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觉得奇妙,笑意愈浓:“算不上逼,你可以拒绝本王,只是你最终选择托付终身的那个人,本王定然不会放过就是了。” 荆微骊别开脸,哼哼两声:“王爷果然位高权重,身份尊贵,脾气也大。您自个儿不还是个见色起意的。” 难得被人这么指着鼻子骂,樊封心底生出点久违。 没有否认身前娇娇女的“责备”,他应下这个说头,但也眉目沉敛,既认真地说:“神佛给予众生悲悯,可众生却不平等,胜出来的那个,才是最无法舍弃最放在心里的那个。” 忽然想起什么,荆微骊犹豫地问:“灵阑寺当日王爷既捡到了我的香囊,那可有瞧见一只银簪?镶了蓝珠的。” “见了。”樊封简言意骇。 轻飘飘的两个字吹过来,她大喜过望,可笑颜还未舒展,就被男人泼过来的一盆冷水浇了个醍醐灌顶。 这次,她才算是彻底明白这人最惹人讨厌的地方。 樊封恶劣地笑笑,又摊手装起无辜:“等不日后你上了花轿,我再还你。” “亦或者,你现在亲我一下。”
第23章 千灯宴 ◎去见他◎ 荆微骊大赧,亮晶晶的瞳仁于黄昏的绚烂夕阳下格外惹眼。 仿若里面真藏着一只可迷人心智的桃花妖精。 只可惜,这只桃花妖的肉身,却不懂什么勾魂的术法,反倒是因为男人的一两句撩拨,腿肚子直发软。 望着她逃之夭夭的背影,樊封哑然失笑:“先前怎么不见你这么怯懦……” 此般念头一闪而过,他又后悔地捏住鼻梁尾部。 果然还是太激进了,不该把绒兔吓跑的,要不然下次不知道得寻多少车萝卜,才能将小不点再引回来。 懊恼染上眉梢,耳郭一动,他朝方才发出响动的方位看过去,语调平平,是不必多言的冰冷:“出来吧。” 照缨挠着头发,讪笑而出:“主上。” “让你办的事,可做了?”没有追究她偷听一事的罪责,樊封面无表情地问话。 抓头发的手猛得一滞,五官爬上星星点点的情绪:“已经查到那章兰尽背后的人是启国大皇子了,至于别的,尚且时日。” “你不必再查了,”樊封抬睫:“有别的事需要你去做。” “啊?”眨巴眨巴眼,照缨一脸懵。 男人肩宽腿长,金灿灿的霞光倒映出九尺黑影,偶有浅风吹动发丝,色泽极浓重的眸盯着地上的影子,他一字一句道:“从今日起,你进太师府,跟在她身边,保护她。” 彻底傻了眼,照缨的嘴巴大张着,似是觉得不可思议。 没有蠢到问这个“她”是谁,照缨仅仅是觉得离奇。虽说陛下为这二位赐了婚,可那娇滴滴的美娇娘怎么看也不像是缺人伺候的,再说了,就她照顾人的那三两下,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呢。 更何况…… 太师府还有个看见她,就恨不得冲上来踹两脚的人。 沉默半晌后,她才生涩地问:“那属下,应该怎么进太师府?荆秋袅不会放过我的吧?” “自己想办法。”丢下冷漠无情的三个字,樊封头也不回地就走了:“本王只看结果。” 照缨一脸菜色,红唇张了又合,几个模糊不清的字眼来来回回从牙关缝里挤出来。 她郁闷地抓了把头发,原本被板板正正的马尾立刻变得毛毛躁躁,年轻女子清澈的瞳仁里倒映出天边的孤鸟,越想越气,最后索性就不想了。 去吧,也就是整日遭几句奚落。 可若是不去,才是真的坐在原地等折磨。 唉,心里有人惦记的男人可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 不觉间,自春狩过去已有两日。 几十抬的大红木箱从王府送过来,密密麻麻的聘礼单子写了七八页,但据王府的管家说,这连三成都不足。 不出两个时辰,北越王府的阔绰就传遍了整个荷京。 到处都有人说荆家的小女儿好福气,得了个最上乘的如意郎君。 “呦,都要成亲了,怎么还有功夫来看我?” 霍平芜正笑吟吟地逗狗,抬头就望见樊封提了只烧鸡走过来。 素色的荷叶包被稳稳丢到桌上,发出一声闷闷的声响。 其余的,就是弥漫了满院的诱人香气。 瞅见是城东那家的招牌货,霍平芜立刻来了兴致,丢开狗尾巴草就小步跑过来,一边拆荷叶一边说:“怎么,来要你家旺财?我还以为你得了新欢就把人家忘了呢。” 冷冷瞥了他一眼,樊封道:“它什么时候又改名了?” 利索地扯下一只鸡腿,霍平芜忙着大快朵颐,只含糊不清地说:“反正它来我这里就叫旺财。” 没理会他的□□,樊封慢条斯理地偏头朝“旺财”看去,果然瞧见黑不溜秋的大家伙正美滋滋地朝他摇尾巴,看来想念回家很久了。 他单膝蹲下,大手在“旺财”的额上摸了两下,嘴角难得瞧见一抹弧度:“看来你在这里过得还挺滋润。” “旺财”不会说话,只嗷嗷叫了两声,胡乱摇晃的尾巴扇出来几阵风。 这只狗他养了四年,若不是为了那只从灵阑寺捡回去的猫儿,倒真不舍得送到霍平芜这儿来。 收回手,他站起身,可不等开口,就听见吃鸡腿的人好奇地问:“说起来,我怎么听闻太师府的三姑娘是个自幼怕狗的,你确定要把它牵回去?、 “不牵回去,难道留给你耍?” 