶恕了他一回。”
檀华看了看在马上的萧澜,笑了笑,说道:“既然如此,今日就给二哥一个面子。只希望齐郎记得,下次走路好好往前看,可不要再挡了谁的路,你的肉体凡胎,不知能挡几箭。”
离开了这一片土地,萧澜带着齐珣往一个稍微远离此处的方向走去,停在一颗老槐树下面。
齐珣手臂上的伤口已经拔掉了,他的血也凝固在了衣服上,袖子像是一条冷冷冰冰硬邦邦的铁石做成的袖子。
袖子上的箭簇适才被二皇子身边的人出手帮着贴着衣服削掉,剩余的部分还未拔掉,只是用白布条在伤口附近绑了几下,权作止血。
这一路大家走得都很沉默。
骑着马儿,走了一段路,一直走到一颗大大的榕树下。
萧澜说道:“四郎的伤口也不能再拖了,我身边的人对刀剑创伤略知一二,就在此停下,帮四郎处理一下伤口。”
护卫为齐珣借力,略搀扶着他下马。
齐珣在树下席地而坐,低着头,一双桃花眼看着地面,默无声息。
那个护卫说道:“一会儿拔箭时疼痛,还请郎君咬住一物,以防伤了口舌。”
齐珣知道这时最好听对方的话,他伸手摸怀中的手帕,不小心碰到微微发硬的信封,他的指尖微微顿了一下,又意识到这是和永寿公主毫无关系的东西,他避开信封,掏出了丝帕,咬在口中。
当利箭从手臂中拔出来的时候,从未受过这样重伤的齐珣,奇迹般地不觉得多疼。
他只是回想起永寿公主在对面几步开外,引弓射箭的样子,她一眼扫过来,杏眼的弧度总是显得人天真,永寿公主又是如此美丽,那双似是含着几分魔魅的眼睛里,只有冷然和平静。
扔掉被拔出来的利箭,为齐珣拔箭的护卫说:“没有伤到筋脉,郎君所穿的衣服料子光滑,箭矢略有滑动,刺入的伤口不深,没什么大碍,只是皮肉伤,好好养身体就好。”
萧澜在齐珣被人拔出手臂上的箭之后,才微微侧回身看向齐珣,他正在被人包扎伤口。
“四郎感觉好些了吗?”
齐珣说:“不觉得多疼。”
此行是萧澜带着几位公卿之子一起入山狩猎,几个手下为了防止意外发生特意带了些治疗伤口的金疮药,还有被毒蛇咬伤所用的解毒剂。
而自从和同行的几位公子王孙分开之后,这些人还没回来,萧澜原本是追着一只小鹿而去,没想到看见了永寿公主正在射箭,对面的人就是和自己同来游猎的齐珣。
实在不知齐珣怎么这么巧碰到了永寿,但发生这样子的事情也不能再说巧合了。
萧澜说:“永寿是我父皇最宠爱的女儿,性格难免任性骄纵,今日伤了四郎,实在不该。”
他摇摇头,又说道:“只是永寿身为女子,正值妙龄,名声极为重要,作为兄长,我有个不情之请。”
齐珣说:“今日之事,包括家人在内,在下不会和任何人提起。”
萧澜听他如此说,也是微微放松了一些,适才他还怕齐珣怀恨,即使不告知父皇若是这件事被外人所知,对永寿来说也终究是个恶名,主角又是一男一女,也许还少不了让人浮想联翩。
他说:“只是如此,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齐郎又要如何对父母兄长交代呢?”
这件事对齐珣来说也是个难题,但他说:“殿下不用担心,在下自有应对。”
“回家后,四郎可说是流矢所射,若家人问起射箭之人,只管说是二皇子萧澜所射。”
“至于永寿,她自小得我父皇宠爱,又身体不好,难免骄纵任性,还望四郎不要记恨怪罪。”
“不知公主所患何疾病?”
萧澜说:“不是什么大病,她生来体弱,时不时犯一些小毛病。”
檀华的病,萧澜知道,但实际的情况不能和齐珣一个和檀华没有关系的外男去讲。
萧翀乾找了那么多的大夫都没有用,只是吃药丸子呢。
多说无益。
齐珣听萧澜说这些话,心里觉得做哥哥的萧澜看上去没有什么不称职的地方,但是他不太了解永寿公主。
永寿公主并不是一个骄纵任性的小公主,没有见过她的人很容易这样想,就比如说是曾经的他自己。
但当他发现永寿公主就是那个和燕归站在一起的女子,他在芳林苑碰到的女子,便知晓永寿公主也许足够任性,但不骄纵,不代表不任性。
齐珣想着想着,想到了檀华射箭时看过来的眼神,冷冰冰的认真。
见到她面容的时候,齐珣有种明天两个人就能在一起的错觉。
得知她是永寿公主的时候,他只觉得终于认识了这位佳人。
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其实不了解这位公主。
最初他只知道她是以为绝代佳人。
不认识她的时候只知道她是一个公主。
洛京凡是官宦人家,无人不知萧翀乾对柔妃所出之女,永寿公主的喜爱。
他也不例外,他早知道,得知皇帝修仙仍忧虑爱女的事情,不觉得有些太得宠爱。
慈母多败儿,慈父也一样。
但当真正知道她是永寿公主的时候,齐珣过往对于永寿公主的印象全都片片碎裂。
他是如此渴望靠近她,偏偏没办法了解她。
齐珣看着深林之外的晴空之中飞过的鸟儿如此想道,原本感觉不到的手臂上的模糊疼痛,正化为实质,沿着血液流向心脏。
玉宁回来的时候,看着地上有零星血迹,问檀华:“这是谁的血?”
檀华说:“没有谁,是一只中了流矢的小狍子,从这儿跑了过去。”
玉宁说:“怎么没把它留下来呢?”
檀华说:“姐姐是想要吃狍子肉吗?”
玉宁说:“哪里说,对了刚才那只狐狸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宫里还有没用的狐狸皮,都是上好的,等到回了宫里,用我宫里的。”
檀华点点头,说道:“其实不用那么麻烦,姐姐的心意我心领了就可以。”
“这可不行。”
夜晚回到住处。
今天燕归来了,来得还很早,两人有几日没见面,各自说起这两天做什么。
燕归无外乎是护卫萧翀乾去了哪座山林,在哪里和神仙对话,或者是听吩咐做一些事情。
檀华挑拣着说了几句,都是些零碎的事情,她自己觉得不如何有趣。
原本是在喝茶,聊着聊着燕归握住了檀华的手,他握着檀华的手看中间的中指,在视线停留在指腹的位置。
停留得有些久了。
檀华察觉他在观察什么,也看过去,见是一道小伤口,纤细的短短的一道伤口,竖在中指指腹上。
一时之间,檀华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有了这样一道伤口,看形状是锋利的东西划出来的,也没觉得疼过,现在看见伤口才能察觉到一点点细微的疼痛。
也许是纸张划的?
她方才要说。
燕归说:“是箭羽割伤的。”
他的手指似有似无拂过这道纤细的伤口,抬起头问檀华:“公主射了什么猎物?”
燕归想,他不觉得檀华喜欢什么猎物,这些天,檀华没对狩猎表现出一点兴趣。
自来到猎场唯一一次拉弓射箭,就在今天。
檀华说:“没有射什么猎物,是射了个人。”
“他死了吗?”
第85章
燕归有一双总是安静沉寂的双眼, 他问檀华那个人有没有死掉的时候,隐约显露出一点锋芒,不明显。
但檀华知道他是认真的。
贵妃软榻上, 檀华眨眨眼,说道:“你这样问让我觉得自己是杀人未遂。”
燕归眼中那一点锋芒收去了大半。
他略微沉默, 像是在想应该说什么, 檀华侧过身轻轻碰了一下他沉默的唇。
顺势撬开他的齿关, 亲吻了一会儿。
两个人分开的时候, 燕归尤是不舍,他还是扶着檀华的后背将人放开。
檀华自袖中摸出丝帕轻轻擦拭唇上。
看向外表平静不知道是否在忍耐的燕归, 问他:“想到要说什么了吗?”
头脑里的温度渐渐下降,燕归想到了刚才的问题。
这一吻让他心中仅存的一点戾气荡然无存,一重潮水褪去, 人就能看清自己真实的想法了。
燕归说:“那个人可有冒犯公主?”
“假如有呢?假如没有呢?”檀华问道。
“燕归的刀很锋利, 公主不要弄脏自己的手。”
他捧起檀华的手, 将这只柔软微凉的手贴在脸颊,微微垂下眼睫。
心中一片虔诚安定。
檀华看着燕归安静纤长的睫毛,又看看桌上空白的茶水,说道:“不论我杀谁你都愿意帮忙吗?”
燕归看向檀华的眼睛,目光微微凝聚, 他说:“我愿意。”
那双如水一般清透的杏眼之中,燕归发现他期待着那双眼睛染上笑意。
灯火摇曳之间, 照耀出锦帐纱幕,也照耀出一双人影。
光像是水一样,向着远处漫去, 黑夜里渡着光明,一闪一闪的, 萤火虫在黑夜里飞舞,有人伏在桌案之前笔走龙蛇,血迹斑斑的衣袖自身侧垂下。
书童在一旁一边研墨,一边闻着空气里墨香夹杂的淡淡的血腥味。
只是他看着那副衣袖不住地皱眉。
今日一回来,四郎就受了伤。
伤口已经裹了,未及更衣,二皇子身边的人到了。
来人送了一封信、两瓶宫里制的金疮药,并一对玉璧,说是为不小心刺伤了四郎赔礼。
四郎与二皇子派来的人相互应对,书童没有机会插话,只是在一旁看着。
等人走了,那些东西是书童收起来的。
信件里的文章二皇子派来的太监读过,两瓶金疮药他看不懂,倒是玉璧,他只看里面的水头就知道是上等的和田白玉。
好好的将这几样东西收藏好,回来又先找了两件换洗衣裳准备帮四郎换衣裳。
捧着衣裳过来,就见四郎还穿着那一身外衣,正在书案前提笔写字。
从上午回来,直到太阳落下。
晚饭的时间已经过了。
书童说:“四郎,您要不要歇一歇?吃一些东西?”
齐珣没有听到,从日暮到第二天太阳升起,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晨曦,书童已经睡倒在了桌子底下,他才放下笔。
绚烂的朝霞铺满天空,日头冉冉升起。
山林之中,兔子在巢穴门口探头探脑,麋鹿从灌木之中钻出来,在溪涧低头饮水,鸟儿停留在树枝之上,叽叽喳喳。
一片草地之中,萧翀乾坐在一只蒲团上,双眼闭上,面容安定,两手垂在膝头各自捏着一个法诀。
太虚观主在萧翀乾身侧,是同样的姿势,他说:“此山乃龙脉汇集之地,昔年时有大疫,西王母仙驾在此停留半日,借龙脉炼药救人十万;五百年后有贤人谢怀于此悟道长生,操琴奏乐而声不出,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方圆百里之野兽受点化,兽性消而灵性生。再过九百年便是今时今日,灵气渐消,仙道渺渺,只此地才能窥得半分。”
两个灰色衣袍的小道童走到萧翀乾身侧,皆是垂着头沉默不语,他们手中一只托盘,上面放着一只小小的白玉蝶,里面装着一只鲜红色,光华流转的药丸。
仙师说:“到陛下用药的时间了。”
萧翀乾睁开眼睛,道童将丹药送上前来,另一位道童,另一位道童倒了一碗清水,道童跪下,将托盘在萧翀乾面前高举过眉。
看了眼盘中丹药,萧翀乾接过,就着清水一口吞下。
放下水碗,两个小道童无声退下。
待服用过丹药,萧翀乾向着远处望去,他们居于山顶,高山已有数千年,山中古木参天,枝繁叶茂,枝叶交叠,往远处看,一片幽深绿意。
太阳已经升起,挂在蓝色的天空,日光穿过树木的枝叶照射到地面,林中树叶声窸窣,鸟叫声自远方而来,叽叽喳喳,却不热闹。
只是空旷而已。
林木之间,湿冷的露水还铺在草木上,点点滴滴,如同黯淡苍白的陈年珍珠,秋季的野草坚韧而缺乏水分,绿是幽深的老绿色。
更添幽冷。
呼吸之间,一片凉意。
萧翀乾问:“九百年以前,谢怀于此所见,也是这样的景色吗?”
仙师说:“也是这样的景色。”
第86章
说完这句话, 萧翀乾重新闭上眼睛修仙。
他实在是个不论做什么事都有天赋的人,不一会儿就进入了物我两忘的状态。
人年纪越大,经历的越多, 往往在心中攒下的爱恨嗔痴就越多,有多少人仇恨和欲望徘徊在心中, 难以消解, 难得冷静。
而萧翀乾, 他光是三十岁以前经历过的事情就已经比许多人都要多了。
如今年过半百, 却还是这么容易就进入物我两忘的状态。
观主上一个见到能这么快入定的人还是在二十年前,他的大弟子徐微生。
想到这里, 他觉得时间有些久了,便站起身,对闭目修行的皇帝躬身做了个子午诀, 踏着初秋才落下的碎叶子转身离开。
距离道场不算远, 一直在树荫下等候的陆观鱼见师父过来, 便上前行了一礼,跟在了对方身侧,左手垂在身侧,右手在身前,这是个便于搀扶的姿势。
同在此处守卫皇上的燕归的目光自陆观鱼的手上扫过, 看向这位观主。
观主今日穿了一身蓝色道袍,衣袖处用月白色织锦纹绣做边, 头上一定银冠,手中一把拂尘。
从身形上看,很容易看出这位观主较几个月之前清减了许多。
许多人都知道, 上个月的那场刺杀之后,这位仙师卧床很久, 他身上的伤口虽然未伤及要害,但伤口很深也很长,流了很多血。
当时御医一知道这位仙师到底流过多少血,都要以为这个人要活不成了。
这位昏迷濒死的仙师还是被人从鬼门关救了回来,只是救助回来之后,这位仙师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他的伤势总是反复,高烧、昏迷,伤口迟迟不能愈合。
当时仙师身上过长的伤口是被太医们用细细的羊肠线缝起来的。
这是一门相传很久的手艺,传自上古神医,方法是用烈酒浸泡过的羊肠线,将人身上的伤口缝合起来。
仙师身上的伤口长而切面光滑平整,这样的伤口很好合拢,也容易缝合。
按照常理,只要多吃一些好的东西,也很容易恢复。
但仙师的伤口,总是好好坏坏,发过好几次烧,御医根本不敢离开。
这段时间入宫,宫里也有人说仙师的伤还没有好彻底,只是因为无碍于行动,就回到宫里,辅助皇上修行,其实一直在忍耐疼痛和虚弱。
所有人都能看到,仙师整个人清减了一些,脸色略微苍白,只有神情还和从前一样,只有双眼,看起来愈发乌黑。
偶尔有人会看见仙师咳嗽。
燕归顺着两人看过去,正好看到仙师握拳低头的姿势,声音很低,大约是怕打扰到皇上。
他看了看,收回目光。
依旧是盘膝坐在柏数树枝上,望向皇上修行的方向。
看似寂静的树林里,其实有高手如云,只有有一丝异动,这些沉寂得几乎和古木融为一体的护卫,立刻会活动起来,变成择人而噬的野兽,变成一张天罗地网。
经过晨起修行,萧翀乾自山上下来,他不乘坐撵轿,只是步行下来。
少年从军时的很多习惯还烙印在他的身体里,只要是不需要讲究排场礼仪的场合,能走路的时候他会走路,走路不方便的时候他会骑马或是乘车。
不是第一次陪萧翀乾走路回去。
也许是他无时无刻不想念着檀华,这个时候,跟在萧翀乾身后的燕归也想起了檀华。
皇上宠爱永寿公主,素来怜惜公主多病,特意恩准公主可以在宫中乘轿,但公主几乎不会在皇宫内乘坐轿子。
这是父女二人的相似之处吗?
日头高照,萧翀乾从山上下来,回到住处。
经过宫殿门口的时候,燕归遇见了一个认识的人,一身红色官袍,气质矜贵中隐约带着几分随性,面冠如玉,一双桃花眼熠熠生辉。
燕归发觉今天的齐珣身上多了几分沉稳,但又有一些锋芒引而不发。
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都各自收回目光去,一个略微低头回避圣驾以示恭敬,一个继续关注皇帝的安危。
刚一进去,梁闻喜拂尘一动,便有小太监端着温水上前伺候萧翀乾洗手。
燕归这段时间经常发现一些萧翀乾和永寿公主父女二人相似的地方,比方说洗手,父女二人洗手的方法和步骤一模一样。
萧翀乾用胰子洗过手,梁闻喜递上布巾。
梁闻喜年纪大了,近几年腿脚不太好,走起路来脚力差了点。萧翀乾若是要走远一些的路,不会带梁闻喜,他也不习惯别人贴身伺候,所以很多时候只带护卫出行。
他和萧翀乾说:“皇上,今日一早,翰林院的齐修撰前来求见,已经在外面等候一个多时辰了。”
“哪位齐编修?”
梁闻喜笑了笑,说道:“您贵人多忘事,是今年的探花郎,齐珣齐编修,他的文章还是您亲自点的呢。”
萧翀乾想起是谁了。
他点点头。
去屏风后更衣,换下一身沾染了晨曦露水的衣服,萧翀乾回来再坐榻坐下,面前就有宫女上了一杯泡好的碧螺春茶水。
他对梁闻喜说:“让齐珣进来吧。”
萧翀乾不是一个喜欢记仇的人,他对这个叫做齐珣的年轻人,也远远称不上是仇恨,甚至连厌恶都算不上。
这个朝堂上,有各种各样的大臣,这些来来往往起起落落的臣子,萧翀乾见过得太多了,像齐珣这样刚入官场的年轻人,还远远达不到让人讨厌的地步。
齐珣被人引至萧翀乾面前,他行礼,有礼有节,举动之间,看上去让人赏心悦目。
“齐爱卿有何事见朕?”
齐珣道:“西苑有山为琢光,微臣仰而视之,夜梦神光华彩,似云似雾。醒来后忽然想起关于此山的旧日传说,相传九百年前大贤谢怀于琢光山羽化飞升,有感而发,遂做此赋,敢请圣上品鉴。”
从袖中取出一篇诗作,向上递送,递东西时,手臂上的伤口疼痛了一下,他胳膊微微紧绷了一下,将手里的一卷文稿举得更高。
梁闻喜自他手中接过那卷诗文。
那是一篇很长的文章,写在一卷长长的布帛上,梁闻喜让两个小太监一起,将这篇长幅文章展示在萧翀乾面前。
宽有四分之一丈,长足有一丈。
上面的字是很漂亮的行书,一眼看过去,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神姿飘逸,根骨俊秀。
看见这幅字的人,便是不识字的小太监,也下意识多看了两眼。
美是普遍的,有时候人们不知道什么是美,但一眼看过去就能感知到美,就会被美的事物吸引住。
萧翀乾尚未看清文章的内容,一眼望过去,只道:“好字!”
他话说完,眼神都认真了许多。
手边的碧螺春,直到冷透也没人品尝。
在读完一遍之后,萧翀乾指了一下自己对面的位置,说道:“爱卿请坐。”
已经站了许久的齐珣说:“微臣不敢。”
“坐吧。”
齐珣行了一礼,恭敬地坐在萧翀乾对面,当他做起一个士大夫所做会做的事情的时候,没人会想起他是那个在洛京街头游荡饮酒的纨绔子弟。
燕归走出门去。
跟随在皇帝身边的骁龙卫习惯了沉默,护卫皇上的时候,大家通常不会说话。
燕归也习惯了沉默。
他抬头望向天空,从这里往上看,因为方圆有人居住,没有树木遮蔽,天空是空茫茫的一大片,秋高气爽,朝霞散去之后,天空是一片澄净的浅蓝色,连太阳的温度都变得稀薄和遥远,一阵阵秋风穿过树叶送来凉意。
浅蓝色的天空上,流云化成丝絮,飘飞逸散。
有一行大雁结成人字向南方飞去,它们落入人的眼中,只是一个浅淡模糊,随时在变化的“人”字。
两个时辰后,齐珣穿着一身红色官服走了出来,有小太监跟在他身后,笑意殷勤亲切地送他离开。
皇宫里、朝堂上的风向从来都是瞬息万变的。
而在距离皇帝最近的位置,燕归也好,身边同样的骁龙卫护卫也好,常常能看到一些别人不可能看到的细节。
当看到一些变化的时候,心中偶尔会有“风起于青萍之末”的感慨,能亲眼看到这样的场景不知道是不是该感到荣幸。
一个疑似惹皇上不悦的翰林院修撰,在觐见皇上的两个时辰之后成功让皇上另眼相待。
皇上第二天下旨将齐珣封为翰林院侍读。
第三天、第四天,都召见过齐珣,短的时候半个时辰,长的时候一两个时辰。
当齐珣到来的时候,燕归不会刻意避开,也不会刻意留下来。
不在皇上身边的时候,他有时会仰头去看蓝天飞过的大雁。
北雁南飞的时候,常常能看见一行大雁。
猎场有些狩猎的人,偶尔能看见大雁中的一只突然从队伍之中坠落,小小的队伍变形了一瞬间,又很快聚合,有的时候断裂成两个队伍。
也许是看得习惯了,走在山林里面的时候燕归有时候也会抬头用视线搜寻天上的大雁。
有时他能从林木之间的缝隙看到大雁飞过,有时候则只能看见满眼枝杈,各种各样的硬邦邦的正在流失水分的枝杈,边缘泛黄,正在往下落的树叶。
燕归是来找人的,他找了很久,沿着细微的痕迹慢慢找。
后来他山林深处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人。
太虚观的观主穿着一件半旧的蓝色袍子,他正在采摘草地上的一棵药材。
燕归看见对方的人影,顿住脚步。
他的手心肌肉微微紧绷了一下,下意识想要握住腰间的刀,当他察觉到自己这个想法之后,悄无声息松掉了手里的力道。
“仙师。”
对方捧着药草直起身,侧过头。
燕归说:“皇上想见仙师。”
第87章
少有人烟的山林深处, 树木枝繁叶茂,相互掩盖,阳光稀薄, 一层层的树荫投下来,地面总是昏暗的。
地上的草因为光线稀薄, 长得不高, 几乎都是伏在地面上
偶尔有一些红色、粉色、黄色的小花在秋风里微微颤抖。
再过几天, 秋霜降下来, 这些小花就都会衰败。
深林之中,常有鸟鸣, 时不时也有虎豹的吼叫声远远传来,若闷雷响起。
他们一直向前走,谁也没有露出恐惧的表情。
前方有一道峡谷, 下有云雾缭绕, 无法判断峡谷之下又有多深。
峡谷旁边立着一块石碑, 上半段缺了一角,下半截埋在土中,久经风吹雨打、上面昔日雕刻的痕迹已经略有模糊,野草遮掩,教人看不清上面的文字。
依稀可见一个“谢”字。
黑色的雀鸟在峡谷上方盘旋飞翔, 偶有鸣叫,声音清亮, 传向远方。
仙师说:“燕首领听过谢真人的传说吗?”
燕归说:“略有耳闻。”
仙师说:“谢真人名谢怀,生于九百年前,当时周朝没落, 天子式微,诸侯势大。武侯居于西方, 武力强盛,民风剽悍,是列位诸侯之中最强盛的一个。武侯朝拜天子,受赐胙而不拜,天子称其叔父,躬身行礼。自此,天下人皆知天子有名无实,以为武侯将取天子而代之。
“谢怀为忠臣之后,其父蒙冤而死,他自幼年起于太史令门下学史。少年时,谢怀见武侯自中庭经过,自言道:‘其无君命’。后人以为,自那时候起,谢怀便能知晓天命。
“后来天子对武侯愈发敬畏,武侯杀天子之臣如杀自家奴隶,天子不敢忿怒。
“再后来,谢怀离开了大周的国都,游历天下。在北方一个偏僻乡党,谢怀遇到了一个年轻人,断言此人命在紫宸,天生帝王,这个人就是后来的文帝。之后武侯杀天子而自立,天下终乱,谢怀于乱世中合纵连横,辅佐文帝收诸侯之地,而诛武侯,文帝登基。
“文帝欲以齐地封谢怀为齐侯,宦官至谢怀家中无人应门,待推门而入,方知人去楼空。闹市有人曾见谢怀行踪,为宦官引路,几人一路追至琢光山顶,眼见谢怀抱琴而坐,弹而无声,野兽跪伏周围,眼中灵光渐明,一曲终了,谢怀弃琴,羽化而登仙。”
燕归说:“仙师也羡谢真人?”
“谢怀这样的人,这样的经历,谁能不羡慕呢?”
“曾听世人说过,仙师能知过去未来,已经半步仙途。”
这样的说法早而有之,只是在仙师不久前预言大雨会在会在三个月之后停留,这样说的人更多了。
仙师摇摇头,说道:“人云亦云,不可信也。”
他看着身侧的峡谷说道:“这道峡谷便是谢怀成仙那日所生,当日宦官被人领到此处,仰而望之,见谢怀于山顶操琴,不知其在修行,皇命在身,急于过去,却见身前裂开一道峡谷,当时人多敬鬼神,恐惧其为仙鬼示警阻拦,不敢前往,便在此停下,亲眼看谢怀登仙而去。”
见燕归望着那条几丈宽的山谷,目光似是有些怀疑。
仙师笑了笑,说道:“也有人说,这个说法也许是后世之人为作传说牵强附会,亦或是沧海桑田之变,今已不得而知。”
“唯一可知的只有,这道悬崖之下,深不见底。”
这样的地方实在是杀人抛尸的好去处。
燕归收回视线。
他说:“深山之中,常有危险,峡谷沼泽、毒草猛兽,仙师出行,还是带着几个弟子比较安全。”
仙师握拳轻轻咳嗽。
“死物倒是没什么,只有野兽可怕,只是我的弟子也没有谁能敌过野兽,真遇上野兽,也不过是给其徒增口粮罢了。”
“仙师的伤好了吗?”
“托皇上的福,伤口已经愈合,其他的也不太要紧。”
看上去不像是不太要紧的样子,燕归看对方体弱,放慢脚步。
两个人行至山下,仙师望着山下的景色说道:“再过两日就要回京了。”
这句话像是一句寻常的感叹。
仙师将药草带回住处交给弟子,随后换了一身衣裳去见皇上,在侍弄药草的童子将背篓里面的药草拿出来,疑惑道:“杜蘅、凤尾蕨、龙舌草、人参……又是这些?”
“这些药材,算然贵重,但也不算难见,宫里宫外总是能买到的,这是何苦?仙师最近这些几天只要不陪伴陛下都入山采药,偶有几样难得的,还有些叫不出名字的。。”
“珍稀药草何其难见,这些已经是不错了,至于叫不出名字的,我们不知道贵贱,仙师应该知道,即使是不知道也可效仿神农尝百草。”
“仙师自有仙师的道理。”
几个弟子说着,就将几株药草处理炮制去了。
皇帝找仙师不是为了别的事,所为的大约还是修仙之事,两个人说了很久的话。
燕归守了小半天,不见有人出来或是进去。
岑远明和燕归换班,他说:“既然仙师在里面,陛下应该不会再出门了,燕首领这两天都很忙,放心去歇息吧。”
离开皇帝住所,燕归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他洗了个澡,他本身不是活得太细致的人,洗澡用的是冷水,洗过澡没擦太干爽就披上了衣服,头发略微擦拭过披散在脑后。
坐在桌子旁边,燕归按着刀鞘抽出长刀,这把刀沉寂的时候看起来很普通,除了刀锋更加明亮干净一些。
他眼睛里倒映着雪亮的刀刃。
很久以前,他已经准备好了要杀掉太虚观的观主了。
无所谓对方是不是神,能不能通神。
没道理第一次可以杀对方,第二次不可以。
一直以来,他护卫在皇上身侧,几乎没有机会,这几天观主才来到猎场。
但是,从一个晚上起,燕归就不能再杀他了。
当时永寿公主问过他:“不论我叫你杀谁你都愿意吗?”
燕归说他愿意。
那个时候,燕归注意着永寿公主的眼睛,他渴望从那双眼睛里看到笑意。
的确如他所愿,又笑意在永寿公主眼中徐徐化开。
像是水面上又一层涟漪浮现。
她的脸颊也有一个小小的酒窝出现。
但是永寿公主说:“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
燕归说:“公主请讲。”
他知道他一定会答应下来。
命运已经将他在永寿公主面前的命运呈现给他了。
永寿公主望着他的眼睛说:“你要答应我,不要为我做坏事。”
“什么是坏事呢?”
“你知道有些事情做不了的,大昭的律法明明白白写着一些事情不能做,你心里知道这件事情不能做,就知道什么事情是不能做了。”
燕归明白了什么是檀华所说的坏事。
他也记得自己承诺过公主不要去做不好的事情了,所以他按捺住了自己内心的杀意,没有在四野无人的时候拔出腰间的剑,一箭穿心之后,将人抛到悬崖之下,或者是丢弃在沼泽里面。
没有人会找到的。
但是他已经答应公主了,燕归擦拭着剑刃,心中稍稍有那么一丁点的遗憾。
更多的,则是一种安心和温暖。
很多人一生都在追寻着这样的温暖,他也曾以为不会再有这样的温暖了。
空无一人的室内,燕归笑了笑。
刀锋里映出他与平时大不相同的笑容,这个笑容已经可以称之为幸福了,只是燕归此时没有看到自己脸上露出的笑容,他没有发现自己的这个笑容,他脑海里在回想着檀华。
夜深人静的时候,有一个人站在观主面前,看不清是男是女,是高是矮。
他说:“现在您确定那个人是燕归吗?”
室内没有点灯,观主半垂着眼睛,背对着对方,说道:“我不确定,只是怀疑。”
如果有人能在黑夜里看到他的面容,就会发现他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病气。
“我们一直没有等到他动手。”
第88章
回宫之前那一天, 檀华的病发作了一次。
此行所带的行装都已经打点整齐,一样一样的摆在室内,只等着明日装车。
檀华清晨的时候醒来。
舌尖有微微苦涩的药味。
只记得昨天大家收拾箱笼, 清点东西准备回去。
檀华坐起来,问:“什么时辰了。”
一早等在外头的彩萍说道:“辰时初刻。”
“就要启程了。”
檀华找衣服披在身上, 撩开床帐, 就要下床。
彩萍说:“公主不要急, 皇上刚才说推迟一个时辰启程。”
梅香说:“我这就告诉外面的人公主已经醒了。”
檀华面露疑惑。
彩萍扶了一把檀华, 说道:“是梁公公来传的话,叫奴婢们不要扰您, 说是陛下说了,您要是上午醒不来就下午走,若是下午还醒不来, 就明天走。”
檀华穿上鞋子, 摇摇头, 说道:“不好耽搁大家,我开始是晕了,后来是睡着,叫我一声也没什么。”
她一边说着,一边抬手摸了摸右侧额角。
还记得自己昏睡之时是在梳妆镜前拆头发, 不知道有没有磕到铜镜。
彩萍回头见她动作,说道:“是皇上担心公主呢, 都好着呢,没磕着。”
檀华走到梳妆镜前面,发现确实好着呢, 心里猜测昨天是暗卫十七伸手接住了她。
彩萍从床上捡了檀华落下的耳环,将玉枕抱走, 说道:“咱们得东西都已经收拾好了,只剩下这里一铺床,还有几样用具,收拾起来用不了一刻钟,公主莫急,一切还按平常就好。”
檀华先去洗漱,又换了一身衣裳,香梅帮檀华梳头发。
“梳个简单些的头发就好。”
“奴婢遵命。”
梳好头发,桌上的饭菜也来了,吃过饭,桌上的碗筷端走,茶具也收起来,彩萍和梅香另外带着两个侍女已经将房里的东西收拾起来了。
略等一会儿,时间到了,大家一起上了马车。
彩萍陪着檀华。
彩萍说道:“您当时在梳妆镜旁昏睡,是燕首领将您抱到床上的,他在公主床边陪伴到凌晨时分,方才离开。”
檀华回想,只记得自己看着镜子身形一晃,就沉入了梦乡。
“离开之前,燕首领问您多久能醒来,奴婢说少则几个时辰,多则一两天。燕首领去而复返,送了一盒东西,说您醒了之后若是肚子饿可以吃,还留下话说等回宫之后会来拜见公主。”
彩萍拿出一只木盒,在檀华面前打开,盒子刚打开就有一种香料的味道散发出来。
里面是一条条指头粗细的红棕色肉条,上面撒着星星点点的白芝麻。
“看起来不错。”
“您要不要尝尝?这儿还有点心和水果,二殿下送来的果脯还没吃完,也带着呢,公主要吃些什么?”
“不要拿别的了,这个就好,吃不了那么多。”
檀华的手伸入盒子里,捡了一条肉干,慢慢咬着吃。
肉味很香,有点麻椒和花椒的味道。
至于肉,不知道是什么肉,肉的纤维很长,不硬,一咬就能咬断。
也许是牛肉么?只是国中的牛肉不允许随意宰杀,应该是别的吧。
味道还不错。
檀华朝外面看了一眼,道路两侧种植着一些杨树,秋天叶子黄了,风一吹,叶子就往下落。
暮秋时节,庄稼收获。
更远一些的地方是农田。
能看见一些农人背着背篓或是赶着骡马车子在天地里忙碌的影子,有小孩子在地里捡麦穗。
吃过一条肉干,檀华觉得半饱了。
将过城门。
彩萍在桌旁给檀华倒了一杯水,正将之递过来,外头马夫勒了一下缰绳,马车颠簸了一下,彩萍手中一抖,水洒出来一小半,泼湿了手。
接着马车就停了。
放下杯子,就听见车夫在车帘外说:“公主恕罪,实在是前方先停车。”
“发生了什么事?”
“小人不知。”
有人敲了敲车厢外壁,说道:“永寿,是二哥。”
檀华撩开车帘,见是萧澜骑马在外头,他说:“永寿身体可好些了?”
檀华说:“二哥,我好些了,前面是什么事情?”
“是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
檀华不是很相信,有一点怀疑。
萧澜改口道:“看起来是两个外地来的旅人,在路中央晕倒了,已经有人去安置他们了。”
他道:“这也是出门常能遇见的事情,只是皇妹出门少,很少遇见这类的事情。”
“二哥遇见过很多次吗?”檀华有点怀疑。
萧澜点头,说道:“在城中有时候有时候因着拥挤,或是路人粗心大意,是有可能撞到人,我虽没有撞到过,别人却有过。若是远路,有些人行路中用尽了盘缠,或是盘缠丢了,空腹行路,也有饿晕在路边的,也曾听说过有些科举考生在来考试的路上晕倒在路上。”
见檀华看起来有些好奇,他说:“这些事情要是说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哪天有空,妹妹若是喜欢这样的故事,我讲给妹妹听。”
萧澜在这里陪了檀华一会儿,檀华本以为他是有什么事情,只是说了几句话,就见他离开了。
回到芙蓉殿里,也还是老样子。
也许是这次出行舟车劳顿,檀华睡得很早,醒来的时候,发现被窝里多了两个温热的汤婆子,再摸摸外侧身边,温度虽然不在了,却有人躺过的痕迹。
燕归来过。
他们再次见面的时候是在下午。
檀华坐在一座半边架在湖水上的水榭里,水榭四周有一尺多高的白色大理石栏杆,宽敞的湖面里,荷花萎谢了,只剩下一些绿色的荷叶,也变成了薄薄一层铺在水面上,半空中飞过的鸟儿,偶尔飞下来再湖面啄一口水再飞走。
她身上穿着一身白色的素袍,侧坐在近水的水榭上,手边是一只钓竿固定在栏杆上,上面挂了五六个颜色绣花各异的驱蚊香包。
檀华仰头看着天空发呆。
恰好有一群大雁飞过。
临水照出燕归黑色的身影。
檀华先分辨出的是他的脚步,她半闭着眼睛说:“秋日的阳光变淡了,也变暖了。”
燕归在檀华身后坐下,他盘起腿,“公主冷么?”
后背往后一靠就倚靠到了燕归胸膛上。
燕归双手环住檀华的肩头,檀华说:“不冷,夏天的太阳热一些,秋天这会儿正好。”
“你看天上的一字在变。”
燕归顺着檀华手指指着的方向看过去。
大雁的一字队列变成了人字。
一些重视礼仪的人家,男女成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聘礼中会有一只大雁。
“你看得这么认真在想什么?”
檀华半躺在燕归的怀里笑了笑,伸手掰了一下他的下巴,将他掰低头。
燕归说:“什么也没有想。”
“你在说谎吗?”
檀华枕着燕归的肩膀,指尖顺着他线条明晰的下巴往下滑,一路划到他明显隆起的喉结。另一只手从他的肩膀一侧斜插而过,按下他的头来和他接吻。
过了一会儿,两个人分开,檀华说:“我父皇那边有没有什么事?不是让你说什么秘密,说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燕归说:“皇上想要在琢光山为谢真人建一座庙宇,为谢真人供奉香火。”
“这个世界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以前我曾一度以为神仙是真实存在的。”
檀华记得谢怀这个人,九百年前的人,有一个羽化成仙长生不老的传说,大家都说他在大周的典籍之中找到了帝王术和不老术,据说他二十岁之后只饮清水,不进饭食,后来白日飞升。
那时候她到了琢光山,还去找过谢怀的踪迹。
沧海桑田,什么也不剩了,只有一个石碑。
但这个世界上关于谢怀的各种传说,最终都以谢怀白日飞升为结局,还称呼对方为谢真人。
讲述这个故事的人常常信誓旦旦。
燕归摸了摸檀华的头发,“鱼儿上钩了。”
他伸出手抓起那只挂了好几个香囊的鱼竿,却发现稍稍一提,鱼线顿时一轻,用力提起来,举到半空,就见鱼线下端垂着的鱼钩上空无一物,而且钩子是直直的一根。
檀华笑着和燕归一起看没有鱼钩的鱼竿。
“为什么没有钓钩?”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也没有鱼饵吗?”
“有的,刚才那条鱼吃的就是鱼饵。”
其实就是放一条鱼竿陪陪自己,没有什么意思。
燕归将看了看鱼竿,说道:“香囊很漂亮。”
“你喜欢就挑一个。”
燕归拿近钓竿,细细看了上面挂着的几个香囊,从中选了一个丁香色的。
这些香囊都是不是永寿公主亲手做的,但是放久了有种和永寿公主身上类似的苏合香味道。
第89章
秋天来了, 一重重的来。
门前的桃花树叶子落尽了,秋水变冷了,干枯的荷叶被风吹散了。
大半时间, 檀华在皇宫里,闲暇的时候看看书, 写写东西, 有的东西烧掉, 有的东西收在匣子里。
在猎场那天, 玉宁没有猎到狐狸,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回来之后让宫里的人给檀华送来一顶貂皮帽子。
宝珊过来陪檀华聊了一会儿天,走的时候,她留了自己做的糕点。
过了几天, 永寿公主的家庭教师问题解决了, 人选是光禄大夫崔让。
齐珣做翰林院侍读, 这个工作本来是陪皇帝读书,或是与皇子读书讲课,目前做的就是陪皇帝读书。
他常常在问仙殿行走。
齐珣陪着萧翀乾读过一段《山海经》。
听说永寿公主是在天禄阁听崔让讲课,每两天一次,每次一到两个时辰。
算一算今天是永寿公主去天禄阁读书的日子。
读《山海经》的时候, 萧翀乾和齐珣讨论了一些里面的神话传说,还有故事。
这是齐珣第一次和萧翀乾一起读《山海经》, 却不是他第一次读这本书了,他本来就擅长想象,所想到的东西与大多数人也有些不一样, 将从前关于这本书的一些看法拿出来聊一聊。
聊了一会儿太监过来说:“陛下,快到您做修炼的时间了。”
修炼的安排是雷打不动的, 萧翀乾结束了这次谈话,齐珣告辞离开。
檀华在天禄阁偏殿的一个空房间里和崔让学习。
两个人都是眼熟的。
各据一张桌案,在临窗靠南的位置,有一个宫女一个太监侍奉在侧。
这几天的课程,有一半的时间崔让会问檀华一些问题,关于她以前读的书,关于她读过什么书。
听过之后他大多数时候都是点头或是沉默,有时候点头的幅度大一些,有时候点头的幅度小一些,有时候又仅仅是沉默。
然后接着问下一个问题,或是开始讲课。
崔让很少说好或者不好。
他讲起课来循循善诱,极有章法,有时候檀华想不起来课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很快就结束了。
檀华遇见过好几次齐珣。
对方穿着一身红色官服,站在天禄阁里,有的时候是屋檐下,有的时候是常青树下,有的时候是水池边。
有的时候对方拿一本书看,有的时候他就在天禄阁的西殿和校书郎说话。
看他衣服是属于翰林院的人,本来就是在天禄阁做事。
檀华有时候能感觉到齐珣正看着自己。
他看人的时候,桃花眼,眼尾红。
明明是深秋,他目光里似是映着三月桃花。
有时候又像是错觉。
一起到天禄阁找典籍的校书郎说:“最近很少见王舍人来这边。”
旁边的人说:“王舍人本也不是天禄阁的人,陛下身边的事情忙,他就没时间过来了。”
“说的也是。”
“那齐珣,听说最近颇得陛下赏识。”
“当日他考科举,我以为是个不靠家里恩荫的清正才子,今日看来只是博名声而已。”
“名利之徒而已。”
文人相轻的事情,古往今来总是很多,檀华抱着自己挑来的书与齐珣擦肩而过。
日暮的时候,齐珣回到家里。
他看起来格外缄默的样子,才一回来,家里的小厮就问他:“四郎可是饿了?要吃些什么?庄子里今日送了鲤鱼和獐子来,还有一些好蘑菇,都是山里摘来的,另有一对儿野鸡,老夫人说你受了伤,炖一些鸡汤好好补补呢,一直在砂锅里小火煨着,里头还放了鲜蘑菇和竹笋,闻起来特别香。”
齐四郎说:“我吃过了。”
“这么早就吃过了,是和同僚一起吃的吗?”
他往里走,将入主屋,还未曾进去就见门前站着两个婢女,一看就是他母亲的人。
齐四郎脚步一顿,身边的小厮说:“四郎君,老夫人等您好久了,厨房里的几样吃食就是老夫人特意为您准备的,说是您受了伤,损失气血,得好好补一补。”
小厮笑得看不见眼睛。
两位侍女拉开门,齐珣走了进去。
王夫人端坐着,齐珣稽首请安,“儿子见过母亲,给母亲请安。”
王夫人姿容秀雅、清秀,穿一身绛紫色绣花袍子,乌黑油亮的头发精细地盘成一个发髻,偶尔有几根银丝,也好好的藏在头发里头。
剩下齐珣的时候,王夫人已经年近三十了,只是养尊处优,仔细保养,现在看着还不见老态。
她一见齐珣就笑着说:“我的儿,快起来,你的伤才好,可不要讲究这些虚礼。”
如此说,齐珣就坐到了母亲对面。
王夫人说:“吃过饭了吗?”
齐珣说:“已经吃过了。”
王夫人说:“就算是吃过了,也喝一些汤吧,母亲让人熬的鹿茸鸡汤。人呢,要想身子骨好,都是要靠养生呢,小病小灾的也不要忽视它。最近不喝酒是好事一桩,只是舞刀弄枪的都是刀剑无眼,有时候你伤了别人,有时候别人伤了你,终究是不好的。你父亲不让我说这些,说是你们年轻人去玩,若是这个怕出了血,那个怕摔了疼,再有怕脏了衣服鞋子的,又怎么玩得起来。”
侍女将鸡汤摆到齐珣面前退下。
刚出锅的鸡汤冒着热气,齐珣拿起汤碗里面的调羹微微搅动,继续听母亲教导。
“只是你受了伤,不请假也就罢了,可得多吃些东西补一补。”
“劳累母亲操心了。”
“至于朝中的一些事情,母亲也有所耳闻。”
齐珣笑了笑,说道:“母亲可也觉得我做错了?”
王夫人摇摇头,笑了笑,说道:“只是写几篇文章陪皇上看看书,算得什么对与错,但人的名,树的影,不可不慎。”
齐珣也只是笑笑。
两人又说了几句,王夫人说:“汤要凉了,快喝吧。”
待齐珣喝着一碗鸡汤,他喝得慢,王夫人也没说要走,待了一会儿,又有侍女来给母亲换茶。
齐珣心里便知道应该是什么是有什么事情,有什么事情,他心里能猜到一二。
果然,不过一会儿,王夫人说:“你的事儿,目前只有一桩是最要紧的,就是你的终身大事。”
齐珣就知道是这件事儿。
“还记得上次来咱们家里作客的霍姑娘吗?”
齐珣说:“我不记得。”
王夫人笑了笑,摇摇头,说道:“既然你不记得,我就在讲一讲。霍姑娘是个一等一的贤惠姑娘,从边关来替她父亲尽孝,她祖母的汤药衣裳,都不假人手,耐心伺候,夜里也陪着守夜,上次霍老夫人病得受不了,也都是她整日的哄着,这样的性情是多好。难得这姑娘长得也漂亮,虽然长在边关,身边也有靠谱的婆子照顾着,是陛下身边的老人,宫里头的姑姑。小小年纪的,管家算账一把好手,往常在边疆的时候,霍姑娘就常常和母亲一起管家。谁家里要有了这样一位妻室,可就有了个火烧不透水泼不进的家了,只要家中安稳,人就没有后顾之忧,做什么事儿都比旁人多两分勇气。”
“姑娘们好不好是她们自己的事情,也不见得就是准备给谁做妻子的,至于安稳,该是男子让女子觉得心安,我如今还差了些。”
“怎么会呢?姑娘自然不是准备嫁人的,却是可以求娶的,可不要为了敷衍母亲说这些妄自菲薄的话。”
齐珣自知他没有说什么妄自菲薄的话。
“四郎你现在的年龄正是成婚的时候,你父亲比你二哥还要早,像你这样大的时候,膝下就已经有了你大哥。四郎你既然已经不再喝酒,也和那些朋友断了往来,还入仕做官,也算是安稳了下来。人说先成家后立业,从前你不肯成家,现在已经有官位在身,总是该考虑婚姻之事了。”
旁的话都可以否认,但只有一点,母亲说的没有错,他如今的年龄正适合成婚。
知子莫若母,王夫人看齐珣神色有些不同,从袖子里摸出准备好的贴子。
说道:“明日是淮南王母亲郑老夫人的寿辰,这位郑老夫人按辈分算是今上的姨母,这些年淮南王也一直得陛下看重,到时候一定会有许多皇亲贵戚和官员携家眷前去庆祝。咱们家里往年这样的事情是你二哥去的,只是今年他政务繁忙,你也有了官身,就代咱家去吧。贺礼也准备好了,记得到时候一定要亲自拜访郑老夫人。”
齐珣看着桌上被推来的折子,说道:“宫里也有人去吗?”
王夫人说:“打听过了,皇子之中二皇子、三皇子、四皇子都回去,公主之中四公主和永寿公主会去。你胳膊上的伤,是从二皇子手上来的,若是你们有了矛盾,注意一些,到底是王子皇孙,惹不起总是躲得起的。”
第90章
王夫人见齐珣应了这件事儿, 她心中放下这一桩事儿,也松快了些,看看他的胳膊, 想起他有伤在身,免不得又叮嘱了几句。
“这一阵子, 多食清淡之物, 也不要吃色重之物, 虽然你是男儿, 但若是留下疤痕也是不好,就算是淮南王家里的宴会, 去了也不要喝酒,不要抹不开面子,以茶代酒就是了, 你是小辈, 不会有人为难你的。”
“儿子知道。”
王夫人笑了笑, 说道:“还有就是,若是遇见了心仪的姑娘,回到家里告诉母亲。”
齐珣笑了笑,“儿子记下了。”
“我先走了,四郎夜里好好歇着, 入秋了,不要贪凉, 烧上炭火。”
“母亲一路慢走,孩儿明日去给您和父亲请安。”
“好好。”
王夫人自齐珣住的立雪院里出来,面上带着笑, 和身边的心腹丫头翠芳说道:“你看着男人一旦有了事情做就是不一样。”
翠芳扶着王夫人的胳膊,笑着说:“要是以前, 四郎君定是不耐烦这些应酬,想了法子也得推了,这次竟是一口应下来了,您说有中意的姑娘叫四郎君告诉您,奴婢打眼看着,四郎君也没有排斥的样子。”
“还有上次,您要和长公主府上换古籍,你说一声四郎君就去了,依照奴婢看,四郎君还是孝顺您。”
王夫人笑了出来,“都让你知道了。”
“只是夫人,这次淮南王府的寿宴您不去了吗?”
王夫人说:“二郎既然没空四郎去也是一样的,我去那里不过是和几位夫人说说闲话,我参加过这些宴会也不差这一场,四郎一向很少参加这样的宴饮,没机会见同龄的女孩子,这次叫他露露脸,他去看看人家,也叫人家看看他。也该让人知道四郎既不是什么弄臣,也不是什么纨绔子弟。”
“还是夫人想的周到。”
高门深宅里,有的是雕栏画柱、楼台水榭,花木摆件应得是四时节气。
齐家的院子的院子里种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菊花、还有杜鹃花
淮南王母亲,郑老夫人七十大寿哪一日府里添了许多各种颜色的花,以牡丹和夹竹桃为多。
老夫人封号淑人,今年七十多岁了,满头银丝,没有一根杂色,面容白皙,慈眉善目,穿了一身大红色衣裳,喜气洋洋的端坐在主位上。
淮南王府里年轻的姑娘媳妇都陪在郑老淑人身边,凡是妇人也都带着儿女到老淑人这里拜寿请安,偏厅垂着一张竹帘子,时时有人在里头弹唱,热热闹闹。
檀华这次是和玉宁一起来的,檀华和玉宁一起送了一副松鹤延年的玉像。
玉宁年长些,她先开口,说道:“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望老淑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臣妇多谢二位公主赐福了,二位快请坐上座。”
檀华为一品公主,位比亲王,郑老夫人是三品诰命,她让出位置,请两位公主上主座,檀华和玉宁没坐,只做上座,郑老夫人仍是换了下座。
说过两句话,檀华和玉宁就被府上的夫人引着入上席。
上席在高处,单独一个房间,有珠帘遮挡。
淮南王的女儿安宁郡主尉迟嘉纯带着几位官眷家里的小姐作陪。
前来拜寿的人,陆陆续续的过来,尤其是一些年轻人进来,多是目不斜视的拜寿。
前来拜寿的人多是皇亲官眷。
一个个的来,一个个的走,不看人,只听名号,还是熟悉的。
沈修明,他仍是一身锦绣衣裳,腰间佩玉挂剑,原本是玉树临风的样子,今日看着却像是要羽化登仙。
沈修明下拜行礼:“晚生代家父家母为老淑人祝寿,祝您百寿无疆、松鹤延年。”
无人注意,说这话的时候手指有一瞬间的紧绷,皮肤下的肌理悄悄痉挛。
郑老夫人说:“快免礼,修明过来,让姨奶奶看看。”
沈修明上前走到郑老夫人跟前,郑老夫人说:“前些日子听人说,你染了风寒在家里休养,这才几天时间,怎么就病成了这个样子?”
沈修明回想起自己被关在暗室里的两天两夜,反射性的心生恐惧,垂在袖子里的手微微痉挛。
他从来不知道,空无一人的暗室是如此令人折磨。
听说大理寺和宗人府里都有这样的暗室,没有窗户房门紧锁,只有一扇一掌来长的囚牢,专门关一些特殊的囚徒,人被锁在里头,一日三餐只从一个小洞送进去,要不了多久就会疯掉,人在那样的地方疯了也就离死掉不远了。
沈修明来之前就知晓今日永寿公主也来了,也许她能看见自己,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他谨慎地说:“姨奶奶,修明的病也已好了,大夫说要不了多久就能和从前一样了,今日是您老大寿,这样喜庆的日子如何能操心孙儿这些小事呢?”
郑老夫人说:“如何这般贴心呢,府上进了许多好菜,一会儿多吃一些。”
府里贵客如云,也来不及关照沈修明,只说了两句,沈修明便退出主厅,他要去找一些年轻人一起坐坐。
前来拜见的人络绎不绝。
三皇子四皇子也前来看过郑老夫人,留了礼很快就离开了。
所来这里的人,听名字许多都是听过的,哪家的小姐、哪家的夫人,哪家的郎君。
尉迟嘉纯偶尔讲解两句。
她说起沈修明,说道:“长公主没来,沈世子的妹妹也没来,听说这些日子长公主又犯了头疼,蔓菁在家里侍疾,英国公在前院。”
不一会有个姓霍的人来,檀华看过去是一双姐弟,姐姐眼睛轮廓略深,五官也更加明显,身高高挑,看着有些异域血统,看上去十六七岁大,旁边的男子一身锦袍,看五官明显比她小一些,大约十二三岁的年纪,但身高只比旁边的女孩子矮一寸左右。
尉迟嘉纯说:“是霍家的人,这位姑娘是霍大将军的亲女,在家里姐妹中排行第六,我记得她今年应该十六岁,她旁边的这位是霍七郎,男子长得高,霍家的人长得比一般人要高一些,男子女子都是如此,霍七郎其实今年才十三岁。”
第91章
主人家寿宴, 并不是说闲话的时候,世家大族、仕宦人家,多为姻亲故旧, 随便撞着哪个,若是不巧就是说话人的亲戚朋友, 叫人听恐怕不好。
所以有关霍家的事儿尉迟嘉纯只说了这么一句。
剩下的便是说一些雅致的话题, 若是来了茶, 便说茶, 台上唱了戏,便说戏文, 偶尔来了人,她也像刚才霍家的人来时一样说两句无关痛痒的话。
人来人往的客人,少有尉迟嘉纯不认识的, 便是不认识, 也有身边做陪客的小姐娘子帮着补充。
一直表现得淡然的尉迟嘉纯看见一道人影眼睛亮了亮, “是今年登科的齐家四郎,他最近作了一篇文章我一个叔叔很喜欢。”
说到这里,她止住了话音,往那边多看了两眼。
席间的男女客人也多抬头去看齐四郎。
对好看的人,大家都想多看两眼。
而这样一个能见到很多人的交际场合, 也是不多有的。
檀华见着几个姑娘悄悄换了席位,她们一边小声说笑着, 一边看那位齐家郎君和府上的老淑人祝寿。
他来得快,走得也快。
檀华看着席间,胡思乱想着, 还没有回过神来,眼下就掠过齐珣的背影。
正式开席, 有些人弹琴唱戏,也有人聊天说笑,热热闹闹的。
玉宁喝了几杯酒,脸颊微红,精神不错,看着心情也不错。
尉迟嘉纯有事儿已经走了。
檀华以茶代酒,陪着玉宁喝酒。
才有人送了一壶绍兴黄酒来,酒水醇香,檀华容易醉酒,今日以茶代酒,婢女给玉宁倒了一杯。
檀华端着茶杯,看见了一个不知道打哪里来的丫鬟来找玉宁身边的侍女。
玉宁的贴身宫女也走近来,趴在玉宁耳边说了两句话。
本来脸颊微红的玉宁脸上又添了两分红晕,却是欢喜的,她眼睛都微微发亮,也忘了身边这壶酒,抬手捂了头说道:“妹妹,我喝得多了,有些头晕。”
一看就是假装的样子,只是也没必要拆穿。
檀华说:“姐姐去歇歇吧,喝一碗解酒汤,好好睡一觉,我晚些时候再去找姐姐。”
玉宁听这话点点头,她说:“那我先走了,你好好吃,不急着找我。”她说完这话脸一红。
檀华当做没看出来,微笑着点头。
能有什么事儿呢?
想想她是已经定了亲的人,只是因为对方守孝,双方只能推迟了婚事。
怜惜臣子有丧,皇家嫁娶不因婚事夺情,年轻人的感情却是不能克制的,总要有些交流。
檀华没什么胃口,只在冷盘里头下了几筷子就没有再吃。
吹拉弹唱、寒暄说笑,檀华听得多了,就觉得有些过于热闹了,她起身离席,府上的一位夫人看见她,说道:“公主这是要去哪里?”
似乎是尉迟嘉纯的一位嫂嫂,檀华说:“我去更衣,知道地方在哪里,夫人先忙着吧。”
走出宴会所在小楼,背离着那些热热闹闹的嘈杂声,往外走,走过木质游廊,行过一条小径,沿着一条湖泊行走,那些声音远了,她的心也似静了许多。
她想起玉宁的未婚夫,有丧在身的人在守孝期间是不会出门访友的,更何况是参加长辈的寿宴,玉宁大概是见不着本人的,多半是对方托人传了什么东西来。
秋季的树叶树叶都黄了,院子里开放着一些各色的菊花,大多是用花盆装着的,越是漂亮的,就越是贵重。
禁不住风吹雨打。
却说前院,沈修明与一个年轻人同席饮酒。
你一杯我一杯。
沈修明有些昏昏,看上去沉默,酒杯里有酒就慢慢喝,喝完了再喝。
旁边陪他喝酒的年轻人有几分醉意,兴致正高,给沈修明倒酒,说道:“王府的酒是极好。”
二人碰杯,两人轻轻一碰杯,都是一饮而尽,只是沈修明看着却有几分消沉之态。
对方又倒了一杯酒,说道:“世子还能喝吗?前些日子,我听人说世子前段时间生了病,连秋狩也没去成,真是遗憾。要是身上没好可不能喝了,服着药,恐怕更是不好,都是在下疏忽。”
沈修接过对方手里的酒,精神也有些松散了,说道:“不妨事,我已好了。”
“听说世子得了风寒,就算是不吃药,病刚好也不宜饮酒,还是不要喝了。”
沈修明自知没有醉,他也放下了手里的酒杯,说道:“不喝也好。”
本来也不是喝酒的地方,只是他心中有愁绪难解,郁气结于心胸,不可言说,唯有喝酒能略忘愁绪。
看他这副倦然垂头的样子,旁边的年轻人做出一副推心置腹的样子,说道:“世子可是有什么为难事?”
不一会儿,这个年轻人走到齐珣身边坐下,说道:“表弟,这回你可猜错了,英国公世子他不是得了什么绝症。”
对方撩撩袖子,撩起来拧了拧,酒液从湿哒哒的袖子中滴落,身边的这人酒量只是中等,但擅长装醉,开始与人喝酒的时候是真的喝酒,等同饮的人酒劲儿上来了,或是沉醉于喝酒,要么是精力不集中,要么是只顾着喝酒,这会儿就注意不到他了,这人就将酒水泼到地上,或是灌到衣袖里面。
眼下看他拧出来的酒,不知道沈修明是喝了多少酒。
齐珣瞥了一眼不远处握着一只酒杯,低头看着酒杯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沈修明。
他笑了笑,说道:“那一对骰子改天我叫人送到表哥府上。”
对方拱手作揖,笑得十分开怀,说道:“表弟愿赌服输,这回我可就却之不恭了。”
这些年,打赌要是能赢了齐珣也不是容易的事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人的赌运就是这么好。
年轻人格外高兴,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自饮道:“只道你身上的有伤口,不宜饮酒,这杯酒我就独自享受了。”
“四郎你可知英国公世子前些日子也许没有染病?”
齐珣看过去,眼神怀疑,说道:“可有此事?”
表哥笑了笑,压低声音说:“刚才沈世子酒意上来,自言自语自己罪有应得,我看沈世子话语之中多有愧疚,现在还是满腹愁绪的样子,也不知道做了什么事儿,八成是抑郁成疾,所以这些日子病了瘦了。”
齐珣听了脸上露出笑容,旁边的人说:“表弟觉得我说的不对吗?”
齐珣说:“非也,只是觉得无趣。”
“说的也是,又能有什么新鲜事呢,不如喝酒。”年轻人的一点好奇都打消了,自己给自己倒酒。
齐珣随意说了一句,对面的人点头。
他举起杯子,茶水略略沾唇。
过了半刻钟,他和旁边的人说:“表哥慢慢喝,我出去走走,这里酒味浓,再待下去要犯酒瘾了。”
他出去后,有个小厮在门口,正在摆弄着院子里的花,看见齐珣来了,手下的动作慢了。
齐珣往前走,不一会儿小厮放开手里的花,也往着齐珣离开的方向走去,二人走了几步,小厮来到齐珣身边小声说:“我娘看见公主殿下往小镜湖那边去了。”
“路怎么走?”
小镜湖的水面上有许多落叶,像是一只只小船,有的叶子当中有水,檀华捡了一枚叶子,对着日头看了看,发现这枚叶子格外漂亮一些,叶脉清晰,金黄,没有一丝丝干枯的样子,秋天之中,看上去只是干净清新,明亮亮,灿烂的样子。
和皇宫里面的明黄不一样,皇宫里的明黄像是日月的光辉,而这枚叶子则是精美清新。
她也是无事可做,给自己找一些闲情逸致。
就慢慢挑拣着落叶,看见是在水里的,好看的她就捡起来擦一擦,若是地上的就捡起来放在一边。
水流被风吹动,像是一匹绸缎。
檀华捡着捡着,便见有一朵花飘到她面前来,像是被水中的小旋涡留住了一个瞬间,她原本伸出手是准备捡起一只落叶的。
看着眼前的红色花朵开得好看,却没有捡起来,而是向着水流过来的方向看过去。
只见河水潺潺,一朵一朵的鲜花顺着河水飘过来,不知道是哪里来的。
也许是有个采花的女孩儿手里的花洒了。
檀华这样想着,她直起身,只看见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也顺着水流走过来。
人是认识的,不久前才叫她用箭射了一次。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这一次看见齐珣过来,她却没有那么多的脾气。
也许人的脾气也是要挑选场合的吧。
总对着一个人发火也有累了的时候。
齐珣走到和檀华相隔两步远的地方,停下来,“见过公主。”
他行了一礼,从身后递过来几枝花。
姹紫嫣红的好看,檀华将视线偏到河流上,并不看人,就见河流中依稀有鲜花飘过,和齐珣刚才想要递给她的是同一种花,齐珣手里的花还在他手中。
檀华提着裙子要走。
对方的脚步声就跟在自己身后。
走了几步,檀华停下看向对方,说道:“你做什么跟着我走?”
齐珣说:“在下不认路。”
“你不认路跟着我做什么?”
“跟着公主就算是迷路也没什么要紧的。”
檀华想起和齐珣在芳林苑见面的那一次,齐珣说是找不到路,她本来是想要思考一下对方要去的地方是哪里了,后来认出这人是谁,直接随便指了一个路。
至于迷路,这人上次可能是真的迷路,这次檀华却是不信。
但又凭什么是她要走呢。
两人相遇,凭什么她要走掉呢?
这个世界上时不时都是这样的陷阱?
檀华心里又有些不高兴。
齐珣看出檀华不悦,只道是自己惹了她不高兴,心中叹了口气,却笑得温柔,他自腰侧解下佩剑,躬身俸给檀华,檀华看得莫名。
只听他讲:“今日公主未带刀弓,请用此剑代替,未知是否趁手,但剑刃锋利,或可一用。”
檀华看看齐珣手里的剑,她怀疑这个人有病。
她没说,眼睛里却有这个意思。
如果她没有猜错,齐珣胳膊上的伤恐怕还没有好利索,这也没过去多久,这个时代被钝器所伤,不发炎都算是天选之子,得了破伤风更是容易。
伤疤没好就已经忘了疼吗?
齐珣想道,上次是他吓到公主了,所以檀华射了一箭,当然,那个时候他也是真的惹了她不悦。
这次见面,本就是偏僻之地,公主面对他这样拿着剑的男子只怕是会不安,没有心情听他说什么话。
若是手里有一把剑,心安下来也许能说上几句话了。
他说:“在下想和公主说几句话,盼请公主允许,若是在下失礼,或是让公主不喜,请用此剑刺来,在下绝对不躲避。”
檀华不看齐珣,也不看那把剑,流水之中,落花已经飘远了。
她说:“这里不是你们齐家的后花园。”
齐珣将手中的剑,放到岸边青石上,直起身说道:“这里没有人来,在下也只说几句话。”
她都不知道,在别人家的院子里齐珣是怎么能保证这里没人来的。
齐珣说:“若叫人看见齐珣与公主在此,就让齐珣今日气绝。”
檀华不言不语,看起来格外冷漠,连眼梢都是冷的,这个样子和与燕归在一起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对尊者许诺,是不容有假的。
齐珣说:“我家中人口稀薄,只有三位兄长,并无姐妹,我一个人住一个院子里,平日起居读书,都是小厮服侍。我是如此,家里几个哥哥也是如此,家里的几个丫鬟,平日里多是在我母亲院子里伺候,还有一些是嫂子们和哥哥成婚前带来的陪嫁,后来添置过一些,主要也是嫂子使唤着方便。”
“我少年贪玩,结交了一些浪子游侠,弹唱跳舞、杂艺百行也都略知一二,虽然好玩闹,于学业上却不敢不用心,不敢说经明行修,厚颜自表,也能说是薄有两分才学。”
“至于烟花柳巷,齐珣虽进过青楼的门,也只是闲坐而已,我可以用自己所有的一切发誓,今日所说绝无半句虚言,以后也不会再出入这样的地方。”
“你说完了吗?”
檀华看不远处的齐珣。
齐珣看着檀华,他实在长了一双迷惑人的漂亮桃花眼,看着就觉得多情无辜。
檀华说:“你那天认识我,在那之前是在哪里见过我你还记得吗?”
齐珣无法说谎,在檀华的目光之中,他沉默。
在那之前,他们是在清韵坊门口见过,但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但若是说那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齐珣说:“假如公主愿意了解我,就会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
但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男子,她又为什么一定要去了解他呢?
假如有人对齐珣来说,让他去了解和那个人所呈现出来相反的一面,他也很难去有那样的耐心。
他只能沉默。
檀华不希望齐珣再来纠缠了,不论是为什么。
他说的一些话,檀华只觉得好笑,无关这话是否是真的,都很好笑。
一个男人说自己从青楼里出来干干净净,难道只是专程去吃青楼的饭菜吗?那里是藏着什么绝世厨神吗?
还是说他只是请别人去喝花酒?
还是说别人请他去喝花酒?
还是说他是过去帮别人结账的。
檀华又想到某些现代笑话,她心里难得回想起一些曾经再网上冲浪的日子,稍稍走了一会儿神。
回过神来,她说:“既然你还记得那天的事情,也该记得那天在我身边的人。”
这句话应该很明显了吧。
齐珣说:“我记得。”
这句话每一个字都像是带着刀锋割着他的舌头,像是含着一段荆棘,说出来之后,齐珣像是被绳子捆了一下。
他当然知道那一天永寿公主是和一个男人站在一起的,不止知道,他还认识对方,还和对方是朋友,知道檀华和燕归可能拥有某种不同寻常的关系。
这种认识,比檀华所想的还要深刻。
檀华笑了笑,她往水里扔了一粒石子,说道:“所以你是想要做我的入幕之宾吗?”
第92章
这句话之后, 檀华又往水里丢了两块小石头,这个季节也许冷了,水里面的鱼都偷偷躲着, 没有哪个在水面盘桓。
过了片刻,有人说道:
“入幕之宾不可长久。”
“公主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您有没有想过要找个什么样的驸马?”
檀华看向齐珣。
她想过, 对方也许会觉得不堪其辱, 甩袖而走。
走的时候, 也可能再扔下几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之类的话。
性格再强硬一些, 捡起地上的长剑,与她一决生死。
唯独没想过齐珣要问她喜欢什么样的人, 想要找个什么样的驸马。
她看着对方,有些不解。
齐珣的双眼,很容易让人想起三月桃花, 这双眼睛看人的时候总是似乎含着感情的样子。
在她面前, 齐珣永远都是镇定自若的样子, 檀华想起上次在猎场林中,羽箭刺入他的手臂,鲜血洇湿对方的白色衣袖,顺着指尖落下来,对方仅仅是在被羽箭刺入的时候发出一声闷哼, 其余的时刻连表情也没有乱。
这个世界的士人,讲究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喜怒哀乐不显于形色。
但其实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内敛的人,让人知道他们在说一些话的时候脑海里到底在想什么。
齐珣一直留意着檀华的表情。
见她秀眉微颦,眼神在他身上一扫而过, 似是有几分思索。
永寿公主这个时候没有提起燕归。
他心中心中松了一口气。
他很怕这时候公主说喜欢燕归,想要燕归那样的驸马。
虽然他不觉得皇上能同意燕归做公主的驸马, 但万一公主一心想要嫁给燕归也是一个很危险的事情。
齐珣怀中还是捧着那捧花,北方的秋天总是很短的,等大雪落下就再也不会看到这样的景象。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公主才肯收下他送的东西。
对于齐珣的一系列反应,檀华不知道对方的脑回路是怎么形成的。
果然关心别人想什么永远是最累的,当思维走入死胡同,绝对不是自己的问题。
很可能是对面的人有病。
“入幕之宾也好,驸马也好,这些都与你无关。”
“要怎样才能与我有关?”
“公主喜欢什么样的人?”
人生并不是一道填空题,有时候既没有正确的答案,也没有错误的答案。
往左边走是路,往右边走也是路。
至于路是什么路,有时候没有走过永远不知道路的尽头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但我知道,我不喜欢什么样的人。”
齐珣俯身将怀里的花送入流水之中,捡起金黄色落叶之间的佩剑。
想起刚刚公主手中丝帕里包着的几枚落叶,他再捡起佩剑的时候,也捡起了一枚落叶。
天空总体是蓝色的,靠近房舍屋檐或是假山院子墙壁的地方,则是白蒙蒙的,像是晕染了一层稀薄的白色雾气,仿佛是一条裙带,蓝色的地方剔透得像是湖水的水面,太阳小小的一片亮白色圆片,镶嵌在蓝色天空上。
齐珣掌心躺着一枚落叶。
薄薄的一片叶子,金灿灿的,微凉的触感,里面应该还有很多水分。
叶片上面的脉络似乎与他掌纹之中的脉络重合到了一起。
齐珣将这片叶子放入水流之中,也让它随着落花而去。
秋风送爽,吹皱池水,流水落花带着落叶漂泊远去,有的分散飘远。
万般心事,化作朝思暮想。
永寿公主喜欢洁身自好、清清白白的男子。
这句话没有明说,是他今天感受到了这一点。
男子的风流韵事,大多数时候被当做无伤大雅的笑谈,三妻四妾为平常事情。
很多人家的男子,十几岁的时候之后家里就会安排通房丫鬟伺候,晚一些的,及冠之后房里也会有人,不过一般这个时候男人已经成婚了。
若是这个年纪还没有成婚,有一二个通房、小妾、外室、红颜知己,大家都会觉得是正常的。
二十几岁的男人,说自己是个没有经历过女人,多半会惹来同伴一阵嘘声,没有几个会相信。
男人不会相信,女人也不一定相信。
假如那个男人不是齐珣自己,他也不会相信一个二十二岁的男人没有和女人相处过。
这些年,他多有风流浪荡的名声,大家常常以为他有多少个红颜知己。
就算是家中父母对这方面恐怕也不敢言之凿凿的说他没有和女人亲近过,齐珣自知这也有他自己的原因,他喜欢结交朋友一起玩耍,家里父母总是劝他不要做一些不务正业的事情,不如娶妻生子、早日入仕。
今年科举入仕,一来是想要找一个事情做,二来也是不想再承受父母的催促唠叨。
再说名声这件事,他不在乎被人当成红颜无数的风流子弟,又或者是家里有女人的男人。
因为如此,能为他省下一些麻烦,也许当中也有一点点男人爱面子的缘故。
名声这东西,好也是它坏也是它。
长久以来,齐珣也不觉得自己到秦楼楚馆里当个陪客,或者是主人有什么不好的。
他天生的对一些人与人之间的来往敏锐自然,像是老虎生来就知道如何靠自己的触须分辨环境的好坏、猴子会爬山。
不能说是如鱼得水,也十分自然。
现在齐珣第一次有些后悔自己这些年给自己造就的名声。
多思无益,他还在想着刚才遇见檀华的事情,带着剑走远。
听见半空中几声爆破声,咚咚咚,他仰起头,见着是府上放了烟花,一朵朵的、巨大的五颜六色的,每一朵都很大,一闪而逝的流光垂下来,像是一道道花枝。
落下来的彩色火光像是雨一样落下就消失,因为是白天,具体看不出到底落在了哪里。
第93章
回去的时候, 檀华和玉宁会乘坐同一辆马车,正要上车。
玉宁时不时摸摸衣袖,眼角眉梢都有没消退的笑意。
随行的宫女在马车前面放下凳子。
“妹妹先上车。”
檀华先上了车。
玉宁被宫女扶着踩上木凳, 檀华身手去拉她,说:“姐姐当心。”
玉宁握上檀华的手。
她身边的宫女忽然“啊”了一声。
“那是怎么了?”
赶车的马夫, 车上车下一共四个宫女, 都向着小宫女指着的方向看去。
只见一道灰黑色浓烟自淮南王府中升起, 不是很高, 音乐能听见里头有人大喊走水。
淮南王府负责送女客的一位夫人,才送别两位公主, 刚才被一位从里头来的小厮在一旁悄声说什么话,两人皱眉低语。
她听完话看向两位公主的车架,见着二人视线回来的方向, 知道两位公主看到了, 上前行了个礼, 说道:“二位公主也见着烟气了,实在失礼,不是什么大事儿,今日人多手杂,厨房里头走了水, 实在是叫二位公主见笑了。”
玉宁问道:“可还要人帮手?”
两位公主出行也是带了一支护卫。
檀华见那夫人笑了笑,说道:“多谢公主善心, 臣妾心领了,家里头人手是够的,院子里头就有一道湖泊, 取水也是便宜的,不必帮助。”
两人点点头, 玉宁说道:“既然如此,我们二人也不打扰了。”
这位夫人,连连告罪失礼。
车帘放下,车夫挥动马鞭,马车哒哒往前去。
那位穿锦衣的夫人见着两位公主走远了,也往回走,说道:“什么日子不挑,偏偏挑这个日子出事儿,这帮子丫鬟婆子也是,见着了火星子不说扑灭了。”
小厮在一旁躬腰低头,说道:“夫人说的是,都是小的们粗心大意。”
那夫人说:“眼下要紧的赶紧收拾干净了,现在这事儿谁安排呢?”
“是咱们郡主和三夫人在指挥人查看收拾。”
“老夫人说府里来的客人还得换个园子安顿,咱们宴饮的福寿楼有烟气过来了,怠慢了客人不好,正在收拾换地方,说是一会儿大约还是要有人走,让夫人您送送客。”
淮南王府里头来做客的人,知晓府中走了水,距离寿宴开席也有一个时辰了,一些人不远多打扰就势告辞了。
齐珣往回走的时候表哥还在,正在福寿楼前面等着他,说道:“估计你就要回来了,王府事忙,一起回去么?”
“走罢。”
齐珣看了眼四周走动的人,烟雾气味来了,大多数人都被引着往外走。
英国公世子沈修明不在其中,他的席位也是空着的。
二人一同往外走,齐珣问身边的表哥,说道:“沈世子已经走了么?”
他表哥说道:“表弟暂离之后,过一会儿沈世子就去更衣了,我看他似是有些肠胃不适的样子。”
两个人边说边走,表哥压低声音问:“表弟可是有事要找沈世子?”
齐珣说:“我与世子不过是点头之交,无事相扰。”
他只是对沈世子惹到了公主感到不喜,大约有些厌屋及乌的心态。
沈修明作为长公主的儿子,血缘上是永寿公主的表兄,这样的近水楼台的位置,不知道珍惜,却惹了公主生气。
这让他心中有些嫉妒和敌意。
只是这些没必要和表哥说,这些事情虽然可以不指名说的是谁,相关的话不能说太多,说多了就会结为线索。
檀华回到宫里,她先在宫殿门口的小凳子上坐下,换了一双软底绣鞋,浅粉色的缎面鞋子,各有一对儿缠枝花纹。
脱掉身上的外衣,搭在手臂上走入室内,梅香从檀华手里接过一副。
按照习惯,檀华来到屏风旁边,室内连着温泉水管的洗手池,打开水龙头,揉着香胰子仔仔细细洗过手。
她脸上有化妆,不过这个时代化妆用的都是天然的东西,她又是薄妆容,薄薄涂一层珍珠粉,眉毛不用画,只在眉心贴了一点花钿,脸上和唇上薄薄涂了一点胭脂,这样显得人气色格外的好。
宫里的胭脂是油性的,着色特别好,不小心碰到不会蹭到干净的皮肤上或是手上衣服上,吃东西的时候也不会沾在食物或是器具上面,檀华刚刚当是刚刚了解到这些的时候有些惊奇。
还有精制的珍珠粉,也不容易脱妆,薄薄涂上一层,却还算好洗。
胭脂不好洗。
檀华打开台上小柜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小小瓷瓶,另外拿了一只白色细丝绸帕子,从瓶中倒了一点自制的卸妆油在上面,轻轻按摩脸上和唇上的胭脂,她习惯先擦唇上的。
室内宫女正在清点从淮南王府回来带着的东西。
去什么样的场合穿什么样的衣服、做什么样的装扮都是有定例的,几个大宫女和宫里的嬷嬷规矩学得好,对这些很熟练,这次檀华和玉宁一起去淮南王府上,带了两只箱子,一个箱子里面装檀华可以替换穿的衣服,另一只箱子里面装的是首饰和一些胭脂水粉,还有一些女性出门通常要带着的小东西,以备不时之需。
收拾这些东西的时候,衣服取出来重新放到箱子里,首饰取出来放到梳妆匣里面。
这两只箱子是两个宫女一起收拾起来的,她们也一起将里面的东西收拾好。
梅香去换衣裳洗漱了,准备一会儿帮檀华重新梳个头发,在屋子里自在一些。
收拾零碎物件箱子的侍女正在翻找,动作稍有粗暴。
彩萍走过去说道:“忙什么,手脚轻着些,首饰盒里的金丝宝石禁不得撞。”
她看了一眼摆了一桌子的东西,说道:“再说,怎么都乱糟糟的摆着?可是要找什么东西?”
宫女按着箱子说:“彩萍姐姐,公主的首饰盒不见了。”
她着急得红了眼睛,说道:“奴婢两个在淮南王府的客室都是一直守着的,寸步不离。”
彩萍说:“别急,再仔细找找看,看看可有落在那里?”
彩萍和两个小宫女一起将东西一样样的翻了一遍,将翻开的箱子又翻了两遍,又将刚更衣洗过手的梅香拉过来询问。
“你可有看着咱们去淮南王府上带过去的梳妆盒?”
梅香摇摇头,说道:“只是为公主梳妆之时用过一次,之后就没有再用过。”
“什么时候用过?”
“公主到淮南王府上之后,大约开宴一会儿了,出来换过一次外袍,头发略微整理也只是摘掉了几样珠花。”
梅香看几人的表情,问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其中一个小宫女说道:“梅香姐姐,咱们带去的首饰盒子不见了。”
檀华卸了妆,洗了脸,隐隐约约听见外面有什么声音,像是唱歌又像是哭声,在水流的声音中变得模模糊糊。
换过一身宽松舒服的半旧的薄夹棉袍子,从屏风后出来,几个宫女就站在屏风外面不远处,一看檀华膝盖一软就要跪下,但知晓檀华不喜看人下跪叩首,便不敢做这些姿态,只是埋着头,屈身行礼。
先说话的是梅香,说道:“公主,咱们出门带着的首饰丢了。”
檀华说:“怎么丢了?你着急,慢慢说。”
她走到梳妆台面前坐下,梅香过去像往常一样,为檀华拆头发,檀华从镜子里面看着两个侍女战战兢兢地埋头站在她的侧后方。
梅香从头到尾把这件事情重复了一遍,说道:“红苕今天有些不舒服,假寐了一会儿,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梳妆盒应该就是在这么一会儿丢了的。”
檀华听完点点头,两个吓得鹌鹑一样,若是地上有个洞,都得钻进去藏起来。红苕已经哭过一次了,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刚才哭过。
檀华说道:“丢了也就丢了,倒是红苕,下次身上不舒服不要逞强。”
“奴婢再也不敢了。”红苕带着哭声说道。
檀华摇摇头,头发被人拿着,做这个动作有些别扭。
“丢了就丢了吧,人没事儿就好。”
想起淮南王府突然失火,当是觉得奇怪,想来是有贼人故意为了偷东西作乱。
也不知道有没有受伤。
红苕说:“那只梳妆盒公主用了好些年,里头的东西有许多都是陛下赏赐的。”
她说完缩缩脖子,头埋得更深了。
“我知道,去吧,忙了一天,找地方歇一会儿吧。”
听她如此说,两个婢女还是含着眼泪,要哭不哭的样子。
檀华拉住要一起走的彩萍,“陪我在这儿说会儿话。”
彩萍知道这是公主不叫她过去打人,哼了一声,说道:“公主您就惯着她们吧。”
檀华笑了笑,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在现代初中都未必读完。
放在古代已经要定亲家人或是做人奴婢谋生了。
檀华说:“小偷也不是看在她们两个才偷的东西,而是看谁带的东西值钱,也未必只拿了咱们的。也是巧合的事儿,怪不得她们两个人。”
“那也得教训两句,要不然下次恐怕就要不知轻重了。”
檀华说:“一会儿去吧,让她们见识见识彩萍姐姐的威风,只轻着些。千错万错都是那个贼偷的错,她们两个也是殃及池鱼。”
彩萍道:“千刀万剐的蟊贼,偷到咱们这儿了。”
梅香握着梳子说:“未必只有咱们,贼人专挑王府寿宴这一天下手,别忘了王府今日的贺礼。”
彩萍冷哼一声:“也叫咱们倒了霉。”
“呸呸呸。”
第94章
“这只簪子好看么?”
金秋的叶子落了一重重, 大片大片的金色几乎淹没了芙蓉殿,秋水涟漪倒映着无边无际的蓝天。
欢好过后,他们两个人倚窗而坐, 竹帘半垂,檀华靠在燕归怀里。
一场秋雨一场寒, 昨天夜里下过一场小雨。
冷风之中似乎夹杂着秋冬的寒凉。
风的味道格外清新。
燕归的身体温热而柔韧, 隔着一层衣服, 檀华能感觉到对方身体的温度传到了自己的身体上。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檀华褪下一枚镶嵌宝石金手镯,之后他送过她几次首饰, 或多或少都会由宝石镶嵌其上。
眼前的簪子,是一支镶嵌宝石的累丝银头凤纹簪,凤凰展翅欲飞, 凤眼镶嵌一点粉红宝石, 头上的翎毛、凤凰翅膀的羽毛, 根根分明,一看就是做工很好。
他由燕归拿在手里。
“可否为公主簪上?”
檀华点点头,那只发簪被插在她的发髻之上,她微笑着抬手扶了扶发簪。
“听说公主丢了个妆箧。”燕归说。
“你怎么知道。”
“公主睡着的时候,我听见彩萍姑娘在训导两个小宫女。”
这件事儿, 檀华并未叫人声张,盖因东西是在淮南王府丢失的, 说出来恐怕让对方难做。再者东西是贼人偷走的,古代治安算不上好,就算是王府皇子府, 一旦疏忽也免不了被梁上君子光顾,有时候皇宫大内也不能幸免于难。
本朝还没听说过这样的事儿, 前朝尤其是晚期的时候,皇帝无能,奸臣当道,皇帝私库里的东西不少都被偷走了。有的说是太监宫女联合小偷偷走了,有的说是太监宫女变卖偷走了,也有的说是奸臣放贼偷运走的。
不管谁偷走的,总之是贼人没错。
“不打紧,已经叫人去查了。”
东西丢了之后,檀华就让人将首饰画图描绘送到了京兆府,嘱咐那边私下查找留意。
那只匣子里面的首饰不算多,都很贵重,有皇上赏赐的、有檀华自己本来就有的。
还有燕归送她的两件,对宫女们,她只说这些东西是她买来的。
稀里糊涂的丢了总是不好。
去办这件事的是芙蓉殿的一个口直伶俐,办事稳妥的公公,到京兆尹那里只说是丢了东西让他们帮着找一找。
京兆尹很慎重地收下芙蓉殿公公送过去的首饰画纸,然后和公公说,这两天京中正在缉拿一伙盗贼,淮南王府的人报官说老淑人寿宴那天有人到府上偷了许多贺礼,参加宴会的人家也有不少在淮南王府失窃,问永寿公主所丢失的物品是不是也是在宴会丢了的。
太监微微点头,告诉京兆尹公主无意声张,东西找到就好。
也许过两天会找到,也许不会。
檀华摸摸头上的簪子,想道,燕归送的两件首饰丢了先不和他说,过一阵子再看看。
若是京兆府那边顺利抓了贼,找到了东西,就不必告诉燕归,生得现在心里白白添堵。
假如找不回来,檀华又摸了摸头上的簪子,大约也是不用说了,说了也是添堵。
借着半垂的竹帘,檀华感受着秋风带来的水汽,深吸了一口气,凉气涌入肺腑,整个人精神一清。
檀华坐起来,说道:“正好今天你休沐,我也放假,咱们出宫走走吧。”
头发不用重新梳理,发髻不变,收起燕归刚才送的过于惹人注目的凤钗,换了身便于行动的衣服和鞋子。
檀华带上装了碎银子的荷包,她和燕归说:“走吧。”
从门出来,燕归的影子就不见了,这人和她那个影卫一样,不走寻常路。
宫里洒扫的宫女看见檀华换了常服,独自出行,早已习惯了。
但唯有永寿公主的美丽令人怎么都忘不了看不够,小宫女落叶忘了扫,扶着扫把看永寿公主脚步轻快地走远,直到公主身影消失才回过神来。
芙蓉殿的节奏总是慢的,公主爱洁,对殿中的落叶却无所谓,说是不着急,慢慢扫,等树上的叶子都落下来再扫也行。
反正一棵树的叶子全部落光也就是几天之内的事情。
檀华走远了,她不准备走正门,于是只往偏僻的地方走,走了一会儿,四周没有人烟,身边也没有脚步声,她转了一圈,一圈转回原本的方向,惊觉燕归站在身边。
她笑了笑,“你什么时候到的?”
燕归说:“我一直在公主身边。”
暗结蛛网的宫墙里面有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洒了一地的黄叶子,偏僻无人的宫室,无人收拾,扇子形状的金黄叶子落了地面厚厚一层,偶有一颗圆圆的银杏果子。
深宫很大,像个迷宫。
二人沿着偏僻的道路走,走过很多青灰色的砖石、金黄色的落叶,直到走到那道两米多高的宫墙。
燕归揽着檀华的腰肢,几个借力带她翻出去。
宫墙外空荡荡的,这附近总有人巡逻,是不许闲杂人等游走徘徊的。
两人迅速离开,来到了熟悉又热闹的街市上。
街头上,热闹得很,秋天正是收获的季节,街上许多卖过水果、卖瓜、卖菜、卖粮食的。
鸟儿总在卖粮食的摊子徘徊,摆摊的是一家人,两个八九岁的孩子一起驱赶飞过来的鸟儿,摊主夫妻一个卖米一个卖菜。
主要是随便走走。
檀华想不到要买什么,身边却有个人替她购物。
不知不觉就又买了一堆。
檀华刚看完一个彩色的手工瓶子,眼见着燕归想要付钱,她瞪了他一眼,两个人一起离开。
想了想,她说:“去吃饭吧。”
正好走多了路,歇一歇。
檀华道:“吃暖锅怎么样?”
燕归说:“好”
这人一向如此,檀华说什么都说好,再加上对饮食上的事情从来都不上心,说好说得一点犹豫都没有。
两个人一同去了附近的暖锅店。
二人不喜热闹,要了一个包间。
店铺一楼偶尔有人说话,二楼很安静,没多少人。
夏天过去了,檀华的胃口也像是好了一些。
暖锅就是现代人吃的火锅,只是这会儿锅底下烧的是炭火,火盘设在桌面以下,上面是一个口径一尺左右的双耳砂锅,还是个鸳鸯锅。
檀华和燕归各自坐在桌子两侧,店小二过来点了火,提了壶往里面倒汤,乳白色香浓的骨头汤,店家自己熬的,据说是祖传的秘方。
店小二往桌上放下辣椒、花椒、香菜,一盘盘的蔬菜,还有些肉,有鸡肉、牛肉、羊肉,还有几样肉丸子。
放下最后一盘肉,店小二说:“这是今天新送来的鲜虾,新鲜的,都是新打捞上来的,特别好,平常日子是没有的。”
“这是两位要的茶和酒。”
说完,小二放下手里的汤,也离开了。
檀华往其中一样锅子里放了一勺花椒,半勺芝麻油,半勺辣椒酱。
整个的小辣椒放里面两个。
然后再往里面放菜和丸子,还有各种薄薄的肉片。
燕归的锅子里没有放花椒和辣椒,只是加了一点芝麻油,再一样一样的加菜。
“不喜欢吃麻辣吗?”
还是不习惯吃锅子?
细细想来,两个人一起吃东西的次数很少,平时吃的东西也多是水果或是糕点。
因为一起吃的东西太少了看不出人的口味偏好。
燕归笑着点点头,他说:“也不是,只是自小吃清淡口味比较多,习惯了。”
他味觉自小敏感,一直都不吃麻辣的东西。
别人吃辣,觉得辣或是刺激,他能感受到的只是细微的疼痛,不算是难以忍受,也感受不到一些人说得“过瘾”、“痛快”之类的感觉。
骨汤本身就是热的,明火开锅很快。
不一会儿锅子就开了,锅子咕咚咕咚地响起,热气带着食物独有的香味上升。
青菜烫一烫就可以吃了。
燕归给檀华夹菜,一样一样的,长而入鬓的眉毛,低垂着的样子,看上去有几分清秀的影子,檀华又一次觉得,燕归的父亲或者是母亲一定是个样貌清秀美丽的人。
看着碗里越来越多快要堆成小山的菜,檀华说:“可以了,已经可以了。”
投桃报李,檀华想给燕归夹一点菜,刚抬起手,手指就被蒸汽熏得一痛。
她立刻收回手。
燕归换了位置,来到檀华身边,看了一眼她的手指。
“小二拿一壶冷水,一只盆子来。”
这些东西几乎立刻就到。
燕归一只手捧着檀华的手到盆子上方,另一只手提着水壶往这只被蒸汽熏红的手指上面浇水。
他说:“公主想要吃什么,臣帮公主布菜。”
檀华说:“本来是想要投桃报李给你夹一些菜的。”
水倒掉了半壶,檀华的手心的灼痛感觉消掉了很多,燕归放下水壶,帮她擦干手上的水渍,捧着她的手,在熏红的指腹旁边落下一个轻吻,说道:“您的心意燕归心领,此事不敢当,您贤身贵体、金枝玉叶,还是让燕归来服侍您吧。”
他从身上摸出一小瓷瓶药膏,将一点淡青色的膏体倾倒在檀华指腹,霎时一片沁凉,本来就不明显的灼痛几乎消失了。
燕归和檀华借了一条手帕,将纤薄的丝绸手帕折好,用来把这只手指包住,包了两圈,耐心细致,看他表情像是在做什么国家大事。
一个工整漂亮的浅紫色蝴蝶结在檀华指背上形成。
第95章
被蒸汽烫伤的是小拇指, 手指上的蝴蝶结是浅紫色带了一点粉的颜色,蝴蝶结漂亮,两个结成扣结成的翅膀, 一双小小的尾巴。
随着手指的动作像是蝴蝶颤抖翅膀。
檀华的视线总是从筷子头的食物上移到小拇指上颤动的蝴蝶结上,她轻轻勾了勾小拇指, 看着蝴蝶结又是一抖, 笑了笑, 问燕归:“怎么会打这么可爱的蝴蝶结呢?”
她看向燕归, 燕归正低头剥虾,他眼睫下垂的时候, 深刻的五官之中,眉目里的那一些不明显的秀丽,又变得明显了。
“是你娘亲教你的吗?”
燕归手一顿, 抬起头, 他点点头, 说道:“很容易猜到吗?”
檀华笑了笑,说道:“是啊,很容易猜到,这个世界很少有父亲有这样的耐心,这些细致的事情多是母亲教导, 也有可能是奶娘。”
她想到很久以前的事情,遥远的童年里, 有人陪她一起坐在镜子前面,一点一点教她编辫子。
她正对着光洁明亮的暖黄色铜镜,坐在她身边的人面容弧度细腻而模糊, 是柔贵妃。
她美得绝俗,但却很难描述。
见过她的人, 只能说她很美,更具体的东西却很难说清楚,檀华能回想起母亲纤细修长的手指在乌黑的发间穿梭拨弄的样子,黑白分明的颜色,让她想起不存于此世的黑白钢琴,若她会弹奏钢琴,一定会弹奏得很动听。
萧翀乾教过檀华读书写字,他会将珍贵的山河舆图铺在光洁明亮的木质地板上,教导好奇这个古代世界面貌的檀华认识每一道山川河流,从大昭讲到景国,再到遥远的东方印度国,西方的戎狄,北方的波斯,还有一些野人的国度。
他耐心十足地讲解那副没有比例尺的地图上每一道曲线和标记的意义,那样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有时候母亲也在旁边。
这是很日常的一面。
还有一个事实也是存在的,萧翀乾有过许多子女,这些孩子只有太子和檀华算是受过他的教导,别的孩子基本都是由母亲、傅母、老师,一起教导长大的。
父亲不一定教导过孩子、母亲多半教导过孩子,才是这个古代社会的常态。
尤其是在这个世界有一种“父不抱子”的教育观念,再加上多子女家庭,一个母亲可能只有一个孩子,一个父亲却有很多儿女,分到许多孩子身上的爱与关怀就很微薄了。
在檀华的思绪飘到皇宫的时候,燕归罕见的笑了笑,他就像是一个天生不会笑的石像木雕,很少露出笑容。
但在和檀华在一起的时候,所有的快乐和笑容都变得轻而易举了,她那样轻,像一片羽毛,像一条单薄的丝绸云霞,当他抱着她越过围墙的时候就像是抱着她的时候,就像是抱着整个世界,他低头剥虾的时候,看到雪白的虾肉露出来的时候又会感到快乐,但这样的快乐又抵不过她脸上露出笑容的时刻。
快乐是永恒的吧。
当檀华带着笑容眼波回转的时候,深不见底的双眸,琉璃一般清透,似是浅得见底,干干净净。
燕归道:“我母亲是小官的女儿,和我父亲相识,两人家世却如云泥。她十六岁那一年,我父亲十八岁,因为双方家中不同意她们的婚事,两个人一起逃到西南边疆一个偏远小镇生活。三年之后,也就是在我两岁那一年,我父亲突发恶疾去世,自那时起,我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我六岁那一年,我母亲千里迢迢带我回到洛京,把我送到父亲的家族中,她自去了一座尼姑庵借住,躺了三日,咳血而死。”
砂锅里咕咚咕咚冒泡泡,白色水蒸气向上翻滚,带着温暖的食物想起缓缓升起、飘散。
“公主,您为什么哭?”
檀华一双杏眼之中泪水盈满,顺着眼眶溢出来,只一小会儿,泪水在脸颊阑干滑落,泪珠一直不停歇低往下流,顺着下巴颗颗滴落。
燕归说起,檀华才发现脸上一片冰凉,在她的视线中燕归变得模糊。
他的微笑的弧度沉寂下去了,薄唇微抿,唯有双眼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她那双装满眼泪的眼睛、泪痕阑干的面颊、不断有泪水滴落的下巴。
“快乐就会笑,悲伤就会流泪,还需要什么理由么?”
她说话时声音略微沙哑,呼吸有些不规律,下意识深深呼吸,因此话音也是深浅不一的。
为何快乐?
又为何悲伤呢?
这双琉璃水晶一样剔透干净的眼睛中不断溢出滴落的泪水是为他而流。
燕归心中涌起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受,酸酸涨涨的,像是满溢的河流,又有一种近乎宏大的敬畏在他心中升起。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檀华流泪。
也是除了母亲之外的第一个人为他流泪的人。
他深深地看着檀华盈满泪水的眼睛,眼泪从眼睫滴落的样子,流水顺着脸颊滑落的样子。
这幅画面就在这一刻深深扎根于他的生命之中,他的心已经将他目光所能捕捉的一切铭刻于他的心房。
燕归从袖口取出一块洁白的帕子,他却不敢过于靠近,倾身为檀华轻轻擦拭脸颊冰凉的泪水。
丝绸制成的帕子,触感微凉细腻,一点一点吸掉檀华脸上的眼泪。
他实在不是个会安慰人的人,这时候只会笨拙地说:“您不要哭,那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燕归不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可以对公主说,没想到会惹出她的眼泪。
这个世界上不幸的故事数不胜数,永远也讲不完,永远在发生着。
他一直都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那些故事就像是树木的年轮,一圈一圈刻在树木的内心上,树木的伤疤也会随着年轮的生长而生长,曾经破裂流血、令人痛苦折磨的伤口会重新弥合,变得浅淡而坚固。
有关于他的故事是一道旧日的伤痕,它们也随着树木的年轮一起生长。
他专心致志为檀华擦拭脸颊的泪痕,看她眼睛中还不断有泪水在滴落,聚积。
好像是一场绵绵不绝的秋雨。
一路流淌到他的干涸的心脏。
“公主不要哭了,燕归这些年一直都很好。”
檀华说:“你现在还一直住在永安巷那里吗?”
燕归说:“有时候我在宫里值班也就睡在宫里了,若是时间方便,休沐的时候就会回去住。”
“从没有听你提起过你父亲家里。”
其实如果永寿公主不去永安巷,燕归一般也不会回去,若是正好没有事情做,他要么是陪伴公主,要么就是等着和公主相伴。
至于父亲的家,燕归很容易想起那个地方。
燕归道:“十四岁那年我离开了那座府邸,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打算回去。”
“你会离开,是他们对你不好吗?”
想也知道,一个孩子没有父母保护,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也许有许多的小孩子,就像是一支黑天鹅来到了白天鹅的群中,不同的个体总是容易受到集体的排斥。
燕归父母就算是成了亲,一起写下了婚书,在这个儿女婚嫁要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二人的婚姻关系也是不被承认的。
他来到家族之中是个尴尬的存在,恐怕也是一直受到排斥的那一个,很难得到什么平等的对待。
燕归说:“那算不上什么家,只是寄住几年,也没什么好不好的,长大一些就离开了。”
十四岁也还小着呢。
“然后呢?”
“再后来,过一段时间入宫进入骁龙卫,按部就班,再后来遇见了公主。”
“能遇见公主,我很快乐,假如我曾有过心愿,这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燕归脸上带了点微笑,看上去有些满足。
檀华脸上的泪水已经干了,燕归拧了帕子为檀华擦脸。
待檀华面容擦干。
燕归说:“饿了么?”
大约是心情作用,檀华一点也不觉得饿。
燕归换了个碟子,不要冷了的东西,往锅子里加了点水,咕咚咕咚冒泡。
他再次给檀华夹菜。
第96章
“西南边疆靠近三苗, 偶尔能见一些苗族的男女舞蛇人带着他们的蛇来到集市上表演,他们有时候是几人同行有时候是一人出行,一人吹笛, 剩下的人和蛇一起舞动,那些人的蛇通常色彩斑斓有剧毒。”
“苗人豢养的蛇许多是不会拔毒牙的, 因为他们毒蛇也是他们的护卫。”
“他们有自己的语言, 有些会说中原的话, 大多数都不会说。”
在中原, 其实人们更习惯称呼三苗为南蛮。
檀华也从一些游记和地理志里面看过关于三苗的记录,东南有很多少数民族, 苗族内也分为不同的部落民族,只是苗族人最多,势力也最大, 所以用多用三苗称呼那片地方的少数民族。
不同族别的人也各有各的习俗, 有的语言也很不一样。
“那里夏天雨下个不停, 又很热,像个蒸笼,冬天的时候会比中原温暖。”
“那里许多时候只穿一件厚一点的丝绵衣服就足以过冬了,当地盛产鲜花,漫山遍野都是, 当年我和母亲住的地方山里有许许多多的凤仙花,大片大片的红粉色, 很好看,更远一些的大理,有更多的花, 有些人家会用鲜花做成饼。”
燕归还和檀华讲了一些西南的事情,他说那里的水, 水里的鱼,还有一些水鸟,也许是鹭鸶吧。
因为真的在那里生活过,燕归能将一些东西描绘得很真实。
他和檀华讲:“苗族人住在山里,他们有时候会来村镇卖他们采来的药草,曾有小孩子好奇跟在来卖药的苗人身后,想知道他是在哪里采来的药,却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蛇缠住了。”
“是什么蛇?后来呢?”
“是成人手臂粗的蟒蛇,虽然不是毒蛇,力气却很大,那小孩子能被活活勒死。还好当时那个苗族人停了下来,想要警告一下小孩子,意外救了那孩子一命。”
“那孩子是你么?”
燕归摇摇头,他说:“我小时候看过乡民抓蛇,不怕蛇,这孩子是我家邻居的孩子,他父母采药为生,孩子也是一起去山里采药,因为只道什么药能赚钱,所以孩子才会眼红跟着苗人。”
燕归不会讲笑话,至少檀华从没有听他讲过什么笑话,他讲述这些发生在很久以前的故事却讲得很仔细,他说西南一场大雨要下好久,稍微低洼一些的地面会积聚出一小片湖泊,深浅不过人的小腿,运气好一些的人能在水洼中捡到小鱼小虾。
檀华聚精会神听燕归讲这些事情,她很喜欢听故事,一旦有人讲故事总会听得很认真。
有时候她会露出笑容。
本来燕归说这些也是逗她开心的,当笑起来之后,人心里也确实变得轻松了,脸上的眼泪擦干了,心里也忘了刚刚的低落心情。
心情放松了好多。
她想起那个时候燕归父亲早逝,他母亲独自带着他在他乡生活,而且她身体不好,精神大约也不是很好,恐怕只是为了孩子强自支撑。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燕归大约也不会快乐。
他和她讲这些故事的时候,脑海里在想着什么呢?
是在西南和母亲在一起的生活吗?
檀华在燕归平静的语气里,好像看到了西南边疆夏季连绵的大雨,山上的红红粉粉的凤仙花,后背背着药篓,腰间带着蛇的苗族人。
也看到了一个面带轻愁的苍白女子,她总是牵着一个小孩子。
有些悲痛,不是语言能安慰的。
檀华无意让燕归想到更多不快的过往。
她说:“我听说西南湿热,那边的人喜欢吃辣,是这样吗?”
这句话是从上辈子的经验来讲的,檀华也不确定换到这辈子来对是不对。
燕归说:“是这样。”
他把剥好的一小碟晶莹的虾肉推到檀华面前,檀华说:“这样多,我吃不完。”
她只是从碟子里分拨出来一半放到自己碗里,剩下的推给燕归。
看着下到锅里的食物,她说:“你多吃一些,方才下得有些多了。”
又加了一勺汤。
檀华说:“当人身体温暖起来的时候,心灵也会觉得温暖,身体从内而外的温暖感觉很令人舒适。”
两个人一起吃东西,这时候没有太多交流。
吃过饭,两个人出来,带着从集市上买来的东西,就准备回宫了。
慢慢走一些,可以消消食。
书局的小二正在招呼来往经过的人,一边陪着人往里走,一边噼里啪啦,报菜名一样报最近来的新书。
“进来新出了几本游记,颇有意趣,两本是前段时间来洛京科考的学子写的,还有一本是常年在外云游的吴先生写的,还有小店前些日子印出一本进士郎叫卖的书。”
来人想了想问道:“白先生的《千金归来》这本书的第三部 到了吗?”
小二说:“还没呢,过两天就到了,我们掌柜的今天还去问过了,书稿已经送去印了,这次送来的稿子多,说是药一起印出来给大家看个痛快,只是要慢一些,过两天书就出来了,到时候小的们给您送家里去。”
两人说说笑笑地走进去了。
书局开着门,可见里面的热闹,掌柜的手指离不开算盘,算账算得噼里啪啦声响不断。
燕归问檀华:“要进去看看吗?”
