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读书,读到“如有用我者, 吾其为东周乎?”他问父亲这话是什么意思,父亲说, 这是圣人的愿望, 治理一方土地,一个国家。 他又问:“圣人也想当官吗?” 父亲说:“自然, 这天底下又有何人不想当官呢?” 他觉得不妥, 又问父亲:“那圣人也说过:富与贵, 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这话又怎么解呢?如果圣人仅仅就是为了当官,为什么还要分得不得道呢?” 父亲觉得他读书读偏了,便跟他说:“圣人也说了,富与贵,贫与贱,对不对?这世上人,就是分那富贵与贫贱的。什么叫富贵?富便是有钱,贵便是做官。而有钱未必能当官,但当了官就一定有钱,可见贵还在富之前。那什么叫贫贱?便是一辈子当个平头百姓,贫贱夫妻百事哀,便是如此。所以圣人说富贵是人之所欲,这是人的天性。想要富贵的最佳途径便是当了官,当了官便脱离了贫贱。” 小小的宋长云眼珠一转,又问:“可是另一位圣人就不想做官啊。有人请他去做宰相,他拼死也不去,还把自己比作污泥里的乌龟,宁可快乐地死在污水里,也不愿被供奉在庙堂之上。他说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 父亲当下就变了脸,斥骂他:“此等书籍,如何能看!看此等言语,于你将来当官高居庙堂有何益处?!” 父亲难得训斥,他便不敢再反驳了。 可是恰恰是因为那一次父亲并没有能够给他一个明确的回答,他心里便隐隐觉得父亲说的不对,从此对当官之道,尤其对那些利于当官的“圣人言语”,便乏了兴致。 儿时读书游乐,慢慢就长到了二十岁。 县太爷的儿子二十岁了,已然到了娶妻的年龄,所以县城里的有钱富贵人家,纷纷想把自家的闺女许配。 但全部被父亲挡在了门外。 自己的儿子将来是要做官的,做比自己更大的官。到时候去了府里甚至京城,被哪个高官看作乘龙快婿岂不痛快?为何要取这些平台百姓人家的女儿做妻呢? 宋长云十八岁中了秀才,然后在父亲的严厉督促下,又读了五年书,二十三岁那年,准备去府里考举人。 也恰恰在那年,父亲倒了血霉,整个宋家都倒了血霉。 起由是有一年知府大人来台丰县视察民情,父亲为了拍知府大人的马屁,便作了首诗:“落日余霞水云苍,枫红万里草秋黄。他日东风尽过处,春水自在看朝阳。” 原是那知府名叫王春水,所以诗尾最后一句的意思便是祝福知府大人他日乘得东风,早日高升之意。 王知府很喜欢这首诗,便带回了府。 谁成想彼时大行王朝有一教派叛乱,恰恰自称“红枫教”。红枫教原是一伙失意流民,后来渐渐人多势大,便造了反。红枫教的一个高层教徒在王知府家做管家卧底,打算找机会里应外合攻占府衙。 王知府从台丰县回来,带回了那首诗,被这红枫教叛贼给看见了,这叛贼一看这诗: 头一句“落日余霞水云苍”,不正是在说大行王朝已是落日夕阳了、命不久矣了吗? 二一句“枫红万里草秋黄”则更妙!他们的教就叫红枫教,趁着这大行王朝秋天肃杀的时节,像那枫叶秋草一般席卷整个大行王朝! 三一句“他日东风尽过处”,便是说将来定有东风来的一天,那一天便是红枫教掌握天下的时候。 最后一句“春水自在看朝阳”,对呀,对呀!朝阳,什么意思?新的一天,新的朝代! 这人越看越爱,便记在了心里。等回到红枫教,把这诗跟众多反贼一说,个个节节赞叹写得好! 于是后来,红枫教再作乱,竟然开始把这诗当做了专用的口号,一个个拿着刀作乱砍着人,嘴里还大声喊着“枫红万里草秋黄”! 最终红枫教叛乱是被平定了,但大行王朝料定天底下还有余孽,彻查! 那时候一个官员便告发了知府王春水,说是自己在他家作客时,见过他卧房内挂着这首反诗! 王春水倒了霉,被朝廷给抓了起来,立刻就供出了宋长云的父亲。 朝廷直接抄了宋家。 父亲被抓到朝廷后,尚不知什么情况,红枫教作乱距离台丰县甚远,所以他只知道红枫教作乱这回事,不知道什么诗不诗的问题。 朝廷官员问他,是否送了这诗给王春水,他说是。朝廷又问他诗从何处来,他说是自己作的。 这下直接就倒了血霉了! 反诗居然是你作的,想来你就是那红枫教的匪首! 对待反贼,朝廷要做的就是斩草除根! 不停地审问拷打,他辩解之词只能是实话“作诗送王春水纯粹是对上司的恭维,万万没想到怎么与红枫教扯上了关系”。 朝廷不信,对于这个问题,还在朝堂上争论过。 但争论的却不是他有没有罪,而是杀他一人,还是诛他九族! 按理说叛贼自然是要诛九族的,这种事斩草除根没有什么好论的。 但实际上,朝中的聪明人,后来已经慢慢琢磨了过来:这文人作诗,讲究一份朦胧,但恰恰是这朦胧害人!你一朦胧,这么解释有理,那样解释也有理。这原本就是诗词的魅力,可若是与反贼这种事关联起来,便是有理也说不清了。 