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随风看着自己的住所,不住地乐。他笑起来的时候有点憨。原本元宝姝还觉得二哥出门一趟,这气质都让她有些不敢认。他这一笑,她熟悉的二哥又回来了。 家里忽的多了十来个伺候的人,元随风急忙一个个认了下来。至于他身边的小厮,他倒不着急。他也不习惯别人伺候自己,平时有什么事自己做就可以了。 元随风这次回来拿了不少品种的丝绸,全都是松城那边最好的。因为要染色的缘故,他拿的这些以白色和黄色居多。 他把每一种的丝绸捧到苏悦灵面前。这松城的丝绸不愧是全大夏最好的,每种丝绸都具备了细、圆、柔和韧的特点。 苏悦灵手指轻轻拂过,指着左边的丝绸,“我喜欢这个。” 元随风咧了咧嘴,说道:“这是松城最好的雪河丝。他们当地有条河叫雪河,被他们拿来种桑树,家家户户都养蚕。这雪河丝价格也是最昂贵的,甚至还作为贡品上进。听说宫里的后妃都穿这丝绸。” 像雪河丝一匹就得十两银子,这还是未经染色的原料价呢,其他这种没经过染色的原布一匹都不会超过一两。该说不愧是嫂子吗?直接就选中最贵的。 对苏悦灵来说,可算是能穿上不会磋磨皮肤的布了。 “到时候用这雪河丝染一些我喜欢的颜色给我做衣裳好了。” 元宝姝记了下来,这是嫂子喜欢的丝,到时候可以多买一些给她染色做衣裳。 苏悦灵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二弟,你下回出门,若是有见到手艺好的绣娘,可以请回来几个。” 虽然她身边的丫鬟胜男会做衣裳,但毕竟没有接受过专业绣娘的指点,还是比不过专业绣娘。胜男便是来弟,当时苏悦灵让她给自己取名字,原本以为她会想些冬月、秋菊这一类的,却没想到她反而给自己取了胜男这个名字。据说是她邻居家没有儿子,便给自家女儿取了这名字。她从小就羡慕对方有这名字,所以现在拥有自己取名的机会后,就改成了这个。 苏悦灵没想到她还有这样的志气,还送了她一个银戒指作为奖励。 丝绸到手,元宝姝可算是能开始尝试她的染布事业了。 另一边,州府吴家也派人来接李凤。 李凤自从被元家赶出来,那之后元家就没再给她送饭过。村里其他人都只觉得她活该,没人为她说话。 别看苏悦灵觉得她提供的饭菜也就是现代正常工作餐,但对于卢山村的村民来说,已经是比他们过年时还好的美味佳肴。 李凤作为村里的孤寡老人,即使没干活也享受了这待遇。如今这待遇没了,正所谓由奢入俭难,再吃清水煮蔬菜搭配粗粮,她自然受不了。她先前陆陆续续从吴家那边拿了十两银子,这钱她是要拿来养老的,舍不得用在满足口腹之欲上。 只是让她低头是不可能的, 她只能每天继续盯着元家,想要尽快抓到阿舒的把柄,好从吴家换更多钱。 在十月底的时候,吴家终于来人了。这回来的还是李凤的外甥女红丹。 红丹的相貌生的和李凤有点像,她穿着石青色的细棉布,头上还戴着一根银钗,她见到李凤便露出了笑容,“姨母,我来接你享福了。”
第120章 都是假的(三更) 红丹对于这个办事不力的姨母心中十分恼火,连累她在主子面前都吃了挂落。整天只会想着要钱,正事都不做,就会拖后腿。 但她心中清楚,得先稳住她,将她带走,免得她恼羞成怒之下破釜沉舟,在元家人面前乱说话。 于是她脸上笑得越发柔和。 李凤都快被突如其来的好消息给震傻了,她结结巴巴说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她还以为自己得多建些功劳呢,结果这么快就可以跟着外甥女吃香喝辣享清福了?她目光落在红丹头上的簪子和身上穿的簇新衣服,想象着自己日后也能穿戴这些,心中美得冒泡。 红丹笑道:“当然是真的,你是我姨母,我还能骗你不成?” “快把你的行李收拾一下,咱们尽快回去。” 李凤看了看自己屋子里的东西,全都是破旧玩意儿,最好的衣裳也就是一身前年做的棉衣。那棉衣已经洗得发白,还缀着好几个补丁。 等她去了吴家后,肯定有新衣裳穿。这衣服就不要了。 她摆摆手,说道:“不用带了,我现在就可以跟着你走。到时候红丹你多余的衣服匀我几套就可以。” 她钱都是随身带在身上的。 红丹愣了一下,心中冷笑:她怎么可能会有多余的衣服,想得可真美。 罢了,她自己不收拾东西,日后受罪也是她咎由自取,怪不得她。 她搀扶着李凤,“那就走吧。” 李凤脸上笑出朵花,走出屋子,她还趾高气昂地同邻居们说道:“我要跟着我外甥女去享福了,我屋子里的东西你们若是有要的,自己挑拣着拿回家吧,反正我也用不上了。” 邻居们愣了一下,“你走了后就不回来了吗?” 李凤更加得意了,“能吃香喝辣,回来做什么?我虽然没了儿子,但还有孝顺能干的外甥女,这辈子能见识一下别的世面,也算没白活。” 说完后,她催促着红丹赶紧带她走,以后她就是州府人了。 等坐了两天两夜的马车后,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到了。” 李凤从马车上下来,环顾周围,露出了失望的表情,“这就是州府吗?” “应该是州府的郊外吧?” 放眼望去,都是一片农田,不远处倒有个庄子,庄子看起来很大的样子。 