在一起时间久了,燕归知道檀华有时间的时候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看书,她那里许多书都是在民间的书局买来的,有时候公主也会亲自买书。
“不去了,家里还有许多书没有看完,下次出门再说。”
两个人才走了没多远,就有一伙人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一路上谁挡路推搡谁,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些人是冲着燕归来的。
燕归挡在檀华前面,她一片衣角都没有露出来。
对面来的人大多数穿粗布衣服,看上去是混混之流,领头的人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一身锦袍,这伙人是常年带着几个手下满街乱走,惹是生非、收保护费,做什么都少不了这些人。
这次霍六郎要他们给这个人一些教训,定金已经给了,只要他们再下手找这个人给他几分苦头吃吃,就能拿到剩下的钱。
领头的一见到燕归,先是被他身形吓了一跳,又自觉人多势众,生出几分底气,说道:“就是你惹了霍小爷?”
燕归低声说:“公主勿怕,请先稍等片刻。”
说着,那伙人说几句话就冲向燕归,叫着喊着要他求饶,燕归拳头打翻两个,抬脚踢开两个,剩下的小猫三两只,拍一下,踢一脚,都不是轻快的。
都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檀华上一刻还看着一群人扑上来要打燕归,接着这伙人,包括刚才领头的那个人,都七七八八地躺在地上,抱着胳膊的,抱着大腿的,抱着肚子的,揉着后腰的人揉后腰。
落花流水一样的场面。
檀华看了一眼,燕归带着檀华一起离开。
回到宫里,檀华睡了一觉,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
霍家之中
霍六郎已经从京兆府的牢房出来了,他后背上的伤口还没好利索,刚才听了的禀报,心里生气,说道:“说自己多厉害的人物,都是些个骗子!”
“都是骗子!”
接着又有小厮来,说道:“六郎君,您送去吴家的布匹,吴家的人不留。”
“为何不留,是觉得我不是亲自上门不够有诚意吗?”
小厮不敢说话,诺诺无言。
“全都是废物,没有一个得用的!没有一个能办事的!”
不一会儿,一个中年文士走了进来,小厮去上茶,刚才一直在软榻上半躺着的霍六郎立刻坐直身子,从床上下来,恭恭敬敬地说道:“七叔,侄儿刚想着明日就去给您请安,不想今天劳动您过来,实在是侄儿失礼。”
霍六郎忍着疼痛,将自己的话都说完了。
他口中的七叔霍存说:“你的伤还没有好,就好好养病,请安的事情不着急。”
霍存慢条斯理地说,小厮殷勤地给霍存上了茶,然后退出去守在门边。
恨不得用棉花把耳朵堵住,七爷来找六郎肯定不是来看六郎身体情况的。
只是霍六郎在京兆府挨了杖责,身上不太好,监狱里头一点也不好,夜晚有老鼠,地上潮湿阴冷。
唯一一个好一点的就是住的地方是个单间,没有不长眼的来打扰。
这次来,一准是听说今天六郎又让人去招惹那个杀星了。
屋子里头,霍六郎也是坐立难安,他的伤得了金疮药,只是牢房里面到底条件不好,他吃的也不好,再加上没有人服侍用药,万事都是自己动手,身上的伤口好得慢。
霍存说:“你的伤怎么样?”
霍六郎小心地说:“已经好多了。”
“多谢七叔关心。”
“好多了么?不要逞强,还没好利索就好好养着,这些日子也不要出门了,好好养着。”
霍六郎有些不明所以。
霍存摇摇头,叹息道:“你好自为之,要么做事之前多想一想,要么多遵守这世上的规矩,守礼总不会出大错,也不会闹笑话。”
“不要再让人去招惹燕归,也不要派人再去吴家,一个是你哥哥,一个到底是侯府之女,都不是你可以随意作弄的人。”
一次两次,只是让人当做笑料笑一笑,倒也无伤大雅,次数多了,又有谁会不知道这是个蠢货呢?
霍六郎不知道霍存心里的想法,事实上他从来都不懂这些长辈心里在想什么,他十分敬畏霍存,因为在家里他父亲去世得早,一向是几个叔父管着他的事情,尤其是霍存,小时候没少因为他读书的事情打他。
他在屋子里头,知晓自己这阵子是没办法出门了。
门外霍六郎的小厮叫霍存带去的人绑了起来,嘴巴塞得严严实实,一路上没有人有什么异常。
他说:“卖了吧。”
待回到院子里,霍存的手下上前交代,说道:“那几个市井之徒说,燕归力气超凡。”
霍存点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
“他像他父亲。”
那个人接着说道:“当时燕首领身后似乎在护着一个极为美丽的年轻女子。”
霍存微微一愣,笑了笑,说道:“也是,他比六郎还要年长两岁,也该是年慕少艾的时候了。”
甚至也有些晚了。
“你准备准备,过两天我要见见燕归。”
有人给燕归递了一封帖子,是下值出宫的时候把守宫门的人递送给他的,燕归只扫了一眼封面,看也不看就走了。
第二封帖子是他的副手岑远明递给他的。
燕归接过来,却没有看。
三天之后,是他母亲的祭日。
燕归请了假,来到郊外,找到孤山中的一道坟墓。
他跪在坟墓前,放好准备好的糕点和水果,将一壶白酒在坟墓前洒下来。
视线注意着墓碑,自然而然想到了一些从前的事情。
西南边境的那些生活对他来说是难以忘掉,也不可能忘掉。
父亲去世的太早了,留在他印象里的只有一个高大的年轻的身影,总是和母亲站在一起或是坐在一起。
那时候他们家里有一块橙黄色的条纹虎皮,母亲很爱惜,据说是父亲打来的。
而母亲是个白皙消瘦的女子,她是秀美的长相,但在燕归的记忆里面只有她消瘦的样子,还有母亲眼中的忧伤和难过。
她看着他,总是充满了担忧。
那时候她自知自己活不了多久,总要担心自己走了燕归要怎么办。
他们一起来京城的时候,母亲不止一次的担心自己死在了路上燕归要怎么办。
夜里常常醒来流泪。
白天又若无其事地给他讲解京城的事情,给他讲解他的父亲,说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说她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他们也到了京城。
燕归以为母亲会和自己一起来到霍家,或者是母亲离开霍家之后会回到自己的娘家。
不得不说,那个时候他实在是太笨了太天真了。
他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第97章
身边篮子上的蒙布掀起, 里头装着满满一篮子整整齐齐的黄表纸。
黄表纸在身前燃烧,坟墓前的人视线低垂。
一个人走到燕归身旁,他在墓碑之前燃香, 微微鞠躬,将香火插入墓碑之前。
燕归不语。
敬过香, 霍存说:“我还记得那年四嫂带你进霍家时的场景, 四嫂满身风霜, 骨瘦形销, 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有了白发。她牵着你,那时候你也是瘦伶伶的样子, 眼睛很大,只是比平常的孩子更高一些。”
“家里的人都说,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你是霍家的孩子。”
黄色的纸张由燕归送入火焰, 他没抬头, 说道:“我姓燕, 不姓霍,也从来都不是你们霍家的人。”
“你身体里流淌着霍家的血,血脉相连,自然是亲人。”
人从何处来,又要到哪里去呢?
生命自血肉之中诞生, 来自于父亲和母亲。
这是自然而然的。
但人的亲情,不是一开始就依附于血液存在的, 除了父母和子女,有哪里来的天生的亲情?
血缘不代表一切。
有些话,别人去说, 听过也就算了。
燕归没有再开口,直到烧光篮子里的黄表纸, 火焰熄灭。
身边的霍存一直没有离开。
当地上的火苗熄灭,燕归直起身,霍存再次开口:“树木只有扎根于地下才能长得高长得稳、枝繁叶茂。这些年你在御前为官,也该知道,若是想要在官场上走得远,就得有根基。只要你回到霍家,霍家就是你的根基,家里会举全力支持你,你在霍家多年,后来又在陛下身边好几年,应该知道霍家的势力。”
燕归说:“我不需要。”
霍存说:“你甘心只当个禁卫军首领吗?好男儿征战四方,志存高远,岂可困于深宫?”
“那只是你的想法,是你们霍家需要一个还能征战四方的人。”
这话不假,霍家现在的大将军是霍存的大哥霍远,霍远如今已经五十有四,虽然得皇帝信重,但霍远的一个儿子,还有家中两个优秀的子侄,陆陆续续的病的病死的死,到如今族中竟找不出几个像样的。
霍家以军功起家,若想要继续维持家族的光荣,必须要找到一个能代替霍远镇守边疆的子侄。
家中这些孩子当中,没有一个比得上燕归的。
霍存笑了笑,说道:“彼此需要、互利互惠不好么?”
“还记得当初四嫂在霍家门前跪了长跪不起,就为了让你能够回到霍家。”
那些过去留在燕归里的记忆实在太深刻了,过了许多年,再回想仍是历历在目。
霍家的墙是如此的高,朱红色的大门高耸威严。
来来往往经过的人,看见他们母子只觉得好笑,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
也许是把他们母子当成一个偷东西的人。
母亲一言不发,她身体不好,晕倒两次,仍然不敢离开。
直到那扇门从里面打开。
母亲脸上才露出一点笑容。
霍存说:“假如你愿意回家,家里愿意将你母亲的尸骨迁入祖坟,与你父亲合葬。可怜四哥和四嫂,少年恩爱,这些年却分居两地、各在一处。”
燕归笑了笑。
他觉得可笑。
“何不把我父亲的尸骨挪出来和我母亲合葬呢?”
“这怎么能行呢?”
“如何不能?”
“我母亲不姓霍,从前你们说我父母于礼不合,我母亲不是霍家的人,不能进霍家的门。而我父亲,他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抛弃霍家了,父亲愿意和母亲远走他乡,他们二人一路走到西南边境,本来想着一生一世都不要回来的。你们说不行,不过是自说自话,一厢情愿。”
“你有没有想过,假如你父亲没有与你母亲私奔到西南,也许现在还活的好好的。洛京是天下沃土,名医好药都能寻到,家里总有人服侍,身体怎么样也有人时刻注意着,总不会不明不白的去了。”
燕归笑了笑,他说:“我只知道,我父亲从未后悔过。”
其他的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
人若是已经决定了要做一件事,心甘情愿承受代价就好,生生死死,也在其中。
燕归已经不打算再和霍存说下去了,二人虽然是血缘上的叔侄关系,也仅仅是血缘关系而已。
看着燕归干脆转身,霍存就知道他不打算和自己说更多的话。
他继续说:“男女婚配终究是要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得不到双方家庭认可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你若说哪天想要成亲,还是要有人为你操持张罗,而回到霍家之后,说是霍家子弟总要更得人心意一些。”
燕归看着墓碑说:“你们的权势和地位,让你们能够强取一些东西,而你们所能做到的不是因为真理和正义。我从来都不姓霍,也不会去霍家。”
“至于婚事,霍家配不上任何一个女子。”
说到此处,燕归抛下对方走了。
管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真不觉得两个人有什么关系。
霍存上了马车。
随同看出他的心情,说道:“燕郎君不愿意一起回去?”
霍存摇摇头。
他微微揉了揉眉心,颇有几分烦闷。
一如往年,燕归不答应回到霍家,此行之前,霍存犹豫了很久才下定决心说可以帮燕归的母亲回到祖宅,本以为这样可以打动燕归。
今日乘坐了一辆马车低调出门,这件事儿没告诉任何人,只有心腹知道他的行踪,他上了车,和随从道:“找人探查一下,和燕归在一起的是谁家女郎。”
第98章
芙蓉殿
金黄色的落叶被秋风吹着在地上轻轻翻动, 太监和宫女抱着竹扫把扫过簌簌落叶,秋风太柔,不敌扫把上的力道, 落叶缓缓聚成一堆。
西侧花厅里,贵妃榻上垂下半卷绫罗, 檀华盘膝坐在矮桌旁边, 脊背挺直, 手里捧着半碗温热的燕窝慢慢喝。
窗子半开, 正好能看清外面的景色。
有人侧立在她身后,一身黑衣, 面容素净,身影在午后的秋阳中拉长成为一道瘦高的影子,像是一道竹影。
“昨天拦路的几个混混是霍家六郎找来的人, 他们是专程来给燕归找麻烦的。”
檀华喝了一口燕窝。
十七继续说:“是为了报复, 上个月霍六郎因城门外埋了三车烟花, 被守卫送到了京兆府,因此受杖责三十,被罚关押二十五天,五天前才出来。当日发现霍六郎在成门外埋下烟花的人就是燕归,也是他要求城门守卫必须将霍六郎送入京兆府, 霍六郎对燕归怀恨在心,自出来之后一直想要报复燕首领。”
“霍六郎家里不许他惹是生非, 他就在市井之中雇佣了几伙小混混,叫他们看见了燕归去打人找麻烦。是以昨天有一伙收了钱的混混,正好看见了燕归就叫上一些认识的, 冲上去找麻烦。”
“现在霍六郎被家里人禁足,那些小混混也被霍家叮嘱不要再去找人麻烦。”
檀华手里的陶瓷调羹微微触碰碗壁, 她想了想,说道:“燕归是霍家的人?”
说话的语气是疑问,但檀华已经能确定了,燕归的长相和霍家人有些相似,他曾说过父母二人家世犹如云泥,家世说在云上应该是世家大族或是皇亲国戚,霍家是符合的,而且,霍家人对燕归的态度也很奇怪。
记得那次去醉仙楼,卖花女说燕归打过霍家六郎,而上一次把人送到了牢房里,这次又打了对方派来的虾兵蟹将。
第一次是小打小闹,但第二次这样的事情,不论谁对谁错,已经关乎霍家颜面了,却始终没看见有人来找燕归的麻烦,这实在不像是已经结仇的样子。
而对于那些来找茬的人,燕归也没有问是谁派来的,只是将人打倒就算了。
是谁派来的人,他当时心里应该猜到了。
这些都是檀华的猜测。
十七说道:“燕归的父亲,是霍大将军的弟弟,家中排行第八。”
“我有点印象,说是到边疆从军去了,好几年之后说人在军中战死了,霍家办了丧事。”
怜惜霍家满门忠烈,霍老将军一辈子鞠躬尽瘁,而霍城英年早逝。
萧翀乾还曾派太监去吊唁过。
因为霍城没有官职,只是赏赐了一些金银之物。
当时也曾有人叹息,说是好好的儿郎,怎么还不到三十岁就去了呢?
只感叹说阎王叫人三更死,不会留人到五更。
尤其是年纪相仿的男女,说起来尤为感叹。
“既然人在边疆,好几年的时间,怎么没有个一官半职,我家有亲戚在边疆为官,也不见霍将军带着弟弟出来见客,每回都道是病了。”
这人觉得奇怪,“既然病了怎么不回到洛京修养,而是在那苦寒之地熬着。”这人说着说着,自己给自己的话圆了回去,说道:“有病之人,总不好舟车劳顿,没成想,熬着熬着就一命呜呼了。”
如此说完,眉宇间还是有几分困惑不解。
现在回想起来,檀华大致知道对方为什么要觉得奇怪了。
一个大活人消失,怎么也不可能补充天衣无缝,逻辑上总要差一点,没有闹得满城风雨就是万幸了。
“燕归的母亲呢?”
“燕归父母隐姓埋名,他随了母姓,燕夫人在家中排行第三,上面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在洛京是个不起眼的落魄门庭,父亲在户部任六品官,一家人住着一个三进的小宅院,生活勉强。当年燕父为三娘子和同年定了一门亲事,燕夫人当时已经与霍城有了私情,这件事她家人也知道,只是觉得霍家高门大户不可攀附,而当时霍家也在为霍城安排亲事。
两家人都不认可二人的感情,燕夫人和霍城出走他乡,两家各自追踪月余,均是一无所获,燕家放弃追踪之后,没过多久就宣布燕夫人暴病而死,当年就办了丧事。”
“燕夫人带着燕归回来已经是七年之后了,她没有问过父母,燕家早已当她死了,自是无心认回她。燕夫人当时只去了霍家,待霍家留下燕归,她就去了郊外的一座叫掩梦庵的尼姑庵借住,不到三天就去世了。”
檀华等了等,没听见十七再说下去,问道:“是谁为燕夫人料理的丧事?”
“是掩梦庵的几位尼姑还有燕三娘的母亲与姐姐,下葬那日,燕夫人的母亲和姐姐来看她,两人出钱给燕三娘买了棺材置办了丧衣。”
对那二位亲人来说,这大概也已经全了一世的骨肉亲情。
“今天是燕夫人的祭日。”
过了一会儿,檀华说道:“这些事不是秘密吗?你是怎么知道的?”
十七说道:“两家的一些亲人知道这二人的事情,对许多人来说,保守秘密是很难的事情,泄露秘密却很容易。便是亲人朋友,再三保证,未经训练之人偶有说漏嘴的时候,也有不想守秘的时候。不需要多说,只是了解真相的人说过一两次,久而久之,也有不少人知道了这些旧事,只是没有人在公开的场合提起而已。”
院子里的落叶收掉一重,光洁的地板露出来,桌上的燕窝粥也变冷了。
冷风吹过来,十七走过去关上窗子。
他说:“有些事情是不能公开的,秘密一旦被公开就代表着危险。”
檀华看向十七平静到寡淡的面容,他说这话的时候视线落在地面的光斑上。
“暗卫在暗处能够保护公主,但若是走在阳光下,一旦遇到危险就会首当其冲。”
从某种程度来说,十七就是檀华的秘密。
她从来没有对人提起十七,有些人知道她身边有保护者,但是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现在认识十七的人,一个是将十七送到檀华身边的萧翀乾,另一个是太子萧恒。
秘密之所以成为秘密,有时候是因为秘密里面埋藏着权利和财富,但大多数时候,秘密之中埋藏着的是弱点和软肋。
秘密潜藏的时候人可以是天衣无缝的,但当秘密显露在阳光下,就像是将人的软肋赤裸裸置于衣服之外,想要碰到它的人轻而易举就可以碰到。
若有人想要攻击这个人,也一定要先从这个人的弱点下手。
如果是萧翀乾,会杀掉那些对于他的软肋跃跃欲试的人。
不必深思,她的心意自己知晓。
檀华撑着下巴,看向从窗棂穿过的一道明亮光线,她问:“十七,你相不相信,有一天所有人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谈情说爱,有情人可以在街头接吻拥抱,不管有没有成婚。”她笑了笑,继续说:“街头巷尾,到处都是情歌,有的缠绵有的热烈,有的内敛有的放纵。人们听情歌可以一直听到吐听到耳朵起茧子,那些在公开场合举止亲密的人,大家视作平常。”
十七默然不语。
他不能完全了解永寿公主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
也不确定公主现在所说的是一种向往还是一个梦境,又或许是一个未来?
一个人很容易发现自己对另一个人不了解,有时候这个人不愿意暴露这种不解。
这会显得他很笨。
檀华坐着,她盘膝坐在桌旁,指尖轻轻敲击桌面,半闭着眼睛,专心唱一首缺了词的歌谣。
陌生的、不知道属于哪个国家、哪个地方的语言。
从未听过的曲调。
除了歌词,曲子本身也是能表达意义的,能听出来,这是一首倾诉感情的歌。
应该就是刚才公主所说的情歌。
曲调悠扬,纵使他听不懂歌曲里面唱的是什么,歌声如诉,仿佛能看到一段细腻温柔的感情在眼前徐徐铺展。
歌曲是有质感的,像是流水、像是月光、又像是丝绸,它们编制成了一个梦。
假如是这样的情歌,又怎么会有听厌的时候呢?
又怎么可能听到想吐,听到耳朵起茧子呢?
当这首歌一直唱到尽头,檀华笑了笑。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其实也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而人生在世,痛苦给予人的烙印总比快乐更加难以忘记。
但当人承受着更大更深刻的痛苦的时候,快乐又会变得鲜明起来。
重病之时,檀华会怀念过往生活里幸福的点点滴滴。
今生今世,她告诉自己要珍惜自己得到的快乐和幸福,你要在可以欢笑的时刻沉浸在悲伤之中。
毕竟生命的长度其实是很有限的。
假如一直在哀伤,也许人的一生也就随着眼泪一起流淌到了尽头。
但在这个世界,有时候,檀华又不由得怀念起前生的一切。
她在漫长的快乐为底色的回忆中露出笑容,在日光西行的时候,檀华认认真真吃了一餐热腾腾的晚饭。
夜幕徐徐降临。
月光穿过薄薄的窗纱纸,照不透檀华凤床前厚厚的床帐,厚重的帐幔低垂,隐约能听见里面人说话的声音。
今天不是燕归该来皇宫的日子,但他还是来了。
房梁上,望着如水的月光,十七的脑海中回想着永寿公主今天唱过那首歌之后问的一个问题。
“假如有一天,有一个人在万众瞩目当中唱这首歌,会有人觉得那是一个很可怕的场面吗?”
第99章
两个人盖着一张被子, 棉花被是温暖的,燕归气血旺盛,像一座源源不断散发出热意的火炉。
檀华躺在雕花玉枕上。
黑夜里看不清彼此的面容, 却能够听到彼此的呼吸,也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两个人并肩躺着, 黑夜缓缓铺展, 成为一卷寂静。
“今天公主有没有发病?”
“没有。”
“有没有想要的东西?”
“没有。”
“公主今天食欲怎么样?”
“一切都好。”
燕归侧过身, 他牵住檀华的手, 自然而然的,他的身体之中的生命力仿佛随着温度流转到了檀华体内, 让她冰凉的指节温暖起来,十指连心,心脏也像是在温热的血液回归的时候变得温暖。
而燕归则是感觉到了一种心理上的温暖。
他侧过身, 原本两个人相隔两拳远近, 他一侧过身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隔着一层中衣,两个人的温度偷偷交缠在一起。
燕归握着檀华的手,将她的手贴近他的脸颊,掌心贴着对方的脸颊,能感受到他深刻的面部轮廓的起伏形状。
轮廓分明的下颌骨曲线, 光洁的下巴,鬓角处的发丝, 经过对方眼尾的时候,眼尾在指腹下眨了眨,长而分明的睫毛扫在掌心, 掌心有点痒,像是被鸟类的羽毛扫了一下, 微微隆起的眉弓起伏秀丽,燕归的眉毛也是天生的工整秀丽,檀华中指指腹在对方的眉毛上轻轻滑过。
顺着眉毛的生长方向一直向后滑动,长眉入鬓,指尖触碰到了他的鬓角。
他只解了发冠,没有解头发。
脱掉外衣,只余下中衣。
衣带整整齐齐的系着。
他总是留着半分精神,似乎随时准备应对危险。
檀华的掌心轻轻摩挲过对方光洁的侧脸,黑夜里看不清燕归的长相,但她能感受到对方的目光是看着她的。
在这一片黑暗里,他在寻找着她的眼睛。
“公主……今夜可以抱着您吗?”
他声音低而缓,像是在睡梦中响起一样,在这个看不清人眼睛是否睁开的黑暗中,他生怕自己打扰檀华入睡,又怕吓着她。
夜晚,好像一切都在夜色中凝固了。
人呼吸的节奏也是慢的,苏合香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散,晕染。
苏合香的味道在黑夜中铺展、蔓延,仔细闻能闻到其中有一点点不明显的苦香,像是药香。
苏合香的香气本来就有止痛的功效。
芙蓉殿常年燃烧苏合香,永寿公主身上、衣物被褥也沾染了苏合香的味道。
他出生的西南盛产凤仙花,那里许多人会用凤仙花制作鲜花饼和胭脂,也有人会用凤仙花给衣服和指甲染色。
燕归记得凤仙花的颜色,那是他童年里最鲜明的色彩,许多年过去了,他想不起来凤仙花的味道。
苏合香的清冷苦涩的味道却一点点漫入他的骨血之中。
檀华能感受到燕归今天格外小心翼翼,碰她一下都像是怕将她碰碎一样。
在男人脸侧的掌心移开,因为距离和身高的差别,她的手只是在燕归的腰侧拍了拍。
他的肌肉结实而极具爆发力,最凶猛的野兽也就是这样了。
有时候触碰到燕归,檀华也会感觉到自己触碰到了危险,但那并不使她恐惧。
有时候会觉得有趣,有的时候只是将危险当成一个名词或是形容词。
按着燕归腰侧的手掌微微收紧,对方自然而然靠近,檀华自然而然躺在了燕归的怀里。
燕归抱着檀华的后背和腰腹,两个人的体温贴合,相互融合。
想要收紧拥抱,又克制着,檀华能感受到对方肌肉绷紧的弧度。
有时候他会希望自己变成一段苏合香,永远缠绕追随在公主身边。
“燕归,你有没有仇恨的人?”
燕归说:“没有。”
“如果你有什么麻烦可以和我讲。”
黑夜里,燕归说:“……好。”
檀华笑了笑,说道:“那你记着,不要忘了。”
她有些困了,但话语并不是因为困倦胡说八道的梦话。
燕归嘴角也微微升起一个弧度,他轻声说:“好……”
低沉沙哑的声音,在黑夜里尤为催眠。
得了这一句话,檀华脑子里也放下了一件事,大脑一空,睡意翻涌。
燕归轻轻拍了拍檀华的后背,抬手掖了掖她的被子,轻声说道:“公主安心睡吧。”
催眠曲一样。
这段时间,大约是春困秋乏,又或许是秋季降温人格外留恋温暖,每天早上起床都会晚一些。
因为被子里暖洋洋的,有时候还会在清醒之后再在被子里多躺一会儿。
今早睁开眼睛,只觉得比哪一天还要更温暖一些,像是被子里多加了十几个暖宝宝。
微微舒展身体,碰到了另一具属于男人的温暖的身体。
檀华睁开眼睛。
她燕归支着头看着自己,不知道看了多久。
“公主,您醒了。”
包括在京郊玉泉苑的那一段日子,两个人很少在早上见面,回到宫里之后,两个人见面的机会也少了一些。
像这样两个人清早在床上见面的时候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帐子里昏暗,看不清人的眼神,但他的眼睛像是在发亮。
“昨天公主睡得还好么?”
“还好。”
“现在要起床吗?”
檀华还想再躺一会儿。
秋天了,总觉得外面有些凉。
檀华轻轻摇头。
燕归靠近檀华,唇角轻轻碰了碰檀华的脖子,灼热的吐息仿佛能把人的肌肤烫伤。
也许是清晨,一切都是新的,连空气都是新的,檀华的状态也是全新的。
他看了眼檀华的表情,见她眼神望过来,看明白她眼中的允许,几不可查的笑了笑。
燕归解开衣带,脱掉身上的白色中衣。
他握住檀华的手,让她柔软的掌心从胸腔上斜斜滑过。
“旧伤口愈合了,要不要哪天再划一道,划深一些,留一道伤疤好不好?公主会觉得难看吗?”
坦白说,不难看。
檀华看着燕归的身体想,那些肌肉和骨骼,怎样都不会难看的。
很容易想道两个人过往相处的时候。
檀华的眼睛眨了眨。
她感受身体里欲望的火苗。
燕归在檀华的目光中,向下,钻到了被子下面。
被子隆起,他一直藏在里面,檀华由抿着唇变成了微微咬唇,克制着声音,呼吸声乱成一团,偶尔有一些不知道是气音还是呻吟声音从唇齿逸出。
缠绵的水泽声音不知道从哪里响起。
檀华的脸有些微的红晕。
不一会儿,奇怪的感觉上来,不知道是要辗转反侧的好,还是怎么样。
她的手抓住被子。
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回过神来,轻轻踢了被子里的人一脚。
玩笑一样。
对方老老实实挨了这一下,檀华迷迷糊糊,也不确定是踢在了哪里,只是发觉对方握住他的脚腕没有第一时间松开,而是爱怜地揉了揉。
她怀疑燕归变坏了。
这个擅长举一反三的好学生,从她这里学会接吻的男人,现在已经青出于蓝了,而且不止是在接吻这件事上面。
有的时候,他会诱惑她。
檀华有些不上不下的感觉。
下一刻,身体得到了超出期待的满足,一双有力地臂膀拥抱住檀华纤瘦的身体。
亲密之中,她的衣衫被好好解下。
包括小衣也是放在中衣之上。
一整个早晨,檀华过了一个多时辰,日上三竿才起来床。
燕归撩起床帐。
他先是给檀华找了一件她日常穿的袍子,就在床上帮檀华穿上。
一大早上胡混,她面上带了一层薄红,眼睛里尤带水意。
身上绵软酥麻。
也不拒绝燕归帮她穿衣。
穿上这件衣服,系上衣带,聊可蔽体,燕归抱起檀华送她去洗澡。
沐浴更衣全由燕归动手,他的动作早已不见最初的生疏。
头发被擦得差不多干了,燕归告辞出门。
头发湿润的时候,檀华习惯披散着头发。
檀华在这个中午不中午,早晨不早晨的时候,用迟了些的早膳。
主食是一些补气血的粥,一碟子春卷。
另有三四样小菜,每一份都不大,看着却和精致漂亮。
饭食一直在炉子上温着,都是热的,还冒着热气。
秋天了,各种瓜果丰收,御膳房和两样特意送了一盘子新鲜瓜果,一碗洒了桃子和葡萄果粒的乳酪。
檀华喝了一碗粥,一碟子春卷吃了几个,又吃了一牙蜜瓜。
差不多饱了。
至于乳酪,先放着,都是新做出来的东西,没那么快坏掉。
梅香说:“公主今日胃口不错,您看着精神也不错,昨天夜里一定睡得很好。”
檀华笑了笑。
“公主您看,下雨了。”
侧眼看过去,只见洁白的窗纸上有点点阴影,细听有噼里啪啦的声音,是雨水敲击窗纸的声音。
声音逐渐变得细密繁多。
“下雨了。”
“早知道这几天要下雨,奴婢一直备着伞呢。”
第100章
今天檀华要去天禄阁那边上课。
彩萍检查一下文具, 这会儿檀华头发也正好干了,梅香帮檀华梳理头发。
说道:“这样长的头发,公主您自己洗多麻烦, 怎么不让奴婢帮手。”
檀华道:“不麻烦。”
“公主……”
“若真有什么麻烦,我一定会请大家帮忙的。”
得了檀华的保证, 梅香笑了笑, 扶着檀华头上的发髻, 从桌上敞开的妆箧里面翻找合适的发簪。
“公主稍等, 奴婢记得有一支带着粉色水晶珍珠流苏的石榴花钗子,样式简单, 又正适合您今天穿的衣裳。方才奴婢看见您穿这身衣裳的时候就想着配这支钗子正好,石榴应季,又正好搭配您今天的衣裳, 显得人气色好。”
屋子里捧着花瓶刚刚换完水的绿秀经过的时候, 听水晶到梅香的话, 走过来,说道:“姐姐忘了?公主前两天才丢了一匣子首饰,那支石榴钗子正好在里面。”
梅香说:“欸?我是真忘了,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贼偷,可真是可恶。”
公主的首饰多, 丢了几件这些天也没有觉得缺了什么,这会儿赶巧想用, 却找不到了,也是让人难受。
檀华从中取出一支海棠华盛来,说道:“用这支吧。”
华盛插入发间, 梳妆结束,檀华带着侍女, 出门往天禄阁去。
秋雨缠绵,天空是一片淡灰色,没有厚重有形的乌云,也不见日光。
云鬓之侧,华盛下垂着的金色流苏在晦暗的光影中发出梦梦光辉。
一行人撑着伞,来到天禄阁,穿过中庭,行过游廊,入阁中,走到自己在天禄阁听课所用的“教室”,推门进去。
有人遥遥看见一道身影消失,恍如一段云霞飘过,又如雾如烟。
好像是一缕幻梦。
“齐兄,你在看什么?”
“在看这天。”
来人是崔让的弟子,在天禄阁里修了好几年的史书,平日不抬头,偶尔出来透透气。
他说:“昨天还觉得闷热,今日一早就下起了雨。”
两人随意寒暄着。
永寿公主不是每天都来天禄阁读书,齐珣知道她哪一天什么时候会过来。
时间久了,自然就会知道了。
她没有看他,他心里却都是她。
永寿公主身体不好,秋雨落下的时候,她会不会不舒服?
傍晚弟子跟随崔让在天禄阁中整理古籍文稿,桌案上,一摞又一摞的文稿,还有成卷的竹简古籍。
因为年久,纬编和竹木都变得脆弱了,整理需小心。
弟子卷起竹简,好好捆上,又在外面套了一个罩子。
崔让手边放着笔墨,一边一页一页的整理挑选文稿,一边在某页上增减两笔。
这于二人也是闲适时候。
弟子说:“雨天路滑,一会儿学生随师父一起回去吧。”
崔让说:“也好,你师娘前两天蒸了一锅桂花糕,还念着你,说好些天不见你了。”
“这两日有人说常见你和齐家四郎一处闲谈。”
弟子说道:“的确如此。”
“你觉得齐编修是传言中的那样的人吗?”
弟子想了想,摇了摇头,说道:“弟子对齐编修了解不多,就这段时日所见,齐编修不似传言之中的名利之徒,若是如此岂有不日日流连问仙殿的道理?”
天禄阁和问仙殿都是清冷的地方,只不过问仙殿里面有皇帝,而天禄阁只有一些书籍。
崔让笑了笑,说道:“想了解一个人,不妨看看他的家人。”
秋雨一场接着一场,好像永远不会落幕。
杨柳树叶落尽,桂花谢了,菊花凋。
趁着天气好一些的时候,檀华去给萧翀乾请了一次安。
燃着绮云香的宫室里,父女二人对坐,也许是秋天的凉意漫到了人的心里。
檀华闻着绮云香的味道,看着对面一身龙袍的萧翀乾,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萧翀乾和谈话说起这阵子她和崔让读过的书。
如此,两个人说了下去。
老太监梁闻喜过来说:“陛下,公主,这雨又下起来了,看上去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他知道皇上最爱永寿公主,是以想让永寿公主在这儿多陪陪皇上。
此时,宫外。
大理寺廷尉褚平带着妻女来一家珠宝店铺看首饰。
一行五人,妻子和女儿,还有一个丫鬟,外面有一个马夫在看车。
褚家女儿今年十五,豆蔻年华,温婉秀美。
夫妻两个正要带着女儿多走动走动,认识认识人,好好看看,说一门亲事。
因为要出门,也想着为女儿置办几件好首饰撑撑场面。
本来只妻女两个人来就好,今日他正好休沐,妻子说不如一起出来走走,放松下精神。
褚平这些日子白天忙晚上也忙,很晚才回到家里,也睡不着,妻子说他做梦还在抓捕逃犯。
有一次大喊一声,把妻子从梦中惊醒。
本来今天也不准备休息的,但是上官说这两日休沐,只叫大家轮换着略作休息,养养精神,这两天还要搜查贼盗。
这回贼人在淮南王府老淑人寿宴当天掠走大量礼品,许多皇亲贵戚、大臣家眷也都丢了东西。
案件本来是报到了京兆府,而京兆府那边略作调查,上了折子,说这起盗窃案是一大伙人作下,实非小案,如此,上头的人就将这起案件交给了大理寺负责。
褚平作为廷尉一连数日,奔波不休,到处搜寻,不说盗贼,连赃物都没看见。
同僚们聊起天来说,这些贼人偷走的东西,光是金玉之物就不少,就算融了也不是一笔小钱。
话虽如此,只是随意说说罢了。
价值连城的金玉首饰宝物,哪个舍得融了敲了。
一座玉像多少钱,玉镯子玉扳指又能有多少钱,还有他们收到的一些个首饰图画,只是看上面的图样描述家知道价值不菲,便是二十人分赃,卖出去的也不是小数目。
褚平心里想着这些事,他也不擅长挑选首饰,今天挑什么买什么还是妻子女儿做主,银钱也在妻子那里,他走了神,妻子女儿正随着小二介绍看首饰。
他们来的这家店,是洛京一家叫做八珍坊的老字号珠宝铺子,一楼的多是些寻常之物,二楼有时候可见一些贵重物品。
褚平和妻子家资不丰,一楼的首饰已经足够他们选择的了。
他随意走着,一边走一边看看柜台上面的镯子、钗子,小二招呼他,他只说:“我陪家人来的,随意看看,不用招呼我。”
听他这么说,小二也就不再招呼他了。
正好楼上有两位娘子下来,两个人身边带了婢女,褚平略微避开。
只听其中一个娘子说道:“这些个做生意的没有一个老实的,我们姐妹在这儿买了好几年东西,掌柜的还来蒙我。”
旁边的女郎说道:“姐姐怎么就说被骗了,我看老板拿出来的东西都是好的。”
那女郎冷哼一声,说道:“当我没见过那支红宝凤钗吗?你忘了么?两个月前家里来了个波斯商人,说是他有好些漂亮首饰,其中有一件是红宝石凤钗,可不就是这一件?”
两人声音压的低,只是褚平耳聪目明,距离又近,听得清楚。
“也许只是一模一样的?”
“就是那个,波斯商人说那颗红宝石独一无二,我才觉得可惜的。”
……
褚平正好记得当日京兆府和案情一起送来的失物图画里面有一件,镶嵌了红宝石的凤钗。
他朝店铺的伙计招招手,说道:“去楼上看看。”
那头他妻子没注意。
……
这起偷窃案,终于有了眉目。
为了查清这个案子,褚平自楼上掌柜那里拿到镶嵌红宝石的凤钗。
回到大理寺,又请了两位女吏去询问那天在首饰店说话的两位女郎。
的确得到了更多的消息,却不是好消息。
那支红宝钗子来自一位波斯商人,对方是将钗子卖给了一位男子,而非永寿公主。
大理寺很容易找到了那位波斯商人,对方来大昭快二十年了,早些年大昭有许多异国的人,有些人走了,有些人喜欢大昭就留下来了。
这位波斯商人就住在洛京,他一头棕色卷发,高鼻深目,蓝眼睛,汉语很流利。
大理寺的人将钗子呈给他,他看了看说:“是我做的,已经卖掉了,若是有人用这个杀了人不关我的事儿,我只是个商人。”
“从你这里买这个簪子的人是谁?”
“我分不清大昭人的脸,也记不住,只记得他是个男人。”
问他的人话的人,听到这句话,心立刻一紧,再问:“是个男人,你没记错?”
“男人女人我分得清。”
“你卖出去几支这样的簪子?”
“大人,只有一支,您看这凤眼上的红宝石,是我从波斯带来的,整个洛京找不出第二颗!首饰是我小舅子亲手打的,没有打第二支。”
“那个男人是谁,你还记得吗?”
“我不记得了。”
又过去三天,一纸奏折经由大理寺递上去。
上面写着,永寿公主的妆箧之中有男子所赠之物,还不止一件。
第101章
上午, 日头隐匿,黄雀不鸣,秋雨纷纷, 台阶湿透。
高大宏伟的问仙殿也沉寂在这一片秋雨之中。
萧翀乾面前一杯清水,一枚深红色丹药盛放在白瓷碗中, 桌上熏香徐徐, 可以静心养气。
萧翀乾盘膝静坐。
齐珣坐在萧翀乾下首, 手中捧着一卷道藏经文, 缓读慢释。
每次服药修行之前,皇上要读半个时辰的道经, 这是齐珣来皇帝身边做侍读之后才知道的事情。
大多数时候,齐珣每日要做的就是在萧翀乾修行之前,读半个时辰的道经。
又或者是听令写一些供奉给道家神仙的表文。
齐珣没有再主动写过歌颂神仙的诗文献给皇上。
他写过那一篇给谢真人的文章, 得了皇上的赞赏, 回到家里, 父母为他高兴,也为他担忧。
那一次,许久不见面的大哥也见了齐珣。
大哥事务繁忙,只是在与下属说话的间隙,见了齐珣这位幼弟一面。
说道:“你生性明彻, 当知宦途路远,不可一蹴而就, 当心戒慎,文章之事,可一不可再。”
寥寥数语之后。
小厮报说有客人求见, 齐珣知趣离开。
长兄如父,在他几位兄长之中, 这位长兄最有威严,在他家里也是说一不二的。
那番话他时刻谨记。
在宫里的日子很清净,许多人说皇上信道,是小人妖言惑众,齐珣在宫里却没见过什么小人。
若说是小人,大约就是他。
大部分时间,萧翀乾在宫中清修,读经服丹。
明明在深宫中,却让人有种隐居山野的感觉。
若不是每隔两日萧翀乾都会批阅一些奏折,齐珣都会以为自己是在道宫清修。
这段时间,齐珣也习惯了在问仙殿做事的生活。
读完了一卷道经,他将道经放在膝盖上。
萧翀乾看着室内的漏壶说:“还差片刻。”
齐珣已经读完了一篇文章,他说:“陛下可要在听一段文章?剩下的时间恐怕不够读完一整篇。”
萧翀乾听见齐珣的问题,想起一件事,说道:“朕记得齐家儿郎启蒙之初都学数算。”
齐珣道:“的确如此。”
常在御前,齐珣对萧翀乾接下来要说的话略有猜测。
“前两日户部侍郎上折子说,时值秋日,户部将要理税,人手不足……”
梁闻喜此时上前行了一礼,说道:“柳舍人在外头,说有一封奏折里的内容涉及永寿公主,需得陛下亲自过目。”
送到御前的奏折,一部分留下,一部分送到东宫去交给太子批阅。
留下的奏折,皇帝有时间之后自会批阅,若是没时间处理还是会送到东宫。
往常都是不急的。
不知道柳舍人拿的折子里是有什么紧急事务?
柳舍人进来,低头见礼,先道:“微臣见过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他自袖中抽出一封折子双手捧起来,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变得紧张了,说道:“前段时间淮南王府盗窃案有了眉目,只是又牵扯出一桩秘事,涉及皇家,还请陛下亲自过目。”
“拿上来吧。”
梁闻喜自柳舍人手中接过奏折,呈送到萧翀乾跟前。
萧翀乾接过奏折,才一翻开扫了两眼,眼尾稍稍下压,周身气势翻涌,忽然低沉。
梁闻喜看得心惊胆战。
萧翀乾将奏折重重掷在桌面上,桌上的东西都震了一下,盛放丹药的白瓷碟子,装有清水的杯子,还有黄铜制成的香炉。
全都战栗着发出声响,金属的震颤声音在室内回荡。
室内的宫女太监立刻伏跪在地,瑟瑟发抖,梁闻喜膝盖一软也差点跪下,送奏折的柳舍人早有准备,整个人只是稍稍僵硬,埋头看地。
萧翀乾一手按在桌案上,看着下方,问道:“赵元景呢?宣他过来。”
大理寺丞的名字就是赵元景。
皇上说道:“两位爱卿先退下吧。”
“微臣谨记。”
齐珣和柳舍人一起退出静室,柳舍人是个四十多岁的男子,长得清瘦,略高些,性情认真随和。
记得事情关乎永寿公主,齐珣放心不下,他和柳舍人一起走了几步。
说道:“这还是在下第一次见陛下动怒,实在骇人。”
柳舍人说:“陛下好几年没这样生气了。”他擦擦额头的虚汗,说道:“我这样子叫齐侍读见笑了。”
齐珣说:“不知舍人刚才送给陛下的奏折里面讲的是什么?为何陛下如此动怒?而且大理寺的案子,怎么会涉及永寿公主?”
柳舍人想了想,摇摇头,“此事有关皇家子嗣,不宜多言。”
齐珣的直觉催促着他去了解这件事。
平时齐珣在问仙殿里很少说话,今天柳舍人才知道,这位在印象里面有些乖张出格的齐家幺子,和人聊起天来,让人如沐春风。
柳舍人和齐珣来到偏殿,这里是常在问仙殿陪伴圣驾的几位官员处理公务的地方,主要就是舍人为皇上分理奏折,偶尔侍读齐珣也会在这里待一会儿。
毕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
现在原本一起分理奏折的两位舍人不在,反正奏折也分好了,在不在也不要紧。
柳舍人和齐珣说着话,绷紧的精神松了,他不自觉说道一些不该说的话。
只见他压低声音说:“前些日子,淮南王府寿宴那天,有大盗入宅,偷了许多王府和客人的东西,这件事齐侍读也应该知道。永寿公主那些也丢了些东西,这本也没什么,大理寺的人追查到了眉目,却机缘巧合发现公主丢失的东西之中有两样是男子所赠。”
柳舍人不注意的时候,齐珣眼神一变。
他说:“我些事,先告辞,改日给舍人赔礼。”
柳舍人回过神来,发现齐珣身影已经不见了,心里一惊,怎么就把话都说出去了,齐珣走得快,他都没来得及叮嘱对方不要泄露出去。
罢了罢了,明日再说吧。
更何况奏折也不是只经过了他一人之手。
晚一点早一点也没什么。
齐珣折返回去。
两个小太监缩着脖子在门口守着,人在外头隔着一段距离,能听见里面说话的调子,时高时低,有些紧绷,不像是和谐的样子。
听说大理寺丞赵元景是陛下一手提拔起来的,能力强,做事上大约称得上是铁面无私。
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
这回永寿公主的事情,若是旁人,未必会上这道折子。
小太监到齐珣跟前,低声说:“齐侍读,您也知道,赵大人在里面呢,可能还得等一会儿。”
“无碍,我在这里站一会儿。”
“对了,燕侍卫呢?”
小太监说:“方才骁龙卫换班,燕首领正在外头巡视。”
齐珣在脑海里稍微过一过有关燕归的一些事情。
出于某种心情,他时常观察燕归。
希望能够找出一些缺点。
又或者只是观察他有什么特点和优点。
室内愈发安静,又过了一会儿,赵元景从里面出来,他面皮紧绷,看起来聊得不是很愉快。
看见齐珣,瞪了他一眼。
太监进去传话,片刻后,齐珣进入室内。
皇上面前的桌案上的水杯换了一只,香炉和仙药都不见了,齐珣眼角余光里发现桌案的一角有一小片碎瓷片,干净反光。
齐珣进门先行礼,“微臣见过皇上。”
萧翀乾说:“免礼,有事情直接讲吧。”
齐珣大礼下跪,说道:“微臣要向皇上请罪。”
萧翀乾看着下方的齐珣,双眼如深渊,却不见翻涌,风云蛰伏,在刚才赵元景离开之后已经平静很多了,有些东西翻涌出来,一闪而逝,让人心中生出压迫感来。
齐珣说道:“微臣曾给永寿公主送过一些小东西,今时今日,恐怕给公主殿下带来了麻烦。”
萧翀乾看着桌上打开的盒子,里面放着一支黄金风簪,凤眼镶嵌一枚红宝石。
这是赵元景带来的,他今日特意带来这样东西,以备垂询。
萧翀乾指节敲了敲桌上,说道:“此物是你送给公主的?”
梁闻喜拿起桌上的盒子,盛到齐珣近前,黄金凤钗,金光熠熠。
他看过,说道:“是微臣所赠。”
“因何而赠。”
“公主仪容秀美,含章秀出,臣一见而不能忘,故有此行。”
“大胆!”
直面萧翀乾怒气,齐珣心中一提,不知不觉有些僵硬,心脏快速跳动。
一阵恐惧自心中生出来,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害怕。
齐珣却没有退缩。
他当然知晓上面的东西不是自己送的,他送的东西永寿公主根本没有收下过任何一件,连信件的灰烬都一起送回给他了。
但是今日之事,正如柳舍人所言,涉及公主名声,不能声张。
最好尽快解决掉。
而且,他也不希望,在皇上面前说明这些事情的人是燕归。
假如站在这里的人是燕归,永寿公主一定会维护他吧,也许会向皇上请求准许他们二人成婚。
皇上一向宠爱公主,但也不会同意吧?
不过,还是他站在这里更好。
第102章
齐珣从静室中走出来, 行了十几步,他止住步子,略微站了站。
回忆了一下刚才自己说的话有没有疏漏, 接下来又该怎么办。
在别人看来,他只是在走神。
“齐侍读?”
柳舍人走到跟前, 他怀里抱着一只茶杯, 看样子是要去茶房泡茶。
“柳舍人。”
柳舍人携着齐珣走了两步, 交代道:“齐侍读方才去面圣了?”
齐珣说:“只是想起先前有些事情还需要禀告陛下。”
柳舍人摇摇头, 说道:“适才陛下见了大理寺的赵大人,又收到那样一封折子, 恐怕心情不悦,伴君如伴虎,有什么事情, 何必急于一时半刻?”
“陛下方才可有发怒?”
齐珣微微笑了笑, 既不点头也不摇头, 看上去像是默认了。
柳舍人道:“下次若不是有十万火急的事情可万万不要在陛下心情不好的时候求见。”
“柳舍人,您的水要洒了。”
柳舍人低头看了一眼水杯,杯子空空,没有水,是他假装等人的道具, 想起自己要说什么,他说道:“方才忘了叮嘱, 我和侍读说过的事情万万不要对别人说起。”
齐珣说:“舍人,齐珣晓得。”
宫里这些奏折的内容,本来就是不可以随便说的, 尤其是涉及皇家辛秘,只是在御前的一些官员来说, 其实是很难保密的。
让齐珣知道也就知道了。
柳舍人没有太紧张。
齐珣回到自己的位置,抽了一张纸写下几个字,走出门去,他折了折纸张。
过了一会儿,走出问仙殿。
守卫问仙殿的是骁龙卫,十几步一人,他慢慢走着,在守卫的人当中,他找到个和经常跟在燕归身后的人,把手中的纸条和两块银子一起递给对方。
对方接受了,觉得奇怪。
“您是御前的齐大人,不知有何事吩咐?”
齐珣说:“帮我把这张纸条转交给你们燕首领。”
燕归回来时一个面熟的小侍卫走上前,悄悄将一个纸条递给燕归,说道:“这是陛下身边的齐侍读要小的帮忙地给您的。”
燕归接过这张一寸宽的小纸条,上面用工整的字迹写着一行字,时间和地点。
是齐珣的字迹。
自齐珣被陛下封为侍读,日常多在问仙殿陪伴圣驾,因为皇上读经书的时候通常只有上午或是下午一会儿,齐珣请了皇上恩准,继续在天禄阁校书。
醉翁之意不在酒。
毕竟,齐珣爱慕永寿公主,曾在只有一面之缘的时候希望能娶公主为妻,这个愿望,在得知公主身份之后也没有改变过。
虽与齐珣同殿为官,二人却几乎没什么来往。
在别人眼中,燕归一向是个独来独往的人,气质与平易近人四个字相去甚远,是出了名的凶戾冷血。
而文人和武将,本身就是两类人,各有各的圈子,相互之间,多少有些摩擦大家不常来往,也是正常的。
没有人觉得异常。
看看时间,今夜辰时二刻钟。
时间地点之后缀着一行小字,写着:“见面之前,慎勿多言。”
这句话说的有些耐人寻味,燕归多看了两眼。
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太阳升起又落下。
到了夜晚,又是一场雨来。
檀华在写崔让老师布置下来的功课。
就《论语》之中微子第十八篇作文。
论语整体篇章内容都很短,这篇只有两句。
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
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这篇文章,檀华从早写到晚,有时候写着写着就陷入昏昏欲睡之中,再回过神来,已经过了很长时间。
一整天也才写了半页纸。
外头淅淅沥沥又下起雨来,秋雨连绵,她这几日没有发病,只是很容易疲乏。
天香养神丸大约是止痛药,檀华通常只在发病的时候服用。
在她浅薄的医学知识里面,人长期服用止痛药会建立耐受,所以在现代,一些长期使用止痛药的病人,会更换和升级止痛药。
有时候檀华也会担心,某一天,也许自己会对天香养神丸建立耐受。
从游思中回来,檀华接着写这篇文章。
古时候纣王无道。
微和箕都是当时的国名,这二人有爵位在身,微子作为纣王的庶兄,远遁隐居,不问朝政。箕子和比干都是纣王的叔父,箕子为之奴,说的是,箕子装疯卖傻,被降为奴隶。
他为什么装疯卖傻,是不愿意同流合污吗?还是想要逃避,又不忍心离开,又或者是真的恨不得自己是个疯子,就不用看到民不聊生的画面?又或者是佯狂来做一些平时不能做的事情?结果却被降为奴隶,因此受辱。
比干刚直,力谏不退,剖心而死,这是檀华从小就听过的故事。
这三人的做法,都是出于对殷商的忠义之心与内心的信念。
殊途同归。
微子和比干是在各种历史故事里面很常见的人物形象,春秋战国时期,孔子与其弟子周游列国之时,曾遇到过三组隐士,其一是楚狂,其二是长沮、桀溺,其三是荷蓧丈人,这是《论语》之中有记载的,或许也有些没有记载的。
因为历史总会记录一些表现殊异的人,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人很少记下来。
而大昭现在就有一个隐士,就是王纯,王灵安。
至于箕子,檀华总觉得这类人故事里面有,最出名的好像也只有箕子,但现实里面有很多这样的人吧。
平均一下,好像每个人都在发疯。
……
檀华一边想一边写,写累了就睡一会儿,日头落下,有人为她点起蜡烛。
临睡前,大约写了八。九成,雨水又大了起来,秋天下雨时是不会打雷的,秋雨打在瓦片上叮叮叮的声音正好助眠,檀华蒙着被子安睡。
一觉睡到大天亮,早上才睁开眼睛,好像做了一个梦,坐起身就忘了自己梦到了什么。
檀华多躺了一会儿,因为睡得太久,反而有些困,她多躺了一小会儿。
洗过脸,用过膳,清晨是一天最好的时候,趁着精神好,檀华到书房里写功课。
窗户打开,冷风混合着水汽一起吹进来,室内浮沉的苏合香被吹散,受着冷意,檀华只觉得大脑格外清醒,思维清晰敏捷。
下笔飞快,这一会儿功夫,竟然将这篇拖了两日的文章写完了。
有人在书房外敲门。
“进来吧。”
檀华压好写完的稿子。
推门进来的人是彩诗。
彩诗说道:“公主,淑妃娘娘来了,人在西花厅。”
檀华有些惊讶,“淑妃娘娘?”
淑妃姓谢,闺名婉宜,是元后的妹妹,在元后去世后入了宫。
萧恒名义上是由淑妃抚养。
实际上,淑妃入宫之时,太子已经三岁了,稍稍知事。
萧翀乾虽然让萧恒养在淑妃名下,实际上太子的教育几乎全是由几位太傅、太保,和傅母负责的,偶尔萧翀乾会将太子带在身边教导。
偶尔淑妃能见见太子萧恒,逢年过节,萧恒也是会为淑妃请安。
淑妃住在翠羽宫,打理着后宫诸事,不喜欢出门。
尤其是自今年春夏之交起,淑妃病了一场,几乎没听说她再出过门,连上次皇上秋狩淑妃娘娘也没有露面。
大部分时间,淑妃都在翠羽宫修养。
檀华将手中刚写完的稿子拿镇纸压上,起身去洗手,彩诗关了窗子,走到檀华身边,说道:“奴婢听人说昨天夜里陛下去了翠羽宫,待了大半个时辰。”
自柔贵妃去世,萧翀乾极少入后宫,至于夜晚去后宫的时候,一次也没有过。
皇上去过翠羽宫的事情已经在宫里传开了。
檀华换下袖子沾了墨汁的衣服,去见淑妃。
西花厅里,淑妃坐在坐榻上,桌上有茶水点心,她穿一身缃色宫装,衣摆绣着淡雅的花鸟图,她长得纤细,面容秀雅,打扮合宜,因为面上有妆容,看不出人面色好坏,大略看过去,就发现淑妃娘娘比春天的时候瘦了一些,下颌线条更加清晰明显了。
“娘娘近来可好?”
“臣妾一切都好。”
稍作寒暄,檀华坐在坐榻另一边。
淑妃说:“臣妾这次是有事前来,公主可方便屏退左右?”
檀华抬手,室内仅有的两个侍女退了出去,只留了一个彩萍,“娘娘但说无妨。”
淑妃说道:“臣妾这次来见公主这里拜访是受了陛下的托付。”
檀华眼中露出一丝惊讶,有什么话萧翀乾既不召见她,也不让太监传话,而是绕了个大弯子,拜托淑妃来说。
淑妃看着檀华的目光,露出个笑容,说道:“女孩子长大了,男女有别,有些事情皇上不便和公主说。”
檀华心里隐约猜到了一些,但淑妃要说的话,事情是她隐约预料到的一些事情,内容却很不一样。
“陛下身边有个姓齐的侍读,叫做齐珣,出身洛京齐家,他家是齐侯的后人,他今年二十三岁,在家中排行第四,上面有三个兄长,长兄是礼部尚书,二兄在鸿胪寺,三兄官居京外。他仪容秀美,写得一手好文章,今年探花及第。”
这个齐珣就是檀华认识的那个齐珣,她听着淑妃介绍这个人,不吝褒奖之词,颇为奇怪。
淑妃自袖中拿出一样东西,卷在丝帕当中。
她徐徐拆开丝帕,展露出一支檀华熟悉的发簪。
“公主可还记得此物?”
这是在玉泉苑修养那阵子,燕归送给她的。
檀华自然是认得此物,她说:“我自是认得,只是这和齐珣有什么关系?”
这只簪子在淮南王府寿宴当天遗失,檀华没想到再见到它,会和齐珣扯上什么关系。
“昨天上午,大理寺将这支簪子送到了陛下面前,齐珣立即向皇上请罪,说这只簪子是他送给公主的。”
淑妃看了看被檀华拿在手中看的簪子,说道:“陛下因此,夜不能寐,就让臣妾问公主一问。”
簪钗之物,多用于男女定情,有些话没有说尽,意思却很明显。
檀华看着手上的金簪,也想问,燕归送她戴着玩的首饰,怎么变成了齐珣送的定情信物?
“不知公主您怎样看齐珣齐侍读?”
第103章
是不是每个人身上都可能发生一些看似魔幻的, 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檀华拿过自己的这支发簪细看。
其实这支凤钗上的凤凰按照现在的审美来看,不端庄大气,反而有些可爱得过头了。
圆圆的脑袋, 弧度格外像鸽子。
她的指腹轻轻在凤钗的翎羽上滑过。
金子的纯度应该很高,举起来, 阴雨天稀薄的光线里, 还闪闪发亮。
淑妃四十岁左右, 妆容雅致, 看起来面容姣好,宛若少女。她说话的声音温和恬静, 因为所说的话比较私密,声音压得低,像是黄鹂絮语。
对于如何看待齐珣, 檀华没有给出回答。
别人问的问题, 不是每个问题都要有答案, 有的时候没有回答也是一种答案。
她放下手中的金簪,保持沉默。
谢婉宜也没有催促,她陪着檀华坐了一会儿,慢慢喝着茶。
又过了一会儿,淑妃放下手中的茶杯, 笑了笑,对檀华说道:“公主年纪还小, 久居深宫,大约不晓得民间男子赠送女子簪钗玉佩是何含义,这也是情有可原。”
淑妃管理后宫一向是赏罚分明, 但又不过于苛责,因为八面玲珑, 得了很多宫妃的认可。
大家都说,她是个善解人意,温和的好心人。
檀华见过淑妃几面,次数很少,她小时候,淑妃也才二十出头。
正值韶华,长居深宫,从年龄上看,她甚至更像是萧恒的姐姐。
淑妃娘娘的话全然是偏向她的。
只是在这个落后的封建王朝,从来都阶级分明,上位者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可能让下位者死无葬身之地。
当然了,萧翀乾也不是那么不讲道理的人。
“娘娘,檀华也不是小孩子了,劳您这样宽慰周全,实在是多有惭愧。”
檀华只是笑了笑,拂过淑妃的话。
她说话时脸上既没有紧张,也没有羞涩忸怩,实在是不像个春心萌动心慌意乱的未婚少女。
也没有因为被皇上和别人发现这件事而战战兢兢。
谢淑妃摇摇头,说道:“在宫里,臣妾也算是看着公主长大的,公主叫臣妾一声娘娘,我又年长许多,也是过来人了。这件事儿关乎公主的终身,不得轻忽,臣妾就说几句倚老卖老的话。”
“女孩子的婚事是大事,万万急不得,好好想一想,多思量一些,该是他的,还是他的,该是您的,也还是您的,总不会晚的,也是值得的。”
最后,谢淑妃说道:“臣妾瞧着,陛下心情也还好,公主也放下心来。陛下那边不用担心,您慢慢想着,不着急的。”
谢淑妃笑了笑,起身告辞,“秋日雨多,公主好好保重,当心受凉。”
“娘娘您也是,好好保重身体。”
谢淑妃离去,彩萍也见着了桌上的簪子,问道:“公主,这该当如何是好?”
檀华问:“距离我父皇收到奏折多久过去了?”
彩萍方才也听到了谢淑妃的话,她算了算,说道:“自昨天上午到今天上午,仔细算也是一个日夜过去了。”
说来这个事件也不算短了,皇上听说了这件事,没有立刻宣召公主到问仙殿去责问,还是等到一天之后才让谢淑妃来说,也没有处置公主身边的人。
比彩萍预想到的最好的结果还要超出很多。
但是,别人不知道,她是知道的,公主和齐侍读一点关系都没有。
真要是说和公主有私情,也应该是燕归燕首领,而非齐侍读。
檀华自花厅里转了半圈,回到书房里,抱起桌上的琴,弹了两下。
彩萍走过来,跪坐在檀华身侧,问道:“公主,您不去问仙殿见见皇上吗?”
“不去,哪也不去。”
换做是别的皇子公主这会儿多半是心惊胆颤地去到皇上面前请罪认错,或是诉说分辨了。又或者还有齐侍读和燕归,难道不用问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儿吗?
“一会儿让人送烤炉来,再配上些新鲜的切好的肉鸡肉羊肉,还有各种蔬菜,咱们从前调的香料蘸料也拿一些来,还有,我要吃米饭。”
檀华低头,手指拨弄琴弦,一首曲子渐渐在她手下成型。
彩萍还在一旁等着。
檀华说:“等闲的事情,有什么要紧的。”
“下去罢。”
彩萍走了,没过多久,檀华又听见了推门声,道:“怎么,膳房的人这么快就来了么?”
“让妹妹失望了,不是御膳房的人,是哥哥来了。”
檀华一抬眼,只见是一身黄色四爪龙袍的萧恒走过来,他面上带着笑,徐徐走到檀华身边来。
“哥哥怎么来了?”
“是听见妹妹的琴声来了。”
“骗人,芙蓉殿的琴声怎么传到了东宫?”
檀华乱拂了一下琴弦,琴声一乱,略有刺耳,她双手按住琴弦,不看旁边的萧恒。
目光压在琴弦上,笑了笑,说道:“我知道哥哥为什么来,那些什么事情,别说是写到了折子上,就算是写到了天上地上,也是我自己的事情,也不用谁管。父皇那里我有什么好交代的,哪位哥哥弟弟娶妻纳妾,有什么红颜知己,大家从来没有问过,怎么到了我这里就不得了了?”
“看看谁是可怜的冤枉的,又看看哪个是活该的,去为谁说话,打他骂他?去和谁解释?又去和谁申明?”
“大家有脾气,谁看不顺眼,很了不起么?
“什么金贵脾气,我就没有了么?难道我是看哪个都顺眼得不行?”
说来说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行事,凭什么有人一定要管教别人。
因为檀华说着说着,侧过脸来,淑妃头一个来了,是代替她父皇来的,太子也来了,虽然什么都没说,却是个长兄如父的身份。
檀华不看萧恒,起身将琴放在置物架上。
她很少弹琴,也不像很多人一样设一个琴案,平时琴就放在置物架上,用的时候拿出来,不用的时候放上去。
萧恒跟在檀华身后,说道:“既然妹妹不喜,此事不提也罢,你我兄妹多日不见,今日可否容哥哥在这里一道用膳?”
“自是可以。”
因为太子留在这里吃饭,檀华就让人多添了几样菜肴。
萧恒伸手将她面前的茶杯挪到一旁去。
饭菜上来,檀华没有预想之中的胃口,她抬起筷子只捡了一筷子清炒蘑菇。
萧恒一样样的将肉放在烤架上,山棕刷刷上油,细细的洒上调料。
红彤彤的炭火在烤架下面的炉子里,热腾腾的,薄薄的肉片在烤架上滋滋响,变了颜色和形状。
萧恒给檀华夹一块肉。
他自己也慢慢吃,细嚼慢咽,不紧不慢,但一直吃了很多,看起来胃口不错的样子。
檀华和萧恒一起,吃了些烤肉、烤蘑菇,又喝了一碗汤。
不知不觉就饱了。
萧恒也放下筷子,准备告辞,两个人站在宫殿门口分别,他抬手轻轻摸了摸檀华头上的发髻,说道:“皇妹,你不要怕。”
她有什么要怕的呢?
但在萧恒的眼神中,檀华只是抿了抿唇。
送别之后,檀华在院子里走了一段路,感觉消化得差不多了。
回到卧房里,洗了把脸,提提神。
拿了本书,一直坐到黄昏,再也没有人来芙蓉殿。
“十七,让燕归来见我。”
月亮出来了,日暮的余韵氤氲成了一片深深浅浅的晦暗,芙蓉殿里亮起了灯。
燕归穿过一幢幢灯影,撩起珍珠、宝石、海贝和羽毛串成的帘子,来到檀华的卧房。
檀华斜靠在床上,听见了动静,看完一小段文字放下手里的书。
今夜芙蓉殿多燃了一些蜡烛,人站在夜晚的烛光里,夜幕的黑和昏黄的灯光一起勾勒出来人的面容轮廓,看上去格外深刻明晰。
檀华看着燕归说:“明天,你陪我去见我父皇,我们一起告诉皇上,你是我的情人,也让别人知道。”
燕归沉默着走近来,行至檀华身边,两人近在咫尺,他沉膝跪在檀华裙边,微微低下头,说道:“公主不可。”
“你怕了么?”
檀华微微低头只能看见对方梳理整齐的头发,她放下手,轻轻摸了摸,说道:“怕什么,怕我父皇会杀掉你吗?别担心,有我在,不会有事儿的,大不了我们一起走。走到一个山明水秀的地方,开一家小店,你喜欢什么店铺?”
燕归两手在身侧攥成拳头,他低着头,后颈崩出青筋。
这世间有许多难以忍耐的事情。
诱惑存在着,若是不能得到就是莫大的痛苦。
公主的话语里编织成了一个美好的梦境。
燕归会做很多事,他有一双灵巧的手,强健的身体,体力好精神足。
舞得动刀,也读过几年书,写写字算算账不成问题。
而公主,燕归看过公主画画、读书,在这个时代,读书明理本身就是极好的本事,哪里都欢迎读书人。
假如他们生活在一个平凡的地方,也会很好,燕归想,他希望公主十指不染阳春水。
她会画画,还是像在宫里一样画一些想要画的东西,不想画就扔在一边,想读书的时候就读一读,困了就睡觉。
这是一重忍耐,另一重在于燕归现在要说的话。
他说:“我实不配公主,臣与公主相提并论,只能玷污公主名声。”
“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你再说一遍。”
第104章
什么话, 一旦说过了一次,第二次也容易说出口了。
“草莽之身,不堪与公主同列。”
“齐珣对我父皇说, 这只金钗是他送我的定情信物,你知道吗?”
燕归沉默片刻, 方道:“微臣知道。”
金簪在檀华手中, 她的手指自簪身拂过。
“你不比任何人差, 不管你还是谁, 谁也不比谁差,大家都很好。高贵也好, 卑贱也好,都是骗人的东西。”
燕归眼瞳微微动了动,彷如潭水深处放出涟漪, 在最表面只露出一点浅浅的波痕。
而檀华没有看他, 也没有看这点波痕, 她微微垂眸,看着手里的金簪。
从簪身拂至簪尾,檀华看了眼簪头的活泼可爱的金凤,看了一眼跪身边不知何时又低下头的燕归。
握着簪尾,手中的簪子轻轻递向燕归。
燕归的目光落在簪子上, 他从簪子看到檀华握着簪子的手,他双手接过发簪, 动作有些僵硬。
黄金是有重量的,落在掌心沉甸甸的,这份重量, 还有晃眼的金黄色光辉,宝石的光芒, 都提醒着燕归,这枚发簪真的落到了他的手里,这不是一个梦。
他恍然记起,檀华头上戴着这支发簪在罗汉床上拥抱他,不可触及的记忆轻盈得像是一个梦境。
春去秋来,一枝花有它开放的时候,也有衰败的时刻。
接过这支发簪,就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
檀华说:“假如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就当做彼此都是陌生人吧。”
有些事情本来与谁有关,就是与谁有关,与谁无关的,也从来都与谁无关。
第二天檀华前去问仙殿。
昨夜下了下过一场秋雨,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潮湿的水汽和冷气混在一起。
问仙殿还是烟雾缭绕的样子,檀华展开随身携带的折扇,轻轻扇了扇,将眼前的烟雾扇走了。
小顺子在一旁引路。
檀华也是认得他,一边不以为意地扇着烟气,一边慢慢踱步。
“小顺子,你刚才没有回禀皇上呢。”
小顺子陪着笑了笑,说道:“皇上说,公主若是来了直接请您过去。”
于茶室书房见到萧翀乾。
萧翀乾坐在软榻旁的棋桌旁边,桌上摆了黑白相间的棋子。
檀华见礼。
萧翀乾说:“吾女来了,快过来坐下,陪父皇下完这一局棋。”
檀华在棋盘另一端坐下。
梁小顺给两人上了茶退下,合上门,至此屋内一个人都没有了。
棋桌上是照着棋谱摆的一套眼熟的玲珑棋局。
她下棋最初是和萧翀乾学的,从前萧翀乾无聊的时候可以在棋盘旁边坐一天,有时候檀华会怀疑这位在登基后长居皇宫的父亲,是否怀念曾经征战沙场的生活。
下棋和行军打仗一样,要算,萧翀乾的棋风稳健,灵活性强,行云流水。
檀华则是常常停下来思量。
不知不觉,棋局走到最后,她发现自己又赢了。
她才露出笑,在棋盘之间抬起头,就见萧翀乾也是眼中带笑看着她。
作为父亲,萧翀乾总是这样,他和她一起下棋从来不在乎输赢,偶尔赢一次,大多数时候都是一点一点让人不易察觉地放水。
等她赢了,就在她露出笑容的时候笑起来,像是看到了一个惊喜一样。
“父皇又让着我。”
萧翀乾笑了笑,说道:“你我父女二人下棋,不争输赢,开心就好。”
檀华笑了笑,脸上的笑容又淡了些,说道:“近日有些关于女儿的流言,那支被找回来的发簪,与齐珣无关,还望父皇不要治他的欺君之罪。”
檀华一枚一枚将棋子捡入盒子里。
她继续说:“我和他不熟,也无所谓喜欢不喜欢。”
“那支发簪,永寿可喜爱?”萧翀乾问。
檀华摇摇头,说道:“最近入了秋,身上乏得厉害,喜欢上了睡觉,一日里头,有大半日都是在睡眠中过去的,有时候睡的白天黑天都分不清楚。”她看萧翀乾,记得燕归说过萧翀乾左肩受过伤,问道:“这两天阴雨,父皇龙体可还好?”
“困了就多睡睡,醒着若是无聊就出门散散心,有谈得来的女孩子就召入宫里一起玩一玩。父皇这里什么都好,有许多人伺候着呢,永寿不要担心。”
“至于流言,不会再有的,相关的人已下过封口令。”
萧翀乾已经让人交代了多有接触过大理寺关于永寿公主奏折的人,管住嘴巴,而大理寺丞那边,也下了令,不许调查相关事,可以查找永寿公主的物品,但不可以搜查。
“永寿,再和父皇来下一局棋吧。”
“这回就不要让着我了。”
“好。”
檀华毫无意外地输掉了这一局,两个人又开了一局,时间在棋局中总是过得很快的。
下午离开问仙殿的时候,没有遇见燕归。
檀华回去将零零碎碎的,燕归送过来的东西一样样的从梳妆台上大大小小的抽屉里面翻找出来。
金的玉的,有许多她也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燕归送来的,还有些各式各样的大大小小的玩意儿,还有什么布料。
都是两个人一起在洛京街头买来的,记得一起从街头逛到街尾,不知不觉燕归身边的袋子或是包袱,不知不觉就会装满。
这些东西收起来也是随意,别人不知道也不会记得,只能自己找。
檀华只留了彩萍帮手,别的侍女嬷嬷都让他们出去玩。
晚上睡觉前,檀华整理出了大半,装了满满一个箱子,她打了个呵欠。
彩萍拿了一个木人给檀华,说道:“这也是吗?”
檀华看着,觉得陌生,不过这宫里大半陌生的东西都是燕归送来的,就点了点头。
彩萍将小木人放到箱子里,说道:“公主咱们先睡吧,剩下的明天再找。”
檀华想了想,也好,宫里的东西不是全部,就算收拾完也不能立刻还给燕归,平安坊那座与燕归相邻的别院里面还有一些他送过的、或是留下的东西。
而另一边,洛京齐家,豪门大宅深处,威严肃静的祠堂里,先祖排位错落,有一道人影跪在地中央。
他脊背挺直,微微垂下视线。
正是近两日称病告假的齐珣。
第105章
灵堂上列祖列宗的朱红牌位森然罗列, 墙壁上垂挂着先人的画像,画像上的人有的年老有的年轻一些,大多是头戴乌纱或是高冠, 身穿或是红色或是紫色的官袍,长眉修目, 面容端肃。
齐家有保存完整的族谱。
最早的一代, 有姓名的一代, 几个朝代以前, 周朝天下初定,祖先于一地为相, 死后被追封为侯,也被后世称为齐侯。
家族起起落落,几世几年, 有几多高官名臣, 也有一些人生逢乱世, 未遇明主,或是玩弄权术,或是闭门自守。
有些人死在建功立业的路上,有些人也曾著书立说。
这些先辈的故事,在齐珣小的时候, 家学里的先生还有家中的长辈,都曾讲给他听。
作为齐家的嫡脉男丁, 他每一年都会参加家族中的祭祖活动,每一年他都给祠堂里的列为长辈上过香。
齐家这些年也还可以,几位哥哥, 算上齐珣,仕途上都是一帆风顺。
也是祖先保佑。
齐珣在祠堂里面跪了很久, 三日前从宫中回来,日暮时分。
他那位常年忙于公务的长兄见了齐珣一面。
洛京之中,只有真正和他家熟悉的人家才知道,虽然他们几兄弟父母健在,但齐家真正当家做主、说一不二的是他这位长兄。
个中缘由不可以一言而尽。
只道齐家的几个兄弟都极为敬重服从长兄。
齐珣被兄长命令来祠堂跪下反省,实在累了,起身走动,大多数还是跪着的。
无聊的时候,他会看着那些安静的牌位和逝者的画像打发时间。
画像上的祖先神情各异,五官总有一些相似,齐珣抬头望着画像的时候,其中有一位先祖长有和自己一样的桃花眼,应该是他的曾祖父。
对方看容貌还很年轻,一双桃花眼里面却很平静,下颌留有一把短须,一身紫色袍服,头戴黑色乌纱帽。
三品以上穿紫色,画中人官至尚书,加封太子太保。
天妒英才,不到四十岁就去世了。
他听见声音,有人在门外说:“见过大爷,四爷在里头。”
小厮声音清脆,像是一种提醒。
齐珣听见了,人还是跪着,脊背挺直了一些,他的精神集中在对方推门的声音,渐渐靠近的脚步声上。
不一会儿,一双皂靴停在齐珣身旁,下垂一身蓝色长袍。
数封信件摔到齐珣面前。
齐珣认得,这些信都是他写给永寿公主的,有的曾经寄给过永寿公主又被退回来,还有的是他写了,但知道永寿公主不会看,就没有再寄出去过。
这些之后,另有一卷文稿投到面前。
文稿半是散开,齐珣认得,这是他想的稿子,他写过一篇稿子自荐为永寿公主的驸马。
虽然知晓公主心有所属,但心情却无法遏制,甚至写了这样的文章。
随着笔记流淌,他最初有很多冲动和期待,渐渐地,眼中浮现出燕归和公主在一起的场景,痛苦难耐,行文过半而弃笔。
前天对皇上冒领金簪,见过燕归回家之后,不知是出于何种心情,他将后半段文字续上。
里面的字字句句,齐珣都记得很清楚。
齐璟看着墙壁上挂着的先祖画像,说道:“自前朝起,齐家再无男子与皇族联姻,至今已有四百零二年。”
“一来,驸马不可涉政,任凭你多有才华,只要当了驸马,就必然不会受到重用。昔年太祖之长姐朝阳公主,爱慕常平侯,太祖为期主婚,在那之后,战功赫赫的常平侯再也没能上过战场。”
“二来,皇族有乱,外戚易受牵连。昔年元贞公主的侄子谋反作乱,她的驸马受到殃及,在大牢里面关了十年,自缢而死。”
“我们四兄弟当中,你是最小的,我一直以为你也是最聪明的。百年之后,史书之上当有一笔属于齐珣,你我后世的子孙也会记得你的故事。”
齐珣垂着眼睛听这些,他手中还捧着那张轻飘飘的,未曾送上去的求婚草稿。
他说:“雄心壮志也好,功名利禄也好,天下之人熙熙往往,人人求之。多弟弟一人不多,少弟弟一人不少。三位兄长皆是前程似锦,能臣良将,都可留名青史、光宗耀祖。至于祸患殃及之事,天灾人祸,人力所能及则尽人事,人力不能及则顺天命。生死是天命,爱恨亦是天命。弟弟余生所愿,能为永寿公主驸马,除此之外再无他求。”
齐珣将一纸文稿卷起来收入袖中,齐珣说完这句话,挺直脊背,正色叩首,两手额头都叩在地上。
他闭上眼睛,静静等待。
齐璟目光自始至终都很平静。
他说:“永寿公主心里没有你。”
他手中拿着一枚香囊,里面是檀华当日将齐珣的信件烧掉后,还给他的灰烬。
“有朝一日我会让公主喜欢上我的。”
齐璟说:“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是立即娶妻,母亲会为你择一位淑女。要么,你写一封奏折,自请去远地为官。”
“今生今世,你身为齐家子弟,都不可能有机会做驸马。你是我弟弟,我也不可能让你做一些,有辱家风和门楣的事情。”
齐珣的几乎触及地面的眼睫颤了颤。
第二天,檀华收拾好了燕归送来的东西,找人安排了一辆马车带着东西从宫中离开,来到了自己位于平安坊的小院子。
院子比起宫里要小许多,地方小,东西放的也固定,她的东西少,燕归送给她的,大多在书房和卧室,很好找。
不到半个时辰,檀华就收拾出了一只小藤箱。
她坐下歇了歇,轻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看着收拾好放在地中央的箱子,忽然发现自己的心情也收拾好了大半。
“叫管家来。”
从昨天早晨起就没有再下雨,这两天都是晴天。
秋天的风还是冷丝丝的。
阳光却是暖融融的。
檀华穿的温暖,只感受到暖和。
檀华对府上的管家说:“这只藤箱抬走,还有车里的几只大箱子,都一起送到隔壁去。”
“主人,这两日隔壁都没有人。”
“那就叫人从邻墙上放过去吧。”
吩咐奇怪,老年老成,只是应道:“是。”
管家带着两个小厮将地上的藤箱抬走,想来是放东西去了。
不一会儿,有两个侍女过来,她们手里端着一只托盘,来到檀华面前,将一只小碗放在檀华身边。
“前天府里新买了一些糯米,奴婢几个做了些甜米酒,香甜好喝不醉人。”
看样子是醪糟。
上辈子的时候,在超市里很常见,那会儿都是买来当饮料喝,甜丝丝的,只有一点点轻微的酒精味,更多的是香甜。
檀华这一世没有任何酒量可言。
侍女用来装醪糟的碗是一只四寸小碗,里面醪糟只装了八九分满,很少。
檀华喝掉一碗,觉得有些微醺。
过了一会儿,府上的管家过来回话,说道:“东西已经从邻墙送入了邻家院落。”
檀华点点头,说道:“辛苦了,让厨房里整一桌酒菜给几个小的吃吧,下去吧。”
这一天,因为喝了酒,有些晕,晚间檀华没有回宫,直接在这边睡下了。
第二天,还如昨日是个暖洋洋的晴天,只是清晨的时候风有些冷。
今天起得早,檀华有点喜欢这种微醺的感觉,上辈子她没喝过酒,至于醪糟,那时候就算是连着喝三碗也不会有醉意。
她借着这一点醉意坐在院中的游廊栏杆上,看院中的景色,大半怕寒冷的花花草草都被花匠收入暖房里了,嫌弃院子里光秃秃的不好看,花匠留了一些耐寒的竹子埋在院子,旁边还有些金灿灿的菊花,其实更远一些的地方还有梅花。
檀华靠着柱子想到了梅花的芳香。
她让人帮自己折了一支。
有个侍女走来,递上一封拜帖,她说:“有一位郎君来了,他自称姓齐,想要见见主人。”
檀华打开拜帖,只看一眼上面的文字,依稀辨认出来是谁。
齐珣么?是该见见他。
她点了点头,“请他来见吧。”
不一会儿,齐珣随着侍女走来,他照旧是一身白衣,腰佩长剑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檀华觉得他比前几次见面瘦了一些。
本来就是正好,一瘦下来更显得神骨清俊。
他走来,却没有靠近檀华,而是行至鲜花搬走,空荡荡的中庭,站在下方行了一礼。
檀华微醺着,反应慢,也不担心。
挥挥手,让侍女退下。
对方从腰间拔出长剑,立地舞剑,时而跨步,时而缩步,卷腰展臂,剑刃如染清霜,随着他手上的动作,剑花多多,动作飘逸流畅。
像一只飞舞的白鹤。
檀华一只看着,因为有些醉意,她的思维有些慢。
她发现,齐珣的剑是有锋芒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会儿才想起来。
剑当然是有锋芒的。
归剑入鞘。
齐珣问檀华,“让公主见笑了,齐某的剑法,不如燕归。”
她从没有看过他的信,却看了他舞剑,齐珣心中稍有安慰。
世上有这么多自卑的人么?
檀华带着一点醉意,慢吞吞地,确定自己没有咬到舌头,说的话也是自己想说的,她说:“燕归的刀法很好,你也有你的好。”
第106章
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 总是希望她能看见自己的好。
而不是看见另一个男人身上的好。
齐珣过去从来没想过要在檀华面前舞剑,他在很早以前就知道自己的剑法比不上燕归。
京城里,不说他这样文臣世家的子弟, 便是那些武将家族里,还有京城的兵士, 在身手上, 也没有一个能比得上燕归。
“燕归的刀, 无人可以与之争锋。”齐珣对檀华讲。
他们在一间花厅里, 两人中间是一张桌案,檀华盘膝坐在一边, 齐珣坐在另一边。
桌上有一盘瓜果,一碟糕点,一盘肥硕的蒸蟹, 一壶热腾腾的茶, 一壶芳香盈盈的酒。
桌上的东西不伦不类, 檀华坐姿也不规矩,她盘膝坐在木质地板上,下方早早生了地龙,一点也不冷。
给自己倒了一杯香甜澄澈的米酒慢慢喝。
檀华喝完一杯,对面的齐珣帮她倒酒, 他做这些似模似样的,壶口平稳流下一条酒线, 落入酒杯之中,八分满之后,他放下酒壶。
他自己面前放着一杯清茶, 淡青色的茶汤,里头有茶叶舒展沉浮。
“也是因为这样战无不胜, 燕归被霍家的子弟嫉妒,才离开了家,有天赋的人,总是很容易受到嫉妒。”
一双玉手握着酒杯,檀华眼珠从杯子边沿转到对面的齐珣身上,微微抬头,问道:“他们家的长辈呢?不管这些?”
“霍家的太夫人,将儿子的死归咎到了燕归身上,说是他克死了父亲。”
“也不止是霍老夫人不喜欢燕归吧?”
齐珣点点头。
下面的事情也能猜到了,小孩子不是很懂事的,但知道看家人的脸色,家里的长辈都不怎么喜欢燕归。
他没有父母,又不得长辈们欢心,就代表着没有人会为他做主。
小孩子们只会对燕归过分。
“但那些孩子欺负他也不是太容易的事情,燕归一直很擅长打架,他越长越高大,身量越来越好,霍家的子弟打不过他。后来,他离开了霍家,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只有霍家的人知道。”
檀华微微仰头,喝了杯酒。
“你很了解燕归,你们是朋友吗?”
齐珣:“不,我们不熟。”
檀华有些醉了,思维稍稍迟缓,注意力不集中,她侧坐着,看着手里的杯子,听见齐珣的话,没有注意到对方稍稍加快的语速,她说:“哦。”
有种大脑一动不动的感觉。
酒是和螃蟹一起送来的,螃蟹性寒,恐怕吃了人难受,便配给一壶性酒相佐。
几只红钳子螃蟹还好端端的趴在大白瓷盘子里,檀华已经将酒喝了三杯。
偶尔尝试一下,半醉不醉的感觉还不赖,怪不得诗仙爱喝酒。
“公主您已经喝三杯了,可要吃些螃蟹?”
桌上有成套的蟹八件,是拆解大闸蟹专用的,檀华那会儿没留侍女拆蟹。
于是螃蟹也好,蟹八件也好都在这儿放着。
檀华说:“我不饿,你吃吧。”
她喝第四杯酒。
齐珣拿起桌上蟹八件拆螃蟹,有条不紊的,很认真。
酒香飘在两人周围。
檀华喝了半杯,放下酒杯,扶了扶额头,她眨眨眼。
齐珣说:“蔷薇露后劲儿大,会让人发晕,睡一觉就好。”
檀华脑子里糊里糊涂的,她看这房间,觉得房梁和地上的立柱,起起伏伏的,像是在哈哈镜里,看近处看得稍微清楚一些,也清楚不到哪里去。
齐珣面容有些模糊,她也没有听清对方的话,问道:“你刚刚说了什么?”
看她双眼迷离朦胧,知晓她是醉了,齐珣笑了笑,说道:“公主若是困了,早些睡吧。”
“我不困,我清醒得很。”
醉酒的人是感受不到逻辑的,这句话才说完,檀华已经完全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了,他将这句话抛到一旁。
低头去看桌上的螃蟹,说道:“你的螃蟹,还没有拆完呢?就差一点点了。”
齐珣便拿起蟹八件继续拆蟹。
檀华目光在对方手上,专心看人拆蟹。
齐珣动作流畅自然,蟹壳子和身子都是干干净净的,脏的不用的蟹壳子放入空盘子里,鲜美多彩的蟹肉则是放在一只空盘里面,连摆盘都是赏心悦目的。
看起来,丝毫没有为难。
拆卸动作看上去赏心悦目,她撑着下巴看着,不知为何觉得有些眼熟,也不着急。
精神好像清醒着,醉意一重又一重的扑过来,眼睛眨了眨,就又有些模糊了。
对面的人将装着蟹黄蟹肉的小碟子放到檀华面前,将筷子放在一边,说道:“公主吃些东西吧,免得烈酒烧肠胃。”
檀华看了一会儿,说上的一盘子蟹肉,过了片刻,说道:“我已经吃饱了,不要再给我夹菜了,你还没有吃,虾也不要剥了,好好吃你的饭。”
齐珣记得很清楚,永寿公主除了喝酒,没有再吃过东西。
而今天,她虽然很多时候都在微笑,其实很少说话,也没有前几次见面所展露出来的锋芒。
永寿公主不是很开心,她有些懒洋洋的,总是看着半空中的地方,时不时地,会神思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也许有喝了酒的原因吧。
不知道是因为喝了酒心情不好,还是因为别的事情。
对他和颜悦色些的原因,其实也很好找,人在愤怒的时候、生气的时候,也是需要能量的,要自己有多余的精神,才能把一些多余的精神泼洒发泄出来。
现在的永寿公主没有心情和谁发脾气。
永寿公主刚才说的话,不像是对他说的。
檀华没吃盘中的蟹肉,她摸摸自己的脸颊,双颊发红,如同涂了胭脂,冰凉凉的掌心触碰,檀华醉醺醺的,只觉得有些热。
她抽出别在身上的扇子,轻轻给自己扇动,醉意醺然,扇风时也渐渐忘了怎么扇风。
她把手里的扇子递给对面的人,说道:“有些热了,帮我扇扇风吧?”
对面的人稍稍犹豫,接过扇子,给檀华扇风。
画扇轻扇,过了一会儿,檀华眨眨眼睛,转过头去看坐在那儿的人,忽然伸手握住扇子,看着对方的眼睛说:“燕归你几时来的?”
齐珣惊讶,看她眼神比刚才清明许多,但人却是真的醉了。
她目光扫向窗外,说道:“明天得和秦姑姑说,让人别往玉泉苑撒太多药了,今天听着虫鸣鸟叫少了许多。”
玉泉苑,是永寿公主养病时候所住的地方,算起来住了大半个月,那个时候燕归随侍,那时候永寿公主已经和燕归在一起了。
齐珣握着扇子一端,笑得有些失意。
不知道这两日燕归向公主赔罪了没有?
两个人是和好了,还是在怄气?今天和公主提起燕归,公主不像是生气的样子。
檀华一用力,从齐珣手里扯过扇子,扔到一边去,“燕归,怎么不到我身边坐下?”
齐珣眼睫稍稍下垂,起身来到檀华身边坐下,他一直想要距离公主更近一些,今日趁着公主醉意与公主同坐,他觉得自己像个小偷,但这感觉被幸福和快乐冲淡了。
他才在于永寿公主身边坐下,就见檀华身子微微倾斜,像是要靠到他的肩膀上,齐珣下意识伸手扶了一下檀华。
这有些意料之外。
“燕归?”檀华目光有些质疑。
齐珣说:“我是燕归……的朋友。”
他退回原先的位置。
檀华点点头,“燕归的朋友吗?没听说燕归的朋友什么时候要来,我身上有些乏了,要去休息了。”
“微臣告退,公主多多保重。”
齐珣稽首行礼。
檀华笑着说:“你也保重。”
次日,齐珣上折请旨往偏远地方去历练。
萧翀乾的目光扫过奏折上的“永州”两个字,久久不语。
这封奏折是齐珣亲自递交给萧翀乾的。
也是近水楼台。
奏折里写的是千篇一律的套话,说是为了国家,为了偏远地区的百姓,也说他还年轻,需要多出宫历练历练。
话说得合情合理。
如果这个人不是前两天在这里大言不惭地说喜欢檀华,才几天时间过去,就立刻说道自己要去远地任职,生怕和他扯上一点关系的样子。
这是要躲开了么?
萧翀乾按住奏折,看着下面等待回答的齐珣,说道:“难为爱卿有这样的心意,永州那边已经安排了新的县令。”
“爱卿的心意不可辜负,不如将永州换成望陵?前不久,望陵的县令向朝廷上书乞退,现在望陵已经三个月没有县令了,齐爱卿可否愿意为朝廷分忧?”
齐珣说:“……微臣愿意。”
萧翀乾笑了笑,说道:“去吧,到了地方好好任职,做个为国为民的父母官。”
齐珣回到家里,轻装简行,他要带的东西已经收拾好了,两只箱子,里面装的是他日常用的衣服细软。
出门那一天没有什么兴师动众,一主一仆两个人、一辆车子,两匹马。
拜别过家里的长辈亲朋。
齐珣轻装简行地走了。
齐璟说,那道折子,如果他不上,兄长替他上。今日如果他不主动离开,就让人押着他离开。
他只能主动离开了。
第107章
秋天越来越冷, 转眼之间,阶梯凝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无根的水变成了白色。
给万物覆盖了一层白色霜衣。
檀华自别院回宫,日常听课读书, 头几天还好着,日常看看书, 去天禄阁上课。
过了三四天就生气病来了, 她连日的躺在床上, 昏昏沉沉, 有时候醒来是白日,有时候醒来是黑夜。
床帐里面, 总是漆黑的。
几个宫女轮流在檀华身边白天夜里守着,秦嬷嬷一天三次的诊脉,天香养神丸一天吃一次。
睡眠之中, 时间变化总是很快。
檀华醒来, 掀开帘子, 天亮着,是白天,就是不知道是上午还是下午。
坐在脚踏上做针线的彩萍,听见动静看过去,惊喜地说道:“公主您醒了。”
彩萍放下针线, 利落挂起床帐,扶起檀华, 找件衣服为她披上,口中问到:“您饿不饿?一直在炉子上好好热着。”她说着,又想起来, 说道:“还有您渴不渴?这有水,好像已经凉了, 奴婢叫人换一壶来。”
“我想洗个澡。”檀华摸摸头发,室内暖得很,身上像是出了汗,头发里也是湿的。
“奴婢这就让人准备,公主不如先吃些东西?”
檀华点点头,她系上衣带,踩上绣鞋,先到屏风后面洗漱,用蘸了薄荷牙粉的牙刷刷干净牙齿,又用温水洗了脸。
出来的时候,室内已经被支了一只小桌子,两个宫女将饭菜都放好在桌面上。
三菜一汤,一碗白米粥,比较简单,香香的,冒着热气。
彩萍给檀华盛了一碗清淡的莲藕鸡汤,说道:“公主连日卧床,还请细嚼慢咽,否则吃的太快,不好克化。”
檀华点点头。
她细嚼慢咽着白粥。
“太子殿下这两天来看过公主,也知晓了公主生着病,甚是担心,昨天和今天都在这儿待了半个多时辰,只是没有见公主醒来。奴婢看着,殿下实在忧心,还和奴婢说,若是您好些了让人给殿下他传个话,也叫太子殿下放心。”
檀华说:“找个太监去吧,就和哥哥说我醒了,已经好多了,请他不要担心我。”
“公主可是有哪里不适?太子殿下请了太医来为公主诊病,太医说,公主您的病还是要仔细修养调理着,没有太好的办法。”
檀华点点头,面色平常,又舀了一口汤喝下。
从几十年起。他听到的都是太医这样的话,他们说了许多年,檀华也听了许多年。
再多听一次也没什么感触,也没有多余的期待。
“皇上前两天让人送了些安神的香料和鲜花精油,还送了两盆鲜花,两只鹤,说是给公主养着玩。”
“两只鹤?”
“好大的仙鹤,长得还很漂亮,飞一次能飞过大半个河面。奴婢让那几个喂鸟的太监一起养着,他们说仙鹤也好伺候,平日里喂一点米粮,就让它随便走,现在这两只鹤也不吃米粮,平日就在湖面上,捉一捉小鱼小虾,看着有趣着呢。”
檀华笑了笑。
“待会儿去看一看,对了,这会儿什么时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才是巳时,就快要到午时了。今日是九月十六,再有几天就要是冬分了,天气渐渐冷了,这两天针线坊的姑姑又给公主送了新的衣裳,两件夹棉的厚衣裳,一件紫色的皮子斗篷,还有一整套的帽子、围脖、护手,奴婢看着都是白色狐狸皮做的,没有一根杂毛,听说做这几件衣裳的料子都是陛下吩咐做的。”
室内过早烧了地龙,一点也不冷,吃了一顿热饭,肠胃里暖洋洋的,整个人内外都是温暖的。
檀华洗了个澡,两个侍女帮她洗了头发,浴桶里洒了一些花瓣和两滴玫瑰精油。
洗过澡,檀华换了身衣服,躺回床上,彩萍帮她擦头发。
檀华想着,是一会儿还是明天,看看那些仙鹤,不知不觉,又睡着了。
彩萍注意到,动作放轻了许多。
她大腿上垫了一块厚厚的毯子,将檀华的半湿的头发放上去,先用布巾裹着擦一擦,将头发从头到尾轻轻梳理一遍,手指蘸了一点桂花油,涂在掌心里,轻轻涂在一缕秀发上。
檀华闭着眼睛,呼吸悠长。
室内寂静地让人精神像是睡着了一样。
彩萍全副心神都在檀华身上,这个时候,她忽然听见有什么动静在室内响起,她心里一跳,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是一道黑色的身影按剑而立。
是一直在公主身边的那个影卫。
对方看了背对着床外,侧躺在床上的公主一眼,整个人像是一道影子一样消失了。
明明一直看着对方,彩萍却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消失的。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白霜变成薄冰,地上的草变成了枯黄色,白色的冰霜在上面覆盖了一层,毛茸茸一层纯白。
洛京之外,沿着官路走,距离洛京越是遥远,就越是荒凉。
草木从苍绿色变成了枯黄色,眼中的树木,从挂着绿叶黄叶的树木,到挂着零星几片枯叶的枯树。
书童跟着齐珣一道骑马走。
他们走得不快。
望陵很远,在东南方,距离洛京足足有一千八百里,这段路实在是长的可怕。
临行的时候,家里还是让齐珣带了两个侍卫保护,这段路山高水远,路途漫长,还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样的情况什么样的人。
这样一来,的确安全了许多,大家还打退过几个强盗。
只是小厮发现,齐珣的心情从离开洛京之后越来越差,不多看周围的环境,一路上,风餐露宿从不抱怨,别人吃什么,齐珣就吃什么,不过吃得也不多,有时候忘记吃饭。
饭时有空,总会不自觉地回看洛京。
一路上,齐珣只拿一方长匣子随身携带,两寸宽窄,半臂长短的木盒子。
书童知道,那支长匣里面装着一幅画像。
郎君从来不让人看的画像。
两个侍卫在荒野生了一堆火,书童过去,拿出随身携带的干粮在火中微微加热,大家又煮了一些开水,正好就着随身带来的肉干和咸菜吃饭,喝一些热水,也能去去寒意。
书童带着烤饼过去找齐珣,齐珣只是就着热水吃掉了一个不算大的烤饼。
没有吃随身带来的肉干和咸菜。
书童总觉得这样对身体不太好,但对对上齐珣的眼神又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千里之外的边疆,对比洛京繁华之地,哪里是什么好地方。
齐珣脸上的笑意越来越少,留给周围人的眼神也越来越少,他吃的东西也越来越少。
休息的时候,书童听见齐珣咳嗽,说道:“郎君您吃点药吧,要不我们在附近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齐珣说道:“算不得什么,只是冒了点冷气。”
他微微侧头,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但齐珣的咳嗽越来越重,他吃的东西越来越少,看上去也是越来越瘦。
两个侍卫频频问齐珣的情况。
“郎君的身体还好吗?”
“还是找个地方修整几天吧。”
“有没有发烧。”
又过了几天,齐珣的病情只见严重不见好,大家眼睁睁看着齐珣的状况一日比一日差。
临近黄河,大家在一个小小的村镇休息,齐珣却一病不起。
他们行路没有带医者,书童拿了钱,拜托乡亲们找大夫。
“求求您老人家了,我家郎君是将要去望陵赴任的县令,已经病了些有十日了,帮我们介绍个好大夫吧!”
小半天过去,乡老让人请来了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夫,为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的齐珣把脉。
躺在床上的人微微皱着眉头,面若金纸,口唇干裂,眼睛下方,隐隐可见一点青痕。
把过脉,书童和侍卫都看着大夫,大夫说:“我给你们家主人开一方药,暂且先用着,吃上三天,看看会不会有好转。若是不能好转,也不必再找我,到时候你们另请高明吧。”
书童跟在老大夫身后,紧张地说道:“老先生,我家郎君到底是得了什么病?怎么一直都不好。”
老先生摇摇头,说道:“你家里也没个能够主事的人,他这病说严重也是严重,说不严重也不算严重。”
书童快要急死了,老大夫也不卖关子,说道:“他这是心病,只要知道这人的病从何而来,顺势解决,病根去了,病自然也就能好了。”
“年纪轻轻的,我与这位郎君素未谋面,实在不知晓他有什么心事,这还得是他的家人,你们这些了解他的人才能知晓。”
“该说的我都说了,能做的老夫也做了,剩下的就看你们自己了。”
老大夫背着药箱离开。
齐珣还是在床上躺着,时而高烧时而低烧,有时候清醒着,但却吃不下东西,闻到什么东西都觉得没有味道,咬一口味同嚼蜡,强行吃到肚子里,一会儿就翻江倒海地吐出来。
书童忧心忡忡,给齐珣倒水漱口,过一会儿收拾干净,齐珣强撑着精神换了一身衣裳,重新躺在单薄的床上。
书童说道:“郎君瘦了许多。”
齐珣没什么精神,只是扯了扯嘴角,露出个笑。
书童又说:“您生病的事儿,奴婢让人给家里送信了。”
齐珣没说好与不好,只是怔怔地看了一眼洛京的方向。
第108章
萧翀乾批阅了大半天的奏折, 眼看着日头过了午时,又往西边偏去。
漏壶里的水滴一滴一滴往壶口中落,滴滴答答, 听得很清楚。
一旦专心起来,很容易忘掉水滴的声音。
这样规律的, 属于自然的声音, 往日里听着叫人安心。
今天他却有些烦闷。
奏折在面前批了一座小山, 绮云香的味道幽然缥缈, 久居其中,心神安宁。
仙师前两天献上萧翀乾所要的安神香, 就请辞回归山里,处理一些事情。
今天萧翀乾主持了一次早朝,大昭地广人多, 事情也多, 朝臣许久不见萧翀乾, 也有许多的事情要说。
平日里虽然可以上折子,但是有些话还是亲口说来更加方便,交流更方便。
早朝一开就开了小半天。
回来之后又是处理奏折,萧翀乾埋头处理了很久,心里却是越来越烦闷。
梁闻喜帮着换过三次茶水, 磨了两次墨汁,挪了一次奏折。
皇上的心情他看在眼里, 心里知道皇上此是又是在担心永寿公主,这几天公主睡得时间太长了,短则半日, 长则大半日,醒来的时间却也很短, 就睡着了,长一些够用一次膳的,短的时候也就是喝一杯水。
公主的病反复了几天,陛下这边也是好几日的休息不好,心情时好时坏,阴晴不定。
皇上心情不好,批了许多奏折。
宫人小心翼翼的,其实也不用担心哪个倒霉,只要躲远点什么事儿都没有。
这会儿看来是没有心情继续批阅下去了。
萧翀乾丢下笔,说道:“摆驾芙蓉殿。”
他说是这一句话,心里骤然平静了许多。
“是,奴婢这就安排。”
芙蓉殿还是从前的模样,秋水涟漪一望无际,长桥纵卧,殿宇华美而安宁。
殿中的主人直到下午过了大半才醒来,一个日夜的光阴,对于昏睡的人来说只是眨眼之间。
檀华从床上坐起来,她伸手摸了摸头发,记得睡觉之前头发是湿的,这会儿手指穿过发丝,都是干爽的。
床帐只是垂下一道薄纱,殿中的人也是希望檀华能少睡一些。
只看光线檀华也无法分辨这会儿自己究竟睡了多久。
一想到自己不知道有多少时间是在这昏睡之中度过,而人的一生又有多少光景,心里也会觉得有些可怕。
她下了床,准备找本书看,这也算是给生命增加一点点质量了,有了那么一点质量,也就安心许多了。
撩开珠帘,忽然见着了个意料之外的人坐在外间的坐榻上,一身明黄的萧翀乾坐在小桌旁,手里捧着一本书翻看,手边是一杯茶。
檀华上前几步,行了一礼,“臣女见过父皇。”
“永寿快过来,让父皇看看。”
她走过去,就坐在萧翀乾对面,问道:“父皇您怎么来了?”
“你这些天,总是在生病,父皇实在担忧。”
算一算萧翀乾已经有一两年没来过芙蓉殿了,这次生病,檀华也没让人特意去告诉皇上和太子。
这个病不是折磨人的大病,时间做梦一样的过去,和许多病比起来已经轻松许多了。
但是萧翀乾和萧恒还是知道了。
皇宫里,秘密很少,想要知道一件事,大部分时候只在于关不关心,有多关心。
萧翀乾看着眼前长发披肩的女儿,观她面容略有苍白,精神看着还好,就知道她还是不太舒服。
“疼的时候就吃一粒天香养神丸,总会舒服一些的,也不用担心没有药,宫里已经存下了可以用几十年的天香养神丸,不用担心不够用。”
两人就着这话题说了一会儿,芙蓉殿还是从前的布置,萧翀乾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很熟悉,过去有一段时间他和柔贵妃一起住在这里。
那时候檀华还没有出生。
一转眼她已经长这样大了。
他想道自己发髻当中的白色发丝,轻轻笑了笑,他和檀华说:“近些日子,好好吃药,晚上睡觉用上父皇让人送的香,多吃些滋补的东西,好好养养身体。”
檀华点点头,“这阵子父皇还好吗?”
