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都把他写成一个大侠了!他甚至想要找人抄个几百本,拿去送人,让人知道他老丁多么厉害。 “怕是不能,他应该会先给苟县令写。”朱前道。 黎青执要给县令大人写啊,那他的书是得缓缓,丁喜有点忧伤。 朱前和丁喜是吃过了饭过来的。 丁喜对黎青执写的书夸了又夸,还给黎青执留下五十两银子,至于朱前,他把他跟苟县令聊天时,苟县令提到的几个案子说了说。 苟县令不觉得自己能在仕途上走远,也就将心思放在了其他地方。 读书……话本苟县令爱看,但那些典籍他在考完进士之后,就不想看了。 至于写诗作画弹琴之类……苟县令家中还算富裕,这些他都学过,但都没什么兴趣。 他如今爱做的事情,一个是吃,另一个就是破案。 破案真的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把案子破了还特别有成就感,因为这个原因,苟县令在上面花了不少时间,也确实靠着自己的本事,破了一些案子。 普通百姓知道的其实不多,苟县令自个儿才是最清楚的,而这些,他都跟朱前说了。 朱前记忆力不错,再加上他找人打听过相关一些消息,这会儿也就详细地给了黎青执说了说。 黎青执一下子就多了很多能写的东西,一时间只恨自己时间不够,写不过来。 朱前他们稍稍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但他们的到来,少不得又让庙前村的人激动起来。 “你知道吗?朱老爷也来看黎青执了!” “那朱老爷来的时候坐的船特别气派!” “朱老爷和另一位丁老爷穿的衣服可真好看!” “黎青执是真的出息了!” “听说朱老爷又带了东西过来,黎青执运气真好,遇到了这么一个贵人。” …… 黎青执在朱前和丁喜离开后,奋笔疾书飞快地写书。 他一心想要写快点,写书的速度还真的就越来越快,只是那字有点潦草。 而黎青执写书的时候,隔壁,得知朱前来了庙前村的姚振富心里头又开始难受了! 他最后也就只能像前几天那样,发誓明天一定要好好读书。 读书写书,还有养伤的时间过得很快。 眨眼,距离中秋就已经过去十天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黎青执用又丑又潦草的字,写了两部描述苟县令破案的短篇小说。 他一开始以为光写破案,一个案子写几千字就差不多了,但真的开始写,就发现这点字其实是写不完的,这两个案子,他每个都写了两万字左右。 不管怎么样,好歹写出来了! 黎青执不想誊抄,他在原本的稿子上涂改了一下,然后就将之装好,拜托金小叶送到朱寻淼手上,让朱寻淼找人誊抄一下。 送走稿子,黎青执看了看自己的左手,有点佩服自己。 他这次追求速度,不管不顾地写字,字写得确实很潦草,但写着写着……他发现自己用左手写的字虽然很丑,但笔画之间很有气势。 他真厉害! 黎青执把稿子送出去之后,就开始写丁喜的书了。 丁喜又给他送来五十两银子,看在钱的份上,这书他要快点写出来。 黎青执天天在家用左手写字,庙前村的人自然都看到了。 于是村里就开始有流言,说是黎青执的右手已经好不了了,所以黎青执才会练习用左手写字。 村里人都很敬重读书人,黎青执写字的时候,大家并不找他说话,但黎青执忙了一天,傍晚出去走走的时候,村里人会上来搭话。 这天黎青执出去锻炼身体,就遇到了金小姑:“阿青,你的胳膊好点了吗?” “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黎青执道。 他说的是真话,靠着异能,他的右胳膊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不过他还不敢用右手,怕别人怀疑。 “阿青,你的胳膊真的能好?”金小姑又问。 “能好。”黎青执很肯定。 金小姑闻言,又开始抱怨跟她家“仇深似海”的姚祖明:“我就说你的胳膊一定能好!阿青你是不知道,姚祖明他一直在说你的坏话,说你的胳膊好不了了,他那张嘴真的臭死人了,你可一定要给他点教训啊!” 金小姑真的是孜孜不倦地想让他们去找姚祖明的麻烦。 但他真的没兴趣被狗咬了去咬一条狗。 黎青执轻咳了一声:“小姑,他爱说就说吧,我打不过他,他要是把我另一条胳膊打断了怎么办?” 金小姑只能气恼地走了。 同一时间,李秀才的学堂放学,朱寻淼刚出门,就看到了撑着船的金小叶。 “朱少爷,我相公有东西让我给你!”金小叶朝着朱寻淼招手。
