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说:“她没有穿回来,我们从她嘴里得不出任何锚点信息,我还是什么都没想起来。” 莫向晚喝一口蔓越莓汁,思考片刻。 “也有可能需要视觉或听觉刺激。实验表明,图像一样能激活人的韦尼克区,效用甚至比音频还要强烈。” “视觉或听觉?这更不可能了。”拜托,那可是很远很远后的未来。 莫向晚皱起眉头:“如果知道剧本的话,说不定我还能说服她演场戏,就像康复老年痴呆一样。” “你才老年痴呆。”甄巧带着微醺的醉意,敲了一下他的头。 不知不觉中,酒吧静了下来。 吵闹的迪斯科逐渐过度为了一曲古典音乐,钢琴如落在屋檐上的雨点,清脆悦耳。 方才喧闹的人群也静了许多,摇晃的酒杯中装的不再是鸡尾酒,而是红酒。 “这是什么曲子?”甄巧觉得很熟悉,但想不起来。 莫向晚喝完最后一口果汁:“《升C小调夜曲》。” 虽然他唱歌跑调,却对旋律异常敏感,听一个乐句就知道。 “你当时参加钢琴比赛的那首?” “嗯。” 甄巧想起了往事:“然后拿了铜奖,真有你的。” 越听,悲伤越流成一条河。 这首夜曲本就慢而轻柔,听着悲伤也是理所应当。 她想起当年在台下看莫向晚弹琴的时候,他修长的手指每一次移动都像墨水葡萄般沉睡。 甄巧没缘由地又想起了《一步之遥》。 那首钢琴与小提琴合奏的探戈,明明节奏和旋律都很欢快,可她却觉得那首曲子听得让人落泪。 为什么? 钢琴和小提琴就差了那么半拍,又不是永不相遇,为什么会让人觉得悲伤? ——如果我忘了……该怎么办? ——那就找到我,让我们为你演奏那首曲子。那是我们的最后一曲。 ——那时的你会吗? ——你以为我的十级白拿的? 当然,甄巧也不知道如上对话,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可她偏偏就想到了那该死的《一步之遥》。 如果忘了,就该演奏那首曲子。 那被当做手机铃声的曲子?9月23日那天,听到这声音,心脏都会骤停一瞬,她宁愿此生都不再听到它。 听着听着,莫向晚闭上了眼睛。他立体的五官沉浸在幽暗的顶光中,深深的眼窝成了两片黑,像古希腊石膏像那般。 …… 为什么要将它设为手机铃声? 甄巧突然想不起来了。那首曲子好听是好听,出名是出名,可她素来懒得设置手机铃。 现在她的手机铃声就是默认的,从买手机那一刻就没换过。 明明没有理由换铃声的。 甄巧问:“严笑的小提琴拉得好吗?” “进过梅纽因小提琴决赛,虽然没拿奖,但在业余选手里面已经很牛了。” 那就是非常厉害。 能在音乐方面得到莫向晚认可的人,都非常厉害,这一点甄巧还是非常相信的。 “十级过了?”这个问题可能有点蠢,可她还是忍不住想问。 “应该八九岁就过了吧。”从莫向晚的表情来看,这个问题确实相当的蠢。 真的对上了。 眼前的世界突然扭曲。 甄巧问:“你知道《一步之遥》吗?” “你最喜欢的曲子。” 我最喜欢的曲子。 我喜欢,可是为什么? 甄巧困惑:“我什么时候知道它的?”她连这个都想不起来了,真是金鱼的记忆。 “室内音乐会,”莫向晚眼神悠远,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你说喜欢那曲子的调调,刚好我们一人会弹琴,一人会拉琴,就练了练。” 甄巧一下子捕捉到了关键信息,脊背倏然挺直。 “你们合奏过?” “嗯,我们都也喜欢那首曲子,很好听。” ——那就找到我,让我们为你演奏那首曲子。那是我们的最后一曲。 那句话浮现出来,跳跃。 最后一曲? 为什么是最后一曲? “你们最后一次演奏是什么时候?”甄巧握紧拳头,掌心渗出汗。 “很久很久以后了,”莫向晚思考着,好像回忆于他变得很费力,“我失去记忆的前一天。” 甄巧震惊地瞪大双眼。 “那天为了庆祝你选上院士,我们特意在家里给你准备了个惊喜派对,你一进门,我们就给你演奏了。”讲着讲着,莫向晚的嘴角浮现出了怀念的笑意。 甄巧已经不在乎自己当上院士了,虽然她听到这个头衔也很震惊,不过荒谬的事太多太多,也不缺这一件—— 她只想找回自己的记忆。 真的是最后一曲。 说不定在听到并看到他们合作一曲《一步之遥》,就能想起从那一天起之后的事情了。 莫向晚也突然反应过来了,欣喜地问:“怎么,你对这事儿有印象?” 甄巧摇摇头。这也是实话,因为她连严笑拉小提琴的样子都没印象。 但是:“严笑跟我说,如果忘记了什么事情,可以找她和你合奏一曲,兴许就想起来了。” “她说的?什么时候?”莫向晚困惑歪头。 “我也不知道,好像是……很远很远的未来。”远到那些话只剩下冷冰冰的文字,别无其它。 她实在不敢相信,一切谜题的解决方法竟然这么简单,又这么具有艺术性。 莫向晚很激动:“说不定这真是个锚点。” 不过,另一个难题又来了。 “她会配合我们吗?” “放心吧,我和她认识那么多年了,我最知道怎么忽悠她。”莫向晚胸有成竹。 “现在的她会拉这首?” “你太小看梅赛的含金量了。”莫向晚笑得很神秘,让她想起了那杯莫吉托。 他的笑容好像莫吉托,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很像莫吉托;难怪看到那杯黄绿森林,就会想到他。 肖邦的夜曲切换为了另一首迪斯科。 Le Temps又吵闹起来了。 ** 莫向晚果然没有食言,那个性格臭到极致的严笑真的同意配合演出了。 一周后,他们就练好了。 因为要尽可能还原当时的场景,他们将演奏地点定在了学生活动中心的大琴房。 大琴房很少对外开放,因为里面有一架价值两百万的施坦威,据说莫向晚花了不少钱才租了一个小时。 甄巧曾试图和他平摊租金,想一人一半,却被莫向晚拒绝了。 “我的钱就是你的钱,你的钱也是我的钱。” 甄巧竟无法反驳。 而且,这首《一步之遥》将只演奏给甄巧一人听。 梅赛和肖赛的高手强强联合,免费给一个人表演,甄巧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只能默默感恩戴德。 他们三人走进琴房,严笑背着她陈旧的小提琴包,另两人两手空空。 看到那架高贵的施坦威钢琴时,严笑眼皮都没动一下,富二代对此见怪不怪。 与此相反,莫向晚倒颇为兴奋,还没开始弹,现在钢琴附近左走右走,左看右看,像欣赏一件艺术品。 严笑拿出小提琴,在弓上来回摸了几遍松香后,开始调音。 莫向晚拉起钢琴盖,弹了几个键,配合她调音。 甄巧素来对音乐一窍不通,听不出好坏钢琴的区别来,只觉得这架施坦威的音色比莫向晚家里那架音色清亮不少。 虽然只是调音,严笑已经充满专业范了,让人一看便肃然起敬。 钢琴倒不用调音,莫向晚已经坐在琴凳上,默默看着自己的演出搭档。 空气一时间安静得有些尴尬。 尤其是在严笑和莫向晚都面无表情的情况下。 莫向晚开口了。 “传说西方音乐史有个诅咒,贝多芬之后的作曲家写完第九交响曲就会死掉,比如骂了、舒伯特、德沃夏克等等,就说是贝多芬的鬼混作祟——除了一个人。” 严笑颇感兴趣,抬起头看向他:“谁?” “肖斯塔克维奇。” “真的?” “真的,因为他是苏联人*。” 安静了三秒钟后。 严笑竟笑了起来,眼睛眯成月牙。 从未笑过的冷面美女竟然笑了。 不可思议。 甄巧并不知道这究竟哪里好笑,于是觉得十分好笑。 话说回来,也不知道莫向晚是如何动用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游说的。 甄巧心里是佩服的,毕竟她一秒都不想和严笑独处。 “那我们开始吧。”莫向晚冲严笑点点头,又冲甄巧眨眨眼。 “期待。”甄巧确实期待。 严笑看看她,眼神怪怪的,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甄巧不明所以。 良久之后,严笑微微颔首,诚恳道歉:“对不起,我之前不知道你日子不多了,言语有些过激。” 甄巧面目狰狞:“……”她终于知道,莫向晚究竟是怎么说服这家伙的了。 她看向莫向晚,他飞快移开眼神,满脸写着心虚。 造谣是吧! 但甄巧也不能否认,只能点头微笑,真是有苦说不出。她怕一否认,严笑爆脾气上来,这次演奏就泡汤了。 要澄清,也得等嫖完这场演出再说。 一切准备就绪。 严笑架好小提琴,站在莫向晚的身侧;莫向晚抬起双手,手指即将触达高贵的琴键。 他们相视一笑,真的好像熟识多年的老友一般。 在练习的那些日子里,他们已然熟悉了起来。他们注定是志趣相投的好友,尽管时光提前了十年,依旧是这样——因为他们永远是他们。 十年后的他们,也就是十年前的他们。 莫向晚说得确实不错。 琴弓落弦,手指落键。 甄巧其实也不抱多大希望。打心底来讲,她并不太相信一场演奏就能唤醒记忆,但有希望总比没有好。 一切皆有可能。 一进入演奏状态,莫向晚不再是那个莫向晚,而严笑也不再是那个严笑。 天才语言学教授与未来的物理学家,他们的乐声承载了音乐最深的秘密,也承载了宇宙最宏大的秘密。 《一步之遥》是一首西班牙探戈,模仿男人和女人跳舞的场景,小提琴刚好是女步,钢琴刚好是男步。 也不知他们提前练了多少遍,他们的音符确实差了半拍;然而虽差了半拍,却又和谐得可怕。 那是命中注定的演奏,那是永生难忘的演奏。 甄巧看呆了。 严笑纤细而灵巧的手指像施了魔法般,拉着琴弓跳动。实在很难想象,那样跳跃的、灵动的乐声竟来自于这么个严肃的人。 跳跃的音符轻盈灵巧,像小兔子在草地上闪躲、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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