两个人互相关心寒暄了几句,晚饭的时候,萧翀乾吃了几筷子清淡菜蔬,算是陪着檀华吃东西。
过后,他说:“大理寺的赵元景上了折子,趁着淮南王大寿偷东西的盗贼,一个五个人,全都抓住了,东西只能追回一半。”
古代追踪盗贼很难,大理寺能这么快把几个人都抓住也是不容易,至于丢了的东西,找到一半也是万幸。
这件事至此结案。
檀华点点头。
“父皇送的几样首饰和衣服还喜欢吗?”
“喜欢的。”
“这会儿天气还不是那么冷,不如有空穿上新衣服去玩一玩,也好透透气。人活动起来,就不容易生病了,心情也会好一些。”
“玉泉苑那边,永寿随时可以过去游玩修养,宴客也好,自住也好,至于护卫,还是那三百名骁龙卫,令牌在此。”
萧翀乾将令牌放到檀华面前,“此物就留在永寿手里吧,什么时候出门也方便用,你长大了,出门走动,身边不可无人护卫。”
檀华接过令牌,拂了拂上面的纹路。
想到骁龙卫,自然会想到燕归,也许是这段时间睡了很久,她总觉得和这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
萧翀乾说:“里头有个叫张君武的侍卫,是个百夫长,为人认真谨慎,平时也负责管理这些兵卒,可以叫他继续管理这些人。”
仔细交代了一些骁龙卫兵卒的事情,又叮嘱一番让檀华注意安全,萧翀乾放下心。
檀华把玩着手里的令牌,点了点头。
萧翀乾离开,一直到晚上,檀华没有再起睡意,晚上看了一会儿书,看着烛光,想到爱护眼睛,就没有再看书,而是闲坐着待着。
屋子里很暖,檀华穿得厚,暖融融的。
她偶尔和十七说上一句话,其余的时间,也就是干坐着,脑海里想着一些天马行空的事情,尤其是现代的事情,再对比一下现代和古代的不同。
今天萧翀乾说她可以随意借用骁龙卫的人做护卫,有三百人,且不用向上请示,等待批准。
在现代的话,不管去哪里,好像都不会有这么大的场面。
萧翀乾还是怕她无聊。
她半垂着眼,靠在床边,蜡烛燃尽了,不叫人更换,只等着光线自然熄灭。
齐府
晚归的齐璟在书房接见了送信的使者,对方是陪着齐珣去远方赴任的一个侍卫,他一路快马加鞭,看上去风尘仆仆。
齐二知道这里有齐珣的信送来,也一起过来了。
“小的见过二位主人,我们一行人往南去,才要过黄河,四郎君却中途生了病,现在高烧反复,饮食困难,已经行路不能了,小的一行人只能在附近的村落停下来,让四郎君养病。”
这话说的委婉,齐二变了脸色。
“可是水土不服?”
“诊脉的大夫说是心病。”
“因为四爷时常昏迷,这是属下自作主张写的信。”
齐璟只说:“拿上来。”
他拆开信封,低头看了两遍信件,将信纸递给旁边的齐二。
齐二低头看信之时,齐璟问道:“你来时,四弟可有说过什么话?”
侍卫摇摇头,说道:“并没有,四郎君精神匮乏,时常昏睡,醒来时候也是不济,大多数时候都不言不语,只是偶尔会看向洛京的方向。依照小人猜测,四郎君恐怕是不甘心前往望陵。”
从大国首都,到偏远落后,临近边疆的望陵。
对于一个才华的年轻人来说未免有些过于残忍了。
怀念洛京,也是人之常情。
这位侍卫是如此想的。
齐二也翻看过了手中的信纸,里面夹杂着不同朗中开的几张药房,还有齐珣书童对于齐珣这些日子生病病情的描述,没有一张纸一笔字是齐珣写的。
他看完眉头已经担忧地拧了起来。
“四弟离家时还是好好的,这才不过十余日,竟病得这样重了。”
齐璟对那侍卫说:“你先退下吧。”
齐二继续说:“四弟第一次离家远行,他过去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重的病,现在远行,身边连个像样的大夫都没有,一个书童两个侍卫,做事少不得粗糙马虎,何不接回家中养病。”
齐二郎看向齐璟,齐璟眼神平静,看不出什么情绪。
齐璟今年才三十出头就已经官至尚书,一直都是这个家里说一不二的人。
齐珣从来都不想离开洛京,齐二不是第一时间知道齐珣被安排着去了洛京,当他知道的时候,这件事已经没了转圜的余地。
到如今齐珣生了病,也得是齐璟说话拍板才能定下来,才能确定到底能不能回来。
依照齐珣的性格,是不可能主动回来的。
而齐璟,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很少有往回收的时候。
想到这里,齐二心里不禁摇了摇头,暗自叹了口气。
齐璟说道:“二弟,四郎比你我年少几岁,年轻人总是容易做错事。他回来,除非娶妻,否则一定会再去见永寿公主,但他又不同意娶妻。”
“我既不能眼睁睁的见他成为一个驸马,也不能看他成为一个公主裙边的宠臣。”
“比起看到这样的场面,我宁可他死在外面。”
第109章
晦暗的光线之中, 一只排位静立,两盏长明灯燃烧,日夜不断。
照亮了盘膝而坐的佛祖, 双手合十,眉目慈悲。
人死之后会有来世吗?
檀华双膝跪在蒲团上, 望着上方的牌位想道。
简朴的蓝漆黑字的排位, 上书:“洛京阮氏宁芙之灵位”, 旁边写下生卒, 生卒之旁另有一行小字:女檀华泣立
这是檀华为母亲立的长生灵位,每一年, 或是早,或是晚一些,檀华都会来无尘寺上香。
她上了一炷香, 闭上眼睛, 心念祝福, 叩首行礼。
假如能有来生,希望母亲能够快乐健康,在另一个世界或是另一个时间,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若是母亲还记得她,也请不要牵挂。
她已经长大了, 可以为自己负责了,不需要父母担忧。
上完香, 一旁的彩萍扶起檀华,两个人一同走出去。
萧翀乾允许檀华随时可以借用一支三百人的骁龙卫,以供她出行护卫之用, 这些常常随侍皇上的禁卫比普通的禁卫军更加锋锐。
檀华身上好些了,也像萧翀乾说的一样找几个姐妹玩一玩, 出门走一走散散心,她请两位公主来芙蓉殿,置了一桌酒菜,地上摆了个投壶用具,三个人说了会儿话,吃吃东西玩玩游戏,消磨了一下午。
之后,想到几次太子过来,两个人都没见着面,她去了一趟东宫。
到了门口,却没什么心思见人了,得知太子也是不在,也懒得等待,让人留了两句话,简单收拾一下就来了无尘寺。
从殿中出来。
彩诗行至近前说道:“禅房已经安排好了,还是去年住的那一间。”
檀华点点头。
她要在无尘寺住一段时间,也许是因为母亲的长明灯在这里,每次住在无尘寺心中都会很平静。
无尘寺永寿公主的住处是一处简单的禅院,四合小院,青瓦屋顶,内室靠里一张床,外间一方坐榻,一张桌案,一把椅子,两个蒲团。
檀华带了一些情情爱爱的话本,一本也没有翻开,反而是拿了佛寺的一些经书善本来看。
佛经自外国来,里面有许多音译的词汇,还有一些没听过的寓言故事。
她也不求甚解,胡乱地看着。
闲来的时候,下笔抄一抄佛经,只当是练字了。
不一会儿,听见了风打在窗子上的声音,彩萍往炉子里加了些炭,拨弄了一下炉底,给透透气。
彩萍说:“这两天总是有些冷,晚间的时候,多灌上些汤婆子,公主好好裹在被子里,保准第二天还是暖洋洋的。”
檀华道:“你们两个也是,放几个汤婆子,屋子里烧上炭火,给窗户留一道缝,当心炭毒。”
两人这样说着,梅香推门跑进来,放下手里的篮子,换了双鞋子,拿起扫帚扫身上,一边扫一边说:“外头下雪了。”
仔细看她都上还顶着冰晶和小水珠,冰晶是没有融化的雪,冰晶是已经融化了的。
檀华侧身推开将窗子推开一道缝,发现外面飘飘扬扬地下起了细细绒绒的白雪,拘束在院子里的不知道是秋风还是东风的风吹着这些雪,落在地上的雪和冷霜结为一起,像是在地上铺了一层白色绒毛。
屋子里头,彩萍夹着煤炭叉子,问道:“这是从哪回来的,衣服头发都湿了,不如换一件,这有火烤着,一会儿就干。”
梅香说:“本来只是拜拜菩萨,遇见个女檀越,不知不觉聊晚了些,回来的时候我又买了些栗子回来,正好这时候新下来的栗子,咱们可以烤着吃。”
檀华垂着眼睫,静静抄经。
其实耳朵里面也能听见别人说的话,只是不用心去想象而已。
有人在门外敲门,才换了衣裳的梅香去看人,见到门前是个小沙弥,说道:“哪里来的小和尚,有何贵干。”
“不敢当,这位女施主,有人托我给公主殿下递话。”
他们在门边的话檀华都能听见。
“是什么人,让你传什么话给我?”
檀华撂下笔,问走近来的小和尚。
小和尚递上一张帖子,檀华掀开来看,寒暄客气的话写得工工整整,字很规矩,就是官场奏折里面常见的规规矩矩的馆阁体,古代公务员专用字体,一句话都不想多看。
视线落在最后面,上面写着写拜帖人的人名和籍贯,礼部尚书齐璟,在外后,“有事相求”四个字还是很明显的,再往后,还盖着私人印章。
这个章,檀华看过,不是假的。
檀华合上帖子,将帖子往前推了推,说道:“我不见他,若是有什么事情,就让他直说吧。”
听到这话,小沙弥双手合十,道了一声:“阿弥陀佛,小人这就去告知那位施主。”
小和尚出山,来到寺庙前的一辆马车上前方,赶车的是个文士,他将拿回来的帖子递给这位文士,说道:“那位殿下说,今日不见客,二位有什么事情,不妨直言。”
片刻之后,一封书信还有一只木盒,一同递到小和尚手中,对方说道:“还请小师傅,将这封信递给公主。”
“二位放心。”
小和尚折返,檀华不一会儿就收到了小和尚拿过来的信件和礼盒,礼盒不看,放置在一旁,她拆开信件来看,不禁微微皱眉。
寄信的人,是齐珣的兄长。
他说弟弟因爱慕公主,想要赴任远方做出一番事业,心念公主,欲要离开却想要留下,多有矛盾,流连一地,难归难返,希望公主写一封信,帮助弟弟断了念想。
不情之请,多有歉意。
前段时间,齐珣最初是为她开脱说的谎话,之后也是因为这些事,齐珣为什么会自请去偏远地方为官,檀华总觉得她也许是有那么一点责任的。
她不知道具体原因,只是有一点模糊的,近似于自作多情的猜测和感觉。
檀华放下手中的信,将刚才抄了一半的佛经移走,揉了揉新的信纸,想了想,落笔写文。
有些实话,也许是可恨的,所以总是有些难说的。
其实那一天,齐珣来找她,她醉了。
因为心情不是很好,喝酒之后晕晕乎乎,如坠云端,心情才好起来。
当时应该好好和齐珣说一句拒绝。
只是她醉了也不记得那天有没有说过什么,想过什么,事后问过十七说是自己没有做过奇怪的事情,也就算了。
应该好好告诉齐珣,不要为自己做什么事,好的或是不好的。
因为这样,对两个人来说都是一种不必要的行为,对他是给自己招惹一些麻烦。
对自己,从感觉上总会觉得有些负担,就像是对一个人的一生负有一些模模糊糊的责任。
举个不是很恰当的例子: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很少有人能够无动于衷。
现在檀华就觉得自己对齐珣有了一点这样的责任感,但是也不多,所以她还是愿意给对方写一封信的。
两个人从没有在一起过,希望齐珣去过自己的生活吧,现在他觉得爱她喜欢她,其实和内耗是一样的,自我折磨一样的东西,并不能为人生创造幸福。
檀华这样想着,慢慢写完了一封信。
她把信塞入信纸,交给小和尚,桌上的礼品,檀华没打开,也不感兴趣,说道:“这个也一起带回去吧。”
小和尚道了声佛号,将东西一并带走。
走到山下。
文士将东西接过,送入车中,谢过小和尚,马车离开。
马车里,和尚送回来的礼物在身边,里面的人拿着信封,发觉没有封口,随手涂了些浆糊封上。
“这封信回去让人送给四弟吧。”
这封信随着冬季的薄冰蔓延,一个侍卫带着两个年轻的朗中,还有一些鼓鼓囊囊装满了药材衣物的行囊离开。
几人日夜兼程,用了四天就到了齐珣暂时落脚养病的孟家村。
侍卫带着物品和两个朗中一起敲门进去,齐珣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嘴唇干结,书童在一旁守着。
认识来的人是府里的朗中,说道:“李大夫,四郎君原本只是吃不下饭,这两日水也喝不下了。”
朗中也来不及多说,先坐下为齐珣诊脉。
然后摇头。
两人看过,都是摇头。
李大夫问那书童:“药还吃得下吗?”
书童摇头,说道:“吃不下了,这两日什么都吃不下了。”
“府上怎么说?咱们回去吗?”
那侍卫讷讷,李大夫说:“四郎君现在最好哪都不去,人现在是昏着还是睡着?我来扎几针看看。”
书童说:“小人也分不清了,这两日四郎君总是精神不好,昏昏欲睡。”
也不多说什么,李大夫说:“帮忙给郎君脱掉上衣。”
几针下去。
一直躺着的人悠悠转醒,见到床边的人是李大夫有些惊讶,“李大夫?”
“听说四郎君病了,府上的两位郎君忧心如焚,让我和王大夫一起过来为郎君诊脉。”
李大夫取下扎在齐珣穴位上的银针,再和书童一起将人扶起来。
床上的人顺着两个人的力道坐起来。
李大夫看着齐珣的表情心里不太乐观,齐珣笑着说道:“我的身体怎么样,我自己有数,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两位大夫不要为我太过忧心。”
李大夫摇摇头,说道:“四郎君清减了许多,病总会好的,只是胖起来却没那么容易,害得多多滋补。”
齐珣也不说什么,只是靠着床坐着,因为很久没有吃东西,他浑身无力,颇为难受,现在只是勉强维持姿态。
对于李大夫的话只是笑笑。
李大夫从袖中摸出一封信交给齐珣,说道:“家里给您的信,说是一位故人所赠。”
第110章
行路中途, 许多东西只是将就,拆信刀也是没有的。
齐珣自边缘撕开信封,取出信纸, 翻开阅读。
刚才身边的朗中和侍卫都去梳洗更衣了,身边留下的也只是个自小跟着他的书童。
知道他这阵子病得厉害, 精力不济, 此时专心看书, 书童也不打扰。
他去炉子边上从砂锅里倒出来一碗白粥, 手里拿着调羹搅拌降温。
准备一会儿白粥凉一些再给郎君拿去。
齐珣在纸张拆开的时候闻到了淡淡的,似有似无的苏合香的味道, 这幽香扑面而来,像是一场短暂地,猝不及防的梦。
字很少只有两页。
檀华在信中感谢他曾经的好心, 发了一张好人卡, 如实地说自己对他没有感情, 希望两个人都各自安好。
她文字中的态度不像是两个人前几次见面时候那样激烈,反而很平静。
齐珣看着看着,忽然侧过身,呕出一口血。
猩红色染上了他白色的前襟。
书童丢下碗,扑过去, 大叫一声:“郎君!”
两个刚才洗过脸的大夫也跑过去,来到齐珣床边, 齐珣收好了信,一手拿着帕子擦了擦嘴唇和下巴上的血迹,伸手让大夫诊脉。
而另一边, 远在洛京。
齐二郎少有的发了怒。
他冲到齐璟所在的书房,看他来势汹汹, 是有事情,齐璟对幕僚说:“宋先生先下去歇歇吧,此事稍后再议。”
宋先生略一拱手,出了门。
待门合上,齐二说:“大哥你疯了,怎么能求得那样的信送给四弟呢?”
“不送那样的信,不然呢?如二弟一般,请一位笔迹清雅的学子,冒充她人,写一笔关心体贴的文章,让人悄然送过去。”
齐二本来是悄悄做了这样的事情,他一听齐璟揭露有些心虚,这事儿是他悄悄安排的。也是因为大哥不想齐珣回京,但齐珣爱慕之人金枝玉叶,齐家不可多做攀扯,所以大哥求来公主的书信才叫他震惊。而请人假做永寿公主写信安慰齐珣,虽然是多有不敬,但此事天知地知,没有几个人能知晓。虽然是个馊主意,但多少算是一味心药,只做救命,也可勉强为之。
“永寿公主花信年华,这一两年之间,随时可能成婚。届时公主已结连理枝,四弟犹当互许心意,二弟可想过到时候要如何应对?”
齐二郎说:“我不会叫人在书信上署名。”
“可是二弟不署名不就是叫他误解的么?如此和掩耳盗铃有什么区别?”
齐二郎说:“等四弟的病好了,我会向四弟说明此事,以此请罪,也许四弟那时候已经放下了永寿公主,或是遇到别的女子。”
齐璟摇摇头,只说:“男女之情可大可小,二弟此举遗患无穷,不可为之。”
“我自知所作所为有欠妥当,但大哥的做法实在是在要四弟的性命。”
齐璟说:“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人若绝情,怎为多情扰?”
“那封信,只盼它能治好四弟的病。”
“若是治不好呢?”
“各安其命罢了。”
齐二看着一直保持平静的长兄,这样的话说出来,哥哥他真的有心吗?
他走出书房的门,方才下了一场小雪,地上撒着一层薄薄的白色,有小厮在清扫。
正好看见管家,他招人到近前来,眼角稍稍下压,说道:“这两日悄悄准备些办丧事用的东西,另外再备上一条柳木棺材。”
说到这里,管家一脸奇怪,他没听说家里谁身上不好,只是才知晓家里的四郎君在外头赴任途中病了,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吗?
他想了想说道:“二郎君可还记得霍城之事?当年霍城未死而发丧,后来果然英年早逝,许多人都说他是生生被咒死的。”
齐二郎皱了皱眉头,说道:“你说的是,此事不妥不妥。”略作思虑,齐二郎说:“既然如此,就让人再给四郎置办几件今年过冬的鞋袜,明年的春装也置办几件。仔细着,按照四郎往日的习惯,洗干净,熨烫好了,再用四郎惯用的香料熏一熏,好好放着。让厨房里蒸几屉馒头,发给那些穷苦孤儿,再找一家香火旺盛的寺庙,捐上二百两银子。”
“如此这些,是为我四弟冲喜积善,望神明保佑降福,让我弟弟身体康复,此行一帆风顺。”
孟家村中,齐珣吐过一口血,靠着枕头,面色愈发苍白,眼神也有些恍惚。
两个大夫又给齐珣下了一次针,却没有什么用。
大夫让人熬了药来,齐珣被书童扶着,强忍着辛辣苦涩的药汁吞下去,不到一个呼吸又都吐了出来。
漱了口。
书童扶起齐珣,大夫摇摇头,说道:“四郎不能再呕吐了,药不能吃了,我一会儿再香炉里添上两味药草,暂且先试试。”
两位大夫出来。
书童跟着出来,说道:“李大夫,四郎君他现在如何了?可还好?”
李大夫想了想,摇摇头,他道本来在那封信之前齐四郎只是神伤而体病,但在看过那封信之后,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观其面目,六神俱失,再来把脉,本就虚弱的脉搏犹如山崩,滚滚而下,未知其终。
作为一个经验很多的医者,这意味着什么是可以推测的。
但那封信是家里送来的,面前的也只是侍卫童仆,有些话便不当讲了。
只道:“不好不坏,小童夜里多看着些,跟我来拿两片人参,若是见着郎君呼吸微不可察了,就将参片给郎君含上。”
齐珣第二天早上却是醒来得特别早。
他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
就见书童卷着铺盖躺在一旁,他手里是个红漆方盒,有点像皇上盛放丹药的盒子,他想了想,忍不住笑了笑。
掩唇欲咳。
地上的人耳朵一动,条件反射坐了起来,旁边的书童也迷迷糊糊睁开眼睛。
看见齐珣坐起来,说道:“郎君您醒了?”
齐珣点点头,说道:“一会儿我想出去走走。”
他的眼神看起来格外清明,书童说:“您可还好?小的这就去叫大夫。”
“两位大夫远道而来,叫他们好好休息吧,先不必诊脉了。”
过了一会儿,齐珣换了一身衣裳,梳洗之后,重新梳了头发,带着书童一起出门。
秋天刚过去,百姓已经收获过了,农事皆休,室外地上有一层薄霜,北风带着冰霜的冷意一起吹来,好在不算猛烈,只是有种无法忽略的萧索冷意。
齐珣慢慢走着。
路上碰着个老丈,须发皆白,弓背驼腰,看上去七八十岁的样子。
见他带着一个书童,看着像是个读书人,人却是眼生,问道:“这位郎君看着眼生,这是要往何处去?”
齐珣道:“见过老丈,晚辈是想找个地方散心,于此地不熟,不知道往哪里去。”
老丈想了想说道:“此地为高阳县孟家村,我最熟悉不过,一马平川的地方,除了田地,便是荒村野巷,既无高台美景,也无珍草佳卉,叫郎君见笑了。”
齐珣说:“这些都没什么要紧的,我只是想走一走,沿着脚下的路走就好。”
老丈说:“既如此,就直路而行也好,行至一半,向西折而去,走一会儿正好能看见一条水,是黄河的支流,我们这里叫它渭水。秋冬之时,江水茫茫,或可一观。”
齐珣行了一礼,写过老丈,沿着对方说的方向走去。
靠近一道堤坝,果然见到水下水流漫漫无边,浩浩荡荡,而他自己站在堤坝之上,相隔几丈远,身影尚不能倒入河面,他看河面只觉得自己犹如一粒微尘,小得不能再小。
慢慢走在这条路上,的确没有什么人。
秋冬之景象,总是荒凉的,风声里也是荒凉的。
冥冥之中,人对自己的寿命是有所感觉的,齐珣今早一睁开眼,便知晓自己活不长了。
生死之事,自有天数,人力所不能强求,已不能强求巫医。
他平静地走在河岸旁,脑海里想起今生种种,少年时颇有些愤世嫉俗,当今昏庸,却也是岁月承平,居安思危,他总觉得天下不得久安,自己不像兄长在皇帝励精图治之时入仕,他的青壮年时间里,皇上都会是一个昏君的样子。
一个没有进入过仕途的人,认为没有前途,现在想想也觉得有些可笑。
自己学一些浪子游侠做派,结交一些酒肉朋友,嗜酒度日。
醉酒的时候,遇到了永寿公主。
但公主心有所属。
公主心有所属,长居洛京,他却要远走望陵。
单说才学,齐珣自觉不比许多人差,出身虽非皇亲国戚,但齐家世代名臣,在洛京里便是皇亲国戚也要给几分薄面的。
他入仕虽然晚一些,但假若给他一些时间,三五年,两三年,他一定会加官进爵,不会一直都是侍读。
假如他早一些入仕,没有那么多的自命不凡,也许他会早一些遇到永寿公主。
不会是在清韵坊门前的街面上与喜欢的人相见。
也不会因为急于求成,成为一个许多人眼中的投机之徒,被她如此看待。
他不知道怎么改这些过错,但好像已经没有什么机会再去改过了。
望陵路远,望不见洛京。
若是公主他年出嫁,他也不得音讯。
第111章
齐珣沿着堤坝而行, 时不时咳嗽两声,书童跟在他身后,想要劝服又不知从何说起。
霜露凝结, 堤坝斜坡的土石之中斜斜暗生的芦苇草早已枯黄,风中簌簌而响。
堤坝之下, 平晃晃的水波不断翻滚, 吞噬诸多旧影。
任他诸多情愫, 终究是落花有意, 流水无情。
遗憾么?也许有一点。
什么都是淡淡的,长风从敞开的心房穿过去, 吹拂到四野和江面。
他能听见风的呼啸、杂草被风吹过的声音、江面波涛破碎的声响。
路还很长,齐珣却觉得有了尽头。
他的脚步越来越慢,咳嗽也是越来越多, 他随手丢下染血的手帕, 继续往前走。
书童看他越走越慢, 看见染血的手帕自身边被风吹走,说:“郎君,我们回去吧,回到房间里去,回到洛京去。”
齐珣只是摇摇头。
“我不会回去的, 若我死了就让我落入这河水之中吧,若有人念着我, 叫我到他身边,若是她无意,便叫我从水流而走。”
“郎君, 若是我将您喂了鱼,家里不会放过我的。”
“也是, 罢了。”
天地之间茫茫一片,风吹黄土烟雾,百草凋零不见人影,不远处,有一方三尺高的石碑静静立在堤坝上。
这石碑与堤坝几乎融为一体,并不显眼,齐珣向前走,只是侧头看去,看清这石碑上的字迹。
永平二十六年,正是今年。
皇帝之女,东宫之妹,永寿公主,正是檀华。
是也,外界之人比起她的本名,更想知道的是她的封号。
今年夏天大雨不止,许多河流涨潮,那时候好几个郡县上报附近的水流多次涨潮,庄稼被水冲毁,还有一些人家也被水冲了。
朝廷派御史巡查,派官员赈灾,就连太子也被派出洛京巡察水情。
齐珣还记得太子回到洛京之后一起带回来的一篇隐士所写的文章。
文中字字句句,至今还能清清楚楚地记起来。
但他不知道永寿公主曾经为渭水的堤坝捐了两万余两金银。
齐珣掩唇咳嗽一声,攥紧沾了血丝的手帕,他伸出手,指尖轻轻碰触冰冷坚硬的石碑,目光描摹着上面的字句。
坚硬的石头上刻字庄重灵动,文辞清丽。
他看着上面的文字,脑海之中有了一个清晰而深刻的念头:自己其实并不了解永寿公主。
他知道永寿公主身体不好,他知道公主样貌绝世,知道皇帝宠爱永寿公主,也知道公主喜爱燕归。
还知道皇上和柔贵妃的一些事情,那些这些年来一直讳莫如深的事情,还有更多的不能说的皇家辛秘。
也知道永寿公主其实不是脾气很好的女孩子。
这些给了他一种他了解永寿公主的错觉。
其实他不了解永寿公主。
即使他知道,不管真实的具体的永寿公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对她的心意都不会改变,他永远爱慕公主。
但是现在,他好像看到了永寿公主的灵魂。
大德不孤。
指尖冰冷的温度顺着肌肤流入血液,一路奔流到心脏的位置,给心脏注入温度。
齐珣撩起衣裳,在石碑旁边坐下。
他坐了很久,渐渐觉得天高地阔,他的心脏跳动着,一下一下,本来应该死寂沉默的心跳,渐渐恢复了生命力。
极目远望,仍是天高地阔,却看见一片平摊,阡陌交通,堤坝延伸,高山荒野,又有哪里不是路呢
皆可履之蹈之。
虽然所行在千里之外,也不会再疑惑。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看见对方喜欢的东西都会觉得闪闪发光,走在对方曾经走过的路上,也会有种被陪伴着的错觉,走在对方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也会期望能够偶然相遇。
命运是否能够馈赠这样的珍宝,尚且不可知晓,此时此刻的人却是感到幸福的。
心灵有了归处,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齐珣站起身来,却见身边的书童不知何时跪地哭泣,他说:“哭什么?”
书童身子一哆嗦,抬起头,说道:“郎君,您还活着么?我以为您不行了!”
齐珣笑了笑,说道:“大概是死不了了。”
他的身体还病着,虚弱、疲惫、疼痛,但是心脏却跳动得有力,头脑也是清醒的。
书童一眼看去,只觉得他很不一样了,今早和齐珣出来的时候,他觉得四郎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人还是精神,面容带着一点血色,但人内里是空的,走起路来像是在地上飘。
但是现在,他双脚落在地上,自然而然让人觉得挺拔有力,一如过去,秀雅风流,一双桃花眼湛然生辉。
齐珣看了眼身侧的石碑,行了一礼,说道:“公主,再见。”
他微微一笑。
回去之后,两位大夫看了他面色,都是惊异,重新为他把脉,也是连连道奇,不问他细情,只说:“四郎君再休养几日便可大好了。”
过了几日,北方又下起了雪。
飘飘扬扬的白色,落在手心,能看见形状分明的六角冰晶。
洛京也淹没在茫茫白色里。
檀华仍在寺庙里闲居。
时常写写字看看书,她不修佛,佛经是捎带看的,随身带来的话本也是捎带看的,本身也不是为了看任何书。
做很多事情不需要什么目的吧。
寻了一根竹竿,用丝线做成钓线,随便用旧的银钩做成一个鱼钩,绑了几根红色白色的羽毛当做浮漂,是在寺庙里捡来的,庙里的和尚不杀生,附近的山林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家禽雀鸟无忧无虑地生活,鸟蛋也好,羽毛也好都是常见的。
檀华用短杆支起簸箕,里头撒了些小米,有鸟来吃就一拉绳子,鸟儿就落在里面,这样还捉了好几只鸟呢。
若是叫着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和尚见着,必得念叨“阿弥陀佛”,“万物有灵”,“上天有好生之德”之类的话。
和唐僧有一拼了。
檀华再三表示,她不吃鸟,只是和鸟儿玩一玩,钓鱼也是玩一玩,钩上的鱼饵是馒头或是草叶,愿者上钩,钓上来就放在桶里扑腾一会儿,她离开的时候就把鱼重新倒回河里,这一切只是单纯享受一下人类原始的捕猎的乐趣。
下过几场小雪,有彩萍和梅香点火煮茶,檀华偶尔会钓上来一条一掌来长的鱼,这样长的鱼看大小正适合烤鱼,只是在佛门之地,出于对他人信仰的尊重,无奈还是放了。
几场雪越下越大,眼看着水面就要冻上了,鱼儿也不愿意靠近水面了,最近这几天几乎都是一无所获。
檀华收了自己手工制作的钓竿,装鱼的小桶也放在一旁闲置了,还是回归了看书,宫里面不许看的言情话本,零零散散地看着,常常觉得一天过去得很快。
而自己学业这边,檀华带了一些课本,闲暇的时候读一读,偶尔写几篇读后感,也算是自己的假日作业。
几场雪之后,湖面结了冰,檀华离开寺庙回了皇宫。
临行之前,檀华见了主持一面。
禅房里,只有两个人,主持是个略微消瘦的老和尚。
他说道:“公主这些日子读了不少佛经,可有什么不解?”
檀华摇摇头说:“是有一些不懂的,却没有什么想问的。”
“既如此,公主何时想问,在下随时恭候垂询。”
老和尚笑了笑,又问道:“公主可要算命?”
“我不算,以后也不会算,老和尚下次不要问我这个问题了。”
老和尚说:“前些日子连下了好几场雪,天冷路滑,公主当心慢行。”
檀华点头谢过,离开了无尘寺。
一行五十个人,保护她一辆马车,主仆三人也足够了。
离开无尘寺,路面上是前两日下过的雪,大约两寸厚,被车压过好几次,硬邦邦的一层覆在路面上。
回到宫里,芙蓉殿还是老样子,干枯的冬天,传来许多鸟鸣。
按说回宫应该先去看望萧翀乾,请个安,问问好。
檀华换掉鞋子,由彩诗帮忙解下身上的毛领披风,对方看檀华脱掉外衣,帮着接过来,说道:“陛下不在宫里,自公主出宫没多久,陛下就去了琢光山,那里的道观新成,陛下还没有回来。”
“宫里有什么事情吗?”
檀华换了身衣裳坐下来,身上松散自在,懒洋洋地靠着。
彩诗说道:“还是老样子,淑妃娘娘的病总也不好,说是入冬之后都睡不着觉,请了些民间的圣手看过,也请了道士和巫医来祈福跳舞,前两天还找了一群人巫医跳舞。”
檀华又想起了母亲刚刚去世时候的样子,几不可见的皱了皱眉。
彩诗没有发觉,继续说:“魏惠妃和十皇子不知怎么的闹了些脾气,后来十皇子去四皇子那里借住了,二皇子前些日子办了一次文会,听说热闹着呢,还有几位公主也去捧场了。”
“冯老丞相染了风寒,近日也不再看折子了,说是精力不济怕耽误了事情。朝政上的事情都由太子殿下负责,已经好些日子没有休息了。”
第112章
檀华回来那天中午, 萧恒就过来了。
他还穿着一身黄色四爪龙袍,金冠熠熠,两个人一起坐在西暖阁里。
室内烧着地龙, 屋子里暖洋洋、热腾腾的。
这间屋子里有许多花盆,檀华记得她离开的时候还没有这样多, 只是摆了两三盆牡丹和百合, 现在多了几盆大朵大朵的海棠花、粉色的的杜鹃花、亭亭玉立的兰花、一支挨着一支长在花盆里的长寿花……
这些花高高低低开成一片, 像是一小片室内花园。
冬日干燥, 檀华让人在室内摆了几盆水以作加湿,就放在花盆旁边。
几盆水都是些清水, 装在白色青花瓷盆里面。
有一只畏寒的白脚黄狸猫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外头钻到了室内,正在水盆旁匍匐着身子低头喝水。
宫人看见唬了一跳,悄悄过去要赶走, 檀华说:“没事儿, 外头都是冰雪, 让它在这儿喝点水吧,一会儿带出去给一点东西吃。”
她桌上还有一枝花,里面是粉白色的梅花,冷香幽幽,冲淡了室内的一点干燥。
“我不在宫里的这些天, 添了这么多花,让哥哥费心了, 多谢了。”
这些花全都是她不在宫里的时候萧恒送来的。
萧恒说:“没什么,都是随手的事情,也不是什么奇花异草, 妹妹喜欢就好。”
檀华笑了笑。
安永年在火盆旁边放下一个篮子,先从中拿出来个烤网放上去, 又从篮子里面将里面的东西一个个取出来摆在烤网上。
檀华目光不由得被安永年手里的东西吸引了。
萧恒看过去,说道:“此物叫番芋,最近种成了一批,味道不错,和妹妹一起尝一尝。”
“诶!”檀华望着火炉上的烤番芋惊叹一声。
“它的种子是哪里来的?”
本该在南美洲生长的红薯出现了在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中国古代,怎能不叫人惊讶。
从大昭的位置走到南美洲,要饶过大半个地球,中间要穿过高山河流还有大洋。
在这个交通落后的时代,这些番芋是如何出现在大昭皇宫里的,简直不可想象。
萧恒说道:“是十几年前,一人远游而归带回了大昭一些,当做是一种稀奇吃食送给了他的一个朋友,朋友收到之后将这些番芋放在了地窖中,本想留待年节和家人一起品尝。后来地窖塌了,这东西就被埋在了里头,直到去年,那家想要起一座新房子重做地基,就将原本地窖的地方挖开了,发现了这几枚番芋还好好的装在一个坛子里面,上面有绿芽生出来。”
檀华听了觉得奇妙,差一点这些番芋就不存在了,若是对方没有将番芋放在坛子里,它可能已经腐烂了,或是叫一些地底活动的虫子和小动物吃掉了。
能出现在十几年之后的现在,几乎是奇迹了。
“那人将几枚生了绿芽的番芋送到了东宫,我安排人培育种植,种成了一批,产量也不错,打算明年分给一些州县栽种试试。”
番芋的产量,在这个没有玉米的古代,完全是捶爆麦子和稻米了吧。
萧恒绝对是谦虚了。
想道玉米,檀华问道:“那名游客还在不在?有没有别的种子?”
“他已经去世了,写过一些游记故事,再没有留下其他的东西。”
檀华点点头,有一样番芋已经算是意外之喜了。
萧恒说:“今年水患四起,虽有朝廷赈灾,百姓仍是生活不易,若是这番芋种得好,也可让百姓们的日子过好一些。”
一会儿功夫,番芋熟了,安永年端上来,红红的番芋烤出了胶,香喷喷的带着甜味,用筷子拨开,里面是浅黄色芯的。
檀华用筷子挖了一点,吹了吹,尝一口,甜丝丝的,檀华眯了眯眼睛。
回到宫里,大部分时候,檀华心如止水地度过。
到天禄阁上课,有时候无聊,上完课就在天禄阁写老师布置下来的作业,或是去阁中看书。
很多时候,都是漫无目的,随便拿一本什么书,不管书里面写的是什么,她拿起来就看半天。
有时候,书架之间无人,她干脆闭着眼睛走,停在哪个书架之前,就随意取下一本书来读。
这样清淡又宁静的日子过得久了,有时候也想要换换口味,外面连着下了两天的大雪。
不知道在琢玉山的皇上怎么样了,宫里安静,山里应该只会更安静。
躺着的檀华坐起来,拉出床底放着的箱子,从荷包里取出钥开锁,打开箱子,翻找里面的话本。
她挑着名字,拿出来一本,说道:“十七,你是不是给里面添了新的,这本我没有读过。”
没有听到十七的回答。
他其实也是会不好意思的,檀华笑了笑。
这些日子,雪下个不停,檀华就关在屋子里看这些闲书。
一连看了三五日,今日看得晚了些,临睡前才放下书,睡得也不太踏实。
睡着睡着就感觉身上浸出汗水,淋漓着四肢和脸颊,又觉得手软脚软,缠缠绵绵、混乱不堪的,想抓住什么又无处倚靠,那些焦灼的、甜蜜的、泛滥的情潮一起涌上来,将她吞没。
第二天早上,她轻轻抚摸自己赤裸的手臂,好像还能感觉到那种幻觉一般的战栗。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吗?
断断续续的看着这样的书,毫无规律的又做了几个这样的梦。
梦走了,徒留一些被唤醒的欲望。
雪晴之后,去天禄阁上课。
老师和学生,一个教书一个学习,已经相互习惯,有了默契。
上完课,照旧去天禄阁读书。
这两天她已经不读那些床底下的书了,她觉得梦里的热潮有些可怕,它绵延到了现实中,令她震颤。
也许是因为,她已经不是一个完全不懂这些事情的小女孩儿了,那些本该模糊的梦境,很容易让她用自己所有的经验和记忆改造成活色生香的想象。
这个时候也许看一卷佛经会很好,檀华走入放着道藏佛经的书架之间,她闭上眼睛往前走,又回忆起了昨天晚上的梦,那不是回忆起的,那是她想象出来的。
檀华停在书架前,抬手去摸书,不小心,摸到了一个温热、干燥、而有弹力的东西,是人类的手,也许还是男人的手。
檀华睁开眼睛她看到了这双被自己不小心碰到的手,这双手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干净整齐,骨肉匀亭的一只手,骨节分明,连指甲都被修成了整整齐齐的圆弧形。
这双看上去干净雅致的手,实际上比女子的手大一圈,从骨骼的粗细形状也能感受到对方的手应该很有力。
檀华微微抬头看向手的主人。
的确是个男人,挺拔修长,肩膀有力,看上去应该已经超过三十岁了,像这个年龄段的人大多已经不会再长高了,他们成熟了。
他一眼看过去,还是给人一种干干净净的感觉。
三十而壮,他身上既有力量也有气势,是权势滋养出来的气质。
真是奇妙。
官员的身份,可以从对方的公服上辨别出来。
她正要移走自己的手,却被人反手握住。
男人那双似是平静的眼睛,一只注视着檀华,眼瞳里深深浅浅的,像是有海藻的暗影飘动。
握着自己的那只手,迟迟不见松开,反而五指活动,轻微的揉了一下。
一阵酥麻感从双方肌肤接触的地方传来。
这是挑逗。
檀华缓缓抽出手,她微微摇头。
从年龄,和官袍的颜色和纹样上,檀华认得出来,这人是齐珣的大哥。
年纪轻轻身居高位,却是年长而未婚。
在这个年代,成家立业对于一个男人的个人形象来说是很重要的。
齐璟年长而未婚,在洛京有很多风言风语。
有人猜测他断袖,也有人猜测他不举,还有人猜测说他也许得了一种不能碰触女人的病。
今天看来,都是假的。
传言果然不可信。
檀华没有拿佛经,直接回到了芙蓉殿。
檀华心里有种怪异的焦灼。
关起门来,她从书房里、花厅、卧房,桌上、床上、柜子抽屉里,各处翻找,找了一摞书抱在怀里,从床底下拉出那只箱子,将书本放进去,拧上锁,推到床底最里面。
忙忘了这一通,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薄汗。
问侍女要了一壶桃花酒,自斟自饮喝了两杯。
甘醇可口,催眠正好。
躺在床上,盖好被子,闻着苏合香的味道,心里数了一会儿羊,很快就酒劲儿和困意一起涌上来了。
不知道是醉了还是睡着了。
她梦到白天日里的天禄阁,冬季阳光混着白雪的光芒反复折射,光线投入室内,让人有一种辨不清光源的错乱感。
摆满佛教经书的书架上,一眼扫过去,都是“菩萨”、“般若”、“如来”等等字样。
她和那个男人站在一起,两个人的姿势却和白天不一样。
靠近得有些多了。
她脊背靠着书架,眼睛看到的是对面的经文,这个男人站在她对面,两个人虽然站着,却是极近的,她能感受到对方身体弹性和温暖。
在梦里,她没有拒绝对方,他握着她的一只手,干燥的唇轻轻碰触她鬓角的肌肤,痒痒的,像是有虫子在皮肤下面爬,他黑色的眼睛静静落在她身上,像是夏天树林中斑驳的影子,她看见男人沉默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
那双手仍是半握着她的手,另一只搭在她肩膀上的手滑下去,这只手一路下滑,微微松开她的裙带,还在继续下滑。
他有一双干干净净,骨节分明的,具有力量的手。
她汗津津地靠着书架,面色潮红,脊背被对方的大手托着。
那只手很灵巧,好像天生就知道怎样让人开心。
他的喉结好几次上下滑动,檀华能分辨出对方越来越幽深的眼神,像是海底的森林,有水草悠悠飘动。
后来他的官袍丢在光洁的地板上,她的腰带挂在写满经文的书架上。
她身上还穿着白天的衣服,只是从裙下露出两条白皙纤细的小腿,裙子皱巴巴堆在腰间,被人抱在怀里。
微微皱着眉,咬着唇。
她半闭着眼睛,对方的唇贴上她的眼尾,吻过她颤抖的眼皮,挺翘的鼻梁,缄默的唇,然后唇齿交融在一起。
欲望的潮水起起伏伏,仿佛望不到尽头。
檀华睁开眼睛,精神上好像还带着几分醉意,身上还是软绵绵的,床上干燥而温暖,没有梦里时时刻刻汗津津的感觉。
撩起床帘,能看到外面的已经很明亮了,这会儿大约过去半个上午了。
檀华觉得有点累,她躺了片刻,忽然感到下身一股暖流流过。
赶忙从床上下来,一掀被子,床单干净。
她去更衣,换下身上的衣服,发现原来是月事来了。
暗暗松了一口气,刚才那一瞬间,差点以为是什么奇怪的东西。
……
第113章
冬日的雪, 总是断断续续的下。
檀华和老师崔让商量过,放了个寒假。
这是她这个冬天的最后一次上课,下次会在明年, 崔让列了一张书单给檀华,就算是假期作业了。
将书单递给梅香, 檀华说:“找个识文断字的太监和你一起找。”
天禄阁有许多槅扇隔开的夹室, 以作读书写字之用, 许多人都曾来这里抄过书。
毕竟这里是大昭最大的藏书库。
其实檀华一直以来就是在这样一个房间里和崔让读书学习。
这样的房子隔音怪差的, 声音稍微高一点别人就能听到在讲什么。
崔让的弟子正在和人交谈。
来人说道:“王舍人没有和陛下一同去琢玉山,前些天经常见他和崔老一起, 这两天怎么没看见人?”
弟子说道:“孟兄有所不知,殿下派了王舍人做特使离开洛京办事去了,几日之前就走了。”
这件事情的细节, 檀华知道。
说是南疆之地因为今年夏天的雨水, 闹了粮荒, 可能会有兵祸。
萧恒让姓王的亲自去看看。
给了他一块令牌,叫他见机行事。
这个命令下的太灵活,一般人猜不到,猜到了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檀华不喜欢猜。
大多数时候都不会猜东西。
二皇子萧澜就坐在檀华对面,他是文人气质, 听说他经常来天禄阁看书,但两个人很少在天禄阁见面。
“皇妹, 你要不要猜一猜,父皇将来会给你找个什么样的驸马?”
檀华说:“不猜。”
萧澜笑了笑,说道:“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
檀华这两天有些阴晴不定, 说:“你是要说我无趣么?”
“怎么会?妹妹,我是说, 你从小时候就只和太子哥哥一道玩,有什么事情也只和他讲,什么都不肯告诉我。”
“哥哥说笑了,哪有这样的事?”
“难道妹妹没有告诉太子喜欢什么样的人么?太子已经在为皇妹挑选夫婿了。”
“二哥说的可是真的?”
“婚姻大事,岂能当做儿戏?这事情一问便知,我怎么会欺骗妹妹?”
前些天才见过萧恒,也没有提过要给她选驸马的事情,怎么忽然就有这一桩事情了呢?
萧恒甚至完全没和她提起过。
不声不响的。
也是这时候的男人都说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人都是一家之主,萧恒虽然不是一家之主,但他手里大多数时候流动着君主的权力,比那些小门小户的家主更习惯掌权,也更习惯用权力来操纵人。
只是他是她的哥哥,在她面前总是温和的,不展现锋芒的样子。
天长日久,她都要忘了,萧恒是一个有生杀大权的储君。
萧澜在对面笑,“妹妹,你看上去要杀人呢。”
他自来知道这个妹妹性子不太一样,见她生气了,也不意外,说道:“妹妹喜欢什么样的人,二哥帮你打量着看看怎么样?”
檀华是用不着。
“谢过二哥,不必了,我有事儿,先走了,二哥自便。”
萧翀乾不在的时候,萧恒几乎要处理全部政务,日常还要见见大臣,他平时就在御书房偏殿做事。
檀华进门,看萧恒桌上摆着许多折子,问道:“哥哥这是在批阅奏折么?”
萧恒说:“妹妹过来看看吧。”
他在身边让了个位置,檀华走过去坐下,说道:“最近有什么国事?”
“还没什么大事儿,南疆那边不太好,已经派人过去看了,不要有战乱就好。”
“听说哥哥要为我择驸马。”
萧恒递给檀华一张纸折,她打开看,原以为是说的南疆之事,看两眼只见上头写着某某家的公子,多大的年龄,品行外貌,父母亲眷等等东西。
萧恒在一旁说道:“都是些适龄的男子,已经让人筛选过一遍了,本来想着挑选出几个给妹妹那去看,现在妹妹来了,方便一些,一起挑选。”
其实这样的事情,还是父母亲去操持比较好,但萧翀乾沉迷于修仙,柔贵妃早已去世,而宫中的主位嫔妃,和檀华关系亲近的人没有,若是将这件事情交代给这些人,多半是私心居多,萧恒也是不能放心的。
这件事情,萧恒甚至连淑妃都没有想过,便是他自己亲自为檀华看这些人,怎么看都觉得不太合适。
“若是妹妹喜欢什么样的人,也可以告诉哥哥。”
“哥哥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难道我喜欢什么样的人哥哥都帮我吗?”
檀华眨了眨眼睛,看着萧恒。
在檀华的目光中,萧恒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没有一口咬定,而是说:“或可一试。”
萧恒一直都是一个好太子,甚至比许多人期待得都要好,从小他模范得像个假人,这是一个很好的太子,也会是一个很好的君王,从来不叫人担心。
有些时候,人的底线也不是完全坚固的。
这样的时刻往往都叫人意想不到。
檀华有些惊讶,瞳孔都大了一些,心里的怒气散掉了一半,还是将手里的折子丢到桌上,说道:“那也不行,我不挑,也不要嫁人。”
更何况,她哪天有了喜欢的人就要嫁给他吗?
万一明天不喜欢对方了怎么办?再离婚吗?
檀华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一旁,萧恒也起身,跟在她身侧,看她面色,说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妹妹年方十八,正值妙龄,这个年岁正宜嫁娶。”
檀华摇头,说道:“我不嫁也不娶。”
“妹妹为何不愿呢?有什么顾忌?哥哥知道妹妹不耐烦人情琐事,公婆妯娌之类的事情也不必管,妹妹成婚之前,哥哥向父皇请旨为妹妹开府。成婚之后,妹妹与驸马二人一处在公主府居住,到时候无人打扰,悠闲自如。若是有什么不好,妹妹受了委屈,只管来找哥哥,到时候哥哥为你撑腰,这岂不好?”
檀华说道:“不好。”
萧恒说:“男女婚姻,人之大伦,不可不为。”
“说什么不可不为,哥哥都没有成婚,一定要我成婚?不过是找借口管着我。”
萧恒说:“我府中早有两位孺人,今年也新添了一位良娣。”
“除了我以外,其他的适龄皇子公主都有良配。”
檀华说:“随便谁有了夫妻,关我什么事。”
说完,她绕过萧恒跑出去,走出门,在外面正看见一个年轻的官员被太监恭恭敬敬地引过来,一边引来一边说:“齐大人,您请。”
檀华看了对方一眼。
面庞干净,衣服上多的一道褶子都没有。
衣冠楚楚正适合形容对方。
印象里,齐璟从十几岁就已经做官了,他做官太早,好像是十四五岁,那时候很多古代人四书五经还没有学完。
檀华小时候是来回走动在御书房和定坤宫的,当时萧翀乾也常在定坤宫处理公务,她年纪小的时候也不用回避谁,见过几次齐璟。
对方过于年轻的年龄让檀华有些印象,后来也见过其次,其实次数越来越少,因为她越长大和萧翀乾在一起的时间就越少,萧翀乾近些年处理公务召见朝臣的时候也越来越少,尤其是近两年。
而萧恒处理政务的时候,她是不会太靠近的。
昨天在天禄阁,是两个人第一次真正接近的时刻。
檀华本来是当做一个巧合的,即使在她碰到齐璟的手的一瞬间,有了一点奇异的感觉,对方握着她的手的时候,她也能有一些感觉。
那个时候她已经拒绝了。
因为晚上的那个混乱的梦,檀华对齐璟的印象一下子清晰深刻得可怕。
他们明明什么关系都没有,她却有种两个人已经发生过关系的错觉。
檀华的目光下意识地看了看对方的明显的喉结,严整的领口,再下滑到对方的手。
轻易地回忆起了梦境里面的一些情节。
触感和声音,模模糊糊,混在一起,成为了奇异的印象。
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是生理期的之前激素水平变化的原因,包括这一阵子的梦。
月事来了,也有些不舒服,但莫名松了一口气。
檀华从御书房回到了芙蓉殿,洗干净手,换了衣裳,到书房里,发现梅香已经将书本放在了桌上,最上面用镇纸压着崔让写的书单。
半尺高的一摞书,够看到年后了。
檀华习惯了看书,不觉得恐惧。
刚才和萧恒吵了一架,说了不少气话,但她知道,这次萧恒是真的想要她成婚。
原因么,虽然他没说,但是檀华也能猜到,多半和前段时间发现她和男子有了私情有关。
在这个古代,未婚的男女关系,总是不能光明正大的,也是不被道德所接受的。
想到萧恒说“或可一试”时候的样子,他当时眉头微微皱起,看上去有些纠结,但还是说了这句话。
比起她和谁在一起,甚至愿意帮她强迫什么人么?
没想到萧恒还有道德底线如此灵活的一面。
但是檀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强人所难的爱好,她不喜欢臭脸男人,有时候看一些人明明不喜欢却表现得欢天喜地的样子,谄媚和欺骗,她也不喜欢。
“十七。”
她唤了一声,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
书页在指尖翻动,其中一页露出一张扣着红印章的银票,这是她写那些小说的一部分稿费。
递给十七,檀华说:“哪天有空帮我拿去换一些碎银子。”
“是。”
十七接过银票。
“公主您是有什么事情要做吗?”
“只是以备不时之需。”
檀华注意到他的声音有些嘶哑,问他:“嗓子哑了,是生病了吗?”
十七说:“只是有些干。”
冬天就是干燥,檀华说:“还有些上次做的枇杷膏,一会儿拿一些泡水喝吧。”
十七收起银票,身影就消失了。
檀华想到,今天萧恒说是帮她选个驸马,连人选都没有,两个人就吵了一架,也是好笑。
笑意才挂上唇角,又叹了口气。
第114章
几日之后, 檀华收到了十七换来的碎银子,也收到了萧恒送来的几本黄绫布封面的男子履历,一起来的还有男子的二寸长的男子小像。
画像在梅香手中展开, 一看这是个男人画像,梅香一愣。
“这是……?”
还能是什么, 萧恒给她的的驸马候选人。
“公主您要看看么?”
画中的男子长相英俊, 看着也是不错的。
在梅香心里, 也知道公主已经到适婚年龄了, 这两年大家私下都猜测皇上不知怎么忘了给公主安排婚事,公主不见着急, 大家心里却是有些着急的。
“公主您可要看看?这里有不少人选。”
檀华冷哼一声,“天冷了,你们拿去烧火吧。”
随即收拾东西, 抛下一句散心, 第二天就带人出宫了。
御花园的雪地里, 萧恒听人报了这件事,微微皱起眉头。
“皇妹可有留下什么话来?”
太监低了低头,瞥了一眼旁边的二皇子萧澜,萧澜像是没看见,萧恒说:“说吧。”
估计不是什么好听的话。
“公主说, 殿下就是选了,公主也不会要, 叫您不要白费功夫了。”
这话已经叫内侍加工过了,原话说的是,太子选出来自己带到东宫当驸马。
这话打死太监, 也不敢直说。
萧恒和萧恒能猜出这话不是原话。
旁边的萧澜笑着说:“五妹妹这回是叫皇兄给气走了,这还是皇兄与五妹妹第一次这样生气呢。”
萧恒却不觉得新鲜有趣, 他感觉萧澜在一旁幸灾乐祸的样子,说道:“下次你再多管闲事,就和王郎一起去南疆走一走吧。”
南疆闷热潮湿,蛇虫很多,萧澜自小讨厌这些东西,闻言告罪:“弟弟也是关心则乱,请兄长宽恕,毕竟我也是五妹妹的哥哥。”
“如此,还望二弟不要再拱火,须知,这是为五妹好的。”
就算妹妹怨他也没有怨言……
时代不同的人不能相互理解,檀华都懂,若说最气的是什么,还是最亲最近的人不懂自己。
寂寥山光里,地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雪,亮晶晶的。
檀华坐在一段横放的枯木上捏雪人,她穿着一身白色狐狸毛披风。
在身边,刚做成的雪人,一个个的,排成一排。
这里是慈恩寺后山旁边的一片空地,檀华本来是想去自己在平安坊的别院,但想一想相邻的房子,不知为何就不愿意过去了。
而无尘寺,除了为母亲上香,她一般是不会过去的,会有一种扰了母亲清净的感觉。
当年也是为了安静选了安静些的无尘寺供奉长明灯。
这次出宫,就在慈恩寺租住了一个僻静些的小院子。
她团着亮晶晶的白雪,一双手像是冷玉一样,能透过白色的肌肤看见血管浅浅的青色,像是工笔画描摹的一般。
这一片少有人来,没有人刻意清理积雪。
人走过来脚下踩着雪的声音很明显。
声音越来越近,一直走到近前来,檀华以为是刚去山里砍柴的小和尚,说道:“小师父,有黑豆子借我一些么?”
“红色的可以么?”
这声音不像是偶尔来山上给小动物送吃食的小和尚,她放下手里的雪人,抬起头来。
眼前的人是齐璟。
有句诗叫做“红豆最相思”,在这里红豆也是用来表示相思的。
檀华放下手里的小雪人,抬头看过去,齐璟今天穿了一件青色的长袍,腰间佩一条青玉,下面垂着青色近蓝色的络子。
他很直接。
檀华说:“红豆子用不上。”
“齐珣还好么?”檀华问道。
“他已经平安到了望陵。”齐璟说道。
平安无事就好,檀华也算是放下了一桩心事,这个年代,走远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实在太多了,也有太多意外了。
“我代舍弟多谢公主挂怀。”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颇为正式。
但是假如他没有再出现在檀华面前,眼前的态度更可信一些。
在这之前,檀华就已经知道,这个人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光明磊落的人。
只要对方说的是实话,檀华其实不在乎对面的人是高尚还是虚伪。
他总不会在这样的小事上说谎。
“公主稍等。”
雪地上,齐璟的身影暂时离开,地上属于男人的脚印蜿蜒转折,脚尖的方向是附近的树林。
齐璟的身影消失在山林中。
不一会儿,咯吱咯吱的脚步声又响起来了,齐璟走过来,一只手在身前,好像带着什么。
他走过来,和檀华展示手里的两枚棕黑色的,宽而扁,一看就是什么植物豆荚一样的东西。
“记得这座山里有些野生的不指名的豆荚,我刚才找了一些,里面的籽是黑色的,不过不是圆形。”
檀华从对方手中接过一枚豆荚,木质的东西冬天不会很凉,这些豆荚表面甚至是毛茸茸的,只在两端有些尖尖。
说话之间,齐璟在檀华身边坐下,他将豆荚放在大腿上,拿起一枚,低头剥开。
其实以前更多时候见到的是他很有气势的样子,今天看上去只是很斯文,还有一些成年人的可靠。
豆荚里面已经干枯,种子是不规则的形状,有些河面下方水流之中的细小鹅卵石。
还带着一点光泽,黑曜石一样,躺在他的手心。
“没有黑豆,也没有红豆,这个还可以凑合一下吗?”
檀华说:“也可以。”
他笑了笑,看上去很温和。
一枚豆荚有六七枚种子,他剥开三枚,分出去一些形状过于不规则的,留下来十几个。
他没有把挑选出来的东西递给檀华,而是问道:“我来给这些雪人安眼睛,可以么?”
冬天太冷,女孩子不好接触这些冰冰冷冷的东西,齐璟这样想。
檀华看了眼排成一排的雪人,看看齐璟,微微点了点头。
其实更喜欢自己做。
齐璟一只一只地给这些小雪人安眼睛,黑色的贴上去,都很好,不一会儿,有了一双黑眼睛的小雪人排成一排。
檀华不碰这些雪人,担心它们再热一些就要化了,她半蹲着,点一点雪人的脸,觉得这双眼睛正合适,笑了笑。
一回头,就见齐璟站在她身后,目光看着她,唇角带一点笑意。
像他这样的大臣其实一般都不会讨好哪位公主,就算找女眷有什么事情,也是经由家中的女眷,再不济请一位中人,贿赂一个宫中人,传一封信。
齐璟的衣着一丝不苟,头发、衣领、玉带钩、玉佩,连玉佩上面垂下来的青蓝色的穗子都是一根一根分明的。
常年弄笔墨的人,手指却干干净净的。
联系这个人的官职,这是一个标准的士大夫,檀华平时是不会对这样的男人产生什么联想的。
他们这样的人站在那里,不管是穿着礼服还是常服,都是和衣服长在一起的样子,就像齐珣,绝不会让人想到他们的衣服下面有什么血肉之躯。
就算是有,也应该是木雕石像。
而一旦安静下来,在这个时刻看到对方,檀华很容易想起那个晚上所梦到的东西。
我记得两个人靠近的时候肌肤触碰到的温度,那些光滑的温热的感触,还有从肌肤上滑落下来的汗水,濡湿着包裹在身上的衣服,也许是有些梦魇,檀华对当时那种拘束感记得格外清晰。
还有一些更加更加混乱的难以描述的接触,对方在自己耳边压抑的喘息声。
檀华眨了眨眼睛,想要将这些记忆抛掉,她的目光微微向下滑,看到了齐璟的手。
在给雪人上眼睛之前,他用帕子擦过手,而之后又同样用丝帕擦掉了手上沾染的融化的雪水。
看上去干干净净,但是檀华却回忆起了更多,这双手在梦中作乱的样子。
那确实是个梦,但有时候,人会在现实中见过一些曾经在梦里见过的人事物。
比如说一个人某天梦里梦见自己去商场里正在挑选一件衣服,也许过了一段时间又或者是几年,她正在商场里面挑选一件衣服的时候,会想起曾经做过的那个和现在正在发生的场景一模一样的梦。
檀华拿起齐璟垂落在身侧的一只手,齐璟任由檀华像是拿什么东西一样将自己的手带到面前,就像是他们本来就是随意可以做这种事情的关系。
就算他才触碰过雪,手也是温热的,因为养尊处优,这只手的肌肤是细腻的,檀华轻轻摸过对方指节,还有指甲的弧度。
齐璟自始至终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的情绪。
他抬起手,帮还是微微低头的檀华戴上披风后面垂着的帽子,里层是毛茸茸的,外层是湘妃色的罩面,有一些银白色凤尾花的印花。
他说:“雪后总是有些冷的,公主当心身体。”
如此说着,他的手却没有第一时间收回去,而是仔细耐心地帮檀华整理了一下衣帽,才离开。
过于靠近的时候,檀华能闻到对方身上的冷香,很清淡的味道,几乎和山里的空气融为一体。
今天没有风,太阳下,白雪亮晶晶的,一闪一闪的,树上的麻雀,叽叽喳喳,梳理羽毛。
檀华要回去了。
这些雪人留下来给麻雀作伴,齐璟陪着檀华慢慢往回走,白雪咯吱咯吱响。
身上的披风挡住了冬季的冷意,暖洋洋的。
“还没有问过,齐大人今天怎么会到这里来。”
齐璟说:“最近神思不守,听说寺中的抽签很灵验,来这里请大师帮我解一解。”
“你信佛?”
前世有个说法,越是有钱有势的人就越是迷信,越是贪生怕死。
因为他们已经享受了很多荣华富贵、高床软枕,他们舍不得离开这些。
檀华看着齐璟的眼睛,却见他摇摇头,说道:“等闲是不相信的。”
第115章
檀华回到居住的小院, 推开房门。
先换沾了雪的鞋子,梅香看见她的身影,过去帮她拿掉身上的斗篷, 说道:“大冷的天,到处都是冰雪, 公主怎么不在屋子里看书待着?”
檀华脚下踩到鞋子里面, 解开斗篷在领口的系带, 说道:“穿这样厚的斗篷是不冷的, 出去走走,见一见太阳, 换换气心里也舒服。”
梅香说:“奴婢知道您,不见太阳是不行的,也怪这冬天太阳小, 被窗子门帘一挡就不见多少了, 非得外头才能见着阳光。只是您可也要仔细身体, 这些天天冷了,人是最容易生病的,奴婢熬了姜汤,您一会儿喝一碗暖暖身子。”
檀华才要说好,梅香才摘下斗篷, 一句话的尾音还没有完全落下,就转了个弯子, 伸了一下手,檀华觉得自己发髻被人碰了一下,“公主您看这是什么?”
她一手抱着白色的皮毛丰厚蓬松的斗篷, 一只手心摊开,只见上面有两颗樱红色鲜艳的豆粒大小的圆珠子。
檀华问:“这东西是在哪儿来的?”
梅香笑着说:“就在您发髻左边戴着的珠花旁边, 奴婢就说刚才怎么看着奇怪,原本就是这只珠花旁边的两颗红珠子是后来的。”
一下子想起那会儿齐璟说过什么黑豆子红豆子,哪里是没有?原来是到这里来了。
那会儿他抬手帮她戴帽子,慢腾腾磨磨蹭蹭的。
梅香说道:“这个是山里的一种果子,长得好看却不能吃,后山里有几棵树上有的,公主您方才是去山里了么?”
檀华说道:“进去走了两步。”
梅香说:“寺庙里的和尚同奴婢讲过,说它只是长得好看些,没什么用。奴婢还没有见过,这东西和豆子粒一样,穿手串不合适,倒是可以做个珠串做个配饰用。”
檀华说道:“那你拿去玩吧。”
梅香笑着说:“这是公主带来的,奴婢帮您收好,晚一您日后用得着呢?奴婢若是要做手串,改天请和小师父引路一起去。”
两人说着这两句话,梅香将斗篷挂上,檀华走到脸盆架边上,梅香说:“盆里的都是干净的热水,才倒在里面没多久,我再来加一些热水。”
檀华试了试温度,说道:“还温热着,正合适用,不用加水了。”
洗过手,梅香端了一碗姜汤来,说道:“姜汤性热,下午不宜喝太多,这一小碗就好。”
檀华摸摸碗壁,拿起勺子尝了尝里面的姜汤,仰起头喝掉。
冬日天黑得早,不一会儿日头下山了,有些人家的马车才悠悠赶回来。
齐璟先回了明意轩,这是他的书房,在前院里面单独的一栋小楼。
小楼前后种了几棵四季青,冬天仍是深翠的颜色,夜里在昏茫的光线的照耀下,只有一片黑影。
天上有清清冷冷的月亮,地上的雪像是铺了一层盐粒子,下人们已经清扫过了,但在砖缝里面亮晶晶的闪耀着。
齐璟平时在这里处理政事,办公,后来也在这里起居。
自回来就处理各种公务文书。
小厮倒了一杯茶水放在桌子一旁。
不一会儿,有人微微敲了敲书房的门,动作很轻,齐璟没有听到。
房门被人推来,对方的脚步又轻又乱,来人穿着一身紫色衣衫,身材丰满,姿态妩媚的年轻女子,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她拿捏着娇媚的腔调,软语道:“大人,奴家给您送夜宵来了。”
齐璟没有听到。
女子流连地看着坐在书桌后面处理文书的男人,出身大家,位高权重,只要攀上了他,从此自己的后半生就完全不用愁了。
早就知道这位齐大人身边没有妾室,连个红袖添香的漂亮婢女都没有。
听说头几年的时候,还有人笑他是带发修行的和尚。
一个男人没有近过女人的身,要拿下来,还不是轻而易举?
她端着盘子,面上神色愈发惹人怜惜,语气缠绵,拉长了话音说道:“大人,奴家给您送了杏仁糕来了,都是奴家亲手做的。”
齐璟放下笔,抬起头,淡淡地看了眼正在靠近桌案的娇媚女子。
他看对方和看一块木头一只虫子差不多。
女子看到齐璟的眼神,刚才的野心往肚子里缩了缩,扭到一半的腰有些僵住了,只是露出一个妩媚的微笑。
“常平。”齐璟唤了一声。
他的侍从常平立刻从门外进来了,饶过那女子,走到书桌近前,低头说道:“大人。”
“哪里来的女人?”
“这是夫人安排给您端茶倒水的婢女……”
任谁看了也不觉得这女子是婢女,那只是个名头。
齐璟说:“你该知道,无关人士不得靠近书房,还记得违令者怎么处置吗?”
常平说:“违令之人打三十大板,按偷窃罪处置。”
三十大板?那女子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她学过几天规矩,知道在这样的大户人家不能大喊大叫着胡乱求饶,恳求都不敢,只是一个劲儿看着常平,要把人看出个洞来。
常平自身难保,垂着头听候齐璟发落。
齐璟说道:“这次就罢了,这人是哪里来的就送到哪里去,下次若是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你就和对方一起受罚。”
“是,大人!”
说着,常平就要带着从地上站起来的女人一起退下,齐璟说:“叫管家过来一趟。”
吴方和很快就过来了,他行了一礼,“小的见过大人。”
齐璟拿起桌上一张笔墨刚刚干了的纸张,说道:“你看着让人备一些女子出门的行装,看着悄悄地办,不要惊动任何人。”
吴管家下意识以为是家中哪位女眷要出门,或是有哪位女客,但好像都不对。
“置办好了把单子拿给我过目。”
永寿公主是匆匆从皇宫里出来,恐怕是很多东西都没有带,生活上怕是不太方便。
梅香和檀华一处,檀华换了衣裳,拿了书读。
这些书她数过,一共二十四本,两三天一本,大概两个多月能读完。
坐下看了一会儿书,忽然发现书桌上的蜡烛有些不一样了,看起来格外的洁白。
她此次出行,是轻装简行,从宫里带了几件衣裳,吃的用的都是随便拿了几件。剩下的一些日用品都是后来在外面买来的。
若是比精致总是比宫里的差一点,用起来却都是好用的。
仔细看这间屋子里很多东西都不一样了,比如说那会儿回来时候洗手用的胰子、挡风的门帘、盛放糕点用的盘子……
里头还有一些新鲜的苹果、橘子、青枣。
新鲜的蔬菜水果,冬天外面卖的也不多,寺庙里只会更少。
正打量着,彩萍在旁边剥开一枚橘子,橙黄色的橘子撕开,香味霎时萦绕周围,满室都是香香甜甜的橙子味,隐隐还带着一点淡淡的酸味,闻起来格外提神醒脑。
橘子上细小的橘络被摘掉,分成一瓣一瓣的,每一瓣橘子看上去都那么晶莹漂亮,里面的籽也是小小的。
檀华说:“这橘子哪里来的?”
“是和街上的人买来的。”
“洛京街头巷尾卖的橘子都是北方产的,北方的橘子没有这样香,这样酸甜的橘子是从很远的南方来的。”檀华想了想说:“记得是云南一个县,想不起来叫什么名字了,每年都会送一些贡品过来。”
彩萍动作顿了顿,说道:“确如公主所言,这橘子是云南来的贡品,是今年新送来的,太子殿下特意让人送来给公主尝尝鲜。”
“其余的,蜡烛、香炉,这些杂七杂八的也是太子送来的么?”
彩萍微微笑了笑,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不独有太子殿下送来的,还有二殿下送来的,蜡烛、香炉、床帐,是都是太子殿下送来的,还有些旁的东西。二殿下也拿了好些东西来,有些换洗的衣服、斗篷,还有冬天滋补的药,还给您一双鹿皮手套。”
檀华摇摇头,不看那橘子,而是说:“太子哥哥有没有什么话留下?”
“是太子殿下交代了不要和您说,怕您想起了他,再去生气。”
“至于二殿下,让人留了话给您,只是奴婢一不小心给忘了。说他本想亲自来了,只是太子殿下给他派了事做,脱不开身。寺庙里清冷,盼望您过去王府走一走,说到时候请您去看杂耍。”
檀华摇摇头。
彩萍也已猜到公主是不会赴二皇子的约的,兄弟姐妹之中自有亲疏远近,公主向来和太子最亲近,和二皇子总要差一些。
而且公主不爱去兄弟姐妹的居所,连太子的东宫都很少去,想来也不会去二皇子府上。
檀华心道,萧恒送东西来是不想她在山里过得不好。
这是一个哥哥对于妹妹的关心。
没有说别的,只是不想她生气,显然还没有放弃给她找一个什么驸马。
萧恒可能以为这是一种责任和爱护,但是檀华只觉得是一种禁锢。
檀华看了看桌上一盘圆滚滚的橘子,说道:“这些橘子,你们拿着吃吧,不要端到我面前来。”
“这屋子里的东西,明天也换了咱们自己的东西,总归还是能用的。”
“拿着这些水果去和人分了吧。”
这些东西她一看就会想起萧恒。
看出公主想要一个人,彩萍收拾了橘子瓣和橘子,抱起果盘一起带走。
檀华微微向前倾身,吹熄了桌上的灯,灯芯一颤,火烛灭了,室内光线一下子暗下去了。
抱着书本躺下来,橘子的香味正在变淡。
夜色里略带苦涩的苏合香的味道明显起来。
任何想法都变淡了。
第116章
政事堂里, 交过奏折,官员们退朝出宫。
有人说:“距陛下上一次上朝,已有半年, 陆兄有何感受?”
旁边的人说:“只要陛下龙体健康,就是社稷之福。”
旁边的人知道这人一向谨言慎行, 轻易与人话柄, 笑了笑, 也说:“陛下龙体安泰, 的确是社稷之福。只是守慎兄,近日我去冯相府里请教一些政事, 见了冯相一面。”
曹守慎看向身边的李远,微微行礼,“不知李兄去过冯相家里, 多日未见, 不知冯相他老人家身体如何?”
李远摇摇头, 叹了口气:“我见冯相时,人在室内,冯相如往昔仪容整肃,在这冬日里,冯相室内门窗紧闭, 放了两个大花盆,老丞相一身呢面绫夹棉长袍, 额鬓流汗而不觉,与人说话,条理分明, 只是有时一句话会重复两遍。丞相只与我聊了几句,便被家人扶去休息了, 冯相的长子与我讲,冯老丞相近段时日时常忘记一些事情。”
他叹了口气,说:“冯老丞相,终究是老病之身,人有所寿,天不假年。”
曹守慎叹了口气,略作沉默,说道:“子曰,生死有命。”
李远接着说:“守慎兄,你说日后……丞相之位,将属何人?”
曹守慎被这个话题吸引了注意力,转了转眼珠,目光看向旁边的李远。
“宰相之位,国之重位,守慎如何能知晓?李兄莫非有什么消息?”
李远说道:“我略有猜测,还请守慎兄参谋一二,十几年前,今上独爱王灵安之才,只是灵安先生才冠洛京,却为江海之客,避世之人,若其在朝堂之上,也许相位当有悬疑。”
曹守慎微微皱眉,不是很明白李远所言,“莫非现在就没有悬疑?”
李远说道:“冯丞相今年七十有六,于太师今年七十有一。”他摇摇头,“英国公与淮南王有功于国,皆是有才之士,只是二人不得信。”他说着,手指了指上天。
“陛下一向偏爱科举之才,前不久科举才结束,状元四平八稳,探花笔下险绝,榜眼文章朴实却也颇有见地,此三者都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人才,还有诸多俊彦,只是这些人未曾经手政务,相位不可相托。”
“依照我看来,丞相之位,不在别处,就在守慎兄家人身上。”
曹守慎一挥衣袖,说道:“李兄莫非作弄于我?”
“非也非也,兄长之姻亲,礼部尚书之位就在齐璟身上,已有七年之久,宰相之位不做他想。齐家二郎鸿胪寺,三郎官长一府,四郎高中探花,才华不凡,虽然在将到南方偏远之地为官,将来必定要回到京城中来的,到时候定会不同凡响……李兄结了一门好亲事。”
这人声音压低一些,说道:“而且这位齐大人和他的探花弟弟齐珣可是不一样。”
……
第二天,萧恒和二皇子的东西都清点出来,让人退了回去,室内恢复了素净。
寺庙里的和尚帮着介绍了一位可靠的中人,彩萍和梅香没有下山,就从那里买来了些日用品。
还换了一张梳妆用的桌子。
梅香说道:“女子住处不可以没有妆台。”
又拿了几支笔放到书桌上,说道:“公主用的毛笔也要添置几根备用。”
檀华拾起新放在盒子里的笔仔细看了看,问梅香说:“花多少银子买来的?”
梅香笑了笑,说道:“说是从如意斋拿的货,一钱银子一支,听说是好用的。”
这是名家做的笔,前几年就不再卖了,如意斋也是不该有的。
檀华说道:“把今天从那个中人那里买来的东西都拿走,不要了,对了,那天的两枚红珠子也给对方,就说是搭头。”
檀华放下笔,继续看书。
梅香略微疑惑,只是道了一声:“是。”
她出门找到了在寺庙寮房里歇脚的商人,那人见着梅香,面带笑容:“姑娘您看看还要些什么东西,我这儿还有些女孩子家都喜欢的花钿绒花,节日里戴是最好看的,平日里戴着也好看。”
梅香说明来意:“我们从你这里买的东西你带回去吧。”
那人赔笑:“姑娘,可是有哪里不妥,小的立刻给您更换收拾。若是想要换什么新东西,小的也帮您换,这都是好说的。”
梅香说:“东西已经拉来了,能退是不能?”
心里想着,刚才换彩萍过来好了,彩萍口舌利索一些,她是有些笨嘴拙舌的。
这些商人凡是卖出去的东西,轻易不会往回收的。
“能退,能退。”
对方这么痛快,梅香再迟钝也意识到这事情里面有些她不知道的猫腻儿了。
算了账,她将手里装着红豆子的木盒放到桌上,说道:“这是给你们的搭头,收好了。”
梅香会来禀告,说:“东西都退给他们了,银钱都原样拿回来了,那两枚红珠子也给对方拿回去了。”
檀华点了点头。
两枚樱红色的小木珠经过一番曲折,来到了齐璟面前。
吴方和交代说:“东西都被原样送回来了,是小人办事不力。”
外面买来的东西总是良莠不齐的,或是有些根本就一点都不好,但是直接送是不能的。
若是拜托给寺庙里面的和尚,虽然能够用金钱驱使,恐怕是封不住嘴巴。
吴方和是个本分的管家,不该做的事情从来不做,不该有的好奇心也没有,他没有探问住在那个小院子里面的女眷是什么人,对方送来给齐璟的东西也是一眼没多看。
帮着跑腿假装二道贩子卖东西的人却说,那家女眷身边的侍女气度很不一样,看起来和一些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不相让。
那家女眷的身份一定不一般。
这是大郎君第一次和女子有往来,交给吴方和经手,他却没有办好这件事情,吴方和心里很不好受。
他们送去的东西都是照着正常价差不多买去的,只有一些不易分辨价值的东西作价便宜些,但也是按照普通的质量好一些的东西作价的。
齐璟挥手让吴方和退下,他看看盒子里的两枚红色木珠,很容易想起这两枚珠子挂在永寿公主发间的样子,红与黑相称很好看。
这次交给吴方和办的事情,他是个细心又可靠的人,这些年里,家中的一些大事多是他去办的,少有失利。
但永寿公主从来都是一个聪明的女子,齐璟这些天总是想着永寿公主,也能回忆起一些对方小时候和皇上在一起的场景。
那个时候,皇上偶尔会拿着奏折上的事情和永寿公主闲聊,当时永寿公主才六七岁。。
没有大多数哪个年纪的孩童喜欢说话和表达的样子,她总是很安静,要好久才可能说上一句话。
那一句话,向来有的放矢、言之有物,有一些话,大人也是说不出来的。着也许是因为公主当时年纪还小,那几句话和大多数人想的不一样,更可能是因为有些人天生就是聪明敏锐。
放下手里装着两颗红珠子的盒子。
和聪明又高贵的人打交道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知道如此,他却没办法停止,这是心脏里发出来的声音,一个还活着的人不能阻止自己的心脏跳动,也不能阻止随着心脏跳动而升起的想法。
这个念头在他心中摧枯拉朽一般地响起,像是一阵狂风,吹走了一切。
除了土地。
齐璟还是要去见永寿公主。
-
齐璟来求见檀华。
“齐大人说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公主,一定要当面见到公主才可以说。”
“让他进来吧。”
齐璟进来,檀华使了个眼色,彩萍几人先后退出。
“齐大人有何事与我说?”
“臣有一个秘密,要告诉公主。”
檀华抬起眼睛看过去,杏眼微动,目光扫在齐璟面容上。
“哦?”檀华笑了笑。
-
男人穿的大氅挂在衣架上,一身蓝色菖蒲纹衣裳的齐璟坐在檀华身边,他半是捧着书给檀华讲解经籍之中句意幽微的地方。
纠正了一处注解,他评价说:“这本书李师的注本是最好的,但因为成书时间早,有不少疏漏之处。”
“至于其他的注本,虽然有些查漏补缺,却比不上李师注解精深。”
好的注本对于一本典籍来说,几乎是一种知识上的再创造。
她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寺庙是个清冷的地方。
冬天是寒冷的天气。
檀华渐渐习惯了这里的天气,也习惯了齐璟偶尔过来,他会带着一些秘密过来,有时候会多留一会儿。
她此行只带了老师布置的书单上的书,这些书读起来的时候不觉得如何难读,但当有个人在身边细细解释的时候,才会发现一些词义会这样深刻,还有这些书的来处和去处。
眼睫安静地下垂,似是一把扇子影,一双杏目里面的眸色,如同秋季的湖泊。
看上去清澈见底。
不是齐珣对他说过什么,他什么都没说,但作为一家人,还是事实上的家主。
家里人知道的事情,齐璟几乎都能知道,大家不知道的事情他也知道一些。
他曾以为自己比弟弟更了解永寿公主,但在那个时候齐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喜欢永寿公主。
甚至是觉得自己应该是讨厌这样的女子的,永寿公主和燕归的关系,不单单只有齐珣知道,沿着齐珣对这件事情的关注,齐璟也知道了他们的这种关系。
但是他却不知道永寿公主是怎样想的。
这种认知上的晦涩感,比从前读书处理政务的时候感觉要更加深刻清晰一些,盘踞在他的心头,深深浅浅的。
檀华侧过头。
她有一双话说话的眼睛,但是齐璟很多时候读不懂这双眼睛里面在说什么,只觉得里面像是在吸引着他。
第117章
檀华每天都要出门散步一会儿。
今天带着梅香出门, 她们其实是住在一座山林中的院落,有许多的树木。
两个人一起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走,附近山上种着松柏树, 弯曲的枝杈,互相掩映, 地面覆盖着一层雪, 依稀可见一些行人走过的脚印。
雪地很滑, 两个人走得慢。
梅香说:“前两天吃的清炖菘菜公主还记得么?”
檀华说:“记得。”
“公主吃着可好?”
“很好吃, 清淡鲜美,纯素的菜肴能做的这么好吃也是难得。”
梅香说:“就知道公主喜欢, 奴婢昨天去问了寺中做饭的和尚,也学会了这道菜,等什么时候方便做给公主尝一尝。”
“让你费心了, 真是谢谢。”
“公主说的哪里的话?”她笑笑。
“您这些天白天夜里都在看书, 听和尚说过两天有法会, 要不要去看看热闹?”
檀华摇摇头,说道:“你和彩萍一起去玩玩吧,我这些天不爱去热闹的地方。”
这样说,梅香心里总觉得这些日子公主的心情还是不太好,想起这趟出来本来就是因为和太子置气。
“这些天每隔三两日东宫的太监总是要来问问公主的情况, 都是从我和彩萍这里悄悄打探的,奴婢看着太子殿下是真的关心公主……”
檀华说:“不管他的, 他的人爱来不来,不要和我讲,也别说他的事情。”
一提起太子, 公主又有些像是怄气的样子,梅香说道:“那若是齐大人再来了呢?”
每次齐尚书来了公主都会和对方说一会儿话, 彩萍每当这时候就去烧香拜佛,梅香却不然,这会儿还来打趣檀华。
“由着你高兴,一起打出去也行。”檀华随意说道。
她面色淡淡的,脚步慢慢往前走,眼睛看着山里,记得前两天这里有松鼠出没,当时看那只松鼠不知道在雪地里掏什么,一见人影嗖嗖几下爬上树。
现在雪地里有一些不明显的细碎的,像是断断续续的丝线一样的痕迹,不知道是动物留下的,还是树枝划过的。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檀华忽然见白雪地上倒着一个人。
这人一身黑衣,斜着扑倒在地上,看不出是生是死,一头长发束紧,身材修长,手中死死握着一把剑。
那把剑寒芒凛冽,在日光和雪光之中,寒气更胜二者,剑身白得晃眼。
檀华往前走近一些,梅香拉了她一把,小声说道:“公主,这人怕是不善。”
“不怕的,我们身边也有人保护。”
这人也不知道是死是活,檀华看着对方想道。
寒冷的冬天,将人这样留在雪地里,冻也冻死了。
出于安全考虑,不应该贸然靠近。
“十七。”
话音刚落,梅香就看见一个身穿黑衣,面容素淡的年轻男子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了檀华身边。
是公主的暗卫十七。
十七走到倒在雪地里的男子身边,蹲下身,先是伸出手指试探对方的鼻息,又试探对方颈部的脉搏。
手指迟迟没有移开。
这人的情况大约是不好,檀华往前走了几步,走到十七身后,看向雪地里的人。
是个年轻的男人,大约二十几岁的样子。
长相称得上清秀,脸看上去比大多数男子要白皙一些,尤其是此时,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血色,连嘴唇的颜色都是仅仅有一点点血色。
像一幅褪色的画。
走近了,檀华看见了对方胸前有一道伤口。
血液浸湿了白雪,干结在这个人衣襟上。
十七收回手,说道:“他快要死了。”
檀华看着这个人身上的血迹,这是她看到的第二个濒死的人。
“把他带回去吧。”
三个人到这里折返,三个人变成了四个人,十七背着身后受伤的男人。
檀华对两个人说:“这个人的事情不要让人知道,也不要告诉我哥哥他们。”
这条路是一条少有人走的小路,又有了许多雪,宽度只容得下两三个人并排走。
回去的时候留意避开人,再加上檀华住的院子偏僻,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人。
将人带回去,安置在一间偏房。
人被十七放在床上。
这人手里一直拿着剑,当时十七没有强行掰开他的手指,说是用力的话可能会将人骨节掰断。
于是当时只是自己拔了自己的剑鞘凑合着安在这人的剑鞘上,十七的剑由梅香带着,两人是这样回来的,梅香先走一步去请大夫了。
彩萍怎么也没想到公主散步捡了个人回来。
檀华碰了一下对方的额头,发现这人的头像冰一样冷,他应该快要冻僵了。
给对方床边放了两个火炉,被子下面放了几个汤婆子,如此也希望这人能好过吧。
彩萍找来的大夫是寺庙里懂医的和尚。
檀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救人的事情,她做了大半,剩下的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和尚帮对方处理了身上几处深深浅浅的伤口,开了一张药方,答应了保密,不要钱,念一句阿弥陀佛,说“上天有好生之德”。
也许吧。
让十七给这人换了身上的药,缠了绷带,换上一身干净衣服,给对方喂食汤药。
这人一直没醒,只是身上渐渐有了温度,也是好兆头。
日暮时分,齐璟来拜访。
是梅香来通传的,檀华说:“打发了去吧。”
梅香疑心檀华这么讲是因为两个人早上说的话,她有些着急,说:“公主,奴婢早上只是随便说说。”
檀华笑了笑,“我也是随便说说,不过这会儿是认真的,去送客吧,就说我已经歇下了。”
梅香领命去了,和站在门口的人说:“齐大人,主人已经歇下了,这会儿不待客。”
“既如此,我改日再来拜访,这些东西劳烦姑娘带给公主。”
梅香回来的时候带了个三层高的食盒,拿到檀华身边。
对檀华说:“是齐大人留下的饭菜,说是寺庙里饮食清淡,就给公主带了些菜换换口味,公主您可要尝一尝?”
檀华说:“我不想吃,你们看看合不合胃口,若是喜欢就吃了吧。”
“若是不合胃口,就放在一边吧。”
齐璟每次过来,两个人都会坐一会儿,他会说一些很少有人知道的事情,或是檀华不知道的事情。
有些与她有关,有些与她无关。
而这个世界上,也许万事万物都与每一个人有关,尤其是和朝政有关的事情。
刚开始的时候听个新鲜,渐渐就觉得没有那么有趣了。
至于读书的陪客,有这样一个人的时候有有这个人的好,没有这个人的时候有没有这个人的好。
有时候,听对方说那些过去的事情,檀华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听一千零一夜的小孩子。
齐璟没有给她讲什么真正与她相关的事情,还有她真正应该知道的事情。
比如萧翀乾和母亲的事情,檀华降生以前,关于柔贵妃的过去是一片苍白。
好像没有人知道头贵妃在哪里出生,又是哪里的人?
这个年代的人都有家族,但从来没有人提起过柔贵妃的家族,就好像是这个人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对于这些男人,一旦发现他们没有那么坦诚,好像就很容易让人感到无聊。
檀华想着这些零碎的事情,就听见彩萍跑过来说:“那个睡在偏房里面的人已经醒了。”
这么快就已经苏醒了吗?还以为这个人得再躺两天呢。
檀华心情一下子好了一些,她过去偏殿,进了门就看见已经苏醒的人了。
对方头发有些乱,人躺在床上,只是姿势不太一样,也不太好看。
对方直挺挺的躺在床上,双手被人用麻绳固定在床头,被子差不多将整个人盖住。
他一直被绑起来,手里的剑已经没了,在这人的身体恢复一些之后,十七将那把剑从对方手里拿走了。
这人睁着眼睛,没有胡乱挣扎,他看向檀华,眼睛很黑。
其实他的双腿和尚大夫也一起看过了,说这个人的腿没什么病,只有一道小伤口。
所以在被子下面,这个人的双腿也是被用麻绳绑着的。
这是个不明身份的人,像是个荒山野岭捡到一个受伤的野生动物,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被他咬上一口。
还是绑起来比较安全。
“是你救了我?”
他偏过头看着檀华问道。
这样看上去,对方好像有些可怜。
檀华说:“大概算是吧。”
檀华在他床边的凳子上坐下,打量着这个人的神色和状态。
“感觉好点了吗?”
这个人今早看上去就快要死了。
他说:“还好,只是手有些麻。”
檀华说:“大夫说你要好好修养,不能活动。”
没有要给他解开绳索的意思。
床上的人没有挣扎,躺着看了眼檀华,说道:“哦。”
第118章
新捡来的人被关在偏厅里面, 大部分时间还是限制行动,照顾他的任务被交给一起来的十七。
梅香和彩萍最开始是有很多担心的。
后来见这人整日病恹恹地被绑在床上,没办法出门, 吃的东西很少,一天两顿药给他喂药的是十七, 总是换一些绷带出来。
就觉得这人有点可怜了。
而且十七这两天因为照顾打理对方, 出没的比较多, 也让人放心了。
檀华有时候会去那间屋子里看看。
也许有那种心情, 走在马路上捡到什么都是稀奇的,奇奇怪怪的, 很有意思。
尤其还是个大活人,来的时候生命垂危,在这里脱离了危险。
檀华抱着书推开门走进去, 床上的人刚吃过药, 为了方便, 这人身上只穿一身白色中衣,此时躺在被子下面。
人躺在床上,身上重伤裹了一层层的绷带,又失去太多血液,几天过去了, 现在还是有些苍白的。
比起第一天见面时候,这人倒在地上面色白里透青, 分辨不出是活人还是尸体的样子,已经好太多了,这会儿这人闭着眼睛也能看出来是个活人了。
他的手, 为了让这个人不太别扭是绑在一起的,腿脚已经不绑着了。
这个人这两天很比较老实, 他对自己被绑着这件事没有任何激烈的反应。
檀华抱着书在这人身边的椅子上坐下,床上的人靠坐在床头看了她一眼,又移开目光。
其实只看长相,这个人看上去一点都不可怕,年轻的,清秀的面孔,安静的气质。
但是檀华无法忘记这个人那柄锋锐的利剑,她握过那把剑,薄刃如霜雪,看上去轻盈秀致,没有任何纹样,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不用试就知道是一把好剑。
“你身上的伤怎么样了?”檀华问道。
檀华没问过对方的名字,对方也没有主动提起过,他也没有说过自己的名字,就这样模模糊糊地称呼对方为“你”。
捡到一个男人,和在路边捡到什么小动物的感觉差不多。
白猫黑猫都是猫,什么样的人都差不多。
他说:“谢谢小姐关心,已经好一些了。”
“有没有发炎?”
“没有发炎。”
因为身体原因,他的气息有些弱,声音也像是半飘着的。
“你不用担心身上的绳子,等过两天,你好一些,可以离开的时候我会让让把你送走,那时候会解开你身上的绳子。”
绑着这个人其实只是出于一些安全考虑,一来是不想将这个不稳定因素放出去,怕惹出什么事情。
而来,假如他真的做不好的事情,十七也不会手下留情。
人若是收养了受伤的野兽,也都是关在笼子里,也不想要这个动物受伤的时候咬自己一口。
这对两个人都不好。
躺在床上的人微微笑了笑,说:“好。”
檀华侧头看着对方安静的面容,他清秀的面容,像是一位邻家哥哥或是邻家弟弟。
不像是一个舞刀弄剑的人。
躺在床上的人注意到了檀华的眼神,问道:“小姐你在看什么?”
“没看什么。”
“那是在想什么吗?”
檀华眨眨眼睛,找回自己刚才在想的东西说道:“我在想,你好像一点也没有为这样的处境感到恐惧。”
好像有点奇怪。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和他现在的处境有点像。
“可以掩盖所有痕迹的冬季,荒山野岭的寺庙深处,一个被绑起来的人,会激发很多可怕的联想。”
比如《西游记》《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一些情节。
“你一点都不害怕吗?”
檀华有些好奇。
躺在床上的人略微笑了笑,用略微虚弱的声音说道:“我总觉得小姐不是那样的人,您不会做那样残忍的事情。那天睁开眼睛,我曾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能活下来已经是侥幸,这全赖小姐搭救。小姐是我的救命恩人,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其实怎样都是可以的。”
他眼神认真地望着檀华。
檀华低头去看手里的书,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定下神来,能将上面的文字看到脑子中了。
再过一会儿,偏头看看,床上的人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了。
读读书,读累了就和对方聊一两句,也是零星的只言片语。
不一会儿,彩萍在门外轻轻叩门,说道:“小姐,有客人求见。”
在此之前,檀华已经拒绝了两次齐璟的见面。
她合上手里的书籍,抚平书的封面。
床上躺着的病人说:“这回要见他吗?”
“是啊,这回要见他。”她轻轻笑了笑,对门外说:“让他进来吧。”
檀华起身出门。
两个人在这里的书房见面,齐璟今天穿了一件半旧的白色衣裳,衣襟边缘有丁香兰草缠绕的织锦纹样,还是很整齐,干干净净,布料因为半旧的柔软垂坠,看上去却有些居家的样子。
认识的久了,就知道齐璟不是一个爱好奢华的人,也不因为奢华自傲,他不介意穿旧的衣裳,乘坐不太起眼的马车,只是一些奢华的东西是他生活的常态。
两个人相对落座,面对面,中间隔着一张桌案。
檀华将方才拿来的书一起放在桌案上,封面的一面朝下,避免书籍正面出现弯曲折痕。
齐璟看着檀华的动作,见过的次数多了,两个人自然而然没有寒暄了。
几天不见,永寿公主把书籍扣过来对着他,看起来今天是不想和他聊读书的事情。
“这两天,洛京一切都好吗?”
梅香彩萍那边有宫里太监传的一些消息,不过也是几天之前的了,和齐璟的消息也应该是不一样的。
太监总是说一切都好,又说太子定会为公主找个好驸马,请公主宽心。
齐璟说道:“朝堂上没什么大事,一切的政务仍是各司其职,前两日冯老丞相让人上了一份折子,推荐下官代行相职。”
“哦,那我该恭喜齐大人。”她说的淡然,微微笑了笑,没有什么意外。
早一些时候就有人说,齐璟是冯老丞相看中的下一任丞相。
这段时间,冯老丞相在家养病,精力不济,几乎已经不参与朝政了。大头政务压在了萧恒肩膀上,还有就是齐璟,齐璟一直主持着一部分冯老丞相原本的工作。
这次上折子,应该也是推荐齐璟做下一任丞相。
这些事情都是萧恒和谈话谈过的,有些是两个人见面的时候谈过的,有些是在信件里面说过的。
想到萧恒,檀华的眼神从对面的齐璟身上移动到了桌面上,前些天对方送过她一些笔墨,还有一些南方上供来的柑橘、糖果。
这些东西芳香漂亮,颜色鲜亮可爱,闻着都甘甜客人。
但只要一想起驸马之事,檀华心里就又有些生气。
东西已经都挪出去了。
看对面的齐璟又想起来了,也对他有了些不顺眼。
齐璟也知道檀华是为什么从宫里来到了慈恩寺。
想到宫里,他说:“临近新年,从外地来了不少述职的官员,洛京热闹了很多。皇上不在,太子殿下近日只是处理一些奏折,没有见这些人,说是等陛下回宫再行宴饮。”
这也是应有之义,不过到时候萧翀乾有没有心情见一见那些人就不知道了。
齐璟的话说到这里略停顿,他看着对面。
除却那本书,桌上有一支干燥的红梅浸在竹筒里,永寿公主的眼睫微微下垂,一只手轻轻搭在桌面上,指尖微曲,轻轻碰了一下。
第119章
一年将末, 政务上面的事情,人情上的事情,再加上今年的事情也好, 人也好都比往年多。
他忙得不可开交,也总是找时间来见永寿公主。
见到她的时候, 不管怎么样, 生活总是有意思的。
可惜不是每次她都见他, 他讲述的那些东西不是完全吸引她的。
比如现在, 这个从来不需要着意隐藏情绪的少女看上去有些不耐烦了。
要是再让她不耐烦,恐怕下次就不会见他了。
“有种猫叫波斯猫, 浑身都是如狮鬃毛一样的长长的雪白毛发,性格温顺可人,从前皇后有这样一只猫。公主久居寺庙, 现在正值冬日冰雪封山, 改天臣给公主带来一只相陪好不好?”
波斯猫很好看, 因为是外来的品种,一直都不多见,从前萧翀乾送过柔贵妃一只波斯猫崽子。
檀华看了他一眼,说道:“我不养猫。”
齐璟微微笑了笑。
“我父皇那边怎么样?”
“琅镜山附近的雪要更大一些,皇上和仙师最近忙于炼丹修行, 朝政上没有大事,往往不做打扰, 每日都有护卫自山上来报信,说圣上一切都好,说大约会在过年之前回来。”
檀华点点头。
萧翀乾去的稍微有些久, 不过琅镜山就在洛京六十里外,不算远, 只当是去了行宫。
不知山间是否苦寒。
梅香敲了敲门,抱着托盘过来给两个人上了一盘糕点,还换了两杯新泡的茶水。
冬日里,泡的是红茶。
“有人说二皇子萧澜有不臣之心。”
梅香的手发抖,她端着的茶碟也在发抖,杯碟叮叮当地敲响,红色的茶汤从杯沿漫出来。
檀华看了,“诶!”
这一声惊讶也分不清是为齐璟的话惊讶,还是为了梅香手上洒出来的茶惊讶。
一时之间,过度的惊讶让她反应迟钝。
齐璟从梅香颤抖的手里接过茶杯,放在桌面上,说道:“梅香姑娘,多多小心。”
“梅香,你的手怎么样?”
“无……无碍……茶水是温热的。”
梅香僵硬地拿着抹布擦了桌子上的水渍,放下糕点,起身离开,站起来的时候差点摔倒。
她匆匆出了门,房门嘶哑着合上。
檀华微微皱着眉看齐璟,这些话他就这样说出来了。
“公主稍安,这件事皇上和太子殿下都知道。”
檀华说:“你在说什么鬼话?”
假如皇上和太子都知道萧澜想要谋逆,萧澜还能像现在这样全胳膊全腿,自由自在地活着吗?
“你以前和我说的话是不是也都是假话?”
檀华说着,放在桌案上上的手按实了,杏目带着点星火,齐璟见她平淡的时候想要她笑一笑或是发发火,眼下见着她真有些发火了,心里的想法却是变了,怕她是真的生气了。
转过话说:“公主也许听过重元谋反案?”
檀华点点头安静下来。
重元谋反案,的中心人物是萧翀元,萧翀乾同父异母的弟弟,在萧翀乾登基之后萧翀元改名为萧重元。
萧翀乾在诸位兄弟之中排行第三,本来有六个兄弟,但因为各种原因,到他登基之时也只剩下了两个,一个叫萧翀元一个叫做萧翀兴,萧重元和萧重兴一起发动了一场政变,结果显而易见。
“当年之事牵涉颇广,一部分人被陛下赦免了,另一部分人的下场却很惨,当时的礼部侍郎周家被夷灭九族,姚家和熊家这两家被灭了三族,按说是不会有活口了,但是有人发现二皇子常去吃饭的那家面店的一位女账房是昔年说已经在牢房里自尽的一位姚家女。因此二皇子被人弹劾,说是勾结乱党,图谋不轨。”
也是赶巧,发现这事情的人是蔡御史夫妻,二人带着孩子出门,只是肚子饿了去面店里歇脚。
见二皇子一身常服,和这家的一位女账房在说什么,二人多留意了那位姑娘两眼就发现了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他们从前和姚家人在一条街上住着,见过那位姚家姑娘的父母,还曾记得她身上戴着的玉簪是她母亲的遗物。
二人回到家里夫妻二人闲谈时候说了这桩事,再后来这件事儿在别处饶了小半圈,情愿或是不情愿地受到了一些人的加工,就变成了一本参奏二皇子包庇逆贼,意图谋反的折子。
“那封折子太子殿下已经过目,也送到了琅镜山一份,随后二皇子殿下被派到了外地办事。此举意在避开一些风波,平息事态,估计过一段时间就能回来了。”
他说着檀华想起前两天萧澜送了信来说他要去桑州办事,过段时间回来,让人给她送了一些吃的用的,叫她不要拒绝,还说回来给她带一些土特产,到时候再请她看杂耍。
檀华才知道其中还有这么一件事。
重元之乱发生在十八年前,事情发生的时候她还在母亲肚子里,而出生之后,檀华从来没有听柔贵妃或是萧翀乾提过这件事。
对于皇帝来说,不管怎么样,亲自下令杀死自己两个兄弟也是一件无法抹除的黑历史。
在大昭,很多人忌讳这件事,讳莫如深。
檀华还是在后来,宫里的妃嫔聊天时一不小心说漏嘴的时候知道的。
那是她第一次,感到萧翀乾作为一个皇帝冷漠的一面。
自古以来,皇位之争从来都是不认父子兄弟的。
重元之乱就是前车之鉴,萧澜竟然被人指认这样的罪名,这恐怕是有人在离间萧恒和萧澜两兄弟。
“那封折子是否有受到谁的暗示?那位姓姚的姑娘怎么样了?”
“蔡御史的师长刘大人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
柔贵妃去世之后萧翀乾长居停灵之所,那些在阶前跪地劝谏的人当中就有一位姓刘的文人大学士,当时劝谏,对方是最后一个离开的。
那时候冯老丞相劝了对方几句,没有得到什么好脸色。
是个有几分固执的老人家。
“那位姑娘呢?她人多大了,现在怎么样了?”
“那位姑娘应该是比公主大一岁多,她已经不见了,有人去抓她找不到人。”
看出檀华有些同情,他说:“重元之乱已经是陈年旧事,乱党业已尽数拔除,一个小姑娘,人皆有恻隐之心,更何况当年一些涉事的边缘人也已经放了,没人与她有仇,官府也不会下力气找她的,公主也不必担忧。”
他看了眼时间,说道:“时候不早了,如今天黑得早,臣先告辞了。”
齐璟离开的时候,见彩萍端着一碗汤药往里走,多看了一眼。
问道:“姑娘,是有谁不舒服吗?”
彩萍说:“见过齐大人,是一起来的宫女这两天夜里胃痛。”
不是永寿公主就好,他就出门了。
将要到申时,冬日白天短,黑夜来得早,这会儿天已经擦黑了。
夜间的风从雪地刮过,带着风里带着些细碎的雪沫冰屑。
他身上披着一件银灰色披风,走几步路,上了旁边一辆蓝色的不起眼的马车。
车夫挥鞭子之前说道:“爷,坐好,这就走了。”
马车碾着石板和冰雪,木质车轮轱辘轱辘地往前滚,从雪地上碾过,黏在地上的雪被压实发出斯斯莎莎的声响。
马儿在鞭捎时不时扫过的时候哒哒哒往前跑,车子拉着人远去,车夫是个身量略宽些的中年男人,头上戴着一顶皮帽子,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脖子和脸上裹着一层厚厚的围脖,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只负责赶车,不知道齐璟为什么大冬天的,从洛京城里穿过半个京城,出了城又走小半个时辰来到这家寺庙的一个香客暂住的小院子。
每次来这边,车夫自己在附近借个空房歇歇脚取取暖,有时候借口水喝。
齐大人来做客,长一点待个一两个时辰,短一些待上一刻钟左右,再短一些有时候小院里的丫鬟根本说主人家不方便见他。
知道里面住的应该是个女子,也想不到什么样的女子会在寺庙里寄住,齐大人又为什么不请对方去城里住。
这些事情每一件都是车夫不懂的,不过只是赶马而已去哪里都差不多,懂不懂不重要。
齐璟坐在车厢里,半闭着眼睛。
永寿公主会不会见他,他其实不确定,这和永寿公主的心情有关,也和他自己讲的事情有没有让她感兴趣有关。
二皇子的事情虽然没和人说过,但檀华或早或晚的都会知道这件事情,不算什么很大的事情。
想到这里他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和永寿公主在一起的时间,哪怕是她什么也不说,看也不看他一眼,也总是觉得时间过去的太短。
比冬天的白日还要短。
有时候永寿公主不见他,固然会有些失望,但是既然来到了门外,心中的事情,也算是放下了一半来。
齐璟想着想着,脸上也露出了一个微小的笑意。
这辆蓝灰色的马车很快就消失在了寺庙的路上。
檀华伸了个懒腰,绕过桌子,去找了梅香。
梅香正坐在火盆旁边一边,膝盖上放着一本翻开的书,一只手上戴了手套,用铁钳子拨了拨火盆,添了一些炭火进去。
随后压着上半身脱了手上的手套,给书翻了一页。
她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忽然抬起头来,看檀华往她身边走。
梅香看了看檀华的脸色,不由得又想起来的那位齐大人的话,说道:“公主,齐大人适才说的话是真的么?”
