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不愿意,那就是不应当! 反而让皇甫倓成了那个众人称赞的大好人。 “齐家为何要认她做女儿?”罗纨之又问。 南星歪头道:“可能怕正妃不愿意入门?毕竟和庶民同室,并非所有世家女郎能容忍的。” 这个罗纨之也略有耳闻。 建康远比其他地方更讲究门第,甚至到了士庶不同席、不通语的苛刻地步,不同级的大族也大都不通婚,以维系自己的高贵。 所以很多世家郎过不了自家出身高门却善妒的大娘子那关,不能纳得那些低微美妾,就只好把她们收进府做家妓。 家妓既要尽心侍奉郎主,待客人来了还要用心伺候客人,等到宠爱不在,便可以当做礼物送人,或是送去充当营妓,以侍无妻室的军士。 故而哪怕做妾,也需要看出身。 齐家自然不可能自降身份主动去抬一个低微庶民,只有可能是成海王令他们收下。 但是,即便把齐娴的身份抬得再高,对齐娴而言又有何益? 她本就不以自己出身而自卑自贱啊。 罗纨之想到齐娴的处境,不由怅然。 上回匆匆一面,还有许多事情她来不及问,也不知道需不需她向齐赫递消息。 虽然她是可以帮齐娴往外传递,但是万一因此让齐赫铤而走险和皇甫倓对上,伤及性命呢? 这肯定也不会是齐娴愿意发生的事。 还是等再找到机会,当面问问齐娴的想法。 即便她想逃,也需要周密的谋划与准备。 因为人群聚集不散,都在抢齐府散发的五铢钱,苍怀只好带着他们绕路而行。 等出了城,罗纨之才知道他们要去的地方是谢家所辖——扶桑城。 说是城,一点也不为过。 因为扶桑城里有依附谢家的一万佃客,招募培养的一万部曲,除此还有奴婢、工匠等数千人。 城外往东,光田地就占有八千倾,还有山林果园、牧场等等。 闭门成市、自给自足,是一处完全可以独立的城池。 大青牛耐力极佳,如此提速奔跑了两个时辰也不乏力,罗纨之感觉自己都快坐散架了,终于听见南星欢呼一声“快到了”。 罗纨之挂起车帘。 一只红色的蜻蜓悬停在她的窗前,又急转了方向腾空而去,带着她的目光往远方眺望。 远处的水田里垂满金灿灿的稻穗,连绵不绝,犹如一大块金色的绸缎,随着清风晃动。 饱满的穗粒发出悦耳的簌簌声,与孩子清脆的欢笑声交织在一块。 五六个还扎着总角的孩童在田埂之中疯跑,逮抓低飞的蜻蜓。 被踩碎的水面晃出粼粼波光,映着天上飞过的白色鸟群。 “好美的景色。”罗纨之不由感叹。 这么多田地,这么多粮食,得卖多少钱啊? 这里处处充满一种富足的美! 南星得意道:“那是,这里四季都很好看呐!日后郎君带你常来,你便能见到了!” 罗纨之笑而不应。 日后,日后她还不知道在哪里。 更何况谢家的富贵和她也没有多大干系,她还是牢牢抓住属于自己的才是。 犊车沿着夯实的泥地往前,沿途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守卫驻守,检查放行。 夹山垒堡,大门耸立,扶桑二字高挂城头,苍怀却没有把他们带进城,而是转而往旁边的石头路。 石头路通往一处扎满帐篷的平地。 那边人很多,且都是年轻精壮的男子,有的穿着短打衣卷起袖子,露出结实的小臂,有些甚至直接光了膀子,虎背熊腰地杵立在人群当中。 南星主动介绍:“每隔三年谢家就会招募新的部曲,刚好现在郎君又有了军职,所以这些人都是来应征的!” 因为谢家的地位,前来投奔的人很多,这样的乱世能依附在谢家的门下,至少可保衣食无忧。 罗纨之放眼望去,惊叹人数之众,也不知道扶桑城能否塞得下。 南星紧接着又得意道:“我们郎君选人可严苛了,不但要身高体壮,耳明目清,还要能衣三属之甲,日中趋百里,手张十石之弓!”1 罗纨之暗暗叹服。 身量、耳力、眼力且不说,全身负甲半日行百里这选得体力、耐力还有速度,能张十石之弓,这就是挑的力气。 倘若以这套标准筛选下来,那谢家的部曲必然是精锐中的精锐,而这样的人,他们居然已有万人之众! 也莫怪谢家能成为顶级门阀,他们的这支私人部曲,比皇帝的禁军还要强悍百倍不止。 犊车穿过闹哄哄的人群,终于来到了一处安静且辽阔的草地,罗纨之一下车就看见了不远处正低头啃草的数匹毛皮油亮的大马。 这里应该就是南星说过的马场。 哒哒哒—— 马蹄声渐大,一匹白中泛金的马驮着俊逸的谢三郎自远处跑近,一个急停,大马撩起前踢,嘶鸣一声,悬立在他们面前。 劲风袭来,草屑飞扬。 罗纨之吓得往后倒退一步,怕极了这庞然大物。 奈何那马不怕生人,四蹄落地后,就把粉粉的大鼻头拱到了她的面前,翕张的鼻孔喷出热息直扑她的脸。 “三、三郎。” 如此巨物近在眼前,一个蹄子足以踏扁她,罗纨之闭着眼拧着眉,不敢动弹。 “别怕,这匹马已经调。教好了。”谢昀翻身下马,扯住缰绳走到前面,把持着马笼头,看着她道:“很温顺亲人。” 