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抹起了眼泪,“秋舒,你一个月多少钱?” 郑秋舒只说了对外的工资:“九十。” “九十!”秦小梅冷笑了起来,“秦家只给我一百,你伺候四口人九十,我伺候八口人才一百!也是我蠢,当初一个人来这里找工作什么也不懂。秦家人嘴上说的好听,说我们同姓,八百年前是一家,我看他们人好就傻愣愣地来了。要是再找找,我肯定能找到更好的人家!” 郑秋舒一直听着,这才忽觉岚姐给她开的一百三的工资真的太高了,要知道现在保姆可不如以后吃香,待遇也没那么高。 她当初觉得岚姐是为了感谢她在百货大楼帮忙,所以便感激地接了,现在听了秦小梅的话她才明白岚姐的谢意过重了…… 郑秋舒敛下心中所想,先提起神安慰对面的人。 “听起来他们家确实太过分了,所以你早上打电话是想回家吗?” 秦小梅点了点头,但是脸上的神情更糟糕了。 “我哭着跟我妈说不想干了,天天在他们家受委屈,当牛做马还要被冤枉偷钱。可是我妈说……我不挣钱家里吃什么,让我忍忍,还让我把这个月工资发了赶紧寄给她……” 她捂着脸呜咽,竟比刚才说秦家人时哭得还狠,有时候真正伤自己心的,还得是最亲的人。 秦小梅的遭遇让郑秋舒想起了前世自己的一个工友,就是那个全部工资寄回家,最后饿得低血糖倒她脚边的那个同乡,兰娣。 兰娣是家里的大姐,父母都是农民,底下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 家里人口多,父母为了养孩子累得面黄肌瘦,所以兰娣一满16岁就去了广缘市打工。 她心疼父母养家压力重,所以在厂里的工资所有都寄回家,自己一分不留哪怕饿到低血糖也觉得高兴,只因为她觉得自己长大了能帮衬父母了。 有了她的努力,家里的条件果然好了起来。彼时在广缘市打工很累但真的很赚钱,兰娣的无私奉献很快就让家里起了村里第一座两层的红砖房,但兰娣和妹妹一间房。 家里条件好了,父母随便干干农活能做到吃的米饭就行了,要用钱的地方永远女儿会掏。 这样的日子太轻松了,所以他们又生了一个男孩。 多了一张口,兰娣更加努力了,一直到后来郑秋舒当了好几年会计,兰娣也一直是厂里最优秀的员工,只是她的发尾永远发黄,眼眶发青,瘦弱得令人怎么也想不到她会是工人里赚得最多的。 广缘市那时有许多的红灯街,兰娣的努力落在村里人眼里成了走歪门邪道,风言风语一直在村里蔓延。 终于有一天,兰娣的父母打来了电话,他们要她回去结婚,他们不需要她再挣钱了,因为现在他们更迫切需要一个没有指指点点的环境。 三千块钱的彩礼,不过兰娣几个月的工资,她就被这样贱“卖”给了一个所谓的老实巴交的男人。 只为了证明她是个好姑娘,是听父母话的乖女儿。 那些被父母“存着”的工资,永远存进了父母的存折,存进了她“未来的依靠”身上,嫁妆不过四床被子。 “后来呢?兰娣就这样嫁了?”秦小梅急得不行,好像兰娣这个可怜的女孩已经要降临在她身边了。 郑秋舒却没有再说兰娣的故事,而是抬眼认真地盯着她问:“小梅,你跟兰娣又有几分相似?” 秦小梅突然哑了嗓子,她苦笑一声,手上不自觉地择菜,哪怕到了现在她还是潜意识在干活。 “……八九分吧。” 秦小梅原来有三个弟弟,都是父母给为了她生的伴儿,最大的也不过比她小一岁。 “其实当初我是跟我大弟一起来京北讨生活的,我找了个保姆的工作,他也找了个厂里的活。但是没干几天他就不干了,说是厂里都是女人,他一个大男人不能进厂,没面子。他是个吃不了苦的,没几天就会了南溪市,又去当了有爹妈养着的儿子……” 秦小梅垂眸,若有所思。 “说实话,我听了你这个故事真的觉得心惊肉跳的,我跟兰娣……好像好像……我现在甚至连一张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我已经二十了,去年我妈就跟我说过要帮我寻摸对象……” 多余的话,郑秋舒说不出来,也不能再说了,有些事情就该点到为止。 她起身进屋,没一会儿又出来了,手上拿了一本本子。 “秦家人能这样张嘴冤枉你,无非是因为所有东西你只能靠嘴说,最后钱多钱少只能让她们算。小梅,你识字吗?” 秦小梅抬头,“认识一点,只读了三年级。” 郑秋舒轻笑,“够了,实在不会写就画上。这本本子是我当初做的记账本,把你买的什么,价格多少,统统写上去,最顶上写菜价。到时候她们想冤枉你都冤枉不了,再不济,你早上拉她们一起去买菜,让她们看看你的辛苦。” “工资低了就涨价,涨不了价大不了不干了,花点钱让家务公司帮你找个新雇主,钱不够我借你。” 秦小梅接过本子翻开,发现里面的字清晰工整,对应格子也一目了然,她这个没怎么读过书的也看得懂。 上面的内容只记了一天,想来岚姐是不防她,所以叫停了。 秦小梅深吸了一口气,兰娣的故事和她的话给了新的方向,她好像有些明白了。 “秋舒,谢谢你。” 此时的秦小梅就像一个略带青涩的士兵,辞别了郑秋舒转身一头扎进了隔壁秦家的战场,逃避是没有用的。 姐弟俩听完了所有八卦,但都听得懵懵懂懂的。 