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光闪过之处,铁面罩断为两截,高高飞起,藏于面罩之后的那张神秘面孔面容赫然出现。 强烈的日光之下,暴露出一张苍白如僵尸的面孔。 苍白如纸的肌肤、雪白的眉毛、连眼睑上的睫毛都如同染上的霜雪。 杜庭芳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光对他来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畏惧,摇动头颅,发出惊恐的嗷叫。便然这电光火石之间,陈难敌的左掌已然击中他的左胸,丁阿三手中的长刀也剌入他的喉间。 杜庭芳看到自己的血象箭一般喷射而出,飞溅到手掌上,于是用尽最后一丝力量,发出最后一掌。 第十一章 忆 明月如镜,月华似水,缓缓渗透到小山岗上的松林间。 丁阿三喷出一口鲜血,猛然醒了过来,映入眼中的是一双泪光盈盈的眼睛。 他摸了摸自己的赤裸的胸膛,又调息吐纳,定了会神,顿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真是走运,他奶奶的,老子以为中了毒掌要死翘翘,还担心我那几个小孩没人养活。原来杜大人的千魔手血气一散,毒气就不能发出了!” 他一阵大笑,气血翻腾,忍不住又吐了一口血。 吴宁儿将手放在他胸膛上,轻轻抚摸,道:“痛么?你这么拼命,你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我只好陪你死了,不然我这后半辈子都活得不安心。” 丁阿三笑道:“姑娘别说这些不吉利的话,我听着臊得慌呢。我没什么大碍,只是内伤而已。软包蛋呢,他没有事吧?还有我的马车呢?” 吴宁儿道:“陈大哥没什么大事,你的宝贝马车也没事,他赶车去前面镇上找大夫买伤药了,他也受了伤的,得去治疗一下子。” 丁阿三舒了口气,道:“那就好,软包蛋能自己赶车,可见伤得不重,马车可是我的命根子,靠它养家糊口呢!” 吴宁儿仍然眼中含泪:“陈大哥说你受的内伤可不轻,那个杜大人的毒气虽然破了,但内力还是很霸道,你的衣衫全部被震碎了ʝʂɠ,幸好你的内功也很深厚,护住心脉。他必须得今晚买到药,不然你就算命保得住,武功也会废掉一半。丁三哥,你就不要再睡了,我就担心你醒不过来……” 她说着脸红了,声音越来越小,语音含含糊糊,又伏低身子,将通红滚烫的脸蛋贴到丁阿三的胸膛上,丁阿三浑身一颤,手上微微用力,将她推起来,又努力坐起,道:“我坐着就不会睡了。” 吴宁儿眼中含泪:“我寻思这事,都得怪我,我若是在凤凰集不去惹事儿,非得强要出头训斥那个宋老三,就不会露了形迹,什么秦帮主、杜大人,还有陈大哥,都不会牵扯进来,丁三哥,你怪我吗?” 丁阿三道:“这么说那也得怪我,我不一时逞强显露武功把银子断开,陈难敌就瞧不出来,也不会在意咱们二人,兴许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是福不是祸,只祸躲不过,想那么多干嘛,世上哪有后悔药。” 吴宁儿看着他苍白的脸色,眼泪又流出来。 丁阿三道:“我看这样吧,姑娘就给我说说你自己的故事吧,咱们聊着聊着,都不会睡着的。” 吴宁儿脸上娇羞之色渐渐褪去,出了一会神,道:“好啊,我就讲我自己的故事。其实我没什么故事可以讲,那太简单了,很小的时候的事记不清了,唯一清晰记得的就是饿,到处找吃的,我想我应该是被父母扔了的孩子,或者是个流浪的孤儿吧……反正后来是被人卖掉了,也不知卖我的是父母还是人贩子。” 