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的炸药是□□,威力并不算大,真打起来,还是干不过出色的骑兵。要到后世的黄火药出现后,再伴随着强大的工业基础,各种威力强大的武器纷纷登上舞台,没有工业体系的游牧民族开始能歌善舞,世界成了几大强国的舞台。 黄火药的配比,萧景曜倒是知道。但现在没有足够的工业基础,温度,压力,纯度酸碱度这些东西都没法确定。真按照配比去手搓火药,呵……成功的人估计得是天选之子。不然的话,就是砰砰砰大礼包。 萧景曜当然不会去作这个死。这个念头也就脑海里一转,就被萧景曜毫不犹豫地扔在了脑后。先存着,或者以后记下来也行。等什么时候点亮科技树了,再来点亮这些技能点。 不过萧景曜还真能帮上对方一个忙。 这位大佬在信中,他现在困惑于方士们“点石成金”之术到底是怎么练成的。他不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人能点石成金,也不信世上有鬼神。但方士们确实没有做任何小动作,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开炉做法,法成之后,打开丹炉,原先的石头确实变成了金色。 萧景曜仔细一看,好家伙,这哪是什么点石成金,分明是点铁成金。 稍微有点化学知识的都知道,铁和硫酸铜发生置换反应就能生成铜和硫酸亚铁。铜也是金色,方士们炼出的金,实际上就是铜。把铁换成锌,也是一样的原理。 这个萧景曜就没什么顾忌了,在回信中向他说清楚了化学原理,顺带还写了几个能在现在这个条件下用上的化学小实验。 给这三位回完信后,萧景曜心情大好。现在数理化还没有停滞不前,按照平行时空历史发展轨迹也大致相同这点来猜测,萧景曜合计推断出现在大齐的数理化还是处于世界顶尖水平,没到落后的时候。 萧景曜想做的就是,尽可能地为后世留下一些火种。或许有一天,萧景曜的实力够了,可以将这些人才归集起来,一起办个小型的科学院,教出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再编写几本书,尽可能的多印一些,免得后世出现些令人脑充血的傻叉,不在意这些“杂学”,让这些“杂学”又断了传承。 萧景曜微微叹了口气,这都是很多年之后的事了。也不知道终他这一生,他能不能办到。 萧景曜的叹息也就这么一瞬。很快,萧景曜又恢复到平日里自信温润的神情,笑着将信装进信封里,让萧平安一一寄出去。萧景曜自己又埋进了书海中。 不管他未来能不能做到,至少现在,他最要紧的,是好好念书写文章,把接下来最重要的科举三难关逐步攻破。 萧元青很奇怪,他发现萧景曜最近一直待在书房埋头苦写,比萧景曜往常做功课花的时间多了去了。 萧元青本来不关注书房里的事情,但萧景曜做功课的时间突然变长,作为一个关心儿子的好父亲,萧元青自然也将此事放在了心上。 趁着萧景曜去府学念书,萧元青便带上萧平安一起去书房转了转。 然后,萧元青望着书架上多出来的一排书,陷入了沉思,“这些……应该没买过吧?” 萧平安更是火速回答,“公子也没买过。” 这可真是个好回答。那问题来了,书架上多出来的这么多书,到底是怎么来的? 多出来一本两本书也就算了,萧元青心大,根本发现不了。但一多就多出整整一排书,萧元青眼睛又不瞎,哪能看不见? 萧景曜认真念书写文章时,一般不让萧平安伺候。萧平安也很奇怪,公子说府学藏书楼的书并不能带回家,这书显然也不是府学藏书楼的。 再一看上面的字迹,萧平安弱弱地开口发问,“瞧着这字迹,倒像是公子的笔迹。” 萧平安很清楚自己是给萧景曜当小厮的,自然会将萧景曜的笔迹记得清清楚楚。现在萧平安都形成了一种直觉,能在一堆或相同或不同的字迹中,凭借本能,第一时间找出萧景曜的字。 萧元青挠了挠下巴,“曜儿这些日子天天挑灯夜读,就是在写书?” “不对啊,这些个书名,应当也不是曜儿写的?” 萧元青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萧景曜为什么要抄书,惊讶地问萧平安,“抄书不累的吗?曜儿竟然没喊手疼。他要是想看书,邓掌柜估计一见他喜欢哪本,立马大手一挥就送给他,还需要他抄书?” 等到萧景曜散学回家后,迎接他的就是萧元青真诚的发问。 萧景曜无奈地叹了口气,“这都是府学藏书楼中的孤本珍本,寻常书局根本买不到。要是能买到,我也不至于再抄一遍。” 抄书确实累,但抄的是孤本,手再酸都值,权当练习得了。 萧元青眨巴眨巴了眼,还是不明白,“你不是过目不忘吗?为什么还要抄书?” 你的脑子就是绝佳的藏书楼啊! 萧景曜无语,半晌才开口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就算我能记住,后人难道也都如我一般幸运,能过目不忘?趁着现在还不算太忙,我把这些孤本都抄一份。到时候,我们萧家,也算是诗书传家了。” 萧元青当即一拍大腿,“这话得对你祖父说!他要是知道了这个消息,定然会笑得见牙不见眼,然后又去给列祖列宗们上香!” 显然,萧元青对萧子敬每天吃饭睡觉给祖宗上香的三件事了若指掌。如果他还在在家,那萧子敬每天必干的三件事就会扩展成为四件事——再加一件揍儿子。 