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蚊虫多时,只能尽量将窗户都关起来。 入睡前,李砚把窗户关得严实,外面的风一丝都吹不进来,室内的温度就赶不上外边儿凉快。 不能开窗,又遇上近来秋老虎,夜间无风更是让屋内燥热难耐,林菀一直嚷嚷着热,李砚又不敢开窗,便只能一直用扇子给她扇着风。 两人就着蒲扇带来得到点点微风,在寂静深夜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了许久。 林菀强撑着睡意,好不容易等到子时过半,她预估着差不多零点的时候,道:“砚哥哥,生辰吉乐。” “谢谢菀菀。”李砚嘴角轻笑着,他缓缓低下头,薄唇爱怜地亲在了她的眼眸上。 “我送你的生辰贺礼喜欢吗?” 她抓着他的手,附在自己明显隆起的小腹上,本来安静的小家伙突然踢了一下,李砚的掌心只隔着薄薄的中衣,自是感受到了。 他脸上的笑意更甚,摇扇子的动作不停,“喜欢。” “娇│妻爱女在怀,为夫的人生已然圆满。” “这么笃定是闺女啊?” “嗯!” 林菀:“......” * 其实,林菀经常觉得,自己怀个孕,李砚比她还要辛苦。 明明才二十一岁的男人,生生把自己活成了她阿爹的样子,事事操心不说,孩子都还没生,他就开始看各种育儿的书籍。 甚至连她书架上那些,关于产妇产后的护理、照料的医书,都让他翻出来挨个儿看了一遍。 林菀还打趣他说,看样子他们连请婆子的钱都省了,李砚一个人就可以把她照顾好。 自从林菀有孕后,李砚不是没听过别人的调侃,说他一个大男人照顾孕妇,比那经验老道的婆子还厉害。 许多妇人怀孕后脾气差,口味刁钻,连林菀也不例外,可李砚除了包容她,迁就她,纵容她之外,便毫无一丝怨言。 他脾气实在是太好,这让林菀觉得,自己若再这般作下去,真是有些不知好歹了。 林菀有孕后特别喜欢鲜花,因此,李砚每日下值后,便会特意绕去南街,买一捧当日最新鲜的花带回家。 不拘是荷花、月季、栀子还是其他,反正什么新鲜,什么好看他就买什么。 每次林菀收到花之后,都会心情愉悦不少,甚至还会主动亲亲他,作为对他的奖励,这让他十分受用。 当他身着一身圆领绿色绣鸂鶒纹的官服,突然出现在市井时,乍然一下引起了一波不小的骚动,可后来南街的商贩,日日都能见到这位清贵的翰林出现在街头,也就不再惊讶了。 甚至,与他相熟的摊贩,还会主动跟他打招呼。 李砚为夫人买花这事儿,当时在京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诸多闺阁小姐,羡慕林菀都快得红眼│病了,恨不能自己也找个,像李大人这么知情识趣的夫君。 还有那成亲不久的小妇人,也因为夫君不够像李砚这般有情│趣,而与自家男人生气、吵架、拌嘴的,也不在少数。 那时,南街可是刮起了一阵,“爱她就每日为她买花”的风气,甚至,有些商家还用这句口号做了噱头。 可惜,一时情│趣易,日日坚持却难。 到最后,又只剩李砚一个人买花了,而南街的商贩们也不再喊那些口号,只老老实实地经营自己的买卖。 当然,这都是先前的趣谈罢了。 除了这些,他还做了许多事,诸如连小孩儿的小床,玩的小玩具,他都自己画了样式差人提前做好。 那小床上偶有几处毛边儿,都让他给用砂纸,细细打磨了一遍又一遍。 生怕以后把孩子给伤着了。 这还不算完,他甚至一有空就跟隔壁的沈婆婆取经,请教她,如何带刚出生的孩子。 沈婆婆在这文屏巷里颇受人敬重,她为人谦和恭顺,家中又和睦,两个儿媳也从来没跟她老人家红过脸。 她家孙子孙女共五个,自小就是她老人家在带,孙婆婆把孙辈们照顾得既干净又壮实。 李砚便花了心思,将沈婆婆提到的,育儿过程中将会遇到的一系列问题,都记录下来誊抄成册,日日研读。 他那股子认真劲儿,林菀觉得比科举考试那会儿更甚。 林菀想到,李砚为孩子做的这些大大小小的事,也没再同他争论,过生辰的人最大,寿星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 若是小闺女自然最好,也算是他的愿望成真了。 室内气氛静谧,微微细风助眠,没一会儿林菀就抵不住困意,沉沉睡去了,直到她睡觉许久,他才睡下,那时都快到寅时了。 -- 李砚从房里出来时,没看到林菀,不过他站在院中,能听到后院那儿,有人在说话。 李砚循声走过去,看到林菀跟成懋、朝朝他们仨围在小池子边,正聚精会神地看成适捞鱼呢。 林菀看到他了,嘴角扬起笑,招招手让他过去。李砚走到她身边,揽住她的肩膀带到自己怀里,随意地问道:“捞到了吗?” “捞着条小的,喏,你看。”