她眼圈红了,人却笑了:“卖给人之后,我反而能吃饱饭了,然后我能记起的事就是跳舞,从很小很小就开始,那时候真苦,虽然有些小孩子伙伴,却总是换来换去,后来长大些,就被送到京城里做……做这个了,以后见到的都是客人,陪客人说话,陪客人喝酒,给客人跳舞,让客人开心,所以我也没什么朋友,讲不出什么有趣的故事。” 这时她面容恢复了平静,抬头望天上明月,歪着头想了会,忽然噗嗤笑了一声,道:“倒是有一个人挺有趣的,算是一个朋友吧,是我来京城以前认识的,从小就认识,他很胖的,跳舞的样子又好笑又难看,小时候他让我叫他高子哥哥,我就是调皮,叫他胖子哥哥。他特别特别照顾我,不让人欺负我,有人看上了我要卖我去扬州当瘦马,他硬是不准。嘻嘻,他还说长大了要娶了我,我小时候不知事,都还傻傻地答应了他的!” 她又唉了口气,道:“我长大一点后就知道了,他是大官人家的孩子,是他家里人嫌他太胖,想去掉些肥肉,才让他来跳舞跳着玩的。我们这些人,不管是跳舞的、唱曲的、还那些练武功的,都是他们家养的奴婢,尊卑大不一样,他哪能娶我呢。其实就算没有尊卑之分,我也不能嫁给他,他胖得那么难看,小时候说的话可以不算数嘛。” 丁阿三笑道:“姑娘生得这么好看,自然是喜欢长得俊的人啦。” 吴宁儿摇了摇头,道:“以前我是那么想的,真是太幼稚了,怪我眼界太窄,在那种地方,别人都是逢场作戏,我却自以为了解男人,我其实都没有真正看到外面的世界。现在我明白了,一个男人要有担当有胸怀,才是让女孩子放心的人。” 丁阿三嘿嘿发笑,道:“姑娘是暗指我这样的人喽,可惜呀,我却是个老光棍,如今也没娶上个媳妇给我洗衣做饭。” 吴宁儿抿嘴一笑,道:“丁三哥讲讲你的故事吧,你看上去除了赶车什么都不懂,其实你什么都明白,我觉得你是个很神奇的人,一定会有很神奇的故事。” 丁阿三道:“我一赶车的,哪有什么神奇之处。上次我给你讲过,我小时候也是有钱人家的奴隶,全家人都是,按照他们的说法,永世为奴,我若长大了娶妻生子,我的下一代仍然是为奴为婢,比起姑娘你练舞的艰难,你还算好的了。我们真是受尽了欺凌,主人是异族,根本没把我们汉人当作是人,没日没夜干活、做牛做马自然不必多说。小时候,让我扮狗叫,学狗爬,有一次,主人的小少爷一时性起要撒尿,让我用嘴去接。嘿嘿,那时候我幼不醒事,觉得自己是低人一等的奴仆,真的便那么听话,张了嘴就去接。” 他诉说如此羞辱的旧事,脸上仍然笑容不改,又道:“用嘴接尿,只是一种羞辱,那还算轻的,倘若惹恼了主人受到刑罚,那就悲惨得很了,动不动就要剁手断脚,剥皮杀头点天灯,后来大家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加上当时大明已经立国,气势如虹,军队尽早要征讨过来的,主人一边备战,一边准备逃跑,我们这一大帮子奴隶就趁着他们忙乱,找了个时机逃了。” 吴宁儿舒了口气:“丁三哥吃了那么多苦,终于逃出来了。” 丁阿三道:“主人哪里容得下奴隶逃跑,立即派了兵马来追,把我们围在一个破庙里,封了四处的门,然后投了火把进来,人人在里面惨呼,他们在外面狂笑,笑得那叫一个开心。那火真大,这一大批逃跑的人都被烧死了,我爹爹、阿娘、大姐、大哥,还有一同逃亡的叔叔阿姨都烧死了,阿娘把我紧紧抱在怀里,压在破庙后的一个臭水沟边,我总算活了下来。 “我半夜醒来,摸到四处都是发焦发臭的尸体,也分不清谁是谁,居然发现还有一个小姑娘活着,不知是谁家的孩子,只会哇哇地哭,连说话也说不利索,没办法呀,总是一条人命,只好背起这个小姑娘,没方向地胡乱走,遇见人就讨点吃的,好在那会我才不到十岁罢,那小姑娘也不过两岁吧,吃不了很多东西,一点剩饭便能养活我们。