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次皇室的内乱,想必是撼动不了陛下半分了。” 宋清茹缓缓摇头,“说不准,虽然这场内乱,是陛下刻意挑起来的。” “他就是想趁此机会,拔掉几颗太子殿下在朝中的爪牙,顺便看看,朝中那些大臣们,都是各自忠于谁的,他这是在帮九皇子殿下铺路。” “但是其中是否有变数,还是个未知。” 当然,目前胜算最大的还是陛下。 这也正是她让陆泽远选择陛下的原因。 若是选了其他人,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帮九皇子殿下铺路? 霜儿稀奇道:“这说出去有几个人敢信?毕竟九皇子殿下年纪尚小,都还没及冠呢,而且论才能,他也比不得太子殿下跟六皇子殿下,陛下竟是属意他当储君?” 还不惜引发了夺嫡之争,陛下就不怕惹火烧身吗? “你知道的,都只是旁人想让你知道的,陛下并不昏庸,能让他看重的人,又岂会是泛泛之辈?” 霜儿拍了拍脑门,“夫人说的也是,皇室的事,哪里是我们这些人能一清二楚。” 别看京城就在天子脚下。 可宫里跟宫外就是两个世界。 只要旁人不跟你说,那宫外的人,就永远不会知道宫里面的事。 就更别说那高高在上的皇子了。 又没接触过,鬼知道他的具体情况呀。 待马车停靠在宋家酒楼门口后,三人都还没下车,就听到了一阵喧闹声。 “好你个泼皮,竟是吃完了朝食不给银钱!想吃霸王餐啊!” 啥? 居然有人敢在宋家酒楼吃霸王餐? 霜儿撸起衣袖,“夫人,奴婢倒要看看,是谁吃了那熊心豹子胆!” “等等,先下马车看看情况再说。”宋清茹按住了她的肩膀,待红莲将车帷撩开后,她便先一步下了马车。 在抬眸时,便见宋家酒楼门口,围了一堆人。 除了看客,便是酒楼的堂倌,以及一位身高体壮,穿着粗布麻衣,头发乱糟糟的男子。 “我说了我没有想吃霸王餐!我只是需要去取银钱,我取了再回来,我不会赖账的!” “少来了!像你这样的说辞,我们可听过不少!咱们酒楼多忙啊,未必还要专门派个人去盯着你取银钱?” 他但凡有,早拿出来了! 周围人窃窃私语,“这个人还真是,宋家酒楼每日都有专门接济穷人的朝食,这人倒好,不乐意去吃那馒头清粥,就要打肿脸充胖子,进酒楼去点那最低二两银子的饭菜。” “吃完之后,嘿!他还不给银钱!这不是泼皮无赖吗!” “这种人就该拉去报官!省得这次放走他之后,下次还要再犯!咱们这里可是京城,乃是天子脚下!岂能容忍这等宵小之徒?” “就是!拉去报官!把他关到牢里面待一阵子,他就老实了!” “报官!报官!” 眼看局面混乱一片,宋清茹进入了酒楼。 见她来了,掌柜的赶紧就跑到她面前来,“东家,您来了!” “我若是再不来,酒楼的食客是不是就都该走了?” 掌柜的腿一软,“东家您这是说的哪里话,我们就是怕打搅了食客,所以才把人带到外面去说话的。” “那就让那些看客都散了,把那个没付银钱的人给我带到二楼来。” “是是是,小的马上就去办!” 宋清茹看向红莲道:“你去看看昨日的账本。” “是。” 宋清茹去到二楼后,便坐在包厢里面等着。 好在没等多久,她便看到了那个想吃霸王餐的人。 第26章 我叫钱莱 “东家,这个人他!” 宋清茹抬手一止,“具体情况,我方才已经大概了解了,你们都先出去吧,现在正是用朝食的时候,莫要怠慢了食客。” “是是是。” 待人走后,宋清茹这才看向站着的那人。 此人身高约八尺,看起来人高马大的。 就是头发凌乱,遮住了大半张脸。 宋清茹微蹙眉,“你拿不出银钱,可是有何难处?” 难处? 男子有些诧异,“你们酒楼其他人问过我那么多,而你,却是第一个问我是不是有难处的人。” “你不是再说废话吗?倘若你没难处,你敢进我们酒楼用饭?”霜儿捏了捏拳头,“除非,你是真的想吃霸王餐!” “我绝对没有!” 男子赶紧解释道:“我是在来京城的路上,被人给偷了包袱啊!本来我是打算去找熟人拿点银钱的,哪知你们酒楼的人不让!” 三十几两银子啊!那可是他们家一大半的积蓄!想想连心都在滴血! 宋清茹沉默了几瞬,“那你的熟人是谁?我派人去取。” 她不在乎那点银钱,但她在乎外面那些看客的想法。 毕竟宋家酒楼,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过这种事了。 若是不处理,那么后面想效仿此举的人,就将接踵而至。 “是林慕之!你们应该都认识吧?就是咱们安国昨年的探花郎呀!” 林慕之? “你还认识探花郎呢!什么关系啊?”霜儿惊诧道。 “我跟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我此次来京城,就是来投奔他的。”男子还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宋清茹指尖点了点裤腿,道:“那霜儿,你派人去林府,把这位……” “我叫钱莱!钱!莱!” 钱……来? 宋清茹眼皮子跳了跳,“那霜儿你就派人去林府,把钱公子的事告诉给林府管家。” “晓得了夫人,奴婢这就去。” “等等。” 