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母说完长叹一声气,她就想不明白了,咋会娶到这种只顾娘家的儿媳妇,咋会生一个不分轻重的儿子! 身旁的林父心里也不是滋味,但他想宽慰老妻几句,“素兰还是好的,运道也不错,你看啊,本来以为没了的肉,被素兰和小黑找了回来,老大他们想拿肉去祝家也不成了。” 闻言林母心情确实好了些,她擦了擦眼角的泪,“这话说得对,素兰这丫头贴心,小黑也是个好的,咱们好好养着。” “快睡吧,明儿还要早起。” 林父听她语气轻快了几分,心里也高兴。 “欸。” 林母应着,躺下后还是好一会儿才睡着,睡着后还做了一个梦,梦里儿媳妇和儿子忽悠他们后,半夜夫妻二人摸黑去石门地窖那边,把那两块肉送到了祝家…… 翌日一早天还没亮,林远锋就穿好衣服准备去薛老三家买兔子。 他手里还是有一点点钱和票的,林父和林母都不是那种喜欢把家里一切都逮在手里的父母。 祝忆男撑起身,小声道:“买肥一点啊,宝军好几天没吃荤腥了,肯定馋肉。” “欸,你放心,我会好好挑的。” 林远锋应着,让她再睡一会儿,自己悄咪咪地出门了。 薛老三家住后山山脚边上,这边就他们这一家,也是因为薛老三的爷爷是老猎户,所以这家人敢在这继续睡,普通村民可不敢。 林远锋敲响薛老三家门,薛老三向来起得早,就因为时不时有村民会偷摸过来买兔子。 “来了。” 木门嘎吱一声被打开,比林远锋更高大一些的青年看了眼门外的人,“林大啊,挑那个?” “对,薛三哥,最肥的有多大个?” 林远锋快步进门,反手就把院门关了。 “五斤上下随便称,”薛老三带着他往后院走,这个年代兔子就吃点草,没别的好东西喂,有五斤都不错了。 等林远锋背着背篓从薛老三家出来,准备直接走小路去祝家送兔子的时候,小黑忽然蹿到他面前。 “吓我一跳!” 林远锋盯着小黑看了好几眼,越看越觉得眼熟,这不就是昨晚他妹妹带回来的那条小黑狗吗?怎么在这? 正想着呢,同样背着背篓的林素兰就从旁边出来了,“大哥,这一大早你去哪里?” 林远锋背篓里的东西动弹了几下,让他背篓跟着晃动,不等他问林素兰为什么这么早出来,林素兰就跑到他身后,伸出手把住背篓边往下压,跟着踮起脚往里面一看。 “兔子!大哥你哪里弄的兔子?太好了,爹娘这段时间瘦得很,昨晚那点肉能补啥啊,这兔子好啊!” “你干什么!” 林远锋被发现后心下一慌,不等他找理由,就感觉背篓一轻,扭头一看顿时瞪大眼。 只见瘦巴巴的林素兰居然单手提起那只肥兔子,然后反手丢进自己背篓里接着就带着小黑跑了! “林素兰你站住!” 林远锋气得很,跟着追在林素兰身后,也不知道这丫头怎么跑得那么快,等他快追到人的时候,二人也到林家院门口了。 林素兰一脚踢开远门,声音大得很,“爹!娘!有兔子吃咯!大哥弄回来的!” 这会儿天已经亮了,林母和祝忆男正在灶房里做早饭,林父挑水刚回来,正坐在堂屋门口歇息。 “啥?兔子?!” 林母直接放下碗往外面跑。 祝忆男暗道不好,也紧跟其后。 “哟,这么肥一看就是家养的,”林父看着面前背篓里的东西,林素兰在一旁点头。 “野兔子哪有这么肥,娘您来看,大哥弄回来的,”林素兰笑盈盈地让她看兔子,还招呼脸色很不自然的祝忆男,“大嫂你也看看,多肥啊。” 林远锋背着空背篓,干巴巴地站在院子里,不敢看祝忆男的脸。 “老大,你去薛老三家买的?” 林母和林父对视一眼后,林母看着林远锋问道。 林远锋想摇头,想说这不是他的兔子,他是替人送。 但不等他摇头,林素兰就点头了,“就是薛三哥家的兔子,我看见大哥从薛三哥家里出来,然后就往石拱河生产队的那条小路走……” “哪有!我是去那边方便,本来就要回家的,”林远锋赶紧截住她的话,“爹,娘,我就想着最近忙,你们都累瘦了,所以弄只兔子回来给你们补补。” 祝忆男也不是傻子,也跟着道:“是啊,远锋昨晚就跟我说了。” “甭管大哥大嫂说的是不是真话,”林素兰笑眯眯地把兔子提出来,“我去把兔子杀了,中午咱们烧着吃!” 什么叫他们说的是不是真话? 林远锋和祝忆男的脸都黑了。 见此林母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梦里祝家母子吃肉吃得贼香,直接把她气醒了,“我来杀!” “娘,让我来吧,”林素兰提着兔子撒娇,“我还没杀过兔子,爹,您看着我杀,哪里不对您跟我说。” “好好好。” 林父点头,想着姑娘这么大了,确实可以学学。 “行,那你们杀兔子,我们继续做饭,老大你去劈柴,没多少柴块了。” 林母一挥手,就这么安排下去,转身往灶房去的时候,还顺手拉了祝忆男一把,“你说你们费这个钱干什么。” 祝忆男扯出笑,“应该的,娘,到时候您多吃点。” “我一定多吃。” 林母点头。 这回换祝忆男怄得不行,钱花了,兔子还没进自己弟弟嘴里,能不怄吗? 