第49章 李秀才 朱寻淼见过金小叶, 得知黎青执让金小叶给他带东西,立刻走了过去。 金小叶拿出一卷卷起来的纸,将之给了朱寻淼:“朱少爷, 这是我家阿青这段时间写的东西,他让我给你。” 黎青执用左手写字到底不怎么习惯, 也就写不出来指甲盖那么大的字,这一个个的字, 基本上都有瓶盖大。 如此一来, 写四万字的稿子用的纸也就有点多,分量不轻。 朱寻淼将之接住, 心里就升起喜悦来——他终于又有书看了。 金小叶这时候又道:“我家相公说他的字写得有点潦草, 要麻烦你找人誊抄一遍才能见人。” “我知道了,我会找人誊抄的。”朱寻淼道。 “他交代的我都说了, 家里还有事,朱少爷,我回家去了!”金小叶跟朱寻淼说了一声,手上的竹竿一撑,那小船就离开河埠头, 往庙前村的方向而去。 “朱兄,那是谁啊?”朱寻淼的一个同窗好奇地问朱寻淼。 “是我一位好友的妻子。”朱寻淼道。 朱寻淼的同窗闻言皱眉:“朱兄, 你那好友……” “怎么了?”朱寻淼见他像是有话要说,不解地问道。 这人道:“朱兄既然问,我就直说了, 你那好友即便家中贫困, 需要妻子做些活计补贴家用, 也该让妻子在家中做针线活才对,怎么能让妻子出来撑船抛头露面?朱兄, 你该提醒一下他,让他别让妻子做这般有伤风化的事情。” 崇城县商业发达,对女人也就不像某些地方那么约束。 走在大街上,时常能看到女人打理铺子做小生意,河面上,撑船的船娘也有不少。 又因为女人能挣钱,自己有收入,崇城县的女人地位不低。 可即便如此,在大部分读书人看来,女人就不该抛头露面。 朱寻淼听黎青执说过金小叶,黎青执言语间对金小叶满 是感激,说要不是金小叶,他之前可能会饿死……也因此,朱寻淼虽没怎么跟金小叶说过话,但很欣赏金小叶。 现在金小叶不过是撑个船,怎么就有伤风化了? 朱寻淼冷笑了一声:“方兄当真是君子,不如从街道这头往那头走,劝那些出来讨生活的女子回家去!”看那些人不打死他! “你……”这位方姓书生涨红了脸。 朱寻淼又道:“先生的家眷还每日来学堂送饭,方兄也可去提醒一番。” 朱寻淼说完就走。 他这个同窗名叫方子荐,方子荐家境一般,能读书全靠母亲和姐妹做针线活挣钱,跟徐启文的情况相似。 大概是看徐启文跟他走得近得了许多便利,方子荐就想与他交好,只是这个方子荐太过迂腐,实在让他生厌。 这人之前竟然劝他,让他父亲放弃做生意当个地主,说是这样他就不会被人看不起了…… 他父亲真要不做生意,他还能有现在的生活吗?! 他又不蠢! 朱寻淼回到家中,就迫不及待地拿出那厚厚的一叠宣纸,看了起来。 太好看了! 这破案的故事,一点都不比他父亲做生意和他丁叔快意江湖的故事差! 不,应该说还更好看! 朱寻淼看书的时候,金小叶已经回到了庙前村。 她的船在庙前村的河埠头停下后,就有一些村里人围上来:“小叶,你那还有袖套吗?” “我想要个围裙。” “小孩子的罩衣有了吗?” …… 金小叶拿到黎青执那五十两银子之后,就买了许多布料,再加上朱前送的布料,她一下子就有了很多布。 有了布之后,金小叶就让王姐和徐夫人做了一些样品出来,再让她们将布料裁剪好,让其他人照着样品做各种东西。 朱家送的布料,金小叶只给那些手艺精湛的人,让他们帮着做东西,她还提供了一些花样,让她们务必把每一样东西都做得精致。 用这些布做出来的东西,是要卖给有钱人的。 她买的次品布料,则走实惠路线,因为眼下天还不是特别冷,金小叶就让她们先做了一些袖套罩衣围裙之类,在崇城县和附近的村子兜售。 夏天大家的衣服可以天天洗,但冬天就不一样了,很多人总共就一件棉袄,那是要连着穿好几个月的。 可想而知,几个月下来那棉袄会有多脏。 孩子就更不用说了,一到冬天,那些孩子鼻子下面就会挂上鼻涕,他们还喜欢用袖口擦……洗干净的棉袄穿上身之后,要不了多久,袖口那里就已经脏得不行了。 因而有条件的人家,会在棉袄外面加一件衣服,但在农村,多的是没条件的人家。 大家就会想办法给孩子做个袖套,或者只有前面和袖子,可以反着穿的罩衣。 做袖套和罩衣所需的布料,比做一件完整的衣服要少很多。 金小叶卖的袖套和罩衣价格非常便宜,比他们自己买布料做更便宜,村里人就都来买了。 至于这些布料在染色上有些瑕疵……村里人压根不在意。 反正用上不久,就全黑了。 “都有!大家要是想买,去我家吧!”金小叶说完,就挑起了一副担子。 这些东西不需要在上面绣花,裁剪好之后做起来特别快,一个女人一天少说能做十几件,她手上也就不缺货。 想买东西的人跟着金小叶往黎家走,来到黎家,就见黎大毛黎二毛还有赵小豆戴着袖套,正把饭菜端上桌。 他们的袖套,是用之前朱家给黎青执送衣服时,那裹着衣服的包袱皮做的。 这袖套跟现代的袖套没什么区别,就是现代的袖套两头装的是松紧带,他们的袖套两头是放了一根带子,把袖套戴上之后,要将带子系上。 村里到处都是泥,就连屋子的墙都是泥土的,那些孩子基本上都是泥人,但黎大毛黎二毛赵小豆看着就干净很多,这些人少不得夸奖几句。 “小叶,小树,你们快去吃饭吧,我来招待大家。”黎青执从屋里出来,让金小叶进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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