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晏琛!” “怎么了?你有什么事情就赶紧说,我的时间有限,不想听您说这些废话。” 裴父张了张嘴一时间有些哑然,面前的儿子俨然有了自己的羽翼。 他缓了缓心神,用着近乎平和的语气道,“搬回家来住吧,家里的房子都能住得下,你们在外面住的房子也算是占了别人的资源,不合适。” 裴晏琛拒绝,“这个您老就不用操心了,我们在外面住挺好的,比在家里舒服自在。” “你,你这话什么意思?和我住还委屈你了?” 裴晏琛转头看向他,眼神平淡,“我之前就把话说得很清楚了,往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不过你是我爸,我该给的孝敬不会少,也不会在外面捅娄子给你带去不好影响; 一样的,你也在位置上好好坐着,别惹麻烦牵连我,至于家里这些东西,我不要,都留给你喜欢的小儿子。” 林婉听这话激动得握着筷子的手都在颤抖,她又用力了些才稳住,抬起头就看到裴晏琛那道带着嘲弄的目光,林婉收回视线不敢再看。 裴父却是气急,右手也止不住地颤抖,心里怒意冲天,就不该让他结婚,户口本明明都藏好了,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找到的,竟然偷偷登记了,要不是林婉发现,他还被蒙在鼓里,加上那段时间他工作上出了点问题实在有些忙,等忙过了事情已成定局。 他心里有气,虽然自己不同意,但结婚了怎么也还带着媳妇回来看看,但这犊子根本不回来,甚至请客吃饭都没找自己,裴父心里更气。 那几日连觉都没睡好,心里下了决定,既然不回来,那就别靠他,他倒想看看离了自己这个厂长父亲,他能有什么出息! 没想到还真叫他混出名堂来了,他说不出挽留儿子的软话,转头就看到裴晏琛无所谓且一副淡然的模样,脑子一热直接拿起手边的碗朝他摔了过去。 裴家吃饭用的是一张长桌,裴父坐在主座,两个儿子分别坐在两侧,林婉和温念姝则坐在这两个人身边。 裴父将碗扔过来的时候,裴晏琛手疾眼快地用手去挡,挡住了饭碗,但还是有些米粒飞了出来。 温念姝这才停下了筷子,菜里掉进米粒,没法吃了。 裴晏琛见此也不打算再和裴父继续拉扯,进来的时间也够长了,态度也摆在外人面前,这就够了。 转头语气温柔问温念姝,“吃好了吗?” “差不多”其实并没有,温念姝的胃口不小,就刚吃了个半饱,不过眼下这饭菜都被糟蹋了,叫她吃她也吃不下去。 “好,那咱们回家吧。” 两个人直接起身,利索地离桌往门口走。 裴父在后面大喊,“给我站住,我让你们走了吗?给我站住。” 但两人充耳不闻,径直出门了。 吃饭的时间很早,所以走出来时外面天还没完全暗下来,裴晏琛只将人送到楼下,“你先上去,我还有点事马上就回来。” “嗯好,你忙去吧。”离得这么近也不会有什么事,温念姝说完就上楼了,裴晏琛也转身跑了。 温念姝回了家先在凳子上坐了一会,顺手点了根蜡烛,坐着犹豫了好一会,想着自己要不要再吃点,可是越想越懒,索性起身进屋换衣服去,打算过一会再说,等换好衣服出来,裴晏琛也回来了,胸口微微起伏着,看样子是跑着回来的。 “怎么还跑回来了,不用那么着急的,我一个人在家不害怕。” 裴晏琛并没有第一时间说话,而是先将手里的纸包递到温念姝面前。 纸包还冒着热气,温念姝还能闻到里面的香味,她眨了眨眼睛,“什么?” 裴晏琛将纸包打开,里面露出几个烤好的小红薯,红薯不大不到手掌的长度,两个手指左右的粗细,但香气浓烈,弥漫在空气中,十分诱人。 “尝尝好不好吃” 温念姝拿了个红薯坐到凳子上开吃,红薯皮烤得焦黄酥脆,轻轻一剥就下来了,露出里面金黄色的薯肉,咬一口又香又甜,令人难以抗拒。 温念姝像个小猫一样一小口一小口将红薯吃完,抬头看裴晏琛。 裴晏琛顺势将红薯放到她面前的小桌上。 “裴晏琛”似乎是红薯太甜了,温念姝的声音也带了几分甜腻。 “嗯?”裴晏琛低头看她。 “红薯好甜啊” …… 因为周日有约,周六这日就过得很快,温念姝和白晓珠有约定了一番才回了家。 周日,因为约定好了和朋友一起去逛街,温念姝也难得脱下工装,换上了碎花裙子。 这条碎花裙子是之前梁婶子在时,她找梁婶子帮忙做的,用的是家里压箱底的绿色碎花布,做好的连衣裙穿在身上清新淡雅,她搭配着衣服编了个麻花辫垂在右边,远处看着宛如春日里的小雏菊。 这还要有赖于现在的身材,前世温念姝算是标准身材,该瘦的地方瘦,该有肉的地方也不少,所以就算穿着淡雅的颜色,也会让人觉得很性感。 而这辈子的身体却非常纤细,穿上这条裙子说不出来的合适,温念姝美滋滋地走了出去。 裴晏琛跑完步回来,看到她的装扮,裴晏琛推门的手顿了顿,夸赞道,“今天很漂亮,是要出去吗?” “嗯嗯,同事约我去百货大楼看看,这还是我第一次去,有点好奇。” 