林素兰问了林父怎么杀兔子后,便开始动手,她尽量让自己的手法不那么熟练,毕竟在师门里时,师兄师姐们没少带着她打猎,其中兔子是最常见的猎物。 兔子皮剥下来后,林父接过去满意地点头,“好样儿的,剥得真漂亮!就是毛色不怎么好,不然能给你做棉鞋垫子,还是很暖和的。” “我不要,给祝家婶子吧,”林素兰一边宰兔肉一边笑,“听大嫂说,祝婶子就爱收一些畜生毛,集在一起能打毛衣呢。” 林父觉得这话里有话,想到昨晚林素兰冲老大发火,他心里有了计较,“素兰啊……” “爹,我不是小姑娘了,”林素兰仰起头对他笑,“以前我太听话,所以哥嫂才敢欺负你们,我得立起来。” 林父听得心里软乎乎的,林母她们已经做好早饭,这会儿林母过来看,见林父手里拿着兔皮,林素兰又说了一次,把这东西送给祝婶子。 林母直接应下,“应该的,咱们吃肉也不能忘记亲家,肉不够分,这还是能给的。” 气死那个老家伙! 于是吃过早饭,林母就跟祝忆男道:“你今儿回娘家看看吧,家里宰了兔子,那也不能忘记亲家不是?” 祝忆男心中一喜,嘴上还是推辞着:“这兔子看着肥,但剥了皮后也没多少肉,咱们自家吃都不够呢,不送了。” “行,听你的,”不想林母直接点头。 祝忆男张着嘴看着有些可笑。 “但这个你得拿回去,”林母把兔子皮拿出来,学着林素兰那话,“知道你娘爱收这些畜生毛,你送回去她准高兴,快去吧。” 此时天已经大亮,林父已经扛着锄头准备去上工,林素兰则是步步跟着林远锋,“大哥,咱们一起去上工。” 想再去买只兔子的林远锋心里很不高兴,“你这小胳膊小腿的,和我去的地方也不一样,跟着我干什么?” “跟着你一道去上工,”林素兰抬头看他,声音也跟着提高,“你是不是还想去买一只兔子?” 林母立马看了过来。 林远锋赶忙摇头,“哪有的事儿!走,上工去。” 说完又看了垂着头的祝忆男一眼,“忆男,咱们一道走?” “她不去,她今儿回娘家,”林母的话让林远锋误以为祝忆男是要回去送点兔子肉。 想着虽然不是一整只,但好歹有肉送回去,于是心里松了口气,没多问祝忆男什么,便扛着锄头走了。 林素兰跟在后面,也扛着一把锄头。 林母也准备出门了,她见祝忆男站着没动,还催促着,“快走啊,我要锁门了。” 祝忆男忍着眼泪,把兔子皮往背篓里一丢,背上背篓垂着头便走了。 林母把院门锁上,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见祝忆男没回来,便对门里哼唧哼唧的小黑叮嘱道:“好好看家。” 这才真的去上工了。 眼下春耕,地里忙得很,加上北坡那边今年还要开荒,所以就更忙了。 林素兰找到记分员,有些羞涩地表示自己想去北坡那边开荒。 “那边的活儿可比你之前的要累些。” 记分员提醒着。 “没事,我能行的。” 活儿虽然累一些、繁琐一些,但工分也要高一些。 她不是原主,现在的身体除了看着瘦,其实体质和她上辈子差不多,也不知道小黑怎么搞的。 “那行,”记分员点头,把她的名字添在开荒那边的名单里,“扛不住说一声。” 林素兰点头。 她一个小姑娘,在开荒队伍里看着有些显眼,林父和林远锋都在这边,看见林素兰,林父赶紧过来,“你咋来这边了?” “我能干的,爹您别担心,要真扛不住我会跟记分员说的。” 林素兰扬起笑,瞧着很高兴的样子。 林父便叮嘱着:“那你跟在我身边。” “好。” 为了不让父亲担心,林素兰应下了,然后林父就发现林素兰干活儿很麻利。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其实生产队里,上了十岁好些孩子都开始上工了,林素兰还算好的,去年才开始上工。 而且分到的也是比较轻巧的活儿,一直没跟父母兄弟一起干过活儿。 所以林父虽然惊讶,但没起疑。 快中午的时候,林素兰先一步往家里走,路上还碰见林母,林母还不知道她去北坡那边了。 “家里就小黑在,我心里有些惦记。” 林母也不好跟女儿说怕儿媳妇忽然跑回去又把兔子肉拿走,所以这么说道。 “不会,我走的时候交代小黑了,要是有人偷东西,就咬!” 作者有话说: 昨天买了二手沙发,所以跑去自提沙发了,八千多的沙发某鱼五百拿下,我能吹一辈子!
第5章 我是扶弟魔女主的 ◎极品小姑子◎ 林母听得嘎嘎乐,“就小黑那身板儿,咬人连人家裤脚都咬不坏。” “那可不一定,小黑厉害着呢,”林素兰也笑。 二人刚到院子外,小黑就叫了起来,听着奶唧唧的,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她刚才回来过,但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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