霜儿脚一顿,“怎么了夫人?” 宋清茹想了想,道:“酒楼的事还是不要跟管家说了,就只看看,林慕之是否知道钱公子这个人即可。” 话落,连钱莱都摸不着头脑,他疑惑道:“那你不说,怎么让林慕之掏钱?” “只要他认识你,这顿朝食便我请了。” 当真? 钱莱瞪大眼,“原来林慕之的名头这么好使?早知道我方才就说了!” “那你方才怎么宁愿被人质问,被人嘲笑,都没有提及过?” 钱莱一愣,而后别过脸去,小声嘟囔道:“因为我仔细想了想,我觉得我这个举动,会给他丢人,就想着偷偷去找他。” 当时他也是没办法,他饿着肚子,全靠那双腿赶了几十里的路。 到了京城之后,他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只好先进酒楼饱餐一顿。 而且在来到宋家酒楼之前,他还去了别家。 但那些人看他穿得衣衫褴褛的,都不肯让他进去。 就只有宋家酒楼这一家愿意接待他了。 想到这儿,钱莱抱歉道:“真是对不起啊,其实我刚进酒楼的时候,堂倌还问过我,是否要去用馒头清粥,但我当时赶了太久的路,饿得头晕眼花的,就只想吃顿好吃的,给你们造成了麻烦,真是抱歉。” 霜儿低头看了眼他脚下的鞋,“那你脚下的鞋怎么没被磨破啊?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赶了很久的路的样子。” 倒是有水蹚过的痕迹。 “这是当然,这可是我母亲给我缝制的,用的还是兽皮呢!怎么可能那么容易被磨破?” “原来如此,就是穿着很热吧?” 钱莱的表情有点不自然,“额,这确实是……” 他现在就感觉鞋里面全是水。 万幸的是,他没脚臭。 宋清茹了然,“去吧霜儿。” “就是就是,近年来我给林慕之写过好几封信,他也知道我要来京城,他应该已经跟管家交待过了,你直接问管家就行了。” “那好吧,夫人,那我去去就回。”霜儿打了个招呼,便脚步匆匆的离开了。 霎时,包厢里就只剩了宋清茹跟钱莱两个人。 许是因为氛围太寂静,钱莱不一会儿就一脑门子汗了。 “那个,东家,您贵姓?” “姓宋,叫宋清茹。” 宋清茹? 钱莱沉思了片刻,这个名字,有些许耳熟啊。 还有这个酒楼的名字,现在想来,也十分的眼熟呢。 正当钱莱准备深思时,便听宋清茹说。 “先请坐吧,钱公子,就别站着了。” 钱莱愣了愣,便点头道:“额那好,谢谢啊宋东家。” 宋清茹见他坐下了,问:“钱公子可是江州城人士?” “咦,您怎么知道?” 宋清茹扬起眉尖,“你方才说了,你与林慕之乃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钱莱恍然,“哦是是是,我与林慕之都是江州城,顺河县人士,我们的爷爷还是好友,自从他十岁那年失去双亲之后,他就来我们家住了,住了好些年。” “原来如此。”宋清茹微点头。 林慕之九年前,也在父亲名下的一处小宅院住过,也就是陆泽远跟婆母刚刚离开江州城的那年,也是父亲被杀害的前一年。 当时林慕之,是来备考乡试的,因不小心得罪了性格嚣张跋扈的公子哥,导致处处碰壁,差点失去了科考的资格。 是父亲知晓了此事后,帮了他,还专门给他提供了一个小宅院,供他安心备考。 科考结束后,放榜那日,林慕之中了解元,便来了宋府报喜,以及道别。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才知道林慕之这个人。 当时还听父亲劝他说,只要通过了会试,便有了参加殿试的资格。 如果林慕之如果想要有更多的把握,最好还是不要回顺河县,而是留在江州城内,父亲也会安排几个有大学问的学者来教导他。 那会儿林慕之并没过多纠结,直接跪下给父亲磕了三个响头,便回小宅院安心备考三年后的会试了。 这一待,就待到了,他收到父亲离世的消息之后,才出小宅院,来了宋府,这就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而第三次呢,便是一年前,他以探花郎的身份,在京城骑马游街的那一日。 第27章 竟然是大才 他们在人群中对视了一眼,林慕之便把她认出来了,还派人传信给她,约了个地方见面。 也是从那一日开始,他们时隔多年,才再次有了交际。 钱莱感叹道:“说起这个事,我就记得那些年,林慕之是什么都不喜欢,就喜欢看书,可谓是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书籍都不离手的。” “当时我跟家里人就料到,他长大后一定能成才,但着实没想到,竟然是大才!人家殿试考上前三甲了!” 看着他那副与有荣焉的模样,宋清茹缓缓轻笑出声,“确实,林慕之文采斐然,年少成名,昨年考上前三甲,也不过才二十三岁,那你呢?你怎么隔了那么久,才想着来京城投奔林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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