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御京摇摇头。 风满袖刚要松一口气,就听他说:“我怕就怕,皇上偏袒沈临,明明敏月小姐的名字不在上头,却硬把她算作探子中的一员。” “这不可能!”风满袖脱口而出。 “有什么不可能?”裴御京反问。 “敏月是我妹妹。”风满袖一字一句道,“是淮安王府的郡主!” “但她已经死了,”裴御京说,“你觉得在那位心里,是一个活的沈临重要,还是一个已经死了的崔敏月重要?” 风满袖嘴唇发白,半晌不语。 那位是谁?是当今圣上,风重光 崔敏月对淮安王府很重要,但风重光而言,她重要吗?不,在他眼中,这只是个有福没命享的小老百姓,一个名字都没录入皇家玉碟的假郡主。 而且就像裴御京说的,她已经死了。 倘若她还活着的话,风重光兴许会顾忌一下淮安王府的面子,但她已经死了, 死人没法为自己辩白,只能由着沈临指认她污蔑她,风重光呢?他会为一个毫无作用的死人主持公道,还是会对自己的宠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公子!公子!”管家的声音隔着门响起,听起来十分焦急。 风满袖回过神:“进来,什么事?” 管家匆匆进门,对他说:“外头来了锦衣卫的人,说怀疑小姐是敌国派来的探子,要调查她的住处,还有她平时交往过的人,叫我们配合一下。” 风满袖愣愣听到最后,心里冷不丁起了一个大逆不道的念头。 “风重光。”他在心里幽幽一叹,“你若是病死了多好…… 耳听为虚,眼见也假,有些事一旦先入为主,就再也听不进解释的话,别人说再多,你也只会认为他是在骗你,而你自己,则会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咔嚓,沈临踏断了地上一根树枝。 远看是山,近看才知是墓,一个又一个坟包或高或低,起起伏伏,形成了一座坟山,有些坟头上着贡品,还有些多年没人来,墓碑上已经爬了一层翠绿苔藓,将碑上的姓名都给覆去了。 一座坟前,一名男子正在擦拭墓碑上的苔藓。 “曹永。”陪沈临一同前来的村长上前,“快过来,有位官爷找你问话。” 沈临背着双手,慢慢踱过来,目光从墓碑上一扫而过,只见上头写着:爱妻叶幼薇之坟。 目光一闪,他笑着问:“你老婆叫叶幼薇?” “是,是。”见他一身官服,曹永的腰顿时矮了半截。 “她什么时候死的?”沈临说,“怎么死的?” “大约四五年前,是病死的。”曹永老老实实道。 又问了他几个问题,他也都老老实实答了,沈临用手抚了抚墓碑,问:“你老婆叫叶幼薇,怎么给养子也取名叶幼薇?” “养子?”曹永一楞,“不不不,我只一个养女叫这个。” 沈临盯着他:“养女?” “不瞒您说,小人是个瘦马商人。”曹永赔笑道,“但小人没做过缺德事,手里的姑娘,就算长大了不好看,也不会把人卖进青楼,宁可自己赔点嫁妆,给她许个好人家。这叶幼薇,小人记得她,她是我老婆从小带大的,极爱她,一直当她亲生女儿……” “把他当亲女儿?”沈临嘲讽道,“然后十二岁就把他卖了?” “这……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曹永咳了一声,“小人只负责买人,教养瘦马这事,一贯是我老婆在做,我老婆一死,我就一日不如一日,最后都要吃不起饭了,只好回乡种田,但我那养女是被惯大的,她哪里种得了地,吃得了苦?我也是为了她好,才在临走之前,给她寻了一户好人家,咳……咳咳咳!” 他咳着咳着,突然哇一声,吐出一大口血来。 沈临侧身避开,结果那口血全喷在了村长脸上,村长骇得连连后退,一边用袖子擦拭脸上的血,一边战战兢兢问:“怎么了?曹永你是不是病了?” “不。”沈临俯下身,用手沾了点他唇角的血,放到鼻子前闻了一下,“他是中毒了。” 曹永脸色发紫,正用双手抠着喉咙,往外嘶着气。 “曹永。”沈临抓住他一只手,用他的手指沾了点他自己的血,“是谁杀了你?” 那根带血的手指,并没在地上写下凶手的名字,而是艰难抬起,指向了身旁的墓碑—— “哎呀!”村长寒毛倒竖,大热天的出了一身冷汗,“这,这莫非是冤魂索命啊!” 冤魂索命?沈临冷冷盯着他指着的那个名字,淡淡道:“叶幼薇。” 在他说出那个名字时,带血的手指应声而落,掉在地上,再也不动了。 沈临忽然拔出匕首往后一抛,当的一声,另外一把匕首抽出来,挡住了那把飞来的匕首。 帷帽下,黑色帽纱被匕首交击时带起的风吹开一些,露出一只如星如月的眼。 “往哪跑?”沈临追了上去。 两道身影在坟山中兔起鹘落,时而交击在一起,又时而分开,连山谷中的猛禽都对他们退避三舍,默认他们俩个是食物链的顶端,是最美丽也最凶残的猎杀者,要厮杀出个胜负。 “阿临。”两把薄如蝉翼的红袖刀,如美人柔荑,错住了沈临的绣春刀,帷帽后,一只眼睛看着沈临,笑吟吟问,“你总算来找我了。” “阿临是你叫的吗?”沈临冷笑一声,手上猛一用力,绣春刀一下子往对方面上斩去。 对方急急避开,但头上的帷帽却无法幸免,被绣春刀一刀两断,劈成两半,带着黑色帽纱一起,落在了地上。 “啪。” 摘星楼。 这是左无忌手中最好的一座楼,最高的一座楼,如今分给了楚秀心住,夜深,她正在卧室内宽衣,准备上床睡觉,冷不丁听见外头啪的一声,似重物落地声,急忙将已经解开的衣襟再次合上,警惕问:“谁?” 没人回她。 她等了片刻,终究还是决定起身出去看看。 结果一开门,就看见一个血乎乎的身影趴在地上。 楚秀心慢慢走到对方身边,用脚尖踢了踢他:“你还活着么?” “我今天碰见我弟弟了。”沈渊趴在地上,艰难侧过脸看向她,就连额头上都带了一道浅浅血痕,正往外渗着血,看起来如同破了一条缝的精美花瓶,让人一见就觉得惋惜,他望着楚秀心,嘴上在笑,一只眼睛却往外渗着泪,“他差点杀了我。”