檀华说:“都是以讹传讹来的话,没什么要紧的事情,用不着担心害怕。”
梅香点点头,说道:“方才只是,听齐大人说谋逆事,这等事实在是非同小可,听说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案子,外头的大臣家眷,宫里的人都死了不少。”
说着,很有些心有余悸的样子。
檀华说:“在看什么书?”
梅香笑了笑,说道:“是公主您以前给奴婢的一本《孟子》。”
递给梅香一个东西。
“用这个药膏抹一抹,好得快一些,也不会那么疼了。”
交代了两句,檀华又想起自己这里还捡来个人呢,不知道现在对方身体恢复得怎么样。
走到对方房间前面,敲了敲门,走进去。
人躺在床上,面色似乎恢复一点了,没有那么白了。
他看了一眼檀华,说道:“那个人总来找你。”
檀华看着他,听他说。
“男人总来见一个女孩子,十有八九是不怀好意的。”
第120章
“男人总来找一个女孩子, 十有八九是不怀好意的。”
应该是檀华第一次听人说这样的话,因为这话,她忍不住笑了笑。
这笑意对她来说是如此猝不及防, 抬手用帕子掩住弯弯的唇角,也掩住了一侧脸颊旁边因为笑意浮现出的半边酒窝, 她不知道自己笑起来杏眼弯弯, 一双眸子也染上笑意, 亮晶晶的。
只见她坐下时候唇角尤带一点笑容弧度, 手里攥着帕子,笑出一点眼泪的的眼睛看向床上的男子。
檀华缓了缓心里上来的气息, 问身边的人,“他来这里,也只是说几句话, 就和我与你一样, 你这样说就不怕把自己给包揽进去?”
也被当成一个不怀好意的人。
被限制在床上的人, 听她这样说,眨眨眼睛,他有一张清秀苍白的面容,眼睛黑润润的。
“你尽管可以把我当成一个坏人,一个恶徒, 十个男人之中,至少有九个是坏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 看着檀华说,“下次你在路边遇到我这样半死不活的男人,就不要管, 让他去自生自灭就好。若是于心不忍,报到官府里或是找人来也更好一些。”
“让官府的人或是找别人来, 哪有那么及时?就比如你当日晕倒的地方偏僻,情况危急,若是去找人,恐怕当时你已经发生不测了。”
这时候官府办事效率慢,通信的效率太低,成本也太高,不像是现代,找谁打个电话就联系上人了,对方或是开车或是骑车一会儿也就到了。
檀华看了看对方,说道:“还是说,你宁可死,也不想要人救你。我救了你也不想领情,是怕被人挟恩图报吗?”
檀华扭过头不看他。
“……不,不是。”
“是这样的事情太危险了。”他动了动,想到看她的表情,想要更近一些和她解释,但是被身上的绳子扯了一下。
檀华会救人,也考虑过自己的安全和能力,不是什么巧合。
“你真有意思,身受重伤被人救了不开开心心的,也不担心自己被人变成肉包子,倒是担心别人。我救你也是我能救你,也能保护自己,你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好好养伤是好。下次遇上什么人,会不会救命,到时候我也会有我的计较。”
“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不喜欢别人教我做事。”
对方眼睛下垂着的眼睛微微睁大,表情愣了愣,说:“好。”
就这么说了几句话,檀华从这间房里出来,将空间给对方用来养病。
她走出门,说道:“十七?”
十七应了一声:“在。”
他走到檀华身后,垂着头等她下令,檀华只是说:“你喉咙好些了吗?”
“好多了,多谢主人关心。”
檀华回头看了他一眼,说道:“听着还是有些哑呢,总这样也不好,咳不咳?找人抓一些止咳的药吃吧。”
十七说:“不咳,无碍的,不用治。”
嗓子痒有几个不咳嗽的,檀华心道,没想到十七也会敷衍人,她新奇地看了对方一眼,说道:“彩萍哪里有一些治风寒的成药,是从宫里带来的,你拿一些去吃吧,可不要小病养成了大病。”
十七道:“是。”
久咳嗽有可能变成肺炎,她又一直没有听十七咳嗽,八成是忍着的,只是忍着咳嗽更不好。
“你这两日也不要总是在暗处,多在暖和的地方待一待,或是走一走,冬天和夏天是不一样的。”
“属下遵命。”
十七行了一礼。
檀华与他边走边说:“屋子里的那个有没有什么异常?”
说的就是他们捡回来的这个人,十七说:“此人按时服用饭食与汤药,属下给他送东西时他一言不发,对身上的绳子也没有挣脱过,并无异常。”
“主人可是发现此人行为有何不妥之处?”
檀华说:“没什么,到底是个不知底细的人,你多注意着些,发生什么事情,及时向我报告。”
交代完这件事情,檀华让十七去彩萍那里拿药,自己回了那会儿和齐璟说话的书房兼堂屋。
这些天一直都在看书。
重活一世,这个身体今年才十八岁,过了这个年十九岁,正是一个人学习能力最强的时候。
那些书,读书的时候用些心,加上理解,读两三遍,就能记个八九分。
不说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将文章意思复述下来大致是没有问题的。
只是这个看书的方法格外累人。
今天有些看不下去了,檀华坐下,将没看完的书推到一边,打算明天或是后天再看。
她放空思绪,待了一会儿,想起了刚才梅香坐在火盆旁边看书的身影。
宫里的大宫女梅香和彩萍都是略微识字的,听说她们在进入芙蓉殿之前,被人送去读了两年的书,中间两个人也学了一些女工和算账。
不过后来来到芙蓉殿,陪侍檀华之后,两个人就再没有去学习过。
芙蓉殿记账的事情一直都是彩萍一个人负责,梅香是个不爱出头的人,她也不爱说话表达自己,很久之后檀华才知道梅香也是和彩萍一起读书的。
偶尔她会叫梅香与彩萍,三个人一起读书,两个人不敢从命,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当时那个给檀华讲课的老先生也是生气,吹胡子瞪眼的样子,都要气死了,看着像是随时都想要找到萧翀乾告她一状。
君子于小人不可同列。
老先生不屑于教导两个奴仆,旁听也不可以。
不一样的人,说不到一起去,檀华不喜欢那位老先生讲的课,哪位老先生应该也是不满意她这个学生。
后来檀华去找萧翀乾换了老师,哪位老先生也回了国子监,算起来两个人都是解放了。
后来两个人也终究没有能够再去读书,都说过得还好,已经长大了,不想再看书了。
这话说的一点可信度都没有,什么叫做已经长大了不想看书,其实是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全全自己的脸面。
小女孩儿的自尊总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当时檀华比这两个人更小两岁,是个小小女孩儿。
她把自己的一些书送给她们两个,说是让她们有空的时候可以看一看。
这两个人,因为性格所致,彩萍做的事情更多,梅香更加费心一些,前者能和人做一些交往,后者只有相熟的人能说一些话,聊聊天。
回忆着这些事情,檀华铺开一张纸,她想自己得写一些东西。
不如就写一写自己所记得的,幼儿启蒙用的书。
这个时代和前世的历史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相似的地方,有一些前世有过的名人,比如孔子、孟子、老子等等,有些东西又欠缺了下来。
这个世界的读书人很多,却很少有适合学生启蒙的书,只有那么一两本。
檀华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想起一些自己从前听过或是看过的文章,选了一些文章复述下来。
启蒙的文章,往往朗朗上口,也算是好背,还比较短。
她很喜欢小时候的一些文章,充满童趣又蕴含一些大道理,适合小孩子读。
檀华抄下来了**成,还差一些,她将这几章文稿收起来,向着自己想起来就好,若是想不起来也没什么事情。洛京有许多文人,擅长文辞的人不要太多。
记不起来,写不下的文章就交给这些人把没写完的部分补一补好了。
想着这些事情,檀华又写了一些数学启蒙要用的经典题目。
这就不存在正不正确准不准的问题了。
写下来自己算一遍,有结果题目就没什么大错。
还有一些关于生物的知识,在这个时代,人们研究的方向总是更靠近文学和理论,对自然科学很疏忽。
若说物理和化学相关的知识可以在一些学理的大师留下的书籍中找到一些,那关于生物的就更少了。
可以再写一些关于人的身体和常见的动物,相关的知识。
渐渐地,夜色变得深了,外头传来了呜呜呜的风声,檀华用镇纸压好书桌上的东西,回到卧房里头睡觉。
夜里的时候,她今天睡得不是太实,能听见外面传来的一些声音。
像是鸟儿扇动翅膀的声音。
又像是有人在说话。
而一阵风刮过,连碎雪都在吱呀吱呀的发出细细碎碎的响声。
檀华翻了个身,被子不小心露出个缝隙,有冷风灌进来。
她自己睡得已经很熟了,感觉不到钻进被窝的冷空气,仍是闭着眼睛呼吸悠长安稳。
有人伸手帮她扯了扯被子,檀华感觉到了,她想睁开眼睛。
熟悉的声音说道:“公主,好好睡吧。”
是彩萍吧,她闭上眼睛睡着了,是起夜了么?
在温暖的被子下,睡意又漫出来,檀华睡得更深了。
第121章
第二天休息了一天。
之后每天早晨檀华看书, 剩下的时间,中午小睡半个时辰,下午默写一些语文和数学课本里面的内容, 若还有时间,就发发呆, 或者是找个人聊聊天说一会儿话。
客房里面躺在床上的人气色看起来好了一些。
脸色还是苍白着, 依稀见着一些血色了。
又请了寺庙里会医术的和尚来检查, 和尚名叫慧觉, 是个五十多岁,圆头圆脸的和尚, 头上烫了六个戒疤。
把过脉,他又让床上的人解开衣服,看他身上伤口恢复的情况。
现在床上的这个人身上已经不再缠绕绷带了, 解开衣带就能看见胸膛腰腹上许多纵横交错正在愈合的伤口, 它们通过这段时间的修养结成了大大小小的正在愈合的伤疤。
慧觉看过, 说道:“恢复的不错。”
男子自己伸手系上衣带。
慧觉说:“施主的腿感觉怎么样,这两天疼过吗?”
“不怎么疼。”
慧觉起身,走到他的腿旁边,床上的人自己伸手挽起左腿的裤腿,慧觉在这条左腿小腿上下捏了几下。
“还是稍微有点肿, 这里疼吗?”
“不疼?”
“这里呢?”
“也不疼。”
“这里呢?”
“有一点。”
“不按的时候感觉疼吗?”
“有一点,不明显。”
慧觉和尚收回手, 说道:“腿上的伤,在骨头,还要继续养着, 药也要继续敷。”
床上的青年放下挽上去的,雪白色中衣裤腿, 他的小腿肌肉线条明晰而秀丽,皮肤上透出血管青色的影子。
慧觉和尚对站在一旁,一直看着两个人检查的十七,说道:“他的身上的伤,初时卧床静养是好的,现在好一些了,应该晒晒太阳,不能一直躺在床上。人在病中身体虚弱,又失了很多血,总躺着只会越躺越虚。”
还记得刚刚把脉的时候看到的,这个年轻人手腕上的红痕,除了第一次给这个年轻人诊脉,之后复诊的两次都看到了他手腕上的红痕。
长时间被麻绳捆绑留下的痕迹很明显。
很明显,这个人不是自由的,现在是个囚犯,这些话得和看守他的人说。
十七点点头,说道:“在下知道了,这件事情稍后会禀告主人。”
慧觉说道:“如此甚好,阿弥陀佛。”
这家的主人是一位年轻的女施主,救人一命,就算是绑着他也是出于善心的。
一个人若是救了一只老虎、一头狼,也会把对方绑起来的。
待慧觉离开,十七从袖中取了麻绳,低头重新将床上的人绑在床上。
床上的人也习惯了,他的两只手都是各自绑在床的两边,绳子稍微留长一些,可以供他翻个身或是挠挠痒。
十七和檀华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檀华正在写某些自己从记忆里面挖出来的文章,这样的文稿她已经写了许多。
有的整理过了,等待着什么时候找出版社出版。
从天禄阁带出来的书也在继续背诵,看过的都放在书桌一角。
听到十七的话,她说:“好,没问题,他晒太阳的时候你陪着就行了。他没有厚衣服,让彩萍去买两件吧,等衣服买到了再去晒太阳,这两天就在室内窗边有太阳的地方走一走。”
檀华撂下笔,想了想说:“和尚说他的腿还没好,给他一个木棍做拐杖吧,修养不易,不要摔了。”
十七应了下来,彩萍很快从外头买了两件成年男子穿的厚的外衣、棉衣、靴子、斗篷。
也找了一截竹竿给他做拐杖。
衣服是素淡的姜黄色,有些像常在慈恩寺修行的香客所穿的衣服,这个长相清秀的年轻人穿着这身衣服看上去显得更加斯文了。
偶尔檀华早晨散步归来,十七会带着这个人出来走一走,这个时候他身上不绑着绳子。
十七对檀华说过:“他的腿伤了,连着躺了许多日,使不上力气,属下跟着他,就算是不绑着绳子也不用担心他跑掉。”
既然这么说檀华也就放心了。
冬天到了,算一算,在寺庙里住了半个月,这会儿刚到十二月,还不到冬天最冷的时候,再过一个多月又要过年了,许多人家来寺庙里为来年祈福。
彩萍和梅香两个人也一起去拜过菩萨,檀华没去,她那个时候在画一组透视镜。
远视镜、近视镜、望远镜。
这些在古代也不算是太新的知识,记得在墨家的书籍里面有一些相关的知识,只不过如今墨家没落了,那些知识也跟着一起沉寂了,很少有人会专门研读它们。
而当时流传下来的都是竹简,那些知识是用文字描述出来的,复杂的知识,简洁的描述,给人的感觉是十分抽象的。
具体生动的知识会更加便于理解。
檀华一边画一边回忆着自己学过的物理知识,光学的可以写一点,等什么时候回了宫里找相关的典籍对照着写一写画一画图,也不错。
力学的也可以写一点,电学和电磁就算了吧。
至于上香之类的事情。
私心里其实不想拜菩萨,只是拜托两个人替自己捐了一些香油钱。
门开着,听见十七和那个年轻人走近的声音,今天一直没出门的檀华问了句:“外头冷吗?”
十七说道:“还好,今天没有风,不算冷。”
檀华想起刚才竹竿敲过地面的声音,问道:“那个谁,你身上的好些了吗?”
“好许多了。”
“哦,你们去休息吧。”
两个人回来的时候,给檀华带了一段红绳,说道:“庙里的和尚送的,说是在佛祖前面开过光。”
檀华笑了笑,留下了那条红绳,说道:“今天玩得开心吗?”
“去拜了佛,今天寺门口有人扮猴子做杂耍,唱歌,特别有意思,公主哪天也去看看吧,好热闹呢。”
檀华只是笑笑。
她其实不喜欢人多的场合,太多的人太多的无意义的社交。
比起在人群里,还是寂静的空山更合她的心意。
第二天晨起,天阴阴的,有些冷,没去山上散步,只是院子里走了走。
院子很小,左右不过一百步,檀华走了两个来回,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发现在这样的天气里,地面的雪光晃着,天上的太阳变得一点都不起眼。
小小的,像是一枚大一点的圆形亮片,天是淡淡的蓝色。
她揉了揉眼睛,心里不想读书的事情也不想写书的事情,什么都放空了,也不记得自己前些天捡了个半死不活的人回来。
发了一会儿呆,想着如果是再下雪了,是堆一个雪人比较好还是两个比较好,让这件事情占据了她很大一部分脑容量,心中便一下子轻松快乐起来了。
回到房间,檀华坐在书桌后面,拿了一本看了一半的书看。
现在是上午看书,下午写东西。
现在大概是写出了两本书的内容了。
语文书字多一些,但都是短文章,没有插图,数学书题目也多写一写计算过程,这些内容就用了大半张纸。
十七从那个受了伤养病的年轻人住的房子里出来。
檀华对十七说:“你不用隐身,若是没什么事情,就帮我校对一下稿子,看看哪里有错字,加一加标点。”
“是。”
十七答应下来,在书桌旁边坐下,拿起桌面一角檀华用镇纸压着的稿子。
才翻开两页,就抬起头警醒地看向窗外。
檀华留意到对方的动作,也抬头倾听。
刚开始是没有声音。
认真听能听到一些和平时不一样的声音。
窸窸窣窣,像是蛇虫一类东西从地面经过,摩擦过砂砾一般的细雪发出的声音。
隐隐约约的,好像风声在哭,可是今天没有大风,这声音听起来更像是小孩子的哭声。
檀华听了一会儿,看了一眼十七。
十七小声说:“属下去查看一下。”
檀华点点头,说道:“小心些。”
檀华放下书,坐在那里有些心神不宁。
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热闹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些意料之外的不好的事情,比如说斗殴、偷盗,还有一些拐卖小孩子的,这是罪大恶极的。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这些人,这些事都处理好了。
外面的声音,总是让她觉得有些担忧,但寺庙里又有什么事情呢?
这样想着,檀华从桌子上的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取出一把匕首,去了刀鞘,藏在衣袖里。
想起房间里还有几个人,刚好彩萍和梅香一起去慧觉和尚那里取药了,但是另一间房间里面还有一个躺着的人,若是真有歹徒流窜到这里,躺着的这个人可就真的要任人鱼肉了。
檀华起身往那边走去。
第122章
门外有几个黑衣人在靠近, 他们头戴箬笠、黑巾遮面,手里拿着刀剑。
一个个的靠近永寿公主的住所。
有人低声说:“速战速决,抓住那个小公主, 立刻撤退。”
这行人迅速靠近檀华所居住的小院,不结实的木质院门被人当先一脚踢碎。
然后迎面有一把刀朝他砍过来。
只看刀的制式, 是内宫之中专用的百炼钢制造而成的砍刀, 没有人给这些刀刻意取个名字, 但它们在外界从来都是有价无市的。
这人穿着一身土黄色狗皮马甲, 头上一顶同样的帽子,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年纪, 若是檀华在这里会认出来这个年轻人是这次一起过来负责赶马喂马的年轻人。
对面的人抬起手中的刀挡了一下,借机收回自己踢出去的腿,只差一点, 眼前这小子就那他的腿砍掉了。
年轻喂马小子笑了一声, 说道:“哪里来的蟊贼, 连个脸都不敢露出来,一大群缩头乌龟,好叫你们撞到爷爷手里了。”
说话间,不知何时又出现十几个隐匿的侍卫,和这些黑衣人你来我往打在了一起。
檀华看向外头, 也能听见外头人刀剑相交的声音,她来的匆忙, 没有带护卫,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她在屋子里,只听扑通一声, 是重物落地的声音,有陌生的脚步声朝着屋子的方向靠近。
匕首藏在怀里, 檀华掀开高几上的琴箱,里面躺着两把剑都拿出来,一手一把。
就这样推开了偏室客房的门。
才靠近些,檀华就意识到外面的两个交手的人辗转来到了这间房窗前。
檀华一手拿着一把剑,抬起手肘推开门,先朝着床上看过去。
那人还躺在床上,睁着眼睛,面色平静看不出警惕或是恐惧,一见着她,那双眼睛忽然像是猫的眼睛一样瞳孔微微放大,他微微动了下手臂,绳子连着床晃了晃。
檀华说:“别急,我这就来给你解开。”
一边说着,檀华一边就要抬脚跑过去,躺在床上的人,忽然说:“等等,先别过来。”
他话音还未落下,房屋的木窗子忽地凌空飞起来砸在屋子对面的墙壁上,一个黑衣人跳了进来,他一眼看见了站在门口的檀华,目光残忍凶狠,紧跟着另一个人也跳进来,和他对打。
檀华才发现,刚才的打斗声音不是两个人发出来的,而是四个人,眼下屋子里有两个人打斗,屋子外面也有两个人打斗。
放下左手中的剑,右手长剑出鞘,警惕地看着屋里外头的人,她不会什么功夫,勉强会两招花拳绣腿。
她看了眼床上的人,又看看交手中的两个人,发现自己是绕不过去的。
因此也是没有更好的办法。
将怀里的匕首取出来,用手帕缠住,朝着床上人的手边抛过去。
匕首小巧纤细,抛过去不容易伤到人,若是落下的地方正在床上,他自己想想办法未必不能割开绳子。
只是谁料,交手之中,一只水杯从半空中飞过来,将飞在半空中的匕首打落在地,正好落在距离床铺一步远的地面。
另有一个黑衣人从窗户处跃入,他没看墙边打生打死的两个人,直接朝着檀华走过来。
他的刀刃上还滴着血。
檀华死死盯着对方,大脑却格外清明,微微抓紧手中的剑,跑是跑不掉的,反而会将后背交给对方,打不打得过先打了再说。
手中的长剑抵挡在身前,剑锋朝外。
心跳很快又很平稳。
“小公主,你的手在发抖。”
对面的人似乎是不合时宜地骤然升起了一点猫戏老鼠的趣味,檀华一下子记住了这个人的声音。
但在对方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地面上忽然多出一道纤细的影子,有一个人迈着无声的步伐接近了檀华对面的人。
檀华的目光在地上的影子上一掠而过,也没有沿着影子的来处探看。
目光又落到了这个人身上,这个人身形比普通人高大,一看就是习武之人。
站在这人身后的人,比他纤细,肩膀却比这个人略微高一点点。
这个人手中握着刀没能在檀华面前举起来,一截干净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透出来,鲜血长流,同样从他被面罩覆盖的口鼻流出来,他目光充满不敢置信地望向胸前流血的伤口。
膝盖一弯,扑倒在地。
那个本应该被绑在床上的人出现在倒地之人的身后,他看了檀华一眼,混乱之间,又有刀剑到来。
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把刀从侧后方砍向他的脖子,只见他脚步一错,不知道是怎么挪的,挪到了对方手肘外侧,双手伸出来,连续在对方手臂上敲了两下,直接夺走了这人的刀剑,简直就像是这个人故意再将手中的刀送给他一样。
他扬起手中新得来的剑,直接点向对方心,对面的人勉强退后一步,那道伤落在了胳膊上,一划而过,立刻留下一道深长的伤口。
刺客手里没了刀剑,不敢硬拼,且挡且退,身上受了些小伤,从窗口跳了下去。
青年来到檀华身边,并不看那些交手的人。
屋子里的另一个黑衣人,也已经被打败倒在了地上,护卫看看檀华,看看他身边的这个年轻人,有些不放心。
早知道公主捡来个年轻人,一直被绑着修养,几乎没办法离开床榻,其实他们也暗中留了人看守这个来历不明,带一身刀剑伤的年轻人。
本以为是已在控制中的人,没想到用绳子绑着这人却是行动自如,现在都直接站起来了,让人不得不怀疑他的居心。
檀华不认识眼前的护卫,却认识对方手里的刀剑,知道是内造之物,专供宫中护卫所用。
她说:“刺客要紧,你先去外头打退这些人,我这里有人保护,不用担心。”
对方行了一礼,又匆匆加入战局。
檀华看着人估计着算了一下,她这边大概带了二十个左右的护卫,而刺客这边则是有三四十人,好在自己这边武力值更高,刺客那边人多势众,也是不好相与。
十七回来了,就守在破损的窗子边,抵挡防守。
他身手过人,又是居高临下占据地利,没有刺客能从他身边闯过来。
有人想要从门进去,被门口的守卫直接捅死。
五六十人的打斗,双方都意图速战速决,眼看着那位公主好端端在室内坐着,偶尔看过来一眼,再看她身边的人,也是握着一把染血的长剑。
刺客首领看着窗子的方向,永寿公主避开窗子,依稀能见到一个静默的年轻人守卫。
知道今天是不可能把这位公主带走了,他咬了咬牙,作了个手势,这些刺客立即随之撤退。
不到两刻钟的时间,一场危机结束了。
房间里的窗户掉了,有人在外头里头叮叮当当地修理破掉的窗户,也有人来来回回搬走地上死了的,或者是还有一口或是几口气的伤者。
负责这一行人的护卫长在书房向檀华报告,他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叫做郑无名。
郑无名行过礼,说道:“臣等是宫中的暗卫,陛下出宫之前曾下过命令,说在这一段时间,若是公主出宫,让我们这一行人暗中护卫,保护公主安全。”
檀华没想到父皇出宫之前对自己做了安排。
“刚才的那些人郑护卫可知道来历?”
郑无名说道:“只看身手,这批人训练有素,却看不出身手的出处。臣刚刚检查过他们的面容和躯体,也没有找到任何图案,问他们也不说。还活着的人已经被属下送去审问了,若是有了结果属下会立刻禀告公主。而那些撤退的人,臣也已经安排了腿脚灵活的人跟随追踪,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们的落脚处。”
檀华点点头。
她心里回忆着上次萧翀乾在朱雀街遇刺的场景,那天她过去的时候已经晚了,只看见一些黑衣人被人押走或是抬走。
不知道今天的这波黑衣人,和那天的黑衣刺客有没有关联。
至于她自己,檀华回忆一下,她确实没有做过值得别人买凶抓走的恶事。
“一会儿让好着的人在附近请两个大夫,看看护卫中受伤之人的伤势。”
“谢公主关心,属下出宫之前准备了伤药,都是皮外伤,用一些药就好。”
檀华摆摆手,说道:“刀剑伤口不得轻忽,让人去请人吧,十七给郑护卫取二百两银子。”
“还有一件事,此地已入了贼人的眼,继续居住此地安危难料,公主金枝玉叶、千金之躯,还请公主早日回宫。”
檀华道:“我本有此意,待会儿收拾一下,看看是明天或是后天回宫。”
郑无名告辞离去,说道:“既如此,属下先行告退。”
回去的事情也是宜早不宜迟,今天的事情还是不发生的好,檀华处理完这些,心情稍稍放松了一些,肾上腺素褪去一些,精神上感到有些疲乏。
彩萍和梅香才回来,打量着院子里乱糟糟的脚印和人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截住喂马的年轻人问:“小虎,这是怎么了?”
朱小虎摸摸头说:“这些是保护公主的护卫,二位姐姐不在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伙人来找麻烦,这些护卫大哥们从暗中出来,嗖嗖嗖拔出刀剑来将人都赶走了。”
彩萍吓了一跳,说:“公主怎么样,还好吗?”
朱小虎说:“公主没有事,是有惊无险。”
“这些护卫是不是有人受伤了。”
朱小虎点点头,“好几个呢,这边的护卫有些受了伤,我去请大夫来。”
“那你快去吧,有用钱的地方一会儿回来只管找我。”
“姐姐不用了,公主给了银子。”
彩萍和梅香担心公主,她们两个刚才回来看见地上一些铲掉的雪和土,虽然又是干干净净的,但能闻到空气里漂浮着的血腥气。
不知道公主有没有吓着。
说着两人进屋子里,檀华正在问十七,“那个小子去哪里了,你看见了吗?”
十七说道:“自刚才那伙人退走,属下再也没有看到那个人。”
梅香和彩萍一起回来,檀华先问:“你们看到这些天住在偏室的人了么?”
两人摇摇头,说:“没看到,这人不是被绳子绑着么?”
几个人在几间房子,房前屋后找了一圈,没看到人影。
十七说:“公主,那人的剑不见了。”
这样看来那个人应该是自己走掉了。
她回想起对方的床上,什么也没有受到破坏,本该圈在一个人手上的麻绳还是打得好好的样子,完好无损,只是里面空空如也。
他一直都是可以挣脱的。
第123章
受伤的暗卫请人看过, 开了药。
檀华洗漱过一遍,换了身衣服,经历了这些事, 她略微有些脱力,忽然外面有阵阵马蹄声快速靠近, 檀华扶着桌子抬起头仔细听。
有些熟悉。
彩萍要去外头查看, 才推开门, 撞上要进来的郑无名, 他身边还带着一个内侍,也是眼熟的人, 太子身边的安永年。
“公主是郑护卫和太子殿下身边的安永年。”
“进来吧。”
郑无名行礼后说道:“刺客之事,臣给宫里去信,殿下派了安公公和三百骁龙卫来护卫公主回京。”
安永年跪下, 说道:“殿下知道寺中之事, 忧心如焚, 让小人立刻来此,护送公主明日回宫。”
晚间的时候,郑无名来见檀华,照旧是来到书房里,他说:“今天活捉了三个刺客, 活着的刺客没有问出什么东西,现在已经死了。”
“这些被抓到的人是那些刺客舍弃掉的, 在他们死后,属下检查发现其中一个人的脖子后面插着一根毒针,应该是那些刺客离开的时候留下的, 这三人中毒发作的样子一模一样。”
檀华微露讶色,略作思索, 记起燕归曾对她说过,在朱雀街刺杀皇帝的那些刺客被抓住不久就死掉了,无从审起,也不知来处。
郑无名知晓永寿公主为皇帝心爱的女儿,自她小时候皇上就怕这类血腥残忍的事情吓着她,从来不会在永寿公主面前责罚奴婢。
也未曾有刺客横尸的场面,叫永寿公主看见。
他说:“公主有所不知,刺客杀手之流,多有死士,若是能完成任务,全身而归,还好说,若是完不成任务,为防止泄密很少会留下活口。”
檀华微微点头。
略说了几句话让郑护卫退下。
她的心里有些沉重。
这是檀华第一次见人被杀死,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一个个活人可以死得这样轻易,这样无足轻重。
萧翀乾曾经讲述他斩杀戎狄,筑起京观,说那些游牧民族南下劫掠的时候骑在马背上,伏低身子,像是割稻子一样杀死一切被他们追上的撞上他们的百姓。
他的话语中有许多的流离和伤亡,这些东西被凝固成一个个冷冰冰的数字,他像是讲书一个发生在很多年前,已经在纸张上泛黄褪色的故事。
那时候檀华觉得自己在任何一份史料之中,都再难看到这样细致真实的故事了,当时听到那些的时候,心脏总是微微紧绷了。
有些事情不曾真正的经历过,永远无法知晓,无法明白。
固然,这些刺客都是刀尖上舔血的人,往常也必然听命行动,无所不为的。
但好一些的人,其实也有是像他们一般无足轻重的死去的,像是一抹尘埃,抹布一擦就消失掉了。
檀华将自己的文稿和书籍装在梨木箱子里,洗干净的毛笔、笔架,另有箱子安置,砚台里面有一点墨汁,拿去洗一洗擦干净,一起装在箱子里。
彩萍手中捧着香炉说道:“这只香炉先别收了,今天险些忘了咱们带来的安神香,一会儿睡前烧一点,定定神,夜里也好睡个好觉。”
檀华说:“你一会儿也拿一炉香去用,晚上也好好休息。”
梅香正在往箱笼里放帐子,探头插了句话说:“公主,今天晚上我和彩萍与您一个房间睡觉可好?”
彩萍听见这句话,也说:“这次出来咱们没带多少安神香,只带了几样都是新配的苏合香,也是想着山间寂静,夜里定然好眠。”
也是来了才知道,这边虽然是寂静,但地方宽敞,又靠近山林,夜里能听见风吹过的啸声。
前几日心里踏实,屋子里烧了炭火,大家暖暖的,心里也是暖暖的,主仆几个在一处,又有耳聪目明、身手不凡的十七在,没想到会遇到什么危险的事情。
只当是在芙蓉殿的一座偏僻宫室里,得个清净而已。
但是这会儿,已经晚上了,室内的几盏灯都点起来,照得室内明亮亮的,就怕哪个角落里藏着什么鬼影,有时候多说几句话,有时候又什么都不说,时不时地竖起耳朵听一听外面的动静。
两个人都笑着望向檀华,檀华看着她们也笑了笑,她们两个是有些怕的,但说一起睡,也是担心自己害怕,檀华确实有那么一点,她点点头,说道:“那好,一会儿我们睡在一个屋子里。”
整理了书房,一些零碎的,来了慈恩寺后添置的小物件都不打算再要了,一些常用的琐碎东西都收拾好。
十七、彩萍、梅香,三个人一起搬了一张床来到檀华房间里,就放在她床边,头对着头,竖着放下。
“剩下的明天再收拾,今天早些睡吧。”
几人刷牙洗脸,点了一炉安神香,在室内放了一个熏炉,熄了灯,睡觉。
第二天一早也是忙忙碌碌的收拾东西,
都想着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梅香、彩萍,十七,几个手脚健全的护卫和赶马的朱小虎一起和大家收拾东西。
外头有人敲门,彩萍有些谨慎,朱小虎隔着门板问道:“是谁?”
对方应道:“我是受人所托,给此间的主人送一些东西。”
彩萍认出这人的声音,音色略微厚重沉闷,是那个经常跟在齐大人身边的仆从。
她上前打开门,见着果然是那个人,对方站在门外,笑着说:“彩萍姑娘,这会儿一日冷过一日,过两天又要下雪了,我家主人让小人给贵府的小姐带了一些日常用的东西,山间来往买卖多有不便,还请万万不要推辞。”
彩萍看过去,只见这人身后跟着一辆大马车,里面满满登登的东西,上头还用稻草席子盖着。
见她看过去,这人说:“车上有些自家庄子里产的瓜果菜蔬,怕在路上冻着了,就给盖上了。”
看他头脸通红,一定是路上迎风吹得,彩萍说:“你带来的这些东西我们用不上。”
“唉,姑奶奶,您可别这样客气,都是自家的东西,不值得什么,也就是这数九寒天里,买卖不易,才叫我们送过来,平时哪里拿得出手呢。”
彩萍点点头,止住他的话说:“你进来喝杯热茶,暖暖身子,我们今天就要回家了,这里收拾着呢,你带来的东西,实在是用不着。”
将人留在小屋子里,喝茶烤火,彩萍给他拿了一盘点心,又给了一个荷包。
“这样天气,你来的不易,天冷,这钱拿去打酒喝吧。”
院子里的人进进出出的往马车上装箱笼行李,他从前来过几次,从没见过这些人,只看过这里那个小年轻车夫。
不一会儿,这人识趣告辞。
檀华听了一耳朵,彩萍说:“是齐大人府上的人,来说送一些日常用的东西,奴婢给打发了。”
“可以,东西收拾收拾差不多了,剩下的都不要了,你们快去换两件厚衣裳,这就走了。”
“这样快,还不到中午。”
“那就正好中午回去吃饭了。”
说走就走,一行四辆车,一辆里面是这主仆三人,车外是一个朱小虎,还有一个十七。
后面有两辆车的行李物件,大大小小的,最后一辆车是几个身上受了伤的暗卫。
路上是平平坦坦的,只是冬天格外的冷,路上少有人经过,下山的路走得顺畅,没有遇到什么蝥贼强盗。
经过城门的时候,檀华掀开帘子朝外面看了看,人还是有一些,都是揣着手、或是裹着衣服来去匆匆。
冷风催人,檀华放下帘子。
路宽人少,一路畅通无阻,不一会儿就到了皇宫。
郑无名过来告辞,檀华对他说:“有什么事情可以去芙蓉殿来找我。”
郑无名行了一礼离开。
檀华带人回到了芙蓉殿,芙蓉殿里还是和以前一样,除了两个守门的侍女,少见人影。
一路上也累了,彩萍让人去安置行李,檀华更衣梳洗,换了一身衣裳。
走过来两个侍女,问檀华说:“方才过了中午,公主可要用膳?”
檀华说:“不必了,我有些困了,要睡一会儿。”
说完,经过这两个侍女,来到告别半月有余的床上,躺下休息。
也没拉床帐,才躺了一小会儿就觉得睡意渐浓,眼睛闭着已经进入了睡梦之中。
萧恒过来的时候檀华刚睡着,他在珠帘外看了一眼,见她被子遮过肩膀,面朝里侧躺着,隐约可见眉梢舒展。
萧翀乾离开皇宫的时候,交代过郑无名永寿公主出宫之时,暗中看护守卫,若是有了什么事情,就禀告给太子萧恒。
从前殿过来的萧恒,刚刚听完郑无名的禀报,心里担心檀华。
放下批阅到一半的奏折直接来了芙蓉殿,直到看到檀华好好躺在床上,心情也还不算太差,这才放下心来。
并未拉开帘子,而是后退走到了旁边的西花厅里,他招招手,小声交代安永年说:“去把今天还没有批阅完的奏折拿来。”
侍女端了茶水,在萧恒面前的小桌上无声放下,屈膝行礼。
“下去吧,不要让人来,这里不用伺候。”
侍女无声退下。
檀华躺在床上一直闭着眼睛,没有做梦,睁开眼睛也只觉得自己才躺了一小会儿,坐起身却发现室内已经点了灯,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了。
食物的香气蔓延到鼻端,可以分辨出来其中香味明显的几样:蜜汁烤鸭、香醋鲤鱼、还有炸鸡土豆条……
她怀疑自己在做梦。
摸了摸自己格外清醒的脑袋,恍恍惚惚下了地穿上鞋子。
有侍女抱着外衣靠近,帮檀华更衣,说道:“适才公主刚睡下,太子殿下就来了,还吩咐奴婢等人说叫您好好休息,不要打扰到您。现在殿下在西花厅批阅奏折,还让厨房里送了一桌子的好酒好菜,说是您中午没吃东西,过午醒来应该要饿了,得吃一些东西。”
檀华系上衣带,她摸摸自己的发髻,还是有点乱糟糟的。
走几步路,就见地上支了一张圆桌,上面的一盘盘一碗碗的,也都用大大小小的盘子碟子给扣住。
食物的香味正源源不断地散发出来,在空气中无孔不入。
于是就重新让巧手的侍女重新给盘了个简单的发髻,随便戴上一支华盛,几朵珠花。
梳好头发,檀华从梳妆镜前方站起来,往外走几步,故意弄出一些叮叮当当的声音。
就见萧恒一个人坐在桌子旁的椅子上,有些失笑,有些无奈地看着檀华,说道:“妹妹,你回来了,再过两天又要下雪了。”
第124章
侍女撤掉盖在饭菜上的盖子, 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展露在眼前。
看起来比闻起来更加诱人。
御厨的手艺好,吃起来其实比看起来更加诱人。
檀华看看桌上的菜,看看萧恒, 走过去,坐到了他对面。
萧恒手执一双镶银筷子给她布菜, 知道她不爱吃肥腻, 专夹烤鸭上的瘦肉, 从糖醋鱼上夹了一块少刺的鱼肚子肉, 冬天吃肉容易油腻上火,又夹了些冬瓜、木耳, 各色的菜一样样的堆到檀华的碗里。
“妹妹瘦了,多吃些。”
哪里有什么瘦呢,檀华本来还慢慢吃着, 眼见碗里的东西越吃越多, 现在也已吃了四五分饱, 她说:“不要再加了,要不吃不完了。”
又不是小孩子,被人这样照顾。
她伸手制止,示意桌上刚才被侍女倒满的酒杯,说道:“哥哥喝杯酒吧, 不要一直顾着我。”
萧恒放下筷子,闻言摇摇头, 说道:“妹妹此番离宫都是因为哥哥不好,古刹清苦,又遇到了刺客, 叫妹妹受苦受惊了。”
他举起酒杯,说道:“我向妹妹赔罪, 不敢求饶,认打认罚。”
单说生活,其实芙蓉殿和慈恩寺的生活差别没有那么大,外头天寒地冻的,在哪里也不过是看看书、散散步。
至于刺客之事,也是没办法的,有人生了这样的念头,不在这次行动,也会是下次。
这次失败,只怕以后还是会再来攻击她。
她道:“哥哥不必如此,佛寺清净,也别有意趣,刺客之事,有惊无险,便是大幸,当做庆祝。”
两个人碰碰杯子,檀华的不善饮酒,她杯子里装的是清水,喝下去人还是清醒的。
“只是,那些贼人昨日不成,将来恐怕还是要来,我不知道这些是什么人,实在不能心安。”
檀华轻轻叹息一声,看向萧恒。
在她清冷含忧的目光之中,萧恒略作犹豫还是说道:“虽然刺客都已经死近,但他们的来处不是不可推测的……”
萧恒的声音略低一些,檀华认真听,思索之间,偶尔眼波流转。
天色渐渐见黑,烛光轻眨,侍女手持银剪,剪掉一截过长的弯弯下垂的烛芯。
也已经深了。
青石巷深处的一家酒坊,一个男儿烂醉如泥伏在堂屋的酒桌上,半死不活的样子。
小二在这人耳边叫了两声,一甩肩膀上的抹布,说道:“这酒鬼,不知道喝了多少,又睡过去了!”
柜台后面账房手搭在算盘上,说道:“他还欠半吊酒钱,你记得的和他要。”
小二暗骂一声,到酒鬼身上上下一通翻找,账房像是没看见一样,对着账本拨弄算盘。
翻了一会儿,什么也没翻出来,道沾了一身污浊酒气,小二道了一声“晦气”。
走到了账房身边,说道:“我说老夏,咱们老板怎么说今天不能出门呢?”
老账房半垂着眼皮,说道:“冬天么,猫冬。”
“猫什么冬,往年也不见猫冬。”
“喏,这会儿了,也该有动静了,你推门往西边看看。”
不说看,这会儿听也听见了,隐隐约约,叮叮当当,乱八七糟的声音。
小二推门去看,探出个头,不一会儿功夫,里头陆陆续续几个锦衣卫走出来,他们身后拖着几个半死不活的人,而那家的鸨母赔笑着送客。
这一亩三分地里谁不知道呢?
常照顾这家生意的是一些江湖人,他们这地方乱糟糟的,赌坊、妓院、黑店、药店,全都开在一条街上,有同样气味的人有的也爱来这边。
经常光顾这暗娼家生意的就是几个江湖人,说得好听是江湖人,做什么的谁也不知道。
现在江湖人一头血糊糊的给人从里头拖出来了。
这些官兵还没有停止的意思,看身影是去某个赌坊。
小二关上门,跑到那账房旁边,说道:“老爷子,官府怎么忽然开始抓人了?这些人还都不是等闲的地痞流氓。”
他有些心悸,“不会抓到咱们身上吧?”
老账房说道:“你呢,年纪轻轻不要总是埋头做事,多听听里外动静,想想看,最近出了什么事情?”
小二仔细想了想,他说:“只听说一件事,大理寺又多了几条毒死的尸体。”
他这声音压得格外的低,事涉皇家,知道的人不多。
说完他又觉得奇怪,说道:“那位在山里,与世隔绝,太子又在皇城内来回,也未曾听说遇刺,这些尸体是从哪里来的?”
“哪里来的不重要,只知道有人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他们将手下人毒死了。却也罢休不得,眼下这些被抓走的不干不净的人,也许有那些人的同伙,也许没有,这些就得到牢房里分辨了。”
“那我们……?”
“正好要下雪,你安心当几天跑堂,天晴了再出去。”
小二眨眨眼,想到另一件事,说:“我刚才听人说那个人回来了?”
账房瞥了他一眼,静静看着他说话。
“有人看见,说是他瘸了?您老消息广,是不是真的?”
账房受了他的恭维,笑笑,说道:“什么瘸不瘸的,做这行哪有不受伤的?”
小二一下子就激动起来了,他还没看过那个人瘸腿的样子,“唉!我才买了烧鸡和年糕,过会儿可得去看看!”
这跃跃欲试的样子,账房看得明白,说:“那你是来不及,他已经走了。”
“怎么每次回来都走的这样快?连个影子都抓不到。”
他这样念叨一句,也就放下了这件事。
在檀华不知道的时候,洛京城里城外的地下势力被清洗了一遍,粗心莽撞、名声在外的一部分被抓捕起来,关入大牢,一些阴影里的组织收回触须,蛰伏得更深一些。
隆冬里,有人关起门来暗恨,而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只觉得这个冬天街面上要更加安静清新一些了,但具体这种感激从何而来的却说不清楚。
万春里。
檀华吸了一口冷冰冰的空气。
呵出一口白气来。
回宫之前,檀华曾猜想也许萧恒会责怪她,或者说什么假如她不出去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之类的话。
这样他还可以借机指责她不够乖巧懂事,不懂他一片苦心。
并且以此来要挟她顺从他的想法。
那时候她想,假如萧恒说一句这类的话,她立刻就走。
但萧恒没有说,他说她受苦了受惊了。
回想前几天和萧恒见面时候,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檀华心里有一股暖流流过,大雪飘飞的天气里,她体会着这种感觉,只觉得整个人都是暖洋洋的。
大约亲人就是这样,要在彼此遭遇不好的事情的时候相互温暖、相互安慰。
人长大之后,谈起亲情的时候比小时候要少许多,这世界上有太多新奇可爱的东西了,一个人的注意力就那么多,相互牵绊着,少有这样安安静静思索感情的时候了。
也许就是因为亲情给人太多温暖和包容,人们也愿意给予亲人更多的包容。
今天是冬至日,按照从前的风俗,应该宴饮庆贺一番。
但萧翀乾还在琢玉山清修,皇上不在,这个宴会好像开不开也没什么意思了,虽然萧翀乾在的时候,在这样的宴会也只是开始的时候出现一下,不出现和不在皇宫好像完全不同。
萧恒也没有代为主持的意思,他只是给各位大臣及其家眷赏赐了一些小东西,多是些吃的用的、穿的戴的、玩具摆设。
但请了许多百官和皇亲贵族家里的男女入宫,也是说热闹热闹,让大家一起玩。
现在是在御花园里。
冬天湖面冻透了,这会儿冬天很冷,估计要零下二十多度,湖面冻成了硬邦邦的一整个,成了一个天然的溜冰场。
正适合玩冰嬉,大家穿了木鞋子或是踩着木滑板在玩滑冰,雪婷带了她新做的皮球来,外头是红色的,缀着几条金黄色的流苏,踢起来像是一团火在雪地上滚。
这次冯老丞相的孙子来了,他和宝珊一起,两个人中间距离宽得能再站一个人,但没有人靠近他们两个。
大家都让开这两个人一段距离,也许是因此,两个人看上去都有些不好意思。
玉宁的未婚夫还在守丧,是没办法参加宴会游乐的。
她和几个妹妹,还有这次入宫的少女少女一起踢球。
距离稍微远一些,就能看得清清楚楚,有些人或是姐妹、或是兄弟朋友、有些人也许是互相有好感的男女。
二三十个人,分成了十来个小团队,都是开心。
檀华刚才玩过一通,她踢了好厉害的一脚,那枚红色的皮球飞出去老远。
现在她在万春亭看雪。
木鞋子已经解下来了,人坐在万春亭的栏杆上,披着一身白色斗篷,脖子上缠了一条同样质地的雪白围脖,这会儿有雪悠悠飘落。
用手指接过一枚,雪花很大,但这场雪很小。
看起来像是一些零零散散飘飘荡荡的鹅毛。
冬天的雪不像夏天的雨水,人一淋就湿透了,雪落在人的衣服上头上,就像是给人身上洒了一些剔透的亮粉。
她看着大雪天里快快乐乐欢欢喜喜滑冰笑闹的人,也笑了笑。
而在她旁边,有个男子问她:“公主,要不要玩双陆?”
这人是楚王世子,算起来两个人还有一些亲戚关系,他母亲是萧翀乾的一个姐姐,也是一位有封号的公主,他父亲淮阴侯后来也没有再娶,家里只有他一个儿子。
只是这父子二人向来低调,一向没什么存在感。
现在么?
檀华知道,这就是萧恒千挑万选选出来的那个,与她还算匹配的男子。
一眼看过去,人没有什么不好的,甚至还有点顺眼。
这个人从某些角度看上去,也许是血缘关系,这个人某些角度看上去有点像萧澜。
有点顺眼,但毫无兴趣。
大概就是这种眼缘吧。
第125章
裴嘉铭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他身量修长,样貌俊秀,一身蓝色精美长袍, 笑起来的时候淡淡的。
长相从一些角度看有些像萧澜,只是安静的时候看着明显, 这种只有都认识这两个人, 却都不熟悉才好分辨。
但气质差别挺大的, 萧澜是个文质彬彬到有些飘忽的人, 这个看上去就比较真实。
因为许多人在万春亭附近玩耍,这里早已准备了一些男女乐师在角落里弹奏三弦、吹箜篌、弹琴……
也同样备好了一些常见的玩器, 双陆、围棋、投壶、叶子牌,等等一类东西都是有的。
他们隔着棋盘对坐,亭子里地方大, 烧了好几个火盆和炉子, 也有几个眼熟的女孩子在说话玩闹。
向来活泼的九公主和尉迟嘉纯两个坐在一起说话。
她说:“我的脚崴了, 母妃不让我动,还派了两个嬷嬷看着我,你怎么也不去玩?”
尉迟嘉纯说:“公主知道我,不擅长这些,大家这样热热闹闹的, 我过去恐怕是要拖后腿的。而亭子里暖和,又可以看雪, 还能听曲,不失为一种享受。”
九公主眼睛看着檀华那边,她十五岁, 归为公主,来去在宫里, 总是被人捧着的,一想到要主动说话,总觉得说什么都别扭,但现在看檀华和人下双陆,她说:“我也会双陆。”
沈蔓菁和尉迟嘉纯一左一右的拉住她,左蔓菁摸出荷包,从里面掏出白皮瓜子,一人分了一把,说道:“喏,我才想起身上带了这个,今年庄子上新出的,皮子薄用手指就能剥开,里面的仁又大又香。”
一起在这里的还有宣平侯府的吴定昌,他不知道在哪里摸了一些毛栗子和松果,说是要烤来吃。
几人说着说着话,看向那边一起下棋的檀华和裴嘉铭,尉迟嘉纯趴在九公主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她安静下来了,却是上上下下的打量裴嘉铭。
下双陆要掷骰子,檀华抛出来六个小红点,先走。
其实她有点好奇,萧恒是怎样安排这场相亲的。
萧恒知道檀华若是要成婚,人选一定要让她看过眼才行,否则她是绝对不会同意和认可的。
他觉得,妹妹的婚事,选什么样子的男人,他也要先把把关,选出一些人来,再让妹妹看看合不合适,哪个合适。
这样的事情,涉及女子名声,没必要大张旗鼓的来,让所有人都知道。
只要暗示给得够,大家都会明白的。
裴嘉铭自然知晓此行为何,前些天太子召见过他,也没说什么事情,只是考教他读了什么书,问问他六艺如何,又问问他父亲身体怎么样,家中可有人主事,这些话问过一遍,小小的给他升了两职。
他母亲是今上的妹妹,皇后所出,但与今上并非同母,天然关系疏远,而今上又无心国事,与国之重臣相见亦少,更何况勋贵亲戚,到如今,关系已经很淡了。
没过几天,宫里邀请他参加冬至日的玩乐,领路的太监带他来的时候,叮嘱他宫里需要注意的事情,来的有谁,谁有什么事,有什么禁忌,堪称体贴。
这怎么也不像是十两银子能买到的信息,末了,太监说:“咱们殿下最疼爱的妹妹是永寿公主,只是这冬天到了,阳光一少,人的心情也不好,世子若是有心,不如和公主下下棋。”
皇家要为永寿公主择驸马的事情不是秘密,而永寿公主似乎与男子有往来的事情,也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风闻,但无人敢提。
皇家的事情但凡有一点流言,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
太监说永寿公主喜欢下棋,但没说永寿公主擅长下棋。
棋风锋利猛烈,落子迅速,让人防不胜防,攻不升攻。
人在这样迅猛的攻击中,就像是陷身战场,脑海里只剩下攻击和抵抗,他已经忘记自己在想什么了。
六局棋,投了六次骰子,檀华手里三大三小,但她赢了三次,输了一次,剩下两次是平局。
全是速战速决,六局棋不到半个时辰。
最后一局是平局,裴嘉铭看棋盘上的相持的局势,还有旁边没人动的骰子,一时之间,有点不适应,他把自己从棋局中拔出来,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观察过永寿公主。
“多谢公主指教。”
檀华微笑说:“多谢世子指教。”
侍女撤掉了棋盘,九公主来到檀华身边,她看着被端走的棋盘有些失落,看了眼对面的永寿公主。
下棋的时候,他很容易忘掉她是一个女人,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他还记得永寿公主挪动棋子的手指很漂亮,纤纤玉指,玲珑可爱,但很快就忘了那一时的念头。
只有一个亦真亦假的感觉,比起是个女人,他更像是一个对手。
这种感觉全都自一方棋盘上生出,不可为人言。
裴嘉铭起身行礼,“两位公主,小臣先告退了。”
九公主问檀华,说道:“姐姐,刚才那个人”,话到嘴边,她转了个音:“姐姐觉得怎么样?”
檀华说:“什么怎么样?”
九公主憋了憋,说:“棋下得怎么样?”
檀华笑了笑,说:“他下得不错,只是双陆没什么意思。”
九公主立刻被这句话转了心神,说道:“那不如玩投壶,这种天气,喝点热汤,玩一玩投壶,正好找什么设个彩头,肯定热闹。我还会打陀螺,在冰上才好玩,不过我母妃不让我去。”
她们到底没有玩投壶,也没有玩陀螺,前头滑雪累了的玉宁回来了,大冬天的,她额头都是汗,侍女劝她更衣,几个女孩儿也一起去更衣,回来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玩累了,换了一身轻快衣裳,看过方才大家哪个堆着雪人,哪个在冰上画的画。
时间差不多了,大家去福安宫小宴,主持小宴的是九公主的母亲楚娘娘,太子来了一趟,只是露个面,略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宴会结束,晚间的时候,檀华才回到芙蓉殿里,室内温暖如春,脱了斗篷和靴子,洗了脸和手,换了一身夹棉衣裳。
梅香帮她拆头发,彩萍来问:“天气冷,公主可要喝一些热汤暖暖胃?”
檀华说道:“我不饿,这会儿晚了,留一壶热水给我就好。”
“是。”
头发全拆开,只在脑后用发带绑住,檀华对合上妆箧的梅香说:“你也早些去休息吧。”
和人玩了一整天,也有些累了。
檀华回到床上,略躺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手指捋了一把头发,不小心将发带捋下来了。
起身去给自己倒水,却见室内小桌上有几张帖子,水有点烫,索性坐下来等一会儿。
她打开来看,展开发现第一个就是裴嘉铭,里面还记了一些他在萧恒面前对答的话,能看出这个人的学识修养和家境。
往下面看,还是一些男子的信息,不过没有裴嘉铭的细节,这些人萧恒应该是没有刻意接见过,但也都是认识的。
十几个亲王、侯爵,大臣家里的子弟。
最后还有一张字条,说是不用担心驸马的官爵,他都会安排好的。
若是无意裴嘉铭,还可以见见下一个。
适龄的,家世环境、本人的才学、德行、外貌……都优秀的未婚男子其实没有那么多,萧恒甚至在年龄上往下选了选,这张纸上到二十一岁,下至十四岁的都有……
这样选了十几个人来。
檀华看到个十四岁的心里觉得搞笑,这个年龄小学都没有毕业吧?
但是萧恒在里面用小字表示,公主从订婚到结婚一系列流程全礼走完,大约要一年半载,到时候这个十四岁的少年已经十五岁半了。
按照此时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十五岁半也可以成婚了。
大昭朝,关于男女适婚年龄的规定就是男十五、女十六。
话虽如此,但只要把“十四岁”和“相亲”两个字放在一起,只会让人觉得是过家家。
檀华默默笑了一会儿。
再这样下去,没办法好好敌视和警惕萧恒的相亲安排了。
她揉了揉自己的笑脸,放下手里的折子。
看得出来,萧恒还是最倾向于裴嘉铭,裴嘉铭世袭亲王爵位,他母亲是已经故去的永静公主,这位公主是先皇的嫡女,裴家原本是和杨家一样的将军之家,爵位是从先辈那里世袭来的,而裴嘉铭外表算是优秀,本人也比较洁身自好,这些年在吏部做个小官,踏踏实实的,其实他的能力可以胜任更高的职位。
但这些年朝廷发展科举,打压勋贵,这些皇亲国戚贵而无权。
再往下也没有看下去的意思了。
萧恒没过来,只是送了个裴嘉铭来,无缘无故的,她不至于伸手打一个笑脸人。
裴嘉铭过来,一定有萧恒的安排,他当然是不能拒绝太子这样的顶头领导,不管怎么都是要来的。
现在又弄了这一堆折子来,还留下这张纸。
看起来好像给了自己很多选择一样。
其实是一种温水煮青蛙的圈套。
不能说萧恒是有意识的,有很多东西它自己就是没有意识的,有人挖了个坑,也许他是要用土呢,不是为了挖坑,可坑在那里,人直直往前走就会掉下去。
萧恒没有过来,一来是知道这些东西这些话题可能会让檀华不高兴,他让檀华生气,见不到他她的心情总会好一些,二来一个人的时候人能够更好的思考,尽量摆脱情绪好好想一想。
檀华想道,她今天对裴嘉铭毫无兴趣应该表现得很明显了,这个人假如识趣一点,就不会再来打扰她了。
第126章
说是相看, 其实也只是见了一次面,更不必说相处。
官员通常在自己的衙门里做事,轻易不得擅离职守, 而办差的人各有各的衙门,同在衙门里, 也许能各个衙门相互串个门, 但不存在说官员从衙门里跑到后宫来。
而若是叫公主来召见外臣入宫, 这又有些难看了。
夜深人静, 东宫书房里头,萧恒心里思索着这件事, 颇为头疼。
安永年在一旁,看他既不看折子,也不看书, 微微皱着眉, 一看就是发愁。
是为什么发愁他也能猜到了。
这一阵子太子殿下每次为永寿公主择驸马, 时不时就是这样的表情。
安永年沉默着,装作自己不存在,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问太子今天晚上要不要用膳。
白姑姑提着食盒过来,安永年过去帮着支起桌子,白姑姑从里面捡了东西放到一旁的小桌上, 说道:“殿下晚上还没吃东西,奴婢让人做了些好克化的饭菜, 您用一些吧?”
晚间肠胃里没有东西,也不舒服。
萧恒坐到桌子边上,他拿起筷子, 问道:“寻常人家未婚男女是怎样见面熟悉的呢?”
白姑姑站在一旁,笑着说:“多半是长辈亲戚在其中穿针引线, 尤其是一些世交、表兄妹这之类的关系,大大方方邀请到家里来做做客、住一段时间也是有的。”
不过这些都不成了,皇后和柔贵妃故去多年,而勉强能主持这些事情的淑妃娘娘,今年春天得的病,夏日好了些,到了今年冬天却重了几分,一整个白天里,大半天是卧床修养。
而父皇萧翀乾,在妹妹的婚事上,大约也是不能指望多少。
萧恒和安永年说:“这两天你让人看着永寿在做什么,又是否要出宫?”
说了这么多,想了这么多,饭菜入口都温了,下去夹了一筷子白玉豆腐,倒也能吃。
白姑姑想说什么,也没说出来。
檀华的学业还在冬假里,二十四本书读了一半,剩下的书有薄有厚,加起来和前十二本相差不是很多,读完全部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是可以预计的。
是以并不需要着急。
她停下几天,从早到晚,把几本想要写的书都写完。
旁边多摆放了一张桌子,这些天十七一直帮她做抄写和校对。
檀华偶尔累了站起来走一走,她两只手插在一起相互活动一下,有时候会走到十七旁边看看他抄写的文章。
字迹与纸张黑白分明,新干的纸尤带墨香,上面的字也是字如其人,横平竖直,撇捺点钩也是板板整整,她说:“你这馆阁体写得比印刷体都像印刷体,放在我这儿是屈才了,应该派你去中书令,撰写密令文书。”
中书就是古代的秘书机构。
十七安然将抄写完的一张纸摞在一旁,冬日无风,倒也不必镇纸。
他闻言,说道:“让公主见笑了。”
“哪里是见笑,是夸你呢。”
其实作为暗卫,有时候也是需要写一些密信文书,檀华想象,如果不是来到她身边,十七的生活可能更加精彩一些。
不,其实也不一定。
也许是跟着萧翀乾修仙呢。
想到这里她笑了笑。
“这是最后一张吧?”檀华在十七身边坐下,把自己刚才拿起来的纸张塞到本来的位置中去。
十七说:“是的,都抄完了,请公主检查。”
檀华说:“不用检查了,正好好些天没去天禄阁了,明天我把抄好的这带到天禄阁去,找先生看一看。”
天禄阁是藏书馆,下属有印刷局,平时书本编校在天禄阁,编校完成,大致排好版,可以直接印刷。
檀华去天禄阁时崔让不在。
崔让的弟子在檀华面前回话,“师父家里来了些客人,忙于招待,这些天都没来天禄阁。”
檀华把书稿递给崔让的弟子,说道:“严编修,这是几本给小孩子看的书,里头是草稿,你让人帮我看看这书能不能出。”
严编修接过侍女递来的稿子,装在一个小小的藤箱里,稍微有点重量。
“若是有什么问题,随时来找我。”
这件事情应该没有太大问题,檀华是想要将自己的这几本小书当做一个基础的识字读本,尤其是一些家境差一些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很少有机会读书,书本里之乎者也微言大义的东西,孩子们也未必能看得懂,这样一类浅显实用的文章就比较有必要了。
她也无意动摇四书五经和各类启蒙读物的地位,古代里儿童启蒙其实更偏向于教授生活常识和为人处世,认认字,能读能背就行了,通常不要求理解。
儿童的文化启蒙十分单薄,几乎是空白的。
将东西留在这里,檀华照旧在天禄阁找了几本书回去芙蓉殿里了。
回去之后,檀华画了一会儿消寒图。
这些天,萧恒没过来,皇上在山巅,这一切平淡得有些不真实。
再次见到裴嘉铭,对方是作为代表天禄阁,就图书出版一事和他沟通的人。
檀华说:“你不是在吏部么?”
天禄阁是文官的天下,要么是有家学渊源的读书人,要么是科举选上来的人物。
裴嘉铭和哪个都不沾边。
第127章
“罢了, 不必说了。”
彩萍从裴嘉铭手里接过来的几卷粗略用线绳钉起来的文稿送到檀华面前。
她翻看眼前的东西。
裴嘉铭的吞下了到了舌尖的半句话,样子有些温驯地垂手恭候,等着她查看到了手里的东西, 也像是等着她验看他自己。
他等着她看看自己,却不知道她的眼神落在哪里, 裴嘉铭的视线停留在身前不远处的青砖地板上, 像是在上面寻找自己的影子。
在双陆上被杀了几次, 他要怀疑自己, 是否能够得到永寿公主的喜欢。
男人总是容易对柔弱的女子产生爱怜的感情,尤其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但若是这个柔弱的角色换成了一个男人,就不一定了。
没人会喜欢一个柔弱可怜的男人,他在她面前节节败退, 再英俊的长相也要蒙上阴霾和尘埃。
过了一会儿, 檀华说:“我忘了, 彩萍给这位大人找个座位。”
她简直像是连同他的名字都要忘掉了。
檀华看完了几本书,写了几张纸条夹在里头,说道:“我的一些看法都在这张纸上,东西你带回去吧。”
她公事公办的态度对待这个人。
裴嘉铭见她平静,心下稍安, 想道自己未必那么让她看不顺眼。
平心而论。
裴嘉铭是个长相不错,目前性格看着是没有可讨厌的地方。
却是完全无法让她产生任何热情的男子, 这样的人无所谓喜欢,也无所谓讨厌,和路边的一颗石头一棵树是差不多的。
他当然也算不上碍她的眼, 还没到那个份上,只要他们像陌生人一样保持距离, 可以一直都不到那个份上。
但是一想到这个人是萧恒推过来,安排到她面前的,不明说的相看对象。
相看对象,和婚姻有关,一想到这个沉默的联系,檀华就觉得自己像是有一根睫毛掉进了眼珠子里,一口气噎在喉咙里,不痛快得像是有个石头压在胸口。
连累着裴嘉铭,她看这个人也生出些尖锐的攻击性来,他再往自己身边来,檀华担心自己就要迁怒了。
裴嘉铭是一个有点无辜的、不相干的人。
檀华是一个不愿意殃及无辜的人,不管怎么说,她觉得自己还是有一点点道德的。
但是再去和萧恒去说?
檀华低着头,手里仍然我这一支笔,笔头虚抵下巴,低垂着眼睛,却没有看面前的纸张,眼睛飘到了桌面的白地上。
后宫里淑妃的病不好不坏的,太医每日去轻平安脉,开几剂药,也只说是血瘀不畅。
她半靠在床上,一身半旧紫粉色单衣,身上搭着一条华椴被子,一张脸如白蜡一般,唇上脸上涂了一点胭脂,黛粉描出来一条纤细的长眉毛,头发梳理得漂亮,但因生病没戴一点珠翠,连耳垂手指都是光秃秃干干净净的。
眼角半垂下来,带着一点忧郁的气质,这深宫里,许许多多的女人都有一双这样的眼睛。
太医刚从这里出去,一个侍女去外头熬药了,一个在边上伺候淑妃吃八宝粥。
吃了半碗,淑妃摆手对身边喂她吃饭的婢女说:“不吃了。”
侍女看看碗里才吃了一半的粥饭,说道:“昨天太子殿下来送来的点心,您要不要用一些,奴婢看着样子做得很好,味道也是甜香可口。”
淑妃摇了摇头,她说:“永寿见过裴世子了,怎么样?”
侍女将手里的碗勺递给一旁的小宫女,摇摇头说道:“乍一见面,也许见过两三次,仍然是陌生人。”
淑妃苍白着脸说道:“两三次么?不多也不算少了。”
“娘娘,您且宽心,大夫说这样病情好得也快,而且皇上过些日子就要回来了,到时候您可得好好的和陛下一起吃酒呢。”
淑妃闻言笑了笑,说:“这算得了什么操心?只是永寿若是有了归宿,也能叫太子和陛下安心……我的心也安定了。”
她想了想,说道:“我大哥家里的二郎今年多大了?”
侍女服侍淑妃多年,这些事情早已烂熟于心,说道:“过了年正好十七岁,人是生在六月的,二郎长得好,性情也好,还会哄人开心。”
“你明天拿了我的帖子,去请我大嫂入宫来,就说我病了,想念家里人。”
她想着,抚了抚胸口,有那么一瞬间觉得好受点了。
青春年少的男子是有一些的,他们各自有他们的好,也有不好。不过总体来说,被拿得出手来的世家子弟,除却出身,也能夸出几样好来。
可是这些好的坏的男人,只要一和婚姻扯上关联,就变成了夜叉恶鬼。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她半垂着眼睛,睫毛的影子寂寂打在脆弱的眼皮上,十七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半跪着,像一团忠诚的影子,脊背在身后弯曲成一条流丽漂亮的弧线。
“一会儿我写一封信,你帮我送走,给礼部的齐璟。”
檀华说着,压低的声音,像是有些神秘,说完这句话,她想说什么,又笑了笑,“剩下的事情,让别人去做。”
冬天室内烧了地龙,温暖如春,大家都穿着薄一些的衣裳,花儿也开得像是春天一样灿烂又娇嫩,浇过的水挂在花瓣上,像是清晨的露珠一样。
檀华微凉的手指尖的指腹碰触到花瓣的水珠上,感到一丝丝润泽的凉意,冬天了,大地冻结了,冻裂了,少有这样清新可爱的事物。
书桌上的毛笔尖蘸着墨在写,握着笔杆的手却属于一个男人。
他的衣袖是一截深重的紫色,朝廷三品以上的官员都是穿紫色的。
他一边写字一边说:“月季有刺,当心刺到手。”
这是檀华在天禄阁的一间夹室,顾名思义,就是槅扇隔出来的房间,这里有许多这样的房间,有的是藏书用的,有的则是书房。
这里有一堵书墙,上面摆着各种各样的安总和书籍,天禄阁的书是线装的,都是平放,几本摞在一起,书籍中夹着一道纸签,写着书名作者,还有些备注。
齐璟在做题,檀华沿着书架看那些纸签上的文字。
檀华拿了一打数学和物理的题来找齐璟写答案。
她走了大半圈到他身边去,拿起桌上写完了的文稿端看,翻了几页,细看竟是没有错的,笑着说:“你数算竟是这样好。”
齐璟许久不见她,更难见她展颜,见此也不由得笑了,说道:“没什么,从前学过几年,也是许久没碰了。”
檀华看出齐璟应该是喜欢数算的,而古代少有专门研究这些的,大家还是更认可文学和理学。
她说:“可惜了。”
第128章
这些题目, 是复杂一些的,高中,高数的也涉及一点。
还有力学的, 杠杆原理、滑轮、透镜……
檀华今天让齐璟过来的名义就是请他帮着做一些题,其实本就是借口而已。
没想到齐璟全都能做出来。
现在她说可惜, 却也不是假话。
檀华坐在他身边, 占据二分之一桌案, 衣袖轻飘飘的垂下来, 茶白色的广袖像是轻轻的云朵。
袖角就在齐璟身旁,假如他们再靠近一些, 他就能够碰到她了。
距离太近,有种依偎的错觉,而越是相近, 就越是更加渴望靠近。
齐璟身居高位, 最不乏殷勤讨好的人, 逢年过节的时候,送各种礼品的人想要去齐家都要求爷爷告奶奶,夸得太多了,真话假话很多时候都混在一起了。
他以为自己早已听够了这类话。
但永寿公主这句轻飘飘的“可惜”却让他心生震动,久久不能平静。
她可惜他没有因这些算学有所发展, 却让他产生了一种近似被怜惜的感觉,像是一个温情的怀抱。
别人知道他擅长算学, 只是赞他博学多才,天下皆是以功名为先,二品大员, 相位在望,将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前途至极。
唯有他自己有时候会为没有更多精力精研,或是多运用算学感到可惜。
永寿公主无意之间的话,让他内心萌生出一种知己一般的感觉。
这也许是她所不知道的,他也不打算说给她听,否则又是一个男人的自作多情。
本来他喜欢她就已经是很自作多情的一件事情了。
只是看她的目光不自觉更添了几分温柔。
她一页一页的翻看那些新写完的,墨水还没有干透的纸张,视线在那一行行的字迹里面遛一遛。
有时候眼珠微动,多看半个呼吸,手指也在纸张上微动,像是在思索。
数学和物理,很多时候解题手法不是唯一的,齐璟的解题手法有许多和檀华第一个想法不太一样,却也不错。
齐璟说道:“这些题目都是公主写的吗?”
檀华点点头,她说:“是我写的,偏偏我不爱做题,还想检查一下这些题的对错,就来麻烦你了。”
她说着,抬起头,云髻之中,一根斜插的金簪,一头缀着分明的牡丹花,下面又缀着细细的金链宝石,她一抬头,簪子直接从发间滑落下去了。
直直往下坠。
齐璟全副心神都在她身上,脑海里正待挖掘她这微笑的意蕴,眼角忽然见到一道熠熠金黄闪过,他伸手一捞,捞到了一个冷冰冰的坚硬金属物件,看过一眼,发觉上面的花瓣颤颤的样子很好看。
他手里拿着这只簪子到两个人之间,说:“公主,您的发簪掉了。”
檀华低头瞟了一眼,说道:“看着陌生,不过应该是我的。”
齐璟也知道,帮主人梳妆的都是梳头娘子。
她见檀华摸头上的发髻,略有困惑着,这里也是没有一方镜子,他说着:“是这里。”
檀华伸手要摸过去。
齐璟说:“请让臣来吧,好么?”
檀华不做声,也是默许。
齐璟手里的金簪抬起来,凑近她的鬓发,使得簪子上面的花朵朝前,顺着她的乌发将这支簪子插进去。
这两个人不知不觉之间距离这样近了,檀华身上是带一点苦香的,似花非花、似药非药,但齐璟总觉得这幽香有些过于梦幻了,掩盖着她乌云一样的发丝,掩盖着她酒窝浅浅的笑靥,还有那双眼睛,像是清冽的水新洗过的黑色琉璃珠,泛着幽幽湿气,似是多情,又一眼剔透。
乌黑丰茂的黑檀木一样的发丝,堆起来像是云朵,发丝上流转着丝绸一般的光彩。
簪子钗环是一眼望明白的,但是她头发里总似是藏着更多的秘密,那应该是柔软的却比丝绸温暖而又富有生命力的东西。
他捧着簪子的手离开冷冷的金簪,退了回来。
有些恋恋不舍的。
他并没有离开,手指想要碰触她的发丝却并无寸进,只是罗回来盖在自己的膝盖上,眼神过去,正对上她蕴含着一点笑意的杏眼,她一笑起来,眼睛里的波光也是亮的,像是一条鳞片善良的游鱼,这点笑意又一闪而逝。
游鱼的尾巴,像是在他的心湖扫了一下,激起来一圈圈涟漪。
他忽然说:“臣家里还有几本讲算学的书,是一个朋友前几年新写的,当时送了臣一本,里面很有些新东西。”
檀华说:“那要谢谢你了。”
齐璟已经稍微离开檀华一些距离了,两个人之间隔开半臂,其实就算如此他们两个人还是很近的,他却觉得有些远。
“举手之劳,算不得什么。”
他眼睛一直看檀华,还是看头上,檀华问:“你看什么?那簪子又掉了么?”
檀华伸手去摸,还是好好在头上。
齐璟说:“还好好着在哪里呢。”
“那你看什么?”
齐璟不言,它只是觉得自己还的太利落了,只是他要找书来借给她,两个人总是要再见的。
以后还有的是说话的时候,眼下也只是盼望着她多笑一笑。
而他却是没有那个幽默细胞来逗她的,也不敢贸贸然的轻浮,恐怕惹了她的讨厌。
于是也只是默默看着她,怕她无聊,脑海里搜寻着什么故事可以讲一讲。
早就发现,比起那些价值连城的秘密,永寿公主是一个爱听故事的人,陈旧的故事,她听起来像是新的一样,神异一些的又会添加两分喜欢。
“我要走啦。”檀华抱起桌上的一沓文稿站起来。
齐璟虚扶了她一下,也跟着站起来。
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随身没有侍女,檀华除了这一叠稿子,还有一件毛领斗篷。
齐璟拿起叠放在一旁的斗篷,为她披在身上,低头为她系领口的丝绳。
说道:“公主若是有什么需要臣做的事情随时吩咐。”
总觉得永寿公主不仅仅是为了那些题目来找他,若说数算,其实钦天监的人也很擅长,格物一类恐怕稍差一些,但这些相互算的东西本就是相通的。
多半也连带着学了。
若说她想要见他,总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檀华看着齐璟的眼睛说:“我要你做的事情,你已经做完了,至于下次,你若是愿意,下次我还找你,若是不愿意,也不勉强你。”
领口的丝带系好了,湘妃色的软绸带子软软的垂下去,像是垂丝海棠的花瓣。
呼吸之间,是自己身上早已习惯的微苦的苏合香味道,还有对面齐璟身上过于清冷幽淡的冷香,让人想起冬天的树木和雪。
“下次有什么事情,公主第一个找臣好吗?”
檀华说:“到时候看呢。”
他们说着,齐璟为檀华推开夹室的门,薄薄的一层,外面尽是一幢幢的深红棕色书架,室内中央有盘旋上下的楼梯。
“公主先请。”
檀华当先走出去,视线不经意瞥向旁边的藏书室,唇角微微翘起来一点弧度,随着她转过脸,这弧度也就隐没了。
齐璟随后出来,他对檀华的病情知道一些,这里是三楼,伴着檀华走到盘旋向下的楼梯,他随身护持着檀华,一手在前侧,随时准备转过身去搀扶她。
檀华走得不快不慢,一手扶着栏杆,很稳当,没有什么意外,两个人的脚步声渐渐远了。
原本挨着檀华和齐璟的适才说话的那间夹室旁边的藏书室门口,有个汗津津的人影立着,正是裴嘉铭。
他一身孔雀绿深色官服,怀里空空的,也许这里应该是有一本书的。
原本今天只是来天禄阁点个卯,才做了一会儿,一个小太监找了他出来,说是要让他帮忙给永寿公主找几本书出来。
几个书名叫的有些怪,什么《高等数学》、《物理化学》、《精神病学》,他虽然没读过这几本书,但既有吩咐,又何必推辞?
见过永寿公主几面,也能猜到永寿公主是不会吩咐他做事的,这件事许是吩咐给小太监的,但小太监又转给了他。
那个不认识的太监将他领到了这间藏书室,叮嘱他隔壁夹室有大人在休憩,轻声些,小心不要惊扰。
裴嘉铭有心问问是哪位大人,转眼那个小太监就跑到楼下去了。
他安心在这间房子里找书,迟迟找不到也不着急,并不怀疑那几本书的真假,只是总守着声音有些不大痛快。
正感受着,就听见隔壁的门一开一关,像是有人进去了。
不是说有一位大人在隔壁休憩?怎么有人?
将声音压得更低,几个呼吸间就听见隔壁房间有一男一女在说话,莫非刚才过去的是个女子?不过总觉得是个男人呢。
两个人不痛不痒的寒暄了几句,男子客气,女子疏离,不一会儿就吩咐那男子写什么东西。
几句话下来,裴嘉铭也听出那女子的声音了,是永寿公主,而那男子,有些像是齐大人,语调和平时区别太大了,他不敢认。
这两个人与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又怕弄出动静惊动了两个人,给自己惹出什么灾祸来,也是心中有所好奇,就静静等着听着。
毛笔扫过纸张的声音他是听不到的,只能听到两个人偶尔说一两句闲谈,大约等了有一个多时辰,隔壁房间人说的话才多了起来。
有些话模模糊糊听不真切,像是窃窃私语,某一句话又很清晰。
但语调都是明明白白的。
裴嘉铭又等了一会儿,确定四周没有人看见自己才下到一层,走出天禄阁。
第二天,他老父称病,请医问药,十分不好的样子。
裴嘉铭以着照顾父亲的名义和朝廷告了假,暂时归家侍疾。
归期不定。
第129章
裴嘉铭去侍疾的事情, 没有人特意来告诉檀华,他就像是个水上的泡沫,噗地一下子爆开了, 消失不见了。
檀华自然而然当做对这个人没有印象。
这些日子写的书,已经送去排版印刷了, 萧恒知道这件事, 批下来一小笔钱, 他自己又拿来一些, 檀华拒绝了,自己从私库里拿了一些钱出来。
——她库中的金银财物, 大部分都是从萧翀乾和柔贵妃的赏赐,还有一些,是她这几年零碎做一些小生意赚的钱。
当年拒绝了萧翀乾封赏的食邑, 但檀华名下是有天地和铺子的, 她胡乱倒腾着, 或多或少的赚着些钱,胡写了一些话本,也得了些稿费。
出一套书的钱,是拿得出来的。
她现在有点怕萧恒的亲近,管他是出于大义, 还是出于私人感情,撇到一边才安心。
齐璟果真叫人送了两本算学的书来, 檀华略翻了一下,是谁的手抄本,里面讲的内容是积分和数列, 她看了看内容,只觉得写书的人研究得比较深入。
翻翻扉页, 却没有看到写书人的姓名。
不知不觉也看了大半本。
这会儿是早晨,日头升起来了,阳光从白色窗纸里照射过来,屋子里多了几分光亮。
彩萍走过来,才发现公主今天不知几时醒来的,靠在床头,腿上搭着被子,身上披着件镶毛厚衣裳再看书。
床帘被金钩牵住,床边小桌上的白蜡烛剩下短短的一截,挂满了烛泪。
她说:“公主,要吃早膳了,您答应了太子殿下今天中午一起去前殿赏冰雕用午膳,这会儿天亮得迟,再过一个多时辰就要用午膳了。”
檀华放下手上的书在桌上,说道:“这就来了。”
天一冷,人就容易犯懒,这几天醒不醒她都喜欢在床上多呆一会儿,总是对被子里的温度恋恋不舍。
彩萍帮着檀华穿衣系带,口中说道:“也是今年殿下政务繁忙,好些日子没见公主和殿下一起用膳说话了。”
檀华笑笑说:“不少呢。”
她和萧恒这一两个月说的话比过去一两年说得都要多,不是你说就是他说。
为的什么也好说,不外是男人和婚姻。
萧恒说兄妹好些时日不曾一起说话,前两天匠人新近用寒冰雕刻了好些鸟兽虫鱼,请她过去一同赏玩。
吃过饭,梳洗好了,换了身衣服,檀华赴约。
今天没下雪,风也小,路上见了太阳。
安永年帮着引路,“殿下在临华殿里等着,说是路上冷,先到殿中喝些热茶暖暖身子。”
如此说着,二人到了临华殿,檀华就见着了萧恒,他身边还有个年轻人。
没有印象的人,却也有点眼熟。
萧恒说:“这是二舅舅家里的谢风,在家中兄弟里行四,妹妹也许还记得,他几年前和我们见过。”
“见过公主。”
文质彬彬的年轻人,秀气的眉眼,挺拔的身躯,他躬身行礼,见礼之后看过来一眼,檀华心有所感。
“既然已经认识,就坐下说话吧。”
她就知道,萧恒轻易不会放弃让她相亲。
檀华也不恼怒,她如今已有了应对之法,这个法子虽然不能直接用不到眼前的太子哥哥身上,用到别的人身上却是没有顾忌的。
三个人和和气气的喝了一会儿茶,说了几句话。
萧恒见檀华今日看上去心情不错,亦是端庄和气,心里大有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与喜悦,也是因为这感情,看到身边的谢风不知不觉就有了一点挑剔的眼神。
裴嘉铭是讲不了的,他父亲今年五十岁,说老不老说小不小,一场病谁也不知道是生是死。
若是活下来,家里有个久病之人,气氛多半也不好。
不过从客观上,两个人也没什么相见相处的机会了,这也就只好算了。
淑妃娘娘和他提起的谢家的这个子弟也是不错。
三人和和气气的吃了饭,一起走到外头去看冰雕,有猿猴、马匹、可爱些的猫儿狗儿,还有些孔雀、仙鹤……
说说话、走走停停,檀华好好欣赏了这些水晶一般的雕刻,心情也是不错。
不多时,有太监来说某位大臣有事来,萧恒离开了,交代她和谢风慢慢看,他稍后过来。
是不是真有哪位大臣,小孩子才会真相信。
人是走了,谢风到了她半步后陪着她。
谢风想和檀华谈谈诗词歌赋,檀华却和他聊积分几何,谢风也是略有涉猎,能说上一些。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檀华虚虚地摸面前坚冰雕刻成的豹子的头,说道:“有一个人的算学极好,他算东西很快,说给他一个数,眨眼就能算出来。”
谢风想着这不过是小道而已,但公主对这个人好像格外注意一些,便说:“如此心智敏捷,令人钦佩,不知这人是那位?”
“他叫齐璟,同朝为官,你大约是认识的。”
礼部尚书,怎么可能不认得呢?
谢风本以为永寿公主说的是哪位女郎,或是哪位皇子,没想到是齐大人,他心中讶然。
似乎听人说过齐大人算学不错,至于不错到什么地步他是现在听永寿公主提起才知道,但想起刚才永寿公主说起齐大人算学很好的表情他心中总是隐隐有些不安。
仍旧是陪着永寿公主赏冰,过了一会儿,灵光一闪,他忽然意识到,公主们等闲是不关心大臣本领的,也不会考教,最正常的情况其实是永寿公主不了解齐大人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现在连齐大人擅长算学到了什么程度都知道,这两个人的关系可能有些不一样。
可能……
是比较可能。
才从宫里回到家,谢风就因为风寒病了。
萧恒赏赐了一些药材礼品,聊做关心,自己暗地里却觉得这个人实在娇贵,比妹妹檀华这个女孩子都不如,也不像是什么良配。
这个人选也就作罢了。
后来也是陆陆续续的再选了一些人出来见面,大部分是他送给檀华名册上的人。
这些人总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有的是生病吃药呢,有的是摔坏了腿,还有一些是家里生了变故……
萧恒对檀华说:“妹妹再等等,哥哥会再找出几个好人给你挑。”
檀华说:“挑就挑你的,你说了算,只有一样,别把那些十四岁上下的小孩子领到我跟前。”
两个人说着这些。
萧恒道:“十四五也不能算是孩子了,不过你既然不喜,也就罢了。”
他又精挑细选起来,细细的选,在地理上放宽一些条件,能选的人又多了起来。
檀华却笑了笑。
第130章
一直到整个冬天最冷的时候到来, 萧恒也没有为檀华找到一位合适的如意郎君。
偶尔齐璟会过来和她一起说说话,但最近年末的事情很多,各种宴饮、祭祀、考核……有许多都要礼部安排, 再加上他身上还担着丞相工作,也忙个不停。
虽是没空见面, 齐璟却托人转送给檀华几本新书。
有些是讲解物理的、有些是山川地理, 还有一些则是当代人写的一些类似于假说推演的东西。
这是很难得的, 也是少见的。
檀华把这几本书放在书房里, 慢慢看。
而临近岁末,檀华请天禄阁的印书局印的三本六册, 计划每套先印两千册出来,还在印刷中。
檀华叮嘱,暂时不要装订。
正好这两天崔让回了天禄阁, 习惯照旧, 仍是校书读书, 檀华前去拜见。
崔让给她放的假,要到新年初八才算完。
一个多月未见,崔让还是老样子,一丝不苟的头发,黑纱幞头, 头发胡须皆是花白,双目湛然有神, 一身蓝色官袍,身子挺拔,气质安闲。
檀华说:“学生这里有几本新近编撰的书, 想请尊师指教。”
“我已听说公主让人印的几本书,可是这几本?”
“正是这些。”
檀华将书递给崔让, 读文章的时候,崔让先是一目十行,后又变成了一目十页,读算学的时候,从一目十行,变作了一目三行,又变作一目一行,读物理的时候又是一目一行。
时人传说,崔让善读书,博学多才,能读尽天下书。
皇上曾想要授他官职,做一方父母官,但崔让自言只会读书,也只爱读书,后自请来天禄阁校书。
这些年,他一直在编书修史。
崔让粗略看过几本书,已过了大半个时辰,他此前听弟子说过永寿公主在书局委托印刷一批书,说是儿童读物,弟子评说文学文章简洁质朴,堪为识字之用,另有算学物理非弟子所精,并未详说。
看着这些文章,崔让略作沉吟,他说:“公主打算将这些书怎么用?”
檀华说:“我印的不多,一样只有两千本,打算将其中一千二百套放在各处书院蒙学,以供学生学习,另外八百套放到书坊寄卖。”
“公主打算作价几何呢?”
“送到书院的不要钱,却要找我父皇回宫后讨要一道明令,督促劝勉,而寄卖在书坊之中的,一套书六本,四百六十文,单卖也可以,一本八十文。”
“八十文?”
时下一本书最便宜的也要一百文,常见的在一百到三百之间。
檀华笑了笑:“八十文。”
“书的内容无需完美无缺,这几本书不见谬误,如若将来再有新知亦可再做添笔,目前却是不缺的,老臣为公主作一篇序言吧。”
“既如此,学生在此谢过。”
如此说完,檀华第二天就收到了崔让为那套书做的序言,她看过,着印书局的人将这张序言刻了雕版来印。
她这书写的其实不太合乎时下的文法,书中的内容也不是主流,有了崔让的序言,也可以让书籍更容易被大众接纳。
到时候再请萧翀乾下一道教令,略加一些督促勉励,届时这些书的认可度应该会高一些。
心中想着萧翀乾,父皇去了一个冬天,他在山上终日清修,檀华在皇宫里有时候也会想起对方,总有一点担心,知道朝中经常送一些奏折和供给到琢光山新建的道宫,也放下了些心事。
只是想着,萧翀乾肩膀处的箭伤,在严冬不知道好不好受。
来往于洛京与琢玉山运送奏折政令的信差三五日一个来回,喜鹊麻雀往来盘旋。
但萧翀乾没有写信过来,檀华也没有写信过去。
距离新年还有十二日,宫里应节日多做了许多装潢,大家提早的贴了福字,挂上了结了穗子的红灯笼。
几番着急催促,皇帝终于下山回宫了。
这件事,宫里宫外、皇妃宫女、文武大臣,直到萧翀乾回宫的第二天才知道,因皇上这次回来既没有带任何仪仗,也未曾让人迎接。
檀华正伏在桌前写奏折,听见彩诗说萧翀乾回来了还恍惚了一下。
彩萍看檀华没有动,继续说:“公主,今天陛下上朝了,太子殿下也去了。”
檀华点点头,她强自握笔伏在书桌前待了一会儿,文字却是写不下去了。
索性站起来,她说:“更衣,一会儿陪我去见皇上。”
换过衣服,披上一件雪白的披风,穿戴一双自熏笼处熏得热乎乎的皮毛护手,带上侍女往问仙殿去了。
今天干冷,有风吹着人侧,她裹着披风,皮毛挡住寒风,不觉得冷。
不一会儿就到了问仙殿。
一个冬天几乎都没有住过人的宫殿泛着一点寂寞的色泽,景仁通报,梁小顺迎着檀华走,他一边走,一边说:“这些日子陛下十足惦念公主,每次有人来都要问一问。”
既然每次都来要问问她,为什么不和她写信呢?
而作为女儿,檀华也没有写过信。
檀华不去想这些。
她说:“山里冷不冷,我父皇这些日子还好吗?”
梁小顺说:“略冷一些却不多,陛下身体康舒,用心修行,和以前一样,只是胃口不太好。”
引着檀华到小书房来,萧翀乾在榻上盘膝坐着,檀华一望他侧影,发觉萧翀乾真的消瘦了几分,脸颊上的肉少了一点,但轮廓却仍是依稀,白发比上次相见的时候多了一些,他的发髻里有许多掩饰不住的白头发,一根一根。
“檀华来了,快来这边坐下。”
檀华屈膝行礼,“女儿见过父皇,不知父皇一向可好?”
“深山寂静,清幽自然,自然是好的。女儿这些日子如何?不知是否安乐?”
“也还好,没什么不好的。”
二人寒暄几句,相互对坐,檀华坐下才发现,二人中间的桌上放着一张洛京都城内的舆图。
东西南北的坊市,街巷纵横,房屋楼宇各有高矮。
各个坊市、街巷、屋舍,都写着名称,这是一张比较详细的城市地图。
两人说过几句闲话,萧翀乾笑着问道:“永寿,你哥哥给你看过的那些郎君一个都没有喜欢的么?”
檀华摇摇头,说道:“喜欢他们做什么?”
不知为何,和萧翀乾提起这件事和任何想到的局面都不一样,太平静了,却也正合心意。
萧翀乾说:“你哥哥没有引你见过的男子当中,有没有看中的?”
檀华仍是摇头,笑了笑,说道:“还是没有。”
萧翀乾:“七情六欲最是伤身,没有是好,若是有了,你来告诉父皇,父皇自会安排妥当,其他的事情,随缘就好。”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萧翀乾目光转向桌子,说道:“永寿,你的生日要到了,父皇却没有什么好的礼物,只记得一件事,今年你十八岁,过年十九岁,也是可以开府了。”
檀华要说话,萧翀乾说道:“开一道府,只是多个住的地方,你若喜欢住在芙蓉殿照旧还是住在芙蓉殿,宫里宫外,两边屋舍,喜欢住在哪就住在哪。”
父女二人照着舆图上画的写的,好好研究一番。
挑中了城南的一个位置,这里确实是个好地方,安安静静的,四邻都是非富即贵的人物。
只是因为是公主府,涉及的东西要多一些,还要做一部分改建。
这就得等到明年春天或是夏天了。
萧翀乾回到洛京之后,不知道忙什么,也是忙来忙去。
又飘了一场小雪,一个冬天正在慢悠悠的过去,临近新年,办过好几场祭祀,祭祀神明的,祭祀先祖。
接着很快就到春节了,照旧是要宴饮的。
第131章
新旧年交替, 宴会有多番安排,先是除夕和元旦有两场家宴。
皇帝萧翀乾不好热闹场面,这些年他愈发喜欢安静, 这样的日子,只是请了几个年长的子女, 至于宫妃, 却只请了两个人, 淑妃娘娘是一人, 这次外出还没有回来,也请了他的母亲丽妃李娘娘。
谢婉仪来时, 华服严妆,看着气色好了许多,连眼睛都更有神采了, 看不出前不久生过病, 看上去消瘦了一些, 走起路来有些弱柳扶风的单薄,她屈膝给萧翀乾见礼。
萧翀乾坐在主位,说道:“不必多礼,安坐吧。”
谢婉仪在下首坐下,李娘娘是个四十出头的女子, 看上去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又坐在谢婉仪下首。
几位公主在两位娘娘下首, 檀华是挨着李娘娘的,旁边是玉宁。
对面是几位皇兄,第一位就是太子。
宴席开始, 按照习惯有歌舞助兴,侍女一一为大家倒酒, 檀华照旧是不喝酒的,她在宫女之前,自往酒杯里倒上清水。
萧翀乾这些年向来是道士生活,桌前的菜是素菜,酒是素酒。两位嫔妃,诸位皇子公主的桌上却是有荤有素,有鱼有肉,有酒有茶。
萧恒带大家向皇上祝贺敬酒,大家一起喝过一杯,萧翀乾也喝掉了一杯素酒,舞乐声渐渐热闹起来,檀华抬头看了一眼,见着萧翀乾偶尔向前看看歌舞,有时候拿着筷子夹一筷子东西吃,闲适自如。
今天只是小宴,婀娜歌舞在中央,歌曲音乐婉转动人。
皇子公主不知道与他说什么,又怕得了他的训斥,一个个乖乖的,或是看歌舞,或是吃东西,说话的多用眼神,话音也是小小的。
李娘娘寡言少语,只是偶尔喝一点水,谢婉仪偶尔和皇上说两句,看皇上兴致不高不再说了,低下头喝酒。
檀华低下头,夹了一只肉丸子来吃,一旁的玉宁偏过头悄声说:“那个蘑菇炒笋怪新鲜的。”
有些意外,檀华夹了一筷子,尝了尝,的确鲜香可口,对玉宁笑了笑,两个人压低声音说话,歌舞杯盏声中,并不明显,大家偶尔吃喝一些东西,偶尔说上两句话。
檀华正好夹了一筷子鱼,抬头看上首,发觉萧翀乾不知何时不在了,玉宁看她视线转个来回,说道:“父皇已走了半刻钟,那会儿有个青衣道童来找的,往年也坐不多时。”
她固然有些失落,更多的是放松。
檀华点点头,心知既然是道士来请,总归是没什么好事的,她将筷头的鱼肉放入口中,多少有些食不知味。
究竟是冷是热,是腥是香,也未尝得出来,才咽下去,却觉得嗓子里有个软针抵在那里,她忙喝了两杯茶,喉咙是干净了,仍觉得有什么抵在那里。
檀华撂下筷子,略做了片刻,和玉宁告辞,还是出门离开了,想来今晚,萧翀乾都不会再来了。
走出定坤宫去,檀华往前走了一会儿,回头看一眼挂着红灯笼的定坤宫,见到是淑妃披着一件厚重的披风从里头出来,侍女一旁一手提着灯笼,另一手搀扶,淑妃帕子掩着唇,似是在咳嗽。
原来淑妃还是没好么?
竟是拖着病体来参加这次宴会的,想来还是为了皇上,檀华小的时候正是人小鬼大,她在萧翀乾身边,在后宫里看了不少事,知道淑妃喜欢萧翀乾,是女人对男人的喜欢。
现在这副样子看着多少有些狼狈。
檀华转过身去,只当没看到,她往前走,故意走了一个岔路,想要绕个弯子,不被人看到,也不看人。
只是走着走着,她一个人孤身孤影往前走,没拿灯笼,看不清路,只是循着有亮光的地方走。
不知不觉经过御花园里,前段时间放在花园里的冰雕已经不见了,却有一支琉璃灯笼挂在御花园石柱狮子头上面,檀华觉得奇特,琉璃贵重,这里怎么会有琉璃灯笼?她伸手碰了一下,才发现这灯笼是冰做成的,四四方方的一个,黑夜里光亮朦朦的,若是白天应该能看出来灯底座的冰是白色的。
四周没有人,檀华提起灯笼,自上方吹熄了灯笼里的火烛,还将它挂在原位。
她再挂上灯笼,嗓子里藏着鱼刺,觉得痒痛难忍,激起来一些呕意。
连走几步,到背光地方,背着路,低头用帕子遮住嘴巴干呕。
喉咙里面酸涩不堪,骨鲠在喉,想呕也呕不出来,檀华都给逼出了眼泪。
不一会儿,忽地眼前白雪地一片亮光,雪里面发着光,歪头一看,那盏冰灯被人提在手里。
站着的人一身明黄。
檀华一双眼睛也是酸涩,泪眼朦朦看过去,发觉眼前人是萧恒。
方才那盏冰灯叫他点燃了提在手里。
他微微皱着眉头,握住檀华空着的左手把脉,檀华将将克服住呕吐欲,去抽他手里的手,被他牢牢扣住。
冰灯被萧恒递给身后的太监。
她腕骨细瘦,捏在手里像是捏着细细一根玉条,萧恒不敢用力,两个人一个抓一个挣,檀华挣了几下,萧恒就松了手。
檀华从地上捞了一捧雪对着萧恒当胸砸了过去,雪块砸到萧恒身上,雪的碎屑乱飞。
从他衣袍落在地上。
萧恒挥挥手,让太监远着些,他自己绕过碎雪走到檀华身边。
被冰雪砸过,他略微冷静了些,看看檀华,见她站在一旁一双眼看着雪地,也不看自己,朝她说:“妹妹,既然身体不适,为何不肯诊脉?”
第132章
暗夜里, 冷风过处,掀起雪粒,如裹刀锋, 刮擦着人脸过去,吹得人斗篷鼓荡飘飞, 环佩叮铃作响。
檀华说:“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晓, 也日常请着平安脉, 身体还如往昔。”
她想了想, 看了眼暗中看着她,虽是有心哄她, 却难掩忧愁的萧恒,说道:“哥哥担心什么我亦是知晓,却是虚惊, 还请宽心。”
萧恒初见檀华作呕似女子害喜之态, 立刻担心她是有了身孕, 只想立刻擒住她,辨别分明,两人争执之间又怕伤了她,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自己是个男子, 自知下手没轻没重的,唯恐伤了她, 只好低声下气地求她。
现在听檀华说不是他想的那样,又有些恨她懂得自己此番为何,不深想其中事情, 更有些担忧,怕她专心敷衍自己。
说道:“既然没有病, 缘何呕吐呢?还是请一位太医来看看吧。”
檀华说:“我没有得病,也没有别的,是嗓子里卡了鱼刺,是以干呕。”瞥了萧恒一眼,夜幕里看不真切他的表情,檀华说:“事情如此,哥哥爱信不信。”
说完这句话,檀华循着微光走着。
萧恒默默跟在她身后。
安永年提着灯笼远远跟着,走了一段距离,他才抬起袖子擦擦额头。
方才还是拉拉扯扯,像是起了争执的两个人,这会儿看着才和平常差不多了。
宴会尚未结束,两个人只是暂时离席,到了偏殿,萧恒身边只带着一个安永年,二人去偏殿,门前自有太监宫女守卫,因为是除夕夜,到处张灯结彩的,殿门口和殿内也都点着灯。
萧恒和檀华进了偏殿,霎时觉得温暖,檀华解开身上的披风,侍女接过帮着挂了起来,却是不方便换鞋子,也就罢了。
萧恒也是如此。
兄妹二人在榻上坐下,侍女送来热茶一人倒上一杯,萧恒问那侍女道:“可有饴糖,要软一些的?”
侍女说道:“有的,殿下稍等。”
在这会儿,檀华和萧恒洗了手。
才过了年,宫里不缺饴糖,檀华和萧翀乾却都不大吃,身上也没有,不一会儿侍女取了一碟子半干的饴糖放到桌上。
萧恒说了句:“赏。”
摆摆手。
安永年给那侍女一块儿银子,弓着腰带人退了出去,许多人都知道永寿公主不喜欢被人伺候。
萧恒将麦芽糖的盘子推向檀华,檀华捡起一块放到嘴里,随便咀嚼两下,直接吐下去。
一块又一块。
萧恒说:“记得小时候,你喜欢吃鲤鱼,有时候不小心被鱼刺卡住喉咙”,他笑了笑,那时候檀华也会呕,吐不出来会眼泪汪汪的,今天晚上光线太昏暗没看清她有没有泪汪汪,看过去眼眶确实有些红。
檀华手指顿了顿,又拿了一块麦芽糖
这是太医教的方法,其实还可以用猪油,她吃不来,一直是吃麦芽糖。
她吞掉了鱼刺,喝了两杯茶,嗓子还是有些不舒服。
檀华说:“离席有点久了,我们回去吧。”
她说话声音有些哑,喉咙有点疼,萧恒起身,走到衣架前,先将檀华的斗篷披在她身上,又拿了自己的斗篷披上。
回去的路上,他叮嘱道:“这些天吃些清淡的东西,暂时就不要吃糖了,想要吃鱼叫婢女挑好刺再吃。”
二人走了一段,望见张灯结彩的宫殿,隐隐听见歌舞的声音。
萧恒说:“今天是我鲁莽,妹妹消消气,晚上好好睡觉。”
太监开门,二人入殿,萧翀乾仍是不在,席上换了一场歌舞,皇子和公主稍微放开了一些,有的换了位置,在和相熟的人说话喝酒。
檀华回了座位,侍女立刻给她上了一碗热茶。
旁边的玉宁在吃酒,见着檀华回来,转身凑到檀华身边,小声说:“妹妹,你猜父皇怎么离席?”
檀华摇摇头,萧翀乾一向不怎么参加宴会,玉宁也不卖关子,借着酒杯掩住唇,说道:“是仙师的新药开炉。”
仙师那个月又没有新药开炉呢?
看檀华一点惊讶的样子都没有,玉宁笑了笑,问她:“也不知道仙师的药有什么功效,是能叫人恢复青春,还是消解疾病,还是延年益寿?”
她胡乱猜测着,有几分向往,自今年夏天仙师算着了雨水停下来的季节,许多对仙师不甚相信的人都有了三五分的信任,觉得这人应该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至于这真本事究竟是什么,一个人猜的就是一个样子了,有的是算卦批命、炼丹修仙、撒豆成兵、修道飞升……
听说前两天有个吐蕃来的使者问朝中臣子,仙师能否驾云,这件事是宫里的小福子讲来博她开心的。
檀华摇了摇水杯里的水,黄绿色的茶汤接下红烛火光,她说:“谁知道,也许都能呢。”
萧翀乾这些年,什么样的丹药没吃过呢?
