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茶肆出来,李锦元一直愁眉不展。 “怎么,方才不是一直在笑话我吗?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不该了?” 沈之焕走在她的身侧,没好气地说。 “不是,突然觉得这个事情疑点重重。连说书先生都说,那个女子是来京都收账的,她来的时间很短暂,肯定账目还没有来得及收回来,既然小叔子连她身上带着的财物都要夺走,说明不单单是气她,更看重家族的财物。既然如此,为何不能等到她收账完毕?或者,小叔子也可以拿着账单继续收账,何以驾着马车往回走?” “案件是大理寺接的,自然会有一个让人信服的结果。说书先生又不知道全部真相,不过是信口胡诌罢了,你不要太在意。” 李锦元却很认真:“可是,大理寺抓住了她的小叔子,万一,不是小叔子杀的人,岂不是冤枉了一个好人,也错过了一个坏人?” “案件还没有完结呢,你放心,我持续关注着,万一那个吴大人不是个头脑清醒的东西,我就击鼓鸣冤,还那个小叔子一个公道,也不让那个小寡妇含冤而死。” “小寡妇”三个字听在李锦元的耳朵里特别刺耳,毕竟,她也是一个小寡妇,死相公的事情,谁也不想的。 “沈公子不知做什么营生,成日看上去无所事事的,当然了,你不想说也没有关系,我只是那么一问。” 沈之焕有点得意地笑了笑:“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也就是把北地的特产卖到皇宫里,买卖做得大,来回一趟就可以赚一般商户一年的银子,所以不需要每日都费心费力的,剩下的时日,就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同时,也四处看看还有什么更好的商机。” “北地啊?”李锦元勾起了对往事的回忆。“我曾经去过,最喜欢这个季节了,因为那里有很好吃的红叶李子。” 陡然想起慕容谦曾经给她带过几次红叶李子,而且,慕容谦和沈之焕是好兄弟,这么看来,应该是沈之焕带回来的。 沈之焕看着她欲言又止的表情,知道她在想什么,故意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说道:“阿谦似乎也喜欢吃红叶李子,今年就催促我现摘现发,几次托人运送回来,而且,我这一次回来得仓促,没有来得及带一些,他还不开心了。” “红叶李子是不是不适合久放?从北地运送过来,只怕不是那么新鲜了。” 听到李锦元这么问,沈之焕就明白慕容谦这个木头根本没有和她解释,她肯定是吃到了红叶李子有点拉肚子,情绪很不好。 他不由得在内心里叹了一口气。 这个慕容谦啊,看上去通晓人情世故,其实木讷得不得了。既然心悦于人家,又故作高冷,如何能够拉近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呢? 顿了顿,沈之焕笑起来:“快马加鞭,加之果子不等熟透就现摘包好,可以保存得很新鲜的,按京都这个天气,收到果子的时候,会甜度刚刚好。只不过呢,我当时找了几个杂役帮忙,他们可能嫌弃我给的工钱太少,故意将摘下来的果子泡在巴豆水里。这也是我后来回到京都才知道的,所以,我特意问了阿谦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他那个人皮糙肉厚,也可能吃之前有反复清洗过,根本没有事。他完全听不懂我在问什么,我就不多说了。” 李锦元一怔。 第73章 偶遇璧人 想着果子都是吸收大地甘霖,以往在北地,顶多就是冲洗一下就可以,等不及的时候,甚至只是在袖子上擦擦就放进嘴巴里了。 红素可能也没有多泡水冲洗几次,慕容谦更不知道来龙去脉,所以,不能都怪在他的头上了。 看见李锦元所有所思的表情,沈之焕知道自己解释清楚了。 “可惜,夏季即将过去,今年再也吃不到了,不过,北地还有一种红沙果,你肯定没有吃过。鸡蛋大小,沙瓤,很好吃。等秋季有机会回去的时候,我给你带一些过来尝一尝。” “是吗?还真的没有见识过,那就提前谢谢沈公子了。” 两个人并肩走着,又说了一会儿话。 突然,李锦元站定,再也不肯继续往前走了。 慕容谦一袭深蓝色的滚边长袍,系着一条浅蓝色的腰带,正侧面对着他们,站在一家成衣铺门口。 “巧得很,那不是阿谦吗?” 沈之焕刚要开口喊人,从成衣铺里一阵风一般跑出来一个红衣女子。 “阿谦哥哥,你怎么来了?” 女子一边说着,一边扑过来,一把环住了慕容谦的腰,她的下巴抵着他的前襟,昂起头欣喜地望着他。 慕容谦冷着脸,抓住女子的手腕,一把拉开。 “你还好吧?” 方璇玑笑得更灿烂了,得意地反问道:“阿谦哥哥,你其实很在意我的,是不是?” 慕容谦后退一步,离方璇玑有两尺远,说道:“出门怎么没有带护卫?京都最近有点不安宁,年轻漂亮的女子出门都要特别注意。北冥司还有其他公务,我送你回府。” 他不想当面说张纨绔在大街上横着走的事情,以免造成人心惶惶,但是,就方璇玑的个人安危,他还是很注意的。 年轻漂亮?方璇玑低着头,傻乎乎地笑着,这是不是意味着阿谦哥哥内心是这么看她的? 她把玩着发辫,温柔地答应着,跟着慕容谦往府邸走。 