一个小小县令,查来查去与红枫教毫无瓜葛,找不到一丝关联。所以很多人心里已然猜到:这里面怕是有那机缘巧合。宋县令作了诗不假,但却并非为红枫教所作。那红枫教拿到这首诗怕也是巧合而已。 事实如此,又如何呢? 宋县令死定了! 所以整个朝堂没有一个人说他无罪,最后争论的,也不过是要不要诛九族而已。 好在最后的决定是斩了宋县令,家人流放。 就这样,二十三岁的宋长云丧父。 父亲死后,宋长云跟着一大家子被流放了两年。 两年后,却又把他放了,做回了平头百姓。 为什么? 因为两年后,抓到了当初在王春水府中做卧底的那个红枫教余孽,受了刑,说出来当初自己如何见到这首诗,又是如何把这首诗在红枫教里传播开来的事实。 朝廷知道了宋县令确实是被冤枉的。 但没有为他平反。 这个反没法平,只能悄悄放了宋家一家人。 母亲早已在流放途中死去,实际上现在宋家的嫡系,只剩宋长云一人了。 宋长云没法再考功名,因为父亲宋县令是反贼,反贼的子女,怎么可以考功名? 有那么一段时间,宋长云似是看破了人生看破了红尘,觉得人生追求功名利禄不过是过眼烟云,于是奉了道,当了道士。 宋长云觉得自己孑然一身,可以安心修行。 但实际上,大行王朝却派人在暗地里盯着他。 为什么? 因为他是反贼之子。 朝廷当然知道昔日的宋县令是冤枉的,但正是因为错杀了宋县令,所以要格外盯着他儿子,怕他儿子将来造反寻仇。 宋长云自己知道父亲是被冤枉的吗? 他当然知道。 父亲一生谋求的,是官场,是仕途,是如何加官进爵,他怎么可能做那造反之事? 所以宋长云一开始就知道父亲冤死,但他不知道的是:朝廷也知道他父亲是冤死的。 朝廷看了他几年,觉得此人已然入道,绝无报仇造反的念头了,便召见了他。 似是有那么一点愧疚,又似是想更方便地“看管”他,朝廷让他去星罗城,还帮他弄了道观,允许他开馆收徒,赐号天师。 为什么朝廷突然之间对他这么好? 宋长云只是微微一琢磨便明白了过来:朝廷怕是知道自己父亲是冤死的了,这是默默的补偿。 于是宋长云便到了星罗城,一待便是几十年。 创办“内一道”,传道收徒,只修内不修外,只修心不修身。 之所以定了这个道统,是因为他这辈子见了太多离合,深感儒家所谓“内圣外王”尽是虚伪之道,道理只是手段,成功才是目的。内圣,不过是为了外王而已。 所以宋长云敬道而诋儒。 要说如果宋长云在父亲死后一辈子孑然一身潜心修道,说不定最终还真能修成正果,但问题就出在来到了星罗城,当了宋天师。 到底是修行尚浅,道行不深。收了徒,有了势之后,他慢慢也变了。 道家所说的“逍遥”是心的无羁绊,但他却是真的“逍遥”了起来。 收了有钱人为徒,也按钱财供奉等次,排为大弟子小弟子,拿了钱去吃喝逍遥。 收了漂亮女人为徒,也连哄带骗,行那苟合之事。 他觉得人生在世,功名利禄还是不如眼前的美酒美色。 却不曾想,若是没有他现在“宋天师”的功名,又何来的美酒美色? 到底是修行不够。 几年前大行王朝垮台,宋长云觉得内心深处长长出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值了,活到了这个王朝的破灭。 再后来土匪进城,宋长云心知这伙土匪早晚灭亡,所以明面上闭观不出,暗中积蓄力量,终于等到土匪羸弱之时,一举拿下了整个星罗城! 如今的宋天师,才是真正的自在快活。 今日无事,几个女徒弟给自己唱歌舞曲。 突然一大弟子进来,道:“天师,有两个外乡人求见,自称是您的故人。” 宋天师虽老了,但看着这些个可人的女弟子,一脸的红光满面,无所谓地问:“叫什么名字?” “一个叫闻岚,一个叫宁咄。” 听到“宁咄”这个名字,宋天师颤了颤手。 宁咄! 当年被召进宫,他其实根本就没见到皇帝,就是这个“宁咄”给他宣了圣旨! 宁咄是什么人?大内高手!武功奇高! 宋天师一阵头疼:说起来,当年宁咄宣了圣旨,让他来这星罗城办了道统,算是恩情了。如今找来,似是要这个人情来了? 这一点尚好办,难办的是宁咄的功夫太高,若是不顺他心,他暗中杀自己如同杀鸡,这可怎么办? 还有一人叫闻岚? 闻岚是谁? 宋天师但觉得这个名字耳熟,却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跟宁咄在一起的,大概也是昔日宫里的人? 自己只进过一次宫,见了宁咄,见了几个太监,其他哪里认得什么人呢? 闻岚----闻岚--- 宋天师突然眼神凝固了:大行王朝四皇子,祖闻岚?!
第87章 杀人偿命 ◎朱黑之战。◎
言情小说网:www.bgnovel.com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173 首页 上一页 94 95 96 97 98 99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