檀华想着。
除夕之宴,是萧翀乾身边的太监梁闻喜来宣布结束的,淑妃的席位是缺着的。
晚间为了那颗遇刺吃了好些的糖,回到宫里,晚上睡觉之前檀华好好刷了几遍牙齿,才盖上被子睡觉。
初一是大朝会,初二大宴群臣。
淑妃娘娘身体仍是不太好,由楚娘娘和魏惠妃一起接待宫外来的命妇臣妇,她们带了自己的儿女在身边接待,又问了几位公主是否要过去。
玉宁去了,宝珊也在,她们是去认人和交际的,檀华这两天都在芙蓉殿里。
她手头没有事情做,冬天也不想做什么,是有点上火,被鱼刺扎了的地方有点疼。
和人相互送了些过年的礼物,玉宁送了她两本书,宝珊送了她一件自己做的一件衣服,萧恒今年送了她一套画集,画上画的是花草鸟兽,另有两匹绫罗。
这些一一回礼。
又收到了萧翀乾的赏赐,一桌好菜,一瓶好酒,另有女孩子用的首饰头面,还有上好的绫罗衣料,还有一些写字用的笔墨纸砚。
檀华略吃过一桌好菜,看见素菜多吃两口,大多粘一下筷子就离开了。
御膳房的饭菜其实也是不错的。
别人送的礼物是要亲自道谢的,这么来来回回又过去了几天,檀华到底是有了一些应酬,连见到萧翀乾也没有太多心情说话,只是略走走。
这一天天气好,太阳升得高高,四处一片灿然,风声歇了,偶尔有一缕从铜铃旁边溜过,带出一阵清泠泠的铃声,地面上,白雪是除不尽的,总有零零星星的雪屑,星星点点,亮晶晶的点缀在地上。
新年里头,什么都是新的,连朱红色的宫墙都红得一新,投下来的影子短短的。
檀华沿着影子的边缘走。
一整年也就过去了,今年她十九岁了,想到这个就不由得想要微笑。
新的一年又要做什么呢?
练字读书的事情是每天都要做的,就不必说了。
去年写的真假千金,还有不到百分之十就要写完了,崔让老师发的书,已经看完了,一鼓作气把这百分之十写完好了。
她打算好好和老师崔让学习一段时间。
萧翀乾说要让檀华开府,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相关的安排都做下去了,只等着春天来到,冰雪消融。
因为这件事,檀华打算捐出去一笔钱,她总是没办法心安理得的用国库里的银子。
捐款要讲究技巧,这个到时候再说。
……
初十这一天,萧翀乾当时正和仙师品鉴丹药。
有一枚金丹在两人中间桌上的白玉盘里,萧翀乾说:“这枚丹药吃起来怎么样?”
仙师说:“聊做饱腹。”
萧恒说:“你总是这样说,外面的人都说大师可以知道过去未来事,仙师可以预知生死,撒豆成兵,说仙师炼制而成的丹药,延年益寿、美容养颜、起死回生。”
仙师道了句告罪,说道:“此世没有起死回生的药,这些药还差一味药草,缺了这一味药草,好与不好,相差总是很大。过两日,略安排好我不在的这些日子,我即去访山寻药。”
此时有小太监来报,行礼后说道:“启禀陛下,太子殿下求见。”
萧翀乾点点头,让人收了丹药,宣太子入殿。
萧恒由太监引入萧翀乾的书房里,在这里,已经看不到仙师了,丹药也已不见踪影,桌上也只有一杯茶。
绮云香飘飘荡荡,带着一点幽微的香气。
萧恒作揖行礼问候,萧翀乾点点头,直说:“免礼。”
待萧恒直起身,二人也没有多做寒暄,萧翀乾视线隔着香雾看向站在室中的太子,说道:“太子今日来此何事,不妨直言。”
萧恒说:“儿臣想请父皇为五妹赐婚。”
萧翀乾的目光穿透香雾落在萧恒眼睛上,萧恒微微垂眼眼睛,再次弯腰深揖,拱手行礼。
“儿臣想请父皇为五妹赐婚。”
第133章
问仙殿的大门紧闭着, 香雾蔼蔼,缭绕飘散,三位道祖双目低垂。
这里是皇权的中心, 厚重的墙壁足够封锁一切声音。
听了声音的人可以从里面走出来。
仙师头戴玉冠,身穿一身金纹白袍, 腰上系着一条祥云腰带, 踏着一双云履, 似剑一般的眉宇修长整齐, 一双眼乌沉沉的,像是深渊, 面色常年略失血色。
他缓步而出,身后跟着两个灵秀道童。
垂下头,轻轻咳嗽一声, 手帕落下一点血迹, 他不动声色将帕子攥入袖中。
小童见着观主咳嗽, 有些担忧,两个过去要去搀扶,观主轻轻扫了扫手,说道:“无碍。”
两个小童仍有些担心,其实自打夏日观主下山时遇刺, 身体就一直不太好,那些伤好不容易才好了, 到底是伤了元气,往年冬天都好着,今年冬天得了一场风寒, 却怎么也好不得。
背对着问仙殿,皇上和太子交谈的声音渐渐远去了, 风声渐长。
将要行到观中,观主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什么时辰?”
“师父,今天初十了,再过几天就是上元佳节,观中已经备好了祭祀一应事物,陆师兄和罗师兄也准备好了。”
观主低头,五指微动,做了一番掐算,问那道童:“去丹房。”
道童看观主面色,见他色如白纸,愈发显得一双眼睛黑如点漆,说道:“师父,您这些日子身体不好,何不吃一吃药,安心歇一歇?刚才给陛下献过药,下一炉药不该着急的。”
观主说道:“炼药自有天时,不可延误,无需多言。”
师徒三人径直往丹房去了,观主洗过手先去了药房里头,不叫人跟随,他亲自挑拣药材,两个小童在外头点火洗炉子。
只见观主取了一小篮的各色药材,红的、黑色、白的,成块的、成片的、成枝的,未见他取用朱砂元水之属,而是从袖中取出一枚小小的白玉盒子。
取下瓶塞,霎时芳香盈室,闻到这个香味,他眉宇之间略有舒展,眼皮微微下坠,立刻咬了口舌尖。
银勺只取了一点出来,放到一张光洁的白纸上,色质微黄,似土非土,观主立刻合上瓷瓶盖子,室内的香味少了源头,消了大半。
待他折上纸张,香味又淡了一些。
李太医来芙蓉殿为檀华请平安脉,他说:“公主这几天睡得还好吗?”
檀华说:“睡得好。”
“当中有没有再发病?”
檀华说:“没有。”
李太医摸着胡须笑了笑,说道:“如此算来公主今年冬日里发病仅有六回,比去要少一天,而在年后也没有发作,也是极好,愿望今年也更好一些。若是能一年好似一年,公主这病也是渐渐能好了。”
檀华笑了笑,说道:“不敢贪求,只借您吉言,谢谢老太医。”
而想到前些日子干呕虚惊,檀华挥手屏退宫中婢女太监,李太医亦是让身边的弟子。
室内只剩下两人,檀华问道:“李太医,若我成婚,当真不能有孕?”
李太医面带几分愧色,摇摇头,说道:“公主服用天香养神丸多年,体内寒气凝结,行于血脉。而公主身体,虽看似和常人无异,实则病根扎于五脏肺腑,根基薄弱。既寒且虚,实不能孕育,即使停下药,也是不能有孕,非得经年调养才行,没个三五年是不成的。”
他摇摇头,知道太子近来为永寿公主相看驸马的事情,怕永寿公主有了什么心思,有多说了一些:“若是三五年不服药,病是不能好的,疼痛交加非常人所能忍耐,那样的疼痛,久而忍耐,不死也疯,而身怀子嗣之人,忍受这样的疼痛,只怕也留不下孩子。”
“万望公主以自身为重。”
李太医心中愧疚,天香养神丸对永寿公主是最好的药,却有这样的副作用。
檀华点点头,面上并无异色,“谢谢李太医关心。”
她只是再次确认一下自己的确不能轻易有孕。
这个问题是檀华第二次问起,其实以前檀华发现自己月经来得不大规律的时候问过李太医,当时李太医略作犹豫,请檀华屏退诸人,也是像今天一样回答了。
“这件事,请您为我保守秘密。”
李太医说:“自然自然,请公主放心,出得此门,老臣即刻忘记此事。”
涉及女子身体之事本来就是隐私,应该保密,又涉及婚姻孕育,更是秘密当中的秘密。
尤其,无所出为七出之一,实在是个恶名。
永寿公主未嫁之身,怎可背负这样的名声,更不该言语。
“今年的天香养神丸就要炼制好了,在元宵前后,届时老臣给公主送来。”
檀华说:“辛苦您了,老太医稍等,我这儿有些今年的新茶,是我父皇赏赐的,我喝不得许多,您带回去一些吧。”
几日之间,诸位兄弟姐妹,欢欢喜喜聚了几回,看了几场歌舞,听了些新的旧的曲子,又窝在宫里睡了些时辰,眨眼就到了十五,元宵佳节。
到处是张灯结彩,宫里挂着各色的彩灯和冰灯,说不尽的精巧漂亮,檀华却换了一身常服,挂了出入自由的腰牌走出了宫门。
元宵夜不宵禁。
一年一度的日子,街道两旁到处是各式各样的花灯,一个个的都点亮起来,照亮了半个夜空,一整条街道。
经过路边的小贩,檀华给对方两文钱,摘了一支冰糖葫芦,山楂不怕冻,冬天的糖葫芦冰冰凉凉的,檀华边走边吃,边看两边的花灯。
灯笼是什么形状的都有,圆的方的,动物形状的,上写字的画画的都有,有的写谜题,有的写寄语,还有的写上两句诗文,画画的有的画一副嫦娥奔月图,有的话小儿对弈,还有的画个瓜果鸟兽……
两边许多灯笼摊子,不卖灯笼的也挂着灯笼,街上的人许多也都提着灯笼。
路亮亮的,黑夜里出行不用灯笼都能看清人脸。
檀华一双眼睛看风景,看热闹,哪里看得顺眼往哪里走,有时候不看热闹,只是随意闲逛,看看两边摊子卖的什么。
街道上,时不时的有一两顶轿子经过。
只是轿子是人抬着的,也是和大家一起人挤人,这会儿有些拥挤,檀华站在一个卖灯笼的摊子旁边站定,手中的糖葫芦还剩下六颗,若是她也一起人挤人着走,怕手里的竹签子戳到人。
一辆蓝色帷幔的轿子在人群里随着潮水一般的人群挤来挤去,像是被海水扯来扯去,两个抬轿子的人也是拥挤着,有些左支右绌的样子。
檀华目光不由得随着那轿子来回,谁叫它帘子一甩一甩的。
也是这会儿在里头颠簸的人应该醒了,檀华看见有人掀开小轿窗子帷幔,露出一张有些熟悉的脸,对方半垂着眼睛,似是有一点惺忪睡意。
这人也是一眼就看见站在摊位旁边,穿一身斑斓彩衣,手里拿着糖葫芦,看着轿子方向,脸上带着一点笑意的檀华。
她这时候的笑意,其实是有些看热闹的笑。
坐在轿子里的齐璟吩咐人停轿,自己从轿子里下来,吩咐轿夫走了,自己去到檀华身边。
作揖道:“多日不见,娘子安好。”
他穿着的是和往日一样素净的半旧白色直裰,再加上乍见时有些倦怠的神色,虽然这会儿变成了轻松自然。
檀华问:“多日不见,郎君还是像往常一样忙碌。”
齐璟看着就像是连着上了好几天班,过节还要加班的倒霉社畜。他刚才在轿子里睁眼的时候分明有些不分地点,若不是轿子晃着,人颠簸中醒过来,可能都没听见街头上的繁华。
就是现在齐璟乍然听见街头欢悦之声,还觉得隔着一层,各色的灯笼光线晃得有些刺眼,对永寿公主却是一见就立刻熟悉起来了,好像昨天才见过。
但见她俏生生立在面前,又觉得好像很久没有见过,她的杏眼,笑靥,眼睛里的神光都是全新的。
齐璟微微笑了笑,这会儿困意一扫而空,他说:“没什么事,都是瞎忙。”
第134章
齐璟比檀华要高一些, 他比檀华高一些,手里提着一个八角宫灯,八个角翘起来, 垂着大红色流苏,八面白纱纸上各自画着一些寓意好的画, 蟠龙、狮子、老虎、兔子、莲花、牡丹、百合、芍药。
是方才他从摊主那里买了的, 只说:“正是十五, 映个节日。”
如此自然也没什么不好。
今天夜里, 有许多热闹,猜灯谜算一个, 还有许多卖艺杂耍的,远着看不见人,也能听见什么锣鼓声音, 叮叮当当地响着, 还有唢呐、笙箫, 不同家不同的曲子相互交叠在一起,还有观众叫好声,交织成了一片欢乐。
一队踩着高跷跳舞的人敲锣打鼓从两个人身边经过。
快乐是会相互传递的,檀华也开怀了许多,什么都看两眼, 但也只是看看。
齐璟见檀华留意到一个猜灯谜的摊子,问她:“要猜灯谜吗?”
檀华摇摇头, 说道:“若你想去,我可以陪你去。”
“您不喜欢猜谜么?”
檀华自身边的摊位捡起个铜铃摇了摇,她说:“我不要什么大灯, 故作玄虚的东西我都不喜欢。”
假若檀华有兴致,齐璟是想要陪着她的, 他只是笑了笑,想看看檀华喜欢做什么,陪着她走走逛逛。
而除却猜谜,檀华看什么都好,看什么都有意思,也没什么固定爱好。
齐璟却是没什么要看的,街上人多眼杂,他和檀华一起,只怕被这人流冲散,又不想哪个碰着她,也不想遇见什么人,一边留神在檀华身上,一边分神在周围人身上,并不看什么热闹。
两个人正走着,经过一个卖糖葫芦的,扛着一束红艳艳亮晶晶的糖葫芦经过,檀华摸出两文钱,“老板,要两支糖葫芦。”
前面不远处,一个锦衣郎在猜灯谜的摊位之前,他身后跟着两个小厮,看着像是等人的样子。
此人就是许久不见的沈修明,今天陪着妹妹沈蔓菁来猜灯谜,妹妹兴致不错,他这些日子心神恍惚,六神不聚,看灯谜看得进眼睛看不进心里,猜过三个灯谜什么也没什么好歹,沈蔓菁就不叫他猜了。
他也乐得个清闲,在一旁等着,手上没事儿,心里却藏着事情。
前段时间,太子殿下为永寿公主择驸马,看过许多青年才俊,母亲问他说:“我儿若是有意,母亲让人和太子通通信,也请永寿来家里坐一坐。”
沈修明为这个念头心动,他与永寿公主是表兄妹,当今圣上是母亲的亲哥哥,他父亲是英国公,从家世上他是配得上永寿公主的。
比空有世子名头的裴嘉铭要好。
太子为公主择驸马,还让这些人和公主打个照面,就是要公主挑一个可心的人。
但是公主不喜欢他……
而且,只要一想起永寿公主沈修明就会想起自己被关入暗室的经历。
他感到恐惧。
最终他还是请托母亲把自己的履历簿子拿给太子殿下了,心怀一点侥幸,总想着也许会得到她的回应。
人流如织的元宵夜,他又看到了永寿公主,她立在一个摊位旁边,穿一身袖口和领口镶嵌着白色绒毛的湘妃色窄袖衣裙,她手中捧着一个圆滚滚的泥人,看两眼又放下,朝着前方看过来。
沈修明等着永寿公主看见自己,她转过身来了,眼神也看过来了,忽然,一直袖子挡在了她眼前。
视线移向袖子的主人,沈修明刚才只顾着看檀华,一晃记得有个人站在她身边,也没大留意,现在才发觉站在永寿公主身边的人是齐璟。
英国公说齐璟很快就要当上丞相了。
齐璟似是没有看到他,正在和永寿公主说话,人流如织,他笑意十分温和。
檀华看着眼前突然垂下来的袖子,暗青色的袖子宽袖,隐约可见袖口的暗纹。
不等她问,齐璟说:“要有烟花了。”
话音刚落,檀华听见天上有烟花炸开的声响,齐璟的袖子落下,她抬起头,看见天上亮起五颜六色的烟花。
大朵大朵的炸开。
满街上的人都在看烟花。
檀华也跟着看了一会儿,低下头,视线回归,她看向前方,沈修明的身影已经不在了。
她心说:“我早就知道,这就是一个封建社会,社会是封建的,人也是。”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站在一起,距离近一些,就足够被人误解的。
天上蓝色、紫色、金色、绿色,各样烟花在空中随着一爆鸣,像是彩色的花雨一般,在夜幕前纷纷坠下。
齐璟在一旁问:“什么封建?”
人声太吵,他只是依稀听见檀华说的这两个字眼,直觉这个词不是字面上“封土建设”的意思,其它的又是不解,故有此问。
檀华说:“什么都很封建。”
像什么表哥表妹,近亲结婚,还有什么,一个女人或是一个男人,和异性在一起的时候,很容易被人误解的。
前几次,相看的时候,檀华只要和齐璟流露出一点不一样的地方,甚至只要说两个一起,或是表达一点她对齐璟的欣赏,别人就立刻会误解。
屡试不爽。
原来这样的招数不止有她知晓,不过也正常,古代人对这个时代和人情的了解不会比她这个现代人少。
檀华咬了一口糖葫芦,咬碎清脆甘甜的糖衣,嚼碎酸甜的山楂,微酸的汁水在舌尖化开,耳边能听见自己咀嚼的声音。
想了想,檀华对齐璟说道:“这段时间,有一些见过我的男子有些关于我和你的误解,你是不是都知道?”
齐璟提在手中的灯笼八面流转,他说:“起先是不知道的。”
后来次数多了就知道了。
“什么时候知道的?”
檀华心里没什么意外,就算是笨蛋也不太可能一直都不是笨蛋,更何况齐璟不是笨蛋。
他说:“大概是在楚小将军之时。”
檀华回想一下,楚小将军是萧恒安排给她的第三个相看的对象,一个比她小一岁的小将军,一看就是个心高气傲的人,态度不讨厌,但对方看见她把冷冰冰的雪球放在齐璟手中,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听人说,楚小将军和兄弟打了一架,双双挂彩,不能出门。
萧恒评价这个楚小将军有些好斗,看着就有些不喜欢的样子了。
当时檀华在看鱼缸里长大一些的金鱼,她心里觉得有些好笑。
至此那次相看就算是结束了。
后面还有一些人,大多数时候都不用叫齐璟露面,只需要她似是而非的说上两句,那些人就会想出一本故事来。
思路回到现在,天上的烟花还在放,有的行人在往天上看,有的则是寻常看地。
齐璟说:“后面着意观察了一些人,也就确定了。”
檀华说:“你没有来找过我。”她又看了看齐璟,下了个结论,说道:“你现在还来找我,就不怕……”
都说当官员的人爱惜羽毛,尤其是齐璟这种前途无量的高官。
他们找到一家小店,各自要了一碗汤圆,坐下说话。
齐璟说:“适才说起猜谜,我没说过,元宵夜的这些谜题,每一年变化都不大,十几年前和今年区别也不大。”
这个话题听起来是风马牛不相及。
“这些谜题,大约十几年前,我就猜过了,许多题目,纵使不记得了,看着也是眼熟,而向您这样青春年少的女孩子,眼熟的大约有个十之一二。”
有一件事,齐璟不愿意说得太明显,话出口便是一道双刃剑,一面刀锋割伤自己,一面刀锋对着自己。
与她这样的年龄相比,他已经不算年轻了,大约也是不如那些年轻人可爱。
齐璟笑了笑,到底如实说道:“人生七十古来稀,我今年三十有余,便是能活七十岁,寿数也已然过半。您这样年轻的女孩子,恰似早春之华,桃李灼灼,我与之相比,不堪已甚。”
齐璟从没想过有人会在自己三十多岁的时候说要服老,这个人还是自己,光阴如水,白驹过隙,一切都在倏忽之间。
他看近在眼前的檀华,却觉得她实在年轻得可爱。
檀华说:“最近我一直拿你当我的挡箭牌……”檀华戳破一个汤圆,黑芝麻馅流出来。
一时之间,她不知道是该道谢还是应该道歉,看着齐璟,心里一时之间天人交战。
说是有点歉意,其实并不多,在于齐璟给她的第一印象就不是十分好吧。
齐璟笑了笑,说道:“像我这样年纪的人,能有一些用处就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第135章
又有什么叫做用处呢?
香香甜甜的芝麻汤圆味道中, 檀华看着面前的齐璟,罕见地感到一些费解。
她低头吃掉一颗汤圆,檀华想到, 齐珣也好,齐璟也好, 这两兄弟初见时候总是让人有些讨厌的。
只是齐璟要比他弟弟齐珣更加圆润内敛一些, 假如说齐璟是一颗有棱有角的石头, 齐珣就是一个被流水磨得光滑的鹅卵石。
他会在人际交往中不着痕迹做一些试探和改变, 让两个人能好好交流,有时候檀华甚至觉得和他说话很自然, 像是和一个老朋友说话。
齐璟说:“公主讨厌臣么?”
假如齐璟问檀华喜不喜欢他,爱不爱他,这些问题要比讨不讨厌他更容易回答。
回答这些问题几乎不用犹豫, 略微迟疑只为措辞。
现在听他这样问, 檀华心里像是翻起潮水来, 她咀嚼着口中香甜软糯的汤圆,乘此体味心潮起伏。
齐璟早已知晓檀华不喜欢四郎,阿珣年轻气盛,锋芒太过,这本不是缺点, 只是永寿公主得到过太多闪亮又可爱的东西了,她看过太多好的东西, 好的人,从未经历过疼痛的人,不会喜欢被刺伤的感觉。
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 公主的父兄会为她在优秀的人当中挑选一个最合适的人。
假如齐珣在这里,大约是个人选。
至于他, 已是不敢想了。
齐璟默默等着檀华的回答。
檀华思绪已然明晰,她说:“我不讨厌你。”
自从身来此世,她对皇亲贵族、世家子弟,峨冠博带的士大夫,总有些说不出的讨厌,就像是指甲里扎了一根细细的毛毛刺。
学富五车的士子,不能让她信服,双方反而因为文化隔阂太深而生出矛盾,比如说从前那个教导檀华读书的老探花,其实对方平生也没做什么恶事,只是迂腐而已。
皇亲贵族,如沈修明,算起来两个人是亲表兄妹,但她自小就不大喜欢这人,没什么亲近感受,沈修明小时候,但凡有个头疼脑热、惹是生非,遭殃的必然是他身边伺候笔墨的书童。
不独独是他们讨厌,他们只是其中的典型罢了。
……
虽然一直戴着眼镜,檀华尽量不偏见看人,而是敬而远之,否则也是以礼相待。
但是现在她忽然发现,有色眼镜还在,随时都能戴起来,指缝里的那根毛毛刺不见了。
有时候,某些人有血有肉,也没有太过讨人厌。
心头的戾气消解了一半,做弄人的心思也就没了。
和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做朋友,是有些麻烦的,她不缺朋友,也不喜欢麻烦。
又过了一会儿,再次走在街上的时候,两个人变作是一个人,檀华依旧穿梭在人流当中。
她从一个摊位上捡了个红色拨浪鼓,丢下一枚碎银给对方,再经过下一个摊位的时候,拿了一个狰狞的面具戴在脸上,卖花灯的问路过的人:“要不要买一盏花灯!”
檀华掏出钱,“来一盏。”
这盏灯是正好送她回家的。
越是靠近夜里,街道上也安静了一些,只是节日的氛围还没有消散,仍然是热热闹闹的。
行至宫门前,檀华看着守卫,只觉得人比寻常多了些,守卫也是异于寻常。
她仍然是提着灯笼,摘掉了面具,自袖中勾出令牌,走近城门给守门的看,对方也是认得她的,略一扫令牌,躬身行礼道:“今夜不宁,公主殿下早些回宫为好。”
檀华将令牌挂在腰间玉钩上,问说:“可是出了什么事情?”
那二人也是实话实说,说道:“方才上官来说,宫里来了刺客,叫我等严加守卫,仔细辨别各位面孔,一旦遇上不认识的人,立即将之抓捕。”
檀华有些吃惊,问道:“有刺客,可有人受伤?”
两个守卫,歉然道:“此中细节实非小人所能知晓。”
“刺客是什么时候来的?你们又是什么时候开始严加守卫的?”
“刺客大约是在半个时辰前来的,我等也是才安排了守卫。”
也是半夜里,檀华提着灯进去,今日民间不宵禁,宫里也是到处灯火煌煌。
她心里担忧,整个皇宫里最有价值的就是萧翀乾和萧恒,一个是皇帝一个是储君,那些刺客多半是为了刺杀萧翀乾,不知有没有造成什么伤害。
他找到了如今的禁卫军首领岑远明,对方听见她召见,来的很快。
只在御道旁边,岑远明向檀华行礼,道:“连累公主下降相见,微臣见过公主。”
“夜深了,将军忙碌,莫要多礼,我只是听说宫里有刺客,是怎么回事?刺客刺杀的是谁人?可有人受伤?”
岑远明一板一眼地行礼,说道:“今夜陛下请仙师在观星台作法扶乩,却有一个道士叫刺客顶替,刺向皇上。陛下只是受了些轻伤,在手臂上,匕首并没有喂毒,陛下如今正安,公主勿要担心。只是当时淑妃娘娘也在,受了惊吓,人昏了过去,已被太医救醒,太医说没有什么大碍。而那刺客伤了腿,大约是走不远的,我等正在搜查抓捕。”
檀华点点头,问道:“我父皇现在何处?”
岑远明说:“陛下在问仙殿,现在恐怕是睡了。”
既然只是伤到了胳膊,与性命无碍,檀华决定明天再去看萧翀乾,这会儿是有些晚了。
她先回了芙蓉殿。
解下身上的杂物,更衣洗漱之后,她回到床上睡觉。
今日热闹得有些累了,一沾上枕头就睡着了,半夜里好像听见什么杂音。
只是睡得太沉了,分辨不出来是真的还是梦,第二天一早也忘了这件事,满心都是记着萧翀乾昨天遇刺的事情。
匆匆吃过早饭,换了衣裳,看过时辰,萧翀乾一向早起,便是她早一些过去,对萧翀乾来说也是不早。
心里装着事情,无暇看什么冬季景象,带着两个宫女,一早就到了问仙殿。
守门的太监远远见了永寿公主,即往上报告。
萧翀乾此时正在静室当中做早课,梁闻喜进去禀告,说道:“陛下,永寿公主来向您请安了。”
萧翀乾睁开眼睛,看向梁闻喜。
梁闻喜以为萧翀乾没听清楚,又重复了一遍,笑着说:“也是才过了十五,永寿公主关心着您呢。”
萧翀乾起身,中止了今天的修炼,他起身时候左侧手臂微微紧绷了一下。
檀华过来的时候,父女二人在客室见面,桌上放着几盘新鲜的点心,一些流行的各色糖果,还有一些一看就水灵灵的苹果葡萄梨子之类的水果。
“儿臣见过父皇,祝父皇身体健康,千秋如意。”她屈膝行礼。
萧翀乾说:“吾女坐吧。”
檀华坐在萧翀乾对面,视线在萧翀乾左右手臂上转了一圈,只见他两条手臂,右手摆姿势请她坐下,左手还放在膝盖上。
“父皇臣女听说昨日有刺客?父皇手臂受了伤,不知怎样?”
“只是皮肉伤而已,没有毒,也没有伤筋动骨,过些天伤口就会愈合了,不必过于担忧。”
他本就是经历过沙场的人,早些年刀剑伤也有不少留在身体上,一些成了暗病,一些成了疤。
是以那一点小伤当真一点都不怕。
见檀华面有忧色,捡起水果刀,抓来一只红彤彤圆滚滚的苹果,和檀华说:“记得从前永寿喜欢苹果。”
檀华说:“不要削了,等父皇好了,我再来您身边找苹果吃。”
萧翀乾笑了笑,放下刀子和苹果。
他看着檀华,见她还是忧心忡忡的样子,望着他问:“是伤到了哪条胳膊?”
萧翀乾撩起左手袖子,只见他左臂上缠着一条洁白整齐的绷带。
檀华仍是望着,不晓得这道伤口是大是小,是深是浅。
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眼睛里又是着急又是担忧,泛起了泪光。
萧翀乾轻轻叹了口气,落下衣袖,本以为她会安心。
说道:“永寿,万一父皇不在了你可怎么办呢?”
檀华不解其意,望向萧翀乾的眼睛。
却见他说:“我给你找一位夫君吧。”
第136章
檀华从问仙殿里出来, 回到芙蓉殿里,让人备了礼品,第二天去翠羽宫看望淑妃。
她到了地方, 身后侍女奉着礼品,自有人交接。
侍女带着檀华到淑妃卧房相见, 淑妃半靠在床边, 一身菡萏色中衣, 未施粉黛, 看着憔悴苍白,她从春到冬天今年一直在生病, 面白如纸,唇色微粉。
头发挽成一个发髻,只簪了一支白玉钗。
坐在雕花床上, 身后有迎枕, 却不依靠, 看着虚弱疲乏,面带笑意,温和柔婉。
她说:“公主大驾光临,臣妾病体虚弱,却是失礼了, 还请公主恕罪。”
檀华在她床边坐下,说:“是我听说您昨日受惊了, 身上不舒服,过来看看,万望没有打扰。”
“哪里的话, 臣妾这翠羽宫里,一年到头见不着几个人影, 公主来此,欢迎还不及,哪里来的打扰。”
檀华扶着谢婉宜靠在身后迎枕上,说:“娘娘此番受惊了,且自在些,好生修养。”
谢婉宜靠在迎枕上,精神松散了些,闻言摇了摇头,笑了笑,说道:“也是我近来精神差,那刺客也不是青面獠牙的恶人,仙师家的道童都是灵秀体貌,那个刺客混在里面,也是个灵秀样子。当时他拿的也是一柄小剑,长不盈尺,也不是什么可怖的武器。我这阵子神乏眼笨,只看一个人影闪过来,急匆匆的要转身护住陛下,却反倒叫陛下为我抵挡阻拦,连累着陛下受了一刀。”
她叹了口气,捂住心口,细眉微蹙,目光愧疚,说道:“是臣妾无用,连累了陛下。而那刺客,也是来无影去无踪,这头才见陛下袖子染了血,再抬头就看不见人了。再后来,宫中禁卫里里外外差了许多遍也找不见人。”
“我却无事,只是心忧陛下,连番遇见这些事,刺客竟能闯入深宫,这次走脱,恐怕以后还要找机会行刺。”
檀华说道:“娘娘且安心修养,父皇身边一直有禁卫贴身保护,定然周全。”
“不知娘娘昨日为何去看人扶乩?”
淑妃说:“是臣妾想念姐姐,请安时得皇上要请仙师在观星楼扶乩,沟通鬼神,我心念家姐,想着过去问一些话,不想店里被刺客搅乱了,事有不谐。”
人在病中,不便打扰,檀华和淑妃寒暄片刻,说了几句话,就要告辞了。
淑妃牵着她的袖子说道:“我与公主许久不见,今朝才说了几句贴心的话就叫人走了,太子也是,日日忙着,来的时候也是少之又少。公主若是得闲,还望多来看看,”
又叮嘱一番,两个人就此告辞。
萧翀乾手臂上的伤口未曾见骨头,不损筋骨,好起来也快,没多久就愈合了。
春天的时候,已经寻不见伤口上的绷带和鲜血,只余下一道比柳叶细窄,比麻绳粗糙的疤痕。
冰雪都已融化,百姓之家修理房屋和田埂,洛京之南,一座占地广大的府邸已经开始修建了。
檀华的婚事也大致定下来了。
赐婚的旨意摆在问仙殿的御书房里,等待宣读。
正值春光好,日光耀耀,微风送暖,桃李含英,柳枝挂新叶,春燕衔泥来,郊外一片绿草绒绒,暖风吹过,绿波徐来。
少年少女闲游漫步,嬉戏玩闹,晴空之下,彩鸢高飞。
王九郎乘着春光而归,与朋友乘一座小船游于绿波之上,艄公撑船,慢行之间,两人相对而坐,桌上有菜有酒,舱门前竹帘半垂,船舱两面开窗,能闻到春季生机勃勃的味道,亦能听见鱼儿在水中游动的声音。
他们已经喝过了一盏茶,各自坐在一侧。
孟凌文是个三十岁多一点的文士,头戴一顶玉冠,身穿一件天青色长袍,微微蓄胡须,气质温文尔雅,他笑得开怀,赞道:“九郎此次归来,迁苗裔于中土,换其耕地三千顷,功劳甚大,明朝上奏,必定震惊朝野,此可谓是一鸣惊人。”
王九郎只是笑了笑,说道:“此非我之功劳,时也运也,凌文谬赞了,不敢当不敢当。”
孟凌文摇摇头,见九郎不见志得意满的骄矜之态,稳重如故,对他这个朋友也是一如往昔,心中更添两分敬重。
人有了这样的才华能力,又是这样稳重内敛的性情,必定是前途不可限量。
说的就是秋天的时候,得知西南诸苗,地理偏僻,遭遇水灾,恐怕边境有乱,朝廷便派了九郎过去查看。
孟凌文说:“九郎去年十月离京,此时正式阳春三月,算一算差不多过去五个月了。地远路长,多有不易,这一路可真是辛苦了,今日为九郎接风洗尘,请饮一杯酒。”
二人一同碰杯,两人均是一饮而尽,酒香清冽甘甜,并不醉人。
喝完这杯酒,两人更添几分轻松。
王九郎说:“我许久不在洛京,不知最近可有什么事情发生?”
孟凌文讲道:“朝廷上的事情,与往年没什么大不同,皇上仍是清修度日,国中之事由太子和齐大人共同处理。”
“老丞相身体如何了?可有好些?”王九郎问道。
孟凌文摇摇头,说道:“与去年差不多,卧病在床,终日服药,如今已经全然不能理事,专心修养。听说已经不能吃干饭了,平日只吃一些粥汤、肉糜、菜糜等物。”
他叹了口气,丞相就是文人当中最高的官职,冯老丞相这些年处事圆融,大公无私,深得皇上信重。
同朝为臣,也曾受过一些教诲和照顾,如今对方一看就是时日无多,他心中如何不伤怀。
况且,换了一位丞相谁又知道会是什么样子呢?
想起即将成为丞相的大人,孟凌文说:“还有一桩事,算是一桩逸闻,因所涉之人不一般,九郎或可一听。”
王九郎抬目望去,孟凌文说道:“去年冬日,大约是九郎离开之后,太子殿下有心为其妹永寿公主择驸马。”
王九郎表情不变,眼神微凝,听孟凌文言语,孟凌文没注意到这点不同。
他仍说着:“洛京青年才俊永寿公主看尽,皆是莫名其妙无疾而终,私下里有传言说,那位齐大人和永寿公主过从甚密。”
孟凌文给王九郎倒了一杯酒,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王九郎问道:“那位齐大人?”
孟凌文说:“适才我们才说过的,礼部的齐大人,齐璟。九郎也不敢相信吧,这些年大家都说这位齐家的齐大人有些过于洁身自好,年过三十而无妻,亦不曾听闻有什么红颜知己,他家人前些年常常为此忧虑,有人说齐大人许是罗汉转世,不然怎么如此不近女色。”
王九郎看着眼前的杯盏,眼毛略动,孟凌文说到这里,又是一笑,“说齐大人是罗汉转世,实在不能信,只看齐大人行事,也非佛门性情。”
说说笑笑之间,王九郎慢慢饮下杯中之酒。
尤听对面的人说道:“这件事可不能是空穴来风,但若是真的,又不知会如何。”
王九郎左眼下一点泪痣闪了闪,他说:“凌文你有些醉了。”
孟凌文说:“我不胜酒力,让九郎见笑了。”
话语至此,两个人不再谈国事与逸闻,只说起这阳春三月的好风光,还有王九郎路上遇见听见过的奇闻轶事。
而孟凌文又为王九郎如何与苗人换地感到好奇和惊讶,趁着兴致,请他自己讲一讲。
这样一来也少不得多喝几杯酒水。
一江绿水清波荡漾,莲花小船只在一片水中飘飘荡荡,别人看见,只道是三月柳如烟,遮遮挡挡看不真切。
两人说了一个下午,吃了些东西,喝了一些酒水,等到回来的时候也已经不早了。
王九郎告别友人,回到家中,明早要入宫递送折子,他沐浴更衣,月亮才冒头,就开始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王九郎带着折子入宫。
求见皇上很顺利,早课之后,萧翀乾和眼看王九郎和去的时候差别不大,萧翀乾目光从王九郎身上扫过,他仔细看过手上的折子。
说道:“此行不易,这样的结果极好,诚然不易,九郎辛苦了。”
王九郎谦虚了两句,萧翀乾只是笑了笑。
他人虽然老了,眼力还是有几分的,一个人要有足够的能力才能够完成这次的事情。
否则,若是
萧翀乾看完,将奏折合上,放在桌案上。
他对等候的王九郎说道:“九郎才学过人,世所罕见,真乃明珠。”
萧翀乾笑笑,不吝惜夸赞。
王九郎恭顺如常。
待回到家中,宫里的封赏来了,一起到来的还有萧翀乾的赐婚圣旨。
第137章
永寿公主的婚期定在明年二月。
萧翀乾是个说一不二的人, 一旦他下定决心就没人能让他转念,他也不像萧恒一样问她要不要见一见人,看看怎么样。
时间过得很快, 又是一年莲花盛开。
公主府还在修葺。
檀华没有去过,只是偶尔去别院走一走, 仍是当初永安坊的别院。
年后早春时节她去过一次, 隔壁院落的门环上挂了灰尘, 门槛下钻出了野草绿色的嫩芽。
留守在别院里的侍女讲说:“那家人大约是搬走了, 早晚不见他家里有人进出,这几个月也不见有人出门采买。”
檀华应了一声。
当时她坐在石阶上, 双手撑在身后,闭着眼睛,晒着暖洋洋的日光, 精神有些散乱。
那侍女站了一会儿, 又说:“让小的去看过, 咱们送过去的东西却是不见了。”
檀华仍是懒洋洋应了一声,她记得是有几口箱子,若说里面装了什么,也不用心想,浮掠而过, 五颜六色的色块在眼底闪过。
她比侍女更早知道隔壁的人已经搬走的事情。
日光带着灰尘起舞,过往的记忆一点点染上尘埃, 她再回到这座自己从前精心修建的别院里,也不觉有什么异样了。
夏日的阳光中,侍女在檀华身边放下一盘洗干净的葡萄, 侧坐着说:“今年雨水不似去年多,府上的葡萄也比去年更甘甜一些。”
檀华直起身, 捻起一粒送入口中,她嗜酸,吃葡萄也不用剥皮,待咽下这口甘甜微酸的葡萄,和侍女说:“我已吃了许多,府上的葡萄,你们多吃一些。”
侍女陪着檀华坐了一会儿,说道:“主人不在的这段日子,有一件事要和主人禀明,请主人容禀。”
“什么事?”
“前段时间常在主人身边侍奉的奴仆丢了,管家查过,说这人没有偷盗府中财物,不知可要报官?”
若不是那个人丢了,今天给主人送葡萄的也不会是她,婢女暗想着。
檀华听到摆摆手,说:“丢就丢了,报官就不用了。”她动了动春日里有些发倦的脑筋,说道:“府上的人,若是谁想走,让人直接来和我说就可以,不用逃走,也不用什么赎身钱,谁若是想要寻亲或是安家,直接来说就好。”
侍女笑了笑说:“待会儿奴婢就将这话说给人听,别人如何奴婢是不晓得的,奴婢一直在这儿,除非您赶奴婢,奴婢也是不愿意走。才走的那个也是个忘恩负义没心肝的,再就是心性不定,没吃过苦头。”
檀华又吃掉一颗酸酸的葡萄,默默说:“也不要你们谁来感激我,就是恨我怨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毕竟是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她自来到这个世界一十九年,过得都是奴婢围绕照顾的生活,这些人围着她转圈,少的时候一两个,多的时候十几个二十几个,也是不多的。
照顾不好就有丢脑袋的风险。
她们多是十几岁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年纪大一些的姑姑也是三四十岁,她们怕她冷着热了,关心她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穿什么衣服舒服或是好看、梳什么样的头发合适……
多少人的心思,多少番心肠搭在她身上,檀华经常想,她何德何能呢?
她对这些好一些,大多数是不肯领受的,若是好的过了,她自己又担心是不是在害这些人的性命。
毕竟每个世界都有它运行的规则,一旦脱出这个规则人就可能被规则碾碎,而仆人婢女,正是地位卑下,生死不由自身的人。
这些年里,她受着这些人的照顾与供养,宁可她们怨恨自己一点,这是应该的,若不是这些“主人”奴役着她们,她们还是有自己人生的自由人。
只是这些人,都是可爱的人,她们不肯恨她。
在这奴婢心里,没有比檀华更好的主人了,待人以宽,从不打骂,行事大方自然。
此处是她的一个别院,不知她是哪家人,只偶尔来住一段时间,短则一两日,长则十天半月。
人来了,也不见得耍威风,更不说风风火火的做什么杀鸡儆猴的事情,府里的丫鬟不会调香,弄混了香料,害得主人多睡了半天,也不怪罪。
她们便是在自己家里,也不会过得这样自在,倒像是个人间桃花源一般。
檀华遗下侍女和那盘葡萄,独自漫步于小院梅林当中。
只见满眼红粉缤纷,芳香扑面,鸟儿在树枝中间飞舞雀跃,地上绿草茵茵,如一面长草毯子,也有蟋蟀小虫伏在草丛当中长长短短的鸣叫。
步行自然当中,有种超脱自然的感受。
她走了一会儿,粉缎绣鞋打了露水,微微潮湿,呼吸里全是清新温暖的空气,不知不觉之间,心旷神怡,暖意盈体。
走了几步,就见地上落着一个枝杈做成的鸟巢,里面有几只羽毛没长全的小燕子伸着脖子叽叽喳喳地叫,不知道是饿的,还是怕的。
檀华过去俯身捧起地上的鸟巢来,
这些鸟的叫声略小了些,小小的嗓门,便是扯开嗓子叫也没有太大的声音。
她熟悉这几只鸟,能回忆起它们所在的位置。
只是树杈高,她不会爬树。
而十七,他不在这里。
檀华正想着要回去让人寻一架梯子过来,紧跟着这个念头,便想起来先头想着的主仆事。
不得不承认,生活里有许多奴婢服侍跟随,的确能让生活轻松许多。
若是愿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是日常。
如此想来,心里又有几分嘲讽之情。
低头看窝巢里的鸟儿,又觉得可怜,且没空想那些事情。
一个人身穿黑衣的人行至她对面,这人生得挺拔修长,面容十分的清秀俊朗,正是檀华去年冬天在慈恩寺救过的那个年轻人。
檀华见他不意外,对方偶尔会来找她,就像是一只鸟,偶尔会停在某个枝头休憩,又像是一只猫,偶尔会看一看给自己喂过食物的人。
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不能不做一些好事,所以施粥捐款,哪里有灾难,也愿意出一些钱财聊做搭救。
既不介意鸟儿来屋檐下避雨,也就不介意对方来自己这边闲坐。
男子说:“我来。”
只见他从檀华手中双手接过鸟巢,托在胸前,在树枝上踢踏借力,略作腾跃便爬上了这棵不算高的梅花树,将鸟巢放在枝干当中。
又移过来两根枝杈,固定结实。
他放鸟巢的位置和檀华记忆当中鸟巢所在的位置分毫无差,就算幼鸟父母回来也不会找不到它们。
三只鸟儿在鸟巢中啾啾鸣叫,听着声音也好了一些。
树上的人直接从枝干当中跳下来,稳稳落在檀华面前,他还是随身带着一把长剑。
看檀华的目光从鸟儿落在他身上,这男子总是面无表情,现在他说道:“前日看了娘子的未婚夫,的确风采不俗,郎朗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已经不是第一次听人夸赞王九郎了,这一回檀华却笑了起来,她说:“你看起来可不是在夸奖人。”
此人双眼平静得如一潭死水,一张脸上也不见什么笑意,唯有嘴唇在动。
别人敷衍着夸奖人也比他这样子更真诚。
见檀华笑了,他目光中有了一点几不可见的波澜,只听他道:“我说的是实话。”
他顿了顿,看对面檀华仍是不信的样子,说道:“即使如此,您若是不想与他成婚,我去杀了他。”
“我还欠您的救命之恩,活命之恩,无以为报。”
檀华摇摇头,说道:“不要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和姓王的没什么关系,也别总是惦记着欠我什么。”
她抬手指了指枝杈中间在巢穴里鸣叫的三只幼鸟,说道:“以后也别惦记着我什么救命之恩了,本就是举手之劳,你今天又帮我救了三条命,借一还三,本金利息都有了,实在不用惦记了。”
对面的人看了看树上的鸟,沉默着。
檀华放下手,又说道:“更何况,你虽然是杀手,也不喜欢杀人,又何必做什么恶业来谢我呢?”
他从来都没有说过自己是杀手,但也没有可以隐藏过,长眼睛的人就能看出来。
这个问题就不用再问了。
至于下一个问题。
她说的都是真的,却叫人不敢深思。
檀华忽然俏皮地笑了笑,她说:“我不想成婚,你也不喜欢杀人,何必非要做这些大家都不喜欢做的事情呢?要不我们一起走吧?”
第138章
他的指节痉挛了一下。
浑身上下的血管和筋膜都像是被什么无形的东西轻轻扯了一下, 他站在这里,无法移动分毫,连眼睛都不能转动。
说出口的话, 像是带着刺的铁蒺藜,磨得喉咙和上颚一起疼痛, “你是认真的吗?”
檀华笑笑, 认真地看着对方的眼睛说:“假如你愿意, 三日之后来珈蓝渡口。”
说完这句, 檀华背过身离开,走了一段路, 一支桃花拦在眼前,她轻轻举起来,走过这段路。
不一会儿, 檀华自林中走出, 有两个绿衣侍女经过, 屈膝行礼,笑说道:“我二人正要去寻主人,厨下的婆子让我们问娘子今天中午愿不愿吃酸汤凉面?厨下还熬了一锅酸梅汤,正待放凉了一会儿,一会儿就能喝了。”
檀华说:“中午不必给我留饭, 我这就要走了,让嬷嬷费心了, 酸梅汤一会儿你们来喝吧。”
两个婢女高高兴兴地谢过,听她要走了有些不舍,仍跟在檀华身后, 一个说道:“我来去伺候娘子换衣裳。”
另一个说:“我去吩咐马夫赶车。”
于是其中一个走了,跟在檀华身后的绿娟陪着檀华回到卧室, 为她从衣架上取下她来时穿的衣裳。
换了衣服,侍女帮助檀华系好腰带,檀华出门上车,径自回宫。
猜到芙蓉殿里,就一阵凉意漫上来,里头混着昏昏沉沉的香气,这里向来是寂静的。
方才掀起花厅的垂落的珠帘,就见里面立着一只棕红色木架子,上面摆着许多红漆托盘,架子上摆不开,桌上又摆了一些,长长一排,一重一重,尽是红金二色,各色的大红布料,各种各样的黄金头面,簪钗环佩。
清凉的水汽朦朦氤氲过去,轻薄的布料起起伏伏,斑斓精美的绣花图案仅仅展现出一个边角就叫人觉得美得不可以移开目光,薄如蝉翼的凤冠在光线之中熠熠生辉。
几个婢女从外面进来,打头的彩萍和梅香两个,她们身后跟着五六个宫女。
婢女们一见到檀华纷纷屈膝下拜。
“请起吧。”
其中一个婢女说:“这些是绣坊送来布料,公主大婚要做喜服,请公主选一选。”
檀华掀开帘子走出去。
彩萍和那个宫女说:“公主才回来,有些累了,晚些再说吧。”
梅香说:“一会儿该用午膳了,我去问问公主今天吃什么。”
彩萍将那些宫女安排出门,这些人是最近新添来的,皇上说公主要开府又要成婚,宫里的这些人不够,而她们这些宫女是前些年公主还小的时候跟着伺候的,有些不知事。
故而派了一些新人来。
檀华才掀开帘子就见一身金黄色四爪龙袍的太子萧恒站在外面,他一只手在身前一只手在身后,正看着檀华,一刻之前,他看看着檀华身后红艳艳金灿灿的东西。
脸上表情淡然平静,檀华挑落珠帘,她心里怀疑这起莫名的赐婚和萧恒有关系。
萧恒对自己逼婚,萧翀乾在山上清修,宫中的事情也逃不过他的眼睛,宫中既有骁龙卫、又有暗卫、嫔妃宫女、太监大臣,俱是耳目。
他既然做旁观也是心意不定。
萧翀乾回宫之后日常都能见到萧恒,萧恒又说过什么,也只有天知地知了。
檀华知道,这些年萧翀乾再也不曾经历过年轻时候的杀伐,生活在一个相对安逸的环境里,耳根子也变软了。
侍女见这对皇家兄妹相见,出门施礼,鱼贯而出。
萧恒先看那些金红之物,问道:“这些布料,妹妹选中了哪一个?”
那些布料和首饰,还原模原样放在托盘里面,不像是被看过的样子。
萧恒转眼望向檀华。
彩萍端了茶水过来,却步在两个人不远处,檀华掀开帘子,重走进去,和身后的人说:“几日不见,宫里杂乱,请在这里凑合一坐吧。而婚礼还早着呢,嫁衣盖头还不用着急,先放在那吧。”
两个人坐下,彩萍将茶水放下,抱着托盘退下,兄妹二人各自喝了一杯茶。
不知是和什么想法,萧恒点点头,说道:“婚姻大事,礼仪繁复,细节颇多,要妹妹取舍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如早早决定,积少成多,紧迫之余,又添加疲惫。”
檀华放下水杯,撑着下巴,视线落在室内遍布的金红色,柔软的布料起起伏伏,在日光下丝线流转着光泽。
她说道:“可是我没有心情选。”
萧恒闻言,霎时沉默。
冷雾悠悠侵染,那些红的金的,布料和首饰的颜色交相辉映到檀华的眼瞳当中,将她的眼睛染上了一点红色的金色。
她看过来的时候像是一只懒洋洋的大猫。
萧恒见她还算是平静,温言说道:“妹妹,人人都有婚姻,不是多可怕的事情,只是找个人陪着你而已。王九郎性情温和沉静,博学多才,学识过人,家世清白,家中人口简单,这人年龄与妹妹也正合适,再难找如此合适的人了。”
“哥哥觉得合适,王九郎未必觉得合适,也许人家心有所属,暗地里衔恨皇家,跋扈霸道,夺人姻缘。王九郎也许是个前途无量的人,忽然要做驸马,也许疑心我父兄嫉贤妒能,要毁他前程。”
“妹妹可是听说了什么?”
檀华说道:“未曾听说什么,随便猜一猜,都是人之常情。”
萧恒说道:“他不敢对妹妹不好,若是妹妹和他过得不开心,只管来找我。”
这话让檀华发笑,她笑着说:“从不知道哥哥能管的这样宽。”
萧恒说:“五妹在我心里是最好的,最重要的妹妹,我愿妹妹成婚,并非是为了其他,而是希望妹妹能过得好。有道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妹妹不曾经历过,不明白那是如何可怕的局面,作为兄长我宁可妹妹永远不明白那些。若说前程和衔恨,妹妹也不用担忧,王九郎与妹妹成婚,自有爵位加身。在官途之中,多少人苦熬一生都未必有一个侯爵,他也不必征战沙场,也不用济世救民,只要一场婚姻就什么都有了,正应该是感激都来不及。”
檀华心说,怎可能如萧恒所想呢?他情愿她更纯洁一些,却又将人想的太庸俗,感情上的事情不是填空选择,也不是加减法。
刚才的话,实在是有些瞧不起人。
萧恒一看檀华眼神,就知道她不认可自己的话。
接着说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妹妹莫觉得我情薄,这个道理,总是不会变的。”
过了一会儿,檀华摸着杯沿微微鼓起来的花纹,问道:“哥哥,既然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也不要为它再浪费口舌了,若是饿了,正好中午了,吃些东西吧。”
檀华吩咐了一句,“彩萍,摆膳吧。”
彩萍在外间说道:“公主,夏日炎热,这会儿外头有点风,不如去水榭用膳,这会儿荷花开了,景色好,临水之地也幽静清凉。”
除此一桩,也是现在花厅里满满都是给公主看的布料手饰,这些日子公主都不喜欢这起婚姻,看见这些东西难免的心里堵,吃饭时心情大约也好不到哪里。
还有就是,这些绣房送来的布料实在精致贵重,也许哪一套就用上了,今天若是不小心弄脏了,岂不是不美?
水榭又是正好。
檀华听梅香说,无所谓着,和萧恒换到了水榭吃饭。
桌子已经支好,一桌子的菜,大半是清淡的菜色,还有一锅鲜嫩的菌子汤,两盅冬瓜排骨汤。
看着应该是侍女们见着萧恒过来就去厨房吩咐来的菜色。
水面凉风习习,送来一阵冷丝丝的水汽,水面上粉色红色的荷花亭亭玉立,绽放开来,下面是吸饱了阳光的深绿色的荷叶,一片一片相互连接,远远望去,铺了几里远的绿意。
不曾在别院吃的酸汤面,却摆在此时的桌案上,正在面前,细细的面条,褐色的汤,上面漂浮着香菜、黄瓜、红色的不知是什么的酱料,还有半枚切开的鸡蛋,闻起来有醋的甜酸味道,檀华拿着白瓷调羹舀了一勺酸汤喝下,果然是酸甜的味道,有些像冷面。
萧恒吃一碗白饭。
檀华问他:“哥哥喝酒么?”
萧恒说:“下午还有政务,改日再来同饮吧。”
檀华点点头,她也不想喝酒,她吃了一碗面,喝了些汤,又吃掉了几块南瓜蒸糕,就已经是六七分饱了。
萧恒也吃得差不多了,食不言寝不语,两个人并没有说几句话。
吃完饭,檀华送萧恒出门,走了一段路,人在桥上,临水而行,檀华忽然说:“哥哥,你有没有想过,我的命是早就定下来的,不成婚是如此,成了婚还是如此。”
她话说的平静,萧恒猛地顿住脚步,转过身,一手抬起按住檀华的肩膀,看着檀华的眼睛说道:“无需忧虑,妹妹必会长命百岁。”
这话说得笃定,檀华几乎不能将之当成一个安慰,差点以为是个承诺了。
她笑了笑,眉目舒展,对萧恒说:“娘胎里带出来的病,积年的顽疾,哪有好治的?又哪里来的长命?”
萧恒只说:“妹妹你尽管安心,就算是找遍天下名医,也一定会治好你身上的病。”
他一点都不想放弃,还在寻找。
檀华说:“谢谢皇兄一番心意,我早已安以待命,却是哥哥,不要再多做什么事情了。只有一事,想要拜托皇兄,哥哥放心,不是婚姻相关的事情。”
“妹妹尽管说,就算是婚姻上的事情,只要妹妹成婚,其余的事情,一概都是好说的。”
人成婚之后又还能有什么事情呢?
到时候真有什么事情又是方便对萧恒说的么?
檀华说:“若有一日,妹妹不在,请哥哥对这些年服侍我的人照拂一二。”
萧恒说道:“举手之劳的事情,妹妹无需担忧,不论何时,你身边的人我总是给一些面子的。妹妹可有什么事情要我做?全部用客气。”
檀华摇摇头,两个人就此分别。
这一个晚上,萧恒在东宫里,却是很久才能入睡,他躺在枕头上,闭着眼睛,像一块石像,沐浴着夏日皎洁沁凉的月光。
脑海里想着檀华的婚事,一丝睡意也无,索性睁开眼睛。
有时候他觉得妹妹是一个大人,有时候又觉得妹妹是一个孩子,这种印象交替出现在脑海里。
今天见过妹妹,他看那些红灿灿的布料铺在芙蓉殿的花厅里,再去看檀华,就蓦地从她脸上发现两分稚气,尤其是分别时她说话,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孩子的眼睛一样干净漂亮。
不过是几十个宫女太监,自来是奴仆为了主人舍生忘死,有几个是主人生死难料还记挂着奴仆?
这一想,萧恒就觉得檀华过于天真了,他一时担忧她婚后受了委屈不忍说,一时又担忧她有人装好卖乖着让她受了委屈。
两样俱是难说的。
可怜他与妹妹都是没了母亲的人,父亲虽贵为天子,也有自己的事情要管,于儿女之事上便没有太多心思了。
萧恒用着父母的心思担忧着,不一会儿,他坐起身,说道:“来人。”
一身黑衣的人出现在萧恒床外,一个三四十岁的声音问道:“殿下有何吩咐?”
萧恒想了想说:“再找两个擅长观察的人去看王九郎,主要是看他吃什么做什么,待人接物如何,有没有什么嗜好。”
交代了这件事让别人去做,萧恒才放下心睡着了。
第139章 (修)
王家人丁稀薄, 府上萧疏,有一重重的竹影倾斜依偎。
他祖父已经去世几年了,他父亲在仕途上既没有天赋也没有运气, 至今也只是户部的一个侍郎,不大不小的官职, 向来是不出头的, 他母亲是与门当户对的世家女, 性情温婉, 这些日子全家接了赐婚的圣旨,认认真真, 不敢有丝毫懈怠。
这些日子,家里到处粉刷清理,又在修理院落屋舍。
霍夫人指挥着仆人搬搬抬抬, 本来是打算秋天换的瓦片, 提早给换掉, 二十来个匠人在屋顶铺瓦片,墙面也新刷了白灰,院子地砖缝隙里的草是一棵都不许留,杂草荆棘,更要清理干净。
过些天, 打算将窗户上的窗纱也都撤下来换上干干净净的新窗纱。
王九郎的书房中。
有个人感叹一句:“当真是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这人看着是二十几岁的样子, 穿一身半旧的雾蓝色衣裳,他与王九郎饮茶聊天。
刚才一句感慨之后又是叹息,见一旁王九郎神色如常, 并未因自己这句话消沉,心中不禁生出一些敬佩之情, 因这钦佩之情,也语法可惜了。
“九郎此番带大功劳归京,我本以为这是九郎仕途之始,未未曾想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听闻这些日子九郎都在和崔老编书校文,真是稳如泰山,难道九郎真的甘心当一驸马么?”
对面的王九郎微微笑了笑,说道:“能给永寿公主做驸马,是我的荣幸,如何说不甘心呢?”
“不为人夫,难展抱负,实在可惜。便是九郎日后安于高床软枕,我却心痛于良材闲置,而人又不同于树木,树木可以百年不朽,人又如何?”他说完这番话,有叹了口气,说道:“陛下年纪大了,这些年也是越发糊涂了。”
王九郎说道:“袁兄此言差矣,实为谬赞,九郎,普通人罢了。借换苗地,非九郎之能,全赖大昭盛名,陛下恩威,苗人敬服信重,方能成盟,微末之功,不敢自满。永寿公主为今上之爱女,东宫之御妹,实乃皇家之明珠,九郎不才,有幸蒙皇上赐婚,公主许嫁,实为无上恩荣,九郎不胜感激。”
“而陛下之事,隔墙有耳,袁兄慎言。”
这话实在滴水不漏,袁兄心中感慨,他又想,若说陛下糊涂,单给永寿公主赐婚选了王九郎就不能说是糊涂。
袁柳不相信王九郎看不到这一点。
外面有细微的沙沙的声音,吸引了袁柳的注意力,他想了一半,忘了自己想说什么,实则也不觉得自己再说什么能打动到王家九郎。
见对面袁柳留意到外面的动静,王九郎说:“今早家人说要在书房附近多添一些应季的花木,想来是这个动静。”
两人又喝了两杯茶,胡乱谈了一些学问和政事上的话,如此又坐了一会儿,袁柳提出告辞。
推开书房的大门,只见石径两侧,一边是绿荫竹影,另一边多了新翻土栽种的几片鲜花。
袁柳说:“竹影花香两相宜,也是好景色。”
王九郎笑了笑,道:“不当什么。”
二人似是赏花看景,又多留了几步,袁柳说:“陛下实在是爱女过甚,前些年,永寿公主还小的时候,百官们都说,幸好永寿公主是个体弱多病的公主,否则太子之位危矣。”
“如此,九郎也不用过于担忧,永寿公主身患顽疾,早年太医说永寿公主有早夭之体,活过十八已经是难得,如今活过了十八岁,往后成婚也不知有几度春秋。”
王九郎面色清冷疏淡,目光看着眼前的几株瘦弱竹影,他说道:“先生慎言。”
大约十几年前,陛下为救女,皇榜求医。再加上宫里一向紧张,永寿公主身体不好的事情不是秘密,许多人甚至一度以为这个孩子留不住了。
皇上忌讳人提起永寿公主的病。
袁柳闭上嘴巴,王九郎看他表情有些微的惶恐,他错开眼,淡然问道:“不知二殿下手上的事情可有了结,什么时候归京?”
这些及早认识当今圣上的人,对皇上都有一种过度的畏惧。
袁柳说:“殿下来信说已经料理得差不多了,再有半个月也将要回来了,这次的事情能这么顺利结束,还要多亏了九郎,殿下说回来之后必要亲自向九郎道谢。”
说着,他行了一礼。
王九郎虚扶他一把,说道:“顺水推舟的事情,又是举手之劳,何足言谢?”
袁柳就着王九郎动作直起身,两人如此停在石径上,他说道:“此番在下登门,也是殿下的意思,是殿下可惜九郎的才华。”
闻听这番话,王九郎神色如常,一双眼睛如净水幽潭,并未立刻说什么。
日影微转,袁柳说:“时间不早了,九郎不必远送。”
如此说,王九郎还是亲自送客出门,待对方登车远走,他才又回到家里。
回书房路上,遇见管家带这个商贾模样的妇人走来,对方身后跟着四个挑箱子的小子,他抬手招呼一声:“周管家。”
周管家和同行的妇人叮嘱了一句,小跑过去,行礼道:“见过郎君。”
王九郎问:“那几个是什么人?”
周管家说道:“夫人说府上的红绸还是前些年备下的,有些旧了,恐怕也不时兴,虽有御赐之物,家里最好自己也置办一部分,故而叫小的从城中请了绸缎铺子的人送了当年上好的布料来。”
王九郎说道:“你去和我母亲说,这些还不着急,婚礼由礼部安排,诸多细节也必定由礼部安排和验查,家中且先不要做太多事。”
管家得了嘱托,躬身答道:“老奴这就将话转述给夫人,只是这些人等……?”
“照旧带去见我母亲吧。”
回到书房里,走到他平时看书和处理公务所在的里间,墙上有一片窗,映着静谧竹影,他拿起桌上一封红色信折。
公主婚事,钦天监合的八字,上面写着天作之合四个大字。
他拿起这封信折,片刻又放下来,视线在半空,眼睛里映出横斜的竹影。
袁柳的言外之意,他是懂的。
却不是很有必要。
只看今日的天气,明天应该是一个好天。
第二天,阳光很暖,风很轻。
檀华照旧是出宫,还和以前一样,带着好些暗卫,她雇了一辆马车,往城西走,珈蓝渡口就在城西的方向。
到了地方,下了马车,将银钱给车夫,檀华在渡口附近的一个茶摊歇脚。
这个渡口已经荒芜许多了,不见来往行人如织,亦不见车马相连,货物堆积。
零零散散,只见些小客船。
曾在这里的许多店家也都搬走了,茶摊还是在的。
檀华坐下,店家跑堂来招呼,“姑娘,要吃些什么吗?”
檀华说:“来两个烤饼,一碟酸黄瓜,一个鸡蛋,一碗热茶。”
“小的记下了。”
东西送来,檀华慢慢吃,一边吃一边等人。
她在等那个杀手,闲着便和这家七八岁的女孩子说说话,小姑娘童言稚语的也是可爱。
不知不觉,过了约定的时辰,檀华看着天上的太阳,又多等了一个多时辰,仍是没有人影。
也许是不来了吧。
她将没吃完的东西收走,将钱财留下,摸了摸小女孩儿的头。
小女孩儿抬头,问说:“姐姐,你下次几时来?”
檀华给了对方一只自己方才折的蝴蝶,又塞了两个铜钱,说:“不知道呢,这钱你拿去买点好吃的。”
说罢,小女孩攥住钱,檀华提着袋子走了,到了渡口,拦下一艘小船,说道:“船家,渡河。”
船停靠岸,檀华上了晃晃悠悠的船。
开船的人穿一身灰褐色粗布衣裳,头上戴一顶斗笠,霜染发丝,佝偻半老。
檀华跳上去,说:“就我一个,开船吧。”
船走了一会儿,檀华说:“可以了。”
她从腰间摸出一块碎银递给船夫,说道:“更多是没有的。”
船夫哑着嗓子说:“这着实多了。”
说罢便从身上搜钱。
檀华说:“王舍人,不必找了。”
船夫闻言,直起略佝偻的身子,将斗笠帽檐稍微抬高,露出王九郎清俊的面容,还是粗布褐衣,此时见他在船头当风而立,却显得风姿出尘了。
“小臣见过公主。”
“请起,出门在外,不必虚礼,劳您送我远行,多谢。”
第140章
船行顺风亦顺水, 已经近岸,二人站在船头,不远处就是白沙岸。
面前的王九郎舒展身形, 摘下头上的草帽,仍是一身短褐, 微微拂衣, 对檀华躬身行礼, “小舟于此止, 路远山高,请公主多多保重。”
碧波悠悠, 一望无际,盛夏的天光洒下来,暖暖的。
也许是因为心情实在很好, 现在看王九郎也没那么讨厌, 这大约是因为他们虽然站在一起但已经是毫无关系的人了。
至于他为什么来送她, 他又是处于何种心情来送她,都不必再问不必去想。
檀华说:“后面有暗卫,你若是原路返回必定会遇到危险,还是另择他路为好。船钱我已经付过了,就此别过, 后会无期。”
话音落下,她从船上跳下去, 动作轻盈利落,才落下,没有半分迟疑往远处去了。
王九郎方才并未说话, 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现在她走了, 身影消失在白沙岸堤,树影之间,这会儿却不用说什么了。
他回头看一眼,江水茫茫,有一个模糊黑点正在自远方晃晃悠悠地过来。
王九郎复将小船往河水中划了一段,不一会儿,他从船上跳下来,不一会儿,他拽着一个油纸包装的衣服上岸。
不一会儿,小船悠悠沉下去,从远方来的船,是一艘临时找到的船,不算大的货船,上面有几个人,船行进刚才沉船的地方,他说:“我方才好像看见这里有个黑影,怎么什么都没有?”
旁边的人说:“难道是走远了?快!”
他们的船沿着水流远去。
檀华走了一段路,她将自己身上的外衣脱掉,里面穿着一件早换好的蓝色衣服,摘下头上的几个簪子和发钗,收入袖子中。
寻到小路,走了一会儿,找到了附近的一户人家,三间青砖房,外头是黄泥墙,一个三四十岁的妇人在院子里晒野菜,身边跟这个五六岁的女孩儿。
檀华站在门口轻轻敲了敲门,妇人回头看过去,见檀华手里垂手站在门口,满脸惊喜。
忙放下手里的箩筐走过去,说道:“上次一别已经是一年以前,娘子您一向可好?快请进快请进。”
檀华说:“承蒙关切,我一切都好,话不多说,今天我来取寄放在你家的马匹和行囊,迁延数月,不知东西还在不在?”
那妇人说:“在的,在的,马在后院棚屋,您的刀剑衣物也都好好收在箱笼里。”
“您先请进,不如先喝杯茶。”
檀华说:“本来说好只在这里寄养两三个月,未曾想已是两年了,实在是辛苦你夫妻二人了。我一会儿就要走,在劳烦您和家人给马儿喂饱水草,若是方便,帮我备一些干粮。”她从袖中摸出一点钱,递过去,说:“一点金银,聊做报酬,还请夫人收下。”
那妇人不收,连连推辞,说道:“我家小儿多亏了娘子救命,我与家夫子嗣不易,成婚五年才得这一个孩儿,宝爱甚深,娘子救了这孩子的命,就是救了我夫妻二人的命,不过是养了两年的马,一点水一些草的事儿,微末小事何足报答?有怎敢再收金银?”
这是个不值一提的小事,去年春天檀华救了个被人绑走的小孩儿,说是她救人,其实那会儿真正动手的是十七。
思路到此,她打住不想,面上露出笑来,对妇人说:“如此,就劳烦夫人了。”
日头又上了一寸,这家的夫妻忙了起来,小女孩在院子里捧着一个蚂蚱,趴在门口,时不时偷看檀华一眼,檀华向这孩子招招手,小孩子有些腼腆的走过来。
檀华就是在今年春天,在市井里救了这个小女孩儿,她长得灵秀可爱,差点被权贵劫走当奴婢。
她父母都是平民百姓,奈何不得,那天这孩子亲娘在一旁还好,父亲却挨了一鞭子。
“秀儿最近还好吗?”说着檀华摸摸袖子,发现自己身上今天没带糖果,只带了一些金银。
小孩子含羞低头,说道:“秀儿都好,谢姐姐关心,姐姐不多待两天吗?”
“一年多不见,秀儿还认得姐姐?”
秀儿说:“认得的。”
檀华留秀儿在这里说了几句话,不一会儿,这家的妇人来了,见着女儿手里把玩着一个什么金做的东西,亮晶晶的,却也只捡了要紧的事情先说:“娘子,马匹和干粮都已经备好了。”
“我就走了,莫要与人说见过我。”
妇人:“娘子稍等,家夫正在做饭菜,一会儿就好,不若吃好了再行?”
檀华说:“我已吃过了,不宜久留,就此告辞,今日多谢二位。”
说罢,马儿牵出来,檀华在门口踩着马镫跳上马背。
马儿旁边挂着满满一袋子的干粮,里头多是些炒面炒米之类,还有几个饼子,两壶清水。
这些东西沉甸甸的挂在马背两侧,马儿驰骋,她衣裙飘起,像是雾一般。
自后面望着的这一幕的妇人说:“不知这位娘子要到哪里去?她这就走了吗?”
马蹄轻快,不一会儿功夫檀华的身影就消失在这条碧青色的路上了,那些亮丽的颜色掠过层层幽绿色树影,也全然不见了。
却说那些暗卫,始终没能追上永寿公主。
此世萧翀乾正在敬奉三清,他燃了一道写满字的黄表纸,手上握着三支绮云香,在火烛里点燃。
一身黑衣的暗卫,默默然跪在萧翀乾后面,垂着肩膀,也垂着头,他如实将今天发生的事情描述了一遍:“永寿公主今日出城游玩,行至渭水河畔珈蓝渡口,说仿佛听见动静,我等疑似是有上次袭击公主的刺客等人卷土重来,不敢懈怠。此时公主上了一艘自此经过的小舟,乘水而去,我等追之不及,一路远去,再未见公主身影。属下怕耽搁时间,留下其他人等搜查,立刻回宫来报,请陛下派人搜寻公主。”
老太监梁闻喜为萧翀乾将点燃的香火插入香炉之中。
清淡的冷香悠悠漫起来,一个冬天过去了,萧翀乾并没有太大变化。
还是挺拔高大,此时莫名有凶煞之气扑出来,殿内气氛沉沉,此中人等噤若寒蝉,握过香的一只手在身侧攥成拳,香炉之中星火上灰烬落下,能听见指节握起来的声音。
他命令道:“传令让岑远明领两千百骁龙卫去找,往洛京远处找。”
“……此事秘密进行。”
“至于你们……”
暗卫立刻顿首,说道:“属下失职,大胆还请陛下从轻发落,允我等留得一命,戴罪立功,与骁龙卫一同寻找公主。公主在外,不免改妆易服,我等熟悉公主,找寻起来应当更为方便。”
他说着,心里捏了一把汗。
萧翀乾扫了他一眼,目光过处,这人战战兢兢。
“依你之见,去吧,找不到永寿的下落就不要来见朕。”
暗卫礼拜,躬身后退,萧翀乾望向被打开的宫门,新鲜绮云香顺着敞开的门飘出去。
萧翀乾说:“去请仙师过来,算算永寿到哪里了。”
梁闻喜弓着腰,说道:“陛下您忘了,仙师去寻药,还未回来。”
“等仙师回来,立刻请他来见我。”
“是,老奴记下了。”
萧翀乾微微垂下眼睛,回头望向莲花台上的三清仙尊,他伸手,又捻了一炷香。
闭上眼睛说道:“三清在上,弟子大昭第十五代皇帝萧翀乾,有一爱女,名唤檀华,辰时渡水,失路不归,弟子不敢妄求,唯盼小女檀华,平安无事,早日归来。”
绮云香的味道渐渐浓郁起来。
这段时间宫里派出的骁龙卫也好,暗卫也好,人员加了几番,捡到了落入河水之中的小船碎片,向几处河津附近的人打探消息,却始终没有消息。
有人说曾看着一个乌发如云的女子骑着一匹黄马远去。
他们循着那个方向去找,却只看见一片山里,往山去找,树影茂密,地上只有野兽脚印,还有一二樵夫山客的脚印,却不见永寿公主的踪迹,回忆公主那天穿着的宫人说,永寿公主穿了一双厚底的靴子,走路应当是平的,而马儿的蹄印又有谁不认识呢?
另一行去找船夫的人也是无功而返,不知那摆渡的船夫是哪个,也不知道沉入水底的船是哪家的船。
找人的骁龙卫又来报说:“……已经找过了,没有人。”
谁能想一个十几岁从未走出过皇宫的永寿公主离开皇宫就像是后背插上翅膀一样,一点踪迹也找不到了。
骁龙卫和暗卫一起找了十多天还没有什么线索。
岑远明点点头,拍了拍属下的肩膀,说道:“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让大家歇一会儿,继续找吧。”
檀华这一路走的不快,她最初骑马,离开洛京一百里她便不再求快,也将马儿换做了马车,也是雇了个人赶马,她倒也没有刻意隐藏,只是略做了一点打扮。
最开始几天骑马多,腿有些酸,连着躺了许多天。
只偶尔下来走一走,也不求快,风景好就看看风景,这会儿跟在一个商队后面慢慢走。
她坐在车里,听着车轮碾过草地轱辘辘的声音,半闭着眼睛休憩,偶尔听车厢外面有一些人声吵嚷。
这些人是去代郡贩卖药材的,马上就要到了,檀华打算晚些的时候和这些人一起进城歇息一会儿。
第141章
行至城门口, 大家排队入城,同行的商队里一个管事的郎君正在清点车马,交代事宜, 他行至车队末尾尚且不停,一直走到檀华车马旁边。
马儿旁边的车夫是一个二十岁左右面容略有深刻的年轻人, 一直坐在车辕上, 原本腰间配了一把刀, 已经叫他收起来了, 一路上这个马夫总是半垂着眼睛赶马,沉默寡言, 平时几乎能一天都不说一句话,只有一样,服侍马车里那位甚少露面的女郎还算用心。
温南风在马车旁说:“一会儿娘子不用下车, 我家都已打点妥当, 到时候只说娘子是我家人即可, 守门的人不会多做惊扰。”
檀华坐在车里,她此时不穿鲜亮惹眼的衣裳,只穿一身淡青色有绣花的衣袍,身边放了一架琴,几本书, 这一路对外只说是寻亲的,因路上生病耽搁了行程, 家人有急事先走了,留了仆人给她,这会儿病好了, 她便出门寻亲。
她在车厢里用指腹压了压脸上人皮面具的边缘,确认整整齐齐, 没有不服帖的样子,才微微掀开马车的帘子,对外头的人说:“有劳温公子费心了,这一路上多谢了。”
“区区小事,何足言谢,再者娘子于我等亦有相助。”温南风拱拱手,说道:“待到入城之后,请让温某再行拜谢。”
说来,檀华遇到这支商队的时候,他们不久前遭遇过一伙劫匪,一行货物没有损失,但是温南风的叔叔却受了伤,伤口已然化了脓,涂了金疮药,又忍痛放脓刮治还是不见好,人也发了高热,商队停下,都以为温南风的叔叔快要不行了。
当时同行了几天的檀华拿了些自己前几年让人做的抗生素给了温南风,一来是既然遇见了,不好见死不救,二来温南风让她主仆两个就近随行,多有关照之意,却不肯收银钱,送他药也算是还了人情。
现在檀华脸上贴着人皮面具,容貌清秀,说得上是好看,但也只有一点好看,并不多。
外表看上去是个清丽端庄的年轻女郎,只有一双眼睛,这个时代没有美瞳,眼睛什么样子是掩盖不住的。
不过这商队没有人认识她,即使认识,天下相似的眼睛又何其多?
倒也不用紧张。
如此,温南风已经往商队前面去了,城门口的队伍缓慢前进着,一会儿应该就到他们了。
温南风的叔叔在队伍之前,他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下巴留着一把胡须,见温南风到身边来,笑着问:“怎样?可有什么异常?”
温南风说:“一切都好,没什么异常。”
温秉良笑了笑,又问道:“施娘子主仆可还好?”
温南风说:“……也好。”
见他有些不好意思,温秉良摇摇头。
这些天温南风对后面马车上那位姓施的娘子的留意温秉良看在眼里,他这个侄儿最近有事没事就在队伍前后巡查,多半是为了施姑娘。
而施娘子也才生过一场病,身体不好,再加上同行多为男子,有些不便,施娘子很少下车,即使下车身后也带着那个赶车的护卫。
往常在交际场合也算是如鱼得水的侄子,意外一点都不会和女子相处,一路上十几天,都没和施娘子说过几句话。
只是二人多半是没什么缘分,施娘子一心归家,无意逗留,看起来对小侄南风也没什么心思。
温秉良心里叹了口气,知道场合不对,话不能多说,入城的队伍正在排列,所有人排队入城。
今日入城的速度慢,他们经过城门口只见有人拿着一张画像纸打量入城的人,目光在年轻男女面容上多有流连,尤其是女子。
除了慢一些,一切都还恰当,温秉良巧合看了眼那兵将手中的画像,画像只画出一个轮廓和大致面容,只一眼便能认出来画中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
他瞧着陌生,又不见城门口粘贴告示,心里奇怪。
车马陆陆续续进城,温家人只往自己家去,走了一会儿,温南风再回头去找寻那位施姑娘的车马,却发现一点踪迹也没有了。
他策马到后头,问赶车拉货的人,说道:“可有看见后头施姑娘的马车?”
赶车的人摇摇头,他车上东西堆得山高,后面有什么都挡住了,是以很好回头看。
另一头,一辆马车在一家客栈前停下,檀华从车中跳下来,车夫站在一旁,虚做搀扶。
店小二早已上前,自有人接过车马,小二说道:“客人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那马夫说:“住店,马匹好生安顿,再收拾两间上房。”
那小二立刻露出笑,“二位快请。”
这不年不节的,生意不如何热闹,客房也是不缺,马夫去柜台付了定金,领了房牌,小二带人去了二楼上房,他推开门,给檀华介绍说:“被褥铺盖都是新换的,屋子今早擦洗过,保证干净,您有什么要的随时叫这里的伙计,您看现在可要一些粥饭?”
檀华示意车夫给小二一块碎银,说道:“我要沐浴,送一些热水来,茶饭就先不必了。”
小二说:“是。”
说完,檀华对身后的车夫说:“阿曲,你自便吧。”
阿曲将包袱放在檀华房间,又转身来到隔壁,他和檀华的房间是相邻的,檀华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重新梳了头发,她问小二要了一碗粥,吃过饭又擦了一遍长头发。
过了一会儿,阿曲敲门进来,取走檀华放在椅子上的脏衣服。
他进来时正看见檀华低着头,半湿润的头发从肩膀垂下来,遮住半边面容,她低着头一只袖子卷起来,另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光洁如瓷的手臂。
眼中略过一抹莹白,他忙低下头,捧着衣服向后屋外褪去,又合上门。
檀华眉心微蹙,她离宫匆忙,没带苏合香,这些日子常常能感到肌肤下有一些细微的游离的疼痛,好在并不明显,稍稍转移下注意力就没事了。
她从身边一只天青色的瓷瓶里面倒出一丸天香养神丸服用下去,靠着床上的枕头睡着了。
一夜无梦,檀华第二天早上洗漱,阿曲敲门,檀华认得他的节奏,说道:“进来。”
阿曲推门进来,又好好关上了门,他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镜子前面的檀华,愣了愣。
檀华正在镜子前剪头发。
她有一头漆黑的长发,黑得像是深夜的天空,光润的如同绸缎,柔顺又漂亮。
现在她手里拿着一把普通的黑剪子正在一点一点将头发剪短。
剪下来的半尺长的头发搭在梳妆台上的一张丝帕上。
檀华久久没听见阿曲说话,问道:“是有什么事情吗?”
阿曲说:“小二刚才来问,今天的早膳,娘子是要在房间用,还是下楼用?”
“哦,一会儿下楼用,正好走一走,散散心。”
阿曲听着她咔嚓咔嚓的剪头发声音,说道:“中原人不是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易毁伤,你为什么要将头发剪掉?”
“别人讲我就要听吗?我的头发我做主,头发长了不好洗。”
阿曲觉得有些可惜。
他是檀华在一个人牙子手里买来的仆从。
他要跑,打了人牙子,跑了半日不巧撞上一队兵马出城换防,因为形迹可疑被抓住了,被敲了一闷棍的人牙子想法子要弄死他,檀华花了十两银子把这个人买下来了。
这人说会骑马,檀华就让他当赶马、打杂、当护卫,给他算三份工钱,让他保护自己半年,就算是还清了这十两银子,届时将身契还给他,放他自由。
这一路上,意外的得用,赶车喂马像模像样,拳脚功夫也有几手,遇见三两个劫道的,他赤手空拳就能把人掀翻。
至于这人的来处,他自言本是边境苗人,去年夏天暴雨粮荒,当时生了不少盗匪,他在山里采药被一伙强盗捉住卖给了人牙子。
去岁大雨连绵,洛京派去各城的米粮财帛,因为路途遥远,到了地方可能不是太及时,的确生了一段时间的乱子。
有一些的盗匪流寇产生,而今年丢失的税银据说也是叫这些盗匪抢走的。
檀华头发剪的差不多,对着镜子略作修饰,她用布巾包起来断发,指了指桌上包好的断发说:“你拿走,一会儿找个无风的地方烧了或是埋了。”
镜子中长发乌黑润泽、丰盈茂盛,手指穿过,光滑如缎,檀华想起自己从前凭借一根头发就能辨认出燕归的身份,其实每个人的头发都有不同。
“一会儿给小二些钱,让他买些红茶来,不要多好的,一定要出颜色。”
茶水洗发,能稍微改一些发色。
这些日子,檀华不断修改自己的形象,她发觉自己有时候是有点吹毛求疵的。
也许是太无聊了吧。
她顺手挽了一个简单的发髻,阿曲收起了檀华的碎发,两个人一起下楼吃饭。
不年不节的,酒楼里也有一些人,不过清早还算安静,两人找了一张桌子分坐两侧,也不分主仆,各自要了几样饭菜。
檀华坐了一会儿,她面前一个白面馒头,一盘子盐水鸭,还有一盘炒豆芽。
对面的阿曲,吃得更多一点。
坐了一会儿,她发现这家客栈的客人不算多,大多是一些外地的行商,这样南来北往的人一看就能看出来。
一早上大家也只是吃吃喝喝,或是准备拜访亲友,认识的人还会相互打打招呼。
店里头有个看着六七十岁的老年人,带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祖孙两个拉琴弹唱。
曲子咿呀婉转,也算是动听,檀华仔细听,发觉可真是天高皇帝远,这里讲的是洛京春深,分明是柔贵妃的故事。
第142章
檀华一边吃饭一边听人咿咿呀呀的唱柔贵妃昔年多么受宠, 听人讲柔贵妃死后萧翀乾不问朝政荒唐度日……
曲子里面唱着:
一年三百六十日,奇珍异果尽呈前,南海明珠和氏璧, 荔枝堆雪樱如血,袅袅娜娜居帝阁, 素手不染丹青色, 五洲寰宇奉殷勤……
客店里的人一边听这个曲子一边吃早饭一边聊天, 只要不吵起来完全是自由的, 孙洪才说:“这位皇妃不知是何等容色,竟如此受宠。”
“温兄去过洛京, 见多识广,不知可曾见过这位娘娘?”
“兄台说笑,娘娘久居深宫, 平民百姓岂可得见?更何况娘娘身死之时, 我还未到过洛京, 实在是不可能见过。”
接话的人声音有些熟悉,檀华看了一眼,对方正是温南风,他对面一个方脸阔面的人,两个人饮食简单, 包子馒头还有几个小菜,正在边吃边聊。
檀华随着温家的车马队伍入城, 虽然不怎么下车,但是温家车队的人都能认个差不多,温南风对面的人不在其中, 看对方穿衣举止,大约和温南风一样是个商贾人家的子弟。
唱曲子的女孩儿正唱道:“娇躯还易染病疾, 罗帕染血病缠绵,四海医官不能救,帝王问药凌虚宫……”
“也是红颜薄命。”孙洪才叹了口气,像是想起什么一样,说道:“记得贵妃娘娘还有个女儿?”
阿曲对面的檀华听得认真,一边听一边笑,阿曲则是一边听一边微微皱眉。
这话温南风接过去,说道:“是有一位公主,我等庶民也只知道有这样一个人而已,再多哪里知晓,仙妃已逝,帝裔高远,孙兄何必说这些徒增感伤。”
孙洪才从袖中摸出两枚铜钱抛给唱曲的小姑娘,这件事罢了,小姑娘还在继续唱。
檀华对小二招招手,小二快步走到桌边,他昨日昨晚才收了他们的银子,这会儿还没焐热,又知道这两位有钱,恭敬得很,“这位小姐,有何吩咐?”
檀华指了指唱曲的姑娘,问道:“这曲子唱多久了?”
小二说:“这曲子传唱至今差不多有三年了,三姐儿唱这曲子也有大半年了,她和他祖父是去年夏天害了灾过来投奔亲戚的,只是亲戚也病死了,掌柜可怜他两个老的老小的小,留他们在店里弹唱,混口饭吃。”
檀华摆在桌上两个小碎银,拨了其中一个,说:“劳烦一会儿将这几个钱给唱曲儿的姑娘。”
这几个钱也不多,只能让那对祖孙吃一两顿饭罢了,恐怕更多些就要招人眼了,反倒不好。
小二看了看另一个大一些的碎银,檀华也拨过去,说:“我有话问你,这城中最近有什么事情吗?”
小二利索收了两枚小碎银,拱手作揖,说道:“娘子好心,小人代替那两个祖孙谢谢您。”
“要说事情,过两天将是我们这儿的百花节,外地是没有的,姑娘若是没什么事儿不妨多留几天,看看热闹。”
檀华没做声,说道:“去外面走走吧。”
二人付了钱,一道出了店门,上街慢行。
檀华慢慢走着,间或看看两边的店铺,她买了一些花生瓜子,自己不吃,只是偶尔和路边的人聊天的时候送给对方一些。
檀华买了些吃的东西,在洛京没见过,转手交给身后的阿曲,两个人走走停停。
途经一家店铺,檀华多看了一眼,只见里面有一个青衣身影一掠而过,仿佛是从小门进了后堂。
她抬头看了一眼,发现原来是一家当铺,敛裙走进去。
店小二正在和一个年轻人做生意,二十来岁的样子。
柜台后的小二抬头看了一眼,问道:“小姐是买东西还是入当?”
檀华说:“我随便看看,你先忙不用招呼我。”
小二打眼一看就知道她不是来典当的,多半是好奇来看看,对她说:“您慢慢看,有什么事情尽管和小的说。”
檀华一边看东西一边扫了眼柜台前面的帘子,问那小二,“这道门后面是什么?”
小二说道:“是我家楼上客室,若您有什么不常见的物件,可以到楼上交易。”
那点好奇不多,檀华不准备追人上去,她一边看当铺墙上的挂画,一边听掌柜的和那边的人说话。
小二面前还有个年轻人,看着二三十岁,一身灰布长衫,形容消瘦满脸蜡黄,双眼下各有一大团乌青,五官长得其实还算可以,只是人气色太差。
柜台上放着一个大包,是一团棉衣,店小二正在展开摸索查看。
那人边说话边咳嗽,声音断断续续:“去岁冬日做的,那会儿我不在家,这衣服也没上过身。”
小二道:“二郎你去年不在家,今年可是要过冬的,这衣服送到当铺来,冬天可怎么过?”
那人摇摇头,说道:“我父母已然过不了这个秋天,我为人子不得以身相代,一碗药还是得买的。”
小二叹气,将衣服装起来,提起称来称重,道:“一斤八两,三钱银子,如何?”
那人接过钱,拱手行礼道:“可以,多谢了。”
同乡之间,心知这小二给的价格已经十分厚道,且对方是店小二为人下自有一番难处,他心存感激。
檀华见着这个人倒是忘了刚才进了后堂或是楼上的男子,眼熟的人何其多,没什么大不了的,她走过去说道:“公子可是遇上了什么难处?如何到这等地步?”
她自有几分眼力,能看出这人不是什么作奸犯科的不良人,要说疾病,当是有一些,但应当是精血损耗所致。
这人看檀华一眼,又看看她身后像尾巴一样跟着的少年人一眼,觉得这对主仆不太一般,心里有几分忌惮。
檀华自袖中摸出一块令牌,晃了一下。
片刻后,两个人到了一座茶楼。
两人找了个僻静地方,年轻人坐下说道:“在下名叫朱文栩,家父原是州府的一名从事,只是三个月前被判挪用公款,现在牢狱之中。”
檀华问:“令尊为何挪用府库公款?”
年轻人桌上的手握成拳头,他道:“我父亲在州府做事素来战战兢兢,谨小慎微,平日清清白白,如何敢挪用公款?恐怕当中有什么误解,我已见过父亲,他的样子分明是被人屈打成招!”
“还望贵人救我父亲性命,帮我父亲洗刷清白!”
檀华从袖口摸了一些钱给这个人,说道:“我要见见你父亲,看看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年轻人道:“这容易。”
他带着檀华到了牢房,一钱银子开路,狱卒好说话得很,只是多看了一眼檀华,问道:“这是什么人?”
年轻人说好准备好的说辞:“这是我表妹,今天陪我去看望父亲。”
此次檀华只自己来,将阿曲留在了外头,两个人循着潮湿阴暗的牢房往里走,空气里有种发霉的腥臭味道,期间老鼠窸窸窣窣,狱卒百无聊赖,在一起拉闲话摇骰子。
狱卒带着他们停在其中一间,说道:“给你们两刻钟,有什么话,就在外头说罢。”
隔着一道木栅栏,里面有一铺稻草,一个穿着白色囚服,头发花白的老人半靠着墙壁坐在里面,他头发散乱,囚服上有许多黑色铁锈一样的污垢,整个人憔悴苍老。
他听见狱卒的动静从墙角的稻草堆里面起身,扑过来,对着朱文栩说:“我的儿,你好好活着,不要在花心思管我了!”
朱文栩说:“父亲,您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不能对我说吗?”
老人摇摇头,说道:“你不要管我。”
……
檀华从牢房出来的时候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她对年轻人说:“你父亲会没事儿的,不过你要帮我做一些事。”
那个老人告诉檀华,他只是不小心在同僚醉酒的时候看到了一册账本。
他还不明白那是什么。
这个问题应该只有此地的知府能够解答。
檀华的方法比较粗暴,她让这个姓朱的年轻人画了一幅知府夫妻的画像,这个是小事难不倒对方,连知府宅院的布局对方大致也能说出来。
说完,朱文栩不安地问:“姑娘,您要做什么?”
檀华笑了笑,这个问题大约很有意思,当她夜间和阿曲一起走到知府夫妻所住的正房,把这对夫妻各自绑好,知府咽了口唾沫,也问了这样半句。
夜色里,看不清面容的少女像是一只森森然的艳鬼,她身上浅淡幽幽的香气在夜色里浮浮沉沉。
知府的夫人已经昏迷过去了,知府睁着眼睛看不清东西,却能感受到自己脖子上冰冷的刀锋。
阿曲握着刀,横在知府脖子上,檀华站在阿曲身侧,阿曲的身手意外的灵活迅疾,一切在知府夫妻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完成了。
“刀剑无眼,乖一些。”
檀华捏了一个东西,递给阿曲,说道:“给他吃下去。”
阿曲也很乖,他手里扣着知府的下巴,一掰一合,东西在对方张嘴的瞬间丢进去,拿东西直接顺着嗓子眼滑了下去,知府有心想要搞一点小动作,完全没来得及。
“那他的嘴巴堵上,等一会儿,吐真剂就要起效了。”
阿曲看着檀华露出好奇的神色,知府听见她的话立刻想要把咽下去的药物呕出来。
根本不会成功。
这个时代当然没有魔法吐真剂,但这些年檀华因为疾病接触过很多种麻药和止痛剂,有些药,人在服用一定剂量的时候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
有点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大脑不听别人指挥就做出一些事情说出一些话。
如果是秘密,稍加引导,也不再是秘密。
第143章
知府的公子又在深夜里回来, 这是个纨绔子弟,穿着锦绣团花的衣裳,头上系着一条玉带, 醉醺醺的庭院里,他本来有个贴身服侍的小厮, 今天夜里也不知道给丢到哪里去了。
一身醉醺醺的酒气, 醉眼迷蒙, 这天色月亮大, 水池里一片银晃晃的,他却也知道怕, 看了一眼脚下踉跄着饶过一个弯子走过。
七拐八拐的,忽然见着一道倩影从身侧飘过,不知道是人是鬼, 下意识伸手去扯, 也是他狗胆包天的一个人, 酒劲儿上来了都不知道要怕的,因为醉得厉害,睁着两泡醉眼,夜里看不清什么,这个浮浪子弟倒是罕见地露出了两分痴态。
不知有是没有, 听见了一道幽然笑意。
紧接着,这本来就有七分醉意的公子哥, 忽然脸朝下朝着另一边直直倒下去。
“……死了么?”
“只是晕倒了,还活着。”
夜色幽冷,微风徐徐, 檀华乘着夜色离开了寂静的知府衙门,她手中拿着一本薄薄的账簿, 最普通的蓝色封皮,和时下流行的话本看起来很像。
这晚上是很无聊的,她时不时和身边的阿曲说两句话,若是叫外人听见也只觉得没头没尾。
“你有没有听过宝藏的故事?听说有人会将金银珠玉埋藏在一个地方,也许是怪石林立的荒山,也许是沙漠里,还有可能是海底,埋藏东西的人会留下一张藏宝图,多年之后,幸运或是不幸的后人按图索骥能够得到金山银山一样的宝藏。”
阿曲听见了露出一点好奇和疑惑的神色,说道:“在下没有听过藏宝图,只是听说前朝文帝墓葬豪奢,金银珠玉、大国之宝、名家书画,尽在其中,只是世人只知道成帝陵寝在燕云山附近,而不知道其具体位置,且燕云山靠近皇家园林,多有守卫,无人擅闯。”
“你对这些感兴趣吗?”
檀华很少见阿曲对什么感兴趣,不过人嘛,喜欢金银珠宝是正常的,不喜欢这些才奇怪。
“小姐听说过藏宝图?”
檀华眨眨眼,说道:“街上的话本里不是经常有类似的故事?几个人机缘巧合得到藏宝图,组织了一个队伍去深山或是荒漠里面寻找,历经千辛万苦,死了好多同伴,最终找到了宝藏。”
“不过,比起藏宝图的故事,我更喜欢桃花源记。”
这一次阿曲没有问自己没听说过的《桃花源记》,他对中原文化不了解,在诗文方面他是个文盲,没有听过一个故事很正常,他看着身边的檀华有些失神,她脸颊带着一丝微甜的笑意,却有些缥缈,像是摸不到抓不到的云雾。
云雾渐渐升起,两道人影在夜色之中消失在了知府衙门。
一同消失的还有她的尾音,“不过整个村子都藏起来的很少有,藏起来的人一般都是有主的。”
阿曲问:“比如佃农和奴仆?”
一道女声说道:“其实也不止……”
街道上,更夫手里敲着梆子,一声声的喊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不知不觉,天亮了。
知府夫人先醒过来,她看见身边歪脖子躺着的知府,心悸万分地先试了一下对方的呼吸,指尖在对方鼻翼感知到气流,这才心悸万分地推搡。
知府被夫人推醒了,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发觉自己还活着,除了有点晕也不觉得哪里特别不舒服,口中说道:“夫人,昨天夜里,我梦到两个强人闯了进来……”
想着昨天夜里发生的事情,他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昨天晚上我们做噩梦了?”他不抱什么希望地说道。
知府夫人早在他吃药之前就晕了过去,说道:“我才被睁眼,就被那两个人打晕了,到现在后脑还有些痛呢,决计不是什么梦,老爷,那两个人可有拿走了什么?”
知府想起昨天在逼迫中交代出去的话,一张脸渐渐由白转青,搭在被子上的手也开始筛糠一样的打颤。
知府夫人见知府老爷脸上愈发没个活人气色,人也战战兢兢,安慰道:“家里那些金银之物被抢走了也就抢走了,他二人没有谋害你我性命已经是天幸了,阿弥陀佛。”
知府哀叹一口气,狠狠拍了一下被子,说:“唉,要是金银财宝也就罢了,你不知道那两个人抢走的可不是什么金银珠宝,他们他们……”
话在喉咙就是说不出来,他夫人说:“怎么了?那两个人可是抢走了什么要紧的东西?”夫人面上着急,“你我夫妻一体,有什么要瞒着我的?”
“罢了罢了,早晚是要说的,此言出得我口入得你耳,万万不要叫第三个人知晓,哪怕是你我骨肉。”
那夫人慎重保证,知府才开口道:“那两个人抢走的是我的贪污府库罪证。”
外头有婆子隔着门报说:“老爷,夫人,今个一早有人发现少爷倒在花园旁边,磕破了头,才让婆子们叫醒,现在头疼。”
屋子里头两个人着急似热锅上的蚂蚁,今天实在没有太多心情关心这个心肝宝一样的纨绔儿子,想了又想,斥道:“这不孝子,一刻不让父母省心!这几天把他关在屋子里,叫他别出门!”
知府夫妻两个为这个儿子发了一刻脾气,心情好了些,又是愁闷不易。
……
却说另一边,客栈里正是吃早饭的时候。
朱文栩坐在檀华对面,她看着檀华自己剥了一颗鸡蛋,阿曲埋头吃饭,她做了事,心情好,早上多舀了一勺红豆饭,这会儿吃不下,也不强吃,只是放在一边。
他们今天吃饭早,在这里吃饭的客人更少,常去的爷孙还没来,选的位置更加偏僻。
朱文栩还是为自己尚在牢狱之中的父亲担忧,他母亲本来身体不好,如今病情更重了几分。家里出了事情,能卖的都卖了,还是买不了父亲的性命,一筹莫展之际,遇见了这位姑娘,说是也许能帮她,他也是鬼迷心窍,不知怎么就信了。
也许人到了危急关头,只要有人肯说一句帮他的话,不论对方是什么人都会相信。
就如同抓住一棵救命稻草。
朱文栩觉得自己是昏了头,但他看一眼昨天夜闯知府衙门,今天不但没有逃跑,还安然吃饭的这对主仆,不知为何又生出几分信心。
檀华说:“令尊是替罪羊,他若是肯认罪必定难逃一死,若是不认罪也逃不了一死,我们帮不了你劫狱。”
朱文栩点点头,说道:“我已知晓此事,劫狱乃大罪,于姑娘无关,小可万不敢作此打算。这两天姑娘为我母亲请医,已经是感激不尽,不敢多做妄想。”
檀华看了对面的朱文栩一眼。
他脸上没有太多失望,有几分感激之色。
檀华一只手在袖子里捻了捻,摸出来一封看上去平平无奇的信件,说道:“你拿着这封信想办法去找泸州耿刺史吧,只要你把这封信送过去,你父亲的性命就能报的不,即使保不住他的性命,也能保住他的清白。”
朝廷官员之间从来都有党争,自萧翀乾疏于朝政之后,朝中党争更是激烈了几分,还好一直有老丞相当中协调,一直以来,也过得去。
但是现在老丞相不能理事,萧翀乾对修仙一事的热烈半分不减,太子临朝,新丞相也有了,还有一些谋逆的传闻。
此地知府倒卖了府库里的兵器,还卖掉了附近粮仓里的粮食,这些东西不可能是山贼买去的。
如此想来那些谋逆之说,也不是空穴来风,只是当初那个谁没有把这事儿说明白,想来是他心里到底留了一些分寸。
檀华想到这里,免不得有些出神。
不知道萧翀乾知不知道这件事,不过萧翀乾是皇帝,太子哥哥也不是空有名头的。
她只想了一会儿,回过神对朱文栩说:“事不宜迟,你速去吧,不要和人提起见过我。”
朱文栩起身行礼,“如此,小子先行离开,他日事成,必来报恩。”
檀华吃了饭,照旧是出门走一走。
还没走太远,就看着官差一样的人拉这个大夫,看着大夫跌跌撞撞被人塞进了马车。
这会儿行人渐多,有人问道:“这是怎么了?”
别人说:“还能怎么?听人说知府病了,也是祸不单行,先是知府的儿子半夜里撞鬼,摔得头破血流,再接着一大早知府才到了衙门就晕过去了,这不,州府里一些有名的大夫都叫人请到府里瞧病去了。”
檀华站在一个瓜的摊位面前,手指弹了一下西瓜。
卖瓜人说:“今年风调雨顺,瓜也是好,甜得很,姑娘买回去,不甜只管来找我。”
檀华笑了笑。
“阿曲,要不要吃瓜?”
那头还在说:“怎么这么倒霉?别是冲撞了什么太岁?”
“还别说,知府夫人今天还请了和尚与尼姑来家里做法事呢!”
两个人声音不算很大,越说越是没边际。
“要六个甜瓜。”
“施姑娘,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檀华一转身就看到了温南风,温南风手里提着两尾大活鱼,一见着檀华就笑起来,“施姑娘,早上好。”
有两天没有人叫自己的化名,檀华差点忘了。
檀华说:“温郎君,你好。”
说起来两个人在同一家客栈住了两天,第一次碰面却是在客栈外头。
温南风说:“我刚才和人买了两条肥鱼,正要去这边的如意园,施姑娘可要一同去园子看看?”
第144章
如意园是一座当地的雅苑。
内有小桥流水, 亭台楼阁,专供文人雅客游玩之用,内里可以招戏子优伶弹唱歌舞, 也可以野炊玩乐,当然也可以请人摆酒上饭。
里面去游玩的人不算少, 大多是有些家资的人。
温南风说:“如意园里面常有些少年男女聚会, 不拘是哪里人, 只要谈得来可以一起玩。”
只说温南风手里提着的两尾肥鱼, 必然是去见客,檀华看出这一点, 自然不会同去。
温南风即使走到如意园也颇为遗憾,他遗憾于好不容易今天又见到了施姑娘,未及与他多说几句话, 却是有事在身, 腾挪不得。
他这边来到如意园也实在是要见一位贵客, 半点耽误怠慢不得。
手里提着的鱼交给了如意楼的管事,说道:“一尾红烧,一尾清蒸,送到甲字第六包厢。”
管事婆子恭恭敬敬接了他递过来的鱼,这两条大鱼用稻草拴住嘴巴吊起来, 被人提在手里,还是活着的, 两个尾巴扑棱棱摇摆,“小的这就去做。”
他有一位爱吃鱼的贵客。
温南风很顺利见到了对方,他们在一个门窗紧闭的房间见面, 地上放了一座白色水汽缭绕的冰鉴,屋内雅致漂亮。
对方一身青衣, 表情温然,却气质矜贵。
这人坐在桌子旁,手边半碗茶水,身侧有一个不声不响的锦衣护卫。
温南风知道这人不好对付,往日里都是与他父亲来往,只是去岁大雨,他父亲得了时疫,虽然侥幸保住了一条命,但身体实在是大不如前,出远门已经是不行了,他是家里的继承人,这件和贵客联络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他说:“见过二公子。”
对方见到温南风也是笑了笑,说道:“此番温郎与令叔一路辛苦了,坐下喝杯茶。”
婢女为二人重新各自倒了一杯茶,对方展开一副山水扇子,徐徐扇动,半垂着眼睛,似是不着急说正事。
温南风喝了半盏茶。
二公子问道:“你父亲还好吗?”
