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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软美人的继室之路

时间:2023-09-08 11:11:32  状态:完结  作者:赵安雨

  花家让珍姐儿住一个月,可谓给足了曹家面子。

  王丽蓉欢天喜地,曹延轩既满意又欣慰,曹延华听说了,催着弟弟“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让珍姐儿不可骄纵,不可成了习惯,凡事顺着姑爷,免得家里人说闲话。多备些礼,给亲家太太带回去。”

  到了六月二十二日,曹延轩三十岁生辰,西府备下宴席,宴请东府、族中亲戚。

  花锦明一早便到了,奉上一方白玉墨床做生辰礼。

  曹延轩笑着收下,带女婿到书房,考较起学问来。花锦明已经考中秀才,功底颇为扎实,大多对答如流,只被岳丈大人考住一次。

  年纪轻轻,已经不容易了,曹延轩满意地点点头,打开花梨木书案抽屉,取出一个黑漆绘花鸟匣子。

  花锦明打开一瞧,是一方婴儿拳头大的和田玉籽料,色泽淡黄,温润光洁,极为难得。

  他是识货的,一看便知贵重,自用、送给座师上峰都是极好的,忙说“此物贵重,不敢当岳父大人厚赐。”

  “哪里的话。我又不是旁人。”曹延轩把匣子塞进他手里,“等你有了字,刻个印章玩吧。”

  花锦明只好道谢,抬头时见曹延轩穿一件湖蓝色镶靛蓝绣竹叶襕边的长袍,腰间挂着羊脂玉竹节玉佩,把玩着一柄泥金折扇。满城人皆知曹府豪富,岳父却随意簪一根细竹簪,洒脱自在,不像有珍姐儿那么大的女儿。

  他暗自羡慕,又惋惜“日后岳丈续弦,未必便如现在这么大方了。”

  ◉ 第51章

  这个时候, 纪慕云也正高兴:这段时日,她做好一件镶靛蓝绣竹叶襕边的湖蓝色长袍,早晨送给曹延轩。他嘴上说“颜色浅了些”,穿上却很合身, 平白年轻两岁。

  曹延轩很满意, 留下一句“若我回来的晚, 你便早点歇,不必等着”, 穿着那件袍子去前院。

  他喜欢就好。纪慕云轻松起来, 寻思再做些什么:每年父亲和弟弟生日她都做衣裳,入了曹府就没空了, 如今她想给两人各做一件, 年底弟弟来了, 给弟弟带上;打一条络子,搭配曹延轩送她的贝壳花;给珍姐儿打络子;给儿子做小衣裳。

  儿子就在面前, 她爱极了,决定还是先给儿子做。

  其实, 针线房送了两大箱衣物,足够五个昱哥儿穿到五岁了。

  不过曹府不比寻常人家, 不少衣物穿一次就压箱底,纪慕云入乡随俗, 由着石妈妈几个服侍昱哥儿。

  肚兜, 给昱哥儿做过了,袜子多得是,兜衣罩衣斗篷, 如今暑热, 再下月是中秋, 一天比一天冷了。纪慕云灵机一动,决定先给昱哥儿缝一顶帽子。

  要做就做个别致的,她照着布老虎伏案画了两张,挑了殷红、樱草黄、翠蓝、靛蓝、玄色十多种颜色的布料,加上棉花、铜丝、金线,开始做帽子。

  说起来,纪慕云擅长衣裳、袜子、手帕、香囊,没怎么做过帽子,加上虎头帽造型与众不同,没缝几针就卡壳了,只好派人去针线房,讨了一顶冬日帽子回来参考。

  照着样子做了半日,昱哥儿在西次间睡得香甜,纪慕云有些倦了,放下针线,揉着鼻梁,走到青花瓷大缸边。

  缸底沉着一颗颗糖果般的鹅卵石,隔着层层碧波,红鱼妖娆,水草随着细竹子的拨动摇曳不定,纪慕云忽发奇想,眼前情形画一幅画,或者绣个香囊、扇套,一定很出彩。

  院中脚步声响,丁兰喊“给老爷请安”,她抬起头,从窗子中见到穿着湖蓝袍子的曹延轩。

  他鲜少白日过来,纪慕云欢喜地迎出去,“今日您不忙?”

