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元节后,晃眼是平静无波的半个月。 过了惊蛰,长安城暖意渐浓,柔风微醺,酿就树树春情。 最近镇厄司里没什么大案子,倒是北方和南海出了几只大妖,据阿狸所言,是四海之内灵气不稳的前兆。 施敬承察觉端倪,肉眼可见地忙碌起来,一连好几天,施黛没见过他一回。 再见面,是施敬承和孟轲带来一个大消息—— 沈流霜的身世已被查明。 “总而言之。” 端坐在正堂太师椅上,孟轲笑眯眯:“这位是流霜的姑母。” 姑母,即是父亲的妹妹。 施黛一时没消化完消息,看向孟轲身边的女人。 很年轻,二十多岁的模样,白衣楚楚,发间簪一把玉骨梳,生了双和沈流霜相似的丹凤眼,涂有淡色口脂的唇角轻勾。 凤眼上挑,往往带有凌厉之色,这女人却笑意盈盈,娇憨烂漫,全无攻击性。 “我名百里青枝,从越州来。” 女人轻快道:“多谢各位照顾流霜。” 认亲的始末说来话长。 沈流霜尚在襁褓时,被放于木桶落入河中,随波飘荡,停在一处滩边。 正巧孟轲四方游历,途经河滩,见到这个奄奄一息的婴孩。 彼时沈流霜身上,只有一块平平无奇的劣质玉佩,雕有“沈”字。 “我们百里家,是江南大族。” 百里青枝解释:“‘沈’是我嫂嫂的姓氏。” 从她口中,施黛听得了大致的前因后果。 百里氏确是江南名门望族,十八年前,沈流霜的父亲曾担任家主。 她爹名“百里策”,娘亲叫“沈望舒”,一日行船出游,路遇突袭。 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如今无人知晓。 百里青枝只言,船舫被人发现时,遭烈火灼去大半,钱财被洗劫一空。 船上处处是惨死的尸体,有的丧命于长枪之下,有的被火舌残忍吞噬。 来人枪术了得,百里策和沈望舒皆被一枪穿心。 “在兄长和嫂嫂旁侧,还有个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孩子。” 百里青枝喟叹道:“我们以为……那是流霜。” 婴儿的相貌大差不差,被火一烧,哪分得清。 百里氏只当一家三口殒命当场,办了场全城尽知的大葬,并出大价钱悬赏真凶。 可惜直到现在,也没找出凶手是谁。 百里青枝当年不到十岁,对家中巨变懵懵懂懂。 时隔多年来长安,她本是与孟轲洽谈生意,念及施敬承镇厄司指挥使的身份,特意提及十八年前的祸事,想问问大昭境内,有哪些人擅用长枪。 一来二去,聊得越深,越能和沈流霜的身世对上。 沈望舒出身寒门,那块劣质玉佩是她亲人的遗物,因而随身携带。 濒死之际,将它放入女儿襁褓中,是作为母亲留下的最后念想。 “这孩子的本名叫‘百里湘’。” 百里青枝无奈笑道:“昨日我便告诉她了,可她不愿叫。” 早在昨晚,孟轲安排两人见过一面。 血缘是个微妙而神奇的概念,见到百里青枝的第一眼,沈流霜本能地收敛笑意,细细凝神。 施黛安静倾听,望向沈流霜。 她仍是略显散漫的神色,凤眼微垂,没有与亲人团聚的欢喜,也不见局促不安。 仿佛和往常一样,今日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天。 倏而抬眼,沈流霜与她四目相对,无声笑了笑。 “我想问。” 施黛皱起眉:“姐姐之后要去江南吗?” 江南百里家,她曾有所耳闻。 势力极盛,堆金积玉,是赫赫有名的大族。 认祖归宗后,沈流霜该不会要离开长安吧? 施云声坐在她身边,闻言眨眨眼,定定看向前方那人。 “不去。” 没等百里青枝开口,沈流霜回答她的问题:“我在长安好好的,去江南做什么?” 若说父母在世,她尚有回去看一看的理由。 如今百里氏和她牵连甚少,沈流霜没有远赴江南定居的必要。 在昨夜,她明确拒绝过百里青枝—— 对荣华富贵,沈流霜兴致缺缺。 “不在江南久住,但要归家拜一拜爹娘的牌位。” 孟轲轻握沈流霜右手,望向施黛:“明日流霜和百里姑娘同去越州,恰好,我和你爹也打算前往南方——你们想不想一道去?” 施黛:“你们去南方做什么?” “越州出了乱子。” 施敬承笑笑:“我去探查一番。” 他说得轻描淡写,施黛却敏锐听出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意思。 上回施敬承离开长安,还是极北大妖现世,惹得民不聊生。 她没听说越州出了难以降服的妖魔鬼怪。 施云声心直口快,不懂就问:“什么乱子?” “一个神棍。” 孟轲道:“不是大事,你们不必担心。” 她停顿须臾,展颜一笑:“流霜认亲才是大事。云声若想去,我为你去书院告假。” 世上还有这等好事! 施云声挺直身板,用力点头。 苍天可鉴,自从灯会戴着虎头帽、怀抱兔子灯,遇上他的那位书院好同窗后,他的学堂生涯地覆天翻。 上元节后的第二天,有人在他桌上放了几颗糖。 施云声觉得很可笑。 