对方说:“多亏了去年公子送来的药方,家父服用后已经是大好。”
寒暄过后,就该说正事了。
不等二公子相问,温南风说:“已经陆续运出去了,三日之内即可全部运完。”
原来温暖风一行人并不是普通的药材商人,运输药材只是他们的一个伪装,更重要的是帮这位二公子运送一些东西。
前两年他家生意遭厄破产,被人引着投到了这位二公子的名下。家里商队就经常以行商的名义帮对方运送东西,有时是粮油、有时候是甲胄,有时候是兵器,甚至去年因为天灾,年景不好,百姓活命困难,他们家以蓄奴的名义为对方买了一批人口过去。
因为这些经手的事情,温南风知道这个人身份不一般,却不敢贸然相问,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对方不说他贸然刺探恐怕招致杀身之祸。
“动作快写,这两日州府不太平,恐怕迟则生变。”
“是,小人尽快。”
就在这时,外面脚步声由远及近,室内二人收声。
片刻后有人敲门问道:“二位贵客,饭菜好了。”
各种酒菜摆满一桌,其中有两条大鱼盛在白色大盘子里,小二说道:“这两盘是客人带来的鱼,我等特意请了大厨烹饪,这位大厨的师父是从宫里御膳房退下来的老人呢,做鱼是一绝,客人请慢用。”
“坐下一同用膳吧。”
温南风一同坐下,筷子不怎么动,两个人喝了一杯酒,只看对方拿起筷子,在红烧鱼的鱼脸上夹了一筷子肉,第二筷子夹在清蒸鱼的腹部。
二公子说:“你父亲和我吃过几次饭,也常常给我带鱼,是你父亲说给我带鱼的么?”
温南风看对方举着一杯酒,撑着下巴望向室内的屏风,有些怅然追忆的样子,隐隐可见几分愁绪。
温南风说:“劳您挂念,小人和家父心里感念公子恩情,知晓公子喜欢吃鱼,所以总是带一些过来。”
他父亲还交代说,在这位公子面前谨慎归谨慎,不要耍小心眼,坦诚一些最好。
一不小心,被对方以为窥视喜好和身份就不好了。
温南风心里有些紧张。
二公子并没有对此做出什么反应,他表现的也不像是多爱吃鱼,两样鱼只吃了几口,剩下的是菜品略吃了一些。
他说:“你们都错了,其实我不怎么喜欢吃鱼,不过陪着爱吃鱼的人吃鱼实在是一种趣事。”
这些年他父亲一直以为这位公子喜欢吃鱼,原来不是吗?
温南风听对方说这句话,其实有些奇怪。
为什么偏偏是鱼肉,而非牛肉、羊肉、驴肉呢?
“我记得你是从郝洲那边过来的?”
“是,小人从郝洲贩了药材过来。”
若是从洛京往这边来,也是要经过郝洲的。
“路上可有遇见什么趣事?看见什么有意思的人?”
这位公子既然问起,温南风便挑拣着说一些有趣的事情,他走南闯北,其实嘴皮子也不赖,话能说很多。
但是说着说着不由得想起了那位施姑娘,遇见施姑娘的时候,他们才击退一伙贼匪,施姑娘主仆二人赶着一辆马车在路上,当时施姑娘大病初愈,身形单薄,她帮叔父看过伤口,赠了药,然后她回到车子里,一整天都不怎么下车,那时候他以为施姑娘有些怕羞。
后来才知道,施姑娘不是怕羞,只是单纯有些冷漠。
不知为什么,温南风觉得这场旅途中平平无奇的,行商和旅客的相遇,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并且,他一点也不想将这段经历讲给别人听。
这是一种隐秘的想法。
温南风是比照着父母的优点长的,长相算得上英俊,气质亦是文质彬彬,举止投足赏心悦目,别人常常说他不像是商贾之家的子弟,而是像一个读书人。
如意园的饭菜当真精致可口,刚才这里的人说厨师是宫里做过御膳的想来不是夸耀,温南风久经应酬,知情识趣,却也不见这位二公子多吃几口,他喝了三杯酒,自喝酒起便不说话,看得出来心思不在此处。
大人物的心思总是很多的。
却说另一边,这会儿快到中午了,因为苦夏,檀华没什么胃口。
出门在外,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大人了,也不会因为胃口不佳而不吃饭。
中午不吃饭,过一会儿就要没力气了。
檀华带着阿曲走在路上,檀华说:“刚才听人说有一家店鱼汤很好吃,只是夏天喝热汤太热了。”
正好看见前面有一家糕点铺子,她身体不好,从来不贪凉,冰饮是很少吃的,点心正好,她说:“十七,我们去买一些绿豆糕吧。”
……正好清热解暑。
半句话出口,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叫错了人。
阿曲应道:“好。”
他表情平淡,对檀华叫错人这件事没什么意外,两个人一起去糕点铺子称了两斤绿豆糕。
檀华问阿曲:“你有什么想吃的,自己挑两样。”
墙上有点心挂牌,店小二嘎巴脆地介绍篮子里各种点心的名字,样式很多,不过最后他手里又多了两斤绿豆糕。
这人实在对糕点爱好有限,或者说什么糕点都爱吃,更喜欢吃肉。
也是人之常情。
往回走的时候,檀华发现路两边许多店铺在挂彩绸,有些人家还将花盆搬到门口来。
一些人在路边说话也是喜气洋洋。
“百花节就要到了!”
“仙女娘娘要来来!”
“今年谁家姑娘是仙女娘娘?”
“好像是赵家女儿吧。”
“听说府君病了。”
“咱们百花节不是府君主持的,我听说府君讲今年百花节要大半,还请了一支杂耍班子呢!”
檀华在路上听见了一些话语。
大约明白了一些百花节的事情,她走回客栈,正好店小二踩着梯子往牌子旁边挂彩绸,在梯子旁边帮忙递东西的见着檀华主仆过来,笑着说道:“姑娘,百花节要到了,您可一定要再住一些日子好好玩玩。”
“百花节上有什么好玩的吗?”
店小二说:“最热闹的要数仙女娘娘过街,仙女娘娘是我们这边长得姑娘扮的,她前面是一对吹拉弹唱跳舞的,后面还有一些杂耍百戏的,那天不宵禁,大家都可以上街,好些人跟着仙女娘娘唱歌跳舞呢!”
“最重要的是,凡是仙女娘娘所过之处,大家都可以沾上仙女娘娘的仙气,可以消灾解厄,化险为夷呢!这是我们这里最热闹的节日,附近县城村子的人也会过来沾福气呢,您既然来到,不如多待两天,看看这热闹。”
檀华笑着说:“如此热闹,可得看看。”
她进了门,经过楼下让小二送了一壶开水,进了门,洗过手,吃了一些刚才买的绿豆糕垫垫肚子。
绿豆糕,是老绿色的,圆圆一小块,带着点麦芽糖的清香。
小二的水送来了,檀华给自己倒了一杯在桌子上放凉,随后走到桌案前,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纸来。
上面记着一副简单的草图,另有两行字。
知府卖了一个兵器库,两个粮仓,本人狡兔三窟,所得的金银藏在了好几个地方。
檀华本来想过将这张图交给朱文栩,让对方当作物证打击贪官,可是她又想了想,朱文栩势单力薄,财帛动人心,这些真金白银拿到别人面前也是一个考验,万一对方拿了这些银子和知府同流合污可怎么办?
她随身带着两道令牌一道玉符,其中有一道玉符能象征她公主的身份,还有一道是御前女官的身份,严格来说这道玉符是檀华从她母亲柔贵妃那里继承来的。
当年也不知道萧翀乾和柔贵妃开过怎样的玩笑,竟给过她一道女官的令牌,这件事已经许多年过去了,大约萧翀乾自己也忘记了。
檀华从来没有听萧翀乾提起过。
当日威慑朱文栩用的就是这道令牌。
她想到萧翀乾,也不知道他远在洛京过得好不好,这些日子是不是还在吃那些要命的丹药。
多死无益,她放开了这一点。
最后一张令牌,是她调遣骁龙卫三百的令牌,严格来说,这张令牌可以在非战时调遣任何一地的守备军。
现在问题是,随便动用任何一道令牌,只要动静稍微大一些,都可能会暴露她现在的位置。
想了又想,檀华换做左手握笔,动手写信。
她的左手字工整有余,端丽不足,从未在人前用过。
末了也不盖印章。
她将旁边的图纸去掉自己的写画特色,将图案画的复杂一些,最后在图上提名为“藏宝图”
她写了好几份,分别塞到信封里面去。
第145章
手下的信委托给一个私人的驿站送走, 要价贵一些,也不打紧。
信件一来一回还要几天时间。
知府是个很贪婪的人,他不太张扬, 贪腐比较隐秘,只是不做声的多收百姓一两成的赋税, 多收一些各处来的贿赂。
有些事情普通百姓是不知道, 可怜的爷孙在酒楼里日日唱曲, 里面讲的是柔贵妃和萧翀乾的故事, 但是没有几个普通百姓能说清楚故事里讲的人是谁,如今是哪朝哪代, 皇帝又是何等人物。
对小民来说,皇帝也好,知府也好, 大多是个符号。
此地知府能有一点名声,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托了他儿子的福。
知府的儿子是一个贪花好色的纨绔子弟, 结交的一群狐朋狗友,他自己没少惹事,也有手底下人借着他的名头惹事,热热闹闹的。
前两年因为欺男霸女的事儿狠狠出了一回名,听说是抢了一个煎饼摊的娘子, 打得她丈夫差点没了命。
这两天知府卧病在床,几乎满城搜寻大夫, 甚至张榜求医。
也是上午,檀华带着阿曲,经过那张前两天贴出来的求医公告, 一群人指指点点的说这些事情。
“嘿,当时我见着了, 东街的那群混混往日里就跟着知府公子踢球玩闹,是他的狗腿子。那小太岁一声令下,这些个人就扯住了那小娘子,将那卖煎饼的小郎好一通拳打脚踢,等这些狗腿子退去,中间卖煎饼的小郎已经是进气多出气少了,当时也有几个好心人抬着他去医官,被大夫扎几针就活了,也是死里逃生。”
“他娘子呢?果真被那个小太岁抢走了?”
“也是万幸,当时一位贵人经过,出言救了这小娘子,当时这小太岁还遭了知府大人好一通打。”
有人问说:“且说是什么贵人?我们城池僻远,听说前朝皇帝曾在这里落脚一日,才有了百花节,后来少有什么贵人驻足。”
那人笑了笑:“你这人也忒钻牛角尖,我和你一样的平民百姓,便是见识到了贵人,也不认识贵人,我只看过那人一次,一架黄木马车,两个带刀奴仆,掀开车帘的是个俊俏的婢女。”
先看着的是对方月白色的锦袍,那一幕实在是太深刻,这些年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大家问:“那小娘子呢?”
别人说:“也是万幸,她家人送她去外地了,后来也在那边出嫁了,听认识他家的人说,前两年生了个大胖小子。”
“这次知府病重多半就是叫这个不成器的儿子气的,我上头有人,听说前两年知府大人给儿子请了大儒讲学,又请了人教导练武,这些年是读书不成,练武也不成,麻烦事不少有,前阵子不是又和人争歌姬打了一架,虽说人家里如今没落了只当个商人,可王公之后也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
“知府年纪大了,日日的操心生气,今朝病了也不足为奇。”
“唉,大夫都去府衙了,我今天找大夫看病都没人在。”
“去东街啊,那边不是还有两家?”
“可不敢去,贵得要命,我且等等济世堂的大夫。”
舆论如此,对檀华是一件好事,她写的信从寄出去到有所回应需要一段时间,不能让知府在这段时间里乱活动,自然是让人躺下的好。
就知府犯下的罪过,判下一个秋后问斩并不过分,假如他现在就被抓住,应该在牢里和老鼠作伴呢。
檀华没什么愧疚。
她和阿曲经过这些说话的人,循着路往一处偏僻的宅院走去。
这是知府名下藏金的地方之中,最近的一处。
二进的院子,破败荒凉,有传说这里常年闹鬼,有个看门的老头,只管不叫乞丐来借宿。
木门有些朽败了,上面挂着一条黄铜大锁,上面积了一层灰尘。
檀华问阿曲:“你会撬锁吗?”
阿曲说:“不会,不过我知道这种锁可以砸开。”
檀华从头上取下一根纤细的银钗,钗合两股,她取下一股,用尖端撬锁。
纯银质地偏软,好在这支钗子所用之银纯度不是太高,很容易撬开了锁。
门一开,滋啦一声,两个人走进去。
院中野草杂生,几样朽坏的木架子靠墙堆放,空气中能闻到灰尘的味道,往高处看,屋顶的砖瓦大体算好的,窗户也不算太破。
檀华多打量了两眼,两个人一起来了偏房,阿曲负责挪床,他半跪着,刀剑出鞘,撬开了地下的一块青石地砖。
下面有一层黄土。
他用篮子里的铁锹刨了一会儿,约莫有半尺,见着下面是一个坛子。
有人喜欢将东西藏在眼皮底下,有人喜欢藏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尤其是这位知府即将调任,他没有将金银藏匿在家中。
若不是知府亲口所说,谁能知道这里藏着一笔银子。
“好好的解开泥封,不要用刀划。”
正准备用刀的阿曲低眉摸索到坛口的麻绳,小心解开,他是不常做精细活的,这里做事看上去有点笨手笨脚的样子。
蒙着一层黄土的红封被摘下来,阿曲从里面摸出一个东西展示给檀华。
灰尘有些多,檀华鼻子痒,打了个小喷嚏。
她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银子查看。
沉甸甸的,五十两一锭的银元宝,檀华托在手心中,就着室内昏暗的光线看。
元宝的触感很新,从地下出来温度偏凉。
最惹人注视的是元宝面上两端各刻着一个字,合起来是——永平。
正是当今的年号。
这是官银,而又恰好,今年丢失了一批官银。
檀华眸色微微加深,这件事看来牵涉甚深。
也该想到,会从知府这里买卖兵器和粮食的人不应该是普通盗匪。
假如有人来寻银,这条线索一定会暴露出来,那么或早或晚应该有人能搜寻到是谁从知府手里买了那些兵器。
前几天审问知府的时候,知府自己也不确定买走兵器和粮食的是什么人。
檀华垂着眼睫,想到了萧翀乾几次三番遭遇的刺杀,还有追到她这里的杀手。
很多人都知道,锋利强悍的大昭皇帝老了,他在寻仙问药。
而且,很多普通人家的人,在萧翀乾现在的年纪,已经躺在坟墓里了。
想到这里,心脏微微发疼。
她收起这枚银元宝,说道:“把剩下的银子原样封好吧。”
这天晚上,檀华难得梦到了一些从前的事情。
那时候她大概四五岁,小小的一个人,有一段时间柔贵妃在她头上簪铃兰花,她穿粉色的袄子,细软的小发包中间簪了几朵小巧的白色铃兰花。
那天她和某个皇子或是公主打架弄乱了头发,衣服下摆沾了泥土,铃兰花丢了几朵。
铃兰是柔贵妃亲手种的,她的头发也是柔贵妃亲手梳的,她躲在宫殿外面不进去,盯着柔贵妃,想着什么时候柔贵妃走出门,她偷偷剪两枚铃兰花重新梳头发,好瞒过柔贵妃自己打架的事情。
柔贵妃是个很少用心在外物的人,有时候让人觉得她是空的,但其实她也是有心的,檀华得到了她最多最多的爱。
当时柔贵妃和萧翀乾在房间里面说笑,他们总能说很久很久的话。
她坐在院子里的桃花树下面,和两个人隔着一段距离,模模糊糊能听见他们说什么。
低头研究树下面的蚂蚁搬家。
一位皇兄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面前,问她:“在看什么,南边送来一批活鱼,据说没有刺,要不要吃烤鱼?”
檀华有些苦恼地说:“我头上的铃兰花丢了几枚。”
对方轻笑:“我知道有个地方有铃兰花。”
后来对方好像是从一个花园摘了铃兰花,两个人研究了一会儿,对方依照着她前面几朵花的簪发帮她簪花,然后在湖边烤了南方没有刺的鱼。
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时间太久,那时候很多事情她都忘记了,但这个梦像是真的,她搜寻自己的记忆,能记得一鳞半爪。
小时候宫里也有些同龄的皇子公主,五六岁大小的孩子总是不懂事的,那会儿宫里许多人嫉妒柔贵妃,也影响了孩子。她有时候能听见一些不中听的话,说柔贵妃的,妖媚、不守妇道。
有时候说到她,会用很隐晦的表情交流,这些人的眼睛里似乎含着千言万语。
假如说话的是某个妃嫔,檀华一般会直接拿水泼过去,宫里是有些嫔妃在她这里丢过脸的。
如果是孩子,她就和对方对打。
檀华两辈子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守不守得住妇道”这个问题和人打架,也是有些黑色幽默。
不过这些事情若是让萧翀乾知道,管不住嘴巴的人就不能留在宫里了,皇子公主也没什么例外。
还有,河边的烤鱼很好吃。
只是她不记得当初那个皇子是谁了,只是依稀记得对方比自己高,是个大哥哥的样子。
天亮起来,就是百花节了。
仙女娘娘一身彩衣坐在彩绸装饰的花车上,脸上露着微笑,马车旁边的年轻女孩提着花篮抛洒花瓣,前前后后吹拉弹唱,杂技百戏,还有些孩子跟着蹦蹦跳跳。
檀华带着阿曲出门沾喜气,街上的人格外的多,大家都面带笑容。
受气氛影响,她也笑得开心。
人很多,自己好像变成了海里的一粒沙子。
一直往前走,一路热闹欢笑。
有人偷她的钱袋,被一个人截住手。
“姑娘,你的荷包。”
檀华说:“谢谢你。”
是一个穿着月白色衣衫的男子,英俊而陌生的面容,看起来气质矜贵清雅,不似常人。
不过节日里,本来就是什么人都能遇见。
檀华从对方手中接过荷包,里面只有一些碎银,是她专门放在手边买些零碎物品花用的。
这个男子看着她微笑:“我看姑娘有些面善。”
檀华抬手按了按人皮面具的贴边,在对方眼里就是碰了碰她自己的鬓角,很女孩子的小动作。
听说很多人皮面具是比照真人做的,因为也不是所有面具师都是有创意的人,不过比照真人做出来的面具也不全然和真人一样,佩戴在不同人的脸上,呈现出的效果也有轻微不同。
所以一张人皮面具戴在人的脸上,偶尔会有些人觉得面善,他们可能见过和人皮面具参考过的模特,或者是一些与之相似的人。
不过就算不是如此,世界上相似的人何其多,有时候一个人长大之后,会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遇见一个和自己长相像是双胞胎一样的人。
被人看着面善是正常的。
檀华不以为意。
她今天心情好,和萍水相逢的人聊两句也没什么不可以,说道:“公子认识与我相似的人?”
对面的人笑了笑,看起来也是心情不错的样子,看着她的眼睛说道:“姑娘与在下的一个妹妹有些相似。”
听起来这人家里好像有很多姐妹一样,不过此时人信奉多子多福,亲戚多姐妹多也是寻常。
檀华听了也笑:“好老土的搭讪。”
这个男子说:“非为寒暄,我说的是实话。”
他握着一柄水墨折扇陪她走路,檀华说:“既然是实话,那你说我像你哪个妹妹?”
一秒钟迟疑可以原谅,假如有两秒钟迟疑,这个人必定是在说谎。
对方在一秒钟,看不出犹豫,笑着说道:“是我最漂亮的一个妹妹。”
第146章
——像他最漂亮的一个妹妹。
檀华还是第一次听这种夸奖, 老实说她现在戴着的这张人皮面具,单说形容只是清秀端庄,漂亮是有一点, 实在是不多,大多数时候不能够引人注目。
总不该这人家里的姐妹都是如此相貌平平?
孩子的脸, 能看出父母的面容, 只看这人长相, 他父母的脸也不该普通。
今天街道上的人格外多, 大约一整座城的男男女女都出来了,不小心有个姑娘挨了檀华肩膀一下, 她时刻防备着小贼,下意识伸手抓过去,抓住女子一截衣袖。
“啊……得罪得罪……我不是有意的……”
这人尴尬得闹了个大红脸, 埋头说道歉。
对面的二公子问檀华:“怎么样, 有没有伤到?”
檀华摇摇头, 说:“没有。”
对面的人点点头,目光移到檀华身边的两个人身上,低着头的姑娘头埋得更低了。
这姑娘身边一起来的人也红着脸,偷偷看一眼檀华对面的人,说:“我朋友没看路, 不小心撞到女郎了,不知这位公子可是姑娘的兄长?”
檀华摸摸腰间挂钱袋的位置, 记起钱袋已经被自己藏入袖中,心想对方的确不是故意的,只怕走路的心思大半用在了对面那个身姿不俗的男人身上。
别说, 看这个女孩子红着脸春心萌动的样子还挺有趣的。
对面的男子微微侧身,笑了笑说:“非也。”
一个姑娘探头问:“那您可是这位娘子的表兄弟?”
另一个姑娘扯了扯她的手, 男人含笑说:“也不是。”
打量着他对着她们惜字如金,也没有半点介绍自己的意思,两个姑娘目光失望,说道:“方才打扰您二位了。”
如此说一句就挽着手离开了。
在这个时代,一对年纪相当的男女在节日里一同走在大街上,很容易让人想多。
这会儿正好有个杂耍班的老板带着几个穿戴喜庆唇上涂红额间点了朱砂的小童一边走一边表演,七八个小童一边走一边吹唢呐、翻筋斗、叠人山,小小的孩子,伸出手掌,在半空中一托,另一个孩子就跳起来,借力踩了一下他的肩膀,被叠成人山的孩子拉拽了一下,翻到其他孩子的肩膀上去。
这几个孩子直接在大街上叠了三重高的人山,一点紧张之色都没有,檀华自这几个孩子来了就看得入迷。
说起来她自来不喜欢戏曲,别人请她看戏,她宁可直接拿着戏词本子翻看,也不要看戏。但杂耍和歌舞却能够看一些,并且大多数时候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她在看杂技表演,旁边的人在看她。
杂技演完了,几个孩子轻快跳到地面,其中一个看起来稍大一点捧着托盘讨赏,檀华从适才保住的钱包里摸出几个铜钱和一个小碎银一起放过去,身边的人也放了一块银子过去,小小的元宝,约莫有一两重。
那童子弓腰道谢:“多谢二位捧场。”
檀华才发现刚才路上遇见的男人还没走呢。
这人看起来也是喜欢杂耍的。
对方见她看来,说道:“前方不远处,有一只会变戏法的猴子,一身的金色绒毛,小小一团,很好玩。”
檀华没多想就跟着对方一起走,说是去看那个小猴子。
夏夜人多,熙熙攘攘、接衽成帷,到处一片花香,偶尔还见花瓣落在哪个肩膀上,身边的人摇摇扇子。
“连累姑娘被人误会了。”
檀华说:“不打紧。”
“女孩子的清誉是顶要紧,如何说不打紧,还请允我一会儿给姑娘端茶赔罪。”
檀华说:“我不渴,也不赚你什么茶水,真要道歉给作个揖就是了。”
“那你站好,就在这里,不要走动。”
檀华站住,对方略微借了一点空间,将随身的折扇别在腰间,在后面叠手弓背,恭恭敬敬作了个大揖,檀华侧身微微避开,对方说:“是在下冒犯姑娘了。”
檀华说道:“我原谅你了,快请起吧。”
她抬双手,虚做扶持,对方也直起身来。
只看这人穿衣举止,就知道这人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不止不算普通,还一定得是哪里来的世家贵族子弟。
也不知到这人怎么就来到了这样一座小城,不知是游学访友,还是有事要办。
他不招惹这边的女孩子倒是一件好事,也算是这人有两分良知。
两个人走了几步就看见了训猴人,对方面前是一只半人高的金黄色小猴子,干干净净的颜色,面相温和灵秀,脚上拴着一条细细的铁锁,半蹲半坐的姿势踩在一把竹椅上,一双毛手里拿着一把宝剑,翘着尾巴舞得乱七八糟。
这猴儿自信不凡,三脚猫的功夫,舞得十分投入,周围人尽是看个热闹。
猴子像是金丝猴,长得实在漂亮,动作也可爱。
也不在意这猴子不是在变戏法,身边的人扇子一下下砸手心,说道:“姑娘愿不愿意养一只猴子?”
檀华说:“不养。”
“这样灵巧的猴子可不少有,若是喜欢不妨连驯兽师一起买下,他自会将猴子照顾的好好的,不用你动一根手指,当主人只要在性质来时拿着他们逗个趣儿就好。”
他说的恳切,若是这一人一猴到了她名下,檀华看驯猴人穿的粗布衣裳想道,多半会比现在有钱。
对有钱有势的人来说,养一人一猴和养两只猴子没什么区别。
猴子失却了自由,人也失却了自由。
奴颜婢膝的日子过着,也折了自尊。
不过在这个世道,有一部分人天生是不该有自尊和自由的,假如谁有这两样东西,也是可以合法剥夺的。
檀华说:“我最讨厌别人提醒我这是个什么世道。”
如今的年号是永平,萧翀乾年号取得收敛,其实自他登基不久,便是一个盛世,到如今,也是天下承平已久。
她好不容易自由自在了,也没有奴婢在眼前了,转眼又有人建议她买个奴婢。
檀华一时又不高兴。
那男子只当是女孩子的脸和孩子是一样的,六月的天,喜怒无常,看她一霎换做了冷冷然的一张脸,只觉得可爱,再道个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回头用目光找寻自己名义上的仆从,前后左右俱是招不招人。
也在她分神之时,忽然听见围观群众里,一个人说:“你家怎么用开刃的剑?”
说着,他自地面拔了被猴子不小心丢过来的剑,只见那剑的确开了刃,他小心翼翼用指腹摸过剑刃,的确纤薄。
驯猴人是个四五十岁的老头,一身灰布衣裳,见着对方拿剑,愣了一下,说道:“万不可的,今日的剑是从戏班借来的,如何会开刃呢?”
那个男子说:“好你个花眼的老头,这剑多坠手,和那些摆花架子用的玩物怎么一样?”
那老头尴尬,忙掩错,说道:“是老头子眼花眼拙,看不出东西好坏,开不开刃还是没看见,多谢您能够看出这些东西。”
驯猴人一个劲儿行礼,一连做了好几个揖,对面的也不是个得理不饶人的。
檀华多看了两眼,夜间灯火里,照亮了那把剑,铁和钢是不一样,
这把剑在夜色里微微闪着白色亮光。
有人看了一会儿说:“这是一把好刀,必然不是借来的,老头你从哪里得来的?”
有人说:“他家这小猴子灵巧,前些日子还偷了左邻的瓜,伸手灵活的不行呢!这把刀一准也是在哪里偷来的。”
小猴茫茫然眨着大眼睛蹲在竹木椅子上,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驯猴人捶捶脑袋说:“是我家一个亲戚的,他爱好舞刀弄棒,弄了好些刀枪棍棒,凡是城里有的,他自然不拘束。”
檀华说:“借我看看你的剑好不好?”
她一边说一边拿了一个三两重的银子托在手心帕子里面,对方立刻笑得万分和气,方才拿剑的路人将剑还给他,道:“你妨碍你发财,一会儿记着给我卖半壶酒赔礼。”
“应该的,应该的。”
驯猴人将手里的剑递给檀华,千恩万谢接了檀华给的赏钱,檀华借着夜里的灯火看这剑,一入手她就知道这剑哪里不一样了,这分明是朝廷命人打造的,这个样式,她是绝不会认错的。
这东西应该在衙门的府库里,不过府库的刀剑都被知府卖掉了。
她眼神动了动,抬头对驯猴人说:“有劳您和我讲讲从哪里借来的剑。”
对方从钱袋里翻出一些钱,给了那个差点被砍掉脚趾的人做买酒钱,背着小猴子和檀华二人走了一会儿,到一个小摊子坐下。
那小猴也乖乖坐在驯猴人身边,檀华掂掂长剑,觉得这猴子不可貌相,力气不小。
驯猴人说:“这剑的确是从一个戏班子里得来的。”
他摸摸身边的猴子,说道:“这小猴颇有几分偷性,这两日城里百花节来了不少戏班和杂耍班子,正有一个戏班出城去,我们这小猴趁人不注意从那些人车上偷了这把剑,我已经教过了。本想将刀剑还给那班人,只是他们车马脚力好,走得快,一转眼就寻不到了。”
檀华说:“他们往城外去了?你是在哪里遇见他们的?”
驯猴人点头道:“应该是往城外去了,我是在城门口附近遇见的他们。”
檀华想,他们哪里是什么戏班子,分明是假借戏班名义,和知府交换刀剑的人。
“他们是什么样的车马打扮?”
驯猴人细细说:“都是些黄杨木板车,放这些箱笼行礼,拉车的都是些黑皮骡子……”
檀华一开始微微皱着眉头听,渐渐她的眉心有些微微的舒展。
旁边一直留意她神情的男子,不动声色地听着,在她神色变换之时却用扇子柄敲了一下手心。
第147章
檀华从驯猴人手中买下了那把刀, 和旁边的人说:“我尚且有事,你我在此别过吧。”
对面的人说:“姑娘可是要追查这把刀的来处?”
檀华说:“公子既然猜到,不知可有线索?”
男子看了看檀华手里那把刀, 又看了看她戴着人皮面具的脸,她面容纵使普普通通, 但笑起来时神采婉然, 一双杏目, 神光湛然, 眸光流转之间,视线投在他身上, 无人不想留住她的这一分目光,他不自觉握紧了扇柄,他想到了洛京太子总是让妹妹讨厌的缘由, 柔声说道:“线索是没有, 前日朋友送了我一只猎犬, 嗅觉灵敏,言道这只狗不仅可以搜捕猎物亦可以搜寻失物,或可相助。且这种事情,多有危险,多一个人多一份力, 不如我们同心协力,做起事来也快一些。”
话虽如此, 檀华说道:“你说的是,猎犬就不必了,依着那老人的话, 我也有一二分线索,二公子不妨与我同来。”
檀华将手里的刀递给阿曲, 多看了他一眼,阿曲接过刀微微垂头,他一直都很安静,现在也是如此,手里拿着刀多看了檀华身边的男子一眼,手指轻轻抚了抚刀刃。
几人从街头往客栈去,说来也是巧合,檀华才看过一个押运重货离开的商队,商队中人的样貌和刚才那个驯猴人描述的有些相似,正是与自己同路入城,称作是药材商人的温家人。
檀华知道前些日子与他们同行的温家叔父病了,他家儿郎和商队因为有事在身先走了,那位温家叔父有病在身不宜舟车劳顿,又恐耽搁行程,便留在客栈养病,他家里留了个小厮照顾他。
去往客栈的途中,檀华找了个这两天见过的卖莲子的小子,给对方一点银子,说道:“帮我给富康街三月胡同的朱师爷府上的朱文栩带个话,让他带一些人,来缙云客栈找施姑娘。”
小子借了钱跑得快,檀华他们一会儿就走到了客栈。
这段时间他们和温家商队住在同一座客栈里,阿曲暗中留意,知道温秉良的住处。
走到客栈,檀华对和自己一起回来的二公子说:“请公子在这儿略作歇息,喝点热茶,我们一会儿就下来。”
二公子看了看她的脸色,说道:“我在这里等着,姑娘若是有什么事情,尽管叫我。”
檀华带着阿曲上楼,直走到温秉良房门前,阿曲上前叩门,里头小厮应门,说道:“是哪个?”
檀华说道:“我是施姑娘,找你家主人有些事情相问。”
小厮自然是记得他的,在客栈里温秉良这几天也曾见过檀华,两个人寒暄过一两句,他心知侄子喜欢这位施姑娘,只是冷眼看这施姑娘对自家儿郎无意,且又不见她父母兄长,亦是难办,温秉良略作辗转也是放弃了。
毕竟这女孩儿对自己家世颇为隐瞒。
温秉良听见门口的动静,问道:“何人来访?”
小厮道:“主人,是施姑娘来看望您。”
温秉良心头有异,一时没有说话,小厮颇感奇怪,檀华微微一笑,身边的阿曲伸手将小厮推开,檀华走进去。
门在她身后合上,楼下的二公子慢条斯理地喝茶,不一会儿,有人议论说门外来了一些官兵,正在此时,一个瘦高男子被那会儿出去送信的店小二引着来到这儿,与他说:“这位公子是和施姑娘一起的人,朱公子先在此稍等片刻。”
“那些兵马是你带来的?”二公子打量着朱文栩。
“正是。”
朱文栩刚才一进入店里就留意到这位气度不俗的男子,这样的人在这里实在少见,他拱手行礼,问道:“这位公子幸会,不知施姑娘所在何处?”
“她就来了,不妨在此坐下等候。”
他不动声色扫了一眼对面的朱文栩,朱文栩敛衣坐下,这几天府衙无人看管,他使了银钱,以疾病为由将父亲接了出来,此世仍有些前段时间煎熬出来的瘦弱,眼神少了一些凄然之色,整个人看着精神平和了许多,看着也有些文质彬彬的样子了,他今日穿一件浅蓝衣袍,人靠衣装,看起来也是不错。
檀华从楼上下来,她看起来精神不错,一眼看到了朱文栩和那位公子,走过去说道:“一起走吧。”
有一两百的兵马,被一名小将领着。
朱文栩说:“一共两百兵丁,不知这些人可够?”
檀华说:“足够了。”
几人着急,阿曲帮檀华牵马过来,她问过两个人都会骑马,帮他们租了两匹马,说道:“事不宜迟,这就出发吧。”
檀华脑子里有温秉良交代的路线图,她不大认得本地的路,这没什么要紧的,朱文栩和身后的这些人都是本地人,方圆路线大家都说得准。
出了城门,沿着官路走,又换成了小路,他们是轻装简行熟悉路线,所追的一伙人带着兵马辎重,哪里跑得远。
“看,这里是车辙。”有人扒开草地,看到了深深的车辙,一路上偶尔还能见到马匹的脚印与排泄物。
在这个时代若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运走一批货物,基本是不可能的。
熟悉这片野地的朱文栩在前方带路,大家沿着车辙的痕迹走,不过小半天,檀华就看到了咔吱咔吱运输货物的车队。
她看着朱文栩点点头,朱文栩和身边看起来是管事的衙役说了一句,说好了这些人趁着知府病重和人里应外合偷了州府的东西,抓住他们能立下大功,百十人一起举着刀冲上去,将这些人打得猝不及防。
檀华站在远处看着,身边是那位二公子。
朱文栩高喊:“投降不杀!”
人还是打到一起去了,尘土飞扬,你死我活,一刀一棍,你来我往,少不得伤及血肉,这场面不好看,听到人耳朵里也都是嘶吼,檀华微微皱眉。
这伙人本身人数不敌兵士,武力和兵器上又差了一些,不一会儿就被制服,那小将挑开其中一个箱子,见到里面果然是府库之物,骂了一句。
当为首的温南风被小将扫下马匹之后,这伙人彻底服从,为首的温南风被压来见到骑在马上的檀华十分惊讶,“施……施姑娘?姑娘怎会在此?”
檀华笑了笑,说道:“恰好知道府库失窃的消息,来看看是何人所为,不想巧遇温公子。”
温南风似是不经意地看了旁边的二公子一眼,睫毛微微垂下来,朱文栩压着人离开,回程的时候衙役和帮闲压着车马走,一路上都很高兴。
檀华问朱文栩:“你可想好了要怎么办?”
朱文栩知道檀华为何由此一问,知府病重另有蹊跷,就在这位施姑娘身上,此事不可多想,而今天这件事情必须要尽快处理,迟则生变,他拱拱手,说道:“方才的小将是车骑将军张将军的侄子,这件事张将军亦是知道,此事与军务相关,且前两年知府公子调戏了张将军寡居的弟妹,知府溺爱儿子粉饰太平,两人因此结下仇怨,且此番擒贼是大功一件,有此三条道理,张将军必定出手。”
檀华点点头,笑了笑说:“朱公子有安排就好。”
朱文栩问:“姑娘可要多待一些时日?此次捉到大盗,朝廷必定论功行赏,姑娘不妨在这里等到封赏再离开。”
檀华摇摇头,走到城门口,她说:“我无意于此久留,你有事在身,不宜耽搁,且去吧。”
那二公子一路跟着她,不曾离开,待到朱文栩带着人离开,两个人在街上又走了一段时间,他说道:“姑娘孤身在外多有不易,且外面的人心险恶,方才姑娘也见识到了一些,何不择一处风景好的地方留下?”
这男子说:“江南风景好,春水绿如天,画船听雨眠,姑娘有没有兴趣去看一看?我在江南有一二好友,谢家门庭,不论男女,皆是芝兰玉树风流蕴藉。”
听他描述,檀华不觉想到了王九郎,想到了洛京的父兄。
她看了对方一眼,男子看她不赞同的样子,说道:“便是去散心也是个好去处。”
檀华说:“我就要走了。”
这个人一直跟着她,也看不出有什么原由。
他说:“既如此,请让我为姑娘送行。”
到了客栈,檀华让阿曲收拾东西,她和这位公子一起回到房间闲聊。
小二给两个人上了茶,他喝了一口茶说道:“我前两天听过一桩事,一个女子,她家中为她择了一门亲事,她不喜欢,就与表哥私定终身,她家人无可奈何只好答应。她与表哥并无男女之情,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情同兄妹,婚姻相敬如宾,后来女子父亲故去,她与表哥和离,两人再成婚姻。”
二公子眉目微弯,说道:“于女子而言,这也是个办法。”他说:“我如今尚未成婚,家里催得急,可我心无此念,母亲知我如此,催得愈发急迫,不知姑娘可有这样的烦恼?”
“若是有,我们也结成一对假夫妻如何?”
檀华看他双目眸光湛湛,显然对这个主意十分满意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开玩笑,虽然声音相貌不同,她总觉得这个人的行事作风有些熟悉,但是那个与他相似的人应该在别处才对。
檀华说:“你不是说我像你妹妹吗?”
对方不见慌乱,笑意从容地点点头,说道:“有时候像,有时候又觉得不像,也许只是因为我与姑娘一见如故,看见你便想起自己的姐妹,若是我妹妹在此,一定会与姑娘结为好友。”
“你和妹妹感情很好?”
对方叹了口气,说道:“我和妹妹感情很好,妹妹与我却是一般。”
第148章
对方唇角带着淡笑, 教养使然,他和檀华保持着距离,坐姿稳定, 望过来的目光清淡,但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檀华。
出门在外不拘小节, 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 这个人一边吃饭一边说话。
这个人讲起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 讲解哪里有盗贼, 哪里的路好走,各地名物。一番话说来, 比书上看到的知识生动具体,檀华比较这个人讲的话和徐微生曾经讲过的东西,他们的话是有些相似的。
在宫里的时候, 只要她问起, 徐微生都会尽可能的说清楚, 遇到不太确定的地方他会向檀华致歉,等回去查过资料之后再来给她讲,徐微生在讲解知识这一方面,总能让人放心,只是在涉及一些不好的事情, 会略过。
徐微生认为公主久居深宫,某些不好的事情除了让她徒增烦恼, 没有别的作用。
而眼前这个人是不介意讲解不好的事情的,路上得瘟疫救治不当死掉的,说有些人被蛇虫咬了死掉的, 还有被人抓走卖掉的,他说:“古人说深山有隐士, 亦有盗贼,前几年有个致仕的官员携家小妻女回老家,遇到了一伙贼匪,一家老小尸骨无存,有人说曾在不亡山脚下见过这家官员的女儿的鬼魂哀泣。”
“天下最安心最好玩的地方非洛京莫属,我家在洛京有些家业,过段时间也将要回去,姑娘若为游玩,不如与我同归洛京。”
说来说去还是想要把她哄走,檀华放下水杯,说道:“我若是个涉世未深的胆小鬼真的要被你吓到了。”
对面的人笑笑,拱手道:“是我的不是,我的话里没有半句虚言,至于我的身份,可以此物为证。”
他从袖中摸出印信放在桌上。
檀华不看那些东西,说道:“不管你是谁,你的话,我不能答应。”
寒暄几句,阿曲收拾好了行囊,檀华与他一起乘车出行,两个人尽量沿着大路走,阿曲会用刀剑,檀华也随身带了一把刀,她本来在路上一贯朴素,这次则是解了女子的长发,盘了个男子的发髻,穿上一身干练的男装,休息的时候和阿曲练剑。
犯病的时候服用一颗天香养神丸,她的病好不了也不算坏,觉得不大好就吃一颗药,不犯病的时候身体如常,练剑也没有负担,随着运动,精神更好一些了。
而远在洛京,皇宫之内,许多人知晓,有一天许久不理朝政,几乎将太子放生的萧翀乾召见了太子萧恒,不知道两个人说了什么,有人看到萧恒换了一身衣服,一瘸一拐的走出来,之后太子三天没有出现处理政务,有太医出入东宫。
皇帝与太子失和一事瞬间传遍朝野,在京城的几位成年的皇子,各有各的想法,三皇子常常联络大臣和道士,四皇子往宫里送过两次祥瑞。
前朝的事情也不少,老丞相正式卸任,新丞相毫无意外的上位了,而原本永寿公主和王家的婚约作废,但王家九郎反而更得圣心,也有人知道有一队骁龙卫秘密出京。
真是风雨欲来,在这当中永寿公主的婚事是最不起眼的一件事。
萧翀乾一身樊香,隐隐有药香从他身上渗出来,他站在问仙殿之前,身披一件黑色大氅,问梁闻喜,说道:“查得怎么样?朕的永寿,可有下落?”
梁闻喜躬背答道:“公主殿下至今没有下落,不过前日收到奏报说,丢失的税银找到了,其因在几封不知何人散步的藏宝图上。藏宝图被人匿名送到了几位大臣家里,大家各自派人去找,最后几家人先后找到,发现是丢失的税银,便一同将此事呈上。”
远方的天空一片苍茫,从夏天到秋天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到了他这个年纪,光阴变迁快得可怕,眨眼之间从前的春季也好、炎炎夏日也好,都消弭了,仅仅留下一点残痕,更多的是空寂,转眼之间就是深秋。
那些银子若非是几家同时发现,恐怕回不了国库,换做以前,也许他有心拿这件事打趣,但现在金银于他如瓦砾,而且,永寿离开了,因为他要给她找一个驸马,一想起这件事,隐约的疼痛就浮现到心头。
萧翀乾没有回头,说道:“这件事就交予东宫吧,国师可有书信送达?”
“这两日不曾有。”
萧翀乾闭了闭眼睛,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而远在宫外,藏宝图之事从南方随着各路游人客商一路传到洛京,市井之中当这件事是个奇闻轶事。
“我爷爷讲,上次出现藏宝图还是在二百年以前,那会儿有人不知道从哪里得了一张藏宝图,顺着图纸一路来到沙漠,找到了一个旧王朝的宝库,找虽是找到了,但没有一个人活着出来。”
“有人说那些人都被宝库的主人留下了,也有人说他们没有达成宝库主人的条件所以没有得到宝库,还有人说,这些人死于自相残杀。”
“这次大家从宝库里得到了什么?”
“一些银子,十分之多,尽献国库了。”
这件事也成了一桩美谈,有人知道这些被人找到的银子本身就是属于国库的税银,但是这个传闻只在小范围内流传。
檀华在这个秋天吃掉了半瓶天香养神丸,在外维持住了精神,她每天都好好吃饭,有空就和阿曲一起练剑。
这一日,两人正行于一条山路,他们往西而行,现在只带两匹高头大马,越是远行遇到的路况越是复杂,古代到底和现代不一样,最常见的路是土路,地广人稀,路也少,有一些路年久失修,不是所有的路都适合行车,几天前过山的时候,檀华和阿曲弃车乘马。
说起来她一直没有离开过洛京,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外面的风景,她满心新鲜。
现在他们正经过一座山,檀华一身麻黄男装,乌发挽成一个发髻,她并未特意遮掩自己属于女子的特征,她原是一张芙蓉面,现在戴着一张亦男亦女的清秀人皮面具,加上自己男子的装扮看起来像是个长相好一些的男子,至于男子气概,她向来腰背挺拔,目视前方,每每与人交谈,微笑淡淡,言语克制,在这个时代,她有这样的气度,再加上穿着男装,就不会被人认作是女子,她的胸前有一点起伏,在宽松的男装里,这个特征并不明显,可以被忽视掉。
就好比在前方道路上挡道的六七个山贼,他们跨步站立,一人一把大刀,有人叫道:“两个小子,撞到我们兄弟手里了,把你们的钱交出来,马匹也留下,我们哥几个留你们一条小命!”
阿曲骑在马上,驱马微微上前,将手侧的长刀弹出一截刀刃,抬起眼皮,冷声说道:“识相点的,滚开!”
檀华也拿起剑来,那伙人哈哈一笑,面色一狠,举刀冲上来,说道:“敬酒不吃吃罚酒!”
杀过人的匪徒,格外有一些残忍,檀华这些日子见的人多了,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这些人都杀过人,他们应该就没想过要放过他们,只是想要把他们骗下马去。
阿曲驱使马儿前奔,上身伏在马背上,长刀再手,他手臂伸长,当空一划,就在一个土匪脖子上划了一道,对方立刻扑倒在地。
他骑马冲刺,马儿在他手下格外温顺,只有一个受了伤侥幸不死的,跑过来想要攻击檀华,这会儿他们都看出来了,这个打前面的小子是护卫,后面长相秀气的公子哥是主人,要攻击这个人准备错,成功一点,也许还能夺了他的马跑掉。
激动上头的人就会发蠢,拔出剑一直没有动过手的檀华,微微测了测身子,手斜着刺了一下,对方身子一歪倒了下去,污血乱流。
阿曲杀了几个人,脸色都没有变一下,那些人对他来说不过是土鸡瓦狗,檀华有时候真好奇这个人是怎么是现在这样的性格。
他的目光从檀华马蹄边缘一划而过,没想到她现在的剑法也能刺死人了,最初檀华只是说和他学学练剑,不管成或不成,练得怎么样随便天意,练不好就当做是在锻炼身体,如果练得好,也添上两分自保的力气。
对于练剑这回事儿,已经成年的檀华看起来已经错过了练剑最好的时候,但她学起来仍然算是天分不错,一举一动有模有样。
自保的时候就像现在这样,可以刺死一两只三脚猫劫匪,自保不成问题了,这些男儿,也许在力量上能够胜过她,但当她拿起剑来,可以一点也不用勉强的放过人。
长剑上沾了些,总觉得擦不干净,他们骑着马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一条小河。
两个人都有些累了,马匹需要吃一些东西喝点水,两个人也需要吃点东西,休息一下。
檀华下马洗脸,阿曲接过马儿的缰绳,他刚才给檀华指了一条路,告诉檀华如果在这里知道后让檀华这个人可能是感到同样的焦虑了。她告诉太花把带着血腥味的利剑泡在水里,她在上游一点的位置洗脸,任由自己利剑在水中变得冰冷。听见脚步声,她撩起眼皮看了经过这里的人,一个男子背着装药的篓子从山上走出来,对方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眼尾还有一些皱纹,笑起来很和气。
看着这个人逐渐走进,檀华看着对方,忽然觉得精神一阵恍惚,她的手浸在冰冷的溪水里,握紧了水中的刀剑。
刀刃擦过指腹,些微的痛意传来,她精神了一点。
看清了对方漆黑的眼睛,这个人分明没有笑。
第149章
檀华这一路走来, 死在眼前的人并不少,但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奇诡的事情,她的手握住剑柄, 流血的手指不惜力气,针刺一样的痛感传来, 她的精神愈发清醒。
长剑从水里拎出来, 剑柄坠落水珠, 檀华有些后悔洗剑了, 假若剑上还带着一些残血应该更有威慑力。
不过此时,剑锋映日, 应该也是不差的。
这个人也不是什么中年男子,也许二十几岁也许三十几岁,面容有些苍白, 嘴角亦是冷然, 一双眼睛映着寒光, 人从山中来,一身素白袍子却不染杂色,一双皂靴也是干干净净。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常在萧翀乾身边论道的那位国师。
檀华曾经觉得这个人像是一个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僵尸,不知道萧翀乾这个年轻时候以知人善用为名的人怎么会把这个人当成知己心腹, 古代人不是讲究望气识人吗?
只能说是他迷了心窍。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似花非花似木非木的香气,吸入肺腑里仿佛心脏跳动的速度都慢了两分, 人也是一阵眩晕,她咬了咬舌尖,握住剑柄。
檀华心生警惕, 持剑在身前微微挡了一下,她的武力在练家子眼前是不值一提, 此时只是摆出凛然的样子做威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阿曲倒在地上,看不出生死。
她再看这人,防备的目光里不觉带上了几分敌意,她问道:“不想今日竟与国师相遇,不知阁下欲往何处,缘何害我友人?”
国师说道:“他只是晕倒,于性命无忧。至于在下于此,实在是有事相求,惊扰凤驾,还望公主恕罪。”
话如此说,他举止不见恭敬之态,径直朝檀华走来,檀华发觉空气里异常的香气越来越重了,她身子一歪,有人伸出手来接她,感觉对方气息将进,她手中的剑忽然向对方身上砍去,来人一错身,抓住檀华的手腕,指腹一碾,檀华手中的剑脱手,被人接到手里。
檀华眼睁睁看着他的一系列动作,在这人靠近之时便觉得一阵香气袭来,浑身酥软,精神混沌,她手里的剑已经握不住了,这人轻轻一挥手,她的剑就脱手而去,被人接在手里,国师的衣袖在她面前一拂,檀华想要屏息已是不及,眼睛一闭,晕了过去。
来人伸手将檀华轻轻抱起来,低头看檀华的衣服,只是最普通的黄葛和棉花织成的布料,还是一件男装,她头上是男子的发髻,只用一根木质发簪,对比永寿公主在皇宫里要什么有什么,赏赐不断的日子,何其朴素呢?
他道:“公主,你受苦了。”
说罢这句话,他衣袖轻甩,一柄半尺长短的刀刃泛着青色光芒的短刀正好刺在了永寿公主在路上收服的这位仆人的后心上,这一刀极重,利刃透胸,立刻有鲜血从对方胸口溢出来,这人也在疼痛之中意识苏醒,覆在地面的手指微微弯曲,整个人开始痉挛。
这个人就要醒了。
国师抱着公主往前走,走的正是公主的去路,他看着小公主的娇靥,说道:“这一遭,您走的不易,我亦不忍叫您白走,我们还是继续往前走吧。”
两个人的身影渐渐远去,倒在地上的阿曲睁开眼,暗红色的血液从他的胸腔口鼻一起流下来,他手指用力深深抓入地面,目光随着那道白色的身影远去。
他想要站起来,发出沉重的呼吸声。
利刃穿胸,毒入肺腑,谁又能活下来呢?
国师不回头看,永寿公主心地善良,大昭皇帝常常以此为忧,不止一次,他听萧翀乾倾诉这个小女儿,如何聪慧,说她很小的时候就会读书,小小年纪就能问出一些大人也问不出的问题,她会问萧翀乾国家的税制,国家的银制,有时候也会问这个世界有没有神……
从前,檀华还小的时候,萧翀乾对她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后来他不再说这样的话,而是开始信奉三清,国师记得有一次永寿公主和萧翀乾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神仙,她说诸天星斗上面根本没有人,那天他们父女吵架的时候国师站在屏风之外听了许久。
后来公主让人制造了一台叫做望远镜的东西,这东西可以看清很多星星,却没有让萧翀乾从迷信中解脱,永寿公主亦觉得不完美,将东西放在钦天监,钦天监的监正蔡植一直将这东西当做宝贝,还请了女官向公主请教望远镜的做法。
永寿公主便将望远镜的做法传授给了钦天监的监正蔡植,蔡植是个有点迂的人,一直感念永寿公主的恩惠,且贞静自守,一直都和观星楼保持距离。
这还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也许永寿公主已经不记得蔡植了,她身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檀华做了一个漫长的梦,她梦到了最后一段时间的柔贵妃,她形销骨立,她开始穿一些宽松的衣裙,让人在衣服里面加一点棉絮,这样她就不会显得瘦得那样可怕,但她太美了,即使如此,望过去仍然是美的。
她常常因相思而夜里垂泪,却不愿意见萧翀乾,两个人有时候隔着门说话、有时候是隔着屏风、有时候是隔着床帐说几句话。
假若萧翀乾实在要见她,她便蒙着帕子,侧过脸去哭泣。
两个人俱是心痛不已。
檀华陪在柔贵妃身边,她要日日夜夜看着她,陪着她读书,翻花绳,给她讲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她时常感叹,“我如今说给你的,有一大半是你父皇教我的,不过也有一些是我自己的。”
柔贵妃抬起手臂,她的手臂很瘦,掌心温热,那个时候萧翀乾刚刚离开,她将檀华搂在胸前,望着门说:“女子色衰而爱驰,我已经要死了,就剩下一点时日,怎可叫他不爱我。”
两行眼泪从她的眼睛里流出来,悲哀不已。
她用白色鲛绡素帕去擦柔贵妃的眼泪,听见母亲说:“为了这爱,纵使有一些心痛,也是值得的。”
檀华感受到柔贵妃抱紧了自己,她像个大人一样抱住柔贵妃,想让她依靠在自己身上,柔贵妃微微按了按檀华的头,檀华贴在她的肩膀上,微微闭上眼睛,听到她说:“永寿,我的病到了尽头,你的病又要怎么办呢?你将来要怎么办呢?”
生死有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这句话噎在她的喉咙里,在那个场景根本说不出口。
在柔贵妃的眼泪落在她身上的时候,檀华也哭了。
她不怕病不怕死,只是那个时候格外舍不得柔贵妃离开,舍不得她死去。
——永寿,你的病要怎么办?你将来要怎么办?
柔贵妃的话再耳边回荡,檀华猛然从梦中睁开眼睛,她坐起身来,才发觉自己在柔软的被褥当中,而身居应当是一辆动荡的马车,车厢内动荡,她听见了轱辘声音,一个十几岁的白衣女孩儿坐在她的床边,见她醒了,说道:“小姐,您醒了,要不要喝水?”
檀华坐起身来,低头发现自己现在换了一身裙裳,她没做声。手扶着床边,骨节泛白,四肢百骸涌上来一阵有一阵疼痛,是发病了。
那女孩儿说:“奴婢叫青梅,大人叫奴婢侍奉公主更衣吃饭,小姐您有什么事情都可以吩咐奴婢。”
她看檀华扫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冷着一张脸不做声,笑了笑说道:“您身上的衣服是奴婢和姐姐一起换的,这两天您只喝了一点水,现在可要用一些茶饭?”
檀华说:“你家主人可是那臭道士?”
青梅说:“家主确实是个道士,也是大昭的国师。”
看得出来,她有些敬仰这位当国师的主人,檀华心里冷笑,她病来如山倒,像是有把刀在四肢百骸翻找,锤砸。
这疼痛已经许多年不来了,檀华竟然一下子想起来了,她问这姑娘:“我随身带的东西还在吗?”
青梅说:“还在的。”
她自旁边抱出来一个匣子,微微举起来递给檀华,说道:“姑娘的物品尽在此处,不知可有缺损?”
檀华早了一眼那个一尺长短的木盒子,忍了忍疼痛,说道:“我的剑呢?”
青梅说道:“姑娘的剑还在,只不过是在主人的车架里,主人叫奴婢说明,刀剑无眼,您是千金之躯,若有什么需要直接吩咐就可以,不必舞刀弄剑。那把剑,权当是为姑娘保存,什么时候您用得着在给您送来。
檀华接过盒子打开,略微看了一眼,的确都是自己的东西。
她和这小姑娘说:“我昏迷了多久?”
侍女说:“您已昏迷半个月了。”
时间过得这样快么?
檀华眼了手里的东西,说道:“你去吧,帮我弄些饭菜。”
在青梅离开后,檀华从盒子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白瓷瓶,从里面倒了一粒,不用水,仰起头来直接吞服。
她扶着床边,整个人的身体陷入一种可怕的狂欢,疼痛逐渐消失,她的手缓缓松开床边,放开抓得皱巴巴的床单,实在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好,
过了一会儿疼痛消失了,檀华撩开车帘向外看了眼,外面是山清水秀的路,重峦叠嶂,他们一行人大约三五十个,人数不算多,但看上去其实和普通人家的子女不太一样。
第150章
那叫青梅的姑娘提着食篮上车, 掀开帘子发现里面的人已经在药物的作用下睡着了。
她侧躺榻上,身上盖着一条薄被,闭着眼睛, 睫毛纤长,玉面透出一点血色, 薄唇含朱, 吐露一点艳色, 唯独柳眉微蹙。
青梅不敢多看, 将食盘放在一边,屈膝跪于床榻, 在被子边摸出檀华的一只手把了把脉,不一会儿出了车厢,告知车旁骑马的人, 说道:“你去和师父说, 这位姑娘又病了。”
不一会儿, 国师骑马而来,他穿着一件白色衣衫,头戴银冠,他脱去道袍不仔细看看不出是个道士,只是一看他的眼睛, 青梅挂起帘子,让出人来, 跪到车厢一侧,国师的目光在檀华面上略作徘徊,从袖中摸出一瓶丹药, 说道:“这药每天给她服上一粒。”
药瓶抛过去,青梅接住, 垂首答道:“弟子知晓了。”
一路颠簸,秋季将过,檀华大半时间是在睡梦中度过的,她频繁梦到一些旧事,关于萧翀乾和柔贵妃,也关于宫里的兄弟姐妹,大家一起玩闹一起吵架,后来又发展到打架。
有一次,她清醒的时间比较长,下车车散步,当时正在饭时。
没有人限制自己的行动,只是走到哪里都有青梅跟着,若是两个人走远一点,同行车队种就会走出一队人,默不作声跟在二人身后,若是檀华再走远一些,青梅就会提醒:“小姐,请回吧。”
这个侍女有一手好剑法,胆量也不错,檀华亲眼看到她面不改色挑起地上一条眼镜蛇抛开,当然,她也没有多惊吓就是了。
无视身后的尾巴,檀华找到了国师,他站在火堆旁边,手里提着一只剥了皮的兔子,正在切割。
火堆上吊着一只青色砂锅,里面有一锅白汤翻滚,香味扑鼻。
看到人来,他没抬头,只道:“一会儿就好了。”
切好的兔肉放入锅里,盖上盖子,旁边烧火的小童提起一壶水服侍他洗手。
檀华过了好几天才知道,一路上自己吃的饭菜都是这位国师亲自烹饪的。
不得不说,他的手艺怪好的。
檀华说道:“从来不知,国师除了炼制丹药,也擅长庖厨之事。”
国师擦过手,说道:“旅途之中,物材匮乏,也是勉强为之,您不嫌弃就好。这些时日,也是委屈您了,等过几天就好了。”
檀华问道:“你为何劫我,若有所求,不妨直言。”
她说这话的时候,青梅和方才烧火的弟子都一起退远了些。
“你我同朝而居,同为父皇信爱,我虽不喜道家,也不曾与国师为敌,这些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皆是因国师得我父皇信重的缘故,便是国师有什么事情,大家都可以谈一谈,商量商量,国师何必兴师动众,将我掳掠,这件事若是让父皇知道必定对您失望。”
国师背过手,轻笑道:“在下找到公主,亦是为了陛下解忧,我们现在正走在回归洛京的路上。”
对方镇定自若,神情笃定。
胡说八道,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檀华说:“国师欺我久居深宫,不识地理名物,三日前车马经过象山,随后向西而行,此地距离洛京已有三千里,再有一百余里就可到达沧澜城,澜沧城地处大昭和景国交界,出得此城,再越过澜沧江,即可到达景国,国师是要带我去景国吗?”
大昭和景国相邻,唇亡齿寒辅车相依,大家相约不轻易交战,必要时联兵抵御戎狄,只是近几十年,随着两个国家实力提升,戎狄也老实了一些,两国已有多年不起战火。
檀华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国师,重点在他的眉眼和身形,景国建国之初,是一位诸侯王带着当时周天子的敕封来到一片不毛之地,那里的住民有一部分是蓝眼睛的野人,后来有一部分野人成了景王的子民,与他带来的臣民相互通婚,直到现在景国还有一些人的眼睛里带着一点蓝色,而某些人的手会比正常人长一些。
从前她怎么就没想过这位国师有可能是景国来的细作呢?
腕线略微过腰,整个长度正好,眼睛的颜色是纯黑的,也是正常,不,也不太正常,正常人都是有点偏差,或是偏向琥珀色或是偏向棕色,但却没有杂色。
不能从外形确定这个人是不是景国人。
“不去景国,我们在澜沧城落脚,在下所求的,公主即有。我知晓您向来不喜烦扰陛下,这件事,我只和公主商议。”
“你到底想要什么?”
“公主很快就会知道了。”
过了一会儿,汤好了,檀华就在旁边,国师问道:“公主可要回车里用饭?”
檀华说:“不,在这里透透气正好。”
随行的弟子布置了桌椅,檀华坐下来,地上的火堆熄灭,青梅捧着食盘,国师盛了一勺汤倒入盘子上的空碗里,之后又打开一旁的食盒取出两样饭菜放在食盘上,一起端来。
一饭一汤,再加上两个菜,在旅途中已经算得上奢侈了。
这些东西被国师一一亲手摆在檀华面前,最后,他双手奉上筷子,也是很照顾人的样子。
檀华扫了一眼,接过那条筷子,筷子一转,竹木尖头径直朝着对方脖子刺过去。
动作在中间被拦下,国师握住檀华的手腕,他掌心收拢,脆弱的手腕传来痛意,他把檀华的手微微移开自己。
掌心不断施加力道,檀华最初握着筷子,倔强不松开。
檀华不皱眉不喊疼,国师看着她。
手腕上的力道越来越大,感觉越来越疼,檀华知道对方在等自己认输。
随着对方施加力道,筷子脱手,手腕也是越来越疼,她仍是下意识皱皱眉,没有一点要服输的样子。
想不到从小千娇万宠,疾病缠身的永寿公主是这样的要强,国师想起从前萧翀乾说这个女儿很能忍痛,那个时候她才多大?三四岁,五六岁?
他松了手,叹了口气,说道:“公主,您何苦呢?”
檀华说:“要么你放开我,要么我们敞开了谈,能谈则谈,否则都不要好过。”
这一阵子她频频发作的病,漫长得不正常的睡眠时间,这些都有问题,檀华怀疑过对方在食物中下了药,但她减少饭量没有丝毫缓解。还有越来越靠近的澜沧城,他们为什么要过去?一切都不正常。
国师说:“公主稍安勿躁,您早晚会知道的。”
檀华心里重重一跳。
国师对身后的弟子伸手,对方将筷子递过来,递到一半有些迟疑,他看了弟子一眼,余光冷然,弟子缩缩脖子,将盛着筷子的托盘奉上。
一双新筷子被塞到檀华的手里,她手腕仍是酸痛,国师说:“先好好吃饭吧。”
他起身离开。
吃过饭,回到这里,青梅离开一会儿,带了一瓶药膏回来,她卷起檀华的衣袖,看着上面大片的青紫和淤青,吸了一口气,檀华生就冰肌玉骨,皮肤雪白,骨骼也是消瘦的样子,她的病本身藏在身体里,不显出来,这一受伤,那丝丝缕缕的病气就从这片淤青里涌出来了,这伤痕看起来格外凄惨。
檀华扫了一眼,冷冷别开脸看向车窗,任由身边的青梅帮她涂药。
青梅小心翼翼捧着她的手臂,说道:“您先忍一忍,很快就好。”
她第一次觉得师父有些过分了,几个师兄弟挨打也就挨打了,公主她这样好看,又是这样好的人,怎么忍心下如此重的手呢?
以师父的身手来说,接住那双筷子还不是和玩闹一样?何必如此。
青梅给檀华上好了药,宽慰了她几句,经此一事,那位国师再也没有出现在檀华面前,她的饭菜的味道没有变,还是对方亲手做的,有一次檀华还看见了一盘水饺,这一路上,路上条件有限,也不知道这个人怎么方便做这些。
车马行得快,大部分时候走大道,有时候经过城镇会采买一些东西,碰到守卫查问,略作打点,说车里的是女眷,大多数时候守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洛京中的诸位大人可知这些守卫如此玩忽职守?
国师趁着檀华熟睡,进了车厢给她把脉,几天过去,她手腕上的淤青已经消掉了,人躺下的时候看起来安静斯文,睡醒了就是张牙舞爪。
握着她跳动的脉搏,他心里想,不接触一个人是不了解对方的,他从来不知道,她会用筷子去刺别人的脖子,还是对着动脉的位置。也不知道,她不开心也会破坏东西,车子里的摆件和窗帘都换过了几次,他做的饭也被扔过几次。
随行的弟子修持多年,练得一副静心功夫,顶多偷看一眼师父。
忘真觉得这位公主动手还是有分寸的,东西砸了也就砸了,从来没有伤到人,她从来没有打过身边的青梅。
回想着这些,把脉的人多少有些三心二意,也没注意到卧榻上的人悄然睁开了眼睛。
檀华遽然收回手,说道:“为何给我把脉?”
她感知了一下,不觉哪里不适,国师半是搀扶她坐起来,说道:“梦中人多不知病痛,在下恐怕您哪里不舒服,把个平安脉。”
“哦,是吗?”
檀华回收手腕,手腕刚才被人碰过,人类的肌肤有一种区别于草木的特殊触感,随着碰触一起而来的是,陌生的皮肤纹理、温度、味道。
国师身上一直带着一点草药和香料混合的味道,草药味道清幽之中带着一点苦涩,香料的味道清淡幽微,他坐在软榻前面,檀华就能闻到这样的味道。
她径直扬起手来,甩了身边人一个耳光,声音清脆。
她说:“徐忘真,你以为你是谁?”
第151章
徐忘真挨了永寿公主一耳光, 目光辗转过去,见她虽在床榻之上,却肩背挺拔, 气度威严,一双杏眼看过来, 竟叫人不敢直视。
“是臣冒犯了, 只是公主久眠, 为保您凤体安康, 还需按时看诊。臣知晓您相见时心绪不佳,且心存抵触, 故而在您入睡时诊脉,还望公主见谅。”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檀华攥了攥刚才打对方耳光的手, 不算疼。这一巴掌没有解掉她这些时日的怒气, 反倒更激起了两分戾气。
他目光浸在冷冰冰的目光里, 像置身于十二月的冰雪里。
不过,冬天也快到了。
敷衍的道歉永寿公主是不认的,其实不论是在王子皇孙里,还是在世家子弟小姐中,永寿公主的脾气都算是很好了。
的确是他过分了。
徐忘真说:“臣不请而来, 已知错了。”
檀华说:“不如你放了我,我们两厢安好。”
这句话徐忘真没有回应。
从这日之后, 檀华清醒的时候多了些,徐忘真每次来给檀华请脉都是在她清醒的时候进行。
有时候在清晨,有时候在饭后。
檀华更多的时间在车厢里, 下车走动的时候越来越少,车厢里放了一只博山炉, 里面烧着苏合香,丫鬟青梅时不时拿着簪子拨一拨,檀华坐在床上,身上盖着一条丝被。
她的情况并不见好,这两天睡觉的时候见少了,心脏却跳得很快。
徐忘真说她没病。
一行人在七日后到达澜沧城,车子在一座宅邸之前停下,青梅将檀华扶下马车,时至深秋,她披了一件银白斗篷,徐忘真一身青色衣袍,在她身侧,随行的弟子叩门,正门打开,徐忘真和檀华一同走进去。
一个二三十岁的管家走上前,他说:“主人,房间都已经收拾好了。”
徐忘真微微点头,说道:“先到梧桐苑。”
梧桐苑,檀华听见这名字看了身侧的徐忘真一眼,正在与管家交谈的徐忘真第一时间注意到她的视线,侧头温声问道:“可要乘轿?”
檀华微微摇头,说:“不必。”
管家在后陪着几人往梧桐苑去,檀华走近一处临水的院落,说是梧桐苑,里头没有梧桐数,倒是有一丛芭蕉生在墙角,再往里,侍女推开门,青梅扶着她走进去,一走进去,暖意袭来,秋季的冷意顿去,她目光扫过室内,脚下一顿。
屋子里有她熟悉的花瓶软榻,走近看屋子里的帘帐和珠帘上的珍珠云母,墙边悬挂的琉璃灯……都和芙蓉殿里一样。
他怎么会知道芙蓉殿的装潢?
徐忘真说:“不知道您住不住得惯。”
临走之前,徐忘真帮檀华号脉,她看着对方,对方说:“公主一切都好,没什么大碍。”
檀华说:“我有些乏。”
徐忘真说:“这段时间舟车劳顿,您受苦了,好好歇着吧。”
这段时间她服用天香养神丸的频率越来越高,从每五日一次变成了每两日一次,睡眠的时间越来越长。
有一天夜里她从疼痛中醒来,从枕头下面摸出装药的瓷瓶。
守夜的侍女睡得熟,没听见动静,瓷瓶盖子打开,她动作顿了顿,瓷瓶冰冰凉凉的,沉甸甸的,坠着手。
轻轻摇了摇。
里面是满的。
怎么会?她的药吃到现在应该已经没有了,又怎么会变成满的?
出宫之前,檀华没想过自己的病会这么频繁的发作,按照原本的发病频率估算,这一小瓶药够她用上半年。
现在这满满一瓶药,按照她现在的发病频率算,也能用上一个多月。
她从中倒出一粒药,夜里看不清颜色,放在鼻翼下低头轻嗅。
苦涩中带着药香,外表是一层蜂蜜糖浆,是槐花蜜。
这味药一落到舌尖就是甜的。
檀华从小是个懂事的孩子,中药苦涩辛辣,五味混杂,着实难喝,她从有记忆以来就在喝药,最初是闭着眼睛屏息喝掉一碗药,有时候药太难喝,时不时的,喝进去的药又吐出来,太难喝了。
太医们尽量将药做得不那么苦,后来给她用糖衣裹的小丸子,再后来她吃一些别的药的时候,包括天香养神丸,也是都是裹了糖衣的。
回忆着宫中旧事,身上好像也没那么痛了。
将药丸装回瓶中,檀华撩起床帐,室内点着一盏暗淡的油灯,青梅睡在床边的小榻上。
地上的阴影像是被风吹过一般,微微晃动了一下,檀华看了一眼晃动的影子,重新放下床帐。
白日里,她在院子里休息,这是一个精巧秀丽的宅院,花鸟虫鱼都不缺,来往行走的婢女童子俱是灵秀可人。
檀华一个人倚靠在秋千上看着天上的云朵出神。
风吹过,树叶瑟瑟作响,忽然之间,一个灰仆仆的东西从枝杈中间坠落下来,伴随着一声“哎呦”落在地上。
定睛一看,原来是个八九岁的小男孩,穿着一身灰色布衣裳,头上随意绑了个发髻。
“这位小姐,我不是故意的,您别做声,饶了我吧。”
不等檀华说什么,这孩子扑通一下跪下,没鼻子没眼睛的胡乱磕头。
这孩子举止有十二分的轻快滑稽,又长得瘦小,像是大人一样磕头也是奇怪,檀华觉得十分有趣,忍不住笑了笑。
这孩子听见声音悄悄抬头,一见檀华的脸就是一阵失神,说道:“仙女娘娘……”
檀华又是一笑,她说:“你起来吧,我不是仙女。”
那孩子站起来,摸摸头,笑嘻嘻地说:“那您一定是主人家的姐妹或是妻室。”
檀华摇摇头,说道:“都不对,你不是府里人,你叫什么?怎么到这儿的?”
那孩子说:“我叫李狗儿,大家都叫我狗儿,是个乞儿。前两年这座宅子主人不在,只有几个看门的,我自躲在厨下柴房,只是最近主人回来了,我就躲在了树上。”他脸上带着一点从树上滑落的擦痕,说道:“我已躲了三天,从厨房偷来的饭菜都吃光了,饿得头晕眼花,方才不小心从树上掉了下来,不小心惊扰了您,还请恕罪。”
说了几句话,李狗儿抹了一把口水,看着石桌上的烧鸡和点心双眼发亮,一个劲儿的吞口水。
檀华看看桌上的饭菜,看看低着头肚子咕噜咕噜作响的李狗儿,她说:“桌上的饭菜你不能吃。”
李狗儿说:“小人不敢。”
“青梅,让人给这孩子拿点孩子喜欢的吃食吧。”
青梅应了一声,转身去花阴处吩咐,片刻后折身而归,她看一眼桌上的饭菜,又看了看檀华,坐在秋千上的人,看上去清减了许多,这段时日以来,她不大用膳,每一顿饭只是吃一点米饭一点肉类,今天早晨,只吃了半碗粥,半碟冷牛肉。
她对观主一向是冷面相对,对这孩子却很亲近,眼下正在问这孩子的来历和外面的天色。
李狗儿出身农家,并非是天生的乞儿,去年大雨,他家的麦子被水淹了,家里活不成了,父母带着他一路行乞到了澜沧城,说是要打渔为生,结果染了时疫都没了,他就在城里当了乞丐,城里也有些好心人,凑合活着。
他平日走街串巷,说起外面的大事小情也是滔滔不绝。
檀华说:“可怜的孩子,暂且跟在我身边吧。”
李狗儿一愣,不敢相信,听说这样的大小姐身边的侍女都是漂亮能干的姐姐,怎么会要他这个下九流的粗笨乞丐?
“没什么下九流的,都是一样的。”
那孩子只听到这一句话,就被人牵去洗澡了。
晚上的时候,徐忘真来见檀华时看见一个孩子坐在一张春凳上和她讲澜沧江的鱼,她听到蓝色的鱼,眼睛都瞪大了。
看上去很可爱的。
果然,徐忘真没有表露出半分意外,他照旧给檀华号脉,这次沉吟的时间有些长了,过了一会儿,他对檀华说:“那个小崽子,你喜欢就养着,当个逗趣的。”
檀华攥紧了手里的帕子,她知道,一旦这孩子从府中离开,他就会有性命之危。
毕竟现在的这座小宅子已经不是前段时间那个可以让流浪猫随便住,府中人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老房子了,现在监管严密,连一只蚊子都飞过不去,虽然近处只有几个侍女仆从,但不知道有多少双看不见的眼睛暗中观察着。
这孩子这几天躲着藏着,没人捉他,看来也不是什么福大命大,原来是徐忘真拿着当逗趣儿的玩意呢。
还好他没有往外逃,只是躲在树上,若不然恐怕已经没命了。
临走的时候,徐忘真说:“您是千金贵体,应当好好保重,早晚用饭,您若是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尽管吩咐青梅。”
然后青梅再去告诉他吗?
檀华垂着眼睫,背靠在迎枕上,一直到徐忘真离开,她捂着帕子咳了咳,拿开帕子,视线低垂,只见白色锦帕上有一点殷红,是血迹。
她将帕子卷起来丢在一旁,心里想着自己这段时间没有吃药,病情越来越严重了,四肢皮肉连着筋骨全在痛。
檀华试过,只要继续吃天香养神丸她就会像从前一样,一旦停药就比从前更重几分。
她的病是愈来愈重的,但是徐忘真却说一切如常。
不一会儿,狗儿从外面回来了,他是个半大孩子,这几天吃饱喝足,渐渐熟悉了环境,好动的本性就显出来了,到处跑。
李狗儿跑到檀华床榻边上,整理了一下衣裳,跪下来说:“姑娘,我以后会报答您的。”
第152章
李狗儿眼睛很亮, 满腔赤诚,檀华笑了笑,她肋下又是一痛, 便收了笑意,对李狗儿说:“你若饿了就去找青梅, 让她给你拿些吃的。”
李狗儿说:“我不饿。”他不敢看檀华, 犹豫一会儿问道:“大小姐您不舒服吗?”
“是老毛病犯了。”她招呼李狗儿走近些, 李狗儿往前走了两步, 蹭到脚踏上跪下,初见时候, 这孩子头发蓬乱,发髻上落着树叶,一身叠着补丁的旧衣服, 脏兮兮可怜巴巴的。
后来青梅把这孩子带走一个来回, 将人打理了一番, 又换了干干净净的衣裳,让人给李狗儿梳了头发,看起来这孩子也像是个好人家的孩子了。
檀华笑笑,说:“怎么总是跪着?”
李狗儿的脸一下子红了,嗫喏着说:“青梅姐姐说在您跟前要有规矩。”
梧桐苑居住的人身份特殊, 照顾得仔细,守卫更加严格, 她骤然多出个人,青梅万万不敢疏忽,严厉地叮嘱了李狗儿几句, 见人的时要干净整洁,说话之前要先跪下, 没有问话不许开口,最重要的是要服从。
这些都是大户人家最基本的规矩,假如李狗儿不听话,他们会用胳膊粗的棍子打他。
檀华听李狗儿重复青梅的话,摸了摸他的发髻,李狗儿感觉一阵香气拂过,他靠近这位女主人,能品尝到一点点苦涩,有点像他父母去世之前的药味,这味道不同于破庙稻草堆里的苦辣,缠缠绵绵的,是苦的也是甜的。
看着这孩子跪在脚踏上的膝盖,孩童眼神温驯濡慕,檀华想道,这里终究不是她的地方。
柔软的手指在幼童的发髻之间抚弄了几下,李狗儿想起了他的母亲,母亲去世后再也没有人这样摸过他的头了。
此时此刻,李狗儿觉得,不论这位女主人叫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但是檀华说:“你有没有梦想?有没有想要的东西?想要做的事情?”
檀华靠在床边,后脑勺倚靠着床柱,一身浅粉近白的素服,头上松松梳了个发髻,只戴了几个柔软的绒花,她的目光落在这孩子身上,嘴角带着一点笑意。
街头上的大小乞丐没那么和气,大家干架的时候比说好话的时候多,他一个外乡人在这里初来乍到的时候受了这里大小孩子不少欺负,结的仇多,交的朋友少。
李狗儿已经很久没有和人好好说过话了,想要什么这样的话也曾对别人说过,后来被取笑的次数多了就不说了,后来他渐渐地将那些话当做是机密,轻易不肯对人讲,有时候他想除非那个人肯让他打个半死,否则他是绝对不说自己的心里话的。
但在这位女主人面前,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敞开的盒子,什么念头什么话语,也不考虑应不应该,通通往外面飞去。
李狗儿攥了攥拳头,说道:“我想读书。”
话语脱口而出,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他眼睛瞪圆,心里想着若是女主人取笑自己,他是跑还是不跑?
这么想着,他的目光仍是落在檀华的衣袖上,十分恋恋不舍。
檀华已然收回了手,她轻笑着说:“读书呀,是好事,读书使人明理,也可以求取功名。”
李狗儿眼睛亮了亮,脸红了红,有些不好意思。
檀华下了床,李狗儿想要帮她递鞋,她轻轻摆了摆手,自己踩上写字,对李狗儿说:“跟我来。”
她在坐到书桌后面,让李狗儿在一旁坐下,铺开纸张,蘸墨写字。
“你拿一副纸笔,跟我学,这个字是一。”
檀华笔下划出一条起伏的横线。
李狗儿小心翼翼拿了纸笔,动作僵硬地握着笔画出一个一字,他心里想,他如今的身份也能读书习字吗?
书房里不缺笔墨书本,琴棋书画都有,是个陶冶身心好环境。
在这里,除了没有自由,几乎她要什么有什么,不论怎么耗费,笔墨总是不绝。
没人问檀华为什么要教导一个乞儿读书。
李狗儿是个好学生,也许是因为这一年的漂泊生活,他虽然平时举止有点孩子气,学习的时候不像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孩子那样好动,十分听话。
檀华用论语给李狗儿开蒙。
已经有几天时间,青梅等几个婢女看檀华教导李狗儿读书,不免对这个来路不明的乞儿客气了一些,也不再说那些打打杀杀的话了。
徐忘真有一天来陪檀华吃饭,说是陪人吃东西,他不动筷,面前放了一杯清茶也不喝,看着桌上的菜色,他说:“这道炙羊肉不错。”
那筷子菜朝着檀华的碗碟过来,檀华筷子微动,格住他的筷子,说道:“不劳烦道长。”
徐忘真收回筷子,将那块羊肉放到自己面前的碗里,看了看檀华,又看了看书房里写大字的李狗儿,自打这个小乞丐来了,永寿公主就不再直接称呼他国师,而是开始叫他道长。
他说:“这么大的孩子从没读过书,要从头教起,得花费不少力气。若是想要体会为人师的乐趣,不如找一些读书人家的孩子,最好上过两年私塾,耳濡目染,更会当人弟子。”
檀华对这些话不知可否,说:“听起来道长很有经验?”
徐忘真说:“我教过一些孩子”,他想了想,又失笑,“不过也有例外,有些孩子天生就会读书,而有的天生就是一块朽木,读书再多书也是无益。”
他说过这段话,拿起一直没喝的茶喝了一口,表情难辨,檀华却觉得这个人此时情绪有些低。
“这些人身上放太多心思也是无用。”
檀华笑了笑,说道:“你大弟子很聪明。”
“……那样聪明的孩子少有,你这个大约是不如。”
“他还小。”
过了一会儿,徐忘真起身,将要离开,出门前他说:“既然身体难受,怎么不吃药?您素来聪明,何必自讨苦吃?”
檀华说:“我怕死得更快。”
“不会的……”
等他身影消失,檀华来到书房,李狗儿举着大字给她看,上面写着“天下太平”四个大字,重复了一整页,檀华坐下,指点了几个字的运笔,她指尖沿着天字划过,说道:“上面的一横要略短一些。”
李狗儿点头记下。
她想起洛京,不知父兄现在如何,面对徐忘真的时候她很少生气,但想到远在洛京的父兄,思念之余,怒火随之而来,愤怒情绪一簇火苗一般燃起来,她心里同时又觉得好笑。
桌子上铺着一张白纸,檀华在上面写了一句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出自《论语》,你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吗?”
他说:“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也不要让别人去做。”
李狗儿身上有点市井的圆滑气息,有个饿出来的尖下巴,但一到学习的时候就会冒出几分憨气,看起来意外的朴实,的确没有徐微生身上那种一眼望去就能感受到的毓秀灵气,更不要说对方的出尘淡然。
这孩子的确不算太聪明。
——檀华这样想道。
这句话的涵义不止于此,但一个小孩子,能够分析出一个角度就可以算是读懂了这句话。
檀华点点头,算是做出了回应。
李狗儿看着她的表情,攥了攥自己的衣服,他跪在檀华身边说:“我不聪明,我爹从前就说我笨。”
看来李狗儿刚才听到徐忘真的话了,檀华心中想道,她说:“那个人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他胡说的,你很聪明,以后也会越来越聪明,读书也会越读越好。”
“小姐,我不知道怎样报答您才好。”
“怎么又说这样的话呢?”
从这一天开始,李狗儿读书之外就陪檀华聊天,他发现这位不知是主人还是客人的小姐是一个很孤独的人,她不和这里的奴婢说话,男主人来的时候,两个人偶尔说几句话,很多时候也是话不投机,气氛冷冰冰的。
他给檀华讲自己经历过或是看过的趣事,对于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来说,人生太短了,有趣的事情也很少,尤其是他这样没有什么童年的小孩子,有趣的事情更少,只说了两天,便无话可说。
这座府邸的一草一木,李狗儿都很熟悉,他可以在不惊动人的情况下到处乱走,这里的人和事物,都是他没见过的,他把府里的人事物,当做趣谈讲给檀华听。
有时候怕檀华听了不耐烦,但很快发现她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样子,他讲的更多了,平日里会下意识观察府里的事情讲给檀华听。
“……小姐,您不知道,府里的侍女和护卫都吃素。”
“我听见两个人在说庄周梦蝶,后来他们说要抓一个蝴蝶去看。”
檀华靠在床上,半闭着眼睛打盹,一边听着身边人的话。
“小姐,您怎么越吃越少了?”
檀华说:“我在控制食欲。”
“……为什么要控制……食欲?”
“因为要减肥。”
望文生义,很好懂,接触之后才知道,她时常说一些古怪的话,李狗儿看了眼檀华说:“我家里说能吃是福,胖了也是福,您如今有些瘦,不用减肥,不如多吃点。”
李狗儿惊讶地说:“我昨天在厨房看见那个人在给您做饭。”
他敢保证,他娘把饭做的再怎么难吃,他爹都不会下厨做饭,寻常百姓家,也没有奴仆做饭的。
不知道是不是这些贵人们有什么独家手艺,这些饭菜真的很好吃,他闻到香气就舍不得走路,回到住处也一直在回想。
也听过一些小孩说过,某某家的家生子说他们府里小哥小姐剩下的饭菜点心都给他们都让他们吃,但这里不一样,小姐吃饭的桌子谁也不许靠太近,剩下的饭菜有专门的人物过来收起来。
檀华没什么意外,菜是谁做的,从口味就能辨别出来的。
李狗儿又说:“府里来客人了,骑马来的,像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好像脾气不太好。”
第153章
檀华听到此处微微挑眉, 李狗儿见她有兴趣,越发详细描述起当时的情形:
“一大早的,几个人骑着高头大马叩门, 当时我在门房烤红薯,红薯是这两年的新鲜玩意, 听说是番邦来的。啊, 说远了, 那骑马的一行人有十几个, 领头的穿一身黄色袍子,头上戴着一顶黑色发冠, 嘿,他穿的鞋子真好,好像是水牛皮的, 这人长得高高大大的, 气势很足, 年纪轻轻看起来腿脚不太好,别人扶着他从马上下来,他膝盖弯了一下,举起鞭子就给了扶他的人一鞭子。”
“看着身子骨不太好,脾气也不太好, 一鞭子下去就给随从后背打出血了,那个人哼了一声, 什么话都没说。守门的清尘认识他,见了人先将我赶走了,我在门口听见清尘叫他二师兄……”
檀华摸了摸身边小子的头发, 她的手一落在李狗儿头上,他就眯起眼睛, 一脸幸福。
守门的清尘,檀华在路上见过,是个十六七岁的男子,看着是个修道的,她从前不认得这个人,听说琅镜山太虚观有三百多个道士,宫里还有一批,别的地方有没有也不知道,她只认识几个常常跟在国师身边行走的大小道士。
从前的徐微生是一个,还有几个眼熟的小道童,还有一个就是国师的二弟子罗元,她没见过对方几次,听过对方名头的时候更多一些,这个罗元是个热衷于在名立场上汲汲营营的人物,听说此人穿金戴玉,常行走于权贵之家。
檀华的手指轻轻敲了一下桌案,对李狗儿说:“离这些人远一点,注意保护自己。”
她心里怀疑徐忘真会不会放过李狗儿,这个人深得萧翀乾信重,他送过去的丹药萧翀乾从不用人试药,也曾为了这个道士当朝斥责大臣。一直以来,檀华就不相信徐忘真来到皇宫毫无所求,只是这件事情他没有漏出一点破绽,这些年他只为萧翀乾炼药,那些弟子大多数被徐忘真和徐微生这对师徒拘得老实,只有二弟子罗元带着几个小弟不服管教。
这是好事,檀华让人顺着罗元调查过,一只没有摸到国师的狐狸尾巴。
不过有一件事很好笑,罗元曾托人几经周折买了个犯官女眷,他把人安置在京城一个小门小户的院子里,不久之后这事儿被徐忘真知道了,罗元和徐忘真见过一面,那女子就被放了,徐忘真和罗元之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罗元整整半年没下过琅镜山。
日前徐忘真说弟子当中有人朽木不可雕,说的大约就是这个罗元。
这件事儿被人当做笑谈在萧翀乾面前说过,当时的情形不必多说,总之国师圣宠日隆。檀华曾以为徐微生和徐忘真的关系更亲近一些,因为两个人同样姓徐,早有徐忘真意图让徐微生继承衣钵和山门的传说,而且,徐忘真的弟子当中,最拿得出手的还是得说徐微生,其余一概弟子都差得远呢。
但现在看来,可能罗元和徐忘真的关系更亲密一些,他知道徐忘真的动向。
檀华闭着眼睛想道,快点动起来吧,她的时间不多了。
而一边,罗元梳洗一番,请随行的大夫在膝盖施过针,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去求见徐忘真。
步于廊下,不远处有翠湖假山,湖光山影,一个穿蓝色衣服的弟子在前头引路。
罗元问:“贵客在这里过得还好吗?”
清风听入耳中,心里一个激灵,贵客是公主,师父劫掠了公主,这件事实在是大逆不道耸人听闻,他们这些做弟子的都是在师父和永寿公主交谈时才知道公主的身份,二师兄竟然也知道这件事吗?清风转而想到二师兄是在师父跟前长大的,与师父关系自然不一般,他们不能知道的事情二师兄自然可以知道。
他说:“贵客一切都好。”
事实上,公主的事情都由师父经手,除了师父,知道最多的要数青梅师姐,最近一段时间那边守卫森严,院子里的事情外头的人都不知道。
罗元说:“青梅在那边伺候?一会儿你我别过,你传信给青梅,说叫她一会儿来见过。”
清风道:“是。”
说话间两个人已经走到了徐忘真居住的院落,他住的院落没有名字,当中也不养花草,几根细瘦的竹子不敌秋风,叶子尽败,只剩下几根细瘦的黄绿色树枝,院中有几块嶙峋的石头随意摆放。
清风在院门口已经告辞,领了罗元的话去寻人了,罗元一个人走入院子,只觉得这里的秋意比别处更浓一些,冷风直往他的膝盖骨里刺。
罗元敲了敲门,听见里面传来一声:“进来。”
他推门进去,屋子里和外面一样,空荡荡的,连个鬼影也没有,他一眼看到徐忘真坐在桌案旁边写东西,他身侧有一只陶杯,里面应当也只是清水。
罗元跪下,道:“弟子给师父请安。”
徐忘真抬头扫了他一眼,说道:“让你安心留在洛京,怎么来这边了?”
罗元说:“师父身边没有知冷知热的人服侍终究不好,几个师弟久不侍奉师父,弟子恐他们有所不周。”
这一番敷衍的话啊,徐忘真听着有趣,罗元是一条朽木,他比谁都清楚这件事,比谁都了解罗元。
他不是想要服侍他,而是担心他脱离了视线,罗元知道自己要达成心愿就少不得依赖徐忘真,洛京的权贵中的笨的,他看不上,聪明人又多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他更加信不着这些人,只有徐忘真和他是一伙的……
但是徐忘真和他铁胆忠心的祖父不一样,和他刚直鲁钝的父亲也不一样,这个人像他来历不明的母亲,像一条多变的毒蛇。
越是接触徐忘真,他就越是不放心,但除了徐忘真,他又能依靠谁呢?
罗元说:“师父,弟子听说永寿公主在您这里做客。”
他有十分忐忑,又觉得自己的构想十分的好,还是像以前一样,只要徐忘真点头,什么都不成问题。只要徐忘真觉得可以做,不管多离谱的事情,都是可以做的。换句话说,不管他想做多离谱的事情,只要徐忘真站在他这头,愿意帮他,这件事就八九不离十了。
徐忘真点头,罗元见此,心下稍安,说道:“师父,永寿公主为皇帝爱女,太子与永寿公主亦是颇为亲厚,若我能迎娶永寿公主,大昭的皇帝必然站在我们这边。异日归向景国,也可向大昭借一支兵马,有此支持,不愁不能推那庶子下去,届时有大昭皇帝支持,我必定可以顺利登基,到时候封师父为相国,我与师父二人共治一国。”
不会有人想到,罗元是景国皇室流落在外的子嗣,这些年一直想要重归景国,登临皇位,他这几年频繁交往权贵,也是为了寻求助力。
其实他早就注意到永寿公主这个人了,只是一个公主又怎么可能和他有来往呢?而且永寿公主向来讨厌道士,当初徐微生凭借才学成了公主西席,永寿公主对他算是以礼相待,他走不了这条路。如今大昭和景国相处亦是和谐,若他自爆身份,不知道是否引火烧身。
想来想去,一直都没什么机会,直到今天,师父竟然抓到了私逃出宫的永寿公主!
徐忘真看着罗元隐含激动的眼睛,温声说道:“阿元,你可知大昭的皇帝是个什么样的人?”
罗元想了想,即使这些年萧翀乾似乎对徐忘真无所不依,他也不敢轻视,说道:“几年前大昭的皇帝心思深沉,内藏乾坤,手段过人,心狠手辣,且有治国之才。”
“你想回景国,一定要回去吗?”
罗元说:“就算九死一生也要回去。”
徐忘真笑了笑,说道:“可你若要叫永寿公主爱上你,就算你死一百次,粉身碎骨也不能再回到景国。”
罗元愕然,徐忘真继续说:“大昭的皇帝是绝不会让永寿公主离开大昭的国土的,公主若是心爱你,也不能随你走,她的父亲会将你留下来,或是让你死。”
这句话罗元竟是无从反驳。
“那太子呢?”
“你等得了吗?”
第154章 (修)
罗元攥了攥拳头, 说道:“弟子为先皇嫡脉,这些年却眼睁睁看着那些旁支庶孽高登皇位,心头恨苦!早已忍无可忍!”
景国先帝赫连茂晚年昏庸, 奸臣弄权,宠妃当道, 好几个皇子死于非命。
他的第三任皇后生下了一个儿子, 这孩子为中宫所出, 当时最大的奸臣, 太尉卫祎早已对着孩子虎视眈眈,皇后深知这孩子若是留在宫里, 恐怕不能活命,便让人暗中将这孩子送走。
这二十年来,卫祎权位日盛, 景国先帝早在十年前就去世了, 此时卫祎已经官居太尉, 把持朝政多年。而先帝后宫中的皇子公主竟然是一个成活的都没有了,百官以为卫祎将要登基,他却在宗室旁支中找了个叫赫连文亭的宗室子弟登基,算一算此人继位已经有十年了。
想到这里罗元攥紧了拳头,他盘算一番说道:“现在回景国就得对上卫祎, 卫祎在朝中经营多年,树大根深, 恐怕不好对付。”
徐忘真说道:“阿元,你难道是怕了吗?”
罗元被他说中心事,看徐忘真目光淡然, 似笑非笑,心里有些不安。
“……卫祎比大昭的林丞相年轻几岁, 去年夏天他染过一次时疫,当时病得不轻,不知怎么活了下来。”
徐忘真说:“现在的皇帝是颍王的幼子,性情温和宽厚,深得百官心意,若是卫祎在皇上之前去世,又该是何等情形?”
“任谁当了皇帝也不可能放开手中的权势,就算有姚家为你作证,到时候是何等情况也难说。”
历史上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前朝太子登基之前遭遇地动,下落不明,当时情况紧急,太子的一位兄弟登基,两年后这位太子说两年前被重物砸到头失忆了,那位皇帝说尚有功业未竟,百年之后再将皇位归还兄长,而等这位皇帝百年之后果然将皇位归还给太子了,而年纪很大的太子只当了三个月皇帝就去世了。
罗元也听过这个故事,他担心自己就是那个太子,而且柳家是他母亲的母族,也是母亲的妹妹当年冒死将他带出皇宫。这些大家族都有自己的考量,他不确定将来柳家会不会向新皇出卖他,的确是事不宜迟。
站的久了,罗元觉得膝盖有些不舒服。
去年他传徐微生的谣言,正值阴雨天,连续半个月每天夜里被徐忘真罚跪好几个时辰,膝盖总是不舒服。
前阵子在洛京和萧宏一起上山游玩,半路上萧宏的马崴了脚,一行人都换做步行,几人到山上打猎游玩,一直到日暮才下山,他第二天醒来就觉得膝盖痛,一段时间还没好。
徐忘真说:“阿元,你怪不怪我?”
罗元说:“弟子感激还来不及,哪里怪罪?”
徐忘真将面前的纸张推过去,说道:“照着这副药方抓些药吃吧,以后当心些。”
罗元上前取了药方,再次施礼。
徐忘真说:“在过两个月,我送你回景国。”
这么快?罗元心惊。
徐忘真送客:“兵马的事情无须忧心,你回去休息吧。”
罗元出门看到天上乌云朵朵,知道自己膝盖疼痛的由来,回到住处,将药方交给仆人,打发人去抓药。
一个灰衣仆从打扮的中年文人来到罗元跟前,问道:“那位怎么说?”
罗元皱着眉,两人说话之前已经赶走了屋子里的奴婢和弟子,这灰衣仆从取了暖炉递给罗元,他摆摆手,将面见徐忘真之后两个人交谈的内容都重复了一遍。
林季枞侧耳细听,听到一半说道:“大昭的皇帝竟是如此爱重此女?”
罗元对此比林季枞了解得多,说道:“大昭宫中凡皇子公主,除却太子,无一人可比永寿公主,便是太子,也难比永寿公主与大昭的皇帝亲近。”
林季枞说:“如此看来此路不通啊。”再听罗元说道徐忘真有意让他尽快回到景国,他再次皱眉:“那位说的在理,国内局势复杂,这些年卫祎弄权,大半个朝廷都是他的党羽,他又让儿孙和几个宗室联姻,听说有些宗室已经暗中投靠了卫祎,实在难办。”
罗元说:“师父说兵马的事情不用担心,难道师父他已经有安排?林大人您可知晓?”
林季枞摸摸胡子,冥思苦想了一会儿,叹口气摇摇头:“他既然说不用担心兵马的事情,一定是安排妥当了,殿下可以放下这桩心事。至于国内,您有母族姚氏倾力相助,算起来也不是全无依凭。”
不过姚氏曾为皇后母族,也许是卫祎对皇子的死心有疑虑,几番打压姚氏,姚氏族中子弟虽入朝为官,但没人身居要位,姚家的势力早已大不如前。在罗元眼中姚氏着实难堪大用,也远远不如徐忘真。想到徐忘真,他伸手摸了摸羊毛毯子下面的膝盖,在温暖的室内几乎感受不到膝盖的疼痛了,他却还清楚得记得自己双膝跪在冰冷的地板上寒气一点点侵入身体的感觉。
师父好像一点也不畏惧他皇子的身份,教训起人的手段毫不留情,这越发使他畏惧,心里也觉得师父很可靠,师父的药和师父一样可靠。
林季枞留意到罗元的动作,说道:“殿下且忍一忍,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到您登基之时那人不过是殿下的一个臣子,绝不敢再对您放肆,您大可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罗元低头想道:林季枞不过是个世家出身的投机之辈,这样的人他身边有,卫祎和景国现在的皇帝身边也有。
只是就目前而言,徐忘真和林季枞都让人摸不到底,难说徐忘真手里有什么,而林季枞人是近两年来到他身边的,是他连接景国朝堂的桥梁,他和姚氏关系匪浅,据说在景国有一些人脉和钱财,只是这两样东西都没让他接触过。
罗元又想到了永寿公主,宫里说永寿公主在养病,也就是留守这座旧宅子的仆从中有他的人,否则怎么也猜不到永寿公主会被师父请来做客。永寿公主不信神仙道术,记得师父刚入宫的那两年,公主总是找师父的麻烦,还请了个变戏法的让师父和人一比高低。
连着下了两天的雨。
外面湿润一片,李狗儿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儿,丢了一只鞋子,他在草丛里摸到自己的鞋子,见到有人说话,便攥着鞋子偷听。
“你帮我想法子见见公主。”
什么公主?李狗儿觉得莫名其妙。
“谁在那儿?”
李狗儿被两个仆从样的人从草丛里捞出来打了一顿,直到有路过的人说他是梧桐苑的人,身上拳脚就都没了。
两个狗腿子拉起他,领着他见刚才说话的主子,“你叫小狗子,是梧桐苑的人,那儿的主人是什么样的人?”
李狗儿在地上滚了一圈,都是泥土,他看见那个叫二师兄的人眉头皱了皱,便故作粗野,吸了吸鼻子,用脏兮兮的袖子在鼻子上摸了一下,那个二师兄眉头又皱紧了,眉心打了个疙瘩,额角青筋直跳。
罗元再三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再冷静,就看那个泥猴子一样的小孩子一手拿着鞋子,另一只手带着袖子抹鼻涕。
然后小流氓一样坐在地上,抬起下巴说道:“我是梧桐苑的人,你们是哪个?凭什么打我?”
一个狗腿子说:“嘿!小崽子,大人在上,容不得你放肆!”
罗元抬起手,制止身后的随从,吩咐道:“给这孩子拿一双新鞋,拿吃的。”
不到半个时辰,又下起雨来了。
檀华撑着窗棂看外面的雨,听李狗儿讲到这里,问道:“他们下手厉害吗?你身上怎么样?”
李狗儿说:“我聪明着呢,在草地里打了好几个滚,他们怕脏了鞋子衣裳不愿意过来,假模假式的,我没受什么伤。”
“要是不舒服就去找青梅,让她给你弄些药油。”
“我才不要找她,那个青梅和那个坏蛋是一伙的。他们说不敢惹那个师父,不能来芙蓉园,叫她偷偷说他的好话,改天把您引出来。”李狗儿说的来气,又和谈话说:“您可不能相信那些人,我知道他们这些穿绸缎衣裳的人,坏起来比街头的地痞流氓还要坏,他们专骗女人。”
檀华笑着说:“你这小孩子知道这么多。”
“我小姨就是叫这些人骗走的,公子哥说要见她一面,后来她就再也没能回家。”
“那个人问我您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害怕什么……他一定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你怎么说的?”
“我说您最喜欢安静,最讨厌这里的主人,好像什么都不怕。”
“您在看什么?”
“听过洛京吗?在这个方向。”檀华向着北方指了指,说道:“我从那里来。”
“您想家吗?”
“不想。”
“你想家吗?”
“我想我爹我娘,还有家里的阿花。”
“阿花是谁?”
“是我家的看门狗。”
檀华闭上眼睛等待着,黄昏时分,天上浮现出一道月亮的影子,清白盈盈,看着快圆了,不知道洛京的人有没有在吃月饼。
晚上青梅带着人上菜,檀华发现今天的饭菜看起来有点不一样,她拿起调羹舀了一勺近在咫尺的汤勺,认真尝了尝。
这不是徐忘真亲手做的,徐忘真怎么了?为什么没来做饭。
青梅没有主动提起那位二师兄,像是已经完全忘了对方交代她的话,檀华问:“你师父在做什么?”
“师父今日闭关静修。”
第155章
檀华问:“你师父要闭关多久?”
青梅道:“三日。”她顿了顿, 说道:“趁这三天,我想办法送您离开。”
青梅是徐忘真的弟子和下属,专帮徐忘真做一些私密的事情, 是他的一把刀,素来稳重可靠。
但是现在她选择背叛徐忘真。
檀华没有对青梅做过什么, 也没有承诺过青梅给她荣华富贵, 但前几日里, 忽然有一天, 青梅忽然指着桌上的一道菜低声说:“这道菜是干净的。”
从那时候起,她就背叛徐忘真了, 最初也仅仅如此。
后来青梅偶尔会和檀华说徐微生和罗元的事情,比方这次,她本不应该将徐忘真闭关的事情告诉檀华, 但她就是做了。
徐忘真养她长大, 给她衣饭金银, 她本不该背叛他,但她就是背叛了。
哪有那么多的理由呢?