林菀眼尾弯弯,笑眯眯地,指着一旁的水桶对他道,“不过咱家人多,你们又爱吃我做的鱼,这点儿东西只怕不够塞牙缝......” 隔了好一会儿,也没见再捞上来一条鱼,李砚看成适衣衫都被弄脏了,忙对他道: “成适,别捞了,就算捞着了,也没比这桶里的大多少,那几条鱼再养养,留着等咱们过年再吃。” 接着,李砚又对他说道:“你待会儿去外面买条大的,晚点等毓儿下学回来,咱们做烤鱼吃。” “我来烤。” 他笑道。 “好。” 成适高兴地应道,难得在他脸上看到喜滋滋的神情。 夫人做的鱼都好吃,是不假,但要论最好吃的做法,成适跟大家一致觉得应该是烤鱼了。 而且,这鱼还得是公子烤的才好吃。 之前,小公子和他抢着烤过一次,虽然那鱼肉也做得麻辣鲜香,但成适还是觉得没有公子烤得酥脆。 林毓虽然嘴上不承认,但那次他明显没有之前吃得多。 虽是生辰,但也是平平淡淡的一天,大家离开小池塘回了前院,一起将各自准备好的生辰礼递给了李砚。 李砚一一接过,并谢过大家。 虽然都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但胜在这份心意,以往他的生辰他都刻意回避,甚至连顿好饭都没给自己准备过。 因为,他知道没有人会为他过这个生辰,就连阿爹阿娘在世时,生辰那日他们为他庆贺,也只是比平常多了两个荷包蛋。 不像有了林菀之后的每一日,荷包蛋于他而言,也不再是什么稀罕物了。 李砚觉得,娘子对他的好,有时候比阿爹阿娘更甚,她会关心他在想什么,会照顾他的情绪,会弥补他的遗憾。 就像现在,他手上拿着的这份生辰礼。 “不是早过了二十岁吗?娘子为何还要为我准备这个?” 檀香木匣子里装着,一套绿底带金线绣竹枝的锦袍,外加翠色玉冠玉簪,衣衫上头还有一封信,信封上头赫然写着一行字:相公及冠之礼。 “去年没来得及给相公过生辰,今日一道补上,我希望以后不会错过相公的每一个生辰。” “我想陪着你,从日升到日暮;从春到冬;从生到死......” “相公二十岁生辰吉乐,二十一岁生辰吉乐,但愿你以后一生顺遂,日日欢愉。”林菀突然朗声道。 “谢谢。”李砚轻拥着她,眼眶里热泪翻涌,“傻瓜,有你在,我怎么可能不欢愉呢?你便是我的情之所钟,是我最好的生辰贺礼。” * 林菀他们都已经吃过早饭了,李砚醒得晚,林菀便和朝朝去厨房给他煮了一碗长寿面吃。 晌午饭是朝朝做的,现如今,小姑娘也算是撑起了半个厨房,除了难一些的饭食,其他的,朝朝已经不在话下。 甚至,小姑娘做面食的功夫比林菀还厉害,当然,这都得感谢圆圆的耐心教导。 圆圆留在睿亲王府照顾林娇,日子过得十分清闲,林娇除了照顾几个孩子,还要打理府中庶务,她作为王府唯一的女主人更是要出席各种宴请。 林娇平时没时间到文屏巷这边来,但她免不了记挂自己的弟弟妹妹,王府里有什么新奇好吃的玩意儿,便会让圆圆稍一份过来。 一来二去,几人熟了。 圆圆又是个贪嘴的,她在王府这大半年,跟王府的张大厨混得熟,因此,私下里学了不少面点做法。 她爱吃,又爱专研,所以手上功夫极好。 朝朝不会讲话,也不爱出门,但她模样生得好,招人喜欢。 每回圆圆来,她都爱拉着朝朝,教她做些点心吃食什么的。美其名曰:小姑娘不会说话不要紧,学门手艺,再加上模样俊俏,以后一样能拴住夫君。 每当这时候,朝朝都羞得小脸通红。 傍晚时候,成适去接了林毓下学,两人一刻不停直奔家中。 晚饭极其丰盛,满满一桌子的菜,林菀和朝朝还一起做了几只寿桃,圆圆的,染着红,飒是好看。 清风徐徐,虫鸣不息。 一家人围坐在小院里,就着明亮的烛光,和残月余晖,一起为李砚庆贺。
第71章 71 回春堂开在上京城的两家分店, 在六月初的时候,就开始正式挂匾营业了。 现如今,四个月过去, 不管是客流还是口碑,都算是在这医馆淋漓的上京城站住了脚跟。 林菀自从治好了太后的病痛,这名声算是在京城彻底响亮了,好多官家夫人和氏家大族的女眷, 指定要找她看诊。 当然, 林菀也不是全给达官贵人看病, 普通百姓找她, 她也看的。 不过, 她听取了陈老大夫的建议,专攻妇科和小儿的病症。因此,她也成了整个回春堂,最忙碌的大夫。 随着怀孕的月份大了, 她早就不再上门出诊,若是找她不是到回春堂就是去文屏巷的李家。 如今, 林菀已是文屏巷里最出名的小娘子了。 甭管谁见了她, 都热情得不行。 今日, 翰林院的同僚家中有喜事,李砚下了值便和其他人一道, 直接去同僚家喝喜酒去了。 没有来医馆接林菀回家。 而林菀则跟着朝朝, 从回春堂出来后, 选择了踱步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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