  曹延轩应了,进了正屋,看过昱哥儿,便拉着她去了东次间。

  大概是有事?纪慕云像平时写字时一样,与他在雕花书案前并肩而坐,见他眉宇间带着喜气,便没担心。“爷,可是有事?”

  “你弟弟考中了。”曹延轩并没卖关子,直截了当地说“前日院试成绩出来,有你弟弟的名字。”

  大周朝科举,童试为最低一级,三年考两次,于当年三月县试,四月府试,通过者称为童生;若能再通过六月的院试,便是一名“秀才”了。

  考中了秀才,便可赴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去考举人,是为“秋闱”。

  梦里发生过千百次,如今事到临头,一点真实感也没有。“录取了?”纪慕云呆呆地,告诉自己“过了院试便是秀才”,“他,考中了?”

  曹延轩没见过她这个样子,有点好笑,更多的是感慨,“考中了,不光考中了,还中了禀生,第二十八名。”

  秀才亦分等级,最好的为禀生,次之为增生,末等为附生。成为禀生者,每月可领六斗米,每年可领津贴,可给往后的考生作保--即使纪慕岚自此之后不再科考,也能活得下去了。

  另,金陵每次只录取三十名禀生,参试者数千名有余,可谓千中选一。

  喜悦、庆幸、心愿得偿、踏实、给母亲的交代、对父亲的欣慰,自己的憧憬、日后有了靠山....乱七八糟的念头拧成一股旋风,把纪慕云整个人笼罩,轻飘飘地,双脚似乎要离开地面。

  肩膀被什么人抱住,她本能去看,原来是曹延轩,冒到心中的第一个念头却是后悔:早知道弟弟功课如此扎实,一次就考中了,自己何必给别人做妾?

  胸口隐隐约约疼,泪水模糊视线,她本能地安慰自己:不是这样的,弟弟在曹氏族学读了一年,得了夫子的指导,若在原来的学堂,说不定就落榜了--父亲读书的时候,一次过了县试、府试,院试却落榜了,又考两回才考过。

  “好了,好了。”曹延轩拿起她的帕子,在她面庞擦拭,柔声安慰:“考上是好事,哭什么?乖。”

  弟弟考上了,爹爹必定高兴坏了,给姨母写信,告诉左邻右舍和铺子里的人,告诉妈妈,带着她和弟弟给母亲扫墓....

  如果自己还在家里,该有多好?

  她越想越伤心,泪水不停涌出来,哽咽成了哭泣,继而嚎啕大哭,肩膀耸动,身体如秋风中的落叶。

  说起来,曹延轩出身书香世家,同辈七八个兄弟一起读书,还不算近一些的族亲,几年下来,你肚子里有几两墨水我脑子里背几篇文章,长辈一清二楚,彼此也知道的差不多。

  若是考中,在家里毫不稀罕,长辈勉励两句,便“不可浮躁,案首的文章,拿去看熟了”,若是落榜,长辈训几句,“下一科再考不过,大侄子都要比你强了。”

  年纪大了,下场考两回,有了经验,看别人也甚准。上回见到纪慕岚,曹延轩便心里有数,这位爱妾的弟弟必能中秀才,只看一科还是两科了。

  今日收到消息,曹延轩并不惊讶,喜悦还是有的:慕云必定喜悦之极。

  想不到,纪慕云哭得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曹延轩心中感慨,温柔地搂紧她,哄昱哥儿似的哄个不停,温言细语地,“我叫桌酒席,送到铺子里,再叫一桌送到你家里,好不好?再派人去铺子,订一套文房四宝给你弟弟,你这边,可有什么要带出去的?”

  细语萦绕在耳边,熟悉的桂花香气充斥鼻端,怀抱温暖有力,纪慕云定定神,告诉自己“若没进曹府,遇不到面前这位男子,不会有昱哥儿。”

  想到白白胖胖的儿子,她胸口没那么难受了,怨气慢慢消散,不甘像阳光下的冰块,一寸寸软和、干涸:木已成舟,还能怎么样呢?