喜欢永寿公主不需要什么理由,也不需要檀华做什么,靠近她的人自然会知道爱她,而没有靠近过她的人总会有意无意地想办法爱她。
檀华从来不去想别人为何爱她, 她不会刻意去想象自己有什么可爱之处,又或者是有意无意讨好到了什么人。
“可是我不能这么走掉, 我得弄清楚徐忘真给我下了什么药,还有他劫我至此的目的是什么。”
永寿公主所住的梧桐苑,看管得内松外紧, 她身边只有一个青梅,另有四个婢女在不远处以供差遣, 她们听从青梅的吩咐,但围绕着这座小院,在看不见的地方,还有许多双在暗中监视的眼睛。
这些人都是眼力和武力俱佳,他们不是道士,也不会惧犯下杀孽。
在这一个晚上,两个人盘算怎么清理附近的人手,李狗儿在一边站着,时不时补充一下院子的布局,帮着描画周围的地形。
檀华在草稿上写写画画,最后将草稿烧掉。
第二天凌晨,李狗儿摸到厨房给人下蒙汗药。
日暮时分,一直想见永寿公主的罗元受到了邀请,他换了新的衣衫冠带,仔细修了胡茬,随着青梅来见檀华。
一路行来,路上人很少,他不以为异,只当是青梅安排过,满足她的识趣,说道:“师妹,听我的话,有的是好处给你。”
走到梧桐苑的西厢房,他目光疑惑,青梅说:“公主在此处赏景。”
罗元走进去,青梅在他之后合上房门。
“二师兄,我一直很好奇一件事,师父为什么如此看重师兄,让师兄如此有恃无恐。”
檀华在一墙之外的室内,窗子打开,对面是深青色湖水,她扶着窗栏,隔着一层薄薄的墙壁能听见青梅和罗元交流的声音。
熏香里有药,会让人精神松弛,反应迟钝,吸入香气的人会不知不觉说一些以往不会说的真话。
两个人不是很愉快地交谈了几句,青梅说公主身体不适,让罗元暂且等待一会儿,过了一会儿,密闭的室内烟雾越来越多,青梅再次提问,罗元渐渐不能抵挡。
“徐微生怎么和我比,他不过是个野种弃婴……”
“师父当然看重我,这是理所当然的。”
“永寿公主嫁给我最好,将来……将来……”
……
檀华微微侧目,原本神经粗大口无遮拦的人开始有意识地保守秘密了,另一边,青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继续问:“二师兄,慢慢想慢慢说,现在如何将来又如何?”
……
有的是让人开口的办法,对付罗元这样的人,不用那么多办法,就能让他听话。
“……我是天潢贵胄……我的妻子能当皇后!”
檀华轻轻敲了敲窗栏,隔壁的青梅问:“师兄是哪国的天潢贵胄?”
“景国……我是景国的皇子……”他呻吟一声,像是有几分清醒,混沌中说道:“你欺君罔上,我会把你五马分尸!快请公主过来!”
青梅问得更加详细了。
檀华笑了笑。
一个时辰之后,问讯结束了,隔壁的门关上,檀华和青梅走出房间。
月上中天,乌云遮掩,扑通扑通,有人落到地上。
青梅能调遣二十来个人手。
这些人有一部分精通暗器,他们在银针或是物品上抹了药,暗中给没有中药或是药量不足的人二次下药。
来人回报青梅,整座宅邸的人尽被控制住了。
梧桐苑四周的眼睛都闭上了,天香养神丸也是上好的止痛药,也是最好的迷药,。
他们给宅子里的人和狗都下了蒙汗药,走在路上,时不时看到昏睡在地上的人。
这些人正在被人挨个捆上带走。
檀华来到了徐忘真居住的小院,月色如霜,她仰头看了一眼,手中拿着一把短剑,两个人走入院落,推开正房的门走进去,青梅在一道不起眼的房门前说:“这是师父闭关的静室。”
她在门正前,青梅在她身边轻轻叩门,说道:“师父,梧桐苑的人吐血不止,恐怕不好。”
里面没有人应声,青梅还要再敲门,檀华抬手制止,二人等了一会儿,仍不见声音。
檀华的手触碰到静室的门,冥冥之中有一种预感——人就在这里。
这个念头强烈地几乎能刺穿她的心脏,她听见了一门之隔的心跳,檀华按着房门,对青梅说:“你在外面等我。”
话音落下,青梅微微后退,檀华推开门走进去。
室内弥漫着她再熟悉不过的苏合香的味道,幽香中带着一点药物的苦涩,这香味太过浓烈,檀华喉咙发痒,但随着呼吸,她能感觉到,周身的疼痛略有缓解。
灰色的烟雾笼罩在室内,室内点着几只蜡烛,光线昏暗,室内并无杂物,徐忘真盘膝坐在蒲团上,面朝墙壁背对着人,微微垂着头,看着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死了。
他面前是一面白墙,没有三清神像,也没有书籍拂尘。
经过博山炉,她往里面扔了几颗天香养神丸。
这个药催眠效果很好,她这些年有了点抗药性,非要服用才能对她有效,但换了别人,只是嗅闻就会发昏,可以让人行动迟缓。
“道长,你还好吗?”
檀华自袖中抽出匕首,渐渐靠近徐忘真,她的双眼渐渐适应了黑暗,也注意到了一些细节,徐忘真的脖子上有一些红色的纹路,像是人的筋脉纹路。
这让人不安。
手上的这把短剑上涂了迷药,青梅说就算是一头大象也能毒倒,她还有三根涂了剧毒的针,藏在她的腰封里。
不用怕。
但她心脏跳动得很诡异,檀华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热,坦白说她最初不讨厌徐忘真这个人,天气好的时候,这个人看起来像一块冷冰冰的青玉,而这一生十三四岁的时候她从没想过让谁去死,柔贵妃和萧翀乾将她保护得太好了,让她锦衣玉食,让她无忧无虑。
她在那种环境中性情比前世还要温良。
那个时候,纵使她知道徐忘真来得不好,也只是想要用一些温和的手段逼退他。
坐在蒲团上的徐忘真说:“是公主来了吗?”
他缓缓转过头,一双漆黑的眼睛泛出一点不明显的红色,罗元说他是景国人,那么这双眼睛应该带一点蓝色,而不是红色。
面容还是干干净净的,红色的纹路从他衣领中攀出一点,大部分在衣襟下方。
红色的纹路,愈发显得他皮肤苍白,他今天看人的时候眼睛一眨也不眨。
檀华问:“徐道长,你还好吗?”
徐忘真盯着檀华说:“……还好,公主是有什么事情吗?”
“你看上去好像很不舒服,你怎么了?”
徐忘真说:“我身上很痛也很热。”
他的面色苍白发青,更像是冷,而非热。
“你看起来像是中毒了。”
“是,我中毒了。”
景国有一些奇怪的毒,现在看来,徐忘真的状态不太对劲儿。
檀华没再近前,手中握着剑,隔着一段距离说:“我想知道一些事情。”
徐忘真仍是盘膝坐在蒲团上,他看着檀华等她说话,檀华注意到他脖子上红色突出的筋脉跳动了一下。
“你这些天在饭菜里下了什么药?我的病情为什么越来越重了?你想做什么?”檀华微微转了一下手里的短剑,剑刃迎着微弱的光线闪了一下,“国师乖乖回答,别逼我动手。”
“忘了说,你的二弟子,景国的小皇子已经被我绑起来了。国师为了这位皇子在大昭经营多年,付出良多,也不想他死掉吧?”
徐忘真笑了笑,说道:“外面的人都被公主解决掉了吧,您很有有乃父之风。”
这种夸奖实在让人愧不敢当,檀华只是一笑,不否认,也不多说什么,她说:“闲话少叙,该回答我的问题了。”
“公主走近些好吗?”
檀华说:“我不。”
她拒绝之后,徐忘真笑了笑,他从地上爬起来,手脚都在痉挛颤抖,几步路走来汗出如浆,他身上那件素白色的衣服半湿,随着他的靠近,他脖子上的红色的曲线从衣服下渐渐生长,有一道慢慢长到脸颊。
“公主可能不知道,您本来应该在胎儿时期就断绝呼吸,柔贵妃产女当日应该产下一个死婴。”
“您好像不惊讶?”
来到这个世界,究竟是死后投胎,还是在死尸上复生,檀华不能确定,婴儿时期的记忆杂乱模糊。
徐忘真继续说:“公主身上的病不是病,而是毒……”
檀华的目光渐渐露出怀疑,徐忘真走到她对面,笑着说道:“这件事宫里许多老人都知道,一直为您看病的王太医再清楚不过,从前为您看病的大夫也清楚,这些年您的父皇一直命人暗中搜寻解毒良方。”
第156章
徐忘真面色苍白, 穿一身白色素衣,像是一张画皮,整个人浸透着深重的苏合香的味道, 檀华想起来这个人已经在这间静室待了一天一夜了,他拖着步履一直向檀华靠近, 好像不打算停下。
等他靠近了, 檀华才发现他的眼神有些不正常, 他眼中的红色给人一种诡异的危险感, 而他看人的时候眼珠震颤,却一直紧紧盯着她, 像是要把她吞到眼珠里去。
在两个人近在咫尺的时候,檀华抬起剑,轻轻点了点徐忘真的肩头, “没想到我父皇将这些事都告诉国师了。”
她这时候又开始叫他国师, 徐忘真很艰难地克制住了自己的脚步, 他双眼中的理智岌岌可危,他的手又开始痉挛。
永寿公主是个淘气的公主,她让他炼制过一些延寿丹,给她养的兔子和老鼠吃,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他几只杂毛兔子是她的宠物, 脏兮兮的老鼠是猫咪的俘虏,他们都是什么科学的触角, 很厉害的,她玩笑着告诉他小心,什么大老虎都会被吃掉的。
那几只兔子和老鼠当然没有吃掉他, 徐忘真觉得永寿公主无非是想要激怒他,让他做出一些不体面的表现。
但他一点也没有生气, 苏合香的气息能使他镇定一点,但刚才走了几步,他的心跳又快了起来。
隔着空气,他用目光抚摸着永寿公主惊讶瞪圆的眼珠,他说:“这种毒药无色无味,服用的人三个月后发作,从此不论昼夜肌骨剧痛,往往在一年之内衰竭而死。”
檀华的病萧翀乾知道,萧恒也知道,她知道萧翀乾大约和徐忘真提起过她的病情,因为萧翀乾曾试图让徐忘真给她诊脉和炼制丹药。
但都被她拒绝了。
“你为什么说我是中毒而不是生病?”
“公主”,徐忘真笑了笑,他笑起来真好看,一下子让檀华想起了徐微生,两个人的笑容竟是有八分相似,他从怀里摸出了一只青绿色的瓷瓶,这只瓷瓶被他递给了檀华,说道:“这些天我在公主饭菜里放的药就是这个,它不是别的,就是公主所中之毒,只要公主择一人服用,便可知道这话的真假。我本以为公主会用您捡来的小狗试一试饭菜里的药。”
“你为什么要给我下毒?这毒叫什么?可不可以解?”
若想要杀一个人,下毒实在太过曲折。而且徐忘真还给她放了很多天香养神丸,这是可以让她止痛的药,还有她屋子里的苏合香,都可以让她好受一些。
但若是他真的想要她好过,就不应该把她限制在这里,喂食毒药,这种行为,更像是有什么图谋……
追问之中,檀华发现徐忘真双眼中的红色愈发得鲜明,其实他的双眼黑白分明,眸色清冷阴翳,但他那双眼睛里的红色却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徐忘真不知不觉迎着檀华走了一步,他托住檀华手里的剑刃,温柔得像是托住情人的手。
他说:“此药名为山鬼,无药可解,西域毒经说,山鬼炼人,服九日而不死者,可以以身养药,大成之日,剖心取血,即可得一味奇药,服之可让人死而复生。”他笑了笑,“公主的寿命,只在这两年了,不如做些好事罢。”
只见他指节微曲,去敲击檀华手臂上的穴道,檀华一直警惕着,手腕一偏,就要躲开。
其实也不必留手,这个人死也就死了。
此念生出来,剑尖抖了一下,刺入徐忘真的胸口,对方闭上了眼睛倒下去,他脸上还带着刚才说话时的微微笑意,忽然之间,脚下地板一分为二,檀华感觉到自己在下坠,下一刻,她被人一拉躲开此处,落入一人的怀中,檀华回头看去,发现是青梅。
青梅扶住永寿公主,说道:“师父生性谨慎,心计百出,防不胜防,我不放心,故而在暗中看守。”
“还是多亏了你在这里。”
檀华看看黑乎乎的地洞,又看看不知死活的徐忘真,她感觉一阵风吹来,抬头看见屋顶一个洞。
青梅见檀华目光过去,说道:“奴婢就是从此处进来的。”
来到徐忘真身边蹲下,试了试他的鼻息和脉搏。
檀华的衣袖被鲜血濡湿了,长期在徐忘真身边的人对他有种难言的恐惧,现在徐忘真倒在地上青梅不敢多看,只是看着檀华被鲜血濡湿的衣袖,但她好像看到檀华衣服上的血颜色变浅了一点,她眨眨眼,不确定是不是错觉。
感觉不到呼吸,摸了摸他的颈动脉,一时感受不到,徐忘真流了许多的血,但他脖子上的红色纹路变淡了一些,她伸手摸了摸这人脖子上一条红色的纹路,感觉下面有东西在搏动。
这个人应该还活着。
她的手覆在刀柄上。
青梅跪在地上,低头说道:“请公主手下留情,道长于奴婢有救命之恩,今日公主手下留情,奴婢愿粉身相报。”
“青梅,我从不要人粉身碎骨,更何况你救了我,我该让你荣华富贵。你见念及生恩不忍其死,而此人心计险恶,我今日留手,此人若能活下来他日必成后患。”
檀华看见青梅的头已经不知道低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一个头顶给人看,她握剑的手很松,她想,就算她现在杀了徐忘真青梅大约也不会多做阻拦。
但是她说:“不过,我还是放过他了,我们走吧。”
青梅愣了愣,才反应过来磕头,檀华等她磕了一个头。
说道:“走吧”
她们一起出门离开这间屋子,檀华说:“准备一下,我们还是早点离开此处为好。”
夜间城门闭锁,不可出行,一行人收拾了干粮衣物,又将人都捆锁,只等天明。
檀华想到罗元的身份,景国的皇子啊,杀掉还是留下呢?
她听过景国的事情,知道那边近些年都是一滩浑水,多少个皇子宗亲淹没在里头,骨头渣滓都消化干净了。
檀华踱步想道,杀了这个人,他死了也就死了,但也可以留下来,若是徐忘真身死,这个人多半是成不了气候,若是徐忘真能活下来,这个罗元就是徐忘真的代言人,从他身上能看到徐忘真和某些景国政治势力活动的轨迹,否则这些人也会另外再找一个代言人,不妨将他留下来,若是将来景国再发生什么大戏,她这个知道内情的人肯定会看得比别人更明白。
而且好歹是个皇子,真死在这里,万一被人知道一星半点内情,就成了两国之间的大事,要上升到国家安全的,而万一哪一天有需要了,这个景国的皇子又可以作为一个质子使用。
这件事情要是可以让父皇和太子哥哥知道就好了,也可以派人暗中监视罗元和徐忘真。
父皇怎么就受了徐忘真的蛊惑,现在就应该叫父皇知道徐忘真是景国的人。
还是算了,檀华觉得在这件事情上,太子比父皇更加可靠。
檀华将这件事写成密信,盖上自己小印,将信件交给青梅,告诉她:“你拿着信去找太子,徐忘真这边的事情恐怕还有周折,找到太子他必定会安顿好你们。”
这些人为了她背叛了徐忘真,檀华只能如此负责。
青梅说:“您此行未带护卫,若要远行,还是让我们保护您吧。”
檀华想了想,就收回了信,她如今的身体状态实在是有些不堪。
但回去吗?回到皇宫?
萧翀乾和萧恒若是知道她的近况,婚姻之事自然是不必再提及了。
只是,有必要吗?
她今生目前所有的时间大部分是在洛京的皇宫度过,最多不过是秋猎的时候走远一点,现在都一路跑到边境了,就这么打道回府,实在是有点不甘心。
她今生还没出过国呢。
如此这般,她们在宅子里打包了干粮行李,第二天清晨,踩着露水出门,一直出城,靠着檀华昨夜伪造的文书乘船渡过澜沧江,进入景国。
她是少女打扮,在这里又戴起了人皮面具,这次换了一张新的。
客栈里,青梅一边帮她贴面具,一边说:“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面容,您戴着清秀的面具时,一般的人还好,天性敏锐或是对化妆易容有所涉猎的人,又可能会感到违和。”
檀华坐在椅子上,摸了摸被贴好的位置,说道:“还没注意过这些,你们注意到我的时候,是因为我的面具不太贴合吗?”
离徐忘真越来越远,青梅说话渐渐放松多了,她想了想说:“铜镜终究没有人眼看得清楚,自从知道您离京,道长就带着我们一路寻找您的行迹。师父他会和各种各样的人交谈,有的人见过您,有的人没见过您,师父从中找出蛛丝马迹,我们跟着那些线索的指向,一路上距离您时远时近,后来师父找到您了,那时候公主脸上带着一张人皮面具,脸上表情很少,但是师父一看到您,就知道是您,我们也不知道是师父是怎样确认您的,那时候小姐脸上还戴着人皮面具。”
檀华总觉得徐忘真有一点邪门,也许他有一只罗盘,可以找到她的方向,然后装模作样的那种什么东西,胡乱说几句话,装模作样,找到她之后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
青梅的手很灵巧,她给檀华贴面具动作温柔,檀华举着镜子看自己的新面孔。
这次是一个活泼漂亮的年轻女子,成品服帖,她一笑,这张脸上就显露出两个酒窝,长睫毛一闪一闪,看着带着点甜美的味道。
试着做了几个表情,和原来面容做出来的表情都不大一样,檀华很满意。
第157章
既然来到了景国, 就不得不来他们的首都太安看一看。
檀华来到太安,因为这次带了许多人马,便扮成了走亲访友的一家人。
旅舍人多眼杂, 且景国情况略微复杂,就准备在太安租一套房子安顿。
青梅到牙行找人谈租房, 她是个走南闯北的行家, 各色的人都见过, 房子也住过不少, 檀华在一旁听她问人牙子,房子是哪一年盖的, 屋顶的瓦片几年了,附近的邻居是什么人,在哪取水, 脏水怎么处理等等, 一样一样, 甚是仔细。逛了几处,在城南找到了一座三进的宅院,和人牙子谈定了一年的租期,在价格上略讲了两句,大家签好了契书, 交了钱,一行人就算是在此安定下来了。
院子里有一棵酸枣树, 上面零星挂着几颗枣,檀华摘了一颗放到嘴巴里,酸得人口舌生津, 一口咬下去牙齿倒了一半,她捂着脸颊笑。
“怎么有这么酸的枣子。”
夜晚的时候, 青梅怕她睡不好,就把床搬来,和她睡一个屋子。
今天的月光太干净了,檀华睡不着觉,她躺在床上想事情。
青梅和徐微生这些弟子都是徐忘真捡来的,青梅说她是被拐子拐走的,徐微生是灾荒年间流民的弃婴,其他人也是类似的身份,被父母卖掉的孩子或是弃婴,还有些是因为各种原因流落在外的孩子。
而后来太虚观建造起来之后,也有一些人家送自己的儿女入道观,这些年萧翀乾信奉道教,大昭百姓受影响,多了许多有心修道的人士,太虚观却不再增加弟子了。
她所中的西域奇毒真的没办法解了吗?
徐忘真说话做不得真,这里有很多骗子。
她想着这件事,想得骨头痛,悄悄咽下一点血腥味,吞了一颗天香养神丸闭上了眼睛。
等明天一觉醒来就不会痛了。
半梦半醒之间,她久违地做了一个梦:
梦里月光如洗,洒在芙蓉殿前的台阶上,她披了一件披帛,坐在靠窗的软榻上,浅粉色的薄纱蜿蜒下来遮住了一个人的脸,她隔着一层纱幕用脸颊摩挲对方的面容,侧脸蹭过对方挺翘的鼻梁,她尤其钟爱对方鼻子的弧度,也爱这人呼吸急促的唇。
她喜欢看男人意乱神迷的样子,就隔着一层薄纱嬉笑着观察对方,看够了就去亲吻对方的鼻尖和嘴唇,只是轻轻地触碰,连纱幕都不会濡湿,对方却出了一身的汗,让她发笑,冰凉的手故意插到对方衣服里面去,顺着自己的心意揉弄抚摸。
年少的时候她喜欢动物的皮毛,不论是鸟类的羽毛还是兔子和猫咪的绒毛,她都很喜欢,甚至对鱼的鳞片也很好奇,她顺着自己的意愿抚摸对方的皮肤,隔着皮肤描画对方骨骼和肌肉的形状。对方躺在床上驯服的样子就像是她驯养的猫,手心下的体温逐渐上升,呼吸也更加剧烈。
她就故意问这个人:“你是不是喝醉了?”
女人的欲望总是来得迟一些,慢一些,让她看起来格外的气定神闲,这个人却已经是不能再等了。
她已经注意到了。
他只是将她的手抓过来,送到纱幕下面亲吻,又拉过她的另一只手,引着她爬到了这个人身上,两个人叠在一起,亲密无间,他流汗了,汗水里带着一点梅花的香味,他有一双灵活的手,不似她怠惰随性——也不能这么说,他也是心随意动的。
两个人很顺利地结合在了一起,檀华只是半垂了垂眼睛,床边冷,她也只是衣衫半解,都不是她自己解开的,她低头看自己胸前,小衣已经解掉了,放在床边,又往下看叠在对方身下的衣襟,这个人可是全然赤裸的,她坐在对方身上,衣摆也堆在对方身上。
窗外的月亮很美,她很久都没有动一下,对方摸了摸她的腰,坐起来,抱住她的肩膀,和高大的男人相比她有些瘦,被这个人拢在怀里,更显得自己瘦小,她有点困了,这个人在她耳边轻轻喘息,呼吸时轻时重……过了一会儿,檀华也不能无动于衷。
第二天早晨,檀华洗过脸,青梅的目光在她眼睛上略微逗留,又匆匆低下头,她觉得檀华这双眼睛很漂亮很动人,这双眼睛和她的面具又有些一点不相称了。
景国的人好像更加偏好糯米和年糕,路边的烧麦很香,檀华买了一点,然后就在路边看到了卫家的车架。
坐车的应该是卫祎,车子前后有很多黑甲护卫,路人都让开路靠在两边,檀华也站在旁边。
卫祎的车子驷马所拉,通体漆黑,夹在队伍当中。
像一块黑芝麻月饼。
檀华回去的时候拎了一小包月饼,她这几天听说了一桩事,宫里传来流言说景国的一个妃子流产了,皇上因此得了病,卫太尉为让皇上开怀,让宫人在宫外请了一些杂耍班子进去伴驾,若是谁能让皇上开心重重有赏。
现在景国的皇帝叫赫连文亭,是个宗亲的儿子,是个身体不好的病秧子。
杂耍艺人在台上表演变脸吞火,他一身明黄,坐在龙椅上,精神恹恹,和身边的人说:“卫太尉真是好意,咳咳,卿在宫外过得如何?”
立在一旁的人温言说道:“多谢陛下挂念,草民在宫外一向都好。”
若是檀华在这里的话,就会发现这个回话的人是徐微生。
如今他已经换做一身蓝色布衣,手里也不再拿拂尘,他站在景国皇帝身边,神色淡然。
赫连文亭心里还在为丽嫔流产的事情抑郁,他喝了杯酒,对身边的人说:“朕今年二十有四,若是在普通人家已经有了几个儿女,可如今后宫竟无一儿半女。”
这些年卫祎把持朝政,亦是操控后宫,赫连文亭一直当个傀儡皇帝,为了让赫连文亭无心朝政,卫祎不介意在后宫大增嫔妃。但他为皇三载,后宫却没有一个子女降生,赫连文亭未曾登基的时候也曾有过一个孩子,那时妻子新孕,两个人年轻不懂事,他是个破落宗亲,门前冷落,家中贫困,没有嬷嬷伺候妻子,直到有一天妻子摔跤没了身孕二人才知道流产。
这一次,丽嫔怀胎四月,丽嫔专心保养,皇后一直都小心看护,还特意找了几个精通妇科的医女和嬷嬷照顾。赫连文亭特意找到卫祎安抚请求,表示他总归还是像以前一样,前朝的权力他摸不到,并且卖惨说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离开人世了,好歹留下一个孩子为他扶灵治丧。
卫祎当时答应的好好的,赫连文亭想起那时候他问卫祎丽嫔能不能母子平安,卫祎说一定。
但才几天功夫,丽嫔吃了一碗肉羹从椅子上站起来,这个孩子就莫名其妙地流掉了。
赫连文亭直接被气病了,他这一病是心病。
心知自己以后可能都不会有孩子了。
宫里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心事,丽嫔那头也是养着身子,提起这些也不过是让她白白伤心。终究是郁气难平,卫祎让人送来的优伶只是让他生气,赫连文亭想起去年给自己看过病的一个大夫,便让太监请人入宫觐见。
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
赫连文亭说话的时候少,更多时候在叹气,他知道自己身边说不定哪个就是卫祎的人,全部都是卫祎的人也不无可能。
徐微生说:“生儿育女,各有天意,不可强求,有时候还要看因缘,陛下无需忧虑。”
赫连文亭又是叹息了一口气,说道:“只盼机缘早点到朕这里,教朕与皇后也有一儿半女。”
第158章
赫连文亭心忧子嗣之事, 一个皇帝膝下无儿无女,终归地位不稳。
他知道这都是卫祎搞的鬼。
皇帝当得久了,与卫祎还算是表面和谐, 他不由得生出一些奢望来。
也许能留下一儿半女。
可恨卫祎。
人活到这个岁数怎么还有名利心呢?赫连文亭是真盼着卫祎像大昭的皇帝一样求仙问药,早归极乐, 若不然如谢怀一般遁世清修也是极好。
台上的伶人表演结束, 赫连文亭带着徐微生在御花园中散步, 太监与护卫听他吩咐, 远远缀在后面,赫连文亭说道:“卿看这里的景色如何?”
徐微生看了看园中花木, 宫里的花草树木都很繁茂,秋季生桂菊,花园一片金灿灿, 气味风雅, 他说道:“皇宫御苑, 自是极好。”
赫连文亭一边走一边叹息道:“卿此言差矣,宫中花草虽盛,却没有几样可以称得上奇珍,朕听闻大昭皇宫仙卉嘉木多如野草数不胜数,此处大为不如。”
大昭的皇宫的确有很多奇珍异草, 鲜花作礼,可以敬奉帝王, 昔年洛京盛景不知有多少国家的草木移栽到大昭皇宫,数不尽有多少奇花异草献予帝王。
同是御花园,石墙底部有龙纹, 树下有青石雕刻成的小象,这让他想起了永寿公主芙蓉殿的百花纹样和玉狮子, 公主的别院里也栽种了许多海棠花。
永寿公主……
不知公主现在可还好?
徐微生去年离开洛京后便一路隐姓埋名,行医救人,再后来为躲避师父的寻找,他一路来到了景国的都城太安。
后来凑巧遇到了祭祀归来身染时疫的赫连文亭,一个自己曾经治疗过的病人是御前侍卫,对方引荐他为赫连文亭看诊,也是多亏了公主昔日写下的良方,赫连文亭死里逃生。
徐微生推谢金银赏赐,亦是辞谢太医一职,请求查看宫中所藏医典。赫连文亭自然乐得同意,他看惯了朝中文武百官趋炎附势,格外喜欢不慕名利、超然物外的徐微生。时常召见他近前说话,往常赫连文亭甚少说那些丧气话,但在丽嫔无故流产之后,却有些控制不住了。
赫连文亭说道:“我为颍王之后,庶孽旁支,生在阳城县,虽为帝裔,家道中落,梓潼初嫁我时,家里只有父祖遗下的三间旧屋,一个老婢,她亲手舂米洗衣,日常织布缝补,以作家用,当时我四处奔波求取功名,只道若有个一官半职,夫妻二人总好过一些。朕听说先太后曾有一子,虽落了地却不曾成活,若是此子活下来……”
若是那孩子能活下来,也不必他入宫为皇帝了,他当个小官或是幕僚,虽然没有什么群臣礼拜,但那也未尝有什么不好。
想了想,摇摇头,笑着说道:“过去的事情也只做过去了”,赫连文亭叹了口气,握拳咳了咳,徐微生看见一个蓝衣小太监偷偷跑远,心知皇宫里赫连文亭一言一行逃不出观察,那小太监必然是通风报信去了,赫连文亭放下手,不知看没看见那个小太监,徐微生手里多了一样纸条,他垂着眼将纸条收入袖中。
人既处在一个位置,一切就由不得他了,卫祎一定得和赫连文亭注定是此消彼长。
徐微生回去济世堂,路上搀扶了一个行人,手中的纸条便转了手。路上见着秋日的梨子不错,买了一些,提着梨子走到济世堂门口,就看到两个年轻女子从中走出来,是一对主仆,主人衣粉,看着不过二八年华,面容明媚可爱,不笑时也像是笑着,一双眼睛眼波流转像是小狐狸,暗含妩媚,走起路步态端庄轻盈。她身后的跟随的人应当是个女护卫,一身青衣,带着把剑。
青衣女子感觉到了他的目光,回头看过来,徐微生见着青衣女子面色一冷,不想被人当做唐突之人,他心下歉然,面上也带了一点尴尬,转开视线,往医馆走去。
他自来到景国太安,便在济世堂坐诊,这里的主人叫庞柏寿,人称庞仙翁,是一位极富盛名的名医,年轻的时候四处游历,这几年回了太安的医馆坐诊,有不少人特意从远道而来找这位大夫看病。
徐微生与庞柏寿有旧,到太安后与此人相逢,二人一番交流,庞柏寿知道他当时亦是以大夫的身份行走,便邀请他留在济世堂做个门诊大夫。从此他有个落脚处,济世堂也多了一个好大夫,两相便宜。
到了济世堂,小二见着他,道:“徐大夫回来了,祖师爷那里找您。”
徐微生便来到后堂,穿过中庭,见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在廊下背着手转圈,一见着他便笑了,说道:“徐小友来得正好,有件事想和你说说。”
“不知所为何事?”
庞柏春说:“还是到屋里头说去。”
两个人便转到了屋子里,庞柏春说道:“小友可曾听过山鬼?”
徐微生想了想,说道:“听过一点。”
他师父徐忘真是个学问广博的道士,年少时徐微生好医,徐忘真曾给他讲过世间的奇毒,其中就有一味叫做山鬼。
他回想徐忘真说过的话,说道:“服用山鬼百日发作,无药可解,服用者痛极而死,一般活不过几个月。”
庞柏春击掌,说道:“是也!奇哉,今天有人问我若服用山鬼而不死能否解毒,又问我山鬼能否止痛。”
徐忘真说:“您怎么说?”
“老头子自然实话实说不可解,止痛可用止痛如神汤或是苏合香。”他挠挠头,说道:“对方好像不太相信我的医术。”
两个人说着说着笑了起来,庞柏春问徐微生说:“还有一事当讲,既然如今小友今已还俗,不知可要成个家?”
徐微生摇头,说道:“并无此意。”
庞柏春说:“小友还俗,却还是早起,茹素,不近女色,只是除了道经你不看——不过那东西你早已背熟了,这和从前持戒清修时又有什么区别?食色性也,何必压抑,当俗人不享受俗人的好,岂不是白白还俗一遭?年轻人还要有年轻人的好,碰到年纪仿佛的姑娘不若结识一下。”
庞柏春念念叨叨,徐微生却笑了笑,他又收了笑意说道:“仙翁,我还俗并非贪图享受,婚姻一事最讲缘分,且我已经有心上人了,请您勿要再提。”
他想起永寿公主,就不得不想起永寿公主的病,不知她如今可还安好,不过师父的医术不下于庞柏春,且常住洛京,为大昭皇帝心腹,若是公主有什么不适,师父应该也能做些什么。
如此想着,他心下稍安。
却说另一边,檀华带着青梅往前走,她向当世有名的见多识广的名医庞柏春问及山鬼一毒,没有得到好消息,庞柏春对山鬼的了解比徐忘真要少一些,但是庞柏春远比徐忘真诚恳,他说山鬼一毒,已经几十年不曾出现,最近一次出现还是在景国的皇宫里。
老皇帝在位的时候,后宫美女如云,相互倾轧,争宠手段层出不穷,就有几个妃子死于山鬼。
而大昭的皇宫难道也出现过山鬼么?
柔贵妃是病死的,当时太医说柔贵妃是得了痨病,她年纪轻轻就得了痨病吗?
檀华还记得萧翀乾发怒的样子,萧翀乾什么也没说,只微微抬了下眼睛,定坤宫里的太医与宫女太监跪了一地,那年她八九岁大,被萧翀乾气势所惊,只站在一旁呆呆地看着他,注意到她的变化,萧翀乾怕她吓坏了,走到他身边,伸手落在她小小的肩膀上安慰,感觉到父亲掌心的温暖,檀华心跳渐渐恢复了,萧翀乾气势稍减,问那些太医道:“确定吗?痨病?”
太医们叩首说道:“启禀陛下,确是痨病无疑。”
宫里的主人们是看不见生病的奴婢的,檀华没见过多少生病的人,那时他们大约都以为她不懂什么叫痨病,但是檀华知道什么是痨病。
她记得当时萧翀乾许久不曾说话,就好像是在说:怎么可能呢?
他不相信锦衣玉食的柔贵妃会得痨病。
檀华也是不相信,柔贵妃不过是在春夏之交咳嗽了几天,怎么就是肺结核了,那会儿柳絮那么多,也许是过敏性咽喉炎呢?
然后太医们说:“贵妃娘娘五内俱伤,向来脾肾阳虚,百病从虚而入——”
萧翀乾喝道:“住口!”
后来柔贵妃因痨病而死,她死前只是抱着檀华道:“生死有命,盈虚有数。”
萧翀乾的后宫妃嫔不算很多,他对后宫不热衷,尤其是有了柔贵妃之后,后宫的人愈发少了,连宫女也放归了一批。
但若说大昭后宫有没有人命官司,檀华不能确定,宫廷一向是个复杂的地方,看不见的东西未必没有。
也不知道什么人会对一个孩子下山鬼这样的毒,她中毒的时候才多大呢?还是婴儿时期吧。
太医说她是生了病,这应该是萧翀乾吩咐的说辞。
走了一段路,青梅和檀华说道:“奴婢方才见到了师门的大师兄。”
檀华脚下一顿,方才她在想事情,没有注意路边的人,现在少不得四下看看,自从徐微生离开洛京,两个人再没有过交往。
青梅说:“公主,他人已经走了。”
檀华点点头,“那就好。”
青梅说道:“我大师兄徐忘真已经脱离师门,应该与师父再无联络,不过还是小心为上。”
青梅生性谨慎,自与她离了徐忘真在澜沧城的宅院,一路乔装打扮,便是认识她的人也是不能认出的。
而她心里记挂着山鬼之毒,到底事关生死。
第159章
过了几天, 一个小太监跪在廊下回话。
“……那天皇上召见了济世堂的徐大夫一起看杂耍,然后两人去御花园逛了一会儿,陛下说咱们御花园的花草不如大昭, 颇为叹惋,之后皇后娘娘的侍女来报, 说皇后娘娘身子不大好, 皇上便匆匆去了玉华宫那边, 帝后二人关起门来抱头哭了一会儿……”
太监刚来的时候看见两个仆从拖下去了一个血糊糊的人, 现在院子中间地上就有一大片血和肉的混合物,接着便有两个粉衣绿裙的婢女提着桶来擦洗地面, 空气里都是散不尽的血腥味,太监见了这场景两股战战,出了一脑门汗。
一个锦衣男子站在廊下听一个太监说话, 一边听一边擦手, 末了将帕子扔给随行的守卫, 对小太监说道:“你先在此等候。”
他绕到室内,行至软榻前低头行礼,和人禀告道:“太尉大人,依照属下看来,皇上近日并无异状。昨日的刺客, 是属下不力,竟然叫人在眼皮底下死了。”
软榻上靠着一个穿浅黄色直裰的男子, 看上去五十岁上下,头上梳着个整齐的发髻,此人正是卫祎, 昨日天刚亮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场刺杀, 因守卫森严,并未受伤。这起案子交给手下段成泽审讯,刺客在受刑过程中咬舌自尽了,现在只能从别处查问。卫祎有些发困,此时他半垂着眼睛,似睡非睡。
听见下属的话,他摆摆手,说道:“刺客死也就死了,宫里的事情要上些心,别再弄出这样的意外了,得而复失,更让人失望。”
赫连文亭登基这些年,朝臣渐渐接受了他这个皇室血脉稀薄的皇帝,但他正值壮年却没有子嗣,让很多大臣心存疑虑。
早有流言说赫连文亭德不配位,故而无子。
至于这些话是谁散布出来的,也无关紧要,不可深究。
卫祎说道:“也该给皇帝找些事情做一做了,成泽,你知道当年姚皇后曾生下过一个孩子吧?”
段成泽恭敬道:“属下听过这桩事,只是记得那位皇子生下是个死胎。”
卫祎道:“想办法让人告诉皇帝,就说那孩子被人救走,这些年被忠臣良将抚养,就要回景国来了。”
“如此一来,宫里定然坐立难安,且让他和那个没影的太子较劲儿,你在暗中继续调查杀手的事情。”
“是,属下领命。”
“去吧。”
有太尉府上人插手,这条流言很快被人送到了赫连文亭耳边。
赫连文亭这个皇帝只是个摆设,每日的奏章,都是太监直接拿来,打开到盖章的位置请他盖章,而圣旨也是如此,每日盖完自己要加盖的印章他心情都不太好。
今天从御书房出来,赫连文亭在御花园中散步,他问过宫女:“皇后怎么样?”
宫女说道:“娘娘今日精神好些了。”
他点点头,继续往前走,这几日皇后精神好些,赫连文亭心情也好了一点,他心里想道听人说太尉这两日照常出门,好似一点都没受到影响,不知道自己让人办的事情办了没有。
这会儿还是不能打草惊蛇,不一会儿,他听见一老一小两个太监在说话。
“皇子”两个字飘入耳中,他制止了身后跟随的人去赶人,他站在树木旁边倾听。
这两个太监在给花木施肥,其中一个年纪小些的太监说:“爷爷您在先太后身边服侍过,您歇着,活我来干。”
老太监说:“都是好些年的事儿了,不当什么。”
小太监抢了水瓢扔回桶里,扶着老太监在石头上坐下,说道:“我年轻多干一点不妨事,您老今天歇着,爷爷到底见过世面,不像奴婢打从进宫就在料理园子,您再讲讲太后宫里的事儿吧,让奴婢开开眼吧。”
老太监在花木之后背对着赫连文亭坐下,赫连文亭猜想那小太监应该是想要找机会离开御花园换个去处,才来探问这些。
老太监受了他的服侍,又得了小太监孝敬的点心,笑了笑说道:“让我想想,上回讲到哪儿了……”
小太监说道:“上回说到姚皇后……太后娘娘是从前定威将军姚大人家的女儿,先皇在时后宫里大大小小的孩子陆续都夭折了,没有一个长成的,这时候姚皇后有了身孕,整日害怕,皇后孕期常常叫母亲和妹妹入宫陪伴,您还说太医说姚皇后那一胎怀相很好,应该是个男胎。”
老太监说道:“是这回事儿,当时皇上听说皇后怀孕十分高兴,自太医说是男胎,皇上就说要让这孩子做太子。皇后娘娘听说这件事越发恐惧,竟然提前一个月发动了,孩子九月而生,大人失血而死,这件事所有人都知道。”
老太监说到这里,话音止住,那小太监正好奇着,又问:“这就完了吗?”
赫连文亭站在原地,拧紧了眉头,伸手拨了一下树枝,听见老太监继续说话,留在原地倾听,没有惊动二人。
……
既然庞柏春说山鬼与景国皇宫有关,檀华便打算顺着这个方向去搜寻,看看能否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连日下来,听得最多是景国先帝在时的宫闱秘事,景国的老皇帝嗜酒,老而好色,不太理会朝政,朝中的政务一向是天子宠臣卫祎负责,他同时让人给老皇帝搜罗美女,老皇帝体力渐渐衰弱,宫里的女人一年比一年多。姚皇后是皇帝继后,难产而死,一尸两命。
不过现在檀华知道,罗元应该就是这位流落在外的皇子,想到这里,她微微皱了皱眉头。
罗元实在没有皇子的样子,他虽然一心想要回国,但不知能不能服众。
自姚皇后去世,景国后宫无人管理,愈发混乱,妃子多了也不值钱,人最多的时候就一个宫里住几个或是十几个妃嫔,而不得宠的妃子多要受太监宫女的欺负和盘剥,一旦得宠又可以将宫里除了皇帝的所有人踩在脚下,总之当时情形就是,捧高踩低,落后就要挨打,造成了每个人都想往上爬的局面,而因为皇帝不管事,大臣们也管不着宫里的事儿,那些年妃嫔宫斗手段百出,生死不论,斗争十分激烈,各种残酷的事情也多。
至于后来景国的老皇帝喝醉酒和嫔妃嬉闹,掉水池里面淹死这种事也没什么意外。
檀华灌了一耳朵宫斗故事,灌着灌着也就习惯了,从中找出一些中了山鬼之毒的宫女子,几个女子都在疼痛的折磨中自杀了,没有哪个中毒的活下来。中毒的几个嫔妃当中,尉司只认真调查过一位潘贵嫔的死因,因为老皇帝宠爱这位贵嫔,但很快在老皇帝视线转移之后,潘贵嫔的死也变成了一桩无头公案,檀华继续追查……
今日她找到了一个半聋的老宫女,老宫女几年前出宫后住在一个侄子家里,人上了年纪,听她侄子和侄媳妇说,去年人还好着,今年已经有点糊涂了,每日里自言自语扯草席,还能说话,但时好时坏,语无伦次,话中真假也不能保证,檀华给了她侄子和侄媳妇两人十两银子,侄媳妇上了茶水,摆了几样应季的瓜果,侄儿在老宫女跟前低头哄劝了几句,老宫女点点头答应她们问什么都实话实说、知无不言。
安排好这些,这家侄子和侄媳妇夫妻两个就避出门去了。
老宫女一身打了补丁的旧衣裳,靠在火炕边上,眼睛发直,檀华就坐在她对面不远处,青梅站在檀华身边,老宫女一边抽席子上的草,一边说道:“姚皇后生产前一天皇上喝醉了……可我当日才看到小皇子睁着眼睛挥舞手臂,孩子要哭,皇后娘娘的奶妈捂住了小皇子的嘴巴,小皇子就乖乖不哭了,皇后娘娘却哭了,她抱着小皇子让他吃了一口奶……后来她们嫌我手笨将我赶了出去,等我再转过去,人人都说小皇子死了,可那个没气儿的皇子后腰没有红色的胎记,死掉的不是我见过的小皇子,……那天是姚皇后的妹妹陪着皇后娘娘生产,她脸色涂了好多的粉,也怀着身孕,脸色很不好,有人从她身边经过,不小心碰了她一下,被打了一耳光,说要拖出去打死……”
老宫女丢开折了一半的苇草,怔怔地说:“那个撞了姚皇后妹妹的小太监说,她的肚子软得像棉花……”
她说完这些,苍老的脸上露出几分惶然之色,掐断了那根苇草,捶头喊道:“我记错了……我记错了,娘娘别杀我,我什么也没看到,我没进产房。”
青梅上前掰开老宫女的手,控制在她身体两侧,檀华看她眼神浑噩,嘴里仍是念叨着“娘娘别杀我,娘娘别杀我”
檀华握住她的一只手说:“娘娘不杀你。”
老宫女手放松了,看着檀华说:“娘娘……”
檀华笑了笑,老宫女问道:“绿竹姐姐,你去哪儿了,我怎么再也没有看见姐姐?”
“皇上发了好大的火,皇后娘娘流了好多的血,死了好多的人。”
檀华握着老宫女的手问道:“小皇子后腰的胎记是什么形状?”
老宫女嘴唇嗫喏了一下,像个小女孩儿一样缩了缩肩膀,叫到:“蔡嬷嬷,我一整天都在院子里,真的哪里都没去。”
这个老宫女在宫里被吓坏了,难为有命从那个地方出来,只可惜精神不健康,也是可叹。
檀华又坐了一会儿,见再也问不出什么,问青梅要了刚才两人在街上买的桂花糕,放在了这个把自己当成小太监的老宫女的手中,两个人走出院子。
路上人来人往,走了一会儿,空气渐凉,她发觉手背落了一点凉意,抬手低头看来,见是一粒半融化的冰晶。
下雪了,这是第一场雪吧?
檀华抬头向远处望去,果然见半空中有些碎雪落下来,一片一片,有的落在地上就融化成了水。
走到街上人来人往的,大家还没都发现下雪了,檀华远远看见有几个人缩了缩脖子,左右看有没有人使坏,她忍不住笑了笑。
转头看青梅,发现她面无表情,见檀华看过来,说道:“这雪虽小却冷,您今天没穿厚衣裳,奴婢去雇一辆轿子。”
檀华说:“是有点凉,我不喜欢坐轿子,我们撑伞回去吧。”
青梅说:“今天您出门小半天了,都在走路,应该有些累了。”
“哪里累了,还好着呢。”
远远地,一个身量高挑的黑衣男子看着檀华的方向,他身边站着个蓝色衣衫的少女,少女腰间挂着一把刀,转头说道:“文英哥哥,你在看什么?”
男子转开视线说道:“没看什么。”
他顿了顿,说道:“不要叫我文英。”
青梅和檀华两个人在街上买了一把伞,青梅撑开伞举到檀华头顶,檀华伸手把她拉过来就不松开,说道:“回去了,点心没了,想想中午吃什么?”
第160章
那两个少年男女从街上走来, 踩着时辰到了一家茶楼去,与客人相约在一个包厢谈事情。
有个中年文士等在里头,见着他们二人颇为礼遇, 说道:“二位少侠远道而来,喝两杯茶润润口吧。”
两个人举起茶杯碰了碰唇, 那男子说道:“葛先生, 阁中接了您的帖子, 已说好事成之前不必相见, 您匆匆邀我二人来此,此番可有什么变故?”
这两个是雾隐阁的杀手, 当今皇上赫连文亭联合几家忠臣共除大奸,几次派遣杀手俱是失败告终,这次花费重金请来雾隐阁顶级杀手暗杀卫祎, 只是不知为何, 赫连文亭忽然传信说暂且中止。
葛先生握着茶杯, 挥了一下手,有人端来一盘金锭,男子扫了一眼,足有二三百两之多,仆人将金锭放在人手边, 他看看葛先生,问道:“先生这是何意?”
葛先生见他眼神冷冷, 没有被打动的样子,心里暗自叹了口气,说道:“这件事情要往后推一些时日, 可否请二位在此多留一些时日?我知贵阁中事多,少侠恐怕另有安排, 只是我这件事,阁中说您出手必定是万无一失,若要做成这件事恐怕也找不到第二个人了,在下只好厚颜请求您多留些时日,小小薄礼,略略补偿您这些日子的损失,也当您在国中淹留的日用之资。”
这是雾隐阁天字第一号杀手,代号司羽。
但这少年行踪隐秘,向来难请,景国几位忠臣联合说好刺杀卫祎,两次派人都是失败,这一次便找到雾隐阁,光是定金就花了很大的代价。眼下虽然皇上说暂时不能杀卫祎,但大家觉得不能留卫祎太久,这能杀死卫祎的杀手还是想办法多留一段时间,迟早是用得上的。
司羽看看葛先生,看看桌上的金子,一时没有说话,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少女皱了皱眉,她对葛先生十分不满,这件事情有什么好拖延得呢,想说什么,被司羽一个手势制止,葛先生看情况说道:“若是这些不够……”
司羽说道,“葛先生,您已付过定金,这些请您收回,在下可以在太安多留三个月,此间您什么时候下了决断可以让人传信给我,到时我们约定不变,一如现在。只是还望您早下决定,若是时间太久,阁中恐怕另有安排,到时此桩生意只能算是作废了。”
“自然自然……”
这对少年男女从阁中离开,姚凌萱笑着说道:“你这次怎么这样好说话?”
司羽说道:“他们的定金不菲,不妨等一段时间。”
姚凌萱是个身子高挑的年轻女子,穿一身方便行走的绛色布衣,头发梳理得简单。
听了司羽的话,她心里想:司羽是好打算,等一段时日,到时候不论做是不做,葛先生这些人总该甘心,雾隐阁也少一场官司。
只是她和司羽不是一路人,她原本是领命和司羽一起来景国除掉卫祎的,有司羽和她二人互相配合,便是在万军之中也可杀得将军,任卫祎铜墙铁壁,不愁杀不得他,事成之后,只管把事情推到景国皇帝与百官身上。
如今葛先生这边退缩了,司羽自然不会再动手,她是否要动手,也需要回去再做商量……
司羽忽然站住脚,对姚凌萱说道:“有事找我可去四方客栈留书,我先走了。”
身边气息顿时消失,姚凌萱:“司羽?”
只一刹那,身边哪还有人?姚凌萱愕然,看着空荡荡的身侧,讷讷说道:“文英哥哥……”
要去找一个才见过的人对某一类人来说不算难。
略作辗转,司羽很快找到了檀华的住处,那套房子里有十来个有点武功的仆婢,他没有惊动这些人自在宅子里寻觅,他身如鬼魅,连花瓣上吃蜜的蜜蜂蝴蝶都不打扰,一连查看了几个房屋这宅子里的仆婢都没注意到这个冒失客人,待来到正屋的一间屋室内,刚一进去就闻到了苏合香的味道,来到衣架边上,那有一件檀华今早脱下的外衣,他拾起一方衣角低头嗅闻,苏合香的味道混合着淡淡的苦涩味,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幽幽香气混合在一起,涌入鼻端,他眼神瞳孔渐渐有些迷失,说道:“公主……”
若是檀华在这里,会发现这个人此时的声音有些耳熟。
但是檀华不在这里,司羽在檀华租住的房子里等了三日,院子里的仆人显然也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迟迟不归,这些人渐渐慌乱起来了,说什么“青梅姑娘”,司羽看这些人分作几波去街上找人,来来往往也是无功而返。
第七天,一个带着长剑的青衣姑娘来到这里,和这些人说了几句话,他们都安定下来了。
司羽见过这个青衣姑娘,那天在街头上就是这个姑娘和永寿公主走在一起,她应该是永寿公主现在的婢女,府上的这些人叫她“青梅姑娘”,也有人叫她“青梅师姐”,后者遭了她一句呵斥。
他跟着青梅出了府,走到一半,那个婢女似是有些怀疑,可见她有些武功,警惕性也不错,司羽远远跟着她,看她进了一座守卫森严的府邸。
南街葫芦巷,石狮并立,罗刹守门,门庭前后无数杀机隐匿。
……这是景国太尉卫祎的府邸。
据葛先生说,卫祎府上守卫森严,堪称铜墙铁壁。
司羽小心探查一番,果然发现许多触角,为免打草惊蛇,他暂且离开了。
一连几日,司羽都在探查卫府情形,时不时又见卫祎车马出行,他觉得这里情况非同一般。
而府上的卫祎在书房料理了些许公务,问身边的人说:“小姐醒了吗?”
一个绿裙侍女说道:“醒了一次,喝了点粥,又睡着了。”
卫祎放下手里的折子,又重新拿起来,最后又放下,道:“去看看吧。”
婢女应道:“是。”
段成泽是卫祎心腹下属,无需通报,他自可随时求见卫祎。他今日有一件要紧事,和人问清楚卫祎的去处,便自去寻找。
方才那小婢说:“太尉大人在冷香院。”
他心里不觉有异,听说半月前太尉在街上遇见了一个女子,便将人接到府上,那女子孤身一人,父母兄弟不在身边,只有一个婢女随身伺候,也不知是什么来路。
自这女子入府中,段成泽也听到一些传闻。
他本是无意窥视太尉府邸的,但是太尉将这个女子安排在了前院,就在书房旁边,还将院子改名叫做冷香院。
许多人知道,因这女子身体不好,总在病中,太尉让人请了许多医者来给她看病,各色药品补品流水一般送过去,许多又被她原模原样地送了出来。
来到冷香院,守门人帮段成泽通报了,片刻后他走进去。
他一进去就闻到许多花香,这屋子布置的精巧雅致,环坠叮当,十分漂亮。
远远地,他看见一个女子侧身坐在榻上,一身浅黄色衣裙,半垂着头,裙上一本书,她身形十分婀娜美丽,像一幅山水画,卫祎坐在她对面,亦是一副在家的日常穿着。
“属下见过太尉大人!”
太尉坐在她对面,先对段成泽说道:“起来吧,成泽无需多礼”,又对那女子说:“这是我的一个下属。”
她转过脸,看了段成泽一眼,目光轻轻滑走,对他这个太尉手下有名的残暴走狗视若无物。
段成泽不敢冒犯,没看清她的面容,被她扫过来一眼通身一冷,鸡皮疙瘩从身上立起来,只觉得有种说不明的战栗,让他警惕不安。
檀华有些恹恹。
卫祎微微笑了笑,问段成泽:“何时奏报?”
段成泽道:“属下风闻有一伙人马自称是先皇太子,这段时间在太安附近出没,打了拨乱反正、诛杀权臣的旗号。属下着人调查过,他们此行约有两万兵马,但也有几个臣子投靠他们。”
卫祎道:“这伙人从哪里来的?”
段成泽说:“属下让人调查,说是澜沧江附近来的,头领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看着出生年龄与太后去时年纪仿佛,他能自报生辰,和太后去世之前小皇子出生日期时辰半分不差。”
卫祎敲了敲膝盖,问那个看起来有些好奇的女子问道:“是些什么人?”
檀华笑道:“管他是什么人,你们的事,和我没关系。”
段成泽捏了一把汗,很怕卫祎要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却见他笑笑说:“确实没关系,成泽。”卫祎招来段成泽来到身边,段成泽站定,能够卫祎说道:“这件事就交给你了,你也知道,管他什么大皇子或是什么太子,没有这回事儿。”
檀华露出有点好奇的样子,她望了望卫祎,卫祎看了眼段成泽,说道:“听人说过那个皇子长相了吗?”
段成泽说道:“还没人见过他的真容,也许一些投奔过去的世家子弟见过他的样子说过,但并不在外面传说。”
这回卫祎问得很谨慎很详细,段成泽作答得详析,对答如流,太尉换了好几个人的角度询问的话语也在面前陆续展开,像是正在拷问一个人。
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出了一头一脸汗水的人渐渐意识到:近些年也不是没有打着各色名号的乱军,太尉都不大上心,方才太尉可能没想这么多,是看那个女子心情不好,所以才说这么多。
太尉是在讨好这女子吗?
段成泽心里胡乱想道。
“下去仔细调查,不要打草惊蛇。”
第161章
送走了段成泽, 侍女又端了一碗药来,药碗落在桌子上,檀华看也不看, 仍是看手里那本游记。
卫祎说道:“这是养身的药,良药苦口, 好歹喝一些。”
她端起来, 方凑近了些, 鼻尖闻到味道, 久病成医,她也认识了一些药, 也能分辨出一些药性,说道:“人参、雪莲……都是好药材,送到我这里却是浪费, 且我也不喜欢苦味, 别再让人熬煮这些了。”
她放下药碗, 坐直身子,卫祎就知道这碗药她是不会喝了。
这些天她就是这样,不想做的事情就是会不会去做,不想要的东西再好也不会要。
想到几个太医诊断出她中了什么毒,卫祎说道:“解药的事情, 已经让人去找了,你且安心修养, 不用担心。”
卫祎能找到吗?不过在景国范围内,确实没哪个比卫祎的势力更大。
而她的毒,终归是急不得。
这些天, 檀华在卫家养病,卫祎经常来看望她, 谈论公事也不避开她。
偶尔他会问问檀华的看法,檀华有时候会说两句,大多数时候沉默,有一次她推说不知景国国情,从那开始卫祎就经常给檀华介绍景国的事情,他是知无不言,还经常会像今天这样,引着下属多说一些话。
“既不喜欢吃药,你喜欢吃什么,让人吩咐厨房去做。”
檀华未置可否地笑着点了点头。
卫祎说:“只管把这里当成你自己的家,有什么想吃什么想要什么尽管和人说,我近些年越发不知道你们这样的少年人想要什么了。”
养尊处优的人总要老得慢一些,但时光又如何是人力可以抵挡的,卫祎头上已经见了白发,眼尾也有了一些细细的纹路,但他的眼睛还很亮,眼里带着一点景国特有的幽蓝的底色,像是猫的眼睛。
听说卫祎年轻的时候做过武将,上过战场的人和纯粹学文的人气质是有一些区别的,卫祎让檀华想起萧翀乾,当了皇帝二十余年,便是修道也洗不掉萧翀乾身上的煞气,而卫祎如今“太尉”的官职也是文武兼管,他身上掌权者的气势更重一些。
有一点两人是不同的,萧翀乾已经很久没有下过杀人的命令了,但卫祎与之相反,他身边经常有死人。
卫祎望着檀华有些神游在外的神色说道:“你在想什么?”
檀华说:“在想我父亲。”
卫祎说道:“你见我会想起你父亲?……是想家了吗?”
檀华想了想,说道:“原本是不想的。”
在皇宫里的时候檀华和萧翀乾两个人不常见面,他们说话说不到一起,吃饭也吃不到一起,当初离开洛京,她也没有多少不舍,如今却有些想念。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因着公务在身,卫祎走了,说让她好好安歇。
不一会儿,有人送了许多玩器过来,有玉雕的香囊、琉璃杯、染色的牙雕如意、和素白温润的白玉观音菩萨……一样一样的被人摆开,还有一箱子扇子,一个能说会道的侍女在旁边给檀华打开,说道:“您看上面的字画,都是名家的作品。”
檀华看了一眼,上面一丛牡丹,旁边提了一首诗,认出上面的红泥小印,作者是个当世有名的书画大家。
她道:“的确不俗。”
那女子又打开几面折扇,俱是大家画作,还有一幅扇子是王灵安画的,檀华说:“竟都是名家作品?”
如雁说道:“也是前几年大人手里的扇子一时不趁手,朝上的一位姓张的大人是太尉大人的门徒,专门请人制了一批各式各样的扇子,又找了好些有名的画师画扇面,就送到了府上这一匣子。”她看了看檀华,又笑了笑,继续说:“里头也有些恃才傲物的不情愿,只是张大人既有人情又有手段,少有不成事的。”
如雁见檀华听得认真,应该是好奇了,果然人到了太尉府上都是要好奇的,她想起了自己刚到府上时候的事情,现在拿起了自己手里的一把扇子,讲道:“比如奴婢手中这一副,您看这里,作画的人姓朱”
檀华果然在印章里看见了个朱字,如雁继续讲:“太尉大人有一阵子很喜欢这位朱先生的花鸟画,这位朱大人听见张大人的话表示不愿意为太尉大人尽心,张大人便是把刀子压在朱先生的指头上,说他要是舍得掉一根手指就不必画了,于是府里多了这幅画。”她又说:“还有刚才那副王灵安先生的画作,是朝中一位大人的家传之物,听说太尉大人喜欢就主动献上了。”
檀华说道:“这张大人也是个孝顺人。”
如雁听了脸上露出笑,青梅看一眼如雁看一眼檀华,不做声,下意识握了握身侧,才想起来自己进院子之前刀剑被府上的守卫暂且缴走了。
见她对故事感兴趣,如雁心里有意讨好,更是主动讲解这些东西的来历。
“这支牙雕是先帝在时赐予太尉的贡品,这本书是一位姓图的大人家里的藏品,被他侄儿献上来的……”
檀华展开手里王灵安画的扇面细看,目光描绘上面的曲线,觉得不如自己曾看过的那幅百花百景图富有神韵,便一边赏玩一边听如雁细数这些历史。
拿着东西的婢女排队上前,有个婢女走来,打开盒子里的东西,又立即叩上,后退一步。
青梅说道:“毛手毛脚做什么呢?见鬼了不成,好好的把盒子打开!”
婢女缩了缩肩膀,打开盒子,小声说:“这里头是从前小公子的遗物。”
盒子里有个红漆羊皮拨浪鼓,还有个九连环,并有一个摩喉罗娃娃。
如雁皱皱眉,挥挥手一脸晦气,说道:“快收起来,都怎么做的事?”
那个婢女忙不迭合上盒子跑了,如雁和檀华说:“库房那边的人是新来的,马马虎虎,拿错了东西,奴婢一会儿去骂他们。”
檀华问:“你们方才提到的小公子也是府上的人么?”
如雁说:“如今也谈不上了,这位公子来得早去得也早,幼年夭折,只剩下几件旧物留在库房里。”
檀华点点头。
“假皇子”的事情调查了几日就有了眉目,卫祎转过来把话告诉檀华,说道:“是有那么个人,真假未知,自称赫连元,一支不知哪里来的六万兵马簇拥着他,自澜沧江一带的边疆过来,一路游说一路攻打,至今已有二十万人,正往太安赶来。”
赫连元……若没有猜错应该是罗元。
罗元说是景国的皇子,将要从权臣卫祎和旁支血脉的皇帝赫连文亭手中夺回皇位,徐忘真还活着吗?
应该是活着,假如徐忘真已经死了,罗元去哪里弄一支几万人的兵马呢?
这样的事情,凭借罗元自身的本领恐怕是做不到的。
檀华撩起眼皮向身边的人看去,卫祎似乎一点也不怕,今天天气好,两个人到室外走走,昨天下过一场雪,院子里已经打扫干净了,往远处,银装素裹格外好看。
走了一会儿,卫祎把这件事情说得差不多了。
她以为卫祎这个权臣应该会紧紧把握住这个权力,不让这位来历不明的皇子到太安来,在半路直接将人弄死。
卫祎和檀华说:“你在家时下雪天喜欢做什么?”
檀华说:“多半是在屋子里烤火。”
听到罗元来到太安的消息时檀华很惊讶。
当时她在卫祎旁边看礼单,自入冬以来有不少人给卫祎送冰敬,还有不少姻亲和臣子给卫祎送寿礼,她还是第一次看权臣的礼单,颇为好奇,也算是长见识了。
卫祎问她:“里面有喜欢的吗?”
檀华攥着礼单,反问卫祎,“这些礼品当中,不知太尉喜欢什么?”
卫祎说道:“让我看看里面有什么,这些东西我还没看过。”
檀华便把礼单递给卫祎,一起研究上面的名物,偶有檀华不认识的,卫祎却总是能说出来。
段成泽就是这个时候带消息来的。
他说:“自称先皇后亲子赫连元的人已经入了太安城,属下按照太尉大人的吩咐,让人将他放入城中,一路暗中跟随观察。”
卫祎和檀华解释说道:“我也有些好奇这个人究竟是不是真的皇子。”
这人入了太安就是瓮中捉鳖,没什么可怕的,还能测试一下朝中百官的忠诚度,顺便杀鸡儆猴一番。
“此人如今在何处?”
段成泽行了一礼,说道:“此人到了先后的母族姚家,姚家人秘密接待了他,姚家的姻亲杜家也有人在。据探子回禀,这些人商议时只留了几个至亲,但事后从言语中探得这些人恐怕有心针对太尉大人。”
一个流落在外的皇子,此时若要登基拦在他面前的有两座大山:一个是卫祎,众所周知他是无父无君的乱臣贼子,第二个是景国现在的皇帝赫连文亭,对方也一样流着皇室的血,但只是旁支血脉。
对罗元来说,这二者谁先死是个问题。
他不想自己杀掉卫祎为赫连文亭做嫁衣,也不想直接和赫连文亭对上,却被卫祎从一旁冷箭弄死。
但徐忘真说:“卫祎一旦身死,你便可自保,,朝臣见你诛杀乱臣,赫连文亭上位以来一直当卫祎手下的傀儡,加之你二人血脉区别,百官必定会有所倾向。”
如此一来,罗元决定先杀卫祎,此前亲自来见了姚家人一面,看看这家人能够为自己提供多少帮助。
姚家和林家一起保证,说是帮助他除掉卫祎,他们已经找好了最好的杀手。
只要动手必定能取卫祎性命。
司羽便是在一个下雪天里再次见到了葛先生,对方说:“事情已经确定,请您出手吧。”
第162章
景国防守最严格的地方是哪里?最安全的地方是哪里?
很多人都会想到卫祎的太尉府, 卫祎当街经过时候,护卫们身着铁甲,刀枪剑戟遮天蔽日, 凡是见过的人都不会忘记。
卫祎对檀华说:“景国最安全的地方一直都是皇宫。”
为了引出刺客,躲避杀机, 卫祎在太尉府留下一个替身。他带着檀华和一干心腹来到了景国的皇宫, 在武英殿附近收拾出来一座几间偏殿居住。
多了这么一批人, 一部分太监知道, 但是当皇帝的赫连文亭不知道。
侍女们正在收拾檀华的住处。
太监们恭维相府来的人,捧着花瓶问如雁:“姐姐您看这个怎么样?”
上下里外俱是如雁负责, 她是个细心人,什么活都要过眼,此时捧起那只白色细颈瓶子, 说道:“这个白色虽好, 和屋子里的东西却不大相称。”
太监弓背笑着说:“库房里还有个冰裂纹的, 不知道姐姐喜不喜欢,奴婢这就叫人拿来给姐姐看。”
不一会儿,几个太监抬着个大箱子进来,一打开,展现出里面好几只颜色不同的花瓶, 如雁果然喜欢那只冰裂纹的,又选了个淡青色的, 说道:“这两个留下了,剩下的拿回去吧。”
说是库房,其实是皇宫的内库, 这座宫室的装潢所用之物尽是从内库中拿取,只因卫祎要隐匿行迹, 并未从太尉府带出行李,一切日用器具尽从宫中内库取用。
对他来说住在宫里处理政务更加方便,他的替身一来一往,带到宫外的都是空奏折。
午膳之后,檀华一觉醒来方才知道卫祎来了,两人在花厅见面,卫祎问道:“宫里的东西可还吃得惯?”
檀华坐下,笑了笑,说道:“宫里饭菜怎么会吃不惯。”
卫祎也笑了笑,他说:“不知你在家时习惯吃什么。”
檀华说:“也只是平常的一些东西。”
一国一俗,景国与大昭饮食不太一样,但皇宫里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她和卫祎一道来,御膳房的人只有精细讨好,绝不敢有半点怠慢,自然也没什么不好的。
卫祎垂着眼,用茶杯盖子撩了撩里面的茶水,有什么事情藏在他的眼睛里,积了一层晦暗阴翳。
檀华想了想,问道:“府上还好吗?有没有人去?”
卫祎放下茶杯,说道:“有个蟊贼去转了一圈,人倒是机警,未碰到陷阱就溜了。”
府中留下的替身最常停留的两处地方是卧室和书房,卫祎让人在这两个地方布置了陷阱和守卫,一旦有什么人来就是天罗地网。
司羽和姚凌萱深夜蒙面入了太尉府,二人皆是黑色夜行衣打扮,一个持刀一个拿剑,摸到了卫祎的书房,二人点了迷香,才推开门,“卫祎”扑在书房桌上,司羽一边观察卫祎,一面留神周围动静,他注意到地上的影子稍稍抖了一下,忽然觉得不妙,抬起一只手,说道:“不好,我们走。”
就在这时,冷箭冲破珠帘屏风,朝着二人射来,司羽和姚凌萱退得快,挥着刀剑略略抵挡,几次起落就跳出来太尉府。
回到四方客栈,姚凌萱手臂中了一箭,她咬开瓶子给自己上了一点麻沸散,拔掉箭,恨恨说道:“卫祎老贼提前知晓有人行刺他,早做了陷阱,我们再入太尉府恐怕不易。”
司羽背着姚凌萱,说道:“刚才那个人不是卫祎,真正的卫祎恐怕不在府上。”
那会儿追击的人直奔他们两个而来,竟是没有人去看卫祎的脸色,姚凌萱回忆起方才的情景也觉得违和。
她柳眉微皱,手中一圈一圈缠着胳膊上的伤,拉着绷带说道:“你素精易容乔装,我信你的眼力,只是太尉府中的那人不是卫祎,真正的卫祎又躲到哪里去了?”
岂止是卫祎,一直在府上的永寿公主也不在,司羽想到这里,说道:“你受了伤行动不便,这些日子好好养伤,卫祎的下落我去找,下面的事情都交给我吧。”
肩膀上的伤妨碍行动,的确没办法,姚凌萱说:“关于卫祎的下落,文英哥哥你有什么线索吗?”
司羽将窗子撑开一道小缝,听外面的动静,低声说道:“线索么,还没有,只是有个猜测:这些天卫祎在家里修养,朝廷政务运转如常……”
姚凌萱抬头看向司羽的背影,拉上肩膀的衣服,说道:“……司羽,你的意思是……”
“政令都是从皇宫发出的……”
司羽的目光在黑暗中射向景国皇宫的方向,夜深了,景国的皇宫也暗淡下来了。
景国的皇宫很大,严格来说,赫连文亭不是这座皇宫的主人,他没有完整的皇权。在这里,许多太监宫女表面服从他的话,听他的吩咐,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哪个太监宫女身后站着谁。
赫连文亭防备心很重,只相信几个心腹,他让一些太监宫女做日常工作,不不亲近他们,也不管理他们。
皇宫里一个蓝色衣衫的小太监就像是沙漠里多了一粒沙子一样不起眼,没人知道这个小太监一张熟悉的脸下面,是一张陌生的面容。
这个叫小庄子的太监在茶房里烧炉子,他一钳一钳往灶膛里送煤炭,动作十分麻利,躲懒的老太监从炉子上拿了水壶给自己倒了杯茶,茶水放在一边晾着,在椅子上坐下来说道:“小庄子,这两天你不那么爱说话了。”
小庄子是个年轻的小太监,闻言只是有点腼腆地笑笑,说道:“这两天嗓子不大舒服。”
老太监拍了一下衣服,嘿了一声,说道:“咱家还以为你长进了,前两天不是有两个乱说话的,就从御花园里叫人拖出去的,你可要好好管住这张嘴巴,不然还不如一直这么不舒服着。”
“您老说的哪里话。”
假扮成的太监小庄子的司羽抬起头来,带着两分机灵说道,他这两天除却烧火做活就是找人,这老太监老眼昏花一直都没发现他变了个人。
老太监说道:“小庄子你呢,白长了个机灵面相,却不大聪明。这会儿呢,外边不太平,皇上这些天心情不好,常在御花园附近看戏,你呢,宫中行走时遇见了躲远点,别往跟前凑,省得挨打受罪。”
自从听见先后所生的皇子还尚在人世的事情,赫连文亭的心情就不好,当初说好了帮他诛杀卫祎的大臣里面就有先后母族姚家的人,他觉得这些人肯定是故意的,他们要拿他当刀,让他先除了卫祎,给这位远道而来的太子铺路。
卫祎死了,朝臣站在那位太子一边,到时候皇宫还有他的位置吗?
现在太子带着兵马来了,赫连文亭想要让人直接剿灭这支反贼,但是卫祎不同意,说劳民伤财,狗屁的劳民伤财,每年卫祎过寿要花多少钱?现在他要诛杀乱党,卫祎就说劳民伤财,他心里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赫连文亭心里七上八下。
御花园里支起戏台,冷嗖嗖的天,伶人在戏台上引着一个年幼的老虎走竹竿。
从济世堂找来的徐微生坐在他身边,赫连文亭将宫人都赶得远远的,只有徐微生留下。
他说:“徐大夫,你说太尉是不是觉得我不听话了?”
换一个皇帝的成本不算高,就像当初的他一样,被人从旁支找来按在皇位上。皇宫的礼仪可以慢慢教,不成样子的时候不让出门就是了,反正也不需要处理政务,只要不是野人都能胜任。
赫连文亭想来想去,只有前段时间宫里丽嫔有孕的事情激怒了卫祎,让对方觉得他野心太足,动了废立的心思。
徐微生摇摇头,说道:“陛下这样说将自身至于何地呢?”
赫连文亭说:“我很快就要没有位置了,只要他进得来太安,满朝文武会怎样看我?”
也许到时候他们会说新太子有帝王之气。
赫连文亭只要一想到这些心里就堵着一口气,有些后悔在丽嫔流产后表现出忧虑来。
心里的想法,他挑拣着对徐微生说了一些,说多了过意不去,也抖出两句真心话,不知不觉两个人说了很久,最终他说:“徐大夫,朕对你一见如故,不知道你能否感受到?”
徐微生说:“多谢陛下抬爱。”
今天天气不错,檀华带着人出来走走,出宫的路上徐微生遇见了一个女子,对方一身浅青色衣衫,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背对着太阳晒后背。
檀华说:“方才你踩死了一窝蚂蚁,现在这一窝蚂蚁就要没有家了。”
徐微生不知道小路上怎么会有蚂蚁窝,他一听这女子声音心底就攥了一把汗,七上八下的,紧张说道:“是小人粗心大意,实在失礼了。”
“怎么和我道歉?我又不是蚂蚁的主人。”檀华笑着转过身来,看徐微生。
徐微生看她,发现是一张陌生的漂亮面容,赶忙低下头去,但听她声音看她一颦一笑,却觉得十分熟悉。
方才赫连文亭问他相不相信两个人一见如故,其实他是不相信的,赫连文亭身为天子,与他说话也是多为敷衍,但一见到这个年轻女子他便觉得对方宛若故人。
尤其是她那双眼睛里似有似无的魔魅神色,让他一下子想起了远在大昭的永寿公主,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和徐微生一道来的人被檀华身边的婢女撵走了,檀华留下徐微生和她说话。
“你是济世堂的徐大夫吧,我听人提起过你。”
第163章
徐微生不知道这女子的身份, 但见她还是少女打扮,看起来却不是女官或是皇亲。
方才有两个婢女在身边,现在这两个人在三十步远的乔木旁边, 一个瞪着眼睛很防备地盯着他看,一个很淡定地拉着那个宫女微微侧身, 两个人转了个角度, 看不清他们说话, 但时不时回头看他们的动作和距离。
徐微生坐下在一旁的石凳上和这个女子说话, 因为她说不喜欢别人居高临下和她讲话。
檀华问徐微生:“皇上这两天很心烦意乱吧?”
徐微生不语,她笑了笑, 说道:“我知道你从前是个道士,被太虚观的观主收养,后来还俗了。”
“姑娘怎么知道这件事?”徐微生抬头, 抬头看了一眼她的面容和神情, 那头如雁要冲上来, 青梅拉住如雁,她不知道青梅有这么大的力气,只能看着那头生气。
徐微生匆匆一瞥后已经低下了头,檀华在身边摘了一棵枯草,将它缠绕在手指上, 说道:“我认识你的一个师妹,她和我提过你, 说你是太虚观观主从乱民堆里捡来的,是这样吗?”
这其实是檀华在大昭的时候徐微生亲自告诉过她的,这件事在太虚观很多人都知道, 徐微生的师妹确实知道。
他点点头,说道:“的确如此。”
景国先帝荒淫无道, 鱼肉百姓,那些年横征暴敛,民不聊生,而又有两年年景极为不好。
岁大饥,民相食。
百姓们易子而食。
当年的徐微生被饥饿的乡民从襁褓中剥出来,大家说这孩子浑身嫩肉,用水一煮恐怕就要化掉,还是蒸着吃吧。
他们拾来一些棍子充作蒸屉放入锅中,然后将小小的徐微生放到上面。
还是个少年的徐忘真从那里经过,他用身上的米粮和盘缠和人换走了这个孩子。
从此徐微生跟随徐忘真学道。
芙蓉殿里,苏合香晕染,微凉的风缓缓而来,徐微生抚摸着永寿公主滑腻柔软的肌肤,手指颤抖,他把这些话讲给檀华听。
那个时候,檀华故意剥开他的衣服,在他干净的肌肤上留下牙印和吻痕。
手触摸上去,体温很烫,像是要融化的蜡人,微凉的唇印上去轻易可以留下痕迹,她可以随意地揉捏这个人,有时候他会发抖,檀华就用牙齿厮磨他的肌肤和骨骼,她真心实意地夸赞他“你怎么这么好吃?”
然后他就会发疯,对比他前期所受的折磨,他的疯狂一点也不为过。
结束之后,檀华慵懒躺在床上,他又开始吻她。
因为他开始愧疚。
檀华就会笑,她知道,对徐微生来说,她不是一个美好的初恋,甚至让他饱受折磨,尽管那时他不知道那是折磨,因为他已经甘之如饴,他什么都肯对她说,她想做什么他都愿意配合。
但是那时永寿公主对徐微生没有多少好奇心,她对他的好奇,不如她对自己手上不入流的话本小说的好奇多,他说过的话,她也总是忘记。
檀华告诉他:“我的玉佩掉水里了,它很重要,丢了它我不知道怎么回家。”
一个年轻女孩子在这种天气不是很好的时候守在湖边自然是有难言之隐,也许那块玉是她的订亲信物,也许是她的家传之宝,徐微生没有多问,只说:“姑娘是在哪里遗失了玉佩?”
檀华走到湖边,指了一个位置,说道:“就在此处,我用竹竿试过,水不深。”
徐微生说道:“在下失礼了”,他脱了鞋子,扎起衣摆和袖子,说道:“姑娘稍等。”
他踩着没过膝盖的水弯着腰在里面摸索,没有回头看人,大约过了两刻钟,他从水中的石头缝隙里摸出了一块白色孔雀衔花纹样的玉佩,从水中走过来笑着问檀华,说道:“这是姑娘要找的玉佩吗?”
“是这块,谢谢你。”她看了看徐微生捏起来的袖子,像是怕递东西的时候弄脏了她的裙子,她从他手中捏住玉佩,并不立刻拿回来,而是看向他的湿淋淋的鞋子和濡湿的衣服下摆,说道:“你的衣服湿了。”
她现在脸上的人皮面具面容姣好,眼睛弧度有些狐狸式的妩媚,她眼神微微一挑就像是拿着一个小钩子勾着对面的人。
一个蓝衣太监小庄子藏在不远处一座假山旁边,他看见了这一幕,手边有一罐子茶叶膏,是拿去送给皇上的,眼睛里盯着两个人一同捏着玉佩的两只手,这是调情,他捏着手里装茶膏的罐子,骨节用力到泛白。
只是个长相清秀的小白脸,有什么好,居然让她如此另眼相待。
徐微生看着她的眼睛,注意到她唇角浅淡奇异的微笑,顷刻之间一道闪电从天灵盖贯穿整个身体,他为这异样的感受吃了一惊,往后退了半步,说道:“……没事的……”
司羽把陶瓷罐子捏出一道裂缝,看着那一幕,心里想:他竟然还敢躲开?
徐微生说:“姑娘既然已经找到玉佩,在下告辞。”
檀华说:“等等,你的衣服湿了,换一身吧。”
檀华吩咐如雁去找一身男装,如雁转头把这事儿交代出去,又跑回来盯着徐微生,檀华对徐微生说:“此处有些冷,找个地方喝杯茶吧。”
正好不远处有一座亭子,檀华带着徐微生往那边走,边走边说:“你既然还俗,可曾娶妻?”
徐微生跟在檀华后面,在如雁的瞪视之中说道:“在下并未娶妻,不过已经有了心仪之人。”
“你们现在没在一起?”
“是,我们没在一起,但她总归是在我心里的。”
徐微生脚步顿了顿,这是一见如故吗?他和一个才第一次见面的女子讲自己的心事,而他对这个女子并没有相思之情。
檀华没有再和徐微生说话,她正在看宫室红漆柱子上的雕花,直到婢女送来衣物,徐微生换了衣服请辞,檀华才说道:“这阵子不大太平,徐大夫这阵子不要来回宫了,回家后记得听见动静门窗紧闭,勿要乱走。”
“多谢姑娘指教。”
徐微生出了宫,另一头小庄子来到赫连文亭所在的广明宫,茶膏交给了煮茶的宫女,对方皱眉检查,小庄子是看着老太监拿的陈年茶膏,他趁别人没注意往宫女手里塞了块银子,宫女收了银子气鼓鼓地说:“老滑头养的小滑头,告诉你师父下次可不能这样了,去吧!”
只看这太安城里城外的乱象,那个知道赫连文亭还有几回“下次”,但傀儡皇帝也是皇帝,处理不了奏折,处理个普通人是没问题的。
也正好今天他是“太监”了。
小庄子以有要事为由,求见赫连文亭。
赫连文亭正和皇后一起说话,皇后说:“妾身让人给丽嫔送了些红参,让她好好养养,也许以后还能为陛下延续子嗣。”
“她也修养够久了,身边又有奴婢服侍,你自来身子不好,别想这些事。”
皇后听他如此说眼神微动,听见外面有个小太监求见,赫连文亭心情不好,便要撵人,皇后道:“不妨让他进来,此时亦是多事之秋,看看他能说出什么要事。”
小庄子见了赫连文亭,往前走了几步,躬身说道:“陛下,奴婢方才看见徐大夫给太尉身边的人送礼。”
赫连文亭立刻皱眉,说道:“你说什么?送礼?送得什么礼?”
小庄子说道:“是一块白玉。”
赫连文亭:“此言当真?”
小庄子说:“奴婢亲眼看到徐大夫将玉佩递了过去,若是此话有假,就让奴婢五雷轰顶!”
赫连文亭深吸一口气,怒道:“混账!我以知己待他,他竟献媚于太尉!”
皇后道:“不过是个小小的大夫,陛下想要处置了他还不容易?”
赫连文亭说道:“……太尉已然不快,若因此事再开罪于太尉,不如算了,既是见利忘义之徒,且由他去吧。”
皇后瞥了小庄子一眼,问道:“这人可是已经勾结上了太尉?”
小庄子说道:“看起来还未曾。”
皇后托着赫连文亭的手臂,说道:“两面三刀之人,本也是陛下之属臣,该当教训,便是太尉知道又能说什么?况且,也不一定要我们亲自动手,陛下请听臣妾所言……”
两日之后,一个泼皮污蔑徐微生治死了人,官员粗略审理之后,直接将人拖入了死牢刑房,只等和下一批死囚一同斩首。
檀华不知道这件事,在她印象里徐微生是一个谨慎听劝的人,他应当知道自己是好意,也知道太安城中事多,既然如此就一定会好好待在医馆里面。
只奈何祸从天降。
徐微生跪在死牢里,看着面前的人,说道:“弟子愧见师父。”
徐忘真说道:“薄云,你骤然脱离师门,为师以为如你罗元师兄揣测的一般,你是和某个女子情定终身了,可你自离开洛京便孤身一人,如今更是身陷死牢,这是为何?”
原来自从徐微生离开洛京,徐忘真的人手终究还是找到了他,一直暗中观察,并不侵扰,直到此次徐微生有了性命之危,徐忘真才来一见这位逆徒。
跪在地上的徐微生姿态恭敬,只是叩首道:“弟子有负于恩师。”
牢房的门锁被解下来,徐忘真看看牢房里格外驯顺的徒弟,说道:“出来吧。”
徐微生没动,说道:“弟子是被人冤枉,水落石出之时,自会出来,请师父勿要以此为忧。”
“你可真是……”徐忘真心里算计了一下,说道:“罢了,你且在这里住几天吧。”
门锁原样缠上,徐微生抬起头来,徐忘真已经走了。
而走到门口的徐忘真则是遇到了一队人马,为首的正是锦衣郎段成泽,他朝着徐忘真拱手,说道:“公子,太尉大人欲要向您借取一样东西。”
第164章
夜色里, 卫祎在烛光下展开一封文书,文书的末尾扣着大昭的金印。
这是大昭的国书。
在一旁的臣子见卫祎看完了这封国书,待他思量片刻, 说道:“太尉大人,属下着人审问过后已经确定, 逆贼所用兵马的确是昭国之百姓。最近两年大雨, 昭国多有流民瘟疫, 百姓流离失所, 有许多百姓被人或拐或卖诱入深山养为兵卒,不久前被人驱使随假太子进入景国, 迫近太安。而如今昭国先遣国书,索要这部分生民,同时也派了大臣陈兵于边。而如今这些兵马为假太子驱使, 我们便要归还现在也做不得主, 而昭国萧氏素来强硬, 若不顺其心,恐怕不能善了。”
卫祎与臣子两个人就着这封国书思量着:
萧翀乾是个什么样的人,卫祎比手下的臣子更清楚,这些年他身居高位对邻国接触更多,而他在少年时就听过昭国皇子萧翀乾的名号, 到他初为官时萧翀乾正励精图治,浩浩几十年过去了, 萧翀乾一度沉迷于美色不问朝政,最近几年幽居求仙。如今大昭大半国事由太子萧恒代行,观其行政, 有其父必有其子,臣子所言不错, 若是不能归其生民,恐怕两国要起兵戈。
卫祎沉思片刻,说道:“国内之事,不宜多说,你来草拟一封国书,只说道景国正在查问,若确定那些是昭国之民,可以协议放归。而且这些人究竟是被人裹挟而来,还是偷渡而来尚未可知,我们景国的损失也需要计算。只看现象,倒像是昭国资贼作乱,也要有一番算计。抓捕这些人也需要时间,暂且以三月为期。言语之间,你多做斟酌,写完拿来给我过目。”
“属下领命。”
“至于假皇子……”卫祎看着明灭的烛火,低声说道:“这件事也是个现成的理由,倒是可以尽快结束了,你且去吧……”
臣子领命,躬身告退,卫祎看着面前的国书低头想着事情,烛火摇了摇。
这一夜过得快,天很快就亮了。
吃过早饭,檀华撕着馒头喂养宫里的一只玳瑁猫儿,猫瘦巴巴的,一身黑黑黄黄的花色,像是从灶膛里刚钻出来的,她坐在榻上,洗干净的猫儿趴在她怀里,被她捏着爪子剪指甲。
青梅小声说:“奴婢听说,昭国已经派兵在澜沧江沿岸,两国的交界处驻扎。”
在皇宫里,不见青梅如何交际,但她的消息比如雁还要灵通。
“景国太子在外所带的兵马都是大昭的百姓,是他们在民乱中收服的,现在大昭向景国索要这些人马。”
剪好指甲的糊脸绿眼睛玳瑁猫躺在檀华裙子上,她有一搭没一搭的撕开馒头喂给小猫,心里想着大昭境内的事情,国中素有隐户,而前两年水灾瘟疫不知道有多少烂账,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是被人拘起来当隐户了,还是匿藏去了大山深处,这些都算不过来。
而她又想起来了前不久州府兵器库里丢失的武器,这些东西和这些人应该是相关的,如此说来景国这位皇子,罗元,不,应该是徐忘真勾结了州府。
一个婢女端着一碗药走来,如雁在一旁接过,段成泽站在屏风后面,说道:“太尉大人说,今天的药和往日不同,应当会对您的病情有用,还请姑娘一试。”
檀华接过药碗,调羹在里面搅了搅,闻到了淡淡的苦腥味道,中药总是各有各的难喝。
她问段成泽:“段大人,太尉大人这两天很忙吗?”
段成泽说:“太尉大人在处置逆贼的事情,今天一早就去见皇上了。”
檀华说:“药我会喝的。”
段成泽告退,檀华捧着药碗,垂着眼睛搅了搅,如雁说:“小姐不如一会儿喝,奴婢去拿点蜜饯来”,檀华便暂且将药碗放在桌上,檀华摸摸猫儿的后背,猫咪后背的毛发像是温热的绸缎,手感很好,檀华渐渐沉迷,忽然猫咪一呲牙浑身炸毛,在檀华怀里跳了起来,在桌子上踩了一脚,碗药翻倒,炸毛的猫儿已经夺门而出。
如雁抱着果脯回来正看到这一幕,她瞪着桌上翻倒的药碗,青梅伸手将药碗扶了起来,不过里面已经空了,如雁奔到檀华跟前,问道:“您烫到没有?”
桌子上湿了,软榻上的褥子也湿了。
檀华说道:“我没受伤。”
如雁上下看看檀华,发现她身上的确干干净净,放下心来,再看桌上空空如也的汤碗,心情又提起来,叹道:“只是太尉大人让人送来的药可惜了,还是段大人亲自送来的,嘱咐您一定要喝。如此您不得治病,也辜负了太尉大人的一番好意,都怪那只淘气的猫儿!”如雁气得跺脚。
檀华视线溜到桌子床榻桌子下面的一粒杏核,说道:“算了,这件事也不必再提起,你们悄悄收拾了,若有人问起就说药我已经喝了。”
如雁和青梅两个应了,檀华从桌上碟子里捡了一粒杏核咬破,咯吱咯吱,她抱着书转到了另一间书房去。
缠绵在病痛里,慢慢也就习惯了,晚间的时候,卫祎来了,他来得晚,夜色已经落了。
侍女点起几盏灯。
人站在花厅里,披了一件灰色斗篷,摆手拒绝要给他撤掉衣服的婢女,看见檀华,说道:“我就在这里,来看看你身上好不好。”
檀华还没睡,穿着常服,站在卫祎对面,说道:“我还好。”
“喝下今天的汤药有没有觉得好些?”
檀华说:“好些了。”
他说:“这里的事情就要结束了。”
“刺客已经抓到了吗?”
卫祎笑了笑,说道:“再有两天将先皇太子的事情处理掉,刺客的事情自然也就了结了。”
不知道罗元要怎么处理掉罗元的事情,卫祎说:“很多人都好奇皇宫,你好似并不是十分喜欢皇宫?”
景国的皇宫和大昭的皇宫一样,屋顶很高,上下空间很大,显得人有些渺小。
檀华习惯了大昭的皇宫,却不习惯景国的皇宫。
有时候她自己也觉得奇怪。
“让太尉看出来了。”檀华笑了笑。
光线晦暗的时候,猫科动物脊背上的毛发,人面孔浮起的纹路,头发里斑驳的颜色,尽是模糊的,卫祎身上披着一件灰色的斗篷,他只有一双眼睛是幽蓝色的。
临走之前,卫祎说道:“过两天我们就回去太尉府。”
檀华说:“好。”
只是,她说这个“好”字的时候有些想念萧翀乾了。
卫祎待檀华很好,他待她好是因为她的身体不好,更是因为他想要留住她。
夜色渐渐深了,檀华却睡不着觉,她留下一碟子杏核,将守夜的宫女自己回去睡,只留青梅在外间。
她擎着一座烛台,一边走一边检查屋子里的物件摆设。
抽掉桌子上的桌布,撩起彩色的帐幔,都是空的,到屏风后面转了一圈,什么也没有,檀华仰头看屋顶的梁柱。
和暗卫相处很久了,她对这一类人的藏匿地点总有一点把握。
她擎着烛台转了半圈,眼神明亮,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就在这里。”
“你要不要出来透透气?”
“刚才卫祎在的时候你就在。”
“别当人不知道。”
一个黑色人影落在檀华身后,说道:“公主。”
檀华听见动静转过身去,对方已经扯落了蒙脸的面罩,他揭开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再次说道:“公主。”
“是你呀……”
烛光照亮对方苍白清秀的脸,笑了笑。
这是她在寺庙后面捡到过的那个杀手,后来这个人帮她击退一伙突如其来的刺杀后离开了,两个人再也没有见过面。
“你是来刺杀太尉的杀手?”
“我是。”司羽一身夜行服,手里拿着一把剑,腰间缠着一条黑色的腰带,里面插着一些暗器。
“我不知道你是杀手。”
檀华放下手里的烛台。
“公主会后悔救了我吗?”
檀华摇摇头。
“跟我来吧。”檀华在前面走,有些好奇地问司羽,“你是什么时候到景国皇宫的?”
“七天之前。”
檀华算了算时间,问道:“已经去过太尉府了吗?”
“是,已经去过了。”
“受伤了没有?”
“我没有受伤。”
“你有同伴?”
司羽没说话,檀华回头看了他一眼,觉得他是在默认。
她走到榻旁,将烛台放下,自坐下来,敲了敲桌上装着杏核的碟子,从里面捡出来一颗,推到司羽面前,说道:“说罢,你为什么要打我的猫?”
杏核都长得差不多,白日里司羽随手抓了两枚,打那只猫的时候用的就是一枚杏核,然后那只花花锅底色的猫猛地跳起来,掀翻了卫祎让人送来的汤药。
司羽说:“我叫文英。”
檀华抬头看向这个苍白俊秀年轻人,他又不说话了,她说:“是个好名字。”
司羽继续说:“景国的太尉卫祎是罪臣之子,少年被景国的城阳伯公孙玉所救,公孙玉喜他聪慧,将他收为弟子全力培养,帮助他进入仕途,还将女儿嫁给了他,后来卫祎为讨好昏聩的景国先帝,杀死了岳父一家。从那开始他就成了先帝眼里的一等心腹。此人窃权罔利、残害忠良、收受贿赂、鱼肉百姓……无恶不作。”
檀华从碟子里摸了一枚杏核,咬了一口,想了想,问道:“你来暗杀他是出于正义吗?”
司羽站在她对面,呼吸一下子断了,过了片刻,他说:“……不是,我是”他想要皱紧眉头,但他没有情绪外露的习惯,只是握了握手里的剑,他说:“我是为了钱。”
他肯定地说:“就算是为了钱,也可以杀死这样的人。”
“但不管为了什么,公主,您最好都不要相信这样的人。”
第165章
另一边, 卫祎回到了自己在宫中的住处,此处装潢多为黑色,却金银镂刻缠绕, 帐幔沉沉,在烛光中闪出孔雀蓝的颜色, 两个侍女为他去了身上的斗篷, 他一番洗漱, 换了一身家常的衣物鞋袜在灯前坐下。
段成泽前来求见, 他躬身说:“公子走之前什么也没说。”
这句话毕,他抬头觑着卫祎的脸色, 觉得今天太尉兴致不高。
说来也是奇怪,这些年太尉收养了一些义子义女,吃饭穿衣读书识字, 都当做亲生的一般教养。不相干的人都知道太尉没有子女, 民间有传言说太尉作恶太多, 上天惩罚,故而无子。
但他们这些在太尉身边的人知道,太尉大人有一个亲子,只是父子二人不知为何嫌隙十分深重,不管多少年都不见一次面。
他们只称呼这个人是“公子”。
公子是清冷皎洁的样子, 但是若论心机不下于太尉,父子二人都极难对付。
他们都以为, 对这个唯一的儿子,太尉应当有一些父子之情。
但是这一次,段成泽受了太尉的命令, 在公子的身上划了一刀取了一碗血回来,便知道太尉对这个儿子终究无情。
经此一役, 他对太尉更多了两分敬畏,对那公子也是。
徐忘真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发怒,脸上带着一点笑意,那张带着笑意的面孔在脑海里一闪而过,段成泽脖后汗毛竖起来,脑门一阵发凉,心下总觉得有些不安。
但公子毕竟是太尉唯一一个亲生儿子,也没听过太尉说要伤他性命,对方离开之时,段成泽是万万不敢放冷箭追杀的。
卫祎的精力不在这件事上,他问:“皇上那边如何?”
赫连文亭身边一直有人监视,段成泽每日都会听取汇报,现在他便挑拣一些主要的事情讲给卫祎,卫祎听了两句,说道:“今天细说那边情况。”
讲述的内容便具体到了赫连文亭一言一行:
“今个儿一早皇上照旧去御书房处理公务,接着回到了玉华宫……”
来人告诉赫连文亭,济世堂徐大夫已经被送入大牢了,不日将要问斩,赫连文亭只是挥挥手,将人赶走了。
茶房里的宫女低头嗅闻陈年的茶膏,扔到帕子里一块,嘴里细碎地骂道:“好个老阉贼,不晓得拿了多久前的茶膏,都有味道了!”从中挑出一块好的泡了茶,给赫连文亭送去。
赫连文亭站在窗边,浑身萧索,皇后娘娘在一旁说:“这件事卫太尉总不会不管的,也勿需烦恼。”皇后从侍女手中接过茶水,递到赫连文亭面前,说道:“陛下一整日水米未进,当心伤了身子,喝些茶水吧。”
“朕难道眼看着他四处招兵买马,结交朋友,联络故旧?过些日子,再眼睁睁看着他登临帝位?”
皇后娘娘无奈地笑了笑,说道:“妾身亦不想如此坐以待毙,不知陛下有什么办法?”
赫连文亭才要喝茶,闻言一怔,手里的杯子没有握住,摔到了地上,他看向皇后,说道:“……朕便是有主意又能奈何!”
皇后扶住赫连文亭的手臂,说道:“陛下您有什么办法?”
赫连文亭道:“我是一国之君,决计不会怕了他。”
……
卫祎听到这里嗤笑一声,段成泽讲述暂时停了,看着卫祎的脸色,卫祎说:“继续说。”
段成泽想了想,说道:“之后也没什么要紧的了,皇后娘娘说起丽嫔娘娘最近身子不太好,皇上说让太医去看看,之后二人便无话了。”
眼看太尉脸上的笑意淡了,段成泽也希望皇上真有什么主意,太尉听一听也是个参考,若是无用,也还能笑一笑。
一个皇帝,就算是最糟糕的皇帝也是皇帝。
卫祎对赫连文亭一直很尊重,至少他觉得是这样,如果不是他,赫连文亭这样的身份是没有机会当皇帝的,现在应该当个小官吏或是在哪个府上当幕僚。
他抬手敲了敲桌子,说道:“成泽,你觉不觉得陛下太没有志气了?这可是皇家的事情。”
段成泽在卫祎的目光下,脑筋转了一圈,便已经体悟到了太尉的意思。
那逆贼打的旗号到底是先皇之子,坊间太尉的名声已经很差了,若是再添一个诛杀皇子的罪名,不知又增多少民怨。而皇家的事情交给皇家去处理自是没问题的,萧翀乾杀死自己的兄弟大家也没说什么,但这件事若是换成大昭的冯丞相必然是要被怨恨的。这件事情完全可以以皇帝的名义去做,赫连文亭也是愿意让那个“皇太子”死掉的。
“大人是让属下想办法再激一激……?”
“给你几天时间,去吧。”卫祎说道。
“属下领命。”
段成泽出了这道门,找了几个心腹手下安排下去,让这些人专门在皇上和嫔妃面前说一些激励的话,再找两个大臣让对方给赫连文亭互通有无,或是让他亲迎皇子,或是让他尽快斩草除根。
不过几日,赫连文亭果然被激发出了一点血性。
他对着皇后恨声道:“不过是个逆贼,安敢窥伺皇位,就算让我一人一马和他拼个你死我活我也不怕他!”
那么一切都可以照着卫祎的安排去做了。
赫连文亭谴人给自称是赫连元的皇子发信,信中说道:
你我兄弟所处俱是景国国土,一旦战起生灵涂炭,殷殷百姓,俱是赫连氏之子民,吾不忍害之。闻兄乃先帝之子,事由此起,特邀一聚,共鉴信物,若兄果为帝子,甘心俯首,归还大宝,还请兄长允此一见。
到这会儿,时间一闪,过了五七日功夫,是这两个人约定见面的时间了。
赫连文亭和罗元在一家酒楼见面,他们以为整座楼都被清空了,两个人明枪暗箭。
而卫祎和檀华闲适地坐在一个雅间内,室内的小舞台空着,摆了一副四君子屏风遮挡。
卫祎说:“我许久没来过这样的场合了,可惜今天没有乐师弹唱,下次我请几个好乐师来府上唱曲。”
他对檀华说:“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喜欢什么?”
檀华说:“说别人我不知道。”
“若是你呢?”
“我也没什么想要的,现在只想解毒。”
“毒总会解开的,别的呢?有没有想要的?比如好衣服、好鞋子、好首饰……还有什么奇珍异宝,这阵子宫里有许多,但是不见你喜欢。”
皇宫里总是有很多好东西,太监总管让如雁随意从内库取用,只要她看着好就行。
檀华知道另一间屋子里两个皇子正在交锋,她剥开一粒瓜子,想了想说道:“我有些想念我父亲了,我自离家,已经很久不曾见他了。”
卫祎沉默坐在一旁,他看着面前少女妩媚的容颜,她有一双干净天真的眼睛,现在这双眼睛里温情脉脉。在她这样的目光里,卫祎放任自己沉浸了片刻,他感到了温暖,像是阳光洒在身上,一直暖到人的骨子里。
这些年他做过太多天理不容的事情,很少会感受到温暖。
卫祎问:“不能留下来吗?”
檀华说:“我听说你做过很多坏事。”
卫祎说:“我的确做过许多坏事,很多人都恨我,最恨我的要数我的妻子。年轻的时候我满心功名利禄,为此杀掉了我的恩师,后来逼疯了我的发妻,再后来为了让先帝开心该做的不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功夫不负人,我如今有了摄政之权,如今我再也不用出卖谁了,还可以作一个给予别人东西的人,白姑娘,你想不想当皇后?”
“当皇后应该是很有意思的事情,赫连文亭的皇后虽然活着,丈夫是傀儡,但她可以出宫也可以自由去世。”
檀华说:“不。”
就算让她在景国当女皇也需要犹豫一秒。
卫祎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觉得我老了,假如我愿意为你杀掉我唯一一个儿子,你愿不愿意留下来?”
檀华定睛看着卫祎,他不年轻了,再怎样养尊处优,也不再年轻了。
卫祎看着她,很想像过去讨好老皇帝一样讨好这个年轻的女孩子,他觉得荒谬,但这个念头越发真切。
也不需要她给他什么,只要她肯经常看看他就好。
她肯定不愿意嫁给他的,是的,她前几天才说过,他让她想起她的父亲。
但是她的父亲肯定不会是像他这样坏。
卫祎觉得心脏冷森森的。
这也许是因为他最近总是梦见公孙玉父女二人,他们这同命相连的两个人,总要去一路的。
噗嗤——
他低头看过去。
一截银色的剑尖穿透胸膛,淋漓的血从他的胸腔和口腔一起溢出来,卫祎发出咯咯声,一个修长的蓝色人影站在他身后,是那个杀手,对方现在穿了一身蓝色的衣服,打扮得像个乐师。
卫祎维持住一个渴求和嫉妒的表情,在檀华面前失去了呼吸。
檀华站起来,年轻的杀手抽回长剑,他拿着剑的手轻轻一抖,剑刃轻轻一震,血落在地面上,洒下一层殷红,剑刃又是光洁一片。
他说:“他已经死了,现在你想离开随时都可以。”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有人在门外敲门,声音有些急促,段成泽在门外说道:“太尉大人,小人有要事求见。”
司羽手中的剑刃微微向上,眼神在门口溜了一圈,请示一般地看向檀华,无声询问:要不要杀掉他。
檀华制止了司羽,她微微摇头。
几息之间没有人开门,段成泽愈发焦急,在门外说道:“大人,皇上和逆贼那边出事了。”
第166章
房门从里打开, 段成泽当先看到太尉胸前的血窟窿,他脑袋里的慌乱霎时一冷,整个人警惕起来了, 而此时一把剑已经贴上了他的脖子。
他余光看了眼拿剑的人,是个陌生的男子, 眉目冷峻, 身上一滴血都没有。
再看前面站在桌前的年轻女子, 一身鹅黄色衣衫, 纤腰束素,姿态端正, 正值青春的年纪,大约是因为命不久矣,她待人待物一直很冷淡。从那天街头太尉遇见了这个女子, 她病发眩晕, 太尉将此女与其婢女一同请入府中, 她并未慌乱,而是始终不冷不热,府中的金银宝器不能使她多看一眼,而太尉府上来往的人也不能让她生出半分恐惧。
段成泽被派去调查这女子的身世,他猜测她是哪户高门的小姐, 但一直没有找到她的来处,后来听从太尉的命令, 调查中止了。
直到现在,段成泽也不知道这女子的身份,只在调查的时候找到她入城时记录, 那时她自言姓白。
然后府里的人一直叫她白姑娘。
现在白姑娘站在尸体旁边面不改色,段成泽一时之间害怕她这样的面不改色, 心想这个白姑娘难道是杀手?很明显她和这个用刀抵着他脖子的人是一伙的。
门在段成泽身后关上,檀华问道:“段大人方才说出事了,不知是出了什么事?”
说到这里段成泽心又捏紧了,说道:“假皇子已然暴毙,而皇上却被他杀害。”段成泽又看了一眼卫祎,说道:“此楼上下俱是太尉亲兵,悉听在下调遣,姑娘饶在下一命,在下可以保您和同伴安全离开。”
檀华问:“段大人不想为太尉报仇?”
段成泽道:“小人不敢,多行不义必自毙之理,今日已是知晓,只是主仆一场,请为太尉大人收敛尸首。”
“在那之后呢?段大人可想过将来怎么办?”