裴晏琛想了想道,“应该会有家用电器和衣服,有什么想买的就买,不用担心别的。” “好。” 裴晏琛说完就进屋换衣服去了。 温念姝难得起得早,就在外面准备早餐。先烧一壶水,一会泡点奶粉喝,再煎几个鸡蛋,又从空间里拿出几片面包和午餐肉,等一切准备好后拿了盘子出来,哼着歌开始摆盘。 裴晏琛出来就看到她这副开心的模样,倚靠在门边看着,并未出声。 直到温念姝做完了他才走上前,帮着端了自己的那一盘。 温念姝见他穿着工装,有些疑惑,“今天不是休息吗?你怎么穿这个,要回去加班吗?” “不是,我在外面接了点私活。”裴晏琛说着拉开凳子坐下吃饭。 “昂”两个人到现在金钱方面还是分开的,温念姝也没多问,不过却是竖起了大拇指,对着裴晏琛夸了夸。 裴晏琛听着,没说话,但嘴角却忍不住翘起。吃过后温念姝就收拾了下出门了,留下裴晏琛断后刷碗。 温念姝直接去的百货大楼,这是在56年盖好的大楼,大楼一共有四层,大楼最上面挂着一个大牌子,百货大楼四个字格外清晰。 现在的百货大楼还有个口号,“百货大楼样样有”,整个口号响彻整个沐阳市,在这里小到一根针线,一块手表,大到蝴蝶牌缝纫机,自行车,只要你想要的这里都能找到。 有人说只要百货大楼晚上一打铃歇业,整个沐阳的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这些都是原主记忆里听说的,原主一家是从来没来过,温念姝也是第一次来逛60年代的百货大楼,心情激动地直接揣了八百元和各种票据,她今日一定要尽情消费! 两个人约定的时间是早上八点在百货大楼门口集合,温念姝习惯提前早到一会,所以在门口等了一小会,白晓珠才到。 白晓珠上身穿着一件的确良的白衬衫,下面陪着一条黑长裙一直到脚踝处,脚上则是一双黑色皮鞋,身上斜挎了个小皮包,头发在身后束成马尾,在马尾末端有些许的卷。 果真越简单的装扮越能凸显出大美女的样貌,真好看。 温念姝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白晓珠走到她身前,“怎么看傻了?” 温念姝脱口而出,“你今天的打扮真好看。”说完才惊觉自己说了什么,连忙捂住了嘴巴。 白晓珠笑着,“念姝今天也很漂亮,走吧,咱们进去逛逛。” 说着便拉着温念姝往里走,因为白晓珠身材高挑,比温念姝高出一个头来,温念姝顺势贴上她,和大美女贴贴,和大美女一起逛街,谁会不喜欢!! 但她不知道的是,经过这段时间灵泉水的滋养,她的脸色白皙红润,就连身上的皮肤也白了许多,身材娇小,还有那双弯成月牙的眼睛,看起来清秀可人,特别乖巧,也是个标准的美女。 所以当两个人一出现百货大楼里,许多双眼睛都看了过来,再看到这两个人时都是一亮接着又一亮。 两个人从气质到穿着(主要是白晓珠的穿着)都不像是穷人,所以百货大楼里的人对她们虽说不热情,但好歹没有露出鄙夷和不屑的眼神。 白晓珠显然是早有目标,带着她直奔二楼去了,又拐了几道,来到了一处卖围巾的地方。 对面的人看样子也认识她,“晓珠来了,来看看,这是给你留下的围巾,好多人看中了,我都没卖。” 白晓珠笑着从她手里接过这条围巾,拿在手里往身上比画。 温念姝站在不远处看着围巾,这是条大红围巾,非常的红,是真正的最艳丽的那种红色,没有一丝暗沉,非常明亮,红色太亮眼,温念姝被亮的眼睛险些睁不开。 不过因为白晓珠本身皮肤就很白,再加上艳丽的长相,和这条围巾可以说是相得益彰,她的美貌和围巾的靓丽完美融合,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非常惊艳。 温念姝在心里忍不住感叹,果真大红色围巾还得是大美女围着才好看! 温念姝双眼放光地看着她,白晓珠自己比画了一会,又转头问温念姝的意见,“念姝,你觉得这条围巾怎么样?” 温念姝一个劲地点头,“好看,这条围巾很适合你,显得脸色更加亮堂,而且也很有气质,非常好看!” 这条围巾是白晓珠上个月就看好的,不过当时刚买了皮鞋还有其他东西,没有多余的钱买这个,她又不想找爸妈开口,所以就让人帮忙留一下。 隔得时间有些久了,她有些不确定这条围巾究竟适不适合自己,不过听着温念姝夸赞的话她又重新发现了这条围巾的好看之处,当即对着卖货的店员说道,“麻烦你帮我包起来。” 又转头对温念姝说,“这是百货大楼里围巾款式最多的一家,价钱也公道,念姝要是有喜欢的也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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