第112章 彼岸花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吗?”沈渊伸手抱住楚秀心的腿,他今日又做少女打扮,伤痕累累挨在她腿边,真如落难少女般可怜,“本来有贵人要收养我,后来见我病了,就放弃了我,带走了我弟弟……” 楚秀心急忙拔腿:“你先放手!” “我当时不过七岁,没钱看病,也没钱吃饭,我需要有人照顾我。”沈渊抱着她不放,笑,“换了你是我,你怎么做?” 楚秀心冷冷道:“我又不是你。” 沈渊幽幽一叹:“我挣扎着去了河边,用水洗干净手跟脸,又给自己扎了个麻花辫,敲开了西湖畔一户瘦马人家的门,男主人一开门,我就抬头看着他,让他看清楚我这张脸。” 面若好女,说得就是他这种人,不说风情,只凭眉眼,他就胜过了世上大多女子,也难怪当年一抬头,就迷住了曹永的眼。 “我想要的,都得自己去争取,他想要的,老天爷都会喂到他嘴边。”沈渊笑,“他得天独厚,天意眷顾,算什么笑面修罗,压根就是老天爷的私生子!” 楚秀心低头看着他。 “怎么不说话?”沈渊抬头望着她,一缕鲜血自他额头蜿蜒而下,如画上一根病梅,凄艳入骨,“没料到你的阿临是这种人吗?” “啊。”楚秀心慢慢弯下腰,“我之前就想问了……你是怎么爬上来的?” 沈渊:“???” 楚秀心转头看了眼窗户,明月与窗齐平,她道:“这座摘星楼,是园中最高的建筑……你如果真受了这么重的伤……” 她转过头,目光别具深意地扫过沈渊身上的血衣,以及淌了一地的鲜血,问:“你是怎么爬上来的?” 沈渊:“…………” “来。”楚秀心朝他伸出手,“我看看你伤得重不重。” 沈渊突然扑哧一笑,握住她伸过来的手,一个借力,自己从地上站起来。 “好了好了。”他伸手从怀里掏出只死兔子,随手丢在地上,“逗你玩的。” 楚秀心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地就不要你扫了。”她指着地上的死兔子,“这个你拿走。” “特地给你带的礼物,待会叫厨子拿去,做个麻辣兔头,我们一边吃,一边说说话嘛。”沈渊摇着她的手道。 若他真是个妙龄少女,楚秀心还能忍,但一想到他的真实性别,就忍不住一阵恶寒,甩开他手道:“兔子这么可爱,你怎么能吃兔子。” “那我们换个。”沈渊拔下发簪,反手一投,精准狠的将一只信鸽扎穿在墙内,“做个红烧鸽子吧,嘻嘻。” 楚秀心:“………………你给我滚出去!!” 信鸽是沈临放的,主要用来迷惑敌人。 在外人眼里,俩人是一对感情极深的情侣,沈临甚至可以为了她抛弃大好前途,甚至不惜跟淮安王府正面为敌,既如此,楚秀心失踪后,他怎可能不来找她? 沈临的确派了人到处找她,不仅派了人,还放了许多信鸽,说只要其中一只找到了楚秀心,俩人就能重新取得联系。 把沈渊赶跑之后,楚秀心从死鸽子的腿上,解下书信,原以为只是迷惑敌人,沈临不会认真写,或者干脆不写,让手下人代笔。 结果展开一看,却真是沈临的笔迹。 “今日闲来无事,学做了一道新菜,麻辣兔头,却不知道姐姐爱不爱吃辣……” 阿临,你这是把信鸽当日记使吗? 楚秀心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千辛万苦猎得这些信鸽的人,一脸莫名其妙看着信的表情,他们绝不会相信堂堂笑面修罗,居然真会为了个女人学做麻辣兔头,最后用火烤,用水淹,见纸上显现不出其他痕迹,就会开始逐字逐句的解读,试图找出话中深意。 “等等。”楚秀心突然想起一件事,“阿临杀起人来,跟杀兔子没什么区别,他如果要杀沈渊,沈渊怎可能毫发无损的逃脱……难不成,阿临那时候已经受了重伤?” 越想越担心,等到侍女收拾了地上的血,她急急忙忙叫人退下,然后吹灭蜡烛,在一片漆黑中,沉入《天女图》内。 《东海游仙图》后,一名太监过来巡夜,悄悄为风重光拉好被子。 《帝女图》后,少主半夜不睡觉,身前几个药罐,他揭开其中一只,往里面放了些颜色鲜艳的药材,嗅了嗅药材融成汁后冒出的香气,他露出阴测测的笑,也不知又做了什么毒药,又要害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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