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异能开发了一下自己的大脑,现在不仅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分析能力也很强。 参加科举必然要做文章……他多看点别人写的文章,全都记下来,自己写的时候也就有头绪了。 正聊着,金小叶抽空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只连着猪蹄髈的猪蹄。 瞧见朱寻淼和徐启飞,金小叶热情地邀请两人留下吃饭,朱寻淼和徐启飞想跟黎青执多聊一段时间,欣然同意。 金小叶用昨晚上就放水里泡着的黄豆炖了猪蹄,最后端上来满满一大盆,再加上蒸鸡蛋羹和蒸大头菜汤,虽然不丰盛,但也够吃了。 就是以前吃饭特别积极的黎老根在得知朱寻淼是朱家大少爷之后,死活不敢上桌吃。 金小叶干脆将菜留开一些,让他带着三个孩子在厨房吃,至于她自己,她用陶罐装了点吃食,就匆匆离开了。 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朱寻淼他们在黎家吃午饭的时候,朱前把苟县令约了出来,请苟县令在县城最大的酒楼吃饭。 苟县令很爱钱,他非常愿意跟崇城县的富商来往。 其实年轻时,苟县令更看重仕途,一心想要在官场上大展宏图,但他人到中年才考上同进士,注定不会在仕途上有很大发展,也就卸了心气,对当官这事儿,他只求不出错就好。 朱前和苟县令都有心跟对方交好,越聊越投契,聊着聊着,免不了就聊起昨日那桩案子。 苟县令夸奖了一番朱寻淼。 他是真的觉得朱寻淼不错,看到弱小被欺凌挺身而出的人,总是会讨人喜欢的,他觉得他跟朱前交往,都安心了几分。 朱前则少不得要夸一夸苟县令家里的孩子,夸完又道:“大人,昨日那断了胳膊的书生对你极为仰慕,想为你写个文章,据说已经开始动笔了。” “他有这个心就好,既然受了伤,还是先养伤为好。”苟县令想到那个瘦骨嶙峋的书生,一阵唏嘘。 他之前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的肉有点多显得笨重,但瞧见那书生之后,他觉得肉多点也挺好。 不管怎么样,有这么多肉保护他,不满十岁的孩童是打不断他的胳膊的。 至于朱前说黎青执要给他写文章……来到崇城县之后,早就有书生给他写过文章了,但他觉得这东西没什么意思。 这些书生写不出流传千古的名篇,并不能为他扬名。 朱前没有多说黎青执的事情,也没有给苟县令看自己的自传。 他不知道黎青执会把苟县令断案的书写成什么样子,既如此,还是别拔高苟县令的期待为好。 不过朱前问了苟县令以前断案的一些经历,正好苟县令也爱讲……朱前将苟县令讲的内容认真记下,打算找时间转告黎青执。 两人的这顿饭吃了许久。 朱前在吃饭的时候并没有送苟县令东西,但他安排了船,亲自送苟县令回去。 等来到苟县令住处附近,苟县令下船的时候,朱前递上去一个看着非常朴实的竹篮:“大人,我准备了一些点心,大人可以尝尝。” 这篮子里确实装了点心,但那点心是装在纯金制作的盒子里的。 苟县令回到家,看到那金盒子就乐了——朱前就是实在! 庙前村。 黎老根在知道朱寻淼是朱家少爷之后躲着朱寻淼走,但一转头,他就去找村里人吹嘘了一番,说黎青执多么受朱家重视——受伤之后,朱家大少爷竟然亲自来看他。 朱寻淼这次来看黎青执,带了些简单的糕点,这些糕点更是被黎老根大说特说。 村里人被黎老根说的,都觉得黎青执被打断一条胳膊很值得了! 黎家来人的事情,在隔壁住着的姚振富不可能不知道,于是昨晚上很高兴,想着今天要好好读书的姚振富,就又心神不宁起来,一整天都没看进去什么东西。 黎青执不就是去朱家抄了个书?朱寻淼怎么还亲自来看他? 姚振富心里生气,少不得念叨几句,金茉莉听了就道:“听说黎青执帮朱寻淼挡了一下,要是没他挡着,朱寻淼要破相。” “原来如此!他没什么本事,倒是很擅长讨好人!”姚振富冷笑一声:“不过他肯定没想到他会断了胳膊,这胳膊断了,可不一定能长好!” 姚振富发了一天牢骚,等朱寻淼离开,心里才好受了一点。 而这个时候,一天已经过去了大半。 算了,明天再看吧,离明年县试还有半年呢!姚振富放下书,躺到了床上休息。 另一边,黎青执在把朱寻淼他们送走之后,又被村里人围住了,都是来找他聊朱寻淼的。 “黎青执,那朱家少爷长得真气派!” “我这辈子,还是头一件见到长得这么俊俏的年轻人!” “跟朱少爷一起来的是谁?” “这些读书人,看着就跟我们不一样!” …… 朱寻淼和徐启飞的长相其实算不得多么出众,但他们细皮嫩肉皮肤还白……他们村就没有朱寻淼那么白的人! 人们说着说着,还提到了姚振富:“跟他们一比,姚振富都不像个读书人。” 姚振富矮胖还黑,明明是个读书人,但那完全遗传了姚艄公的长相,让他更像是一个庄稼人。 黎青执是喜欢跟人聊天的,今天聊了一整天,他非常高兴。 但他也忍不住叹气——聊了一天,他都没时间看书写书。 