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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儿

时间:2023-10-20 14:10:02  状态:完结  作者:三春景

  具体到卫琥这个人,虽然他觉得卫琥的强势很多时候都浮于表面(那强大的武力值看似很强,其实什么都做不了,他实际是一个内里具有软弱性的人),同时还总喜欢一些他觉得无用的风花雪月,但总的来说,他还是觉得卫琥有着不错的眼界和觉悟。

  但这一次,他觉得自己这位‘师兄’有些拉胯了。

  如果只是靠谈判就能让地方豪强听从指挥,那天底下的豪强们也不会动不动为祸一方了!至于卫琥为什么会有这样糊涂的想法,在乐叔乔看来,大概和他原来是势族子弟有关——身为一个和地方豪强没有利益冲突的势族子弟,面对地方豪强的时候,人家肯定都是好说说话的样子啊!

  只不过之前乐叔乔认为卫琥可以挣脱这种出身的限制,跳出局面看问题。想到这里,乐叔乔忍不住摇了摇头道:“原来我这是高看你了!”

  要是旁边许盈瞥了一眼乐叔乔,乐叔乔还能把话说的更难听一些...反正他日常就是一个嘴臭弟弟,不指望能好好说话了。

  许盈抬起手往下压了压,大家都不说话了他才道:“敲山震虎才能方便行事,真的弱了气势,也并不能让长城县豪强们觉得是我们做出了让步,他们只会觉得这样是理所应当,并且紧接而来的就是得寸进尺。”

  “再者,”说到这里的时候许盈摇了摇头:“就算是无此事,那刘金刚所说之事也是一样该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

  卫琥其实已经接受了许盈决定以如今之事为契机

  和长城县大户对上了,毕竟处在这个环境之中,他也潜移默化发生了一些改变。刚刚之所以那样反应,也只是过去的观念毕竟有所影响,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罢了。

  但这个时候许盈忽然这样说,他又有些不解了——天下虽乱,却也有真的一心为公、看重国法律条,甚至敢为此顶着地方豪强带来的巨大压力的官员。但从卫琥的角度来说,自己的老师道德高尚归道德高尚,做事时却不是一个真的那么‘虎’的人。

  他不会不管这件事,但具体的操作会非常讲究。若真的只是为了争一时之气,非要钉是钉铆是铆,因此激起了地方豪强的‘斗志’,引发更大的危机,那就有些过犹不及了。这不是许盈不想追求公义,只是现实摆在面前,他也无法跳出现实。

  许盈似乎看出了卫琥的不解,笑着摇了摇头:“阿琥还是不了解我啊...说起来我为何要忌惮这些地方豪强呢?他们能将我如何?阿琥是见过世家大族的贵公子如何张扬跋扈的,对上一些地方豪强以往是什么态度?”

  真正世家大族的贵公子根本不会把地方豪强当盘菜!如果是长城县这种成长不出大豪强的地方,这种地方豪强就更不放在眼里了!或许比平明百姓强些,但也强的有限,都是一样的土鸡瓦狗,上不得台面!

  以建邺为例,势族贵公子不拿地方豪强子弟当回事的例子难道少了吗?有的时候同一场宴会,就因为出现了一个地方豪强子弟,惹得这些贵公子不喜,然后转头就走的也不少——虽然这样做还是太过了一些,也是对组织宴会的人不尊重,但最多也就是得个轻浮的评价,而实际上大家也不觉得世家大族子弟如此有什么问题。

  甚至老派一些的人看来,这还是一种‘自尊自爱’呢!

  卫琥是习惯了许盈的‘与人为善’,而且他本人也不是什么特别在意这种事的。而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想当然的,他们身边也大多是这种人。这样一来,才忽视了这个,以至于这个时候许盈忽然不‘与人为善’了,让他一时之间竟反应不过来!

  而以许盈势族贵公子的身份,这个时候决定不去和地方豪强讲什么‘潜规则’,就是要搞他们

  。哪怕是没有过硬的理由,地方豪强们又能怎样呢?这是他们的地盘,他们当然有自己的能量,可是也不能对许盈产生实质上的威胁!

  总不能把许盈杀了吧?许盈可不是派到地方做县令的寒门小人物,不可能说没就没的!再者,旁边有义兴周氏看着,谁敢动?

  事实上,如果不是现在是这帮地主豪强的地盘,而是在建邺或者别的什么地方,遇到许盈这样一个贵公子,他们早就服软了!正是因为是自己的地盘,这才有了掰手腕的自信,不然之前那些不配合是怎么来的呢?

  而对于许盈来说,只要没有实质性的威胁,其他的潜在麻烦,他就不太放在眼里了。

  “或许有的人会担心如此行事落到有心人眼里,会得一个酷吏的名头,以后的仕途会因此吃苦头。”许盈坐的久了,实在有些不舒服,他果然是永远无法适应跽坐了。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看着院子里的景色,声音轻松道:“但这些于我又算什么?”

  ‘酷吏’在后世人看来是一个‘贬义词’,但其实在最早时‘酷吏’应该是个中性词,甚至偏褒义。指的是一些能干实事,行事不太看手段,更重视结果,往往能干大事的人(这些人还大多是法家门徒,或者受到了法家很大的影响)。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在后世看来绝对是名臣、好官的历史人物也列入‘酷吏传’的原因,不是因为古代和现代的观念不同,古人觉得那些人都很坏!

