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黎锦并不是素食主义者,但如果非得过自给自足的日子的话,恐怕也只能整天靠素食为生了。 不过,在这里,黎锦比较强行地把鸡蛋也算在了素食之列。 虽然鸡蛋算不算素食这件事仍然是有很大争议的,但黎锦认为,素食的重点在于“不杀生”。根据这个定义,鸡蛋、牛奶、蜂蜜这种食物,虽然与动物有关,但是没有杀生行为,那么应该可以分类为素食。 而且,黎锦不会也不想种植诸如小麦、水稻、小米、大麦、燕麦、高粱之类的粮食,听起来就好麻烦。 这样一想,也只能种植土豆、番薯之类的薯类,当成主食了。就算想换换花样,也只能改种山药、芋头之类的。 因为没有水池,就连莲藕都种不了。懒惰之人的食物来源,真是太匮乏了。 于是,黎锦得出一个结论:虽然有这么大的院子,但鱼肉海鲜牛羊奶之类的东西,还是到市场上购买吧。 “阿诚想问个比较愚蠢的问题……”对黎锦刚才想了什么、自然一无所知的阿诚,只是思索着问道,“将军打算买的鸡胸肉……难道是要用这些药粉作为调味品,一起炖或蒸煮着吃的吗?” “当然不是啦。鸡胸肉加药粉炖煮怎么会好吃呢?”黎锦不由得笑了起来,她说道,“我们先买些鸡胸肉,再买些鸡蛋作为消耗的补充,之后就回家吧。” 鸡胸肉的价格是五文钱一大块,每块约有七八两重的样子,看起来都差不多。 “阿诚……我想买两块鸡胸肉,选哪块比较合适?”黎锦也不知道哪块好,于是她问了阿诚意见。 没想到,阿诚立刻选了两块出来。他挑选的速度之快,简直让黎锦以为阿诚只是随便挑的一般。 然后,阿诚很果断自信地抬起头,对鸡货店主说道:“就这两块吧。” “阿诚……你选的这块鸡胸肉,比其他的、好在哪里呢?”由于看不出来这两块鸡胸肉与别的鸡胸肉的区别,黎锦便小声问道。 “这两块,切割的手法比较好,相比别的稍微完整些。若是回家再加工切割的话,比较不容易粉碎、断裂。”阿诚也小声解释道。 “这样啊。”黎锦虽然依然看不出来,但也立刻信了。 她取出十文钱,递给鸡货店店主。 鸡货店店主则是用荷叶把两块生鸡胸肉包了,再用细绳缠上,递给黎锦。 黎锦正要拿过来的时候,阿诚抢过来提在手里。 看到阿诚接了过去,黎锦自己原本伸出的手便放下了。 阿诚这个人……是不可能在没有把握的事情上糊弄、敷衍自己的。 黎锦觉得,多半是因为他的视力太好了,早在黎锦接近那一大排凌乱摆放的各种鸡肉之前,就已经看清了哪几块品质最佳了吧? 哎,真羡慕眼神好、视力佳的人啊…… 而且,阿诚明明好像也看了不少书的样子,但他的视力却一如既往地优秀。这也太让黎锦忌妒了。 黎锦又花了十五文钱买了鸡蛋。 以前鸡蛋的价格好像是五文钱十个,但今天的价格却是五文钱八个。 在黎锦的记忆里,鸡蛋似乎涨了不少价,但打听了别的鸡蛋商贩,也都是同样的价钱。 黎锦就认命地买了二十四个鸡蛋。这些鸡蛋,当然也是阿诚拿着的。 买过鸡蛋之后,黎锦和阿诚就准备回家了。 一路又无话。 也许是觉得无聊或是尴尬吧,阿诚突然又说道:“阿诚再背将军回家如何?” 黎锦心想,阿诚手里明明还拎着鸡胸肉和鸡蛋呢,背人也太不方便了吧?转念又一想,鸡蛋和鸡胸肉可以由自己拿着,阿诚只要背她就行了。 “还是算了吧。”但最后,黎锦还是表示了拒绝,她说道,“这种事有一次就行了……” 其实重点不是“这种事有一次就行了”,而是这种事会让黎锦觉得害羞。 上次做的时候,由于新奇,还不是那么羞耻。 这次再做的话,黎锦就真的只会感到羞涩与为难了。 虽然,如果阿诚真的很想做这种事的话……黎锦也不会拒绝就是了。 所以,提议再做这种事的话,阿诚还是需要再坚持一番才行。 但阿诚并没有坚持下去的意思,黎锦当然也就没有在拒绝时感到为难了。 “好无趣啊。”阿诚稍微鼓起脸颊,嘟囔道,“阿诚发现,现在街上没有人模仿阿诚和将军,互相背着走路了呢。” “阿诚为什么说‘无趣’呢?”黎锦疑惑地问道,“你是说他们模仿者无趣,还是什么事情无趣?” “居然没有带起什么风潮来,阿诚觉得很空虚,无趣。”虽然手里拎着不少东西,但并没有影响阿诚做出“耸了耸肩膀”这个动作,他说道,“阿诚觉得,要是一出门,阿诚就总是背着将军的话,说不定会让这个风潮流行起来……” “那还是别流行起来了……”黎锦尴尬地说道。 其实,自己的言行举止,若是能成为流行风潮的话,感觉也不错。 可是,仔细想想,只是让“行为”流行起来而已…… ----