有时候饿急了,也会去偷人家地里的粮食青菜,总之能填饱肚子,便是天大的好事。” 吴宁儿瞳孔忽然收缩了一下,道:“后来呢?” 丁阿三道:“我们那么的小孩子,也不知道流浪了好久,走了好多地方,后来一次那小妹妹太饿,都饿晕了,我抱着她求人给吃的,可没人给,后来我也饿晕了。醒来后才知道自己给坏人拣去卖了……我先是给卖去做小偷,小孩子短时间哪能练好那些扒窃之术,只是混在人堆里帮人打掩护吸引目光,结果有一次出了岔子,给人打了一顿,又被赶出来了,不准再入这个行当。” 吴宁儿叹息道:“偷东西一定会被狠狠揍一顿,你那时候那么小,真可怜。” 丁阿三摇头道:“那也怪不了别人,是我们犯了行规,所谓盗亦有道,小偷也有小偷的行规,首要的便是‘两不偷’,一是不能偷卖儿的钱,二是不能偷卖身的钱,那是世上最可怜的两种人,我们少不知事,去偷了一个卖身的女子……” 他诉说往事,本来侃侃而谈,这时忽然停下,神情十分尴尬,转过了头不敢去看吴宁儿。 吴宁儿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不说话,我不会介意的,丁三哥,我没有卖身,我是清倌人。你不是说过吗,莲花脚下是污泥,清者自清,膝盖跪下了,只要心里面是站着的,那就没有跪。你继续说你的故事嘛,我想听。” 丁阿三道:“连小偷也做不了,就继续混着呗,为了口饭吃,打了不少架,也挨了不少揍,后来我又被一个跑江湖卖艺的收留了,他说我有练武的天赋,就让我跟他一起跑江湖卖艺,他也真算得上我第一个师傅,在那里我真还踏踏实实练了一两年拳脚,还认识了一个朋友,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他比我大一岁,能识字,会背诗,会写书信,问他叫什么,他不说,我见他面孔生得白白净净的,就叫他小白,他就叫我小丁,说是什么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我后来自己取名丁阿三,这个丁,就是从他那句话那里来的。” 吴宁儿道:“幼时的朋友最珍贵,现在你们一定是莫逆之交了。” 丁阿三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光亮,声音却又低又沉:“后来,我杀了他! 吴宁儿一惊:“他是你唯一的朋友啊!“ 丁阿三说:“是的,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杀他,因为他成了一只人狗。” 吴宁儿惊道:“人狗?什么是人狗?” 丁阿三道:“姑娘记得那天在凤凰集吧,我不让你给银子给那三个小孩子,因为心狠的人为了赚钱,会做出灭绝人性的事,把那些偷来的,买来的小孩弄成残废去讨钱,我以为我和小白会些拳脚,还不至于如此,结果没想到,有些人的人性,早已经被吃掉了。” 他皱起眉头,轻轻揉了会伤口,说ʝʂɠ:“跑码头,光是耍拳脚是挣不了什么钱的,师傅找了一只身量和小白差不多大的狗,先把小白用迷药弄晕,剥光的衣服,在身上划了好多口子,就让血流着不治他。又飞快将狗杀了,立即剥下狗皮,趁着狗血还是热的,趁着小白的血还在流,把狗皮绑在小白身上缝好,等小白醒来以后,血肉相融,狗皮再也脱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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