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晚,肃王府的灯火彻夜未熄。 肃王李珑明日就要出京就藩了,他这些日子谨小慎微,只希望能快快避出去,安稳到达封地。 只要活着,就有机会东山再起。 行李已经收拾停当,其实这几车的行李,只是给朝廷看的。 淮南道是富庶之地,只要有银票,什么都能买到。 带足银票就好了。 府内的幕僚已经走得七七八八,李珑看一眼有些凄凉的大厅,不由得满心怒火。 “陇右道的信寄出去了吗?”他问。 陇右道,是李珑驻守的地方。在那里,他曾经南敌吐蕃,北拒白夷,立下功劳,也培植了大批亲信。 “寄出去了。”王府詹事道,“比晋王的速度更快。” 晋王李璋已奉命前往北地,接管李珑的兵马。比李璋的速度快,就能抢在前面通知旧部。 李璋这趟,必死无疑。这个仇,李珑是一定要报的。 “本王看他还有什么心思看闲书。”李珑仰头轻笑,又看向王府詹事,问道,“怎么?情况有什么不对吗?” 王府詹事心事重重道:“卑职是担心玉琼楼的事。” 玉琼楼的事李珑自然也知道了。 他紧锁眉头起身,在屋内踱步道:“这件事太久,谁会认真去查呢?这些不过是巧合罢了。你还是要盯着北地。” 王府詹事在心中轻叹一声,没有再反驳。 京都局势风云诡谲,谁敢相信发生的事,就一定是巧合呢?事实上,大部分的巧合都是有意为之。 “等明日城门一开,”王府詹事道,“卑职就送王爷离开。” 赶紧走,这京城不能待了。 但是朝臣在城门打开之前,便已经点卯上朝了。 封王之后,李策便能旁听朝事。他平日常常缺席,今日到得早一些。 内侍总管照例询问朝臣,是否有本要奏。 京兆府府尹抢在其他朝臣之前,举起笏板出列,举告楚王李策干扰审案,同安国公府小姐叶娇一起,深夜闯入验尸房。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到了叶娇的名字,皇帝原本有些困倦的眼睛忽然睁大,问道:“你说什么?叶娇那丫头,跑到停尸房去了?” 不愧是她,隔几天就给朕找个乐子。 刘砚不明白皇帝在想什么,提醒道:“陛下,她是跟楚王一起去的。” “这是自然,”皇帝点头,“她和小九情投意合,难道还能换个人同行吗?” 刘研现在怀疑皇帝还没有睡醒,他只好再次强调。 “圣上,微臣以为,年轻人宵禁时幽会,也在常理之中,但他们去的是京兆府,是微臣的停尸房。” 皇帝这才迷糊过来。 都怪昨夜他睡得太沉,今日头脑有些昏蒙。 为了找回颜面,他厉声喝道:“李策!你给朕跪下!”
第33章 甜蜜爱称 李策应声而跪,不敢有半分迟疑。 如今他已经封王,今日便身穿绛纱衮冕,头戴三梁冠。系革带、佩墨玉坠和鱼符。除了腰间还挂着一块不伦不类的金子,楚王殿下如此打扮下来,更加仪表出众。 只是病容未减,让人平添几分怜惜。 皇帝沉声道:“叶娇那丫头不懂事,你也没有学过《大唐律》吗?你们小时候在书院——” 皇帝说到此处,声音戛然而止。 其他的皇子都曾在书院读书,由名儒学士悉心教导,但是李策没有。 他不足满月便被送去皇陵,开蒙的老师是宗正府随便找的夫子。都教了什么,怎么教的,皇帝从来没有过问过。 不会真的没有学过律法吧? 不会……还不识字吧? 好在李策打破凝滞,回答道:“皇陵里有许多藏书,儿臣读过《大唐律》,昨夜是明知故犯,请父皇责罚。” 皇帝内心的歉疚散去,问道:“明知故犯?你自己待惯了坟墓,怎么能把别人也带到死人堆里去呢?” 气死个人,难不成谈情说爱也要让你爹我教吗?别人幽会花前月下,你倒好,直接去看人死灯灭了。 京兆府府尹刘砚开口为李策解释:“回禀圣上,是叶氏要去验尸房,楚王殿下是协从闯入。” 皇帝的神情更惊讶,待问明了叶娇验看尸体的缘由,才微微展眉。 “原来是这样。玉琼楼的案子朕没有听说过,虽然已确认死者不是叶羲,也要尽快查明真相。” 斜刺里突然有人扬声道:“微臣要弹劾京兆府府尹刘砚疏忽职守之罪。玉琼楼下已挖出尸骨数日,京兆府却什么都没有查出,这才令百姓乱加揣测。依微臣看,刘砚对此案的关心,还不如楚王殿下。” 那人说话松弛,并未咄咄逼人,却让人听起来很不舒服。 皇帝向他看去,皱眉道:“百姓已经开始议论揣测了吗?” 怪不得叶娇要去,看来百姓在猜测死的人是叶羲。皇帝曾开口饶恕安国公府,若再有人密谋陷害,便是失了朝廷威信。 想到此处,他冷声道:“查案之事岂能仓促潦草?刘卿做事细致,朕才敢把京兆府交给他。更何况他公务繁忙,想必也无暇分身。既然楚王要请罪,不如就将功赎罪,去协助刘砚破案吧。” 寥寥几句话,便对刘砚敲打一通,又给李策安排好将功折罪的法子。朝臣没有异议,李策低头跪拜,起身时,有意无意地看向刚才开口说话的言官。 