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就是奇怪了,这封条都没打开过,夫人您上回来喝都还是好的,怎么这回就酸了呢。” 掌柜一边道歉赔不是,一边表示重新酿一缸给定国侯府,振威将丨军和夫人都是好说话的,也没有为难他,掌柜的立刻弯着腰遣人来把葡萄醋的缸子抬出去倒了。 小二正准备将众人送回厢房,后头抬着缸子的两个帮厨也跟着出来了。 为了避让前头姚姝一行人,他们也不敢走快些,只是这一大缸酒着实沉,两人吃力扛着,其中一个不知道踩到了什么踉跄了一下,整个缸子打翻在地。 随着“砰”一声巨响,一阵尖叫随之而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这是骨头吗?!” 走在前头的姚姝和傅修瑾立刻转身回头,两个跌坐在地上的帮厨正满脸惊恐,一地瓦缸碎片和果醋中掺杂了不少的骨头,其中头骨正软绵绵掉在一个帮厨脚边,吓得他尿了裤子。 振威将丨军立刻侧身挡住郭氏的视线,生怕惊吓到她,邓巡风本想挡在邓凌云前头,却被她绕开了。 “明显是人骨,从盆骨联合面看,约摸是三十五岁左右男子。”,姚姝蹲在骨头周围查看了一番,面不改色的从容模样让邓凌云面露赞赏之色。 一旁的掌柜早就吓得面无血色了,傅修瑾喊了他三回他才回过魂来,连滚带爬跪了过来。 “肃亲王饶命,肃亲王饶命啊,小的也不知道定国侯的酒缸里头有尸体,小的不是故意让你们喝这脏东西的。” 掌柜的下意识以为傅修瑾板着脸喊他是因为喝了泡过尸体的酒,却忘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茶楼里死了人。 第22章 消失的伙计 为了不惊动芝点斋外头的食客,傅修瑾交代掌柜不动声色只需把能接触到酒缸的人员唤到院子里来即可,掌柜不敢怠慢立刻就去办。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院子里就站了六七个伙计,一个个看着地上的尸骨吓得脸色煞白。 尸体已经没剩下太多肌肉组织了,骨头也散乱一地,姚姝便让掌柜取了手套和夹子一类的简单工具,又在地上铺起干净的麻布垫着,就地开始验尸。 她动作麻利手下一刻不停,从一开始挑出头骨开始,不过半炷香的时间,一整副尸骨已经完完整整排布好放置于地面之上了。 “姚姑娘可真厉害,这骨头都软成这样了,也不过一会儿功夫就收拾出来了。”,郭氏用帕子捂着嘴依在振威将丨军身边看着,也不敢细瞧,只觉得姚姝厉害。 一旁的邓凌云点点头,“从这熟练程度来看,没有好些年经验可做不到。”,同为女子,她是打从心底里佩服姚姝的。 姚姝没有关注旁人的议论,她全神贯注集中在尸体上,骨头能给的线索显然不如鲜活的尸体多,她绝不能漏掉任何疑点。 约摸过了小半个时辰,姚姝才从地上站起来,脱下手套朝着傅修瑾几人走来。 “如何?”,傅修瑾永远言简意赅。 “死者男性,年三十五左右,身高四尺八。尸体因为被泡在醋当中所以骨头全部软化了,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最起码死亡时间在三日前了。尸体的颈椎、腰椎和四肢骨头末端皆带有不同程度缺损,因为骨头软化的缘故很难看出具体造成损伤的凶器是何物了,但可以肯定死者是被分尸塞进这口酒缸当中的,而且凶手力气似乎不够,多次砍切才让肢体分离造成骨头的破损非常多。” 姚姝说完又指了指尸体旁边放着的一个粉色流苏穗子,“这穗子也是在酒缸里发现的,如果不是死者本人的就很大可能是凶手遗失的了。” 傅修瑾修长的手指卷成拳放在下巴片刻,随后走到了一众伙计面前。 “你们伙计当中可有身高四尺八,已经三日以上未曾来上工之人?”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七嘴八舌讨论了一番,最后纷纷摇头。 邓巡风见状便提示了一句,“不一定是伙计吧?死了的是伙计的话未免太容易被发现了,一天不上工掌柜都得逮着骂了吧。” 姚姝转头去看傅修瑾,却发现他不同意。 傅修瑾的分析很合理,弃尸于酒缸当中只要酒喝完迟早会被发现,并不是很好的弃尸地点。很明显凶手杀人后处理非常仓促,只能就近弃尸。再加上酒窖在芝点斋最后方,人员进入需要经过厨房,酒楼食肆厨房是重地,不会轻易让陌生人进出。 所以死者必定是进入酒窖不会引起厨房人员怀疑,并且当时仍在上工之人。 掌柜又哆哆嗦嗦翻了翻伙计名册,然后报出来一个名字。 “应该是王大春,他身高正好四尺七八左右,八天前开始不上工了。但他是领了工钱主动走的,听说是赚了笔小钱,准备回家娶妻了,所以我也没留他。” “最后与他接触的是何人?王大春家住何处?你派人将尸骨和酒缸这些碎片通通送到大理寺来。” 傅修瑾吩咐下去才起身朝振威将丨军一家走去,客气地表示这茶吃不成了,下回再聚。 振威将丨军表示理解带着郭氏先行离开了,邓巡风却偏要凑热闹跟着傅修瑾,不得已,邓凌云便听郭氏的话留下照看邓巡风。 两拨人遂分道扬镳,傅修瑾带着姚姝几人登上马车往掌柜说的王大春家去了。 本来两人乘坐的马车上了四个人,顿时空间就狭窄了起来,偏偏邓巡风一刻钟都消停不下来,聒噪了一路。 “难怪傅修瑾能看上你,你翻尸体那面不改色的样子跟地府那无常判官似的,还当真称得上这玉面阎罗。” “难怪凌云姑娘看不上你,你这嘴碎得跟街头卖瓜大妈似的,衬不起人家凌云姑娘。” 邓凌云瞥了一眼姚姝警告她不要乱说话,姚姝倒是看出来她不过是刀子嘴罢了,笑嘻嘻凑过去挨着坐。 第23章 大院 王大春住在城西一个混居的小院子里,院子一共六个房间,住了不下十个人。姚姝一行人下车的时候正巧一个大婶提着藤条在追打一个男孩子,满院子都是孩子的哭喊声,鸡飞狗跳。 邓巡风什么三教九流的朋友都有,对这种环境倒是很熟悉,兀自走过去亲切地喊了声大婶子,然后问了下是否有个王大春住在此处。 “你们是来找大春的?别提他,晦气。” 从大婶的回答看来,他们没找错地方。 邓巡风便又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小碎银笑眯眯递给大婶,嘴里只说叨扰了。那大婶见钱眼开,立马变了脸色,亲亲热热把人给请到自家屋里去了。 “不是我说,你们这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富贵人家,怎么会认识大春,莫不是他犯事儿惹上你们了吧?那他倒是活该!” 大婶介绍了自己姓陈,一家五口住在一个屋,隔壁屋住的就是陈大春。 “他这人,平日里贪财又好赌,还好色,有时候把那些下三滥妓子招到院子里来办事,一折腾就是一宿,吵得我孙子也没法好好睡觉。也亏得他赌钱发财了搬走了,不然就怕教坏我孙子,呸!” 短短几句交谈,姚姝抓住了重点,王大春已经不住这儿了,并且他有钱了。 邓巡风跟傅修瑾嘀咕了两句,又掏出几颗碎银让陈大婶帮着招呼些茶点,陈大婶拿了钱笑盈盈就领着孙子出去买点心了,屋里顿时安静下来。 “陈大春好赌,突发横财,辞了工作又搬离这里。现在不知所踪,酒缸里的尸体八九不离十是他了。”,姚姝思索片刻又补了一句,“很有可能是金钱纠纷。” 傅修瑾赞同地点了点头,“并且凶手能在芝点斋随意进出后厨酒窖,熟知王大春发了横财。眼下最后一个见过他的人最为关键。” 陈大婶领着糕点回来的时候身后跟了个中年的汉子,模样与她有四五分相似,多半是她的儿子。 那汉子一上来就拘谨地跟姚姝等人打了招呼报了姓名,邓巡风又问陈大婶能不能让他们见一见王大春从前那屋的其他人,陈大婶忙说可以就领着他们过去了。 敲了一会儿隔壁的门,探头出来一个满脸白胡子的大爷,战战巍巍拄着拐杖看着门外一行人。 “老爷爷,请问一下你知道王大春去哪儿了吗?”,姚姝客气地开口询问。 老头子直接摆手摇头,“十多天前就搬走咯,说是要回乡下娶妻。” 又是回乡下,姚姝心里嘀咕,这古人怎么一个个的都喜欢用这个借口跑路。 傅修瑾语气温和又问了下老爷子可见过他临走前接触过什么人,老爷子也都一并否定了,说是陈大春一向独来独往,带回来这儿的除了那个妓子没有旁的人了。 询问无果,姚姝却直觉王大春的死一定跟这笔横财脱不了关系。 她扯了扯傅修瑾的袖子,踮起脚在他耳边轻声提醒,“要不要见一下王大春带回来的妓子,一般男人在女人面前最容易逞威风说话,特别是美色面前更容易透露什么秘密,可能会有什么线索。” 傅修瑾依然没习惯她总是这般突然亲密的接近,只能稍稍将头往后仰避免自己发烫的耳根被人发现,然后才镇定地回她一句好。 然而说是容易,一个不知道姓名的妓子倒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老爷子只知道那妓子约摸三十来岁,体态丰腴,别的一概不知。 走出屋子姚姝叹了口气,“这比大海捞针还难,一个三十来岁体态丰腴的妓子,我怀疑整个上京能找出上百个。” 大概是话音有些大,路过陈大婶屋门口的时候被听见了,他们一行人正要上马车,里头匆匆追出来一个人,是陈大婶的儿子何柱。 “几位贵人留步,你们是不是想找王大春那相好的妓子?” “你认识?”,傅修瑾凝神盯着他看,看得何柱脚有些发软。 “是,我认识,她叫胡玉。我婆娘怀孕的时候我见过几回,没带回屋,在王大春屋里头完事儿的。你们千万别张扬,省得我婆娘跟我闹。你们给我些赏钱我就告诉你们那妓在在哪儿,我还知道王大春常去的赌档在哪儿。” 第24章 粉色穗子 有钱能使鬼推磨,邓巡风这人掏钱倒是爽快。听完何柱的话立刻就掏了个小银锭子给他,何柱那张脸笑成一朵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们很顺利就找到了那妓子的所在。 姚姝望着眼前一座土灰色的小屋子有些疑惑,“我还以为花楼都是很高大气派的,再不济也有个楼,这土屋倒未免太寒酸了些。” “城北这儿是穷人聚集的区域,花不起大钱找乐子,所以有种妓子叫野妓。不同于在花楼里的妓子,这些野妓很多都是家中没了男子不得不维持生计出卖肉体的普通女人罢了,多半都是私自接客自己拿钱的,价格低廉。所以没有统一的花楼,都是住自己家里,看客人需要到客人家中去或者在自家里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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