  只不过酷吏确实有些争议,他们不讲究手段终是带来了恶果!一个有原则的酷吏自然能够平衡好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但一旦失衡,带来的危害就很大,以至于后来酷吏变成了一种蔑称。

  “我原就没有争权夺利之心,入仕为的是什么你们也知道。”许盈说到这里又笑了:“但既然为官一任,就该做些该做的。若是如今不管这样的事,做个息事宁人的哑巴阿翁,图所谓的将来多做实事,成为别人口中的‘好官’,呵呵...我不知道如今这样做算不算对,只知道那样是一定不对!”


第263章

  在华夏古代,只要是具有掌控力的统一王朝,都会注意‘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倒不是说这话一定能得到兑现,至少对贵族们是一种无形的威慑!遇到特别严格的君王,又或者刚好管自己这片的官员特别‘死心眼’,又或者有政敌正盯着自己呢...这就会让自己的犯法行为成为真正的催命符!

  贵族们在太平盛世也会为恶,也会触碰红线,但相比较而言总是少一些的。

  如今这样的兵荒马乱就不同了,哪怕长江以南的战火要少烧一些,那也就是少烧一些而已,社会乱局却是一样的!朝廷已经失去了掌控力,就像一列失控的列车,看起来还在向前行驶,但谁都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车毁人亡。

  这种危机时刻,往往就只能‘抓大放小’,除了王朝存续问题以外,其他问题都被轻轻放过了——或者说,根本无力去施加朝廷的影响力!

  朝廷难道不知道地方豪强在地方上的强势?很多国家颁布的政策根本出不了京城?

  地方的强势给朝廷造成了极大、极坏的影响,朝廷却只求‘苟延残喘’,怕真的动了这些,连眼下的暂时安稳也难以维持...于是恶性循环,中央权威、组织能力等等越来越败坏!历史上的南朝有东晋、宋、齐、梁、陈,其威望是一步步降低的!这也算是这种越发败坏的一个缩影。

  地方上有官员治理,但若是地方的势族、豪强犯了事,只要不是犯忌讳的事,几乎都有回旋的余地。走到最难看的地步,也不过就是人家出钱买命而已——哪怕是死罪,只要出的起相应的钱,犯人也能释放回家。

  这虽然不是此时才有的政策,在汉朝时这是定例...犯人赎回和卖官等汉朝留下的传统艺能在此时倒是传承的很好,这大概是某种形式的‘好的不学学坏的’吧。

  这种事一方面可以给地方政府敛财,另一方面也是对统治阶级的‘优待’。毕竟能出的起这个钱的人,也算是国家之中上层的一批人了,不是有权,就是有钱,再不然是兼而有之。

  不过,真正闹到要走这一步的还是少,古代的刑侦条件很差,如果不是抓住了现行,有了确凿证据

  ,只要主审之人稍稍抬手,事情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所以大多数时候,此时贵族们犯事,都是轻轻放过的。

  若真的秉公执法一回,那往往不是因为大家终于意识到要主持公道了,而是当事人得罪了人,又或者犯了别的什么忌讳。真正受罚的原因不好拿到明面上说,于是有了这样‘冠冕堂皇’的借口!

  所以,长城县的大户们其实并不觉得自己搞强迫性垄断,以及为了达到威慑效果而杀人放火有太大问题。他们无法无天惯了,以至于视其为理所当然!事实上,如果不是有许盈这个新县令‘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风头在,他们会做的更过分!

  比如在搞垄断的时候就完全不用对某些未做大的人暗中出货者暂不理会,按照他们的一惯行事作风,该在河道上设关卡,彻底断了出路才对...反正他们有的时候也是敢在河道上私自收过路费的,那都做了,还怕这个?

  只是碍于许盈在,许盈又像是个正经官员,他们才‘收敛’了许多。

  大概也是因为心里不当回事,就更难谈什么掩盖痕迹了——真正去查的话倒是有不少的线索。

  这对于来查案的罗真是好事,因为此时的刑侦技术真的不行,若是犯案者有反侦察意识,就算他再是观察入微,也很难抓住证据。毕竟观察力强、逻辑能力出众是一回事,让人能够认罪伏法的证据链条又是另一回事,不是有前者就能有后者的。

  罗真真正去查案的时候,发现这案子是好查,又不好查!好查在于犯案的人并没有收敛、警觉,露出的破绽很多,只要往上找找,总能找到愿意说真话的人。而且只要看看还未出殡的李小三尸体就知道他是死后投水,还是被水淹死的(关于这其中的差别,此时的人已经有一定认识了)。

  想要证明李小三是死于他杀不难,想要找到动手的人也不难,但想要再往上查却是为难了!下面的人当然知道是谁指使的,但口说无凭,人家也能正大光明地说是诬陷——‘人证’这种存在,在此时来说,属于可以取信,但不一定能够取信的证据。

  再者说了,指使者也不太可能是真正的大鱼,一般也就是个管事、奴仆出来吩咐。就

  算有了指证,并且许盈坚持相信人证,也只能到这一层为止。至于奴仆之流会不会出卖主子,那可能性就很低了。

  这种奴仆一家老小都在主家,谁敢背主?

  不过罗真也没有因此灰心,而是将能抓的人都抓了起来——能被弄去杀人放火的,一般也是本地的坏分子,他们在往常就充当着地主豪强手套的角色,搞一搞这些人,至少能整理地方风气,让这些人给大户们卖命时多考虑一番。

  这些人中除了杀了李小三的两个人(是合伙所为),其他人都没有造成人死亡,只根据放火造成的经济损失量刑——其实杀了李小三的两个人并非主谋,按律法来说也是罪不至死,但他们咬死是自己杀人,背后没有人指使,那就只能判死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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