红丹说道:“这里是吴家的庄子,以后你就在这里种田吧。” 种田? 李凤如遭雷劈,她都这把年纪了,还下田干活,这不是要了她的命吗? 她一脸惶恐地看向红丹,红丹扬起了恶意的笑容,“你可别想着乱跑,这一片全是吴家的田,想下山的话,得穿过林子。林子里可是有狼群的。你这老骨头,只怕还不够狼群啃。” “好好在这里呆着吧,这么多地,也饿不死你。管事们会好好看顾你的。” 说着,她上了马车,车夫一甩绳子,马车从李凤面前驰骋而过,蹄子踩出来的尘土扬了李凤一脸。 呸呸呸! 李凤将嘴里的土给吐了,跟着马车一起跑,“回来!你们回来啊!” 她凄厉的声音满是哀求和悔恨。然而马车还是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她视线中。李凤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手掌心擦到地上的碎石头,血渗了出来,疼得她龇牙咧嘴。 他们居然把她丢在这里让她自生自灭,说好的要让她享福呢?全是假的。 悔意涌了上来,她就不该相信吴家的话,也不该和吴家合作。 早知道如此,她还不如继续呆在村里,在村里,她至少不需要下田做活,那些街坊邻居也不会眼看着她饿死。 浑浊的眼泪从眼角流了下来,慢慢滴落在地上的黄土,再也不见。 …… 李凤的离开,也在村里引起了一阵的讨论。虽然她前段时间的所作所为让人不齿,但总的来说,大家还是祝福她的,说她运道不坏,临老还有外甥女照看。 然后又说李凤那外甥女嫁的是州府人,以后李凤也算是州府人了,出息了。 县城对卢山村的村民们来说,已经是很好了,州府那更是不敢想了。在他们的想象中,那就是个遍地是银子的地方。 李凤运气可真是好啊。他们村里有机会去当州府人的就是元家了。毕竟元家有钱,就算是州府的房子也是买得起的。 苏悦灵倒是知道李凤这回被带走,只怕没什么好果子吃。吴家又不是做慈善的地方,怎么可能好好对待她? 这是李凤自己的选择,苏悦灵也不会管她。 还有人问苏悦灵以后是否会去州府那边买房居住。 苏悦灵眨了眨眼,“再说吧。” 反正现在她是不可能出门的,这颠簸的路况都能把她烦死。苏悦灵才不是那种会让自己受罪的人。再说了,等卢山村家家户户都有脚踏纺车,迟早也能发展起来的。 随着元随风的归来,元随君终于能腾出手再去州府一回。再不去的话,只怕等十一月底就得下雪。他现在的身体虽然比起前几年好转了许多,但终究不比普通人,仍然受不得寒,出门一趟回来就得休息好几日。 他拿着自己这几个月写的稿子和那些放在盒子里的卖身契,跟着莫家的车队去州府。莫家的白砂糖在十月的时候便正式上市。因为量大的缘故,白砂糖的价格也不像以前那般昂贵,一斤十几两都抢不到。如今白砂糖已经下降到三两一斤。 元随君知道白砂糖的利润,也知道莫家只怕今年就能将买方子花的成本给收回来。 莫家在广宁县专门开了家店售卖白砂糖,所以每隔十天就有往返州府的车队。元随君便是跟着这车队过去的,比跟着镖局还更安全。 到了州府,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那些卖身契在州府府衙登记。吴家的手目前伸不进州府,不用担心他们对卖身契动手脚。 等做完这事,元随君不着急拿着稿子去秋雨轩,而是准备先打听看看他写的话本是否受欢迎。 他进了一家酒楼,订了两天的房间,才刚询问最近是否有受欢迎的话本,那小二顿时笑了。 “要说最近最受欢迎的话本,那当然是黄粱客写的《苏园传奇》。” 苏园是元随君写的话本男主的名字,黄粱客是他的笔名。 小二说起这话本,那叫一个滔滔不绝。 “秋雨轩现在靠着这话本,生意不知道有多好。咱们州只有州府才有秋雨轩,这话本每个月才出三话,不知道多少人抢着买,排队都买不到哟。” “你来得晚了,现在买也买不到了。前天刚上架第二本,听说秋雨轩都准备了两千本,结果还是不到半个时辰就被抢完了。” 元随君惊讶,单单州府这边都能卖上两千本,再加上其他店铺,只怕两万本不成问题。这年头的书籍较为昂贵,许多读书人舍不得拿银子买这种闲书的。 很好,看来他可以和秋雨轩谈新的合同了。 毕竟家里现在那么多张嘴,一年没交几百两家用,他都不好意思在家吃饭了。
第121章 苏悦灵挖坑(四更) 元随君走了好几家酒店,花了半天时间便打听得差不多。 他的那话本的确很受欢迎,甚至还有说书人买回去后在酒楼茶馆说里面的故事。 尽管在好些文人眼中,这类志怪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元随君并不是这类人。看到那么多人喜欢这个故事,作为创作者,元随君心情还是颇为愉悦的。 除了《苏园传奇》,州府最大的热闹还有南枝坊爆火的新戏《无情人》。尽管吴家椅子想方设法要堵住外人的嘴,但州府那么多人,吴家又做不到一手遮天,反而他们越是打压,外头就传得越发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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