又乜他一眼,樊封取来颈环和绳索,拇指无意间擦过金色项圈最中间的宝石,上面明晃晃地雕着“玄牙”二字。 这才是它真正的名字,是当年樊封翻遍了几本典籍特地选出来的。 与那只从灵阑寺捡回去的狸奴不同,这只威风凛凛的xx犬是师父当年特地送的,还美其名曰说他性子太孤僻,万一将来孤寡一生,身边总要跟个能出点动静的。 孤寡吗…… 樊封不自觉勾勾嘴角,心口升腾出一股暖暖的软泉。 脑海中浮现她第一次见到玄牙时的惊慌,细细算来,樊封心里也有些没底。 “嗷呜——” 想得正深,手背触上一片温柔,视线挪过去,才发现是这黏人的大犬正用脑袋蹭自己。 真是的,明明生得比谁都凶,却是个身边不能离人的。 他苦笑,牵绳索的手紧了两分,已经下定了决心。 目送一人一狗离开,霍平芜啃烧鸡的动作慢下来,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极为不适应。 默默放下鸡翅膀,他看向守在院门口的小厮,挑眉:“手里拿的什么?” 小厮战战兢兢地走过来:“刚刚有人来送信,说是给您的。” 土黄色的信封被送至跟前,墨渍漆黑,封皮上只落了几个单调的字,值得他多看两眼的,也就是那几个字,刚巧是他的乳名。 他翻了个白眼,冷冷一哂,抬手接过信纸,三两下就将其拆开。 简短的几行字很快便看完了,霍平芜的面色也愈加刺骨。 果然是他的好兄长,能做出这样的事,倒也算不上稀罕。只可惜,他高估了启国在他心中的地位。 想让他为了轻飘飘的一句“得以归家”而背叛樊封,这念头可比他长得美多了。 嘲弄地哼笑一声,二指夹住信,很干脆地朝婀娜的烛光走去。细碎的声响传来,灭得也快,手掌大小的昏黄纸张顿时化为灰烬。 一旁的小厮不敢吱声,只凝着翩翩郎君的脊背发呆。 忽的,面前人转过身来,二人的目光不巧地相碰。 他粲然一笑,像个纯善的孩童:“嗯?我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吗?” — 赐婚后的第六日,王府与太师府过了三书六礼,拟定好了婚期。 这天,刚好是千灯节。 “这走线做工,果真是宫内的绣艺。” 明芙一来,就被摆在房中正中间的赤红色嫁衣吸引了注意,津津有味地在嫁衣边上绕了四五圈。一会儿盯着袖口上的连理缠枝花看个不停,一会儿又被对襟领口处的牡丹纹赞不绝口。 反观嫁衣的主人,荆微骊倒是在边上闲闲一坐,一只手撑住半个下颌,雪白如脆藕的小臂露出来,美人面上还沾染了点氤氲气。 红唇妖娆,她淡淡开口:“你来找我,就是为了看衣服的啊?” 终于舍得挪开视线,明芙笑笑:“怎么,还有人吃自己嫁衣的醋啊?我自然是来看你的,可来都来了,让我长番见识也不为过啊。” 才不听她为自己措出的辩解之辞,荆微骊故意将脸别开,佯装出一副生了气的惹人怜模样。 明芙彻底没辙,只好抛下嫁衣坐过来,一把握住那只手,满脸诚恳:“今日是千灯节,到了入暮之时定然热闹非凡,不知荆三姑娘可否愿意赏脸陪我去玩一趟?” 终于把猫儿的猫抚顺,荆微骊缓缓看过来,美眸微眯:“怎么,你那事多的婆母愿意放你出来?” “她才没工夫管我呢,”明芙摆摆手,解释:“她亲女儿有了身子,现下正回到娘家养胎,整日都忙活得头脚倒悬。” 想到明芙那个擅恶言恶语的婆母,荆微骊有些不合时宜地松口气。 虽有些不恭顺,但她的确挺庆幸的。 ——樊封身边没有别的长辈,偌大的王府独他一人。 日落西山,天幕纵横。 寥寥无几的星子难以照明,唯一的月色还被朦胧的云层遮盖,可再下面,便是灯火阑珊的人间世。 千灯节在玉国,是仅次于的新年伊始与上元节的。 不计其数的花灯形色各异,被装点在街头巷尾,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盛装打扮之外,还佩了只面具遮容。 荆微骊戴了张狐狸面具,一袭碧红色裙裳,手持一柄芙蓉花灯,好似山野清涧中的精怪般灵动非凡。 自从婚期定下,她出趟门着实不容易,还赶上隆重的千灯节,自是心绪万千。 只是没想到这一趟出来,黄历没撕明白,竟遇上了歹人拦路。 “滚滚滚,别找打!” 不等惶恐弥漫开来,一道身影便从天而降,伴随着的还有年轻女子不耐烦的轰退声。 定睛看去,荆微骊认出来这是百花宴中救了自己的王府中人。 把一帮乌合之众赶走,照缨敛起狠戾的眉眼,尽量让自己笑得和善,步履交叠,朝匆匆稳下惊慌的二人走去。 “荆三姑娘,好久不见。”她咧嘴,小虎牙顺势滑出。 荆微骊心里一暖,下意识想到了那人:“又辛苦姐姐救我一次。” “岂敢谈‘救’一字,”心里莫名暖洋洋的,照缨挠挠下巴:“王爷说街上人多眼杂,恐生变故,还望荆三姑娘千万小心。” 明明只是无意间提及到的两个字眼,可荆微骊却心虚似的红了耳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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