然后冷着脸,给每个小孩分发施黛买来的点心和饴糖。 第三天,几个小孩主动来问他,散学后要不要一起去喂兔子。 施云声觉得实在幼稚。 然后闷闷道一声“好”。 到如今,他已经每天被邀请去赏花斗蛐蛐过家家了。 “你们队伍里,小阎不正是越州人吗?” 作为合格的商人,孟轲把算盘打得满当当:“趁此机会,不如邀他回乡探探,如何?” * 于是第二天,施黛坐上了前往江南的马车。 马车由百里青枝所供,极尽奢华。 紫檀木砌作车身,四角镶嵌名贵珠宝,丝绸为帘,虎皮为毯,软榻与小案陈列有致,角落香炉袅袅升烟。 同为越州人,百里青枝见过阎清欢,与他重逢,惊得轻咦一声:“阎小公子?你这是……” 阎清欢浑不在意,礼貌笑笑:“百里姑姑。” 初来长安城的他身披狐皮大氅,手戴价值连城的玉扳指,如今只着一件市面上随处可见的青衣。 与曾经的阔少爷大相径庭,只看穿着打扮,更像个清隽儒雅的书生。 百里青枝啧啧称奇:“你这副模样归家,待你爹娘见着,定要心疼死了。” 一辆马车空间有限,孟轲、施敬承与百里青枝去了另一处,留几个小辈在此间。 没想到阎清欢一天比一天穷得响叮当,沈流霜微愕:“你这是……被劫财了?” “怎么会。” 阎清欢像只翘起尾巴的猫:“我已把鬼门十三针练到第三重了。” 他过去只懂医术,不愿在实战中拖后腿,向殷柔讨来秘籍《鬼门十三针》。 练至今日,可将银针用得顺心应手,数丈之外伤人性命。 “以前的衣物,”阎清欢挠头,“大多被我给卖了。” 施黛隐约猜到原因:“你卖衣服干什么?” 说起伤心事,阎清欢从袖口掏出钱袋,神色郁郁,左右晃一晃。 可以听见碎银子和铜板碰撞,发出的哗哗脆响。 “离开越州时,我告诉爹娘能养活自己,没带太多银子。” 阎清欢沉思:“带来的银钱,要么用去治病,要么用来炼制新药……” 还有的被他给了穷苦人家,以供孩子们上学念书。 以前穿着绫罗绸缎,和富家公子哥们吟诗赏景,是他年复一年的习惯。 当下和百姓们一样穿上棉衣,照样过得快快活活。 阎清欢叹气:“不得不省吃俭用。” 施黛悟了:“薪尽自然凉。” 沈流霜懒洋洋坐在案前:“听说炼药很难。” “正是!” 阎清欢咬牙:“我在镇厄司得来的俸禄,全投在里面——一百次里,难有一回成功。” 放在二十一世纪,阎清欢属于科研人员。 事实证明科研费钱,能生生把江南阔少逼成月光族。 施黛咬了口案上的桂花糕,又给其他人递去几块。 哦对,炼药失败,钱财全打水漂,属于白白沦为月光族,简称白月光。 “这些都是题外话,钱总会有的,不重要。” 阎清欢一瞬振作,兴冲冲道:“这次去越州,我一定好好招待你们——我对那儿熟得很。” 在人生地不熟的长安,是这几位同僚带他逛遍西市东市,让他不至于像乱转的无头苍蝇。 阎清欢一直好好记着,总算轮到他回报一番。 “说起来,”阎清欢摸摸下巴,“这几日,正值演武大会。” 比武? 施黛来了兴趣:“和话本子里一样,群雄逐鹿那种?” “正是。” 阎清欢笑道:“演武大会每三年一次,由几大家族轮流操办。今年……应当是百里家做东。” 施黛心下一跳,看看身旁的沈流霜。 后者面色不改,连眼皮都没动一下。 昨夜施黛问过她今后的打算,对于百里家,沈流霜生不出任何心思。 从小跟着大大咧咧的孟轲长大,又随施敬承修习刀法、四处降妖,沈流霜习惯了散漫随性的日子,要真让她住进金屋,反倒不适应。 再说,当今的百里家由百里策胞弟,即她叔父把持,外有一大群对权势虎视眈眈的亲戚,无异于虎穴狼窝。 沈流霜没功夫掺和。 钱财她不缺,想要的自己挣,比起穿金戴银吃香喝辣,更情愿去多杀几只妖。 “演武大会上,不限于寻常的斗武。” 阎清欢道:“因为赏金够高,每次都有众多奇人前往。单我见过的,就有藏地僧人、幻术师、画骨师和幻乐师,打起来非常精彩。” 施黛听得两眼晶亮:“噢——!” 她已经急不可耐去看看了。 从长安到江南有很长一段路程,万幸有施敬承在,给马车用了持久的神行符。 算算时间,大概需要四五天抵达。 在马车里待得无聊,沈流霜和施黛早有准备,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包袱,里面赫然是一册册话本子。 阎清欢也从包袱里抽出几本:“心有灵犀!” 确认过眼神,都是资深话本人。 “居家出行必备,话本首选。” 施黛咧嘴笑开,看向施云声和江白砚:“路上无聊,你们要来一册吗?” 施云声没拒绝:“要好看的。” 施黛给过他一本《占卜术杀人秘法》,主讲镇厄司破获奇案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令他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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