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柒憋得久了,神智有点不清,萧宸予用袖子给她扇风,看她叫不醒,着急地问道:“有水吗?” 山旁的草丛中走出来一个长宽脸,粗手大脚的高痩青年,解下腰间的竹筒递给萧宸予,说道:“公子,这、这里有水。”正是在他们之前被盘查的那个村民。 “俺相公呢?”胖胖的新娘从花轿里大步走了出来,双手叉腰地问道。 “娘、娘子?”青年脸有些红,惊讶地看着面容狼狈、却气势不弱的新娘。 新娘看萧宸予对自己点了点头,“相公。”她赶紧走到青年身边,打量几眼,心里有点失望:真相公比假相公差太远了。 青年倒没有半点嫌弃新娘的意思,就是被她真勾勾看得束手束脚,脸红得直发黑。 萧宸予接过水,用手指沾了水,往陆柒脸上弹了好几下。 陆柒眼皮动了动,嘤咛一声,缓缓睁开了眼。 萧宸予把竹筒递到她嘴边,说道:“你脱水了,快喝些水。” 她低头就着喝了几口,眼睛中渐渐恢复了神采,对萧宸予虚弱地笑了一下。 原来萧宸予已经猜到他们一定会掀新娘的盖头,藏在轿子下面也不一定稳妥,就把她放在了装嫁妆的箱子里。 只是没想到这箱子看着简陋,却是实打实的不透气,葛老二为人又仔细,耽搁得久了些。 萧宸予看陆柒缓了过来,起身对新郎官、新娘抱拳说道:“多谢二位仗义相助。”向子墨一抬下巴。 子墨立刻掏出两个银元宝塞给青年。 青年脸上的红晕未消,现在又有再起之势,连连摆手:“不、不客气,你都已经给过我银子了,够多了。再说,你娘子还有身孕,快些去镇里给她找个大夫看看,别再被抓回去了。” 陆柒疑惑地瞟了一眼萧宸予,见他笑得温文尔雅,但白皙的脸孔染上了两圈可疑的红晕,不比对面的新郎官好到哪里去。 萧宸予故作淡定地说:“救命之恩,岂能用金钱衡量。况且花轿被毁,吉时已误,还连累令夫人受了惊吓,种种实在是对不住你们了,务必收下。” “这位公子说得对。相公,你可不知道,那群人凶得很,可吓死俺了呢。”新娘边捂着小心脏,边利索地收下了元宝,其实她还借机抱俏郎君,这笔买卖真划算! 青年见状,挠挠头也不好说什么,换上了萧宸予的新郎官服,把马车留给了他们,两方人告了别。 陆柒的软骨散还未消,萧宸予把她抱上马车,子墨问道:“公子,我们往南走吗?” 萧宸予抬头,看看天色:“不,我们往北走,经过宣化,从居庸关绕道昌平州回京城。” 陆柒也表示同意,颔首道:“从南走虽然更近,但他们料想我着急赶路,必然会在南边的路上加派人手,咱们不如反其道而行之。不过,” 萧宸予以为陆柒有什么疑问,侧耳认真倾听,却没想到她说,“刚才那人所说的娘子,还有身孕是怎么回事,烦请萧公子帮我解惑。” 萧宸予笑着眨眨眼,小梨涡讨人喜欢得很。 陆柒丝毫不为所动,挣扎着要拿起旁边新亭侯:“你还是老实交代的好。” “陆姑娘,有话好说嘛。”萧宸予用扇子抵住她的手,眼波流转,谄媚地笑着说道,“你我之间,何须如此?收起来,快收起来。” 陆柒一挑眉,眼中厉色顿显。 萧宸予眼角一耷拉,收回了扇子,在手上来回转了几圈,慢悠悠地说道:“求人办事嘛,总要投其所好。那新郎你也看见了,老实得很,所以我也只能编个小故事,博取他的同情。” 刷地一声,打开扇子,挡住了自己半边脸,边叹边摇头:“在下实属无奈啊,姑娘可要见谅。” “所以,你就说我是你娘子,还怀了身孕?” “额,还说你被那伙人看上抓走了,我把你救了出来,逃至此地,越惨越容易让人相信嘛。”萧宸予收扇,耸肩一摊手。 “你还真能编!”陆柒现在使不出全力,但是用了巧劲握住萧宸予的手腕,轻轻往后一带,再利用自身重量将他的手压在背后。 “哎呀,哎呀,女侠,手下留情!”萧宸予扇子掉了地,肩膀生疼,愁眉苦脸地求饶,“我也是一番好意啊。小心你的伤,待会儿又要吐血了。” “谁吐了,呕~” “哎哎哎,你别又吐我身上!!!” 子墨对车厢内的事充耳不闻,格外仔细地驾车,神仙打架,小鬼儿还是在一旁吃瓜就好。 …… 这一路三人风餐露宿,从不敢在沿途的村子留宿,生怕又被堵住,只路过时买些村民的衣服,方便换装。 但是陆柒伤势太重,萧宸予坚决不同意赶得太快。 这一宿又停在了荒山野岭,子墨在车前座位上凑合睡。陆柒一直在军营,对男女之别本就不那么在意,萧宸予见她如此,也不再多说什么。 俩人一同宿在马车里,不过中间用衣服隔开。 此时刚到四月中旬,山中夜晚寒气重,车子外面燃着火堆,他们几个又都在外面披了衣服,不会冻着。 半夜,静谧的深山里的不时传来几声狼嚎,往往一只开始,数十只跟随,远远听着,犹如鬼哭。 萧宸予寒毛直竖,拱着身,手往后拉了拉盖着的袍子,他这会儿也不嫌弃村民的衣服有怪味了,只想把自己包裹得再严实些才好。 陆柒闭眼听着身侧窸窸窣窣的声音,转了个身,睁开眼,瞧着萧宸予。 黑暗中,一双妙目澄然,萧宸予头一次觉得陆柒的眼睛甚是好看,如任凭泉水冲刷的卵石,晶莹剔透,坚定璀璨,眼尾又有些上翘,不瞪人的时候,就透出一丝妩媚,他一时有些看住了。 