若说卫祎大奸大恶,人人得而诛之,而段成泽就是卫祎手下头号走狗,文武百官恨卫祎,同样恨段成泽,甚至因为很多事情都是段成泽经手,恨他的人更多一些。
檀华笑了笑:“我帮段大人指一条路吧。”
“小人愿请姑娘赐教。”
“你若想要将功折罪,保全性命,不至于殃及家人,就需要找两个人,找到了这两个人,能不能解决今日的麻烦就看段大人的本领了。”
檀华与杀手毫发无伤从楼中走出来。
这座楼一天之内即死掉了三个重要的人物,这件事被段文泽牢牢隐瞒,他一刻也不敢耽搁,按照那位白姑娘给她的信息去找人。
最先找到的是住在南街葫芦巷子的老宫女,然后是济世堂的徐大夫,他把天牢里的徐大夫换了个住处,再然后就是皇后的母族姚家,最重要的人是当年先皇后的母亲和妹妹。
老宫女说过那皇子后腰的胎记,檀华后来仔细问过,因为那块胎记和徐微生身上的胎记位置和形状一模一样。
段成泽动作很快,相关的人证找齐,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
当年皇后生产之后,孩子交给了妹妹,而皇后的妹妹丢掉了皇子,而是让自己的亲子罗元取而代之,将这个孩子交给徐忘真抚养。
段文泽试图寻找徐忘真确认真相,却得知对方已经离开了景国,有年老的宗亲见过徐微生,说他长得很像赫连家的人,于是这件事尘埃落定。
三个月后,已经改姓还宗的赫连微生在景国登基。
而在这时,檀华已经渡过了澜沧江,过江之后,她病得极重,时不时呕出黑血。
檀华心有所感,知晓自己大限将至,一路快马加鞭往洛京而去。
但是半个月后,她却停驻在一个州县,不再前行。
仆人婢女,置办家具米粮,看起来大有常住的意思。
一次檀华醒来,青梅坐在床畔边上的脚踏问道:“公主,如何不再前行?”
檀华靠在迎枕上,说道:“何必让家人看我身死。”
这会儿她已经除掉了脸上的人皮面具,她总是吃药昏睡,常常忘记吃饭,这会儿难以避免的瘦弱了几分,面色苍白,睫毛长长,眼珠很黑,整个人单薄得像一幅美人图。自从车马停下,她昏睡的时候越来越多,说话越来越少,只是偶尔看看书。
青梅说:“听说景国的皇帝归还了大昭的流民。”
檀华靠在迎枕上,说道:“也是一桩好事,哥哥应当会高兴。”
“奴婢还听说景国的新帝派遣使者前往向大昭求亲,欲要求娶永寿公主。”
檀华愣了一下,想起来景国现在的皇帝应该是徐微生了,没有别的皇帝。
求亲啊……
青梅问道:“公主以前认识大师兄吗?”
檀华说:“我认得他。”
“公主喜欢大师兄吗?”
檀华陷在软绵绵的迎枕里,神思缥缈,想了想说:“你大师兄是个让人讨厌不起来的人,只是那时候他和你师父一派,这叫我不太欢喜。”
青梅靠在床边,握住檀华的手,掌心微凉,柔白细腻,十分可爱,也十分绵软纤弱。
整只手都很凉,她不由得好好拢在掌心,听檀华的话觉得好像里头有什么东西比她想得更多,青梅问:“那后来呢?”
檀华从头上拔下一根累丝凤簪轻轻插在青梅头上,端详着笑着说道:“还能有什么后来?”
说完这话,她心口痛起来,闭上眼。
本身也不需要什么后来的。
临睡之前,又想起母亲临终前所说过的那句“生死有命,盈虚有数”,如此想着,她的心一下子静了下来。
青梅见她睡熟了,扶着刚才被檀华插在头上的金簪缓缓站起来,轻手轻脚放下帐幔,遮住阳光,这才转身走出室内。
刚在外间,就见着一个穿着白色道袍的徐忘真,他坐在椅子上,青梅脚步顿住,她记得方才自己进来之前师父是在院子里的。
此时见青梅出来了,徐忘真起身往外走去,青梅低头跟在他身后一起走去院子,二人在檐廊里站住,院中有假山梅树,新下过几场雪,院中满是碎琼乱玉,亮晶晶的点缀着。
这对师徒长久未曾相见,青梅扶着剑单膝跪下,说道:“青梅见过师父。”
院中的弟子偶然见此景象并不意外,青梅早就想过师父早晚能找到他们,所以他们在此落脚之后的第二天在府里看见徐忘真并不奇怪,从那天起徐忘真每天都会来到府上,青梅已经打算好了,若是师父还给公主下毒,她一定会拼死阻拦,但是徐忘真并没有再给檀华下毒,他所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在檀华的住处徘徊,他守在她的卧室外面,守在她的窗户下,却不去见她。
青梅有种感觉,师父好像怕永寿公主发现他在这里。
师父也会怕吗?
“起来吧。”
青梅听他说话站起身来,仍是微微低头,徐忘真问道:“公主这些天情况越发的差不好了吧?”
“的确如此,弟子观之,公主她已有油尽灯枯之相。”
徐忘真侧身望了一眼窗棂栏杆,谁都不舍得性命,他自然也舍不得。
所以才会这些年一直等待永寿公主毒入肺腑这一天。
一日一日,一月一月,一年又一年。
只见那红砖绿瓦、雕栏玉砌的锦绣皇宫里,她一日比一日长大,一日比一日高挑,萧翀乾爱这个女儿胜过他的一切儿女。
永寿公主的性情很好,她从来不会和宫人轻易生气,也不会故意去愚弄谁。
但是她会耍弄自己,问他“你会不会喷火?”
“你见过鬼吗?是不是青面獠牙?”
“从前你们靠什么维持生计?去化缘还是骗人?”
“唉,你们这些野道士成不成家?”
……
刚开始他就知道这些话愚弄,带着一点点恶意,她想看他出丑。
她总是对他很特别,但是她从来都不喜欢他。
徐忘真有时候会感到痛恨,更多的时候觉得她可爱。
还有一件事情,让他觉得荒谬,卫祎想要为永寿公主解毒。
他是最看不惯卫祎得意的,只要他活得不快活就好,对徐忘真来说就是最好的事情。
照这样看来他应该看见永寿公主死掉会快乐。
毕竟,对他而言这是一个一点都不可爱的女孩子。
青梅抬起头的时候徐忘真的背影已经远去了,这些日子永寿公主的身体渐渐不好,师父的身体好像也渐渐不好了。
脑海里有一点刚才看到的东西,师父的脖子上的血管有一点红色的暗影,像是被朱砂浅浅描画过。
以前师父有这种症状的时候都不会出门。
抬头看看天,蓝蓝一片,她掐指一算,今天就是十五了。
师父也该闭关了。
想到晚上的月亮,青梅叹了口气,心中想道:这是个月圆人团圆的日子,若叫公主注意到这个日子必定会伤心,院子里的梅花开了,不如去采摘一些回来。
这般想着,青梅叮嘱丫鬟好好看顾屋子里,自己去院子中摘了一些带着雪的梅花,她走了几步,看着地上自己的影子,忽地抬手摸了摸头上发髻。
公主给她的簪子不见了!那簪子是公主留给她留念的。
青梅恨自己粗心大意,她往回走去找簪子,在院子里方才经过的找了几圈,重点在她和师父交谈的廊下,又问了几个方才从这边经过的人,大家都说没见到,青梅叮嘱他们别把这话说出去,她自己记在心中留意着这件事。
不一会儿,她摘了梅花,修理整齐,插在瓶中放在永寿公主的卧室里。
走近床边看了一眼,隔着纱帘,能看到她还闭眼睡着,面容恬静。
青梅看了一会儿,见永寿公主一动不动她蓦然心里一惊,伸出手去,在公主鼻息前试了试,感觉到温热清浅的气息拂在指头上,她心里稍稍松了口气。
月华如洗,斗室之内,一只苍白修长的手握着青梅找了好久的累丝凤簪,他的苍白的脖颈攀了许多鲜红的血线。
“师父,蛊毒已成,再不可拖延。”
第167章
外面朔风从屋顶瓦片上呼啸而过, 响起一阵风鸣。
徐忘真站在窗前,握着金簪的那只手,手背也渐渐攀上了红色的蛊纹, 丝丝缕缕的红色,缠绕在苍白的肌肤上像是一幅笔触惊人的画。
徐忘真身体里有一只金蚕蛊。
这种蛊虫幼年需要上千种毒花毒草精心喂养, 待到长大一些, 便要将它置于幽微暗室与上百种毒虫厮杀七天七夜, 成功的金蚕蛊会吃掉所有对手, 反之则是被对手吃掉,待这只成功的金蚕蛊出关, 再以清茶鲜花供奉、日月精华温养七七四十九日。
养蛊的最后一步就是要将蛊虫放入人体以人的生气和体魄温养,直到有一天这枚蛊虫将人身体中的精魄神气吞噬殆尽,到了这时这只大凶大恶的蛊虫也就成了。
金蚕蛊为天下至毒, 成年蛊虫可以制造一种萤粉, 无色无味亦无形, 只需清风微送,即可夺人性命,让死者七窍流血而死。
凡物相生必有相克。
陆观鱼道:“师父,蛊毒已成,再不可拖延!请您速速取用永寿公主心头之血, 解除蛊毒。”
他不知道师父拖延什么,师父的毒已经时日无多了, 本来准备将身居宫中的永寿公主掳走,谁知永寿公主竟然逃婚了。
这却是更好,不用惊动洛京的皇帝与太子。
师父一路追寻永寿公主, 昼夜不停,光是寻踪的隼雀就累死两笼。
说来奇怪, 永寿公主当年身中山鬼,但毒却不入肺腑,只是徘徊于躯体骨肉,让她得以存活。
早有传说有人服用山鬼而不死,得其心血可以解百毒,可杀金蚕蛊。
世间已经不再存山鬼之毒,曾经服用过山鬼的人都已死绝,师父只有将永寿公主体内游离的毒导入她的脏腑。
如今毒素汇聚,炼化精血。
只要剖开公主的心,就可以得到一味至阴至纯可以毒杀金蚕蛊的药,这药就是永寿公主的心头血。
陆观鱼俸给徐忘真一把刀:此刀长不盈尺、纤身薄刃,暗室之中犹如一痕雪光,卧于茶褐色木托盘内,一线刀锋利芒射人眼球。
人皆有情,凡有良知,为己杀人必定犹豫。
而且永寿公主是一个很好的女子,大师兄也喜欢永寿公主,若是师父这里杀了永寿公主恐怕师徒二人再难相见。
若是叫他下手也是下不去的,陆观鱼理解师父现在的犹豫。
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师父怎么会不想活呢?
徐忘真沉默片刻,果然拿起了托盘中的刀,推开门走入了雪地。
陆观鱼跟在其后,步涉回廊,往永寿公主院中走去,师姐不知道,院中的人是她的师兄妹,也是师父的弟子,总有几个会听师父的话。
徐忘真来到永寿公主住处,推门进去,守夜的青梅睡得很沉,他告诉陆观鱼:“你在这儿等一等,为师去去就回。”
陆观鱼道:“弟子在此处护法。”
徐忘真吹着了火折子,随着行走点起蜡烛来,撩开茜粉色的薄纱床帐,床帘底部结成的珍珠链子相互碰撞,永寿公主躺在被子里,面容素净,无有血色,唇色比较往日浅淡了几分,秀丽的长眉如黛山青翠,一双杏眼眼睛闭着,睫毛交错垂下。
也许萧翀乾看见她会觉得此时的檀华和柔贵妃有些相似,她脸上一半的光彩是因为她自身的神韵带来的,这样单薄地躺在这里多少叫人不习惯,徐忘真看得陌生,不禁回想起了她站在问仙殿前面掀翻他的丹药时站在自己面前神气凌人的样子。
他伸出手想要碰触她的脸,沾一沾她的气息,心里却紧张了起来,在将要碰触到她面容的时候,手下转了个方向,轻轻掀开了她的被子,只掀开一部分,露出她穿着单薄中衣的身子,檀华如今半睡半昏,睡着时不动,此时衣襟不乱,徐忘真看着她随着呼吸隐约起伏的心口,雪色刀锋悬上他的心窝。
千里之外,亦是一片浓稠夜色。
萧恒忽然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他骤然想起永寿,不知为何心乱如麻,骤然抛却枕席起身撩开床帐走下床来,披上一件灰鹤裘走到门口。
月华如洗,雪光映射,一切都影影绰绰。
守夜的安永年听见动静,从守夜的小榻上起身,看向门口,一眼疑似鬼神来,第二眼从衣服的轮廓上分辨出是太子,他爬下床,问道:“殿下,您可有什么吩咐?”
他声音悄悄的,夜色这样深,太子从床上下来,也没有叫人吩咐事情,好不怪异。
安永年心下想道:殿下莫不是正在夜游?
这么多年也未曾听说殿下有夜游之症,若不是夜游,为什么不搭理他?
萧恒拉开门,北风送着大雪而来,呼呼吹响,安永年冷得一哆嗦,看太子还要往外走。
仿佛外面有什么东西引着他去。
安永年一下子想起了幼年时听说过的小鬼勾人的故事,他大着胆子一把拖住太子的腿。
说道:“殿下,您回魂了,怎么往外走?”
他以为萧恒不会回答,只是死死抱住他的腿,再往下看,安永年留神到太子一双骨肉匀亭的赤脚踩在地上,被月光照亮。
外头下了好几日的大雪,如此冷的天气,宫内铺着的青石砖是最冷的,殿下竟然连鞋子也不穿!
安永年抱得愈发的紧了,听说有些个醉鬼喝多了在这样的天气跑出门去,就会在街上冻死。
萧恒停下步子,冷风裹着雪粒灌进来,雪吹拂人身,安永年哆哆嗦嗦,萧恒立在风口,冷风掀开他披着的灰色斗篷,露出白色中衣,他不觉得冷,只觉得胸膛里心脏没有锤子在敲击却上下左右地胡乱震动,兀自抖成一团。
今日夜里,他就是被这样的心跳从床上唤醒的。
“孤没有失魂。”萧恒感受着胸腔鼓动,站住脚,才发现外面风雪连天,月色晦暗。
今年冬天,洛京的雪格外地多,也格外地大,一连下了七天,现在格外地冷。
安永年见他不再往外去,轻轻松开手,问道:“殿下可有什么急事?此夜寒冷,您何故如此匆匆?”
萧恒道:“孤想去芙蓉殿见见永寿。”
原来殿下是想念永寿公主了,安永年小心道:“此时永寿公主已不在芙蓉殿。”
萧恒静默,叹息道:“是,永寿她不在芙蓉殿,孤让她生气了。”
安永年赶紧关上房门,说道:“陛下早已派人去找公主,殿下也派人去了,已有五个月了,应该快要找到人了。您明天还有政务,不如早点安歇吧。”
安永年小跑着取回鞋子,他适才被冷风吹了个激灵,这会儿精神头下去,又犯困了,上下眼皮打架。
鞋子放到萧恒脚前,才要服侍,萧恒不用他,自己踩上鞋子。
“公主殿下自小聪慧,向来是不用人操心的,夜色深了,今晚是什么也做不了,您不如早些睡,也许您明早一觉醒来,就听说公主回来了呢。”
萧恒在门口站了站,走回床边,脱鞋子上床躺下来。
安永年帮萧恒整理了被子,重新回到自己守夜的小榻上,他趴在榻上自闭起眼睛,过了一会儿耳朵也闭上了,只是又过了一会儿,一下子睁开眼睛往床铺上看去,只见影影绰绰一个人影直挺挺坐在床栏边上。
可怜呢。
自永寿公主离了洛京,太子殿下日日心焦,数次谴人搜寻,日日都要过问。
每一次那些人说没见着公主,殿下就要沉默一阵子,后来在问仙殿里遭了陛下的怪罪,愈发忧心永寿公主。
这样的事情久了也就该习惯了吧。
不知今天怎么殿下忽然就想起了永寿公主。
永寿,檀华——
他的五妹不在这里。
这几个字咬得萧恒的心肝脾脏一起痛起来。
四更天,安永年醒了,冬日天亮得晚,这会儿黑咕隆咚一片,他点起灯来,见着太子已穿了衣裳站在室内,只一双眼睛通红,里面血丝缠绕,看上去有几分触目惊心。
安永年吃了一惊。
自永寿离开洛京,渐渐有千头万绪缠上心头,好在国事繁忙,萧翀乾没有多少想念,但是直到今天,思念不可止息。
五更早朝,萧恒把一天的事情安排下去,今年初冬,冯老丞相去世了,没过多久,齐璟擢为新丞相,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齐璟为官多年,政务娴熟,做起事来忙而不乱。
“今岁雪下得大,百姓恐有冻绥之苦,各地官员用心查看,朝廷将会下拨米粮物品以作赈灾之用,使得百姓能安全度过寒岁。”
“大雪之后,百姓必添买薪之资,严寒时节易生疾病,臣请减免明年的赋税。”
“准,具体数额可先与户部协商。”
……
萧恒在朝会之后去问仙殿求见萧翀乾,这个时节,问仙殿一片银装素裹,小太监领着萧恒去花厅等候,过了一会儿,梁闻喜来告诉萧恒萧翀乾不见他。
“陛下说,朝政上下,国朝内外,殿下可自断之。至于景国使者求娶永寿公主的这件事,不可答应,余者殿下自行考虑。”
梁闻喜看起来精神不太好,萧恒问:“我父皇近日身体可还好?”
梁闻喜道:“殿下知道,还是老样子。”
“梁公公,父皇看我的信了吗?”
梁闻喜说:“陛下看过了。”
“那就好,我先走了。”
梁闻喜道:“殿下万金之躯,还需多多保养自身,政事虽重要,您的身体更是国之根本。”
递给萧翀乾的信里面写着:儿臣欲要出京,寻找永寿他的五妹不在这里。
萧恒出门将政务安排给了几位大臣,打点行李,清点护卫,准备离开洛京,这件事他不打算大张旗鼓,便让人请了二皇子萧澜过来喝茶,安永年张罗着东西,因为萧恒走得急,安永年整理行李更是着急。
两个人在东宫花厅见面。
萧恒说道:“我不在洛京这段日子,朝堂上的事情烦请二弟多用心,若是有人探问还请二弟多帮忙敷衍周全。问仙殿那边须得常去问候。国师迟迟不归,父皇虽不催促,却是好久不曾出门了。”
萧澜摸着茶杯,说道:“兄长为君我为臣,兄为子兮我亦然,何必说托付,都是应有之义。”
“如此,我便放心了,二弟在洛京也多多保重吧。”
萧澜放下手里的茶杯,看了看萧翀乾,他这个人心里想事情的时候脸上就露出笑,此时笑得温文尔雅,却说:“永寿与兄长情谊深,她走了这么久,不知有多少好天气,却没有人找她,这等时节这等天气,若是找到她也是让她心疼。”他悠长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兄长如此会让她心疼,不怪永寿喜欢哥哥。”
这些话语生生把萧恒说成了一个专门会算计妹妹心事的不良人。
萧恒说道:“二弟,你也是永寿的哥哥。”
可永寿对待又有几分比得上二哥,萧澜脸上的笑意微微收敛,他看着萧恒不见愤怒的表情心想,真是可气,这人怎么就不生气。
萧恒说:“孤这就走了。”
外面很冷,朔风裹着雪呼啸而来,萧恒让随性的人穿了厚厚的棉衣,大家骑马离开,只是一个呼吸的功夫,一阵风雪来,一行玄衣,人马俱白。
第168章
白雪自北方来, 一路往西南吹去,夜里千家闭门,风声裹着雪簌簌砸在窗棂上, 窗纸簌簌轻响。
室外滴水成冰,济州城一座三进小院当中的一个房间很暖和, 檀华在此修养起居, 考虑她的身体状态, 青梅赁房子的时候特意要求人牙子找一个有地龙的房子, 地龙口开在主卧以外,烧火或是出烟不至于呛到主屋的人, 现在地龙里有足够烧一个月的炭火。
自此不论白天还是夜里,屋子都是暖洋洋的,室内有一个熏笼, 专用来烘衣服, 晚上将衣服放在熏笼上, 第二天早上穿到身上就是暖的,还有一个炭盆,需要的时候点起来,随时可以烤地瓜、烧栗子,檀华想起从前听人说过烤橘子的事情, 她前两天在炭盆上烤过橘子,而放个铁板还可以烤肉, 将牛羊肉切得薄薄的,烧热的铁板上涂一层油,纤薄的肉片一落在铁板上滋啦啦地响起, 立刻卷边变色,洒上一点五香调料和芝麻, 送入口中,好吃极了。
檀华天生体温偏低,每到冬天,身边的人总担心她冷。花椒性质温暖,萧翀乾让人往芙蓉殿的墙壁里面加涂一层花椒,而身边的人无论是彩萍彩诗还是现在的青梅,都会在她入睡前往被子里放几个热乎乎的汤婆子,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还是热的。
她躺在床上,忽觉得冷了,冷气从脖子往下来,像是一个冰锥悬在胸口,她睡觉姿势安静,从不打滚半夜踢被子,心里觉得怪异,人越是冷就越是清醒,她睁开眼睛。
只见一个模糊的白衣人影坐在自己床边,自己上半身被子掀开,衣襟半解,怪不得觉得冷,而对方似是看着自己胸口的一点雪白,檀华稳稳呼吸,立刻一只手抓起枕头朝对方扔过去,另一只手拢上衣。
檀华发现自己刚才看到的雪白不是自己的肌肤,而是一把短刀的辉芒。
遗憾冬天冷了,她不再睡瓷枕和木枕,而是换了装了荞麦壳和决明子的棉布枕头。
枕头拍在对方头上,檀华没有撤退,抓起枕边的簪子,簪子尖端对方的颈动脉扑过去。
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守!
想要一击必杀就要瞄准要害。
徐忘真后退闪躲,格挡照着自己脸飞来的枕头,紧接着就闻到一阵苏合香混着花香的味道朝自己扑来,永寿公主不知道这种味道对他来说亦有镇定作用,他头脑清明抓住了檀华的手腕,另一只手按在她的肩膀上。
只差一点点,簪子就要刺破他的颈动脉。
徐忘真的手一点点循着檀华的手往上爬,将她握着簪子的手握在手里,然后从她掌心摸出了这根簪子,好好放在一旁。
檀华道:“夜半深更,国师身携利刃,不请自来,意欲何为!”
徐忘真对这句身份上的提醒无动于衷。
她喝了一声:“来人!”
扫视四周,屋子里没有婢女,只有青梅躺在小床上动也不动。
徐忘真笑了笑,说道:“夜深了,让大家好好睡吧,在下来此只为公主一人。”
他眼眸黧黑阴冷,从近处看,眼睛里只有浓稠化不开的黑色,他外表不像是景国人,笑起来总是缺乏温度,缺乏一点人气,别人都觉得这是仙气。
檀华觉得世界上的人眼睛都不好用。
对方笑,檀华也笑,她笑得开心,像是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往常见到她笑的人都要开心,徐忘真却不再笑了,而是问檀华:“公主笑什么?”
“我笑你是天生的细作,没有长出景国人的眼睛。”
“偷敌资主才是细作,在下不为,不是细作。”徐忘真放下另一只手里的短刀,手摸袖子里面。
檀华挣脱不过,低头看了看自己身前,方才匆忙之间拢过领口,现在看上去不太工整,大体能够蔽体,想起睁开眼睛那一幕,徐忘真低头的姿势,还有他手边的短刀,檀华眼神闪了闪,看着徐忘真说道:“你难道是为了这种事情吗?”
自由的那只手扯了扯自己的领口,露出一点微不足道的肌肤,对古人来说这已经很多了。
永寿公主很美,今夜没有月亮,她躺在床上的时候肌肤洁白,纤秾合度,徐忘真解开过她的衣服,只觉得她身上每一道弧度都很美,看见她的身体像是看到了一条美丽的山、一条清澈的河水、或是一颗星星。
但当她活动起来之后就又不一样了,肌肤随着她的呼吸散发出吸引力,有一种活色生香的美感,但其实只看肩膀她一直是有点瘦的,徐忘真目光顺着那一小片肌肤往下,觉得她呼吸的样子格外令人着迷。
她活着的样子真好看。
徐忘真无法想象她死去的样子,可他就是来杀她的。
徐忘真则是偏头靠近檀华,呼吸到了她的气息,有些迷恋,他在檀华之前拿起刀来,指腹剐蹭了一下刀锋,说道:“公主的大限快到了。”
“公主有没有想过在死前做一件好事?”
檀华拒人于千里之外,说道:“凡是和你有关的好事我都不会做,你要做什么不妨直说。”
她冷冷然看过来,像是一点也不怕徐忘真。
徐忘真呼吸慢了慢,他觉得自己气息里面浸入了永寿公主的味道,让他因蛊毒而不适的精神状态好了一些。
“我要剖开公主的胸腔,借来公主的心头血一用。”
“借你血我还能活下来么?”
“不能了。”
“不知为何要我的心头血?”
徐忘真说:“我身上有金蚕蛊,非公主心头血不可解,故有此求。”
檀华的目光从徐忘真刀锋上一略而过,她说:“这些年,我父皇对国师爱重有加,国师今日所作所为对得起我父皇吗?”
徐忘真不紧不慢地说:“在下除公主一事在下对不起皇上,之外只是小疚,而对公主,实是万不得已,来世必有报答。”
不过,永寿公主檀华于大昭的皇帝萧翀乾重逾万千,他也算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就凭那些送入问仙殿的丹药你敢说对得起我父皇?”
一直很冷静的檀华听见徐忘真的第一句话,一下子就非常生气,她用力挣扎徐忘真控制自己的手,挣不开那双有许多红色蛊纹的手,她便往前一扑狠狠咬在面前徐忘真的脖子上,牙齿锋利,男子苍白的被蛊虫汲取大半生气的躯体,肌肤意外的柔软,像是多汁的蟠桃,檀华一口咬破,腥甜的鲜血漫入唇齿。
脖子很疼,徐忘真放开檀华的手,推开她,没用太大力气,竟是一下子没有推开。
徐忘真垂着手,说道:“公主”他叹了口气,“您再不松口我就抱您了。”
檀华立刻松开,她抬手擦擦唇上的血。
她果然还是很讨厌他。
徐忘真抹了一下脖子上的血,因为血里面都是蛊毒,缺一点血对他影响不大,甚至对精神更好一些,而这对永寿公主也是有好处的,看着自己指腹上的血,只是没想到永寿公主这样恨他。
她舌尖品味到一点血腥,她皱眉,心下觉得怪异,血都是腥的,但徐忘真的血却让她有点回味的感觉,真奇怪。
“陛下的丹药里面没有朱砂、水银之类的东西,公主也可放心。”
言多必失,来找永寿公主之前,徐忘真本来不想说什么话,速战速决最好。
徐忘真正对着永寿公主怀疑的目光,他解释说:“我修行未到,不敢擅自炼丹,所有丹药大多是一些中医开的滋补丸子。”
“我父皇没有怀疑过你吗?”萧翀乾是个多聪明的人啊,檀华有很长时间都不相信这个世上存在比萧翀乾更聪明的人,萧恒和萧澜小时候因为这件事情冷战过很久。
徐忘真说:“皇上的心思不在这件事上。”
“你的心思呢?你为什么入宫?”
“自始至终,我都是为了能驯服山鬼的公主,只是最开始,我认错了中毒的人,以为服用山鬼的人是皇上。”
这一切起自柔贵妃去世后的某一年,萧翀乾不再醉酒终日,终于出宫散心。
一行人去了琅镜山,遇见了在此修行的徐忘真,当时大家去道观歇脚,萧翀乾和徐忘真谈得来,听人他的医术很好,萧翀乾和徐忘真讲起了小女儿永寿的病症,却没有说中毒的人是谁,而在这个过程中,徐忘真误以为中了山鬼之毒的人是萧翀乾。
徐忘真很顺利留在了皇宫里,但很快就发现萧翀乾体内没有山鬼的毒,也就发现那个中了山鬼之毒的人是永寿公主。
徐忘真给檀华披上被子,说道:“这些年您用的天香养神丸还是我制出来的。”
第169章
徐忘真说:“天香养神丸是我制作的。”
“不对, 我服用天香养神丸的时候你还不认识我父皇。”而且那些药是太医给檀华的。
徐忘真说:“以艺会友,我旧年认识了一个姓王的太医,他说宫里有个贵人得了一种病, 疼得厉害,什么药也不能解, 我将制了这服药给了王太医。当时我一心要寻找山鬼的药方, 常年游荡四海, 拒绝了王太医的引荐, 后来我再来到陛下身边,王太医曾将这件事告诉给您的父皇, 能救助公主自然是一件大功劳,陛下闻知此事,对我有了几分信任。只是公主不喜欢佛道, 故而我提议不说这药来历, 仍以太医的名义送忘芙蓉殿。在下来到大昭皇帝身边, 本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从此在皇上这里得了个不慕名利的印象,因此倍受信重,也是天缘巧合。”
檀华被迫坐在床上,一条腿盘坐一条腿踩着床面支腿, 身上披着棉被,她已然忘了冷暖, 此时她看着徐忘真双目如火,假如意念能够成真徐忘真此时已经化为灰烬了。
千猜万想,她曾以为萧翀乾是被徐忘真的戏法和言语蒙蔽, 没想到竟有一段根由在自己身上。
“公主,您不感激我吗?”
檀华自然是半点也不感激徐忘真, 她忍性说道:“过去我是应该感激你,但我父皇这些年修道,难道不是真的想要修仙成神?除了天香养神丸,国师又是如何得我父皇如此多的信重?”
徐忘真笑了笑,说道:“公主,我们已经聊很久了,再过一会儿天就亮了,今日公主离开此世,等百年之后必会与您父皇相逢,到那时您再去问陛下吧。”
方才他只听见永寿公主的半句话,大脑里一片空白,蛊毒真的不能拖了。
徐忘真扑来,檀华踩着床的脚用力,另一只脚也是抽出来一踩,整个人抛开被子扔向徐忘真。
视线遮挡的时候,徐忘真心想,又是这把戏,屋子里外公主的护卫尽数倒下了,门口守着一个陆观鱼,永寿公主就是能跑出这间屋子也逃不过。
拨开面前的团花被子,一眨眼,床上除了凌乱的被褥哪还有人在?
永寿公主呢?
徐忘真扫视面前拔步床上下,里外翻找,上下查看,都没有看到檀华身影,他感到永寿公主身上苏合香混合着苦味的味道渐渐消失了,他拾起被子轻轻嗅闻。
没有任何味道,不是味道消失了,而是他闻不到味道了。
身怀金蚕蛊的人后期不闻五味,不见五色,他现在还看得见。
必须尽快找到永寿公主,徐忘真扫视了一遍室内,走出门去,发现陆观鱼正握着剑目光警惕从檐廊一侧归来,看见徐忘真,他说:“师父可是成功了?弟子方才见一人影,疑似府中仆婢,正待驱逐,却没找到人。”
徐忘真说:“你中计了,永寿公主被人劫走了,立刻着人搜寻永寿公主。”
此时檀华裹在一条厚重的斗篷里,被一个身形修长的人抱在怀中,几个起落,他们离开了这座宅子,对方与她到了附近一个房屋内。
方才对方轻轻在她耳边说:“是我,文英。”
檀华认得他,当日从景国离开后,他说有些事情要和同伴交接,檀华问过他的归处,还记得那会儿这个人说要回应该回的地方。
檀华猜测,应该就是这个杀手所属的组织。
文英身上很冷,檀华没有闻到任何味道,只有一丝冰雪带来的凉意,好像这个人本身就是冰雪的味道。
屋子很简陋,只有一架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文英将檀华放在椅子上,他从打开桌上的黑色包袱里拿出一双鞋子、一件外衣放在一边,蹲下身去见她脚掌微红,便伸出手将檀华的一双脚包住,用掌心的体温温暖她。
方才斗篷漏风,檀华的脚确实受了凉。
他垂着头,失礼僭越的动作由他做出来却一点也不奇怪,他的动作让檀华想起来小时候在身边照顾她的宫人,很周到。
檀华裹着黑色的斗篷,这件斗篷应该是属于文英的,对她来说过于长大,此时斗篷下部分拖在青石地面。
她乌发披散,面白如雪,唇色浅淡,一双杏眼眸色平静,里面静静缠绕出魔魅之色,就像是鬼蜮里寂静生长的树藤,但这双眼睛细看还是如水晶一样平静。
双脚渐渐变得温热,文英拿起鞋子为她穿上,是一双属于男人的新鞋,干干净净的厚底鞋子,文英说:“有些大了,您暂且对付着穿,明天我去衣铺换一些大小合适的鞋子。”
檀华穿好鞋子的一双脚被人轻柔地放在地面上,为赶路做的千层底布鞋,底很厚,隔绝了地面的凉意。
“您现在这里……”住一晚。
“你为什么帮助我?”檀华打断了他的话。
为什么呢?
文英在檀华面前低垂着头,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语句,檀华就知道他今天应该不是路过,而是专程来找她的。
“你有没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
文英清淡的脸色一下子冷了一点,这一冷,他方才的温柔气质就消退了个干净,锋锐冷然的杀气丝丝缕缕从他身上逸出,他还穿一身黑,更加显得吓人。
生气了吗?
檀华想笑,喉咙一痒,忽然哇地吐出了一口血,黑血落在地面上。
文英见了倏然紧张抬起头,檀华抬起袖子要擦拭沾了一点残血的嘴唇,文英立刻递过去一方纯白帕子,她接过来擦了擦嘴唇,随后攥着帕子,勾了勾手,示意文英靠近自己。
人越来越近,能看清他根根眉毛。
“再近一点……”
文英又靠近一些,人至面前,两人目光相接,能感受到彼此呼吸吹拂的力度,檀华一只手搭上对方的肩膀,微凉柔软的唇印在文英弧度分明的薄唇上。
她看见对方的向来冷静的黑色眼珠颤动了一下,瞳孔微微放大,但他没有躲开。
檀华手从对方肩膀上拿开,贴在一起的唇分开,微微后撤,文英却追过来,他吻着她的唇,热烈缠绵,灵巧的舌头顺着她无力地唇缝溜进去,和她交缠在一起,两个人混合在一起的口水被他一口口吞下,他像个不知道多少天没有喝过水的人,这一点也不像他,男人的双臂紧紧锁住她的腰身,她几乎投入到这个人的怀里,那条灵巧的舌头缠绕着她诱惑着她。
和文英接吻意外的舒服,有效放松了檀华的心情。
过了一会儿,她有些喘不过气了,文英轻轻的唇舌轻轻离开她,他眷恋地吻了吻她湿润的又恢复了血色的嘴唇,目光看向地上那一小滩黑血,说道:“你就快死了是么?”
檀华笑笑说:“的确没有几日好活了。”
经过方才的吻,她双颊薄红,色如春晓,眼睛里波光粼粼,含着无限的春潮,能将人溺死其中。
文英的目光落在她愈发分明的下颌和锁骨上,原本她下颌弧度有一点娇俏的圆润,从某个角度看过去很可爱,现在也很美,他说:“和不久前相比,你瘦了许多。”
“这不打紧,文英,你是很厉害的杀手吗?”
这一回文英没有回避这个问题,他说:“我隶属于雾隐阁,是雾隐阁最好的杀手,若论杀人没有人比得过我。”
那个神秘的杀手组织,檀华听过,几乎是都市传说一样的存在。
文英跪倒在檀华面前,擦掉了那一小滩黑色的污血,将脏污的帕子放入怀中。
檀华摸了摸他的鬓角,说道:“你帮我杀一个人吧,刚刚你找我时碰到的那个人,他叫徐忘真,是大昭的国师,但不用担心。只要你杀掉他,不论是金银珠宝,还是功名利禄,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让你得到。”
文英微微仰头看着檀华,她揪着胸口黑色的毛毡斗篷,俯身在他眉上落下了一个轻吻,说道:“去吧,文英。”
室内微冷,眼前的微冷的笑靥在他眼中恰如三春桃花。
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她真美啊,文英觉得自己要陷入她的笑容里了,他说:“我会杀死徐忘真。”
他把檀华抱到床边,为她解开裹在身上的披风,将人放在木架床上,给她盖好被子,四角掖得严严实实,再从自己包袱中取出两件棉袍放在床边的衣架上,对檀华说:“是我的新衣,若要起身就凑合着穿。”
接着他点了一盆子炭火,将小桌搬到床边,又拎了装满热水的茶壶过来,先给檀华倒了一杯,放在床边,茶壶一起放在桌子上。
几样东西被摆放成方便取用的样子,文英说道:“我会不择手段杀掉他,最快一点你喝完这一杯水我就回来,慢一些你喝完两杯水我也会回来,再慢一些,大茶壶里的水都冷掉之前,不论人有没有杀死我都会回来。”
他目光认真,语气斩钉截铁,在对檀华承诺:
“但不管怎样,我一定会杀死他,不论是今天明天还是后天。”
文英抬手指天发誓:“若违此言,就叫我厄运缠身,不得好死,死后坠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恰好一阵风雪吹过,文英对檀华说:“这里很安全,你好好修养,我这就去。”
文英从包裹里翻出一只木盒,将里面喂毒的飞刀银针尽数藏在身上,不论是腰间、袖口、靴子,他转身开了箱笼,从里面取出一张长弓,一把雁翎箭,披上方才檀华脱下来的披风,如此将弓箭都背在身上,腰间挎一把利剑,加上一壶烈酒,就要出门。
檀华一直看着他的武装,见他用箭多看了眼弓箭末尾的翎毛。
“你注意安全,小心些。”
文英说道:“放心。”
第170章
徐忘真失去了嗅觉, 他身上的蛊纹愈发明显,那些朱砂红的细线已经隐约攀到了他的鬓角脸颊。
离开卧室,他来到了永寿公主的书房, 书桌旁有一个黄铜火盆,里面是一些纸屑灰烬, 都烧化了, 零零碎碎混合在一起。
能想象到一个她坐在书桌后, 看了一会儿文章, 微微抿着唇把纸稿丢进去的样子。
有些好奇永寿公主平时写什么文章。
陆观鱼去拜见州府,更深夜重, 这些人员来来去去,动静起来免不得惊动更夫百姓,不如提前打个招呼, 徐忘真便让陆观鱼他的名帖和六千两银票来到州府拜访。
州府不知何故, 被人深夜唤醒, 接住帖子就是一惊,他在家里修道,是个虔诚弟子,闻之是国师的事情不敢怠慢,当即穿衣来见。
“早闻国师呼风唤雨的本领, 只是无缘得见,不知国师几时来到本府, 现在所在何处?下官有失远迎,道长夜间来此可有什么急事?”
陆观鱼在堂下行礼,说道:“师父与我等弟子途经宝地, 本想亲自拜访,无奈路上生了疾病, 不便来见,特备下金银叫弟子代为拜见。知府君百事缠身,本不便多加相扰,遑论此时午夜?却是今日随行的一位弟子失踪,师弟是我师父亲传弟子,自小伶俐懂事,不会贪玩淘气,今天至夜不归,师父唯恐其出了什么事情,欲要连夜搜寻,特遣弟子来请求府君,夜间搜寻难免扰乱宵禁,小道在此奉上薄银六千两略做补偿之用,望府君行个方便。”
州府捋须,方才他听陆观鱼说话悄悄打了个哈欠,此时肃容说道:“既然是国师弟子丢失,非同小可,找人如救火,本府即刻着人领二百兵士与你等搜寻。”
陆观鱼躬身行了一礼,说道:“多谢府君好意,此行为我等私事不好惊动许多人,我们有几十个弟子可以差遣寻人,只承望府君派出十来个差吏陪伴我等行走,免得州县的人将我等误为匪类,生出乱子来。”
知府点点头,吩咐属下点了十二个手下和陆观鱼的人一起去搜寻。
檀华正在床边漱口,几次之后,血腥味散尽,依稀听见外头动静,才知道自己所在的屋子是知府亲戚家的,院子外头人们交涉几句免了搜查……
她垂下眼睫,捧着杯子喝下几口水。
用人不疑,事情交出去她且放下心,只等这壶水凉掉,成不成自有分晓,她缩回被子里,给自己裹严实,闭上眼假寐。
宅子里的人差不多走尽了,只有两个身手好的弟子不远不近护卫在徐忘真附近,他翻开桌上一本游记,里面夹着一张纸,上面用纤细的笔迹描绘着一副山川地形图,一些河流山脉旁边标着小小的文字,字迹工整秀致端方,不似永寿公主平日的样子。
再往后有一些勾画的字迹,三两张地图,徐忘真从书籍中把几张地图抽出来放在一边。
没人说过永寿公主会画地图,也许连萧翀乾也不知道。
他继续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书,是一本儒经,在某一页里,作注的大儒讲了两句某某男子平生犯错是妻子不贤德之类的一段话,被人画了个大圈,圈子上一个红叉,旁边写了两个字——放屁!
徐忘真笑了笑,继续在书架上翻找,取书时候带出了缝隙里一张画纸,他随手展开,画上有六只怪样子的猫狗狐兔之类的动物,颇为灵动活泼。
看着看着,他笑容一凝。
罗元当初从徐微生居处翻出了一把伞一方罗帕,来找徐忘真告状,说徐微生不守清规,与人偷情。
后来观中的弟子说,大师兄差点砍断二师兄的手。
徐忘真记得那把伞,是他还给徐微生的,伞面上画着一只怪模怪样的猫,憨态可掬,有几个圆润的字体:
大吉大利,好事发生
伞上的怪猫和眼前这幅画上的猫除了颜色姿势都很相似,绝对是出自一人之手。
永寿公主和他的大弟子徐微生关系匪浅,是了,永寿公主不喜欢道士,但那时候徐微生陪永寿公主一起读书,却没受过为难,皇上说,永寿是有分寸的,让他不用担心。
徐忘真以为是如此,他闭了闭眼睛。
眼前倏忽闪过徐微生光洁的脖子,上面有一点红色的划痕,像是被什么纤细的东西勾划过。
鲜红色,平添暧昧。
嫉妒,被背叛。
因为被大弟子徐微生背叛吗?
不是的,他在大昭深得帝心,不怕护不住一个弟子,就算徐微生和女子在一起也没什么关系,只要他肯解决这件事。
——那个时候他是这么想的。
然后向来温和懂事的大弟子逃跑了。
也没有关系,只是逃跑而已,就像青梅一样,人可以跑掉,但他们还是他的弟子。
但此时此刻,得知这件事,他立刻感到妒火灼心。
他恍然明白自己一直以来,为什么对解决金蚕蛊这件事如此犹豫了。
而自己又为什么会觉得永寿公主可爱,为什么要为永寿公主做羹汤……
忽然之间,窗户被风吹开,两个弟子跑过去关窗,一支箭从窗外射进来,自两个蓝衣道士之间刺来,划破一人手臂,直向着徐忘真胸膛刺去。
此箭势头刚猛,力携千钧,急冲而来,蓝色箭簇锋锐,白色雁尾整齐,被利箭擦过手臂的那个弟子率先倒地,面色青紫七窍流血,顷刻之间已然气绝,也在此时箭矢噗嗤一声没入了徐忘真的胸膛,他整个人扑倒在地。
手里的画纸飘飘荡荡落下。
剩下一个还活着的弟子,看见这两幕踉跄后退,转身跌跌撞撞奔门逃去,几步之后被一柄飞刀割了脖子。
文英,不,司羽从窗口跳进来,他来到徐忘真身边,拾起地上的那张画纸,看了两眼,折好揣到自己衣服里。
目光落到地上的尸体上。
徐忘真不像刚才第一个死去的弟子一样满脸面青唇紫七窍流血,现在他脸颊蔓延到眼梢的蛊纹快速褪去,面孔呈现出干干净净的苍白色,像是个纸扎的人,司羽俯身拔掉对方胸前的羽箭。
一只透明色长着一对金黄纱翅的蛊虫缓缓从徐忘真胸前的伤口爬出来。
是金蚕蛊。
司羽戴上一只金丝鱼皮手套,引着那只金蚕蛊到自己手中,从桌上摸来一个带盖的彩墨盒子,将之装入其中。
他又来到檀华所住的房间里,打开箱笼,扯了一张桌布当包袱皮卷了许多衣服鞋子首饰进去,跳窗奔入夜色。
檀华正在开始喝第二杯水的时候,文英扛着个大包袱推门进来,他道:“人已死,明早这件事就会传开。”
他将包袱放在一旁的箱子上,走到檀华身边,取出墨盒在她打开,盒内卧着一只半透明的长着金色翅膀的小生物,似蝉非蝉,它抖抖翅膀,落下一点白色鳞粉,檀华觉得这个小生物有点可爱。
文英说:“这东西是从徐忘真身体爬出来的,它是一种罕见的蛊虫,叫做金蚕蛊,已经是成虫,它可以生产一种毒粉,无色无味杀人于无形,您留下它,正好可以用来防身。”
檀华在大昭听过一些故事,是大昭在景国的细作搜集来的:以前景国那位昏庸的先帝活着的时候,收集过一些金蚕蛊的幼虫培养,据说要用来对付一些不忠的国人。只是后来随着老皇帝的死,金蚕蛊的事情也不再有人提及,很多人都以为金蚕蛊已经不存在了。
毕竟金蚕蛊存活不易,没想到徐忘真身上会有这样一只金蚕蛊。
檀华咳了咳,金蚕蛊从盒子里飞出来,轻轻扇动翅膀,在半空中打转,纤细的金线在羽翼上一闪一闪的。
两个人目光追着这只小虫,却见这虫子朝着檀华飞去,忽地一下撞上了她的眼睛。
“哎——”
檀华捂住右眼,左眼看去那只小虫不见了,文英也看檀华。
“它好像飞到我眼睛里去了。”
“不要怕,我看看。”
檀华放下手,文英盯着她的右眼看,她睁大眼睛,文英问:“疼不疼?痒不痒?现在有什么感觉?”
“不疼不痒,只是觉得像是被什么小东西撞了一下。”
他们就檀华的右眼观察了一会儿,什么也没发现,那只蛊虫真的进了檀华眼中,文英心里后悔带回这只蛊虫来,他没用过金蚕蛊,只在毒经上看过,也不知现在会有什么后遗症,只是观察。
檀华笑着说:“你忘了?我是个将死之人。”
这句话让文英暗自生了一回气,好一会儿没说话,只帮她从包袱里拿了绣鞋放在床边,默默在墙边打地铺,这里只有一间屋子生火,檀华也不计较许多,让洗漱之后的文英上床来,两个人并排躺在一起,温暖着过了一晚。
第二天,果然街上有传言说国师在这座城里被人杀了,州府开了文书着人调查,青梅独身一人来找檀华,说他师弟陆观鱼已经带着其余弟子一同离开了。
到这时,檀华的精神好了一些,不再吐血。
第三日、第四日……檀华的状态越来越好,他们请当地一个有名的大夫来诊脉,大夫说:“看来姑娘才大病过一场,有些气虚,可进些食补,汤药可不必吃。”
又找了两个大夫看过,都是差不多的说辞,檀华就知道,她的病好了。
她不再昏睡,停掉天香养神丸也不再觉得痛,踩在地上走动和寻常人一样。
在雪地上自由跑了两个来回,留下许多脚印,檀华回身对青梅和文英说:“我要回洛京。”
两个人一同说:“我和公主同行。”
收拾了行李,三个人一起乘车离开。
国师之死过去了好些天,州府终究没有抓到杀死徐忘真的凶手,陆观鱼等弟子已抬棺离开,天寒地冻,死无对证,没人督促,差役也多有怠惰。
一辆马车在铺满雪的官道上行驶,文英坐在马车前赶车,身上披了个大大的狼皮斗篷,头脸上缠了厚厚的围巾,经过城门的时候,略扯下围巾让人看了一眼,就这样出了城。
此到洛京还有半个月行程,檀华归心似箭,心里觉得萧翀乾和萧恒知道自己身上的毒解了一定会很高兴,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不过,若是回到家里,他们再问起她驸马的事情,她也需要想个说辞。
想到这里,檀华怎么都紧张不起来。
她心里轻快极了,自金蚕蛊入体,她解了体内奇毒,身上若有若无的滞涩感都消失不见了,只觉得天高地阔,自己随时可以化成天地间一只鸟振翅翱翔。
什么驸马?
管他呢!
第171章
路上已过了春节, 檀华一行回到洛京的时候还有一个半月就是春分。
离京差不多半年,不知现在家里是什么情况,萧翀乾是想念她多一点, 还是生气多一点,檀华隐藏身份便衣入城。
她要给萧翀乾萧恒两个人一个惊喜。
才入洛京, 就见街上气氛噤若寒蝉, 一队队披甲士卒从街上跑过, 路人缩头退避, 有个负枷的中年男子被差役督促前行,一个年轻女眷带着孩子跟着他送行, 檀华却认识这个人姓蔡,是个御史。
此人在朝堂上,清正廉洁、直言敢谏, 去年夏天萧恒说过蔡御史对庶务很有些见地, 想让他去地方历练一番, 回来转到户部任职。
只看附近百姓对他并无恶感,两个差役亦是恭敬,檀华觉得事情不太一般。
檀华先带人回到自己的一座别院,让人安排了两个客人起居,煮一些热水给三人洗漱, 上一些好菜好饭让两人好好用一顿饭,她去书房找来管家询问最近洛京的情形。
“太子殿下冬日出京巡行路上遭逢不测, 三日前二皇子萧澜宫变,如今皇上处境不明,二皇子监国理政, 不日将登大宝。有些对此质疑的官员因此获罪,蔡御史因说二皇子名为代理国政实则谋反, 被判流放两千里,宫变当夜朝野内外乱成一团,有多起小人作恶,是以近日兵马早晚巡逻,捕捉盗匪。”
没想到一朝回国竟是如此,檀华凝眉思索,她只记得萧澜一向风轻云淡,分给他做什么事情就做什么,虽然做得好,却不肯多做一分,有时候也为人情糊弄,因这一点,皇上和太子都斥责过他,萧翀乾批评他最严重的话是“囿于小节,难成大事”。
但现在看来她这位二哥其实心里是有成算的,否则怎么就做成了这样一件大事?
若说萧恒死了,檀华是绝对不相信的,如今说他生死未定,便可放下一半心。更担心的却是父亲萧翀乾,萧翀乾年轻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难得住他,朝政上的事情他是最拿手的,沙场杀人不在话下,但如今,他已经不理朝政多年,多年茹素,且有年轻时在沙场留下的暗伤折磨,身体早已不如当初,也不知道父亲如今还能杀敌吗?而且萧翀乾能对儿子忍下心吗?
太子那边不管怎么样,二哥那边也不管怎么样,她得回宫看看父皇怎么样,最好是先偷偷到宫里去探探底,亲眼看看情况,再做打算。
招来静候在一旁的侍女,檀华吩咐一个侍女:“你去看看两位客人在做什么,若是见他们都收拾好了吃过了茶饭就请来一见。”吩咐另一个侍女,说道:“卧室床下有个柳木箱子,里面有个姜黄色包袱,你去拿来。”
包袱里面有一套她从前放的宫女衣裳,是她放在这里留作假扮宫女隐藏身份进出宫廷的备用衣裳,还没用过几次。
叮叮当,方才离开的管家去而复返,手里捧着一张名帖来到檀华面前,躬身说道:“主人,一位客人求见,他自言姓王。”
姓王的客人……檀华想到一个人,却不确定,她接过名帖翻开,果然看见一个人名,是王韶音,还记得他那日行船送自己离开洛京,再联想到此时京中大事,猜他来此也许与二皇子谋逆事有关,便道:“请他进来。”
侍女低头引着王韶音来见,拉开门让他进门,檀华只见一个年轻文士走进来,他穿一身月白色衣衫,修眉入鬓,俊目冷然,左眼眼尾有一颗小小的多情泪痣,让他看起来总有一种化不开的秀致,凡是见这个人,注意力总是不由得在那颗泪痣上停留片刻。
他行了一礼,当先说道:“请公主屏退左右。”
檀华端正坐在榻上,摆摆手。
侍女与管家一起退下,此时文英和青梅也来了,因为檀华在待客,便上了茶水点心,请他们在一旁静室等候。
未及问此人如何知晓自己归京,檀华疑惑道:“郎君可是有什么密事对我讲?”
王韶音道:“臣有一物奉给公主,此时不可被旁人轻见。”说话同时,他摸入袖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四方木盒,托在手中打开,入目即是蓝田玉色,五龙扭结,檀华目露惊愕之色,她身形微微前倾,王韶音已经捧着盒子来到檀华面前,将里面的玉玺取出,底部微微上翘倾斜,给檀华看其下的红色印章,说道:“公主请看。”
只见印玺底部积年沾了一层红腻印泥,可见几个红色的倒体字迹: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这是传国玉玺?
檀华从王韶音手中接过玉玺,从怀里摸出一张白帕子,往上面盖了一下,她捧着帕子细看印上的图章,这玉玺她自小看过千百遍,也见过不知多少扣过玉玺的奏折,它经历过千百岁春秋,有许多皇位更替,国朝演变留下的印痕,只看五条蟠龙绞结其中一条龙的须子少了一截,不经常把玩的人是注意不到的,方才她确定玉玺上有这条纹路,而印玺的图章也有些深浅不同的细小纹路,檀华细细分辨字形和纹路。
王韶音侍立在一旁,这是他第一次距离檀华这么近,能闻到她身上幽淡的香气,从远方归来,她瘦了一些,也似高了一点,仍是乌发如檀,云髻松散,也许是刚刚沐浴过,细腻洁白的肌肤上有淡淡的水汽,她身上的香气越发的清淡,也越发悠长,他垂下渴望的目光,只将视线搭在她的衣角。
看了一会儿,确认是传国玉玺无误,檀华放下帕子,看向王九郎,说道:“的确是传国玉玺,听百姓说三日之前皇宫灯火一夜未熄,而今是我父皇养病,太子下落不明,二哥萧澜临朝,我久不在京,心中多有困惑,不知宫里出了什么事?王舍人又是如何得到此物?还请王舍人释疑。”
王韶音低眉答道:“今年冬天大雪,太子殿下心系百姓,半月以前出京巡视地方,在此期间政事由丞相齐璟与二殿下共同主持,只是几日之前,二殿下说太子殿下下落不明,陆续抽调了几批兵马出京搜寻,三日之前,二皇子与齐璟联合五城兵马司共同逼宫。当夜臣宿在宫中,听见乱子便私藏玉玺出宫,如今京城中兵士明里搜寻盗贼,实为寻找玉玺。”
早知道王家九郎是神童,不知他还有这样的急智和胆量,玉玺被藏起来,萧澜一定很着急,没有玉玺就不可能有禅位诏书,而他只能算是篡位,所以萧澜身为皇子控制了整座皇城,也只敢当个挟天子的监国大臣,而不是直接登基。
“王舍人为什么不把玉玺交给我二皇兄?”
其实假如王韶音把玉玺交给萧澜也是大功一件,而且他是太原王家子弟,出身世家、学识不凡,萧澜必定会重用他。
王韶音微微抬起头,看着檀华说道:“公主,在下如今官任礼部侍郎。”
大昭中书舍人是四品官,主要负责编纂和起草官方文件、书籍、诏令,这个官职本身对国家政务和教育很重要,檀华曾经写过的学生课本在定稿之后决定往下发放,就需要中书舍人写一封官方说明发放给各级学校,这个官职本身具有很高的荣誉和地位,很多读书人都向往这个官职,而这是王韶音的起点。
他做官还不到两年就升任了礼部侍郎,檀华念头一转,忽然想到,王韶音当初帮自己逃婚的事情一定没有被人知道。
王韶音见她瞪大一双杏眼,双眸中浮现讶色,他微微一笑,说道:“公主还记得燕归吗?”
檀华点点头,疑惑王韶音为何这会儿提起燕归,但想到他们都在御前供职,也许是相识的,但是王九郎觉得燕归和她会有什么关系?还是他知道什么,不管他知道什么檀华都不怕,她只是有一点疑惑。
王韶音想做什么?
“公主知道,臣在陛下身边掌管文书和制诰,”檀华点头,王韶音继续说:“有一事公主有所不知,三年前燕归卸职骁龙卫将军之后陛下对其另有任命,这件事的文书由下官经手,如今燕归正在北方边关鄂托城任大将军,他手下统领二十万人兵马,公主可以写一封亲笔书信,说明情况,盖上您的凤印和这枚大印,召燕将军带兵入京平乱,燕归深受王恩,有此两枚印鉴他必然领命。臣在朝野内外也认识一些大小人物,可以打开城门,为燕将军行方便,到那时公主必定能擒获逆贼,终此暴乱。”
王韶音说话的时候一直注视着檀华的眼睛,檀华并没有发现这一点,她认真听王韶音的话,注视着他的目光分析他的意思,明明每个字都能听懂,但总觉得他的话有什么深意。
确实如他所说,燕归深受王恩,燕归也一定会听她的话,更何况还有两枚印鉴,足够他取信于人,号令兵卒。
“事不宜迟,请公主动笔,在下即刻令人快马加鞭将信送去。”
檀华没有立刻行动,今日所听的话一者来自管家,二是来自王韶音,都是别人的话,但她若是写了这封信,燕归一动便是几万兵马,如此便是动用了边疆守备。
她想了想,指了指玉玺,说道:“王郎冒险带此物出宫,奉到我处,又告诉我这些消息,永寿十分感激。但此事涉皇位与数万兵马调动,非同小可,永寿离京半载,才踏足洛京,只听言语实在不敢写信,王郎且在此等候,容我去宫里探看一番,再来写这封信,非是不信,实是大事在前,不敢不慎,待驱乱平逆,永寿定然为王郎请功。”
“公主所言在理,只是如今宫里守卫皆有二皇子的人把持,举凡皇子公主,妃嫔女官一概许入不许出,公主入宫,如若被人发现,难免制于人,届时诸事难成。”
檀华下榻,王韶音伸手扶住她的手臂,她腿有些麻了,正好借力,踩上鞋子。
她笑了笑,说道:“无碍,我找个可靠的人陪我去。”
第172章
檀华带着青梅一起换上宫女衣裳离开, 两人乘着暮色偷偷入宫。
王韶音留在檀华的别院里等待,他借口看风景站在廊下,仆人觉得奇怪, 但他是贵客,只好顺他的心意。
司羽落地无声, 轻飘飘走过来, 他穿一身黑, 像是雪夜里的一抹幽灵。
王韶音却在他靠近的时候转过头, 世家子弟当中,司羽从没见过哪个人像王韶音这样灵敏, 王韶音脸上挂着点清淡的微笑,礼貌客气的样子,说道:“郎君是陪公主一起回来的, 在路上对公主多有照顾, 舟车劳顿, 一路上很辛苦吧。”
永寿公主才回来,王韶音就过来了,司羽觉得王韶音一定是让人时刻留意着城门和公主的几座别院。他不知道王韶音为什么问自己是否辛苦,按理来说也不必他问,应该只是聊天叙旧的交际闲话。
“区区小事, 何足挂齿。”
王韶音笑了笑,问道:“刚才那个女子是谁?公主很信任她。”
司羽立在那, 说道:“我无可奉告,王大人想知道应该去问公主。”
去问公主啊,什么都问, 岂不招人讨厌?他笑着摇摇头,也是无关紧要。
青梅有一身好轻功, 揽着檀华的腰,轻轻一跃两个人就入了宫墙。入宫才知道,这宫里夜晚极其森严,几步一班侍卫,确实都是眼生的人,皇上的亲卫都被换掉了。
“先去问仙殿。”
檀华熟悉宫里的一草一木,她指点方向,青梅负责警戒带路,两个人顺利来到了问仙殿,却被卡在了问仙殿的外面。
问仙殿守卫森严,殿外五步一人,不停巡守。
两人隐藏在墙壁阴影下,青梅遥遥看了一眼问仙殿,和檀华停住脚步,说道:“除这些明面上的守卫,还有很多看不见的眼睛,再往前就要被发现了。”
看样子这些守卫是全天看守,檀华低头想道:如此严密,就不能擅闯了,万一她和青梅被捉住了就不好了。而今这些围在问仙殿周围的守卫如此森严,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里面的人应该还安全着,至少性命无忧。
“去找萧澜。”檀华想了想,指路道:“往勤政殿附近去,看哪里有灯火萧澜就在那儿。”
这会儿才是辰时,萧澜若真的篡位必定有得忙,名分未定他不会去定坤宫,但也不会离开皇宫,这会儿应该在勤政殿附近,两个人果然在勤政殿找到了萧澜。
勤政殿的守卫倒是一般,两个人扮成宫女随着几个端水端物的宫女一起进去,檀华一眼看见了穿四爪蟠龙皇子服色的萧澜,还有一身紫色朝服的齐璟,两个人立在桌案旁交谈,看起来关系不错,檀华和青梅借着帐幔挡住了大半身形,听那两个人说话。
齐璟说道:“总管太监梁闻喜、当天夜里值班的柳舍人,均说不知玉玺下落,这些天宫外也没查到什么蛛丝马迹。宫里宫外,玉玺总不能不翼而飞,此事固然是当务之急,还有另一件事也极为要紧。”
萧澜一笑,说:“太子那边大约已经发现了追杀,再多加派人手,另外也请雾隐阁动手,务必要让太子死在洛京以外。”
齐璟问:“凡事有备无患,若是实在找不到玉玺呢?二殿下打算怎么办?”
萧澜一笑,背着手说道:“若是如此,我只好效仿父皇,到时让三弟四弟受些委屈了。”
先杀死太子,再杀三哥四哥也不过是一抬手的事儿,的确不差什么了,听他说到此处,檀华已经确定她这位好二哥的确是谋反了,而看起来齐璟竟然从来都是和他一道的。
从前齐璟说二皇子有不臣之心,檀华曾以为这两个人是有什么过节,所以他才会拿这些话说给她听。
灯烛噼里啪啦,时间差不多了,檀华给一旁的青梅飞个眼色,已经准备离开了。
却听见齐璟问:“敢问殿下,近日问仙殿情况如何?”
萧澜微微皱眉,说道:“日前我让人毁了殿中绮云香,带走了国师的药,清出许多宫人,对父皇说太子已经死了,但父皇并不肯立禅位诏书……”
萧澜怎么敢呢?
细微刺啦声响起,檀华愤怒之下不小心将挡身的帐幔扯坏了一点,青梅立刻揽住檀华退开,檀华回神意识到不妙,萧澜说到一半,被这点细微动静扰到,说:“什么声音?”
看向声音处,就见两个宫女正在低头退出,他皱眉:“谁让你们进来的。”未等他细想,两个人微微一跳出了门,外头的守卫忽然乱了起来,喊道:“刺客,抓刺客!”
不管宫里情形,两个人趁乱离开,檀华回到别院,见王韶音一个人站在廊下,她说:“王郎在做什么?”
王韶音说:“看看今夜会不会下雪,公主可要写信?”
檀华说:“这就写。”
两个人一起来到书房,檀华铺开一张白麻纸,她久不在这里,砚台早被洗得干干净净,王韶音拿起银质葫芦水勺舀了一勺清水,放入砚台,拿起墨条一圈圈研墨。
檀华握着笔抵着下巴想了想,组织好语言,蘸墨写文:
大将军燕归惠鉴
今二皇子澜谋逆,皇帝身处禁锢,玉玺寄托我身,孤为帝女,系为皇裔,故而敢下此诏。君主遭困,百官被挟,江山倒悬,社稷将倾。孤深恨其忤逆之行,特此诏于尔,誓必清除逆贼,扶持社稷归于正道。望大将军即刻领十万兵马入京,护佑国朝安宁。此诏之重任,关乎君民天下、社稷存亡,尔等务必忠诚英勇……情势危急,万请速来。
——帝女永寿代君诏
下叩皇帝玺印、公主御印。
檀华捧起写好的诏书吹了吹,端详片刻,将之递给王韶音,说道:“如此,诏书即托付给王郎了。”
王韶音自檀华手中接过信纸,看永寿公主,只觉她目光柔和,融融如日光,透出温暖与信任,他躬身道:“臣即刻便让家人将此书八百里加急送出,必定尽快安全将此书送至燕将军手中,请将军入京平逆,请公主放心。”
“我在这里等好消息传来。”
王韶音自公主别院告辞,连夜回家,立即安排亲信将诏书送出。而檀华心忧萧翀乾,她不能随便入宫,便拜托青梅入宫探看,一则是关注萧翀乾的安危,二则是监视萧澜行动,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还记得文英是雾隐阁的第一杀手,但从景国离开他一直陪在檀华身边,第二天,檀华亲眼看到一只鸽子落在文英手臂上,文英解下信鸽腿上的密信,看了一眼抛入火盆,转头问檀华:“晚上要不要喝鸽子汤?”
白色鸽子在人手上直着脖子咕咕叫,两只圆眼睛很单纯,她对文英说:“鸽子这么可爱怎么能吃鸽子?”
于是文英说:“要留下来养吗?”
檀华放下鸽子,问文英:“有人找你,你不回去吗?”
她知道,那些信很有可能是找文英刺杀太子,因为萧澜请雾隐阁做这件事,文英说过他是雾隐阁最好的杀手,这件事拜托他是不会有错的。
文英立在檀华面前,说道:“我就在公主身边,哪里也不去。”
檀华说,“那他们有没有用什么东西控制你,像话本里说的那种一个月解一次的毒药或是符咒。”
文英说:“没有那种东西。”
“那真是太好了。”檀华说道,如果文英一定要离开,去做一些她不希望他做的事情,那么她就一定会用一些手段留住他,他不走,真是太好了。
近日洛京街上的巡视人马扔不停歇,檀华不张扬面目,她重新戴上人皮面具,请文英做护卫陪她街头巷尾走动。
大昭国中不禁百姓议论国政,如今走在街头却少听国事,檀华经过饭馆,店里两个说嘴的客人被人提去监狱。她心里想道,萧澜让百姓说两句又怎么样?大家说得也不错,他做的事情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做过,他既然敢做又要怕什么?岂不知他越是不让说大家就越在意。
从前不知萧澜有这样的一面,可见是她一直不了解这位二哥。
冯老丞相已经故去了,檀华自冯家经过,冯老丞相为官清廉,不好奢靡,也只是小门小户,冯家居丧,门前甚是清冷。
萧翀乾给冯老丞相赐下的谥号是“文正”。
记得小时候冯老丞相为她讲解过诗经,那是个很和气的人,看事情通透,待人宽容,学问很好,只是冯老丞相太忙了,檀华不好意思常去打扰。
此时不方便上门,等这阵子谋逆事解决,一定去冯家上一炷香。
王韶音每天下值都来给檀华讲朝堂上的变动。
洛京文武百官风声鹤唳,许多人不想站队,又不得不站队,曾经的“太子党”,都变成了边缘人物,一些中立的人要好过一些,而有一些人,现在才看出来是二皇子党派的人。
“比如说齐璟,没想到他竟然会涉入其中。”
王韶音说得有些感慨,檀华觉得也是,齐璟从礼部尚书到丞相,官位已经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而处在这个位置还去支持萧澜而非太子萧恒,只能猜测齐璟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和萧澜有所勾结。
朝堂上人与人的关系十足复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自己的关系网,又有谁能想到王韶音这个看似左右摇摆的中立派,会在投效她这个没有实权的公主,而非萧鸣萧宏两个皇子,又或者是现在掌权的萧澜。
难怪历史上的君主会被臣子的忠诚感动。
密诏离开京城的第六天,青梅从皇宫出来,带给檀华一个消息,她听了面色煞白,如遭雷击。
第173章
青梅在檀华面前打开一个包袱, 里面是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站满血污的破旧浅蓝色锦袍。
“奴婢假扮宫女,这些日子顺利混入了勤政殿,一直监视二皇子的行动。今天下午, 一个风尘仆仆的报信人求见二皇子,二皇子与齐大人亲自接见, 奴婢见有异常, 在窗边偷听, 闻听此人说已经杀死了太子殿下, 他取了太子殿下的衣衫,和随身宝印与玉佩为证。”
萧恒死了?
他怎么会死呢?
檀华面色煞白, 如遭雷击。
她拿过青梅手中的血衣,在半空展开血衣展开,大小款式的确是萧恒日常穿的, 细看衣服的绣缘, 上面有一个个简洁的麒麟绣样, 布料与手工俱是出自内造。
这的确是萧恒的衣服。
衣服纹绣未曾磨损,却破败得不成样子,前胸后背都是血,下摆也有一片凝固的暗红,正面有刀剑划伤的口子, 背面有剑洞,能让人想象到他死前所受的伤。
檀华还是不相信, 他怎么能死呢?
上次他们在洛京见面,萧恒还说了好多话,说什么一定要给她找个好驸马, 还陪她一起看嫁妆,说什么近两年洛京流行什么样的布匹花样, 和她保证那些人如果婚后对她不好,他一定不会饶恕他们的,让她放心。
她握着血衣,指甲刺入掌心,生生的疼。
檀华抬头问道:“不知哥哥的尸身所在何处?”
清泠泠的杏眼望过来,青梅蓦然一惊,因为那双眼睛里顷刻之间就已凝了一大片血色。
“他们说太子殿下的尸身正在运来,大约十四五日抵达洛京。”
檀华抱住那件血衣,低下头,衣服上的血迹干涸成了暗红色,布料硬结,她闻到了铁锈的味道,却想起了从前萧恒与她靠近时候身上龙涎香的味道,贴近衣服呼吸,铁锈味更加明显了,随着呼吸灌入她的胸腔。
说不出有多少怨恨辗转心间,愤怒多到胸腔盛不下,檀华抱住血衣转过身,说道:“青梅,谢谢你。”
青梅看着檀华的身影消失在房间里,她的语调压得很低,只似气音。
檀华抱着血衣坐在床上,一夜未眠。
床边蜡烛熄灭,流满烛泪,玉兔东升,残破的衣物堆在檀华膝盖上,皎皎月色又转眼变作日光挥洒。
萧澜在朝堂上说太子遭遇不测,一些忠臣听了这个消息大受打击,有些人一下子就生病了。
忧怖生病,是可能死人的。
有些没病的人,也顺势请假,萧澜派太医去给这些看病,还没走到府上,这些人又都好了起来。
王韶音对檀华说:“二皇子远不如太子殿下。”
檀华表情很平静,说道:“我们都不了解二皇兄。”
有人说听见她在卧室里哭了一整夜,但是没有任何人亲眼见她流过泪,眼泪是最无用的东西。
王韶音侧头看檀华,她素来有桃李之色,近日总有些素净苍白,此时睫毛低垂,缱绻出一点忧伤,目光冷冷,一派幽冷之色。
他为此心动。
“公主所言甚是。”
诏书出京的第十四日,燕归手持诏书,冲破重重关隘,来到了洛京城外。
王韶音如他所言,在夜里让守城官打开城门,燕归领着万余兵马直驱而入,他在入城时见到了一个纤丽的身影,她一身鹅黄衣衫,凛凛然骑在马背上,一个左眼下有泪痣的士人模样的年轻男子骑马在她侧后方。
二人见燕归兵马驰入,骑马过来,火光照耀了她的面容。
燕归猛地攥紧了缰绳,视线紧紧落在她身上。
她看起来瘦了一些,于千军万马之前却很镇定,仪态端庄,目光冷冽,一举一动,蕴含着皇室的尊贵与威风。
檀华催马上前,看着气势更加深重的燕归,说道:“燕将军,走吧。”
她一身黄衣烨烨,腰间挂了一把长剑。
兵马一路疾冲到皇宫门口,宫门被人从里面打开,身手灵活矫健的士兵翻上宫墙,杀死了所有敢于阻挡的乱臣。
他们带一万兵马入皇宫,每道宫门前留五千兵马守门,剩余三万兵马负责抓捕逆贼及其同党。
不可以让任何逆贼逃出去。
一万边军入皇宫,人数与势力尽是碾压,宫里的守卫要么服从,要么身死。
最后来到勤政殿前,他们杀掉了萧澜最后一支守卫,萧澜从宫殿中走出来。
勤政殿阶前台上,檀华下马,燕归随后。
这一对兄妹面对面。
她一身黄衣腰间佩戴长剑,萧澜一身胸前盘踞黄龙的皇子礼服。
见到檀华,他笑了笑,说道:“皇妹,你回来了,怎么不早回宫呢?是二哥吓到你了吗?”
檀华面色冷然,说道:“皇兄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萧澜目光投向四周,目之所及,尽是黑衣甲士,长枪如林,森然冷厉,他已经在劫难逃,目光转向眼前的檀华,说道:“皇位在此,能而居之,萧恒可以,我怎么不可以?”
檀华冷然道:“可你杀了太子哥哥。”
“永寿好天真,太子不死,二哥如何登位?”萧澜笑了起来,是啊,他杀死了太子,他至少杀死了太子!这样一想他又觉得有些成就感了,“妹妹带人平乱又如何,太子已经死了!不如和二哥……”
檀华听见这个“死”字,骤然心痛难忍,看着骤然发狂的萧澜,眼前又闪过萧恒的那件血衣,身侧长剑拔出,轻鸣一声,噗嗤没入萧澜胸口。
夜色之中,白刃透背,鲜血沥沥。
萧澜弓腰捂住胸前的长剑,檀华松开手,萧澜往后退了两步,再开口满嘴血沫:“太子可以,我如何不可?我不当这个皇帝,难道让萧鸣和萧宏两个废物登基吗?”
檀华道:“二哥,父皇还活着。”
“是……父皇还活着……那又……”那又如何
燕归始终握剑立在一旁,一个皇子在眼前死去了,他眼眉都没动,令人畏惧的目光四处扫了扫,一些将领浮动的心思立刻沉寂了下去。
王韶音闻听此言,若有所思看向檀华,却听檀华问:“问仙殿情况如何?我父皇现在还好吗?”
燕归道:“问仙殿围困已解,陛下此时在定坤宫。”
定坤宫,不是问仙殿吗?
檀华去往定坤宫。
今夜宫中灯火明亮,定坤宫如往昔一般寂静,梁闻喜站在宫殿前,他看起来老了一些,见到檀华躬身行礼,温声说道:“公主回来了,陛下等您多时了。”
大门拉开,大殿里穹顶巍峨,明黄帐子低垂,墙边烛光亮起,照亮了萧翀乾背对着屋门的影子,他一身黄色龙袍,头发花白,看起来瘦了许多。
定坤宫许久都没有人住,有些冷寂。
檀华走进去,问宫人道:“没点炭火吗?”
梁闻喜说:“炉子里点着呢,公主可是冷了?”
萧翀乾回过身来,他还如从前一般,一身龙袍,发髻一丝不苟,但原本黑白交杂的头发白了大半,眼窝也变深了,眼神还如从前,瞳仁颜色却变浅了,整个人看起来都苍白了。
但萧翀乾的眼神中有种往日不曾有的清明,不再像往常那般似是隔着一层雾。
“永寿冷么?”
“永寿不冷,父皇您冷么?”
“父皇也不冷。”
檀华跪下给萧翀乾行礼,说道:“儿臣救驾来迟,请父皇恕罪!”
“多亏永寿救驾,父皇重重有赏,快平身。”
萧翀乾弯腰扶檀华起身,干燥的大手虚握她的手臂,檀华发现萧翀乾确实瘦了许多,他手背上青色的血管明显。
萧澜才被她一剑刺死。
不论如何,萧澜是萧翀乾的子嗣,平常时节,萧澜也经常来萧翀乾这里问安。
檀华不敢起身,更不敢看萧翀乾的眼睛,她低着头,不知道要怎样和萧翀乾开口,萧翀乾握着她两只前臂,檀华不借力起身,他说道:“永寿,地上凉。”
“父皇,适才二哥被儿臣刺死了。”
萧翀乾托着檀华手臂的手顿了顿,加重了力道,让她起身,说道:“朕知晓了。”
檀华抬头看萧翀乾的眼睛,他目光了然而平静,还有一点久违的温和。
萧恒的事情,檀华一时不敢和萧翀乾说。
她从腰间解下玉玺俸给萧翀乾,说道:“还有一事,女儿为请大将军燕归带兵入京救驾,僭用玉玺下诏,还请父皇赐罪。”
“非常之时,非常之法,永寿聪慧,要重重有赏。”萧翀乾将玉玺交给梁闻喜,对檀华说:“来和父皇坐一会儿吧。”
檀华上前扶着萧翀乾一起坐在榻上,定坤宫许久没有人住,一些装饰用的屏风摆件都撤掉了,只有几根红漆大柱子支撑着高高的穹顶,看起来格外空寂。
宫女端上茶水,萧翀乾望着宫殿说道:“还记得以前,你和阿柔经常在这里捉迷藏,你小时候比别的孩子安静,也格外有耐心,藏起来一动不动,在一根柱子后能待很久,一开始你母亲总是找不到你,后来因你总是躲在那几个地方,她能找到你了,却又故意装作找不到,你们母女两个就一起在宫殿里绕圈。”
当时的定坤宫比现在热闹,总有大人孩子的欢声笑语,萧翀乾目光看着大殿中央的空地,只觉得往事历历在目,他说:“你先天中毒,小的时候尚没有天香养神丸一类的药,只能忍受,所以那时候你不是很爱玩闹,一玩起来却又很高兴。”
先天中毒,檀华望着萧翀乾的面容,心里跳了跳,回到洛京以前她想过要问萧翀乾这件事,但是此时听萧翀乾提及这件事的时候。
檀华问:“父皇,我是怎么中的毒呢?又为什么是先天中毒呢?”
第174章
“阿柔在入宫前, 初嫁是永兴侯府,作为世子夫人。上巳节,朕对阿柔一见钟情, 便召请阿柔入宫为妃。”
檀华知道母亲柔贵妃在萧翀乾之前是有夫之妇。
萧翀乾说:“永寿,你早知道这件事了, 是不是?你一向是个聪明孩子。”
“猜到一些。”
她小时候萧翀乾独宠柔贵妃, 后宫多有宫怨, 她们私底下难免有说漏嘴的时候, 她也不是真正的小孩子,一来二去就猜到了一些, 再加上柔贵妃私下里常常觉得自己没有德行,她也就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阿柔与永兴侯世子本也算是琴瑟和鸣。”
永兴侯?现在没有这个侯府。
她不觉把这个问题问出口了。
“现在永兴侯已经不存在了,当年永兴侯府谋害皇贵妃、勾结乱党二罪并罚, 流放北部边疆。”
太仁慈了, 有些不像萧翀乾平时的样子。
“永寿, 朕心里其实希望他们都死,但阿柔与永兴侯世子少年夫妻总有几分情分在,我不忍让她伤心,只好做一回好人。当时只要侯府写下一封和离书,阿柔再嫁亦可入宫, 但永兴侯府不想放开……他们要让阿柔以死守节。”
萧翀乾想起了一些往事,他手指微微动了动, 紧绷的关节咯吱咯吱响。
“他们给你母亲服了一种前朝流传下来的宫廷秘药,无色无味,发作之后形同疯癫, 从脉象上检查不出来,看起来像是癔症发作。”
这毒药听起来是像山鬼, 檀华记得柔贵妃身体还算健康,只是个普通的有点娇弱的贵妇人,直到得了痨病她的身体才越发不堪。
再认真回忆了一番,檀华很确定柔贵妃没有中过山鬼的样子,她忽然有些不敢再往下听。
山鬼是一直以来折磨她的毒,从她出生就有。
“永寿有一点和你母亲很像,你们都很能忍耐,阿柔中了毒很痛,她不哭不叫,只是默默忍耐。那时候我暗中寻找解药,只让太医告诉她是得了病,一定会找到名医给她治好。她很相信我,总是这样,我说什么她都相信。”
萧翀乾笑了笑,脸上有一点怀念,一点怅惘。
“重金之下,果然找到了一位名医,他说了一个秘法,可以把阿柔身上的毒引入胎儿体内。”
檀华睁大眼睛看萧翀乾,听他一字一句的讲解,萧翀乾说到这里,抬手摸了摸檀华的鬓角,见她目光迟钝地转过来,他叹了口气。
“若用此法,母体毒素可清,胎儿接纳毒素,降生必定是死胎。”
“可是我出生的时候……”是活的,檀华咬了下舌尖,换了句话:“我活了下来。”
难道她不是柔贵妃的女儿吗?檀华脑海中一下子蹦出这个念头,接着又想道:她是中了毒的,的确是柔贵妃的孩子,不是被换太子的狸猫。
“是的,朕的永寿,你活下来了。”
萧翀乾还记得阮宁芙生产的那一天,宫里的花开得很好,天空上若有若无的乌云都散了,宫人们都说这是个好兆头,贵妃一定会母子平安,生下一个漂亮健康的孩子。
怎么可能呢?那一定是个死胎。
他一直等在产房里,隔着一道屏风,听阮宁芙生产时发出的哭喊声,他等待死婴出生,已经准备好了要如何安慰产下死婴的她。
一天一夜之后,柔贵妃生下了一个孩子,萧翀乾也在产房里守了那么久。
产婆接到孩子,抱了起来,说:“生了生了!”随即惊呼一声,气息一下子消失了,接着又喊道:“孩子——孩子睁开眼了——”
萧翀乾看过昏睡过去的柔贵妃,走过去看产婆怀里的孩子,襁褓之中,有一个瘦瘦伶伶气息微弱的婴儿,面色青白,刚睁开眼,张张嘴巴,发出幼猫一般的哭声,他不由自主从产婆怀里接过了这孩子。
产婆说这孩子天生孱弱,刚出生时气息若有若无,日后需要好生照料保养。
后来他也总是把这孩子抱在怀里。
柔贵妃身上的毒已经全部过到了这孩子身上,檀华小时候总是睡不好,吃不好,时不时露出一点哭相。
平生死在他手里的人不知凡几,但他唯独对这个尚未出生的孩子最愧疚。
檀华听到这里,才发现室内已经空了,不知什么时候,宫人都走掉了,梁闻喜也不在,满座殿室,只余下她和萧翀乾两个人。
“我一直着人寻找解药,总是无所获,直到有一年,在琅镜山遇见了国师,他献上一套无上心法,教我炼化精神,说有朝一日修道成功,可以白日飞升,届时动用神仙法力,三界内无有不成之事。”
“父皇有什么心愿?”
“我此生只有两个心愿,第一个是与你母亲成千岁之好,朝朝暮暮,第二个就是解掉永寿的毒,国师说,第一个心愿日夜修炼,精诚可至,第二个心愿若要达成却是指日可待,假以时日,他能炼出一份虎狼药,服用之后能让永寿药到病除。”
从唯物角度说,萧翀乾白日飞升的心愿不可能实现,那些话不过是骗子杜撰出来骗人的,檀华一直想不到萧翀乾为什么会这么相信这套骗局。
至于徐忘真,他也不算是完全说谎,檀华还记得飞入自己眼睛里面的金蚕蛊。
从那次蛊虫入眼,她体内的药再没有发作过,后来青梅给陆观鱼写信问及蛊虫,陆观鱼回信说了金蚕蛊与毒药山鬼毒性相克之事,说道以毒攻毒。
徐忘真可能不知道一件事,在萧翀乾面前是很难存在谎言的,除非是他心甘情愿上当犯蠢……
只要有一点线索,萧翀乾都会顺着线索搜寻下去,直到真相,他在这件事情上极为敏锐。
“永寿,解毒之后感觉好一些了吗?”
他果然猜到自己已经解毒了,檀华说:“我已不再痛了,实在是好太多了。”
“永兴侯府上的人如今怎么样,还有人活着吗?”
萧翀乾说:“永兴侯府的太夫人在路上去了,一家人刚到北方的时候当地的小吏给他们一块田地使用,他们自己另外雇了些当地的人耕种,日子还算过得下去,又过了两年,永兴侯与世子病故。往后我就不大关注看他们的消息了。”
永兴侯世子是病死了,还是萧翀乾弄死了?檀华心里有点怀疑。
萧翀乾笑了笑,说道:“是我杀了他。”
檀华低下头,什么也没说。
蜡烛上的火苗摇了摇,照亮了她手腕上的一粒朱砂红的血点,檀华目光下移,一下子注意到了。
萧翀乾看着檀华,只觉得忽然之间,昔年抱在怀里牵在手中的小女孩已经长这么大了,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檀华的目光从裙裾移动到萧翀乾身上,她问道:“我杀死了萧澜,父皇恨我吗?”
“抛却尊卑法度,不说该不该,只说父亲的本心,父亲恨我吗?”
“永寿,父皇永远不会恨你。”
“哦——他们说皇兄也不在了,我不太相信。”
这个消息折磨她太久了,而且太子的棺椁就要运到洛京了,那些不幸的东西要让她亲眼来看了,到时候就容不得她不信了。
萧翀乾看檀华的眼神,说道:“可以慢慢来接受。”
“永寿,你不怨恨太子么?”
檀华的瞳孔霎时张大。
-
夜枭在叫,时间很晚了。
明天早晨文武百官一定会来拜见萧翀乾,发生了这么多事情,父皇应该累了,他们也应该好好想想了。
“这些年是父皇对不起永寿,让你受了太多痛苦,可以原谅父皇吗?”
檀华抬头看向萧翀乾,他竟然会认错。
中毒这件事,若说为了母亲,这样的生身之恩有什么不可以。
但“被中毒”,毒还是父亲让人引到自己身体里去的……
檀华站定,她低头咬咬唇,几个念头在心里上上下下落不了地,一会儿是萧恒的血衣,一会儿是萧澜的死,一会儿又是她自己,玉玺已经还给了萧翀乾,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檀华觉得自己可以好好理一下思绪了。
她说:“……这个问题,我要想一想。天色晚了,父皇早些安歇吧。”
“好,你晚上也睡个好觉。”
“今天晚上父皇要留在定坤宫吗?”这边可能有些冷,檀华还记得上次在定坤宫待了一会儿,回去身上起了疹子的事儿,这边不好好收拾一下,恐怕不适合居住。
萧翀乾说:“不住这里。”
走到定坤宫外,檀华忽然觉得这座宫殿好久没来了,也好久没看见萧翀乾了,她回头看了一眼,寂寂的夜色里,今天没有星光,灯光火把照亮了定坤宫的轮廓,巍峨的宫殿坐落在不远处,形制古朴、庄严肃穆,她望着这一幕,心里一下子静了许多,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等在外面的是燕归、王韶音。
燕归身上还穿着铠甲,守卫在定坤宫外,让人想起他从前在萧翀乾身边担任禁卫时候的样子,现在的他比那时少了几分阴郁,多了几分杀伐威势,檀华猜测他在边关杀过戎狄。
王韶音视线从檀华的腰间扫过,原本挂在公主腰间的玉玺不见了,他目光闪了闪,抬头对上檀华的面容,露出一个微笑。
燕归说:“公主,今天夜里宫中的守卫已经安排好了,请您放心。”
王韶音道:“青梅姑娘和文英公子自言不是内宫人,不便逗留,已先行离开,请微臣转告公主,有事随时可以传唤他们。”
檀华点点头,对附近的两个人说:“时间不早了,大家都早早安歇,明天我为大家请功。”
第175章
回到芙蓉殿, 檀华洗了个澡,洗掉了不经意间粘上的煞气与尘埃,她换了一身丝绸制成的睡衣入睡。
宫里人照旧点上苏合香, 其实她已经不需要苏合香了。
临睡之前,那件沾血的衣衫被檀华放入箱子里, 放到卧室的梳妆台上。
——“永寿, 你不怨恨太子么?”
萧翀乾这句话在她脑海中回响, 随着丝丝缕缕的幽淡香气一起钻入她的梦境。
都说人生如梦, 有些事情你真的希望它是个梦,它却不是。
还记得很多年前, 当时她六岁,和柔贵妃一起玩捉迷藏,那天两个人说好游戏的范围大一点, 不拘是哪一间宫室, 她要躲好, 千万不能被找到。
檀华随意打开一个房间钻了进去,里面有个柜子,打开看是空的,正好可以容下当时的她。
那时是夏季,她五六岁, 小姑娘身形总是纤瘦的,唯独脸上有点婴儿肥, 还记得那天她穿了一件浅黄色的小袖上衣,一条红色的裙子。
弯腰钻入柜子中坐下,将裙摆都收到腿上, 从里面关好柜门,抱着膝盖坐好, 她准备在里面坐上两刻钟,假如柔贵妃还不来找她就出来。
柜子上有镂空的雕刻,光线从雕刻成花草游鱼的空隙射进柜子里,里面也是亮的,她用手捕捉光斑,观察光柱中浮动的尘埃。
萧翀乾和另一个人人就是这时候走入这间屋子的,檀华听见脚步声顺着镂空的空隙看去,见到穿着金黄龙袍的萧翀乾,和一个穿灰色长袍的大约五六十岁的男人,不是官员,他手里一把拂尘像是道士打扮,黑瘦,唇上有两撇胡须,看上去有点谄媚。
道士说:“需要在公主所住的宫殿中间桌上放一盆水,七日之后,再往西南走去,莫要回头,待见走到宽阔地方,一把泼出,公主身上病气就被送走了。”
有几年,萧翀乾为了帮她治病广发皇榜,招来了许多奇人异士,鱼龙混杂,其中有不少骗子,檀华觉得这个道士就是骗子。
道士说:“只是病为阴,男子为阳,父母与子女气机相连,这件事情须得陛下您亲自去做才好,别人去做是不成的。”
萧翀乾背对着檀华,她在透过孔隙观察萧翀乾龙袍上的金线,只听他沉吟片刻,说道:“欺君犯上,该当何罪?”
“拖下去。”
这个道士被人堵住嘴巴拖了下去,檀华第一次见这样的场面,她在柜子里瑟缩,不敢发声。
萧翀乾坐下,午后沉静的树荫打在他的脸上,他忽然说道:“只可惜朕不是永寿的生父。”
梁闻喜说:“陛下,方才那人不过是个江湖骗子,公主在您膝下长大,与您和真正的父女并无二样,便是亲生父女,也是比不上您和公主的情分。”
“永寿渐渐大了,以后不要再提及此事。”
萧翀乾和梁闻喜很快就离开了,檀华在柜子里待了一会儿才走出来,她在附近遇见了正好经过的萧恒,央着他帮自己摘了一枝杏花,她问他:“假如我不是哥哥的妹妹会怎样呢?”
萧恒凑过去看她的脸,他比她大几岁,那时候已经是个少年样子了,他看了好久,一本正经地问:“妹妹是不是喝醉了?”
两个人打闹了起来,她十八岁以前是不喝酒的,直到十八岁,芙蓉殿的水榭旁,她和萧恒一起赏春,两个人一起喝了一壶温吞绵软的桃花酒。
但是他们醉得厉害,酒水游荡在四肢百骸,像是在人身上点了一簇簇火,她热得厉害,萧恒也是。
两个人的脸好红,浑身上下冒着热气。
萧恒鬓角汗湿,呼吸急促,紧紧攥着拳头,檀华皱着眉头,双唇微微翘起,她双颊酡红,纤细的手指微微解开身上的襦裙,露出一抹雪白。
他目光落在檀华身上有不可思议的情欲,像是在用眼神吞吃她,但是檀华当时没有发现,她自己双目如水,难受得快哭了,只觉得萧恒的眼睛很亮,他看着她的样子有些吓人,又让她有点喜欢,这是一个陌生的萧恒,她亲了亲他的眼睛,萧恒的眼睛上漫上一层湿漉漉的汗,额头也是。
她捧起萧恒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拿着帕子给他擦额头,说道:“哥哥,你怎么出了这么多的汗?”
男子身体的高热透过一层薄薄的绸缎和她的肌肤一起融化,他剧烈地呼吸,灼热的气息打在檀华身上,胸腔剧烈的起伏,檀华像是受了他的影响,呼吸也快起来了,她忽然觉得有些害羞,从抱着萧恒变成了倒在他怀里,檀华记得自己不是萧恒的妹妹,便觉得这害羞得合情合理,而且萧恒当时的一些反应,让人不得不害羞。
他低头含着她的耳垂吮吸,隔着裙子去攥她纤细的小腿。
也许是酒精放大了人的感知,她竟然觉得萧恒的碰触让人凉爽又舒服,她喜欢听萧恒碰触她的时候发出的深浅不一的喘息,也胡乱地用手摸他的脸和脖子,研究他的衣服和肌肉,不一会儿两个人通身的衣物都被褪下,她被萧恒抱着,彼此的肌肤相互摩擦,汗水和体。液都融合在一起,某处箭在弦上。
檀华忽然想起,两个人不是兄妹这件事还是不要爆出来的好,她也不想萧恒认为自己在犯错。
她早就决定好了把萧翀乾当做自己的亲生父亲,不为彼此本就不稳定的关系增加更多的不稳定因素。
她强忍着某种渴望,手中推拒萧恒的胸膛,说道:“哥哥你清醒一些,我是檀华,你的妹妹。”
萧恒爱怜地摸着她的头发说:“我早已知道永寿不是我的亲妹妹。”
檀华愣了一下,萧恒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件事情的呢?
仰头看萧恒的眼睛,里面尽是沉凝的欲。望,那时她已经软倒在了萧恒怀里,两个人在距离上也来不及拒绝和阻止什么了。
过了好长时间,他们好像在高温中融化在一起了,檀华已经分不清哪一部分属于萧恒,哪一部分属于自己,她用最后的理智和萧恒说:“哥哥,明天我们就当这件事不存在好吗?”
她说了一个谎话:“我喝醉酒后不记事。”
萧恒没有说话,但直到天将要亮起,他在檀华耳边说:“好,我答应皇妹。”
第二天早晨,檀华睁开眼睛,床帐垂着,床榻上只有她一个人,她松了口气,换上衣服。
身体干爽,衣裙之下却尽是痕迹,她那天不舒服,不打算出门。
早朝之后,萧恒过来问:“皇妹身体好些了吗?你昨天有些发热,似是感了风寒。”
他目光关切,一如往昔,檀华的眼神却躲闪了一下,微微垂头,说道:“我好多了。”
两个人应该算是说好了,之所以发生那些是因为昨天的酒里面有春。药,都是误会。
她低头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耳后有一块小小的吻痕,也不知道萧恒的脾气没有那么好,他也不是完全的说话算话。
春风一度的事情,也不止一次,后来萧恒送了她安神香,有时候她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梦见看不清面孔的人和无尽的缠绵,有些时候,她分不清是真还是梦。
但离开洛京的那段时间,她很少再做那样的梦。
很久以后,檀华查出来春药是淑妃娘娘下给萧翀乾的,只是宫女拿错了酒,本该送去问仙殿的酒,送到了芙蓉殿。
之后淑妃因为这件事惊吓过度病倒了,一连几年缠绵病榻,也无从追究。
檀华躺在床上,梦见了萧恒披着那身血衣站在雪地里,他浑身鲜血地走过来,撕碎她的衣裙,凶狠地和她做。爱,有时候他叫她妹妹,有时候叫她檀华,有时候问她究竟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为什么不愿意成婚,为什么不愿意嫁给他。
梦里忘记了他的死,恐惧像是隔着一层毛玻璃一样不真切,经历一场恩爱,像死过好几次。
睁开眼睛的时候心脏还在跳动。
檀华推开身上的被子,半跪起身,解开睡衣上的衣带,伸手摸了一下大腿内侧,碰触到一片黏腻的湿润体。液,想起梦中萧恒胸膛上狰狞可怖,沾染了一层污血的伤口,感到一阵亵渎。
为什么不愿意嫁给萧恒呢?
纤纤十指按在心房,檀华感到了里面在跳动。
萧恒让她嫁给他,父皇那边要打要罚他去说,檀华拒绝了。
她不要。
不要就是不要,不需要搜心刮肝去找理由。
一直以来,檀华以为这件事只有她和萧恒两个人知道,再多一个是暗卫十七,但是昨天萧翀乾的意思是他也知道。
恨萧恒吗?
檀华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昨天一时之间无法理解。
现在想想,昨天萧翀乾会那么说应该是以为萧恒是欺负她了。
冬日里天总是亮的晚,直到早朝时分,天也蒙蒙一片黑。
百官站在太和门,消息灵通的人已经知道了昨天晚上的事情,正在小声交谈。
卯时二刻,铜钟敲响,金銮殿大门打开,文武百官入殿。
大家如往常一般分列站好,等待皇帝上朝。
萧宏和萧鸣两个皇子站在百官之中,时不时偷眼看高处的御座。
一身锦袍的小太监梁小顺捧着金黄色圣旨走来,百官疑惑,频频对眼,皇宫昨夜解围,皇上今天不来上朝吗?
梁小顺用尖细的公鸭嗓道:“圣旨在此,诸位大臣,请稍安勿躁。”
他说完这句话,百官交头接耳声骤停,大家的目光落在那卷圣旨上。
梁小顺展开圣旨,尖细悠长的声音读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以菲德,嗣承祖宗洪业,君临天下甫及逾年……”
这声音传遍皇城内外,众位臣子听见诏书内容渐渐跪倒在地。
天光渐渐亮起,洛京城郊,白雪漫漫的荒山脚下,一辆青帷马车停在路边,后面跟着一小队人马。
有三个人站在山脚缓坡下,望着这座山。
萧翀乾一身明黄,梁闻喜弓背站在他侧后方,另一边是身着铠甲的燕归。
这座山是皇陵,历朝历代皇帝都葬身于此,不远处就是萧翀乾的陵寝,一群灰衣陵夫正在拉拽石头制成的厚重陵墓大门,一扇大门足有两千千斤重,他们要把绳子套在门上打开。
七年之前,这座陵寝打开过一次,萧翀乾将去世的贵妃阮宁芙送入其中,他让人封上了陵墓,等他百年之后再由后人重新打开陵墓,将他的尸身放进去。
随着陵夫用力,一道一道石头制成的陵门訇然打开,脚下的大地微微颤动。
梁闻喜的背愈发弓了,他的头低下去,牙齿打颤,说不清是冻的还是怕的。
昨夜永寿公主离开定坤宫,皇上在定坤宫转了一圈,没去问仙殿,而是来到了帝陵,让人将帝陵打开。
日光渐渐灿烂起来,照亮了萧翀乾鬓角的白发,熠熠流光中,他大部分头发变白了,一些本就苍白色的发丝呈现出枯败的灰黄色,他抬头看了一眼天光,觉得十分之美。
“到早朝的时辰了吧?”
梁闻喜躬身答道:“已经有一会儿了。”
萧翀乾笑了笑,说道:“燕归。”
燕归行了一礼,道:“臣在。”
“你以后要好好保护永寿,不要让人欺负她。”
“臣遵旨。”
守陵大臣傅光远远走上前来,行了一礼,说道:“陛下,通往主墓室的墓门已尽数打开。”
萧翀乾说:“好。”
他举步朝洞开的黑黝黝墓穴走去,冬日风雪凛冽,吹动他的衣袍。
燕归、傅光、梁闻喜、不远处的兵卒、陵人尽数跪下,说道:“请陛下三思。”
萧翀乾说:“都平身吧。”
他继续向前走,迈过了第一道墓门,金黄色的背影有些模糊了,他走得越来越深,越来越远,背影逐渐消失在黑暗中。
过了一会儿,墓门由里到外一道道合拢,大地又开始颤抖。
在这一天,萧翀乾亲手写就遗诏传位于公主永寿。
自此帝女永寿承天子位,龙袍换粉装,冕旒替钗环,君临天下。
与萧澜谋反的一概人等彻查,包括齐璟在内的一干主谋被判斩首,中间牵涉到萧重云当年谋反的余党,也一应处死。
燕归为大将军,留任洛京。
一年后,王韶音以才干被提拔为礼部尚书,两年后任丞相。
新帝登基第二年,开恩科,广选良材,一甲当中有一个叫文英的年轻人,是旧年重元谋反案被牵涉,近年被昭雪的犯官家眷。
察举制从此废除。
……
从此大昭晒海水为盐、大造钢铁、制水泥、广修路、造种种玻璃器物远销海外……
建立工厂,使得妇女与老弱均有所养
建立海军,谴太监远行海外以求良种
派出兵出海,收倭岛,得银山数座,臣民百姓皆欢喜不已
-
万事皆好,最近雾隐阁也倒闭了,臣民所忧只有一事,国君永寿无皇后,亦无子女。
前两年,陛下为先帝事伤怀,丞相王韶音常常哄陛下开心,并多次留宿皇宫,百官多上书参其媚上。
大将军燕归捉野狐一双、仙鹤数只、波斯舞女数人,赠陛下,陛下对其笑,众官参其媚上。
京兆尹崔文英清姿丽质、寡言少语,有人言曾见他为陛下打扇,众官参其媚上。
另多有少年才俊,淡妆浓抹、姿态妖娆,行走与前朝后宫,众官恐国君遭惑。
……
但一年一年过去了,百官渐渐发觉这些人都没能媚上成功,陛下后宫空虚,昔年留宫的宫妃与宫女许多都放归了,百官深恨这些媚上的人无用。
没有人知道,檀华为萧翀乾守了三年的孝,不管血缘如何,对她而言萧翀乾就是她的父亲。
当年萧恒的尸身终究没有运来洛京,运送棺椁的人听见萧澜死后放下棺椁逃走了,檀华派人找过去的时候只是一具空棺。
她又派了许多人搜寻萧恒的下落,一直没有找到。
-
登基第五年,檀华离开洛京,带着亲信微服出巡。
经过一座州县,听说附近有一家人种的稻子产量是别人家的二倍之多,檀华带人去庄子里看。
看过稻子,她在附近看到了一个年轻男子,对方生了和萧恒一样的面容。
观其神态,就是萧恒。
庄户见过他,告诉檀华:“是来远行而来的旅者,说是明天就走。”
“请帮我请他一见。”
檀华于萧恒行于陌上,随从护卫远远坠在身后,她问道:“哥哥一向可好?”
萧恒穿一身素白布衣,像个落魄的寒门子弟,但气度还如从前,他道:“一向都好。”
“当日我闻之哥哥死讯,日夜忧怖,不敢相信,这些年一直派人寻觅,却苦无音讯。不知哥哥当年发生了什么,这些年又生活得怎么样,既是一切都好,又为何不早日回到洛京来见一见妹妹?”
萧恒往前走了两步,说道:“几年前我离开洛京,出城不久就遇见了刺杀,寡不敌众,最后受了伤,被一位乡民所救,伤好之后,我便留下来在当地做了一个教书先生。”他微笑着看了看檀华,眼中映入三春日光,温和明朗,继续说:“这几年大昭一日比一日好,我想要到处走一走,看一看,便离开了那座村庄。”
“皇妹,你我之间还是不要见面的好。”
“哥哥是恨我抢了皇位吗?”
“永寿,你我之间永远没有这个‘抢’字,是我出现即对你不利,我的身份本身本身就足够一些人做文章了。”
檀华看向萧恒,观察他的面色,萧恒面色平常,没有半点怨恨。
“哥哥想做皇帝吗?”
萧恒摇摇头,说道:“永寿做皇帝胜过我千万。”
“太子妃如今过得很好,她在学校里教人女孩子读书。”
“多谢妹妹关照。”
“我已知晓哥哥与太子妃并无夫妻关系了。”
萧恒说:“让妹妹见笑了,我曾许诺过赵姑娘,五年之内放她自由,如今阴差阳错,也算是完成了约定。”
说来也是一桩旧事,当年萧翀乾知道了他和檀华的事情,让萧恒娶妻,太子妃赵嫣珠与萧恒两人对彼此无意,便协商做了一对假夫妻,五年之内,萧恒想办法放赵嫣珠自由。
两个人走了一会儿,身旁绿树夹道,小径芬芳,温暖的阳光洒下来,人们很舒服。
檀华抱住了萧恒,头埋在她胸前,萧恒揽住她的腰,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他说:“我明天一早就离开,会寻一个偏僻小村安身,不会再出现在州县大城。”
檀华说:“我不想让你走。”
萧恒当做是小女孩儿的歪缠撒娇,他说:“这可不行啊。”
檀华说:“我不让你走,哥哥留下来给我做皇后。”
萧恒愕然,檀华问:“哥哥不愿意吗?”
他们既非亲兄妹,自然可以结为婚姻,而檀华并不需要请求萧恒,她如今可不是什么小姑娘,皇权在手金口玉言。
片刻后,萧恒低下头,看着她亮闪闪的眼睛,笑了笑,说道:“哥哥愿意,荣幸之至。”
自此大昭女皇立后,一年后女皇产下一子,国朝稳定,越发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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