身后有奴仆提来一大桶水,大马立刻一个猛子把嘴筒扎进桶里,痛饮了起来。 罗纨之捂住胸口松了口气,旁边的南星递给她几块切开的小苹果,她道了声“多谢”,刚想往自己嘴里塞,谢昀眼明手快抓住她的手腕,笑道:“不是给你吃的。” “?” 谢昀带着她的手把苹果往前伸,另一只手拍了拍马颈。 大白马耳朵抖动了两下,把脑袋从水桶里拔了出来,两眼往前一瞧,灰儿灰儿欢叫,伸头就啃起罗纨之手中的苹果块,毫不见外。 卡嚓卡嚓,一口少一块,风卷残云。 近距离观察下,这匹马的毛色堪称完美,白如雪,亮如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而且它除了啃苹果之外,再没有其他吓人的举动,瞧着就很温顺乖巧。 “三郎,这匹马?” 罗纨之不知道谢三郎叫她过来喂马是有什么用意。 谢昀把缰绳递给她,温声道:“它是你的了。” “给我的?”罗纨之以为自己听错了,但缰绳已经挂在她手上,不得不接过来。 谢昀捋着白马的鬃毛,解释:“你不是经常看着苍怀他们骑马,很羡慕么?” 罗纨之缓缓眨了下眼睛,三郎想必是误会了。 那是因为骑马的人上马就能走,不像坐车,还等着套这个套那个。 不过羡慕归羡慕,罗纨之可是吃过骑马的苦,其实也并没有那么想骑马。 但听南星和苍怀之前的意思,这匹马是三郎特意大老远弄回来的,送给她的礼物?! 她想过种种,唯独没有想过三郎会送她一匹马,养马可是很贵的…… 罗纨之悄悄看了眼谢昀。 谢昀的眸光微敛,似是意外她的反应没有如他意料,故而难得沉默下来。 这份沉默牵出了罗纨之的愧疚。 只是这匹马的价值想也可知,卖十个她也够不上,她受之有愧。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她话还没说完,大白马已经吃完苹果,开始舔她的手心,罗纨之不由止住了话。 “马贵不贵重那是商人定的价格,郎君要的,那又不用掏钱!”南星拉上苍怀问:“你说对不对?” 苍怀难得帮腔“嗯”了声,同时拎住南星的后颈,将叨叨不停的人带走,把地方留给郎君。 嗯,郎君头一回送女郎礼物,就遭遇如此挫折,他都不忍再看。 就说胭脂水粉、钗环簪坠哪一个不比马更容易讨女郎欢心? 等人都走远,谢昀才重新开口:“你不喜欢么?” 大白马好像能听懂人话,在谢昀问罗纨之的时候,那双大眼睛居然也露出了忧郁的神色,好像遭到嫌弃是它的不对。 一人一马四只眼睛都看着她。 “呃。” 罗纨之揉着指头,想拒绝但又怕太生硬,犹豫道:“可是我不会骑马……” 谢昀轻声道:“这有何难,我教你就是。” 罗纨之又迅速找出下一个借口:“但是马鞍太硬,撞得太疼,我受不住。”那种痛还不是一时半会,是马跑起来的每时每刻! 罗纨之虽然羡慕苍怀等人能骑马,但又忍不住想,得有多硬屁股的人才能坚持待在马鞍上,遭受折磨。 仅有的一次骑马经历,此刻回想起来,就让她直摇脑袋。 “马鞍不硬无法更好地承托人的体重。” 谢昀把两侧的脚蹬调整好,走到马的左侧对她道:“而且你会痛,是因为还没有找对节奏。”他顿了下,又补充道:“不过,初学都是会有些痛,但是痛过后你就能感觉到畅快。” 还有这样的事? 罗纨之半信半疑,但是脸上已有了松动。 是啊,学什么不苦,若是她能学会骑马,日后要是再遇到什么追兵也能跑得快点。 人在乱世,多个保命的技能就有多一分生存的机会。 “到我这边来。”谢昀对她道。 罗纨之乖乖走到三郎身边,自己就把裙子袖子束好,免得待会碍手碍脚。 “上去吧,我就在后面。”谢昀替她拉住缰绳,在身后护着她,以免她掉下来。 罗纨之手拉住鞍环,脚踩进马镫,将自己腾空一抬。 多年练舞的她身体轻盈,只要有落脚点很容易就能把自己整个身体翻上去,就好像是片羽毛,轻而易举。 谢昀看她翻身的利落劲,忽的想起她那日“醉酒”,也是这么长腿一抬,就跨。坐上他的腰腹…… “是要夹紧么?”罗纨之骑在马上,惶惶不安地低头问他。 耳边乍一听这句话,谢昀感觉有点微妙,不过他还是如常道:“嗯,夹住它肚子两侧。” 罗纨之听令,把腿夹紧,但是她没有控制力度,白马打了个响鼻,不舒服地前后踢踏了下,把她吓了一大跳。 “放松些,别夹这么紧。”谢昀抓住她的脚踝,扯开了些:“它也会痛的。” “抱歉。”罗纨之红着脸,摸了摸马脖子以示安抚。 谢昀挨个地方纠正好她的坐姿,罗纨之直挺挺地僵坐在上头不敢乱动。 谢昀牵着马带她往枯黄的草地里走,让她习惯马走动时候的颠簸。 马鞍的前部靠近马的前肩,即便是正常慢行,两边耸动的肩骨肌肉也是让人无法平静地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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