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芷欣猜测道:“是因为房子很大?” 季星摇头:“因为我们想要种果树嘛,防止异鸟们跑来偷吃,所以在果树树根的地方撒一些应该也有用的吧?还有水稻小麦什么的……” 陈氏兄妹:“……” 可能是他们不够见多识广,以前每次遇到幸存者对方总是拿一些撒在房子周围就够了,没想到这次碰上个特别勤奋的,居然还要栽种果树种地,那需要用的骨灰就更多了,一麻袋保不齐都不够用。 不过本身他们俩留着那么多骨灰也没什么用,给季星也不要紧,陈烨爽快地答应了,而季星则开心地说要请两兄妹吃饭以示感谢。 陈芷欣大概也是因为很久都没有和同龄的女孩子交流了,和季星聊天的时候透露了,她和哥哥决定要走上灭鸟道路的原因就是他们的另一个同伴就是被异鸟杀死的,他们为了报仇,也为了不要再有很多的受害人,已经坚持在各个大城市,小城市剿灭黑鸟半年了。 即使是在下雪的时候他们也坚持着,虽然当时两人是在南方,雪没那么大,但也有腰那么高了,当时他们找来了工业盐和融雪剂化雪,为了清路十分辛苦,但他们甘之如饴。 季星对两人刮目相看,说真的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不能说是有毅力了,这是一种信念。 也因为两人这样的勤奋,所以他们现在已经对如何剿灭黑鸟有了一定的经验,对异鸟的各种习性和巢穴的分布有了研究,所以现在做起来愈加地得心应手了。 “等夏天最热的时候,我们就去你家拜访,至于现在……我们要趁着春天的气温适宜,多炸几个鸟巢!”陈烨笑道。 两人给季星和越锦搬了两大麻袋的异鸟骨灰,虽然这些骨灰里面还掺杂了一些石粉和泥土,不过已经相对比较精炼了,回头可以直接撒在果树林和田地周围,给异鸟威慑。 季星两人的邀约都被暂时拒绝,陈烨和陈芷欣将刚刚炸掉的异鸟巢穴表面的骨灰收走,随后就离开了。 季星看着车子远去的影子:“还真是风风火火啊……” 越锦点头:“行动力很强,又不受诱惑,的确很了不起。” 陈氏兄妹是季星穿越来这个世界之后遇到的第三组人,之前只见过越锦和赵灵犀,她还觉得赵灵犀的生活方式已经有够不同的了,万万没想到还有像陈师兄妹这样每日疲于奔命的人。 他们和赵灵犀最大的不同就是,赵灵犀会在路上某个风景宜人的小镇小村停下来享受人生,不用在意其他,舒服是首要宗旨。 陈氏兄妹则为了心中的梦想和信念去接触最难缠的黑鸟,烧毁他们的巢穴,从不懈怠,季星喜欢赵灵犀的洒脱和自由,但也敬佩陈氏兄妹的韧性和坚强。 在这个空荡荡的世界里,目前遇到的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人格魅力,这真是一件顶顶有趣的事情,难道H61光波找人穿越还会特意挑好人吗? “他们已经走远了”看着季星似乎在望着人家车子的影子发呆,越锦忍不住提醒“我们该去分仓了。” 季星回过神来,看着眼前这个她在空城中第一个遇到的人,心里突然觉得很是柔软,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她能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恋人是真的太难得了。 她挽住越锦的手臂道:“走吧男朋友。该干活了。”
第96章 风季十三 时隔几个月,季星再次感受到了囤货的快感。这个位于西塘市工业区的分仓里面真的有好多玻璃哦!因为现在知道了撒上黑鸟骨灰可以预防黑鸟跑过来啄食,因此就算没有特殊涂层的钢化玻璃也可以拿来用了,这样就多了一些选择面。 而这样材质的玻璃不但仓库里放了大约几百块,连院子里停的卡车里也载着为数不少,完全可以直接把车开走。 而且似乎是因为地理位置不同,西塘市的暴雨下的可能也没那么大,仓库里完全没有被淹的痕迹,只是夏季温度过高导致有些包裹玻璃的纸壳板焦黑了,但完全不影响玻璃的使用,从侧面也印证了这玻璃有多好用,简直是玻璃界的良心。 两人找来一些软布和海绵代替纸壳和泡沫将一块块玻璃包裹好,随后放在特定的运输玻璃的夹板上,这样运输可以更大程度上地保护好玻璃。 两麻袋黑鸟骨灰被两人用塑料布裹了好几层放在车厢内,这也是很重要的东西。 另外,因为原本上卡车就有很多还没卸下来的货,两人当即决定回去的时候分开来开车,这样就可以拉两车玻璃回去了。 两人搬玻璃搬得很嗨很开心,由于这次开了的是最大型号的卡车,后面拖了一大节车厢,因此哪怕是几百块玻璃这么多应该也是可以装下的,除了当搬运工比较累以外,几乎没别的让人郁闷的地方了,大丰收啊,大丰收! 两人从上午搬到下午,三点多才搬完,季星感觉因为自己的腰部和背部持续发力的原因,现在一直起腰就觉得腰要断了。 越锦倒没有感觉到特别累,不过据他说他也不轻松,只是外表看不出来而已。 两人一起吃了点东西休息了好一会儿,这才分开来各自上车,回家了。 清晨出门的时候季星错过了天亮起来的美景,而回家的时候,她没有再错过夕阳西下。 两人小心地驾驶着卡车,时刻谨记车厢里放着的是玻璃,因此在转弯或者看到有坡度的路段时都尽量平缓的经过,回去的时间比出来的时间长了一些,但这是必然的。 