陆柒瞧他呆呆的,以为他是害怕,轻声安慰:“没事儿,咱们有火,狼不会过来的。而且这个叫声,是他们在寻找配偶,不是捕猎。” 萧宸予撑着坐起身来:“你很了解狼?” 陆柒这几天都是听萧宸予一路谈天说地。他性格温柔,待人亲切,对一些风土人情更是颇有自己的见解,讲起来妙趣横生,本是躲避追杀,途中却有着若临秋水,如沐春风的畅意。 看他感兴趣,陆柒也挑起了谈兴,翻回了身,手枕在脑后,一条腿随意地搭在另一条腿曲起的膝盖上,看着乌漆嘛黑的车顶,好似回到了在边关的时候,轻声道: “对。我小时候跟狼生活过一阵子,当然了解他们的习性。 他们深夜结伴觅食,叫声只是为了彼此联系,不要走散。世人总说狼对月而嚎甚为哀伤,其实他们仰头嚎叫,只是因为这样声音能传得更远些罢了。” 萧宸予一手撑着头,眼睛亮亮地看着陆柒,问道:“你怎么会跟狼一起生活?” “我娘是汉人,我生下来就不知道爹是谁,后来我娘被羌人抢了去。有一次他把我娘踹吐了血,我抢了他的刀,他就要打死我。 我娘为了保护我,被他活活掐死。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用刀捅了他。”陆柒平静地述说着往事,她已经有点记不清娘的容貌了,“然后我就跑了,不知道跑了多久、多远,到了一处山里,被狼给叼回窝里了。” 萧宸予的眼里没有了之前的光彩,微微蹙起眉,凝视着陆柒的侧脸,轻声问:“那个时候,你多大?” 陆柒鼻子皱了起来:“不太记得了,应该是三岁左右吧,后来我被陆云捡回来。” 提到陆云,她的语气有些微微的上扬,唇角不自觉地噙着淡淡笑意,眼里闪着温柔的光:“他说我四岁,那就四岁吧,算算我跟狼生活了也差不多有一年的时光。” 萧宸予敏锐地捕捉到了她几不可察的笑意,眼眸有些深:“陆云是谁?” 陆柒回想起第一次见到陆云的时候,他一身轻甲,勃勃英姿,脚下踩着刚刚制服的狼,摘下头盔,甩了甩头发,阳光从树叶中透过,少年笑得潇洒恣意。 小小的陆柒睁大了双眼,那一刻,她闻到了太阳的味道。 少年好奇地说:“哟,还有个小狼崽子。”一把抱起了她,看清了容颜,精致小巧,“是个女娃娃。” 她听见旁人在起哄:“陆云,你还没娶媳妇呢,就先捡了个娃娃了?哈哈哈。” 陆云脱下披风,裹住了陆柒,单臂托起她。陆柒很自然地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埋头在他肩上,贪婪地汲取着温暖的味道。 “哟,看她多亲你呀,你真准备抱回去养了?” “养就养,你叫什么名字?”陆云清朗的声音温柔地问她,桃花眼清澈见底。 “柒。”陆柒口齿不太清楚,只记得娘唤她“小柒。” “从今以后,你跟我姓,就叫陆柒。” …… 陆柒喃喃道:“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还是个很俊的人吧?”看陆柒想得出神,萧宸予单手支颐问道。 陆柒点头:“嗯,很俊,其实,”她转过头,看着萧宸予,“你们有点像,就那股劲儿我说不上来。哦,陆云也是桃花眼,最招姑娘喜欢了。”说到最后,她脸色一沉,有些迁怒地瞪了一眼萧宸予。 “噗嗤”萧宸予笑出了声:“招人喜欢还不好?” 一点都不好,那个雁门关有名的花蝴蝶招惹了多少小寡妇、大姑娘,简直令人发指。 “你如此拼命追杀吴景睿,可是因为他?”萧宸予轻声问。 “是为他,但不是因为他俊,更不是因为他讨人喜欢。” 山里,群狼嚎叫,声震四野。 陆柒正色道:“吴景睿做恶,不管他是什么人,就要付出代价。世间公理,杀人偿命,莫不如此!”
第8章 离间计(捉虫) 又过了一日,他们顺利过了宣化,最多还有两日就可到达昌平州,京城也就不远矣。 可没想到江湖大帮果然有两下子,他们还是败露了行迹,被人追上了。 三人倒在浅滩上,均是身上带伤、嘴角带血,陆柒更是右肩旧伤中刀,血流不止。 为首的是常山和另外一个四十多岁的瘦高男子,与常山粗犷的长相不同,那人五官清俊,颇有几分文人的儒雅。 常山一眼认出萧宸予就是那日的新郎官,更是愤慨,揪着他的衣衫,狠狠给了他一拳,白皙如玉的脸上立刻红肿了好大一块。 “敢骗老子,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吧,费了老子好大的功夫才找到你们!”常山还欲再打。 陆柒几缕头发落在脸前,费力地撑着刀起身:“等等,你们要杀的是我,放了他们两个。” “哟,小娘子看他长得俊,动了春心啦?”常山调笑着,身后他的人浪笑一团。 陆柒犀利的目光冰冷地扫过众人,笑声渐消。 她睥睨众人,沉声说道:“往日只听过江湖儿女侠肝义胆,豪情万丈,没想到只不过是一群下流无耻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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