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年纪轻轻就突然死了呢? 该不会殿下走了,她想不开自尽了? 可小寡妇瞧着也不像是会想不开的人啊! 他想到一路上满心期盼与小寡妇重逢的殿下,一时之间竟不敢回前院去。 直到前院的谢珩催促他去村里里正家里问一问,他这才慢吞吞回到前院去,望着谢珩欲言又止。 谢珩皱眉,“怎么了?” 齐云眼嗓子有些干哑,“殿下节哀!” 谢珩闻言盯着他看了片刻,大步朝后院走去,待瞧清楚那座新坟,身体一寸寸地凉下去,冷得直打寒战。 有那么一刹那,他觉得他还在梦里,还做着那个未完的梦。 梦里的小寡妇摸着凸起的小腹,含羞带怯问他,“三郎,我们的宝宝叫什么名字?” 叫什么? 他快想好了,再给他一些时间,只需要一点点的时间,待他想好立刻告诉她。 眼前这座孤坟不该出现在梦里煞风景。 小寡妇那样娇气爱哭,也不该躺在孤坟里。 打雷了怎么办? 都没有人哄她。 都是梦。 她只是气他那么久不来找她,所以才特地挖了这座坟来吓唬他。 一定不是真的! 齐云看着自小到大从来几乎不曾哭过的主子眼眶红得吓人,原本洁白似玉的面颊红得发紫,俨然已是急火攻心,急道:“主子您没事儿吧?” “孤好得很!” 谢珩才一开口,一大口鲜血从口中溢出。 他一边擦拭着还在不断外溢的血,一边恶狠狠道:“死得好!死了孤再也不惦记了!” 她要吓唬他也不怕,不过是一个心里惦记着旁人,总爱拿甜言蜜语骗他的小寡妇,他也不是非她不可。 他这就回去选太子妃! 长安的贵女们个个乖巧,哪个都比她温顺好哄。 以后等他成了婚有了孩子,定然要过来江南气一气她,气她不懂事,同他开这样大的玩笑。 不对,他往后余生再也不来江南了! 她这样爱骗人,他不要她了! 齐云见他俨然是强弩之末,就连行路都摇摇欲坠,上前要搀扶他,却被他一把推开。 谁知他走了没两步,突然回过头来,盯着那座坟,一脸阴沉,“挖坟!”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她想这样骗他,门儿都没有! “疯了,绝对是疯了!” “谁说不是呢,太缺德了,哪有人去刨人家坟的!” “就算是衣冠冢也不能挖啊!” 特地绕到后院的村民们瞧着桃夭家的神仙赘婿不仅对着桃夭临走前立下的衣冠冢一边吐血一边咒骂也就算了,竟然还要挖人家的坟。 这是有多大的深仇大恨? 可他瞧着太吓人,谁也不敢作声。 眼见着那些人就要动手,闻讯赶来的张氏挤到人前来,看到这阵仗吓了一跳,上前忐忑不安地询问,“桃夭家的,这,这是要做什么?” 齐云忙问:“娘子她是怎么死的?” 张氏愣了一下,随即“呸呸呸”了几声,笑,“谁说桃夭死了,她是随她哥哥回家去了。” 哥哥…… 闻言像是活过来的谢珩一把擒住她的手腕,冷冷道:“她哥哥是不是姓许?” 他才刚刚吐过血,面白如纸,眼下又这样瞪人,张氏吓得直哆嗦,“你,你怎么知道?” 虽说她闺女叮嘱过不许同外人说起桃夭的身世,可也没说过人家问姓氏的说话不许说。 更何况还是桃夭家的赘婿。 眼下瞧见他伤心得都吐血了,指不定当初离开有苦衷,一时有些于心不忍,提醒,“她哥哥是从长安来的,家里做大官的,你去长安一打听就知道了。” 谢珩缓缓松了手。 那晚被阿昭射伤的人就是她。 同沈时夜游秦淮河的是她。 临走那日隔着浓雾瞧见的背影也是她! 原来她就是许凤洲口中那个刚刚死了夫婿的宝贝妹妹许筠宁!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巧合的事情! 一旁的齐云想起前些日子在金陵发生的一切禁不住扼腕。 殿下也真是的,但凡当时进去多瞧一眼,也不至于把自己折磨成这样。 明明有那么多机会,竟这样生生错过! 好在人没事,不然真要了殿下的命! 眼下天色渐晚,他正要询问殿下是不是要在此歇息一晚,转头却瞧见殿下直勾勾盯着距离那座新坟很远,被处理得极为随意的一座孤坟。 他仔细瞧了瞧,正是小寡妇为殿下立下的衣冠冢。 这样不吉利的东西哪里能留! 他正要叫人挖了,似才缓过来一口气殿下恨恨道:“去把那座坟移过去!” 齐云心里咯噔一下。 殿下这是伤心过度疯魔了,一个大活人非要跟一死人比,连个坟堆儿都要上赶着凑一凑? 这一夜谢珩并没有离开桃源村,就住在从前同桃夭的卧房里。 他望着空荡荡的屋子,昔日重重仿佛历历在目,心口好似压了一块巨石。 翌日,天还未亮,一夜未眠的谢珩就叫人去万安县打探许凤洲与沈时的消息。 去的人晌午回来,报:许凤洲半月前就已经离开金陵,恐怕人都已经到了长安。而许家前脚刚走没几日,沈时便也离了金陵。 谢珩得了消息,立刻冷冷吩咐,“即刻出发。” 齐云瞧着面色苍白的谢珩,小心翼翼劝:“殿下身子不好,不如休息两日再回去。” 沈家二公子与娘子的婚事已成定局,就算他们回到长安,也于事无补。 谢珩横他一眼,“出发!” 沈家小子,待回长安再同他计较! * 十月。 长安。 秋风萧瑟。 桃夭到达长安地界时已是寒露时节。 这个季节若是搁在江南,还不算太冷,可长安却好似已经跨进寒冬。 