那人身穿绯色圆领袍,衣服上绣着黑鹰斜草纹,该是五品言官。他端正地站着,腰间除了金鱼袋,还挂一件青色玉蟾。 如果李策没有记错,那便是皇帝最器重的御史中丞,百里曦。 李策幽暗的眼眸微微闭了一瞬,再睁开时,闪过深藏不露的冷色。 既然李策接了玉琼楼的案子,叶娇便忙活起来。 玉琼楼已建造十多年,埋尸之处在一楼最尊贵的甲字一号房。十年来这里住过无数人,这些人都成了嫌疑。 好在玉琼楼的账册不在主楼,并未烧毁。叶娇就坐在一堆账册中,细细查找。 生意人不舍得用纸张记账,主客的名字都写在竹简上。除了姓名,还记录官凭路引。叶娇打开被蛀虫啃食的竹简,总要被飞灰呛得打喷嚏。 “不必看这些,”李策在旁边提醒道,“看永庆十二年的。” 永庆十二年,恰巧距离现在也是十二年。 “你怎么知道?”叶娇一面翻看竹简上记录的时间,一面问。 散进室内的光线里,灰尘乱舞。李策就坐在柔光下,抬头看着叶娇丰润的嘴唇,缓缓道:“因为那一年,我八岁了。” 八岁,他已经记事了。 那时叶娇五岁吧。 好可惜小时候他没有长在京城,没能认识她,同她做朋友。 屋内很安静,偶尔有翻动竹简的声音。叶娇看完一卷起身,发觉窗外有人影走近。 是严从铮,她小时候的玩伴。 严从铮推开门,把手中提的食匣放下,又对李策施礼。 他今日穿着英武的左威卫护卫服,腰佩宝刀,藏起了周身的书卷气。眼眸中也没有了那日醉酒时的不羁,多了几分郑重认真。 “听说你们在这里查案,我刚巧路过,给你们带来些吃的。” 叶娇笑着打开食匣,看得认真。 青精饭里有一种南烛枝叶的香气,红烧狮子头色泽金黄、香味四溢,水盆羊肉里放了胡椒,提味增鲜,最妙是带了她爱吃的卤猪脚。 “都是我喜欢的,多谢啦!” 严从铮并不逗留,说完目的,便又点头离去。仿佛唯恐打扰到他们,也唯恐跟案件牵扯上关系。 饭来了,当然要趁热吃。 叶娇转头对李策招手:“起来吃饭啦!” 李策懒懒地靠在墙边,眉头低垂道:“不饿。” “不饿也得吃。” 叶娇走过去拉他,她的手指上还沾着竹简上的灰,伸出去又嫌自己手脏,正要缩回来,李策已经握住她的手臂。 他轻盈地起身,不情不愿地跟着叶娇走到食匣边,看一眼里面丰盛的午膳。 这些日子李策在西市监工修楼,差不多已经把西市逛很熟。要凑够眼下的这些,最少得去四条街,走半个时辰路。 他抬头看一眼窗外,严从铮已经离去。 那个男人情意深厚,却不曾吐露半句。 叶娇吃起东西很香。 食物在她口中,似乎发挥了最大的价值。她细细地咀嚼,时不时露出满意的表情。 她也不遵从“食不言”的规矩,尝到好吃的,便给李策讲第一次吃的感受。 说起小时候和朋友们偷吃果子挨打的趣事,她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对了,你小时候跟谁玩?” 李策停止咀嚼,想了想。 “皇陵没什么孩子,但是有鸟。我起初跟它们玩,拿谷子喂它们。结果常常引来猛禽和蛇虫,反而把那些鸟儿都杀死,我就不喂了。” 他语气平淡、声音如往常那般柔和,叶娇却分明听出了落寞和孤寂。 她总能感觉到对方的情绪,这像是一种天分。 “那你自己,做什么啊?” 李策笑了笑道:“晒太阳啊。太医说,晒太阳对我有好处。我就躺在太阳下,用书盖着眼睛,一天天地晒下去,就长大了。” 还是长大了好,能决定很多事情,能遇到太阳般炙热的姑娘。 叶娇诚挚地点头,桃花眼里盛满笑意。 “好啊思思,以后我来陪你晒太阳。” 她的手伸出去,在李策的头上抚了抚,像在安慰一个孩子。 李策怔在原地,他口中是青精饭的甘甜,鼻中充满食物的香味,而头顶,仿佛有一整个夏天降临。 说晒就晒。 叶娇果然把竹简搬到院落里去。 秋日的阳光很柔和,她坐在台阶上,红色的裙裳垂地,在一摞摞的卷册中寻找李策说的人名。 李策就坐在叶娇旁边。 他翻动得很慢,仿佛不着急找到那个人。 叶娇一面翻找,一面同李策说话。 “晒太阳有什么难的,你以后会有很多朋友,他们都会陪你晒太阳。不过我……不会晒黑吧?” 李策笑起来,起身取来一把伞,撑在二楼栏杆,给她罩出一片阴凉。 “你已经够热了,”他温和地笑,“不需要晒。” 叶娇乐呵呵地低头,目光渐渐凝固,仔细靠近竹简看看,惊喜地喊道:“我找到了!司马承恩!我看看他的路引,他是……” 叶娇的声音渐渐消失,手指在竹简上不受控制地抖动,过了许久,才念道:“胜州陈王府。”她抬起头,眼眸中满是迷惑,“司马承恩,是先陈王府的人?” 胜州,是先陈王的封地。 先陈王,是叶娇姑母的丈夫,叶娇的姑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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