从明天开始,他要克制自己聊天的欲望,多读书,多写书,每天还要抽出一个时辰来,教三个孩子认字和算数。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黎青执先教金小叶认字,然后就拿着之前跟朱家借的书看起来。 他看了一个时辰才放下书,把正在玩游戏的三个孩子叫了过来。 黎大毛黎二毛看到黎青执,就一人抱住了黎青执一条腿。 黎青执会陪他们玩,还会给他们讲故事,村里其他孩子的爹没一个能做到,黎大毛黎二毛现在觉得,他们爹是村里最好的爹! 自从有了爹,他们就天天吃白米饭吃肉了,这可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黎青执亲了亲黎大毛黎二毛的脑袋,然后道:“大毛二毛,爹给你们起了两个新名字。以后大毛二毛是你们的小名,至于你们的大名……大毛,你以后大名叫黎行简,是做事简单的意思。二毛,你以后叫黎行易,是做事容易的事情。爹希望以后你们不管想做什么,都能简单容易,顺顺利利。” 黎青执说完,用左手一笔一划,仔仔细细地将这两个名字写在不同的纸上,然后给了黎大毛和黎二毛。 写完,黎青执就见赵小豆羡慕地看着黎大毛和黎二毛。 黎青执笑了笑,对赵小豆道:“小豆,我也给你起了个名字,你以后就叫赵廷举吧。” 这个时代,当老师的给学生起名字很常见,黎青执相信自己给赵小豆起名,赵小豆和赵老三是不会有意见的。 用孩子能理解的意思简单介绍了一下赵小豆的新名字,黎青执又拿出一张纸,将“赵廷举”三个字写在上面。 之后,黎青执先指点三个孩子在地上写他们的名字,等他们能顺利写出来之后,他给他们一支毛笔,让他们试着在纸上写他们的名字。 赵小豆先拿到毛笔。 这还是他第一次拿笔,握着手上的笔,赵小豆非常紧张,不敢往纸上落。 黎青执道:“小豆你别怕,只管写。你看你哥哥我右手断了,用左手写的字挺难看的,但我还是会写。” 赵小豆比黎大毛黎二毛大不了几岁,但他是黎青执的表弟——因为赵老三当了上门女婿,所以他们算是表情。 得到黎青执的鼓励,赵小豆小心翼翼地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已经八岁了,学东西比黎大毛黎二毛要快,再加上他这人小心谨慎之前已经练了很多遍……他的字写得挺好的,并不比黎青执差多少。 等赵小豆写完,黎青执又让黎大毛黎二毛写,这两个孩子写的就七歪八扭了。 从今天开始,这三个孩子有大名了。 黎青执教完名字,又让黎大毛黎二毛教赵小豆数数,背乘法口诀。 至于他自己,他要开始写书了。 苟县令的书,黎青执打算尽快写出来。 黎青执的这一天过得很充实,隔壁姚振富就不一样了。 昨天没能好好看书,临睡前姚振富很懊恼,他思来想去,在睡前给自己写了个计划。 他打算明日早上起来吃过早饭就开始读书,上午要将《论语》重温一遍,下午要写一篇文章。 洋洋洒洒写完计划,他兴冲冲地睡了,但第二天早上起来吃过早饭,他觉得自己浑身没劲儿。 他先是想着自己《论语》可以不读,休息一会儿,等下午写一篇文章就行,但最后不仅书没读,文章也没写…… 黎青执不知道姚振富的想法。 他是一点不排斥读书的。 读书对他来说并不累,甚至还是享受。 在末世的时候,他无数次怀念自己无忧无虑在学校上课的日子,哪怕曾经他觉得很辛苦的高三,在回忆里也是充满温馨的。 高三那一年,他吃得特别好! 不过第二天,黎青执的看书写书计划就又被打断 了——丁喜和朱前一起来了! 丁喜也是来看黎青执的,正好朱前想跟黎青执说苟县令的一些事情,两人就一起来了。 中秋前一天,黎青执将他给丁喜写的书交给了丁家的管家。 傍晚,丁喜一回家,管家就将书拿了出来。 当时时间不早了,丁喜本来没打算看,但正好朱前带着朱寻淼来找他,朱寻淼还特别想看。 丁喜挺喜欢朱寻淼这个侄子,就跟朱寻淼一起看了起来,这一看,就放不下了。 朱寻淼比他更甚,一直站在他身边伸长了脖子看,朱前准备回家的时候,都叫不走朱寻淼! 他们两个就这么看到了半夜,丁喜熬不住先去睡了,而朱寻淼一直等到把书看完才去睡。 中秋这天,丁喜起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书,他越看越喜欢,几次拍案叫绝,看完之后更是抓心挠肝想看后面的内容。 然后……他听说黎青执的胳膊断了。 黎青执好好的,胳膊怎么就断了呢?! 黎青执胳膊断了,还能给他写书吗? 丁喜找到朱前打听情况,然后他的书就被朱前拿走了。 朱前花了一天看完那十万字,跟他约好,一起去看黎青执。 “老朱,黎青执真的能用左手写字?”丁喜还是觉得有点不敢置信。 他想用左手吃个饭都做不到,黎青执竟然能用左手写字? “能,之前阿淼去看他,亲眼所见。” “那我的自传,他能快点写完吗?”让一个断了胳膊的人继续写书有点不厚道,但丁喜真的很想看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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