小婉坐在门槛上晃了晃小脚,她问:“小姨,兰娣后来怎么样了?” 郑秋舒摸了摸她的头,“后来她终于看清了自己的父母不过是一对吸血虫,永远不会心疼和反哺她。所以在结婚的那天,她跑了。她去了广缘市,但再也没有回厂里,她摸爬滚打地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卖部,很苦,但是很幸福。” 在重生回来的前一天,她撞见了在小卖部门口搬货的兰娣,两人交流了一下近况。 原来在她停滞不前的时候,兰娣已经活出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胖了,头发黑了,眼里也绽放出了耀人的光彩。 记得当时自己递给了她一颗糖,兰娣乐呵呵地吃了,转而爽朗地笑着说:“我改名字了,现在叫美华。我再也不会低血糖了,吃饱饭的日子,真爽啊!” 从前的自己不及她,虽然现在依旧,但她已经开始想成为她了。 【作者有话说】 兰娣的故事可能是因为见多了,所以写的时候真的觉得好悲伤。 因为我只见过受苦的兰娣,从来没有见过幸福的美华。 第20章 汲取能量 ◎和他们在一起就已经很幸福了,她需要汲取能量。◎ 郑秋舒没有午睡的习惯,这倒和前世相反,或许是因为重生回来以后她开始变得轻松了吧,总觉得充满了力量。 给姐弟俩擦了擦手脚,又讲了个睡美人的故事终于把他们哄睡了。 郑秋舒找出施青岚那件破掉的羽绒服,拿着皮尺量数据,1:1复刻对她来说并不难。 因为袖子丢了一个,羽绒也少了,所以她只能把原来到小腿的长度改到过膝,用来填充新袖子。 她先按照尺寸将那块白布裁剪出来做外料,然后用上午买的布料缝好做里布。 羽绒太蓬松,拆开了会飞的到处都是,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难题。 她直接将破损的那件羽绒服整件打湿,现在的天气不容易干,等她拆开旧的,里面的羽绒已经全坨成块了。 取出里面湿哒哒的羽绒全部放好,郑秋舒又将羽绒服上的扣子、拉链等配件都拆下来转而缝到了新的衣服上,物尽其用。 湿哒哒的羽绒很容易填充,现在没有克重称,她只能目测估出两个袖子的大概重量填进去。 施青岚这件羽绒服是经典款,通身全白无配饰,只有口袋腰身的设计亮眼。 所以等郑秋舒把衣服完全做好,再对比旧的,就会发现除了长度和面料变化了意外,其他毫无差别。 郑秋舒举着做好的衣服看了又看,心头一股自豪油然而生,双胞胎的罩衣都是小打小闹,这件衣服才能完美展现她的水准嘛! 原来那件衣服的面料很好,不愧是千元的货色,她是计划改成两件小棉袄,主打一个不浪费。 早洗早干,郑秋舒顺手就把新衣服洗了,她不敢扔洗衣机里脱水怕洗坏了,就手动拧得干干的,然后挂到大太阳的地方晒。 做完一个任务,她又把姐弟俩叫醒,午休完以后他们该做点作业了。 93年就能上兴趣班,是现在多少孩子盼都盼不来的家庭条件。 虽然姐弟俩并不懂的这种珍贵,但值得高兴的是他们展现出了不同于同龄人的沉稳。 同龄人要不还整天爸爸妈妈地叫,要不就是闲不住到处玩,可他们坐在桌子前却当真能老老实实的做作业。 用还不到她一半大的手掌生涩地握住钢笔,一手按住本子,一笔一划地写着生字。 郑秋舒当过孩子,前世也带过这么大的孩子,所以她能很清楚地感知到姐弟俩的早慧。 但物极必反,她学着施青岚夫妻俩一样用对待这个年纪的小孩该有的正常态度对待他们,不夸不贬,只给足他们成长需要的东西,静观其变。 “青岚,绘本我都给你找来了。你怎么要那么多?” 施青岚从纸张里抬起头,闻言笑道:“谢谢你啦,阿艳。孩子大了嘛,该接触一点新鲜事物。昨天他们不听话我用老虎吓唬,结果人家完全不知道老虎是什么!你说难不难搞。” 被叫做阿艳的女士是负责科普版块的编辑。 她也有了孩子,所以对这种话题很感兴趣。 “哎呀,你那俩双胞胎那么可爱听话,哪用得着吓唬。”她话头一转,“不过也确实该多科普科普知识,长大了才聪明。出版社那么多书,都带回去给他们看看,还怕养不出来博学多才的孩子?” 施青岚接过那一摞书笑道:“承你吉言喽,他们未来要是考上清华北大,准请你坐上席啊。” 说完两个人对视一眼,又齐齐笑开了。 说起来以前的施青岚在待人接物方面,其实并没有那么圆滑。一直到上大学她偶尔都会被同学议论说清高不接地气鲜少与朋友相处,实在是是因为她家里有六个孩子,她是老幺。 家里是开饭店的,一连生了五个都是接班的料,好不容易有个会读书的,她爹妈就使劲让她读书,最后真成了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 只是等上了大学,再受宠的小孩也要变成大人。她又不傻,有些事情虽然做得少,但慢慢摸索还是能学会的,她并没有厚脸皮想着别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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