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整的地方是山脚下,又正值春日万物苏醒,蛇虫从漫长的冬眠中醒来。 为防止半路解手的宝珠已经尽量控制自己喝水的量,哪怕如此仍是憋得难受,扭扭捏捏地问,“你要不要去解手。” 沈归砚点头,向她伸出手,“走吧。” 宝珠垂眸落在伸来的手,他的手指修长清瘦,青色筋脉隐约可见,若不是上面覆盖太多疤痕,应是如美玉一般不见半分瑕疵。 沈归砚解释道:“外面天黑,你牵着我不容易摔倒。” 宝珠认为他说得挺对的,把手置于他掌心中,娇气道:“那你可得牵好了,要是让本小姐不小心摔倒了,我就把你这个奴才的狗腿给打断。” “夫人放心好了,小人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沈归砚抱着人下了马车后,只见空地上已经搭起了几顶牛皮帐篷,有人在忙碌的准备晚食,有人在悠闲喂马。 两人钻进林子后,宝珠看着仍跟在自己屁股后面阴魂不散的沈归砚,眼梢上挑,怒道:“我去解手,你跟着过来做什么啊。” “我不放心离你太远。”沈归砚耳尖泛红的说着一本正经的话,又指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并把草纸递过去,“那边没人,可以去那里。” 肚子涨得难受的宝珠咬着唇,满脸纠结,“那你可不能偷看哦。” —— 等解完手出来,队伍里的一个小娘子笑着向他们招手,“沈公子,沈夫人,我们煮了晚饭,你们要不要过来吃点。” “要!”一听有好吃的,宝珠立马扯着沈归砚过去。 她吃了一天的凉食,现在肚子里高低得要装些暖和的。 她以为的好吃的是糖醋鲤鱼,芙蓉虾,野鸭桃仁丁,香烹孢脊,结果就是一锅放在水里煮的蘑菇加上肉干正咕嘟嘟的冒着白雾,就连颜色看起来都格外奇怪,是她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的程度。 热情的五娘给她们一人舀了一大碗,“天冷,晚上就适合来一碗热腾腾的汤水暖和一下。” 另一个男人笑着附和,“是啊,这林子里有不少蘑菇,今晚上大家可有口福了。” 宝珠接过汤,看了一眼后就再也没有喝下去的勇气,有的只是想把这碗汤有多远扔多远。 可是他们的眼睛又齐齐落在自己身上令她如坐针毡,要不,就吃一口吧,说不定味道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难吃。 把自己催眠了好一阵的宝珠才鼓起勇气,硬着头皮把碗端到嘴边,闭上眼喝了一口后,再也没有勇气喝下第二口。 该怎么形容这种味道呢?是喝了一口就能做噩梦的程度。 随后它递给了沈归砚,压低嗓音说,“这汤煮得一点儿都不好吃,我不要吃了。”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那么难吃的东西,要不是怕他们后面不带他们一起走,她高低得要把这碗蘑菇汤扣在他们头顶上。 接过蘑菇汤的沈归砚取出准备好的糕点相递,“嗯,吃点糕点垫下肚子,要不然夜里容易饿,等晚点我去给你打只兔子来吃。” 至于递给自己的蘑菇汤,他没有丝毫嫌弃的一饮而尽,也看得他们打趣起来,“沈公子,你夫人对你可真贴心。” 沈归砚掐着尖细的嗓子,羞涩不已的靠上宝珠的肩,“奴家不对自己的相公好,又该对谁好呢,相公,你说是不是呀。” 正往嘴里塞了块糕点的宝珠浑身鸡皮疙瘩直冒,差点儿没忍住恶心吐出去,趁着无人注意之时,伸手掐他腰间肉一把,阴恻恻地说,“你能不能别说话啊,你这样,让我觉得有点恶心。” 一瞬间宝珠有些后悔让他穿女装了,最起码不会恶心到自己。 还相公,她怎么不知道他那么会演。 沈归砚指尖卷弄一缕发丝,含情脉脉,“我相公应当是害羞了。” “沈公子你和沈夫人是怎么认识的啊?”不怪他们好奇,主要是沈公子的眉眼生得简直比姑娘还精致,个子又不高,要不是喉结突出,任谁都会以为她是个女扮男装的美娇娥。 而沈夫人个子高挑,还比不少男人生得都要高大,眉眼也是一等一的俊朗,以至于他们说是夫妻的时候,难免都会令人好奇的多看几眼。 “啊?”这句话直接把宝珠给干迷糊了,她总不能实话实说是她欺负人吧。 沈归砚握过她的手,骨指强势的钻进她的指缝里和她十指紧扣,幸福又甜蜜地说,“是我追的夫君。” “嫂夫人可否和我们说一下,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五娘双手捧着脸颊,全然是好奇。 “能是怎么认识,自然是一见钟情,要不是我生得好看,为人善良,厨艺好,我家夫君都不一定会选我。”沈归砚藏在帷帽下的眼睛娇滴滴地向宝珠抛了个媚眼。 “我说得对吗,夫君。” 差点儿没被他恶心坏了的宝珠掐了他一把,拽过他的手直接站起身就走,“我困了,我们先回去睡觉了。” 她们二人起身后,火堆旁的一个男人好意提醒道:“沈公子,在路上你可得要保护好嫂夫人,因为最近这条路上不太安全。” 宝珠胡乱点头,他们从金陵出发就遇到了那么多土匪,安不安全他们能不知道吗。 等他们两人走远后,络腮胡大汉满脸烦躁的折断了手中树枝往火堆里烧,“最近失踪的人是越来越多了,报给官府,官府又总是和稀泥,果真天底下兵匪一家亲,要是里面没有那些官员的手笔,我不信那群人会如此嚣张。” 