这对于小时候落水后就格外怕冷的桃夭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印象。 好在许凤洲知晓自家妹妹一向怕冷,早早地叫人备好过冬的衣物,虽赶得有些仓促,但也算是尽善尽美。 只是长安的天气不仅冷,还有些干燥,桃夭自入了长安地界,嗓子眼干痒得厉害,且总是打喷嚏。 于是她对长安第一个印象就是冷和干。 “阿嚏!” 丝毫不注意形象,随意将一件绣了宝相花纹的绛红色丝绸衾被披在身上的少女连打了五个喷嚏后,把自己精致小巧的鼻子都给揉红了,莹润雪白的小脸上镶嵌的一对清澈如水,黑白分明的眼眸里也微微沁出水光,给本就明艳不可方物的容颜增添了几分娇憨可爱,我见犹怜,便是女子瞧了也心生怜惜。 采薇颇心疼地把一杯温度适宜的牛乳递到她柔嫩的掌心,“小姐润润嗓子。” 桃夭抿了几口牛乳,这才觉得嗓子好了些,问采薇同白芍:“是不是有人骂我?”若不然同样都是江南来的,她俩怎不打喷嚏? 采薇同白芍相视一眼,皆笑了。 白芍拿帕子替她擦去嫣红嘴角的牛奶渍,道:“奴婢两个从前到过长安,定是小姐不大适应长安的气候。” 原来如此! 她吃完牛乳,听着外头越来越热闹的动静,问:“眼下到哪了?” 采薇掀开车帘往外头看了一眼,道:“已经进城了,许是还要一个时辰才能到家。” 桃夭很是惊讶,“都进城了还要那么久,长安这么大吗?”一个时辰,她都能从桃源村到万安县了。 采薇向她介绍:“长安分为内城和外城,外城又分为东西两个城区一百零八坊,相府则在最靠近皇城的永兴坊。” 她介绍得极为仔细,桃夭却听得一个头两个大,心道若是她出去走一圈,恐怕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 她不知怎的就想起谢珩曾对她说起的长安,掀开车帘往外瞧,只见几十丈宽的大街上车水马龙,行人络绎不绝,甚至她还瞧见一些生得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一些番邦人。 乡下人进程的桃夭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一路看过去,也不顾不得人家说她没见识,连连称叹。 一直看了约有一刻钟,她才收回视线,道:“长安真是热闹。” 原以为金陵已经是极繁华的去处,不曾想这世间还有更繁华的地方。 怪道人人都想着来长安瞧一瞧。 于是桃夭对长安的第二个印象:繁华。 与金陵的纸醉金迷不同的是,长安的繁华热闹里透着雍容华贵与厚重庄严。 桃夭心想,也许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养出先生那样矜贵的人物。 只是也不知长安的男儿是不是各个都如先生还有哥哥一般。 白芍笑:“这里还只是朱雀大街,算不上热闹,若说热闹,东西两市才热闹,待小姐得空,奴婢便陪着小姐出来逛一逛,尤其是东街,什么稀罕玩意都有。” 年纪还小,尚处于对任何事物都十分好奇的桃夭应了一声“好”,心里头那点子才到异乡的抵触与陌生感又浅了几分。 越往城内走,人流越拥挤,马车行得也越慢。 桃夭这时听见一阵疾驰的马蹄声。 这样拥挤的街道竟然还有人当街纵马,岂不是很危险? 果不其然,外头一片噪杂,就连马车也突然停顿,“砰”一声响,没有心理准备的桃夭后脑勺磕在车壁上,疼得眼泪差点没掉下来。 “小姐还好吧!” 大惊失色的采薇同白芍连忙替她检查,好在内壁上都包了一层垫了棉花的丝绸,只起了一个小包。 桃夭捂着后脑勺掀来车帘往外看了一眼。 井然有序的街道人仰马翻,甚至有一辆马车都翻了,一群鲜衣怒马的少年正呵斥躺在地上的车夫。 想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纨绔子弟,竟这样坏! 桃夭正欲看的仔细些,那群少年里格外显眼的红袍郎君突然转过脸来。 四目相对。 桃夭从未见过如此精致漂亮,雌雄难辨的小郎君,比起其他几个,他白得一点儿也不像个男子。 此刻已是傍晚,天上的云烧成了火焰。 红色夕阳下红衣似火,瞧着与她差不多年纪的美貌小郎君就像是从画卷里走出来的,将周围的人衬得暗淡无光,尤其是那一对微微上扬的漆黑凤眸,勾魂夺魄。 就是有些似曾相似,像是在哪里见过似的。 短短不到半日的功夫桃夭有了对长安的第三次印象:长安的纨绔虽不是个东西,但是生得极漂亮! 对方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同身旁的一名青袍少年说了几句话,那少年从怀里掏出几粒金珠丢到仍躺在地上的人。 原本躺在地上的人立刻起身,朝着那红衣郎君作了好几揖,高高兴兴驾着马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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