再看到玉城市那熟悉的环城公路时季星松了口气,虽然这个城市没有人,气候也很恶劣,几乎没有什么能让她消停的时间,但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季星还是觉得有个家真是太好了。 这座空城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成了能让她安心的地方。 …… 有了玻璃后两人就能继续开始焊接大棚的工作了,不过这次带回来的玻璃只有一小半是带涂层的,余下的都是透明的玻璃,看起来比较普通,不过也是一样结实。所以两人干脆在切割玻璃的时候就直接用红色的颜料涂上一道,回头就能直接安装了。 另外黑鸟的骨灰也在闲暇的时间按照专业人士的指点分别撒在了三亩地的周围,有了红色颜料和黑鸟骨灰的双重保险,相信种了水稻和麦子不太可能会被黑鸟糟践了——要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被黑鸟糟蹋了,季星真的会气死了。 两人在接下来的十几天内飞速焊接好了大棚框架,并且在支架上安装了轮胎以便于运送,不过这次是去修车店找的电动车用的大轮胎,不会再卡在石子路里了。 有了经验以后就能提前预估可能会出问题的环节,同样的错误不能犯第二遍。 待两人将三亩地的大棚都整理好,用犁地机把地全部犁了一遍,挖好灌溉的沟渠时,时间已经过了半个月,此时越锦育的苗已经可以拿来栽种了。 于是两人当机立断,把自己沤的肥挖出,均匀的施进地里,完全发酵过的堆肥会让土地的肥力保持在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虽然味儿大了些,但绝对是好东西。两人既然已经决定种地了,就不会嫌弃这点事情。 两人最先开始种的还是小麦。 两人的小麦种子也是在种子店找到的,按照书上所说的春小麦一亩地需要十到二十公斤小麦种子,他们特地挑的是这个世界产量最高的一种春小麦并且两人在晚上费了一些时间把种子包了一下,留下粒粒饱满的三十斤。 挑好小麦种子是不能直接耕种的,还要拌农药。 ——虽然季星也很想吃无公害无农药无化肥的粮食,但显然两人现在的情况并不适合她这么挑剔,一方面他们只准备种一亩地的小麦,希望产量能达到理想状态的一千到一千二百斤,另一方面虽然异鸟暂时不成威胁,但谁知道地里有什么变异的虫子之类的,种子不拌农药就埋进地里等着被虫子啃光吗? 种子准备好了,灌溉也不成问题,比起需要一直弯腰栽种的水稻,两人对于小麦耕种也是做了一些准备的,他们找来了比较便捷的播种机,这播种机上面只带了一个简单的发动机,人只要推着走,就会自动将小麦种子均匀地埋进地里。 就是动静太大了,季星怀疑这发动机是六七十年代的那一种,轰隆隆的,吵起来都会觉得耳鸣。 表面被裹上一层粉色农药的麦粒被种进地里,有了机器的帮助,两人一边一个只用了一个小时就种完了一亩地,当天就开始种水稻了。 首先按照一定的公式算出应该往水稻田里放多少水,先将水引进去——值得一提的是,两人为了灌溉方便,直接把护城河分支的水引了过来,用挖地机挖了一条很长的沟渠,并在田地间准备了一个大水坑,用作储水池,而这些工作都是在一天之内完成的,只能说科技改变世界,这要是手动把两人少不得得忙上十天半个月。 将水稻田里引入适量的水后,就可以开始栽秧了。 原本越锦还以为两人要弯着腰一下一下地把秧苗栽到地里,没想到他们瞎猫碰死耗子的在农机店里找到了一台已经落了灰的自动栽秧机。 对没错,新时代种地就要用新方法,他们不但有自动播种机,还有自动栽秧机,季星觉得等到收割的时候,他们也可以用机器收割。 虽然如此,但要栽的苗还是要自己分开来放在栽秧机的卡口里的,两人满手是泥地把秧苗分配好后就尝试着把栽秧机推到水稻田里了。 没想到的是这栽秧机比播种机声音还大,虽然栽种的秧苗比较整齐,但季星觉得自己耳朵都要震聋了。 就在这“热热闹闹”的气氛里,两人终于完成了种地的计划。 作者有话说: 最近天气转凉了,大家一定要注意防寒保暖,作者就是一个不小心中招了,眼干鼻塞,现在看到电脑屏幕就会疯狂流泪,大家不要像我一样。
第97章 风季十四 季星本以为地种上就万事大吉了,可没成想麻烦还在后头。 “麦子水稻都种好了,咱们总算可以稍微歇一歇了。”季星坐在家门口看着小狗溜鸭子,虽然空气一如既往的不太好,不过温度上来后,外头的温度还是蛮舒适的。 越锦拿着油桶给搅拌机加油,一边忙完了,他们自然又要开始盖房子了,混凝土要重新开始搅拌。 目前已经挖好地基,接下来就是搭设底基,一步步把位于别墅两边的两排房子建好。 距离夏天也不算很远了,两人都知道,一旦到了炎热的季节,他们又要恢复成昼伏夜出,到那时干什么活都非常不方便。 季星坐着休息够了就站起身走到一旁骑上电动车:“我去了。” 越锦点头:“小心点,有什么事的话赶紧回来。” 季星点点头,骑着车离开了。 季星是去地里开窗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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