第163章 如果自己制造了某种流行风潮,却不能通过这种流行获利的话,意义何在? 若是在这种事情上引发关注、甚至成为名人的话,感觉还是很羞耻的。 黎锦实在不是那种哗众取宠的性格。 因为,“流行”这种事,其本质就是商业化的。所以,“制造流行”也应该回归商业行为嘛。 “引发流行”时,一定要让自己能从中获利才行,不然的话,自己岂不是白白忍受害羞尴尬的感觉了吗? 黎锦发现,虽然,自己还不算是正儿八经地开始了经商;但仅仅是做了些犹如过家家一般的小买卖之后,就已经不由得回想起自己曾经学习过的商业与经济知识了。 看来,一切都是需要实践的。 如果没有过相关的经历与需求的话,就算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也依然是无源之水,难以理解和利用这些知识。 但这一点,也并不意味着知识的地位在实践之下,缺乏了知识与理论指导的实践,不过是暗中摸索而已,只能指望瞎猫碰着死老鼠罢了。 在回“紫竹小院”的路上,黎锦获得了新的认识,也产生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虽然暂时还没有获得什么实质的好处,但这种近似顿悟的体验,依然让黎锦由衷地感到愉快安心。 这一次从市场回到“紫竹小院”之后,黎锦便动手蒸起了饭。 感觉上,仿佛已经好几顿都没吃米饭了。 饺子、蛋糕之类的面食,虽然也十分美味、而且更加奢侈,但感觉上,果然还是用米饭作为主食,吃起来更加习惯和安心呢。 这应该不是由于“米饭通常是配菜吃的,而面食类的主食就算不搭配菜肴也一样能够充饥”这样的理由。 因为,黎锦想了想,就算用面条、甚至饺子作为主食,搭配同样的菜肴进食的话,这种就餐体验,也依然是比不过用米饭作为主食再吃必不可少的菜肴的。 黎锦没有想明白这是什么道理,她只得做出一个较为牵强、真假难辨的结论来。 大概是因为,自己比起面食,更喜欢米饭的缘故吧? 真是一个无聊至极的答案。 刚一产生这个答案,黎锦就不由得在心中做出了针对自己答案的负面评价。 不过,相比起迫在眉睫的下一顿饭而言,这种朦胧模糊、取决于感受的事情并不重要。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应该好好吃饭。更何况,本来就什么都没发生。 黎锦边思索着,边仔细观察着锅中的动向。 这一次,黎锦做的主食,是大米中额外添加绿豆的“绿豆饭”。 绿豆洗净之后,先用水煮过、煮到半烂的程度,熬出略带红色的绿豆汤来,然后再关火捞出。 熬好的绿豆汤,先倒出来、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器皿里,喝了可以清火解暑。 虽然绿豆汤通常是夏天喝的,但其实一年四季都是可以适量饮用的,哪怕是寒冬腊月,喝了问题也不是很大。 绿豆汤无论冷热都可以喝,加不加糖也只是个人偏好。 黎锦自己,比较喜欢的是那种热而不烫、不加糖的原味绿豆汤。 说起来,明明是绿豆煮成的汤,刚煮出来时的颜色也是绿的,但煮出来的时间久了,却会变成红色的。 黎锦依稀记起,自己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相关的讲解。 这是因为,空气里有一种叫“氧气”的东西。 这名为“氧气”的种东西,会与绿豆汤中的某种、黎锦记不住名字的东西结合起来,生出一种红色的东西,让绿豆汤显现出红色的颜色来。 科学真是有意思呢。 话说回来,虽然绿色的绿豆汤看起来澄清透明、比较好看,但果然还是泛红色的绿豆汤令人更有食欲呢 大米淘洗干净,再与煮过的绿豆同煮。 这样煮沸之后,再捞出大米与已经快被煮烂的绿豆来,里面加些开水,放进容器里蒸制。 这样一来,绿豆饭的制作就暂且告一段落。 接下来,只要等着蒸熟开饭就行了。 之后,就是烹饪鸡胸肉的时间了。 黎锦这次买了两大块鸡胸肉。 先都切成约有麻将牌大小的块状。 鉴于黎锦时不时出现的随意散漫的性格,她切出来的鸡胸肉块,也是规则或不规则的都有。这都无所谓,不会太影响成品口味的。 切好之后,黎锦才忽然想起,让阿诚切的话,成品不是会更好看吗? 算了,事已至此,后悔也没有什么意义。 而且,黎锦也不能一直理直气壮地吩咐阿诚做这个那个嘛。 阿诚主动要做的事情,暂且不论。 阿诚没说要做的事情,还要开口说让他去做事的话,黎锦实在是会感到不好意思的。 当鸡胸肉切好之后,黎锦才着手进行下一步的清洗。这样的话,凡是接触刀的部分都会被清洗一遍,可以洗掉一部分刀上难免存在的金属味道。 鸡胸肉洗净之后,黎锦又把它放在清水里浸泡了一段时间。 浸泡一段时间之后,黎锦再用力挤干了鸡胸肉在浸泡时吸收的水分。这样做,是为了避免烹饪的时候才出水,影响口感与烹饪效果。 被挤干的鸡胸肉,都先放到一个大盆子里,加入黄酒、醋、胡椒粉、盐进行了腌制。 另一边在碗里打上八个鸡蛋,也加上盐,加入面粉后搅拌均匀,便得到了一碗浓稠度类似芝麻酱的糊状物。 不论是蒸饭还是腌鸡肉,都要一定时间才能完工。 这段时间里,黎锦反正也不闲着,就开始折腾起刚买来的“椰子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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