书生模样的年轻人更是嫉恶如仇,“要是大定府知府不管,我就一层一层的往上告,我就不相信这个天下真的没有王法了。” “要是天底下真的有王法,何至于那么大的案子一直都没有个进展,要我说,指不定是那些人干的。” 五娘动了动嘴唇,终究是一个字没说的低下头。 天还未亮,正在睡梦中的宝珠听到了有人高喊“走水了,走水了。” 混沌一片的脑子尚未清醒过来,她已经被搂腰抱坐在马匹上,身后贴上一具滚烫的躯体,一颗心也随之跳到了嗓子眼,“怎么了。” 侧身抬剑挡下飞来箭矢的沈归砚眉眼间缀满霜寒,“他们追来了。” 马儿狂奔的那一刻,宝珠额间青筋冒出的控诉道:“姓沈的,你是不是在外面得罪了人。” 要不是得罪了人,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人要来追杀他。 沈归砚抿了下唇,“这件事,等以后我在告诉你。” 要是现在告诉他,追杀他的人来自于她的好大哥好二哥,她非但不会相信,只会认为他在挑拨离间。 “你现在不说,以后你想说了我都不想听。”宝珠赌气地别过脸。 连秘密都不和自己分享的人还敢说爱自己,怕是连狗听了都得摇头。 对于他的秘密,宝珠担心的是五娘他们,“我们要是走了,他们怎么办啊。” 这批人明显和之前冲着他们来的人是同一批,要不是他们两个,他们也不会遇到这种事,难得的,宝珠生起了愧疚。 “他们的目标是我们,只要我们走了,他们就会安全了。”从他们离开金陵后遇到的黑衣人的幕后主使都出自一个人,他们的命令也只是杀了他。 沈归砚注意到她的走神,双腿夹紧马腹,“专心,要是不专心他们就该追上来了。” 天上不合时宜的落起了雨,先是一滴,两滴,随后雨势渐大逐渐模糊了人的视线。 山路实在不好走,又下了雨,如今的他们只能弃马而行,而在他们身后是熊熊燃烧中的火林。
第66章 衣摆和鞋子沾上厚厚一层泥, 抬起来足有一斤重的宝珠正拄着根树枝,艰难的呼哧呼哧往山顶上爬。 宝珠抬手抹了把连视线都要被雨水遮挡得看不清的眼睛,心中的惶恐如同被雨水砸出的泥坑一样凹凸不平, 憋屈又难受的不愿意在走了,“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跑进山里啊, 要是不跑进山里, 他们也不会放火烧山, 我也不用那么狼狈。” “都怪你, 要不是你, 本郡主哪里会吃这种苦!”她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更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和他去岭南, 要是不去岭南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她也不需要在半夜冒雨爬山。 也在庆幸天上落雨,否则火势那么大的,没一会儿就追上了他们。 “因为跑进山里生活下来的几率会更大一些。”沈归砚取下他前面脱下来为她遮雨的外套,等拧干了水分后重新披上她头顶。 背对着她单膝下跪,“上来, 我背你。” 走到现在的宝珠早已力竭了,听到他要背自己,二话不说的扔掉树枝趴上他后背,两只手搂着他脖子不放,温热的吐息混合着冰冷的雨水落在脖颈处, “你要是背不动了就和我说一声,我自己可以走的。” 当然自己走她是不想了,她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了。 “宝珠那么的轻, 我怎么会背不动。”感受着一团自带香气的棉花贴上来,并和紧密贴合得不留一丝缝隙的沈归砚身体一僵, 呼吸亦不自觉变得粗重,又背着她往上踮了踮,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也为遏制那浮想联翩的念香。 “那你也得要留点力气才行吧。”宝珠偏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冲天浓滚白烟,一颗心也跟着高高揪起,坎坷不安地问,“我们都会平安无事的,对吗。” “我们不但会平安无事,我们还会长命百岁。”他们的余生很长,还有很多美丽的风景要一起去看。 他们刚离开不久,就有一伙黑衣人出现在附近,他们的手上各自提着一盏灯笼,照亮一小片星空。 其中一个黑衣人提灯照着左边被踩折的草堆,眸底闪显出细碎的偏执笑意,“跟上。” 很快,他想要的一切都会得偿所愿。 本以为是生路的悬崖边,谁料是逼死骆驼的死路。 “我们,该不会真的没有路走了吧。” 雨水将视野冲刷得一片模糊的宝珠咽了咽口水,两条腿止不住的打颤。 她觉得但凡风大一点,都能直接把她刮下悬崖。 要是让她知道是哪个挨千刀的放火烧山,她一定得要告诉大哥和二哥,让他们把对方的皮都给扒了,然后挂在城门口暴晒三天三夜,让他们知道惹了自己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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