萧景曜听完萧元青的话后,微微一笑,他是真的很喜欢那些孤本,每一本都是至理名言,让人读完只恨作者太惜笔墨,恨不得让他再扩写十万字。 对于萧景曜来说,抄书的过程也是一个理解吸收知识的过程。他虽然能过目不忘,但记住到理解到熟练运用之间难度层层加大,萧景曜要是觉得自己有个过目不忘的技能,就能天天在家睡大觉,指望着考试就靠纯记忆过关的话,别说连中小三元了,也就县试吃这套,府试都过不了。 萧景曜从来不因为自己得天独厚的天赋而懈怠。既然他已经比旁人多出了一份优势,那他就要努力把优势扩大。领先其他人一点点,其他人会嫉妒。领先其他人太多,到了他们只能仰望的地步,那他们就连嫉妒之心都无法生起。萧景曜还会多出无数崇拜者。 人性,向来如此。 萧景曜只要努力往前走,就能将一些心思阴暗之辈远远抛在脑后。 *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这三年间,萧景曜从原先那个初露少年模样的半大孩子,成功长成为一个颜如渥丹,丰神俊朗的美少年。 正宁十三年,萧景曜堪堪十三岁。 萧景曜遗传了萧家的高个子基因,再加上平时营养搭配得当,才十三岁的萧景曜,看着已经比一些成年男子还要略高一点。 他的相貌完美结合了萧元青和师曼娘的优点,肤色如同白瓷一般,五官轮廓分明,俊眉入鬓,大而长的瑞凤眼中神光湛湛,鼻若悬胆,下颌线堪称完美。单凭颜值就能让人惊艳到忘记呼吸,不知今夕是何年。 萧景曜的锋锐都藏在一身温润的皮囊下,君子如玉,让人见之心折。 再加上萧景曜自身实力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内核十分沉稳,举止优雅从容,遇事镇定自若,轻易就能让人忽略掉他的年龄。 现在萧景曜若是不主动透露出自己的年纪,虽然脸上还有些少年稚气,单看外表,第一次见他的人,绝不会拿他当十三岁的半大少年,一般会往十五六岁上猜。 风姿秀丽的少年郎一枚,每次同唐振源等人上街,萧景曜都能收获无数目光。 柳疏晏都有些嫉妒,勾着萧景曜的脖子恶狠狠地“威胁”他,“老实交代,你是不是老天爷的亲儿子,老天爷怎么什么好东西都往你身上堆?” 要相貌有相貌,要才华有才华,还是家里的宝贝蛋,家中长辈疼他疼得跟眼珠子似的。萧景曜长这么大,还真就没吃过一点苦。 这待遇,说萧景曜不是老天爷的亲儿子,谁信哪?私生子都没这个待遇。 萧景曜这几年和柳疏晏等人玩闹惯了,当即故作惊讶,“这都被你发现了?你知晓了这样绝密之事,要不要想一想我的老天爷爹会怎么收拾你。” “嘿,给你三分颜料你还真开起染坊来了。”柳疏晏白了萧景曜一眼,忍不住啧啧啧摇头,“亏外人还说你萧景曜风姿如玉,是常明府的谦谦君子。真该让他们来看看你现在的模样。” 萧景曜疑惑地眨眼,“我现在的模样怎么了?不应当也是风姿俊秀的少年郎吗?” 比颜值,萧景曜十分自信。不管什么时候,他都不会输。颜值爆表的人会有崩表情的时候吗?没有。他们就算顶着个鸡窝头,披着身破麻布,依然美/俊得让人窒息。 甚至在这种狼狈的状态下,于天然去雕饰的清丽中,更添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看看萧元青,什么时候注意过形象?哪怕萧元青被萧子敬揍得满院子跑,头发散乱,衣衫不整,甚至还会毫无形象地躺在地上耍赖,但不管他做出怎样出格的表情和夸张的行为,他那张脸依然非常能打。萧子敬算是对萧元青的颜值免疫的那波人了,偶尔还是会被萧元青的颜值给煞到,举着的鞋底愣是怎么都拍不下去。 萧元青可是已经过了而立之年了。可见完美遗传了萧元青外貌优点,正值少年的萧景曜,颜值有多绝。 长得好看,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笑闹了一通之后,柳疏晏懒洋洋地问萧景曜,“今年乡试,你会下场吧?” 一旁的张伯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张嘴说大实话,“这三年,府学旬考,景曜每回都考第一。他要是不下场,我们还有什么脸面去考乡试?” 柳疏晏脸色变了变,咬牙切齿,“事实确实如此,但你说话就不能委婉点吗?” “不能。”张伯卿十分耿直地回复道,“我就是这个性子,景曜都没说什么,你瞎出什么头?” “我跟你说,就你这张嘴,出去非常容易被人打的!” “呵,说得好像你不是一样。” 柳疏晏和张伯卿猫狗不和,天生不投缘,见面必要阴阳怪气几句。萧景曜和唐振源都习惯了。 稳重的唐振源微微一笑,对着萧景曜点头道:“我夜观天象,觉得你面有喜气,必能顺利通过乡试。” “可别再观天象了。”柳疏晏撇撇嘴,忍不住吐槽,“不用夜观天象,我都能算到景曜必然榜上有名。咱们府学雷打不动的第一名,让整个常明府所有书院学子全都败北的厉害人物,景曜要是考不上举人,我们常明府这次就没人能考上举人了。你觉得可能吗?” 虽然常明府文气也不盛,但治下十个县,凑一凑,还是能扒拉出几个人才的。不至于乡试挂零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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