  “谢谢爷。”她深深呼吸,在他肩膀蹭蹭,又用袖子擦鼻涕,“让您见笑了。妾身,妾身是高兴的,他,他这样争气,不枉我....”

  不枉她磕头下跪,端茶倒水掀帘子,一辈子在家主、主母面前挺不直脊背,儿子不能养在身边,见面只能叫她一声“姨娘”,以后有了儿媳妇,她连茶都喝不上,死后只能葬在曹家墓地边缘。

  恰好曹延轩端详着她脸庞,不知怎么,笑容消失了,神色渐渐严肃,冒出一句“不枉你什么?”

  她定定神,挤出一个温婉的笑容,一如平时:“不枉考前您派了人,给妾身带了话,不枉妾身惦记他一场。”

  远处传来婴儿哭声,不用说,昱哥儿睡醒了。仆妇们哄着,哭声渐渐弱下去。

  曹延轩松开胳膊,往后靠了靠,在椅中坐得端正。她擦擦泪水,挽一挽头发,低头时发现胸前泪痕斑斑,有些后悔:还没在他面前如此失态呢。

  “爷,您坐,妾身换件衣裳。”她不好意思地说,曹延轩嗯一声。

  见桌面没有茶,纪慕云出了东次间,绿芳端着红漆托盘等在外头。她放了心,回对面卧房去了。

  茶盅冒着热气,是他平日喝的,曹延轩没有动,盯着纪慕云平日用的笔墨,一时间,心中五味杂陈。

  作者有话说:

  ◉ 第52章

  “他们家啊, 阖府才二十亩地。我们房头在中间,不靠花园不靠大门,出出进进都不方便。”回了娘家,就不必有什么顾忌, 珍姐儿嘟着嘴巴, 在一张宣纸上画了个宅院, 在中路又画了个三进院子,“我们住沁雪阁, 他娘住正院, 祖母住在双鲤院。”

  花家尤其是花家二房有几口人几个院子,王丽蓉打听的清清楚楚;女儿成亲后住在哪里, 亦是写在婚书上的, 笑道“这名字不错。”

  珍姐儿娇滴滴地, “是锦明起的,他说本来叫别的名字, 他七岁那年,金陵下了一场大雪, 把屋脊都染白了,树也成了白色, 就改叫沁雪阁。他还说,他自幼就喜欢雪, 白茫茫一片, 多么好看,娘,你猜怎样?他打算日后, 到东北看看, 听说那边的雪片比鹅毛还大, 落在地上,比树和屋子还高。”

  王丽蓉惊叹,“真的?娘也没去过东北。”

  珍姐儿脸庞通红,“锦明说,日后带我去,回来我告诉您。”

  王丽蓉对女婿满意的不能再满意,“锦明是个好孩子。”

  珍姐儿便忘了抱怨“屋子太小”,耸耸鼻子:“他啊,就知道读书,和爹爹一样,天天守在书房里。爹爹叫他来我们家的族学,他不肯,说,家里给请了夫子。”

  王丽蓉便问:“每年给夫子多少束脩?”

  珍姐儿一愣,“我忘了问,那夫子姓马,有一个小厮服侍。”想了想说:“有一天我去书房找锦明,看到夫子吃饭,三个菜一个冬瓜虾皮汤。”

  母女俩正说着,外面丫鬟恭声“老爷来了”,打起帘子,曹延轩缓步而入。

  珍姐儿欢欢喜喜地叫“爹爹”,接过丫鬟捧来的茶,亲手放在父亲面前。曹延轩笑着问“我听见,在说锦明?”

  珍姐儿便把事情说了,曹延轩自然是关心过女婿学业的,解释道:“我和亲家太太商量过,锦明现在的夫子姓马,是永乾十六年的举人,今年四十五岁,考了十年没能再进一步,便从亲家老爷之请,到金陵指导锦明和锦明堂兄的功课。我问过锦明,锦明说,胡夫子认真细致,颇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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