李锦元看着一对璧人的背影,内心似乎有一股酸水往外冒,她愣了愣,还是按捺住这种感觉。 毕竟,慕容谦又不是她的什么人,更没有给过她任何承诺,而且,她已经是已婚妇人,怎么可以生出任何不该有的念头? 再者,慕容谦和那个女子,男未婚女未嫁,都已经老大不小了,有个伴侣,不应该大惊小怪的。 “他们没有什么的,不过是青梅竹马而已。” 这句话说出口,沈之焕就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这不是比不解释还要糟糕吗? 但是,总不能说,这是慕容谦不肯承认的未婚妻吧? “你不觉得他们在一起很般配吗?一个英俊,一个美丽;一个冷淡,一个活泼。外表般配,性格互补。最重要的是,相处也很融洽,总比其他没有怎么见面,互相也不太了解就成亲,结果成为怨偶的好。” 沈之焕很会抓字眼,不由得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么说来,你和你相公其实不是很好?至于是怨偶吗?” 李锦元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且不知道在想什么,好一会儿,这才缓缓说道:“其实,夫妻之间和朋友之间应该没有区别,人的感情都是相互的,你愿意为了我拼上刀山,那我也会为了你怒下火海。没有道理我为了你敬一丈了,你连还一尺都要犹犹豫豫,那我还继续傻乎乎对你好?” “你们这些年轻女子,平日里都是看话本子看多了,将爱情想象得过于美好,以至于回归到现实生活里,总觉得落差太大,不能接受,所以在府邸里挑三拣四。” “我可不是这样,因为我不太喜欢看这些夸张的话本子。” “那你是眼睛被蛤蜊夹住了,没有看清楚相公的本质。” 点了点头,这句话李锦元可不否认,初见的时候,真觉得岳天赐是个谦谦公子,可不是就是眼睛被蛤蜊夹住了! “沈公子,你会因为看中女子的家产而娶你不爱的女子吗?” 问完这句话,李锦元顿时又觉得多余,毕竟沈之焕的家产应当比岳天赐多,或许根本不会在意女方有没有财产。 “你该不是想问我,如果相当驸马会不会娶自己不爱的公主吧?”沉吟了一会儿,沈之焕似乎想到了什么,大笑起来。“或许会,当驸马在外人看来挺可怜的,但是,很适合我这种没有上进心的人。只要不争权夺利,不醉打金枝,就可以坐拥金山挥霍,人生已经很快活了。” 岳天赐娶了她,一不需要看岳父的脸色,二不需要受她的刻薄,而且,她的嫁妆都在补贴侯府的开支,已经比当驸马好许多了,为什么还要迫害她的全家呢? 当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以沈公子随遇而安的心态,娶了谁都可以过得很幸福。” “听雨楼打折促销,要不要去尝一尝?为了报答你的包子恩情,这一顿我来请客。” 李锦元灿烂地笑起来,其他事情都不想再想了,活在当下。 “在听雨楼受了那么大的刺激,几乎是名利双失,你还要去听雨楼?” “那怎么办?要说美食,全京都也确实只有听雨楼最吸引人,或者说,你还有什么好地方推荐吗?” “跟我来吧,先卖个关子。” 一盏茶之后,李锦元带着沈之焕来到了一个破旧的小巷子,他看着一排整齐却有点年岁的木屋,表情很忐忑。 看见李锦元大步朝着其中一户人家走去,他也镇定下来,跟着大步走。 还没有走近,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肉香味,不同于听雨楼的大料炒肉那种香,说不上来的感觉,肚子却不争气地叫起来。 “沈公子啊,你的肚子可比你这个人要实在多了。” 从不起眼的木门进去,找了一个房间坐下来,一个花白胡子的汉子迎上来问道:“二位客官,想吃点什么?” “三鲜汤、清炒叶子菜、大杂烩。” 听到李锦元报菜名,沈之焕有点不乐意了,满脸都是要离开的表情。 “沈公子,里面有个玄机,看你能不能看得明白。” 第74章 流泪满面 听到有玄机,沈之焕抬起头看了汉子一眼。 那个汉子也看过来,略微一怔,随即手里的菜单都要吓掉了,正不知所措的时候,看见沈之焕对他度了一个眼色,这才慢慢镇定下来。 “沈公子,你别看老莫长相有点粗犷,做起菜来可是出的精细活呢。” “那就赶紧去做饭吧,我都饿了,这一次,我倒是要尝一尝,看看是否比得过听雨楼厨子的手艺。” 老莫也不多言,点了点头就去了后厨,然后唤了一个小后生过来给他们添一些茶水。 不过是最差等的茶叶,喝起来口感有点涩口。 看见沈之焕喝了一口,就皱巴着脸“噗噗”地吐着渣子,李锦元笑起来:“沈公子没有吃过苦,其实,这种粗茶虽然进口苦涩,但是对于我们的身体还是有好处的,偶尔吃点苦不是坏事。” “你一个深闺妇人,到底是怎么找到这么隐蔽的地方的?” “那是老莫的口碑好,物美价廉,而且,来这种地方吃饭,既可以打牙祭,又不会遇到夫家的人。” 低头喝了一口茶,掩盖住内心的激动。 李锦元没有说的是,她是帮助京都白虎大街街尾的乞儿们才认识老莫的,虽然不知道老莫是从何而来,但是谁没有一个过往呢?落魄的时候,有个歇脚的去处已经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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